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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的论文篇一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及操作方法较为复杂和抽象,很多财税人员误读其政策实质。该文对免抵退税的基本原理进行了深入剖析及详尽阐述,并指出了税收筹划关键因素是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大小。本文以案例形式,例举了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及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两种税收筹划方法,强调了生产企业在不同贸易背景下对税收筹划方法的选择。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外贸企业
我国现行出口货物或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操作方法上有两种:一是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办法;二是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是指免征货物或劳务出口环节销项税,退还采购环节的进项税,并以该退还的进项税先行抵顶内销货物或劳务的应纳税额,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由于不存在内销行为,所以仅须在免征出口环节销项税的同时,退还采购环节进项税,不存在应退税额抵税的问题。因此,本文重点分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及税收筹划。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可从税务处理及会计处理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税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会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20xx年12月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xx]22号)。
(一)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若完全实现零税率,采购环节应退的进项税额,计算基础应为不含税的采购成本,退税率应为征税率。实际上,由于生产企业外销货物与内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难以分开核算,采购价格不一,计算出口退税时不可能调取每批出口货物消耗的采购成本据以计算应退税额。因此,出口退税的计算基础统一采用了出口货物离岸价,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减除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是否接近零税率,取决于两个幅度:一是减除了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高出出口货物对应采购成本的幅度;二是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幅度。两个幅度越小,越有利于接近零税率。免抵退方法下,应退税额低于出口货物消耗的进项税额的差额,即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由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存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并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二)应退税额仅反映资金流入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所退税额取决于两个金额的比较:一是应纳税额;二是免抵退税额。根据财税[20xx]39号文件,当期应纳税额实际上是当期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差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按免抵退税基本原理,调整上述公式各要素顺序可得式(2):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当期进项税额(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而免抵退税额计算方法为: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年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3)由式(1)及式(2)不难得出结论,生产企业当期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存在两种方法:一是直接法,即直接用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作为计算基础乘以出口货物退税率;二是间接法,即以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减除不能退税的部分。但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并不相同,原因是当期外销货物对应的不含税采购成本与出口货物离岸价格的错位。尽管如此,该方法并不影响退税操作。如前所述,将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作为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无论退税方法如何操作,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不能抵顶不能退税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二是实际退税的部分;三是未转出未退税,直接抵顶内销货物销项税额的部分。即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只是退税表现为资金的回流,而抵税直接在内销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三)会税处理的统一具体操作中,税务处理须计算
当期应退回的资金,会计处理反映账务平衡。本文以案例形式分析两种处理的具体操作及统一性。(1)税务处理。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说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已全部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抵税后仍须交税。若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当期实际所退税额取决于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的比较,选择小者作为退税的金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留抵税额,二者的差额为免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免抵退税额,二者的差额为期末留抵税额。留底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免抵税额是当期不予退税的部分。该部分免抵税额的出现是由于当期外销货物消耗了前期购入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的采购金额较小所致。如前所述,从长期看,外销货物耗用的进项税额减去转入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所以,免抵税额虽然当期未退税,但反映在其他期间的留抵税额中。案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与退税率分别为17%及13%,20xx年2月留抵税额6万元。20xx年3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50万元。该生产企业3月所退税额须计算两个金额进行比较。
一是应纳税额。具体计算方法:17-[34-(200-50)×(17%-13%)]-6=-17万元,即当期留抵税额17万元。其中,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50)×(17%-13%)=6万元;二是免抵退税额。具体计算方法:(200-50)×13%=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为17万元,退税的17万元不再作为留抵税额,本期留抵税额为零。(2)会计处理。该项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7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另外,购入原材料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万元;货物内销时贷记销项税额17万元;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万元。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尚有2月份留底税额6万元,根据以上账务处理,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42.5(2.5+34+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合计与借方余额合计之差为零,无留抵税额。由此,体现了税务与会计处理的协调一致。假设生产企业3月份外购原材料30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3月份应纳税额:17-[51-(200-50)×(17%-13%)]-6=-34万元,免抵退税额仍为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19.5万元,本期留抵税额为14.5万元。
