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深入分析和理性思考。计划每个步骤和清楚的目标是制定一个成功方案的关键。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的方案分享,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林业执法工作方案篇一
按照国家林业局(林策发(2005)102号)《国家林业局关于继续开展第二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县积极开展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试点形式:国家林业局(林策发(2005)102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继续开展第二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把我县试点形式定位以资源林政队伍为主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这种试点模式。后经上级同意,2007年9月3日县政府1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模式定位以森林公安队伍为主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模式。
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这种模式,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森林公安警力闲臵;二是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对此,我局又多次召开局务会进行研究,一致认为以资源林政队伍为主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这种模式,不符合我县县情,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模式必须以森林公安队伍为主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先以森林公安队伍为主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定出试点方案草案在林业系统内部运作,再经过一段时间实践,时机成熟后给上级报告。从2006年7月至今年7月实施一年时间,实践证明以森林公安队伍为主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是切实可行的。2007年8月,县林业局给市局和县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经市局和县政府同意,9月,我县试点工作由以资源林政队伍为主,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模式,调整进入以森林公安队伍为主,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模式阶段,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管理制度》、《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统计制度》,规范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基础性工作;建立《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便民措施》、《接待制度》,树立了良好政府执法形象。五是筹措经费,装备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没有上级试点经费的情况下,县局给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臵小车5辆,计算机4台,摩托车2辆,保障了大队、中队正常工作的开展。
件裁决实行局务会议研究决定裁决。一年多来,大队共办理林政案件568起,每一案件都达到了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裁决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未出现1起行政复议和上访案件,案件查结率和正确率达到双百。三是实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执法队伍目标管理,队伍的内部管理、外部形象明显得到提高。通过制定一系列制度,杜绝了执法人员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滥用职权、执法犯法等现象,经2006年民意测评,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县林政执法的满意、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行风受到了社会好评。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试点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46人,在将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原有的30名工作人员全部编入后,需新增加的16名编制至今还未解决。二是装备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需要的60万资金,还是缺口。对此问题,我们建议,一是因县级机构、人员编制权限在市级政府手中,请市局给于协助。二是由于试点工作没有专项经费,县局经费紧张,请市局协助县局向上级争取一定的工作经费。
化。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林业行政执法报告山阳县林业局2007年10月16日印发共印8份。
林业执法工作方案篇二
2012年,我所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在高县林业局正确领导和高县森林公安局指导下,强化林业法制建设,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公正执法,服务林业发展。严格按照《中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使我所森林资源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一、取得的成效。
2012年,我所查获盗伐国有林木案5起,收回木材2.5立方米,收损失费1080元;依法协调解决林权纠纷2起;协助来复林区派出所破获森林火灾案件2起;在来复林区派出所的支持下制止了业主在黄水口国有林内非法开采石英砂矿石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有效地保护了我所管护国有林3.531万亩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所把保护森林资源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所长为组长,分管副所长为副组长,林政执法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林业政策,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力度等工作。
三、
主要措施。
1、积极开展活动,大力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林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及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中,利用广播、设点宣传、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所全体林业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上岗培训外,我所多次请高县森林公安局对我所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
3、认真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各项规定,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依法实施处罚,尤其注重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对于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时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要追究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确保了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4、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我所根据县林业局组织发动的"春季森林防火"、"春季行动"、"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等专项行动和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对乱砍滥伐严重的区域实施重点打击,有效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以案释法,教育了一大批群众参与爱林护林,共同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四、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执法理念落后。
