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应当是自愿的,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合同内容并履行义务。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如果对合同条款有任何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进行解答和指导。
书面劳动合同篇一
现在社会是属于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代,各行各业蓬勃发展,科技创新也日益繁荣。相比之下法律法规也是逐渐的完善和丰富。
就比如我国有劳动合同法,是专门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有劳动局,劳动者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时候我们也有相应的政府部门进行反馈。
那么虽然有法律的支持也有劳动局,甚至有不满我们还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企业主的强势地位并未改变。很多企业主甚至不与员工签合同,买保险等等。
那么如果遇到企业不与自己签合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劳动者可以领到哪些补偿呢?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合同的话,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具体的起算时间是从,劳动者从在该单位工作之日起到未签订合同之前一日,但是这个时间要减去一个月(实习期缘故),才是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
书面劳动合同篇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现实中有很多不按时订立的情况。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或者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劳动者签订,逃避应当履行的劳动合同义务,任意解除劳动关系,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我国劳动法和本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另外,能够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与书面形式相对应的口头形式由于没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据,随意性大,容易发生纠纷,且难以举证,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根据本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书面劳动合同篇三
劳动合同是为了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凭证,是很重要的。但很多人都不清楚的内容有哪些,以至于用人单位加入一些违法的条款或漏掉必要的条款,劳动者都不知道。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大类。所谓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其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而法规包括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各地法规中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必备条款大体上都没有突破《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我们对比《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发现,《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还包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的规定,新增了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同时,为防止用人单位不愿意列明各项劳动标准,《劳动合同法》从劳动标准确定、条款性质和法律责任三方面给予限制:在劳动标准上,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则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依据集体劳动合同,如果集体劳动合同也没有约定或者干脆没有集体劳动合同的,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同工同酬。当然,同工同酬是相对而言的,而不是绝对的。在劳动合同条款上,由于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提供,故《劳动合同法》禁止劳动合同中约定免除用人单位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如果一旦出现,则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而在法律责任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如果劳动合同中末将应当载明的必备条款载明的,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因未载明必备条款致使劳动者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劳动台同的约定条款包括法律明确规定可以约定的内容,如《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对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进行约定;还可以约定法律没有明确列示的其他双方可以约定的事项,比如规章制度、工资拒付通知、送达、告知、劳动合同组成、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未约定事项的处理方式及劳动合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任何事项等等。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的内容主要包括了上述九项。各位劳动者可以对照自己的劳动合同看看,是否有那些必要的条款是被遗漏的。
书面劳动合同篇四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甲方:
乙方:
书面劳动合同篇五
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书面劳动合同。
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书面劳动合同篇六
摘要:针对用人单位未签订的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和诉讼时效问题,笔者在平时的案件办理中也总结了一些对该方面问题的观点和意见,现通过此案例一一提出,以供广大劳动者和同行探讨。
王某自20xx年4月24日受聘于某职校任教师。王某在该校工作期间,双方没有签订,校方也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20xx年8月29日,王某与校方的法定代表人因工作原因发生矛盾,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于20xx年1月28日作出裁决书,认定王某在该校工作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20xx元。裁决书认为,王某于20xx年4月24日至20xx年8月29日在某职校工作,工作年限为4年4个月,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某职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实施后未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在此后的期间应当向王某支付2倍的工资,裁决某职校支付未与王某签订的二倍工资即11个月×20xx元=2元。职校不服,认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和诉讼时效存在问题,遂向法院起诉。
针对用人单位未签订的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和诉讼时效问题,笔者在平时的案件办理中也总结了一些对该方面问题的观点和意见,现通过此案例一一提出,以供广大劳动者和同行探讨。
问题一:未签的双倍工资计算期间?
