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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个人自查报告篇一
2018年以来,西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对此次专项活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学习,深入排查司法不规范问题,积极开展全面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广泛进行动员部署。
专项。
活动方案。
下发后,院领导高度重视,我院制定了《西丰县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部门负责人会等形式,就专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就实施细节做出详细安排。
(二)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我院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专项活动的内容和重点,结合西丰实际,研究制定了《西丰县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专项活动涉及到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安排,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工作责任、时间要求,详细列明每个阶段需要做的工作,每个阶段的要求与起止时间。
(三)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
对我院专项活动信息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建立了通畅的信息报送渠道,以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客观的反映我院专项活动进展情况,以便上级院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四)全面覆盖,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
我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集体学习、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对高检院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服务非公经济18条,服务科技创新15条意见;省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快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服务40条意见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见》等一系列专项活动中应知应会的相关文件进行精读,认真领会上级精神。
(五)立足办案,依法履职。
一是突出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食品药品生产、流通、质量监管领域的犯罪活动,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用药安全提供司法保障。加大对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等环节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案件,推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二是突出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金融领域秩序,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建立健全相关案件办理机制,选派业务骨干依法及时办理,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
三是突出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平有序、和谐稳定的市场秩序。
四是突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统筹推进生效民事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违法执行和诉讼过程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等问题。
通过排查,共发现三方面十五项问题,具体为:。
(一)司法理念需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主动走访联系企业时候少,通过办案化解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矛盾能力与群众需求有差距,应对新类型、新领域经济犯罪案件还没有较为成熟有效的方式方法,联系和服务企业方面尚未形成长态机制。
(二)办理涉企案件还存有司法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在办案时语气过硬,着装不规范,法律文书填写不全,接待企业人员来访工作形式单一,涉企案件诉讼权利解释不到位,听取企业律师意见不充分,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需进一步深入开展。
(三)司法作风不够扎实。主要表现在服务企业、服务大局。
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通过网络、微信等现代化、信息化形式接受企业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差距,主动学习经济犯罪领域新法条、新规定自觉性有待提升,受司法改革影响办理涉企案件积极性不高。
下一段时间,我们将针对上述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西丰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19日。
**x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的决策部署,决定在全系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以全面建设法制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围绕省市县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主动作为、优化服务,以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经济发展.法律服务在行动、平安锦州.法律保障在行动、改善民生.法律援助在行动”三大重点行动为切入点,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对影响项目建设、企业经营、机关秩序和非法集资等案(事)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特别是对因项目建设和征地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等不安定因素,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三)调动全县律师资源,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律师进企业”“一对一”结对子活动,引导全县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顾问单位、结对子企业进行“法律体检”,为企业管理、经营服务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为维护企业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益的法律帮助。
(四)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支持。积极为银行在动产、不动产抵押,融资信贷等业务活动中当好参谋,提供法律意见,制定规避风险措施,审查修改相关合同。严格落实公证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对急需办理的公证,特事特办,即时办理;制定出台《**公证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公证服务文明用语二十条》、《公证服务忌用语二十条》,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优化服务质量,为全县重点领域改革、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工程项目等公证法律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公证咨询、受理、审查工作快速办理,全天候、休息日办证。
(五)扩展法律援助覆盖面,让百姓在发展中获得幸福感。以《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为契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推进落实四项惠民措施,树立“法律服务品牌”。一是继续完善10分钟法律服务圈,开辟无障碍通道,将法律援助受理窗口前移,更加方便群众。二是简化法律援助受理程序,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力争办案数量有新增长,质量有新提高,做到应援尽援,能援优援。三是拓展延伸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小微、困难企业以及员工、弱势群体等推行上门受理服务,开通律师通道。四是强化部门联动,主动与妇联、总工会、残联、共青团、民政、老龄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延伸扩展法律援助的宣传覆盖面。
