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可能性和风险,并做出相应的安排。方案的制定需要有明确的沟通和反馈机制,以保持信息的畅通和及时反馈。以下是一些来自专家的方案建议,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一
第一条粮食市场的稳定,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保证特殊情况下的粮食(含食油,下同)有效供给,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确保粮食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预案)。
第二条县粮食应急供给工作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县政府要建立粮食应急机制,切实承担起本县应急供给的责任,县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条县县级储备粮是稳定县市场的重要物质基础。县粮食应急供给以县县级储备粮吞吐等经济调节手段为主,特殊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第四条市场监测。以县粮食局信息中心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县78个网点的信息监测网络。监测网络的构成:
(一)10个粮食批发市场。
(二)18个县粮食局(粮办室)。
(三)10个粮油购销企业。
(四)30个城连锁店(或超县)。
(五)10个加入本县粮食购销企业资源库的企业。
建立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正常情况下,每周出一期《粮油信息》,每月出一期《粮油综合信息》,每季度举行一次粮油市场形势分析会。特殊时期,要加大监测力度,建立信息日报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全国粮油信息网等其它途径,了解和掌握全国及国际市场信息。
第五条预警。当面粉、大米、食油等主要粮油品种或单一品种,在半个月内市场价格连续上涨,涨幅20%左右,县粮食局要密切关注动态,及时向县政府做出市场价格信息分析的报告,并做好各项应急供给准备工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县粮食局向县政府报警,请求启动预案:
(一)本县出现居民排队集中购粮,部分监测点出现主要粮食品种脱销断档。
(二)市场粮食供应紧张,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不正常涨幅达30%一50%。
(三)由于战争、病疫、自然灾害、国际封锁以及其它突发事件,造成本县粮食市场急剧波动,出现粮食供给危机。
第六条经县政府批准,本县进入粮食应急供应状态。
第七条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安定民心。
(一)以县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或电视广播讲话,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措施及市场监测的情况,防止信息误传、谣言误导引起社会恐慌。
(二)各县要根据县政府应急安排的精神,通过街道、居委会做好宣传、稳定工作。
第八条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启动本预案后,应急指挥网络的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开通。各县要加强对本行政域内粮油市场的监测,建立信息日报制度。加强对重点网点的监测,及时将粮油购销及库存情况报县指挥部。
第九条抛售储备成品粮油调控市场。
(一)全县指定4家粮食批发市场抛售。同时,全面启动承担应急零售供应的连锁企业网络及其配送中心向各零售网点配货,迅速扩大供货面。
(二)县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政府抛售储备成品粮油的时间、地点、品种、价格和承担抛售任务的企业名称等相关事项。
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在县县级储备粮油中安排成品粮油储备1050万公斤。
第十条增加本县零售企业货源渠道、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一)动员本县零售企业,利用原有渠道加大粮源采购力度。
(二)县分指挥部及时上报需要安排补充货源的计划,县指挥部从县储备成品粮油中安排调剂货源,并由县分指挥部组织本县承担应急供应的配送中心负责配送到各连锁网点。
(三)县指挥部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可直接通知跨县的大中型连锁企业的商品配送中心(物流中心)到指定地点,拉运储备成品粮油,补充跨县连锁企业的零售粮油货源,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第十一条扩大生产,增加市场粮食可供量。
(一)组织粮油加工企业扩大生产,并将产品及时投放市场,增加市场粮食可供量。本县列入应急范围的面粉加工厂9个,大米加工厂2个。按月开车24天计算,月可加工出成品粮6万吨。
(二)必要时动用原粮储备。采取委托加工的办法,由企业代加工储备粮,产品由政府安排投放市场。
第十二条采取多种方式协调组织外埠成品粮油货源。
(一)发挥县粮食局竞价交易平台和粮油购销企业资源库的作用,在北京粮食网站公布品种、包装规格、价格、送达时间等要求,以网上竞价的方式,集中采购市场急需的小包装粮油品种。
(二)向县政府和国家粮食主管部门报告。请粮食产帮助本县组织成品粮或部分品种的原粮货源。
第十三条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第十四条如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市场,采取全县统一限价、粮源统一分配,居民定量供应等其它必要的'行政措施和法律措施。
第十五条当粮食市场出现波动,需要启动预案时,县粮食局向县政府提出启动预案、动用县县级储备粮和设立县粮食应急供给指挥部的请示。全县粮食应急工作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县指挥部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
指挥:县政府主管粮食工作的副县长。
成员:县计委、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交通委员会、粮食集团、本县两家粮油批发市场、本县两家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粮食局局长担任。
(二)职责。
1、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紧急状态,提请县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预案。
2、指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4、下达应急供给指令,组织应急供给队伍。
5、全面了解和掌握应急供给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应急供给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随时向县政府和国务院及国务院有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落实县政府下达的指令。
(三)分工。
指挥:负责全县粮食应急供给的全面指挥。下达应急指令、签署应急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衔接。
县计委:协助县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监测粮食市场信息和组织粮源。
县财政局:负责粮食风险基金调配。
县农发行:负责县应急储备粮油所需贷款的安排。
县工商局:负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二
按照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粮食收购和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经营者收购资格和粮食最高最低库存量核查核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11月24日―11月29日(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在全县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为全县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收购主体。
成立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良刚任组长,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涛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主要负责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资料收集和总结报送。
一是检查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资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各类粮食收购主体的粮食收购资格开展一次全面核查,对未取得收购资格而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要坚决禁止,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已取得收购资格但不再符合条件或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要视其情节暂停或取消其收购资格。
二是检查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的备案情况。对跨地区从事粮食直接收购或委托收购,未在我局备案或未按规定报告收购数量的经营者,要停止其粮食收购活动,并视其情节暂停取消其收购资格。
三是检查履行最高库存量义务情况。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具体标准的通知》规定,对从事稻谷收购、加工和销售的经营者要逐户核定企业商品粮最高库存量,并定期进行检查,对开展代收代储业务的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纳入委托企业的经营和库存的统计,对违反最高库存量规定的,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四是检查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对纳入统计范围的各类粮食经营者执行粮食统计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重点企业要进行经常性抽查,凡未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或经营台帐保留时间不足3年,未按规定报送粮食经营台账及有关情况的,将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五是检查落实临时收储政策情况。重点执法检查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执行质价政策是否规范,政策性粮食审核验收是否严格等情况,对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虚报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严厉查处。