对此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应该获得二倍工资,但计算期间应以11个月为上限。
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的法律责任,应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须再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
第三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仍没有签订,应当按实际未签合同时间支付二倍工资一直到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或劳动关系解除之日。
针对上述观点,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即计算期间应以11个月为上限,这也是大多数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的计算期间。理由是:
《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的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不签订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之日止,换句话说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因此,某职校未与王某订立的状态自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至20xx年8月虽然已经超过一年,但某职校只需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给王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针对的是该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三项情形,即“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有上述三种情形的,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十四条第三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针对此问题,笔者了解到目前司法实务中也存在着两种情形:
第一种:逐月计算时效,即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的双倍工资须在一年时效期间内,即20xx年3月1日前有权向用人单位要求,超过这一时间即过诉讼时效。也就是说按前述案例,20xx年8月以前的双倍工资无法索要。第二种:整体计算时效,即只要在20xx年12月31日之前就有权要求11个月双倍工资,超过这一时间即过诉讼时效。就前述案例的裁决来看是整体计算的,11个月双倍工资最终予以全部支持。
尽管每个仲裁机构或法院对此处理不尽相同,但笔者认为第二种做法更合法合理。理由是: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首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倍工资分段计算诉讼时效的做法。如果将11个月的期间分段逐月计算,那么劳动者就需要最迟在12月31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必须提起劳动仲裁,否则就难以全面维护自身权益。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本身就处于弱势地位,其次劳动者作为普通大众,根本无法知晓还存在分段计算诉讼的情况,一般也仅知道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而《劳动合同法》设立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法律责任,其立法目的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劳动关系。如果采用这种逐月计算诉讼时效的方式,那么随着时间的逐月推移,就会使得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逐月归于消灭,该种情形明显不符合立法本意,同时,也不利于劳动者的实际操作,损害劳动者的实体权益。这种逐月计算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是对法律进行的不合理的推理。
而第二种做法,则有明确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一年内未签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一直在持续,该侵权行为期满之日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即为08年12月31日。那么从这一时间起一年内,劳动者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提起劳动仲裁,依法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立法本意,不仅可以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能对用人单位起到惩戒作用,督促其规范劳动关系,从而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综上,对于用人单位未签订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均以11个月为上限予以认定;而对于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则各个仲裁机构或法院在认定上存在不同,须区别对待。
书面劳动合同篇七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常住户口地址: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
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________元,休息日为_________元,平日为_____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____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___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________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
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城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第九条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条款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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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书面......
书面劳动合同篇八
摘要:针对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和诉讼时效问题,笔者在平时的案件办理中也总结了一些对该方面问题的观点和意见,现通过此案例一一提出,以供广大劳动者和同行探讨。
王某自20xx年4月24日受聘于某职校任教师。王某在该校工作期间,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校方也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20xx年8月29日,王某与校方的法定代表人因工作原因发生矛盾,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于20xx年1月28日作出裁决书,认定王某在该校工作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20xx元。裁决书认为,王某于20xx年4月24日至20xx年8月29日在某职校工作,工作年限为4年4个月,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某职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实施后未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在此后的期间应当向王某支付2倍的工资,裁决某职校支付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即11个月×20xx元=22000元。职校不服,认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和诉讼时效存在问题,遂向法院起诉。
针对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和诉讼时效问题,笔者在平时的案件办理中也总结了一些对该方面问题的观点和意见,现通过此案例一一提出,以供广大劳动者和同行探讨。
对此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应该获得二倍工资,但计算期间应以11个月为上限。
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应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须再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
第三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实际未签合同时间支付二倍工资一直到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或劳动关系解除之日。
针对上述观点,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即计算期间应以11个月为上限,这也是大多数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的计算期间。理由是:
《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的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之日止,换句话说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因此,某职校未与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态自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至20xx年8月虽然已经超过一年,但某职校只需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给王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针对的是该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三项情形,即“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有上述三种情形的,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十四条第三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针对此问题,笔者了解到目前司法实务中也存在着两种情形:
第一种:逐月计算时效,即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的双倍工资须在一年时效期间内,即20xx年3月1日前有权向用人单位要求,超过这一时间即过诉讼时效。也就是说按前述案例,20xx年8月以前的双倍工资无法索要。第二种:整体计算时效,即只要在20xx年12月31日之前就有权要求11个月双倍工资,超过这一时间即过诉讼时效。就前述案例的裁决来看是整体计算的,11个月双倍工资最终予以全部支持。
尽管每个仲裁机构或法院对此处理不尽相同,但笔者认为第二种做法更合法合理。理由是: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首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倍工资分段计算诉讼时效的做法。如果将11个月的期间分段逐月计算,那么劳动者就需要最迟在08年12月31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必须提起劳动仲裁,否则就难以全面维护自身权益。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本身就处于弱势地位,其次劳动者作为普通大众,根本无法知晓还存在分段计算诉讼的情况,一般也仅知道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而《劳动合同法》设立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法律责任,其立法目的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劳动关系。如果采用这种逐月计算诉讼时效的方式,那么随着时间的逐月推移,就会使得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逐月归于消灭,该种情形明显不符合立法本意,同时,也不利于劳动者的实际操作,损害劳动者的实体权益。这种逐月计算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是对法律进行的不合理的推理。
而第二种做法,则有明确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一年内未签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一直在持续,该侵权行为期满之日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即为08年12月31日。那么从这一时间起一年内,劳动者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提起劳动仲裁,依法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立法本意,不仅可以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能对用人单位起到惩戒作用,督促其规范劳动关系,从而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综上,对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均以11个月为上限予以认定;而对于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则各个仲裁机构或法院在认定上存在不同,须区别对待。
书面劳动合同篇九
高等学校校外实习是培养合格专门人才的重要教学实践环节,接受高等学校学生实习是社会有关单位的光荣任务。据《_________》文件的精神,_________(甲方,高等学校)与_________(乙方)本着互惠互利、互相支持的原则,经过协商,就加强协作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问题达成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承担如下任务:
1.有计划地接受乙方有关人员的进修、培训或旁听,并在收费上予以优惠。利用学校的技术优势,为乙方解决生产技术上的一些问题。
2.实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适当的实习指导费和水电费。
3.实习期间,实习师生应努力为乙方做好事。
二、乙方为甲方承担如下任务:
1.每年接受甲方_________批学生(每批_________人左右)到单位实习。实习的专业、人数、具体时间另行商定。
2.派出领导参加实习领导小组。共同领导实习各项工作,并指定有经验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干部担任实习的指导工作。
3.供实习师生的食宿和其他条件,免收房租等。
三、由乙方提供房子_________间_________平方米,甲方投资购置家具(床、台、椅等),作为实习生宿舍,供甲方使用。
四、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五、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经省教育厅发文批准后生效,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其主管部门各一份。
六、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书面劳动合同篇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全面推动劳动合同制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需如实填写员工档案,并保证执行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个人能力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
(5)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九条签约员工自签约日起,必须工作壹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须经双方议定。公司保留依法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及最终解释权。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书面劳动合同篇十一
甲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登记注册地。
乙方(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1、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固定限期:本合同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在工作。
2、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变换工作地点、岗位及职务。
3、乙方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双方同意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实施的《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作时间、班制、假期和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按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工作时间。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及婚、丧、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__________(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乙方工资。
2、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薪酬分配办法确定。
5、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企业效益调整薪酬。
6、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五、社会保险。
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3、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4、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在离职前应书面申请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1、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可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它约定。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2、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双方依法另行签订的《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鉴证单位(签章)。
书面劳动合同篇十二
从今天起,本版推出一组稿件,结合具体的案例,探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介绍]
王玲出生于1988年,是一个“80后”。2008年8月,小王到一个服装公司工作,岗位是服装导购员。服装公司直至2009年1月才和小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小王的月工资是1200元,合同期限是2009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没有约定试用期。2009年6月之前,服装公司一直以小王尚处在试用期为由没有足额向她支付工资。因为工作特点,小王经常在周末加班,但是公司没有向小王支付过加班费。多次讨要工资和加班费未果,小王一气之下准备辞职,并将服装公司起诉至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涉案劳动者越来越年轻
“王玲参加工作时只有20岁,工作刚满两年就考虑离职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办公室主任李经纬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我们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像王玲这样的“8090后”涉案劳动者越来越多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项专题调查也显示,劳动争议纠纷的涉案劳动者趋于年轻化,劳动关系稳定性下降。据统计,2009年劳动争议案件涉案劳动者的平均年龄为37岁,低于2008年39岁的平均年龄,其中35岁以下的劳动者比重也不断增大,2009年已达到42.3%。另外,发生纠纷的劳动关系稳定性较差,2009年度争议产生距劳动关系建立期限不满3年的比例高达69%。
