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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一
先听我讲一个故事:1934年的白洋淀,奶奶为了保护八路老钟牺牲了,嘎子只身上县城找传说中的罗金保,打鬼子替奶奶报仇。于是。他认识了许多小伙伴,英子,佟乐,胖墩。四个人找八路,深入鬼子司令部。最后,终于消灭了在白洋淀的全部敌人,并活捉了鬼子的头儿斋藤。
没错,这就是小兵张嘎里的故事了。初读完这本书,心里真是激动万分。嘎子这位有勇有谋的少年,真叫人佩服!在敌人的刀枪前,他镇定自若;在面对卖国贼,更是义愤填膺。他做了许多中国人应该做的事,也做了许多中国人不敢做的事。正因为有了他,八路军才顺利将鬼子赶了出去。
苦难中出英雄。若是凡是事不经努力,任何事也办不成。若是张嘎子出生于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一切会不同。凭着嘎子的那股劲,很可能走向两个极端,一是钻入学问,二是成为老师家长都束手无策的问题青年。两者看是距离遥远,但其实只有一念之差,就在于你想不想努力。
说实话,我们不可能成为像张嘎子那样的人。但其实只要我们努力,一样可以让国家强大。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说不定,下一个诺贝尔奖,就是我们中国少年!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二
这篇文章是写一位母亲在地震来临时的举动,她有可能自己逃生,但她想起了自己的孩子,她将她的孩子紧紧地抱在她的怀里,弓着并不结实的腰,用她的身体保护着她的孩子,孩子活了,她将生的希望留给了孩子,临死前,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写下了下面的话: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她知道,她不能陪她的宝宝一起长大了,她想让她的爱伴随着她的孩子一生。我被这句话感动了,我觉得世界上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妈妈的爱。
我的妈妈是位老师,她对我很严格,但我觉得这是妈妈表达她对我的爱。我以后一定要听妈妈的话,不再和她赌气了。
笑猫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了家门。这只猫有两个特点:一是不吃老鼠;二是会笑,能听懂人说话。他和老鼠成了好朋友,老老鼠把夏宫让给他祝有一天,他看到有一位对对眼老头虐-待猴子,便和马小跳一起拯救这只猴子,终于正义战胜了邪-恶,马小跳把猴子带回了家。猴子看着人的生活很舒服,也想变成人,便制造出不少麻烦,但他却浑然不觉。马小跳的爸爸用了千方百计才把猴子放回了大自然。
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尤其是对对眼老头虐-待猴子的情景让我感到十分气愤,由此我联想到了生活中有时发生在身边的一些虐-待动物的现象,如街头耍猴的,耍猴人手拿长鞭击打被耍的猴子,命令他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可怜的猴子为了一点可怜的食物,为了不被抽打,不得不服从。每当看到这些现象,我就感到非常气愤,也非常痛心。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人与动物应和-谐相处。让我们团结起来,共同为保护动物做出努力吧,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因为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家园。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三
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最快乐的时光。我们这一代的小朋友更幸福,吃着营养食品,穿着高档服装,玩着电子玩具。
可凡卡的童年呢?他父母双亡,只是靠爷爷当守夜人的报酬生活,衣服破烂单薄,连想都不感想的高级食品,他只求和世上的唯一一个亲人——爷爷在一起。
9岁正是接受教育的时候。我们在这个时候早已坐在教室里了。而凡卡呢?在老板家白天做苦力不算,更糟的是,每天晚上还要去给老板的儿子去摇摇篮,有时一摇就是一夜!
当我读到凡卡在老板那里受苦的时候,“凡卡真可怜!”“他能支持住吗?”我不禁这样想。对于九岁的小孩来说,挨打,挨饿,挨困已经是很难熬的事情,还要被别人捉弄,受尽了欺凌与讥笑。而且亲人就只有一个远在乡下的爷爷,身边没有亲人的陪伴,也就没有了温暖。小凡卡就是在这种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中打工,那情景可以想象是多么的悲惨!
当我读到“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熟睡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这就是凡卡的梦,他渴望自由,渴望回到爷爷的身边。
可是他的梦能够实现吗?不,绝对不行。这不单单只是因为他没有贴上邮票,地址不详细,还因为爷爷绝对不可能来接他。爷爷太穷了,他只是一个别墅的守夜人,根本没有可能把凡卡养活,这也是爷爷把凡卡送入城里做学徒的原因。
凡卡失去东西的太多了。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人们的关心,没有……命运夺走他的够多了,狠心的老板、老板娘还百般虐待他,生活和命运对他来说是多么残酷呀!
凡卡的信,爷爷不可能收到,他也没可能远离这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他是多么的可怜!而我们,不愁吃穿,有亲人的温暖,有老师的培养,是多么的幸福!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报答所有关心我们的亲人、朋友!把我们祖国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加辉煌!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四
这一次,我看的是《城南旧事》,一听名字就很有想看的冲动,于是我便面带笑容的看起书来!
说起童年,每个人都有各色各样的童年生活,他们的共同点就是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是难忘的回忆,他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旅程。
在小英子的童年中,让我体会到了小英子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在英子的爸爸去世后,英子意识到自己的童年已经悄然离去自己已经长大了,自己应该思考爸爸在离去前的一句话:只要硬着头皮,就能闯过去!我自己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只要敢于去冒险,再大的困难也都只是浮云!
