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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一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法驾驶、超速、超载、超车;驾驶员疲劳驾驶、技术生疏、应变能力差;特别是制动系统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及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引发校车交通事故。
1、幼儿园外出租用车辆目前须选择大众崇明公交公司的车辆,并选用遵纪守法、经验丰富、工作责任性强有一定驾龄的驾驶员担任驾驶员。
2、建立集中学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交通法规的学习及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专门的身体与心理状况的检查。
4、加强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幼儿文明乘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5、加强对幼儿园自有车辆的管理。(电瓶车.汽车)。
6、幼儿园制订并落实驾驶员驾车安全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7、不准违法超速、超车。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重损伤应立即报警,若无伤者、能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2、立即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挥幼儿换乘其它车辆,特别注意换车过程中的幼儿安全保护。
4、报县教育局。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5、通知受伤幼儿家长。
6、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区有关消防安全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国家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1、学校电路老化或乱拉乱接临时线;
2、违章或不当使用电器;
3、食堂人员操作不当;
4、实验操作不当或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管理不当;
5、违章点燃明火;
6、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等。
1、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消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3、加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栓及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立即拨打119、110报警外,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即刻指挥各组行动,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并立即拨打119、110报警电话,并火速报告学校领导。
2、校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即刻向区教育局领导汇报。
校领导接警后,在报警的同时应立即组织灭火行动组灭火;初起火点的教职员工要就地取材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起火点有学生时,发现者和听到报警者(教职员工),应迅速打开通道,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如火势已蔓延,要稳定学生情绪等待救援。
2、疏散引导小组立即到达各指定位置(楼梯口、转弯口等),引领学生快速到达疏散集中地,尽量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1、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2、通信联络组接警后,应速到达现场,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方面,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联系引导110到达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3、安全救护组要就地对伤员展开施救,并迅速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1、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2、火灾发生,领导要到一线指挥,人、财、物要及时到位,迅速传递有关信息,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1、组织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事故,实行逐级负责,校长在由校长指挥,校长不在由分管校长指挥,以此类推。
2、工作小组:
总指挥:xx。
副指挥:xxxx。
(1)疏散引导组:(东)xx(南)xx(西)xx以及所有有关的第一第二班主任;
(2)安全救护组:(东)xx(南)xx(西)xx以及各校区卫生指导师;
(4)通信联络组:xx。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三
1.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加强对寄宿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体育馆、食堂等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大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学生传授和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
(一)、指挥部:事发现场最高负责人(xx)
成员:xx
职责:
2.根据火情,决定是否通报人员疏散并组织实施;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的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按照统一布置,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二)、按分工、职责下设三个大组:
1.灭火行动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联络组(人事处)
组长:xx
职责: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的各职能小组进行联络协调,做好联系社会各救援力量的沟通工作。
成员:xx等多人
第二小组:灭火组(教务处)
组长:xx
职责: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成员:xx、校志愿消防队等多人
2.疏散引导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疏散组(德育处)
组长:xx
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物资转移等工作。接警后,督促所有员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安全道路有秩序地撤离。并根据各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工作人数及访客登记资料核查人员情况。安全撤离后,防止教职员工、学生未经许可重返事故现场。
成员:xx、班主任等多人
第二小组:警戒组(教科室)
组长:xx
职责:负责隔离、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协助人员抢救和疏散,防止有人借机偷盗和破坏财物。
成员:xx等多人
3.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损失设备的安全转移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
第一小组:水电组(科教室)
组长:xx
职责:根据现场情况,关闭电源、保证水源。事故后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成员:xx等多人
第二小组:急救组(教技室)
组长:xx
职责:负责抢救和临时处置事故现场伤员,负责护送重伤员到相应医院救治。有权禁止人员进入情况不明的现场,防止人员伤亡事故扩大。
成员:xx等多人
第三小组:保障组(总务处)
组长:xx
职责:根据人员伤亡或失踪情况,负责联络和接待其家属,处理有关赔偿、抚恤等事宜。
成员:xx等多人
1.火灾发生后,首先通过广播、电话以及喊话等方式、方法向全体师生员工报警;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行政值班和校长报告。行政值班人员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
2.校长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教育局和高新区报告。联络组协助校长做好相关工作。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灭火自救。
4.全校师生按照学校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各救援小组、人员迅速赶赴指定位置,灭火组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指挥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域,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5.急救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6.警戒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7.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
10.后勤保障组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四
该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非常重视,相继作出重要指示,县交通局专门召开紧急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布置落实夏季行车的安全措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提出以下几方面的要求;希全体司乘人员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做好:
一、现时季节高温天气,昼长夜短,晚上个别驾驶员休息不好,导致第二天开车注意力不集中,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注意休息好是保障驾驶安全的关键;全体司乘人员要注意休息,晚上集体宿舍一律不准打“红五、麻将”,22时前必须休息,以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确保次日精神充沛。中午班次间隔较长的车辆,司乘人员要抓紧时间休息,运行中司乘人员感觉身体不适要及时向公司汇报,不能疲劳出车。
二、高温天气易使人出现烦躁情绪,引发个别驾驶员开“斗气车”,从而发生驾驶失控,出现交通事故;因此全体驾驶员必须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礼让三先”,严格遵守通行和速度的规定,按标志、标线运行。暑期学生放假,经常在公路上玩耍,因而通过村庄、路口要密切注意,防止儿童突然窜出,天气炎热,农民早出晚归,早上或傍晚时分,公路上骑摩托车、自行车人流增多,要减速慢行注意避让。遇前方车辆上下客时,注意上下车乘客动态,慎防从车前车尾冲出。以确保行车安全。乘务员要经常注意驾驶员的情绪,发现驾驶员有“斗气”情绪要及时予以劝导和制止。
三、着重抓好车辆技术状况的管理,公司机务科要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对油路和电路的检查与养护,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维修;不要对车辆电路私自进行改装,预防因私自加装的附属电器设备短路引发的车辆火灾现象发生。要对所有车辆的轮胎进行一次核查,凡磨损严重的一律更换。
四、要进一步严格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全体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运行的“三检”工作,所有车辆夜间回场后,要认真进行车辆例行检查。早上第一班到达县城,必须进站门检,凡未按规定进站门检的,一律按公司规定从严处罚。严禁发生“病车”上路现象。
六、乘务员要严格把好危险品检查关,杜绝危险品上车。要做好旅客的安全宣传工作,车辆起步、弯道、路面较差路段,(特别是底本路段)应时常提醒乘客站好、坐稳、拉好扶手,密切注意慎防乘客头手伸出窗外,严格把好车门关,做到车未停好不开门。下车时应提醒乘客注意来往车辆,谨防乘客自行打开车门下车因而发生旅客伤亡事故。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五
从搜集资料到预案的制订、实施、完善,从而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需要经历一个多步骤的工作过程,整个过程包括编制准备、预案编制、审定与实施、预案的演练、预案的修订与完善5大步骤。
1、编制准备成立编写组织机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术、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识,其编制人员要由各方面的专业人才或专家组成。因此,需要成立一个由各专业人员组成的编写组织机构。
制定编制计划。一个完整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件体系要由总预案、程序、作业指导书、行动记录4级文件体系构成。内容十分丰富,涉及面很广,既涉及到本矿的应急能力和资源,也涉及到主管上级、区域,以及相邻的应急要求。因此,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工作目标、控制进程、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并应突出工作重点。
搜集整理信息。就是要搜集和分析现有的影响事故预防、事故控制的一些信息资料,对所涉及的区域进行全面调查。
初始评估。就是对煤矿现有的救援系统进行评估,找出差距,为建立新的救援体系奠定基础。初始评估一般包括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审查现有的救援活动和程序,对以往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等。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危险分析的目的是明确煤矿应急的对象,存在哪些可能的重大事故、性质及影响范围、后果严重程度等,为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减灾措施提供决策和指导依据。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辨识、脆弱性分析、风险评价。危险分析应按照国家法规要求,结合煤矿的具体情况进行。
能力与资源评估。通过分析已有能力的不足,为应急资源的'规划和配备、与相应签订互助协议和预案编制提供指导。
2、预案编制这是编制预案的重点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系统性很强的工作。预案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实施的效果,即事故控制和降低事故损失的程度。编写时应按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文件体系、应急响应程序、预案的内容,以及预案的级别(6级)和层次(综合、专项、现场)要求进行编写。
3、审定与实施完成预案编写以后,要进行科学评价和审核、审定。编制的预案是否合理,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救援过程中是否产生新的危害等都需要经过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评定。而且,通过审核、批准、实施,这也是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4、预案的演练为全面提高应急能力和对应急人员进行教育,应急训练和演习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步骤。应急演练包括基础培训与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及其他训练等。通过演练、评审,为预案的完善创造条件。
5、预案的修订与完善这是实现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持续改进的重要步骤。应急预案是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文件,同时又具有法规的权威性,通过定期或在应急演习、应急救援后对之进行评审,针对煤矿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预案中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文件体系。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六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从事矿产资源(除煤矿外)开采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专项预案。
二、监管与预报。
(一)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监管,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设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形成镇、企业二级监管网络。镇安委会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二)监管种类。
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下开采矿石、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爆炸、坍塌等。
(三)监管方式。
镇安委会对所辖区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镇安委会要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做出反应,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实施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安定。
(一)应急反应。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速报制度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接警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发生时,都应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灾情、灾害做出判断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后,镇安委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组织;组织非煤矿山职工进行自救互救;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电力保障、后勤保障、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在应急过程中,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
四、工作原则。
(一)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受伤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等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立即启动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天门镇安委会成立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贸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委办公室主任兼任。(指挥部电话:)。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工业的副镇长、经贸委主任、共同担任,成员由经贸委、财政所、社事委、派出所、卫生院、安监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2、职责分工。