“劳动争议案件中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的平均年龄呈现下降的趋势,这既表明‘8090后’正逐步加入劳动者队伍,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8090后’相对而言更容易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李经纬分析说,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包括:第一,“8090后”劳动者从事的`行业集中在房地产、餐饮、服装百货等行业,这些行业本身具有受市场走势影响大、稳定性相对较差的特点。以房地产行业为例,行情好时从业人员收入丰厚,行情差时很多从业者不但收入降低甚至失业;第二,“8090后”劳动者受雇的企业有很多是小型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相对于大型国企、外企,这些用人单位存在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工会及其他形式的劳动者维权组织缺位等问题;第三,“8090后”劳动者由于年龄较小、工作时间较短,很容易有跳槽行为,频繁换工作的现象在这个群体中十分常见。
“另外,受教育水平等其他因素也对这一现象的出现有影响。”李经纬说。
用人单位也有举证责任
小王是服装导购员,经常在周末加班,可公司却从来没有支付过加班费。“像小王这样的情形太常见了。”李经纬说,虽然劳动法明确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但劳动者想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权的路却很艰难,主要是如何举证证明自己加了班、加了多少小时的班,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不可能提供给劳动者,有很多劳动者迫不得已只能提供自己平时记载的加班记录,但因该证据为劳动者单方制作,如果没有其他的证据相佐证,用人单位又不承认,则不能认定存在加班事实,无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书面劳动合同篇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本合同可以因甲方经营性质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合同期满根据乙方的表现及甲方工作的需要可以续签。合同期内: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改造所从事职业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严重违反工作流程,打架斗殴,偷窃等行为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将予以解除合同,并按甲方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4、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杭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5、服务期限未满壹年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或因严重支持规章制度而被开除、辞职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二、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地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铝合金门、窗安装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二)乙方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职守。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执行。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待遇。
乙方月基本工资为4000元,约定每月支付1500元,余下工资年终结算。甲方提供每月2天休息时间,如未经甲方同意自行休假、擅离职守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甲方200元/天的经济赔偿。如经甲方同意休假,乙方需支付甲方133元/天的经济赔偿。
甲方提供乙方工作宿舍,居住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需保持宿舍整洁、保证宿舍安全。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名盖指印):
书面劳动合同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担任岗位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述工作制,甲方并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安排乙方执行:
1、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2、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即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甲方遇有紧急任务时,有权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认真负责地按要求完成紧急性工作任务。
4、根据工作需要和特殊岗位特点,月工作工资包括固定超时工作部份。
5、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用具,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乙方必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应的岗位、部门工作规范、规程及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
6、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有关规章制度等的教育和培训。
7、甲方为乙方每日提供一次工作餐或相应的餐费补贴。
1、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乙方试用期间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甲方根据乙方所担任的岗位工作,按考核结果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甲方于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
3、甲方视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根据乙方工作考绩结果发放奖金。
4、增薪。
1)乙方有特殊贡献时,甲方予以增加工资,或提前晋升岗位工资。
2)乙方职位晋升时,甲方按职位增加工资。
5、减薪。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时,甲方按一定比例减发工资。
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受到停职处罚时,甲方在乙方停职期间减发工资。
3)乙方犯有严重错误时,甲方可酌情减发工资。
4)乙方被解职或调整岗位时,其工资由甲方按照新职位或岗位确定工资。
1、乙方试用期满转为正式员工后,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并根据岗位需要办理工伤保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公司规定的医疗期内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基本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满________年的由甲方发给乙方相当于标准工资一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按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程、规范员工守则等;爱护甲方的财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隐瞒严重既往病史的;
3)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的;
7)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5、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经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而需精简职工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7、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需在妥善交接工作后方能正式离职。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不得解除本合同。
8、有下列情形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9、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续延或一方虽提出续延,另一方未同意时,本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10、乙方达到法律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及死亡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11、乙方被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解除本合同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未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前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甲方根据经营需要而于未来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构成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以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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