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为解决特定问题或达成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步骤。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常常需要制定方案来解决各种问题或实现各种目标。我觉得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方案来解决当前的困境。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并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方案的制定不仅需要经验和技巧,还需要合理的思维和灵活的应变能力。我们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制定出最佳的方案来解决问题。方案的良好执行需要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这些方案范例涵盖了不同领域和行业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篇一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经济学及资源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土地管理及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测量、制图、计算机等基本技能,能在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调查、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地籍管理、不动产估价、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研究与实施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主要学习土地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土地调查、土地评价、土地规划、土地整治、测量、计算机、地籍管理、不动产估价的'基本训练,突出特点是把学生培养成既具有现代管理理论又具有土地科学与管理领域专业技术才能的专门人才。该专业学生具有突出的土地资源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技术专长,同时具备遥感和gis技术等现代专业技术特长。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篇二
各村(居)党支部、镇属各单位党组织:
今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把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对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省、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开展好2014年度征兵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胜军。
副组长:王柏玉、王熙华(常务)、陈书琴。
成员:王富贵、马益斌、阮运虎、罗建光、黄民丰。
肖勇池、文晓峰、石有能、刘渡桥、刘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武装部办公室,由罗建光兼办公室主任,张衡同志任副主任。
二、工作部署。
(一)征集任务。根据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征兵办的通知,我镇送检任务为80名,我镇按村(居)系列分配任务,一系列村(居)3人,二系列村(居)2人,三系列村1人。对分配的送检任务,各单位要坚决服从,高标准完成。
(二)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应届高中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2014年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时间安排。
7月5日至7月20日,开展征兵宣传发动,镇、村(居)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各村(居)书写张贴标语20条以上。
7月20日至7月25日,各村(居)按分配任务数上报征兵名单,完成报名工作,填写花名册。
7月24日至7月25日,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目测、初审、初检等工作。(要求应征青年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并报qq号。)。
7月26日至8月5日制作体检表、准检证等。
8月6日,组织进站体验。
8月7日至9月4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走访调查,对边沿兵进行复查,征兵领导小组集体审批定兵。
9月5日至9月30日,组织新兵入伍,进行征兵工作总结。
四、责任考核。
各村(居)必须按要求完成送检任务,送检任务每少1人扣1分;弄虚作假随意找人凑数,送检不应征的发现1人扣1分;走访调查不认真,()掌握情况不准确出现思想退兵每例扣3分。
注重送检兵源的质量,新兵入伍奖所在村(居)1分/人,提高高学历青年的入伍率,大学生(含大专,毕业生或在校生均可)新兵入伍另奖所在村(居)1分/人,高中(含在校生)新兵入伍另奖所在村0.5分/人,对片的奖励加分按所属村(居)的一半计算。
附件:征兵宣传标语。
中共三阁司镇委员会。
2014年7月7日。
附件:
征兵宣传标语。
1、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踊跃报名参军。
2、广大青年要把祖国利益放在首位,无条件听从祖国的征召和挑选。
3、参军卫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4、中国人民解放军是锻炼人、培养人的大学校。
5、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责任。
6、少小立志报国,长大踊跃从军。
7、有为青年立志从军固国防,热血男儿精诚报国铸长城。
8、保家卫国守国门,一生从军终不悔。
9、保家卫国终无悔,驰骋疆场献青春。
10、参军光荣,保家卫国。
11、贯彻实施国防法规,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12、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寓兵于民。
13、老前辈打江山功垂史册,当代人卫祖国继往开来。
14、党管武装建设国防,军民携手共筑长城。
15、增强民族忧患意识,维护祖国和平统一。
16、好男儿,去部队,去边疆,去祖国最需要的地方。
17、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
18、居安思危,有备无患。
19、位卑未敢忘忧国。
20、莫忘历史屈辱,铸就现代国防。
21、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22、国防连着你我他,安宁维系千万家。
23、国防关系人人,人人心系国防。
24、国防关系千万家,安全责任重如山。
25、国防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
26、没有国防固金汤,哪能致富奔小康。
27、没有稳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安宁。
28、国防责任重,祖国在心中。
29、家事国事天下事,国防建设是大事。
30、国防建设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31、改革开放不忘固国防,科学发展不忘兴武装。
32、关心国防就是关心自己,建设国防就是建设家园。
33、全党同心人民江山千秋固,举国合力华夏儿女系国防。
34、党政军民思国防,陆海空天筑长城。
35、军民同心奔小康,举国合力铸国防。
36、筑钢铁长城,保华夏平安。
37、没有强大的国防,便没有民族的尊严。
38、维护祖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39、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
40、开放不忘固国防,发展不忘兴武装。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篇三
一、检查对象、内容和依据。
2011年省市下达我县要求进行核查的图斑数据。
(二)检查依据。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
(二)数据上报。
2011年11月10日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向市局报送2011年卫片数据。
(三)组织核查(2011年11月10日-12月30日)对下法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
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逐一开展核查。
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填写《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相应栏目。
