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如资源、时间限制和风险管理等。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下面是一些方案制定的常见误区和应对策略,值得大家注意。
教研帮扶活动方案篇一
根据“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帮扶工作,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措施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到辖区居民家中宣传就业优惠政策并进行讲解,发放有关政策宣传册。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空岗信息、等就业优惠政策服务。同时对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进行就业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了解。积极宣传培训补贴政策,提供培训学校,培训补贴政策的`服务。
二、讲解宣传政策并提供服务。向就业困难人员及家人讲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可享受的就业优惠政策,并提供免费复印资料和认定手续办理服务。
三、提供认定服务。社区劳动保障站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建立台帐并录入信息。在五个工作日报送街道劳动保障所。街道劳动保障所对社区报送来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进行审核后,在五个工作内建立一人一档,在申请认定证明上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复核意见后报送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
四、“一对一”帮扶。对认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要量身定做具体的“一对一”帮扶计划,指定专人进行帮扶,签订帮扶协议,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24小时内安置就业,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安置就业。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安置就业。但对社区提供了三次就业岗位拒不接受者视同就业。
五、跟踪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要跟踪服务,至到稳定就业: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刚安置的一周内每天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其后每周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宣传社保补贴,就业援助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并对其提供办理服务。同时对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要到吸纳企业进行就业政策宣传,提供社保补贴政策宣传、指导服务,直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一)查看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就业稳定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稳定情况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定期对就业后人员情况摸底,掌握其工作待遇、参保情况、工作表现和工作学习情况及就业后家庭生活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二)对回访服务中发现有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工作不稳定倾向的,要查找原因,提供政策援助和就业岗位援助。
(三)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用工单位有违法违纪现象的要及时给予政策宣传,要求其整改并上报有关部门。
(四)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没有用足政策的要提供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和服务。
六、服务监督。社区领导要负责在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跟踪服务的整个过程中,落实服务人员的满意程度,做到跟踪服务到位,满意率达100%以上。
教研帮扶活动方案篇二
有关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xx市委关于深入开展“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万户城乡困难家庭”活动的意见》(x委发〔xx〕x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统筹安排。
“结对帮扶”活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品质的生动实践,是破解“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的重要举措,是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载体。各学校(单位)和机关要把“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百千万”蹲点调研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固定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作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好、开展好。时值岁末年初,各单位工作多任务重,走访慰问活动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二、切实深入基层。