六是检查成品粮油库存情况。加强对成品粮油(小包装)库存不定期的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成品粮油(小包装)库存数量先轮入后轮出的轮换原则,确保成品粮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一)以执法大队为主,临时抽派其它股室人员组成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对全县粮食产粮片区进行集中检查,对无证无照违法从事粮食收购的要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办理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要核定最高最低库存量,签订承诺书。并要求建立收购台账,每月定期向县粮食局报送相关数据、报表,以便备查。
(二)对边远及个体粮食收购户不多的乡镇,执法大队电话通知,集中到粮食局开会,学习粮食法律法规,对每一位个体收购户核定最高最低库存量,并由个体收购户签订承诺书。
(三)通知粮食收购企业集中到粮食局签订最高最低粮食库存量,学习粮食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规范经营。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三
为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间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常备不懈的全区燃气保供应急管理体系,做到紧急情况下高效、有序和迅速地启动应急气源,及时、有效地处置全区燃气供应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满足居民生活、工商业及交通供气基本需要,把不良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天然气利用政策》、《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气供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电〔20xx〕10号)、《全省城镇燃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总体预案》(苏建函城〔20xx〕27号)、《关于做好20xx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xx〕1813号)、《江苏省今冬明春天然气保供应急总体预案》(苏发改能源发〔20xx〕1597号)等要求编制。
1.3编制原则。
1.3.1.先安全后生产、先民用后工用、先重点后一般。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供应减量或中断造成的各行业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建立健全燃气供应保障的应急机制。
1.3.2.民生用气优先原则。
全力保障居民生活、医院、学校、福利机构、公交出租等民生用气,出现供气缺口时必须优先满足民生用气。
1.3.3城市重点区域和重大活动用气优先原则。
在满足全区民生用气优先的情况下,考虑省运会、省园艺博览会、春节、两会以及其他重大活动或节庆优先保障;考虑城市重点区域优先保障。
1.3.4社会效益和经济发展优先原则。
分级管理保障工业企业用气,把有限资源向符合民生、有效益、有市场、管理好的企业倾斜,优先满足重点增长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连续性生产作业和中断供气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用气需求,通过安排轮休、错峰生产、压减用量等方式,平抑用气高峰,平衡供需缺口。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游因素可能或已经造成江都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天然气供需失衡的防范和应对工作,不适用于电厂天然气供应。
2.1现状。
20xx年底,全区共有二十一家燃气经营企业,其中三家管道燃气经营公司(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十三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场站、七家汽车加气站。其中,天然气用量截止20xx年底合计13801.3万立方米。
2.2上游合同量情况。
我区城镇管道天然气气源来源主要是西气东输二线,20xx年我区3家城镇管道燃气企业与上游气源企业(中石油)签订全年合同供应量共计12008万立方米,其中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3256万立方米、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4209万立方米、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4543万立方米。
2.3应急储备设施建设情况。
2.3.1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在其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范围内南端拟建设两只2000mlng储罐的燃气应急储备调峰站,同时在公司所在地块内,建设一座lng释放站。
lng储罐),并铺设一条约30公里的高压燃气管道(门站—丁伙—丁沟—小纪),以带动周边乡镇的用气;同时,在其天然气门站周边建设一座占地约20亩的lng应急储备调峰站(建设内容为6×200m。
3
lng储罐),实现双气源保障供气体系。。
2.3.3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接收站内进行技改,增设40m。
3
lng储罐1只;在西气东输主管道r02#放散阀室敷设一条约24公里的高压燃气管道,与扬州中油综合调压站对接,并在郭村镇范围内建设一座占地17亩的高压调压站;在沿江经济开发区东园路与沿江高等级公路交叉处的加油加气站范围内建设占地4亩的2×120m。
3
lng储罐;同时在其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区域内s336省道附近建立一座占地60亩的lng应急储备调峰站(建设内容为12×120m。
3
lng储罐)。
2.4用气结构情况。
根据20xx年我区城市天然气供应数据分析,全区范围内居民生活、医院、学校、福利机构、公交出租等民生用气占比23.94%,工商业用气占比76.06%,其中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用气结构为工业68%、商业22%、居民及公服10%;沿江经济开发区(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用气结构为工业98.12%、商业0.7%、居民及公服1.18%;但城区(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民生用气占比突出,工业用气占比小,用气结构为工业21.71%、商业17.65%、居民及公服60.64%,因此全区的民生用气保障将面临严峻形势。
2.5供气缺口情况。
结合20xx年全区三家管道燃气公司天然气供应数据分析,在上游气源能够按照合同量供应的情况下,预测20xx年下半年及采暖季我区管道天然气供应量缺口将进一步增大,缺口主要集中在11月份、12月份、20xx年1月份,其中城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1620万方(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450万方(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天然气供应缺口达900万方(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合计2970万方;预测今冬明春用气最大日缺口城区18万方、沿江经济开发区5万方、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10万方,共计33万方。同时根据20xx年冬季供应情况预测和目前上游供应量已开始压减的实际情况,在今年冬季和春节来临时,结合我区居民使用天然气壁挂炉采暖用气会大幅增加、部分商业综合体采用天然气供暖,预计今年冬季我区城市天然气供气缺口还将继续拉大,供需紧张局势极为严峻。
3.1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副区长杨晓荣。
副组长:区城建局局长佘纲、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闵家新。
成员:区城建局、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物价局、交通局、气象局、扬州广电传媒集团江都频道、江都新闻信息中心、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人员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变化,由对应岗位新任人员接替担任。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由区城建局副局长李云方兼任办公室主任。
3.2工作职责。
1、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在区政府和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江都区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研究解决城市天然气迎峰度冬期间供应保障问题;加强与中石油等资源企业的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气源,统一协调调度全区天然气可用资源;决定本预案应急方案的启动和终止,督促和指导应急方案的实施;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结合天然气供需情况变化,适时对应急方案进行调整;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任务。
启动本预案时抄报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可根据情况接管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按区突发事件统一管理。
2、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区城建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会同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讨论事项,督促落实应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负责沟通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城市天然气供需数据监测,收集汇总供需信息和上报材料,提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应急方案建议,指导城市天然气供应工作。督促和指导城市燃气企业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工作。
3、区经信委。统筹指导落实调峰压减的工业用户及其他终端用户,协调可中断工业用户使用其他能源替代。
4、区发改委。负责衔接争取上游天然气供应计划指标,负责与省内资源供应企业联系和协调,协调调度全区天然气可用资源。
5、区财政局。负责为城市天然气调控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6、区公安局。负责城市天然气调控期间天然气运输道路交通保障工作,以及可能因天然气供应问题所引发的社会维稳工作。
7、区物价局。负责研究城市天然气调控期间价格机制及价格协调、价格监测工作。
8、区交通局。负责能源可替代的公交出租等汽车用气调控工作。