对“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要根据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手续办理情况,判定用地性质。对其中的合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对其中违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
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要依法严格查处。对其其中立案查处的,填写《违法用地行为连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对“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套合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使用的勘测定界图(或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方法,查清该类地块实际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填写《“往年批而未用本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中的“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
(四)成果上报。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切实加强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按照市局要求2012年1月份前上报市国土资源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全县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以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整改实施方案,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于依法处理到位后的违法用地,要抓紧时间补办用地手续;拆除复耕和补办手续要在6月10日前完成。截止6月10日,对问责比例超过10%的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将实施问责。
(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要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个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由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对土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开展督查、验收工作,对弄虚作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地籍处联系,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其他问题,与执法大队联系,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篇四
今年20__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为统揽,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务真求实,开拓创新,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20__年工作回顾。
(一)城建融资工作(金融部牵头,计财部、投资部配合)。
(二)城建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部牵头,计财部、总工办、投资部配合)。
(三)土地储备与开发工作(投资部牵头,城建土地分中心、新区土地分中心配合)。
(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企管部牵头,综合部配合)。
(五)不停车电子收费改革(投资部牵头,综合部、路桥管理中心配合)。
(六)和谐社会构建(综合部牵头,党委工作部、工会、企管部配合)。
(七)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委工作部)。
(八)党风廉政建设(纪审室)。
二、主要做法综合部负责完成。
三、20__年工作安排。
(一)20__年工作指导思想(综合部)。
(二)20__年主要任务。
1、投融资工作任务(计财部牵头,金融部、项目部、投资部配合)。
2、主要生产经营指标(企管部牵头,计财部、项目部配合)。
3、重点工程建设和形象进度(项目部牵头,计财部、总工办、投资部配合)。
(三)主要工作措施计财部主要从投融资计划安排等方面提出x条措施;金融部主要从融资、债务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x条措施;投资部主要从城投经营运作模式、重大项目策划、实行战略转型、土地开发利用等方面提出__条措施;项目部主要从加强项目管理方面提出x条措施;总工办主要从项目前期工作方面提出x条措施;企管部主要从资产经营、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__条措施;党委工作部主要从党建和治庸问责方面提出__条措施;纪审室主要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出x条工作措施。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篇五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黑龙江省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土地督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执法检查具体协调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监察机关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落实“问责”的相关人事任免。执法检查采取各相关单位自查、县政府抽查和国土资源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全覆盖。卫片监测时段为2009年5月至2009年11月。重点检查卫片监测时段内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计划、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土地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越批准范围占地和擅自改变用途问题。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被发现、制止和调查处理等。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0年3月8日前)。布署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3月8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等启动工作。
(二)调查核实阶段(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6月5日)。积极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内外业核查准备,并组织实施内外业检查工作。6月1日前,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有实例、有原因分析)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处整改阶段(2010年6月6日至2010年9月5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整改,做好接受部、省检查准备。根据自查情况,对本辖区内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监察、国土资源、人事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启动问责。对复杂、疑难案件且本级难以处理的,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告。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非法批地等性质严重违法案件,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30日)。