(1)镇安监所负责全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联系,迅速组织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镇卫生院负责联系、安排区急救中心和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4)镇财审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5)镇工会、镇社事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6)镇供电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7)镇矿山救护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通讯联络。
镇党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
镇安委会办公室:安监所办公室:8314059。
镇卫生院。
(二)资金和物资保障。
镇政府设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物资储备,资金由镇财政解决。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一)非煤矿山企业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违规作业;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演习。
镇安委会要督促有关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
八、相关要求。
(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国家、省、市、县的要求及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新的情况,及时做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经审定后报镇政府备案。
(二)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报。
(四)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态势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五)本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解释。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七
为高效、有序地组织实施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遥远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__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全县煤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全县煤矿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各类煤矿101个,年生产原煤120万吨,全县101个为矿主要颁在全县5个乡镇,其中,茅坪场镇和河口乡共有煤矿个,年生产煤炭约90万吨,属无烟煤区;花林寺镇、旧县镇和洋坪镇共有煤矿个,年生产煤炭约30万吨,属烟煤区。全县各类事故中,尤以瓦斯、火灾、水灾、顶板和运输灾害事故危害最大,加之煤矿是井下作业,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其事故抢险难度最为困难。
(二)全县煤矿救护情况
全县煤矿共有专业矿山救队1个,专业救护队员9人,矿山辅助自救队个,指战人员人。
(三)应急救遥远服务区域划分
__县矿山救护队承担全县煤矿事故及全县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遥远的机动性任务。矿山辅助救护队主要服务于本矿区的煤矿。
(四)事故划分
煤矿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事故所在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应急救遥远工作的指挥和组织实施,县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
根据《__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明确“重特大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施救组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的要求,明确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
1、全面指导、协调县直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总是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补充意见。
3、帮助县直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完善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指导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指导有关单位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1、应急救援领导机构
设__县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遥远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商务局、公安局、卫生局、国土局)
成员:
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侯成富副局长全面负责,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山救护指挥中心(县安监局),处理日常事务,负责矿山救护的业务管理,救护队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发生事故时救护队的调动和现场指挥等。
办公室日常工由侯成富负责。
2、救护队现场指挥机构
煤矿应急救遥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抢险救灾救护队指挥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3、应急救遥远队伍以专业救护队为主要力量,辅助救护队和煤矿其他工种协同、配合。
(一)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指挥部)及__县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遥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监局),联系电话______。并在24小时内写出局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事故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救遥远鼾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的有关事项;
6、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特证等证据。
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填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救遥远处置工作。
救护中心报请矿山救护队。
(三)县安监局积极指导、帮助进行煤矿抢险并及时报告抢险救灾情况。
指挥与高度,各司其职,尽职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
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在应急救遥远中表现突出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区有关消防安全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国家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1、学校电路老化或乱拉乱接临时线;
2、违章或不当使用电器;
3、食堂人员操作不当;
4、实验操作不当或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管理不当;
5、违章点燃明火;
6、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等。
1、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消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3、加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栓及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立即拨打119、110报警外,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即刻指挥各组行动,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并立即拨打119、110报警电话,并火速报告学校领导。
2、校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即刻向区教育局领导汇报。
校领导接警后,在报警的同时应立即组织灭火行动组灭火;初起火点的教职员工要就地取材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起火点有学生时,发现者和听到报警者(教职员工),应迅速打开通道,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如火势已蔓延,要稳定学生情绪等待救援。
2、疏散引导小组立即到达各指定位置(楼梯口、转弯口等),引领学生快速到达疏散集中地,尽量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1、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2、通信联络组接警后,应速到达现场,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方面,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联系引导110到达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3、安全救护组要就地对伤员展开施救,并迅速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1、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2、火灾发生,领导要到一线指挥,人、财、物要及时到位,迅速传递有关信息,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1、组织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事故,实行逐级负责,校长在由校长指挥,校长不在由分管校长指挥,以此类推。
