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报告是对工作进展和成果进行记录和展示的方式。在报告中,可以运用一些实例和案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结论。请读者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范文进行参考和学习。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一
××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州民宗局的指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和民委的.工作重点,积极做好民族经济工作,真正做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使有限的民族专项资金发挥了更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云财农〔20××〕147号、云族发〔20××〕58号文件要求,××县民宗局对20××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民族专项资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关心、支持的具体体现,是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资金的申报程序:。
(一)、做好项目前期考察、评估论证工作。年初,××县民宗局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考察,统筹规划,做到认真预算、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论证,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尽可能地搜集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年度项目贮备库。
(二)、确定年度上报项目。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年度申报项目进行了筛选,按照“统筹兼顾、适当集中、突出重点,确保团结”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20××年共申报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目;总投资357万元,申请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其中: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0万元(西民宗发〔20××〕25号);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西财农字〔20××〕278号);“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50万元(西民宗联发〔20××〕01号。
20××年州民宗局、州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年度民族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计划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25号、西财农字〔2008〕208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字〔20××〕278号)和《关于下达20××年度民委系统“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01号)等文件下达了××县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补助资金总额为320万元。
在执行项目时,“做好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按所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二是严格保证质量;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20××年,××县重点实施了交通、人畜饮水、文化体育、种养业、科技培训等大类25个扶持子项目,项目总投资357万元,其中投入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抵资37万元)。项目涉及项目涉及10个乡镇11个村委会1142户11483人。
(一)项目成果和效益。
一年来,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完成善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境地少数民族群众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改善了群众的观念,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快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在边境地区树立了国家大力扶持边境少数民族发展的良好形象,对巩固边防、维护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注入,在解决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生活、基本生产的同时,涌现了一批“兴边富民示范村”。如××镇××自然村;回伞、××木人自然村,××镇××自然村等4个示范村,当前,示范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生活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兴建村内道路硬化、桥梁、人畜饮水等项目,大大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通过大力扶持种养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生猪养殖212头。培育了一批稳定增收的产业,达到了群众增收,农村增效的目的,有70户群众受益。三是社会事业明显进步。通过国家补助,群众自筹、投工投劳等资金筹措方式,新建了文化室、球场、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明显进步;有“农村致富通”、有线电话、村村通工程、移动电话、数字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并存,覆盖整个项目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7期6644人。四是群众积极性明显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真正成了这实施项目的主体,在国家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群众积极投工劳,千方百计跑项目,找资金,到处呈现出你追我赶建设家园的繁忙景象。
20××年,上级下达我县民族专项资金320万元,目前完成下达资金320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100%。
(一)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建立了财政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的监督机制.对少数民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体、明确。
(二)制度执行情况。
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相关类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合理到位:
1.没有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四)资金拨付情况。资金能够做到拨付到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单位。
2.没有存在以拨代支的情况,虚报项目完成额等情况;。
(五)资金监管情况。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
1.做到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2.没有存在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列支的情况;。
(六)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我局要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以上是我县20××年××县民族专项资金到位、下拨、使用及其效益情况。一年来省民委、州民宗局、州财政下达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共25项,扶持资金共320万元,××县世族专项资金实行县财政报帐制度。××县民宗局对民族专项的使用上都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有关文件,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贪腐和骗取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二
********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工信局:
公司于2009年专程邀请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论证,并经过现场考察,结合产品(磷渣砌块)及原材料(磷渣)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分析后,确认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
