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文档 >>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优秀15篇)
范文文档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优秀15篇)
  • 时间:2025-08-18 00:12:56
  • 小编:飞雪
  • 文件格式 DOC
下载文章
一键复制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精品推荐
通过制定周密的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自己的时间和资源。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调研和了解相关情况,以便将所有因素纳入考虑。下面是一些行业内领先企业的方案分享,
通过总结,在相同的情境下,我们可以更快地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如何写一篇完美的总结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和探讨的问题。请大家积极阅读这些总结范文,从中获取灵感和启示,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反思,思考过去的经验和教训,以便在未来更好地应对类似的情况。总结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晰,避免冗长和啰嗦。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精选的总结范文,希望
一个好的计划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拖延和浪费时间。计划制定后需要坚持执行,做好跟踪和评估,及时做出调整和改进。如果你对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感到困惑,可以参考以下的范
通过总结,我们能够更好地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自己的发展迎来新的机遇。总结中的反思和收获是重点,要突出重点加以归纳。总结是一种很好的总结和概括经验的方式,以下
总结是对近期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一种归纳和总结,你有写过总结吗?总结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和精神面貌来展示自己的成果和收获。写好总结不仅需要技巧,更需要勤思考和持续行动
计划也是一种自我管理的工具,可以帮助我们保持目标的持续性和坚持性。在制定计划时,我们需要做好风险评估,并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变数。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
计划是规划未来行动的一种方式,我们需要有一个清晰的计划来指导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为了制定一个完美的计划,我们需要充分了解任务的背景和要求。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可以
环境保护是摆在人类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保护好环境,才能让后代子孙生活在一个更美好的地球上。在总结中可以适当引用相关的数据和事实。请大家阅读以下总结范文时,有
在应对挑战和困难时,我们往往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方案。方案的设计需要考虑到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变化,具备一定的适应性和延展性。希望通过阅读范文,您能更好地了解方案
使用生动有力的语言和形象表达可以增强演讲稿的说服力。演讲稿需要根据受众的背景和情况来调整内容和重点,以保证其有效传达。下面是一份演讲稿的模板,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组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总结是对自己的一种记录和反思。培养良好的时间管理技巧,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作文是一种表达个人思想和情感的方式,可以培养写作能力和思维能力。如何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增强自我认知和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总结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避免在总结中出现无关紧要的东西。以下是一些写总结的范文分享,希望对大家
在各个领域,人们经常需要撰写报告来汇报工作、研究成果或企业经营情况等。在撰写报告时要注意语言简练、易懂,并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范文,供大
报告是我们向上级或团队成员汇报工作时的重要形式之一。报告的写作过程中,我们应该对自己的观点和结论进行反复检查和审视,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通过阅读这些范文,可
总结能够帮助我们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创作是根据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进行文学或艺术作品创作的过程。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
总结是一个重要的过程,可以促使我们对自己进行思考和改进。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充分回顾过去的经历和收集相关数据。这些总结范文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个参考框架,帮助我们更
历史是人们对过去经验和事件的反思与总结。如何提高写作能力是许多人关注的问题,可以通过多读书、多写作、多思考来不断提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经典文学作品,希望大
在报告中,引用他人的观点和研究成果时,一定要注明出处,保证学术诚信。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群体,以便在写作过程中选择恰当的语言和结构。以下是小编为大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越来越重视计划的作用,它是我们成功的基石。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里程碑,以便监控进度和评估成果的达成情况。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分享的计划经验和方法,
总结是我们提升自我认识和提高工作效率的有力工具。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的精炼和准确性,避免冗长和模糊的表达。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八年级上期班
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确保任务按时完成。要制定有效的计划,我们可以借鉴一些成功人士的经验和方法,学习他们的思维和行动方式。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通过总结,我们能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在总结中,我们可以适当地引用一些权威的研究和观点,增加总结的可信度和说服力。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总结的语言要简练明了,通俗易懂,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深奥的词汇。以下是小
总结能够看到自己在一段时间内取得的成绩和进步。逻辑清晰是一篇完美总结的重要特点,要注意段落衔接和语句连贯。阅读总结范文可以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来思考和理解总结的重
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在起草合同时,应当细致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和后果。在签订合同之前,可以参考以下案例以了解合同中常见的陷阱和注意事项。玻璃膜施工
人生就像一本书,我们应该珍惜每一页的经历和收获。创新思维和多角度分析在总结中都很重要。这些总结范文是对不同领域的学习和工作进行的概括,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
演讲稿的目的是通过言辞和表达技巧来影响听众的思维和情感。在撰写演讲稿之前,需要对演讲内容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思考。这些演讲稿范文展示了不同主题和风格的演讲,可供我们
合同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各方之间的利益分配,确保各方都能获得其应得的权益。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和讨论,确保双方对合同的理解一致。参考下面的合同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所进行的工作和学习进行回顾和总结的重要手段,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找到问题的根源并加以解决。写总结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使读者易于理解和接受。
演讲稿是一种通过口头陈述的方式来表达观点、传达信息或演示技能的书面材料。它通常用于公开场合,如会议、演讲比赛等,可以提高演讲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我们
制定计划可以让我们有条不紊地完成任务,避免拖延和浪费时间。一个完美的计划应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技术手段,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
观察是一种能力,通过观察我们可以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力。首先,我们可以回顾过去的学习和工作,找出其中的亮点和不足。接下来是一些出色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
进行总结可以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分享,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在写总结时,可以参考一些经典范文和优秀案例,以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现在,我们来一起阅读一些优秀的总
每一次总结都是对自己成长的一种肯定和认可。写总结时,要注意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啰嗦和废话。这些总结范文对我们来说是宝贵的参考资料,帮助我们提高写作水平和技巧
在不同领域中,总结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整理好相关的数据和资料,准备充足的材料作为总结的依据。掌握一些写总结的技巧和方法,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凝练和表达自己的思想。
计划可以提前预设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以确保我们朝着目标迈进。在制定计划时,我们需要考虑到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效率。下面是一些关于计划制定的常见误区和解决方法,希望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学术或商业写作形式,用于向上级、同事或客户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报告的结构要清晰,可以根据逻辑关系进行分段和分节。这里有一份精选的报告样本,可以帮
计划的制定不仅需要我们个人的思考和努力,也需要与他人的交流和协调。制定计划时要保持灵活性,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和优化。一个好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避免临时抱佛脚和无
总结是进步的基础,是我们提升自己的利器。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经验和成果进行归纳和总结的一种方式。写总结时,我们应该客观、准确地叙述自己的观点和体会,尽量避免主
经验是最好的老师,我们要善于总结和借鉴其中的教训。写总结时可以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全面而深入地总结表现和经验。请欣赏以下总结范文,它们或许能为我们的写作提供新的
在制定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集思广益,听取不同人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是一些方案的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它们,我们可以学到很多有关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同时也可以为自己设定更有针对性的目标。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的规范和规范,避免拼写和语法错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总结的要
当出现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合同中的条款应当具有可执行性和合理性。与他人签订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机器设备购销合同篇一甲方:乙
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为我们的成功铺平道路。在计划中考虑到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范文可以作为参考和借鉴的工具
是对学习成果和经验教训的总结和反思。写总结时应尽量客观公正,避免个人情绪和偏见的色彩。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一些总结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能提高大家的写作水平。
在撰写报告时,需要合理组织内容,采用逻辑严谨的结构和清晰明了的表达方式。报告应该具有良好的结构和逻辑,可以根据主题进行分节,清晰地展示材料和观点。不同类型的报告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扮演着保障交易安全和权益的重要角色。合同的完美撰写需要细致入微的思考和精确的表达,确保没有模糊和歧义的地方。如果你不太确定如何起草一份合同,下
报告往往需要按照特定的格式和结构来进行撰写,并且要经过严格的论证和演绎过程。要写一份完美的报告,首先需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写作。请继续阅读
生活中的点滴才是我们最真切的感悟,而不是那些华丽的词句。怎样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互联网?这是解决当下教育难题的关键。总结是思考和反思的结果,我们可以从总结中找到自
在学习和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挑战。写总结时要注意逻辑性和条理性,合理安排论述的层次和顺序。更好地总结能够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为下一步的学习和工作提供指导。1.要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对象。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能够了解到总
总结是对过去的回顾,也是对未来的规划。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时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租赁安全协议书篇
无论成功与否,总结都是一次珍贵的经历,它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方向。选择清晰简明的语言表达,让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我们的总结。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从中寻找灵
报告是对某一特定主题或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和分析的一种正式书面陈述。报告的结构要清晰明了,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等部分,以使读者能够更好地把握整个内容。报告的目的主要
"总结是思考的过程,通过总结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对自己的行为和成就有清晰的认识和准确的描述。提供写作指导的典型范文。社
总结有助于我们形成良好的学习和工作习惯。怎样规划一次有意义的旅行,体验不同地方的风土人情?范文中的总结内容经过作者精心编排和整理,有一定的可读性和吸引力。文案策
一个周密的计划可以减少不确定性,增加实施的成功率。为了制定有效的计划,我们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忙碌人士的计划管理技巧,让你轻松应对繁忙的工作和生活。中学音
通知是一种用于传达重要消息或安排活动的正式通告,它能够使接收者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培养良好的时间管理技巧,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遇到各种挑战和
总结是对过去的一种回顾和反思,让我们更加明确未来的方向。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清晰度,避免模糊和歧义,以使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希望通过这些范文的学习,大家能够
报告应该有明确的结构,包括引言、背景、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部分。在写报告时,可以借鉴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学习其结构和语言表达的技巧。请大家关注下面的报告范文
思考一下自己在过去一段时间里的成长和进步,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在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要传达的信息。1.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
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需要对各种可选方案进行比较和评估,选择最佳的方案。制定明确的指标和评估标准,以便对方案的进展和成果进行衡量。通过借鉴他人成功的方案,可以帮助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自身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总结中要注重事实的真实性,避免夸大或缩小自己的实际表现。以下是一些精心选取的总结样例,希望可
总结是记录成长的重要方式之一。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范围。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
总结是反思和思考的过程。一个完美的总结应该有清晰的结构和逻辑,确保表达的准确和连贯。总结范文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建议和灵感,帮助我们写出更好的总结。汽车维修技师工
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整理思绪,提升自己的表达和沟通能力。总结要注意语言简练、有条理,将观点和感悟清晰地表达出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发展轨迹和发展趋势。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充分了解总结的目的和要求。想写一篇好的总结吗?别担心,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于一段经历的感悟和总结。在写心得体会的过程中,应注意避免赘述和重复,使内容更加精炼。整理了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能够提高大
合同是一种约定双方权益和责任的法律文件,具有明确和保护双方权益的作用。合同中应当包含明确的权利义务条款,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合同范文只是一个参考工具,具体的
感悟可以带来内心的宁静和满足感。怎样才能更好地感悟自己内心的想法和感受呢?以下是一些关于感悟的文章和故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生本课堂的感悟篇一最近
心得体会是在学习或工作中对所得到的经验与感悟进行总结和思考的一种方式。那么,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呢?首先,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总结,不能脱离实际写
总结是一种反思和思考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并找到解决方案。总结应该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工作和学习中的成果和不足。这是一些学习和工作总结的典型案例,希望对大家
一个好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提高工作生活效率。制定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并做好应对措施的准备。以下是一些计划制定和执行中需要注意的关键要
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使复杂的工作更加可控和可行。计划制定过程中,我们可以参考和借鉴已有的成功经验和最佳实践。如果你正在制定计划,可以参考以
总结可以为未来的发展制定清晰的目标和计划。写总结时要注意结构的合理性,逻辑的连贯性和语言的准确性。以下是一些值得阅读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医德
总结是对自己成长过程的梳理、总结和反思。写总结时,我们要审视自己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方向和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一些总结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社
演讲稿是在特定场合展示自己的表达能力和思维深度的一种重要形式。可以适当使用一些实例、数据和故事,以支撑演讲中的观点和论证。这些演讲稿范文展示了不同演讲者的独特风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经验、教训和成果进行概括和归纳的一种重要方式。要注意总结的态度要客观中肯,既强调正面成绩和亮点,也要提及改进和不足之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
合同应当明确交易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避免争议和纠纷的发生。编写合同时应当注意合同的格式和排版,使其清晰易读。请大家注意,合同范文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
在总结中可以发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增强自信心。在写总结时,要提前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范围,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梳理和分析。如果大家对以下提供的总结范文有任何意见或建议
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一段经历中的原因和结果。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采用实例和案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论述。以下是一些值得一读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对大
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文书,确保经济行为的合法和有序进行。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和含义。接下来是一些关于合同起草注意事项的指导,希望能对
在撰写报告时,我们需要注意语法和拼写错误,以保证文档的准确性和专业性。编写报告的同时,保持客观和中立的立场。通过对这些范文的研究,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种类的报告在
方案的评估和反馈是不可或缺的,可以帮助我们不断优化和改进。一个完善的方案需要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应急措施,我们不能只看表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范例,仅供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进步和改进的空间。如何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是每个读者都需要关注的问题,下面我来分享一些养成阅读习惯的方法。以下是一些精选的总结范文,希
总结是对我们过去一段时间所进行的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总结,它是我们进步的重要保证。在写总结时,应注意客观描述事实和结果,不要过多夸大或美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逐步完善自己的总结能力,将会使我们的学习和工作更加高效和有成效。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简练,不要过多使用修饰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
8.总结是对自己所面临问题和挑战的一种积极应对方式。写总结时,要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和成绩,不夸大不缩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
制定计划可以使团队成员之间形成合作和协同的工作氛围,实现共同目标。制定计划时,要考虑到个人的时间和精力限制,不能过于贪心和不切实际。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适
充实自己的头脑,才能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有哪些技巧可以帮助我们写出一篇出色的总结呢?接下来是一些写作总结的范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教师会校长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长处。写总结时,我们需要注意总结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不偏不倚地进行总结。小编整理的这些总结范文涵盖了多个行业和领域,对
计划能帮助我们合理分配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分配任务给适当的人员,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关于计划的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请大家共同学习和
最后,报告还应该包括对问题或挑战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在策划报告之前,我们应该收集并整理相关的数据和资料。报告的结论明确简明,为读者提供了明确的行动建议。学校保安辞
学习过程中的挑战和收获,都可以在总结中呈现。需要梳理和整理好相关材料和资料,为写总结做好准备。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总结范例,它们能够启发您对总结的发挥和创新。表演自
总结计划的执行情况可以为未来的计划提供经验教训和改进的方向。那么我们该如何制定一个较为完美的计划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目标和任务,确定我们想要达到的成果和需要完
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概括的重要手段。写总结时要关注自己的感受和体验,以及对未来的期望和规划,提高总结的思想深度和价值。掌握一些优秀的总结
总结是对过去的经验进行提炼和总结,通过总结可以更好地发现问题和优化方法。在写总结时,要注重语言准确、表达得当,避免模糊和歧义。在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
在各个领域中,报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帮助人们了解和解决问题。一个好的报告应该具备逻辑性,内容要有条理,表达清晰。如果您在撰写报告时遇到困惑,不妨参考一下这些范文
通过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控自己的进度和目标的实现。如何制定一个合理的计划是一个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以下是一些计划实施的经验总结,希望对大家制定计划有所帮助。初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优秀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5-08-18 00:12:56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优秀15篇)
    小编:飞雪