存在重处罚、轻防范的思想,认为执法就是处罚,成绩就是破案率,缺乏如何降低发案数,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律,自觉地遵守法律的思想。树立执法是为人民服务,执法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执法人员都是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对林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懂法甚至是执法违法的现象。许多执法人员不会制作执法文书。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发放执法证件前的岗位培训、考试流于形式;二是有些执法人员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忘记了"执法为民"的宗旨,把执法权当作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的工具;三是平时林业行政执法的学习培训不够,对执行的法律、法规不熟悉,有的一知半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另外还有不能做到持证上岗,拿着过期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的问题。
3、林业行政执法手段单一。装备落后由于没有林业行政执法专项经费保障,物质装备落后,缺乏必需的物质手段,导致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严重束缚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手脚,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如在查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时,偷猎者有船只等工具装备我们执法人员因工具装备落后或不齐全而束缚手脚,不能接近现场取证,无可奈何。
4、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缺乏应具的法律权威。自《森林法》公布以来,虽然多次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但往往限于帖标语、发资料、办专栏、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而深入基层讲法、以案释法的较少,结果是声势大收效小。据调查,目前,全县干部中有13%、群众中有52%的人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森林法》。特别是一些不识字的农民,对《森林法》知之甚少,有的只知道《森林法》就是不能随便砍别人的树,认为只要树是自己栽的,想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因而违了法也不知道。有的村干部认为集体的林木属集体管理,砍几棵树自己有处理权,砍集体的树给社员解决困难没什么不对。有的社员认为山林是分给自己的,自己房前屋后栽的树,砍树办不办手续、砍多砍少是自己的事,别人管不着。另外,在《森林法》的宣传中,存在讲大道理、喊口号的情况多,对有关的具体规定和具体的配套法规讲得少的问题,如占用使用林地、木材采伐申请、苗木种子检疫、木材凭证运输等一些具体规定,有很多群众不知道,待违法后处理时,受罚人感到很委屈,不服以至造成诉讼。
5、有法难依,执法不严现象仍然存在。林业案件有法难依、执法不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对涉及人情关系的案子,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违法的案件,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干扰,以至林业行政执法相当困难,阻力较大,很难做到严格秉公执法。如有的领导干部明知是违法采伐或运输的木材,却碍于情面和关系,打招呼,暗示执法人员开绿灯放行或轻描淡写作一般林政案件处理了事。由此而来,促使一些已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不能及时依法移送司法部门立案处理,其结果是该追究没得到追究,该处罚的没得到处罚,由此而来,损害了林业行政执法的威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二是个别执法人员存在工作方法简单,在开展执法工作时,对案件处理不作深究细查,图省事而轻处罚,一律以教育了之。如对群众的乱砍滥伐问题,感到法不治众,一般只作象征性的口头教育处理,因而,助长了一些人的毁林歪风;三是执法程序不严,调查取证简单化。在办案调查取证中,个别执法人员存在"以嘴代卷"现象,忽视证据材料的充分有力与相互印证,收集的材料不齐不力,不充分的问题。四是执法力量不足,对盗伐滥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非法收购林木行为难以做到有效监控和取证,使很多案件无力查处。五是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造成执法困难。如涉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城市建设、路政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等,需要对树木进行砍伐时,有些部门忽视林业部门的存在,只根据自己部门的规定和建设的需要擅自砍伐树木,或先砍后补手续,将违法变成合法。
五、整改措施。
1、彻底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利用各种形式如举办培训班、电视讲座、报告会等,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理念的教育,要彻底改变"重处罚,轻防范、轻服务"的执法理念,牢同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开展一次"为谁执法,执法为谁"的大讨论活动,由比谁的罚款多,到比谁的服务好,让"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成为每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座右铭。加强服务意识,增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树立良好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
3、规范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认真执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避免因执法程序违法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等问题。把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都纳入规范管理的范畴。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认识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让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都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既有利于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更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监督执法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结合查处的案件,公开曝光以案示法,起到震慑作用。
5、有个别林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存在着畏惧心理,担心弄不好会当被告,因而在执法中畏首畏尾,不敢大胆执法,这是由于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缺乏正确的认识。要树立敢于打破"人情关"的勇气,对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应向相关部门领导作好汇报和解释,求得他们的支持,当地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不能知难而退,放纵违法。同时,在林业行政执法中要做到事实清楚,于法有据,程序合法,手续(文书)完备,处罚适当,这样我们就能在工作中始终处于有利地位,有效地维护林业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
6、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服口服,从根本上解决处罚的随意性,杜绝办人情案的现象。
7、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改变目前林业行政执法等同于林业行政处罚的现象。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负责人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外界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林业执法工作方案篇三
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林地,包括郁闷度0.2以上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25度以上的坡地应当用于植树、种草。25度以上的坡耕地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划,逐步退耕,植树和种草。
※森林覆盖率,是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森林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面积包括郁闷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
※采伐森林、林木作为商品销售的,必须纳入国家年度生产计划;但是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权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树不足50株,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树50株以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
※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nn。
