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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应急预案篇一
江苏四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2014.1.18。
一、目的为了保护春节期间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确保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地迅速抢救人员,疏导交通,把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为此制定《sg2013-08标春节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机构。
组长:汤国斌电话:***。
常务副组长:肖建荣电话:***。
副组长:陈维国电话:***。
李世全电话:***。
组员:钱继宗费凯赵成中潘亮谢飞叶文龙钮俊枫。
电话:***。
第三方救援联系方法:
三、职责。
1、领导组的职责是:
相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力物力支援;对事故调查处理中的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2、办公室职责:
1)、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并及时向领导组汇报。
2)、向项目部和公司汇报。
3)、传达领导组及上级的指示精神。
4)、统计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3、应急救援现场协调处理小组职责:
1)、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观场,及时开展抢险救护和疏通交通工作,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2)、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现场保护、控制险情。
3)、掌握事态的发展,分析事故原因,并及时向领导组及办公室汇报现场情况。
4)、做好善后处理,并指导开展生产。
5)、收集资料、分析原因、写出报告。
(一)呼救或求救。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或当事人应大声喊叫或电话向110/120/122以及吴江区2013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求援,呼叫或求援内容要明确:某某地点或某某部位发生交通事故啦!将交通事故、事件的信息准确传出。
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随车人员以及应急响应小组负责组织现场应急救。
援工作。
(二)报警,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随车人员负责。
1、报警人员负责打报警、求援电话110/120/122以及sg2013-08标项目部电话,报告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伤害类型,同时必须告知事故地点附近最醒目的标志建筑,以利急救中心迅速判断方位。
2、安全员李世全负责将伤亡、伤害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安全保卫部。
(三)接车,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随车人员以及公司先前到达的应急成员负责。
接车人员迅速到路口等待、迎接抢救车辆,引领急救车从具备驶入条件的道路迅速到达现场。
(四)自救,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随车人员以及公司先前到达的应急成员负责。
1、迅速移走周围可能继续产生危险的障碍物。
2、为急救医生留出通道,使其可以最快到达伤员处。
3、交通事故不仅产生外伤,可能还产生内伤,不可急速移动或摇动伤员身体。
4、应多人平托住伤员身体,缓慢将其放至于平坦的地面上。
5、发现伤员呼吸障碍,应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
6、将人员救出后,立即检查可能的伤害部位,发现出血,应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应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坏死。动脉出血应用指压大腿根部股动脉止血。
7、在急救医生到来后,应将伤员受伤原因和已经采取的救护措施详细。
告诉医生。
(五)现场保护,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随车人员以及公司先前到达的应急成员负责。
在事故现场内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查交通事故原因。
(六)设备/设施保障,组员叶文龙和驾驶员钱继宗负责。
1、保证所有机动车辆救护器材、药包的配备与完好;
2、保证伤员救护等工作的运输车辆。
(七)信息发布,组员谢飞、费凯负责。
(八)事故后的恢复工作,组员潘亮、钮俊枫负责。
1、事故后负责终止应急活动,恢复正常秩序;
2、负责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善后处理。
2014年1月。
水上交通应急预案篇二
为提高水上交通从业人员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快速反应、救助处置和交通保障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水上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处决定在观英滩客运码头举行预案演练,现将此次演练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制定了《xx省xx县水上交通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应急演练的目的是:通过演练不断形成及时、快速、准确、安全、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一)领导高度重视,亲临现场
此次演练xx县交通运输局现场指导,水库库区水上从业人员,山王、观英滩镇政府分管领导及船管员共同参与。
(二)演练目的明确,预案策划周密明确演练内容:
1、救生设备的实际运用;
2、灭火器的实际操作;
3、船舶实施救援。
第一阶段:县地方海事处人员对演练内容进行讲解,作演练任务布置。
第二阶段:海事人员对船员进行救生设备实际运用的讲解演练。
第三阶段:船员进行救生设备的实际运用演练。
第四阶段:海事人员对船员进行灭火器实际操作的讲解及实际运用演练。
第五阶段:有人落水,船舶实施救援(自救互救)。
通过此次演练,使广大水上从业人员能够有效应对突发性的水上交通事故,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确保一旦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最大限度减少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但在演练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1、极个别参加演练人员在演练过程中态度不够端正,事故过程不够严肃,对事故有序处置的紧张态度味道不足。
2、部分参演人员对演练方案不熟悉。
3、信息沟通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本次演练环节多、针对性强,演练指挥及时有序、队员反应迅速且有条不紊、措施到位、处置得当。各参演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团结一致,取得了圆满成功。
水上交通应急预案篇三
为做好我乡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险情)预防和应急救援,增强对突发事故的综合指挥、处理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抢险施救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损失,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水上交通事故(险情)发生后,按照。
“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在乡领导小组指挥下,迅速启动水上交通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方案,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灾害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稳定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
1
乡水上领导小组组织技术专家进行事故(险情)分析,拟定处置对策,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并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指导;负责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2
事故单位或事故(险情)发生地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事故的抢险和伤员的救助;负责人员的疏散和现场秩序的维护;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
