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可行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方案的制定应该循序渐进,逐步完善,以确保效果的可靠性。了解一些成功的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和完善自己的方案。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篇一
为加速推进“平安安远”、“法治安远”建设目标,结合我镇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际,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创建标准。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求达到:一是村级组织健全有力;二是民主制度规范完备;三是法制教育扎实有效;四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创建目标。
我镇要重点抓好2个示范村(社区)创建,即三排村、官溪村。
三、创建措施:
1、构建一个平台:“一公开四民主”创建平台,政务公开、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评议。
2、完善一个制度:“六个一”制度,一名法律顾问、一所法制学校、一批志愿者、一个法制宣传栏、一名法律工作者、一支调解队伍。
3、突出一个重点:提高全民法制观念为重点,抓好“六五普法”工作。
4、抓住一条主线:以社会和谐为主线,达到“四无目标”(无犯罪、无发案、无事故、无上访)。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
我镇要在认真调研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照全县方案制定我镇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创建活动能够做到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切实提高操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深入的思想动员,且就创建活动的开展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4月—2013年10月)。
我镇依据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做好创建工作,针对创建活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创建工作方案,完善创建工作制度,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表彰命名阶段(2013年11月—12月)。
我镇要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进行督查验收,对符合考核标准的村(社区)在11月底申报到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评选验收(申报表附后)。
五、工作要求 。
2、落实责任,表彰命名。要进一步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度,使此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我镇要在认真组织检查的基础上,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对开展创建重点村(社区)执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财务公开等群众关心的重大事务进行量化考核,并申报县级考核验收,为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强化督查,规范管理。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新势下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逐步探索创建活动的规律和特点,适时加以引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经常抓、抓经常,防止形式主义。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督促、指导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开展。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打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基础,根据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在全市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同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创建工作的通知》(金司发〔20xx〕]13号)和《永昌县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永依法治县委〔20xx〕3号)要求,现就在全县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同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法治乡村建设之路,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带动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目标任务。
我县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有15个,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未参与民主法治创建的村目前仍有8个。力争到20xx年底,这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中未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全部创建成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命名为县级、市级、省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进一步补齐民主法治建设短板弱项,提升运行质量,争取创建成更高一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已建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强化动态管理,做好复查复核,确保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三、创建内容。
按照《“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永昌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在实现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套完善的村规民约,有一个规模适当的法治文化广场或阵地,有一个藏书适量的法律图书室或法治活动室,有一个定期开展普法活动的法治学校或夜校,有一个职责明确的法律顾问,有一支发挥作用的法治宣传队伍和人民调解员队伍,有一批经过培训的“法律明白人”等“八有”基础上,健全完善基层组织,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一)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健全完善村组织工作制度,规范村组织工作程序,村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明显,全面领导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保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等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村级组织成员模范守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不存在“村霸”或涉恶等问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运行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且入户率实现全覆盖。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严格落实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设有“三务”公开栏,按期公开相关事项。对村重大事项和与村民利益普遍相关事项广泛开展民主协商。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程公开。
(三)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经常性组织开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级组织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带头学法守法。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学法用法示范户等选树创建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扎实深入。加强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法治书屋等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每村至少配有一名村法律顾问、一名专职调解员,主动服务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社会治安良好。
(四)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持续增加村民收入,无贫困人口。强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群众安居乐业。坚持美化环境,村庄环境整洁优美,无污染事故发生。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公共卫生和健康知识普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申报命名。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与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同步进行,融合出进,20xx年下半年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积极组织申报。创建村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指导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达到创建要求的,报请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审核,乡镇要严格按照标准审核汇总后向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进行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充分体现申报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举措、成效和亮点等内容的情况报告和报表。
(二)逐级审核推荐。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对申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进行审查审核,审查审核要充分听取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村择优逐级推荐申报“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严格批准命名。县司法局和民政局综合各方面情况,按权限对符合条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予以命名,颁发牌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主动牵头抓总,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统筹谋划本级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统筹协调推进,提高创建质量,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严格标准要求,对创建的每项任务、每项要求严格督促、精心指导,主动衔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将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融合推进,严防消极对待、敷衍应付、走形变样等问题出现,确保创建工作不空、不虚、不偏。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要配合做好创建工作,强化沟通协调,坚持把民主法治建设与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平安乡村建设、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创建实效。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深入报道示范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结合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合力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共同创建的浓厚氛围,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x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x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县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树立标杆、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党委(党组)请示报告。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活动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绩,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痛点堵点,补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短板,把示范创建与提升政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平相结合,全力推进法治x建设。
(四)坚持示范引领。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的“x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
三、创建目标
力争x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命名或“全国示范县”命名。
四、创建类型
全国范围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由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开展综合示范创建或者单项示范创建活动。
(一)综合示范创建。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具有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90%以上指标。综合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单项示范创建。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某一方面工作上,例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等,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在全国范围内居于领先地位,可复制、可推广。单项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示范县”。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单项工作的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引领、带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五、创建步骤
(一)申报阶段。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的要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由申报地区通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系统完成申报。县政府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认为达到示范创建要求的,可以通过系统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充分体现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成效和亮点等内容的自评报告,并根据系统设定的指标体系三级指标逐项提供可以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图片、新闻链接、获奖材料、情况简介等主要材料。
(二)推荐阶段。市委依法治市办按照指标体系,组织对申报的市县政府进行初审,择优推荐1个综合示范创建单位(不含市本级)和1个单项示范创建单位,报省委依法治省办择优推荐至中央依法治国办。
(三)迎检阶段。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对照创建指标进一步补齐问题和短板,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全力以赴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常态化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实际,选择适当的创建类别和项目,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作为,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合力。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本方案对《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县本级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并形成了《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主动认领《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各项任务。对因不履职或履职不力影响创建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全面提升,以示范创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以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对照《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自查评估,全力补齐各项问题和短板,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创建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篇四