(六)规范执法执业,确保权力阳光下运行。加强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加强对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从业人员的执业监督,严禁“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服务过程中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坚持以人为本,对工作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庸,懒,散,软”等不正之风、违纪违法行为,将坚决查处。
(七)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1月10日)。各**及下属事业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围绕专项行动具体要求制定利民便民服务措施,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进一步增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1日至30日)。总结上报专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活动成果。
优化营商环境个人自查报告篇二
下阶段,我将紧盯问题短板,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深学深悟,夯实思想筑根基。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在_一百周年庆祝大会、全国两会上的讲话、2022年春季学期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来xx调研时的讲话,坚持通过“学”掌握核心要义和主要精髓,多给自己“提提神”“醒醒脑”“补补钙”,从而懂规矩、守法纪、明方向;坚持做到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以学习为基、以实践为本,在干中学、在学中干,能在实践中提升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胸怀坦荡,表里如一,说真话,做实事,收实效。
(二)胸怀全局,政治引领明方向。始终从思想上、行动上主动维护班子形象,在重大问题和敏感事务上,始终与党委站在同一“高度”、处在同一“角度”、把握同一“尺度”,尊重上级不越权,主动工作不推诿,依据职责去干事,珍惜班子团结,服从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立足形势任务,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谋划能力、统筹能力,无论什么事都要科学研判,周密计划,严密组织,确保终端效果的落实。
(三)守正创新,聚焦问题补短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转变观念、更新观念,突破原有的经验主义束缚,立足实际,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党内政治工作。不断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把握规律掌握情况,不断创造新工作模式,提高服务效能,把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补齐政务短板,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推动从政府层面加强调度,推动“一链式”办理模式,切实让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二是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为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包含营业执照、印章、税控设备、发票等在内的“服务礼包”;同时,全面梳理业务流程、转变帮办服务模式,便于企业快办快结。三是完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企业评、第三方评、背对背评等评价机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坚持不懈,奋发有为强担当。注重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在研究思考中学,在探索实践中学,增强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的本领。工作务求努力做到“事不过夜、迅速贯彻、严格执行、全面落实”,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立足岗位实际,不分难易、不回避、不推诿,坚持原则、脚踏实地干好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以上是我。
剖析。
的情况,查摆不到位的地方,敬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优化营商环境个人自查报告篇三
砥砺前行。
(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共查摆出x方面x个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进行整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持之以恒加强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创新做好“自选动作”,真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牢牢抓住“关键少数”,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个人学习容,活化教育载体,全面提升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二是持之以恒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章》以及《准则》,强化党纪意识,用党纪党规严格规范自身言行,把规定要求有效落实在工作和生活的细节之中。继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遵循组织程序,不越级越权。时刻以焦裕禄、廖俊波、黄大年等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着力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弹回潮。三是持之以恒加强组织建设,锤炼自身素质。严格执行党委会决策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等规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守组织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确保科学决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主动接受所在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发挥好交心谈心制度,与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之间开展经常性交心谈心,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优化营商环境个人自查报告篇四
从以上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其原因是综合性的、多方面的,究其根本,还是主观原因起了主要作用,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聚焦学习教育的力度还不够到位。我虽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及在_一百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来xx调研时的讲话,以及党章党规等文件精神,但我对相关理论认识还停留在初浅化、碎片化的层面。在实践中,一些工作处于被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理论功力、理论素养还不够,表现出真正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不系统。客观地说,由于本职岗位特点,不能深入学习研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文件和专业知识;主观上觉得做好本职工作就是落实好具体工作事项,导致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学以致用做得不到位。