机关和学校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上门走访慰问困难家庭作为深入基层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要通过深入开展“登门入户看一看,生活情况聊一聊,社情民意访一访,党的政策谈一谈,困难之处帮一帮”等“五个一”活动,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困、受教育,架起党群干群“连心桥”,为困难家庭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广大党员干部在走访慰问过程中,要向帮扶对象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扶贫政策,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送慰问金慰问品、助学、助老等方式,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为结对困难家庭送温暖、送信心、送希望,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困难家庭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
三、做好经验。
总结。
各学校(单位)要认真总结元旦、春节期间“结对帮扶”活动开展情况,统一填写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把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先进典型事例和图片资料,以及在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小结材料。参加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结对帮扶”活动双向联系卡。
教研帮扶活动方案篇三
为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是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加快新教师成长速度,以保证学校的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我校新骨干教师结对“帮扶”活动方案。
一、学校推出师德师风好,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教师作为骨干教师人选,一般情况作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应具有小高级职称。
二、参加工作不满三年,要求上进,热爱教育事业,肯于钻研,工作认真的教师作为年青教师人选。
三、“帮扶”双方适当通过双向选择,由教研组统计,报学校教务处讨论通过,双方签定“帮扶”协议书。
四、协议期间,骨干教师承担如下职责和义务:
(一)、骨干教师承担的职责: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骨干教师要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树立高尚的师德形象,在师德、工作态度、教学业务等方面为年青教师做出榜样。
2.关心年青教师教育教学情况。骨干教师应帮助年青教师分析教材的重点、难点,制订教学目标,确定教学方法,要求年青教师写出规范具体的教案,指导、帮助年青教师在教学业务上不断提高。
3.骨干教师参加上级听课活动等各项教研活动,要及时向年青教师传授经验,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4.骨干教师每周至少听年青教师一节课,课后及时评价,共同研究改进教法的措施,并作好记录。指导年青教师上公开课、研讨课。
5.骨干教师每学期至少向年青教师推荐一本对教育教学有指导意义的书籍,指出其中可借鉴的理论,并经常了解年青教师学习情况。指导年青教师结合实践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6.骨干教师研究的课题,邀请年青教师共同参与;年青教师研究的课题,骨干教师予以指导,并作好记录。
(二)、年青教师承担的职责:
1.年青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关心学生,养成高尚的师德。
2.年青教师应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认真执行教学常规,主动争取骨干教师的帮助,虚心学习,有疑必问。
3.年青教师每周向骨干教师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在骨干教师指导下上公开课、研讨课不少于2节。
4.年青教师要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研究活动,定期主动向骨干教师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交流体会,并将骨干教师的指导建议及时记录下来,写好拜师总结。
5.年青教师应积极参与骨干教师研究的课题,并邀请骨干教师参加自己研究的课题,接受指导。
6、年青教师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五、表彰总结,积极推广。
数学教研组对结对“帮扶”工作每学期作总结,组织优秀“帮扶”对子上同台展示课,做经验交流总结(论文、总结展示等),以推动“帮扶”工作的有效进行,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骨干教师和表现优秀的年青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教研帮扶活动方案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甘孜州委关于举全州之力推动群众工作全面覆盖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爱心帮扶实施方案。
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
通过爱心活动和政策扶助,切实帮助解决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实现爱心帮扶全覆盖。力争三年实现多名孤儿住进福利院,得到关爱帮扶;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全部住进敬老院;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得到积极救助。
(一)爱心结对。农村五保户和残疾人由与其结对认亲的干部职工负责爱心帮扶;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城镇残疾人由县委安排干部职工爱心结对帮扶。
(二)政策扶助。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结合财力情况,打捆整合项目资金,适当提高有关政策的补助标准。
(三)社会关爱由各级群团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各类献爱心活动,并动员、争取县内各类社会团体、爱心人士进行爱心帮扶。建立慈善爱心基金;确定每年11月19日为慈善爱心日。
(一)孤儿.。
1.我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孤儿认定,建立孤儿档案,健全孤儿信息保障系统。逐步将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分类保障范围。
2.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600元,保障孤儿吃、穿、住、医、学等基本生活。
