议论文是一种重要的文体类型,它既要有逻辑严密的论证,又要有独特的观点和立场。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简练、措辞准确,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写作上的启发和帮助。
论罚则法学理论论文篇一
摘要: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高度发展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法律和科学技术的关系成为法律界和科学界共同关注的重点。
法律与科学技术有着多种多样的关系,掌握法律与科学技术的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关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法律和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都有十分重要意义。
关键词:法律科技促进。
法律作为调整某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体系,是评价人们行为适格与否的标准,指引着人们的行为并预测未来行为及其后果,是警告和处罚违法行为的根据。
国家政治稳定繁荣需要法律,国家的经济发展需要法律,一个国家的法律建设成熟的程度是一个国家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发达程度的重要保障。
科学是人们发现世界探索真理的社会活动,科学活动表现为一种动态的知识系统,是系统的、具体的关于客观自然世界以及人类思维的知识体系,科学活动与经济活动、政治活动、法律活动相互影响。
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十分广泛。
首先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法律方法的扩展和法律观念的更新,法学研究和法制宣传都受法律科学技术的影响和制约,交通工具和通讯传播技术发展建设减少了时空阻隔,不同法律文化间沟通和交流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促使人们对传统法律价值观发生变革,对人权、平等、自由等观念有了更高程度的认知。
法律信息库和法律信息传输网络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更好的物质手段,其次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许多法律、法规的产生及其法律体系的发展。
新的科学技术成果的产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社会关系和新的法律问题,需要新的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和调整,这就促进了新兴领域的科学技术法的产生,如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保护法,国际交流合作法等。
专门性的立法技术由此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再次,法律的理性化、形式化和技术化借助于科学技术理性进一步发展,许多科技成果成为确立法律规范的依据,大量科技领域的专业术语、概念被吸收到法律之中,大量的技术规范被赋予法律效力。
科学技术则正在强势地影响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法律能否恰当地调整社会生活反映客观规律,往往取决于立法者的科学知识水平和国家科学技术发展水平。
最后,科学技术成果为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工作提供新的装备、手段和技能,影响着立法司法体制、过程和方法,促进法律运作机制的专门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效率。
由此可见,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法律的立法、执法等各个层面有着根本性的影响。
在近代以前,科学技术活动属于很少为法过问的领域。
近代科学技术活动的社会化、复杂化有了国家干预和法律调整的必要。
现在社会中,法律对科学技术同样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首先,法律特别是法治之法通过其形式理性和价值理性抑制科学技术的负面的影响,保证科学技术为人类福祉服务的方向。
法律在控制由科学技术发展所引起的各种社会问题,调整科学技术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以及防治对科学技术的不当使用所引起的社会危害方面,都具有十分广泛而重要的作用。
其次,法协调、指引和组织科学技术活动,为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管理提供民主科学的规则和程序。
法律确认和保证科技发展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优先地位,使之固定化、制度化,并将国家科协技术发展战略具体化、细则化、程序化,促进科技发展的合理布局和高效运行。
最后,法律调节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中产生的利益关系,保证和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合理使用和推广。
科学技术服务于社会与研究和法,发明者对科技成果享有专有权,是一个二者都具有合理性的两难选择,这种两难选择借助纯粹的权力或道德手段都难以合理解决,法律却能以其理性的、权威的权利义务设置使这一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
科学技术的发展既有既有其社会运转规律,又有其自然规律。
因此,对于现代社会的广泛的科技活动,需要以法律规范的形式,特别是以科技法律规范的形式予以保障,使这两种规律都得到尊重。
法律在控制由于科学技术发展所引起的各种社会问题方面,在调整科学技术内部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以及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抑制其消极作用方面,都具有十分广泛且重要的作用。
科技活动中不良行为对社会的消极影响,科技的迅猛发展与人类的适应能力和社会生活习性的矛盾,科学技术成果的巨大能量与人类控制能力的矛盾等都需要法律加以调节。
同时相当一部分的科学技术研制活动具有风险性和人身危害性,需要法律严格规定研制试验的防护措施和补救措施。
法律同时可以协调科学技术宗旨和本质属性与社会经济现实以及物质生产的关系,有关科学技术商品化市场化的法律能够疏通科学技术与生产的循环渠道,保障科学技术成果的转让和应用,有效地将科学技术及时的转化为生产力。
明确法律和科学技术的相互影响的关系是正确处理好法律和科学技术关系的必然要求,虽然在某些层面法律和科学技术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但本文法律和科学技术的关系中主要以双方互相促进的积极作用为主。
科学技术促进法律的产生,协助法律的实施,法律调整由科学技术成果产生的社会关系,将科学技术成果有效地运用于人们的生产生活。
处理好法律和科学技术的关系,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对法制建设的推进和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都有着实为重要的影响。
论罚则法学理论论文篇二
第三次工业革命带来了数字技术与数字革命浪潮,日常生活与工作变成一堆数字。数字工业革命颠覆了许多传统的理论与概念,让经济发展路径面临诸多不确定。第三次工业革命时代可理解为“大物云移”时代,具体来说就是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时代。这之中基于云计算的云经济发展前景广阔。云经济时代数字渗透进工作与生活的每个角落,例如基于云平台的购物、消费、学习与交友等等。schumpeter认为创新是对旧结构的创造性再造,云经济时代的诸多云现象就是数字工业革命浪潮带来的创造性再造。本文对云经济时代的云会计进行剖析,并通过内容分析法对其发展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
二、云会计相关内涵。
云指的是一些大型的计算资源,包括大型计算服务器集群、大型存储服务器集群与宽带资源等,这些集群资源可以实行自我维护和自我管理功能。
云计算指的是将各种计算本领、数据存储、网络虚拟。
化等计算机功能与网络技术融合在一起,借助saasn,paas,laas,daas,haas等先进的商业模式为用户提供强大的数据计算、数据挖掘、数据处理等服务的一种应用计算技术,它是一个完全虚拟化的计算资源提供仓库,也是一种全新的动态计算资源提供理念。
云外包指的是一种基于云计算资源与平台的新型服务外包模式,由软件云、平台云、设施云、数据云、硬件云及处于云端的各种终端服务组成,包括saas软件服务云模式、paas平台服务云模式、iaas设施服务云模式、daas数据服务云模式、haas硬件服务云模式。
云会计指的是利用云计算的技术和云外包服务的理念向用户提供会计核算、会计处理、会计管理和会计决策的虚拟会计信息系统。云会计服务信息系统包括以会计信息系统为核心的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器系统、数据存储系统、信息决策系统和业务处理系统等。云会计服务提供商把相关服务部署于云端,向全球用户提供会计信息化服务,用户在云端的会计服务通道上可以自行任意下载自己想要的服务模块。云会计相对于传统会计最本质的不同点在于云会计是虚拟的、传统会计是真实的。云会计相对于传统会计的显著特征与优势在于:会计成本低、自由度强、数据处理模块化、信息量庞大、会计效率高等。
三、研究方法。
(一)方法选择。
内容分析法是一种以分析数据为基本内容的技术手段与方法,可以从表层的基本现象通过数据分析得出具体的内容实质,主要对样本内容进行剖析,尤以文献数据为基本分析对象。把一些描述性的内容转化为可以量化出来的一些数据,解决描述性分析的缺陷,力求研究更准确,例如把一些样本内容用频率表示其出现程度,把一些文字与信息用数据表示等。云经济时代云会计发展迅速,但是模式较新,相关学者研究不多,官方尚没有有效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即使一些相关文献也是定性分析与描述性分析为主。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开展研究,找出并分析影响云会计发展的主要因素,针对这些因素为云会计发展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二)样本分析。
目前研究云会计的文献非常少,从cnk工全文数据库设定关键词“云会计”进行搜索,时间区段设置为1999-2014年,记录仅为59条,表明学术界对云会计进行系统学术研究还不多。进一步分析发现,59篇文献中包括人物介绍类文章3篇、政策介绍类文章1篇、企业报道类文章3篇,剩余学术研究类文章52篇,剔除相似学术型文章14篇,留下各种云会计文献研究38篇。
本文对上述所有文献进行归类编码,对影响云会计发展的相关因素进行有效整理与编码。频次大于20的'主要影响因素统计有10个。对出现频次进行合计,出现记为1,不出现记为0,对频次结果进行合计并用表格统计。
标准,如果两位检验者的评判一致性基准大于0.85,则可接受检验结果;若小于0.85,则不接受检验结果。本文对上述所有文献样本进行信度检验,经计算评判的一致性比率为0.9015,大于0.85,因此可以接受检验结果。
四、影响因素具体分析。
(一)产品与功能。
云经济时代,用户希望会计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会计服务面临更多的灵活性与不确定性。云会计服务提供更多的是集成化与模块化的服务,因此用户关心云会计服务提供的产品是否丰富、服务功能是否齐全,产品与功能能否满足他们的需求,这成为影响云会计发展的重要阻碍。
(二)质量评价标准。
衡量传统会计服务有一整套成熟的质量评价标准。云会计是个新兴会计模式,尚无质量评价标准。当数以亿计的用户涌上云端寻求云会计服务,政府或者行业用什么质量评价标准来衡量其为用户提供的服务,这成为影响云会计发展的重要问题。
(三)隐私信息管理。
隐私信息包括企业存放在云端的会计信息与核心数据,这些涉及机密的财务信息可能被盗作他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一旦曝光或被竞争对手盗用对企业将是沉重的打击。在云端任何企业任何个人都可自由驰骋,基本不设门槛,因此保护用户的隐私信息成为云会计发展的重要任务。
(四)用户习惯与观念。
用户使用传统会计服务在习惯与观念上已经根深蒂固。云经济时代,传统会计模式向云会计模式转变,用户面临习惯与观念的打破、建立与巩固的三步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培养。因此如何在较短时间内树立用户云会计的使用习惯与观念将是云会计发展面临的重要难题。
(五)网络传输能力。
云会计信息量庞大,海量信息通过网络在云端传输,因此网络车道的拥堵成为常态。网络传输的负载能力成为影响云会计快速发展的一个瓶颈,需要我国网络与宽带技术加以支撑,应建立网络负载预警系统、网络节点故障检测与自我恢复系统等。
