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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篇一
第一条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组织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规定内独立开展工作。本院学生组织包括学生会和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学生组织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学院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的关系,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和学生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学院对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加强学院领导和广大同学的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发扬奉献精神,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为培养适合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服务。
4、注重加强与我校各院(系)学生组织及校级学生组织之间的友好往来,加强与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取得巢湖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组织章程,服从组织领导并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者,通过选举均可成为为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组织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组织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通过符合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组织重大事务的权利;
4、有参加组织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组织章程;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3、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搞好组织思想建设和内部人员建设;
4、执行组织决议,完成组织委托和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六条所有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和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干部包括主席、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办公室正、副主任、各部正、副部长和各部(室)干事、青协全体成员。学生干部实行聘任制。每学年换届一次,任期一年。
第八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可由学生代表大会或以其他民主方式产生。
第九条学生会一般应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团总支副书记一人;
2、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的职权:
活环境;
(3)加强学院党政领导和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十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一般应设会长一人。
1.青年志愿者协会下设办公室。
2.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职权:
(1)培养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帮助青年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2)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校园建设、城区发展、社会援助、环境保护等提供志愿服务。
(3)开展与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交流合作,并尽可能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与校园学生组织以及社会单位合作,扩大平台,为更多需要帮助的地区和群众提供援助。
(4)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协会直接管理的多元化的志愿者队伍。
第四章基层组织。
第十一条班委会。
3、班委会对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有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职权。
第五章经费。
第十二条学生组织经费由学院拨款,并接受有关方面的赞助。
第十三条经费用于举行本会各项活动,由专人负责掌管,必须建立清晰完善的财务制度。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属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委员会。
办公室拟定2013年10月。
学生会章程篇二
(讨论稿)。
共青团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一章总则。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美术学院学生会,是在美术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团委指导下的全院性的学生群众组织。作为学院党委和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美术学院学生会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本院学生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类活动,拓展学生的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切实为全院学生服务,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班风学风,促进师生交流,为美术学院的美好未来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参加学生组织培训,会议,参加各项活动;
4、会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和申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第二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2、宣传执行学院党委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职能。
第三条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协助学院处理相关的学生工作。
2、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统筹规划各部活动。
3、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发挥模范作用。
4、定期召开主席团、部长团会议。
第四条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及学院相关工作。
2、对分管部门指导监督开展各项活动。
3、对学生会所有部门有协调、监督的职责。
4、主席实习期间,经主席团投票选出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第五条秘书处职责。
1、负责学院团委、学生会相关人员档案及活动资料的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会集体活动的通知、考勤工作和会议的记录工作。
3、负责办公室物品的整理、归类,以及外借登记工作。
第六条科创部职责。
1、积极联系与本院专业相关的企业,为同学们提供锻炼平台。
2、开展有利于提高同学们科技创新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创新力。
3、负责承办学校“挑战杯”等有关科技活动。
第七条学习部职责。
1、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2、开展学风建设系列活动,丰富学生的知识、拓宽学生的视野。
3、指导、检查各班学习委员工作,并配合其开展工作。
第八条宣传部职责。
1、全面负责配合各部门,搞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3、联系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有关的宣传教育活动。
5、配合院、校搞好宣传工作,指导班级宣传委员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女生部职责。
1、组织开展提高女生权益的活动。
2、积极走访女生宿舍,了解本院女生的意见与要求。
3、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礼仪工作。第十条文艺部职责。
1、举办参与性和观赏性较强的文艺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2、总体负责学院各大晚会的组织筹备。
3、指导班级文艺委员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体育部职责。
1、定期举办足球、篮球、排球等球类及其它各项体育活动。
2、指导班级体育委员,协助学院体育部门开展体育活动。
3、挖掘体育人才,并为学院的体育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十二条外联部职责。
1、加强与校会以及其他兄弟学院交流,增进友谊,共同发展。
2、与社会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筹备学生会活动经费。
3、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十三条社团部职责。
1、指导管理学院各个社团的相关工作。
2、对社团提供帮助和指导,使学院社团健康向上发展。
3、加强社团之间的联系与交流,相互学习共同发展。
第十四条实践部职责。
1、策划、组织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社会实践活动评定工作的开展以及实践成果的展示。
3、组织策划本院的大型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部职责。
1、负责对早操、学生上课情况的考勤工作。
2、负责对学生干部的纪律检查和行为规范的监督工作。
3、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宿管部职责。
1、负责检查全院学生宿舍卫生情况。
2、负责学院的宿舍查夜工作。
3、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十七条生活部职责。
1、了解反映学生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2、负责检查学院各班级画室的卫生情况。
3、检查指导各班生活委员的工作。
第十八条信息部职责。
1、对各部门举办活动时进行拍照及新闻报道工作。
2、对活动信息,包括照片视频等进行后期的制作。
3、起学生会各部门的纽带作用,增强各部门间联系和交流。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例会制度。
学生会部长级例会每周定期召开,学生会各个部门每周安排例会。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例会本着简洁高效的原则,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交流思想集思广益,以总结上周工作,安排近期主要工作。
第二十条活动制度。
1、学生会各部门需制定部门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2、活动开展前,各部长须先向分管主席递交活动策划书审查,审查合格后交办公室批阅。
3、审批通过的活动,部长不得推诿,应按时举办活动;活动策划书审批没有通过的,须无条件执行决议。
4、活动开始前两天需由分管主席或部长,联系宣传部与信息部进行前期宣传和活动当天的新闻报道工作。
5、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活动的范围和权限开展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须报主席批准。
6、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活动的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做好活动总结,交到办公室存档。(总结内容须包含: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活动经过及经验不足。)。
第二十一条财务制度。
1、美术学院学生会厉行节约,严禁各种浪费。
2、预支款项必须出示正式的申请并附所有购物品的数量、单价。用途等,在分学生会主席团的审议通过后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3、购买物品要由部长或副部长经手,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
4、所有支出费用要求出示正式发票,不得造假及谎报。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制度。
1、有关办公室物品的使用。
(1)公共物品在使用时应注意保管,丢失或损坏由各部门承担。
(2)物品的采购由秘书处负责;各部门购买物品须经秘书处批准,物品使用完毕后交由办公室保管。
(3)凡办公用品不可为他人私用。
2、有关办公室物品的借用。
(1)各部门借用办公室公共物资,须向秘书处提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用;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损失或丢失须酌情赔偿。
(2)学生会成员值班期间,如有人外借办公用品,应要求持其本人有效证件并在值班日志上详细登记。
第五章人员选拔与工作考核。
第二十三条主席团选拔。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工作机构,每年六月份,部长团中有一年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能力较强且学习成绩优秀,希望为学院学生组织作出贡献的优秀部长均可参加竞选,经美术学院团委提名,学院党委最终任命主席团,在学院公示一周无意义后,主席团正式换届完成,主席团向学院党委、团委负责。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任期一年。
第二十四条部长团选拔。
学生会部长团是学生会的主要工作机构,每年六月份,干事团中有一年工作经验,能力较强且学习成绩优秀,希望为学院学生组织作出贡献的优秀干事,均可参加各部竞选,经主席团提名,学院团委最终任命部长团,在学院公示一周无意义后,部长团团正式换届完成,部长团向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十四个部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任期一年。
第二十五条干事选拔。
1、每年九月新生入学一周后,学生会召开新生交流会,介绍学生会相关纳新情况;
2、学生会办公室向学生发放学生会纳新表格;
3、根据学生纳新申请情况,学生会组织以主席团、部长团为评委进行考核初试;
4、初试通过者,参加以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为评委进行考核复试;
5、初试复试考核通过者,确定为学生会新成员,考察期一个月;
6、新成员考察期结束合格后,填写学生会人事档案,方可正式加入院学生会组织。
第二十六条人员建档。
1、每学年学生会纳新之后要给新一届干事建立档案。在任职干事期间,对无故退出者将销毁人事档案。
2、每学年换届后,要对新一任的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进行建档,由秘书处人员对档案进行整理与归类。
第二十七条人员考核。
一、学生会对所有成员进行期中、届满两次考核。
(1)干事考核:由部长团对干事进行考核,其中每次考核情况占总成绩的60%,干事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核成绩及格线为70%,对不及格干事予以取消学生会会员资格。
(2)部长团考核:每学期由学生会主席团对部长进行考核,其中每次考核情况占总成绩的55%,部长的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45%。考核成绩及格线为80%,对不及格部长予以调任或降职处分。(3)主席团考核:每学期由学院团委及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对学生会主席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及格线为90%,对于不及格主席予以警告。
二、考核要注重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考核结果由办公室统一归档。
第二十八条。
奖惩条例。
对于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及学生会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学生会成员,学院团委将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称号;对于违反《学生会章程》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学生会会员资格上报学院给予相应处分。对于想退会的成员须撰写《退会申请书》交团委审批,审批通过方可生效。
学生会成员应以身作则,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生会的各项条例:
1、不得有酗酒、打架、盗窃等严重违纪现象;
2、不得有旷课、旷操、旷宿、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3、不得以学生会名义进行任何营利性活动;
4、必须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不得有损害学院形象的行为;
6、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广大同学的利益;
7、须注意自身形象,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穿着整洁朴素,不穿奇装异服;
8、遵守《济南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遵循《济南大学学生手册》规定。
第三十条。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美术学院团委所有。
共青团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团委。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三月。
制
学生会章程篇三
1、学生会值日由政教处、团委负责组建,培训和评价。
2、学生会值日工作由政教处团委负责工作指导和管理。
校学生会值日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和《靖安职中学生管理手册》为依据,着重对学生和班级进行常规检查。
1、任何学生或班级不得侮辱、漫骂或报复学生会干部或阻挠学生会干部开展工作,否则学校将给予严厉处罚(记大过处分并责令其在全体师生集会上公开检讨)。
2、学生会干部主要对学生乱扔乱丢行为、破坏公物行为、追逐喧哗行为、乱倒饭行为、乱倒水行为、推撞行为、带零食进教学区行为、吸烟行为、打架行为、小偷小摸行为、讲粗语秽语等行为进行查处。
3、学生会值日干部主要负责各班的两操、早读、上课、晚自习出勤和纪律,卫生、教室安全,文明礼仪等方面的评比。
(一)、学生会干部的条件及产生办法
1、 条件必须是学习积极愿意为学校管理和同学服务。
2、 由自愿报名、班级推荐,政教处确认
(二)、学生会干部的培训
学生会干部必须经过培训,才能参加学校的管理工作,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学习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管理的有关条例。
2、学习学生会干部的职责的有关规定,处理违规现象的工作程序和处理办法。
3、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会工作反馈会(每月至少一次)。
(三)、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要求
1、学生会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学生会干部在工作时,必须主动、热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工作中讲求方法,耐心,不许出现弄虚作假现象。
3、没有当班的学生会干部有责任协助或监督当班的学生会干部开展工作。
(四)、学生会干部处理违纪的工作程序
1、对违规同学或班级进行登记、制止。
2、 对严重违规(如打架、吸烟、破坏公物等),有可能造成危害或恶劣影响的事件及时报告老师,并协助处理。
(五)、学生会工作的评价
政教处每个月召开反馈会,对学生会值日工作进行自评、互评,老师评价,做为期末学生会工作评价的主要依据。
(六)、奖惩
1、每学期,学校将对学生会干部工作进行评价,评出优秀学生会干部,学校在评选各级先进的时候将优先考虑优秀学生会干部。但拒绝参加学生会工作或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的学生会干部将不能参评各级三好生、优秀班干部等。
2、对自身不能做好日常行为规范或不认真履行值日工作职责的,学校将解除其学生会干部的资格。
3、不依时值日的学生会干部扣所在班的纪律分每次每人扣1分。
学生会章程篇四