完成本县的案件查处工作,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和案件查处工作情况逐级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六、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第一次实现全国所有县(市)的全面覆盖,也是以卫片监测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对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土地违法问责的第一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以本单位、本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组织各部门统一行动,扎实推进,保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二)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可靠。县国土资源局要与外业测量单位签订责任状,确保测量核查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测量单位的测量资质。要强化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要对上报数据情况的真实性负总责。县政府对发生谎报、瞒报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落实必要的措施保障。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作到及早谋划,统筹安排,为执法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落实必需的执法车辆等装备设施。
(四)把握好政策界限。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依法问责,并区分违法用地性质和情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篇六
2014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4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的图斑。
本次执法检查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及省、市《2014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依据。
二、工作目标。
追究。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下发前,各镇(处)、县直有关部门要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整改,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要及时调度督促,对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高的地方要重点督导,做到及时消除违法用地状态,严控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
(二)督导整改。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下发后,根据全省排名和约谈情况,对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仍高于15%的镇(处),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直接约谈,限期整改;组织相关部门对卫片执法检查下发数据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重点核查、整改,严格判定图斑性质,严格整改到位。
查处工作;5月20日,完成卫片数据成果审核,做好数据初报准备。
(四)6月19日前,做好迎接市级督查准备,并按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上报数据。8月5日前,根据省、部督查情况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再报数据成果。
(五)迎接省、部两级验收和上报最终数据。8月13日前,迎接省级验收;9月15日前,准备部级验收工作,同时做好卫片数据的终报工作。
四、政策界限。
(一)检查(监测)时段。2014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消除违法状态地块。2015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做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2014卫片检查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四)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
(五)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
(六)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2014卫片检查疑似违法图斑是经变更调查已经认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核查后不得认定为实地伪变化。
五、数据报送要求。
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县政府审核同意,由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上报。
国土资源局联系人:王永军,电话:8188029。
以上这篇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管理资料下载网,谢谢。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加快县城改造步伐,改善广大居民工作、生活环境,确保业经市、县政府批准上市的x东侧收储土地顺利开工建设,维护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x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x周边土地收储范围内房屋拆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拆迁范围。x东侧、长新路南侧、长x路西侧、护城x侧所有被拆迁房屋(包括住宅、厂房、商场、学校、简易房等各类房屋)和其它建(构)筑物【包括水(机)井、养殖设施、围墙、晒场、棚架、坟墓、窖、窑】,以及地下构筑物、管(杆)线等。
二、房屋拆迁。本次拆迁工作由县政府指定水湖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县城建设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协议签订和搬迁工作。
三、拆迁公示。为了保证x周边收储土地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对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待拆迁房屋面积、被拆迁人姓名、安置等情况实行“三榜”公示制度,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被拆迁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各榜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逾期视作认可。
一榜:水湖镇人民政府在拆迁现场公示房屋拆迁公告,明确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对象、拆迁期限、补偿标准等内容。
拆迁实施单位水湖镇人民政府负责将摸底、丈量、统计汇总后的被拆迁户姓名、被拆迁合法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等内容在水湖镇镇政府、村委会、村民组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分别张贴公示,公示期限为x日,同时张贴《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等内容梳理汇总后在“一榜”公示原地点进行二榜公示,公示期限为x日,并将被拆迁房屋分户估价报告送达本人,同时设立信访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
三榜:拆迁实施单位将前“两榜”公示筛选后的结果进行汇总,经审核确认的被拆迁户姓名、房屋的合法有效性、安置房面积在《长丰报》上刊登公示,同时在水湖镇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张贴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限为x日。
“三榜”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分别留有照片存档。
四、证照收缴。被拆迁人应当将持有的房屋相关证照交由拆迁人收回并统一到土地、房产、规划、建设、工商等部门办理证照注销手续。在拆迁人与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和安置协议的同时,被拆迁人应主动上交能够证明被拆迁房屋合法性的各种有效证件,否则视作无证房。
五、被拆迁房屋的移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和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应保持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做好被拆迁房屋的移交工作。