(六)知识产权保护。
云会计的海量信息自由度较高,任意用户都可即时下载。若有第三方对相关数据进行篡改以作其他商业用途,不可避免地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与传统会计相比,云会计的知识产权保护更复杂,取证更难,需要保护的范围更宽、内容更多。
(七)数据延时与应用。
在云会计处理业务时,频繁的数据存取和海量的数据交换会造成数据延时,而且难以控制,在传输的过程中可能留下一些痕迹,其他用户通过痕迹逆向追踪可能获取到想要的会计信息。
(八)业务流程变更。
并不是所有用户业务都可以直接运用云会计服务,其业务需求要转换成对基础设施的需求、对会计云服务的需求,包括软件云、平台云、设施云、数据云、硬件云等。因此需要企业对自身业务流程进行变更以适应云会计服务需求。
(九)软硬件维护与升级。
云会计服务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器系统、数据存储系统、信息决策系统和业务处理系统等。因此相关的软硬件设施需要定期维护与升级,涉及人员、费用、周期等,而且软硬件维护与升级时期不能有效满足用户的云会计服务需求。
(十)数据存储与备份。
云经济时代用户数据存储量日益庞杂且呈爆炸式增长,云端的海量云会计信息面临数据存储、容灾与备份,需要庞大的数据存储系统以满足每时每刻的数据存储与备份压力。因此数据备份、灾难恢复和存储等成为影响云会计发展的瓶颈。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基于内容分析法剖析了云会计的相关内涵,分析了云会计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云笼罩之下,用户与相关责任者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那就是云会计模式还不十分成熟,尚存在不少问题函待解决。第一,云会计服务必须做到产品丰富、服务功能齐全以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第二,必须建立一套质量评价标准来衡量云会计服务;第三,必须保护用户的隐私信息不受任何第三者侵犯;第四,必须培养用户云会计的使用习惯与观念;第五,必须提升网络与宽带技术缓解云会计海量信息传输压力;第六,必须建立云会计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制度;第七,必须处理好云会计数据的延时与应用问题;第八,必须调整企业业务流程以适应云会计发展;第九,必须解决云会计系统的软硬件维护与升级问题;第十,必须建立庞大的数据系统以满足云会计信息备份、灾难恢复和存储。
最后强调的是,对云会计的诸多研究目前学者们还基本处于起步阶段,一是研究数据难以查找,二是大多研究仍然以定性分析与描述性分析为主,缺乏定量的数据分析,例如云会计的综合管理等许多研究仍是空白。未来进一步研究将会从这几方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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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罚则法学理论论文篇三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课程中应用的具体“假论文”背后有什么真问题,浅论学习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养浅谈和谐文化理论形成的历史脉络探析经济学信息范式理论的基本假设与辨析怎样写研究性论文撰写方法运用政治理论指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关于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意义试析受教育权理论发展综述独立学院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或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应侧重使学生掌握法理与法条等相关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以教师讲授为主,灵活引入其他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则应侧重培养学生解决法学实践问题的能力,以学生自主参与为中心,采用案例教学、讨论教学、情景模拟、错误点评等教学方法。
法学理论教学本文是指以教授法学理论为主的教学。理论教学在内容上要求理解法的含义、特征、内容等法学基础知识,这种知识的特征是围绕某一法律或者法理形成了专门的系统的法学知识和经验。法学实践教学是指以法学实践问题为出发点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的教学。实践教学一般以案例教学为中心辐射出方式各异的教学方法,比如,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教学、法律诊所教学等都属于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中法学知识的特征是各个部门法关联形成的有机链条。
在法学教学中,应如何发展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学界的相关探讨中,比较典型的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全面发展实践教学。要根据学生学习的不同阶段,形成一套贯穿于本科四年学习全过程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第二种观点认为在分类教育理念的指导下,既要完善理论教学,又要发展实践教学。应当打破目前培养目标同构的状况,确立多元的培养目标体系,对不同教学对象采用不同的法学教学方法。第三种观点认为既要完善理论教学,又要发展实践教学,要建立一种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在二者间找到第三种教学模式。
在这三种观点中,第一种观点由对传统理论教学的弊端出发而阐释建立实践教学体系的构想。但是忽略了或者说没有提及理论教学的重要性,而全面展开实践教学可能会挤压理论教学的课程时间。第二种观点从法学教学分层的角度提出法学教育多元化思想。但对从宏观教育结构上提出分类教学,有的教学对象以理论教学为主,有的教学对象以实践教学为主。这对于某一个学校的某一个班级的法学教学而言实质上还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择一的方法。第三种观点认为既要完善理论教学,又要发展实践教学,并将二者相结合创新出第三种教学方式方法。第三种教学方法综合考虑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模式的优势和不足。但创设的第三种教学模式是否脱离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范畴而足以称之为新,还需要认真推敲。综上,本文比较同意第二种观点和第三种观点中的部分观点:“既要完善理论教学,又要发展实践教学”,认为面对特定的法学教学对象应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举,所谓“并举”是指针对某一课程既有理论教学,又有实践教学,同时也指针对不同的课程侧重不同的教学方式。正如有学者已经提到的,从世界范围来看,高等法学教育主要分成两大类,即大陆法国家的法学教育和英美法国家的法学教育,与之相对应的教学也分成两类,即以讲授法为主要形式的大陆法理论教学和以案例分析法为主要形式的英美法实践教学。理论教学与大陆法系的成文法传统、精英教育理念相适应,凝结了几千年来大陆法系理论和实践的精华,形成了基于无数法律事实的理论抽象和制度构建,系统而全面,具有普世性,强调对个案的指导。实践教学则与英美判例法、法学职业教育密切相关,从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兰德尔教授于19世纪70年代最先在法学教育中系统运用案例分析教学法开始,实践教学逐渐发展到包括教授分析问题的技能、口头辩护以及语言表达的技能在内的教学方式,其强调个案的演化中发展出法律规则和原则。因此,如果仅有实践教学,而没有体系化的理论教学提供基础支持,则实践教学行而不远。如果没有实践教学,则理论教学的指导意义将流于空洞,高校输出的法学学生的.实践能力将堪忧。应看到针对不同的课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各有优势,比如笔者教授的国际私法、合同法的教学更适宜侧重理论教学,因为这两门课程理论积淀丰富,如果适用实践性教学可能导致抓住芝麻丢了西瓜的情况,有了点而缺了重要理论面。而笔者教授的司法文书写作、法庭辩论则是在学生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上开设的面向实践的课程,所以可以由点带面的侧重实践教学。
针对课程特点,并举法学理论教学和法学实践教学,这样一个观点的确立离不开对于法学理论教学模式的探讨和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从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二者的关系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具有互相涵摄的一面,实际上二者在讲授方法上都包含有教师的讲授法和学生的自主探讨案例的方法,在内容上都可能涉及理论知识和实践问题。只是在两种教学模式中,二者各有侧重。总的来说,二者的主要区别应是教学重点不同,即在法理(以下简称“理”)、法条(以下简称“法”)、实践问题(以下简称“例”)三方面的侧重上各有不同。
对于“理、法、例”,法学理论教学应首先重“理”,其次重“法”,最后重“例”。法学理论教学应主要针对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16门法学核心课程和相对独立重要的法学课程如合同法等课程。这些课程基础性强,属于地基一样重要的课程,为了给学生打好基础,就要将这些课程中涉及的概念、特征、法学专业术语及学术问题的争鸣等讲清楚,说透彻。所以,教学目的首先应是让学生们懂理。然后是释法,结合法律规定进一步阐释法学问题。最后,运用法理和法条回应、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
采取理论教学的课程,在时间安排上,一般“理与法”应占课程时间安排的至少三分之二,“例”可占三分之一。在教学方法上,可以讲授式为主,因为这种传统的讲授模式能够成为法学教学方法的主流模式并长盛不衰,自有它的优点。它重视法学知识的系统性。教师按照自己对某一方面法律知识的框架把握,通过课堂讲授传授给学生。在这个框架体系中,既有法律概念、条文,也有法律原则;既有层次、也有重点。而学生在单位时间内获得的知识量较大。讲授法还有助于使学生在老师的潜移默化中感受法学精神,建立法学信仰。在教材使用上,一般需要为学生推荐教材,以辅助学生掌握基础知识,教师则要在教材已有知识的基础上,有重点地深化拓展相关内容。
理论教学在法学教学中不可偏废,但一直以来容易被评价为枯燥的灌输式教学,分析其原因本文认为有二:一是理论教学对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要求高。但依然有教师的课座无虚席,甚至“人满为患”,这让笔者们看到理论教学对于教师的知识掌握程度和驾驭知识的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二是忽视了理论教学的丰富内涵,认为理论教学仅有讲授式教学。讲授式教学是高效的、主要的理论教学模式,但并不唯一。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我国的理论教学大都包含课堂讲授、谈话答疑、指导阅读、作业练习、课堂讨论(包括案例分析)等。综上,理论教学本身对于法学基础课程的开展而言是重要的和必要的,要上好法学基础课,重要的不是将理论教学改革为实践教学,而是要在理论课程本身的框架内进行改进,比如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在讲授式教学中灵活穿插其他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或者以其他教学方法为主只要重视法理和法条的阐释把握好理论教学的重点即可。比如笔者教授的国际私法课程,这门课应属于比较典型的理论教学模式,国际私法的学说史、立法史、冲突规范、法律适用和涉外诉讼、仲裁,都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尤其是学说史和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特有的内容也是理解的生僻点和难点,笔者往往会采取讲授法,在讲授的过程中注重学术问题的引入,分析实时案例,阐释立法最新动态等促使学生去思考问题,深化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掌握。
三、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探讨。
对于“理、法、例”,法学实践教学应由“例”开始提出问题,继而引导学生援“法”据“理”分析和解决问题。法学实践教学应主要针对除法学基础课程之外的课程如笔者教授的司法文书写作、法庭辩论等法学实务课程。这些课程综合性强,在实践教学中综合运用各个法学基础课程中的法学知识解决“例”的问题是重点。