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是学校团委、学校学生处领导下的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以“热爱学校,服务同学,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为宗旨。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下设生活部、体育部、学习部、纪检部、环保部、学生会办公室。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学生会成员科学管理,保障学生会成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校学生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第一届校学生会相关管理规定,制定该制度。
第二章人事制度。
一、成员。
(1)非因正当事由和非经条例规定程序不得被免职,辞退或者其他处分;。
(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3)获得相关工作的荣誉;。
(4)获得不低于同职他人的正常权利;(5)对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提出建议;(6)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
2、学生会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在学习和工作上均成为表率;。
(3)密切联系同学,倾听同学意见,接受同学监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维护学生会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6)保守学生会工作秘密;(7)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三、录用。
1、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部长(主任)必须经过竞选进入绵阳市工贸学校校学生会工作。
2、学生会成员的职务实行委任制和选举制相结合;。
4、换届的学生会主席团先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后经校团委综合考察后产生;。
5、校学生会成员须向主席助理注册备案,(由部长汇总给主席助理)否则不予认可为学生会成员;、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1)新录用人员(不含职务变更的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2)从其他社团组织调入学生会任职的;(3)在学生会内部部门间转职任职的;(4)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5)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7、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在担任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期间,确须调整工作部门的,可直接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主席助理具体操作;在工作期限内,确有原因须终止学生会工作的成员,要向所在部门部长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最终经部长批准后方可终止离职。
第三章会议制度。
一、会议通知。
1、各部例会。
2、全体例会及非例行会议。
全体例会及非例行会议由主席助理负责通知到部长;
二、会议签到。
会议开始前由主席助理负责参会人员的签到,于会议前点名.三、会议进行。
1、参会人员应当严肃认真,不得大声喧哗及谈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
2、不得翻阅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报纸,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3、会议由主席助理做记录,会后进行存档。
四、请假及处罚。
1、确有原因不能参会者,应在会前当面或电话请假,不得会后请假或口头请假。全体会议的请假信息应通知给主席助理后方可生效。
2、如出现会议应到人员无故缺席,将由主席团追究相关责任人;。
3、具体处罚措施参看第六章之规定.第四章考核制度。
一、总则。
1、校学生会各部长的日常考核由主席助理负责执行;
2、主席团实行评分制,初始分为0分,按照本章第二条内规定内容进行评分;
3、每学期结点,记初始分,各学期分数不累加。
二、细则。
1、会议出席。
(1)全体例会和部长例会的出勤率由主席助理直接统计;
(3)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确须请假的,按相关规定请假。
6、工作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者,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对其部门部长扣分,但一次性扣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如此情况累计出现三次者将开除出学生会。
(4)连续3个月综合评分累计低于60分者;
(7)连续1周无故未至学生会工作者;
9、违反其它各项者,扣1-3分,如与本章所列重复,参照本章标准执行;
10、以上各项,对于同一件事,可以重叠加分,但累积加分总分不得超过5分;
11、以上各项,对于同一件事,可以重叠扣分,但累积扣分不得超过5分;
12、部门内也可参照以上标准进行对干事的考核。
成员考核细则。
一、思想、行为方面(40)。
1、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定期向团组织作思想汇报。对自己严格要求,自身素质高,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10)。
2、模范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做出表率,在同学中树立较高的威信和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10)。
3、发现公共场合抽烟、酗酒、赌博等现象的,将按照学校规章制度严格处理,严重的由学生处处理,并取消期末各类先进评比资格(10)。
4、要善于、敢于检讨自己,勇于开展批评以及自我批评,工作上责任心强,不感情用事,不以公为私,不为自己班级开“绿灯”。(10)。
二、工作方面(60)。
1、工作时要坚持原则,不回避问题,研究工作方法,注意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要求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不盲目武断,更不能与同学发生冲突(10)。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要始终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10)。
3、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时间观念强,每次例会准时参加,开会时积极发言,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有事请假。(10)。
4、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和每周的例行工作。(5)。
5、及时提出工作中的缺点与不足,以及对学生会工作的建议,参与工作经验交流。(10%)。
6、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10)。
7、学校、团委会、班级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要主动关心,积极参加。(5)以上规定,望学生会全体成员认真执行,自觉遵守。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学生会工作提供必须的依据,学生会将以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的管理,作为实现干部个人资料和工作资料管理合理化、制度化的必要手段。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主席助理负责,对学生会的文件、会议记录、简报、各部门重大活动方案及其形成的材料分类由办公室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大型活动提供咨询,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性。
2、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应由专人保管,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还须送一份至主席团助理处存档。
3、学生会档案分类为: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学生会工作报告、社团章程、奖罚记录、奖品以及纪念品、重要书刊、报纸、其它;共十一类。
4、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内必须写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次大型活动和每学期末后交一份工作总结由主席助理存档。
5、“学生会成员履历表”和“学生会干部业绩档案”必须存档。
6、部长级别以上(含部长)的干部每学期必须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介绍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经验教训,并存入档案。
7、制度的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
第六章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各成员才能,特制定奖惩措施如下:
一、奖励措施:
1、开展每学期“先进工作者”的评比,主要从助理、干事中选出,各部部长要实事求是地推荐,根据不同情况限定名额,宁缺勿滥,经审查批准后,在例会上给予公开表扬,年终评奖优先。
2、到期末各个部选出一名“优秀干事”,经审查批准后,颁布荣誉证书。
3、在期末从各个部长之间评出“优秀干部”,在例会上公开表扬并张榜公布。
4、本奖励措施的具体执行以学校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惩罚措施。
2、在校有打架、赌博、考试作弊等不良行为者,立即辞退;
3、成绩不达到要求者,写保证书、观察,本学期完后决定是否辞退;
4、在校内看到垃圾,故意不拾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例会上公开点名批评,第三次辞退,并要督促其他成员。
5、破坏公物者(包括踏草坪、采花、折枝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例会公开批评,第三次辞退。
6、工作不积极,不负责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例会公开批评,第三次辞退。
7、开会无故迟到,缺席、早退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公开批评,第三次辞退。
8、与同学发生冲突者,不管什么原因,第一次警告,公开批评,第二次辞退。
9、以上处分只在学生会内部实行,凡被处分的成员,在一段时间后表现良好,除“辞退”处分外,其他的可申请撤除,但情节严重者,如打架,斗殴、赌博等交由其学生处处理。
10、本条例解释权归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
第七章海报管理制度。
一、海报由办公室负责制作和管理。
二、提出时间一般需绘制海报的部门部长请于海报张贴前3天向办公室提出;有特殊要求的海报请提前5-6天提出。
第八章附则。
一、该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学生会;
二、该制度已经由主席团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其它未尽事宜,由各部长及主席团研讨决定。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组织的首脑和核心,由广大同学选举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学生组成。设有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其主要职责为:
1、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讨论决策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重大问题。主持统计和制定任期内的工作目标,递交学生会讨论认可后,成为今后工作的总纲领;学年初制定学年具体工作计划,使各部有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讨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具体问题,及时解决学生干部的思想问题,加强团结、协调一致,高质量完成学生会的工作。
2、督促检查各部工作的完成情况。定期检查各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使其在计划和总结中,发扬成绩,找出缺点,不断提高工作层次和水平。及时督促各部工作的完成,帮助协调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及时把广大同学的呼声和要求向上反映,同时把上级组织的支持,指导和帮助向下传达。
各部部长。
1、在校学生会的集体领导下,全面主持本部范围内日常工作。根据学生会总的工作计划,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并且布置实施。
2、结合本部指责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同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做好本部的工作总结,负责向学生会(或主席团)报告工作。
各部副部长。
协助部长组织好本部日常工作,配合部长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并检查、监督工作完成情况。
负责本部会议记录和考勤工作,材料、文件管理,搞好汇总工作。
办公室。
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传递学生会工作信息,并根据形式需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教育。其工作简介如下:
1、宣传政策及新学期的工作重点等。学生会各类文件的收发与管理,起草有关文件通知。
2、学生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学生会宣传材料及报刊、杂志的分发及保管。
3、负责学生会主办的各类活动的宣传工作和其它设计,承办落实工作。
4、通过多种途径,向全校师生传递学生会工作信息,促进学生会和全体师生的联系与交流。
5、负责对各个部门的考勤考核,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报送,文档资料的归档。
6、学生会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的保管,使用及分配。负责学生会活动项目备案、记事。学生会各会议的会场准备、布置。
纪检部。
1、对学生处、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和各班的纪律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加强各班的纪律管控。
2、负责检查学生日常违反校规校纪情况,协助保卫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各班学生晚自习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楼层执勤。
4、预防各事件,敢于管理,大胆管理。
生活部。
1、负责宿舍内务管理,协助校宿舍管理员做好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人员检查男生、女生宿舍的内务卫生,保证同学们生活环境的洁净。
2、配合校学生会其他开展的各项检查和工作。
3、生活部工作的重点就是力图为学生解决切实问题,生活部以事无巨细的精神和无微不至的工作态度为同学们铺成了一条通向舒适生活的大道。
4、和各班的生活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系,深入同学之中,做好困难学生的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环保部。
1.积极搞好校园的卫生工作。督促各班级搞好所属教室、所属楼道、包干区的卫生工作。
2.通过每天检查、不定期抽查及每月常规评比、大扫除等活动来保持良好的校园环境卫生。
体育部。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体育活动,发动、组织全校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活动,组织各项体育竞赛,创造机会锻炼同学们的体育才能,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学生的体育竞技能力。
2、不定期地组织与其他兄弟学校的友谊赛,加强同各学校间的联系。
3、协助值周组合体育老师抓好课间操,不定时抽查各班的学生的出勤情况。
4、召开运动会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学习部。
1、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为全校学生创造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
2、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不同形式,组织各类学术讨论、学术竞赛、学术报告会、辩论等活动,促进良好的学术氛围的营造。
2)、加强专业技能的训练,举办文化和学术专题讲座等活动。
3)、和各班学习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系,知道各班学习委员带动本班学生自觉学习。为改善学习条件,促进学风建设,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学习秩序。
4)、协助学生处、教务处处理各班级的有关学习方面的工作。
我志愿加入学生会,以服务为己任,以身作则,公正无私;认真踏实又创造,分工合作又和谐;文明示范,爱岗敬业,勤奋学习,自信自强。
宣誓人:***。
学生会章程篇五
五、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意见,实事求是。
八、学生会成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学生会成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良好个人形象,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学生会章程篇六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对xxxx学院各学生组织机构进行职权界定,旨在建立一个民主化、规范化、效率化的机制。
第二条xxxx学院学生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xxxx学院全体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的群众团体。
第三条xxxx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二)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四)参与学校的各项建设。
第四条xxxx学院学生会接受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在此基础上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xxxx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会员享有申请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五)会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第八条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三章权利机构。
第九条xxxx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根据各院(系)本(专)科学生总数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一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团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一条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出的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第十二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三)选举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四章执行机构。
第一节主席团。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学生会章程,监督学生会章程的实施;。
(二)领导各院(系)学生会以及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三)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四)收集同学对学生会及学校各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将答复向全校同学反馈;。
(五)评议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
(六)学代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7~9人组成,学生会主席团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或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工作。
第十六条学生会主席在任期内因弹劾而被免去主席职务时,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任命继任主席,并报校党委批准,报校团委备案。