本项目于2009年5月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现场实地考察、审核评估,于2009年5月获得项目备案书、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相关文件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项目管理情况。
公司在项目申报之初就针对本项目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派。
专人负责本项目的资料汇集、报送,专人负责项目的基建工程,并与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公司通过在网络了解,并经过多次实地考察,最后确定与西安东方福星机械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8日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我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监督,确保设备安装、调试有效进行。
三、
项目的实施情况。
本项目自2010年2月核准备案以来,按时按质进行开工建设,严格按照设计院、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土建工程图施工,未作任何变更。
四、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政府扶持80万元技改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与瓮安县农场信用合作联社花竹联社正在就流动资金贷款事宜进行协商。
在资金的管理上,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会计人员,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建立项目专户。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不截留和挪用,不擅自撤消和改变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项目实施效果。
2000.00万元,年利润为571万元,年缴纳税金为400万元。目前项目运行良好,产品供不应求。
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确定的产品销售市场范围、辐射半径合理,市场容量大,交通运输条件便利。项目实施投产后,不仅能缓解该地区新型墙体材料市场的供需矛盾,而且为贵州省和瓮安县的墙体材料革新将起到示范作用,同时,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厂工作,对当地村民脱贫致富,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项目实行机械全自动化,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墙体材料改革的需要出发,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也是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是机械全自动化,产品质量规格完全达到统一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xx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x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xx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四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关于“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要求,切实加强内外贸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及项目质量和效果,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开展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xx】64号)要求和20xx年3月24日省商务厅召开的工作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开展了全区范围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专门召开会议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省商务厅的统一安排和布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毕节地区商务局开展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内容目的、方法步骤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范围和方式。
本次自查范围为20xx年至20xx年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扶持项目情况。外贸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专项扶持资金。内贸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双百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中央财政市场监测项目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资金、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项目资金、“家政服务工程”项目资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等。地区商务局组成检查组到各县(市、区)对内外贸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汇报、查阅项目资料(包括有关文件、财务账簿、会议纪要等)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的效果等进行检查评估。
三、内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内贸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xx年度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xx]71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有关资金的通知》(财建[20xx]430号)、《贵州省促进服务业、农村物流服务体系、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商发[20xx]120号)和《贵州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项目单位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经自查,各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及管理规定。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实施情况。自20xx年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到20xx年,我区已在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和赫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全区建设或改造农家店1755个。20xx年55个,20xx年350个,20xx年600个,20xx年750个),获得国家补助资金999。10万元,其中:乡(镇)级农家店186个,获得补助资95。48万元,占全区乡镇74。4%;村级农家店1569个,获得国家补助资金903。62万元,占全区村级43%。20xx年,在地委、行署的高度重视下,对9县(市、区)省、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黔西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整县推进建设农家店的村共计200个,每个农家店配套资金0。3万元,行署拨付配套资金60万元。另外,黔西县为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由县财政对该县172个贵毕路线的农家店配套资金34。4万元,全区对建设或改造的1755个农家店共投入资金1093。5万元。各县(市)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或改造农家店的情况:毕节市完成农家店483个,获国家补助资金276。5万元,其中:乡(镇)级店58个,获补助资金29。96万元,村级店425个,获补助资金246。54万元;大方县完成农家店324个,获补助资金182。9万元,其中:乡(镇)级店15个,获补助资金7。8万元,村级店309个,获补助资金175。10万元;黔西县完成农家店372个,获补助资金209万元,其中:乡(镇)级店24个,获补助资金10万元,村级店348个,获补助资金199万元;金沙县完成农家店35个,获补助资金14。6万元,其中:乡(镇)级店9个,获补助资金2。52万元,村级店26个,获补助资金12。08万元;织金县完成农家店229个,获得补助资金133。3万元,其中:乡(镇)级51个,获补助资金28。6万元,村级店178个,获补助资金104。7万元;纳雍县完成农家店117个,获补助资金70。2万元,其中:乡(镇)级17个,获补助资金10。2万元,村级店100个,获补助资金60万元;威宁县完成农家店13个,获补助资金7。8万元(村级店);赫章县完成农家店124个,获得补助资金70万元,其中:乡(镇)级店8个,获补助资金4万元,村级店116个,获补助资金66万元;百管委完成农家店58个,获补助资金34。8万元,其中:乡(镇)级店4个,获补助资金2。4万元,村级店54个,获补助资金32。4万元。销售总额3750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4670万元,带动社会就业3560人。