8月1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xx年版)》(中法办发〔20xx〕5号),正式启动了20xx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9月6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印发了《关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法办发〔20xx〕36号),将我县推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单位。为确保创建工作在规定时限内高效高质完成,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持续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将我县建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具体任务。
创建任务依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xx年版)中所涉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各项指标,主要包括九个方面主要工作: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健全政府制度建设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要注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建立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得到优先提拔使用。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
三、实施步骤。
(一)资料收集录入阶段(20xx年9月13日至9月22日)。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指标,按时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汇总、整理、审核。
(二)查缺补漏阶段(20xx年9月23日至9月30日)。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的意见对资料进行完善。
(三)实地核查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等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坚持)。中央依法治国办根据实地核查结果予以命名后,建立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工作保障、活动开展、考核评价等方面长效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在制度化轨迹上运行,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全国法治政府创建是一项综合性创建活动,体现了一个地区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创建是落实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不仅对查找工作差距、补齐工作短板、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具有重要的促进、带动作用,而且对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示范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创建工作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创建质量,以创建促发展、提质效,提升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为统筹推进我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任责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上手、亲自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工作力量,层层细化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有效落实。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并于9月13日18:00前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
(三)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质效。一是吃透指标体系。因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原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调整和优化,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新的创建指标体系,认真研究,分类收集整理2020年1月份以来的所有印证资料(文件、图片、新闻链接等),并根据每一项三级指标撰写详实的工作落实情况说明。二是严格资料报送时限。本次资料收集和录入工作必须在9月22日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且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各相关单位务必在9月15日17:00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三是加强沟通衔接。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要加强与省市的汇报衔接,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搞好与各部门的沟通配合,明确专人督促各单位按要求报送资料,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四是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新闻媒体,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宣传活动。要扎实做好示范创建的满意度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与“三率两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督导考核。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要全程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因推诿扯皮、不按时报送资料、敷衍了事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将移交纪委监委依纪依规问责,并在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中进行扣分。对工作开展认真负责、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在创建成功后将进行表彰通报。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篇五
为充分展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切实突出基层法治建设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农村(社区)法治建设。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及有关法治国家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的决定》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突出矛盾问题,努力探索依法治理的方法路径,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目。
建设“法治示范村(社区)”是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发挥“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辐射作用,有利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利于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促进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组织建设。
1.组织健全。村(社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各类组织健全。
2.职责明确。村(社区)“两委”班子团结,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协调,廉洁自律,带领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发展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
3.运转良好。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村(居)民委员会贯彻执行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决策,依法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组织群众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二)民主建设。
4.民主选举。按期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自治组织和村(居)民代表、村文书(会计)等人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实行“两推一选”,村(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无违法选举、违法任命、违法罢免等行为。
5.民主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村(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村(居)民议事机构和议事规则健全,决定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前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
6.民主管理。村(社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议。村(居)民代表定期联系推选户或村(居)民小组,收集和反映村(居)民意见。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得到严格遵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使用制度、村(居)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台账规范,印章使用严格,档案保管安全。
7.民主监督。实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实行党务、村(居)务、财务、服务公开和村(居)务质询制度。建有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并通过会议、广播、宣传单、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保障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布,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财务公开应逐笔逐项公布。应当公开的事项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公布。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向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村(社区)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村(社区)“两委”成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不低于80%,无村(社区)“两委”成员被评为不合格。完善质询问责和惩戒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召开质询会回答群众质疑,及时纠正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无违法违纪、无侵犯群众利益的村(社区)干部。
(三)法治建设。
8.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理宣传教育纳入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3次,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群众性普法活动,并建普法教育档案及台账。建有村(社区)法制学校或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村(社区)建有1个法制图书角(室),法制图书品类齐全,村(社区)建有规范的法制宣传栏,及时更新宣传栏内容,每村(社区)配有1名法律顾问、1名法制宣传员、每户配有1名“法律明白人”。
9.依法管理。村(居)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村(社区)各项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提供贴近群众实际的免费法律服务,帮助村(居)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涉法问题。人民调解组织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受理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纠纷不出县(区),及时消除基层社会不稳定因素,无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事件。
10.平安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治安组织和治保网络健全,楼栋长负责制、巡逻联防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建有规范的警务室,有条件的村(社区)建成电子监控网络。配有应急器材,定期开展防灾知识宣传与演练、自救互救技能等培训,参加社区紧急救助员培训的物业管理人员不低于总数的20%。定期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辖区治安秩序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和重大刑事犯罪。安置帮教工作到位,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达100%,无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发生。辖区内无“黄赌毒”窝点。
(四)和谐发展。
11.经济发展。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群众收入稳定增长。发展农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注重科技引领,形成区域特色,提高农业效益;减轻社区负担,理清社区管理体制,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出台扶持政策,发挥党员、能人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12.公益事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公益慈善组织全覆盖,经常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以“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为平台的慈善服务网络体系健全。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志愿者动员系统,推行志愿者注册和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完善志愿者绩效评估、风险保障、激励表彰等规定。有不少于五支的志愿服务队伍。社区组织每年承接一个以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配备一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流动人口、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受灾群众和精神病人、艾滋病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显著,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良好,城乡风貌整洁优美,道路桥梁定期养护,垃圾定点投放分类处理,车辆停放有序,宠物豢养文明,无“脏、乱、差”现象。
13.文明和谐。村(居)民有学习、活动场所,经常举办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社会风气良好,村(居)民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举止文明、注重仪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互相帮助,讲究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婚丧、树立新风。各民族团结和睦,流动人口与村民(居民)和谐相处。遵纪守法户达95%以上,计划生育率达100%,无参与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基层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示范点建设作为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各乡镇司法所要把示范点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落实专人,配合乡镇依法治理办、民政办公室,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步骤,逐步推进。
我县村级政权分布较广,地理环境、区域差别等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够平衡,各乡镇要立足本地实际,勇于开拓创新,选择不同类型的村(社区),开展示范创建工作。2017年内,各乡镇要在过去已命名的法治示范村(社区)基础上,新建至少一个法治示范村(社区)。4月30日前,将本辖区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上报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5月1日至9月30日,对照创建标准要求积极推进;10月1日至15日,迎接县司法局统一验收;10月16日至10月30日,迎接依法治县办明确的重点村(社区)达标验收。