3
积极进行抢险救助,减轻事故(险情)可能造成的损害;及时上报事故(险情);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4
保护事故现场,积极组织人员抢险救助;拟定事故(险情)的初步处置方案。
1
各村(社区)要督促有船村社结合辖区内的渡口实际,勘划好安全警戒水位和停航水位,同时督促船泊管理员加强汛期船泊航行安全的现场监督,达到安全警戒水位时,船泊应减载航行;达到停航水位时,任何船泊都不能冒险航行。
2
建立健全汛期水情通报制度,及时发布水情水位预报,让广大船泊经营者及时掌握水情水位变化。
3
要加强汛期船泊停泊值班制度。
4
每年汛期安全检查中要把渡口码头系泊设施的检查作为检查的一个重要内容,确保船泊安全度汛。
1
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后,遇险船舶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实施自救,并迅速向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村(社区)委员会报告,同时向现场附近的船舶发出救险信号。
2
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后,事故单位或事故(险情)发生地村(社区)委员会负责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补报。
具体时限要求为:事故单位或事故(险情)发生地村(社区)委员会在事故(险情)方式后。
30。
分钟内,向乡人民政府报告;乡人民政府在事故(险情)发生后。
1
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事故(险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险情)方式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
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各参加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
1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
2
)根据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
3
)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
4
)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
5
)根据事故(险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
6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7
)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5
现场抢险救援应分组同时进行。
(
1
)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抢救人员、消除污染、抢救物资、畅通信息等工作。
(
2
)技术指导组:负责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抢险救援中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
3
)治安管理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
(
4
)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
5
)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
6
)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伤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妥善处理善后,消除各种不安定和不安全的因素。
(
7
)事故调查技术勘验组: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测绘、拍照、摄像,对航道和船舶进行技术鉴定、收集物证等。
1
发生事故后,应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控制和掌握第一手资料,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对重要当事人和物证应及时交公安机关看管。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
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事故的等级性质和责任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要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及违法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
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救生设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
要根据本预案,认真制定本辖区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并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
2
次预案的演习,确保突发事故时能在最快时间内抵达事故(险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4
各部门都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强预案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事故(险情)的意识,督促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5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水上交通应急预案篇四
有效预防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保持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是指一次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分别制定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本乡镇或本单位一般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运转高效。
县人民政府设立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设立桂阳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指挥长,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县政府应急办、县监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地方海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桂阳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事故救护演练和技术比武;公布水上交通事故救援等有关情况。
督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重大决策的实施,收集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及时组织事故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联络协调、调度、收集综合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和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要求,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县安监局:综合协调和督查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事故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范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参与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事故调查等工作。
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参与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县水利局、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查了解后,立即向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汇报,并在必要时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援助。
县卫生局:组织事故医疗救援工作。