第十七条学生会下设:秘书部、学习部、礼仪部、卫生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对外联络部、体育部、技能部、网络部、素质拓展部、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宿舍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学生委员会对各职能部门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章院(系)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八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党总支的领导和院(系)团总支的指导下,依照本章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委员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并及时报告,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委员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学生委员会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人选产生后须经校学生委员会、校团委备案。
第二十四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六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七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
第二十八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委员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学生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学生会章程篇七
1.为了树立良好的集体形象和道德风尚,对学生会成员自我形象以及行为做出如下规定:
(1)学生会成员在生活和工作中,注重自身仪表,装饰举止得体,不得着奇装异服。
(2)学生会成员必须尊重各民族、各地方同学特有的风格习惯和生活方式。
(3)学生会成员必须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4)学生会成员之间必须团结友爱,不得搞小团体。
(5)学生会成员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6)学生会成员由于酗酒、吸烟、打架以及不文明恋爱行为引起不良影响,造成严重后果有损学生会形象者,则直接开除学生会组织。
(7)学生会成员中途退出组织,必须将辞职报告交由部长签字,再送交主席团审议批准,直接退出学生会不争得上级同意者将予以团内处分。
(8)学生会成员必须协调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不得以学生会工作的名义旷课,如有此类情况,根据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分。
(9)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不积极或散漫工作,则直接开除学生会组织。
(10)学生会成员有义务维护学生会的声誉和荣誉。
(11)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和手段损害侵害学生会的正当权益。
(12)禁止任何破坏或有损学生会团结与完整的行为和事情。
二。干部任职条例。
1。热爱学院、热爱学生会、关心集体。
2。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与道德水准。
3、具有较强的法律性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4、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5、工作认真负责,能出色完成学生会以及系统的完成各项任务。
6、学习认真刻苦,积极向上,学习成绩良好。
7、有创新精神,积极为集体建设出媒划策。
8、有献身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
9、团结可以团结的一切力量,具有一定的号召力。
三、机构的设置和任期条例。
机构设置:
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体育部、生活部、纪检部、文艺部、女生部。
任期条例:
四、议会和请假条例:
1、每次议会成员必须亲自签到,如有三次无故不参与者给与学生会内部处理。
2、议会开始前3分钟必须到会场,并把手机调为震动或关机状态。
3、议会活动要端正态度,明确身份。
4、议会时每个人必须记录好会议记录。
5、开会是必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议论,不谈笑,不看书报。
6开会时应集中思想,认真做好笔记,以免遗漏要点造成工作失误。
7、对缺席、迟到、早退者予以相应处理。
8、各部对于请假成员必须由部长签字,然后交办公室。
学生会章程篇八
xx县xx职业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团组织领导下,在学生处指导下,健康向上的优秀学生群众组织,它代表并服务于全校同学,是全校同学开展群众性德、智、体、美、艺等各项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校联系全校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的学生骨干队伍。
歙县现代职业学校学生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拥护学校党委、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学校党委、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活动,为实现歙县现代职业学校的持续发展而奋斗。
学生会要充分发挥学校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全局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的利益,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类活动,拓展学生的素质,提高职业技能,关心青年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切实为青年学生服务,向学校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同各种违纪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的教育和培训;
4、会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第二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2、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勤奋学习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业务能力;
4、虚心学习,帮助和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学生会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真正代表广大同学,真正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三章权力机构。
第一节。
第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歙县现代职业学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全体会员负责,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五条。
参加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校学生会按人数比例,由各班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1、听取、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他文件;
2、讨论和决策学生会有关重大问题;
4、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5、收集、汇总并向学校提出合理建议和改革设想。
第二节。
第七条。
学生委员会是由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常设机构,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各项职权,落实代表大会提出的任务,并做好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八条。
学生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各部部长组成,学生会主席和委员会主席由一人担任。
第九条。
2、委员会主席负责委员会的工作,并对学生会负责,若主席不在,由委员会副主席负责;
5、讨论和处理学生会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6、协调学校有关部门解决学生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
7、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
8、讨论并通过学生会机构组织和人员安排;
9、指导、帮助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节主席团。
第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及其下属各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经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向学生委员会负责。
第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搞好学生会工作的交流。
第十二条。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不在职期间,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第十三条。
主席团在任期内实行年述职制度。经委员会全体会议认可,可连任,如有缺额,则在学生委员会内进行增选或改选。
第四节职能部门。
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为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各部由部长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成员若干名,学生会所属的各职能部门和学生团体以及其它组织可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其组织形式。
第十六条。
凡受到国家、政府、学校的行政处分者应自动辞职。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应暂时停止工作,待成绩提高后可申请复职回岗。因病不适宜继续工作者,可向本会主席团提出辞职。
第十七条。
学生会内部机构由主席团、秘书处、学习部、纪检部、生活部、体育部、科技部、文艺部、宣传部、宿管部、卫生部组成。
第十八条。
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
2、统一协调各部工作,统筹规划学生会各部活动,负责学生会有关文件的修订工作;
3、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围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题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并督促抓好落实。
第十九条。
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事务性工作;
2、负责学生会各部门的协调、指导工作,在学生会例会时向全体成员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
秘书处职责。
2、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协助主席团健全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起草学生会有关文件;
4、负责学生会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5、及时向各部处传达主席团的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各部处有关工作情况;
6、及时听取同学们各方面的意见,接待来访人员;
7、对外进行联络、促进校院之间交流与合作。
第二十一条。
学习部职责。
1、积极主动地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
2、组织各类学习竞赛和知识讲座,活跃第二课堂,扩大同学的知识面;
3、邀请优秀学生进行经验交流;
4、倡导“刻苦、严谨、求实、创新”的学习风气;
5、及时为同学提供有关学习的重要信息,促进同学学习和就业;
6、主动听取教务部门的各种建议,建立学生与各教研室及广大教师的联系。
第二十二条。
纪检部职责。
1、检查、督促学生遵守规章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调解学生内部矛盾、查处违纪现象,维护校园秩序;
3、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完成相应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生活部职责。
2、督促、检查各食堂的值勤情况并进行评比;
3、收集同学对其它生活条件的反馈信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积极推进文化生活建设。
第二十四条。
体育部职责。
2、组建各运动团队,组织各种形式的体育比赛;
3、了解同学对体育工作及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例行早操检查,每周不定期抽查各二级学院的早操情况;
5、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骨干,加强体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科技部职责。
2、开展各种技能竞赛活动,扩大同学们的知识面,提高同学们的动手能力,培养同学们的创造性思维。
第二十六条。
文艺部职责。
1、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全校性文艺活动;
2、负责学校常规性文艺演出的组织工作;
3、组织人员参加校内、校外各项艺术比赛和演出交流活动;
4、通过组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加强同学自身修养,提高学生艺术水准、文明礼仪意识,强化团队精神,为学校培养具有艺术特长的人才。
第二十七条。
宣传部职责。
1、负责学校宣传栏的制作、更新工作;
2、定期对各二级学院的班级墙报、宣传栏进行考核评比;
3、负责校学生会各部的活动通知和活动海报的宣传发布工作。
第二十八条。
宿管部职责。
1、对学生宿舍内务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
2、负责宿舍文化建设,开展宿舍文化评比活动;
3、协助楼长做好文明宿舍的评比。第二十九条。
卫生部职责。
1、负责检查监督教室的卫生及值日情况;
2、统筹划分安排好突击性和临时性的劳动卫生任务;
3、坚持劳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三十条。
学生会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内容。
1、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二级学院学生会服从校学生会,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
4、学生会的各级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
全校的学生会工作由校团委统一部署,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工作分工。
第三十二条。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
3、确定竞选候选人后,组织各级学生代表公开竞选;
4、确定新成员,并宣布新成员的考察期(为期两个月);
5、新成员考察进行校内公示合格后,方可正式加入院、校学生会组织。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三十三条。
对于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及学生会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学生会成员,校团委将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并颁发奖学金;对于不执行学生会的决议,违反《学生会章程》的成员,学生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学生会成员应以身作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生会的各项条例:
1、学生会成员不得有吸烟、酗酒、打扑克、打架、盗窃等严重违纪现象;
2、学生会成员不得有旷课、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3、学生会成员在男女学生交往上要得体,不得有不检点行为;
4、学生会成员之间不得谈恋爱;
5、学生会成员不得以学生会名义进行任何营利性活动;
6、学生会成员应遵守《烟台歙县现代职业学校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
7、学生会成员必须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8、学生会成员必须带证上岗,规范学生会工作,接受同学们监督;
9、学生会成员不得有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
10、学生会成员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广大同学的利益;
11、学生会成员必须搞好内外团结,不得相互制造矛盾;
12、学生会成员要注意自身形象,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穿着整洁朴素,不穿奇装异服;
13、学生会成员应带头遵守《xx县xx职业学校校园文明公约》;
14、学生会成员发现违纪现象要积极制止。
学生会章程篇九
第一条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为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名称为复旦大学学生会,英文全称为fudanuniversitystudentunion,英文缩写为fdusu。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
(一)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二)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丰富本会会员生活。
第四条本会接受中国共产党复旦大学委员会和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的领导,接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复旦大学委员会的指导。
第五条本会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复旦大学委员会专职干部中聘请一人为学生会秘书长,指导学生会各项工作,监督学生会财务。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具有复旦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是本会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晓本会事务;。
(二)监督本会工作;。
(三)在本会注册成立本(专)科生社团;。
(四)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第八条复旦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学生委员会。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由院系、书院选出的代表组成。代表依照各院、系本(专)科学生人数按比例民主推选产生,书院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为一年。
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由学生委员会召集。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本章程;。
(二)制定、修改和废除学生会的基本规章;。
(三)选举和罢免学生委员会委员;。
(四)改变和撤销学生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的决定;。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工作报告;。
(六)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向学校提交提案。
第十二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学生委员会委员。
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或一个以上代表团联名提出议案,可以提交学生代表大会审议。
五分之一以上代表可以联名向学生委员会要求临时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履行以下义务:
(一)主动了解本单位学生意见,并据此提交提案;。
(二)参与学生委员会组织的调研、协商等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受推选单位监督,推选单位有权在学生委员会的监督下更换或罢免代表。
第十五条学生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相同,行使职权到下届学生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学生委员会为止。