注重思维的拓展,培养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总结应该具备客观、准确、简洁、有深度的特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一些绘画技巧和艺术作品,供大家学习和欣赏。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篇一

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制定了职业病防治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第九条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统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十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的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

第十二条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收到相关的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前期预防。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第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第十九条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二十四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第二十七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八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使用单位或者进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该化学材料的毒性鉴定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等资料。

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三十七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第四十条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四十二条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四十五条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篇二

十一届全国大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并于当日实施。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从法律上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是修正,虽然修改的内容不大,但也涉及60多条,重点修改45处。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九十条,比原法增加了十一条。根据安排,今天大家一起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主要从五个方面来学习:

一、从整体上把握《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原《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应当说,原有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职业病预防和职业病待遇保障制度,总体是科学、可行的。该法施行九年来,对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职业病依然高发,与职业病相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个别的还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的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职业病待遇落实难,监管体制不顺等问题突出。

这次修改,针对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围绕?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多项法律制度。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这是原第9条中增加的一款)。与此相对应,在法律责任一章的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这也是新增家的内容)。

(二)理顺了职业病防治监管体制。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围绕职业病的防、治、保三个主要环节,明确了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理顺了监管体制。防,即职业病的预防工作,以安监部门为主负责;治,即职业病诊断和治疗,以2卫生部门为主负责;保,即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负责。其中安监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执法主体地位,首次在法律中得到明确。

(三)进一步完善了职业病的预防措施。从项目立项,到企业的日常管理,政府部门的监管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强化了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控制,有利于改善以前职业病防治?重治轻防?的局面。

(四)在诊断程序、制度设臵等方面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这是《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主要思路之一。新法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中的责任,按照方便劳动者、简化程序的总体要求,区别情况,运用劳动仲裁、行政判定等方式来解决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的争议问题,并增加了民政救助等保障职业病患者权益的相关措施。另外,新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规定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同时新法还通过具体制度倒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提供职业病所需资料进而落实预防措施的义务。这些条款,为破除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难?的问题提供了保障。

总的来说,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解决了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完善了职业病防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更有利于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3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标志着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预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新《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内容中,与作业现场有关,加强职业病预防和监督检查的新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此次修改,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规定用人单位义务的有27条,罚则有39项。特别是新增新六条,突出强调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明确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强调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提高了罚款下限或上限。如对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处罚,罚款上限由三十万元提高到五十万元。

(二)加大了前期预防力度。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新增第十四条,强调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4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必须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并鼓励和支持用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特别是新增加了设备要求,拓宽了从源头控制的途径。

(三)突出了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第20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在原来18条的基础上增加对从事高危粉尘作业实行特殊管理的规定,突出了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

(四)强化了现场监督检查。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安监部门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相关规定有27条(24条职责,3条法律责任),在条文中明确安监部门要求的有51处,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统称的还有7处。主要体现在对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上,并赋予了若干职权。如安监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安监部门可以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等等。以上可以看出,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加强了职业病的源头预防和控制,强化了用人单位的责任,赋予了安监部门在职业病预防监督检查等方面的重要职责。因此,安监工作的任务更重了,责任更大了。

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发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卫生部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4月最后一周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下面就普及一下大家关心的有关职业病的知识:

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一、对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看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此目录中,且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由法定职业病诊断的疾病。

二、如属目录中所列职业伤害造成的,应及时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三、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四、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

(一)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二)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三)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四)协商鉴定缴费事宜;。

(五)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

(六)抽取鉴定专家;。

(七)开鉴定会;。

(八)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九)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职业史、既往史;。

(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五)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六)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七)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八)其他相关材料。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伤残等级分十级,依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六、与所在单位联系,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申请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

七、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职业病因为有明确的致病因素一般是可以预防的。预防职业病的关键是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发生,减少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常见的预防措施包括工艺措施、工程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卫生保健措施等等。铸造生产中的型砂采用低游离二氧化硅替代高游离二氧化硅的石英砂、水溶性涂料替代酚醛树脂涂料、二甲苯溶剂替代苯溶剂等等。这些措施均较大程度地降低了物料对作业者身体健康的危害,从源头上消除或降低危害的产生,属于工艺措施。矿山破碎过程生产产生的粉尘是导致矽肺病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这些粉尘的产生从工艺上是难以解决的,多采用除尘系统将粉尘通过除尘器净化除尘;许多噪声设备多采用隔音板将噪声隔离;炼钢系统为防止热辐射对作业工人的健康危害常采用的隔热装置;这些措施均为工程技术措施。如果工艺和工程措施难以实现的情况下,人们往往采用比较被动的防护措施,即危害因素接触者佩戴个体防护装备,来减少或降低各类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如佩戴防尘口罩防尘、佩戴耳塞耳罩防噪声、佩戴防毒面具防止毒物接触等。

