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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一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2020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这为我们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工作举措,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指明了方向。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需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民法典为民立典、以民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写满了人民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民事权利,切实回应人民法治需求,处处彰显着增进人民福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
要吃透民法典阐发的重点问题,把学习民法典引向深入。
第二:依法治国,用好民法典。民法典顺应时代要求,符合人民愿望,契合发展需要,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遵循,是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维护民法典权威,以民法典为准绳,推动各级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作用,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全方位立体式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用好这一法律武器,为法治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第三:提高认知,践行民法典。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在于执行。“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每位公民,都应学法典、知法典、懂法典、守法典,自觉依法从事民事活动,强化契约精神、规则意识、自愿原则、平等观念,以对民法典的敬畏与恪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民事权利不受侵犯。
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就会有一个大的提升,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也将谱写出新的辉煌篇章!
新颁布的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对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6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名为《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文章,为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实施提供了指南和遵循。在民法典的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好、宣传好、遵守好、维护好民法典,才能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民法典。民法典专业性较强,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方方面面。各级各领域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通过自学、专题辅导、集中研讨交流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仔细钻研了解,做到相关法典条款了然于胸,为熟练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奠定坚实基础。
领导干部要带头宣传民法典。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法典。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发放学习资料、开展专家讲座、进行案例解读等多种方式把民法典各条各款讲深讲透,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让民法典走到真正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民法典。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敬畏民法典,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提高政治站位,不铤而走险,不打法律擦边球,深刻认识到依法治理才是最可靠、最稳定、最长久的治理。领导干部要敢于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阳光下行使权力和开展工作,做遵法守法的模范标杆。
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民法典。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各级行政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在执法过程中,领导干部需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意识,规范自身行为,明确活动范围和界限,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做维护民法典的模范,坚决杜绝随意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利用手中公权谋取个人私利等违法行为。
民法典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法典。制度也好,法律法规也好,关键在于执行,只有各级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以身作则,模范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才能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在中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国人饱受疫情的困扰。在这个关键时刻,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
《民法典》是一部万能宝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展示了与人们息息相关的点点滴滴,它是一部生活的百科全书,关系着每个人的生老病死,在这部法典里一一做出了解释。
这部法典的出台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充分保障了人民的权益,在今后的时间里,我会认真学习这部法典,树立自己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被替代。
1、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就是关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
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体),其发展动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和平等法。即对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保护。
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善、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称为“帝王规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担民事责任。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如果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
3、《民法典》内容决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题,需要与民法意识、民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关。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继承和收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任问题,都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要求人们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义务意识;不仅要有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如果一个人没有民法观念,那么,他的人格观念、权利观念、利益观念、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个政府没有民法观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养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政府责任。
4、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别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要了解民法典的规范,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_。
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二
“民法典颁布,标志着中国依法治国又迈上一个新台阶。”美国泰和泰华盛顿律师事务所主任程绍铭律师认为,中国民法典将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让各种民商事活动的行为有法可依,“它将为规范中国社会的各种民商事法律关系发挥重要作用”。
民法典姓“民”,所涉及的领域贯穿每位公民的一生,大到房产买卖、公司设立,小到针头线脑交易、物业费缴纳……生活中,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民法典开宗明义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这凸显了民法的权利法属性。”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表示,民法典就是一部写满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使民事权利保护法治化、体系化、科学化。