2、工作小组:
总指挥:z
副指挥:zz
(1)疏散引导组:(东)z(南)z(西)z以及所有有关的第一第二班主任;
(2)安全救护组:(东)z(南)z(西)z以及各校区卫生指导师;
(3)灭火行动组:(东)z(南)z(西)z组织所有在场的无其他任务的教职员工;
(4)通信联络组:z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九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3、其他成员组成与分工
1、报警
2、接处警
1、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与控制
2、安全设施及人员配置
3、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4、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为切实加强本商场的公共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事故的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突发公共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该组织由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管理部、设备部、各柜台、柜组及资讯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2、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审查、批准和修订。
2)组织实施本《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预案》演练。
3)检查落实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发布命令、事故报警、灭火救援、现场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物资疏散、道路管制、内外联络等。
5)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6)安排受损设施抢修,恢复生产。
7)本《预案》在突发公共事故时启动。对于一般事故,在接报后,立即拨打119或120报警,同时迅速地组织扑救工作。
8)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地点:安全管理部门(或突发公共事故现场)。
3、其他成员组成与分工
本商场应急救援队具体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抢救行动。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抢险救灾。
1、报警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的原则,发现险情,及时拨打119或120报警,以防延误战机。
2、处警
在商场在发现险情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救援人员开展初期自救,迅速疏散人员,组织逃生自救。
1、突发公共事故的指挥与控制
1)制定救援行动应急方案;
2)视情况派出适当的救援力量;
3)视情况调整行动方案、重新部署救援力量;
4)指定现场通讯方式;
5)划定现场警戒区,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6)向上级报告处置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传达上级指令。
2、安全设施及人员的配置
1)商场内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2)消防地栓、管道等消防设施由保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3)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禁烟标志。
4)绘制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局图。
5)警报装置、电话、对讲机等联络设备确保开启,使用畅通。
6)保安(消防)人员确保24小时值勤。
7)保安人员24小时定期或不定期对上述消防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8)保安按规定对进出商场的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物资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商场要严格盘问检查。
3、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1)所在部位发现人员应立即向保安(或中控)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同时向119或120报警。
2)保安(消防)人员5分钟内到达火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灭火行动;及时向发现者了解情况,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蔓延;查明火源和人员是否受到威胁。
3)对范围不大的小火,立即使用附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现场情况。
4)如发现火情蔓延,难以扑救,应拉响警报,拨打119向当地消防部门求援。
5)迅速切断电源;关闭锅炉和液化汽;关闭火灾区域的门窗、通风系统,控制火势扩大;注意保护、隔离其他区域。
6)利用广播、喊话稳定人员情绪,维持秩序,由应急救援人员迅速向周围安全地带转移疏散,防止发生踩踏伤亡事故。
7)组织抢救重要物资、贵重物品、档案等。
8)配合各部门开展扑救、抢救工作。
9)当确认火已熄灭,立即排烟、抽水,彻底扑灭余火;布置人员值守,严防余火复燃。在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现场。
10)详细记录火警发生时间、地点、火警发现者、火灾种类、施救情况等。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突发重大公共事故,必须按照“救人胜于救灾”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快速实施人员疏散和救援行动,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1、运用各种工具、手段,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明确防火灭火的重要意义。
2、积极采取外培和内培的办法,加强专、兼职消防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3、除昼夜巡查外,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检查。
4、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和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实战水平。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十
1、财产事故:运输油罐车发生的使自身或其他物体产生损害的事故。
2、车辆互碰事故:运输油罐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的一方或多方碰撞事故。
3、与非机动车、行人互碰事故:运输油罐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碰撞事故。
4、设备事故:运输油罐车在装油、卸油过程中,损坏静态付油、收油设施的事故。
1、载油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检查损害情况,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上报。
3、伤及电力、煤气等具有危险性的设备,应立即报警,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4、伤及通讯、照明、交通信号、园林绿化、道路等公共设施应报告相关部门。
1、载油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查看对方车辆有无人员受伤。如有伤者,应立即抢救,并报警。
3、车辆损失严重或有伤者,应当抢救伤者,及时报警。
4、车辆损失在“保险简易处理程序”范围内,经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同意后,可以“私了”。
1、载油车辆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碰撞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并请周围群众帮助救助伤者。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立即察看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无受伤情况。
3、如伤者轻微,经受伤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撤离现场。
1、装油、卸油车辆在装、卸油过程中,对静态装油、卸油设施发生碰、撞、挂、拉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
2、检查车辆及装油、卸油设施有无漏油,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3、如果在装油时发生事故,应立即通知装油人员关闭装油阀,如无油品泄漏,与装油等人员一道处理善后,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事态严重的应报警。
4、如果在卸油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关闭卸油阀,如无油品泄漏,与卸油等人员一道处理善后事宜,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事态严重的应报警。
5、如有人员受伤,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报警。
6、如果有油品溢出,需要移动车辆,禁止启动车辆,应当用人工将油罐车推离现场。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保护现场。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原始、真实的证据。