3.拓宽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代养、社会散居、家庭收(寄)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孤儿。
4.将孤儿医疗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范围。
5.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孤残儿童康复治疗,对其医疗费用全额救助。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疝气患者康复等孤残儿童手术康复项本运行经费,对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纳入福利院供养,不断提高敬老院的入住率和服务水平。五保’’集中供养床位率达到60%,集中供养率达到40%,中心敬老院入住率达80%。
(二)农村“五保户”
1.实施散居五保对象危房改造工程。力争三年内消除。
散居五保户危房。对未入住社会福利院的城镇三无’’人员通过廉租房解决其住房困难。
(三)残疾人。
1.落实残疾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符合低保’’和五保。
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
2.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
疾人,每月补助托养金不低于50元。
3.免费为自身需要的残疾人发放轮椅、安装助听器等辅助。
器具。为符合条件的贫困脑瘫儿童通过康复手术、康复训练和适配辅助器具方式实施救助。
4.维护残疾入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有学习能力的残疾人。
进入普通中小学、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学习。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入学生进入特教学校学习。
5.扶持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掌握实用技术,促进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减免税费,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庭能够发展生产、自力更生。积极帮助大中专毕业生中的残疾人就业。
6.落实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解决独生子女伤残。
家庭的特殊困难。为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10元的援助金。
7.协助相关部门实施香港关怀行动’’、晚情行动等慈。
善活动。用五年时间在全县进行肢残患者普查,符合条件的病人全免费治疗(包括生活费)。逐步为60周岁以上残疾老人配置假肢、轮椅、助听器等辅具。
8.开展残疾人关爱行动。州特殊学校残疾人由州残联落实。
州级机关干部爱心绪对。我乡城镇户籍残疾儿童由县残联落实县级机关干部爱心结对。在每年助残日或重大节庆日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不得少于1次。
(四)重大疾病患者。
1.对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提高医疗。
救助比例(最高70%)和救助封顶线(最高50000元),仍有较。
大困难的实施二次医疗救助、慈善救助或临时生活救助。
2.对符合条件并进行手术治疗的白血病患儿补助20000元,
非手术治疗补助5000元。
3.对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州内医院住院治疗临时生活补助,
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17元,其他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7元。对因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一年最高补助8000元。
(一)责任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爱心帮扶活动。乡镇一把手是具体责任人,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保障工作。参与爱心结对的干部职工是爱心帮扶对象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了解帮扶对象的现实需求,帮助反映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爱心帮扶政策.并力所能及地为结对对象提供帮助。
(二)宣传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宣传好爱心帮扶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全力营造爱心涌动、情满康巴’’的良好氛围。县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爱心帮扶活动中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推广,推动面上工作。
(三)监督主体。我乡要成立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办公室落实爱心帮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月通报制,重要情况及时通报。
(四)考核主体。我乡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爱心帮扶进行统一考核。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每月爱心帮扶活动情况报送至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将纳入到目标考核中。各办公室要及时上报爱心帮扶活动各类信息。
xx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教研帮扶活动方案篇五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掘我校教师队伍的潜能,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使他们尽快成为优秀教师和教学能手,充分发挥各学科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骨干教师结对帮扶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和谐、均衡发展为目标,不断创新教育人才培养途径,逐步建设一支年富力强、业务精湛、能满足教育发展需要的名师队伍。
二、任务目标。
组织我校的省、州骨干教师与年轻教师进行结对帮扶活动,师徒对子至少保持一年以上,通过师徒间听课、评课、备课等教学活动,发挥骨干教师作用,促进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实施。