会计处理上,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9.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购入原材料时借记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分录不变。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57(51+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差额在借方,金额为14.5,作为本期留抵税额在4月份继续抵扣。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退税金额直接表现为资金的收回,从当期留抵税额中减去,未退税的部分在下期继续留抵。但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误以为收到出口退税款才获得了真正的利益,盲目追求退税资金,进行了豪无意义的退税筹划。其实,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税收筹划的实质,是减少当期的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即减少进项税额转出额。影响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要素有:一是征退税率之差;二是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之差。两个要素越小,退抵税的效果越好。针对两个影响因素,税收筹划方法如下。
(一)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存在自营出口及委托出口两种方式。本文的直接出口等同于自营出口,但间接出口不同于委托出口。委托出口中,作为代理方的外贸企业须与作为委托方的生产企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以生产企业的名义,依据出口货物免抵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而本文的间接出口,是由外贸企业买断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以自己的名义,依据外贸企业的免税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
(1)适用条件。免抵退方法下,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减除了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免退税方法下,外贸企业退税额及不得退税额的计算基础是购进货物的不含税成本。由于两类企业的计算基础不同,在征退税率不一致情况下,生产企业可设立一家外贸企业,将自己直接出口改为通过外贸企业间接出口方式进行税收规避。但这种方法的适用条件,是外销货物所耗用原材料不存在免税购入情况,或虽有免税购入情况,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入原材料价格之差须大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
(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沿用前述案例的第一种情况,生产企业3月份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6万元。若该生产企业设立一家独立的外贸法人企业,将产品以16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再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口,其他条件不变。因前述案例免税进口料件的组价为50万元,所以转内销须补缴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50万元,生产企业补缴进口环节增值税8.5(50*17%)万元,但该进项税额可以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如表1所示,生产企业3月份销项税额为44.2(17+160*17%)万元,进项税额为42.5(34+8.5)万元,应纳税额为-4.3(44.2-42.5-6)万元。外贸企业承担进项税额为27.2(160*17%)万元;应退税额为20.8(160*13%)万元,不退税额为6.4(27.2-20.8)万元。所以,生产企业及外贸企业的综合税负为-25.1(-20.8-4.3)万元,生产企业间接出口相对于直接出口,从表面上看,退税额及留抵税额合计增加了8.1(-25.1+17)万元。其实该种情况并未达到节税效果。
8.1万元税额有两个成因:一是由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不同。生产企业按照出口货物离岸价扣减免税进口料件价格的余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而外贸企业是按购进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两种计算方法下,该部分差额为:(17%-13%)*(200-50-160)=-0.4万元。由于存在免税进口料件,间接出口比直接出口方式,其进项税额转出额增加了0.4万元。
二是由于进料加工转内销部分的进项税额退税。如前所述,生产企业间接出口,补缴进口环节免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5万元,该部分进项税额的退税额反映在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金额中。该项业务中,因补缴进项税额而多退税额8.5万元,与增加的进项税额转出额0.4万元,两因素合计影响金额8.1(8.5-0.4)万元。由于8.5万元退税额与补缴的进项税额相抵,与直接出口方式相比,实质上是增加了0.4万元的成本。因此,采用进料加工转内销方式间接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高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达不到节税效果,反而增加成本。若该案例采用一般贸易进口或国内购入原材料,其他条件不变。产品直接出口方式下,由于不存在免税购入原材料,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17%-13%)=8万元。若将直接出口改为间接出口,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160*(17%-13%)=6.4万元,进项税额转出额减少1.6(8-6.4)万元,达到节税效果。
(二)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
外贸企业可采用自营出口,一般贸易委托加工出口,进料加工复出口的方式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中的免税进口料件改由另行设立的外贸公司负责购入,外贸公司再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并收购生产企业的最终产品复出口,则将生产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转化为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1)适用条件。该种操作方法可适用于所有的进料加工贸易。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存在作价加工及委托加工两种形式。财税[20xx]39号文件出台后,原出口企业作价销售保税进口料件的应征增值税暂不入库,待收回的货物出口后抵减应退的出口退税款的政策已取消。根据该文件,作价加工须按内销征税,进口料件补税,作价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按一般贸易退税规则处理。因此,为便于操作,外贸企业应选择委托加工方式。
