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自愿,没有任何迫使或欺骗的情况。合同的语言应简明扼要,避免使用模糊和含糊的词汇。合同的范本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合同的要素和结构。
汽车零部件合同篇一
经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从_________配套供应商(以下简称丙方)处运输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权负责甲方的汽配零部件运输及相关工作。甲方与丙方就执行与乙方的运输及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
签订人。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
1、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的《包装认可协议》。
2、乙方对甲方与丙方的《包装认可协议》进行确认。
3、只有经过三方共同确认的包装后,运输事务才可执行。
4、经三方确认的产品包装,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经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装,由此造成帐物混乱或增加的管理等费用一切由丙方负责;若包装协议需更改,产生费用增减,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重新签订新的《包装认可协议》。
第三条到货计划。
1、丙方执行甲方原有采购计划进行备货。
2、具体计划由甲方和丙方商讨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货,即甲方发出看板需求由乙方传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进行发货。
3、如出现新的供货方式的变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到货与验收。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送至甲方。
2、丙方在货物发出后,应随附供货清单、出厂检验单(含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章)、提货单、附带看板给甲方,作为甲方收货或办理货物入库的依据。
3、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根据供货清单对乙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办理收货手续。如实收货物与发货清单相符,甲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盖章认可,作为对帐凭证及甲方付款的依据之一。如没有免检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货物两个小时内进行检验,该货物合格后交付。否则,在下次乙方运输返回时带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实收货物(含内包装数量)与供货清单不相符或有错装、缺件、不合格等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乙方、丙方应保证甲方的生产线正常运行。
第五条运输。
1、乙方保证能使用甲方指定的运输车型及车辆装备的要求。
2、乙方保证运输使用车辆的整洁与卫生。
3、乙方保证执行甲方规划的外部运输路线。
4、甲、乙、丙方将每月记录的运输数据进行核实,以便费用的结算。具体运输数据包括:每日/每月的运输频次明细(单向行程)、运输总天数(天当日按8时至次日8时计算)。
5、对由于乙方运输不善或未按甲方规定运输引起任何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服务。
1、甲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2、丙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3、本着对甲方和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乙方可以提供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
4、乙方无偿提供因为零部件质量问题产生的紧急运输,丙方无条件配合,以保证甲方生产线的正常生产。
5、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其服务费用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三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库存和生产计划对丙方下发《供货计划》,以便确保丙方的生产顺利、库存合理。
2、甲方保证按照到货批次,对货物进行先入先出。
3、甲方有责任把供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返馈给乙方。
4、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5、甲方负责看板需求信息的发出,并对看板的流失负责解决。
6、甲方负责解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纠纷。
7、甲方负责发出紧急运输信息的发出。
8、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9、甲方对乙方与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乙方责任:
1、严格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运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损失。
2、承担从丙方发货到甲方入库前货物数量差异的责任。
3、保证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数量、准时完成自己的运输服务。
4、承担因运输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甲方生产线每停线一分钟罚款_________元计算。
5、负责看板的传递以及其传输过程中流失责任。
6、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7、负责承担甲方产生的紧急运输。
8、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乙方应偿付丙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次,同时甲、丙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丙方责任:
1、负责产品的包装质量。
2、负责开具《供货清单》,为清单的正确性负责。
3、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4、承担因合作、装卸不及时等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每停线一分钟罚款_________元计算。
5、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6、无条件承担紧急运输的配合工作。
7、承担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
第八条运输收费标准。