(二)聚焦思想认识的深度还不够到位。改革转隶以来,我坚决维护上级决策部署,做到“拥护改革、服从改革、投身改革”,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因此,我觉得只要落实到行动上就可以了,只重视解决实际问题,而忽略了思想理论武装,在增强“四个意识”中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满足于一般学习,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够深入、不够透彻。
(三)聚焦创新提能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开创进取的精神不足,惯于用老眼光、旧思维分析问题,近年来为优化营商环境做了很多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服务质量还不够高,群众和企业的体验感不够强,整个政务服务事项中还存在个别服务环节超时的现象。
(四)聚焦奋发进取的精神还不够到位。对照党员干部六项基本条件,还缺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气,为民服务意识有所淡化,工作动力不足。平时习惯于以“建议”代替批评,讲具体工作业务多,缺乏触及思想的斗争精神,对加强自身建设认识不足,批评与自我批评讲工作层面多、讲思想和作风形象少,有时对具体敏感问题较真精神不够,“扯扯袖子”“打预防针”还不够经常。
优化营商环境个人自查报告篇五
为真正抓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我局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有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小组成员,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开展。
(一)经自查,我局目前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不存在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与国家相抵触的现象。
(二)我单位不存在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承接下放权利履职情况全部到位、不存在涉企项目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项目备案变相成为行政许可的现象。审批服务窗口均按照“三定方案”正确履行职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审批服务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和标准公开透明、执行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务制,审批服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服务到位,无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无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现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全部做到公开、公平,均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四)无政府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政府部门无滥用职权,利用公权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资金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问题。
(五)无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无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反规定进行评比、达标,鉴定等活动,没有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等问题。
(六)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企业不制定计划,不经过批准、不公开公告并随意处罚。对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均进行了培训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情况。
(七)无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政府部门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做到了公开、透明、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优化营商环境个人自查报告篇六
为了搞好“请党放心,让民满意,重树形象”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整顿,使每个人在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转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干群关系有明显改善,自己通过学习,并严格按照县上提出的突出进行“五查五整治”的要求,主动参与、深刻剖析,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改进的办法,现自我剖析于后:
1、学习不自觉,理论水平差。一是认为学习理论抽象难懂,趣味性和实用性不是很强,对指导本职工作作用性不是很大,缺乏学习的兴趣和热情,产生厌学的想法,平常除集中理论学习时学了一些理论外,就是看报刊杂志,并且基本停留在翻翻书,看看标题,没有咀嚼理解,没有在运用上下功夫,经常是提起“吾知其然”,用起就茫然。二是不想学,自恃工作多年,单位也换了好几个了,农村经验较为丰富,完全能胜任本职工作,看点适用书籍就可以了,何必自找苦吃?!三是学习不刻苦,没有主动地、自觉地、系统地学习,造成自己对理论学习一知半解,理论与实践脱节,理论不能指导实践,在实际的工作中自己也胸无良策,在困难面前既存在悲观失望、消极畏难、徘徊观望等情绪,又存在盲目乐观、急功近利、急躁冒进等思想,这适应不了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和发展。
2、思想不解放,开拓创新差。一是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习惯于按部就班,领导哪么说就那么做,总认为本地方工作缺乏创新的基础和条件,加之自己思想不解放,封闭自守,循规蹈矩、墨守成规、照搬老套,没有敢撞善干的精神,遇事畏手畏脚,不能大胆、细致、创新地开展工作。二是面对复杂的农村矛盾,思路窄、办法少,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好,过得硬。三是接受新生事物慢,怕费力不讨好,怕挫伤农民的积极性,总是瞻前顾后,缺乏创新意识。
3、作风不扎实,完成任务差。一是勤政不够,下村社调查了解少,在工作上主动给领导当参谋的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从而造成自己给领导的汇报比较少,给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不多,不少工作流于形式,很多时候也是坐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统数字,工作布置得多,检查督促落实少,没有很好地发挥领导的表率作用,没起到牵住一根线,带动一大片的作用。二是工作抓得不平衡,好的工作榜上有名,差的工作名落孙山,同时平常在抓工作时也存在孰轻孰重的现象,爱搞锦上添花,缺少雪中送炭的作用,导致政府工作发展不平衡。三是工作有时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当的“稳健型”干部,工作随大流,没有创新精神,有依靠书记的懒惰思想,自己也缺乏领导驾驭能力,工作不能独挡一面;有时还有畏难情绪和好人主义思想,遇难事绕道走,遇好事抢到手;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不正视自己明明存在的突出问题,总是遮遮掩掩,抓不住要领,找不到症结,击不中要害,查摆避重就轻,剖析肤浅空洞。
4、信念不坚定,服务意识差。一是当自己看到党内腐败现象严重时,自己的宗旨意识也产生了一些动摇,出现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现象,造成自己的工作实绩离上级的要求相差甚远,使自己出现了意识淡化,学习弱化,思想老化,工作退化。二是奉献少享受多,爱养尊处优,平时开会的多,到村社调查的少,没有沉下去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即使下村也是走马观花多,对群众所期望的了解少,对群众的冷暖关心不够,淡化了对人民群众的感情,疏远了与群众的距离。
5、形象不注重,团队意识差。自己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应该注意公仆形象,但自己有时在饭店等公众场合下也不注重自己的形象,言语不谨慎,举止不得体,有时袒胸露腹,有时傲气十足,有时酒后狂言,有时醉语闲言,说一些不利于团结的`语言,影响了团队的和谐与发展,同时作为乡镇领导班子中的一员,没有注重与同事的交流与沟通,缺乏团队的凝聚力和协作能力,也使得院内缺乏生机与活力。
6、责任心不强,办事效率差。由于自己随大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作祟,自己胸无大志、不思进取、萎靡不振,工作平平淡淡,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懈怠了工作,贻误了事业。一是工作上有自满情绪,自我感觉良好,“井底之蛙”,“划地自限”,取得点成绩就沾沾自喜,夜郎自大。二是认为自己现在各方面条件还不错,就像现在这么稳起就可以了,再努力上进,进城也是渺茫,何必?!三是向先进人物学习不够,没有把党和人民事业高于一切很好地用于实际工作中,学先进,赶先进的信心不足,勇气不够,士气低落。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也不严,有吃请现象,没管住小节,有时单位制订用餐制度没有很好的坚持,偶尔也有乱表态的现象发生。