采取实践教学的课程,在时间安排上,对“例”分析探讨应占课程时间安排的至少三分之二,“法和理”可占三分之一。在教学方法上,可以学生为参与主体,通过已有理论教学,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积累,然后在实践教学中让学生们成为课堂的中心,去搜集资料、自主学习,体验运用法学理论解决法学实践问题的苦与甜,不断增强法学实践能力。教师在其中主要扮演数据库提供者、制度设计者、评价体系构建者,实务联系者的角色,开展课前课后的各种不可或缺的教学工作,尽管课堂的工作时长缩短,但是课前课后的工作却增加了,而这种工作往往还需要一定创造性。在教材使用上,往往没有固定的教材,需要教师从书本、网络、电视甚至实务部门搜集各种素材。
笔者教授的司法文书写作和法庭辩论课程则属于典型的实践教学模式,以法庭辩论为例,该课程以学生的模拟辩论为主,教师在讲授基础法庭辩论理论后,设定多个辩题和模拟辩论各项制度、学生根据教师提供的辩题或者是模拟情景主题,在课堂上分组辩论或模拟。大部分时间是学生说教师听。但听的过程并不轻松,因为听后要依据法理和法律做好点评工作。总的来讲,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得到了发挥,在自主学习和团队探讨中巩固和深化了已有的知识,锻炼了专业素质和能力。还有学生在参加过课堂的辩论赛后,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辩论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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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罚则法学理论论文篇四
会计是一门既古老而又年轻的科学。说它古老,因为会计工作的实践源远流长,早在几千年前,当人类进行共同生产的时候,由于管理经济的需要,它作为生产职能的一个附带工作就开始出现了。说它年轻,因为人们对会计理论的研究只不过几十年的历史。但纵观半个世纪以来西方有关会计理论研究的论文和专着几乎全部集中在财务会计方面,甚至有人认为会计理论就是以认真研究和贯彻公认会计原则(gaap)。为基本内容的。直到目前为止,还很少看到有关研究管理会计理论方面的专着,在所有西方管理会计教科书中对管理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也很少涉及。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是西方国家一般都把管理会计理解为是各种专门技术的应用。譬如国际会计师联合会(1fac)将管理会计定义为;“管理会计是对管理当局所应用的信息(财务和经营的)进行鉴定、计量、积累、分析、处理、解释和传播的过程,以便在组织内部进行规划、评价和控制,保证其资源的利用并对它们承担经管责任。”从上述定义来看,似乎管理会计就是利用经济数据通过各种专门方法来帮助企业管理当局作出决策的各项具体工作。即只有技术方法,而没有理论研究。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众所周知,管理会计是从传统的成本会计中逐渐派生出来的,距今有数十年的历史。它适应资本主义现代化大生产发展的需要,扩大了传统会计原有的事后反映与定期监督的职能,使现代会计科学具有广泛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灵活的适应能力。就拿我国情况来说,尽管西方管理会计的引进是在80年代初,起步较晚;但许多大中型企业自从“零敲碎打”地采用了管理会计的一些预测分析,决策分析、责任会计等专门方法以后,在改进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就尝到了不少实实在在的“甜头”。所有这些事例充分证明:在管理会计各项工作实践的后面,必然有一定的“哲理”在指导它、影响它、支持它;否则管理会计在这么长的时间内是站不住脚的。如果我们把管理会计实务中内含的各种哲理加以归纳、提炼、升华,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我认为这就是管理会计的基本理论。研究管理会计的基本理论目的在于建立一套严密的概念框架,用来指导和发展管理会计的实践。
2.什么是管理会计理论为了阐明这个问题,根据逻辑推理首先得弄清什么是“会计理论”?关于什么是会计理论,西方通常有两种不同的说法:。
(1)“会计理论是一套以原则为形式的逻辑推理,其主要目的在于提供能用来评价、开拓和完善会计实务的通用观点所构成的一套前后一致的合理的原则。”根据这种说法必然认为对会计原则的研究就是对会计理论的研究。
(2)“会计理论是一套由前后一致的会计假设、会计概念、会计原则所组成的概念框架”,用来解释会计实务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或者为什么可以用其它办法的理由。这些理由就构成了会计理论。根据这种说法可以看出会计理论是个多层次的结构。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说法,但认为会计理论的概念框架似乎还应加上会计对象、会计职能和会计目标。总之,会计理论是人们在理性的高度上对会计实务的规律性的认识;它一旦形成,必然又会反过来指导和影响会计实务。这就充分证明了:西方的会计原则既是会计实务应遵循的规范和标准r’也是会计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有人说根据一个国家对会计原则研究的深度就可以对该国会计理论研究的水平进行评价,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这并不等于说会计理论的内涵只包括会计原则。另外,还必须指出,以上所述的会计理论实质上都是指的财务会计的理论;那么,作为现代会计的另一领域的管理会计,它的基本理论又将如何表述呢?艾哈默德·贝尔考依(ahamadbelkaoui)教授在其《管理会计概念基础》(1980年版)专着中,曾对管理会计理论作如下的描述:“管理会计理论可定义为运用来自不同的相关学科的一套基本假设和原则的观点来评价管理会计的技术”。这个定义强调丁“运用来自不同的相关学科的一套基本假设和原则的观点”,突出了管理会计是一门边缘学科;但易使人误解管理会计本身并没有一套前后一致、首尾相贯、浑然一体的会计理论体系;同时对其理论的目的只提“用来评价管理会计的技术”,似乎也不够全面。笔者认为管理会计理论可定义为“是一套由前后一致的管理会计对象、管理会计职能、管理会计目标、管理会计基本概念、管理会计基本假设、管理会计原则所组成的概念框架,用来解释;评价、指导、开拓和完善管理会计实务。”
本文拟先对管理会计理论结构(概念框架)中的前三者加以论述,后三者则拟另写论文进行探讨。
3.管理会计的对象问题。
象)产生直接影响。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目前正在执行的“会计对象是再生产过程的价值运动”的观点可进一步加以探讨。何况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尽管货币计量是现代会计综合计量手段中最重要的一种,但不是唯一的手段。特别是本世纪50年代以后,由于计量手段兴起了一系列的革命,出现了许多新的综合计量手段,例如质量综合计量、标准实物计量、经管责任综合计量、潜在因素综合计量......等等。它们大大丰富并扩展了会计反映的科学内涵,也有效地提高了会计反映再生产过程的能力。这里还应指出,从理论上讲现代会计可从多方面采用不同的综合计量手段对多样性的客观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和控制;但在实际工作中会计是否能把客观经济活动都反映出来,还要取决于:(1)管理当局的需要;(2)人们已掌握的计量手段。根据以上的初步分析,笔者认为现代会计的对象似可改为“能反映和控制的经济活动”较为妥切。另外,由于会计的本质是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按照信息论的观点,我们认为客观存在的经济活动或能反映和控制的经济活动本身并不能直接输入会计信息系统。实践证明首先进入会计反映视野的是客观经济活动的状态和特征的综合表现,即综合的经济信息,而不是经济活动本身。经济信息一经产生和出现,就成为会计人员追踪的对象。可以认为会计工作开始反映的对象是综合信息源(即综合经济信息的原始状态);全部会计处理过程就是综合经济信息的输入、加工、处理、存储、输出,从而形成综合的信道。会计的控制对象是信息的接受者和影响者,即各层次的管理人员与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会计的基本特征就在于通过对再生产过程的反映而实现对再生产过程的控制,它实质上就是借助于各种综合的经济信息来对经济活动及其效益来实施控制,是一种信息控制。但必须指出,会计控制实际上不能一次完成。它首先是及时提供各种对管理者有用的、准确的、全面的、综合的经济信息来影响各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促使他们接受会计信息的意见;然后通过信息反馈,参与各级管理层次的管理活动,并对其经济活动和效益实施综合控制。综上所述,可见现代会计的对象若描述为:“能反映和控制的经济活动及其发出的信息”,似乎与其所属的大系统“现代化管理的对象分为物流与信息流”更为合拍。依同理,由于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是现代会计分系统的两个子系统,因此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对象从总体上来说也应该是一致的,即能反映和控制的经济活动及其发出的信息,但两者由于分工的不同,在时、空两方面各有所侧重。财务会计的对象在时间上侧重于过去的、已经发生的经济及其发出的信息;在空间上侧重于经济活动主体的全部经济活动及其发出的.信息。而管理会计的对象在时间上则侧重于现在的以及未来的(预期的)经济活动及其发出的信息;在空间上则侧重于部分的、可供选择的或特定的经济活动及其发出的信息。
4.管理会计的职能与目标问题。
管理会计的职能.西方会计学家从来就没有谈论过管理会计的职能问题,一般、只涉及到管理会计的目标。笔者认为“职能”与“目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会计的职能是会计固有的本质属性,它是客观存在的东西;而会计的目标(中国的语言习惯喜欢用会计的任务来代替它)则是人们根据不同时期的客观需要与可能,对会计工作提出的要求,属于人的主观意志,它随着条件的改变而改变,但无论怎样,会计目标总不会超越会计本身的职能。在本世纪50年代以前,我国会计界一般都认为会计具有“反映:和“监督”两大基本职能,这是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会计所作的科学概括——即“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来理解的。但是,到了50年代以后,企业会计系统为了适应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形成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个子系统,于是会计实践已经远远超过单纯的事后反映和定期监督的范围。在这样情况下,笔者认为财务会计仍具有反映和监督两项基本职能;至于新派生出来的管理会计,则把传统的职能扩大到以下四个方面:规划的职能主要是利用财务会计的历史资料及其他人相关信息,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并帮助各级管理人员对某些一次性的重大经济问题作出专门的决策分析;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编制企业的整体计划与责任预算,确定各方面的主要目标,用来指导当前和未来的经济活动。组织的职能主要是结合本单位的具本情况,设计并制订合理的、有效的责任会计制度和各项具体会计工作的处理程序,以便对人力、物力、财力等有限资源进行最优化的配置与使用。控制的职能主要是根据会计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对预期可能发生的或实际已经发生的各种有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比较和分析,以便在事前或日常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评价的职能主要是事后根据各责任单位定期编制的业绩报告,将实际数与预算数进行对比、分析来评价和考核各责任单位的业绩,以便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正确处理分配关系,保证经济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管理会计的目标。