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事故中受害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县财政局:综合协调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工作。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时,成立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处理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县安监、交通、海事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事故调查。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打捞抢救组:由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水利局、海事处及当地乡镇政府制定处理打捞措施和抢救方案,为指挥部的决策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必要时请专业打捞队进行打捞。由县卫生局组织医疗人员抢救伤员,由县公安局、交通局和当地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做好维护秩序及打捞人员的保卫工作,疏散其它船舶及围观人员,确保打捞、抢救人员顺利工作,做到水陆交通畅通无阻。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牵头,提供应急救援物质及装备,组织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修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县政府牵头,组织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有关保险机构、事发单位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工作。
3.1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当地政府、当事人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尤其是重特大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报告。
3.2救援程序。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现场自救,同时报告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级别启动相关预案,开展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实施救援行动。
3.3信息报送和处理。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应立即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最迟不能超过2个小时,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告县人民政府。县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3.4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动员有关人员和协调有关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参加应急抢险救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支持、配合。
4.1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部门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1.1不按本预案要求制定本部门和单位预案的;
4.1.2对已发生重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1.3拒不执行命令或违抗指挥部命令的;
4.1.4阻挠抢救人员调用物资和占用场地的;
4.1.5贪污、挪用抢救物资和资金的;
4.1.6哄抢国家和个人财物的;
4.1.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4.1.8阻碍事故处理人员执行公务的;
4.1.9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坚守岗位,临阵脱逃或玩忽职守的;
经县政府同意,对在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事故应急处理、抢救工作中的有功人员进行表彰。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水上交通应急预案篇五
为及时有效地在我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建立起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映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应于我镇内河水域发生的水上交通险情,事故。
1、水上交通安全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及时自救并报告,由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有关职能办公室分工负责,联动救助,以区域为主,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在人命和财产均有损失时,以先救人为原则。
3、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实施对我镇水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下级能完成救援任务的,原则上不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5、负有事故责任的船舶,浮动设施所有人,经营人承担施救直接费用。
(一)组织机构和成员单位。
组长:李倩。
副组长:何学民。
成员:蒋刚、宋云岳光明、木色建中、谢军、马华邦、张斌。
救援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办,蒋刚任办公室主任,岳光明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二)救援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统一协调各职能办公室、各单位、行政村的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质、器材。
4、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5、必要时协调派出所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组织应急救援的演练工作。
(三)救援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和后勤保障组。
1、办公室:由党政办、安办组成。负责承担救援应急领导小组赋予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水上救援工作;发布航行通(警)告;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水上交通事故信息及时传递,制定或协助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有效救援;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初步原因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初步方案报水上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救援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安办及各村组成。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事故具体施救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协调指挥其他各组工作;承办救援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救援组:由派出所、安办、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及各村组成。负责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迅速查明重、特大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初步原因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具体方案报审定后实施;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承办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综治办组成。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水上交通秩序,必要时报请上级批准抽调协助维持治安工作;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和通信设备;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承办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安办:负责协调管辖范围内派出所各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卫生院实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承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赋予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内河水上救援工作;负责内河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发布航行通(警)告;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水上交通事故信息及时传递,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有效救援;参与事故大面积污染水域的应急组织,协调和指导,并提供必要的环保技术支持。