1、学校举行新教师结对帮扶仪式,签订帮扶协议,增强结成对子的老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2、结对双方要携手并肩,共同提高。
(1)努力学习现代化教育理论,开阔视野,用现代化教育理论武装自己,提高教育理论素质。(2)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学高为师,身正是范,热爱学生。以高尚的品德、豁达的胸襟在社会、在学校为人师表。
(3)躬身教育实践,投身教育改革。必须全身心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学实际中,锐意改革,探索规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精心拟定互助计划,潜心教育研究,撰写互助心得,认真积累经验善于总结经验。
3、骨干教师是学校的宝贵财富和教学骨干。对自己所结对的新教师要精心指导,细心示范,把自己的教学经验无私地进行传授,使该老师提高业务能力,早日成为教学骨干。同时骨干教师也要加强自身修养,探索教学规律,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品位。尽快成为“能力型”的教师和“学者型”的教师,以高尚的品德和深渊的知识做表率。
4、被结对的教师在工作中要认真刻苦,积极进取,谦虚认真,虚心好学,主动向骨干教师学习、请教,主动请骨干教师指导。不但要学习他们的教学经验,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更重要的是还要学习他们无私奉献的品格,精益求精的作风和为人处世的原则,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增强自己的教学能力,早日成为学校的中坚力量。
四、具体要求:
1、结对双方共同制定一个成长提高方案或计划。
2、骨干教师每期至少应上一节示范课或研究课,作一次专题讲座,积极更新教育观念,增强辐射示范作用,带动其他教师共同进步。
3、骨干教师应着重从增强课堂教学有效性,创新教育,班级管理,教育科研等方面指导新教师。
4、结对教师双方了解和掌握教学常规工作,做到教学六认真相互共勉。
5、互相听课。结对双方每周互听1节课以上,汲取双方教师的教育教学精髓,并写好听课笔记和点评纪录,增强结对实效性。
6、结对双方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我总结,每月撰写一篇优秀教案或反思;
7、被结对新教师在学期末上汇报课一节,撰写结对子成长心得体会一篇;
8、积累、保留结对子活动的听课及各种材料;
五、活动时间:2011、9——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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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帮扶活动方案篇六
“打赢攻坚战,携手共难关”青年互助帮扶活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打赢攻坚战,携手共难关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打赢攻坚战,携手共难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如何把公司的重大决策贯彻好、落实好,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如期落地,全面提升职工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青年主力军作用,实现职工思想观念上有新突破,推进工作上有新举措,精神状态上有新面貌,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为打赢攻坚战,实现为公司顺利开工做出新的贡献。
所有团员,实施“随时接受,随时帮助”策略,确保有问题职工的困难及时得到解决。
帮扶对象有任何生活或工作上的困难可向帮扶小组反映,帮扶小组成员可解决的需给帮扶对象提供一定的帮助,若不能解决的困难可向小组长反映,小组长再向部门负责人反映,由部门对于问题斟酌考虑,解决不了的向公司汇报情况。
四、实施目的在工作或生活中关心每一位职工,及时了解职工的生活状态,确保每位职工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保障职工安心工作,立足于本职岗位,为公司保驾护航。
2020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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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帮扶活动方案篇七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扶贫办〈安徽省20xx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xx]34号)以及市“扶贫日”活动筹备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县开展第一个“扶贫日”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展“扶贫日”活动的目的和要求。
国务院确定自20xx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为扩大社会影响,使“扶贫日”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确保我县第一个“扶贫日”活动办好。
二、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原则。
“扶贫日”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合规、节俭务实;二是先行启动、逐步完善;三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四是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一)召开县“扶贫日”宣传动员会。
国务院将召开全国社会扶贫工作暨“扶贫日”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我省拟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结束后召开全省“扶贫日”宣传动员会,省领导作宣传动员讲话。
我县分会场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以及乡镇负责同志参加。在全省“扶贫日”宣传动员会结束后,县领导作宣传动员讲话。
(二)开展专题系列宣传。
以“10·17,邀您一起”为主题口号,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1、在《池州日报·青阳新闻》开展扶贫项目认领宣传。公布全县18个贫困村扶贫项目、所需金额以及认领方式,号召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认领。