还有一些危害因素,劳动者接触后可能会导致体内某些代谢物质丧失,从而能产生代谢功能紊乱,如劳动者如果接触强高温会导致体内失去必须的盐份,而产生中暑、休克等严重危害,这种情况可采取为接触者适当地补充盐的摄入,从而控制或减少高温中毒的发生,这些措施成为卫生保健措施。

我国几十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总结出了许多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如“革”、“水”、“密”、“风”、“护”、“管”、“教”、“查”等防尘“八字方针”,在建国以来的防尘工作中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革”既是革新技术,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使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或少产生粉尘,以低毒粉尘代替高毒粉尘,是防止粉尘危害的根本措施;“水”为湿式作业,采用湿式作业来降低作业场所粉尘的产生和扩散;“密”即密闭尘源,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密闭抽风除尘;“风”是通风除尘,通过合理通风来稀释和排出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护”即个体防护,为接尘工人佩戴防尘口罩来减少粉尘接触;“管”即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防尘的规章制度,定期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教”即宣传教育,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尘工人应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了解生产性粉尘及尘肺病防治的基本知识,使工人认识到尘肺病是百分之百可防的,只要做好防尘、降尘工作,尘肺病是可以消除的;“查”即加强对接尘工人的健康检查、对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进行监测和各级监管部门对尘肺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综上所述,我们在日常生产活动过程中,首先应了解你所从事的工作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哪些健康危害,如何有效地防治这些危害的发生,是保证我们健康、快乐、体面工作的前提和条件。

为了有的放矢地做好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4月27日下午生产会后召集相关车间、班组召开了一次职业病防治座谈会并对宣传、培训工作做了安排。

在各领导、各基层负责人的协同配合之下,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各项活动都圆满完成,通过宣传,培训学习等了解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内容、自身的基本权益,提高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性。有针对性地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教育培训,并进行了考试,经培训合格率100%。

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使我们自身又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劳动者对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各基层要严格要求建立职业卫生“四案”的现时,真正做到把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到“打造高度负责任、高度受尊敬企业”活动中去,对职业卫生工作要像安全工作一样,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岗必责,有责必须加强考核,做到车间、班组、作业场所层层有人抓,将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为近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基层监督检查。紧紧抓住职业危害防治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努力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如:每次作业前,严格按照要求监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要求各基层,在工业动火施工现场作业区域拉警戒线、工作场所入口处设置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包括职业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措施等内容,时刻告知和提醒员工。

对新入厂工人和在岗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这样单位才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及早发现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和及早发现危害场所、危险物质等对健康的损害,通过调换患员工的工作岗位和治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避免发生职业病发生。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采取事故安全教育等,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来提高广大员工职业危害防控意识和技能。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篇三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新修订了职业病防治法,下面是职业病防治法的详细内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前期预防。

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第九条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统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十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乡、民族乡、镇的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

第十二条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收到相关的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前期预防。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第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第十九条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二十四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第二十七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八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使用单位或者进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该化学材料的毒性鉴定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等资料。

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三十七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第四十条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四十二条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四十五条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篇四

1 基于某种特定标准来评价学生对与教学密切关联的具体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的评价是( )。

a.形成性评价

b.总结性评价

c.常模参照评价

d.标准参照评价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题干是标准参照评价的定义。

2 形成价值观念指学生将特殊对象、现象或行为与一定的价值标准相联系,对所学内容在信念和态度上表示正面肯定,相当于通常所说的( )。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形成价值观念的学习结果是将对所学内容的价值肯定变为一种稳定的追求。相当于通常所说的“态度”和“欣赏”。

3 教师领导风格对课堂管理( )。

a.有直接影响

b.有间接影响

c.没有影响

d.不一定

参考答案:a

4 根据皮亚杰的观点,可以同时从两个或两个以上角度思考问题,这一特征是儿童认知发展水平达到( )阶段的重要标志。

a.感知运动

b.前运算

c.具体运算

d.形式运算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具体运算阶段的儿童的思维具有多维思维、思维的可逆性、去自我中心的特征,可以同时从两个或两个以上角度思考问题。

5 儿童在家庭中养成了爱劳动的行为习惯,这种习惯也会在学校中表现出来,这是( )。

a.知识的迁移

b.技能的迁移

c.行为规范的迁移

d.学习经验的迁移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爱劳动是一种行为习惯。这种行为习惯在家养成了,而后在学校中表现出来,这是行为规范的迁移。

6 学校情境中的问题解决主要是通过( )实现的。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学校情境中的问题解决主要是通过迁移实现的。

7 下列有关操作技能的特点正确的是( )。

a.物质性、协调性、简缩性

b.适应性、协调性、简缩性

c.物质性、外显性、展开性

d.观念性、协调性、适应性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操作技能属于技能的范畴,具有一般技能所有的特点,但又具有与其他技能不同的一些特点。主要有:动作对象的物质性、动作进行的.外显性和动作结构的展开性。

8 解决问题的最高表现形式是( )。

a.获得规则

b.理解概念

c.创造性

d.知识迁移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问题解决的最高表现形式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9 对遗忘原因的一种最古老的解释理论是( )。

a.消退说

b.干扰说

c.同化说

d.动机说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消退说是对遗忘原因的一种最古老的解释理论。

10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样的学习动机属于( )。

a.近景性内部动机

b.近景性外部动机

c.远景性内部动机

d.远景性外部动机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内部动机是由内部心理因素转化而成,近景、远景是由学习动机与学习活动的关系及其作用来划分的。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篇五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是本行业的重中之重,必须长抓不懈,石料厂一直坚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要求每个员工都能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举行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培训。现将教育培训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果。

开展了安全技术和职业病防治知识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常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常用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等。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生产技能,防止误操作,掌握一般职工所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安全技术知识,适应对各种安全危险因素的识别、预防和处理,进一步掌握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防止受危险因素的危害。

二、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虽说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离公司的安全教育目标还有差距,且在培训中还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1、有时候生产比较紧张,难以按期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因此,教育培训的时间难以保证,培训的质量也打折扣。

2、有计划的安全教育培训有时在实施过程中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参加培训员工第一是个别有缺勤现象,第二是生产繁忙走不出来,有部分人员的本职工作基本上与安全工作无关。

3、培训的内容有待于继续完善,培训的内容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还有一定差距,更须加强实际操作的培训。

4、职工参与安全培训的积极性不够,部分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知道或不想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有安全培训教育,但是在操作中,仍然出现麻痹大意。

三、下一步工作。

1、继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安生生产的基础,并实现合员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全员接受安全教育的目标。

2、创新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培训质量,规范培训内容。在培训教育中,更加侧重安全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按照学用结合、因材施教的要求,积极深入现场,结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岗位特点和培训需求。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既保证了培训计划的落实,又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从而提升了培训质量。

4、进一步抓好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采取因人、因工种施教的方法,根据不同工种、文化程度和工作经历,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满足不同层次学习人员的学习需求,保证培训质量。

文档为doc格式。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篇六

1.公路管理机构发现损害公路行为或者接到公路损害报告后,应当在工作日内进行调查,作出处理决定。(c/条例)。

a、三b、五c、七 d、十。

2.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长度不能超过()米。(d/条例)。

a、十五b、十六c、十七 d、十八。

3.下面哪一种不是行政处罚的种类?(d/处罚法)。

a、警告 b、罚款 c、责令停产停业 d、管制。

4.对损坏的公路标志,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在发现后()小时内予以修复、更换。(d/条例)。

a、五b、十二c、二十 d、二十四。

5.公路路政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名以上人员参加。(b/条例)。

a、一b、两c、三 d、四。

6、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b/处罚法)。

a、五 b、七 c、十d、十五。

7、《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措施,由公路管理机构行使。”这属于( )。(b/条例)。

a、法律授权b、法规授权c、规章授权d、行政委托。

8、违反《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害或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c/条例)。

a、刑事b、行政c、民事。

9、新建、改建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自公路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日内,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划定。(d/条例)。

a、十b、十五c、二十 d、三十。

10、下列哪种情形可以撤销行政许可?(c/许可法)。

a、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b、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c、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d、被许可的法人依法终止的。

11、根据《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承运人要从**运载不可解体超限物品到吴江市,应该由哪个机构进行审批?(a/条例)。

a、省公路局 b、市公路局c、**公路段。

12、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复议法)。

a、十五日b、一个月c、两个月 d、三个月。

13、人民法院审理上诉的行政案件,下列哪种处理是不对的?(d/行政诉讼法)。

a、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

c、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查清事实后改判。

d、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14、《公路法》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 )元以下的罚款。”(b/公路法)。

a、五百 b、一千 c、两千d、三千。

15、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下列哪种行政处罚?(a/处罚法)。

a、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b、罚款 c、责令停业d、行政拘留。

16、《行政处罚法》规定,作为例外,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行政处罚罚款。但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有权拒绝交纳罚款()。(c/处罚法)。

a.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的。

b.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c.不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d.不适用听证程序所出罚款处罚决定的。