(三)强化督查,规范管理。
强化“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督查活动。建立健全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回访”已经表彰命名的村(社区),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予以摘牌除名,使“法治示范村(社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篇六
各村(居)党支部、委员会:
为真正落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使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促进依法治里街道,结合街道实际,就进一步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认识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村为基础、以基层干部、群众为主体,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学性,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须按照《甘肃省民主法治创建标准》中提出的要求,结合武坪乡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达到:
1、组织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组织网络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
3、民主决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4、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等各项管理制度,村(居)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居)委会政务、财务公开。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民主监督。村(居)干部依法接受居民监督,定期向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6、法制教育。认真开展普法工作,村(居)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村(居)干部遵纪守法,依法按章办事。
7、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村”活动。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社会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无重大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无群体性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
8、各项事业全面进步。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居)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为了加强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街道工委决定成立花园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动员准备阶段(3至4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确定武坪乡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5至8月)。有武坪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照《甘肃省民主法治创建标准》,围绕组织建设、“四个民主”、“两公开”、“三个文明”等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3、检查评比阶段(9月)。一是由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标准对村(居)的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写出小结;二是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检查验收。
4、申报命名阶段(10至11月)。实行村(居)申报,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初查,对达标的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验收。对达标准的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篇七
同志们: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的第一年。今天我们专门召开这次高规格、大规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推进会,也是一次加压鼓劲会,主要目的就是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动员部署大会精神,进一步树牢“开局就是决战、起跑就是冲刺”理念,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尽锐出战、合力攻坚,争取在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第一轮取得优异成绩。
刚才,县委副书记××同志通报了×月×日动员会以来全国文明城创建工作进展和存在主要问题,就做好下一阶段创城工作讲了非常明确具体的意见;教育、城管、住建、街道办等×家创城责任单位,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可以说掷地有声,体现出了“精气神”,要承诺践诺、说到做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同志结合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工作经验,为我们大家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辅导课,针对性、指导性都非常强,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城市综合性评比的最高荣誉,是反映一个地方发展实力、文明程度、整体形象的最大品牌和响亮名片,体现城市综合竞争力。今年,省委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把创建文明城市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对我们来说,创建全国文明城既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20xx年我县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以来,持续开展常态化创建工作,城市环境、公共卫生、市民文明素养显著提升,广大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各路客商的广泛赞誉。但从××部长要求和××同志通报情况看,创城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仍需要付出更多努力。一是组织领导不够到位。大战在即,有的领导干部思想仍没有上位,工作仍没有到位,存在重视不够、被动应付等问题。今天这次会后,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振奋精神、提振士气,以良好的“精气神”做好创城工作。二是创建进展不够理想。有些不文明行为,比如,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车辆乱停乱放,“小广告”乱贴乱画及堵塞消防通道现象仍然存在,环境卫生还有死角,不文明养犬等问题比较突出。三是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现在创城声势还不够大,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方面还有一定欠缺;部分公益广告内容比较单一,制作质量不高,破损广告没有及时更换。对这些问题,各地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全员参与,集中攻坚、全力整改,举全县之力大打一场创文攻坚战。
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相比,全国文明城检查验收程序更严、标准更高。宣传部、创城办要认真学习借鉴周边××、××等县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验做法,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标体系,聚焦12方面创建任务,进一步细化时间表、明确任务图。创城各责任单位要对标对表,全面攻坚,按照“20xx年基本达标、2022年巩固提升、2023年冲刺决胜”行动计划,分步有序、一步一个脚印抓好创建,确保我县2023年成功步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一是八个创建工作部要“动”起来。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创建任务,成立了由分管县领导担任部长的八个工作部。这八个工作部要履职尽责,快速动起来,有力有序开展创建工作。对于一些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要向工作部的部长也就是各位主管县领导汇报沟通,由主管县领导协调,及时解决到位。需要由县委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研究解决。
二是责任单位要“改”起来。近期通过督导检查,发现了很多问题,绝大部分问题都已经整改或正在整改,但还有一部分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各相关责任要加大整治力度,迅速整改到位。要按××部长讲话要求,坚持网格化动态整改,注重常态长效,某个问题今天解决了,还要看明天有没有再次出现,绝不能出现反弹。
三是包联责任人要“转”起来。为推动创建工作落实,县里建立了点位包联制度。各单位、包联人员要真包、真管、真负责,认真开展巡查工作;对创城中存在的问题,绝不能熟视无睹,必须想方设法及时解决。要严明纪律要求,压实包联责任,对工作不力、点位问题迟迟未解决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单位责任,也要追究包联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是重点整治行动要“热”起来。目前,针对创城重点难点问题,创城办正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劲加力,确保见成效、治根本。比如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在第一次协调会已做了安排部署,公安局有了一些动作,但是动作还不是很大,效果也不是很明显。下步,公安局要结合各责任单位,出重拳严厉打击不文明养犬行为,公开曝光,确保取得实效。比如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这是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历届测评中丢分最多的点位,也是老大难问题。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升级加力,加强监管。每天要在信息群内上报情况,比如,整治了多少车辆?共扣了多少分?处理了多少人?有没有达到效果?等等,都要及时通报,推动整治工作开展。比如城市“牛皮癣”治理。要把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中,充分发挥小区楼门长作用,及时清理非法小广告;包联单位要用好工作外时间,“见缝插针”清理,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整治到位。比如,畅通消防通道行动。消防大队要联合公安、住建和街道办等单位,加大检查力度,随机开展夜间集中行动,依法处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行为。比如,城区非法营运电动三、四轮车清理。这些非法营运车辆,不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且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和正常的营运市场。交通局要牵好头,城管局、公安局等多部门参加,动真格、见真章,全面清理取缔,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五是档案资料要“全”起来。创城档案资料是反映创城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材料,是测评的重要内容。去年,我市××区创城工作打个“翻身仗”,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狠抓档案整理,实现大步赶超。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区的经验做法,按照测评要求,精心精细做好各类材料的收集、审核、记录、提交和归档等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对涉及本单位的档案资料,必须认真准备,做到全面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创城办要负起审核责任,不断充实完善档案,归纳整理特色亮点,确保在测评中不丢分、得高分。
六是创城氛围要“浓”起来。各单位要常态开展周末爱国卫生运动和“访千楼万家、建文明县城”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分包分工,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做好卫生清扫、文明劝导、文明单位和窗口创建等工作,进一步浓厚创城氛围。宣传部、网信办、电视台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公益广告、条幅橱窗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不间断开展宣传报道,宣扬典型事迹,曝光违法行为,形成“铺天盖地、排山倒海”的宣传声势,全力营造人人支持创城、人人参与创城的生动局面,形成“人人争做主人翁、人人都是软环境、人人都能作贡献”的良好创建氛围。
一要领导带头,亲力亲为推进创建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全国文明城创建作为“十四五”开局起步、献礼建党100周年重中之重的工作,亲自干、带头干,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相关县领导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深入包联点位,一线解决问题,一线督促落实;各单位“一把手”要对照本地本部门创建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量化工作目标,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坚决杜绝“上热下冷”现象。在此强调,谁的责任谁承担,完成不好、出了问题,县委就打谁的板子。
二要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全国文明城创建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内容点多面广,需要各部门通力配合、协调联动,切实把工作做实、做到位,真正拧成一股绳、合成一股劲。创城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督导调度,每日汇总、通报工作进展;对职责交叉、共建共管的工作,及时界定责任,做到权责清晰、不留死角。各成员单位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绝不能推诿扯皮,更不能搞形式主义。县人大、政协和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建言献策,积极贡献力量,加快形成联创共建的强大合力。
三要真督严考,倒逼任务落地见效。从上周日开始,县委、县督查室和县纪委监委对创城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工作中,必须坚持真督实导、深督严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以此倒逼责任落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要加大跟踪考核力度,把创城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单位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奖惩。对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表彰奖励,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提拔重用,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滞后影响创建进展和成效的,无论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按县文明县城常态创建考核问责办法,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在全县营造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导向和风气。
同志们,创建全国文明城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关乎民生福祉,关系××形象。我们要把心思向创建聚焦、把精力向创建集中、把力量向创建倾斜,以志在必得的勇气、争分夺秒的干劲,实干担当、齐心备战、集中攻坚,全力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持续推进,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向省市委和全县百姓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篇八
为了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宣办关于开展遵义市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遵法宣办通〔2021〕4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载体,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推动村(社区)完善“五民主三公开”体制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发展高质高效的乡村产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村(居)民自治组织机构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村(居)委会有固定办公场所。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村(社区)党组织成员近一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无“村霸”或涉黑涉恶等问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协商丰富有效。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有效地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