美国会计学会(aaa)的下属单位“管理会计学科委员会”曾对此作过研究,认为确定管理会计的目标是建立管理会计理论结构的一项基础工作。另外,艾哈默德。贝尔考依教授在其《管理会计概念基础》专着中还指出了管理会计的基本目标是帮助管理当局对资源的最优化使用作出决策。但结合我国当前改革、开放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管理会计的总目标似可改为总任务,即:“协助管理当局作出有关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决策。”至于它的具体任务则应与其所有的主要职能联系起来,并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确定各项经济目标包括对目标利润、目标销售量(或销售额)、目标成本、目标资金需要量的预测与确定;协助管理当局对计划期间一次性的重大经济问题作出专门决策(包括短期经营决策与长期投资决策);以及在上述基础上编制出资源最佳配置与流动的全面预算与责任预算。合理使用经济资源包括在责权利相结合的基础上制订适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的责任会计制度;并利用行为科学的原理与逾励策略,以及我国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充分调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促使他们自觉自愿地以最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务的消耗与最少的资金占用来完成计划所规定和各项目标。调节控制经济活动.包括事前制订成本控制制度和开展价值工程活动进行预防性和前馈性的控制与调节;以及日常根据各责任单位定期编制的业绩报告所反映的实际数与预算数的差异进行反馈性的控制与调节’,借以保证各项经济目标的实现。
评价考核经济业绩包括利用标准成本制度结合变动成本计算法,对日常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追踪、收集和计算;定期根据各责任单位编送的业绩报告来评价和考核它们的实绩与成果;确定它们履行经管责任的情况和应受的奖罚;总结经验、揭露矛盾,挖掘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的潜力,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论罚则法学理论论文篇五
我的挪威访学从5月推到了11月。在11月底抵达挪威首都奥斯陆之前挪威人权研究所中国项目组主任丽萨(lisastearns)女士为我谋得了到英国西南部海边小镇斯地茅斯接受为期三个月english/“class=kk英语强化培训的机会。这次可遇不可求的强化为我日后在挪威的研究铺平了语言交流的道路。挪威位于斯堪蒂娜维亚半岛西端国土面积38万多平方公里全国人口不到500万首都奥斯陆的人口有50万左右。
挪威的官方语言是挪威语。不过,english/”class=kk英语的普及程度很高。在我所到之处,只要与对方用english/“class=kk英语交谈,无论年长年幼都能开口说上几句。当然,政府、大学、研究机构中工作人员的english/”class=kk英语水平更高。但是,对于文本研究来说,用英文写就的挪威学者的论文及专著很少见到;打开相关网站,查询挪威现行法律,译成英文的只有两个:一是185月17日颁布的《挪威宪法》,另一个是1978年6月9日颁布的《挪威男女平等法》。因此,了解挪威、研究挪威有关妇女人权保障的立法与实践的主要方法,就是与有关人员用english/“class=kk英语做面对面的访谈。
在为期半年的客座研究期间,我共访谈8次,接受访谈的人数有12名,他们是议会执政党成员、政府官员、心理治疗师、研究人员、女权主义者及警察。其中,对现任男女平等事务督察官克里斯丁?米拉(kristinmile)的访谈,使我对”男女平等“,这个已经作为当今绝大多数国家法律基本原则术语的法律含义,有了新的理解。对克里斯丁的访谈,是2月28日上午10点在她的办公室进行的。她看上去有40多岁,偏瘦的体形完全超出我先前的想象,不过,那双炯炯的目光透出她的干练与曦智。
我们已经在月初挪威人权研究所举办的”警察如何干预家庭暴力-中国和挪威的.看法“研讨会上认识了。所以,见面无需过多介绍与寒暄,直切主题,围绕着《挪威男女平等法》和督察官的工作,聊了近2个小时。一,法律保障下的男女平等(genderequalityunderthelaw)被挪威人骄傲地称为”挪威模式“的男女平等保障机制的首要组成,就是1978年颁布,1979年1月实施的《挪威男女平等法》(norwegiangenderequalityact)。该法共22条。根据第1条”本法以促进男女平等,特别以提高妇女地位为目的。“的规定,它的目的具有双重性:一是,消除包括家庭在内的社会生活各个领域里的性别歧视,保证男女在参政议政、就业、教育和劳动报酬这些公共领域中的平等;二是,影响和改变公众对男女在社会和家庭中角色的态度。在讲到挪威颁布男女平等法的背景时,克里斯丁提到: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在欧洲所有国家展开的妇女运动,对挪威社会的影响之一,就是导致了男女平等法的出台。1971到1972年间,第一个制定男女平等法的立法建议案提出。从开始酝酿到议会决定立法,经过了长达八年的时间。
酝酿这一法案之初,议会中展开了激烈讨论,焦点不在于制定这个法案的必要性,而是如何制定它。是制定反性别歧视法,还是性别平等法?也就是说,它处于性别中立的立场,还是应该特别关注妇女问题。尽管最终并未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法案第1条提到,尤其关注妇女地位的提高,是本法目的之一。我认为,承认这点相当重要,因为,这样一个附加性规定,使促进男女平等成为可能。尽管从法案实施到现在的20多年里,男女平等仍然是男女双方的事,但是,我们需要花这么长时间,特别关注妇女的地位。
关于男女平等法的适用事项,初读法案第2条时,第1款”本法适用于任何领域里的性别歧视,……。“与第2款”本法不适用于家庭生活及纯私人事务。遇有此类案件,本法第10条提到的权力机关不执行本法。"的逻辑关系让我不甚明白。一方面,法案适用于家庭生活和纯个人事务中的性别歧视。另一方面,它又不在家庭和私人生活领域里执行。负责执行该法的督察官不仅无权处理这方面投诉,而且有义务撤销这类案件。这似乎是个矛盾。
论罚则法学理论论文篇六
比较法学就是世界法学,是世界法学的代名和学名。比较法学实际肩负着实现人类法律文化大同的世界使命和责任。探讨、追求和发现这种人类共同法,乃是比较法学固有的胸怀。没有这种世界胸怀与人类关怀,就无法进入比较法学的殿堂。
法律移植作为作为一种推进法制现代化开展的主要途径,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显而易见,但法律移植不只仅是将先进地域的法律移植到落后地域这么简单,它还隐含着不同不同文化之间以及传统与理想之间不时碰撞和交融的过程。因而,在讨论法律移植这一重要论题的过程中,不得不注重不同国度与地域之间的法律传统及法律文化差别,只要在充沛认识和认真剖析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别后才有可能顺利停止法律移植并最终完成推进法制现代化开展的目的。
一、为什么要停止法律文化比拟。
所谓法律移植,正如有的学者所概括的,“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和的根底上,引进,吸收,采用,摄取,异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标准,准绳,制度和法律观念等,使之成为本国法律的有机组成局部,为木国所用。”但是法律移植并不是简单地引进或者自创兴旺地域的法律就能够万事大吉了,深思我国曾经发作的各种法律移植,我们会发如今这种法律运动与开展的活动中有胜利也有失败,因而在法律移植过程中关于如何停止移植停止深化的考虑与剖析是很有必要的。
当前中国所停止的法律移植属于移植中的异体移植,较之于经济文化政治处于相同或根本相同阶段和开展程度的国度或地域间的法律的互相自创吸,致使交融与趋同,如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间的法律技术的自创,我国作为一个落后的开展中国度直接采用移植兴旺国度或地域的法律,难度显然要大得多。原有的法律制度崩溃后,新树立的法律制度由于种种缘由,特别是观念上的不认同,使法的效能难以完成,有的法律制度遭到质疑,有的法律制度以至遭到抵抗。面对这样的窘境,不少学者提出要注重外乡资源,尊重我们原有的传统与习气法。但是在关于探寻外乡资源的这条道路上,同样艰难重重。在如何界定传统与习气的问题上至今还有很多争议,而将习气与传统坚持到什么水平也是值得讨论的。因此法律移植方而搅扰最大的便是:一方面,认识到必需留意外乡资源;另一方面又不能从外乡资源找到一个适宜的切人点,全盘移植西化的道路又走不通,因此无所适从。在面对这样的窘境时,我们不可能选择逃避或放弃,固然不可能到达移植进来的法律与我们原有的社会环境完整交融,但是努力减少这种差距是大有可能的。要做到这一点,最先决性的条件就是要充沛理解法律在我国的和国外的开展进程和当前状态,在这其中法律文化又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范畴,因而,法律文化比拟是我国停止法律移植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
二、中西法律文化比拟。
1、伦理化的中国法律文化。
所谓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并不是说中国法律的全部标准为伦理,而是强调儒家的伦理准绳支配和标准着法的开展,儒家的伦理肉体浸透了法的全部内容。在青铜时期,法律与宗教伦理并无严厉区别,至春秋战国时期,法律与宗教伦理有了一定的别离,但从西汉开端,法律与伦理之间又开端交融,之后儒家的准绳和肉体逐步影响着法律的演进与开展,到隋唐使中国法律彻底伦理化,这一情形不断到清末都未变化。中国传统法律伦理化的影响极端普遍,我们能够再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各个范畴中察看到它的表现,也能够在每一部法典以至每一法律条文中,体察到伦理肉体和准绳的浸透。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详细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在国度政治范畴表现为君权至上和中央集权,从北宋开端这种趋向不时增强并于明清抵达顶点。第二,在家族与社会范畴表现为族权与父权的延伸和扩张,在传统中国社会,无论是国法还是民间习气法都给予这两项权益特殊的维护。第三,在经济财富方面,传统法律遵照礼的请求强调重义轻利,常常将对私人财富的维护置于公益及道德之后。第四,在人们的社会位置和生活方面,传统法律根据儒家理论,极力维护等级特权制度。伦理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特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历史传统等条件综协作用所构成的',这种文化在一定水平上促进了当时社会的开展,是传统中国社会中合理又适宜的一局部。同时还有一点我们不能不留意到,传统的中国法律走的是一条兼具理性和人文颜色的道路,固然以现代观念来看,它对人性的扼杀是无可置疑的,但是传统中国法律中“仁”的要素,如对老弱病残妇幼者实行怜惜的规则,对死刑特别谨慎的会审制度等,这对机械化和功利化的现代社会及其法制来说,未尝没有一点积极的启示意义。
2、带有宗教性的西办法律文化。
在西方,宗教对法律有着深入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不管是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不能与中国法律遭到儒家伦理的影响相提并论。因而,相关于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西办法律只是具有宗教性,而没有到达宗教化的水平。这里所说的宗教指的是基督教,它是独一一个对整个西办法律产生宏大影响的宗教。所以,西办法律的宗教性实践上是有关基督教对西办法律的影响问题。
关于基督教对西办法律文化的影响,沃克是这样阐述的,“这种影响至少表如今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它对自然法的理论产生了影响;第二,直接提供经过整理,并已付诸施行的行为规则;第三,强化伦理准绳和提出一些根本根据,以支持国度制定法或普通法的规则;第四,在人道主义方面影响法律,包括强调个人的价值,对家庭成员及儿童的维护、生命的崇高性等;第五,证明和强调对道德规范、老实观念、良好的信仰、公正及其他方面的支持。”除此之外,基督教不断是西方国度的国教或主要宗教,大多数立法者、法官和法学家已普遍承受和持有新教的信仰,其普遍观念,如个人的价值、尊重人格等,对西办法律的制定和施行已产生相当的影响。还有,在近代西办法律学校的树立、法学教育和研讨的兴起与传播方面,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三、比拟法律文化对法律移植的启示。
在比拟了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别后,如何才干在今后的法律移植工作中保证移植的效果呢?下面,将法律移植过程中应当留意的方面试论如下:
首先,法律的移植是法律准绳的移植。准绳,拉丁文为语意为开端,来源,根底。法律准绳指构成法律规则之根底或根源的综合性根底性的原理和原则。它分为政策性准绳和公理性准绳。政策性准绳与国度的实践相关。公理性准绳是从社会关系的实质中产生出来的,并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从而被奉为法律之原则的公理。它是各种不同性质法律之间得以沟通并以之得以完成认同的文化要素的中心。较之于移植顺应特定生活习气及社会背景的法律规则,从而对木土社会停止削足适履的改造与整合而言,准绳的移植更有利于维护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分歧性,更有利于补偿法律的破绽,起到大纲挚领的作用。同时,准绳确立后,新的规则与制度得以因而树立,从社会实践动身,它的成果与效能都是可取的。