学生委员会委员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学生委员会委员不得担任学生会执行委员会的职务。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解释本章程,但不可逾越条款设置的初衷;。
(二)修改学生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规章,但不得同该规章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三)选举和罢免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和罢免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五)罢免学生委员会委员;。
(六)撤销执行委员会制定的同本章程或其他学生委员会规章相抵触的决定;。
(七)制定和修改《复旦大学学生委员会组织条例》;。
(八)批准本会的预算和决算;。
(九)召集学生代表大会,主持推选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十)设置、撤销专门委员会、临时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小组;。
(十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复旦大学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学生会秘书长的人选;。
(十三)代表本会会员向学校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学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领导学生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主任委员有权召集学生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不能主持会议时,会议应立即选举一名临时会议主席主持会议。
主任委员离职或无法行使职权时,学生委员会应立即召开会议,选举新的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列席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会议。
第四章学生会执行委员会。
第十九条学生会执行委员会是本会的执行机构。
第二十条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是执行委员会的领导机构,由主席一人、常务副主席一人及副主席若干人组成。
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每届任期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相同。
第二十一条学生委员会根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的提名,决定主席人选。
执行委员会主席是本会主席,对外代表本会。
主席召集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和全体干事会议。
第二十二条执行委员会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领导执行委员会工作;。
(二)决定执行委员会下设部门的设置,选拔并聘任执行委员会各部负责人;。
(三)向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提交议案;。
(四)编制和执行本会的预算和决算,向学生委员会报告;。
(五)管理本会对外关系,并向学生委员会报告;。
(六)管理和监督在本会注册的本(专)科生社团;。
(七)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执行委员会下设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部长经公开选拔产生,在执行委员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执行委员会各部部长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一学期。
第五章院系学生会、书院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是院系在籍本(专)科学生的群众团体,本会向其提供建议。
学生会章程篇十
第一条宣传部在核工系团总支领导下,隶属于学生会,是开展宣传工作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部门以海报、展板、宣传栏、舞台布景等形式对学生活动进行有效宣传;旨在繁荣校园文化,传递校园信息,展示校园风采,宣扬时代精神,发展特色文化,培养实践动手能力,为同学创造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为规范部门工作,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特指定本章程。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三条部门职责。
第三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部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第五条正、副部长职责。
(一)负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讨论阶段性工作,主持部内工作;(二)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三)监督和管理部内各项活动的开展,并对部门各组分担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四)负责干事的技术培训工作;(五)协调部门间和部门内部关系,促进部门成员交流沟通,广泛听取成员意见,及时对部门成员分担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六)了解掌握部门成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条干事职责。
(五)主动与部门成员交流沟通,互相协同合作,完成部门的工作和任务;(六)主动思考部门工作,积极提出部门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规章制度。
第七条值班制度。
(一)部门成员都应听从部门负责人的安排,积极热情认真地工作;(二)部门成员在日常工作中都应该注意随时练习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并尽量在加强自己特长的前提下全面发展;(三)部门成员都应当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值班,若有急事不能前来值班,应至少提前半个小时以电话、短信或者假条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请假者应在当周值班时间补上;(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即及时登记,如实记录当日工作情况(考勤,业务)。应详细记录每项业务的'委托单位/个人,负责人以及完成情况(有特殊情况应另注明)。
第八条例会制度。
(一)每周召开部门例会,就部门一周工作作出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发现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并及时作出调整和改正;(二)部门成员例会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者有事需提前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三)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屡教不改、态度不端正者予以辞退;(四)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第九条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每次工作后部门成员都应把工作所用的物品清洗干净,摆放整齐,保持宣传部办公室内部整洁。
第十条宣传栏保持。
1、不能按照部门既有标准进行工作,经协调后改进不大;。
2、无法与同组其它成员和睦相处,有意挑起事端;。
3、不服从正、副部长工作安排,工作消极,甚至有有损部门荣誉的行为;。
4、没有正当理由不认同部门规则,在培训过程中,有意不按规则进行工作;。
5、承诺的任务,无法完成,且没有提供合理解释;6、成员不得私自利用本部门的名义营私,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并上报学院团总支。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适合于成都理工工程技术学院核工系学生会宣传部所有成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xx大学学生会宣传部,若需改动,需经部门商讨决定,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会章程篇十一
第一条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技工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团组织领导下和学生处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工作和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学术科技、文体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活跃繁荣的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积极服务和参与学校教育管理事务,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和同学的成长成才办实事,做好事,充分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纽带作用。
3、指导各班委会开展工作。
4、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和交流,树立我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在本校有正式学籍并承认本会章程的学生,可以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学生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中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学生会工作有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举办的政治、学术、文体活动和其他活动的权利。
4、对学生会做出的各项工作有不同意见时,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利。
第六条学生会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时期社会主义新人。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劳动任务。
3、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听取会内外的批评意见,搞好本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4、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和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学生会的组织原则及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
(一)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期间,学生委员会行使学生代表大会赋予的职权,并对其负责。
(二)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由学生会筹备召开。
(三)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查批准学生会工作报告。
2、讨论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4、选举新一届学生会组成人员。第九条学生委员会。
(一)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二)学生委员会委员由5-7人的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并设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纪检部。其职责是:
(1)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学生会工作总结。
(2)团结全体学生干部,按照学校工作计划要求,配合学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
(3)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组织学生干部做好信息的反馈工作,广泛听取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负责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促进学校工作的改进。配合学校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和组织纪律的强化工作。
(4)定期、不定期召开班长会议,指导和帮助各班搞好班集体建设,形成良好班风。
(1)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各项工作。
(2)负责学生会各部门的协调、指导工作,在学生会例会时向全体成员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3)深入实际,支持和配合各部的工作。完成分管的具体工作。(4)对主席负责,做好主席交办的其他任务。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3、学习部的职责:
(1)组织学习经验和学习方法的交流,组织专业知识竞赛,鼓励同学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学习自觉性。
(2)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布置学校交给的各方面的工作,交流工作经验针对各班的具体情况提出要求。
(3)及时了解和反映学生学习情况及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接受教学管理部的指导。(4)协助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3、宣传部的职责:
(1)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政治理论、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2)通过学校广播站宣传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好人好事。
(3)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布置、检查宣传工作。对各班的宣传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提高宣传效果。(4)协助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4、生活卫生部的职责:
(1)配合学校搞好学校的生活卫生管理工作。
(2)协助学生食堂搞好管理工作,做食堂管理人员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及时向学校反映同学们对伙食质量的意见。(3)做好教学楼、学生宿舍的卫生检查工作。
(4)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安排、检查、学生生活卫生方面的工作,了解学生有关生活方面的问题,经常向学校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反映,及时改进工作。(5)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5、体育部的职责:
(1)组织各项体育、文艺比赛,增强同学们的身体素质,增强同学们的集体主义观念,活跃同学们的课外生活。(2)协助老师组织好早操,提高出操质量。
(3)定期召开各班体育委员会议,布置工作,交流各班开展体育活动的经验。
(4)协助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6、纪检部的职责:
(1)检查、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督察校园不文明行为,制止不守公德、违反校规校纪现象,调解学生内部矛盾,查处违纪现象,维护校园秩序。(3)协助宿舍管理老师,做好学生公寓晚间查宿工作。(4)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条班委会。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学校行政、学生会、团支部及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班委会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组成。其职责:
1、班长。
(1)负责班级的全面工作,经常主动地和教务处、学生处、学生会、班主任保持联系,请示汇报班级各方面的工作,反映班级同学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班内同学传达学校有关部门的决议、指示。
(2)按照有关部门和班主任的指示、意见、要求,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计划,安排班内工作。
(3)主持班会和班委会成员会议,同班委会成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充分调动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定期布置、检查、督促、帮助班委会成员分管工作。
(4)主动争取班级团支部对班委会工作的指导。(5)副班长协助班长开展工作。
2、学习委员。
分管班级在学习方面的工作:配合任课老师组织好教学。按时收交作业,及时征求、反映同学们对授课的意见,在班主任的安排下发放学习资料,做好课堂及自习课的考勤工作。
3、宣传委员。
(1)分管班级的宣传方面的工作:组织好黑板报的出刊工作,及。
时向学校和广播站提供同学中的好人好事,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同学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4、生活委员。
(1)负责班级生活卫生方面的工作:教育同学爱护公物,协助班主任负责班级教室、宿舍的桌椅橱柜、门窗、照明等生活设施的管理。(2)及时征求同学们对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向班主任和有关部门反映,及时解决。负责班级的卫生工作,组织同学们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布置、督促、检查、评比本班教室、宿舍及环境卫生,同时教育学生讲文明、讲卫生、节约用水、用电。
5、文体委员。
(1)负责组织班级文娱体育活动,组织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娱体育活动。
(2)负责班级早操和各种集体活动的组织。
(3)了解同学们的休息、健康情况,督促、检查同学们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的情况。
(4)积极开展班级之间的文娱体育联谊活动,增强同学们的集体主义观念、增强团结友爱精神。
第四章学生会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学生会重要会议要请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参加指导。第十二条在正常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检查和布置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第十三条各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开展创造性的工作。各。
部委员会由部长确定召开时间,争取主席、副主席参加,必要时可请有关部门参加。
第十四条学生会和各部的活动时间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议时,需要经过学校领导和学生处批准。
学生会章程篇十二
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全称:巢湖学院教育系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是在巢湖学院党总支领导下的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接受院学生会的具体指导。作为学院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同学的正当权利,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解决同学们的实际问题,改善学习条件和生活环境,增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第三条学生会宗旨及要求:.敬业、敬职、敬责、服务于人;.树立尽责意识;.实力服务意识,敢于吃苦;.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探索工作方法,大胆细心;.工作、学习两不误,全面发展;.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积极为同学服务,努力引导同学走健康的成长道路。
第四条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全心全意服务同学。