全方位保护民事权利、满足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直面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民法典处处彰显着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
一段时间以来,高空抛物坠物致死致伤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如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发生损害责任如何分担?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成为民法典的一大亮点。
“这是禁止性规定,属于‘命令当事人不得做出什么行为’的强制性法律规范,该条款设置的意义在于特别明确地告诉公众,禁止从建筑物抛掷物品,否则将构成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友山分析,这样的立法,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诉求。
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三
民法典是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最基本的法律表达,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我国确立并不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也为民法典的编纂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有助于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尹飞认为,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基本法,民法典通过对各类民事主体的规定规范了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对各种民事权益及其归属的规定明确了各种能够进入市场交易的客体,通过对合同的规定确立了交易的基本法律形式,从而为市场经济确立了基本的法律规则。
为进入市场的各类生产要素提供法律保障,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在强调“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同时,首次增列了“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王利明看来,数据开发者对个人信息进行搜集、开发前,需要经过权利人同意;将数据与他人共享之前,还需经过当事人的许可和授权。尹飞则认为,通过各类民事权利尤其是财产权益的列举,以及各分编对于各类民事权利的具体规定,民法典为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进入市场铺平了道路。
民法典鲜明的时代性和时代精神,还体现在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的客观要求。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强调,完善物权、债权、股权等各类产权相关法律制度,从立法上赋予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平等地位并平等保护。有法律专家表示,保护私权是民法典的一个重心,对扩大民间投资、鼓励外商投资有现实意义。尤其是在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私有产权保护,有助于民营企业家建立对未来的稳定预期。
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四
管子曰:“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从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法经》问世,到代表中国古代历史上最高立法水平的《唐律疏议》出台,历史表明,法之盛衰关乎政之治乱,良法向来是治国之重器、善治之前提。今天,汲取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系统整合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宣告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可以说,编纂法典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是中国法律传统和法治信仰的生动写照,映射出中华民族在法治道路上的不懈奋进。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才能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从实践看,中国经济发展行稳致远,社会生活风清气正,都离不开民法制度夯实基础、与时俱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充分把握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才能推动“中国之治”进入更高境界。
实施民法典,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常抓不懈。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不仅要考虑民法典规定,还要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与此同时,维护好民法典权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题中应有之义。善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善以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才能让老百姓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欲茂其枝,必深其根。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建议,民法典诞生就是充分尊重民意的过程。遵循同样的逻辑,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不管是遇上高空坠物,还是碰到遗产纠纷,抑或遭遇隐私泄露,只有全体社会成员以民法典为遵循,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才能让民法典真正成为老百姓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从这个意义上讲,把讲清楚阐释好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方能保证全社会缘法而行,实现法盛人和。
大国治理,机杼万端,法治始终是令人瞩目的关键词。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神州大地必将绘就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画卷。
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五
“把地交给合作社,自己村里的活都干不完,再也不用外出务工了。”围着几亩田地转了几十年,今年57岁的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邹家村村民邹发强万万没想到,村里推行“三权分置”土地流转后,生活竟能变得如此惬意。
邹家村长期以来靠种水稻、烤烟等传统农业“守土而居”。过去,村民起早贪黑勉强换来温饱,人均年纯收入不过元。,在村党支部书记邹小军带领下,邹家村推行股份合作经济,以土地入股形式流转土地,将全村300公顷山地和22公顷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到村集体,并成立邹家油茶林种植专业合作社和临武舜意土地专业合作社。
“村民的收益不仅有田地盈利后的分红,还可以获得合作社务工收入。”邹小军说,通过“三权分置”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由分到合、产业由散到聚、百姓收入由低到高、村集体经济由无到有的转变,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如今村集体经济已突破100万元。
民法典通过的消息传来,邹小军备感振奋。“我留意到民法典物权编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还明确了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更重要的是,耕地也允许抵押了,这不仅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促进了土地的集约化使用,还适应了‘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邹小军说,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富,民法典的这些规定,给农民吃下了法律“定心丸”。
有恒产者有恒心。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生产要素、资本要素和资源要素都充分涌流、物尽其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对“三权分置”予以法律上的确认,只是民法典夯实和完善产权制度的一个缩影。纵观民法典,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在建筑物业主权利保护方面,民法典强化了业主对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明确电梯广告、外墙广告等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规定政府部门、居委会应对选举业委会给予指导协助,推动解决业委会成立难的问题。完善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程序,有利于让资金不再“沉睡”。民法典还在用益物权部分,专章规定居住权,明确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既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又有助于为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
