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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一
市司法局立足基层,服务群众,多措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新常态,促进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农村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该局将“三下乡”活动、“法律六进”活动紧密结合,进村入户,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0余次,设立法治宣传咨询点136个,提供法律咨询8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万份,悬挂张贴标语1130余幅,制作宣传展板350余块,书写法治春联500余幅,放映法治电影,发放便民服务卡和普法宣传用品,有效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该局加大社区、行政村法治文化墙、法治图书角、村民法治学校、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等建设力度,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橱窗和法治文化墙4000余块,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
加大涉农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该局充分发挥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性作用,将人民调解作为服务农民群众的重头戏,及时排查、调处、化解以征地拆迁,两违整治,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农民工工资拖欠为重点的矛盾纠纷,做到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纠纷“零冲突”。先后调处矛盾纠纷10814起,调成率超过98%,防止民转刑案件79起,维护了乡村和谐安定。
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该局及时了解农民群众法律需求,为农村残疾人、五保户、困难户等弱势群体发放“法律援助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法律援助达到“应援尽援”,提供法律援助199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9708万元。公证机构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实行预约上门公证15起,减免公证费近万元。
集中开展为农民工送法活动。该局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普法我先行”农民工法治宣传月活动,为农民工讲解法律知识,引导他们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用法律为农民工撑起一把保护伞,增强农民工法制意识。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二
报省厅。
二、完成了全市20**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年审注册工作。3月份,基层科集中全体人员对全市47个法律服务所、98个法律工作者进行年审注册,同时,还为16个法律服务所换发了新的执业正本,为6各符合条件的法律工作者发放了执业证。
三、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的通知》,结合市级人民调解工作的时际情况,制定了《市市级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试行办法》草案。目前,该“试行办法”正在征求市财政局的意见。
四、完成基层科今年工作亮点的摸查工作。根据市司法局《转发省司法厅关于摸查工作亮点的通知》要求,基层科确定“建立和落定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制度”和“市金融消费纠纷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二项工作作为基层科令年的亮点工作。
五、根据市综治委《关于成立市综治委8个专项组的'通知》精神,基层科负责筹备成立了“市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管理工作小组”,同时,还制定了《市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方案》报市综治委及抄送各成员单位。
六、完成了为“社会矛盾化解年”专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的前期工作。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为“社会矛盾化解年”专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今年4月至明年1月中旬,分“全面排查、集中化解、重大攻坚、总结检查”4个阶段,在全省开展为“社会矛盾化解年”专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市局每一阶段要向省厅、当地政法委、维稳办报告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目前,基层科完成了二项前期工作:一是下发通知,转发省厅的有关文件,并为做好此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二是召集宣教、公证、法援等有关科室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我市的实施方案。
七、转发了省司法厅《关于积极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通知》、并向各县(市区)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八、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基层司法行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布置在全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三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莲湖区司法局为了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转变作风,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理念,深入基层开展了“三调联动”、“三官一律”进社区以及“法律七进”等系列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该局免费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7694人次,办理各类公证事务14458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26件,指导调解纠纷1569件,现场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31件,开展个案心理辅导45人次。
为了给老百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该局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优势作用,相继推出了普法网站、“莲湖公共法律服务”官方微博以及“法制莲湖”、“莲湖公共法律服务”两个微信平台,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学习法律常识、预约法律服务、咨询法律难题,并通过微博私信第一时间受理、回复群众的法律咨询、投诉建议,全心全意为群众提供细致入微的法律服务。此外,莲湖区司法局通过微博、微信平台积极宣传涉及集资诈骗、婚姻家庭、工伤保险、民间借贷、物业纠纷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将线上法律问题咨询、公证、法律服务预约、惠民政策查询与线下审查、受理、指派相结合,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网络与实体的衔接联动,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莲湖区司法局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区级中心、街道级工作站、社区级联系点“三级”网络建设,组建莲湖区法律援助专、兼职律师队伍,全力打造莲湖区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直接参与社区重大活动,当好“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决策的“参谋员”,当好群众维权的“服务员”、法制教育的“宣传员”。与此同时,加强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建设,构建法律援助“1122”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开展5000元以下继承类公证免费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等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上门预约办理服务,累计受益群众达4000余人,减免各类费用190多万元。
莲湖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创设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全区涉及物业、医患、消费、劳动争议等2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即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在各社区开展了治安联调,化解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形成全方位辐射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实现了社区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全覆盖”。今年以来,累计在各社区开展调解1029起,化解婚姻、邻里、继承等纠纷766件,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四