如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发生,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十一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工作,并负责应急预案中涉及到的应急职责、应急程序以及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和实施。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编制方面的规范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主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组织、指导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可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不同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制定具体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及内部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和投产试运行前应完成相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的应急预案应纳入建设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并及时根据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结果,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措施,配置相应应急物资和装备,把应急准备贯穿应急预案编制的全过程。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的风险分析情况;。
(四)有明确的应急组织体系和具体应急人员的岗位职责;。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简洁、准确和有效;。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承担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的主体责任,不得全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编制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评审前,应当组织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对预案进行桌面演练,通过桌面演练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公布。
第十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应急预案中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并附有评审人员签字名单。
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应当邀请具有相应专业应急救援经验的人员参加。同时,邀请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加。评审人员与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组织本单位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建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制定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的评审应重点从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方面进行评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具体评审指南或规范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执行。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急预案应当通过政务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备案。
第二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中央企业总部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的各级分(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按照隶属或业务关系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行政许可部门备案,抄送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无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或业务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评审人员的姓名、单位、专业、职称;。
(三)应急预案评审意见和结论;。
(四)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六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以及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企业达标验收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时,必须通过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取得备案登记表,并将备案登记表作为申请必备材料之一。
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对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分类存档管理。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和岗位应急程序。
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现场处置方案的要点和程序张贴在应急地点并设立明显的标志。
第三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演练,指导、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预案演练活动,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部门协同联动、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第三十二条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行政区域或本行业(领域)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结合本单位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实战演练,并结合实际经常性开展桌面演练。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
第三十三条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开展演练评估工作,总结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形成应急演练评估报告。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与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建立政府与生产经营单位之间、生产经营单位彼此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统筹配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和物资,共享区域应急资源。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适用情况的评估,分析评价其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实现应急预案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并编制评估报告。
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应急预案评估工作。
第三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本部门职责和组织机构等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全面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因单位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面临的风险或其他环境因素发生重要变化的;。
(五)重大危险源情况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七)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预案发生变化的;。
(九)在日常应急演练中发现需要作出调整的;。
(十)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总结,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作为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并每年组织一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情况。
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于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或抄袭其他单位应急预案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不符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应急预案全面修订的;。
(六)未按照应急预案配置应急物资的;。