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分级管理制:.主席团将任务分配给部长,再由各部门部长进行安排后带领本部人员完成工作。.如某部门副部长,干事未能按时按质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此部门部长将因为监督不力而与当事者共同承担全部职责。.如因副部长或干事单方面不服从部长安排管理,或私自改变工作方法而导致问题发生,则由当事者承担全部责任。4.主席团成员主要负责对各项工作的管理监督,如因为未能及时正确地下达或监督不力导致工作延迟出错,如无特殊原因,全部责任有负责此工作的主席团成员承担。.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服从统一管理,有任何意见可即刻通过学生会办公室向团委老师反应,也可与其他学干沟通探讨。如因将情绪带到工作中致使工作安排产生不协调现象及问题,所有责任将由个人承担,学生会对于此类事件将作严肃处理。
第一章会员。
第一条本会是全院系的学生组织,凡是取得本系学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第二条会员的基本权利.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本会的重大任务;.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第三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按时参加学生会会议,凡于一学期累积5次不参加学生会会议者,视自动退会处理。情节严重的另作处理。
第三章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团总支副书记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主席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团总支汇报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统筹、组织、监督各分管部门工作,依照分工重点管理好所辖职能部门工作,团总支副书记负责系团委的建设。3.主席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建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4.深入到同学中去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二条办公室:.负责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和材料的起草、拟定和妥善保管;.负责学生会的办公室事务,并检查工作;.协助学生会主席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并组织学生干部进行培训,加强团委和学生会的沟通和交流。组织学生会成员的评议工作;负责学生会宣传办公用品的发放,并统计物品领取情况,定期总结;.负责建立学生会的相关的工作制度,促进学生会和部门的制度化、正规化建设;.探索新的学生会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激励制度,提高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和工作热情;.负责分会工作日志记录以及会议记录,终结每月活动,建立学生会总档案。
第三条宣传部:.做好对学生会的宣传工作,传达上级指示,张贴相关公告、通知;2.利用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学生会的工作,树立学生会的形象;.利用网站等媒介,加强对外宣传,将校内学生的思想动态、重大活动、先进人物和事迹等介绍给师生,提升影响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陶冶学员的情操,活跃同学们的业余生活;.负责主持学生会干部会议;.负责宣传栏的更新,更换照片;.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
第四条学习部:.围绕学风开展助学活动,负责组建学习小组;2.主办各种类型的学术讲座、交流及座谈会;3.定期收集教学意见及时向教学单位反映情况;4.主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竞赛,如演讲比赛等,展现当代大学生风采;5.与学院教务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保证各项方案通行及时到位;6.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完成学院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习问题及时向老师反应并协助解决。
第五条生活部:.了解全系同学在平时生活上的要求和建议,及时向辅导员及相关部门反映,以便解决;.协助做好院组织的宿舍及教学楼卫生大检工作,常抓不懈;.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定期对宿舍内务,就寝纪律等进行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以便进行评比,建设“文明,整洁,安全,团结”的学生宿舍。营造健康活泼,清洁雅致,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宿舍文化,生活氛围;.开展宿舍评比的比赛与活动。
第六条文艺部:
文艺部是展现校园艺术风采,学生文艺才能的大舞台,以团结,进取为宗旨,追求开拓和创新;.根据不同时期学校工作的特点,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并挖掘和培养文艺特长人才;.筹办“新生才艺大赛”,“大合唱”等常规性文艺活动;.组织我系学生参加学校各类文艺表演。
第七条体育部:
3.以海报,讲座,广播等多种方式向全系师生传播体育精神,培养全民健身意识。第八条女生部:
1.开展女生形象,礼仪,健康等方面的讲座;
3.促进女生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带动全院学生的提高自身修养,争取模范的作用;
4.协助女生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第九条外联部:
1.加强本校各院系的联系和合作,互相学习,携手共进;
2.负责大型活动的对外宣传,争取社会的支持资助;
3.负责大型活动的对外联系。第十条网络新闻部:
1.负责新闻采访活动、撰写活动简讯、采访稿等所有文字性工作;2.负责活动现场的摄影摄像等工作。第十一条心理部:
3.完成院系心理老师布置任务;
6.帮助院系心理老师完成院系心理考核资料;7.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第一条会议制度。
•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像主席团申报备案;
•主席团的干部将不定期的检查所有学生会干部的会议记录,如发现有未作会议记录者或会议记录非常马虎者将严肃处理。
•会议纪律:
•会议召开时间超过10分钟未到视为旷会处理;
•会议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干部早退,如有无故早退者,由办公室记录在案并上交主席团处置。
第二条任免制度1.学生会干部的产生:
•对于某些品学兼优的学员可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提名讨论,破格提用;
•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部长都应在分管副主席的领导下从各部干事中选拔。
2.部门职务调动:
•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无条件服从主席团对各部成员的职务调动;
•各部部长对下属干事的职务调动应事先向主席团申报,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调动;
•各部干事如需职务调动者,应向主席团提交职务调动申请书,说明调动职务的具体原因和理由。
3.辞职:
•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会干部辞职;
•学生会干部辞职时将工作证件上交主席团;
•相关材料将进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为学生会干事;
•值班人员须按照办公室安排的时间按时值日;
•值班人员须在值日登记表中签到,并详细登记当日情况;
•值班人员要维护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务必保持办公室的清爽整洁,物品摆放有条不紊;
•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经办公室严格详细登记,由办公室主任及借用人签字方可生效;
•事假原则上每个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评优、提拔资格;
•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为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处理;
•警告,严重警告,留会察看处分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改变或撤销对学生干部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会讨论决定延长察看日期或提前恢复权利。
第五条考评制度。
•凡未及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和工作或出现错误,主席团视具体情况扣0.5~2分;
•在学生会受到团委批评,经团委老师决定同意,扣2分。情节严重另作处理;
•在学生会工作期间,份内表现突出者,经团委老师通过,主席团审核,加2分;
•学生会干事受到惩罚的,其部门干部承担连带责任;
•每学期末由办公室配合主席团负责综合此学期各学生干部考评成绩,考评个人表现和部门政绩。交由系团委做出相应奖惩措施。积分为6或以下者为不合格。
注:凡是有其他本制度未提及的特殊情况由主席团讨论酌情加减分。
第六条经费制度。
学生会经费由主席团掌管,外联部监督;
•严禁将活动开销与个人开销掺杂一起,一经查明,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检查记过、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予以开除处分;•严禁多报、虚报、假报,一经查明,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检查记过、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予以开除处分。第七条招新制度若无特殊情况:
•学生会招新为一轮竞选制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个月,通过试用期的向其颁发相应证件并录入教育系学生会档案。
•学生干部换届后配发干部工作证;
•若工作证遗失需及时报知办公室,同时办公室及时注销编号;
1、本制度解释权归教育系学生会所有。
2、本制度若与学院、制度冲突,以学院制度为准。
3、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巢湖学院教育系学生会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学生会章程篇十三
第一部分主席团职责。
第一条。
经常部长、干事交流,抓好学生会一班人思想建设,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意识。
第二条。
每学期提出学生会工作的计划,指导各部门开展工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作,组织计划的实施,并检查和总结开展的活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及时向学校系办反映学生对学习、生活、文娱、体育、宣传和其他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
及时向系里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有关校系学生工作会议。
代表系学生会向上级学生组织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指导帮助检查员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积极配合院学生会开展工作,负责系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例会及各部门会议,研究贯彻学校各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检查、督促学生会副主席及各部部长完成分管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研究布置学生会工作。
第二部分部长职责。
第一条负责安排本部门各项工作,负责本部门与其他各部门的工。
作协调及合作。
第二条负责本部门干事的职责安排及对其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其才能和特长,为同学服务。
第三条负责本部门年度、学期工作计划的审定、检查落实学期末、年末各项工作的总结。
第四条负责组织各项符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向上的活动,并取得上级支持,为同学们提供展示青春风采的广阔舞台,丰富第三课堂。
第五条参加学生各种活动,协助兄弟部门开展工作,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并在广大同学中起带头作用。
第三部分部门工作制度。
第一章部门概况。
第一条。
各部隶属于学生会工作管理中心,由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系学生会直接领导。
第二条。
各部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以爱国、爱党、爱校为根本前提,以大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为基本原则。
第三条每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干事若干名。
第四条各位成员应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处理各种事务,参与讨论和制定本部门的重大决策,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每周举行一次部门例会,应对本部门一星期的工作做整体小结并分派下星期的工作任务。每一次例会部内成员必须全部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经部长允许方可请假。
第六条如有突发、紧急情况,部长应召集部内全体或者部分部员进行部内紧急会议并讨论协商后对事务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章工作制度。
一、思想、行为方面。
1、思想上要求积极上进,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对自己严格要求,提高自身素质,树立为校服务,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2、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做好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树立较高的威信和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
3、发生抽烟、作弊、等不良现象,将按照学校规章制度以严处理,严重者由学生处处理。
4、要善于、敢于检讨自己,勇于开展批评以及自我批评,工作上责任心强、不感情用事、不以公为私、以权谋私。
二、工作方面。
1、工作时要坚持原则,不回避问题,研究工作方法,注意工。
作方式,提高工作频率,要求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不盲目武断,更不能随便与同学发生冲突。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要始终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
3、要有组织性、纪律性,时间观念要强。
4、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5、及时提出工作中的缺点与不足,以及对学生会工作的建议,参与工作经验交流。
6、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7、学校、团委、班级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要主动关心,积极参加。
第三章部门职能。
提升技能部。
1、负责学生会办公室及办公室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
2、负责会议记录、学生证注册等工作。
3、负责学生会账目管理并保存有关单据资料。
4、作为学生会中心部门,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5、管理学生会的日常行政事务(收集每项活动的相关文字和电子版本的资料,管理好各部门例会的会议记录,安排学生会内部的活动)。
6、管理学生会成员人事档案。
7、负责学生会各类文件的收发与管理,起草有关文件的通知。
8、组织优秀学生与本系学生交流学习经验,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9、定期组织召开学习部工作会议及学委的例会。
10、组织大一学生上晚自习,并维持纪律。
11、负责组织考试前后的安排。
12、负责每周周五收日志。
促进和谐部。
1、负责对每次会议的组织,记录和活动的考勤工作。
2、对学生会干部的考核工作。
3、协助学生会主席工作,做好每次大型活动的准备工作及组织工作。
4、组织、策划,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活动。
5、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搞好有关组织等工作。
6、认真调查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并及时反馈给学生会主席及学院有关部门。
7、对本部后备干部提出人选,参与对其培养、考核。
8、负责学生会各种工作活动情况的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并积极组织向院报投稿。
呼唤心灵部。
1、协助有关部门写通知、出海报、制作节目标语等。
2、大型活动的会场布置与宣传。
3、及时把握并宣传正确的舆论向导。
4、定期检查板报、壁报、宣传栏及组织召开宣传部工作会议。
5、协助其他部门开展活动和做好前期宣传工作。
6、负责本系的对外工作。
建设快乐部。
1、负责组织系文艺工作的开展、文艺联欢活动及对外文艺交流活动。
2、负责组织文艺团体训练和比赛,定期组织召开文艺部会议。
3、定期组织召开各班文艺委员工作会议。
夯实素养部。
1、配合学院学管值班员监督公共教室自习课秩序,每天做早。
晨和中午的执勤工作。
2、学生会全体成员(包括主席)的作风进行监督。
3、负责对违纪的学生会成员提出处理意见,配合系部做好每学期的先进评比等工作。
舒心生活部。
1、每周不定期组织宿舍、教室卫生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指定改进办法以及组织义工劳动。
2、负责学生会创收工作并对财务进行统一管理。
3、定期组织召开生活部工作会议,并及时考察各班义工情况。
创造健康部。
1、定期组织召开各班体育委员工作会议。
2、负责组织体育活动的开展及早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3、承担学校运动代表队的组队、训练和参赛工作。
4、组织学校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开展对外体育交流。
5、负责本系的安保工作。
第四章活动策划制度。
第一条。
由部门例会讨论活动的可行性,经决议通过,拟写详细计划书,并上交系里,等待批准。
第二条。
审核通过,计划实施,分工合作,互帮互助。第三条。
如有需要场地,经费等,须填写相应申请表格,交由系里审批。
第四条。
活动结束,整理小结,各种资料均留档,妥善保存。
第四部分招新制度。
第一条。
志愿加入本部门的学生会干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生会及部门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各部成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论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方面,时刻注意自己在同学中的形象,不应发生有损学生会名誉和形象的事件,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
每学期开始,每位成员写一分工作计划和建议,期末每位成员写一分心得体会和工作总结。
第四条。
有重要事不能参加例会或工作时,应提前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请假必须有假条并说明原应。
第五条。
各部成员应积极主动,细心及时完成各部工作及学生会分配的任务。
第五部分考核制度。
第一条。
各部全体成员应以全校同学的权益以及学生会整体形象为重,服从学生会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第二条。
各部每学期期末将评出先进个人。
第三条。
听取工作意见,对工作出色,圆满完成工作计划,富有创造性的成员予以表扬。
第四条。
经各部和主席团评定,工作有一次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有重大失误达两次者将开除学生会。
注:以上规定,望学生会全体成员认真执行,自觉遵守。
2013年09月22日。
学生会章程篇十四
第二条。
第三条。
(一)(二)。
(三)(四)。
总则。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生物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依照学院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群众性学生组织,是院党委、团委和行政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凡本远学生,不论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愿意承认本章程,遵守本学生会制度,均可成为学生会成员。
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生物技术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
热情为全院同学服务,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和特点,以我院职业教育为导向,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各种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突出大学生特色的课外活动,协助我院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我院学生进步与成才创造条件。