财税[20xx]39号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算基础,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的原材料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并开具发票。(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仍沿用上例,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免税料件,进口后以委托加工方式通过生产企业加工成品,向生产企业销售新增的国内其他材料不含税价格40万元,向生产企业支付加工费不含税价格7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根据财税[20xx]39号文件,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加工费及材料费两部分金额合计。外贸企业国内销售时销项税额6.8(40*17%)万元,回购时进项税额:(70+40)*17%=18.7万元,退(免)税额:(70+40)*13%=14.3万元,不予退税而计入成本的税额:(70+40)*(17%-13%)=4.4万元,应纳税额:6.8-(18.7-4.4)=-7.5万元。生产企业购入环节进项税额40.8(34+6.8)万元,销项税额35.7(18.7+17)万元,应纳税额-11.1(35.7-40.8-6)万元。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较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直接出口方式节税1.6万元。该部分差额是直接出口方式与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下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差额。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只要增值税抵扣链条正常,无论应纳税额大小,与企业成本无关。但若出现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情形,或销售环节免征销项税额,但相应进项税额不能完全退税的情形,则须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从而增加企业成本。出口退税中,退税率一定的前提下,降低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计算基础,是税收筹划的关键所在。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20xx年5月25日。
[2]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xx]22号)20xx年12月3日。
[3]杨雪:《浅析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税收筹划》,《经济》20xx年第10期。
[4]劳知渊:《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的研究与分析》,《中国商论》20xx年第27期。
税收学的论文篇二
: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大大减少了企业政策上的束缚,市场经济呈现出活力。在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合理的企业税收筹划将是企业取得发展强有力的保障,标志着企业从最初的幼小不断走向成熟。本文通过阐述企业运营过程中税收筹划时应注意的问题,在此基础之上,强调企业提升对税收筹划的重视力度,提升企业风险管理的水平,进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企业;税收筹划;注意事项。
所谓的税收筹划值得是纳税人依据我国的税收政策条例,在纳税之前选择符合自身利益的纳税方案,减少自身在税收方面的支出,进而更好的安排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筹划行为。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是企业制定战略决策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然而由于我国的税收体制存在一定的漏洞,并且开展税收筹划的时间较为晚,大多数依然停留在简单的税务核算、报税等工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发展的重要性不断增加,企业应当提升对其的重视力度。
1.税收筹划不同于偷税漏税。税收筹划是企业的一种战略筹划行为,也是法律上所允许的企业理财手段,其性质是合法的;而偷税漏税违反了我国的税收条例,通过采取伪造、变造账簿等方式进行税务的虚报,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款,其性质是违法的,因而正确认识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的概念是十分必要的。
2.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从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筹资、投资等环节着手,对于各个环节的税收进行科学地规划,形成一套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纳税方案,从而减少企业在税款上面的支出,这是发达国家企业通常采取的理财活动,我国的企业可以参考借鉴。
对于整个企业而言,企业的税收活动贯穿于整个企业生产运营过程,包括企业的经营、筹资以及投资等活动,因而税收的筹划应该从企业的成立、生产经营全过程着手。
1.在企业成立时进行税收筹划。企业刚刚进行组建,此时就应当对企业的组织形式、投资地点等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考虑是否能够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从而降低企业在刚成立时的税负,提升企业的投资回报。
(1)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对于分公司的选择,在纳税规定上就有较大的不同。分公司由于其特殊的形式,并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它实现的盈亏都需要向总公司进行计算纳税,因而分公司的盈亏状况将极大影响整个公司的应纳税额。然而对于子公司,由于其独立法人单位的性质,子公司和母公司都分别需要进行税额的缴纳,因而可以看出,如果新成立的公司在刚开始就能进行经济盈利,那么设立子公司将是最佳的选择,更加方便母公司对其进行盈余调节;如果新成立的公司在刚开始就出现经济亏损,那么设立分公司将是最佳的选择,可以尽可能的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2)投资区域的选择。依据我国现行的机制,对于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的不同地区都有明显的税收政策上的差异。就比如如果在我国的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国家政策倾向性的区域,其税收政策就与其他地区具有明显的差别,因而企业在进行项目的投资时,应当充分考虑地域的税收政策差异,从而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的经济运转能力。
2.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运转的最为重要的一环,企业可以通过财务核算方式、财务管理方式等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实现企业减税的目标。
(1)纳税调减项目的税收筹划。为了支持鼓励我国企业的发展,我国对于重点扶持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就比如对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类的项目、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项目以及从事环境保护类的项目均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进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强企业自身的经营运转能力。因而,企业应当结合国家各种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极大的降低企业应缴纳的税负,促进企业经济的增长。
(2)慎重选择计价方式,准许扣除成本项目的纳税筹划。不同的计价方式产生不同的结果,对于存货计价方式,基于我国的税法和新出的会计准则,存货的发出一般有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以及个别计价法等,因而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考虑每一种计价方式的特点慎重选择,可以达到减税增值的目标。对于折旧方法的选择,基于我国的税法和新出的会计准则,企业集体折旧的方法包括加速折旧法以及平均年限法等,企业对于固定资产进行折旧以此达到节税的目的。