其次,从技术层而思索,移植法律概念的承受,有一个表达方式的转化过程。即由一种言语思想方式想另一种言语思想方式的转变。要到达肉体层而的认同,首先必需在技术层面应以本民族的言语方式表达出来。用本民族曾经有的概念经输人新的内容而表达新的内涵是文化吸收的重要途径。法律术语的翻译固然应该严谨,但僵硬到连专业人士都搞不懂的话,其效果不可思议。正如语义剖析法学派所以为的,对概念的提炼,论述,经过剖析其要素,构造,语源,语境,语脉,从中央到中央寻求合理的契合时期肉体的民族文化的能使人们构成共识与可承受的意义。只要这样,才有肯能个将移植来的法律内化为我国文化的一局部。
再者,法律的移植应处置好与传统文化的关系。虽然关于文化及法律文化并没有一个通行的说法,但有一点能够肯定,即它关于民族心理的构成与维系具有宏大的作用,产生重要的影响。它的改动过程是自然演进的。时至今日,宗教在西方社会仍其有重要影响。法庭作证是手按圣经并不是方式,而是基于一种信仰。比拟而言,我们对本人的传统的态度是不明智的。儒家思想把道德置之法律之上,对法律的开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但无论如何不能承认道德与法律之间的亲密关系。关于传统道德文化应采取批判地继承的态度,取其精髓,弃其糟粕。
论罚则法学理论论文篇七
根据我国近年来法学研究情况,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关系问题上,我国存在着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脱离问题,法学理论显得无力。尽管后来法社会学的出现为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结合做出了努力,但这个问题并没有在根本上解决。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法学研究有所起步。由于我国法律的移植背景,所引借的国外法条与法学理论面临本土化过程与问题。当时法学理论研究状况是部门法学的研究主要关注法律规则与解释,而法理学的研究则主要包括一些政治性和道德性的问题,并且研究水平较低,基本上处于一种靠法理学者的感性认识和经验来对法理学研究。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我国出现了一些关注实际的法社会学研究,使法学开始注重本土的司法实际运作知识和理论,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法学理论与法律实际严重脱离状况有所改善,法治转型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包括依法治国、法制建设等主题受到关注。然而,在学者研究报告中,对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问题的总结仍然是我国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脱节的状况在根本上还是没有改观。
对理论“无用”的说法既来自法律实务工作者,也包括一些学者本身。法律实务者总抱怨当实践寻求理论指导的`时候,总是找不到相应的理论来解决实际中的问题。实务工作者对司法实践中所做的理论研究能否产生有效的作用持一种怀疑的态度。有些学者直言:“中国当代法学院所提供的理论知识有许多不是法官所需要的,而法官需要的又并非法学院所能提供的。”近三十年来学者的理论研究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法学教授与法官各自为营,从自己的角度来研究。对于理论“无用”的偏见,我们应谨慎看待。
导致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脱节出于多种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我国的法律移植背景。由于我国法律的移植主要是翻译,中国近现代法学在理论知识生成过程中忽略了对中国现实问题的关注,法学理论与其研究对象之间存在断裂,法律的理论规范和社会现实之间不相适应。与其他学科相比,当代法学研究更缺少研究中国现实问题的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也因为法学不能深入社会,以及缺少对社会其他学科的了解等,显得比较落后。即使是关注实际的法社会学研究,也未能从根本上改变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状况。有人认为,理论研究所依据的主要是书面的资料,而不是出于对现实经验的提炼和总结,这是发生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脱节的首要原因。
导致理论“无用”的原因有很多,第一,法律实务工作者要求的理论与法学学者面向实践所做的研究存在一定距离。有实务工作者认为法学理论不能为法律实践给出明确的答案,当实践寻求理论指导时没有具体理论指导,因而更加轻视法学理论,甚至对法学理论产生抵触。甚至更有学者认为,理论只有与实践相分离,才能保持学术独立的品格。法学理论是以理论形式出现的,法学理论如果不高于法律实践,那就不能称为法学理论。虽然法学理论来自法律实践,但并不一定都面向法律实践。第二,理论“无用”与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理论素养不高有关,也与法学理论比较高深有关。比如,法律方法论书籍,几乎没有几个法官能真正读懂。这使部分法官怀疑理论研究的实际作用。此外,法学学者的研究也受到客观现实条件的限制,所研究的法学理论不一定能满足法律实践需要,是导致法学理论“无用”的客观原因。
上述对法学理论的批评说明:我国目前主要的问题是法学理论难以在法律实践中发挥作用,法学理论的意义和作用受到了轻视。如果长时间这样下去,必定导致法学理论的实践功能被贬低,甚至把法学理论视为无用的,最近有学者呼吁法学家与法律家之间要加强沟通,将学者们的理性思维变为法官的办案经验。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年会把人民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理论与实践作为主题,说明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互动关系中,我国已开始关注法学理论在法律实践中的具体运用问题。因此,从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关系的角度,对法学理论的实践品格给与肯定,对于改善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脱节的情况,发挥法学理论的作用至关重要。
在实际生活中,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是不可脱离的,就法律实务者而言,首先应了解和把握法学理论。第一,实务工作者应了解和把握理想法层面的理论,使法律实践能体现人道主义,实现公平正义;第二,了解和把握面向实践的可操作性知识,使法律适用有可用的方法和手段。庞德认为:“对正义的判断就是一门艺术。但是要研究判决依据的那些权威性资料,这些资料实际上是如何被运用的,它们可能被运用以及应当如何被运用的问题,就需要一套系统的知识体系了。法律实务者只有了解和掌握法学理论,才能将理论的实践功能运用于实践。比如,法律实务者如果熟练掌握法理学说,掌握法律解释学、法律论证等方法理论,便能用来解释和适用制定法,使具体个案论证更客观和准确。其次,法律实务者应在法学理论的指导下从事法律实践活动,使理论与实践形成互动。法学理论能够扩展法律实务者对世界的认识,增强调查和探究能力,对于实务者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再次,法律实务者应正确认识法学理论的意义和作用,不能将面向法律实践的法学理论当作是具体的行动方案,更不能因法学理论不是具体的行动方案便轻视法学理论,认为法学理论“无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之间的联系是不直接的,要正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之间的关系。最后,理论与实践的互动,需要法学学者将法学理论研究扎根于法律实践,使所构建的法学理论要合乎实际,也能经得起法律实践的检验。同时,学者所构建的法学理论,应当让法律实务者能够看得明白。如果法学理论太高深,使大多数法律实务者都难以看懂,这样就更容易造成理论“无用”。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互动,需要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同努力。
总之,法学理论具有实践性,也是超越实践性的。它不仅仅是对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更重要的是对实践活动的反思和指导,并能使法律实务者具有更强的法学知识,从而更好的作用于法律实践。西方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关系已经在这方面有很大的成效。在我国的法治进程中,认清法学理论的实践功能,谋求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与结合,从而使法学理论能在法律实践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论罚则法学理论论文篇八
法学基础理论课程一向是法学专业学习的难点,如何改善学习效果,适应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方向,是个值得探讨的命题。本文借鉴项目教学法职业能力培养的思路,尝试对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思路进行重新构建,探索教学范式的改变。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它的研究对象我国各个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立法活动、法律内容、司法制度和法律对当时社会产生的作用及其产生、发展、演变的过程和基本规律。这门课程教学中面临的难度较大,主要原因是:课程内容与现代生活距离较远,教材信息量过大,内容涉及到多学科交叉,历史典籍浩瀚,生僻术语文字较多。当下大多数学生的阅读能力、深度学习能力较薄弱,又觉得该课程缺乏实用价值,容易缺乏学习兴趣。
目前法学教育提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对于中国法制史这样的基础理论课程也有不同看法。一方面,有部分观点认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应减少或删除基础理论内容,增加实践教学。但是,我们要明确,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基础课论学习并不冲突,理论教学不能放松,这是法学教学规律自身的必然要求,真正的理论对法律实践有极大的指导、推动性作用,各国的法律人才培养上也都很重视法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另一方面则认为基础理论教学也应按照实践教学方法来进行,比如大力提倡案例教学法。个人认为,虽然案例教学法有其不可替代的优点,但并不适合于所有的法律课程,中国法制史可以选择的案例,是历史上的过往实例,可以帮助学生理解课程中某个知识点的含义,但对于学生专业能力的提升没有明显改善。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尝试项目教学法。项目教学法是以培养学生能完成实际工作任务的职业能力为目标,强调知识与任务的整体联系,设计与工作结构相匹配的课程结构,最终获得一个具有实际价值的“产品”的教学模式。这种以职业为导向的教学方法应用于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需要教师在实践中进一步解读。主要考虑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明确中国法制史课程职业能力培养目标。
首先,学习中国法制史,能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分析能力。法律职业人员需要的不仅是对法律文本的认知能力,更重要是建立起法律文本与具体案例之间的.法律解释能力,后者的培养比前者更重要。中国法制史是中国历代法律制定成例范本,结合当时社会环境,讨论立法思想和法律内容的变迁,可以让学生有效练习如何深入分析立法目的,学习建立法律规范与具体事例之间的解释能力。该能力的建立和培养,对学生未来法律职业生涯的成熟和上升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学习中国法制史,能培养学生的正确的法治和法制观。法治观念是我国进入现代化以来建立的,我国传统法律文化背景中成熟的是法制,而非法治。学生在学习具体的部门法之前,必须建立起正确的法治观念,才能理解我国当前法律制度的规定和执法要求。学习中反复对比每个历史时期法律制度与法治理念的差异,可以帮助学生建立起清晰、正确的法治观。
第三,学习中国法制史,能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逻辑思维能力。学生可以在历代法制规定的学习中,反复练习推导“时代背景需求——立法思想变化——正式立法活动——具体法律内容——配套司法机制”之间的逻辑关系,即“社会需要——指导思想——立法活动——法律规定——司法执行”的流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建立起自己的职业逻辑能力、专业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逻辑路径,该能力对学生未来法律职业生涯有重要意义。