发挥生物技术学院党政机构和同学们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生物技术学院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通过各种正常合理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加强与学院各院学生组织的联系,相互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发展与各系学生会及其他群众性组织和社会单位的友谊和合作,沟通生物技术学院与社会的联系,以便给同学们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更好更实在地服务于广大同学。
参加团总支·学生会的有关会议,遵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团总支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一)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团总支·学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二)(三)。
(四)在团总支·学生会内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违反校纪校规的成员建议进行处罚的权利。
成员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团总支·学生会的帮助和保护,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团总支·学生会帮助解决;学生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五)在团总支·学生会讨论决定对成员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也可为其他成员作证辩护。
(六)受到留会察看处分的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在留察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章程。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院及本院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团总支·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院、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为自身创造更多的锻炼机会,为自己,为生物技术学院争取更多的荣耀;执行本院决议,努力完成本院委托的工作,维护生物技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荣誉。各级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们服务。
第六条本院团总支·学生会学生成员有退会的自由,成员要求退会,应当经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成员有违反校纪校规的,不履行自身义务的,不遵守本章程的,应当劝其退出学生会。
(一)(二)。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本院团总支·学生会素质拓展中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原则,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和院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系团总支·学生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部门成员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
合理问题,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相互监督。
(三)本院团总支·学生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各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重大问题都要经由团总支·学生会讨论并作出决定。
第八条生物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院的最高权力机关,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举行,其职权是:
(一)批准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本院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和工作条例。
(三)选举产生院团总支·学生会。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生物技术学院负责筹备、审查和决定学代会工作,选举新一届团总支学生会修改学生会章程,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以生物技术学院各班为单位产生代表,以占各班20%的人数比例选举产生代表,在所占比例中,必须有普通学生代表(非学生干部),大会应有4/5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新一届学生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然后进行分工。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人名单要由学代会主席团审查决定,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法进行选举。选举人有权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或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个人、集体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若发现违反本章程的情况,本院学代会在调查核实后,可作出选举无效或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上报生物技术学院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十一条。
本院团总支·学生会选举书记助理1人,主席1人,素拓中心主任1人;秘书长1人;由以上组成本院团总支学生会素质拓展中心主席团。本院团总支学生会素质拓展中心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学习调研部、生活部、文娱部、纪检部、体育部、实践外联部、信息编辑部等部门,各部选举部长1人,副部长1人。
第十二条。
生物技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中心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及更换。
(一)候选人由各班及各部门民主推荐选举,经资格审核通过,由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二)团总支·学生会委员因工作不称职或有严重违纪行为,经四分之一以上团总支·学生会委员联名提议,经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团总支学生会委员表决通过,予以罢免。
(三)团总支·学生会委员离任前,学生会应于两周内召开全体会议,协商选举产生新的委员,经生物技术学院同意后,予以接纳。
第十三条各部门职责:
(一)、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
1.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是全体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学代会选举产生,并对其负责,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设书记助理1人,主席1人,素拓中心主任1人,秘书长1人,主席团对学生会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表决制度。
1)负责主持团总支·学生会的全盘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并根据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与本院属下各部门联系,参与生物技术学院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学生利益,带领学生会向着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2)研究决定学生会建设、改革、发展以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大问题,讨论涉及学生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
3)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内部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决定招聘干事和各种专门小组的重要负责人。
4)按时做出团总支·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并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生物技术学院各班的活动。
5)定期做好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总结,及时把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6)定期做好对各部门近期工作计划的讨论与研究,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决定审批各部门的提议报告等,并协调各部门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及开展学生干部培训活动。
7)定期召开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议及生物技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例会,不定期召开部长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汇报及其布置工作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秘书处。
1.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由学代会选举产生。
2.各书长实行分管制度,协助主席一起分管属下部门,并统筹、协调好各个部门,确保各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3.秘书处职责:
负责团总支·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处理工作,以团总支·学生会的名义发布布告,通知和公告。
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的值日主持,考勤和监督工作;组织安排学生会各类会议,确定议程,做好学生会各个部门的会议记录,重大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督促检查会议的情况。
根据团总支·学生会决定及主席团指示,传达各项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及学生会的有关重大活动,协助主席团督促检查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及各部门招聘干事的审核工作。
结合团总支·学生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本院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各类档案(指会议记录类;工作计划、总结;学生会成员类等)的建立、管理工作及各部门文件的修改,完成学生会各类综合统计工作;并做好“团总支·学生会大事备忘录”。
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物资管理工作,管理院内学生会印章。加强对外联系,协调内部关系。
(三)组织部。
8.负责评比先进团支部,并在一年一度的五四表彰中向学院推选先进团支部参加院的评比。
(四)宣传部。
1.紧紧围绕院部工作中心,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板报、广播、宣传栏、海报;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关注舆论的导向作用。2.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其他各部门的活动做好宣传工作。3.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工作,宣传学院及院部的良好形象,使学生会的工作深入人心。
4.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实践外联部。
1.本部门以实践与外联为主要工作方向,对于团委及院部所有的非学术活动进行统筹、监督和指导,保证其活动顺利开展。
2.将协助系部团总支做好学期与暑假社会实践类活动的策划与实施工作,推进同学们的实践活动进程。
3.负责学生会的对外联系工作,如筹集活动资金、联系其他兄弟高校、联系社会企业单位,扩大社会交流面。拓宽途径,积极开展举办各类对外活动,加强我院同学与外界的互动联系,为在校同学提供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
4.通过本部门的实际工作,在各类对外活动中树立本院及本院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六)文娱部。
1.主要负责院部文娱方面的活动。(如:举办各类晚会、歌唱比赛等文娱活动)本部门宗旨是为培养和提高同学们多方面的才能,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活跃校园气氛。
2.通过本部门的工作,使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丰富多彩,并为有文艺才能的同学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
3.管理好本部门属下社团(舞蹈队、声乐队、戏剧社等)。
(七)生活部。
1.协助院部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学生在校生活上的需要,并向上级汇报,向同学们做好解释工作,把院部的计划思路向学生解释。
2.协助学院督促各班级搞好校内负责区、课室的卫生工作,统计好各类评分数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及对外公布。
3.负责学院宿舍卫生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工作,倡导文明整洁的宿舍文化,保证学生宿舍环境的舒适。4.监督学生食堂工作。
5.负责系部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统计各类活动竞赛分数、医疗小组等)。
(八)信息编辑部。
1.收集院部各部门及各班级信息,负责跟进各部门的活动,相片采集及报道稿的撰写。
2.负责维护办公室学生用电脑。
3.制作编辑院部刊物,设计制作院部各类活动的邀请函。
(九)纪检部。
1.协助院部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使纪律检查和思想教育相结合,提高学生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2.协助学院、院部抓好校风、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协助院部做好各项学生纪律检查工作,处理好学生各种违纪行为。
(十)学习调研部1.围绕学风、校风建设,开展各种与学习有关;如:讲座、各种学科竞赛及学术研讨等方面的活动。
2.通过本部门的工作,组织院部的学习类活动(如演讲、朗诵比赛等),调动院部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并为他们提供发挥才能的机会。
3.配合本院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对同学们进行学习思想育。
(十一)体育部。
1.组织院部与体育有关的活动,如各类体育竞赛等。
2.通过本部门的工作,调动同学们进行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提高本院学生的体育素质。
3.组织学生参加院部、学院的体育竞赛活动(如运动会、各类体育竞赛等)第十四条:学生会各部门的职责部长直接对主席团负责,负责整个部门活动的统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监督、督促副部及干事的工作。
副部长直接对部长负责,负责传达上级的工作要求,带领本部干事完成部门的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
干事直接对部长和副部长负责,负责完成部门的本质工作及上级的工作任务,各部门干事应有团队精神及创新意识;对工作的各种想法和建议应经常与部长及副部长交流。
部门内部要有有专人负责考勤、奖惩情况。
第十五条学生会的干部是同学中的骨干,应在品德、学习、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表率作用。严于律己,对学生会干部来说尤为重要;学生会干部应自觉接受学院规章制度、学生会纪律的约束,不论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上都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凡是要求其他同学做到的,学生会干部必须首先带头做到;对有工作原则,出色完成工作,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干部,表现突出者,以内部通报表扬等形式加以表彰。
第十六条学生会纪律处分有:警告、记过、察看、开除。学生会干部每学期按学生干部考核制度评比一次,如有不称职或有重大违纪事实者,经学生会全体成员讨论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察看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成员在察看期间,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成员经过察看期,表现良好,确实已经改正错误的,则经学生会审议后恢复其学生会成员的权利;错误不改者,则作开除处理;开除是学生会内的最高处分。在决定或批准开除成员时,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资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学生会干部有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的,受学校记过以上处分者,应当作开除处理,并由院秘书处作备案登记记录。
第十八条。
对本学生会成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大会讨论决定,上报学生会批准,对于成员的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的陈述及申辩;作出决定后,若本人不服,可以向上级提出申诉,学生会必须客观处理。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要给予批评教育。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生物技术学院学生会,修改权属于生物技术学院团学会。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2012年10月1日起生效并实行。
学生会章程篇十五
一、例会制度:
1、学生会全体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指定教室参加例会。
2、在办公室人员点名时,保持安静,及时答到。有违规者扣相应的量化考核分。由办公室负责。
3、开会期间遵守会场纪律,不交流与会议无关的内容。
4、汇报工作时须用普通话,条理清晰,以便各部人员做好记录。
5、读办公室和团委值班表时,听清自己的值班时间,并做好记录。如发现值班未到或迟到、早退者;一切后果自负。
6、注:有三次以上旷会者直接开除或五千字检讨书。
二、公示通报制度:
1、公示通报必须有分管主席签字。
2、公示通报必须按模板(模板在办公室西墙)誊写。
3、出各部公示或通报时,该部门至少有一人在场,以便于出错及时更改,并及时张贴,张贴时所用办公室用品及时上交办公室。
4、凡上交办公室公示、通报需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电子档,存入学生会电脑,方便查阅。并将电子档上传网络部邮箱(pdsuxshwlb@).三、关于各部举办活动的相关工作制度:
1、各部门要提前交策划书于办公室,凡策划书、活动总结上交一。
式三份,纸质和电子档,另一份上传网络部邮箱。
2、举办活动前至少一天通知办公室人员,活动需要协助配合人员。
及其它事项,以书面形式交到办公室,以便安排工作。
3、办公室用短息或飞信通知时,收到后是否能够参加一定要有回。
复,否则将扣除量化分。
4、各部人员到活动地点要主动签到;有事或暂时离开时到负责人。
处请假,否则扣除量化考核分。
5、活动结束时,签到人员必须留下,以便于整收活动器材。
四、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值班并在值班本上签字。
2、在值班时,值班人员不能随意离开,有事离开向办公室负责。
人请假,否则按未值班处理。
3、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门窗、打扫卫生、拉好窗帘并把桌凳摆。
放整齐。
4、办公室人员及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签到等事宜。
5、值班时应遵守办公室值班条例,不得在办公室内吃东西以及。
大声喧哗。
6、注:有三次以上不值班者直接开除或五千字检讨书。
五、各部例会制度:
1、开例会前要做好签到工作。
2、对没有参加的院系要记录在未到院系记录本上。以便于主席。
团协调和督促各院系的工作。
3、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门窗,整理好办公室的材料。
六、学生会内部奖励发放办法。
(一)发放对象条件。
1、学生会举办活动,该对象必须参与此次活动,在办公室人员处签到。并为学生会准备该活动提供了有力的帮助(必须是校学生会成员)。
2、办公室安排工作积极配合者。
3、在活动近一月内有以下违规行为者取消评比资格:
(1)一次及以上未去办公室值班,并未请假。
(2)一次及未去团委值班,并未请假。
(3)凡有一次以上无故旷会、或例会迟到、早退者。
以上三条为奖励发放的条件,不符合者一律不考虑。