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通知》、《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质量“回头看”检查的通知》、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要求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制定的《贵州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商发[20xx]85号)文件执行,确保各县(市)“农家店”补贴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复查,做到发票齐全、帐目清楚、领取手续齐备等,并上报自查报告和资金落实情况佐证材料。督促承办企业必须将每个农家店实际投入情况签字依据,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予以确认。
组织开展了明查暗访和网上抽查等形式的农家店质量检查,检查的内容:一是农家店是否与承办企业继续保持加盟合同关系,是否按连锁经营要求做到了统一管理。二是商品配送率是否达标。三是店牌及标识牌是否继续悬挂。四是农家店是否参加过承办企业组织的业务培训。五是农家店是否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商品是否做到了明码标价,是否建立了统一的进货台帐。以便更好地指导和监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为今后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商品配送中心项目2个,一是毕节地区民族贸易公司新建和改造仓库及附属设施1000余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8。582万元。争取国家补助资金53。5万元;二是贵州省百汇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修建和改造仓储及附属设施1000余平方米,投资额60万元;购置运输配送车辆8辆,投资额50万元,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全部资金由企业自筹。争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或改造项目资金53。5万元。以上两个项目经省“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项目”验收小组于20xx年4月8日验收通过,争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或改造2个项目补助资金107万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造福农民的民心工程,通过对“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的建设,带动社会投资100多万元,带动社会就业500余人,为国家创税60多万元。
3、农资流通体系配送中心项目。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报送农资流通体系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项目的通知》(黔商发[20xx]105号)文件精神,培育我区大型农资流通企业,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经营规范、运作高效的农资流通体系,结合我区情况,主要由3家企业具体实施,其中:
(1)、贵州毕节灵丰复肥有限公司。该项目总投资117。8568万元,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3)、毕节地区农产品公司,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建筑面积718。75平方米,主用于因特大凝冻坍塌的化肥、农药仓库的维修改造。以上3个项目于20xx年1月27日经地区商务局、地区商务局纪检组和地区财政局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每个项目争取补助资金25万元,共计获得国家补助资金75万元。“农资流通体系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带动当地投资220万元,新增就业人员100人,新增销售额5000万元,降低流通成本260万元,帮助农户节省100余万元,拉动了当地餐饮、交通等服务行业的发展。
4、20xx年,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xx]148号)文件要求,威宁县政府建设或改造农家店600个指标,补助资金30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企业的通知》(黔商发[20xx]203号)文件精神,我区日用品配送中心(70万元)项目有金沙县益民农资专业有限公司、下乡产品配送中心项目(每个43。29万元)有大方县宏运电器贸易中心和织金县黔东家电有限公司。以上三个配送中心项目正在实施中。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五
第一条签约各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创新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顺利完成乙方承担的《_________省_________年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计划》专项资金无偿拨款项目_________(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本项目执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本项目完成时的总体目标及经济、技术、质量指标是:
1.总体目标: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项目新增投资_________元。
本项目完成时,年生产能力达到:_________;承担单位资产规模达到_________元;新增就业人数_________人;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2.经济指标: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实现累计销售收入_________元,累计净利润_________元,累计交税_________元,累计创汇_________美元。
3.技术指标:
项目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达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实施单位通过的质量认证体_________。
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_________。
项目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_________。
第四条本项目实施的阶段目标是: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第五条为支持本项目,在本项目执行期内,甲方计划无偿资助乙方_________元,乙方计划新增投资_________元。甲方拨款计划及乙方配套资金到位进度:
甲方: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乙方: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第六条甲方通过年度项目计划,分三次向乙方安排拨付资金,首次拨付总金额的_________%,在签定合同后进行;第二次拨付总金额的_________%,在项目实施满一年(从合同签定之日计算)时,由实施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经省创新办公室核实后进行;第三次拨付总金额的_________%,在项目实施结束,通过省创新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后进行。
第七条甲方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应对上述资金及乙方为本项目自筹的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八条乙方应如实、按时按照规定格式,向甲方报送半年、年度《_________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在本合同生效后5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单位、项目信息。
第十条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销或中止合同。撤销或中止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将甲方支持剩余经费如数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在今后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项目申请。如乙方不能按时、按量落实配套资金,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后续资金的拨付。
