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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1.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9.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
10.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确需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必须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安排作业,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监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具体内容。
一、劳动纪律。
1.进入车间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所有人员需按照培训要求操作,专业岗位需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违规操作造成人员伤害,需承担相应责任。
2.员工进入车间禁止相互追逐、嬉戏打闹,防止滑、摔倒;进出车间时按照秩序,自觉排队,禁止拥挤,防止发生挤压踩踏事故。
二、用电安全。
1.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非专业人员不得对车间线路进行改动。
2.电器安装、接拉电线或电器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不允许自行处理。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要擅自处理,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3.生产中应注意防止意外触电,任何设备需要移动前,先检查并关闭电源。
4.所有工作台上的工作灯在下班后均要关闭电源,设备使用完毕或者长期不用要断开电源开关。
5.车间清洗等用水后,应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防止湿滑跌倒。
6.车间产后清洗地面、工器具及设备时,做好设备防护,禁止将水溅到设备电机上,以免造成设备损坏;用水完毕后,应检查水龙头,确保关闭,防止水泄露造成其它设备、材料等损害。
7.厂区、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带易燃易爆品进出厂区、车间。
8.纸箱、托盘等易燃物品的存放要在指定位置,避免随处乱放。
9.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防止引发火灾。
10.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员工应熟悉消防疏散通道,爱护各类消防施设,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11.限制区域(配电房、制冷房、泵房等),禁止非本区责任人员进入。
三、设备安全。
1.每台生产设备设专人负责,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授权人员严禁操作。
2.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指挥与违规操作机器。
3.开机送电前要检查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否正常,正常方可开机,按照规范操作。
4.操作机械设备时,注意传送带等活动运行机构,避免手指、头发、衣物扯入。
5.在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时,不允许擅自处理,应按“急停”或“停止”按钮,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6.紧急情况下,拍下“急停”按钮,保证人员、设备安全,非紧急情况禁止按下“急停”或“停止”按钮,严禁在设备运行时直接将电闸拉下。
四、其他要求。
1.上班期间禁止饮酒。
2.堆垛不得超过规定高度,禁止在设备与电线上堆放东西,禁止各种危险动作。
3.使用梯子等进行高处作业前先检查,确保没有损坏。应至少两人一组,保证一人在地面观察。
4.采用次氯酸钠等化学品清洗消毒时遵循《化学品管理制度》,穿戴好橡胶手套等个人保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身体特别是眼睛。禁止在较小的密闭空间使用,防止发生意外中毒事故。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紧闭盖好,避免翻倒泄露,并放回指定储存点,以免他人误用。
5.员工上下班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使用电瓶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时应带好安全帽,穿反光服。注意观察路况,规避行人、车辆。
6.发生任何情况下的事故,应保持镇定,及时把意外的发生地点、事故情况等通知主管领导或专业安全员进行处理。
7.加工中心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全员参加,不得缺席。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迟到:迟于规定上班时间者视为迟到,迟到五分钟(含)以内者扣罚1小时工时,迟到三十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扣罚7小时工时,迟到4小时以该天出勤不计。
早退:下班时间提早5分钟(含)以内者为早退,扣罚2小时。超过5分钟(不含)以上者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以一小时起计。
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者。处以书面警告一次。如再次反复则处以扣罚壹佰元。
旷工:未经请准假或假期届满未经销假而擅自不到工者,均以旷工论。连续旷工二日(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满三日以上者,开除。
上班中若临时有事、病而请假离工厂时,须得现场领班和组长同意,须持按规定签准之请假单并签一张出门单,方可出门。
平时请事假(除非自然因素外),一次不得超过5天。否则,会倒扣本月工时,直至扣完。(注:每超过一天,就倒扣一天工时)。
员工请假除婚、丧假、事假之外,一次满五天以上者,在请假期中,如遇休息日、国家法定假日应合并计算。
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具请假单,按请假规定办理,经核准后于请假前一日送交人事单位登记,除非有不可抗拒之事故,得以电话于上班前报备,且事后补缴证明,不得补办请假手续,其余未依规定预先请准者,概以旷工论处。而所谓不可抗拒的因素,例如:车祸、天灾、急病等。
员工基本福利:根据上班时间的不同分别提供早餐、中餐和晚餐,若当天该员工没有上班,不得在公司就餐,否则,需交一定就餐费用。
注:每次就餐时间原则上为半小时,此时间不计入工时。
普通员工离职:若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的员工离职时,需交接完毕就可离职!、若合同期内,双方须提前三周书面申请,经主管同意后并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方可离职!