※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并可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持有狩猎证,并按照守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一)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8倍以下的罚款;
(二)没有猎获物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二)没有猎获物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二)没有猎获物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当承担义务植树任务。每人每年植树3至5棵。
※森林防火期内(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每年9月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
※森林火灾分为:
(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二)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100公顷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1000公顷的(四)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50至500元的罚款。
※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予以没收,并处古树名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伪装、藏匿等方式逃避检查或者强行冲关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程序: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不得少于2人,询问当事人或者其它知情人,制作《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勘验、检查应当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决定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应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植物检疫:
(一)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
(二)乔木、灌木、竹娄、花卉和其它森林植物;
(三)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它林产品。
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50至2000元罚款。
※林业站职责: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楗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湖南省木材运输证核发管理办法。
(一)办理运输证的具体名录。
1.原材:原条、原木、小径条木、棒材、旧屋料等。
2.锯材:枕木、板材、枋材、地板条、砧板、木线条等。
3.人造板:刨花板、胶合板(竹胶合板)、纤维板、细木工板、拼板、木丝板、单板。4竹材:毛竹、各娄杂竹、竹筒、竹尾、竹片、竹地板、竹凉席、竹筷、竹牙签等竹制品。
5木、竹制品:家具、包装箱、冰签、木棺及其它以木竹为原料的成品、半成品;木竹制工艺品和从百货商店、家具市场购买的成品家具不列入凭证运输范围。
6移植的商品活立木:树桩、树桩盆景、胸径5厘米以上的商品活立木。苗圃、花卉基地定向培育的林木种苗除外。
7.其它:商品薪材、木炭、树蔸、木片、木浆(含木、竹浆纸)、木粉等。
8.松香及其产品。
(二)不需办理运输证:
1.运输木、竹制工艺品的;
2运输木、竹制品折合木材0.5立方米以下的;
3.运输在商场购买的木、竹制成品并有购货凭证的。
(三)运输下列木材在申办木材运输证时必须提供如下凭证:
3农村村民在自留地、房前屋后采伐的零星树木要有乡镇林业工作站的证明;
4人造板及其它木制品要有收购原料的运输证或者其它木材合法来源证明;
5商品木炭、商品薪材、木片、木浆(纸)要有生产许可证或生产经营计划;
6个人搬迁携带的木材、家具,要有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
7基建单位剩余木材要有由原购材运输证和基建单位申请,经当地林业部主管部门资源林政管理机构核实的证明。
(四)木材运到终点又需转运的,凭原木材运输证、检疫证、检尺码单,经木材存放地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资源林政管理机构核实后,换领新的木材运输证。
(五)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将木材发运出去的,持证人应持原证在有效内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六)木材运输证原则上实行“一车(船)一证”并随货同行。对运输“四同一”的批量木材(即同一起止地点、同一起运时间、同一货主、同一运输工具)可核发一份木材运输证。
(七)汔车县内运输1天以内,省内运输1至4天,出省运输3至7天;船、排和火车运输不超过45天。
林业执法工作方案篇四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确保及时推进各项任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相关业务科室、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长治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提供有效法治保障、安全保障。
二、任务措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
1、健全公示制度。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予以动态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一律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文书制作。
2、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落实审核主体。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中心稽查队。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确定审核范围。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积极探索,逐步创造条件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3、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三、
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
1、制定方案。根据市政府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开展培训。根据市政府安排,制定推行”三项制度”培训计划,提高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实施。
1、规范实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及时。
总结。
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2、接受监督。接受市政府组织的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市政府在制度建设、信息报送、实施过程等方面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提高。
3、优化提升。及时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稳步推进完成按照司法局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方向,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不断完善制度,积极探索创新,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确保到2020年“三项制度”落实到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任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重要作用,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成立领导小组。
(二)强化统筹衔接。要把推动“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与今年开展的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营造浓厚氛围。将“三项制度”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宣传一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
。
林业执法工作方案篇五
一、检查对象、内容和依据。
2011年省市下达我县要求进行核查的图斑数据。
(二)检查依据。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
(二)数据上报。
2011年11月10日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向市局报送2011年卫片数据。
(三)组织核查(2011年11月10日-12月30日)对下法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
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逐一开展核查。
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填写《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相应栏目。