给我的启示是:这就像一个转折点,是成长的转折点,告诉我们应该学着成熟,学着坚强,学着微笑。
英子在惠安馆里认识了秀贞,大家都说她是“疯子”,但是英子却不这样认为,秀贞是因为丈夫的离去,孩子的离别,才变得悲痛欲绝,这使他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创伤,每天都觉得他们就在跨院里,每天每时每刻都在给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做各种各样的衣服,仿佛他们都没有离开自己。
在北京城南度过了难忘的童年,其中她认识了:兰姨娘、德先叔、神秘人、黄板牙……。
让他知道了许多人生的哲理,如果没有英子的爸爸,我想也没现在的英子。
现在我们将从青涩一步步走向成熟。直到我们真正完全长大的那一天。就会发现,童年的回忆就像电影一样,一幕幕回放在我们的心里。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五
祥林嫂--一个旧社会的典型代表,平凡的人生经历了不平凡的伤痛,弱小的身躯支持着沉重的压力,经历着时代轮回,四季交替,在凛凛寒风中,走向了生命的尽头--死亡,永远沉睡在厚厚的积雪之下。
祥林嫂怀着对世界的渴望来到了人世,却带着无尽的愁苦古都离开了。怜悯之心,固然有志,但更多是对社会的评判。这是我想起了孔乙己,同样是生活在旧社会,同样是受尽煎熬,同样是艰难的朝向远方,满满的逝去,留下一个沉痛的身影。这与祥林嫂惊人的相同。封建社会的腐朽,还有那艰苦挣扎的农民,一声声无奈的叹息,随着一个王朝的灭亡,一同消逝,找不到半点踪迹。
当清晨的风刮起第一粒沙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像电视画面一样,不自然扭动了一下,立即转向原貌,云依旧飞。风依旧吹,但我们都隐隐约约地感到这一不是原来的那个世界了。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六
之前一直在犹豫要不要买这本书的。一般来说,我不爱买那些畅销榜名单上的书,因为觉得无趣,过于通俗。对于书,有时还是很挑剔的。书架里摆着一层专属于青春文学系列的书,那是我中学时期的取向,如今默默地摆在书架里,于我,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因为我应该不会再去看了。也不爱看外国翻译过来的小说,很简单,因为英文翻译成中文以后,那些文字和语言显得如此枯燥与空白,就好像菜里没有了盐。我也很讨厌各种怎么都记不住的英文名,这让我无法搞懂人物关系和剧情的发展。所以说,《岛上书店》这本书是我多年以后,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
起先是在舅舅那里借来看的,便签夹在书的后篇部分,不知道他是没有看完,还是因为知道了结局不愿看完而停留了在那里。当我读完整本后,我后悔了,停在便签所在的位置就好。很巧,便签所夹位置的后部分,男主人公a.j患上了癌症并死去了,曾经有过幸福的女主人公最后离开了岛上书店,可以说是悲剧。而之前的部分,说的正是a.j在经历事业中落与丧妻之痛的人生低谷后所得的幸福,来之不易的幸福,那是喜剧。
至少我会认为结局会像韩剧里的主人公一样皆大欢喜,大家都找到了各自的幸福,永远地并美好地生活了在一起,看来作者没看过韩剧。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结局,岛上书店才有了真正的意义。在女主人公和孩子都离去了以后,在大家纷纷担心书店何去何从的时候,警官和他的后妻,也就是男主人公的前妻姐,最终接手了这个岛上书店。
也许岛上书店的意义就在于无论如何,岛上一定要有书店,无论主人是谁,岛上书店一定要存在下去。为什么?因为岛上书店是一个充满了爱和产生爱的地方!有书店的存在,爱就会一直存在下去,对,就是这样子的。
读这本书的时间花得有些长,没有囫囵吞枣般地看完,看得有些慢,几乎都把每句话很认真地看了一遍,甚至会翻到前面的部分看一遍,就剩没有做标注了,因为我不喜欢在书上画。很多话都写得特别暖心,看着看着就会觉得有一双大手突然间把你的心捂热了,温暖无比。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想了解一个人,你只需要问一个问题——你最喜欢哪本书?很有道理的样子,然后我把这句话发到了朋友圈里,各式各样的回复,但是很准!书里总是有许多点会莫名让我特别兴奋,比如,每一章节就像个短篇小说一样组成一整部长篇小说,恰巧男主人公很喜欢短篇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像是主角一样,哪怕是生活糟糕透了,幸福还是会降临的;书里的每句话都好像心灵鸡汤一样,暖暖的,蛮有道理的。
我很喜欢阿米莉亚,男主人公a.j的最后一个妻子,如果可以的话,很想和她做个朋友。隐隐约约中,我在阿米莉亚身上看到了作者,也可能作者就是原型,是我看到作者的相片以后发现的。阿米莉亚对书的热爱与挑剔,让我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无论是对书还是音乐,我都很挑剔,只要是我喜欢的,不管是什么途径,我一定要找到。很多人总是说我为什么成天买这么的书,很简单,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书更为值钱,哪怕不吃饭也要省下钱来买书,这就是我。我也更加坚定了,没有什么比兴趣相投更为重要的,就像阿米莉亚和a.j,哪怕初次见面很糟糕,没有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我不相信这些东西的,我相信:人与书是一样的,要读下去,才会更了解。
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书会在畅销榜单里了,也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会喜欢上这本书。读完,一直在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细节,如果做心电图的话,可能会看到我的心脏像波浪一样跳动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书,永远不会过时。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七
《活着》是一部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地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新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去了一个城里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的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经常借钱给福贵的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救母亲的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名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也被墙砸死了。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人,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里那时就像被刀割般的痛割的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的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作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失去结束自己的命。
亦有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的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是啊!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之中。一直以来都是个平凡的人,也曾幻想过不平凡,也曾希望自己的日子过的轰轰烈烈,然而我的父母告诉我,平凡。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的学会淡然,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在浮躁中积淀,成长。朋友也说,平凡了就能每天过得充实满足。平凡好,平凡了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想想关于“活着”,这样广大而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向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的活着。
当我们听故事的讲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的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的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着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的角色的担任,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的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放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默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亦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年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年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的让我们看到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未犹豫,让角色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岁月,因为并未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轻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更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忍耐,坚强。这应当便是活着的证据。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第一次捧起这本书时,我16岁,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使我耐心地读完了全本,却只是为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感到难过。
再一次捧起这本书时,我20岁,我仍为富贵的一生感到难过,却又品尝出悲惨生活中的一丝温暖,他有淳朴善良的家人,有坚贞不移的妻子,最重要的是,他有努力活着的心态——即使生活满目疮痍,无人相伴,也要努力生活。
作者在中文版的自序中写到:“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富贵顽强生活——从富家子弟落魄为贫农,再到成为父亲、爷爷,他用不同的身份有喜有悲地活着,可身边的人却一个个地被宣判死刑,他的人生一次又一次经历毁灭性的变化,但活着,就是他的意志。书中最后这样写到:“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一句话,总结了福贵的一生。
相比于富贵生活的那个年代,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是美好的。但是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玩物丧志、自怨自艾,更有甚者轻易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为了爱情,为了面子......每当看到这种新闻时,我哑然并震惊于为何会有人把生命看的如此之轻,你所轻易舍弃的生命,是那医院病房里的人不愿放弃的,是那身体有残疾的人努力争取的。
有时我也会对平淡的生活感到烦恼,如今我却懂得,我们所厌倦的恰恰就是富贵穷极一生渴望追求的。诚然,我们如今都在活着,而每个人却都不同的活着。有的人泡在烟雾萦绕的网吧中“虚拟”地活着;有的人把课桌当做床糊涂地活着;有的人在费尽心思争取周围人的赞许夸奖中“努力”地活着;有的人积极向上乐观开朗地活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着的方式,我们不能说哪种方式是错的。但是,当自己选择的路走完时,当穷尽一生时,每个人收获的却也不尽相同......