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新形势下农村矛盾多,工作难度大,另一方面存在上级政策不配套和政策体制不健全的原因,造成基层工作难搞,但主要的还是自己主观上的原因,一是缺乏锻炼,党性修养方面存在“先天不足”;二是自己是才从事主要领导岗位,在思想政治上有一个从幼稚到成熟的过程,更重要的还有自己在学习上下苦功不够,造成自己对当前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不深,理解不透,对当前转型时期所出现的矛盾不能正确对待,丧失工了作信心;三是自己改造世界观不够,在工作和生活中,没有用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一)夯实理论基础。
理论的模糊,必然导致行动上的盲目,政治上的先进,源于理论上的坚定,而理论上的坚定要靠系统地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要学好邓小平理论,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掌握其理论精髓,科学地运用实践,并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不断提高思想情操和道德品质,努力培养与人民群众的良好感情,建立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用心想事,用心干事,用心谋事”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二)加强党性锻炼。
第一,正确对待权和责。努力做到“权大不忘责任重,位尊不忘公仆心”。一是正确用权。把权力用在事业上,淡泊荣誉,竭尽全力履行职责。二是准确定位。自己的言谈举止应与其职务相称,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大事讲原则,小节要检点,以朴实的作风,出色的政绩,塑造自己良好的公仆形象。三是打掉官气。领导源于民众,作为领导,特别在名、权、利方面要把握住自己,时时刻刻做到职务变了,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不变,地位变了,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不变,条件变了,勤俭纯朴的传统美德不变;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出自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要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做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只有这样,才能与群众打成一片,才能得到群众支持与拥护。
第二,正确对待苦与乐。树立以苦为乐,以干为荣的崇高思想境界,勇于开拓,苦干实干,自觉接受艰苦环境,复杂环境的磨练,实现自己辉煌的人生价值,做问心无愧的人民公仆。
第三,正确对待义和利。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处理个人利益与党的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正确对待工作艰辛,生活清苦的问题,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坚决摒弃那种只讲利,不讲义,唯利是图,金钱至上,损人利已,坑蒙拐骗的行为。认真摆正自己的人生坐标,不为私利所动,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享乐所惑,视名利淡如水,视党和人民利益重如山,要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情为民系,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办事。
(三)自觉接受监督。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自身学习和修养是必要的,但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并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按照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加强自身修养,不断净化自己的心灵,排除各种思想杂念和干扰,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正确对待自己的职务,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时刻把人民的冷暖安危记在心上,真正与群众同甘共苦,视职务为责任,掌权为公,执政为民,从而达到增强党性,完善自我,提高素质,做一个高尚的纯洁的而有益于人民的人。
(四)转变工作作风。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汲取“1.17”事件的惨痛教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村社,善于协调,并以务实的作风和敢于碰硬的精神,敢于到困难的环境去开展工作,勇于到矛盾集中的地方去打开局面,知难而进、奋发图强、不计得失、默默奉献,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优化营商环境个人自查报告篇七
2018年以来,西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对此次专项活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学习,深入排查司法不规范问题,积极开展全面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广泛进行动员部署。
专项活动方案下发后,院领导高度重视,我院制定了《西丰县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部门负责人会等形式,就专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就实施细节做出详细安排。
(二)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我院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专项活动的内容和重点,结合西丰实际,研究制定了《西丰县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专项活动涉及到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安排,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工作责任、时间要求,详细列明每个阶段需要做的工作,每个阶段的要求与起止时间。
(三)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
对我院专项活动信息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建立了通畅的信息报送渠道,以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客观的反映我院专项活动进展情况,以便上级院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四)全面覆盖,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
我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集体学习、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对高检院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服务非公经济18条,服务科技创新15条意见;省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快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服务40条意见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见》等一系列专项活动中应知应会的相关文件进行精读,认真领会上级精神。
(五)立足办案,依法履职。
一是突出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食品药品生产、流通、质量监管领域的犯罪活动,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用药安全提供司法保障。加大对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等环节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案件,推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二是突出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金融领域秩序,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建立健全相关案件办理机制,选派业务骨干依法及时办理,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