(四)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每年至少召开4次以上村(居)民代表会议。
(五)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居)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村(居)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等管理有序。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改及时完善,程序内容合法,经司法所合法性审查,及时向民政办备案,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含有侵犯村(居)民合法权利的内容,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村(社区)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建立事项流程图,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程公开。
(六)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居)干部依法接受村(居)民监督,每年至少向村(居)民或群众代表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五规范一满意”工作,建设永久性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栏,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居)账目不清、村(居)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七)公法体系逐步完善。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完善办公场地和人员配备。村(社区)聘有法律顾问并建有微信群,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站(点),村(居)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城乡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连续三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八)村(社区)办小学设立法治教育课程。配备法治副校长,在校学生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
(九)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至少打造一个以上免费开放的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广场、法治一面墙、法治一条街)。至少建设一块永久性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有一支法治文艺宣传演出队伍。有一个法治文化广播站。有一所法治培训学校。通过法宣在线及线下面授等方式培育一批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每个小组至少培育一户学法用法示范户。村(社区)针对群众需求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宪法、民法典、禁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每季度至少一次。
(十)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普法宣传成果显著。结合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坚持法德并举,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活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机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遏制信仰迷失、滥办酒席、厚养薄葬、高额彩礼、低俗婚闹、早婚早育等陈规陋习,树立新风正气。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和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十一)城乡经济建设和法治创建协调发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地发展产业,实现以产业为支撑,以法治为保障,推动村(居)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村(居)民安居乐业,促进村(社区)和谐稳定。
第一阶段(2021年5月6日—5月29日):申报推荐。
各村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初次申报,再由镇里筛选长期坚持民主法治创建、基础较好的村(社区)进行重点推荐。按照市委对平安遵义建设的部署安排,2021年全镇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比例达到70%以上。
第二阶段(2021年6月1日-7月15日)。
第三阶段(2021年7月下旬):迎接验收。
各村按照创建活动标准进行自评,作好验收准备,市法宣办将到我镇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命名。
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各村(社)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组织地进行创建活动,各部门积极配合,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注重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创建的整体合力,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篇九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县政府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奋力担当作为,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依法治县基础进一步巩固。加快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改革,从制度层面构建起行政便民的长效机制。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永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快推进楠溪江保护立法工作。《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先后被列入20xx年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库、20xx年市人大和市政府立法预备项目库、20xx年立法计划。经过反复论证、调研、座谈后,今年3月17日正式报送市司法局审核。本月初市政府常务会议已讨论通过《条例》,下一步将提请市人大审议。未来,该条例将为楠溪江保护提供正式遵循指导,我县的母亲河保护将正式迈入法制化阶段。
(二)服务中心大局的作用比较突出。助手作用充分彰显。主动为旧城改造、“三改一拆”、招商引资、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障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大力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共审查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议题126件,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10件。尤其是我们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并且顺利完成了《永嘉县泵阀智造联盟合作协议书》《温州北站高铁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等县政府交办的合同草案34件,提出修改意见200余条,涉及金额100多亿元。
(三)行政争议处置成效明显。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努力构建多元行政争议化解体系。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1件,审结49件,维持23件,撤销7件,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为14.29%。行政应诉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年行政应诉案件184件,败诉率10.87%。全县行政诉讼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累计行政调解案件5839件,成功调解4601件,调解成功率为78.80%,调解履行4479件,履行率97.35%。
(四)政府法治能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持续提升,在全市万人评议案卷评查中,我县参评的农业、林业、水利、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的执法质量居全市前列。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及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新确定执法主体84家。深入实施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三年轮训计划”行动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去年,全县共有1170名同志参加学法用法轮训、有3466人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有100名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县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实现全覆盖,使公职人员的法治素养培育稳步推进。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各地、各部门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司法局,向各位领导和各兄弟单位给予的支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各镇街、部门单位之间工作推进力度不均衡,差距较大;二是公众参与重大决策范围较小,参与形式单一,意见反馈机制不健全;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所以,行政争议还处于高发、多发的阶段,尤其是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复议被纠错率还是居高不下。
从总体数据来看,去年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共发生184件,其中败诉20件,一审败诉率10.87%,低于13.9%的全市平均水平,在全市11个县市区里排名第5,而且这个数据我们是做了技术处理的,我们内部讲讲:是原法制办这班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分子变小、分母扩大,甚至把可能败诉的案件拖到20xx年才达到这样的成绩。另外,20xx年复议被纠错率14.29%,高于全省平均复议纠错率13.1%。从具体案件来看,土地、规划、城乡建设领域是败诉案件的高发区。20xx年,国土部门败诉8件,住建规划部门败诉3件,乡镇街道败诉2件,合计13件,占去年全县败诉案件的65%以上。这其中的败诉案件,有很大一部分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拆违行政行为等引起的。由于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问题涉及的征收主体、法律依据、征收程序各不相同,案件时间跨度长,涉及流程繁杂,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程序问题成为了该类案件败诉的重要原因,这也是今天会议部署土地征收类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县败诉率整改形势较去年更加严峻,败诉整改仍是政府法治工作的重点。今年1-5月份我县行政机关行政诉讼结案数78件,败诉案件16件,败诉率20.51%,目前的败诉率是去年的两倍。而且市里今年对败诉率的考核办法也变了,在4月2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上姚市长明确表示:他说去年各地都在搞技术处理,今年不行啦,不能再搞什么技术处理,各县(市区)败诉案件的总数不能超过去年,超过的也要扣分,这对我们永嘉来说更加不利了,因为去年我们败诉案件只有20件,1-5月份已败诉16件,是去年同期的2.6倍,剩余的半年时间,控制败诉案件数4个之内刻是不容缓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市对县行政案件败诉率低于12%这个考核指标要求,我们的距离还比较远,形势非常严峻,任务相当艰巨。
最近,王书记、林县长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并相继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县司法局、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一定紧盯不放、落实措施,切实扭转败诉率居高不下的状况。所以,上半年即将过去,下半年责任重大,希望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败诉率整改,积极主动与法院做好对接工作,千方百计搞好调解化解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王书记、林县长的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好今天的会议精神,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实现全年考核工作目标,为法治政府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谢谢大家!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篇十
省质监局:
近年来,在省局的正确领导和法规处的精心指导下,宿州市局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注重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强化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法商培养,着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提升了全市质监系统的法治化水平,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理清了法治质监建设目标思路,建立完善了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推进了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了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领导干部任前考察和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双随机制度,落实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市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决策法制化初步形成。建立完善了《宿州市质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了先审查后提交会议决定制度;坚持多年聘用法律顾问并参与决策和案审,发挥其监督把关作用;参与政府立法,复议审查和法制监督等工作,得到省局法规处和市政府法制办的认可。
(三)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加强法制管理,注重接受上级法制机构的指导、监督,完善执法委托程序文件,理顺执法管理关系,组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人员执法资格审查,保障了执法主体合法;实行“阳光执法开门审案”、运用“说理式执法”,丰富了执法办案和监督举措;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执行“两法衔接”工作制度,相关信息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
(四)法制宣传教育稳步推进。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机关学法培训制度,制定实施了年度法律学习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参加省局和市政府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组织参加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举办宿州市6s管理和卓越绩效管理培训班,组织宿州市首届质量知识大奖赛,开展业务科长会前讲法活动等。在市局网站开辟法治建设专栏,利用“世界计量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质量提升工作。法规科长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法制工作先进个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
1、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质监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法治质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到制度建设、考量指标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力争到20xx年底,把宿州市质监局建设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实现质监工作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在原有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局属各科室、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质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抽调1名法律骨干负责日常工作。
3、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保障了每月至少1次集中学习培训。把宪法等法律列入领导班子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开展2次集体学法。除年初全员集中学法活动外,专业法律普法由专业科(室)牵头组织、法制机构协调配合,其他公共法律邀请专家授课。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力制约。