(七)全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第四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中不得以各种形式收取、摊派与之相关的费用。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未编制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监制。
第四十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修订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月×日起施行,5月1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十二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十三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十四
为规范煤矿事故应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xxx号令),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xx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镇长x为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和煤矿工作的副镇长x为副指挥长;镇应急办、镇财政所、派出所、镇国土站、镇总工会、镇卫生院、镇民政办、镇供电所为成员,负责全镇煤矿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刘尚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应急预案修订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七个组:
一是综合协调组。镇政府联系煤矿工作的副镇长xxx为组长,镇政府应急指挥部、镇应急办为成员。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处理和发布;协调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
二是现场抢险救援组。应急办主任xxx为组长,派出所、镇应急办、民兵应急分队、事故发生地的村支两委、事故发生煤矿企业为成员,负责对事故的抢险救援、现场控制和保护。
三是后勤保障组。镇财政所所长xx为组长,镇民政办、镇供电所、事故发生地的村支两委、事故发生煤矿企业为成员。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准备和通信、电力保障。
四是医疗救护组。镇卫生院院长xxx为组长,相关村卫生站为成员,负责对事故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移治疗。
五是善后处理组。分管镇民政副镇长xxx为组长,派出所、镇财政所、镇总工会、事故发生地村支两委、相关保险公司、事故发生煤矿企业为成员。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物质按价付款或归还。
六是安全保障组。镇派出所所长xx为组长,事故发生地的村支两委、事故发生地的民兵为成员。负责治安维护和道路交通畅通。必要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控制。
二、预防和事故报告。
镇应急办应加大对煤矿巡查力度,督促煤矿企业排查隐患,整改隐患。
(二)事故报告。
接到煤矿较大事故报告后,综合协调组应在事故发生24小时以内写出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发生事故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以上情况掌握不全时,先报已知情况,其他情况可再行补报。
三、应急响应。
接到煤矿较大事故报告后,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立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统一指挥有关成员和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援。
(一)应急处置措施。
1.尽快安全撤出人员,并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及时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煤矿企业和有关单位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或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
2.迅速找到并控制危险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
3.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信等系统,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
4.根据救援大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
5.协调有关成员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面应急资源;
6.维护治安秩序稳定;
7.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二)应急结束。
遇险遇难人员全部出井(特殊情况除外),事故隐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经上级应急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撤销,应急状态结束。
四、后期处置。
由安全保障组和后勤保障组对事故后期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及时妥善处理,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十五
xx地处xx山区与平原过渡地带,属于大陆性气候,夏季炎热多雨,7—9月份的降雨量占全年的70%左右。由于降雨集中,极易造成洪涝灾害。20xx年x月xx日大雨,20xx年x月xx日大雨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灾情。目前,xx已进入主汛期,洪涝灾害随时可能发生,为了进一步提高防汛指挥水平和防汛抢险的反应能力,确保汛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洪涝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xx防汛指挥部特组织这次防汛演练。
以演代练,检验xx防汛抢险的应急反应能力。
本次演练模拟xx遭遇特大暴雨。24小时雨量达到200毫米,暴雨中心雨量达到300毫米。xx某水库出现超警戒水位,随时有漫坝和溃坝的危险,直接威胁下游村庄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xx防汛指挥部启动防汛应急预案。
1、应急队伍集结;
2、水库大坝加固;
3、群众疏散。
20xx年xx月xx日上午,9:30时演练正式开始。
总指挥:
防汛抢险队伍总队长:(由人武部领导担任)。
1、xx乡。
组织xx名抢险队员参加大坝抢险。同时负责向水库下游各村发出紧急疏散转移的通知,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按疏散方案向预定的安全地点转移。
2、xx镇。
组织xx名抢险队员参加抢险。同时负责向水库下游各村发出紧急疏散转移的通知,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按疏散方案向预定的安全地点转移。
3、人武部。
集结参加演练的队伍,指挥参加演练的抢险队伍,进行大坝加固。
3、武警中队:组织xx人的抢险队伍按要求参加演练。
4、消防大队:组织xx人的抢险队伍按要求参加演练。
5、水利局。
组织抢险技术人员x人,负责对雨情、险情进行不间断观测和上报;负责对大坝抢险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准备抢险用编织袋xx条。
6、公安分局和交警各xx人。
组织警力,负责抢险现场和群众转移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管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洪水影响区域。(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演练现场入口处设立值勤点负责管制交通和指示道路;
2、维持演练现场的正常秩序;
3、设立流动值勤人员负责城区至演练现场的'道路畅通等)。
7、卫生局。
组织不少于x人的应急救护队1支和救护车2辆,负责演练现场和转移群众的医疗保障。
8、行管局。
负责组织运送车辆运送武警消防官兵。
9、宣传部。
负责对本次防汛演练进行宣传报道。
10、供电分局。
组织x名抢险队员组成的电力抢险队,调配电力抢险车1辆,进场断开威胁区电源,防止发生群众触电的次生灾害。
11、移动xx分公司。
组织应急通讯车一辆到场保证通讯畅通。
12、民政局。
负责在临时避险点搭设帐篷5—10顶安置转移群众,安排抢险人员和受灾群众生活。
1、以人为本,立足于抢的原则;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4、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原则。
(一)准备阶段。
1、20xx年xx月xx日上午9时20分,上级领导和邀请嘉宾就位,2、9时30分,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宣布演练开始。
(二)实施阶段。
1、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下达集结命令。各级防汛抢险分队到指定地点集结。有抢险队总队长(人武部领导xx)整队后向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全体抢险队员集合完毕,请指挥长指示”。
2、指挥长作动员讲话并宣布演练开始。
(1)抢险队伍演练安排:
抢险人员共xx人每x人一组,一人拿铁锨,一人拿编织袋,负责往编织袋内装填沙土;
xx乡xx镇各xx人,每两人一组负责把装好的编织袋送到需要加固的位置。
武警、消防各xx人负责把运送到的编织袋码放好阻挡洪水。
(2)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抢险现场,并维持抢险现场秩序。
(3)卫生、民政、电力、通讯等有关部门立即向现场派出应急工作组,配合应急抢险工作。
3、抢险任务完成,抢险队员列队集合。由抢险队总队长向指挥长报告:“抢险演练课目全部结束,请指示。”
4、指挥长对演练情况进行点评,对防汛的薄弱环节和下步防汛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出今天的演练很成功,达到了预期效果,并强调今年防汛形势非常严峻,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防汛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突出防汛重点,全面做好今年防汛工作。