9、区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天气预报并加强对极端天气和相关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根据预防和应对燃气供应突发事件的需要,提供燃气供应突发事件区域附近地区的监测预警服务。
10、扬州广电传媒集团江都频道、江都新闻信息中心。负责把握城市天然气突发事件的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城市天然气应急供应有关宣传报道,引导公众节约用气。
11、各管道燃气公司。建立稳固的燃气供应渠道,做好日常燃气气源储备;加强燃气供需情况统计分析和上报,及时预警短缺情况;在区经信委和城建局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状态下停、减供气的用户顺序,并服从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对燃气资源的统一调配。
4.1分级。
结合20xx年冬季全区城市天然气供需实际情况,根据20xx年我区天然气供需形势分析,将响应等级划分为三级:
第一级:城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万方(含),或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天然气日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5万方(含);。
第三级:城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10-18万方(含),或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4.5-5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天然气日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8-10万方(含)。
4.2分级保障顺序。
1、居民生活、医院、学校、福利机构用气;
2、机关事业、重点单位用气;
3、能源非可替代公交出租加气;
4、商业用户用气;
5、重点工业用户用气;
6、一般工业用户用气;
7、可中断用户或能源可替代用户用气;
8、调峰用户用气。
在上述保障顺序基础上,省会会、省园艺博览会、春节、两会及其他重大活动或节庆优先保障;省市重点区域优先保障。
5.1响应条件。
各成员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将燃气安全保供的预防工作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个环节,统筹兼顾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提升城市燃气供应保障能力;同时在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搜集、分析各种对燃气供应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并相互传递与研究分析,一旦出现或预测到将要出现天然气供应的紧急状态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1)一级预警响应条件。
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燃气应急保供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二级预警响应条件。
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燃气应急保供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三级预警响应条件。
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燃气应急保供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当达到上述预警条件时,各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级上报,启动相应预案;管道燃气公司启动各自公司预案。
5.2响应程序。
根据供气缺口大小,第一级缺口由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启动企业预案;第二级缺口由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报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本预案;第三级缺口由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区政府启动本预案。
5.3响应职责及处置措施。
5.3.1各级应急响应启动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有园区、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应急保供专家参与事件处置;
2、协调有关园区、相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5、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办有关决定事项和区领导批示和指示。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应急保供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办有关决定事项和区领导批示和指示。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按本预案工作职责开展各自应急保障工作。
5.3.2处置措施。
5.3.2.1一级响应处置方案。
当日城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万方(含),或当日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当日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5万方(含),启动一级响应方案,具体如下:
(1)采购lng、cng等气源向管网补充。
(2)8类用户可停减供;不压减保障顺序1-7类用户用气。
(3)不新发展工业用户。
(4)向6、7类用户发出预警信息。
5.3.2.2二级响应处置方案。
当日城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10万方(含),或当日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4.5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当日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5-8万方(含),启动二级响应方案,具体如下:
(1)采购lng、cng等气源向管网补充。
(2)8类用户停供、7类用户可停减供、4、5、6类用户可减供;不压减1-3类用户用气。
(3)不新发展工业用户和商业用户。
(4)cng加气母站停止对外市企业槽车加气。
(5)向4类用户(用气量大的游泳馆、温泉会所等)、5、6、7类用户发出预警信息。
具体压减顺序单位及企业见压减方案表1。
5.3.2.3三级响应处置方案。
当日城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10-18万方(含),或当日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4.5-5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当日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8-10万方(含),启动三级响应方案,具体如下:
(1)采购lng、cng等气源向管网补充。
(2)7、8类用户停供、6类用户可停减供、5类用户可减供、4类用户(用气量大的游泳馆、温泉会所等)可限供;不压减1、2、3类用户用气。
(3)不新发展工业、商业用户,停止办理民用采暖用户增容业务。
(4)cng加气母站停止对外市企业槽车加气。
如供应量缺口持续增大,必须保障1类用户用气;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仍无法保障1类用户用气的情况下,可以对2、3类用户限时供,限制居民采暖用气。
各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天然气保障供应应急预案应明确停供、减供、限供用户顺序目录及用气量。
具体停供、压减单位及企业见压减方案表2。
5.4响应原则。
1、快速响应。各级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天然气供应异常或接到任何区域内天然气出现紧张状态,特别是可能影响民生用气报告后,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指导有关方面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分析判断供气紧张状态下的影响及危害程度,研究提出应急级别、运转模式和具体措施的建议,及时向政府报告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启动应急预案。
2、分级通报。预案启动后,出现可能影响民生用气或压减可能影响安全的情况,要立即分级上报,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是问题发现责任主体,首先上报区城建局;不能解决的由区城建局上报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重大问题可直接上报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
3、坚决执行。预案一经启动,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与各管道天然气供应企业随时保持联系,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应急状态下的工作指令顺利执行。
4、加强监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监测应急措施的实施效果,及时纠正和调整影响民生保障的压减措施,并向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整理汇总有关信息,并向区政府报告,当启动三级响应时应实行日报、专报。
5、舆论引导。新闻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引导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节约用气,鼓励采取风能、电能、太阳能等传统能源之外的新能源作为替代能源。新闻媒体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对燃气供应短缺事件进行报道,坚持新闻真实性,防止不实报道和炒作。
6、提前告知。方案启动前,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对列入应急预案的压减用户,至少提前一周发放停减气预告;方案启动后,应提前24小时发放正式压减气通知,有序压减用气,避免造成设备损毁、管网超低压运行等情况发生,把对用户的影响降到最低。
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监测到天然气供需平衡后,应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区委、区政府和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宣布应急预案停止实施。预案终止后,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供气优先顺序逐步恢复供气至正常状态,并积极消除燃气保供应急突发事件产生的影响,妥善处理受影响的工业企业,保障社会安定。