我们每个人都在向死而生,我们都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相伴人生,何必自怨自艾,何不热热忱忱地活着。
活着为了什么?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读完《活着》,我的心情十分沉重,阖上书感到隐隐不快。小说讲的是大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妻子家珍屡劝无效,带着女儿凤霞回娘家。当夜福贵输光全部家产,父亲给他气死。一年后,家珍带着女儿及手抱的有庆回家,福贵痛改前非,走埠演皮影戏维生。适逢国共内战,福贵先被拉俘当兵,后被俘掳。好不容易获释回乡,庆幸一家团圆。后来,福贵因家产输光未被划入地主成分,但生活让他失去了儿女等亲人,最后剩下的惟有活着……读完后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那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在苦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苦难!
一个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而写作,而《活着》的作者余华就是如此,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个老人一生中看着自己亲人在贫穷的生活之下相继离世的故事,让我对当时社会下的穷苦人民感到深深的同情和悲哀。
生活的苦难永远没有尽头,这是我看完《活着》这本书一个的感触,朴实而简单的文笔却能够刻画出一个打动人心的故事,这是作者笔下的主人公福贵,从他家道中落败光了所有的家产开始,生活就一次次给了他沉重的打击,如果说刚开始的苦难是因为福贵的性格和玩世不恭导致的,那么后来的苦难就是因为贫穷。我深刻记得福贵的爹将所有的钱都装在筐中要福贵抬去还债的情节,那不仅仅是全家所有的财产,更是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了这个刚刚成熟的少年身上。或许悲剧的结局永远让人印象深刻,生活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无论是有庆长大上学还是凤霞出嫁,在作者余华刻画的这样一家人当中,好像幸福的生活永远是短暂的,而悲剧却随着一个个家人的离去而变得更加长久,我仿佛能感受到书中福贵这个老人从嚎啕大哭到最后的淡然面对,只和一只老黄牛作伴,我仿佛明白了活着的真正含义,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原本抽象的话语也在这个故事当中找到了真正的答案。
人的一生当中所经历的苦难绝不会比这本书中的还多了,每当想到这里在面对那些小挫折的时候,都会觉得已然豁达了很多,这也许就是作者余华的另外一层含义,希望通过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活下去,终会找到人生的意义。作为选煤厂员工,虽然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工作岗位,我要具备那种敬业精神和不怕苦不怕累的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更要明白平安的意义,保证好自己的安全,为了自己,为了家人。
一个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而写作,而《活着》的作者余华就是如此,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个老人一生中看着自己亲人在贫穷的生活之下相继离世的故事,让我对当时社会下的穷苦人民感到深深的同情和悲哀。
生活的苦难永远没有尽头,这是我看完《活着》这本书一个的感触,朴实而简单的文笔却能够刻画出一个打动人心的故事,这是作者笔下的主人公福贵,从他家道中落败光了所有的家产开始,生活就一次次给了他沉重的打击,如果说刚开始的苦难是因为福贵的性格和玩世不恭导致的,那么后来的苦难就是因为贫穷。我深刻记得福贵的爹将所有的钱都装在筐中要福贵抬去还债的情节,那不仅仅是全家所有的财产,更是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了这个刚刚成熟的少年身上。或许悲剧的结局永远让人印象深刻,生活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无论是有庆长大上学还是凤霞出嫁,在作者余华刻画的这样一家人当中,好像幸福的生活永远是短暂的,而悲剧却随着一个个家人的离去而变得更加长久,我仿佛能感受到书中福贵这个老人从嚎啕大哭到最后的淡然面对,只和一只老黄牛作伴,我仿佛明白了活着的真正含义,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原本抽象的话语也在这个故事当中找到了真正的答案。
人的一生当中所经历的苦难绝不会比这本书中的还多了,每当想到这里在面对那些小挫折的时候,都会觉得已然豁达了很多,这也许就是作者余华的另外一层含义,希望通过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活下去,终会找到人生的意义。作为选煤厂员工,虽然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工作岗位,我要具备那种敬业精神和不怕苦不怕累的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更要明白平安的意义,保证好自己的安全,为了自己,为了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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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八
想要除掉旷野里的杂草,方法只有一种,那就是在上面种上庄稼。同样,要想让灵魂纯净,唯一的方法就是用美德去占领它”
也许我们可能都不记得中学时期的语文学过什么,但是一定不会忘记都德的《最后一课》——“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自己的语言,就等于掌握了自己牢房的钥匙......”这一篇文章描写普法战争后被割让给普鲁士的阿尔萨斯省一所乡村小学,向祖国语言告别的最后一堂法语课,通过小弗朗兹生动地表现了法国人民遭受异国统治的痛苦和对自己祖国的热爱。
不会忘记不只是它的优美,更重要的是对我们自己内心的一种触动,是一种人民渴望归属的心感到不安的触动。也是属于每一个中华人民对自己国家安全敏感神经的触动,这一种爱国触动会迫使我们激起内心的热血。
历史上因为这一种触动凝聚了很多智慧和精神。因为这一触动:有蔺相如辗转敌国在九死一生而完成完璧归赵的智慧和勇气;因为这一触动:有万人从中取敌首级荆轲刺秦王的视死如归的精神;因为这一触动:有董存瑞舍身堡垒的舍己为国的精神;有数万个默默无闻的人忍受着巨大痛苦和死亡的长征精神;有着在为制造原子弹和饱受饥寒和误解的艰苦奋斗的精神......