17、某县邮政局要在某国道段埋设通信光缆,因其认为这是国家建设项目,在未经公路主管机关批准的情况下即开始施工。县公路路政管理所经检查发现该行为属违法行为,遂多次口头、电话通知其停止施工,补办相关手续并交纳路产损失赔偿费。但该局照旧施工,县公路局了解情况后,以电话方式通知邮政局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缴纳罚款3000元。邮政局不服诉至法院。对于公路局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b/处罚法)。

a.县公路局的处罚行为是合法的,因为邮政局的行为未经批准。

b.县公路局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

c.县公路局的行为是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因此是合法的。

d.县公路局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邮政局是在实施国家建设项目。

18、个体户赵某对某县所辖的一乡工商所作出的对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应当以下列哪个组织为被申请人()。(b/复议法)。

a.乡人民政府b.县工商局c.县人民政府d.市工商局。

19、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方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d/许可法)。

a.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b.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20、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在对律师法作具体规定时,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成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对于这一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许可法)。

a.是合法的,因为地方性法规可以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是合法的.因为地方性法规可以对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增设条件。

c.是不合法的,因为地方性法规不能对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

21、在下列何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b/处罚法)。

a.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b.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

c.当场作出处罚的。

d.只要当事人提出当场缴纳,无论何种情形部可当场收缴。

22、赵某向甲行政机关申请某项行政许可,下列关于甲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的说法,哪个是不正确的()。(d/许可法)。

a.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甲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

b.如果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甲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c.如果甲行政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经甲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

d.如果办理该行政许可的期限需要延长的.,甲行政机关无须告知赵某延长期限的理由。

23、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b/处罚法)。

a.行政处罚停止执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对提起行政复议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对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停止执行。

d.对提起行政复议的,行政处罚停止执行;对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24、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c/处罚法)。

a.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

b.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不能依据同一法律规范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处罚。

c.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罚款。

d.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处罚。

25、行政机关对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d/复议法)。

a.上级行政机关只能责令其受理。

b.上级行政机关应当直接受理。

c.由人民法院裁定其受理。

d.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可以直接受理。

26、某市政府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经常制定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那么这些规范性文件()。(d/许可法)。

a.对于某些不是关系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b.经法律的授权后,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设定行政许可。

c.经国务院授权后,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设定行政许可。

d.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27、某甲于5月11日(周一)向行政机关提出某项行政许可的申请,但是申请材料不齐全,行政机关当场并没有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其他全部材料,直到5月20日电话告知某甲应该补正的全部内容,那么,如果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什么时候为行政机关受理某甲申请之日()。(c/许可法)。

a.205月16日。

b.年5月20日。

c.2004年5月11日。

d.某甲补正所有材料并交给行政机关之日。

28、某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中,明确规定将对某种违法行为的罚款权“授权”给某个非行政机关组织,根据这一规章的规定,行使该行政处罚权的组织:()。(b/处罚法)。

a.应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b.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c.可以自由地行使罚款权。

d.应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

29、某乡村民张某在未经过任何审批的情况下,在村附近的国道边建造房屋,开办汽车修理部。公路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此事后,对其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限期拆除;(2)罚款500元;(3)建议乡政府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上述处理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b/处罚法)。

a.(1)和(2)b.(2)c.(2)和(3)d.(1)。

30、在行政处罚中,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将给予较重处罚的,应当如何决定()。(a/处罚法)。

a.处罚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b.报上级机关作出决定。

c.由处罚机关的行政首长决定。

d.办案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31、下列哪些规范性法律文件依法不可以创设行政许可,但可以依法创设行政处罚()。(a/处罚法、许可法)。

a.部门规章b.地方性法规c.省级政府规章d.行政法规。

32、某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由城建规划局统一行使几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但下列哪一项职权不能由城建规划局行使()。(d/处罚法)。

a.交通管理机关的罚款权。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吊销营业执照权。

c.土地管理部门的行政没收权。

d.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权。

二、简答题。

1、行政处罚应遵循什么原则?答:公正、公开原则。

2、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依什么为依据?与什么相适应?

答:必须依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3、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享有哪些权利?

答: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因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4、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还应依法承担什么责任?答:民事责任。

5、行政处罚有哪几种?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

6、行政处罚权的委托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7、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几次以上的什么样的行政处罚?答:两次以上的罚款处罚。

8、有违法行为的人在接受行政处罚时,法律在年龄上有何规定?

答:不满14周岁的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9、违法行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违法行为两年内未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性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0、法律规定,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履行什么程序?其内容是什么?答:告知程序,其内容是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还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11、哪些情形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答: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它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12、进行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5日内必须报所属的行政机关备案。

13、什么叫简易程序,一般程序?

答:简易程序就是指执法机关发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后,因事实确实清楚,无需进一步调查取证,可以立即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

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区别在于它强调调查取证步骤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它主要适用处罚较重,情节较为复杂的案件或当事人对于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

14、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多少人?答:两人。

17、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多少天内履行罚款的行政处罚?答:十五日内。

答:有四种情形之一的:(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4)关于违反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答:出现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不使用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20、什么是物证?答:是指以其外部特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篇七

一、判断题(每小题1.5分,共36分)。

1、我国法定的职业病有10大类115种。()。

2、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用人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劳动者可以不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4、生产经营单位可采取消声,控制噪声的传播,合理规划厂房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噪声源对从业人员的危害。()。

5、通常所称的职业病即为法定职业病。()。

6、高温作业时,人体的大部分体液由汗腺排出,经肾脏排出的水盐量大大减少,使尿液浓缩,肾脏负担加重。()。

7、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各种有毒物质。通称为工业毒物。()。

8.电焊工人除应注意眼睛防护外,还应防止焊尘、焊烟对人体的危害。()。

9、噪声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在:损害听觉,引起各种病症,引起事故。()。

10、生产过程的密闭化、自动化是解决毒物危害的根本途径。()。

11、噪声卫生标准规定,工作地点噪声应小于85分贝。()。

12、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3、在低温环境下工作时,应多食用高热能食物,增加体内代谢放热。()。

14、一氧化碳中毒常为急性中毒。()。

15、凡少量化学物质进入人体后与人体组织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变化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破坏正常生理机能,引起某些暂时性或永久性的病变,称为中毒。()。

16、能够引起中毒的化学物质称为毒物。()。

17、在化工生产中,产生工业毒物的状况,有的作为原料,有的是中间体或副产品,有的作为辅助原料,有的为夹杂物,还有的是反应产物或废弃物等。()。

18、工业毒物的形态,可以是固体、液体、气体、蒸气、雾、烟和粉尘。()。

19、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工业毒物引起的中毒病变叫职业中毒。()。

20、在有毒岗位进食不会得慢性职业中毒。()。

21、在有毒岗位工作,下班后可以将工作服穿回家。()。

22、氨气体中毒后,呼吸道黏膜和眼结膜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

23、在存有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作业,应采用防护服、防护面具、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具加强防护。()。

24、对逸散作业场所的有害物质要采取通风措施,控制有害物质的飞扬、扩散。()。

二、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42分)。

1、粉尘作业时必须佩戴()。

a、棉纱口罩b、防尘口罩c、防毒面具。

2、长时间接触噪声容易引起的.噪声性耳聋,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

a、75db(a)b、85db(a)c、88db(a)第1页。

3、一旦发现有人晕倒在有限或密闭容器内,下面最适合的急救方法是()。

4、尘肺病主要是由于吸入()粉尘引起的。

a、煤尘;b、石棉尘;c游离二氧化硅。

5、我国《职业病目录》公布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了()种法定尘肺。

a、11;b、25;c、13。

6.在产生生产性粉尘的作业场所,下列()做法是不当的。

a、通风排尘b、密闭尘源c、有作业禁忌的人员从事接尘作业。

7.生产性噪声不包括()。

a、空气动力噪声b、机械噪声c、电磁噪声d、空气传播噪声。

8.《职业病目录》规定,职业病有()类。

a、九b、十c、十一d、十二。

9、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统称职业病危害因素。

a、粉尘、物理、化学因素b、粉尘、物理、放射。

c、物理、化学因素、生物因素d、粉尘、物理、生物因素。

10、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

a、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b、警示标识c、警示说明d、警示语言。

11、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的途径有()。

a、呼吸道b、皮肤c、消化道d、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

1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该向()方向疏散。

a、下风b、上风c、顺风d、原地。

13、当你发现突然有大量毒气散发时,应迅速戴上适合的()。

a、防毒面具b、眼镜c、手套d、口罩。

14.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十大类()种。

a99b105c115。

15.《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a单位职工b用人单位c劳动者。

16.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的原则。

a不分开b分开c适当分开。

17.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

a高温作业b机加工作业c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8.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a未婚女工b女职工c未成年工。

19.患有()疾病者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a活动性肺结核b慢性胆囊炎c心脏。

20.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防尘口罩也能用于防毒b防毒面具也可以用于防尘。

c当颗粒物有挥发性时,如喷漆产生漆雾,必须选防尘防毒组合防护。

21.一氧化碳中毒是由于含碳物质燃烧不完全时的产物经呼吸道吸入引起中毒,主要损害人的()系统。

a呼吸b消化c神经。

22.工业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有3个,即()。

a口、鼻、耳b食物、空气、水c呼吸道、皮肤、消化道。

23.()是电焊作业人员常见的职业性眼外伤,主要由电弧光照射、紫外线辐射引起。

a白内障b红眼病c电光性眼炎。

24.化学性皮肤灼伤主要由于()等化学物质引起。

a强酸、强碱、氢氟酸和磷b强酸c强碱。

25.接触性皮炎是职业性皮肤病的一种,根据发病机理分为原发刺激性皮炎和变应性皮炎。变应性皮炎是由()物引起。

a腐蚀b刺激c致敏。

26、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中较少见的是()。

a、呼吸道b、皮肤c、消化道。

27、对于接触毒物的操作工来说,下列()行为违反了个体防护制度。

a、不在操作场所吸烟b、将工作服带回家中c、班后不在作业场所洗澡。

28、大多数急性中毒事故的原因是(),约占全部事故的60%-70%。

a、下班不洗澡b、违章操作c、设备陈旧造成毒物跑、冒、滴、漏。

三、简答题(共22分)。

答案:

一、3x5x20x21x,其余均为v。

三、略。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篇八

1.正赶赴火场的消防队、消防车、消防器材和装备要铁路输或轮渡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免费优先载运,这体现行政主体享有。()。

a.行政权。

b.行政受益权。

c.获得社会协助权。

d.先行处置权。

2.下列是行政机关赋予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的许可。()。

a.开业经营许可。

b.生产许可。

c.持枪证。

d.会汁师证。

3.行政指导以其功能为标准,可分为管制性、调整性和行政指导。()。

a.个别性。

b,贸易性。

c.促进性。

d.教育性。

4.某市工商局与税务局对某个体户共同违法行使职权造成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该个体户提出赔偿请求。()。

a.只能向工商局。

b.只能向税务局。

c.应向工商局与税务局的共同上级行政机关。

d.应向工商局、税务局。

5.我国在中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听证制度。()。

a.《专利法》。

b.《商标法》。

c.《行政赔偿法》。

d.《行政处罚法》。

二、多项选择题。

1.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a.行政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c.接受行政委托的组织。

d.公务员。

2.下列是行政立法主体。()。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c.国务院及其各部委。

d.省级人民政府。

3.下列费用的征收属于行政征收范围的有。()。

a.排污费。

b.行政诉讼费。

c.公路养路费。

d.滞纳金。

4.某人被区公安分局拘留5日,该公民不服处罚,申诉至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作出原处罚决定维持并罚款200元的复议决定。如该公民认为上述行政行为违法,应以为赔偿义务机关。()。

a.区公安局。

b.5日拘留以区公安分局。

c.市公安局。

d.200元罚款以市公安局。

5.除法律规定终局的行政复议外,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可以按处理。()。

a.一律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b.一律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c.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篇九

田某在1997年1月被某公司录用,合同期限为3年,约定违约金数额为1000元,合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因田某工作能力强,公司在1999年5月决定变更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合同期限变更为2002年1月,违约金为4000元。但变更合同书未送劳动部门鉴证。田某在2000年2月1日向公司口头提出辞职,公司未予答复。一个星期后,田某不辞而别。田某走后,公司的一部分正常工作受到影响。于是公司要求田某回公司上班,被田某拒绝。无奈,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认定田某违约,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田某认为变更合同书无效,因未经劳动部门鉴证,原合同至2000年元月已停止,不存在违约问题。

请问:

(1)田某是否违约?

(2)田某是否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3)若田某以合法方式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否还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1)田某行为违约。因为田某与公司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又与公司就劳动合同进行了变更。双方变更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双方当事人依据合法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就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就要受合同内容的约束。而合同的鉴证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所以在本案中田某要受变更后合同的效力的约束,要为公司服务到2002年元月。只有在法定条件具备时田某才可以不承担此项合同义务。《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案中,田某只是口头提出解除合同,并未按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该公司可以不予答复。因此田某与公司依据劳动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就没解除。田某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是违约行为。

(2)由于田某违约行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3)若田某以合法方式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后,如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案例2】李某的劳动仲裁申请能得到支持吗?

1998年2月15日,甲厂与李某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2000年2月15日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订劳动合同。由于双方债务尚未结清,甲厂未将李某档案材料及时转出。2002年2月15日,李某认为档案材料仍在甲厂,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要求甲厂给付两年基本生活费。甲厂认为随着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劳动关系,不同意给付基本生活费。为此,同年3月15日李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甲厂给付两年基本生活费。

请问:

(1)甲厂与李某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2)甲厂应否给付李某两年基本生活费?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作出裁决?

【参考答案】。

(1)甲厂与李某不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也未续订。

(2)甲厂不应付李某两年基本生活费,甲厂与李某不存在劳动关系,无此义务。

(3)据上述原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裁决驳回张某的仲裁申请。

【案例3】县职业介绍机构是什么行为?

2003年5月2日,某县职业介绍机构发布一则招工广告:受广州一服装厂委托,在本县招收20岁至30岁的女工,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实行计件工资制,试用期3个月,每月保底工资600元,转正后每月工资至少1000元。陈××等27名女青年见广告后前来应聘,被录用的20名由县职业介绍机构送到广州,但没有将他们安排到约定的服装厂,而是被安排到私人企业手袋厂工作。该厂工作条件差,每天工作10个小时,月工资最多400元。陈××等20人认为待遇太差,于6月10日返回家乡,以县职业介绍机构所做职业介绍与广告不符为由,请求返还介绍费、赔偿往返车费和工资差额。县职业介绍机构坚持认为:“此次介绍是受人之托,责任应由委托人承担;现已为陈××等20人介绍了工作,陈××等人已实际接受了工作”,表示拒绝陈××等20人请求,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经查县职业介绍机构未能提供广州某服装厂委托招工的相关证明。

请问:

何处理?

(2)若陈××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将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某县职业介绍机构所为属提供虚假招聘信息行为。因为县职业介绍机构发布的招工广告与其实际介绍的用人单位和从事的职业及有关待遇不同,并且该职业介绍机构未能提供广州某服装厂委托招工的相关证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县职业介绍机构提供职业介绍虚假信息行为,除了依法予以罚款外,对陈××等20人请求返还介绍费、赔偿往返车费和工资差额,某县职业介绍机构应予赔偿。

(2)陈××等20名应聘人员与某县职业介绍机构是平等主体间因职业介绍发生的民事纠纷,并非是劳动争议。因此,陈××等20名应聘人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县职业介绍机构所做职业介绍与广告不符为由,请求返还介绍费、赔偿往返车费和工资差额。由于某县职业介绍机构未能提供广州某服装厂委托招工的相关证明,因此应由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将判令某县职业介绍机构直接返还陈××等20名人员的介绍费、赔偿往返车费和工资差额。

【案例4】钱某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2003年1月初,在家待业的钱某通过朋友介绍成为某公司的一名司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月薪为1000元。2003年7月起公司开始拖欠钱某工资,钱某找到公司经理问其原因,经理称企业暂时有困难,以后一旦有钱一定补上。这样到了2003年底公司已拖欠钱某6个月的工资,钱某又找到公司经理要求立即补齐工资,公司经理称公司没有与钱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钱某为公司提供劳务应按劳取酬,从2003年7月起,钱某的工作量减少了一半,其劳务报酬也应减半给付。钱某不同意,于2004年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拖欠他的半年工资。

请问:

(2)钱某的申诉请求是否能得到全部支持?为什么?

【参考答案】。

(1)钱某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为他们双方虽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已按口头约定实际履行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因此双方之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这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这种关系时,应要求双方当事人协商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如补签不成,则应裁决终止这种劳动关系。

(2)钱某要求补发拖欠的半年工资的请求不能得到全部支持。因为,依据劳动法有关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钱某前4个月被拖欠的工资已过申诉时效(60日),因此将得不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案例5】该商标属于谁?

天津某仪表电器厂于1986年7月1日向商标局提出“飞燕”牌仪表注册商标申请。日本某公司于1985年12月31日向美国商标主管机关提出“飞燕”牌仪表注册商标申请。1986年7月5日日本某公司又向中国商标局提出“飞燕”牌仪表注册商标申请,并要求了优先权。经过审查,中国商标局于1986年8月1日公告了天津某电器厂的“飞燕”牌商标,北京仪表电器厂发现天津某仪表电器厂申请的注册商标“飞燕”牌与其已经注册的“飞燕”牌商标属于近似商标,并且是在同一种商品上,遂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异议。

请问:

(1)商标局为什么初步审定并公告天津某仪表电器厂的商标?

(2)北京某仪表厂应在什么时间提起异议?向哪里提起异议?

(3)如北京某仪表厂对异议处理决定不服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天津某仪表电器厂“飞燕”牌商标是完全正确的,我国《商标法》对商标申请采用先申请原则,即谁先申请,授予谁商标权。本案中,天津某仪表电器厂向商标局提起注册商标申请的日期这1986年7月1日,而日本某仪表公司向中国申请商标申请的日期是1986年7月5日,虽然日本公司要求优先权,但是从日本公司第一次向美国提起“飞燕”牌商标注册申请(1985年12月31日)到向中国申请商标注册(1986年7月5日)已超过6个月,即已超过享有优先权的有效期,因此,日本某公司不能再享有优先权。因此,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天津某仪表电器厂的商标。

(2)北京某仪表厂应在1986年11月1日前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

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异议,要在商标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

(3)北京某仪表厂如果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经过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案例6】张某和郭某为追讨报酬实施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赵某拖欠张某和郭某6000多元的打工报酬一直不付。张某与郭某商定后,将赵某15岁的女儿甲骗到外地扣留,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在此期间(21天),张、郭多次打电话让赵某支付报酬,但赵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张、郭遂决定将甲卖给他人。在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奸淫了甲。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张、郭二人以6000元将甲卖给了陈某。陈某欲与甲结为夫妇,遭到甲的拒绝。陈某为防甲逃走,便将甲反锁在房间里一月余。陈某后来觉得甲年纪小、太可怜,便放甲返回家乡。陈某找到张某要求退回6000元钱。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

请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1)张某构成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罪。

(2)郭某构成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罪。

(3)张某和郭某是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罪的共同犯罪人。二人均应按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

(4)郭某和张某拐卖妇女罪应适用不同的法定刑,其中张某按拐卖妇女罪的基础法定刑量刑,郭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法定刑升格。

(5)陈某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和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

(6)对陈某所犯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可以不追究该罪的刑事责任(司法部对此问题的标准答案是:陈某所犯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由于他中途自愿将被害人放回家,属犯罪中止,可以不追究该罪的刑事责任)。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篇十

(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前期预防。

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篇十一

a公司给b公司发出订单(要约)购买电器,b公司完全接受订单,签字盖章了,但是他又附一张纸——这张纸记载了b公司提出的免责条款,a公司一看,不予理睬。但b公司不知道,到期就发货,a公司一看,货送来了,还不错,就收了。

请问:

(l)a、b之间的书面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a、b之间的合同是否最终成立,根据是什么?

(3)如果合同成立,合同成立之时、合同成立之地是什么?

【参考答案】。

(1)a、b之间的书面合同未成立,因为b公司在“承诺"中附了一个免责条款,这属于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构成反要约。在此时,a、b之间因为要约与承诺未取得一致,合同不成立。

(2)a、b之间的合同最终成立。b公司发货,是要约,a公司受领是承诺。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当事人就有关债权债务关系或者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合意,两个表示的意思取得一致。a、b公司以行为达成合意。《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3)合同成立之时,是a公司受领之时,成立之地,是a公司受领之地。

【案例二】百货公司的广告是要约吗?

成都市一个百货公司发出一个广告:在4月1日这一天,凡是到我百货公司一层柜台购买a牌化妆品的顾客,统统单价销售(原价160元一瓶)。广告的有效期为一天。广告的内容具体明确。到了4月1日这天,许多百姓聚集在百货公司门前要求购买,但百货公司拒绝出卖,理由是4月1日是愚人节。

请问:

(1)要约的概念和要件是什么?