一、本地的短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短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元/月(一月26个工作日)。
2、如果有一个月的工作日非标准的26日,增减的天数按_________/日的标准在月费用上增减。
3、乙方的运输费用由_________承担。(附运输费用分摊标准)。
4、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5、甲方不介入费用的收取与分摊。
二、_________等地的长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长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元/次。
2、乙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5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4、甲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5、甲方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6、甲方的运输费用从当月的丙方的货款中扣除。
第九条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对甲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一次处理。
2、甲方负责将丙方装配不合格件统计,出具《不合格退货单》,由丙方确认或丙方授权乙方确认。
3、经过丙方确认或乙方确认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装载与乙方的运输车上,运至丙方,不在单独组织运输,不合格品的返回运输乙方不计算费用。
4、对没有免检的零部件出现质检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时,及时带回。
5、其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与丙方双方另行解决。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对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10日内立即将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续时间以及事故的影响通知给另两方,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
第十一条争议。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三方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及期限。
(a)乙方在报价、服务和运输过程中有欺诈行为;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违约通知的7天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f)针对协议所述产品而言,乙方从事非法、违反有关法律的行为。
2、一旦本协议终止:本协议一经终止,所有一方所欠对方金额(双方有争议的款项除外)都应结清,所有的付款周期仍然为上述付款的规定。
3、本协议可在每次规定的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延6个月,除非一方在该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两方发出终止通知。否则连续多次,本协议为是一个固定期限的协议。
第十三条其他。
2、乙方保证其股东、合伙人、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中无甲方前雇员或现雇员亲属,甲方认可的除外。如上述陈述即将变得不再真实之时,甲方同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一步同意乙方有权随时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见指导,如60天内乙方无改正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上述陈述不再真实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发觉并提供真实、有效且及时的有关证据充分说明陈述之虚假后,甲方同意与乙方的全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合同在陈述不再真实之时自动终止。
3、三方应各自承担中国政府,其代理机关或地方政府依据税法就本协议的履行向其征收的一切税收(包括但不局限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其他税收)。
4、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条款所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这一权利。
5、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任何合同双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其余部分不应因此而受到影响。尽可能相同的条款来取代无效或失效条款。
第十四条合同法律效力。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关部门。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制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与丙方的供货合同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执行终止条款。
3、本合同生效地: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汽车零部件合同篇二
根据本合同,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供应,由甲方购买供应部件,该部件应仅使用于甲方制造车辆的制造、组装及甲方制造车辆的销售后的维修、修理、保养、安装。
乙方应只为向甲方供应部件而制造,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供应部件向第三方进行转售、转让以作为其汽车或其他产品的制造、组装、维修之用,或者提供担保等,但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或不属于交易对象部件的除外。
交易对象部件为附件c《交易对象部件明细书》中记载的部件号码及部件。
第2条供应部件的规格。
供应部件的规格,应符合下列各项规定:
(2)出借图纸及其变更应当经甲、乙双方书面签收确认。
^v^国家标准等强制性规定;
中国法律法规等的强制性规定;
除上述各项外,甲乙双方之间另行协商决定的事项。
汽车零部件合同篇三
交货地为甲方指定的仓库。
交货验收。
(1)甲乙双方在合同产品交接时应进行检验,包括品种、数量、包装等,交货时乙方应提供合同产品的合格证明。若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某些品种进行抽检或装车试验,乙方应予以配合并负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2)甲方在检验时发现乙方交付的产品数量不足,有权对验收单不予签收,乙方应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期限内补充不足部分,否则视为逾期交货;若发现乙方交付的产品超出订单的范围,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将超出部分的产品收回。