这就是我们先辈用鲜血积攒下来的爱国精神。因为有了这些精神,使得我们中华民族成为历史上从古至今唯一一个文化传承从未断绝的国家。在这一辈子都听不到炮火之声的和平地带中成长的我们或许不知道战争动乱会给自己带来怎么样的影响,但是我们知道发生战争就必有死亡必有灾难和痛苦。而在面对灾难的时候我们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在懦弱中饱受痛苦的洗礼,要么强大起来战胜灾难使自己更加强大。
如今,饱经灾难过后的中国,在欢腾的时日我们迎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纪念日。大漠铸利剑,沙场砺精兵,在内蒙古草原深处的练兵场上,中国现代的军队全副武装,斗志昂扬,各型战斗机等装备一出现就不怒自威。盛大阅兵展示了中国军事实力,展现了中国军队的军威,也令观者热血沸腾,大大激发了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精神的凝聚是人民鲜血的结晶,国家军队的强大是人民安定幸福的基础。
前人的努力为我们撑起一片蓝天,回顾历史的教育。今天我们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启超曾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贡献自己的力量!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战狼,但每一个中国人都有一个战狼梦。
身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拥有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精神的我们不仅仅拥有着“打开牢房的钥匙”,更是会利用这一把“钥匙”把牢房打开,走出牢房、走向美好、走向远方。
细细品味过《最后一课》后,我所感受到的是一种沉重却也无力反抗的无奈之情。
韩麦尔先生沉痛的感受,使我读着读着眼泪也在打转。我惊异,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要哭?!我想起了我读过的另外一篇文章《哭泣的圆明园》,蓦然发觉,中国也遭遇过这样的窘境。
回想起八国联军在中原大地犯下的种种劣迹,我似乎也能明白八国联军的心思。我中国软弱必将会被欺凌,“落后就要挨打”是恒古不变的真理。一个人懦弱并不伤大雅,但一个国家软弱,后果将是多么可怕!我们正值年少,如果像弗朗士一样的荒废学业、只顾玩闹,那也必将会有如弗朗士一般的懊悔,只怕悔之已晚。
正如梁启超所言,中国之责任全在我少年。阿尔萨斯的悲剧不会再在中国上演,我也希望我中国少年奋发图强,真正的胜于欧洲,雄于地球!
《最后的一课》的作者阿尔封斯﹒都德(1840——1897),法国十九世纪著名的小说家。他一生中,除一部诗集和一些戏剧外,共写了十三部长篇小说和四部短篇小说集。《最后的一课})是他短篇小说的代表作。
《最后的一课》写于1873年,即普法战争结束的第二年。1870年7月普法战争爆发,8月份普鲁士军队深入法国境内,在色当大败法军,法国皇帝路易﹒波拿巴投降并当了俘虏。战后法国和普鲁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条约,将法国东北部的亚尔萨斯和格林两省割让给普鲁士。《最后的一课》就是以这一历史事件为背景的。主要反映了在普鲁土侵略者的残酷统治下,亚尔萨斯省人民的痛苦生活和他们敌汽同仇的爱国主义的思想感情。
作者在小说中表现这一重大主题时,既没有正面描写普鲁士侵略者的强盗行径,也没有写抽丁拉夫,敲骨吸髓的残酷剥削,而是写了沦陷区生活的一个小小的侧面:已经被普鲁士侵略者统治两年的亚尔萨斯省人民接到了柏林的命令,不准在学校里教授法文,一律改教德文。小说通过一个小学生的自述,描写了一个乡村小学接到这项命令后,全体师生和当地群众的强烈反映,深刻地揭示出了小说的主题。
小弗朗茨是一个贪玩的顽皮孩子。他法文学习成绩差,怕考问,怕挨老师的训斥,经常逃学。在这天的法文课上,哈墨尔先生心情沉重地宣布;“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今天,是你们最后一堂法文课。”老师的话给小弗朗茨极大的震动,使他意识到,他们将要同祖国的语言告别了,现在他们将要丧失学习祖国语言的权利了。于是,他开始变得懂事起来,刚才还使他头疼、讨厌的法文课,一下子就像老朋友一样舍不得离开。他悔恨自己没有学好法文,并在悔恨中对祖国的语言产生了新的认识,新的感情。“要是我能从头到尾把这些分词的规则大声地、清清楚楚地、一字不错地背出来,任何代价我都是肯付的啊!”这是多么巨大的思想飞跃,多么深沉的感情变化呀!是啊,连一个爱逃学的顽童都如此地留恋祖国的语言,都如此地憎恶普鲁士侵略者,那么,热爱祖国、不愿做奴隶的成年人的感情则是不言而喻的了。作者采取这样精巧的艺术构思,比直陈对普鲁士侵略者的愤怒和谴责,更具有较强的感人力量。
为了更深刻地揭示小说的主题,作者还别出心裁地在这“最后的一课”上,安排了一些校外的村里人到课堂里来。他们有前任村长,有退职邮差,还有像霍瑟老头那样的老年人。这些群众在敌人的残酷统治下,饱尝了沦为异国奴隶的苦痛,对祖国的眷恋之情是非常真挚而强烈的。他们到学校来听课,不仅表现出对哈墨尔先生在本乡任教四十年的感谢,而更重要的是表明他们对失去的祖国的无比热爱和对普鲁士侵略者的愤怒抗争。小说曾细致入微地描写了在哈墨尔先生教小班学生练习拼音时,课堂内所有的人都“一齐颂唱”的情景。那个霍瑟老头,“戴上了眼镜,两手捧着识字课本,也和小孩们一起拼字母。看得出他也很用心;他的声音由于激动而颤抖,听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深受敌人蹂躏之苦的群众,因为从明天起就听不到朗读祖国语言的声音了,于是他们不顾自己的年迈口拙,也同小学生一起读起来。这种场面怎能不扣动人的心扉,使人心酸落泪,悲愤填胸呢?作者在情节上大胆设计群众听课的场景,与小弗朗茨的悔恨、醒悟是互为表里,相得益彰的。它们从两个生活侧面表现出小说的思想倾向,使小说对揭露和鞭挞普鲁士侵略获得了感人至深,无可辩驳的力量。