“1986年,民法通则制定。这件事不可小看,它实际上是为走向市场经济从法制上搭建了一座桥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张春生还记得,当时正是通过抓住“平等”这个民法基本原则,从制度上把经济方面的民事活动,特别是横向主体的经济往来从行政管理中剥离出来,形成了单独的民事法律关系,改变了由计划体制包揽一切的局面。如今,民法典完善各类主体制度,保障平等独立的主体地位,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显著特征,也是其效率和活力所在。
合同是民商事活动的基本载体,合同法是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规则。民法典共有1260条,其中合同编就占了526条。立足当前社会经济、生产生活的新变化,民法典完善了我国民商事领域的基本规则,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六
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强调,民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民法问题本质上就是民生问题。民法典草案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聚焦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了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保护,充分体现我们党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不变初心。编纂民法典,健全和充实民事权利种类,形成更加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有利于更好维护人民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指出,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立法机关严格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广泛听取和尊重各方面的意见,让草案最大范围凝聚共识、取得“最大公约数”。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中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国际人士表示,编纂民法典,是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民法典的诞生,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作出了新的贡献。
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七
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也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量大的系统工程。各级法院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要迅速调整工作重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人民法院在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中承担的职责使命。
一是要抓紧进行司法解释、非司法解释类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月1日民法典施行之日起,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等九部法律将被替代,以这九部法律为依据制定的大量民事司法解释需要清理,与民法典规定冲突的需要废止。同时,对刑事、行政、国家赔偿等领域的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也要纳入清理范围。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年底前,完成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现行有效的上述司法解释的全面清理工作。凡是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与民法典精神、原则、条文相冲突的,均坚决废止,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同时,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139件指导性案例也纳入清理范围。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对本辖区施行的审判指导意见、会议纪要等司法政策文件进行系统清理,确保与民法典的新精神、新规定保持一致。
二是要及时制定新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制定,急用先行、重点推进,先易后难、确保质量”的原则,在民法典正式实施前发布有关司法解释,解决新旧法衔接适用、现有司法解释效力等问题,在民法典实施后迅速出台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领域的相关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在工作方式上,将司法解释起草与清理工作结合起来,加强调研论证,通过编纂、修改、新立等方式,用足用好批复、决定、解释和规定等司法解释制定的四种形式,确保司法解释起草的质量和实效。
三是要迅速在全国法院兴起学习贯彻民法典的热潮,切实提高民事司法裁判能力和水平。人民法院是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部门,应当把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公正司法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做好院机关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坚持分类分级、线上线下、点面结合,指导各高级法院结合本地情况开展培训,确保20年底前实现全国法院干警全员轮训。要高度关注原有条款的变化和创新内容,保证培训到位、学习到位,实现见微知著、融会贯通、学以致用。要充分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将信息化学习培训手段与传统学习培训手段融合互补,采取法院领导干部、审判业务专家授课与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相结合的方式,综合采用课堂、视频、网络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四是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人民法院要积极通过庭审公开、在线直播、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发布典型案例、编写通俗读物、参与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力度,为民法典实施营造良好环境,让民法典所蕴含的契约精神、自愿原则、诚信原则等深深根植于群众内心,成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生力量。
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八
民法典充分反映人民意志,提高依法治国水平。民法典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到民事法治领域,充分赋予民事权利,保障权利不被侵犯。民法典聚焦民生发展问题,处处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所谓“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体现出我们国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民法典草案对于民事权利类型规定更丰富,行使权利规则更清晰,权利保障更完善。“民法典对公民权利类型及其行使方式规定得越丰富、越精细,就越能限制公权力的滥用,越能起到规范公权力的作用。”民法典的出台为政府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依法治国水平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者,治之端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是最重要的逻辑起点之一。民法典的颁布蕴含了民事权利保障、法律义务强化、社会秩序稳定等多重价值,是以良法推进善治的重要抓手,自然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九
徒法不足以自行。民法典颁布后,保障民法典的切实实施成为更加重要的任务。检察机关肩负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施的神圣职责,推动和保障民法典贯彻实施责无旁贷。要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抓好抓实。
以民法典学习为重点,组织开展大规模培训,深刻领会、准确理解立法精神。民法典对现行分散的单行民事立法作了系统梳理,整合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律。同时,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对原有的法律规范进行了重要修改补充。民法典施行后,上述民事单行法律将被替代。民法典体系宏大、内容丰富,为民事司法提供了统一明确的规则尺度,也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重要依据。全国检察机关不仅要认真学习民法典的具体内容,全面掌握、正确理解民法典的各项规范,更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深刻领会和运用民法典所蕴涵的民法理念、发展理念,努力以检察工作促进、保障社会发展进步。
以民法典规定为依据,加强关联配套制度建设,及时清理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对照民法典的规定,系统清理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废止过时的内容。根据民法典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修改制定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和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规则,适时出台新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为检察机关实施好民法典、依法履行各项职能提供操作规范和指引。