2、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公益宣传。分别在县广播电视台、青阳政府网以及县直单位网站各类媒体发布扶贫公益广告。由县委宣传部与县扶贫办共同负责,各主要媒体承办。
3、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组织县直单位、乡镇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通过悬挂扶贫宣传横幅、举办扶贫图片展、开展政策咨询、知识竞赛、解决实际问题等各具特色的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扶贫开发、关心贫困地区、关爱贫困人口,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开发。(宣传标语见附件)。
(三)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认领活动。
全县各包村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函方式到县扶贫办认领扶贫项目,并填写《扶贫项目认领单》(见附件)。认领扶贫项目可由认领者自建,也可以出资形式由贫困村建设。认领资金直接拨付贫困村。项目认领活动至10月24日结束,经县扶贫办汇总后,报省扶贫办。
县扶贫办联系人:沈x敏,电话:
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关心关爱。开展好“扶贫日”活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抓紧把这项活动布置好、开展好。
(二)要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动员好、组织好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工作,确保“扶贫日”活动取得实效。县级将组织2-3家企业参加全省“扶贫日”公募现场捐赠和项目认领举牌仪式。
(三)要及时上报总结。各乡镇、各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扶贫日”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并注重总结经验,形成文字材料,于10月24日前报县扶贫办。
教研帮扶活动方案篇八
实施“全民”德育制,拓宽德治形式,增强德育实效性,提高德治管理水平。
各教学班拟定3—5名“学困生”作为帮扶对象。“学困生”类别包括:学习、品德修养、行为习惯、组织纪律四个方面,帮扶时间为半年或一年。
学工处。
1.各班主任将本班学困生名单交学工处。
2.学工处根据教师所任班级,将“学困生”分配给各任课教师,或者由任课教师自行认领所熟悉的“学困生”作为帮扶对象。由学工处造册登记备案。
3.每学期期中、期末检查一次。
1.将活动内容,创建校本课题。由学工处牵头,成立德育研究课题小组,下属若干个子课题。
2.期末,以“小专题”论文的形式上交学工处,代替传统的“总结”。
3.每学年举行一次经验交流或座谈会,对工作出色的教师进行表彰。
教研帮扶活动方案篇九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教研帮扶活动方案篇十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教研帮扶活动方案篇十一
根据《新乡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新资助〔20xx〕6号)、《新乡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新资助〔20xx〕7号)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工作要求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一补”)工作。
1.资助标准: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对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残疾学生给予400元/人/学期补助。
2.学校通过“河南省困难学生识别管理系统”完成信息比对,认定出在校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若比对结果中出现河南省信息与国家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以省信息为准),通过系统比对出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不用再出具证明材料。
3.如存在自采集(未通过系统比对出)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需要家长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出具扶贫明白卡或学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的系统截图盖章、残疾证等有效证明。
1.资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寄宿生补助标准的50%,即小学250元/人/期、初中312.5元/人/学期。
2.受资助学生必须是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见义勇为学生本人及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受到新型冠状病毒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资助全覆盖。切实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获得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全面资助。
3.需要申请“一补”政策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经过系统比对出的贫困生不必再出具证明)。所有受到资助的贫困学生信息要全部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1.新增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及时纳入到学生资助工作中。
2.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做好宣传、申报、困难认定、审核、公示、上报审批、发放、资助系统填报、材料留存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到期后要及时撤下或删除,公示内容不允许出现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学生隐私。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学校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3.学校对贫困学生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豫教财〔2019〕84号)进行认定工作,在应助尽助的原则上,做好申报材料的把关。