(二)对奖励发放数量暂行办法。
(1)发放奖励者数量不得超过学生会人员参与此次活动总人数的20%。
(2)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办公室申请。
(3)各类奖项名单需一式三份,纸质交予办公室,电子档存入学生会电脑,便于查阅,第三份上传网络部邮箱。
七、请假制度。
1、凡请假者必须写请假条,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
2、如果开例会、值班时有紧急事情,来不及写请假条,可事先电话或短信请假,事后两日内必须补写请假条,主任签字后交到办公室存档,若有未写请假条或逾期交请假条者将一律按旷会或缺勤处理。
八、签到制度。
1、凡学生会所有人员参加各项活动必须主动及时签到。
2、从活动开始签到后人员积极协助活动进行。无特殊情况不得中。
途离开,如有违纪者将扣除相应量化分。
3、如有紧急情况者可以向活动负责人请假,并报于办公室人员。
九、工作证使用若干办法。
1、学生会成员凡在公共场合:如值班、召开例会、举办各种大型。
活动必须佩戴工作证。
2、工作证一旦丢失,立即上报办公室,并上交五元补办工作证。
3、不得将工作证借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在进行私人活动时,不得私用工作证。
2009年11月22日。
学生会章程篇十六
第一条。
唐山师范学院物理系学生会是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的成长,成才服务,为把物理系建设成全院特色。
系别而奋斗。
第三条。
本会的指导思想:培养一种精神,承担一种责任,留下一种感动,开创一种风气。第四条。
递到物理系乃至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努力将物理系的每一个活动推举出去,争做。
最好学生会团体;另一方面抓好学习,人人争拿奖学金。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的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
极投身社会实践,成为热爱祖国,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发挥联系学校部门和广大铜须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
主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校园民主。
建设。
(三)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
环境。
(四)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校园文明建设,创造富。
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加强同各兄弟系别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
凡具有唐山师范学院物理系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物理系大学生均为本会会员。第二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童工符合本章程的程序,对本会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3、参与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二)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荣誉,执行本会决议。
第三章各部职能。
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1、为年度招聘工作提供考试题目、考务安排等方案,公平、公开、公正地为本会吸收新。
干事。
2、针对本会工作需要,对本会干部进行业务和素质培训,为新任干部提供岗位培训,提。
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组织对各项工作和活动的现场考核,为年度考核和评定准备材料。
4、组织对各部门和干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定,为本会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干部实施奖。
励提供方案。
5、管理本会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和管理本会的资料。
6、管理本会公共办公用房等公物和资产。
7、起草本会规章制度的原始或修订草案,起草和发送本会文件、报告、信函等文字材料。
8、收集和发布本会工作动态信息。
9、收集同学们的意见,针对各种线索展开调查研究,为本会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10、贯彻本会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和督促各部门履行职责。
11、通过与各系主席的联系,协调本会与兄弟学生会的工作,促进兄弟学生会对本会工作的配合。
学习部。
是承担校园学术文化建设的职能部门,是本会组织和管理学生学。
术、科技、实践活动的职能部门。
学习部的主要职责:
1、与学校教务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配合学校的教务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解。
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进步和学生学习条件的改善。
2、根据同学们求知成才的需要,规划和组织学习竞赛、知识讲座等各种学术科技活动,并协助学校组织科技文化节等重大学术科技活动。促进严谨治学气氛的形成,活跃第二课堂。
文艺部担负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示学生才能,陶冶学生情操等任务,旨在提高全校同学的艺术水平,营造多彩的艺术氛围。
文艺部的主要职责:
1、与学校文艺工作部门和学校艺术团建立和保持联系,配合学校的文艺工作,反映同学。
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校文艺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文艺素质的提高。
2、加强与兄弟学生会文艺部门和艺术团的联系,通过相互的友情文艺活动,促进校际文艺交流的发展。
3、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促进健康文化的发展。
4、发挥文化载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5、通过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帮助文艺骨干解决实习、生活和文艺活动。
外联部是本会负责联系校内外的职能部门。
外联部的主要职能:
1、了解社会动态,保持与外界的联系。
2、3、努力对外界做好宣传,为我系各项活动争取到商家的物质和资金支持。搞好校内外的联谊性活动。
体育部是本会组织和管理学生体育活动的职能部门。
体育部的主要职责:
1、掌握党和国家的体育工作方针,了解本校体育工作意向,协助学校进行体育教育等体育工作,促进我校的校园群众体育运动的开展。
2、与学校体育工作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配合学校的体育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校体育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的身体素质提高。
3、根据学校对体育工作的总体需求,规划和组织各类普及性强的体育活动,并协助学校组织校运会等各类体育比赛。
4、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同学们的体育观念,促进群众体育运动的开展,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5、协助学校管理体育运动场地和设施,协调体育场地和设施的使用,促进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合理利用。
6、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积极分子,加强体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帮助体育骨干解决实习、生活和体育活动等方面的困难。
7、加强与兄弟学生会体育部门的联系,与兄弟院校开展校际体育运动竞赛,促进校际体育交流的发展。
礼仪部着力于学生整体形象塑造,注重于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独特的风。
采和精神面貌,其职能的核心是做的形象代言人。
礼仪部的主要职能:
1、为男、女生提供各种不同需要的关于礼仪、化妆、仪表、风度等方面的资讯和。
信息(用各种方式)。
2、开展各种有助于培养同学们积极向上的审美观和保健意识的讲座、培训。
3、选拔和培养全校一流的礼仪队伍,并将选拔的男、女礼仪训练有素。
4、负责全校各种大型活动的现场礼仪工作。
5、即时反馈毕业生在就业招聘面试中所需要的形象包装方面的信息。
6、采用一定的活动形式促进男女生之间的交流。
能部门。
宣传部的主要职能:
1、了解党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协助党团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宣传。
2、了解掌握我系学生的思想状况,规划和组织思想政治自我教育工作,通过书画比赛等形式开展学生思想政治自我教育。
3、围绕我系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和各项活动,通过宣传部长联席会议等形式,协调各系宣传部门,步调统一地开展宣传发动和形象设计工作。
4、加强对海报、黑板报等学生媒体的管理,规划和管理我系各种宣传文化阵地。
勤工部是肩负着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表达和维护同学们的具体利益的重要使命。勤工部的主要职能:
1、根据不同学生的需要提供适当的勤工助机会。
2、和各事企业单位建立广泛的联系,加强各种有偿合作。
3、必要时协助外联部的工作。
4、深入大学生生活,了解大学生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地向上级反映。
5、积极组织贴近大学生生活的各项活动,引导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6、协助各部门做好学生会各方面的工作。
信息部是负责我系网站等的宣传工作以及活动的摄像照相职能的部门。
信息部的主要职能:
1、根据主席团安排开展工作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状况。
2、协助本系老师对相关网站进行管理维护,利用校园网、校报等对本系学生会进行宣传。
3、对系学生会和团总支以及学院所举行的重大活动进行网上跟踪宣传报道。
4、招收有计算机和文字方面特长的同学为干事,干事在工作中要有创新精神。
5、协助团总支和学生会其他部门搞好物理系的整体工作。
助学部是负责帮助我系学生寻找和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及校内外实践机会职能的部门。
助学部的主要职能:1、2、3、4、为我系贫困学生提供在校期间锻炼自我的实践机会,同时给予适当补助。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尽力把勤工助学工作开展好。认真按时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并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辅助系团委完成校团委以及学生会主席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物理系学生会日常工作条例。
一、遵守社会法制,遵守校规校纪;
二、按时参加学生会例会及各项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缺;
四、准确及时地向学生会反映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各种问题;
五、在工作及活动过程中,热情对待同学、师长,认真记录整理反馈意见;
六、珍惜并维护学生会公共设施及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或擅自挪作它用;
七、学期初及学期末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整理工作总结,积极谋划学生会的长远发展;
八、认真执行学生会会训,作合格学生干部;
九、本条例具体细则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为了激发和肯定广大学生会干部在系、班各项工作中的热情和实绩,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同学们在搞好自身学习的同时积极投身到社会活动和集体活动中并由此锻炼自己,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物理系决定每学年对工作实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为此,特制定此细则。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式:
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采取各社团及学生会推荐候选人,评选出“物理系优秀学生干。
部”。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任期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要求积极进步。
2、自觉与学院教育、方针保持一致,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各项工作中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工作积极、主动,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并能大胆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4、热心学生工作,全心全意为学院师生服务,认真负责,公正无私,任劳任怨,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1)、任职未满一年者;
(2)、当学年(学期)中考核有不及格者;(3)、体育成绩不达标者;(4)、受到通报批评及各种处分者;(5)、有明显工作失误者。
四、评选时间和表彰奖励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在学期初公布,并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
2、优秀学生干部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填写《物理系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存入档案。
此细则最终解释权规物理系学生会所有。
第六章。
物理系学生会优秀部门评分标准。
为了提高物理系学生会的整体水平,增强各部门成员的凝聚力,调动各成员的积极性,特制订以下条例来评选出优秀部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会成员:(学生会成员每人基础分100分)。
1、例会和活动时无故不到者减15分;迟到者减5分;中途退场者减5分;本人请假者减5分;若找人代假,请假者减10分,代假者减5分(见学生会章程)。
2、扰乱例会正常进行者给其部门减5分,包括手机响、玩手机、听mp3等。
3、办活动的部门加分情况如下:
主办者:活动基础分30分,效果良好40分,优秀50分;
协助者:活动基础分20分,效果良好30分,优秀40分;
参与者:活动基础分10分,效果良好15分,优秀20分。
注:协助者:参加活动的除主办者以外的成员;参与者:办公室、宣传部。
4、例会时积极提意见者,经主席及各部长讨论是否加分。若加分,最低分为5分,具体加分情况酌情而定。
5、不交活动计划和总结的部门每人减20分,不按规定时间交的每人减10分。(活动计划在办活动前7天交,活动总结在办活动后7天内交)。
6、各部门中若有得奖学金的成员为其人加分,一等奖学金加25分,二等奖学金加15分,三等奖学金加10分,获得其他奖励的酌情加分。对于学生会中挂科的成员,挂科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批评,第二次挂科自动退会。
7、例会及活动前签到必须由本人签,替别人签到者减20分,被替者减10分。
8、每次例会结束后不做值日的给每人减10分。
9、主席助理办活动按条例3加分。从主席助理中按分数、投票综合选出一名优秀优秀学生会成员,奖励待定。
10、评选方法:优秀学生会干部此评占60%,投票40%,挂科者不参加评选;
优秀学生会成员此评占60%,投票40%,挂科者不参加评选。其部门成员平均分最高者为优秀部门。
本条例遵循物理系学生行为规范,以物理系学生会章程为基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望各部门成员积极参与,勇得优秀部门的光荣称号。
所有在任学生干部必须将系干部个人简历表、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材料放入所在的档案盒,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值班制度。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问题,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各部部长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即将要开展活动的情况。办公室人员做会议记录备案。
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办公室对每次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向主席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会后补假无效,三次迟到按一次缺席处理,会议三次缺席按自行退出处理。
部长级以上干部例会、临时会议、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例会的会议记录由各部委托一人负责。会议期间应遵守会场纪律,该发言时要发言,不发言时要尊重发言者,不能在下面窃窃私语。开会时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各部要有相应会议记录(办公室定期检查)。
请假制度。
事前请假,事后不补假。部长、部员请假一律由主席审批。
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请假,不记入考勤。
口头请假或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以旷到一次论处。
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目的,内部处罚。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个人工作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作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职务或除名。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学生会章程篇十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是全院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群众组织,学生会要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团委会具体指导下密切配合学院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第二条学生会代表全院学生的利益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监督学院有关工作,热情为全院师生服务。
第三条学生会倡导“团结、务实、求新、高效”的工作方法,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协作、履行职责。
第四条协助学生处教育学生增强组织性、纪律性,遵守学生守则和执行《高等学校行为准则》,保证学院各项规定和措施的顺利进行;鼓励同学关心国家大事、协助团委会组织同学参加社会活动、义务劳动和公益劳动,提高同学们的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增强劳动观念。
第五条组织同学开展文体、科技等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文化生活,增强同学们的身心健康。
第六条坚持原则,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自觉维护校园秩序、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共道德。
第七条关心同学的生活,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帮助家庭困难和学习基础差的同学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第八条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及时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生活环境。
第九条组织开展学生干部会,定期召开好学生民主生活会,保证学生会干部思想的纯洁性、行动的一致性。
第十条学生会干部应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原则上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推荐或每学年初自荐并通过考核,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学生会每年换届一次,对因毕业学生留下空缺的进行等额增补。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应自动离职,离职后各二级学院、各班将永不得录用为学生干部。
第十三条各部既要做到分工明确,认清职责,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学生会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十四条学生会由党委直接领导,团委会的指导下,设主席1人,副主席2-4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2人,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社团部、广播站,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1—2人,干事若干人。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职责。