1、完善科学行政决策机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决策行为规范,重大决定、重要事项上会前必须经法制部门审核,并严格实行事前听证、专家论证、公开公示、审核报备的决策程序,做到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集体决策。《关于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事权划分的意见》起草期间,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各类质监事权,一把手亲自带队赴四县一区市场监管系统调研,凡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由县区市场监管局管理更方便有效的质监事权,一律下放县级局管理。
2、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出台了《宿州市质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流程。对保留的行政处罚权力,编制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下一步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规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整合,逐步将各类重大行政权力的行使,都纳入法治审核的范围。
3、完善各类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进质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官方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示栏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重大事项、处罚信息、审批结果等,在双打信息平台及时推送相关执法检查信息,在企业公共信用平台更新监管企业被抽查情况等。设立投诉举报办公室,开通12365投诉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受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微信公众号注重舆论监督。加强信访和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基本素质,推行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和谐执法。配合市法制办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市局8名新调入执法人员通过了资格考试。目前全局共有持证执法人员37名。
(三)加强法治管理,改进执法监督。
1、坚持“阳光执法,开门审案”。我局连续多年推行“阳光执法、开门审案”活动。选取有较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邀请纪检监察、政府法制、司法和新闻媒体等单位的法律专家,参与到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中,由专家对个案进行点评,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对质监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与会专家充分交流后,再对案件作出审理决定。“开门审案”是体现了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2、坚持“说理式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进入执法现场前,先将法律赋予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向当事人介绍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检查依据,再进入执法现场进行检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实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文书中讲清事实、列举证据、阐明道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2016年以来,我局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和执法重点下移,主要负责对县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进行监督指导。2016年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2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起,;20xx年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2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具有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县区市场监管局行使,市本级仅保留1项(气瓶充装许可);为加强放权后监管效能,编制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共分三大类78小项;梳理宿州市质监局公共服务事项14项和中介事项6项,分别编制清单和服务指南;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制度,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8项,检查对象名录库共93家,执法人员名录库共30人,编制宿州市质监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上述工作均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按时完成,上网公布。
4、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争议。一是积极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编制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共4大类9项群众信访诉求类型,积极引导信访人员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经解决问题。二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选聘市三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实行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和法律监督制度。三是实行执行和解、案件回访等措施,积极化解争议,促进执法和谐。2016年以来,我局共办理1起行政复议案件,无诉讼案件,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质监系统法治化的水平、法治工作人员的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目前的机构设置和保障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营造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工作氛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化解争议,强化监督制约,全面依法行政,为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和全省质量水平提升作出新贡献。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篇十一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推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织府〔20xx〕4号)及《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解读(20xx年版)》相关精神,我局紧紧围绕普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坚持普法工作与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相结合、普法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切实提高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水平。现将我局20xx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情况。
为切实开展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我局积极谋划、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及时传达学习创建工作启动会议精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圆满完成各项创建指标任务。同时,明确创建工作的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员,并根据市、县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了《xx县应急管理局推进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示范创建任务指标再细化、再分解,将目标任务压紧压实。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培养。
我局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学习,深刻认识理解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推进《民法典》宣贯。一是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传达学习法典知识。自法典实施以来,共计开展专题培训2场次150余人次。二是深入辖区监管企业和帮扶乡镇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开展宣讲3场次,宣教人员300余人。三是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宣传氛围。积极利用本单位led电子显示屏、“xx应急”公众号播放刊载民法典宣传标语,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内容和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民法典知识,营造浓厚氛围。共刊播宣传标语2条,滚动播放《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等相关知识内容200余次。
2、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强化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xx县应急管理局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纳入20xx年局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纳入党支部党员“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目前,通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委会议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2次,学习《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1次,学习党内法规6次,积极组织干部职工线上观看庭审视频1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xx年度学法考试,学习内容包含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内容。截止9月30日,全局参考率与及格率均为100%。组织开展法律专题讲座6期,学习内容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共300余人次参加培训。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xx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布。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亮证执法”要求,依法出具执法文书。局驻中心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摆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书。积极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目前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许可结果信息562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4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统一使用系统执法文书格式,对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过程记录,编制印发了《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应当使用音像记录的执法事项、执法环节、记录场合、执法时限要求、记录起始时间等做了明确的规定,为执法监管股室配备2台执法记录仪,要求切实开展音像记录,做到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内容统一。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明确法制审核人员,法制审核人员配备达到本部门执法人数的5%以上。同时,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对于我局实施的行政处罚,尤其是重大执法决定案件均事先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共通过法制审核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核意见18个。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应急干部网络学院“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轮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组织开展2期法律专题讲座,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全覆盖。四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申领行政执法证培训,及时与县司法局沟通对接,解决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申领和换发问题,坚决杜绝无证执法行为。目前,已在司法云系统平台完成执法换证人员55人,提交新申领执法证人员18名。
(三)推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编制完善权责事项清单。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编制我局20xx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限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压缩5个工作日。二是做好审批事项的清理及应急厅委托下放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落实审批服务事项及窗口人员“双进驻”,实现网办率达到100%。与教育、民政等共28家单位组建“自然人+法人、咨询+投诉”的“2+2”一窗通办综合窗口,全面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三是畅通服务平台举报投诉渠道,归并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根据市、县12350(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和12322(全国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电话)以双号并行和整体并入的方式接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认真做好本局政务服务工作。五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xx县应急局20xx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xx县应急局20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共开展随机抽取工作30次(含部门联合抽取6次),共抽取检查对象68家(次)、抽取执法人员85人(次)、抽查事项157条(次),共查出安全生产隐患52条,全部整改完成,且面向社会公示执法检查对象及结果。
(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一是充分发挥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的作用,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修编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毕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修订编制了《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xx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xx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xx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xx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相关程序报请县政府审定印发实施。二是加强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目前已按要求基本上建设满足值守值班、指挥调度、会商研判的县级应急指挥中心,与气象、消防救援、自然资源、林业、水务等部门(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灾害信息共享方式、途径以及合作方式等内容。在重要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等事故易发特殊时期,及时加强与气象、林业、水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安等重要部门的风险研判会商,根据研判会商结果,及时通过织安在线等、三大运营商以及气象局12379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平台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安全稳定和应急处置到位。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一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调度。严格执行7x24小时全天候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在重要天气、重大节假日期间、重要时段等事故易发特殊时期,适时制定工作提示清单到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地灾监测点、水库开展调度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科学及时。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新常态和近年来面临的主要风险、突发事件规律特点,以各级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依据,认真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及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同时,针对演练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认真对演练进行评估总结,科学分析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为科学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