(3)甲方在检验时发现乙方交付的产品与订单品种不符、包装破损或质量缺陷,有权对验收单不予签收。若双方发生争议,在争议解决前可由甲方有偿妥善保管发生争议的合同产品,保管费用由事后确定的责任方承担。
(4)甲方检验完毕后,对经检验与订货单相符的产品应向乙方出具验收单,验收单作为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的有效凭证。
供货周期。
供货周期以订单约定为准。
交货期的保证。
在供货周期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将所订合同产品送达交货地。如不能保证交货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合同产品的预计出发时间和到达时间,与甲方共同制定补救方案,尽最大努力保证相关合同产品的及时供应,减少可能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延续供货。
(1)合同产品供货的责任期限为相关整车产品停止生产后十年。
(2)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导致乙方本部不能保证十年延续供货,则在合同产品没有停产前,乙方须和甲方协商采用其他方式保证延续供货。
汽车零部件合同篇四
对于借出图纸,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约定的程序,以妥善有效的方式进行管理。
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予以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出借图纸用于供应部件的制造、包装以外的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承认、转售、转让或提供担保。但是,由乙方利用自己专有技术自行制作的不在此限。
借出图纸不使用后,乙方应当根据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约定的程序,迅速将借出图纸返还甲方或者予以销毁。
第20条专用夹具。
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约定的内容,购买或者制作仅为制造、包装供应部件使用的夹具、模具、测量仪专用器械等(以下简称“专用夹具”)。
甲方就乙方专用夹具的购买或者制作等发生费用(以下简称“专用夹具费”),经双方确认专用夹具符合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约定的规格,且经双方认可的专用夹具费用,甲方通过供货产品分摊专用夹具费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专用夹具(包含所属附件,如说明书)的所有权自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专用夹具费用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如未分摊完毕时甲方停止采购的,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补偿,补偿后专用夹具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乙方没有事前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对专用夹具进行改造、废弃、转让、出借等处置。但为了提高产品质量而进行的保全措施不在此限。
甲方制造的车辆批量生产结束10年后,甲方有权对专用夹具进行处置。
乙方对专用夹具应当按照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约定的程序,按照妥善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21条权益侵害禁止。
乙方在进行宣传、对外公关、刊登广告等活动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汽车零部件合同篇五
甲方要求乙方批量供货时间。
技术条件号。
产品名称。
技术条件名称。
供首批工装样件时间。
初定价格(不含税)。
需要说明:
甲方代表(盖章):乙方代表(盖章):
(特别声明:本合同范本经法大大专门制作,主要适用于各指定行业。但不代表用户可完全采用,具体条款由用户决定是否适用、修改、增减等。本合同范本不代表法大大立场,法大大也不对用户使用该合同范本可能产生的纠纷负任何责任。)。
----fddpage----。
汽车零部件合同篇六
甲方(托运人)地址:;乙方(承运人)地址:驾驶证编号:
车牌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就货物运输等问题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在上述合同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货物运输名称:(化纤)。
数量:根据厂家出货需求。
运费:根据客户需求。
到货地点:(广东潮汕地区)收货人:不定。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3,为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伍仟元),在合同期内乙方需先满足甲方的运输要求。合同期内如乙方未履行义务甲方可将保证视为违约金。
4、乙方对甲方交付承运的货物负有安全保护义务,若运输途中发生货物被盗、毁损、雨淋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六、由于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双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未经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协议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汽车零部件合同篇七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生产的零部件的价格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价格协议书附表》中的价格含的增值税。
2、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及收取:乙方交货后,根据甲方提供的入库单据开具增值税发票(附入库单据)并在每月日前将上个月的所有发票(并附上个月的发票汇总表)交甲方业务员审核入帐,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发票不能按时交给甲方的,甲方有权按发票金额的%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补偿。
4、乙方在生产供货中,应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关于质量和供货等方面的合同和协议,按质按量按期向甲方供货。
5、乙方允许甲方在采购量的%范围内无条件退货,超出部分补贴加工费。
6、包装及运输:相关运输、包装等均由方负责。
7、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形成书面补充协议,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方式时生效。