2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培养职业能力的方法。
明确中国法制史的课程培养最终目的之后,在教学实践中,对教学重点和教学方法据此有所调整。
首先,不再局限于教材中所有的知识点必须在课堂教学中完成。过于追求知识点讲授的面面俱到,课堂会变成传统教学方式中“满堂灌”的方式,容易令学生疲惫。可以对知识点进行分层,明确属于知识记忆、领会能力、应用能力、分析能力、综合能力、评价能力中的哪个类别,对于比较基础的记忆、领会,主要通过课下任务布置来进行学习,重点进行能力方面的培养。
其次,项目设计不必过度拘泥于实例操作。项目教学法注重职业能力的培养,在项目设计上提倡“以职业生涯发展为目标,以工作项目为参照点”设置课程项目,认为课程设置必须与职业能力相匹配,只要能实现职业能力的培养,不必拘泥于项目设计是否是职业操作和执行的练习。个人目前主要尝试过以下几类项目设计:案例分析、背景解读、立法思路逻辑推演、法律执行讨论、宏观和微观历史评价等。项目内容和活动形式上尊重学生的切人点和表达形式,使学生有较强的参与感。
第三,充分发挥教师对项目活动的引导作用。项目教学实际上对教师的要求更高,项目是否能起到预期效果,需要教师及时的保驾护航和纠偏。以秦朝法律制度一章的学习为例,学生基本可以完成的是“秦国——秦朝”立法背景的综述、秦朝法律制度主要内容的总结,但是对法律制度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关系理解不足,比如提到秦朝法律制度中的分户令,能评价分户令打破大家族“大锅饭”式的生产模式,促进耕织,增强秦国国力这一立法目的。不能进一步研讨周朝宗法一体社会模式的惯性和分户令之间的冲突,秦朝短期灭亡中的法制因素,以及对之后汉朝立法思想转型的影响。总的来说,对法律实施效果评价不足,问题思考深度不够。这时就需要教师及时进行引导,带领学生进行深度讨论,不停以设问方式进行引领,让学生感受深人思考过程中不断“下潜”的快乐。
中国法制史的教学中,项目教学法给予了很多教学中的启示和思路,也有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些内容的学习至今没有找到特别满意的项目设计;学生普遍知识积累薄弱导致有些学习目的实现效果不令人满意;项目设计广度可以普及到每个学生,但是深度不能有效普及等等,都有待于在今后的教学实践中逐步探索和解决。
论罚则法学理论论文篇九
酒店管理专业的教学是以提高学生酒店管理专业操作能力为宗旨;结合笔者的教学经验,笔者认为,教师应该根据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生的专业涵养,优化选择可行性强的项目,然后系统地组织实施这些项目,最后确定各个具体任务。
(一)教学以岗位服务为具体模块。
项目的选择是项目教学法成功的关键。项目的选题要与酒店实践工作紧密联系,也可以是酒店现实工作中的某一具有实践性强、操作性强或者值得讨论、交流和研究的行业焦点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在制定酒店管理专业课程教学计划时,结合酒店工作的实际,选定前台接待、餐饮服务、客房服务、现场管理等工作岗位作为具体模块。酒店管理专业礼仪课程引导各组学生了解的项目包括:通过课堂上大量的会话练习和模拟实践,让学生能正确熟练掌握酒店管理专业课程在酒店工作中各个部门、各种场合里直接和客人接触时的专业用语;能正确理解住店客人提出的各种服务要求,用符合酒店服务人员身份的礼貌用语回答客人的问题,向客人提供各种信息,从语言角度提高宾客对酒店服务工作满意的程度。
(二)实施项目计划,完成项目教学。
教师将酒店管理专业课程教学项目分解、目标精细化后,接着要考虑的是如何在课堂教学中实施项目,具体来说,分为如下三步:。
1.对学生进行合理分组项目教学法先按班级分组,全真模拟酒店的分工与协作,做出满足企业需求的项目分组。分组前教师应对学生的专业涵养、性格等作全面的了解,要注意男女性别的搭配。小组人数按实际项目情况安排,设置一名部门经理,部门经理行使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其余几名学生为职员。部门经理为这个小组的组长,要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学习过程中部门经理全程跟踪指导,学习之余额外辅导企业中实用的技巧、及避免错误的关键点,让学生少走弯路。
2.引导各组学生了解项目酒店管理专业课程教学的首要项目是,培养学生在酒店管理和酒店服务中具体运用酒店管理专业课程的交际能力,教师要各组学生在独立完成项目前进行适当的引导。在教学实践中,可以将餐饮服务岗位的项目分为:订餐、迎客、点菜、结账、投诉;将客房岗位的项目分为:客房预定服务、前台服务、房间服务、整理房间服务。同时还要培养专业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如沟通的能力、礼仪服务的能力、服务实操能力、处理投诉和解决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酒店产品的销售和产品销售策划能力、个性化服务的能力、创新的能力、等,这样才能将专业知识的传授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紧密结合,才能实质上引导各组学生更清晰地了解项目。
3.实施项目教师在引导各组学生了解项目的基础上,接着是实施项目。例如,在酒店管理专业课程教学中,将西餐厅职员作为实施项目,学生完成的项目是负责厅面、送餐、blllrt,实施该项目的过程中,学生运用礼貌语言为客人提供最佳服务,做到文明有礼、掌握原则、有问必答、言简意赅;积极向顾客介绍和推销本餐厅饮品及特色菜点;工作过程中灵活有度地配合领班工作,服从领班或经理指挥。再例如,将酒店前厅部职员作为实施项目,学生负责接待每天来酒店住宿的客人,登记好客人的基本信息,根据客人的需求,为客人推荐不同类别的客房。教师要在实施项目活动中给予恰当的指导。实施项目教学法,教师在项目活动中把握好指导的尺度非常重要。如在酒店人力资源部的文员,发现问题延迟一天上报,笔者根据这名学生善于沟通和表达、求知欲望强,但是较马虎的情况,提示该学生要增强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巩固独立处理事务的能力,善于记录、思考“班前会”或“班后会”提出的问题和想法。
(三)项目的总结与评价。
项目的总结与评价是进一步完善酒店管理专业课程项目教学的重要手段。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对项目进行总结与评价,鼓励优秀的项目小组,对其项目的优点给予点评,引导其他小组强化该项目,同时,指出存在问题的项目小组,指出其不足之处,警示各个小组在该项目实施中要注意的.方面。在评价过程中,对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要予以重视,更要重视学生的职业行为和职业能力的形成与变化,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行为能力和职业思维能力,切实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动手能力。
(一)必须完成教师课堂角色的转变。
课堂中教师角色必须转变,变主体为主导。高校的酒店管理专业教学不应是简单的专业阅读,而应强调实际应用,即专业意识和专业能力的培养,教学要“以项目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项目教学法要求教师优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学生的参与度,要求教师到学生中间与学生一起交流、讨论。
(二)结合学生的参与情况实施项目教学法。
酒店管理专业课程的教学除了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外,还应向互动型、讨论型、情境型、模拟型等形式相结合的教学方向发展,使其符合职业化、岗位化的特点,教师的观测点是学生的参与度,以学生的参与度来检测项目教学法的实施情况,能调动学生的参与性,发挥他们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使学习成为一种愉快的经历。
(三)学习效果的考核应多样化。
学习效果如何,必项通过多样化、灵活的方式予以考核。笔者认为,考核不应针对个人,而应该针对小组,这样考核,既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又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对促进学生的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论罚则法学理论论文篇十
一般教师在讲授计算机网络课程时更多的是采用传统教育管理和教学模式。首先,对计算机网络的概念、发展、硬件组成等内容进行介绍;其次,介绍tcp/ip协议、osi七层模型、各种网络的功能;最后,介绍一下网络的应用与网络安全的防范等知识。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看起来教师已经把计算机网络知识全部传授给了学生,但实际上,中职学校的学生只是学会了如何上网,至于如何管理和维护一个网络仍无从下手。
因此,为了让学生接受知识性与技能性于一体的教育,提高学生计算机知识水平和实践动手能力,笔者采用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创新精神的项目教学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项目教学法。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的,而是学生在一定的情景下,借助他人(包括教师和同学)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获得。基于建构主义的教学法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要以自身为中心,教师以帮助者角色,利用情景、协作、会话等学习环境要素,让学生充分发挥主体性和创新精神,使学生有效地达到对当前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
项目教学法就是在建构主义的指导下,以实际的工程项目为对象,先由教师对项目进行分解,并作适当的示范,然后由学生分组围绕各自的工程项目进行讨论、协作学习,最后以共同完成项目的情况来评价学生是否达到教学目的的一种新的教学方法。项目教学法针对中职学生素质普遍不高的情况,通过示范项目让学生掌握最基础的知识,并架起学习新知识的支点,然后运用知识迁移、协作讨论来完成对知识的意义建构。
项目教学法要求在教学过程中,以完成一个一个具体项目为线索,把教学内容巧妙地隐含在每个项目之中,让学生在实践中自己发现问题,并经过独立思考和教师的指导,自己解决问题,学会自我学习的方法。根据网络课程特点,我们结合实际综合布线系统项目建设流程来确立综合布线技术知识体系结构,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预算、施工、测试和验收,使各个知识模块涵盖学生应掌握的工程知识,再通过项目教学法来体现这些知识模块的实际应用。
学生通过参观样板工程和对设计、预算、施工、测试和验收5个知识模块的学习,切实地掌握从设计到测试验收所必须的技能,满足企业对人才的能力要求。整个教学过程中,需要学生动手操作才能实现教学目标。学生在完成实践操作的过程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独立探索及合作学习的意识得到强化。
采用四级教学法:
(1)准备。在此阶段首先应确定课题和明确教学目的,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然后选择劳动工具与材料,并唤起学生兴趣。
(2)示范。由实践指导教师慢慢地演示操作步骤,同时阐明要做什么和为什么这么做,指出可能会出现的错误,强调重点,提示劳动安全。
(3)仿做。学生按工作步骤操作,指导教师在一旁作解释,巡视并纠正大的错误,同时给予帮助,表扬能正确掌握要领的学生,鼓励后进学生。
(4)应用。由指导教师给出应用练习题,学生独自解决问题,要求不仅要正确,而且要能较快较熟练地解决问题。指导教师边指导边纠正错误,表扬鼓励进步学生,通过与学生谈话、提问、检查工作质量等方式评定出成绩。在实践教学过程中,不仅要培养学生实践操作的基本技能,职业(岗位)专业技能,而且还要重视学生的职业基本素质的.培养,包括守时、准时及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行为规范的训练,与人合作、协调、交往的能力,独立计划、组织、实施的能力,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
论罚则法学理论论文篇十一
大凡现代国家,其经济财政大多已实现了“在数目字上管理”,只是在深度或者水平上有所差距而已。而所谓“在数目字上管理”,最直观和简便易行的,就是收入和支出均以纸币为衡量标准。例如我国国家收入,劳役和实物收入贯穿了中国古代历史。而收入的货币化,是在是现代国家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我国现在来说,无论是税、费、还是其它收入,也均已以货币为基本形态。
国家收入作为经济学和经济法学共同研究的一个课题,牵扯极多,以本文篇幅不易作出全面探讨,只能在国家收入的一个方面,即行政收费方面,以法学视角做一点法理上的初步探讨。