3、加强宣传,建立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协调机制。一是以六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分别在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发放防灾减灾知识手册、宣传挂图、宣传单、设置宣传咨询台、组装宣传车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普及突发事件应对知识,20xx年全县共发放各种突发事件应对宣传资料2。09万份、挂宣传横幅65条、张贴宣传标语281条、制作各类宣传展板136块、播放公益广告523条、公益短信223条。二是对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调研,撰写了《xx县区域救援队伍现状、存因及对策》调研文章;建立完善全县10支应急救援队伍台账。通过不定期对全县应急救援队伍进行调度等方式,及时了解应急救援队伍状态,加强对各应急救援队伍的统筹与指导,不断提升专业化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强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统筹,积极统筹协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全县一般性、重大型抢险救灾活动。强化军地救援力量的高效协同与衔接,将驻织武警部队应急力量、民兵救援力量纳入全县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与县人武部、xx武警中队建立军地高效协同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开展军地联合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协同合作方式,全面提升我县应急救援能力。
(五)强化机制建立。
1、加强领导。为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扎实有效推进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切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具有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何国印作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形成了执法行为有规范、过程有记录、结果可追溯、过错能追责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体系。
(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我局以全国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和119消防安全宣传月为契机,认真开展灾害防治、安全生产和消防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切实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等知识带进社区、学校、家庭和超市等场所,并组织志愿者、学校师生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等活动。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群众、学校师生、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xx年,在全国减灾日宣传期间,制作横幅65条,发放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等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2。5万余份,发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手册3000余份,宣教人数达3000余人次。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深入基层和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普法知识宣讲共计55场次,制作安全宣传展板共70余块,接待群众5000余人次,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及物品近8。2万余份。
2、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教育。为进一步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我局认真组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培训会,对新《安全生产法》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特点亮点,以及如何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企业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职责作了全面讲解,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七)强化以案说法。
一直以来,我局在监管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狠抓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处罚力度,确保直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xx年,20xx年,我局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6宗,罚款34。7万元。其中,非煤矿山、工贸企业14宗,罚款27。4万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共12宗,罚款7。3万元。所有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完备、引用法律条款准确、执法程序合法、调查取证真实,所有行政处罚合法有效,未发生因行政处罚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案卷评查工作2次,对评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业务股室切实整改到位。二是积极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制定了《xx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并在xx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不当执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形。
(九)推动法治政府任务落实。
一是认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xx应急”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二是积极完成印证资料的收集汇总。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安排部署,及时收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印证资料,积极主动对接县委依法治县办迎检备查及市县督导检查。
(十)深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共出动检查组81组次315人次,督查检查乡镇(街道)80个次,部门16个次,企业30家(次),应消个数3054个(次),实消毒面积1560012。4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淡薄。主要表现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和掌握熟练程度不够,法治意识不强、依法办事能力不足。
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过程中出现执行力不够、办结时限拖延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办结本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做好我局法治工作。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篇十二
我镇自开展法治示范政府建设工作以来,着力推动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有序推进,社会矛盾及时化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公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和尊严感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xx年我镇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执政能力。一是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在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中,我镇及时成立了xx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职责,党委书记谢道芳同志为第一组长,党委书记、镇长黄发文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班子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做到了依法治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有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健全网络,完善制度。健全了依法治理工作网络,为使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对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做到领导有力,措施具体,责任明确。在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中,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依法治理工作,及时召开了乡、村、组干部和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动员,作出安排部署,并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党委书记谢道芳同志还专题领学关于示范创建工作摘编,镇、村全体干部参加学习;三是加大投入,夯实后盾。镇党委、政府将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经费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经费的落实,为法治乡镇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一是示范创建工作开始后,我镇迅速利用法制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册大力宣传示范创建工作,确保人人皆知,共同参与。二是以“法律七进”为宣传平台,多角度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三是营造氛围。为了使法治乡镇建设深入人心,在街道、路口、公路沿线悬挂横幅、定期不定期利用橱窗、专栏、黑板报刊、微信公众号“多彩xx”对示范创建内容进行宣传。通过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公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三)以创新为抓手,着力打造法治乡镇特色。一是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群防群治作用,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开展治安防控、流动人口、人民调解、信访、特殊群体、疫情防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谐。二是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健全、发展人民调解组织,不断调整充实人民调解队伍,是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任务。三是组织镇、村干部到毕节是扫黑除恶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学习,结合我镇辖区的吴某某案件为主要警示教育片内容,对镇、村干部进行普法教育,以案讲法、学法,并撰写心得体会。四是每月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贵州省八五普法规划》、《民法典》、《行政诉讼法》等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五是以深化党务公开为载体,着力打造阳光政府。一年来,不断深化党务、政务公开的内涵,完善镇、村两级财务公开,坚持做到除正常的财务公开外,镇村两级重大事项必须在事前、事中、事后实行动态,全过程公开。其他事项可依照群众意愿,实行依法申请公开。通过这种做法,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我镇党务公开和村(社区)务公开已经逐步走上了民主化、法治化的轨道。
(四)夯实法治基础,法治乡镇创建取得明显成效。我们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深入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定期开展党务、政务、村务等公开工作;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规范了党委政府的操作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法治惠民工程不断拓展。法治建设的关键是构建和谐社会。三是依法行政职能不断增强,广泛开展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四是各村(社区)组建志愿巡逻队在重要节点对辖区范围内进行夜间巡逻,有效的维护了全镇的治安和稳定。五是镇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2位执业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法律顾问充分参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疑难信访件、群体信访等事务;各村(社区)也聘请法律顾问,法治社区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二、存在的问题。
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深入全面落实,全民的法律素质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安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抓好“八五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如环保、国土、疫情防控等工作,抓好法制宣讲员培训,广泛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以点带面,宣传平衡,增强法制普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二)着力健全法治监督机制。积极开展执法督查活动,把法律监督、层级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专项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抓好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监督,加大对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篇十三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平江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标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20xx年3月,我县成功创建“第一批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经验。
(一)坚持“三个到位”,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是领导带头到位。我县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四大家主要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精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最新会议精神。20xx年我县原县委书记汪涛和现任县委书记xx多次主持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40多部法律和有关政策。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黄伟雄和现任县委副书记、县长彭方建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等多部法律法规。各执法单位理论中心组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系统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我县印发了《中共平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分解了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明确了各单位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等,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导。下发了《关于平江县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大力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职能,全力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20xx年平江县司法局被评为全国2016-2020年普法先进单位。