注:离职员工须至管理部办理离职手续填《离职工作交接表》和《员工离职审批表》(或此二表合一表)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注:为培养和激励员工的优良品德及敬业精神,奖惩的核定应以事实为依据慎重办理,评定奖惩事件要衡量情节轻重。
奖励范围。
说明: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车间主管可以为员工申请予以嘉奖。
1)、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2)、改善员工安全卫生或其他有益事项者。
3)、品行端正、工作勤奋、适时圆满完成主管交办之工作任务者。
4)、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重大贡献者。
5)、拾金不昧者。
6)、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后确有成效者。
7)、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8)、检举揭发违反制度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9)、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
10)、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11)、策划、承办、执行或督导本部室内事务成绩卓著者。
1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本厂为纺织类生产机构,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安全生产规定,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为贯彻本厂《消防安全制度》保证员工人身和设备安全,使生产顺利进行,针对生产车间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间内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第三条: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质。
第四条: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厂部批准,由厂长负责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第五条: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六条: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第七条:车间内严禁使用明火,如确需要须征得保安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第八条:车间消防员按时对本部门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九条: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无损,随时可用。
第十条: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夫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安保部报告。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适用范围。
二、职责。
1、生产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装配车间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三、工作程序。
1、严格按照6s管理要求执行。
1.1现场整理。
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杂物、脏物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1.2现场整顿。
b、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分类摆放整齐,零部件绝对不能掉在地上,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c、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1.3现场清扫与清洁。
车间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每天下班前必(文章转贴自实用工作文档栏目)须清理场地,打扫卫生;装配工作台面及货架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附近不得有杂物及灰尘。
1.4素养。
a、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量具、工具用后要归位,不得随意摆放。
b、每个装配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每个装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肃静,不得在工作时谈天说笑,大声喧哗。
1.5安全。
a、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b、工作期间,不得在生产区域内有明火或吸烟,不准穿拖鞋,不准打赤膊、赤脚。违者罚款50元/次。
2、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合理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的生产安排和生产调动。
2.1装配工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2.2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生产部和质检员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2.3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必须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2.4装配过程中,各工序产量、存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2.5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四、其他。
1、非生产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场地。
2、下班时必须做到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3、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生产区域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生产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各车间经理,负责本部门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四、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五、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临时需要,需报安全生产小组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六、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七、各机械设备运行期间,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八、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九、车间内禁止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填写《动火申请》,征得安全生产小组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十、公司安管员按时对各生产车间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壁挂整改。
十一、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并填写点检表,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
十二、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 离开。
十三、发现火灾险情按《消防应急预案》操作,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义务消防队及时、有效的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公司报告。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1. 上班穿戴公司发放的工作服,安全帽。
2. 工作期间必须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3. 上班不迟到、早退、矿工、严禁酒后上岗。
4. 工作期间严禁睡岗、离岗、串岗。
5. 工作期间严禁手机上网、听音乐、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 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生产区、储罐区。
7. 厂区内禁止吸烟。
8. 巡检要认真、按时、到位,各种记录要落实后认真填写并保持记录表整洁。
9. 工作服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
10. 交接-班要详细、认真交清要注意事项并条理清晰。
11. 遵守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三违。