一.收费的基础知识:简单的归纳和提出。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在我国现行法律中,行政收费是经济法部门下的财税法的研究对象。但是由于经济法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属于政府规治经济的法,这决定了,行政收费在实践操作方面也必然的要受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规制。因此在这种意义上,行政收费在最基本的属性上应当的`属于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由于行政收费本身既是行政行为,又是经济行为,人们往往站在不同角度上对行政收费的概念进行认识,因此形成的观点也有相当的差异。根据笔者手头的资料,对行政收费主要有以下几种定义:
1.收费是指政府(或者行政主体)以满足社会需要为目的,凭借行政权力,通过向公共商品或者劳务的特定使用者或者享受者按照特定特定标准收取相应费用的行为,又称政府收费或者行政收费。
2.收费是国家或者政府规制的,存在市场因素的产业或者行业、公共部门(包括有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和私人企业所提供的有偿服务的价格。
3.收费是公共部门在提供自己所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为了达到商品或者劳务的效率使用,有选择地向受益人收取的与成本相对应的费用。
以上观点在立论角度及收费的有偿性问题上都有所分歧。但是只有第一种观点相对比较符合法学视野内的行政收费的定义,但是又不够规范。总起来说,我们认为可以认为:行政收费,是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事业单位等组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收费的项目,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的收费标准,向负有缴纳义务的行政相对人收取一定数额的货币的具体行政行为。
这一定义包括以下的含义:
[1][2][3][4][5][6]。
论罚则法学理论论文篇十二
摘要:《电子商务基础》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本文就如何在《电子商务基础》教学中,有针对性地通过项目教学法来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小组协作能力等这几方面展开论述。
关键字:项目教学法电子商务零适应期。
一、项目教学法的提出。
21世纪以来,人类进入了网络信息化时代,越来越多的人们加入到网络使用的行列中。在我国大力推行信息化政策下,电子商务正以惊人的速度蓬勃发展。与此同时,对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数量需求和专业知识要求均在不断提高。职业中学是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基地,肩负着向特定的行业和岗位培养合格的操作技能型人才的使命。从学生家长的角度,希望学生通过在校的学习,能够获得真正的实际操作技能,具要一定的动手能力,以便毕业后较快地适应社会需求,获得一个合适的工作岗位。在这种思维的前提下中职学校电子商务专业培养学生的目标应定位在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上,并特别加强动手操作技能和分析能力的训练上。如何避免传统教学方法中重理论轻实验,老师死板讲学生机械地跟做而缺乏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线性教学模式。这就对我们教师在进行《电子商务基础》内容教学时,提出了新的要求。经过几年的教学实践摸索,在《电子商务基础》中有针对地采用项目教学法,不仅非常有效地形成以老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自主性学习,还挖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了具有动手操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团体协作能力,为企业提供了上岗就业零适应期的应用型电子商务人员。
二、解读项目教学法。
项目教学法是以工作任务为核心来训练技能并建构理论知识的教学法,通过师生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而进行的教学活动。具体来讲就是把学习目标分解为一个个具体的项目或事件,设计出一个个项目教学方案。为达成这样的一个教学目标,学生必须要通过做中学,学中做,边做边学等方法,来解决问题。而在其过程中,教师只是对项目进行简单的引导分解及适当的示范,最后以共同完成项目的情况来评价学生是否达到教学目的的一种教学模式。通过这样的教学方式,能在课堂教学中把理论与实践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挖掘学生的创造潜能,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例如,在电子商务教学开始之前,先把学生分组,按组尝试在淘宝先申请网店,然后让学生思考如何把一个空网店经营成盈利的网店。让学生从实践中体验要把网店经营好需要哪些知识,从而可以激发学生对枯燥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兴趣,又可以把知识真正用于指导实际操作。
(一)、确定项目任务。
项目教学法的基本思想是把知识附着于任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让学习者获得知识。项目要以教学内容为依据,切合工作实际需要,并有一定的发挥空间,让学生既能运用学知识,又能充分发挥学生的才智并有所创新。确立实用可行的项目是项目教学法实施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在《电子商务基础》课程中,涉及电子商务实训部分内容就可以确定为若干个项目模块。例如可以分成b2b交易、b2c交易、c2c交易,网络营销等项目。在某一个项目中,可以继续分成若干个小项目,比如b2c交易又可以分解成注册会员,商品搜索选购,下购单,在线支付,选择送货方式等几个项目完成。当然在分成若干教学项目的同时还应该给出具体的可操作任务,任务的实施最好能把实验室操作环境和生活中的具体情境结合。例如,在b2c交易中的前台购物流程操作中可以这么给出任务:“罗可是一个购物狂,特别追求时尚,热衷网络购物,于是专门以真实姓名罗可***申请了一个用于电子支付的个人银行卡,并存款30000元。然后又在一家物美价廉的网站以用户名luoke***注册了会员,通过仔细选择,他决定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两款“三星n628”手机送给他的亲戚王溪***。支付完成后,他通过定单查询确认购买成功”。在实施这个任务的过程中首先我们可以要求学生来分享一下现实生活中的购物经验,由此引出实验室的操作流程。
论罚则法学理论论文篇十三
目前,由于公立图书馆的人员待遇相对较低,造成难以吸纳人才的现象,如何建立起图书馆的专业人才团队,成为了公立图书馆必须要攻克的难题。“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要求公立图书馆必须做出相应改革,人才在公立图书馆改革创新的工作中是十分重要的,拥有专业素养的人才能够有效地推进改革进程,加快发展步伐。这就对公立图书馆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作人员需要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自身素质及职业操守,并且要用正确的态度对待新生事物,能够将新事物与传统工作进行结合。但图书馆当前缺少专业人才,拥有图书管理学等专业的工作人员先对较少,加之自身知识结构得不到提升,创新意识相对较差,工作人员素质不足极大地影响了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质量,使图书馆的资源利用率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读者对图书信息的使用也被受到了极大阻碍,影响了图书馆改革创新的步伐。
2.2无法满足读者多元化的需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服务的要求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读者都开始重视起情感体验及服务质量。然而当前公立图书馆并没有把握好读者的心理,为读者提供更加完善的阅读服务,无法使读者体会到图书馆的认真态度及良好的服务质量。网络时代的发展改变了读者单一的信息获取方式,电子书及网络书籍等方式的出现时人们的阅读变得多元化,然而图书馆所提供的基础服务多年来都是以借阅为主。虽然在网络的普及过程中加入了电子阅览室等新形式,但这些新的阅读形式无法承载足够的读者,同时图书馆未针对现状开展相应的新服务,无法满足读者的需求,因此图书馆的地位在逐渐降低。互联网使得信息传递的速度加快,越来越多的读者改变了阅读习惯,打字聊天、微博互动等交流方式使读者难以真正的静下心进行阅读。只有图书馆开展更加多样化阅读服务来吸引读者,才能使公立图书馆重新建立起自身的地位。
2.3公立图书馆信息资源数量不足。
互联网时代使得信息资源公开化,网络信息资源的储藏量非常庞大,由于互联网发展对于时间、空间等限制的跨越,使读者可以在任何情况下借助先进的网络设备搜集到大量的信息资源。然而公立图书馆在信息资源的储藏数量无法与网络中的资源数量相比,在公共图书馆的评定中,县级图书馆的馆藏标准仅为20万册,其中还包括报纸、期刊、绘本及光盘等,数字信息资源的标准最高为4tb,并且,绝大多数公立图书馆的馆藏量还要低于标准,另外,纸质书籍的更换速度相对较慢。信息资源数量的不足,使读者对于阅读需求得不到满足,同时限制了公立图书馆的进一步改革发展。
论罚则法学理论论文篇十四
摘要:项目驱动教学法是在教学过程中以项目为主线展开,把相关的知识点融入到项目的各个环节中。本文采用项目驱动教学法对c语言课程的宏观和微观设计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项目驱动教学法;c语言。
c语言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得到迅速推广应用的一种计算机语言,它功能丰富,表达力强,使用灵活方便,目标程序运行效率高,兼有高级语言与低级语言的许多特点,几乎任何一种机型、任何一种操作系统都支持c语言开发。但c语言涉及的概念比较复杂,规则繁多,使用灵活,不少初学者难以掌握、易出错。多年来,按照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培养目标,基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采用项目驱动教学法,对《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的教学进行积极改革与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现对教学过程进行总结。
项目驱动教学法。
所谓项目驱动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以一个个项目为主线来展开,把相关的知识点融入到项目的各个环节中去,层层推进项目。通过对问题的深化或功能扩充,来拓宽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直至得到一个完整的项目解决方案,从而达到学习知识、培养能力的目的。
项目驱动教学法符合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要求。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认为,学习的过程是学生自己在头脑中对知识的意义进行建构的过程,学生是教学过程中意义建构的主体,教师是这个建构过程的指导者、帮助者,教师组织教学过程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注意学生意义建构过程自身的特点,帮助而不是代替学生实现这个建构过程。情景、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是建构主义学习环境的四大要素。其中,前三者是教学的手段,学生头脑中的知识意义建构是教学目的。在项目驱动教学法中,“情景”即是指整个课程的学习处在实现教师提出的.设计项目的环境中,“协作、会话”是教师对学生的指导以及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讨论,而“意义建构”则是指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最终完成项目并基本掌握实用软件的开发要领。
在《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中实施项目驱动教学法。
(一)课程宏观设计。