《最后的一课》在表现其重大主题时,从沦陷区的现实生活中攫取并概括出典型化的生活场景,并从这些场景中挖掘出生活的本质特征,从而收到“以一斑而窥全豹”的艺术效果,给人们以深刻的思想启示和强烈的艺术感染。这篇小说把对普鲁士侵略者的憎恨和对祖国、对民族的热爱,熔铸于小学校的一堂法文课上,从而使这堂法文课的意义得到了升华,使我们感到这不是一般的课堂教学,而是一次声讨普鲁士侵略者的集会,是亚尔萨斯人民向祖国语言告别的仪式。这样,就给小小的场景和平平常常的情节赋予了深刻的内容。
《最后的一课》中的哈墨尔先生的形象,是凝聚着作者感情的一个形象。他是在亚尔萨斯省农村小学服务40年的小学教师。作者在刻划这个人物时,没有介绍他的全部历史,而是把他放在“最后的一课”的典型环境中,集中刻划,虽用笔墨不多,却能把他的声音容貌展现在读者面前。
在这“最后的一课”上,他比任何时候都更如认真地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从服装上,他穿上了“只在上级来校视察”时或给学生们发奖的日子才穿戴的衣帽;讲课的语言也变得“温和而严肃”。对于小弗朗茨背不过书来,也不再像以前那样诉诸于戒尺,而是由此责备起自己在教育工作中的一些没有尽职的事情。这时,他当众自我谴责的感情同小弗朗茨的悔恨自己没有学好法文是一脉相通的,同样是表现了对祖国语言的热爱和留恋。哈墨尔先生的自谴,为我们更为深刻地表达了他在民族命运生息攸关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爱国热和高尚的情操。
作者还巧妙地通过小弗朗茨的观察,进一步刻划了哈墨尔先生离开本乡前痛心疾首的心情。他“站在讲台上一动也不动,眼睛死死盯着周围的东西”。40年来,他所在的这个学校,桌橙因长期使用变得光滑了;院子里那棵核桃树长高了;他亲手栽的啤酒花已经跳上窗子碰到屋檐了。这是他多么熟悉的地方啊!然而,现在他却要离开这里了,这该是多么让人伤心惨目的事情!这种描写决不是单纯地对故地的留恋,它却凝结着多少对祖国深沉的爱和对普鲁士侵略者强烈的恨啊!不是吗,当外面传来普鲁士军队的军号声时,他再也不能自制了,感情的波涛冲决了堤岸咆哮而来。他在黑板上奋笔疾书“法兰西万岁!”几个大字。这几个大字是法国人民爱国主义思想的高度集中和概括,也是《最后的一课》主题思想的升华和结晶。作者匠心独运,设计了这样一个画龙点晴的结尾,对于揭示哈墨尔先生的思想境界,对于表现亚尔萨斯人民对祖国的热爱和对敌人不妥协精神,收到了“一目尽传精神”的艺术效果。
高尔基在谈到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时,曾经指出他们的作品“在技巧上是典范的文学作品”。都德的小说《最后的一课》正是这样,它以独特巧妙的艺术构思、高度凝炼的艺术概括、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和质朴而富于感情的语言,表现了重大的社会题材,揭示出生活的本质,是短篇小说创作的优秀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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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九
非常有幸我读到了李志敏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自己的心灵也重新得到了洗礼。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
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最后李博士认为:成功就是不断超越自己,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对此我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形式不同,成功的意义也不同,不要去在乎世俗的模式,只要自己努力去实现理想,并且每天都在向理想靠近,就是成功。成功的标准并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无论是令人瞩目还是平凡普通,都是成功。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的理想和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而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心态,调节情绪,改变思考方式,不断超越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做最好的自己。
读完《做最好的自己》,感到其实做好自己并不难。作为一名普通老师,工作经常陷入一种疲劳的状态,经常会被学生的问题搞得自己觉得很累,我知道这不应该是年轻老师应有的心态,但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总是会被学生不如意的表现所影响,开始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教师这个职业,刚参加工作时的热情减少了,这种心情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受李老师的影响,“既然只能当老师,那么悲悲戚戚是当,高高兴兴也是当,我当然选择后者!”