(2)百货公司的广告是否构成要约?为什么?

(3)百货公司拒绝出卖,其行为性质是什么?百货公司是否有权撤销广告?为什么?

【参考答案】《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要件有两个:其一,内容具体确定;其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百货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因为该广告符合要约的两个要件。4月1日按半价销售,是行为人受其约束的表示。《合同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百货公司的行为性质属于违法撤销要约。百货公司无权撤销广告,因为该广告是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承诺期限为一天)。《合同法》第19条规定,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撤销。

【案例三】甲方的要约何时生效?

甲方在1月1日写好了要约,但却忘发了,他在l月3日才发出。甲方写的要约没有日期,到了1月10日才由邮局投到乙方的信箱。乙方11日才打开邮箱,看到要约。甲方规定的承诺期是15天。

请问:

(1)要约何时生效,依据是什么?

(2)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依据是什么?

(3)承诺期限的一天最后是哪一天?

(4)承诺要求在承诺期间内发出即可,还是要求承诺应在承诺期限内送达?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

(1)要约在10日送达时生效。《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承诺期限是从1月3日开始计算。《合同法》第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3)甲方要约乙方在15天之内答复,最后一天是18日。

(4)承诺应当在承诺期限内送达。《合同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案例四】该技术合同如何处理?

2002年4月l日,韦伯公司与北京某高校订立了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韦伯公司提供400万元开发经费,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是4月10日(200万元),第二次是5月10日(200万元)。高校负责研究开发某种新型塑料薄膜。签订合同一年内完成开发任务,报酬为500万元。

请问:

(1)技术开发合同是要式合同,还是不要式合同。根据是什么?

(3)韦伯公司与高校未约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专利申请权应当归谁,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技术开发合同是要式合同。《合同法》第330条第3款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不正确。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为表现是拒绝履行(中止履行),而高校是继续履行,放弃了先履行抗辩权。此案构成双方违约。

(3)归高校。双方签订的是委托开发合同。《合同法》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4)应当退回。因为,研究开发经费并不是报酬,且当事人对研究开发经费并未约定包干使用,因此节余不能归研究开发人。

【案例五】甲、乙两公司对银行的借款要承担责任吗?

甲、乙两个公司合并成丙,未办理手续,就向银行借了500万元,后甲、乙不再履行合并协议。甲、乙两个法人继续存在。

请问:

(1)从现象上看,甲、乙属于何种合并(不考虑是否合并成功)?

(2)银行的债务由谁偿还?

【参考答案】。

(1)属于新设合并。

(2)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他们的行为等于合伙借款。

(3)公告并不导致债权的消灭,因为一方无权剥夺另一方的财产权利。但公告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案例六】张某是否应该支付手表价款?

张某在金五星商城看中一块标价600元的手表,犹豫不决。商贩李某允许其试戴三天。张某在第二天,被冒充非典病人的王某抢走。变卖后予以挥霍。

请问:

(2)张某是无偿试戴,还是有偿试戴。

(3)如果未遭到抢劫。至三天期满,张某未作任何表示,会产生什么效果?根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

(1)张某应当向李某支付该手表价款。因为手表已经交付。所有权未转移不影响风险的负担。《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手表已经交付。

(2)依据《合同法》的精神和交易习惯,试用买卖,是无偿试用。因而,在没有特约的情况下,张某是无偿试戴。

(3)至三天期满,张某未作任何表示,是以沉默的方式对标的物的认可。试用买卖是附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篇十二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其法律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即国家机关实现其基本职能的正常工作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所职守或者徇私舞弊,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严重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公民对国家机关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的信赖,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同时,刑法对国家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职责的行为有特别规定,应当适用特别规定,而不以本章的渎职罪论述。(4)犯罪的主观方面一般出于故意,如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少数犯罪是出于过失,如玩忽渎职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等。渎职罪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即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罪和其他特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在学习中应注意区别。

二.渎职罪中应重点掌握的罪名。

我国刑法规定的渎职罪共计34个具体罪名,其中需要重点掌握的罪名如下:

(一)滥用职权罪。

1.本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本罪的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害损失的行为。(3)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本罪与一般滥用职权行为以及本罪与其他滥用职权犯罪的界限。

(二)玩忽职守罪。

1.本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本罪的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

3.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本罪与一般玩忽职守行为以及本罪与滥用职权罪和其他玩忽职守犯罪的界限。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1.本罪是指行为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本罪的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也可以以本罪论处。(4)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3.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本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界限。

(四)徇私枉法罪。

1.本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疵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2.本罪的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也可能侵犯受害人的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疵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本罪与因工作失误而造成错案的行为、本罪与诬告陷害罪、包庇罪的界限,此外,还应当正确处理本罪与受贿罪的关系。

(五)私放在押人员罪。

1.本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

2.本罪的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本罪与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枉法罪的界限。

1、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

c.故意过失d.过失。

2、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a.严重不负责任b.不负责任。

c.徇私舞弊d.滥用职权。

3、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情节严重的行为。

a.玩忽职守b.滥用用职权。

c.徇私舞弊d.行贿受贿。

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是()。

a.国家秘密b.国家的保密制度。

c.国家的保密法规d.国家安全。

5、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利用职权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a.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国家工作人员。

6、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是()。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有查禁违法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c.国家工作人员。

d.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7、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司法工作人员。

c.国家工作人员d.检察、审判工作人员。

8、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的行为。

a.滥用职权b.伪造检疫结果。

c.造成检疫结果错误d.造成严重结果。

9、放纵走私罪的主体是()。

a.海关工作人员b.负有查处走私犯罪职责的人员。

c.司法工作人员d.边防武警。

10、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根本区别是()不同。

a.犯罪客体b.客观方面。

c.犯罪主体d.主观罪过。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篇十三

(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款修改为:“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二、将第三条修改为:“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三、在第四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五、将第七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六、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款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统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七、将第九条改为第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八、将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

九、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

十、将第十二条改为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收到相关的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十二、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十三、将第十五条改为第十七条,第三款修改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十四、将第十六条改为第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十五、将第十八条改为第二十条,修改为:“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十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八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十八、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款修改为:“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十九、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二十、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二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二十二、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四条,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二十三、将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五条,修改为:“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二十四、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第二款修改为:“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二十五、将第四十三条改为第五十一条,修改为:“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二十六、将第四十八条修改为:“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

二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九条:“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定;有关部门应当配合。”

二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条:“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裁决。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主张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用按照职业病待遇规定的途径支付。”

二十九、将第五十条改为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三十、将第五十三条改为第六十条,修改为:“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三十一、将第五十四条改为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三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三十三、将第五十五条改为第六十三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十四、将第六十二条改为第七十条,第一项修改为:“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

第三项修改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或者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

三十五、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七十二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

三十六、将第六十五条改为第七十三条,将第九项修改为:“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十一)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

三十七、将第七十五条改为第八十三条,修改为:“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三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有关部门擅自批准建设项目或者发放施工许可的,对该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三十九、将第七十六条改为第八十五条,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四十、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一、将第七十八条改为第八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

四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九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四十三、将第一条中的“促进经济发展”修改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将第六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中的“工伤社会保险”修改为“工伤保险”。

将第十九条第一项中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修改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将第二十一条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修改为“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的“技术、工艺、材料”修改为“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删去第三十条第三款中的“或者终止”。

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四项中的“如实告知”修改为“书面告知”。

将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中的“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修改为“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

将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中的“认证”修改为“认可”。

四十四、将第十三条第六项、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中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将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三款、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中的“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将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中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修改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

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

将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中的“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将第六十七条中的“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

将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中的“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

四十五、将第六十三条中的“二万元以下”修改为“十万元以下”。

将第六十四条中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修改为“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将第七十条中的“三十万元以下”修改为“五十万元以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决定施行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已经取得资质认可的,该资质认可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篇十四

试题1:管制的期限为()。

a.半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

b.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c.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d.三个月以上,5年以下。

参考答案:b。

试题2:某甲与某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某甲得知某乙一人在家,便身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便返回家中。某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意表示。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b。

试题3: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在()。

a.预备形态。

b.实行过程中。

c.预备形态和实行过程中。

d.预备形态和危害结果发生以前的实行过程中。

参考答案:d。

试题4:紧急避险成立的合法性条件之一是()。

a.必须是合法利益受到危害的威胁。

b.危险即将来临。

c.危险行为必须经过慎重的考虑而实施。

d.只要能避免危险不惜造成任何危害。

参考答案:a。

试题5: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这里所说的“必要限度”,错误的说法是()。

a.必要限度指紧急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必须比所避免的损害要小。

b.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c.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d。

试题6:犯罪的目的和动机是指行为人()。

a.意图通过实施某种犯罪行为达到的某种危害结果。

b.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

c.实现其内心愿望的起因。

d.行为追求的最终结果。

参考答案:b。

试题7: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关精神病人具有的刑事责任能力,错误的是()。

a.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不具有责任能力。

b.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c.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d.精神病人任何时候都不应负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d。

试题8:我国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应理解为()。

a.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

b.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

c.不构成犯罪。

d.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

参考答案:c。

试题9:有关刑法的时间效力范围,错误的说法是()。

a.我国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始于生效日,终于废止日。

b.在溯及力问题上,我国刑法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c.我国刑法在公布一段时间后再施行。

d.它与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共同构成刑法的效力范围。

参考答案:c。

试题10:我国刑法对于空间效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

参考答案:d。

试题11:我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行为作斗争。

a.反革命犯罪。

b.流氓犯罪。

c.其他刑事犯罪。

d.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

参考答案:d。

试题12:刑法是()的法律。

b.规定阶级压迫的工具。

c.国家法律中最重要。

参考答案:d。

试题13:刑法学是研究()的科学。

a.刑事法律。

b.刑法。

c.犯罪。

d.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和刑罚。

参考答案:d。

试题14:有关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的条件应由下列哪个机关直接受理()。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国家司法行政机关。

参考答案:b。

试题15:下列哪种刑罚可单独使用,也可附加适用()。

a.有期徒刑。

b.管制。

c.剥夺政治权利。

d.拘役。

参考答案:c。

职业发展规划考试答案篇十五

农民杜海以做药材生意为由向其表哥江涛借3万元钱,江涛为了保险起见,提出让杜海找个保人,杜海找了同村村民杜前作保人,江涛与杜海于1991年3月10日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中写明还款期限1年,到期不还由杜前代还,杜向前在合同上签了字,江涛当即将3万元钱交给了杜海,杜海用借来的钱买了一辆旧卡车,其余的钱都用吃、喝、嫖、赌,杜前见他不好好做生意,就提出不愿再为杜海担保,杜海表示同意,并于1991年12月5日达成解除担保的协议。还款期限到了,江涛正准备找杜海还钱时,听说杜海出了车祸,车毁人亡。江涛就要求杜海的妻子承担其夫生前债务,其妻拒绝承担,她说:“杜海借钱的事我根本就不知道,他平时从不给家里钱,有时还从家里拿钱。”于是江涛找杜前,要求杜前替杜海还钱,杜前说他早已与杜海达成解除担保的协议,并将协议书拿给江涛看。江涛无奈,只得向法院起诉,要求杜前承担保证责任。经法院调查,杜海买的旧卡车已被撞毁。杜海有两个未成年的子女,其家庭共有财产主要有5间瓦房价值5000元。请问:

(1)杜前的担保义务有无解除?为什么?