(3)应税收入的纳税筹划。倘若纳税人可以推迟或者减少纳税所得,就可以极大降低本期的应纳税所得,进而推迟或者减少所得税的缴纳。缩减收入项目、减免税收入,对于会计上应当作为收入处理的项目可以依照相关的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做出减免。就比如国债利息的收入,企业通过理财活动购买国债,国债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可以不按企业所得税处理,对其进行减免。因而企业在进行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时,可以适当对缩减收入项目、减免税收入进行调减。税务上不确认收入、会计上确认收入的调减项目。就比如基于权益法所得的收入,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进行核算时,被投资的单位当年所实现的净利润额,投资企业就应当按照投资的份额对投资的收益进行确认,但是税法规定只有在被投资单位进行分利时才可确认投资收益。因而企业对于此类可在税务上不确认收入,在会计上确认收入,对于应纳税收进行适当的调减。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在我国法律法规允许下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从而减轻企业的税负,增强企业经济增长动力。企业税收筹划涉及企业诸多方面的活动,具体包括企业的理财、经营以及投资等,当然与政府向相关的税务机构也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因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当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企业税收筹划应当在法律法规的允许之下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在此前提之下,才能保证企业制定的纳税方案以及企业自身经营活动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不然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连带责任,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就必须充分考虑税收筹划的合法性,此外,企业应当完整保存相关的会计凭证,按时交纳税款,这样才能避免企业出现税收方面的处罚,这也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另一种形式。
2.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应当从宏观上考虑。企业进行任何的经济活动都是为了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这一目的。这就要求企业不应单单关注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这一项税额缴纳少了,另外一项将必然将其补上,因而企业应当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轻重。此外,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将眼光放窄,仅仅顶住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之上,而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不能单单为了节税影响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
3.提升财务人员对于税收政策的了解程度。财务人员不应当只是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好自己本分的工作,解决企业的财务问题,而应当具有自我提升意识,增强对于专业知识的了解程度,充分发挥出自我的价值。财务人员不断加强税收知识的学习,不断深入对企业业务知识的了解,关注税收政策的变革,将自身的业务知识与税收知识相结合,加上对税收政策变革方向的把握,尽可能地将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做好,为企业的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从而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在现代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之下,税收作为企业理财通常采取的手段之一,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之下尽可能降低企业的税负是企业获得利益最大化必须考虑的问题。而企业税收筹划又作为企业从幼小走向成熟的一项重要标志,能够从侧面反映出企业真正的发展潜力和企业的战略眼光,着眼于总体管理决策进行税收的筹划才能真正实现企业节税增收的目标。
税收学的论文篇三
摘要:文章具体剖析税收筹划的实质,提高人们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分析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之间的联系。最后分析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并对改善我国税收环境提出建议。
关键词:财务管理;税收筹划。
随着经济发展,税收筹划逐渐得到人们的关注与重视。经济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生存、发展压力增加,促使其寻求降低成本、费用的方法。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政府的政策引导,对未来的税收政策进行比较,将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合理安排企业的经营项目,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利润,以此来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大生产规模。
一、税收筹划的特点和意义。
1、税收筹划的特点。
税收纳税筹划概念包括两种说法。一种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漏洞或缺陷,为了达到避免或减少自己税收负担的目的,而采用合法的规避税收的行为、或是利用税法的特殊规定,减免部分税收的行为、或是转移税收负担的行为。另一种较为广范的税收筹划是为了避免或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和支付费用,防止、减少甚至消除税收风险,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全面保护的所有计划、筹划活动。筹划的根本目的是减少税收的负担,使企业获得税收利益的最大值。这与逃税、避税有着本质上的不同。税收筹划具有以下特点:(1)合法性税法是处理征收税款、缴纳税款关系的共同准则,作为纳税人要依法纳税。税务筹划是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在真正的纳税义务不确定、有多种税收方案可供选择时,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决定,来达到支付低税负担的结果。依法行政的税务机关应予以支持和鼓励。合法性是企业税收筹划与偷税、逃税等不合法的行为相比最根本的不同。(2)筹划性企业的经营活动发生后,纳税义务也就产生了,这时,企业才可以进行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也就落后经营活动的发生,也就有了落后性。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生产产品后不可减少的税收负担,但在纳税人的应税行为发生之前,根据当前的税收制度和金融知识,寻找相比之下最少的税收负担,则是一种先进、合理的规划。(3)专业性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度智力的活动,需要广泛的知识和经验。税收筹划的含义有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的税收筹划需要有专门的税收法律人才;二是指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税种会相应增多,税制也会越来越复杂,纳税人自身水平需要提高,而税务代理、咨询机构也会随之发展,税收筹划逐渐呈现出专业化的特点。(4)目的性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是围绕一个特定的目的的。企业税收筹的目标并不是单一的。尽可能的减少税收负担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目标和原因。及时申报纳税、缴纳税款,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名誉损失。总的来说,税收筹划是一种合理合法的筹划。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代社会,税务筹划已经成为增涨企业效益、增加利润的首要途径。企业可以在充分把握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法律手段,合理的进行税收筹划。
2、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
(1)税收筹划有助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税收虽然是一笔支出,但是可以作为费用的一种,在结算的时候进行减免,就能达到节约税收的作用,而且企业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却也实现了少缴税的目的。另外,税收在调节经济中起着杠杆的作用,根据市场规则,税收法规充分体现在产业政策、产品政策、消费政策、投资政策等方面。企业在税收法律研究的基础上,用政府的税收政策方向来调整自己的经营项目,最大限度的利用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利条款,来提高企业的利益。(2)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税收筹划的进程中,需要对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进行事先的、科学的安排。如果纳税人忽略国家税收法规中的漏洞,首先,它反映了纳税人自身较低的经营水平,对税法没有深刻的掌握和理解,依法纳税也就成为空谈;然后就反映出一个国家税收法律的质量。如果税收法法律法规中的漏洞永远存在,依法治税就会成为空谈。(3)税收筹划有助于增强企业偿债能力一方面,企业必须缴纳因经济活动而产生的税款,所以,企业现金的流出也会增多。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想减少纳税金额,可以通过纳税筹划,尽量减少企业的现金流出,避免出现现金不足的情况,以此来达到增强企业偿债能力的目的。