7.1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提高对今冬明春做好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的认识,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保障民生用气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职责、优化资源、加强调度,做好天然气保障工作。
7.2积极争取天然气资源。
加快推进城市燃气储气调峰设施能力建设,协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采购lng等气源补充库存,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提前谋划,积极与多家lng供应企业建立联系,签订lng保障供应协议,提前落实lng气源。出现供气紧张状况时,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加强与中石油等资源供应企业的沟通,积极组织气源供应。
7.3经费保障。
与燃气保供应急处置有关的各项费用,各燃气经营单位按规定程序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应当优先保障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
7.4储备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统筹规划建设全区燃气供应应急储备设施,不断提高燃气供应应急保障能力。
7.5交通运输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应保障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安全畅通。
7.6通信和信息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保供通信,完善相关信息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保供通信系统,确保应急保供处置通信畅通。
7.7气象服务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在特殊时期,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并加强对极端天气和相关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
7.8强化运行调度。
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预测监控,居民生活、公服商业、公交出租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用气要无条件保障,对限停可能危及生产运行安全的企业,要保障其安保用气。出现可能影响民生用气保障或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
7.9严格执行应急预案。
当出现供气缺口时,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按缺口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有序供气。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至少要提前一天通知用户,并做好解释工作;在预案终止恢复供气时,要严格执行操作流程,确保用户用气安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1名词术语、缩写语的说明。
1、燃气:本预案指城镇管道天然气。
2、城市供应量:本预案指居民用户、公建及商业用户、工业用户的燃气供应量。
3、燃气企业:本预案指获得江都区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且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4、上游气源单位:本预案指为本区城市管道天燃气提供气源的单位。
9.2预案的修订。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修订。
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储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应急保供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9.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扬州市江都区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四
为积极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蔬菜有效供给,确保疫情期间有序组织各地蔬菜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疫情期间,部分达到商品成熟的蔬菜来不及运输,如结球甘蓝、白菜、青菜、莴笋等露地蔬菜,采取适当控水控肥延期采收;部分地区规模种植青蒜的,合理追施钾肥,促进鳞茎生长,由收青蒜向收蒜头转变;低热河谷区域生产的瓜类蔬菜,可以疏掉部分弱果、弱瓜,设施种植的番茄,加强通风和温度管理,控制长势。
加强与重要城市、重点地区和疫区的沟通协调,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货源、协调调运、保障供应。
对有条件组织销售的基地,结球甘蓝、大白菜、萝卜、花菜、胡萝卜、莴苣、青花菜、菜心等达到商品成熟的在田蔬菜,及时采收,整理、分级和包装,及时上市,增加供应。
贵州冬季大部分地区土壤和空气的湿度较大,蔬菜存储损腐率较高,在冷链条件较为完善的基地,根据贮藏能力,对达到采收期的蔬菜,应选择晴天或阴天下午集中采收,采收时适当多留外叶,蔬菜采收后,及时进行分拣包装,入库贮藏,减少搬运次数,减少机械损伤,提高蔬菜商品率。
防止凝冻、阴雨、雨雪或倒春寒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及时剪去受冻的枯枝,提前增施磷钾肥,或叶面喷施0.2%的磷酸二氢钾溶液1-2次,提高植株抗寒能力;中耕培土,疏松土壤,覆盖稻草或秸秆,提高地温;已定植的早春果菜还应搭建小拱棚,将要定植的蔬菜可采用深窝栽培法,结合地膜加小拱棚栽培。
在田在土的正直生长期的豌豆、蒜、葱、芫荽、菠菜莴笋等蔬菜,及时中耕、松土、除草,追施肥水,合理增施磷钾肥,增强植株抗逆性;对于长势弱的植株,追腐殖酸、黄腐酸、聚天门氨酸等可溶性有机肥料,或鱼蛋白、生物菌肥,沼液等,促进根系生长,恢复植株长势。
部分区域采用越冬大棚生产果菜类蔬菜的,注意密闭大棚,提高棚温,防止冻害冷害发生;采用全地膜覆盖降低棚内湿度,减轻病害发生;晴天中午适当通风,根据生育期合理配合磷钾肥施用,增强植株抗性,防止徒长。
重点加强软腐病、霜霉病、病毒病、根肿病等病害的防治,虫害防治菜青虫、蚜虫、黄曲跳甲等。
及时清理老叶、病叶、病株、病果;采用土壤调理、免疫诱抗,灯光诱控,性诱剂诱控;必要时选用高效低毒农药进行防治,如软腐病选用噻霉酮、氯溴异氰尿酸等;霜霉病选用银法利、普力克、丙森锌等;病毒病选用香菇多糖、宁南霉素、氯溴异氰尿酸等;根肿病发病初期用碧净+碧护+安融乐灌根或喷淋茎基部;菜青虫等鳞翅目害虫选用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短稳杆菌等;药剂喷防宜在晴天上午进行,注意安全间隔期,避免农残超标。
不误农时,抓紧利用现代化温室、塑料大棚为春夏季蔬菜储备优质壮苗。
做好育苗设施维护管理,检查育苗大棚的密闭性,及时对受损的棚膜进行补修,必要时搭建小拱棚,增加棚温,加强保温防寒。
尽量用嫁接育苗、基质育苗、精量播种等先进的育苗技术,苗床温度保持白天20~25℃,夜间12~16℃;苗床湿度干见湿为宜,通风在中午前后气温较高时进行;可通过补光、控水、施用阿速勃钙镁600倍液+磷酸二氢钾300倍液等方式,有效调控植株生长,抑制秧苗徒长,培育壮苗。
做好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适当扩种速生蔬菜面积,包括芹菜、生菜、菠菜、菜心等种类,丰富疫区和当地急需蔬菜品种和类型,满足市场需求,保障蔬菜均衡供应。
加大蔬菜产品检测力度,重点将蔬菜生产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对运往疫区和本地的蔬菜,鼓励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自检,结合农业农村部门抽查式,对基地蔬菜进行检测。
坚持检打联动,发现不合格蔬菜产品的,一律通报并立案查处。
实行产地准出制度,产品合格后上市。
疫情防控期间鼓励运用网络平台对农户进行“冬季充电”,如“智汇三农”农业专业知识服务平台、微信视频等现代信息手段;鼓励技术专家利用腾讯会议等客户端开展线上技术指导和答疑;编制实用技术明白卡以电子档形式发送给农户,科技服务到人。
蔬菜生产者要增强防护意识,分时段安排务工人员,体温检测后,分时段、分散式进行田间作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生产工具专人专用,定时消毒,勤于洗手,蔬菜交易时佩戴口罩和护目镜,转账收费,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如有发现疑似病例,不能带病工作。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提高供销系统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能力和水平,保障蔬菜食盐生活必需品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本部门防疫经理责任制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严防疫情风险输入扩散八条措施》《落实公共场所防疫经理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承德市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从严从紧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方针,落细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能,科学精准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确保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按照供销合作社职能,健全防疫组织,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防疫保供方案,落实防疫经理职责,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供销系统疫情稳定,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一)严格供销系统人员疫情风险防控。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加强健康监测管理,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离开所在地,返承人员必须“三天两检”结果阴性后方可返岗;对排查出的重点人群及其亲密接触者及时上报,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二)加强对市场内商户的防疫监管和健康管理。及时掌握商户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进行健康监测,每日两次测温并做好登记,确保商户人员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