(2)本案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杜前的担保没有解除。因为保证合同是由保证人和主合同的债权人签订的,不是保证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所以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达成解除担保的协议并不能发生解除保证合同的效力,原保证合同仍然有效,杜前仍应按合同规定,在杜海不能还债时,代替杜海履行还债义务。

(2)杜海所欠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有其个人财产承担,他妻子没有替他还债的义务,因为他是以自己的名义借款,借款并未用于家庭生活,其个人财产两间瓦房,价值2500元,不足以清偿债务,所剩余债务由杜前代为清偿。

【案例二】彩电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

1988年8月,张某委托邻居刘某为其买一台彩电,刘某又将此事委托给好友蒋某。蒋某托人打听到徐某有一台彩电欲出售,蒋某与徐某取得联系,约好到徐某家看电视机。经试看,双方商定成交价1700元,先交700元,待试看10天无问题后即付另1000元。蒋某交给徐某700元后,即将彩电取走。蒋某将彩电交给刘某,刘某将700元钱给了蒋某。刘某将彩电交给张某,并告诉张某:“这台彩电是我委托蒋某买,我先给你垫上了700元,如果试看10天无问题再付另1000元。”张某说:“谢谢你了,我现手头没那么多钱,我先给你500元,另200元下次一起给。”刘某说:没关系。张某试看七天电视出了故障,张某告诉刘某要求将彩电退掉,刘即转告了蒋某,当蒋某找到徐某时,徐某却称电视机已交,买卖已成立,他不仅拒绝收机退款,反而要求蒋某交另1000元。刘某得知徐某拒绝退款后,就要求张某还他200元。

张某以刘某擅自委托为由拒绝还款。在交涉毫无结果的情况下,张某诉到法院。要求徐某退款,法院受理此案后,委托有关部门对彩电进行鉴定,结论是该机相当陈旧并且已经报废,属自然损坏。

请问:

(1)该彩电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为什么?

(2)本案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该彩电的所有权并未转移。蒋某与徐某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约定,试看10天无问题后,才交另1000元,这也就是说,虽然彩电已经交付,但是双方约定财产所有权转移是附条件的,该条件就是“试看10天无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4条的规定:财产已经交付,但当事约定财产所有权转移附条件的,在所附条件成就时,财产所有权方为转移。本案中,张某试看7天电视就出问题,所附条件未成就,所有权就未转移,因此,徐某应将700元钱返还给张某,张某也应将彩电退还给徐某。

(2)刘某的转委托是有效的,因此,刘某将张某委托其代买彩电一事转托给蒋某,虽然事先未征得张某同意,但是,当刘某将彩电交给张某并告诉张某转委托蒋某代办后,张某未表示异议,而且还交了500元钱,张某的行为足以表明他对刘某的转委托行为已经默认。

(3)徐某应将700元返还给张某,张某应将彩电退还给徐某,张某应返还刘某垫付的200元钱。

【案例三】何某可以以作者身份署名吗?吴某、胡某、何某是一个教研室的教师。吴、胡二人合写一本《民主思想史》的教材,共6章,两人约定每人写3章,各章独立构成一个专题。两人经过半年时间写完。何某帮忙进行校对,发现吴某的某些观点和自己曾经在《社会发展论》中阐述的观点一致,只是论证角度不同而已。何某又帮助联系了出版社。出书之后,吴、胡二人发现,书封页上作者署名为吴、胡、何三人。吴某认为何某没有参加创作,不是作者,不能以作者身份署名。何某则认为吴某在书中论证的观点很多都和自己的观点一致,况且自己也为出书做了大量工作,有权以作者身份署名。争论尚未有结果,胡某将自己抄写的三章另书发表,吴某知道后认为胡某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即将何某和胡某告之法院。请问:

(1)《民主思想史》一书的作者是谁?

(3)胡某是否侵犯了吴某的著作权?

【参考答案】。

(1)作者是吴某、胡某。

(2)何某不能用上述两个理由以作者身份署名。

(3)胡某没有侵犯吴某著作权。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其根本性质在于它是思想及情感的表现物,而不是思想和情感本身。因此何某认为“吴某和自己观点一致,自己也是著作权人”是错误的。根据《著作权法》之规定:创作作品的人是作者。而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其他辅助工作,因此何某不是作者,不能以作者身份署名,但其为本书出版付出了劳动,可获得相应的报酬。该书作者只能是参加创作的吴某和胡某。