对“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要根据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手续办理情况,判定用地性质。对其中的合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对其中违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
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要依法严格查处。对其其中立案查处的,填写《违法用地行为连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对“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套合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使用的勘测定界图(或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方法,查清该类地块实际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填写《“往年批而未用本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中的“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
(四)成果上报。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切实加强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按照市局要求2012年1月份前上报市国土资源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全县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以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整改实施方案,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于依法处理到位后的违法用地,要抓紧时间补办用地手续;拆除复耕和补办手续要在6月10日前完成。截止6月10日,对问责比例超过10%的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将实施问责。
(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要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个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由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对土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开展督查、验收工作,对弄虚作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地籍处联系,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其他问题,与执法大队联系,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
林业执法工作方案篇六
一、制作并发放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
各有关城市的遥感监测成果完成后,由部制作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提供给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作卫片。
开展执法检查的城市及其市辖区,以最终完成遥感监测成果的城市及其市辖区为准。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各业务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合理分工,密切配合。规划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审批及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地籍管理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外业核查和测量结果进行审核;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是否经过依法批准进行审核;执法监察部门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整体性审核,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检查的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
1.准备卫片、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外业记录手。
1簿、变更统计台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近年用地审批文件、供地有关文件、耕地占补平衡资料、动态巡查台帐、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案卷、近年违法用地举报登记材料以及土地权属、土地详查等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2.准备各种内、外业调查统计表格和外业测量工具。
(二)内业。
1.对于部分城市卫片主城区部分没有标注区界的,应首先标注区界,确定变化图斑所在的区(县);核实卫片上的行政区域界线,对误差部分进行修正。
2.将卫片与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及土地变更调查记录手簿逐个图斑进行比较,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并将两者变化不一致的图斑在卫片上标注,同时在《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图斑号前注明。
3.对地块小,在卫片上地形、地物不明显的地区,可依据变化图斑的中心点坐标,将变化不一致的图斑转绘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以便外业调查人员读图。
4.根据调查区域的交通状况及图斑的分布状况,确定外业调查路线,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确定的路线及分组情况,整理内业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及相关资料,供外业调查使用。
(三)外业核查测量。
1.按照内业确定的调查路线,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2.实地测量。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对违法用地进行测量。对其他用地,实地与图斑一致的,以监测面积为准;实地与图斑面积不一致的,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方法及精度要求,将建设用地补测到土地利用现状图,在详查图上量算面积,并将测量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四)整理核查结果。
对外业核查结果进行整理,将相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完成有关统计、比较分析。
(五)确定变化图斑的合法性。
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规划部门对实地发生变化的图斑涉及的地块,逐个审核是否经过依法批准,以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审核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六)汇总分析。
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在对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填写《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根据前述汇总结果,写出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汇总分析报告。
(七)督查验收。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逐一对各城市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核查。对外业调查测量结果的抽查不应低于5%;对内业要全面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部组织有关业务司局和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进行督查和验收。
四、依法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立案查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案不查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及依法应进行政府问责的,应直接组织调查处理。对违法事实严重、案情复杂,特别是涉及政府违法、查处难度大的土地违法案件,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处理的,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性。对违反党纪政纪和触犯刑律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违法当事人的责任。对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移送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对责任人的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组织报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五、成果上报。