二、企业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的关系。
1、税收筹划存在于财务管理环境。
财务管理环境,是指对企业财务活动和财务管理产生影响作用的企业内部和外部各种条件的统称。企业进行筹划的过程存在于财务管理环境当中,并且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与财务管理环境的各个方面都有联系,对企业的筹划活动也有很大的影响。税收筹划是在财务管理环境下实行的,也会受到这种情况的影响。所以说,税收筹划要在符合法律规范的情况下进行,不然就很难能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即使实现了也是不被认可的。
2、税收筹划服从于财务管理目标。
税收筹划的目标与财务管理的目标具有一致性,税务筹划为实现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而努力,尽可能的减少税收负担,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具体的方法有:(1)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减少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报率。(2)递延纳税时间不管怎样,结果都能达到节省税收的支出。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税收负担的减少并不必然导致企业总成本的降低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总的来说,税收筹划是服从于财务管理目标的,两者不相违背,税收筹划推进了企业财务管理的进程。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才是总方向。
3、税收筹划服务于企业财务决策过程。
企业的税收筹划基于企业融资、投资、生产和管理、利润分配等活动,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决策,所以,企业的税收筹划要依附于企业的财务决策。若是企业的税收筹划离开了企业的财务决策,就会对财务决策产生影响,使决策偏离原来的目标,很难再执行下去。在做决策时,管理者应该具有税收筹划的意识,在决策一开始就选择对筹划有利的方案,注意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做出最正确的决策;此外,税收筹划是实现税收筹划的最终实现,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需要借助企业财务控制。最后的税收筹划的结果也可以使用财务分析方法进行评估。
4、税收筹划融合与企业财务管理内容之中。
筹资、投资、经营和股利分配是财务管理的四大内容。税收筹划对这四项内容都具有不同的影响力。例如:在融资过程中,税收对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的列支方法有很大的差别,这直接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影响公司的收入。企业一定要认真的进行筹划,选择较好的资本结构。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可以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从投资地点,投资行业等方面进行考虑,选择最优的方案,实现减少税收、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目的。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的空间越大,可以再采购环节、销售环节、内部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进行筹划;此外,税收筹划对利润的分配、以及盈余的积累也有一定影响,也需要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联系。
三、企业在应用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税收筹划现有的问题。
税收筹划在我国仍处于低水平,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足、不管税收筹划的成本和收益、起点把握不到位等问题相当普遍。(1)对税收筹划的认识、理解不全面、不正确在很多人看来,税收筹划就是在逃避交税。而事实上,税收筹划和偷税、避税本质上是不同的。逃税是违法行为,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收的不足和国家逃税和税收漏洞的漏洞,是违背税收立法的。与偷税、避税行为是不同的,税收筹划是合法的计划和安排。但是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税收法律的不完善,再加上不能很好的理解税收政策,人们就很容易将税收筹划和偷逃避税混淆,导致税收筹划变成不合法的避税行为。(2)税收筹划没有重视筹划成本的存在在筹划过程中,成本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想要获得更多的利润,降低成本也是不容忽视的。所以,如果利用不法手段获得了很多的收益,但另一方面也要相应付出很大的代价,成本也就会很大,到最后,就导致表面上的收益很多,但实际上,净利润并不会很多。(3)缺乏对税收筹划的风险认识纳税人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都认为,税收筹划可以减少税收负担,而很少、甚至不会考虑税收筹划的风险。实际上,税收筹划也是存在风险的。虽然是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如果遇到税收征管部门的执法不严谨,就会产生偏差,就不能再进行税收筹划了。(4)税收法律不健全及征管水平低税收法律不健全及征管水平较低等因素阻碍了税收筹划的发展。在税收筹划方面要进行比较成熟的国家,一般的收集和管理方法都比较科学,比较先进,处罚力度也比较大。但是在我国还不够成熟,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税收法律不健全、征管水平不高等,再加上有些税收人员素质不高,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全面,不清楚,就可能无法正确分辨税收筹划与避税行为。就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违法偷逃税行为。加之执法不严,政策缺乏刚性,人为因素的随意性过强,都阻碍了税收筹划的发展。
2、企业税收筹划发展的制约原因分析。
(1)纳税人自身状况制约税收筹划的因素还包括纳税人自身的条件。如纳税人的经济业务的大小、缴纳税金的多少、业务范围是不是广泛、组织机构是不是完整等,都将影响企业的税收筹划水平。一般来说,企业的经营规模越大,经济业务越多,资金运动越流畅,缴纳税额就越多,税收筹划的空间就越大,能够获取的节税利益也就越大。(2)税收制度的因素就税收制度方面来说,影响税收筹划的因素有具体税种的税负弹性、税收优惠条款、递延纳税条款。(3)社会环境的因素包括税收筹划概念不清晰,对税收筹划宣传和认知度不高等。税收筹划工作复杂,成本很高。我国税种具有多样性、政策具有动态性、企业的差别性,使得企业在具体筹划中具有复杂性。因此,绝大多数的税收筹划活动都应该由专业人员和专门部门进行。纳税人或根据自己的情况设置专门机构,或聘请税务顾问,或直接委托代理机构,无论是什么样的方式将增加企业的税收活动的成本,特别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规划,因为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税收筹划代理费、收费,常见的做法是机构与企业协商确定的收费标准。其结果是,企业对税收筹划的付出太高,这样的情况客观上也制约了税收筹划的发展。
四、提高税收筹划质量建议。
1、加强相关人才培养,促进筹划水平提高。