根据省综治办、省普法办和省法学会的安排部署,在全省统一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济源市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筹备,扎实推进,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济源市委、市政府对“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济源市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郭兴林为组长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综治办、市610办、市法制办、市法学会以及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安排协调会议,制定了《济源市“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活动内容组织领导、工作原则以及工作要求,召开综治委成员单位以及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拉开了全市“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序幕。
一是组织开展“迎新春讲法治”法治大讲堂活动。选取“百场万人”法制讲座活动中授课效果好,内容贴近基层、贴近生活的授课人员和内容,针对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学生和基层群众,充分利用文化城、市委党校等教育阵地,分门别类的召集各类群体,举办法治报告会,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法律素养。二是选择1月25日至29日,2月22日至26日两周时间,分两次开展法治集中宣传周活动。届时,全市各单位都要深入到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村(居)、社区,在公园、广场、集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横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页、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大张旗鼓的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要在综治工作中心、信访接待大厅设置法律服务窗口,安排专人全天在岗,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四是由公检法司等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收集整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遗产继承、非法集资、邪教犯罪、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等具有普遍意义、代表意义、教育意义的案件,由市“法律服务进基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负责进行宣传。五是利用“一村一警”便民服务活动、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受理点等活动平台,充分发挥包村干部、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作用,通过走访群众、发送法律服务卡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六是在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建设“法治宣传一条街”或“法治游园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通过组织干部群众参观学习、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同时,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切实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
为确保活动扎实推进,要求全市各单位要站在全面推进法治济源建设的高度,将此项活动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检验,高度重视,强化协调配合,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市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办将采取不定期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暗访,编发工作简报、通报活动开展情况等方式,推动各单位加强工作规划,严格组织实施。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五
一是实现了我区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圆满完成“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辖区内律师和经与市司法局协调,为我区派遣的18名律师已分别和村(居)委员会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颁发了法律顾问聘书,制做了法律顾问公示牌,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全区,五办一乡35个社区24个村,全部与律师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
二是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21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119件,符合法律援助范畴的91件,审批的93件,提供法律咨询334件。
三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公证、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股室全部实行公开操作,各股室的业务范围、工作制度、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已挂网上墙。6月份,我局全体人员在火车站开展了“以阳光行政、服务百姓”为主题的执法公开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600余份,公民用法手册400余份,三位一体调解明白页500余份以及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节选。门户网站登记文章及图片70篇,访问量17335次。信访网接受案件1件。
四是全面整顿法律服务市场,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对雪松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的全体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年开展了两次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顿活动,查处了3起投诉案件。
五是深入拓展公证工作。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62件(民事62件,经济0件),公证收费46750万元,义务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无出现假证错证的现象,为我区市场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六
本人高日罕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务员),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法律服务执业中,严格执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没有从事有偿代理,没有冒用律师名义执业,没有违规代理或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情况,不存在自收案,和自收费及与有关部门勾结损害当事入合格权益的行为,在执业中,没有当事人和群众举报。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理论素质。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我深知应当做到政治坚强、业务精通。这一年以来,以提高自身素质作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思想以及业务水平,一方面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増强政治的敏锐性,进一步促进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另一方面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把业务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本职工作的立足点,特别是我们做调解工作,只有坚持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实际需求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另外,积极参加局机关和镇党委定期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
(二)定期排查,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为了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苗头,调处在萌芽。我坚持每周到辖区内走访,了解情况并作记录。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早跟踪,限时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上报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年,成功调解人民调解案件件,认真履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表示满意。服从司法所安排,协助司法所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进行法律咨询,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普法工作。