六、房屋合法性认定。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或《农民建设宅基地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视为合法房屋。
虽未取得上述合法有效证件,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作合法房屋予以补偿安置:
(三)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法房屋。
七、房屋用途认定。被拆迁房屋用途按照《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所共同载明的房屋用途予以认定。
拆迁区域内,县城总体规划确定并已形成的道路两侧的私有或单位住房底层、办公、仓库、生产用房改作营业的房屋,一律按原批准确认的房屋使用性质处理,不享受其它经济补偿。
拆除违法建设不予补偿。
八、拆迁补偿。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货币化补偿价格,由房产评估机构结合有关标准评估确定。
(一)拆迁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化补偿,不作产权调换,补偿价格由房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对已认定为合法的商业用途房屋补偿,由房产评估机构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成新等因素单独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三)拆除简易房、室内装饰等附属物,按《房屋室内装饰、附属物、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价格》执行。
规范、质量安全标准的砖混毛坯楼房。。
(一)安置房位置确定。被拆迁户统一安置到县“益民苑”安置小区。
(二)安置房价格。县城规划安置区安置房综合成本价确定为xxxx元/mx,市场价为xxxx元/mx。
(三)安置房套型。安置房套型初步确定为xxmx、xxmx、xxxmx、xxxmx四个档次。根据拆迁主房面积,被拆迁户可以选择最接近被拆迁房屋面积的安置房,原则上不得跨档选择安置房。在安置房规定的档次内,超过拆迁主房建筑面积xmx以内,按照安置房综合成本价结算,超出xmx的面积按照市场价结算。对于跨档选择安置房的被拆迁人,超出拆迁主房建筑面积以外的部分,一律按照安置区域市场价购买。
十、搬迁补助、临时过渡期补助标准。
(一)搬迁补助费按照每户每次xxx元计算,仅限两次。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临时过渡期补助费按照被拆迁主房建筑面积每平方每月x元计算,由拆迁实施单位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临时住房,临时过渡期限为x个月。拆迁实施单位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自逾期之月可起按照原指导价格的x倍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过渡期补助费。
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拆迁实施单位向被拆迁人支付x个月的临时过渡期补助费。
十一、奖励办法。拆迁奖励设拆迁进度奖和优先选择楼层奖。
(一)进度奖。
自宣布签订协议之日起,xx日内被拆迁户完成签订拆迁协议、搬迁结束、交出房屋钥匙的,一次性奖励合法主房面积xx元/mx;xx-xx日内完成签订拆迁协议、搬迁结束、交出房屋钥匙的,一次性奖励合法主房面积xx元/mx;逾期不予奖励。
对于超过规定时间没有完成签订拆迁协议、搬迁结束、交出房屋钥匙的被拆迁户,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强行拆除,造成一切损失由被拆迁人自负。
(二)优先选择楼层奖。
按签订协议、腾空房屋、交出钥匙并具备拆除条件的先后顺序领取顺序号,凭顺序号优先选择安置房楼层。
十二、停产、停业损失费:以实际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补助标准为:
(一)经营用房:按xx元/平方米/月计算;
(二)生产用房:按x元/平方米/月计算;
(三)办公、仓储用房:按x元/平方米/月计算。
上述用房付x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费。
用房x元/平方米。。
十四、货币补偿金支付方式:被拆迁人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搬迁并交出钥匙时,经拆迁人验收合格后,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由拆迁实施单位将被拆迁房屋补偿、附属物补偿、搬迁补助、临时过渡期补助、拆迁奖励等货币补偿总款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各项补偿待安置房分配后一次性结清。
十五、其它。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县实施方案由拆迁当事人本着公平合理、切合实际的原则协商解决。本方案自房屋拆迁之日起执行,由拆迁实施单位负责解释。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wei、省zhengfu“放管服效”改革总体要求,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的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体推进,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易地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印发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0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0)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wei、省zhengfu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旧宅拆除复垦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强化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思路,致力督导验收,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拆除一村,复垦一村”、“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要求,遵循“结果可靠、满足要求、精简高效”的基本原则,全面完成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
三、时间安排。
首次验收工作2020年7月20日开始到月底结束,8月20日前为不达标整改再验收时间,8月30日前上报相关资料。
四、验收人员组成。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由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从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职能部门选出专业人员,组成5人专家组,履行验收工作职责。
五、验收参照依据。
验收工作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主要依据,参考土地复垦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六、验收标准。
1、墙体、旧门窗及院内房屋等建筑物拆除清理干净;2、窑洞挖开捣透或封堵:。
3、按照规定面积土方平整到位:。
4、田面平整,田坎能起到保水作用;5、耕作层厚度能适合庄稼生长要求;。
6、田块周边无垃圾堆放,无废弃物阻挡,便于机械通行。达到以上标准,可综合评定为复垦质量合格。
7、土地复垦后地类(耕地、林地、园地、草地等)。
七、验收程序。
1、各乡镇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由各乡镇自行验收,编写自验报告并以文件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
2、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专家,在市自然资源局监督下、乡镇zhengfu配合下开展验收工作。
3、填写验收意见表,专家、乡镇zhengfu领导、有关人员签字认可。
4、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块,专家组提出问题清单,在上报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乡镇zhengfu再申请复验。
5、验收的对象为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的34个自然村。
6、验收合格后,所有资料由县自然资源局整理归档保存,并按要求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上报验收资料电子版。
八、相关要求。