其实还是缘于“爱”,如果我们给学生多点,再多点的爱,对于他们的错误我们都用理解之心,包容之心,责任之心看待,而不去苛求他们像成年人那么懂事,师生关系会不会更和谐一点呢?在众多的压力与竞争下,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不论遇上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积极心态战胜一切困难,一样可以做到优秀。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xx字。我们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更大度、更成功的人!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十
《最后的一课》的作者阿尔封斯﹒都德(1840——1897),法国十九世纪著名的小说家。他一生中,除一部诗集和一些戏剧外,共写了十三部长篇小说和四部短篇小说集。《最后的一课})是他短篇小说的代表作。
《最后的一课》写于1873年,即普法战争结束的第二年。1870年7月普法战争爆发,8月份普鲁士军队深入法国境内,在色当大败法军,法国皇帝路易﹒波拿巴投降并当了俘虏。战后法国和普鲁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条约,将法国东北部的亚尔萨斯和格林两省割让给普鲁士。《最后的一课》就是以这一历史事件为背景的。主要反映了在普鲁土侵略者的残酷统治下,亚尔萨斯省人民的痛苦生活和他们敌汽同仇的爱国主义的思想感情。
作者在小说中表现这一重大主题时,既没有正面描写普鲁士侵略者的强盗行径,也没有写抽丁拉夫,敲骨吸髓的残酷剥削,而是写了沦陷区生活的一个小小的侧面:已经被普鲁士侵略者统治两年的亚尔萨斯省人民接到了柏林的命令,不准在学校里教授法文,一律改教德文。小说通过一个小学生的自述,描写了一个乡村小学接到这项命令后,全体师生和当地群众的强烈反映,深刻地揭示出了小说的主题。
小弗朗茨是一个贪玩的顽皮孩子。他法文学习成绩差,怕考问,怕挨老师的训斥,经常逃学。在这天的法文课上,哈墨尔先生心情沉重地宣布;“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今天,是你们最后一堂法文课。”老师的话给小弗朗茨极大的震动,使他意识到,他们将要同祖国的语言告别了,现在他们将要丧失学习祖国语言的权利了。于是,他开始变得懂事起来,刚才还使他头疼、讨厌的法文课,一下子就像老朋友一样舍不得离开。他悔恨自己没有学好法文,并在悔恨中对祖国的语言产生了新的认识,新的感情。“要是我能从头到尾把这些分词的规则大声地、清清楚楚地、一字不错地背出来,任何代价我都是肯付的啊!”这是多么巨大的思想飞跃,多么深沉的感情变化呀!是啊,连一个爱逃学的顽童都如此地留恋祖国的语言,都如此地憎恶普鲁士侵略者,那么,热爱祖国、不愿做奴隶的成年人的感情则是不言而喻的了。作者采取这样精巧的艺术构思,比直陈对普鲁士侵略者的愤怒和谴责,更具有较强的感人力量。
为了更深刻地揭示小说的主题,作者还别出心裁地在这“最后的一课”上,安排了一些校外的村里人到课堂里来。他们有前任村长,有退职邮差,还有像霍瑟老头那样的老年人。这些群众在敌人的残酷统治下,饱尝了沦为异国奴隶的苦痛,对祖国的眷恋之情是非常真挚而强烈的。他们到学校来听课,不仅表现出对哈墨尔先生在本乡任教四十年的感谢,而更重要的是表明他们对失去的祖国的无比热爱和对普鲁士侵略者的愤怒抗争。小说曾细致入微地描写了在哈墨尔先生教小班学生练习拼音时,课堂内所有的人都“一齐颂唱”的情景。那个霍瑟老头,“戴上了眼镜,两手捧着识字课本,也和小孩们一起拼字母。看得出他也很用心;他的声音由于激动而颤抖,听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深受敌人蹂躏之苦的群众,因为从明天起就听不到朗读祖国语言的声音了,于是他们不顾自己的年迈口拙,也同小学生一起读起来。这种场面怎能不扣动人的心扉,使人心酸落泪,悲愤填胸呢?作者在情节上大胆设计群众听课的场景,与小弗朗茨的悔恨、醒悟是互为表里,相得益彰的。它们从两个生活侧面表现出小说的思想倾向,使小说对揭露和鞭挞普鲁士侵略获得了感人至深,无可辩驳的力量。
《最后的一课》在表现其重大主题时,从沦陷区的现实生活中攫取并概括出典型化的生活场景,并从这些场景中挖掘出生活的本质特征,从而收到“以一斑而窥全豹”的艺术效果,给人们以深刻的思想启示和强烈的艺术感染。这篇小说把对普鲁士侵略者的憎恨和对祖国、对民族的热爱,熔铸于小学校的一堂法文课上,从而使这堂法文课的意义得到了升华,使我们感到这不是一般的课堂教学,而是一次声讨普鲁士侵略者的集会,是亚尔萨斯人民向祖国语言告别的仪式。这样,就给小小的场景和平平常常的情节赋予了深刻的内容。
《最后的一课》中的哈墨尔先生的形象,是凝聚着作者感情的一个形象。他是在亚尔萨斯省农村小学服务40年的小学教师。作者在刻划这个人物时,没有介绍他的全部历史,而是把他放在“最后的一课”的典型环境中,集中刻划,虽用笔墨不多,却能把他的声音容貌展现在读者面前。
在这“最后的一课”上,他比任何时候都更如认真地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从服装上,他穿上了“只在上级来校视察”时或给学生们发奖的日子才穿戴的衣帽;讲课的语言也变得“温和而严肃”。对于小弗朗茨背不过书来,也不再像以前那样诉诸于戒尺,而是由此责备起自己在教育工作中的一些没有尽职的事情。这时,他当众自我谴责的感情同小弗朗茨的悔恨自己没有学好法文是一脉相通的,同样是表现了对祖国语言的热爱和留恋。哈墨尔先生的自谴,为我们更为深刻地表达了他在民族命运生息攸关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爱国热和高尚的情操。
作者还巧妙地通过小弗朗茨的观察,进一步刻划了哈墨尔先生离开本乡前痛心疾首的心情。他“站在讲台上一动也不动,眼睛死死盯着周围的东西”。40年来,他所在的这个学校,桌橙因长期使用变得光滑了;院子里那棵核桃树长高了;他亲手栽的啤酒花已经跳上窗子碰到屋檐了。这是他多么熟悉的地方啊!然而,现在他却要离开这里了,这该是多么让人伤心惨目的事情!这种描写决不是单纯地对故地的留恋,它却凝结着多少对祖国深沉的爱和对普鲁士侵略者强烈的恨啊!不是吗,当外面传来普鲁士军队的军号声时,他再也不能自制了,感情的波涛冲决了堤岸咆哮而来。他在黑板上奋笔疾书“法兰西万岁!”几个大字。这几个大字是法国人民爱国主义思想的高度集中和概括,也是《最后的一课》主题思想的升华和结晶。作者匠心独运,设计了这样一个画龙点晴的结尾,对于揭示哈墨尔先生的思想境界,对于表现亚尔萨斯人民对祖国的热爱和对敌人不妥协精神,收到了“一目尽传精神”的艺术效果。