5、指挥长宣布防汛抢险演练结束。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十六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对师生生命的威胁和危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工作之中,建立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确保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妥善应对。
2.依法规范,科学应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做到预案依法制定,管理规范运行。把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科学安排报告、救援程序,各行动小组形成整体合力,切实增强处置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3.统一领导,积极参与。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类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根据事件事故性质,各相关部门、人员有义务参与处理,不得推诿、回避。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各小学、幼儿园发生的.可能发生人员死亡或群体重伤及可能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以及其它性质比较严重、有可能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3.学校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4.学校工程建设和危房安全事故。
5.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学校大型户外或外出活动安全事故。
7.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8.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9.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
10.学校遭受自然灾害安全事故。
11.其它造成人员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安全事故。
12.其它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突发性事件。
二、应急处置组织及工作职责。
成立姜堰市z中心小学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7个具体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z中心小学校长室。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办公室主任:z劳任怨联络员:z。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有关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各类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工作组任务分工及职责要求。
1.现场指挥组。
组长:z。
副组长:z。
通讯员:z。
工作职责:
(1)听取事故或事件情况简要汇报,迅速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按照方案协调相关部门、人员组织救援或处理事件。
(3)及时向指挥部及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对各工作组的工作进行调度,研究工作措施,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内容。
2.伤员救治组。
组长:z。
副组长:z。
工作职责:
(1)迅速赶赴事发现场,调查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及时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2)协调全市各医院对事发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3)协调血站、疾控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长:z。
副组长:z。
工作职责:
(1)在事故或事件处理过程中,进行超前或动态预测,及时调度、采购、运输,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2)准备所需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3)安排受伤及伤亡人员家属事故或事件处理期间的生活。
4.交通治安组。
组长:z。
副组长:z。
工作职责:
(1)迅速调集人员,配合公安部门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
(2)协助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发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发生。
(3)协助现场指挥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
(4)帮助维护事发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5.媒体协调组。
组长:z。
副组长:z。
工作职责:
(1)了解事故及救援工作情况,现场接待媒体记者。
(2)配合媒体进行新闻报道,全面通报情况,确保正确舆论导向。
(3)负责起草事故处理相关文字材料。
6.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组。
组长:z。
副组长:z。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学校安抚受害师生及其家属。
(2)协调物资保障组安排更多精品源自方案。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十七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行政区域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
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十八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发〔20x〕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x〕25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20xx〕19号)精神,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鲁安监发〔〕124号)基础上,并结合济南工作实际,制定《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望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在广泛听取一线生产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事故类型较单一(一至两类)的,可编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不同事故类型的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的格式、要素及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九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新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细则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或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完成评审(或论证)、备案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第十一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预案涉及的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的专家由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从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大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中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人。
小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按照行政区域划分采用会议形式由专门的专家评审组集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集中评审会由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第十四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并向社会公布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负责应急预案评审专家队伍的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应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124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二)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
(三)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
(四)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
(五)专家名单(签名);。
(六)参会人员(签名)等。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和政府有关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实施。