(三)严格落实来市场、商业网点交易人员防疫要求。要在市场入口和每个商户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安排专人查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监督扫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提醒顾客全程佩戴口罩,避免扎堆聚集,合理控制客流量,做好人员分流。
(四)做好市场商品、车辆消杀工作。严格查验相关商品证明,无检验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一律不进场、不储存、不销售,同时要严格落实分区管理。禁止商户从疫区调拨蔬菜、水果等商品进入市场。添置消杀用具设备、药品,对货运及进场车辆全部进行预防性洗消。做好入场车辆、货物的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记录、检验检疫证明等记录。
(五)加强市场、商业网点环境消杀。定期开展全面预防性消毒和环境采样检测,重点加强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部位消毒工作,保持市场内、商业网点通风良好,做到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
(六)进一步发挥供销系统保供稳价功能作用。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切实担负起疫情期间蔬菜、食盐保供稳价政治责任,督促所属企业做好蔬菜、食盐等储备应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主渠道功能作用,积极组织货源、建立常态化的紧急调运机制,确保特殊时期能购得到,运得来;在积极组织货源和紧急调运货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的储存能力,扎实做好应急时期蔬菜、食盐储备工作,保证蔬菜水果等运得来、储得下;全力做好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购、运、储、散等应急保供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结合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防疫、保供工作方案,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二)加强应急值守。全系统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压实值班值守责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规范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程序,坚决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瞒报。
(三)实行报告制度。疫情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发现有发烧病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紧急报告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所在区域防控办。
(四)加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保供期间要建立工作台账,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盐业公司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督导检查,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保供工作顺利完成。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通过微信群、电子屏、公告栏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提醒工作人员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做好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聚焦应急供应,着力提升蔬菜综合产能。稳定设施蔬菜生产,引导扩大蔬菜面积,增加蔬菜品种。加强田间管理,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蔬菜稳产、灾害预防、病虫害防护等指导服务,使用良种良技良机良法,提高蔬菜产量。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开展关键农情监测、预报和处置,有效防范、积极应对农业自然灾害。(责任部门:种植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二)聚焦科学调控,着力稳定生猪稳产规模。落实育肥猪保险、生猪良种补贴等扶持政策,巩固扩大生猪稳产规模。落实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排查制度,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严防外疫传入。指导养殖场完善防疫设施,建立隔离、消毒、封闭管理等制度,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责任部门:畜牧渔业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控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三)聚焦依法监管,着力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行为。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持续加强农产品风险监测力度,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四)聚焦突发事件,着力保障农产品应急供给。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及时、准确掌握本市农产品稳产规模、产量、上市周期,加强精准调控、及时供应。加强农产品价格监测,稳定市场预期。加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下、运得出、供得上。(责任部门: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专班全体成员,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一)建立种植业生产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50个农资保障小组,确保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其中16个农机合作社保障小组(本溪县10家、桓仁县5家、高新区1家),14个农资生产保障小组(本溪县5家、桓仁县5家、平山区1家、高新区3家),20个农资销售保障小组(本溪县6家、桓仁县5家、平山区2家、溪湖区1家、明山区3家、南芬区2家、高新区1家),确保春播期间封控区农资供得上、农机能下地,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粮食生产指标播种面积75.75万亩(其中大豆2.1万亩)、产量达到6.5亿斤的任务指标。(责任部门:农机(农垦)科、种植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二)建立畜牧业生产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9家饲料企业保障小组,并与外市建立应急保障体系,包括饲料企业5家、兽药企业3家、疫苗企业9家,与交通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对生产物资实行绿色通道,确保应急状态下的饲料、兽药、疫苗等生产物资运输畅通。(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控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三)建立屠宰应急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16个屠宰场保障小组(猪9家、牛羊5家、禽2家),对需要屠宰的畜禽协调到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责任部门:畜牧渔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四)建立销售保障体系。全市规模设施农业小区13家(20亩以上),主要生产草莓、西红柿。全市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122家,其中生猪58家、奶牛1家、肉牛13家、绒山羊13家、蛋鸡23家、肉鸡14家。与商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在生产的蔬菜、畜产品等农副产品出现滞销时帮助农民解决销售问题。(责任部门:种植业科、畜牧渔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专班,局长胡勇任组长,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士平任常务副组长,市局、中心、执法队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部门有局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科、畜牧渔业管理科、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农机(农垦)科、种植业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科,以及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部门。
专班主要职责:负责农产品生产保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决定农产品生产保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研究解决农产品生产保障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日常事务。做好联络协调、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
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科: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中心疫控部:负责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开展人畜共患疾病的动物疫情监测。
农机(农垦)科:负责农机作业机械化生产。
种植业科、畜牧渔业管理科:负责做好农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负责行业疫苗报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科:负责结合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推广使用卫生厕所。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维护应急供应秩序;加强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做好动物及其产品输入监督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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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七