税收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有非常之多的东西都还不是完善。所以税收从业人员少,专业能力有限,使得整体素质不高,政策方面也有很多不完善。所以,为了给税收筹划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应该不断完善税收政策,创建一套完整的、全面的税收体系,来保障税收筹划在良好的环境中发展。也应该加强税收人才的培养,尽快提高税务人员的整体素质。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社会和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我们应该结合我国国情来引导和规范它们,使之成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有利因素,而不应排除或被禁止。现代市场经济迅速发展,要想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高水平的发展,就要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潮流。企业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对税收筹划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这时候企业就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来选择税收筹划的形式,合理计划企业费用,降低企业成本,取得最大利润。用相对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效益,是每个企业所想达到一种情景。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降低了企业资金的沉重负担,帮助企业节省了大量的资金,为企业提供了更宽松的资金环境,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税收筹划的成功更能有利于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同时也能完善企业税收筹划和税收管理制度,最大地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2、促进税收筹划理论体系不断完善。
为了促进税收筹划理论体系的完善,就要加强建立完善的直接税收体系和税收征管体系,来加强对直接税的税源控制;然后研究和借鉴国外税收的经验,当时机成熟时,考虑开征其他形式的税种,提高税收的直接税收比例,以此扩大税收筹划开展的空间。
3、完善相关法制的建设并依法严格执行。
完善相关税法的建设也是很有必要的。纵观世界各国,有一个比较完善、相对稳定的税收政策是税收发达国家的共同点。因为如果企业面临的税收环境变化是不确定的,企业税收筹划的选择质量往往是税收制度变迁的程度和变化的程度,运用不好就会造成反向的效果。虽然相对以前它一直在朝着法治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但我国税法上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政府要继续完善。
4、大力发展税务代理事业,提高税务代理水平。
(1)加快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随着市场经济迅速发展,需要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障经济的平稳运行,税收法治建设也越来越重要。所以,要加快完善税收法律的进程,尽可能快的创建起一套完善的、规范的税务代理机构体制,从根本上限制违规代理的情况。另外,还要加强对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的重视,在协议中应清楚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代理范围和职责权限,避免在出现纠纷时,找不到责任主体。(2)加大宣传力度,扩展税务代理机构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税收筹划也逐渐得到重视,税务代理机构也就有了更多的发展空间。但是人们对于税收筹划以及税务代理业务的认识还不够全面,要想发展税务代理业务,就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们从心理上认可并接受这一产物的到来及发展,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运用媒体和广告的形式,进行各个方面的宣传,别人不肯来了解,就主动把自己宣传出去。塑造良好的形象,打造知名的税务代理机构和信誉。(3)完善税务师考试机制,培养专业的代理人员健全的税收法律制度和专业的代理人员都是发展税务代理机构的必要因素。尤其是税务搭理人员的培养也不容忽视,专业的代理人员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还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应完善考试机制,选出更多优秀的人才,为税务代理机构增添新的血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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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的论文篇四
摘要:通俗的来讲,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筹划活动,而合理的税收筹划使企业能够在依法履行自己应尽的纳税的义务的同时,节约企业的资本,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进而促进企业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和进步,所以本文就当前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概况进行了阐述,分析了当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以期能够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在实现企业长远发展和进步的同时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概况问题对策
一、当前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概况
众所周知,近年来,税收筹划工作逐渐得到了企业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心和重视,所以认识和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内涵和特点,了解其现实意义有助于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效运行,所以笔者就税收筹划的内涵,特点以及现实意义做了如下分析。1.税收筹划的内涵。税收筹划的开展是以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以合理避税、实现企业利润和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各种合法的会计处理为手段,制定出多种税收方案,从而选择最优的纳税筹划方案来执行,而且就目前形势来看,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中,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逐渐成为了企业在制定和选择税收筹划方案的根本原则。2.税收筹划的特点。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发现,现阶段我国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具有合法性、超前性、经济性以及专业性的特点。具体来说就是,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需要在符合我国既定的法律条例和制度规范的基础上来开展,筹划以及实施和事后评价审核等各个环节都需要遵守相关的制度规范;而超前性是说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是在企业纳税前开展的,是为了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减少税务风险而进行的;经济是说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和执行是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的,也就是说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工作的终极目标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专业性是说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是需要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比较强的工作人员来开展和筹划的,此外,需要不断的充实自己,完善自身税收筹划方面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3.税收筹划的现实意义。合理的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进步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税收筹划能够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水平,而且充分利用税法中的便利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不仅不会给国家带来税款损失,而且能够在不增加企业税务压力的前提下使国家的税收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税收筹划能够降低企业的税收风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完善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不仅能够增加相关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而且能够对企业的内部财务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进而能够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此外,税收筹划能够大大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进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当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视程度不够高。