各地要应用部信息中心与部执法监察局联合开发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有关卫片执法检查数据的汇总和上报(最新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可在部官方网站下载)。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检查工作,报送汇总分析报告和有关统计表格。
发生的原因要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各地上报的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执法检查涉及的土地违法案件数据分析及典型案例。数据分析应准确、具体,不仅包括违法用地总面积、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的宗地比例及面积比例,还应包括各类违法用地的具体数据分析,如未批先用土地,除宗地数及面积数外,还要区分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的情况并进行具体分析,即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的宗地数、面积数及占未批先用总宗地数及总面积的比例。对调查处理的典型案例,应附具体材料。二是土地违法行为的特点、发生原因。三是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及具体数据分析,如对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立案率和处理到位率进行比较和分析。
各地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有关技术问题,如判读卫片、实地测量等,由部地籍管理司负责答复,联系人:牛新萍、赵伟,电话:010-66558217、66558220;其他问题,由部执法监察局负责答复,联系人:李晓文、唐辰,电话:010-66558346、66558331。
林业执法工作方案篇七
为加强“六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成立以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司法所牵头,法治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乡增设了普法工作联络员,负责县、乡、村普法工作信息沟通,并对村普法工作进行“对应”管理;各村相应成立了以村主任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普法规划,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做到工作开展有安排、有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有声有色,特点突出,成效显著,确保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为了扎实搞好普法工作,提高乡村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水平,乡制定了《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党员干部法治培训制度》《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党政办公会议前学法制度》《机关中层干部、村三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党委政府议事依法决策制度》《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工作开展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图片。乡普法办每年组织乡村干部进行两次以上的普法学习、培训、考试,力求达到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为100%,并将学法用法等情况作为干部考核、晋升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为开展普法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保障,而且规范了干部学法制度的管理。
1.探索和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针对普法宣传内容多,理论性强,领导小组认真分析以往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大胆探索和创新宣传教育的新方法,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结合各部门工作的特点,在普法宣传教育中,力争做到宣传有针对性、有普遍性、有特殊性,确保宣传覆盖面广,群众知晓率高。如在土地整理、成贵高铁、茶叶基地、新居建设等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中,乡村组干部结合实际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致使全乡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无一群众越级上访。
2.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治理念。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乡普法办不断改变创新宣传教育方式,由原来的板报、标语逐步转变为短信、电子屏、挂图宣传、增设咨询台、法治“一条街”,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手册)等为主的宣传模式。5年来,先后在街上进行了科技宣传月、综治宣传月活动各3次,普法“一条街”宣传6次,禁毒宣传3次,防邪宣传3次、信访和《信访条例》10周年宣传4次等宣传教育活动;送法下乡开展坝坝会800余次,挂图宣传400余幅,办宣传板报200余期,增设法律法规咨询台70余次,累计接待群众咨询1200人/次,现场解答群众问题200余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46000余份/册,短信宣传3000余条。通过广泛宣传,不仅扩大了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而且群众依法行事,依法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为建设平安__,法治__,和谐__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读书笔记80余万字、一般干部及村主要干部200万字以上;开展干部学法讲座、干部学法培训各20次,累积培训人员850余人次,普法骨干培训6次,一般干部(村三职)学法培训14次,干部学法测试6次。通过学法培训充分展示了干部学法后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技能。特别是体现在刑释人员的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中,目前全乡刑释帮教人员7人,社区矫正1人,实行乡村组干部“三包一”帮扶活动(包括他们父母在家生产生活情况)。同时,乡司法、村干部每月与他们一次电话联系,掌握在外务工情况,并对家庭成员中特别是在农业生产生活中存在问题的,乡司法所组织乡村组干部群众给予劳动力帮扶,对反映的矛盾纠纷村组干部及时调查了解、妥善处理。至目前,七名刑释解教人员在外务工表现良好,家庭人员在家生产生活等方面遵纪守法;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按照矫正措施进行,各项工作符合县司法局要求。通过学法用法后,乡村组干部在重点防控和防邪工作中展示了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技能,目前全乡重点防控人员1人,张天乾,三联村6组,因土地林权纠纷,属老缠访户,经过干部(县司法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数次调解(13个月),基本认同,于今年4月解除;_人员原有35人,已死亡15人,现有20人均在1999年7月已转化在家务农,但乡上采取内紧外松措施,实施“四包一”监控,落实到人,确保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不脱控。2.在开展“法律进机关”普法宣传教育中,乡组织中层干部以上的人员学习《公务员法》《物权法》《行政法》《干部管理条例》及“四风”建设等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条例,增强了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干部为民服务的法治理念;在组织一般干部及村“三职”干部学习中,以《信访条例》、《人民调解法》《农村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婚姻法》《道路交通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森林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条例知识为重点,通过学习加强了干部为民服务的思想素质。五年以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及组织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讲座、培训各20次,干部学法测试6次,有效提高了干部的法律综合素质,营造了干部浓厚的学法气氛。
3.在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工作中,针对农村现有人员特点,特别是留守老人、妇女居多,在法律宣传教育中有针对性开展《婚姻法》《继承法》《安全生产法》《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村土地法》《村民公约》等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条例为重点宣传教育内容,着重引导广大群众结合生产生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的思想境界,为“和谐家庭,平安__,法治__”的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五年来,全乡各部门开展送法下乡120余次,挂图宣传60余次400余幅,接待群众咨询问题260余个,现场解释并答复240个,乡村组干部协调解决24个,发放宣传资料46000份/册;五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73起,通过乡、村、组干部的耐心劝导、竭力调解,成功调解269件,调解成功率。