为确保莱西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学生用储物柜、卫生工具柜、课桌凳采购项目顺利交货,我公司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1、生产部与营销公司结合,制定各品种规格的月度安全库存量。
2、生产部做好每日收发货统计,时刻掌握每日实际库存情况。
3、原辅包装材料计划人员要保证在成品低于安全库存量前将生产该品种所需的各种原辅包装材料提前计划并购进到厂检验合格备用。各生产车间和公用工程部门必须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保持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对低于安全库存的品种和订单品种,有生产管理部负责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同时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的品种有关部门必须在所涉及的购物计划单、货款申请单、车辆申请单、设备维修申请单、生产指令单、请验单、检验报告单等单据上注明“加急”字样。
3、供应部、财务部、总务部、公用工程部在接到带有“加急”字样的申请单时,要迅速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4、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的品种,各生产车间必须优先安排生产,在接到生产指令的第一时间进行转产,上下工序之间的生产衔接不得拖延时间。需加班生产的车间自动安排加班。
5、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生产单位要提前与技术部沟通,技术部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到达生产现场,拿出解决方案,进行跟踪指导。
6、质检部门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品种的检验(包括原辅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在接到请验单后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取样,立即检验,检验需要加班的自动加班。检验结果出来二十分钟内将检验报告下发到请验单位。
7、对于欠货品种客服部必须做到随时入库随时发货,不得延误。
8、各有关单位对全过程的信息传递必须及时准确,不得拖拉和隐瞒。
1、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如供电、供水、供汽、空压、中央空调等出现故障时,公用工程部必须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将故障情况及抢修情况报告小组组长和生产管理部。
2、遇到问题影响正常购进、运输、生产、检验、发货的,部门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小组组长报告,并索要明确指示意见,按指示意见迅速开展工作。
1、监察部负责对启动应急预案品种生产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考核。并对违背预案要求的部门和单位拿出处理意见。
2、对违背预案要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或不能及时向小组组长报告而造成断货、影响市场发货者,按照以订单为业务单元的绩效考核标准对该单位进行考核,并根据情节对该单位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产品营销推广100例。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八
根据自治区粮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检查时点为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
全市辖区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各种性质商品粮。
粮食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粮食仓储管理情况等。
(一)按照归属地原则,各县(区)粮食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的自查工作,并汇总上报(含自治区直属粮食企业、北海粮库、军供站)。
(二)市粮食局4月6―9日对县(区)粮食局组织指导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三)各县(区)粮食局,务必在4月6日前将汇总报表报送市粮食局库存检查领导小组。
市局成立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检查科负责总体检查工作、粮食库存质量、储粮安全、原粮卫生以及执行相关政策、制度等情况,收集汇总表,起草检查报告。
综合科负责检查库存保管帐、粮食库存年限、库存性质、品种、数量和统计账务,储备粮轮换等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储备粮代储资格,进行核实。
各县(区)粮食局,有关各单位要成立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抽调业务骨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粮食库存检查,真实、完整地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并作为汇总报表和各级检查组复查、抽查的依据。
通过粮食库存检查,各单位要真实反映存在问题,达到粮食库存底子清、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查明原因,认真总结。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6日前上报市粮食局。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九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一)加强市场监测。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积极与国内养殖饲料、添加剂经销商联系,尽量避开从疫区发货,主要从非疫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进货保障养殖场养殖需要。挑选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特别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特别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五)确保消费安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疫情监测,制定缜密方案,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消毒通风、测温工作,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午09:00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特别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十
(1)由于交通管制、途中意外事件不能按时交货处理:与学校沟通,双方在尊重实事的情况下协商交货时间或由我司配送员或学校派员购买,所产生的费用由我司承担。
产品质量问题时,我司将在2小内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补送给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2)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货物由学校验货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我司在以不影响饭堂伙食供应为前提2小时内补送。
(3)如学校原因需临时加单处理,公司按要求2小时送到。
服务是留住学校的重要因素,也是提升学校满意的关键,广州天天生鲜蔬菜配送公司深层次地介入每一位学校的生产、经营过程。对于学校生产过程中提出的任何工作要求,我们会尽全力去为学校排忧解难。
(4)对于学校要求合同外的协议产品,如非我公司常备产品,我们将会通过生产厂家或行业协会等渠道进行资源调配,在2小时内指定专人专车送到。我公司对于临时协议产品价格遵守市场规则,保证低于市场同期批发价,在产品调配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
配送应急预案。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十一
高考是一次国家级的重要考试,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大事,为确保本次高考期间的安全用电,提高学校在突发停电事件时的应对能力,特制定本方案和停电预案。
1、在接到停电通知状况下,管理运作部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光、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状况通知每个住户与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同时,工程物料部应做好停电前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状况下,工程物料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状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状况通知管理运作部。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物料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状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运作部立即将停电状况通知小区内住户与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必要时启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住户,要求住户持续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晚上商场营业,保安部应协助商场维持好秩序,指导商户启用应急照明灯、蜡烛等备用照明,疏散顾客,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小区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掉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户与商户询问,做好解释与疏导工作,防止与住户、商户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光、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损失。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十二
。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食盐市场应急情况下的保障供应工作,结合我市食盐供需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应急保供预案适用于济南市辖区内,在食盐市场受到食盐供应不足、价格调整、自然灾害、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造成食盐市场波动,发生供应紧张、脱销断档等情况下启用。