12. 以上各条如有违反,根据情节予以处罚。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注塑车间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车间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杜江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模块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模块安全生产事项。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技术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车间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以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每位员工都必须遵守各项安全操作方面的要求,避免重大、特大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生产场地,严禁高声喧哗和打闹,工作地不许吃东西,水杯不许放在生产线上。车间内严禁吸烟。
2、上岗后要穿好工作服,操作高速运转设备人员,要统一戴好工作帽,以免发生意外。
3、对于锡锅、电烙铁、测量设备要专人使用,他人不得随便动用,以免发生意外
4、坚持安全生产,维护好设备仪器、工装。下班后要关掉电源开关,设备开关,以免以生意外。
5、设备发生故障,要停止工作,待修,调正,杜绝造成产品报废。
6、产品堆放整齐,本成品要装好小铁盒向下道工序转移,使用工具摆放整齐。
7、奥节约原材料,按定额领取材料,严禁浪费、将胶带乱粘,保持桌面地面干净。
8、对于易燃爆品要统一堆放,对消防设备常检查。
9、生产过程中各操作工,要严格按照各工序的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各主管部门要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准教育。
10、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要认真追查责任人,对产生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做的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纠正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h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一、目的
确保员工树立团结、协作、敬业奉献精神,服从安排,听从调配,提高生产技能,努力按时、按量、按进度完成好各项生产任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计划顺利进行,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
1、 车间安全生产
1) 安全生产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部门统一管理和执行。
2) 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 车间的电路、电器必须经专业电工检测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电路、电器的畅通和安全。
4) 车间的机械设备必须经专业的机械工程师调试、检测、确定运转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
5) 车间平面用醒目的漆线划分作业区、通行区、警戒区等区域,进入车间的人员各行其道,生产人员按指定区域作业,物品按指定区域存放整齐。各车间人员如果违章罚款50元/次。
6) 车间的电屏、电器等危险地方必须有醒目的危险标志,有相应的保护措施。车间必须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龙头、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有醒目的标志,定期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有问题的及时更换。
7) 车间任一机械设备在交叉作业中,都必须及时做好记录及办好交接手续,便于分清责任和设备维护保养。
8) 生产人员及管理人员进入车间必须按要求穿戴工作装,不得留长辫子,不准穿拖鞋,不得酗酒,必须大脑清醒,精神饱满。各生产人员如果违章罚款20元/次。
9) 生产人员使用机械设备、电器时,都必须按照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下班前必须清理干净工作区域,停机并切断电源。如果未关电源或未清扫场地罚款20元/次。
10) 安全员在车间巡视,按《安全手册》处理各项相关事务,督促生产人员按安全生产要求、规范操作,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将每日的安全情况作好记录。对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罚款50元/次。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一、注塑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1、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注塑机前安全门、控制面板外,严禁接触设备任何部位。
2、任何生产异常的处理必须等待在设备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3、各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定人定机制),未经设备安全培训,并经取得操作资格,不得操作该设备;故障维修由车间指定人员进行,非指定人员不得进行维修操作。
4、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报修,待修复后才能使用。
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8、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长头发要扎起来,不准披发,不准穿背心、短裤或裙子,不准穿拖鞋。
9、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电线、插头、塑料外壳有无破损。
10、更换气接头时关闭气源,防止接头飞出伤人。
11、维持通道畅通,在通道内严禁长时间作业或堆放工件。
12、设备使用完毕必须关闭电源,注塑机pc料保温时例外。
二、注塑机安全生产须知:
1、注塑机半自动正常生产时,只有如下动作可以进行:
a.打开前安全门。
b.取出产品和料杆。
c.关闭前安全门。
如需要额外动作,必须经技术员确认属正常生产必须动作,方可作业。
3、设备自动报警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从设备范围内撤出,切换到“手动”状态。
4、发生紧急事件(人身事故,设备、模具突然发出异常响声)时,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大声求援。
5、机器运转时,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关闭的安全门内;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将安全门打开;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6、机器运转时,必须关闭后安全门,必须使用前安全门来控制模具的开锁模。
7、机器运转时。除注塑机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触注塑机前,必须通知注塑机操作者调到手动状态,关停油泵。特别是多人协同作业时,任一方有异常动作前,必须通知协同人员,得到确认后方可作业。
a.注塑机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机进行生产、调试的人,可能是挡车工,顶岗人员,也可能是调试人员。
b.异常动作:除第一条款列出的动作之外的动作。
8、分别在手动、半自动状态下,检查拉开安全门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9、检查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有效,按下时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10、保证设备及设备周围无油、无水,保障行走安全。
11、发现注塑机的异常情况(漏油、电线损坏、电器插头损坏等等)及时向班长或技术员报告。
12、拆除喷嘴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避免高温原料、气体飞溅烫伤。
13、清理阻碍物或移动料斗时,请勿操作此机。
14、对空注射时,关闭前后安全门,并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两侧,以免为胶料射出损伤遗憾终身。
15、机器长期停用后再开机,必须检查安全装置(如机械锁、安全门行程开关及液压锁等)正常后才能运行该设备。
16、维护作业时,切断主电源,挂上“禁止通电”牌,运行前,确认机械按规定连接。
17、当射台向前移动时,不可用手去清除从射嘴漏出的熔胶,以免伤手。
18、料斗里必须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属异物而损坏注塑设备。
19、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
20、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21、任何安全设备的改动都是不允许的,安全装置损坏的状态下不得开动设备生产。
22、生产高温产品(模温高于120度的)必须使用厚棉布手套。
三、模、油温机安全生产须知:
1、电源必须使用规定的电压(220v/380v/415v/50/60hz)。
2、不得使用状态不明的导热油。
3、电源线必须使用指定的规格品,防止造成过热、电压下降,发生事故或故障。
4、请务必将本机的接地端子与接地线相连接。
5、凡用于连接装置的所有的软管及其他装置,必须要耐热120℃,耐压1000kpa(10kgf/cm2)。
6、软管的安装请按照软管的制造商的指示进行。特别注意要绝对遵守最小弯曲半径。附属软管的连接,请参照所附录的软管配管要领书。
7、由于本机(包括外部接续的阀门类及配管类)运转时会产生高温,请不要直接用手去触摸。另外,运转后由于余热仍有高温。在本机及配管温度未下降到40℃以下,请不要触摸。
8、不要用湿手触摸控制箱,否则可能会引起触电事故。
9、在进行维修作业时,请穿着防护用品。
10、如有异常发生,在零件没有更换前,请不要使用本装置。
11、请定期更换导热油,当发现导热油呈黑绸状时请务必更换。
12、使用中如发现排水不畅或冷却效果差,请立即清洗电磁阀或检查冷水出入口有无阻塞。
四、机械手安全生产须知:
1、机械手在注塑机上安装牢固。
2、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械手臂作业范围。
3、维修前请关掉电源。
五、烘箱安全生产须知:
1、在主机周围1米内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设定温度一定要参考原料之干燥温度,配合实际经验进行设定。