法治宣传教育是法律服务工作者重点工作之一,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镇进程,根据旗司法局要求定期开展各项普法活动。例如:结合各嘎查“固定党日活动”、祭敖包活动、“12.4”全国宪法日等重大节假日和活动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另外,定期下发普法资料到辖区内各嘎查,积极督促嘎查采取专栏、派发资料等形式定期开展法治传活动。为建设法治社会、平安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由于业务理论学习缺乏不能为其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影响了基层法律工作者及司法行政机关在部分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是严格要求自已,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树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七
为强化管理,规范执业,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厅通知精神,市局定于3、4两个月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能否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能否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否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
2、能否自觉接受当地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指导,规范诚信执业,能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积极为基层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3、法律服务所是否符合设立条件,执业人员和合伙人是否达到规定人数。
4、法律服务所名称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在法定执业地点执业;有无在城区私设业务部,擅自变更执业场所等现象。
5、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能否严格落实民主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统一收案收费等制度。有无乱收案、乱收费、私分资产、财务帐目不清晰、收支不规范、不依法纳税、未按规定立卷归档等现象。
6、队伍中有无违法违规现象,能否及时、认真、妥善处理当事人投诉。
7、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所是否建立了基层党组织,暂时不符合条件的是否明确了党员隶属关系,能否确保每名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1、是否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及本所内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2、是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是否存在《山东省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第48条所列举的行为。
3、是否能够积极开拓业务,诚信热情服务,尽职尽责办案。
4、是否能够完成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和规定的培训任务。
(三)管理工作。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对自身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法律服务所、强行控制法律服务所公章和财务、违规撤换法律服务所主任、违规收取非法费用、对所辖执业机构和人员监管指导不力,以及在年度检查、考核录用和评选表彰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等问题。
年检注册前,各县(市、区)要组织不少于3天的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内容由各县市区协会自行决定。年检注册时,各县(市、区)须上报培训通知、培训人员名单、培训班课程安排表、培训内容等相关的材料。不组织培训或不上报培训相关材料的,不予以办理年检注册手续。市局将于下半年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
年度检查采取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查为主,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逐所检查,省、市级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至10日):各法律服务所要组织全体执业人员对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尤其是对照本《通知》确定的检查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如实填报有关年度检查材料。
第二步,检查抽查阶段(3月11日至31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法律服务所逐一进行检查,尤其是被投诉查实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应采取查阅卷宗;走访委托人、当事人和法院、仲裁机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掌握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省、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年度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
第三步,办理手续阶段(4月6日至4月8日):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准备,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市局办理年度检查手续,不得擅自变更时间。具体时间为:
4月6日:宁阳县、东平县。
4月7日:新泰市、肥城市。
4月8日:泰山区、岱岳区。
各县(市、区)应以正式文件对通过年度检查和注销的法律服务所名单上报市局备案。同时上报下列材料:
2、《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呈报表》2份。
6、《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副本》。
7、《年度检查工作报告》(正式文件)。并附通过年度检查和需办理变更、注销等业务的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以便市局备案和审批。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将其名单、违纪情况及处罚措施等情况一并上报。(上述材料附电子版)。
8、培训的相关材料。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年度检查,不仅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自身科学、规范管理的内在要求,更是促使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要求。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检查,决不能敷衍了事。尤其是对存在问题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关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要严格按规定认真审查填报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上报材料务必做到真实、严谨、清晰,特别是对年度检查卡的填涂,一定要认真仔细,确保不发生漏填、错填、折损等现象。
(三)按时交纳会费。会费的收缴同往年,各县市区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收齐后,于年检注册时一次性缴市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八
走在洛阳街头,不时会遇到戴着袖标的普法志愿者送上一份法律宣传彩页,微笑着告诉您“遇事要找法用法”。
这是河南省洛阳市开展的“万名志愿者法治宣传”活动的一个镜头。“这样的活动不仅仅是在洛阳开展,而是实现了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河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申黎明向媒体记者介绍,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河南建设,更好地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去年12月,省综治办、省普法办、省法学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切实提高基层政法机关法律服务的主动性和基层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法律服务不能回避老百姓关注的热点话题,要结合老百姓关注的问题,注重与当前工作重点相结合,与当前社会热点问题相结合,与群众关注的共性问题相结合,与部门职责任务相结合,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回想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在全省政法委书记座谈会上对“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提出的要求,濮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景良感慨地说。
濮阳市迅速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开展,把普法教育送到群众身边。
在信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乐新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双百千万”活动,即推出百场法治文艺演出,举办百场法治报告会,宣讲千堂法治课,组织千场法律咨询活动,推送万条法治微信信息和案例,动员万名干部送法进基层,法律服务“大红包”送进千家万户。