填报汇总信息时要认真核对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避免受助学生、监护人因姓名和开户行(需是建行卡)、银行卡号不符导致的补助金发放失败的情况。
教研帮扶活动方案篇十二
本学期,我担任四年级一班的语文教学工作,在我所教的班级中,有几个孩子在学习上存在较大的困难,针对孩子的具体状况,我制度了以下的帮扶措施。
教师是学生最好的心理医生,深思熟虑地、仔细耐心地研究儿童的智力发展情感发展和道德发展的状况,找出原因,采取一些能够照顾个人特点和个别困难的教育措施。就像医生细心地研究病人的机体,找出疾病的根源,以便着手进行治疗一样。
针对学困生学习困难,理解知识慢,对学习很容易失望。作为教师,我注意做到降低门槛,放宽对他们的要求,让学困生能容易地完成学习任务,简单地掌握贴合他们现实状况的知识。这样,就容易把学困生引入学习的殿堂,激发学习语文的兴趣。所以每次布置作业时,我会让学困生做常规作业,让学困生能简单地完成作业,培养学习兴趣。
学困生由于学习成绩较差,他们往往容易产生悲观失望的自卑感,正是由于他们缺乏学习的兴趣,所以一般遇到困难他们不会主动去请教。作为教师要主动关心他们,主动帮忙他们,并且要发动学习好的同学也主动去帮忙他们。
建立学生一帮一学习小组。各班在优等生与学困生之间建立一帮一辅助网络,让学困生自己选取喜欢的接对同学,让优等生辅导学困生释疑解难,温故知新,帮忙他们扫除学习中的拦路虎,克服消极、畏难情绪。同时,教师在备课时也要注意设计帮扶学困生的环节,设计一些贴合学困生实际水平能解答的问题去让他们回答,促使他们能用心参与课堂的学习中。
教育心理学认为,成功给人以鼓舞,给人以力量,给人以兴趣。根据这一心理特点,我开展很多的学习竞赛、评比活动,如:每单元1次竞赛等等。对于学困生,背课文是最基本也是最简单任务,因此在这些竞赛中学困生都取得了必须的成绩。同时,我还及时给予奖励,使他们在点滴进步中,通过奖励这一导火线,帮忙他们点燃渴望进步、渴望成功的强烈学习欲望,培养了学习的兴趣。根据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学生是既喜欢物质奖励,又喜欢精神奖励。因此我对学生的奖励可分为四种:(1发表扬信(2发奖品(3作业减量(4测验加分。有位教育家曾说过:受奖励的人数如能在总人数的50%以上,那么是最能鼓动全体学生的士气。
学困生往往会被老师和同学们遗忘。作为一个合格的教师,要时刻把学困生放在心上,要给他们多创造机会,让他们能展示自我。苏霍姆林斯基说:对每一个学习困难的儿童我们崇高的使命就在于给予他一种自尊感。;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要急于做出最后的、绝对的结论:某某学生什么都做不来,他的命运就这么注定了。;一点点成功会给他带来无可比拟的欢乐、自豪感和自信心。我会经常设计一些浅显的问题让他们回答,布置浅显的作业让他们做,甚至是一些难题,连学习好的学生也难以完成的题也让他们进行尝试。有可能学习好的同学做不到的题、回答不了的问题,学困生通过激发思维,激发灵感,也有可能完成和回答。一旦他们的答案接近或类似正确的答案的时候,立刻予以肯定,并引导他们向前迈进,直达正确的彼岸。这样,创造机会,让学困生展示了自己的潜力和才华,久而久之,他们就会爱学习。他们在感受到老师和同学们没有遗忘他们,并且十分重视他们,他们的学习兴趣就会自觉构成。
让学生给自己定下学习的目标,这是我们学校张主任教的绝招。制定目标并不是简单的定下自己要到达的等级,而是具体的分数及要求和水平层次,目标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这样学困生就能根据自己的实际状况,在每次小测和单元测验中制定目标,超越自我。当然,我还对到达目标的同学发奖品奖状。
总之,教师的心目中要有学困生,但我们绝不能把他们当成是学困生,个性是不能把们他当成是永久的学困生。只有这样,我们才会自觉的培养学困生的学习兴趣,才有可能使学困生转变成为"不学就困"的好学生。培养了学困生的学习兴趣,就有可能改变这个学生一生的前途和命运。
教研帮扶活动方案篇十三
今年是全面贯彻中央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一年,是“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开局之年。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7个扶贫日,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安徽省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基本方略、政策举措和典型经验,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树立“人人皆愿为”的社会风气,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参与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一)坚持政府引导,注重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着力推进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二)坚持依法合规,注重高效节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形成特色。县扶贫开发领导组组织实施全县性重要活动,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
(四)坚持精准帮扶,注重实施效果。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突出社会帮扶的精准性,促进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
坚持精准帮扶,合力脱贫攻坚。
(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社会宣传。把10月17—26日作为扶贫集中宣传周,各乡镇、开发区以及县直机关、企事业包村扶贫单位,围绕精准扶贫、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精准帮扶等多个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制作墙报、树广告牌、设宣传咨询台,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2、媒体宣传。通过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以及专题片、滚动字幕等形式,经审核后由县电视台、县政府的网站等主要媒体集中宣传各级各部门扶贫工作及扶贫日活动并发布扶贫公益信息。扶贫宣传周期间,县扶贫办负责组稿报省市扶贫办和相关报社,宣传和展示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的成果。
3、公益宣传。由中国电信霍邱分公司、中国移动霍邱分公司、中国联通霍邱分公司等三家通信运营商,免费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公益宣传短信。
此项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和县扶贫办共同负责。