第十一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签约方各执壹份,省、市财政部门各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和抗旱救灾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就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以来共完成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9个革命老区项目)。其中:20xx年完成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65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5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100户、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60户。
项目的立项按照省、州的要求,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始终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最贫困的村优先扶持的原则;二是先难后易的原则;三是适度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立项采取的方法是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公告、公示初步名单,逐级上报审批。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紧紧围绕规划的范围,逐年调整充实完善,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重点方向,切实地保证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扶贫项目真正惠及广大贫困山区人民群众。
按照“六位一体”的整村推进思路,坚持“群众自主,政府引导,瞄准穷人,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整合扶贫开发、农业项目及社会事业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村的投入力度,做到推进一片脱贫一片。2009-2011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革命老区项目9个)。项目覆盖12个乡镇183个自然村,完成总投资15125.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8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4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15万,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065.5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233.78万元,社会帮扶17万元,信贷资金44.5万元。2009年以来整村推进项目共完成进村公路硬化23条54.4公里,村内道路硬化213条179.136公里,人蓄饮水工程13件53.25公里,通电工程2件8公里,沟渠14条16.982公里,水窖、水池、水坝1080件228931立方米,墙体排白170户,新建烤棚群1座,坡改梯1660亩、低产田改造6672亩,种植蔬菜、芦笋、优质烟、水稻等14144亩,种植核桃、葡萄、梨、石榴等15346亩,大牲畜养殖19488头,新建沼气池1658口,节能灶184台,新建学校3所982平方米,卫生厕所155间3554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37间20854.2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1块7740.2平方米,完成科技培训506期60291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行路难、人畜饮水、生产用水难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提高。
弥勒县始终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通过因地制宜进行品种布局、拓宽新品种引进渠道、鼓励群众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州扶贫贴息款,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一两拔千斤的作用。20xx-20xx年共投放信贷扶贫资金1.46亿元,其中:到户贷款1.23亿元,项目贷款23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到户贷款615万元,含2008年下转75万元),项目贴息资金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4万元。贷款资金覆盖12个乡镇129个村委会7096户28394人,涉及种植业7222万元、养殖业5078万元。扶持种植粮食作物4.4万亩、烤烟3万亩、蔬菜13500亩、甘蔗19500亩、林果5.8万亩;扶持养猪示范户240户15900头、养牛示范户140户7000头、养羊14000只、饲养家禽45000只、奶牛养殖600头。到户贷款扶持的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50元,人均有粮增加120公斤,为农户增收300万元。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弥勒县新健亚麻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加工1.5万吨亚麻原茎及3万亩亚麻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充分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亚麻种植农户12000户,20000多人从事亚麻种植,种植亚麻面积30000多亩,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0元,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人数400多人。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自筹建设资金1500万元。每年可带动本县1.5万户以上制种农户脱贫致富,带动制种面积2万亩以上,生产种子500万公斤以上,创造农业产值3500万元以上。经调查测算,制种与水稻相比平均亩增产值450元,每年可新增产值900万元。按一户两个劳动力计算,每年可解决3万人就业,社会效益显著。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为20xx年申报项目——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改扩建建设,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已发挥其扶贫效益。
20xx-20xx年实施安居房160户,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劳折)496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5万元。实施160户安居房建设,每户财政补助1万元,实施建筑总面积17372平方米,436人革命老区群众受益。通过安居温饱工程建设,使特困农户做到有房住,有产业,能稳定增加收入,达到基本解决安居温饱问题。
新哨镇西梭白村易地扶贫开发项目,于20xx年开工,2010年完工。项目完成投资3841.6万元,其中:省级地方债券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3691.6万元。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建安居房75套/120㎡合计9000㎡,架设引水主管4000米,入户分管5000米,水龙头75个,接通75户主线接入户闭路线,硬化村内道路4000米6400立方米,举办农村实用科技培训10期800人次。
20xx年争取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发展五山乡核桃产业种植12000亩,其中,连片种植2000亩。2009年春季发生冰冻灾害,对五山乡内的核桃种苗造成严重损坏,给农户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减少农户冰冻灾害损失,恢复核桃种植生产,重点在五山乡连乡公路两侧开展核桃种植工作,建设优质核桃示范基地。
截止3月底,省州项目尚未下达到我县,按照去年的实施情况,20xx年共做50个整村推进项目的计划。计划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75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100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50万元。初步项目计划情况如下:村卫生路硬化50条65公里;人饮工程10件18公里;沟渠15条10公里;水窖500口12000立方米;水池、水坝10个20000立方米;安居房150户;绿肥种植2500亩、低产田改造1000亩;种植烤烟、芦笋、甘蔗、葡萄、玉米制种等5500亩;种植核桃、桉树、板栗6500亩;养猪6500头、养羊2500只、养鸡1900只、养牛800头;科技培训100期9800人;建沼气650口、节能灶650台;新建卫生厕所50间10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50间4500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0块5500平方米。2012年小额信贷计划投放3000万元。截止3月底,小额信贷完成投放500万元。