1、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统筹开展好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宅复垦验收工作。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3、明确责任,严格把关。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政策性和严肃性,要切实明确责任,细化验收标准,严把质量关,杜绝徇私舞弊、消极应付等不良现象。
4、加快推进、严肃问责。
各乡镇要提前谋划,加快推进,确保验收工作按期完成。对在此次验收中配合不力、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篇九
2017。
〕
4
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7。
〕
7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5
月
10。
日前违法占用耕地“清零”到位。
年度以前的所有存量违法用地,包括国土资源部下发的。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年度遥感监测违法用地的图斑,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违法地块。
2017。
年
3
月底,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完成。
2017。
年
5
月
10。
日前,完成查处整改、督导检查、实地核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数据填报,完成向省市上报整改数据成果和工作报告准备工作。
2017。
年
5
月
20。
日,按照《大名县土地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暂行办法》(大字〔。
〕
43。
号)文件规定,启动问责。
为切实做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同时成立大名县。
和大名县。
3
),全力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逐一图斑进行整改,严格按时限要求消除违法状态,拆除整改到位。
按照。
“核实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对核实的土地违法图斑要进行彻底查处,拆除整改到位,要做到该立案的必须立案、该处置的必须从严处置、该曝光的必须督办曝光、该追责的必须严厉追责。县土地卫片联合执法队要迅速行动,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占用耕地且不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必须强力予以拆除。对所有违法用地要依法查处,确保罚款、没收、拆除、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党政纪处分等“五到位”。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按照《大名县土地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暂行办法》(大字〔。
〕
43。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实后下发到各乡镇和涉及相关部门,做好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度;县公安局要选派精兵强将,明确专人,组建土地公安执法办公室,负责涉嫌违法案件移交、立案等,为执法单位提供工作保障;县法院负责依法审理涉嫌土地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受理、审查、执行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等工作;县检察院负责受理土地案件,土地领域涉嫌滥用职权、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处理;县经济开发区负责开发区内项目违法用地整改等工作;县发改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备案、核准等审查工作;县住建和规划部门负责依法对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违法销售行为组织查处工作;县水利部门负责违法用地范围内存在的用水设施封存或封闭;县畜牧水产部门负责养殖项目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县农业、林业等部门负责违法用地损毁程度的鉴定,复耕、复植工作的督促和验收;县教育局负责对未取得用地手续的学校、幼儿园宣传教育及查封工作;县电力公司负责对违法用地场所及时停电;县工商局负责依法注销违法用地商户或企业的执照或许可证件;县环保局负责“小散乱污”等污染小型企业关停及拆除等工作;县粮食局负责收粮点查封关闭等工作;县交运局负责沿路违法用地控制线内建筑物及路边沟清理拆除工作;县卫生局负责涉及乡镇卫生院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县城管局负责配合违法用地执法整改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及违法案件的曝光等工作。
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督导组要真督实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每天下午。
5:00。
5
月
10。
日前完成违法占地“清零”目标。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篇十
。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理念,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生态化”战略,遵循“实事求是、宜耕则耕”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全县废弃稀土矿山土地复垦工作。
2
500。
时间为:。
2011。
年
1
月
30。
日起至。
4
月
15。
日结束。
2
月
10。
前落实好编制单位,
2
月
20。
3
月
19。
日前完成报告编写工作,以县政府名义于。
3
月
20。
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
4
月
15。
日前,完成全县废弃稀土矿山土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县政府组织专家审定后,以县政府名义报市国土资源局。
时间为:。
2011。
年
4
月
16。
日起至。
6
月
30。
日。根据废弃稀土矿山土地复垦工作任务,按照土地开发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立项申报程序,及时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组织材料向上申报立项。
时间为:。
2011。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由县政府组织项目实施,有条件的,可提前完成实施。
在县政府领导下,负责开展废弃稀土矿山土地复垦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股、所要集中力量,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强与矿管、财政、水保、环保和林业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共同把废弃稀土矿山土地复垦工作落实到位县局成立全县废弃稀土矿山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由赵海远局长任组长,申昌慈副局长任副组长,耕保股、地籍股、土地利用股、计财股、监察股、土地整理中心和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耕保股,蔡伟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耕保股聘请具有土地复垦规划设计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负责编制废弃稀土矿山土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废弃稀土矿山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尽快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项目立项批准后,编制经费从项目资金中列支。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积极筹措项目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废弃稀土矿山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向县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对各相关股、所的进度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适时召开调度会议进行调度,对工作完成比较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完成任务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篇十一