(二)开展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
全县8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扶贫项目(基础设施类、产业发展类、雨露计划类、光伏扶贫类),由各乡镇负责编制,县扶贫办负责筛选,在霍邱县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布(网址链接报省市扶贫办),以供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及个人认领。县扶贫办负责项目认领对接、落实工作,及时把实施情况向认领单位(认领人)反馈,并向社会公开。认领活动结束后,县扶贫办及时汇总上报。
1、各级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县外认领扶贫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认领扶贫项目均直接向县扶贫办认领。
2、认领单位和认领人可以一次认领多个项目,也可以认领一个项目或项目的一部分。
3、对认领的扶贫项目可由认领者自建,也可以出资的形式由贫困村等建设。
此项工作由县扶贫办负责。
(三)倡议社会公众捐款。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倡议社会公众自愿捐款。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积极倡议干部职工参与扶贫日认捐活动,为贫困地区献上一份爱心。
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包村扶贫单位统一将捐款数额上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负责统计(联系人:汪宏云,电话xxxxxxxxxxx),各单位的捐款暂由单位保管并直接用于包村帮扶的贫困村。
民营企业将捐款数额报县工商联,由县工商联负责统计。此类捐款属于定向的,可直接汇往被捐对象,也可统一交县工商联保存(联系人:李涛,电话xxxxxxxxxxxxxx)。
此项工作由县扶贫办、县工商联负责。
(四)举办扶贫开发成果图片展。
县举办扶贫开发成果图片展,宣传和展示近年来我县各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的成果。
此项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扶贫办配合。
1、切实加强领导。我县全国扶贫日活动在县扶贫开发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主动参与,开展相关活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积极推进扶贫日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2、广泛组织动员。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包村扶贫单位,要参照本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注重面向全社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参与。各单位扶贫日活动总结于10月26日前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汇总报县扶贫开发领导组。
3、规范活动管理。加强对各项活动和各类资金的管理,杜绝借扶贫之名谋取私利的现象。严格扶贫资金募集、管理、使用、监督等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安全高效。对外公告扶贫日活动信息,公布社会各界参与情况和募捐资金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
4、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前期宣传报道。活动期间,县电台、电视台、霍邱网站等要加大力度宣传扶贫日活动。县扶贫办要加强指导,搞好服务,推进扶贫日活动深入开展。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单位要主动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扶贫日活动宣传工作,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县扶贫办。
教研帮扶活动方案篇十四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年活动的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以教师职业道德先进典型为榜样,以解决教师队伍在师德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突破口,使学生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设一支热爱学生,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务实创新,甘于奉献,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让江东人满意的教师队伍。帮扶对象:可以是生活困难、学习困难的学生,也可以是有心理障碍或其它“问题学生”。
1、建立“帮扶学生”档案。
学校党支部、团委、两个学生处会同班主任具体操作,由班主任宏观调控,如实填报一式三份,班主任自留一份,上交学校两份。
2、建立“帮扶学生”助学基金。
捐款中班主任、年部主任在学生老师中认真贯彻宣传,真正让每位学生、老师认识到此项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团员、优秀教师、班主任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最后由学校决定帮扶对象和资金使用方向。
3、具体落实工作。
第一步先在领导层展开,从校领导、中层领导、党员做起,每人确立一个帮扶对象,要有帮扶记录,由学校牵头定期开会,汇报工作,总结经验,互相交流,在期中考试前后结束。
第二步向全校教师铺开,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全校每位老师确定一个帮扶对象,具体开展帮扶工作,期末进行总结,做为评优和评选师德标兵的依据,做为教师师德考核的依据。
教研帮扶活动方案篇十五
为更好地落实好中央、省委关于党员直接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措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服务人民群众,争做群众贴心人,进一步增强部机关干部的宗旨意识,经xx办公会研究,对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户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1月29日7:30。
二、参加活动人员。
机关领导及结对帮扶干部,30人。
三、活动内容及任务。
会议议程(乡党委书记主持)。
1、xx市领导致欢迎辞。
2、xx村村支书发言(代表两委班子、村民,谈感受,表信心)。