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发现,虽然现阶段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展关注和重视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但是对于税收筹划的内涵、特点、现实意义认识和掌握的不够充分,在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偏差,一些企业的纳税人不能准确的把握税收筹划的程度,往往与偷税、欠税、抗税、骗税等不合法的行为相混淆;其次,一些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诚信意识比较低,导致税收筹划方案不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此外,企业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往往将最低税负的方案当做最优的方案,殊不知,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税收风险。
2.税收筹划环境有待完善。
税收筹划环境的不完善是影响企业税收筹划工作顺利开展和高效运行的关键,现阶段,我国各种体系制度还不够完善,税收环境不够健全,而且相关的奖惩规范不够严格,执行力不够高,进而大大降低了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甚至一些企业认为,即便偷税漏税,在接受审查时只需要补缴税款,不会给其带来实质性的损失和伤害,因而导致了税收筹划中偷税、漏税等现象的发生。
3.税收筹划方式不够科学。
税收筹划方式不够科学是现阶段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又一比较普遍和严重的问题,据调查,现阶段,一些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存在一定的独立性,没有和企业其他相关的财务部门进行合作和交流,进而在节约了企业的税收负担的同时增加了企业的运行成本,不利于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部分企业采用的税收筹划方式和手段比较落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混论,信息失真的现象时常发生,进而导致税收筹划人员不能及时的获得有效的财务信息,进而大大降低了税收筹划应有的价值。
三、应对当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企业工作人员对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高、税收筹划环境的不完善、税收筹划方式的不科学都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税收筹划人员工作的压力,降低了税收筹划工作的绩效和应有的价值,因此,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相关的调查研究就如何应对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几点切实可行的对策。
1.加大税收筹划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
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运行离不开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所以加大相关人才的培养力度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这就要求企业首先要定期的对原有的人才进行定期的培养,使其能够充分的认识到税收筹划的内涵、特点、作用和精髓;其次,要培养其法律意识,使其能够精通国家相关税法和政策,能够充分的应用专业的知识将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国家的税法规范进行有机的结合,制定优秀的税收筹划方案;此外,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引进更多的复合型人才,使其能够对税收筹划工作出谋划策,提供好的税收筹划方案。
2.优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方式。
优秀的税收筹划方式是减少税收筹划中不必要问题和风险产生的基础和关键,这就要求企业税务筹划人员在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前要以企业的整体目标为核心,积极的与企业财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合作,加强沟通的意识和能力,要做到在降低企业税负压力的同时也能够保证企业整体成本的不增高,此外,还要积极的引入先进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提高税收筹划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3.加强企业原始凭证的管理力度。
税收筹划工作的高效开展和运行离不开真实准确的原理凭着和健康和谐的税收筹划环境,所以就要求企业相关的工作人员加强对企业原始凭证的管理力度,保证企业所有原始凭证都能按照既定的要求登记在册,此外,随着营改增的推广和发展,要加强对企业发票的管理力度,这样一来能够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原始信息,进而有利于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高效开展和运行,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进步也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四、结语
总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我国的税收制度也得到了一定的完善和发展,相比发达的国家,我国的税收筹划理论和实践运用相对比较晚,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渐认识到了税收筹划的重要作用,也加大了对税收筹划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的力度,但是就目前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我国当前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所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和战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是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一直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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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冉辛燕.浅析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经贸》.20xx(01).
税收学的论文篇五
税收筹划指的是企业在遵从税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在纳税行为发生前,对尚未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一定的计划、筹划,使得企业达到延期纳税、少缴、不缴税款的目的。国家为了鼓励出口以及政治、经济目的的需要,对进出口企业所发生的对外经济贸易往往会制定一些税收的优惠政策,相关企业则可以在符合国内、国际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一定的税收筹划,从而达到减少纳税成本支出,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进出口企业实施税收筹划的策略
(一)利用汇率的走势实现关税的税收筹划