在焦作市,“十百千万”活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小平明确提出,要求十个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进县市区,百名法学会理事进百乡,法治宣传进千村,平安法治小册子进万家。
“强化督导不能停留在书面上,要把强力推进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中。”河南省综治办副主任郅晓峰说,省综治办对各地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开展情况编发简报,还组织人员实地调研督导,召开座谈会,听取活动开展情况,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全省各地也重视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鹤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兆法先后到浚县、淇县调研座谈,听取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开展情况,要求各县(区)委政法委书记亲自抓、亲自过问,站位大局,突出重点,把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专项行动、文化下乡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统筹好、谋划好活动。
目前,全省已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活动180多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1万多人次,发送法律服务便民卡33万多张,宣传彩页近100万份,参加干部群众3万多人次,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意识。
“这次送戏下乡,大家看了以后都非常感动,老年人和年轻人都受到了教育。”偃师市城关镇潘屯村的村民观看《慈母心》后逢人便说。该剧讲述了两个儿子不孝敬老人,村干部晓以大义,两个儿子最终幡然悔悟,争相赡养老人。戏曲内容通俗易懂,生动感人。这是偃师市委政法委、市文广新局联合开展的“法律服务进基层——送戏下乡”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方式,让法律知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法治宣传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教育引导,着眼群众需求,便民利民、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内容要通俗易懂,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形式要生动活泼,选择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遗产继承、非法集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等案件,通过具体案例宣传法律、引导群众、教育干部,效果体现在群众喜欢看、看得懂、理解了、记得住、用得上。”河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高欣说,各地也通过官方网站、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宣传法律知识,展示活动成果。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九
作为一名专职律师,本人在过去的20xx年里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依法、诚信、尽职、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无任何被投诉记录。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认真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和言论。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监管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出庭、提交法律文件,积极配合法官的审理工作。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积极团结、互相协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情;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没有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监管部门的任何一项行政惩罚或行业处罚。
二、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积极参加律师行业业务培训;积极认真参加律师网络培训。
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按规定交纳了会费。
三、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
本人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开拓案源,共承办十余件诉讼及非诉讼案件,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为委托当事人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四、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本人在过去一年里积极履行了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时积极参加法律体检、法制宣传、积极捐款、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多位想提起离婚之诉当事人做好调解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积极的调解工作,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
五、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
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参加律协及司法局组织的各项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通过学习其他广大优秀律师同行的先进工作事迹,不断增强自己的努力奋斗、积极进取的信心,为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增添了动力。在接下来的一年,我还将继续努力,积极参加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在整个20xx年中,本人没有受到过行政机关以及行业管理及部门的任何行政和行业处罚,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服好务。
六、参加继续教育。
本人在努力工作外,不断学习时事政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本领,精心收集了当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组织律师认真进行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通过自学或参加网络培训学习了《xx法》、《xx法》、《xx法》《xx法》、《xx法》等新老各项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知识。作为一名律师,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丰富自己的视野,政治过硬,知识过硬,作风严谨,才能担当起时代的重任,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期望,才能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出应尽的贡献。
七、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参加新xx所组织的党建、学习培训本人认真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积极参加事务所组织的一系列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和增强了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坚定了律师职业信念。通过新台州所的党建工作,对党的历史、党的政策、党员律师先进事迹的学习,深刻领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精神。
过去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需要不断提高和改善的地方还有很多。但是,为社会服务、让当事人满意是本律师的不断的追求。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依照《xx》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十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法治三门峡建设,三门峡市检察院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利用重大节日前后,各种庙会、集会、乡镇集市举办的有利时机,通过张贴标语挂图、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书写法治春联等形式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融入群众的节日生活中,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专项宣传。
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干警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专题法治讲座,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以案说法。