8、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名、盖公司公章后生效,并作为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主合同的附件同时生效,若主合同未生效,则该附件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汽车零部件合同篇八
订单的下达及确认。
(1)甲方通过scm系统向乙方提交订单。乙方应在订单下达后三个工作日内对订单上的订货数量和交货地进行确认。特殊情况下双方可以以传真的方式下达和确认订单。
(2)乙方确认订单后,若品种或数量及供货周期不能全数满足,则生成欠货补发单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欠货补发单一经甲方许可并于24小时内下发到乙方,并通知乙方确认即视为有效订单。
(3)欠货补发单最迟不能超过1个月到货,欠货数量和品种不能超过初始订单的50%。
订单的有效期。
(1)乙方确认订单后,订单即时生效。甲方应当依照订单接收乙方按期交付的合格的合同产品。
(2)订单(或欠货补发单)在乙方没有确认前,甲方有权撤销。
(3)乙方在确认订单后,由于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出现在供货周期内未能按照订单确认的全部品种及数量交付甲方的情况,甲方可以在30天内取消该订单没有完成部分的订货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汽车零部件合同篇九
甲方根据售后服务市场的需求向乙方提出合同产品状态需求,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提供。在甲方正式向乙方提出合同产品状态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给予回复。
合同产品标识与包装。
(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合同产品进行包装,并应当充分考虑到防腐、防锈、防水、防震等特殊因素,保证合同产品在仓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同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公司标识与产品标识。
(3)在甲方正式向乙方提出包装要求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提供包装样稿供甲方确认。
(4)乙方不得将带有甲方公司标识和产品标识的合同产品包装随意处理,防止被他人不正当利用该合同产品包装损害甲方的利益。
(5)若甲乙双方书面约定由甲方负责包装,则以双方的书面约定为准。
汽车零部件合同篇十
乙方:运输司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运甲方碎石生产线所需毛料片石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距:从罗关采石场开采的毛料片石无论深度或宽度经甲方挖机装车,并经地磅过磅运至碎石机储料仓,称重量只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运距约500米)。
二、运费:一步到位价每吨二元整,含运输车输所需油料费,维修费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另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乙方运输车辆要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尤其要注意安全生产,要特别注意在放炮时、装车时,运输中,卸车时等安全生产关键点上严防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如因乙方车主过失,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事故责任人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四、乙方运输车辆一定要检修维护好,以免因故障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乙方司机要遵守秩序,排队依次合理运输,不得造成交通堵塞,必须安全将片石运至破碎机储料仓,并卸掉车内全部毛料片石,不得随车带走余料,否则扣除当车的全部运输费。(车皮每天称重一次)。
五、运输结算方式:
1、乙方运输司机不得在甲方储油库加柴油。
2、运输单价为2元/吨,油价降低或提高均不得变更运输价格。
3、结算付款凭地磅单结账。
4、每月底之后15至20天时结算付清上月的运费。(特殊情况例外)。
六、在同等运输价格的基础上,优先安排罗关村四组司机承运,如果因故自动放弃运输权,造成乙方车辆不足,不能确保维持甲方正常生产,则甲方有权自购或外请车辆运输,乙方无权干涉,更不得借机滋事。
七、外来购买片石的车辆优先安排装车不予排队,可随到随装。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信守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2012年8月9日。
汽车零部件合同篇十一
本协议一经双方认可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本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于本协议签订时或执行期内,做出书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汽车零部件合同篇十二
供应商信息交互平台(简称scm系统),功能包括消息管理、计划协同、看板查询打印、补货管理、供应商管理、库存管理等功能模块。
上述两个系统为甲方使用的信息管理系统,也是甲方与乙方之间业务往来数据共享的软件平台,能够实现信息的交流与同步。
双方若发生争议,均以erp系统及scm系统数据作为协商、和解、仲裁及诉讼的依据,但有书面证据足以否定系统数据,以及信息系统无法体现的数据除外。
第26条禁止转让。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向第三方转让、提供担保、委托、或实施其他类似行为。
不受本合同条之约束,乙方在制造、包装供应部件时,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将该制造、包装工作的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
乙方按照前款的规定将制造、包装工作的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时,乙方应就委托事项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27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短期无法有效控制的恶性传染性疾病的流行或其他无法预见的并且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其发生和结果的事由而导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履行延迟或不完全履行,对另一方当事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符合前款规定的事由的当事人应在该事由发生后立即通过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全部情况,并应于事由发生后2周以内按照本合同第35条(通信)的规定发送有权机关出具的有关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证明书,其后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尽快做决定。