3、烘箱高温,必须佩带防护用品,防止烫伤。
4、散落烘箱内的原料,必须及时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时,必须关闭电源。
6、每2小时检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运转,记录温度。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十
1、未经车间主任、生产经理允许,除本车间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入内。
2、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得出现设备、人身等安全事故。
3、车间严禁使用明火,认真做好防火安全,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严禁火灾事故。
4、对于车间的化学品,操作时必须戴防腐手套,并戴上眼镜,杜绝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5、经常检查真空循环水箱,如发现有溶剂,及时上报车间主任、生产经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处理。
6、认真填写精练车间运转记录表,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7、严禁酒后上岗,睡岗、离岗、脱岗。
8、严禁非本车间人员进行设备操作。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礼貌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职责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景。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到达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掉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景,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贴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贴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很多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贴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坚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一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团体的基本条件: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进取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职责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进取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职责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配车间所有管理员、装配工。
1、生产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装配车间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1、严格按照6s管理要求执行。
1.1现场整理。
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杂物、脏物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1.2现场整顿。
b、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分类摆放整齐,零部件绝对不能掉在地上,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c、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1.3现场清扫与清洁。
车间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场地,打扫卫生;装配工作台面及货架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附近不得有杂物及灰尘。
1.4素养。
a、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量具、工具用后要归位,不得随意摆放。
b、每个装配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每个装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肃静,不得在工作时谈天说笑,大声喧哗。
1.5安全。
a、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b、工作期间,不得在生产区域内有明火或吸烟,不准穿拖鞋,不准打赤膊、赤脚。违者罚款50元/次。
2.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合理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的生产安排和生产调动。
2.1装配工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2.2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生产部和质检员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2.3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必须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2.4装配过程中,各工序产量、存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2.5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1、非生产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场地。
2、下班时必须做到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3、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三
1.1为加强工厂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厂内机动车辆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厂区范围内(含厂区外堆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作业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2.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2.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贴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2.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2.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2.5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2.6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2.7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2.8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坚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2.9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贴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2.10前轮定位值应贴合设计规定。
2.11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2.12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2.13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贴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2.14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贴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2.15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2.16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
2.17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贴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2.18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2.19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贴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2.20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2.21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贴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2.22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车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2.23车辆的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