三是突出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平有序、和谐稳定的市场秩序。
四是突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统筹推进生效民事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违法执行和诉讼过程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等问题。
通过排查,共发现三方面十五项问题,具体为:。
(一)司法理念需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主动走访联系企业时候少,通过办案化解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矛盾能力与群众需求有差距,应对新类型、新领域经济犯罪案件还没有较为成熟有效的方式方法,联系和服务企业方面尚未形成长态机制。
(二)办理涉企案件还存有司法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在办案时语气过硬,着装不规范,法律文书填写不全,接待企业人员来访工作形式单一,涉企案件诉讼权利解释不到位,听取企业律师意见不充分,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需进一步深入开展。
(三)司法作风不够扎实。主要表现在服务企业、服务大局。
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通过网络、微信等现代化、信息化形式接受企业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差距,主动学习经济犯罪领域新法条、新规定自觉性有待提升,受司法改革影响办理涉企案件积极性不高。
下一段时间,我们将针对上述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西丰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19日。
优化营商环境个人自查报告篇八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不断提升,盘锦市把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写入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并确定为今年的目标任务。近日,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对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率先参与打造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2.0版。
三是通过对录入事项要素细分“最小颗粒度”,穷举每一种办事情景编制窗口受理标准、后台审批办理规程及服务对象办事指南,全市网上办事效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2.坚持政务服务标准化国家试点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三是通过开展1500余人次的仪容仪表、服务规范及业务办理等专项培训,实现了窗口按标服务;四是通过按服务动线合理布局服务区域,按服务需求合理增设服务设备,按服务导向合理配置服务标识,按服务感受合理规范服务行为,综合运用标准化手段提高政务服务品质。
3.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落实就近“通办”民生实事。
二是全市首批211个异地申请就近“通办”事项已正式公布实施,在省内率先实现了17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项“全城通办”。
4.依托综合窗口集成化,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一是积极推动设置民生、社会、商事登记、工程建设、跨域受理和统一出件等六类“综合窗口”,市县区两级政务大厅普遍开展“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集成化服务模式试运行以来,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在多个窗口来回跑动的次数;二是《盘锦市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正在征求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待对市县区各100个高频“最多跑一次”事项及30个“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进行综合论证后,拟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5.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是积极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
三是建强“8890”综合平台做好便民利企服务。截止目前,“平台受理各类投诉咨询37000余件,办结满意率达到90%以上。
6.大力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便利度。
一是升级项目管家专班服务坚定企业投资信心。由各级营商部门对项目管家实施情况进行监管,通过对接启动“项目专班”服务,以马上就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漏事、不压事、不误事的'精神,有效帮助解决项目发展中的问题。
二是加强营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业务水平。目前盘锦市及各县区(辽东湾新区)均组建了独立的营商环境建设局,均具备政务服务管理、营商环境监督、审批制度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8890”及民心网平台建设职能。
由于盘锦市各级营商部门组建时间较短、职能作用发挥有限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在营商观念认识层面尚不到位等原因,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存在以下问题:
1.营商投诉案件办理满意率不高。
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对营商投诉案件特别是政府拖欠企业款项问题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勒紧裤腰带也要处理好的认识和决心,导致盘锦市营商案件办结率、满意率不高,甚至有“假办结”、“被办结”现象。
2.各级营商部门权威性有待提高。
各级职能部门存在本位思想,知道有问题、有短板不敢自曝“家丑”刀刃向内解决问题,加之各级营商部门担当精神不足,特别是面对一些矛盾问题还未“长出牙齿”,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
3.机构改革后续有关“先立后破”工作受制约。
个别县区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跟不上,其中“8890”平台存在人手不足业务不熟和案件推诿扯皮等问题,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移交等工作存在专业力量支持不到位问题。
4.办事“推脱缠绕”仍“小鬼不散”。
通过明察暗访发现个别县区政务大厅社会民生类服务窗口存在设置不合理和限号“服务”现象,个别基层窗口工作人员变相“吃拿卡要”和被要求开具“奇葩证明”“不合理证明”问题依旧存在,对基层干部“能办缓办、能办不办”等“小鬼难缠”问题整治不彻底,曝光问责力度不够。
1.全力做好营商环境评价,打造有量化指标支撑的“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
借鉴全国文明城创建成功经验做法,狠抓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加强培训、出台方案,建立营商环境建设“一盘棋”格局,编织好营商环境建设“有人干”这张网,严格落实责任、严肃问责,全面提高评价量化成绩,举全市之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
2.建立政务服务扁平化办理机制,全面落实就近“通办”民生实事工作任务。
重点针对各地区、各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等政务服务扁平化管理机制进行督查考核,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争取在公安、税务、医保、社保等条线管理领域推出更多更高质量的跨层级跨区域“全城通办”事项,并积极推进热门和高频事项在县区内跨层级综合受理、县区层面跨区域综合受理,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就近“通办”民生实事工作实效。
3.认真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系列专项整治。
一是深入公众反映强烈、投诉问题集中的地区和行业领域进行明察暗访;
二是重点整治基层“能办不办、能办缓办”等“小鬼难缠”问题;
五是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约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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