xx商会纺织分会代表发言市体育局xx局长发言。
4、xx部长讲话。
(二)入户慰问(要将慰问品送至帮扶群众家中)。
1、xx部长慰问陪同xx部长人员:
2、前xx慰问11人(组长xx;乡村干部:xx)可分为若干组分头入户。村里可准备三轮车备用。
3、后xx慰问(组长xx;乡村干部:xx)。
在村干部协助下,可分为若干组分头入户。村里可准备三轮车备用。
4、西宽于(组长xx;乡村干部:xx)。
在村干部协助下入户。
三、任务分工。
(一)xx负责安排活动。(组织、通知、)。
(二)xx负责安排车辆。(2部中巴、商务车备用)。
(三)xx负责慰问品周三运达xx村指定地点。
(四)xx负责方案,安排照相、摄像。
四、做好结对帮扶民情日记。
结对帮扶领导干部要登门入户,把慰问品送到结对困难群众家中。要记好结对帮扶民情日记,详细了解群众面临的困难,和群众推心臵腹地进行交谈,鼓励困难群众树立信心,战胜困难,树立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教研帮扶活动方案篇十六
进一步强化帮扶效果,切实发挥省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优质幼儿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辐射与拓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提高农村幼儿教育质量为目标,通过城乡结对帮扶工作,提高我市相对薄弱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全市幼儿教育健康、持续、均衡发展。
采取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如开展教学观摩、业务培训、送教下乡、师徒结对,捐赠等,促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在农村乡镇幼儿园的贯彻落实,提高农村幼儿教育水平。同时,以农村幼儿教师艰苦的工作、生活条件和朴素的作风影响城市幼儿教师,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1、改善办园条件。依据市级优质园的办园标准督促并要求农村幼儿园不断提高硬件设施的投入,备齐备足幼儿生活学习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改善幼儿园硬件设施条件。
2、提高管理水平。城区幼儿园通过派遣骨干人员深入乡镇幼儿园指导、交流,或请农村幼儿园园长到城区幼儿园观摩学习等方式,帮助乡镇幼儿园全面了解省优质园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乡镇幼儿园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其管理水平。
3、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城区幼儿园为乡镇幼儿园教师提供观摩、听课、说课、跟班学习的机会,同时,积极组织"送教下乡"活动,通过优秀骨干教师深入乡镇幼儿园举办讲座、开设示范课、交流教研信息等形式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的队伍素质。
4、提高幼儿综合素质。发挥各自优势,通过互赠书画、参观等形式,加强城乡幼儿相互学习交流。
1、幼儿教育城乡结对帮扶工作,要以示范园为龙头,以各项交流互助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提供专业支持,提高帮扶工作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2、结对幼儿园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活动内容、目标、方法、步骤、人员安排、措施要求,完成结对帮扶工作目标。
3、结对帮扶幼儿园要建立专门的帮扶档案,各类帮扶活动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总结,分别建档立卷,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帮扶活动的实效性。
被帮扶幼儿园:
1、配齐配足工作人员,严格按《纲要》精神实施活动,禁止小学化倾向。
2、教师优课率达30%,合格率达100%。
3、有专题研究的方案、计划,有每次研讨过程的详实资料。
4、家长工作有计划、有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总结,资料健全。
5、特色建设有方案、有过程、有成效,资料齐全。
6、每学年有教师论文在省、市级以上发表或获奖。
帮扶幼儿园:
1、每个月有专人到被帮扶单位看教师一日活动的组织情况。
2、不定期送教到帮扶单位,每学期送教不低于10课时。
3、接受帮扶单位老师的跟班学习,做好跟班学习老师的后勤服务工作。
4、每学期根据被帮扶单位的具体要求组织两次专题讲座。
5、帮扶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详细的过程资料。
6、考核。
教研帮扶活动方案篇十七
在三四班里的a段学生里,有的学生成绩比较好,属于学优生,也有部分学生的数学成绩不是很理想,是学困生。其中三班的白庆柯,丁明月,金智佳,杨天宇……同学,四班的王传星,周金玉,韩双雪,刘雅静,孙中通……同学,他们有的是方法不够灵活,有的是学习不认真,也有的缺乏学习自觉性……为了全面提高数学学习成绩,力求做好学优生、学困生的帮扶的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对学困生的课堂管理,要经常提问学困生。给该生多创造机会,让他能展示自我。多利用他的长处,展示他的潜力,培养他的自信心。
2.通过各种方式调动学困生的学习用心性,改变他们厌学的心理,激发学习兴趣,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3.经常找学困生谈心,教育他们明确学习的重要性,端正学习态度。
4.学困生的作业坚持面批面改,紧紧盯住作业和练习、发现问题及时改正。让他们每一天都有新收获。
5.重视学困生个体差异,分层作业,因材施教。针对一些学生知识缺漏,充分利用课堂与饭空,有针对性的给以补课。
6.善于发现学困生的长处,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及时总结和表扬,用他的长处弥补他的短处,引导他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学习上来。从而激发他的学习的用心性和主动性。
1.务必优化备课,使自己备课尽量照顾到每一个学生。
2.不歧视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纵容优秀的学生,一视同仁。
3.经常与家长联系,相互了解学生在家与在校的一些状况,共同促进学生的作业状况,培养学习兴趣,树立对学习的信心。
4.根据学困生的实际状况制定学习方案,根据他们的程度给与相应的题目进行练习和讲解,已到达循序渐进的目的。
总之,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竭尽自己所能帮忙学困生,使他们简单学习数学,健康快乐成长,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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