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以留守儿童集中的农村中小学为主要对象,为学生上法治课。坚持法育与德育并重、犯罪预防与权益保护并重、提高未成年人保护能力与强化家长、学校监护责任并重,切实增强未成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开展为民服务承诺。切实按照为民服务承诺办实事要求,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落实好执法为民各项措施。
开展法律服务窗口,发送法律服务卡。在便民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和法律从业者咨询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和释疑解惑。制作法律服务卡,发送到群众手中,解答法律疑问,方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权益。
通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学法用法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的法律服务新常态。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十一
琼库勒乡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领导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服务乡镇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健全法律服务领导机制,建立法律工作网络,完善法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使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成为凝聚人心的平台、凝聚力量的.纽带,形成了法律服务工作新的格局,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全面健康发展。我所全年共受理来访114人次,法律咨询178人次,代理诉讼23件,见证4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家,上法制课4场次,调处民间纠纷17件,接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4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万元,实现业务收费3万余元。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对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实施法律服务队伍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服务延伸到镇村工作的每个角落。
我镇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在各行政村配备了法律服务员,专门召开了全镇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和行政村法律服务员座谈会,统一思想和认识,确保了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的顺利推进。
人是所有因素中最活跃的因素,狠抓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员的技能和素质,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从实际出发,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借鉴同行经验,建立了一整套行得通、做得到的法律服务员培训制度,并切实采取措施严格落实,制定制度,一以贯之。通过组织专门培训、以会代培等各种方式,对法律服务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适时组织全员政治学习,让法律服务员及时掌握最新的时事政策,做到立场坚定,思想过硬。积极鼓励法律服务员自学,通过发放学习读本、组建论坛、举行座谈等形式,为他们提供各种学习平台,努力营造一种愿学、乐学、想学的氛围,提高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团队整体素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十二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立足自身职能,坚持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创新思路、务实举措、锐意进取,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创先争优、走在前列,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今年,市荣获首批“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
(一)突出实体化,完善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突出实战化,规范运行四大智慧平台。
一是搭建智慧监督平台,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全市29个行政执法部门逐一配备了4g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搭建了行政执法可视化监督平台,并与“雪亮工程”对接,对执法活动实行全景式记录,弥补了执法记录仪拍摄盲区,实现了执法记录仪的主观单方记录与“雪亮工程”的客观全面记录有机结合,有效避免、化解行政纷。
(三)突出法治化,统筹推进六项重点工作。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十三
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政府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行政决策中涉法事项越来越多,急需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发挥法律手段在经济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
新区管理委员会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为了适应滨海新区的工作特点,聘请优秀律师组成顾问团,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团的作用,认真听取律师顾问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接待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管委会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立律师顾问团制度,是管委会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手段。
律师顾问团工作说到底就是做好领导的智囊、参谋和助手,因此,只有领导具有依法行政的理念,重视律师顾问团的作用,遇事愿意和主动与律师顾问研究和探讨,律师顾问团才能在管委会的各项工作中发挥作用,才能保障将管委会的工作始终纳入法治的轨道。
律师顾问团自成立以来,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不摆花架子,真正让律师顾问发挥作用,并在实际工作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现在,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更加完善并逐步走向法制化,这就要求我们领导的管理理念向服务理念转化。以前简单粗暴的做法,已经寸步难行了,我们必须做好对群众的教育解释工作,让群众心服口服,消除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一)对涉法事件事先向顾问律师咨询,以保证答复观点和口径的合法性。
(二)对涉访、涉诉案件由顾问律师参与听证,增强与群众的沟通渠道,便于对相对人的说服和解释。
(三)对涉诉案件,由顾问律师代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顺利进行。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十四
时间乘着年轮循序往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成果,你有什么感悟呢?是时候认真地做好工作总结了。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xx年度门源县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守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现将20xx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在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贯彻活动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法律服务队伍人员的执业理念,服务意识,忠于法律,依法执业,服务为民,诚实守信,确保基层法律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1、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信访群众答疑解难,为政府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今年共参与律师信访接待7起。其中,拆迁安置4起,妇女权益保障2起,农民工权益保障1起。
2、 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发挥作用正常,体现所所相连作用,方便群众、增强工作透明、此项工作逐步赶上正规。截至20xx年10月:代理社会案件:16件、办理援助案件70件,各所代书74份、其中援助:66份。典型案例3篇(浩门、泉口、西滩)。律师事务所共办理社会案件40件、其中民事案件36件、刑事3件、行政1件、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57万余元、法律顾问4家,(企业一家、事业一家、政府两家、)代书168份。截止9月底律师事务所、上半年已超额完成任务。简报共计13 期,已在报刊发表4篇。典型案例3篇。