4.在“法律进学校”工作中,每年确定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及其工作职责。乡司法所等部门与龙孔派出所每年联合开展送法进校讲座2-4期,主要以“以案说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特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学校充分利用朝会、班会、思想品德课等为第二课堂,扎实开展法制课堂宣传教育。五年来,送法进校开展10多期教育讲座,大部分内容是以学生身边的事,周围的人和事对照宣传,提高了学生法律意识,规范了其日常行为,学风校风建设逐步提高,社会风气反应良好,逐步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
学习5次,讲座3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600余份,安全生产事故“零记录”。在普法依法治理中,我乡做了许多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考核目标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学法用法做的还不够。主要表现在工学时间上有重叠,致使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潜力”较差。二是宣传工作做得不深入,主要表现各部门认为普法宣传是普法办的事,与本部门工作联系不大,主动参与率较低,有应付现象。三是经验交流机会少,主要表现在“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机会少,乡镇都是各自为“战”,没有相互学习借鉴的机会,造成信息闭塞;再加上设备欠缺,方式方法自然有局限性,限制了工作开展的创新观念。
1.结合工作计划,按照上级目标考核标准内容,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强化学习、培训、运用、资料完善,这不仅是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的一个途径,也是提升干部处突应变能力的工作平台展示。
2.加强送法进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逐步转变农村留守老人对涉农方面法律偏颇的认识,有效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法治意识,从而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为努力构建“普法”、“平安建设”、“三镇同创”等工作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3.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青少年(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林业执法工作方案篇八
417。
万亩,占全县国土面积的。
67%。
和岳阳市山林面积的。
48%。
整个林业系统有。
69。
个局属企业,其中有森工企业。
6
个,国有场圃。
5
个,林业工作站。
27。
个,木材检查站。
7
个,局属股室。
20。
个。有干部职工。
3000。
余名,管辖全县所有天上飞的,地上生的,水里游的,山上长的,管理性质可以说是点多、线长、面广。在林业队伍庞大、林政经费缩水、财政拨款紧缺的现实情况下,要规范林政秩序、落实林政措施,管理难度确实大,执法阻力确实多,工作压力确实重。面对不利局面,一年来,我局有机结合三个契机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林政行为、落实执法为民措施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治林、依法兴林、依法护林、依法富林的观念,收到了显著的实效。
我局是政府重要组阁部门之一,公检法齐备,全局上下有林政执法人员。
416。
名,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规范林业行政各项行为的决定性因素,一年来,我局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业务学习、林政培训、岗位练兵等多方位的培养方法,来确保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学习是提高的基础,一年来,我局共派出森保、林政、林地、林业公安等执法人员共。
214。
人次,参加省、市各级组织林业执法学习提高班。
12。
个,如今年。
6
月,我局组织基层单位林政管理人员。
62。
人参加市林业局组织的林政执法人员专题学习培训班,今年。
8
月,森保站也派出。
4
名同志参加在山东及郴州开展的森保业务培训学习,通过对口学习,我局执法骨干体系全部建立,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
林政管理是规范林区秩序的有效行政措施,一年来,我们对全县。
400。
416。
2000。
余人全部通过了考试。
今年。
4
16。
名职工(含女同志。
4
名)分派到所辖村开展换发证工作,实地勾图,现场解决林地林权纠纷问题。
9
月份,局党委及时下发了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决定在全林业系统开展林政、营林为主要内容的练兵活动,并制定了考试考核不及格停岗学习的制度。目前,全局上下呈现出一股学林爱林的热潮,一道开卷有益的春风,一种欣欣向荣的面貌,职工综合素质也得到普遍提高,为加快平江林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后盾。
8
次,传达会议精神,部署行动内容,并成立了打击失火犯罪专项组,禁止乱砍滥伐、整顿林政秩序工作组,整顿林地专项组和禁止乱采滥挖、乱捕滥猎专项组,一年来,我们结合资源林政打击专项行动,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规范林政行为。
我县。
27。
个林业工作站和。
7
个木材检查站是经上级批准设立的林业执法窗口,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强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和检查站建设步伐,规定每个站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四要四不准”,一要持证亮证执法,不准单独执法;二要秉公执法,不准越权执法;三要文明执法,不准罚款打白条;四要严格执行案件报告备案制度,不准拖延回复交办案件。以确保我局所有两站执法工作者按规定执行公务,不出现任何以权扰民,以罚代法现象的发生。
我县共有大小加工企业。
136。
户,其中今年新增。
26。
家,取缔。
4
家,每年加工木材。
6
万余立方米,楠竹。
200。
5
8
户,口头冻结。
32。
11。
户通过整改完善有关手续,通过清理共取缔。
29。
户木竹加工户,有效地遏制了木竹加工成线,木竹加工连片的趋势,达到了木竹加工企业“总量控制,布局合理,鼓励精深,有效监管”的总体目标。
林地管理一直是林业部门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我局加强林地清理工作,深化林地管理职能,明确林地管理职责,从难处下手,从重点突破,通过打击开采金矿违法征占用林地和单位征占用林地行为来推进林地管理健康有序发展,使林地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正规化的轨道今年,我局共查处乱占林地案件。
16。
起,已处理。
13。
起,移交岳阳市林业局下发督办通知。
2
起,申请法院强制强制执行。
1
起,补交森林植被恢复费。
24。
万余元。
去今两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颁发了一号惠民文件和九号兴林文件,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送一号文件下乡和送“技术、资金、政策”三下乡活动,在开展活动中,我们注重为企业保驾护航和让林农脱贫致富两大工程,进一步落实执法为民各项措施。
我县有森工企业。
6
家,还有其他大小林业企业。
130。
6
个国营加工企业设立林政执法监督岗,规定企业凡有相关部门收费不清白,执法不透明的现象,都可以随时向局主管副局长报告。通过一个窗口办证,二处政务公开,六家执法监督岗,确保了我局在优化林业行政执法环境的同时,更好地为企业保驾护航。
退耕还林是我县第一大惠民利林工程项目,但今年由于国家退耕还林减速宏观政策的影响,致使我县。
3
60。
60。
余名林业工程技术人员为林农免费指导退耕还林抚育技术;最后是再二连三跑步上厅,争取上级支持,甚至还多次邀请政府万县长和县委汪书记前往省市林业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倾斜,通过各种努力,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将所有退耕还林全部落实,有效地保证了林农利益,为林农栽下了致富林。
为发展地方经济,某些地方行政领导在招商引资经济工作方面,不惜牺牲生态资本,以部门利益为代价,特别是在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方面和木竹指标方面,要求部门一路绿灯,以致于执法工作难以到位。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是一个长远的问题,我局尽管组织多次学习,但由于一部分执法人员是不是正规院校进入,而是招工或其他途径进入林业部门的,素质参差不齐,学了不用等于不学,这对规范林业行政行为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县委、政府确定的“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开放兴县”的发展战略中,我局结合部门实际,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林政行为工作中做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落实各种“三农”政策,以确保我县林业跨越式发展。