为稳定市场、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建立市和各县(市)区两级应急管理机制,以市政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统一指挥为主,各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为辅,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在市盐务局,由盐务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协调组织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联合开展食盐应急供应工作;提出建立市级食盐储备计划和使用市级储备食盐数量,根据预警级别及时下达动用市级储备食盐投放市场指令;按市政府的指示联系协调省级和国家级储备食盐指标。
负责与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应急机构保持沟通联系,组织落实食盐市场应急供应工作;及时采集汇总有关食盐市场信息,掌握全市食盐市场供需动态,为指挥中心提供决策参考;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指挥中心采取有关调控和应急措施;依据市场波动程度,及时通报全市各县(市)区;应对媒体采访和组织宣传报道;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完成市食盐应急供应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承担职责和相关预警级别行使相应的职能行为,以保证特殊情况下食盐市场的正常有序供应。
为确保突发事件早发现、早处置,根据《济南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四级预警,并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20。
%以上(。
150。
吨左右),其中市区日销量达。
100。
吨左右,并持续四天以上。
50。
%以上(。
210。
吨左右),其中市区日销量达。
120。
吨左右,并持续三天以上。
260。
吨左右),其中市区日销量达。
160。
吨左右,并持续二天以上。
400。
吨左右),其中市区日销量达。
240。
吨左右或出现其它特殊情况。
市盐务局负责对食盐批发、零售单位和大型超市、商场的食盐销售量等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当食盐市场销售出现异常波动,达到一定预警级别时,由市盐务局提出预警报告并迅速报市食盐应急指挥中心研究确认,决定启动相关预警。
四级(或蓝色)预警启动:
市盐务局加强对食盐市场的监测与监督,加大盐政执法力度,防止无碘盐、
劣质盐或有毒无机盐乘虚而入,冲击食盐市场,确保市民吃上合格碘盐,维护食盐市场稳定,并督促各级盐业部门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市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等按各自职责加强对食盐市场的监督与管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坚决打击以假充好、仿冒伪造、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涉盐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联动配合。
三级(或黄色)预警启动:
在实施四级预警措施的同时,采取如下措施: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开辟“食盐绿色通道”确保运送食盐车辆安全畅通。
市盐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政府食盐储备动用计划,经指挥中心批准并下达指令。
当食盐库存不能满足市场供应时,市盐务局、市贸易服务局负责确定食盐批发和零售企业以及大型超市、商场为定点销售点,按市食盐储备投放计划,限量投放和供应。
各县(市)区政府启动各自应急预案,在市指挥中心办公室的协调下开展工作。
二级(橙色)、一级(红色)预警启动:
除实施四级、三级预警措施外,指挥中心成员保证。
24。
小时值班和联络畅通。必要时实行集中办公,并视情况采取如下措施:
1
市盐务局首先保证储备食盐用于市区的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各销售点和大型超市商场不断档脱销。同时,加大食盐调运的力度,必要时请求各食盐厂家或临近市地给予支援。
2
必要时由市指挥中心报请市政府向上级申请动用省级国家级食盐储备投放我市市场。
因我市无食盐生产基地,本着交通方便、路程短、运输快捷、生产储存能力强的原则,将储备盐生产加工定在泰安岱岳盐厂和肥城盐厂,由市盐务局统一协调生产。同时建立我市食盐储备库,实行专盐专管专用,市盐务局负责落实和监管,并按照食盐保质期每年更新,滚动储存,保质保量。根据《山东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要求和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人均每日摄入食盐标准,建立我市市区。
2300。
吨的政府储备盐,储存的品种以各种。
500。
克小包装食盐为主。
根据《山东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储备食盐发生的贷款利息市区由市政府安排财政贴息,县(市)储备食盐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同级政府安排财政贴息。。
食盐储备是防止各类突发事件引起食盐市场供应异常而采取的保障市场基本需求的必要措施。储备盐的动用原则:食盐市场供应受到严重影响,达到预警等级;正常食盐供应无法满足市场基本需求,供应持续紧张。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首先由市盐务局根据市场供需形势,判断食盐市场是否达到预警级别,当食盐市场符合动用储备盐的原则时,由市盐务局及时报请市食盐应急供应指挥中心,再由市食盐供应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下达储备盐投放指令。
发生下列行为导致事件处理不力或事态扩大,要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
食盐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情况,未及时报告导致食盐抢购事态扩大,或出现区域性食盐脱销。
2
放任食盐抢购,指挥或应对措施不力,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造成事态扩大的。
3
在食盐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食盐市场秩序的。
4
应急事件发生期间,不执行市食盐应急供应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和工作安排,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5
对食盐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十三
优秀作文推荐!为加强我院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20xx年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我院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及时、妥善处置和抢险,我卫生院特制订此计划。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紧紧围绕“提高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这一主线,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全面加强我院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我院安全,工作开展无事故。
通过演练争取通过演练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在演练中完善应急体系,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锻炼应急队伍,让应急救援人员在实战演练中切实感受到应急处置的重要性,明确职责,规范信息报告程序,完善各科室之间的协调机制。
三是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是提高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争取使我院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应急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水平。
(一)由我院组织应急演练活动,我院演练科目为“消防应急演练”,地点:卫生院大院。
(二)4月份,举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组织形式:卫生院统一安排,各科室协同,地点:卫生院大院。
四、应急演练的基本要求。
(一)各科室要重视本部门的演练工作,使演练工作要落到实处,不走过场。结合单位实际,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依照我卫生院下发的预案制定本单位相应的预案,认真把演练工作完成。
(二)各科室应急演练要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的`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整体效能。
(三)各科室各项演习活动应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要严守演习现场规则,确保演习过程的安全。演习不得影响生产的安全正常运行。
(四)各科室结合本单位情况要把思想觉悟高、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应急救援队伍中,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其安全技术素质,建设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
(五)在演练时要做好记录工作对整个演习的实际效果进行全面、正确的评价和总结。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十四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xxx、xxx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午09:00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联系人: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十五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做好“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强化技术服务指导,注重解决堵点困难,稳定“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做到生产不能停、供应不能断,同时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菜篮子”重要产品调运工作,为我市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责任、作贡献。