2.24减震器应工作正常。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铆钉不得缺少或松动。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
2.25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贴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2.26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灵活.轻便,自锁.互锁可靠,变速杆无变形。
2.27传动轴万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2.28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2.29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2.30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2.31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
2.32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2.33各类厂内机动车辆还应贴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3.1用车单位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3.2公司.用车单位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并认真执行。
3.3.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3.3.4.车辆事故记录。
3.4调度部.安全部负责本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3.5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调度部及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厂内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主管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3.6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管理部门统一设计.监制。
3.7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景时应及时到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3.8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3.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特殊情景除外),不得以车代步。私自以车代步者,加重处罚。
4.1公司用车单位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4.2调度部.安全部在用车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由调度部.安全部限期整改,并予以复检。
4.3厂内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向调度部申请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5.1对违反本规定。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四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五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设备、企业财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并与安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四条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主,防消结合”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後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後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後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後,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1、安全主任负责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圈占、损毁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2、安全主任在厂区日常安全巡检过程中,负责对消防通道、消防标示、消防应急灯的例行检查工作,发现堵塞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情况,现场立即责令改正;将缺失、损毁、失效的消防标示、应急灯统计造册,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3、消火栓、灭火器、专用工具等消防设施,按区域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不得随意作为它用或圈占,确保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4、消防重点部位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特点、所使用危险化学品性质,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设有专业技术人员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有值班记录,保证消防系统时刻处在良好状态。
6、配有专用消防配电柜或独立回路,确保消防电源的可靠性;设有备用发电机,确保停电时的安全设施用电。
7、对工艺装置、系统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以及声、光报警、联锁等安全装置。
8、对存在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的地点,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生产设备实现安全连锁。
9、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爆电气装置;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上述区域。
10、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仓库区;经批准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11、不准在办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任何人员在厂区、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品。
12、废弃的沾油纤维物品,如:手套,棉纱等,以及可燃物品,应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废料、废渣,如废汽油、煤油、机油、催化剂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回收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设施档案和防火检查记录档案,火灾隐患整改纪录档案。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下属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防火安全实施措施。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经呈董事会核准後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行。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六
一、车间负责人全面负责本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车间消防组织机构,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二、做好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全车间人员的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按规定完善消防设施,配齐消防器材,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四、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
五、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防患于未然。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七
一、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安全用品。
二、造型过程中所用工具必须就近安放不得随意乱丢。
三、不得擅自接电源,需临时用电应有电工接线。
四、造型需留出浇铸安全通道,型箱不得影响浇铸。
五、浇铸前应检查所用器械,加穿浇铸时应穿戴的防护用品。
六、浇注前应检查型箱的干燥,压箱必须够重,边缝需填实,防止铁水溢出。
七、出水应慢放,在放水结束后方可移包。浇铸过程应做到实走、稳抬、慢浇。
八、应按规定时间出箱,逐件依次移出。
九、必须在工件冷却后再进行清沙处理。
十、注意车间整体卫生,型箱工具用完需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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