4、卫生院:负责协调事故需要的医疗援助、指导、实施伤病员的抢救工作;
5、水务办、综治办:负责对事故所产生的矛盾进行协调化解。
1、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船舶、浮动设施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手段进行自救,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立即报党政办和安办。党政办应立即向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并联系各部门负责人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救援。当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人员伤亡时,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2、相关部门、单位以及行政村接到水上交通事故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故特点、性质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赶到事故现场。
3、参加现场救援的人员必须严格按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指挥小组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六、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结束。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水上交通事故报告后,批准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统一组织实施水上交通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上一级指挥中心及相关部门报告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各行政村、渡口应向社会公布救援值班电话号码。
1、党政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xxxxx。
2、镇安委办值班电话:xxxxxxxxxx。
3、派出所值班电话:xxxxxxxxxxxx。
4、镇卫生院电话:xxxxxxxxxxx。
(二)当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镇救援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即可终止或结束应急救援工作。
1、遇险情况经证实不再存在;
2、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再受到威胁;
3、遇险人员不再有任何合乎情理的生存希望;
4、应急救援终止结束后,应对救援情况进行评估,对险情或事故的损失情况进行统计,将评估和统计结果报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1、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或镇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本预案的有关职能办公室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对事故发生后采取瞒报、漏报、迟报的有关职能办公室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分。
3、由于失职、渎职等原因致使事故发生的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对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要研究整改措施,使之进一步完善。
水上交通应急预案篇六
1.1目的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全市辖区内水上(内河)交通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发生的水上(内河)交通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汉中市水上(内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市交通局局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安委会副主任副组长,局企运科、市地方海事局有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指导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检查落实;在发生重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时,决定启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
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航政科长兼任。其机构设在市地方海事局。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本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承担本预案修改和管理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各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体制,建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组建抢险救援队伍,保证抢险设备器材,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提供资金保证;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区)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完善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建设,组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不断提高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事故监测及报告。
(一)一旦发生事故征兆或发生事故,各船舶单位或公民要立即向乡(镇)政府或当地海事机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县级地方海事机构报告,县级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要将核实的水上交通事故在上报同级政府的同时上报市地方海事机构。市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大事故(死亡1人以上)以上等级水上交通事故(含大事故)报告,在核实基本情况后1小时内在报告市人民政府的同时上报省地方海事局,并且在3小时内按规定格式书面报告省地方海事局,并将上级部门的指示及时下传至县地方海事机构。全市水上交通事故的报告时效从发生事故到报告市政府和省地方海事局严格按规定控制在24小时以内。
3.2紧急救援行动。
(一)发生事故的船舶或设施要组织进行自救,过往船舶及现场人员必须积极参与抢险救助。
(二)船舶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县(区)地方海事机构、县区人民政府、市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调度救助船舶和就近船舶及抢险设备开展救援工作,迅速控制或切断事故链,尽快对事故水域实施交通管制,转运事故现场人员,搜救落水人员,接应遇险人员上岸,协助医护救助伤者;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固定事故船舶,处理其它意外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分析、制定打捞方案,并监督实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碍航物体,疏通航道,恢复水上交通,确保其他船舶交通安全;水上交通事故实施属地管理,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市、县级地方海事机构要按照交通部颁布的《船舶交通事故处理规则》进行事故证据的收集和事故取证,分析包括人为因素在内的与事故有关的所有因素,研究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各个细节;查明事故原因,判明当事各方及有关人员责任。由水上(含内河)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宣布结束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进入事故全面调查阶段。