高尔基在谈到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时,曾经指出他们的作品“在技巧上是典范的文学作品”。都德的小说《最后的一课》正是这样,它以独特巧妙的艺术构思、高度凝炼的艺术概括、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和质朴而富于感情的语言,表现了重大的社会题材,揭示出生活的本质,是短篇小说创作的优秀范例。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一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类离开了书,就像小鱼没了水一样。读书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读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比如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让我知道了保护动物人人有责;读《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不放弃就会有回报;读《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人类为什么会打哈欠,为什么恐龙会灭绝等许多问题。
有一次,爸爸妈妈说要在家里举办“成语大会和你问我答”的游戏项目。要求是每人至少要说6个成语。爸爸先说。只见他思考了一会儿,就一口气说出了6个成语。该妈妈说了,妈妈若有所思地想了想,我和爸爸开始催促妈妈快点。妈妈说出了4个成语又开始想,妈妈皱紧眉头,叹了口气,我等不及了就大喊道:“我来帮妈妈说两个!”
我脱口而出:“画蛇添足,画龙点睛。”该我了,我又一口气说出了6个成语。爸爸妈妈一下对我刮目相看了。我对妈妈和爸爸说,这就是读书的作用,多读书就是有好处!
到“你问我答”环节了。我首先提问,我问:“为什么恐龙会灭绝呢?”爸爸和妈妈大眼瞪小眼莫不作声,我摇了摇头说:“你们真该看看《十万个为什么了》”
这一环节我又完胜。爸爸妈妈一下钻进房间,拿起书看了起来。过了几个星期,他们自信地向我发出挑战。他们对我说:“我们再来比!我们要是输了就给你更多的零花钱!”我答应了。我们开始比赛在规定的时间内,看谁在纸上写的4个字词语多,而且不能重复。
我们开始了,时间过得很快,没一会儿时间到了,妈妈拿过纸开始数,然后宣布:钱天琦24个,爸爸20个。我得意地笑了。
从此,爸妈也发奋图强,开始读书,我当然也不甘示弱。所以,我感到,读书非常重要,现在,弟弟不会的题都问我。不信你看,现在大街上的好多店名都是用成语取名。所以,每个人、每个行业都离不开读书,读书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二
一个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而写作,而《活着》的作者余华就是如此,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个老人一生中看着自己亲人在贫穷的生活之下相继离世的故事,让我对当时社会下的穷苦人民感到深深的同情和悲哀。
生活的苦难永远没有尽头,这是我看完《活着》这本书一个的感触,朴实而简单的文笔却能够刻画出一个打动人心的故事,这是作者笔下的主人公福贵,从他家道中落败光了所有的家产开始,生活就一次次给了他沉重的打击,如果说刚开始的苦难是因为福贵的性格和玩世不恭导致的,那么后来的苦难就是因为贫穷。我深刻记得福贵的爹将所有的钱都装在筐中要福贵抬去还债的情节,那不仅仅是全家所有的财产,更是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了这个刚刚成熟的少年身上。或许悲剧的结局永远让人印象深刻,生活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无论是有庆长大上学还是凤霞出嫁,在作者余华刻画的这样一家人当中,好像幸福的生活永远是短暂的,而悲剧却随着一个个家人的离去而变得更加长久,我仿佛能感受到书中福贵这个老人从嚎啕大哭到最后的淡然面对,只和一只老黄牛作伴,我仿佛明白了活着的真正含义,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原本抽象的话语也在这个故事当中找到了真正的答案。
人的一生当中所经历的苦难绝不会比这本书中的还多了,每当想到这里在面对那些小挫折的时候,都会觉得已然豁达了很多,这也许就是作者余华的另外一层含义,希望通过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活下去,终会找到人生的意义。作为选煤厂员工,虽然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工作岗位,我要具备那种敬业精神和不怕苦不怕累的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更要明白平安的意义,保证好自己的安全,为了自己,为了家人。
一个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而写作,而《活着》的作者余华就是如此,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个老人一生中看着自己亲人在贫穷的生活之下相继离世的故事,让我对当时社会下的穷苦人民感到深深的同情和悲哀。
生活的苦难永远没有尽头,这是我看完《活着》这本书一个的感触,朴实而简单的文笔却能够刻画出一个打动人心的故事,这是作者笔下的主人公福贵,从他家道中落败光了所有的家产开始,生活就一次次给了他沉重的打击,如果说刚开始的苦难是因为福贵的性格和玩世不恭导致的,那么后来的苦难就是因为贫穷。我深刻记得福贵的爹将所有的钱都装在筐中要福贵抬去还债的情节,那不仅仅是全家所有的财产,更是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了这个刚刚成熟的少年身上。或许悲剧的结局永远让人印象深刻,生活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无论是有庆长大上学还是凤霞出嫁,在作者余华刻画的这样一家人当中,好像幸福的生活永远是短暂的,而悲剧却随着一个个家人的离去而变得更加长久,我仿佛能感受到书中福贵这个老人从嚎啕大哭到最后的淡然面对,只和一只老黄牛作伴,我仿佛明白了活着的真正含义,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原本抽象的话语也在这个故事当中找到了真正的答案。
人的一生当中所经历的苦难绝不会比这本书中的还多了,每当想到这里在面对那些小挫折的时候,都会觉得已然豁达了很多,这也许就是作者余华的另外一层含义,希望通过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活下去,终会找到人生的意义。作为选煤厂员工,虽然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工作岗位,我要具备那种敬业精神和不怕苦不怕累的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更要明白平安的意义,保证好自己的安全,为了自己,为了家人。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而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维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苦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地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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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三