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推动民事检察工作迈向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专门强调“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这一要求,以保障民法典切实实施为重点,加强对民事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健全对不服生效民事裁判申诉的受理、审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对正确的裁判,依照民法典向当事人释法说理,促进息诉服判;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或者提出抗诉,及时监督纠正。针对民间借贷、以物抵债、企业破产等领域为获取非法利益而虚构事实打“假官司”的问题,深入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着力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等问题,要切实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加快建立执行信息共享平台,对明显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等及时提出检察建议。要加强对民事非诉法律文书执行中违法情形的监督,从源头上促进仲裁和公证严格依法规范进行。对农民工、贫困群众等民事主体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加大支持起诉力度,体现司法温度。
以民法典为参照,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民法典既明确了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也为公权力的行使划定了边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并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检察机关要从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以民法典为参照,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工作。要通过对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纠正行政机关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促进纠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中的违法活动,推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以民法典权利规定为界限,客观公正履行刑事检察职责,依法保障人权。刑事检察同民事权利的保护密切相关,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民法典的体系化思维,通过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职责,坚决惩治侵害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犯罪行为。办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妥善办理刑民交叉案件,既惩治刑事犯罪,又保障民事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特别是要防止违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侵犯自然人和各类组织的财产权、人身权。坚决监督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保护企业家财产和人身安全。
以颁布实施民法典为动力,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公益诉讼检察直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事关众多民事主体共同的民事权利,学好用好民法典对做好这项工作至关重要。要贯彻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以及“生态环境侵权人承担修复责任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加大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力度,探索推动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顺畅有效衔接,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落实民法典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规定,做好与私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衔接,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探索,惩罚就要痛到不敢再犯。坚决贯彻英雄烈士保护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对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捍卫英烈尊严。落实民法典关于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职、担当作为。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也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检察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努力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中国和平安中国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十
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实施好民法典,需要充分认识民法典在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等方面的重大意义。
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权利。民法是权利法,是由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社员权等构筑起来的权利大厦。人民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主要体现在形形色色、内容各异的权利当中,人民的权利得到了实现、维护和发展,其根本利益也就得到了保障。民法典不仅吸收了既有民事法律中的民事权利,而且根据时代发展增加了隐私权、居住权、土地经营权等权利,进一步丰富了民事权利种类。实施好民法典,需要认真对待权利,尤其要呵护好“新生”权利,创造、完善权利实现的条件,营造良好环境。
以人民为中心,还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已被民法典纳入保护范围的利益。我们常说的保护民事权益,既指保护民事权利,也包括对民事利益的保护。民事权利在民法典中有确切的名称,如生命权、名誉权、隐私权、所有权、著作权、股权等,而民事利益是指被纳入民法保护范围,但尚未成长为权利的重要利益。例如,在民法典正式接受隐私权为独立权利之前,隐私利益已经得到了保护。民法典并未确定个人信息权,但却用10个条文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这说明个人信息已经被纳入民法保护的重大利益范围。
相对于早已成熟、定型的民事权利,对“新生”权利和利益的保护要困难得多,毕竟对这些权利和利益的全面认识、普遍认同还需要时间,准确把握保护的界限还需要实践探索,有些甚至还需要进一步完备相应条件。
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的颁布,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民法”一词源自古罗马法,罗马法的核心是民法,立基于比较发达的商品关系之上。恩格斯指出,“罗马法包含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律关系”,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民法表达的是商品生产与交换的一般条件,包括社会分工与所有权、身份平等、契约自由。所有权是全部财产制度的基础,是身份平等和意思自治的舞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法律的精神就是所有权”这句名言。从罗马法以来民法的演变及发展来看,民法的发达程度与市场经济的繁荣程度呈正相关。民法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为基本原则,奉行主体平等、机会平等、权利平等、意思自治、契约自由、诚实守信和权利保障,通过构建主体制度、权利制度、行为制度和责任制度为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提供基本遵循。民法典进一步优化了民事主体分类、丰富了民事权利种类、完善了民事合同规则、平衡了民事责任和行为自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提供了制度支撑。
民法典以法典的形式肯定、固化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表述。民法典吸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表述,将《物权法》“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表述,修改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删除了时间限定,丰富了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从而有利于固根本、稳预期和利长远,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的基本要义是规范约束公权力、保障私权利。民法典开出了需要保障的“权利清单”和“利益清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这些权利和利益,是对党和政府提出的实实在在的要求。
实施好民法典,需要把握好市场和政府作用的边界。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首先要相信市场主体的理性、相信市场的力量,并认真对待市场主体的权利,避免行政垄断、行业保护、地区封锁等乱作为。我们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就要对政府发挥作用的领域有清醒的认识,从而更加自觉地在该作为的领域大胆、负责的作为,避免不作为、慢作为。比如,市场交换的前提是产权明晰,而不动产确权登记的职责在于政府,如果确权登记不到位、不准确,不仅影响市场交换的活跃度,而且越是交换频繁,可能造成的矛盾纠纷越多。这也就是近年来中央下大力气推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因所在。民法典删除现行法律关于不同动产担保由不同机构登记的规定,意在统一动产担保登记机构,提高登记效率和公信力。此外,民法典在不少地方明确规定了政府的责任。如针对业主大会成立难问题,第277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针对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认定难问题,第1254条明确规定:“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总的来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资源配置、微观市场活动则应遵循民法确定的基本市场规则。