(一)全市各级海事系统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通讯保障体系,各县区地方海事机构要公开紧急海事电话,船舶、船舶单位和乡镇政府要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确保信息畅通。
(二)县(区)人民政府应保证。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在通航水域比较发达、船舶比较集中的水域,要配备必要的海事巡逻艇和海事救险车辆,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生器材物资,保证全天候值班;在渡口和有水上漂流项目的地方,要配备足够的抢险救生器材物资,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交通和物资保障。
(三)各县(区)地方海事机构要大力宣传水上安全法规,对船舶业主、船。
员、乘客开展水上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四)市、县(区)地方海事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船舶单位要组建水上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设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3.4新闻报道。
涉及水上交通事故的新闻发布由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内容由办公室正副主任按国家规定审查。
3.5应急结束。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结束由各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4、后期处置。
5、附则。
5.1制定与解释。
5.2施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水上交通应急预案篇七
为进一步在实践中总结和完善《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时抢救遇险人员和国家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我县拟于举行预案演练。为确保演练有序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演练目标。
(一)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暴露缺陷,整改完善。
(二)检验应急系统的响应能力。包括: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包括人力和设备等);改善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协调;提高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提高各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通过演练不断形成及时、快速、准确、安全、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三)起到科普宣传效果,增强公众应对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救援的信心和应急意识。
二、演练类型综合性全面演练。
三、演练内容。
一艘载有30人的客船在航行途中,客舱突发火灾,主机熄火,船舶失去控制,部分“乘客”弃船逃生,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第一阶段:海事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同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预案,通知相关单位快速到达事故现场。
第二阶段:抢救落水人员,救治伤者,扑灭大火,打捞遇难者遗体,拖离遇险船舶。各单位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集中指挥下,按照分工,协作完成演练任务。
四、演练时间、地点及参加单位。
(一)演练时间:初定4月至9月,具体时间待定。
(二)演练地点:,具体地点待定。
(三)主办单位:县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县交通局、海事处,镇人民政府。
(五)参演人员:1.指挥部成员单位。
2、风景区管理处、管理处轮船公司、轮船旅游公司、红枫发电厂经济发展公司、滴澄关船队、苗寨船队。
(六)控制人员:
1、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2.县应急办。
(七)模拟人员:由海事处、镇政府、管理处等单位组织30名水性好的干部、职工、水手或群众组成。
(八)评价人员:1.应急办,海事局。2.县人民政府。
(九)观摩人员。
1、通过应急办、海事局邀请有关部门和区县领导。
2、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
3、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4.自发观摩的群众。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1.预案演练组织机构。
成立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指挥部指挥长)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交通局局长)。
(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交通局副局长、海事处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成员:
()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新店海事所所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海事处具体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工作。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预案已成立指挥部,结合本次演练内容和要求,指挥部下设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综合协调组(各组参加演练人员人数待定)。
(二)职责任务。1.领导小组。
(1)在演练前进一步研究完善预案。
(2)演练的策划、协调和组织实施,确保演练按进度顺利进行。(3)评估演练成本,筹措演练资金。(4)演练宣传报道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5)编写演练总结,召开总结大会,评估演练效果并实施奖惩。(6)演练结束后改进预案。。指挥部及各工作组。
(1)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发布《预案》启动命令;综合协调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提供应急处置保障;调度各部门按职责完成权限范围内的任务;对救援和后勤保障等做出决策;下达救援命令;宣布救援结束。
(2)事故救援组。组长:副组长:制定救援方案;组织实施事故水域水上交通管制和现场救援;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情况。
(3)医疗救护组。组长:调度医疗救护队伍进入事故现场,搭建临时医疗急救点实施抢救;及时准确判定危重伤员并实施转运救护;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
(4)安全保卫组。组长:组织警力迅速进入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维持秩序;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清点并保护遇险水域和船舶上的物品和财产;保障搜救、调查、善后等工作有序开展。
(5)综合协调组。组长: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应急救援和现场通信畅通;参加演练人员给养;协调处理应急救援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参加救援人员的安全;指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向新闻媒体发布事故及救援信息。
六、应急资源调用。
人员快艇8艘;新闻采访快艇2艘;消防船2艘;机动船舶2艘。上述船舶由清镇海事处负责征用。所有参演船舶按规定自行配齐船员,救生、消防设备和竹竿。
(二)对讲机20台,由县公安局提供。
(三)医疗救护车1辆,担架4副,由县卫生局负责。
(四)机动泵2台,烟雾弹1箱,油毛毡两块,5米长以上竹竿20根,救生衣30件,灭火器10个,手提喇叭4个由海事处具体办理。
七、演练步骤。
(一)第一阶段。