吴、胡二人按照约定共同创作,该作品是合作作品。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一般由全体合作人共同享有,未经其他合作人同意,某个合作人不能随意行使著作权。但也有特殊情况存在,《民通意见》第135条规定:“合著作品……,其中各组成部分可以分别独立存在的,各组成部分的著作权(版权)由各组成部分的作者分别享有。”因此各部分作者对合著作品中独立存在的作品可以依法处分,不受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与否的限制,本案即适用此种情况。吴、胡二人所写各章各成专题,独立存在,完全可以分离开来,故吴、胡二人均可对自己所著部分行使著作权,包括:署名、发表、修改、保持作品完整使用并获得报酬。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软件
通过制定周密的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自己的时间和资源。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调研和了解相关情况,以便将所有因素纳入考虑。下面是一些行业内领先企业的方案分享,
通过总结,在相同的情境下,我们可以更快地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如何写一篇完美的总结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和探讨的问题。请大家积极阅读这些总结范文,从中获取灵感和启示,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反思,思考过去的经验和教训,以便在未来更好地应对类似的情况。总结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晰,避免冗长和啰嗦。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精选的总结范文,希望
一个好的计划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拖延和浪费时间。计划制定后需要坚持执行,做好跟踪和评估,及时做出调整和改进。如果你对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感到困惑,可以参考以下的范
通过总结,我们能够更好地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自己的发展迎来新的机遇。总结中的反思和收获是重点,要突出重点加以归纳。总结是一种很好的总结和概括经验的方式,以下
总结是对近期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一种归纳和总结,你有写过总结吗?总结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和精神面貌来展示自己的成果和收获。写好总结不仅需要技巧,更需要勤思考和持续行动
计划也是一种自我管理的工具,可以帮助我们保持目标的持续性和坚持性。在制定计划时,我们需要做好风险评估,并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变数。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
计划是规划未来行动的一种方式,我们需要有一个清晰的计划来指导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为了制定一个完美的计划,我们需要充分了解任务的背景和要求。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可以
环境保护是摆在人类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保护好环境,才能让后代子孙生活在一个更美好的地球上。在总结中可以适当引用相关的数据和事实。请大家阅读以下总结范文时,有
在应对挑战和困难时,我们往往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方案。方案的设计需要考虑到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变化,具备一定的适应性和延展性。希望通过阅读范文,您能更好地了解方案
使用生动有力的语言和形象表达可以增强演讲稿的说服力。演讲稿需要根据受众的背景和情况来调整内容和重点,以保证其有效传达。下面是一份演讲稿的模板,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组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总结是对自己的一种记录和反思。培养良好的时间管理技巧,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作文是一种表达个人思想和情感的方式,可以培养写作能力和思维能力。如何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增强自我认知和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总结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避免在总结中出现无关紧要的东西。以下是一些写总结的范文分享,希望对大家
在各个领域,人们经常需要撰写报告来汇报工作、研究成果或企业经营情况等。在撰写报告时要注意语言简练、易懂,并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范文,供大
报告是我们向上级或团队成员汇报工作时的重要形式之一。报告的写作过程中,我们应该对自己的观点和结论进行反复检查和审视,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通过阅读这些范文,可
总结能够帮助我们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创作是根据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进行文学或艺术作品创作的过程。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
总结是一个重要的过程,可以促使我们对自己进行思考和改进。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充分回顾过去的经历和收集相关数据。这些总结范文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个参考框架,帮助我们更
历史是人们对过去经验和事件的反思与总结。如何提高写作能力是许多人关注的问题,可以通过多读书、多写作、多思考来不断提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经典文学作品,希望大
在报告中,引用他人的观点和研究成果时,一定要注明出处,保证学术诚信。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群体,以便在写作过程中选择恰当的语言和结构。以下是小编为大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越来越重视计划的作用,它是我们成功的基石。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里程碑,以便监控进度和评估成果的达成情况。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分享的计划经验和方法,
总结是我们提升自我认识和提高工作效率的有力工具。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的精炼和准确性,避免冗长和模糊的表达。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八年级上期班
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确保任务按时完成。要制定有效的计划,我们可以借鉴一些成功人士的经验和方法,学习他们的思维和行动方式。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通过总结,我们能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在总结中,我们可以适当地引用一些权威的研究和观点,增加总结的可信度和说服力。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总结的语言要简练明了,通俗易懂,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深奥的词汇。以下是小
总结能够看到自己在一段时间内取得的成绩和进步。逻辑清晰是一篇完美总结的重要特点,要注意段落衔接和语句连贯。阅读总结范文可以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来思考和理解总结的重
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在起草合同时,应当细致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和后果。在签订合同之前,可以参考以下案例以了解合同中常见的陷阱和注意事项。玻璃膜施工
人生就像一本书,我们应该珍惜每一页的经历和收获。创新思维和多角度分析在总结中都很重要。这些总结范文是对不同领域的学习和工作进行的概括,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
演讲稿的目的是通过言辞和表达技巧来影响听众的思维和情感。在撰写演讲稿之前,需要对演讲内容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思考。这些演讲稿范文展示了不同主题和风格的演讲,可供我们
合同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各方之间的利益分配,确保各方都能获得其应得的权益。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和讨论,确保双方对合同的理解一致。参考下面的合同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所进行的工作和学习进行回顾和总结的重要手段,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找到问题的根源并加以解决。写总结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使读者易于理解和接受。
演讲稿是一种通过口头陈述的方式来表达观点、传达信息或演示技能的书面材料。它通常用于公开场合,如会议、演讲比赛等,可以提高演讲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我们
制定计划可以让我们有条不紊地完成任务,避免拖延和浪费时间。一个完美的计划应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技术手段,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
观察是一种能力,通过观察我们可以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力。首先,我们可以回顾过去的学习和工作,找出其中的亮点和不足。接下来是一些出色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
进行总结可以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分享,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在写总结时,可以参考一些经典范文和优秀案例,以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现在,我们来一起阅读一些优秀的总
每一次总结都是对自己成长的一种肯定和认可。写总结时,要注意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啰嗦和废话。这些总结范文对我们来说是宝贵的参考资料,帮助我们提高写作水平和技巧
在不同领域中,总结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整理好相关的数据和资料,准备充足的材料作为总结的依据。掌握一些写总结的技巧和方法,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凝练和表达自己的思想。
计划可以提前预设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以确保我们朝着目标迈进。在制定计划时,我们需要考虑到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效率。下面是一些关于计划制定的常见误区和解决方法,希望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学术或商业写作形式,用于向上级、同事或客户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报告的结构要清晰,可以根据逻辑关系进行分段和分节。这里有一份精选的报告样本,可以帮
计划的制定不仅需要我们个人的思考和努力,也需要与他人的交流和协调。制定计划时要保持灵活性,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和优化。一个好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避免临时抱佛脚和无
总结是进步的基础,是我们提升自己的利器。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经验和成果进行归纳和总结的一种方式。写总结时,我们应该客观、准确地叙述自己的观点和体会,尽量避免主
经验是最好的老师,我们要善于总结和借鉴其中的教训。写总结时可以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全面而深入地总结表现和经验。请欣赏以下总结范文,它们或许能为我们的写作提供新的
在制定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集思广益,听取不同人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是一些方案的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它们,我们可以学到很多有关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同时也可以为自己设定更有针对性的目标。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的规范和规范,避免拼写和语法错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总结的要
当出现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合同中的条款应当具有可执行性和合理性。与他人签订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机器设备购销合同篇一甲方:乙
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为我们的成功铺平道路。在计划中考虑到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范文可以作为参考和借鉴的工具
是对学习成果和经验教训的总结和反思。写总结时应尽量客观公正,避免个人情绪和偏见的色彩。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一些总结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能提高大家的写作水平。
在撰写报告时,需要合理组织内容,采用逻辑严谨的结构和清晰明了的表达方式。报告应该具有良好的结构和逻辑,可以根据主题进行分节,清晰地展示材料和观点。不同类型的报告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扮演着保障交易安全和权益的重要角色。合同的完美撰写需要细致入微的思考和精确的表达,确保没有模糊和歧义的地方。如果你不太确定如何起草一份合同,下
报告往往需要按照特定的格式和结构来进行撰写,并且要经过严格的论证和演绎过程。要写一份完美的报告,首先需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写作。请继续阅读
生活中的点滴才是我们最真切的感悟,而不是那些华丽的词句。怎样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互联网?这是解决当下教育难题的关键。总结是思考和反思的结果,我们可以从总结中找到自
在学习和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挑战。写总结时要注意逻辑性和条理性,合理安排论述的层次和顺序。更好地总结能够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为下一步的学习和工作提供指导。1.要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对象。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能够了解到总
总结是对过去的回顾,也是对未来的规划。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时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租赁安全协议书篇
无论成功与否,总结都是一次珍贵的经历,它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方向。选择清晰简明的语言表达,让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我们的总结。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从中寻找灵
报告是对某一特定主题或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和分析的一种正式书面陈述。报告的结构要清晰明了,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等部分,以使读者能够更好地把握整个内容。报告的目的主要
"总结是思考的过程,通过总结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对自己的行为和成就有清晰的认识和准确的描述。提供写作指导的典型范文。社
总结有助于我们形成良好的学习和工作习惯。怎样规划一次有意义的旅行,体验不同地方的风土人情?范文中的总结内容经过作者精心编排和整理,有一定的可读性和吸引力。文案策
一个周密的计划可以减少不确定性,增加实施的成功率。为了制定有效的计划,我们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忙碌人士的计划管理技巧,让你轻松应对繁忙的工作和生活。中学音
通知是一种用于传达重要消息或安排活动的正式通告,它能够使接收者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培养良好的时间管理技巧,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遇到各种挑战和
总结是对过去的一种回顾和反思,让我们更加明确未来的方向。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清晰度,避免模糊和歧义,以使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希望通过这些范文的学习,大家能够
报告应该有明确的结构,包括引言、背景、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部分。在写报告时,可以借鉴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学习其结构和语言表达的技巧。请大家关注下面的报告范文
思考一下自己在过去一段时间里的成长和进步,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在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要传达的信息。1.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
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需要对各种可选方案进行比较和评估,选择最佳的方案。制定明确的指标和评估标准,以便对方案的进展和成果进行衡量。通过借鉴他人成功的方案,可以帮助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自身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总结中要注重事实的真实性,避免夸大或缩小自己的实际表现。以下是一些精心选取的总结样例,希望可
总结是记录成长的重要方式之一。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范围。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
总结是反思和思考的过程。一个完美的总结应该有清晰的结构和逻辑,确保表达的准确和连贯。总结范文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建议和灵感,帮助我们写出更好的总结。汽车维修技师工
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整理思绪,提升自己的表达和沟通能力。总结要注意语言简练、有条理,将观点和感悟清晰地表达出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发展轨迹和发展趋势。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充分了解总结的目的和要求。想写一篇好的总结吗?别担心,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于一段经历的感悟和总结。在写心得体会的过程中,应注意避免赘述和重复,使内容更加精炼。整理了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能够提高大
合同是一种约定双方权益和责任的法律文件,具有明确和保护双方权益的作用。合同中应当包含明确的权利义务条款,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合同范文只是一个参考工具,具体的
感悟可以带来内心的宁静和满足感。怎样才能更好地感悟自己内心的想法和感受呢?以下是一些关于感悟的文章和故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生本课堂的感悟篇一最近
心得体会是在学习或工作中对所得到的经验与感悟进行总结和思考的一种方式。那么,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呢?首先,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总结,不能脱离实际写
总结是一种反思和思考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并找到解决方案。总结应该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工作和学习中的成果和不足。这是一些学习和工作总结的典型案例,希望对大家
一个好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提高工作生活效率。制定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并做好应对措施的准备。以下是一些计划制定和执行中需要注意的关键要
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使复杂的工作更加可控和可行。计划制定过程中,我们可以参考和借鉴已有的成功经验和最佳实践。如果你正在制定计划,可以参考以
musicolet
2025-08-21
Musicolet作为一款高质量音乐播放器,确实不负众望。它不仅汇集了海量的音乐资源,包括网络热歌与歌手新作,即便是小众歌曲也能轻松找到,满足不同用户的音乐需求。更重要的是,该软件干扰,提供清晰音质和完整歌词,为用户营造了一个纯净、沉浸式的听歌环境。对于追求高品质音乐体验的朋友来说,Musicolet绝对值得一试。
Anyview阅读器的历史版本是一款出色的在线小说阅读软件,它提供了详尽而全面的小说分类,涵盖了都市、武侠、玄幻、悬疑等多种类型的小说。用户可以随时在线阅读自己喜欢的小说,并且该软件还支持多种阅读模式和功能设置,让用户能够自由地免费阅读感兴趣的内容。这不仅为用户带来了全方位的追书体验,还配备了便捷的书架管理功能,方便用户轻松收藏热门小说资源,并随时查看小说更新情况,以便于下次继续阅读。欢迎对此感兴趣的用户下载使用。
BBC英语
2025-08-21
BBC英语是一款专为英语学习设计的软件,它提供了丰富多样的专业英语学习资源。无论你是想提高口语水平还是锻炼听力能力,这里都有专门针对这些需求的训练内容。此外,该软件还能智能地评估和纠正你的口语发音,帮助你使发音更加标准、记忆更加准确。
百度汉语词典
2025-08-21
百度汉语词典是一款专为汉语学习设计的软件。通过这款软件,用户能够访问到丰富的汉语学习资源,包括详细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统计等功能,提供了非常全面的数据支持。该软件还支持汉字查询,并且可以进行多种词典内容的关联搜索,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用户对于汉语学习的各种需求。
屏幕方向管理器是一款专为用户提供手机方向控制服务的应用程序。作为一款专业的管理工具,它能够强制调整手机屏幕的旋转方向。这款应用程序提供了多种功能,使用户能够轻松选择个性化的屏幕旋转方式。此外,屏幕方向管理器还具备丰富的设置选项,让用户可以通过简单的操作实现更多个性化配置,使用起来既方便又快捷。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网站地图 | 购买指南 |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512)55170217  邮箱: 邮箱:3455265070@qq.com
考研秘籍网 版权所有 © kaoyanmi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 闽ICP备20250911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