实施好民法典,需要在立法、决策、执法及司法中妥当处理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民法典对权利的规定,不仅是在为人与人之间划清行为自由的界限,也是为公权力的行使者指示行权履责的边界。认真对待权利,不仅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对依法立法、依法决策和依法办案的要求。当然,尊重老百姓的权利,并不意味着权利不可限制,为了公共利益,政府不仅可以征收征用私人财产、限制公民自由,还可以征收税款,因此,真正的问题不是权利能不能限制,而是对私权利的限制本身限度何在。这里的限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目的的正当性——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公权力限制私权利的正当理由,也是唯一理由。二是形式的正当性——法定性。对生命、人身自由等的限制只能通过法律为之,对财产的征收征用一般也应通过法律规定,规定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基本权利。三是程序的正当性——纠纷的可诉性。权利人对权利的限制不服的,应当允许其通过诉讼等途径得到救济。四是征收征用情形补偿的正当性——公正补偿。征收征用是对个别人财产权的限制,即使出于公共利益,也不能让少数人牺牲过多。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未来的半年时间里,与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任务不轻,民法典的宣传普及以及可能出现的新问题的研究任务也不轻,只有充分认识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才能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
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十一
新颁布的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对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6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名为《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文章,为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实施提供了指南和遵循。在民法典的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好、宣传好、遵守好、维护好民法典,才能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民法典。民法典专业性较强,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方方面面。各级各领域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通过自学、专题辅导、集中研讨交流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仔细钻研了解,做到相关法典条款了然于胸,为熟练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奠定坚实基础。
领导干部要带头宣传民法典。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法典。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发放学习资料、开展专家讲座、进行案例解读等多种方式把民法典各条各款讲深讲透,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让民法典走到真正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民法典。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敬畏民法典,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提高政治站位,不铤而走险,不打法律擦边球,深刻认识到依法治理才是最可靠、最稳定、最长久的治理。领导干部要敢于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阳光下行使权力和开展工作,做遵法守法的模范标杆。
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民法典。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各级行政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在执法过程中,领导干部需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意识,规范自身行为,明确活动范围和界限,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做维护民法典的模范,坚决杜绝随意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利用手中公权谋取个人私利等违法行为。
民法典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法典。制度也好,法律法规也好,关键在于执行,只有各级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以身作则,模范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才能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在中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文章从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等多个方面详细阐释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民法典回应了人民的期待,充满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底色,习近平总书记这篇民法典“讲义”,更是饱含人民情怀。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宣传,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从《法经》问世,到《唐律疏议》出台,历史表明,法之盛衰关乎政之治乱,良法向来是治国之重器、善治之前提。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通过5年艰苦细致的工作,完成了民法典编纂这一重大立法任务,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强大法治保障。民法典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既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更为维护人民权益织密防护网。民法典姓“民”,所涉及的领域贯穿每位公民的一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针对疫情期间家长隔离在外、孩子在家无人照料等紧急情况,民法典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为孩子们提供更多保障;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怎么办?违反规定饲养动物、侵占通道等引发的纠纷,相关方如何担责……经济社会在不断发展,生活方式在不断变化,社会关系在不断调整,调节社会关系的民法也需要与时俱进。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回应社会关切,对接人民的法治需求,把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急,实实在在地写进了法律条文中,从法治层面推动_痛点难点问题,这部镌刻人民权利的“宝典”,有力度、有温度。有关部门要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典共1260条,全文逾10万字,大到产权制度,小到婚姻家庭,无不为人民而书写。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常抓不懈。民法典诞生就是充分尊重民意的过程,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建议,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也要始终到群众中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各级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通过专题讲座、普法进社区、普法赶大集、在线答题等多种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绘就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画卷,推动“中国之治”进入更高境界。
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十二
6月1日,民法典全文正式公布,将于1月1日起施行。这部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早已成为两会上代表委员的热议焦点和生活中群众百姓的热门话题。它集中反映了人民意愿,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是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中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的立法目标是保障人民需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3156.7万件,审结一审的刑事案件129.7万件,这意味着受理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民事案件。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民法典将成为重要的法治保证和有效的法律利器。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民生关键问题给与多角度、全方位的回应,体现人民需求,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开启人民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民法典的立法原则是以人民为中心。1260条,10万余字,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条文、字数最多的一部法律。民法典是对我国现行民事法律规范的系统性整合、修改和完善,在字里行间呼应着社会现实,用行文条款书写着人民权利。它囊括了全部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可以说,人的“生老病死”各个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中找到答案,且围绕着“人”做出了周全的利益保障。