1.精准掌握生产底数。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计监测,每日监测蔬菜产量、在田面积、平均价格,生猪存出栏量、屠宰企业猪肉产品产量、猪肉价格,鸡蛋产量、鸡蛋价格,水产品在塘存量。
准确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一周之内预计供应量。
准确掌握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能够为大型商超、重点区域直供“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企业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日直供量。
2.分析研判生产形势。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日监测和生产供应情况,及时分析生产形势。
对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波动较大的农产品,及时进行专项分析,研究制定稳产保供措施,加大生产调运力度,保证产品供给。
3.科学指导农业生产。
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稳定生产,在现有生产规模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条件及时扩大生产。
积极引导种植业生产主体根据季节特点,抢种速生叶菜和产量较大的蔬菜。
根据市场监测形势,指导生猪屠宰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增加我市肉蛋奶供给。
服务指导养殖企业提前储备饲料、兽(鱼)药等生产投入品,保证生产资料充足、生产不断档。
4.深入开展技术服务。
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开展全方位“菜单式”服务,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点对点”技术服务。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条件下和当前冬春季生产特点,组织专家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指导和答疑。
指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指导做好棚室防寒保温和病虫害防治,保障蔬菜品种均衡上市,推动新建设施尽早投入使用,尽可能扩大种植面积。
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抓好冬春季畜牧生产,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加大生产规模,提升供给能力。
指导在产的水产养殖企业稳定水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导海洋渔业加大捕捞力度,提高保障能力。
5.持续狠抓质量安全。
全面加强对我市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产地追溯管理要求,全力防止使用禁用药物以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发生。
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认真开展产品自检,切实把好自我检测关。
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切实组织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要充分发挥乡镇基层检测点和各放心农产品基地快检室作用,加大速测比例。
对于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随查随报,认真查找问题原因、迅速彻底整改。
要按照网格化智慧监管要求,指导推动各乡镇农产品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应用“国家平台”监管app系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6.严密防范动物疫情。
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属地责任,深入推进防控责任到人,措施到村、到场、到户“四到位”责任制落实,强化养殖、运输、屠宰等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严防重大动物疫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
一旦发生动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进行处置。
7.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日调度机制,掌握应急保供主体的种养规模、生产点位、产量、上市档期等动态生产情况,做好为重点防控区域直供农产品的准备,必要时引导畜禽重点生产基地或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畜禽提前出栏,并给予适当补助。
要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外埠生产基地建立密切联系,适时做好应急调运供应。
各涉农区要切实保障好“点对点”调运屠宰企业生猪跨省调运工作,加强动物防疫和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协调解决运输受阻等问题,全力保障我市供应。
8.协调畅通运输环节。
及时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解决农业生产物资和产品运输受阻问题,为生产企业快速开具《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作为疫情期间运输车辆的临时运输凭证。
在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提高农资的运输通行效率,确保种植、养殖主体及农资企业正常生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
1.强化责任落实。
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抓好工作统筹,沟通协调,指导推动等工作。
市农科院、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涉农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政策宣传、技术服务等工作。
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动物防疫、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
2.强化生产保障。
积极协调电力、石油等企业为“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用电、用油及清洁煤保障。
要加强农资供应情况调度,及时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面临的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短缺情况,协调属地政府稳定相关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生产和保障,畅通运输渠道,制定应急配送机制,及时满足“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需要。
3.强化气象服务。
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与气象、应急等部门沟通会商,分析研判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活动的影响,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将气象信息和应对措施通知到生产主体,充分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提早安排应急蔬菜生产,备足抢险和生产物资。
4.强化政策调控。
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争取出台抢种速生叶菜补贴政策。
落实好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充分利用我市100余个国家级和市级产能调控基地,合理调控生猪产能,保证畜牧业生产稳定。
落实好对我市远洋渔业企业按照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数量和比例,给予补助的政策,提高我市水产品供给能力。
5.强化信息报送。
要指定专人负责“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价格等方面的信息统计、报送、数据分析、监测预警等工作,确保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形势,及时发现困难和问题,合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稳产保供工作。
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各级及时掌握情况、信息一致。
6.强化沟通协作。
加强财政、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根据“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形势,及时出台相关生产扶持政策,协调做好产品调运供给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抑“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价格,协调菜肉蛋奶、活畜禽、相关农资产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运输保障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掌握情况。
要指定分管负责同志,统筹抓好各项具体工作。
要结合季节特点和生产现状,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过程中因履责不到位、玩忽职守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应急值守。
要强化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确实在岗尽责,确保政令畅通。
面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服从安排、快速响应、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散和蔓延。
3.加强宣传报道。
要及时公布“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直供企业名单,及时发布生产形势,积极宣扬责任企业和典型事迹,消除百姓恐慌心理。
要加强生产、供应、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舆情监测,及时掌控负面报道,对各种谣言、恶意炒作或不实报道,要主动发声、加强科普、妥善处理,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农业生产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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