。
“预防为主、全程监督、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精神,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土地巡查方案,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坚持城乡土地统一管理,建立土地巡查机制,扎实开展土地巡查。通过开展土地巡查工作,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制观念,严格执法,自觉守法,确保国土资源规范管理,依法合理使用,为促进我区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通过开展土地巡查工作,使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基础业务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进一步健全,国土资源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国土资源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实现国土资源违法预防机制健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范,国土资源信访办理工作有序的总目标,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土地巡查工作任务由国土局监察大队五同志负责,巡查范围包括全区。
19。
个乡镇的土地(矿产)。具体土地巡查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1
巡查人员要树立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巡查职责,认真做好自己所负责乡镇区域内的土地(矿山)巡查工作,督促依法用地,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土地(矿山)违法行为,同时宣传国土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
巡查人员要根据土地(矿山)违法行为在地域时段上的规律性,实行动态巡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制止。对重点区域(区块)要进行重点巡查,确保掌握情况,防范各类土地(矿山)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的产生。
3
巡查人员在自己所负责乡镇区域内的土地(矿山)巡查工作中,要与所在镇国土资源所及村组土地协管员紧密配合,建立巡查档案,设立举报联络电话,确保土地(矿产)巡查全覆盖,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置。
4
100%。
5
巡查人员要建立规范的巡查台账,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每月向区国土局监察大队报送巡查报表。对在巡查中处理的问题应登记完整,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对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汇总上报区国土局监察大队,在巡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时,要立即制止,责令停工,并在两个小时内查清基本情况,向区国土局监察大队汇报。
6
巡查人员在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时,要及时向当事人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说明其违法行为将产生的严重后果和要为此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终止和纠正其违法行为。
1
巡查人员要加强学习,掌握《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明确土地(矿产)巡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全面做好土地(矿产)巡查工作,取得优良成绩。
2
巡查人员要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做到刻苦勤奋兢兢业业工作,提高土地(矿产)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全面完成土地(矿产)巡查工作任务,获得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满意。
3
巡查人员于每周一早晨九时召开例会,汇报总结上周情况,安排好下周工作,确保土地(矿产)巡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取得巡查工作的实际成效。
全体巡查人员要认真学习本土地巡查方案,提高对土地(矿产)巡查工作的认识,强化落实意识,制订巡查工作计划,全面做好和完成巡查工作任务,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全体巡查人员要根据本土地巡查方案要求,明确目标,完善责任,提高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紧迫感,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地做好土地(矿产)巡查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区国土局监察大队要加强对巡查人员土地(矿产)巡查工作的检查,落实巡查人员的工作责任,增强巡查人员的执行力,确保土地(矿产)巡查工作做到位,实现开展土地(矿产)巡查工作的目的。。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规范、指导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继续坚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突出重点,做好衔接,合理设臵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检查对象。
三、工作步骤。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在地方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后,部应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与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套合分析后得到的图斑,并与土地变更调查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图斑叠加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上,剔除遥感影像未反映的图斑后,标识出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形成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制作完成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后,由中国地质调查局通过内业判图、野外验证等,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形成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三)各地开展核查。
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通过编发简报、周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决。要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所辖各市、县全面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加强对地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
(四)各地初报数据,部组织审核。
1.填报单元。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并将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予以设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发生调整的,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线应用后,任何地方不得再提出调整要求。