1.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督查各部门工作。
2.带领全院学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关注学院各项计划,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3.定期召开学生会工作会,总结工作,互相交流;听取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布置落实任务。
4.工作讲究方法,提高效率,培养独立工作能力。
5.经常向学院领导汇报工作,反映学生意见。
6.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负责召开学生会全体干部大会。
第十六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工作,主席缺席期间,代行主席职责。
2.带领学生干部定期、不定期检查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各部的工作,做好记载。
3.及时与学院领导及分管学生会工作的老师反映各方面情况。
4.经常与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取得联系,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学生会秘书长职责。
1.配合学生会各部门工作。
2.收集学生会各部门的信息及时反映情况。
3.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文件的收发和保密工作。
4.及时总结各阶段的工作上报主席。
5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八条组织部职责。
4.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
5.做好各种活动的组织活动;
6.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九条学习部职责。
1.配合学院教务处工作,及时向教务处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
2.在教务处组织领导下定期召开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长、副部长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好学习方面的竞赛或比赛活动。
4.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条文艺部职责。
1.指导好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文艺部工作,协调好各系文艺活动。
2.协调组织好全院及各二级学院的文艺庆祝活动。
3.配合团委会、音乐教师,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4.组织召开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文艺部部长、副部长会议。
5.负责学院的文艺演出的礼仪,剧务等任务。
6.负责各种活动赛事的拉拉队任务。
7.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一条体育部职责。
1.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调动学生自觉锻炼身体的积极性,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课外生活,达到“强身”的目的。
2.协助学院体育教师组织各种体育竞赛活动。
3.组织召开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副部长会议。
4.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二条生活部职责。
1.积极配合学院医务室、学生处管理好全院清洁卫生工作。
2.参与学院食堂管理、经常组织好食堂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3.组织召开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生活部长会议并收集意见,及时处理。
4.安排各班教室的美化工作,经常检查教室清洁卫生,及时作好记录,定期评比。
5.组织安排学院的关于生活的其他事情。
6.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三条社团部职责。
1.做好学院各类社团组织的登记审查工作。
2.指导社团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3.不定期的检查社团组织所开展的工作。
4.组织会员稿件的投递工作。
5.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四条广播站职责。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修改学生会工作条例要经团委、学生会整体大会通过。
第二条此条例由院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三条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参照此条例执行。
第四条此条例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演艺专修学院团委学生会二零一零年十月。
学生会章程篇十八
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生学习民主管理、锻炼自己成长的熔炉;是提高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也是学校教育学生的有利助手。凡是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的成员,学生会的干部是由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生会统一招聘产生,最后由学校政教处、团委联合批准。
学生会的任务是在学校政教处的指导帮助下,团结全体同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管理制度,积极地开展学习、自我教育、文体、公益劳动等各种活动,引导同学努力提高身体素质、文化科学知识素质、思想素质、审美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等,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一)学生会下设秘书处、纪检部、学习部、文宣部、体育部、劳动卫生部、生活部。
(二)学生会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兼职),各部部长组成学生会主席团。
(三)学生会各部设部长1名,每部干事3至5名。
(四)学生会会员必须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五)学生会干部应当经常听取其他同学的意见,既要向政教处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学生会成员要使广大同学对学生会会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六)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和部长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各部直接领导相对应的班委委员。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政治,思想进步,品质高尚,上进心强。
(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办事公道,作风民主。
(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事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责任心强,善于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
(五)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勇于奉献,敢于大胆管理,一丝不苟、大公无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学生会成员的产生是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法。
(二)经学代会选举产生的学生会,可以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和任免干部职务,但须报请学校有关领导审批。
(三)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干部职务。
1、违反纪律或学校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2、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3、因工作能力所限,不能胜任承担的工作;
4、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率作用差;
5、不能处理工作与学业关系,影响学习,考试成绩明显下滑;
6、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者;
7、工作问题较多,有较大失误,学生反响强烈。
五、各部门职责。
(一)工作职责主席: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
2、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
3、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
4、及时向教导处、学生科汇报工作。
副主席: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工作;
2、重点抓好分管工作;
3、协调、检查、督促分管各部委工作。秘书长: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日常工作;
3、负责例会考勤,对迟到、缺勤人员做好相应记录并存档;
4、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
5、负责学生会各部检评结果的汇总、公布,须经主席签字。
6、整理保管学生会的档案资料;
7、学生事务仲裁办理。部长:
认真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召集本部干事会议,安排、协调、检查、督促本部干事工作。
副部长:协助部长做好本部的各项工作,部长不在时代行部长职权。
(二)部门职责秘书处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日常工作;
3、负责例会考勤,对迟到、缺勤人员做好相应记录并存档;
4、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
5、负责学生会各部检评结果的汇总,经主席签字后公布;
6、整理保管学生会的档案资料;
7、学生事务仲裁。纪检部职责:
1、负责全校学生的考勤检查;
2、负责升旗、集会、重大活动的纪律检查、评比;
3、负责学生证卡、校服的检查;
4、负责课间、午休期间校园秩序的检查;
5、校园违纪行为的检查、记录;
6、自行车摆放情况检查、评比;
7、深入同学中间了解矛盾隐患加以排除并及时汇报;
8、及时召开班干部会通报各班违纪情况,宣传和动员全体学生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
学习部职责:
1、配合教导处,收集汇总同学们的意见,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教学管理工作;
2、负责传达学习方面的计划安排,并监督各班搞好计划的落实;
3、配合教导处组织学习方面的比赛活动、经验交流活动;
4、负责早、晚自习纪律的检查、评比,监督各班加强自习管理;
5、督促、检查各班作业完成情况,抽查各班作业,并进行评比,定期组织作业展评活动。
文宣部职责:
2、负责搞好周一的升国旗仪式,组织好国旗下讲话;
3、负责监督检查各班每天按时升降国旗;
4、抓好升旗手、护旗手的组织、培训,认真搞好国旗下发言稿的征集、审阅工作;
5、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宣传国旗法;
7、负责学生会大型活动的海报宣传工作;
8、负责学校学广播站、校报、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9、及时宣传学生中的好人好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10、负责检查评比各班教室、宿舍文化。体育部职责:
1、接受学校及学生会的领导,认真贯彻学校的有关指示精神,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学生的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的检查、评比工作;
3、充分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4、积极配合体育教师,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
5、协助学校搞好大型体育赛事等;
6、认真听取广大同学对体育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劳动卫生部职责:
1、接受学校及学生会的领导,认真贯彻学校有关指示,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2、负责教学楼、校园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评比工作,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3、负责学生劳动、卫生大扫除的检查、评比;
5、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教育同学们讲究卫生、增强体制,减少疾病;
6、经常向教导处汇报各班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生活部职责:
1、接受学校及学生会的领导,认真贯彻学校的有关指示,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2、负责大小餐厅、小卖部的秩序、卫生监督检查;
3、负责对大小餐厅、小卖部饭菜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学校汇报;
4、定期召开生活会(每周1次),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及时整理向学校汇报;
5、对学生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及时了解反映,并帮助其落实解决。
学生会例会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之一,为进一步加强例会组织管理,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会例会包括主席团例会、各部门例会、学生会干事例会。
(二)主席团例会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各部门例会、学生会干事例会由分管主席或部长主持,具体工作由各部部长分配执行。
(三)主席团例会,各部部长要汇报上周工作总结,阐述本周工作重点,提交主席团审议,秘书处做好会议记录。
(四)例会考勤由秘书处负责,对迟到、缺勤人员做好相应记录并做好存档。
(五)会议记录应由秘书处妥为保管,以备查用。各部例会记录交由秘书处存档备案。
(六)请假须事先申请,批准后方可有效。无故缺勤、迟到者每次扣除一定积分,每学期累计缺勤三次,迟到五次者开除学生会。
(七)会议决议一经通过,全体成员必须严格执行,狠抓落实。任何人不得做出违犯决议的事情。若有异议,可在活动后集中反映。
(八)紧急情况下,可召集临时会议,不在例会之列。
学生会章程篇十九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学生会组织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学生会组织建设,保障学生会组织的有序运行,更好的发挥学生会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突出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校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性质:连云港开发区高级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团委领导下依照法律、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学生活动,是校各级组织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宗旨: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建设有特色的开发区高级中学。
第四条:学生会会风:勤勉、奉献、创新。
第五条:任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活泼生动的学习、宣传、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等各类活动,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同学之间、学生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作,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建立和发展与其他外校的学生组织友好往来、合作和友谊。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连云港开发区高级中学在籍学生并承认本章程的均可申请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七条:学生加入学生会,必须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通过,方可吸收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所有会员一律平等,有遵守本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与机构。
第九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下设秘书处、文明监督岗以及学习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宣传部、实践部八个主要部门。
第十条:本会实施统一指挥原则,学生会主席为本会最高负责人,全体会员必须执行学生会主席的决策,接受直属上级的统一领导,学生会各部实行部长制度,各部部长对学生会主席负责工作。
第十一条:会员必须服从本会的相关决议及上级部门的领导,会员按照分工对自己的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会员均可通过正当途径对各部门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批评并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学生会主席有权利予以警告或撤职处分。
第四章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第十三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政治,思想进步,品德高尚,上进心强。
第十四条: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关心集体,办事公道,作风民主。
第十五条: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六条: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责任心强,善于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七条: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奉献,敢于管理,大公无私,积极开展自我批评与自我监督。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第十八条:学生会成员的产生是采用个人自愿申请的方法,经审核通过方可入会。
第十九条:学生会可以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和任免职务,但必须请报校团委审批。
第二十条: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干部职务:
1.违反纪律与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2.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
3.因能力所限,工作无明显起色者。
4.不严格要求自己、表率作用差者。
5.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者。
6.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学生反映较大者。
第六章学生会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干部工作计划制度,各部门每学期要根据校团委工作计划拟写本部门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做出总结。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干部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会干部参加的工作例会,小结上月工作,协调布置下一步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工作考勤制度,学生会每学期对全体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根据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学习、生活、工作的表现进行评分,给予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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