牛虻主要讲述为19世纪意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师私生子亚瑟因知晓身世离家而走,受尽磨难,后回到家乡参加革命,最终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初读此文,看到前文对书简介道,此书在苏联和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便觉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优秀作品的诞生,都深受当时环境的影响。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与许多当时俄、意革命团体交往甚密,又接触了许多如恩格斯等在内的革命人士。此书便是描述当时环境下革命者的作品,并被奉为经典。
我未对书中描述时期意大利乃至欧洲的社会环境进行深入了解,便就事论事的谈论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里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师(神父),当时的天主教牧师有终生不娶的誓言并有诸如此类的规定。所以当蒙泰尼里与亚瑟的母亲陷入感情并生下亚瑟时,心境也是诚惶诚恐并十分复杂的。一方面是教规所限,另一方面便则是人性的真实表达。但因为身份原因,其与亚瑟的生母便对亚瑟一向隐瞒亲生父亲的真实身份。但由于天性中父亲对子女的挚爱,亚瑟的母亲待亚瑟长大后叫其认蒙泰尼里为忏悔牧师,亚瑟成为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蒙泰尼里更是对亚瑟的关怀无微不至,当亚瑟成为当时意大利学生革命团队时,便日夜担心不已,生怕亚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里升任主教而发生调动,而亚瑟因参与学生革命而被当局关押惨受折磨后,书中对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亚瑟因当局设局误露其他团队成员信息,而被自我深爱的姑娘误会,同时得知自我真实的身世后,亚瑟作为一个少年,突然的变故颠覆了其长久以来构成的人生观及价值观。看到此刻,被深爱的女孩所误会固然难以理解。但蒙泰尼里作为亚瑟的生父及忏悔牧师,隐瞒身份确属无奈之举。当时的环境决定了这一选择,在一个由天主教实际执政的环境下,蒙泰尼里违反誓言陷入感情无疑是世事难以理解的。而作为生父,字里行间处处溢出蒙泰尼里对于亚瑟真正的爱。自古忠孝两难全,这位父亲只是做了在当时背景下他认为对的选择。虽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师,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尽一位人父应尽的职责。我们能够说蒙泰尼里背离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师,但我认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亲,即便这份父爱含着欺骗。
作者在此处表达如此激烈的情绪,我想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为下文亚瑟成为一个彻底的反天主教统治的革命者做铺垫。二是,当时社会背景下人民对天主教的统治早已人怨沸腾,但敢怒不敢言。
亚瑟满含愤怒、被误解、被欺骗的情绪离开去了南美,他对天主教的虔诚被他一锤子砸个粉碎。而之后的亚瑟生活便是极尽悲惨。矿工、船内帮工、身体被烧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后的苟延残喘、成为坡脚的马戏团小丑,亚瑟遭遇的这些悲惨命运让人唏嘘,但没有被真正击倒的他却也变的坚强。这时让我想起柴静在看见内写的一句话,你无法想象底层社会的残酷。就如同一盏灯光,光亮边缘的黑暗之地无人关注,而那里发生的事情难以想象,异常是这些城市里正常上学、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要说亚瑟有什么在支撑其对生活的坚持,那么我想应当有两点,一是对于蒙泰尼里作为父亲以及对詹玛作为爱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爱;二是对造成他悲惨生活的源头,天主教极度的恨。
当亚瑟再次回到意大利他熟知的人身边时,他已经成为一名有本事的坚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愿再以真实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对天主教及反对蒙泰尼里便成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间其再次遇见詹玛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为主教的蒙泰尼里时,他的自尊让其不愿卸下头具,他内心深处人性跳动的火焰,让其许多时候变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难让其变得固执。
形象塑造有怎样的好处。当其最终因革命而遭到枪决,他自身的痛苦已结束,但其对爱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响将长久的持续下去。我想为什么这本书在苏联、中国影响广泛,而不提欧洲、北美,可能是因为书中表述的这种脱离人性的革命情怀在不一样地区的认同感不一样吧。
文章作者为女性,对细节、环境的描述十分细腻生动,阅读时如身临其境,仿佛主人公屋内的花香都破书扑面而来,十分享受。同时牛虻应对磨难的那份坚韧是革命者值得赞扬的。可是我对本文的观点基于生活的环境。在中国现行环境下,我的这种无法设身处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当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颇的。但这便是100个读者就有100个哈姆雷特的直观体现。
以上便是对牛虻一书有感,特此记录,以便日后回念。正如一日问友人,为何周杰伦此刻写的歌没有原先的老歌好听了?友人答,因为他写不出来了。对,他还是他,但随时光流逝心境已变。怕自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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