民法典的运作形式是开门立法,广纳民意。历时5年,草案各编10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10次并收到102万条意见……这些数据正是《民法典》开门立法、广纳民意的充分证明。集民智、映民意、应关切,吸引更多的公民和机构参与立法过程,通过广开言路的形式,充分考量和吸纳民意,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而群众意见的接受和采纳,更是与民心民意达成共识的最好证明。
民法典有着太多的闪光点。它体现了时代的精神和特征,有典型的中国特色与风格,对中国问题作出了回应,与时俱进,有发展眼光。它是中国人民“保障私权”呼唤的最有利回应,这种回应既凸显观念的进步,更体现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精神。它的诞生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维护人民切身利益,将深刻影响我们每个人。这样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正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期许阔步向我们走来。
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十三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结出的硕果,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老百姓的生活百科全书,它的实施关系千家万户,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是今年的重中之重。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而普法就是要帮老百姓了解熟悉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法律要发挥作用,离不开全社会对法治的真诚信仰。只有在普法中把人民群众的法治需要真正重视起来,才能让全社会更好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进而培养起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注重宣传形式。一方面要做到线上宣传广覆盖。充分利用网站、两微一端、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介,不断提高民法典普及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另一方面要做到线下宣传讲实效。通过张贴宣传挂图、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更新普法宣传栏、入户走访面对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民法典,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抓好具体措施。一是要通过讲解《民法典》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重点内容,引导广大群众关注民法、学习民法、运用民法、维护民法,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思维习惯。二是紧扣重点对象。将民法典规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和单位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三是深化宣传成效。对《民法典》进行系统梳理,突出重点和框架,供全体党员下载、查阅、自学,确保宣传效果喜闻乐见、入脑入心。
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十四
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把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铺天盖地的强大声势,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20第12期《求是》杂志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唯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领会、广泛普法、加强解读,才能让民法典真正走进群众心里,让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深入领会,让群众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伟大的时代,催生伟大的法典。纵观民法典的编撰历程,细读民法典的通篇内容,深入领会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既标志着开启中国法治新时代,也寄托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是“人民至上”这一执政理念的最好体现。要深入领会民法典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大意义。既多读多看多学相关专家学者关于民法典的理论文章,深入领会民法典颁布实施的背景、目的,认真学习民法典总则、民法典各分编,又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对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为扎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提供重要遵循。
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十五
作为全国两会的重要内容,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民法典》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1260条。《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后,我们耳熟能详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将废止,退出现行有效的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可以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民法典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以“人民至上”绝不动摇,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
从生活的鸡毛蒜皮到人生终身大事,更新服务零距离。从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结婚登记、夫妻债务等,从细节中为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米袋子”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打开幸福之门提供有力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从一个人懵懂时为游戏充值,再到初入社会时网贷平台的“利滚利”,再到见义勇为时不慎造成的损害,再到接到无数垃圾短信的维权,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却记录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程,展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完善,体现了中国社会矛盾的转化过程。在“小明”生活的点滴中,是“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人民情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成果展现。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
5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一经公布,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讨论的热点。作为基层干部,就要蹭这个热点,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同时,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带头人和老实人,让民法典根植于心、笃于行。
以人民为中心,问计于民、服务于民,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因涉及面广,涵盖面深,对每一个人的言行具有很强的约束意义。作为基层干部,是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人民群众身边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始终做到人民群众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众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众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时时处处想着人民群众,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忧,化人民群众之困,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的实干精神藏在心头、放在嘴上,干群关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当亲人,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干部讲,还处处夸奖干部的好,把干部当成无话不说的亲人,大家共同携手为小康生活齐心奋斗。