三是督查考核到位。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自身建设计划,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20xx年10月,为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来湘督察,我县组建督查组采取“一听、二查、三看”(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着力解决了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着力“四个聚焦”坚持目标导向,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聚焦便民服务精简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效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规范落实“三化”改革,方便群企办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改革,梳理事项1768项,承诺时限平均压缩比65%,“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98%以上,“四级办理深度”占比84%以上,材料精简至平均5。8件。目前,我县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含公共服务事项)及标准化业务办理项的“引用率”和“实施清单发布率”均达100%。二是持续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次办”便利化改革。设立含有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等功能的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半日“零成本”办结;公章刻制作到“即到即刻即领”,实现领照即开业。从2017年到20xx年我县市场主体从28500家增加到53600家,年均增长13。5%;电商交易额从4亿元增加到60亿元,增长14倍;新增贷款投放由74。2亿元增加到262。8亿元,年均增长28。8%;外贸进出口总额由2。36亿元增加到5。24亿元,我县营商环境大大优化。三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交房即交证”改革措施在多个楼盘落地,“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不动产过户与水电气网联办”等改革措施相继落地实施,为规范房地产市场提供了保障。四是全力推进“跨省通办”改革。建立了“平江―修水”跨省通办战略合作,与浏阳市也建立合作关系。同时平江作为全市唯一与湘鄂赣革命老区3省21县建立“跨省通办”合作关系,截至目前,共有13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跨省通办”。
(2)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提升为民服务效能。20xx年,我县政务服务大厅累计接待办事群众48万人次,办结事项36。8万余件,政务服务效能大大提高。一是把服务做强。我县科学规划大厅布局,在窗口数压缩50%的基础上,办事效能提升56%;推出“5+2”无休办、窗口延时等政务服务,解决群众“工作日不便办,休息日无处办”等难题。二是把管理做精。在全省县级政务大厅率先启动“好差评”系统,线上线下受理好差评103万余条,满意率99%以上,建立回访倒查机制精准提升服务效能,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把“一件事”做好。实现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县乡全覆盖,落实居民身后“一件事”改革,全省首推企业职工退休、村民建房“一件事一次办”,其中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作为创新工作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省推介,村民建房“一件事”可在村级便民中心直接受理。
(3)线上线下互为支撑,构建统一网络平台。不断强化国家和省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岳办岳好”app功能应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在线办,建设“平江政务”微信服务号,推出网上咨询、全程网办、预约取号功能。20xx年,全县“网上办”总量达33。3万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已实现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秒批秒办”,45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民生类服务事项在村(社区)服务中心落地办结。
2、聚焦行政决策科学化,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决策范围更加科学。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政策文件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定非常宽泛,而在实际操作中对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什么是一般行政决策存在一定的争议,我县严格按照行政决策的类型、对公众影响范围和对公众影响程度的大小进行区分,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目录化管理,根据该目录进行科学决策。二是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对于重大行政决策,我县在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基础上,增加了听取政府法律顾问意见的程序,对应当听取政府法律顾问意见的事项,均听取了法律顾问的意见或建议。我县汨罗江灾害风险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平江县黄金矿业转型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系列方案、《平江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出台等均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了依法决策。三是决策审查更加严格。我县全面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20xx年我县制定的36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依法审查的120件其它文件没有出现一例因违法而被上级撤销的情形。20xx年,我县进行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两次专项清理活动,保证了我县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3、聚焦行政执法规范化,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总体水平。
我县通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民生领域执法柔性化、生态领域执法严格化和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我县对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发了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进行造册登记公示。20xx年,对于因退休、调离行政执法单位等原因丧失行政执法资格的236人所持有的原行政执法证件全部宣布废止。对在执法岗位的1540人全部实行公示,对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则全部调离执法岗位。二是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我县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重要抓手,不断夯实行政执法基础,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督查督促力度,全力保障了三项制度有效落实。开展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开透明,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三是民生领域执法柔性化。我县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在民生领域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践行执法为民,创新监管机制,改进执法方式,积极采取指导、建议、告诫等非强制性手段。今年,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林业等领域制定了轻微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加强企业守法自律意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生态领域执法严格化。20xx年我县取缔非法砂场120家,查处涉渔无证船舶684艘,全县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面禁止开采长石和洗挖山砂,拆除非法洗台和采砂点141个,关停整合实心粘土砖厂和石材加工企业105家,查处违法用地707宗,复耕复绿1500亩,获评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关闭涉重企业42家,淘汰“后八轮”车辆176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领跑全市。全面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禁燃区”,防治建筑扬尘、餐饮业油烟、小型燃煤锅炉、涉气企业烟尘污染,空气质量优良率由87。4%攀升到97%以上,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五是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我县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评价、行政执法活动观摩、行政执法违法案例通报等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积极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我县每年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
4、聚焦社会治理综合化,不断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我县有效推进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县司法局加挂了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牌子,同时加强了县司法局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置。20xx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0个,法定时限内受理率和办结案率均达到了100%。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00个,行政机关自觉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探索创新基层治理机制和治理模式。全面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法规范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创造高效互动的“警调联动”模式,与周边县签订《构建和谐县际边界乡镇联防联调协议》,突破行政区域界线屏障,打造了边界联防联调新模式。我县辖区内“四无”村居(社区)达95%,规范化调委会达100%。20xx年来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2314件,已调解2148件,调解成功2040件,调解成功率为95%。三是优化法律服务。实现全时空全业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建成了以县级法律服务中心为中枢,2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骨干,544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础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法律援助、公证业务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四是专注青少年保护。我县成立了平江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整合公检法司、妇联、民政等多部门资源,成立岳阳市首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组织18家单位在全县开展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十防教育”培训150场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五是加大普法力度。我县通过“宪法进万家”等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20xx年,我县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全县开展送法进社区(乡村)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全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组织民法典公益宣讲团深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宣讲60余场次。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节点以及“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全年开展宣传200余场次,送法下乡1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使《民法典》《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家喻户晓。
20xx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经验,但与上级关于全面依法治县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还不够到位。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源头治理机制还有待完善。三是法治人才短缺问题依然存在,行政执法单位配备法治专业人才数量偏少。
2022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巩固“第一批湖南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地区”为目标,加强党对依法治县的全面领导,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改革创新、落实考核评价,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高质量转型。
一是强化统筹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25年)》等,健全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机制,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
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积极谋划法治建设创新项目,提升数字赋能法治建设水平。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加快构建全覆盖政府监管体系、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全方位协同联动体系、全智治数字执法体系、全方位执法能力提升体系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三是推进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务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面加强审计、统计监督,优化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让政府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平稳运行。
四是加强基层治理。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枫桥式”基层法治站所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推动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是强化能力提升。紧盯“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等制度。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律专业人员。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篇十四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街道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等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纵深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工委(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工作会议上,街道干部职工多次专题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我街道贯彻落实工作;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工委专门听取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报告,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年度重点工作专题部署会,统筹部署全面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二是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述法”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法治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报告,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三是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会等形式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等文件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等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强化依法行政思维。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充分利用综治中心平台,全面推广“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二是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对各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分步骤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