一是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弥勒县整村推进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细化了相应职责。
二是建立了资金管理使用公告及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建立了扶贫专户。县、乡设立扶贫支农资金专户,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报帐制管理。项目启动前预拨50%的启动金,其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报账制回补。通过严把资金使用管,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转。通过自检自查,2009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已全部报账回补完毕。
四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选择符合规定要求,资金安排做到立项依据充分,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扶贫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缓解和消除贫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进程中,领导是关键,落实是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扶贫合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把党和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到广大的贫困山区。
(二)瞄准贫困对象,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紧紧围绕“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的目标任务,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大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扶贫措施,尽量避免因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方向,确保扶贫政策的连续性,较好的完成“十二五”扶贫开发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扶贫开发项目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来规范行为,项目规划一旦批复下达,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按时进行报账回补,尽快地、充分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
(四)建议扶贫支农资金多向贫困山区倾斜。几年来,弥勒的经济社会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山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坝区,如果不加大山区的投入力度,这种差距会越来越大,最终将延缓全县的经济的发展进程。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函[20xx]76号)和中共委农办《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xx—3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校州合作项目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阶段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在4月16日参加全省的财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庚即组织州农业畜牧系统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办发[20xx]28号)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函[20xx]76号)文件,领会精神,明确整治行动工作的范围、重点和时间要求,同时以农牧函〔20xx〕28和35号文件下发各县和局属各单位,要求认真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报送各阶段的自查报告、简报信息,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涉农资金实施情况。
(一)20xx——20xx年无公害蔬菜及特色水果项目资金实施情况。
1、《西高原无公害蔬菜新品种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60万元,主要推广和引进根菜类、茄果类、白菜类、葱蒜类四大类蔬菜新品种各2个,开展大田试验,筛选出适合我州种植的品种;推进我州魔芋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在康定新建魔芋基地1000亩;在康定、泸定、丹巴、九龙4县开展野生蔬菜地理分布,种群数量面积,生态环境,濒危状况,利用状况,经济价值,威胁其生存等主要因素的调查,采集野生蔬菜活体标本和根际土壤标本37份送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实验室分析化验,图片影像资料260份。支出60万元。
2、《西高原特色水果新品种推广、标准化栽培技术研究与应用》60万元,主要开展对泸定红樱桃品种进行分析鉴定;葡萄//花生/大蒜(葡萄套作花生间作大蒜)立体高产高效种植模式的研究;以土肥水管理,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三大集成技术的标准化葡萄园区建设;名、优水果引进,带动休闲、观光“农家乐小水果园”发展;支出54.07万元,结余5.93万元。
(二)20xx——20xx年藏猪、藏鸡选育及规模化养殖综合配套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资金实施情况。
《藏猪、藏鸡选育及规模化养殖综合配套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160万元,主要用于藏猪方面开展藏猪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开展圈舍改扩建;建立选育基础群系谱;开展藏猪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开展藏猪选育群性能鉴定;开展藏猪鲜肉、风干肉营养成分分析;开展藏猪养殖技术培训;扶持藏香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加强藏香猪产品开发;藏鸡方面开展藏鸡品种选育相关工作;开展藏鸡种质特性研究;开展藏鸡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藏鸡肉、鸡蛋的营养成分分析;开展技术培训;扶持藏鸡养殖专业合作社3个;藏鸡扩繁场的建设;加强藏鸡产品开发,支出117.7万元,累计结余67.76万元。
三、认真自查,确保自查自纠全覆盖。
按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通知要求,我局对20××—20××年农办系统涉及的校州合作项目资金在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等9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表明:校州合作项目专项资金全部到位,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农业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和财经制度的要求,实行专账核算,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没有截留、挪用和骗取专项资金的现象;二是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建设,没有擅自提高补助标准,扩大支出范围,没有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内容的现象,项目的实施有力推动了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和现代畜牧的发展,为实现农牧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10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0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10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10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1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10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10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10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九
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11〕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合情况。