所谓宏观设计是指按照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要求,课程教学以一个合适的课程设计项目为引导,以该实例设计和改进中的问题为动力,逐步深入、全面展开课程内容。全课程以核心内容贯穿,同时每次课也从有关的实际问题入手,由实例引入本堂课的内容。这样,无论是对整个课程还是对每堂具体的课程,学生的学习目标都十分明确、具体。教师授课时先演示自己开发的系统,使学生在明确任务的同时产生浓厚的兴趣。宏观设计的另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教师要明确每次项目拓展所引出的c语言知识点及学生应掌握的技能,使其能够涵盖c语言程序设计的所有基本内容。如完成学生成绩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必须学习以下知识:掌握文件的建立、打开、读、写等操作;系统的组织包含数据输入、修改、查询、统计、输出等功能,必须掌握函数的调用;数据内容的组织涉及数组、结构体、链表,必须掌握数组、结构体、链表等数据对象的操作;功能的实现必须设计算法控制流程,掌握不同的流程图表示方法;功能算法的实现必须根据算法描述进行符号化语句表示;根据编写程序的源代码进行程序调试。该项目难度适中,囊括了c语言课程的大纲要求,而且与学生联系密切,使学生不必进行复杂的项目背景分析就可以进行不同程度的功能扩展。同时项目的实现能够突出程序设计“以算法为中心”求解问题的方法,是一个比较合适的项目。学生从开始模仿单一的记录添加、排序、查询、统计和记录浏览等简单程序,到利用函数、结构和指针等知识对模仿期开发的各功能模块进行扩充和完善,逐步组建学生的管理系统。
(二)课程微观设计。
微观设计是指对每一单元、每一堂课的安排方式、教法和教学特点进行设计。在微观设计中应注意项目与授课内容的结合,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在授课开始,提出问题,指出该问题的难点,围绕授课内容引导学生进行思考。例如,学习结构体一章时,可以让学生思考如何才能存放全班同学的信息(姓名、年龄、成绩等)?以往的基本数据类型可以完成吗?由此引入结构体数组的概念。以“选择结构”一章为例,说明微观课程设计的步骤。该单元的教学知识点是掌握关系表达式、逻辑表达式和条件表达式,会使用if语句和switch语句。在教学过程中,从简单的问题着手,先要求学生自己编写程序,引入条件语句,同时在程序中讲解相关的语法知识点,提升高度。具体步骤:
(1)任意输入两个数,求最大值,并输出最大值。(以此为例讲解if…else语句的用法及其执行过程)。
(2)扩展第一步,任意输入三个数,求最小值并输出。(引入介绍六种基本关系运算符并给出优先顺序,学习计算关系表达式的值,强调值为逻辑值。)。
(3)扩展第二步,任意输入三个数,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输出。(注意讲解其中的算法,为循环语句打基础。介绍三种逻辑运算符及其优先顺序,学习计算逻辑表达式的值。)。
(4)移植第三步,求解符号函数,强调else子句与if语句的匹配原则。
(5)推进第四步,进行if语句的多重嵌套。从键盘上输入成绩并按原则输出其等级为习题供学生练习。
(6)改写第五步程序,使用switch语句构成多分支结构。(引入switch语句和break语句)。
(7)进行嵌套if语句与switch语句互换。
同时,还要注重算法分析,培养学生以算法为中心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程序设计课程的教学重点,也是教学难点。对于c语言所涉及的算法,在精讲多练的同时还应注意这些算法之间的联系,与课程的相关内容结合。如选择法可以结合选择程序设计结构,筛选法、起泡法等算法可以结合数组、函数部分进行教学。这样,学生在熟练掌握这些算法的同时,也学习并掌握了相关课程内容,并逐渐养成在程序设计时进行触类旁通的思维模式。
第一个层次是基本的,体现课程主要内容,
第二个层次略为扩充,体现一定的技巧和算法,
第三个层次就是要求学生的设计无论从界面、风格、完整型还是算法、技巧、易用性等方面接近专业程序员的习惯和水平。
经实践检验,项目驱动教学法激发了学生的自信心和积极性,锻炼了学生的程序设计综合能力,为今后较快地参与实际软件项目的开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推而广之,在很多课程中都可以实施该教学法,只有在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和形式时从本课程的实际应用角度出发,选取一个可以贯穿本课程主要内容的项目,使之在教学过程中一步步完善,这门课程的教学才会成功。
参考文献:
[1]谭浩强.c语言程序设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王明富,徐人凤.高职软件专业技术课程的改革与探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12).
[3]邱建林,等.c语言程序设计教学的研究与实践[j].电气电子教学学报,,(8).
论罚则法学理论论文篇十五
人才团队建设及人员素质提升在公立图书馆的改革创新中十分重要,图书馆在工作中必须要对当前工作人员进行素质培养,完善人员培养体系,建立工作考核及评价制度,已达到提升图书馆官员素质的目的。在进行专业知识教育的同时也要培养工作人员的创新精神,帮助其账务哦网络技术、数字化知识等先进技术。通过对人员的培养使其达到专业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及创新思维,在面对新生事物是能够正确对待,这样才能更好地为读者提供优质的阅读服务。其次,图书馆要提升人员待遇,制定合理的聘任制度及激励方案,为图书馆留住人才,建立专业的人才团队。图书馆人员素质的提升是一项重要的内容,需要长期开展工作并做出合理规划,人员素质得以不断提高能够有效的满足读者需求,提升阅读服务质量推动改革发展。
3.2构建数据化的信息资源。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大数据的`广泛应用,图书馆应该合理的利用馆内的数字化的信息数据。在个人借阅图书时,能够自动保存下载和储存过的资源。同时,应该在图书馆建立图书网络导航系统,对于优秀的论坛进行适当的收录,建立专业化的图书检索菜单,使读者能够在查看之前阅览的图书时能够更加便捷。对于时间久远、印象模糊的书籍,读者能够通过数据库系统直接找到,便于读者的阅读与查找。图书馆通过数据库的建设,可以了解到不同专业读者所借阅图书的类型,方便图书馆管理者更好的管理图书类型,同时读者也能够对自己掌握的知识系统做出系统的分类整理,实现了图书馆与读者共赢的局面。
3.3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资源建设。
加大力度对图书馆的投入,不断完善图书馆的硬件与软件资源,不仅仅是要对传统的纸质类印刷书籍,同时要对电子资源和数字资源进行不断的扩充与丰富。首先应该加大对图书馆的资金的注入,采购大量的纸质图书,更新馆内的资料。图书和各种类型的文献资料等,并有工作人员做好详细的购书记录,对于需求量较大的图书,及时补充,以满足阅读者不同层次的阅读需求。其次,应该大力加强数字资源与电子资源的建设力度,建立完善的网络阅览规范制度,构建数据库、网络资源共享以及电子书籍等。最后针对特定读者的需求,结合图书馆的环境与优势,建立具有特色的数据库,对适合当地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特色资源信息等进行不断的整理,完善加工,形成具有特色的专题数据库,方便读者直接查找,遵循实用性、先进性以及可持续性的发展理念,从而进一步推动图书馆的发展。
4结语。
互联网已经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公立图书馆若想不被淘汰就必须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充分利用互联网知识,将其与图书馆工作相结合,通过先进的技术改变传统的阅读服务模式,创造出新时期的互联网图书馆模式,二者相互融合、共同进步。同时要以读者为主体,为其提供优质的阅读服务,才能充分体现出互联网对于公共文化事业的作用,如:不断地完善资源配置、增强资源使用率、控制成本等,同时增加读者的满意度,使读者更加愿意参与到阅读中。在“互联网+”时代只有互联网与公共图书馆完成真正的融合,才能有效的实现公立图书馆的创新改革工作。
论罚则法学理论论文篇十六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加快,行政法学的研究也出现了一定的进展,并对我国行政法学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公共服务理论作为行政法学的基础和支点,为行政法学的转变提供了一个研究的正确方向,使行政法学不断朝着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因此通过对公共服务理论视角下分析我国行政法学转变方向,促进行政法学的可持续发展。
一、公共服务理论视角下行政法学的特点和缺陷。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为我国行政法学的转变提供了发展的基础和背景,我国行政法学一直以来深受西方国家理论的影响,再加上自身的起点比较低,使行政法学的研究不得不思考与本土化的特点相结合。公共服务理论为行政法学的转型提供了发展的支点,实现两者在意义上的融合,从而使我国的行政法学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从公共服务的视角下研究我国的行政法学,还存在着许多方面的不足:。
(一)当前行政法学的不足。
当前的行政法学首先对国家行政主体重视和规范,在内容上很少提及社会行政和私人行政等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法学对行政主体的规范主要目的是为了对法律主体进行明确的规范,从而忽视了社会和私人行政主体以及社会和私人的法律权利,这也成为当代行政法学发展的主要阻碍之一,缩小了行政法学的范围和主体。其次行政法学对非强制性的行为不重视,也并没有加以规范,违背当前公共服务理论中的建立公共利益为基础的公共行政理论。因此由于行政法学采用传统的控权理论强制性的规范和维护公民权利,从而忽视对公民利益和公共服务相关的非强制性的公共服务行为的规范。最后行政法学在行政救济方面缺少相关的审查,尤其是社会行政以及私人行政,由于行政法学对公民的公共利益行为缺少一定的规范,因此在司法审查上还比较落后,主要表现为审查的对象和主体不明确,有关国家和社会行政等有关的诉讼解决方法与职责权限不清楚。
二、公共服务理论下的行政法学的转型方向。
(一)从控权论向管理和服务过渡。
从公共服务的角度下思考我国行政法学的转型方向,那么我国的行政法学就必须走公共服务道路。公共服务理论下的公共利益是其发展的目标,也是公共服务理论的重要特征。公共服务理论下的行政法学要建立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不能通过委托行政主体来完成,在这里必须要解决公共行政机关和公共利益和服务之间矛盾,既能保障公众的权利,又能发挥政府行政主体的重要作用。公共服务视角下的行政法学是实现了行政权利与公民服务之间的一种融洽关系,运用公共服务理论的模型为行政法学的转型提供重要的理论基础和框架。
(二)从国家行政向公共行政转型。
行政法学以公共服务理论作为支撑点,为自身的转型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发展的前景。在公共服务理论的角度下提出了公共行政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将公共行政当做在行政法意义上的相关结果和影响,将行政职权的应用以及行政权的相对人作为公正性的判定标准,这些标准和概念等方面的界定为行政法学的转型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方向,并在公共行政的范围中排除部分的私人行政行为和社会团体中的劳务关系。
(三)从行政行为模式上向公私合作转变。
从公共服务理论的角度出发,行政法学的行政过程体现在行为模式上,因此需要对行政行为进行变革,利用政府的行政行为弱化公民权利于行政权利之间的矛盾关系,倡导政府的行政行为遵守一定的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从而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从公共服务理论的角度出发,在国家行政机关以及社会组织从事的与公共利益相关的活动过程中要对其进行科学的安排,创新一种全面的.行政模式,创新出的行政模式要能够有效地反映出政府的作用,能够确定政府相关的法律权限和职责,防止政府权力过大。其次要营造不同领域的竞争关系,更好的为公共服务。充分的协调公共与私人才选择机制之间的关系的,达到两者之间的和谐,防止政府在公共服务中失去作用,实现公私之间合作。
(四)促进行政救济的多元化。
公共服务理论下强调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并且强调公共事务在各种民间组织中的作用,但仍旧以政府为中心。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起着推动和促进的作用,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能够有效的促进政府救济建设。当前政府的救济方式过于单一,而行政法学的转型也要建立多元化的救济方式,根据行政专业的不同应当体现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特征。
三、总结。
通过对公共服务理论角度下传统行政法学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并借助公共服务理论的模式和框架对行政法学的转型提供了正确科学的发展方向,促进行政法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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