3、法律服务走向基层、农村,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延伸,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结对子,共参与乡村、社区结对子4起;参与矛盾纠纷9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中,上街开展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为群众答疑解惑,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进村,进社区等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树立了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好形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截止目前,共进行法制宣传156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立足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相关法律的学习,根据《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规范》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诚信建设,加大监督规范基层法律工作者代理行为的力度,为每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了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作为对年终考核的一项标准。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十五
时下,在三门峡市陕州区的机关、楼院,学校、社区,乡镇、农村,人们随处可见法律志愿者在为群众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法制宣传车、法制宣传版面、法制宣传横幅、法制宣传单随处可见。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如和煦的春风温暖千家万户,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了全社会共建平安、共享平安的良好局面。去年底,在全省进行的群众安全感测评中,陕州区位居三门峡市第一。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该区一是利用重大节日前后,各种庙会、集会、乡镇集市举办的有利时机,通过张贴标语挂图、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书写法治春联等形式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融入群众的节日生活中。目前,共开展集中送法71次,发放宣传资料18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二是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专项宣传。抓住农民工春节前后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设立外出务工人员法制宣传站点,开展法律咨询,将法律宣传资料发放到返乡务工人员手中。三是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该县政法委组织政法干警、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500余人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开展法治教育培训。该区一是举办法治讲座。结合实际,该区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专题法治讲座,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二是开展以案说法。区政法部门筛选了一批与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发生在当地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非法集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通过微博、微信、手机报以及印制成宣传单、宣传册等形式发放到群众手中,提高宣传的生动直观性。三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该区政法各部门为组织政法干警、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开展“为在校学生上一堂法治课"活动,覆盖全县60多所中小学,有效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该区还积极推进法律进校园板面巡展活动,图文并茂普法。把1月、3月作为“校园法治文化版面集中巡展月”,投资1.6万元制作高标准展板50块,从高规格启动到有计划有秩序巡展覆盖全县60多所中小学,共有1.6万名师生接受了法律教育。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是该区各级政法部门切实按照为民服务承诺办实事的要求,落实好执法司法为民各项措施,扎实开展各种便民爱民活动。二是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在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和法律从业者咨询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和释疑解惑,排忧解难。三是发送法律服务卡。该区结合“一村一警”活动,制作法律服务卡,发送到每户群众手中,解答法律疑问,方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权益。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该区一是充分利用公共文化场所,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的要求,筹划建设了一批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等具有地方特色、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阵地。二是该区通过举办法治文艺演出、民风民俗表演、竞猜法治灯谜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的法律服务新常态,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如火如荼。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十六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着。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20xx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20xx年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
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
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十七
一年来,我个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和《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于大局,配合好指挥部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昌廉工作,切实带头抵制腐败现象,为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我认为指挥部不仅是执行业主、集团公司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机关,更是为所属项目部服好务的机构,只要有胆识,理直气壮地经常自省、自警、自励地修养党性,廉洁从业,努力做到让员工满意,才能不辜负党组织和广大职工对自己的信任。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坚持将自己透明化,让广大职工都用他们雪亮的眼睛监督我的一切,促使我不断进步。
面对日常复杂的工作,从各个层面,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持为项目服务的宗旨,发扬为单位利益甘于奉献的精神。因此我严格按照《指挥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合同》的要求,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确定了依规办事、公正无私、廉政奉公的道德规范,树立了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增大工作的透明程度,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要让广大职工了解技术工作,了解国家对高铁技术标准的所有法律法规,就是要让全体员工参与安全质量管理,实现群策群力抓安全、抓质量、抓过程控制、抓经济效益的良好局面。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我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站在广大职工的立场上,发挥全体参建人员的积极性,一切从是否有利于安全生产、是否有利于过程控制,是否有利于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出发,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努力增强单位业务工作透明度。由于工作的透明性,让任何想有企图钻空子的人员都望而叹止,坚决抵制住了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容易被社会上一些腐败现象所侵蚀,产生享乐主义思想。因此在日常的生活中,我时刻提醒自己,现在所拥有的职务和职位都是指挥部广大职工所赋于的,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决不互相攀比,不进出高档消费场所,不入住高档宾馆,坚持不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和《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把这些规定当作从业之规,立行之矩,律已之则,经常用以对照自己,提高自律意识,增强自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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