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党纪国法的带头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基层干部,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在服务人民群众领域内的法律法规知识,不仅要熟记,还要落实在行动上,时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等调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群众的调解员,在体现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时,也是体现基层干部带头学习党纪国法、应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也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层人民群众中,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宣法活动,基层干部更要时刻以党纪国法规范言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学法用法的典范。
以典型为榜样,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甘于奉献的老实人。身处基层就要为基层人民群众谋事干事,首先要讲奉献,奉献是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利益至上等甘于奉献,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要甘于奉献乃至生命。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的白衣天使、“直播带货”的县长、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张富清、排雷英雄杜国富、奋战在脱贫攻坚付出宝贵生命的黄文秀等都是大家学习的榜样。“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作为基层干部,在学习榜样中、汲取榜样的力量的同时,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有样子,就有人民群众的“口碑”,干部所做的事业就会芝麻开花——节节高。
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十六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优良家风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典以一系列制度安排,促进家庭和谐,使家庭文明建设成为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
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中明确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从强调尊老爱幼、子女孝悌,到倡导夫贤妻惠、互谅互爱,再到崇尚家和万事兴等理念,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早已铭刻在人们心中,融入了中国人的血脉。法律的生长、完善,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民法典将树立优良家风确立为民事法律领域的一条基本原则,不仅具有重大社会意义,也充分彰显了民法典本身的中国特色,对于世界民事领域的立法也是值得珍视的财富和经验。
家庭文明建设事关个体幸福,关系世道人心,也影响着整个国家的繁荣稳定。民法典对家庭以及构成家庭的夫妻、子女和其他成员,都给予了充分的重视,明确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还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婚姻制度,明确禁止重婚、家庭暴力等行为。这些婚姻家庭编中的重要内容,不仅是对一系列婚姻家庭立法理念的法律宣示,更是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依法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依据和有效手段。“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呵护好每一个家庭,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法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将更加牢固。
家庭也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尤为重视,在继续强调父母抚养子女义务的同时,将原婚姻法规定的“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同时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还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充分落实到收养工作的法律规范中,按照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更新了相关规则。保护好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则不仅着重体现在婚姻家庭编之中,而且贯穿民法典的始终。
随着时代变化,婚姻家庭中也呈现出一些新问题,民法典在既有原则和价值基础上,做出了与时俱进的回应。比如,基于男女平等观念,民法典确立了共同亲权原则,并对非婚生子女亲权做了具体安排;基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夫妻巨额债务案例,民法典确立了夫妻共债共签制度,规定了对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实质审查和举证责任分配;针对草率离婚、冲动离婚情况增多的现象,民法典确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让“有可能不会离”的夫妻多了一个冷静思考的机会。民法典以审慎精神回应婚姻家庭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展现出民事立法的中国智慧。
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十七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实施好民法典,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第二,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要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
“法与时转则治。”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次新冠疫情防控的实践表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人们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涌现,也给民事立法提出了新课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第三,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要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
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及时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使之同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和精神保持一致,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要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民法典专业性较强,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第四,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民法典专业术语很多,要加强解读。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第五,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法理论研究和话语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日新月异的民法实践相比还不完全适应。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双百活动报告会心得体会篇十八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各级部门机关、基层组织在工作开展中,要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力度,切实提高民法典的相关知识,用心用情的帮助需要的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利不受损害。大家切实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抓落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得到了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民法典编纂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立法过程都充分体现了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就是一大亮点。二是符合国情和实际。明确规定有关基本经济制度,物权编、合同编草案修改完善担保物权、__型担保有关规定,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三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法典,增加家庭家风建设内容,以法治承载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四是贯穿儿童优先原则,保护婚姻家庭关系和妇女合法权益。
作为基层干部,农村群众是我们的服务对象,面对着广大的基层群众,多数人文化程度不高,对于民法典的获取途径和获取能力稍弱,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熟知、掌握,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自身权力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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