第28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如下第种方式处理:(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29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间和合同期间届满后,应将对方当事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经营上或技术上的任何信息只用于完成本合同的目的,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以下信息不在此限。
(1)对方提供时已为公知的信息。
(2)对方提供后非因自己的责任而成为公知的信息。
(3)对方提供时自己已拥有的信息。
(4)对方提供后未使用所提供的信息而独自开发的信息。
(5)对方提供后从第三方合法取得且无需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责成保管或能够取得前款所述的信息的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工,以及经前款规定的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而获得披露的第三方及其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工,无论其在职期间还是在退职后承担本条所述义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二款规定的义务时,该违反义务方应向另一方当事人赔偿其因披露信息而蒙受的经济损失,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纠正。
第30条甲乙双方的地位。
除非书面授权,甲乙双方在任何目的、范围内均不是另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法律上的代表人。
第31条对履行的抗辩权。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在违约方纠正该违约行为之前,可以停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己方的相应义务,且对违约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32条违约赔偿。
由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怠于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发生经济损失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怠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赔偿损失。
第33条条款的分割性。
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因法律而无效、不能履行或失效时,仅该规定无效,其他规定依然有效地约束甲乙双方。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尽快做出新的有效决定。
不受上述二款规定之约束,被作为无效规定的是构成本合同基础的、关系到本合同整体能否继续履行的重要规定时,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整体,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尽快做出决定。
第34条不放弃权利。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即使未行使规定的权利,或未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也不能视为放弃该权利或放弃以后要求履行该义务的权利。同样,对于违反本合同的条件或条款,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即使获得免责,也不能视为后来对该条件或条款或者本合同其他条件或条款的违反的免责。
第35条通信。
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之间的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法律认可的电子数据如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等)进行,应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或其他可靠的送达方式向下列地址或按照本条规定通知的其它地址发信。在不得已时,该通信可通过电报或电传发送,但应立即发送书面通知以进行确认。通过电子数据如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等方式的,依法律规定进行。
甲乙各方的联系方式以本合同《前言》中所列为准。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通过邮件或其他可靠的送达方式进行的通信,除另外有规定外,视为于投寄日发送。通过电报或电传进行的通信,除另有规定外,以发送前款规定的旨在确认的书面通知为条件,视为于甲乙各方的发送日发送。
第36条使用语言。
本合同正本使用的语言为中文。
甲乙双方之间有关个别合同的通信所使用的语言,为中文或英文。订单及其他资料或文件所使用的语言,为中文或英文。
第37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规定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项,应根据需要,经甲乙双方之间的友好协商决定。本合同的条款的变更亦同。
第38条本合同的修正、变更。
本合同,非依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形式,不得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
第39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附件a: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b:公司《营业执照整合》复印件。
汽车零部件合同篇十三
甲乙双方就质量保证事宜另行签订附件h《质量保证协议》》。
质量免责。
乙方对乙方根据个别合同交付的供应部件保证符合本合同第2条(供应部件的规格)或者个别合同的约定。
但是,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的供应部件的问题,不包含在本合同第12条(甲方出厂检验完毕之前的质量索赔)款所定义的不良中。就这些问题,乙方不对甲方及使用安装供应部件的甲方制造车辆的客户负任何责任。
(1)在甲方制造的部件、配件上不恰当的装载供应部件,或者对供应部件进行不恰当的分解、复原、修理或改造。
(2)在甲方制造的车辆上不恰当的装载供应部件,或者从甲方制造的车辆上对供应部件进行不恰当的拆除、重组、对车辆的不恰当的修理或改造。
(3)对供应部件或安装有供应部件车辆的不恰当的保管、操作〔包括将供应部件浸入到过量的水中或浸入到使用于安装有供应部件的车辆且在说明书上未记载的液体(例如:机油、发动机冷却剂、蓄电池油、制动器油、车窗玻璃清洗液)中〕、维修或使用(包括在赛车、越野赛或其他类似的竞技中使用)。
(4)在规格所记载的条件以外的环境下(燃料、机油、温度、振动等)使用供应部件。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