林业执法工作方案篇九
为确保此次自查成效,我局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认真安排部署了此次自查工作,负责解释和协调在林木种苗执法中出现的问题,由于组织健全、领导重视,确保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种苗管理体系,形成了稳定的队伍,使得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种苗生产建设中得以贯彻落实,在林业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
(一)加大宣传力度,明确执法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为重点,切实解决种苗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和一签两证制度(产地标签,质量检验证与检疫证),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种苗行为,加强林木种苗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切实加强管理,依法做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
(二)整顿市场,规范经营管理。随着种苗市场的活跃,规范林木种苗市场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对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管理,使之走上规范化道路。我县把“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作为贯彻《种子法》和《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来抓。我县“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由我县林业局审核,报市林业局审批发放,档案材料均由市林业局统一管理。对全县从事种苗市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逐个登记,清理,明确发放对象。对其生产、经营的苗木种类、地点、存放时间及生产面积和经营方式调查登记、核实、确保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我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市场管理都较为规范,种苗质量,特别是主要造林树种在良种生产和推广工作动员严格把关,加强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严格种苗质量抽查制度,20xx年全县共抽检苗木30批次,共计45万株,对不合格苗木坚决禁止出圃上山造林,对重点工程造林所用苗木,必须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附具标签和质量检验证和检疫证。
(三)依法治种。通过《种子法》和《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加强种苗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对林木种子广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和年检规定,为开展林木种苗执法提供有力保障。建立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检验制度,使林木种子合格率达95%以上,为规范林木良种推广保证造林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20xx年,我县从筠连种子园购入杉木良种100公斤,用于育苗推广。
(四)狠抓种苗行业管理,夯实林业建设基础,加强对林木种苗执法和种质资源的保护工作,努力提高种苗工程建设质量。
通过自查,我县林木种苗执法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整顿和规范后的林木种苗市场,受利益驱使,仍有部分非法经营,销售劣苗行为发生。
(二)加大力度更进一步加强对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
(三)种苗执法和质量检验队伍建设有待完善和提高。
林业执法工作方案篇十
为切实做好草原监督巡查工作,强化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各类草原违法行为,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结合全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和四中全会关于生态资源保护有关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提高草原保护管理水平,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是通过开展草原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遏制“拱地头_破坏草原现象,从严从重打击破坏草原违法犯罪行为,巩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成果。
二是依照今年的《省草原监督巡查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草原巡查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草原日常巡查机制,确保草原巡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通过巡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加大对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提高草原生态保护的意识,营造良好的草原保护氛围。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林业局草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主要任务。
(一)各林场、林业站按照《省草原监督巡查管理办法(试行》和《市林业局2020年草原巡查工作计划》的相关要求制定场站草原巡查工作计划并及时开展巡查工作。巡查区域为各林场、林业站管辖的草地;巡查小组不少于2人,成员为各林场、林业站草原工作人员和管片人员(巡护员);巡查时段为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每月巡查的草原面积比例不得低于辖区内草原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林场可按照资源管护巡查执行,上传轨迹。
成立以草原办、稽查科、监督办和考核办的草原督导巡查组,负责对各基层单位的巡查结果进行现地抽查,检查相关巡查日志,对未按要求巡查和记录日志的基层单位,将予以全局通报。
(二)巡查人员对本地区内的草原进行全面巡查,发现破坏草原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同时,按照草原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和草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敦政办发{2020}40号)的要求,须第一时间向市生态办报案,市生态办受理案件电话为。
(三)对查处难度大、影响恶劣的案件,报省、州林业和草原局挂牌督办。
(四)深入宣传草原法律法规。把草原巡查工作与草原普法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在巡查过程中对群众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牌、发宣传材料、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进村入户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农民的法制观念,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草原保护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开展草原巡查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工作实效。要明确职责分工,保证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重大问题专项报告。
对违法破坏草原行为可能发重大环境污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引发恶性信访事件、非法占用草原面积巨大和其他应当专项报告的重大违法违规破坏草原的行为,应在发现之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项报告。
(三)巡查结果零报告。
各场站巡查人员完成巡查任务后,无论是否发现草原违法行为,必须填写《草原监督巡查日志》(附件2)和《草原执法监督巡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每月15日和每月30日前上报至局草原办。
局草原办负责统计违法破坏草原面积、各类违法破坏草原案件类型和违法破坏草原查处进展等情况,并按期报送至省、州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林业执法工作方案篇十一
随着社会的变迁和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林业执法岗位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林业执法人员,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一岗位的挑战和责任。在这个职业中,我积累了许多工作心得体会,不仅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还深入理解了林业的特殊性和前进方向。以下是我对林业执法岗位工作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培养专业知识是做好林业执法工作的基础。林业执法工作需要与众多领域相交融,如林木种植、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等等。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才能适应林业执法工作的需要。在我刚进入林业执法岗位时,我就全面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政策,并通过不间断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了自己在执法实践中的工作能力。只有具备了丰富的专业知识,才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律,并能在实践中运用到位。