2.数据审核。各地核查结束后,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初报数据。部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关审批信息与各地上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套合分析,核验地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整改纠正,其中涉及土地卫片检查的,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五)部组织开展督查。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时发现的问题,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督查,督促整改,并将相关督查结果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六)各省(区、市)上报数据成果。
各地根据部督查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逐级上报数据成果。各省(区、市)在完成省级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提交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七)部组织开展验收。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组织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纠正。未纠正到位和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验收通过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最终数据成果。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验收组,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纠正。
(八)各省(区、市)上报工作情况报告。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均通过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报送最终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
(九)部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部根据各地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部统一部署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对所辖各市、县进行培训、指导、督查和验收,并按要求及时审核和报送有关数据。
(二)部有关单位的分工。
执法监察局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地籍管理司负责提供土地变更调查相关数据成果。信息中心负责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套合分析工作,对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利用土地变更调查及相关工作成果,组织制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2011年度全国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以及对部分全国规划矿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遥感监测成果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野外验证,组织制作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部级验收,检查、督促各省(区、市)对部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组织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警示约谈工作。
(三)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并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消除违法状态地块。
2012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出具证明文件,并与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纸质归档备查。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目标要求落地,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民生,在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4.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作为情节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5.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6.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试点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用地手续栏目中填报有关批准手续,同时在试点类型栏目中标注相应试点类型和批准试点的文件号。
7.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
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2011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等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于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必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六、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6.《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7.《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逐级上报。
8月15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成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各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9月15日前,完成部级验收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
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最终数据成果。数据通过部级验收正式上报后,不得修改。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通过部级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部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附表内容必须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报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
报部的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附表一式三份,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部地籍管理司联系,联系人:李万东、牛新萍,电话:(010)66562971、66558217;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杨金中,电话:(010)62060309;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磊,电话:(010)66558656;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宾洪超、闫振标,电话:(010)6655833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潘辉,电话:(010)66558327。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zfjzdc@。
4.《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5.《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11.《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12.《军用土地登记表》。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