上午9时,各参演船舶停靠在指定地点,各参演单位及船长到演观礼台集中,接受领导小组检查,。9时30分进入指定地点。9时50分,指挥部成员及各组组长向指挥长报告进入指定地点后的准备情况。1.9时30分,“明珠7号”轮接到调度室命令,载客30人,从管理处码头出航游湖。
(1)9时35分,船长组织召开航前会议,检查船、机、电等设备适航情况,进一步落实各岗位职责。
(2)9时40分,乘客上船,服务员清点乘客人数,并向乘客宣传应急须知,拖引至湖面指定位置。
(3)9时59分,准备工作就绪,向指挥部报告。船长:“报告指挥长,《明珠7号》轮准备完毕,”。
(5)船长宣布开航。
2、明珠7号轮距开出码头200米处(约10时05分,专门人员在客舱内燃放第一组烟雾弹),水手发现客舱失火,立即报告船长并组织灭火自救(此时新闻报道组有1台摄像机在船上拍摄),2分后在指定位置燃放所有烟雾弹,点燃油毛毡加大烟毡加大烟雾和火势)。
(1)船长在第一组烟雾弹点燃并产生烟雾时,立即报告县地方海事处,并命令当班驾驶发出火灾警报(号笛连放续发出急促短声,船上人员利用其他有效响器连续敲打),船位尽可能保持在原地(乘客在水中时必须停船,主机不能熄火)。
(2)水手告知“乘客”失火情况,要求“乘客”不要惊慌,并采取应急措施(指导乘客穿好救生衣等)。
(3)船长组织船员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但客舱火势“太大”,不能被船员控制。
(4)10时07分,有18名惊慌失措的“乘客”穿上救生衣分别从事故船舶左右舷跳水(在水中注意避开所有船舶尾部)。
(5)10时07分,附近一船听到火灾警报,迅速靠近事故船舶(“乘客”在水中时必须停船,主机不能熄火)。立即用竹竿对跳水“乘客”进行施救(安排一艘个体船舶扮演)。船员抛下救生圈、救生衣供落水“乘客”使用。
3.10时05分(海事处组织施救),海事处接警后,立即命令筑海巡1号、3号快速驶往船舶事故水域,筑海巡1号组织救助,筑海巡3(快艇)实施事故水域交通管制;并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地方海事局,通报公安(消防)和相关部门,调集4艘快艇立即驶往事故船舶组织施救。
4.10时10分,指挥部所有成员及单位救援人员赶到事故现场,指挥实施现场救助工作。
(二)第二阶段。
明确各组职责,迅速开展救援。
3.10时10分,参加演练各组分别向指挥长报告:4.各组接到命令后:
10时12分,6艘救生快艇将获救的30名“乘客”(水中18人,事故船上10人)送到航运公司码头。10时15分,消防员迅速乘消防艇赶赴事故船舶,从船舱内救出2名昏迷乘客转移至公主号,公主号将昏迷乘客送往航/转载请保留此网址。运公司码头转交给医疗救护组。然后迅速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0时18分,医疗救护组医务人员接收伤员并实施救治,将2名昏迷乘客迅速转移至医院抢救(救护车从航运公司码头出发,开到景区大门结束。10时15分,:报告指挥长,事故船上所有人员已安全撤离。立即开始灭火。
10时16分,消防员调集两艘消防船(动机水泵、消防水枪提前设置好)到位命令驶往事故船舶进行灭火。
水上交通应急预案篇八
以人为本,先人后物,减少损失。陇川县地方海事局制定水上交通应急处理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按照“统一领导、通力协作、迅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成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祥云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许洪达陇川县交通运输局书记。
罗相道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闫峻豪陇川县地方海事局局长。
成员:王丽燕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李文刚陇川县交通运输局综规股长。
陈鸣陇川县交通运输局计财股长。
冯发荣陇川县交通运输局技术股长。
刘宗跃陇川县交通运输局路政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海事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闫峻豪担任。
领导小组应督促各单位、乡镇政府成立现场应急处理小组。组长由乡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具有专业技能的安全员、专(兼)职安全管理员组成,并成立一支负责应急救援的抢险队伍,现场应保障有足够的卫生医疗、救援、救护、治安保卫和通讯、供电、后勤保障的设施及人员,满足现场。
(一)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启动所有适当的应急程序和措施,提供必要的人、财、物资源。
2、督促各有船单位、个人根据陇川县地方海事局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相应措施,并负责落实。
3、安全事故或紧急事故发生后,负责组织和指挥、实施应急抢险工作,并逐级上报相关情况。
(二)属地单位、县乡镇政府制定现场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现场应急处理日常工作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明确,考核兑现。
2、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如实报告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救援行动,及时控制险情蔓延,事后对事故发生进行全面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3、事故单位应积极妥善地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和恢复生产工作。
(一)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成员应赶赴现场直接参加组织救援、抢险和调查处理:
1、一次性死亡人数(含失踪)3人以上的;
2、发生水上爆炸、污染、碰撞和沉船等严重事故的;
3、事故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二)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及成员应赶赴现场直接参加救援、抢险和调查处理:
1、一次性死亡人数3人以下的;
2、发生碰撞和沉船等事故的;
3、事故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
以上安全事故发生2小时内,应向领导小组、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应立即启动本部门相应级别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程序,积极开展施救工作。
(一)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1、接警后,进入响应工作程序,组长要过问事件并亲自到第一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制定临时应急处理措施,及时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蔓延,将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当地社会的稳定。
2、要求各单位应急处理机构要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并按程序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报告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二)监督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发现、接到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安全检查事故报告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收集、统计、审核和上报工作,并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二)督促各单位、乡镇政府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及船员、渡工学习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当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领导小组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奖惩,总结成绩,找出并改进不足,按“四不放过”原则吸取教训,进行整改。
(四)在应急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中不得相互推诿,耽误时间,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一经查明将严格追究其责任;构成严重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单位、渡口,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六)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人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应当由现继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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