其次,执法工作需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在林业执法工作中,与砍伐者、商贩甚至当地居民之间的沟通十分重要。通过与各方的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与问题,有效协调执法与利益之间的关系。在我工作的过程中,我时刻保持着开放的心态,注重与当事人进行对话,理解他们的诉求并找到妥善的解决方案。同时,在工作实践中,我也注意培养团队合作精神,与同事们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再次,心态平和是做好林业执法工作的重要基础。林业执法工作涉及到各种复杂的情况和工作环境,时常会面对困难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保持心态平和是十分重要的。作为执法人员,我们要以冷静的心态面对问题,不被情绪左右,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我刚刚从事林业执法工作的时候,我常常会受到外界干扰和冲击,但通过不断的修炼和心理调节,我逐渐学会了屏蔽外界的杂音,保持够坚定而平和的心态,更好地处理各种复杂情况。
最后,加强宣传教育是提升林业执法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在林业执法工作中,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理解是十分重要的,他们的支持能够为我们提供巨大的动力。因此,加强宣传教育是提高执法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我经常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活动,向公众介绍林业执法的意义和目标,以及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同时,我也注重与公众保持良好的互动,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方案。通过这种方式,我为我们的执法工作树立了正面形象,提升了林业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众认知度。
总之,林业执法岗位工作是一项充满挑战的工作,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平和的心态以及加强宣传教育。在这个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保护林业资源的重要性和意义,也逐渐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林业执法人员。我相信,在不断学习和努力提升自身能力的过程中,我们将会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为林业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林业执法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根据陕西省xx厅的统一部署和《商洛市xx局关于开展“绿盾”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xx发[xx]5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为期2个月xx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了切实开展xx区“绿盾xx”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我局成立了以xxx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xxx任副组长,xx公安局、xx站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由xxx具体办公。下设两个执法行动小组,执法一组由付站长xxx带队,负责x个镇、办事处苗圃和涉木单位;执法二组由付站长xxx带队,负责城区花卉市场、建材市场、公园、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涉木、涉苗单位。成员由区森防站和各镇林业站执法人员组成,全区共召开执法会议x次x人次。
为了更好的开展xx区“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我们根据省厅文件要求,从实际出发,制订了xx区“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并以xxx发〔xx〕96号文件发布实施。实施方案明确了行动的时间、检查的内容、组织的形式、整治的重点,确保xx区“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有序开展。
5月21日,我们组织xx站等执法人员x人进行xx“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培训。会上,区xx局传达了陕西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和《商洛市xx局关于开展“绿盾”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xx发[xx]50号)文件精神,解读xx“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通报了前期对各加工企业、育苗户的调查摸底情况。局领导强调,在统一执法行动中一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二要突出重点,抓出成效;三要形成制度,加强监管。针对商州区大量外来苗木、花卉、木材、包装物流入的现状,要求联合执法队伍重点抓好松木运输、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运输、违法收购、无证加工等违法行为,确保无疫木流入,防止松材线虫病在我区发生,全区共举办执法培训班3次72人。
1、建立木材加工企业合法经营承诺制度。
我们对全区所有木材加工企业进行规范管理,采取合法经营加工承诺制度。目前全区x家涉松加工企业、x家木材经营销售单位均已签订了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书签订率100%。承诺内容包括:自觉遵守国家的植物检疫法规,严格执行《陕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的各项规定;凭《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收购松木及其制品,并报请区森防站复检;不收购、销售、存放、携带、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未经检疫合格的松木及其制品;不收购来源不明的松木及其制品;建立松木及其制品出入台帐制度,并确定专职报检员负责报检和台帐登记工作;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建立涉松企业购销加工台帐。
我区对涉松经营加工企业购销台帐已执行多年,今年以来我们更加重视了这项工作的监管力度,督促各加工企业严格执行。全区x家涉松经营、加工企业均已建立购销加工台帐,建帐率100%,并要求进行逐批登记,规范经营、合法经营,每年将不定时检查其执行情况。
3、实行木材加工企业许可证年审制度。
我们对全区木材加工企业实行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核制度,每年1—2月份要求全区木材加工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和证件、公章到林业局进行年审,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备案管理,全区涉松企业的营业执照备案率100%。
4、对涉及电缆盘企业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
我们除了区政府同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签订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以外,还以xx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为甲方,同电力、电信、移动、联通、邮政局、公园、木材加工营销等单位签订了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年中组织执法人员对各单位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在xx区“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中,我们整合了xx执法部门进行30天联合执法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检查木制加工企业x家,经营木材x家,检疫木材x立方米;检查育苗户x家,面积x亩,苗木x万株;检查摩托车、家具市场x家,包装箱x立方米;检查花卉营销单位x家,x盆;香菇带料x万代;检查电力、移动、电信、联通4家,木制电缆盘x只x立方米,电柱x立方米;检查公园绿化单位3家,绿化面积x亩,绿化树木x万株;查验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x份;签订责任承诺书144份。在联合检查中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木材市场管理秩序,增强了木材加工企业主和涉及电缆盘企业领导的法律意识,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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