(四)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政府工作会议,审查重要合同和重要文件,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信息公示情况、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时时监督。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部门全覆盖。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20xx年初信初访8件,已办结7件,化解6件。二是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法治化。利用黔西市110社会联动中心平台、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初步形成社会治理现代化“智治”框架,深化情感家事纠纷智慧联调体系,打造以家庭和睦促社会和谐新模式。
(七)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安监、公安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安全检查、教育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内容涉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形成了深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存在问题。
我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创建示范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人员偏少,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观念有待加强,法治宣传工作不够深入。
二是由于农村社区外出人口较多,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宣传工作主要面向老人及青少年,涉及面不够广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完善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组织街道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培训,强化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抓好新知识、新法规、新方法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网络学习、开展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学习,提高用法意识。学习内容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加强执法的业务交流,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多渠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在传统的挂横幅、派传单、宣传活动、法治讲座等方式基础上,多举办新媒体、寓法于乐、以案说法等新形式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提高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度,着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篇十五
县委依法治县办:
我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重视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的关键,镇党委政府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专门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二是认真实施普法规划。认真制定“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立完善各种普法工作规章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不同层面广泛宣传,不定期深入开展法律宣讲,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宪法》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制度。健全完善了政府班子成员会议学法制度。每年年初,都制定镇政府领导学法讲法计划表,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组织学习。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法治机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法治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持续增强政府法治工作力量。目前,我镇配备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2人,具体从事相关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开听证和向社会征集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和跟踪反馈等机制。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今年,永丰滩镇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相关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公布内容涉及全镇低保户政策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危房改造和大型项目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重视支持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强化源头风险防范,我镇狠抓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度,制定出台《永丰滩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备案、决定等作了明确规定。
二是认真研究落实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项目。我镇在收到上级部门下发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项目后,由镇政府法治工作人员牵头,组织相关法律顾问,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有借鉴意义的意见建议,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我镇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向社会公开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永丰滩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备案、决定等。
四是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和备案工作。明确法治工作人员前置审查、镇政府班子成员会议审议、文件签发前法治工作人员再行审核签字,经镇政府领导签发后执行制度,凡未经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审查的,一律不得提交镇政府班子成员会议研究,不得印发,切实保证了我镇规范性文件质量。
截至目前,我镇未出现因程序不当、内容违法等被撤销的规范性文件。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镇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程序、方式和时限。
二是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真正做好公平、公正、公开执法,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实施全过程可视化记录,提高行政执法的公开性、透明性。
三是建立并落实学法制度。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我镇全年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县举办的法律培训班,并聘请法律方面的专家、教授来我镇讲学。
截至目前,我镇年度内未发生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相对人、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的重大案件。
一是七个行政村均配备了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永丰滩镇共有人民调解员52名,20xx年以来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2件,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化解于基层。
二是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范围。截至目前,我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坚持与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交流,提出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
三是支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行政应诉案件“三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件庭审观摩和案例分析研判等制度进行规范,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依法行政认识,进一步推进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监督制度。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契机,继续按照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个工作重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建设法治型政府。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篇十六
同志们:
刚才,xx局长解读了《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也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大家一定要研究透、弄明白,确保顺利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下面,就做好创建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是珍贵的品牌和荣誉,是一个地方核心竞争力的直接反映。自20xx年起,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青州、诸城、昌乐3个市县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市司法局构建“1234”工作体系推动法治镇街建设、坊子区深化政务公开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高密市以法治文化助推法治政府建设3个项目,分别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前期,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召开会议,对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切实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精心准备,积极组织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这次我县申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标准高、要求严,只有达到省里的验收要求,才能获得推荐资格。总体来看,任务很重、压力很大。各部门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示范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该项工作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深入推进活动开展。
对这项工作,各部门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责任分工,压实责任,通力协作、全力攻关,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要明确创建目标。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示范创建活动分为“国家级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及“省级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这次我县申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该项工作必须符合指标体系中85%以上指标要求,才能达到省委依法治省办的推荐标准。可以说,工作任务重,竞争激烈,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认领任务,对照“十有”标准和指标要求,认真学习诸城、昌乐、青州成功创建的先进经验,以争第一为标准,拿出100%的努力做好创建工作。
二要找出差距不足。前期,县司法局对《潍坊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标任务分解表》中100项指标进行了逐项分析研究,形成了我县的任务分解表,对其中的94项三级指标任务作了进一步细化,并将每项指标任务落实到了具体的单位。从当前掌握的情况来看,部分单位承担的指标还没有达到要求。会后,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指导标准》,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认真研究,吃透精神,明确各自任务分工要求,准确把握示范创建工作的方法步骤,对标对表具体任务和分级指标,确保各项工作材料全、不漏项、全覆盖。同时,要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摸清制约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借势借力推动工作新提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康发展。
三要把握重要节点。根据创建工作要求,自5月份开始,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或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地区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同时,采取网络检索、随机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申报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人民满意度测评。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通过其他手段干扰正常工作的,不光取消资格,还将予以通报;8月份需完成申报材料的上传工作。现在已经是2月下旬,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时间节点,迅速行动,倒排时间,挂图作战,拿实招、出硬招、见实绩、出成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强化保障,狠抓落实,按要求积极主动、高质高效提报有关材料和数据,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来抓。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担负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各自领域创建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的每个文件、每条指标、每项任务有人盯、有人管。会后,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及时向主要负责同志传达好本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围绕把事办成,立足自身职责,协同配合联动,少说不能办、多想怎么办,勤沟通、多联系,用心用力用情扎实做好示范创建工作。县里也将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标分解、督导考核等工作,专班要履行好各项职责,强化调度分析,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紧抓不放、分类处置、跟踪督办。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沟通作用,加大对上衔接力度,确保创建准备工作到位到底。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微信等新闻媒体,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成果、新经验及时宣传推广,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工作典型,注重创新经验的总结。县委宣传部等单位,要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氛围,确保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结果达到预期目标。
同志们,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部门单位要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凝心聚力,从严从实,砥砺奋进,把这项惠及全县人民的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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