第十九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对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一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抄送所在地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15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
(三)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四)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培训花名册或证书;。
(五)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三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预案审查和备案制度,依法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的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强化监管监察。应急预案不健全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对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事项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五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指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二十六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七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实行应急预案登记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应邀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参加评估。
第三十一条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预案涉及关键要素变化的应及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五条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业〔〕143号)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30日起实施。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十九
组长:
成员: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总指挥:
2、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工作,指挥人员扑救火灾和人员、物资的疏散,总指挥不在时履行总指挥职责。
3、灭火行动组。
4、通讯联络组。
5、疏散引导组。
6、安全防护救护组。
三、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遇到火灾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火源,并就近使用灭火器和室内外消防栓进行扑救。
2、消除着火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抢救伤员和贵重物品。
3、当火灾面积较大、情况较为严重时,要及时撤离现场。4、当消防队到达火场时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作战。
四、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任何人发现火灾后,必须立即通知周围人员,报告火警:可高声喊“着火了”,也可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2、消防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当确认起火后,立即通知本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并向安全生产指挥部汇报。按安全生产指挥部的部署,通知有关人员采取行动。拨打“119”报警时应说:祖各庄东口乔本电器厂,并说明报警电话和姓名。报警后应派人到门口路口迎接消防队进入火场。
五、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将安全疏散门全部打开,清理、疏散各安全出口、通道内的杂务,保证疏散出口的安全畅通,组织在场人员就近从安全出口撤离。
3、将火场内的车辆及时疏散,注意疏导交通。
1、为有效迅速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尽可能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在发生火灾时,按本预案操作程序,全面展开初期火灾的扑救、报警、疏散和安全防护。
3、在市场内发现烟雾或接到火情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带领灭火行动组实行紧急扑救,在火灾初起或较小时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如在确定火灾无法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时,根据指令立即启动消火栓灭火,并立即报警。(报警电话:119)。
4、发生火灾事故,白天早8点到下午5:30由疏散行动组组长带领疏散小组的成员负责疏散现场车辆和人员,及时为消防车开道,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在不同地点由组长机动掌握指挥。
5、火灾的扑救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白天在早8点到下午5:30由安全防护救护组组长及成员负责报120进行急救,并把受伤人员迅速带离火灾现场。
6、夜间发生火灾事故,由保安队实施紧急救援,同时立即通知各组和在场人员紧急到达火灾现场,按本预案操作程序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人员分工展开救援。
七、安全防护程序和措施。
1、划定警戒线,确定境界范围。严密保护现场,严防无关人员进入火场,防止坏人借机进行破坏和盗窃。
2、协助医护人员救护火场受伤伤员。
3、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等待火灾调查人员的到来。尽快查明火灾原因。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篇二十
为加强校车运行监督管理,防范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乘车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校车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适用于发生在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在车上)的校车交通事故。
1、学校成立学生宿舍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人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沟通协调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交警部门、校车租赁公司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1、环境因素,如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道路湿滑等;
2、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
3、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6、未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7、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知识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3、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
5、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6、校车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校车;
7、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8、照管人员应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认真履行职责;
10、如遇恶劣天气,学校及时提醒校车驾驶人、学生及家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安全。
1、一旦发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服务学校报告。
2、学校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中心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报告,镇街学校应同时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3、学校要立即派人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有伤亡要及时联系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6、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7、及时通知校车保险机构,配合保险机构做好对交通事故的评估和理赔工作。
8、妥善处理好其他善后事宜。
1、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预案",注意在与家长协调时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责任人(如:校车租赁公司等),一同参与协商解决。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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