20××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3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09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10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10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09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10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十
今年是实现医改三年目标的攻坚之年。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将医疗卫生作为支持重点,努力调整支出结构,不折不扣地安排好、落实好医改五项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确保医疗卫生支出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确保本地医改方案规定的三年新增投入目标的圆满完成。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加快预算执行贯穿医改工作始终。要根据工作任务进度和序时进度及时分配下达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安排(含年中追加)的各项医改补助资金,不得无故或变相滞留和延缓拨付,不得因资金不到位影响改革进程。要进一步完善预拨与考核结算相结合的资金拨付办法,健全奖惩机制,保证医改工作开展所需资金。要采取检查、通报、约谈、预算挂钩、纳入年终考核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均衡地完成医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明确支持重点,落实补助政策,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要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应由本级财政负担的资金。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各地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相应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标准和补偿水平,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推进综合改革以及基层“软件”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要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收入分配等机制改革,制定并抓紧实施本地区多渠道补偿的具体办法。要全面实行“统筹算账、核定收支、综合核补”的财政补助核定机制,足额安排并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及时拨付财政应承担的收支差额补助,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正常运转。要继续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包括政府举办在内的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拨付公共卫生服务等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加大对基层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与大医院分工协作机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要支持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城市要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方面大胆创新,探索建立和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相关财政补助政策。支持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采取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县级医院的服务能力。各地要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形成良性竞争、多元办医的格局。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医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要加强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继续推广将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与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办法;强化资金监管和检查。
通知还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要着手对前两年财政支持医改工作进行。
总结。
盘点,深入研究“十二五”期间医改的基本思路及相关财政政策,为下一步更好地支持医改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一
按照县纪委印发《xx县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盐纪发[*]29号)的文件精神,大水坑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涉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以此完善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全镇农业经济发展,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在县纪委召开涉农惠农资金专项行动会议后,镇纪委书记迅速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此次会议精神及其重要性。经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大水坑镇涉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涉农专项资金清理及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工作总结,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由于涉农专项资金涉及面广,内容多,此次清理,主要以20xx年-20xx年这一阶段为重点。
*年我镇涉农惠农资金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民政救灾救济、农村、城镇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扶贫资金、秋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危房改造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资金等十二个主要专项资金;经查各类资金的来往账目明细准确无误,兑付情况真实到位。召开座谈会群众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认可无异议。通过资产镇党委未发现我镇关于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线索。
1、早动员、早部署,自收到县纪委印发《xx县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盐纪发[*]29号)文件后,镇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班子成员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熟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检查内容对20xx-2014年度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1、通过与信合联社核对,“一卡通”存折有些资金未及时打入农户存折,少数农户不能按时领到资金,这是由于农户“一卡通”存折丢失、姓名出错等因素造成,已督促财政所派专人赶场天办理。
通过此次清理和清查,我镇涉农专项资金全部有效发放到农户手上,项目资金大多数能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能有效的发挥它的作用。未发现资金多头申报、套取及资金截留、挤占、滞留等现象,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由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自纠自查出现问题边清边改,边查边纠,及时协调相关单位,使涉农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农村基建设施能发挥其作用,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也能使此次清查工作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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