目前来看,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结算中除以人民币结算外,大多都以美元或是欧元结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规定,对于进出口贸易中所涉货物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应按照该货物适用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这样就产生了汇率折算问题。而从关税的计算方式来看,分为从价、从量、复合税及滑准税等四种,而这四种计算方式都与关税完税价格有关,关税的完税价格是需要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的,可以看出,进出口企业缴纳关税的多少同完税价格与汇率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法律对于企业报关所依据的汇率有着如下的规定,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1个月第3个星期三(第3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4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汇率都在实时的发生变化,但是企业报关所征收关税的汇率是相对较为稳定,且对于企业来说是可控的。因为,所进出口的货物缴纳关税所采用征税汇率与实际汇率存在着时间差,使得上月末与下月初报关缴纳关税时的完税价格也同样存在着价差的问题。并且相关法律规定,进口货物在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如为转关货物其申报递延时间会更长)不征收滞报金,这为节税筹划也提供了时间上的可操作性。
(二)改变采购来源方式对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我国对于货物出口的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分为“免抵退”、“免、退”两种方式,前一种方式适用于生产型企业自营出口方式,后一种方式则是针对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是其他企业而言的。以进出口贸易公司为例,其选择的采购来源方式如果不同,其退税金额及出口货物的成本就会不同。原因在于,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其税率为3%,那么退税率也是3%,而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退税率一般都低于其税率,从而使得两税率的差额计入出口货物成本。
现以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为例进行分析:
某外贸公司需要采购价值为1000万元的货物进行出口,其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5%,现对从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进行比较:
方案二: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为1170万元;退税额=采购价x退税率=1000x15%=150万元;出口货物成本:1170-150=1020万元。
从上述两方案中可以看出,方案一可比方案二的出口货物成本降低20万元,两个方案的差额就是不予退税的金额。因此,外贸进出口企业应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货物进行出口。需要注意的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适用“免抵退”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还是应该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原材料进行生产、加工。
二、税收筹划中应注意的风险
(一)避开出口退税的陷阱
据统计,税收收入占我国财政收入的90%以上,可以说是国家的命脉。由于国内鼓励出口,对于进出口企业对外贸易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但是,对其税收的征收管理还是较为严格的,因而对于出口退税的手续办理方面审查较为仔细。而相关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于对出口退税业务不是十分精通,对一些退税政策的把握不是十分到位,很容易踏入“税收陷阱”。比如,进出口企业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相关业务,但由于不及时办理造成不但本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享受到,还有可能遭受税收征管部门处以滞纳金、罚款的处理。再比如进出口企业应该按税法规定的时限取得相关的单证,但由于其财务人员的疏忽没有按期取得,税务机关则将会对其采取追缴税款方式,这样会使得企业得不偿失。
(二)企业要提高对于税法的遵从度
进出口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应该本着对税法高度遵从的前提下进行,切不可为了一时的小利而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国对于通过出口进行骗税的打击力度是相当大的,国内因为虚报出口业务而骗取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业务都会施以重刑,所以,进出口企业的负责人及相关财务人员一定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谨慎办理相关进出口涉税业务。
三、结语
进出口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开展,对于企业节约纳税成本、降低出口成本、增强其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都是非常有利的。企业相关人员应该要严格遵守税收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熟练掌握相关进出口涉税业务,以其达到规避税务风险,提高企业获利能力的目的。
税收学的论文篇六
理财观念和手段在当今里已显得落后,为了更大地实现价值最大化,税收理财就显得尤为重要。采用税收理财,设置税务经理,在遵守国家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采用适当公允的理财手段,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开展税收理财,以达到正确计量应纳税额,合理节税和避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随着的,财务人员在接受继续及不断实践的基础上,普遍能熟练掌握会计技术,对内外提供会计信息及为企业理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决定了开展企业税收理财仍是非常薄弱的环节,这不仅是因为财务人员缺乏税收知识,而且在上和实际工作中并未引起足够重视。如有人曾经到一家港澳台合资公司当税务顾问,发现纳税的时候并没享受优惠政策,财务经理竟不知道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免二减三”的税收优惠政策。由于企业对许多细分的税收政策把握不到位,可能使企业多交了税款而浑然不知。因此笔者认为,就纳税的角度看,企业税收理财比单纯的会计记账理财更为重要。
企业税收理财是围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遵守国家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采用适当公允的理财手段,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展开税收理财,以达到正确计量应纳税额,合理节税和避税。
首先,通常企业会设置财务经理或高级财务经理或审计经理但却会忽视还有税务经理这个宝座值得考虑。因为财务和税务很多情况下是分家的,财务上的政策是一个稳定的政策,而税收上的政策是一个变动的政策;从实践上看现在的企业财务大都是事后核算型的财务,没有起到事前设计、安排的作用,所以设置税务经理统管纳税事项,做到专职又专业。
其次,企业认为财务和税务是天然的一体化的业务,因此国内很多企业涉税人员一般都由财务人员兼任。但是因为财务人员知识结构的限制,其中存在很大的风险成本:一是企业违反税法规定,少交税款而要被罚款和交滞纳金的成本。企业在纳税过程中是有风险的,企业如果不遵守税法和不了解税法是会吃亏的,这样的事很多;二是企业多交税款的风险,这在企业当中也是常见的,但是,很少有企业关注。
第三,像摩托罗拉、惠普等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企业都有专门的税务经理,而且年薪都高达50万元左右,部门人员也很多,这理应引起国内企业的深思。一般来讲,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都应该设税务专员或税务经理,这是国际化的一个趋势。
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计税依据和税率上)进行税务筹划,控制或决策,提升企业价值。税务经理及相关纳税人员不仅要知道税收政策,而且要会活学活用。要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理财,特别在一些重要的决策前。
2.2.1企业投资决策活动税收理财。
(1)确定投资企业的注册地点。税法中国家实行税收优惠的注册地点有: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特区、老少边穷地区、西部大开发地区。可选择税负较轻的地区作为企业注册的地点,以谋求今后的税收利益。而设立跨国公司,由于各国税率的不同,可以利用转让价格调节各不同所在国公司的进价和售价,从而调节所得税和关税,一定程度上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价值的最大化。
(2)确定投资企业的类型。税法中国家实行税收倾斜的企业类型有:国家对民政部举办的福利企业和街道创办的福利生产单位、安置“四残”人员的企业、高校校办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农业部门办的企业、国家部主管的高新技术企业、新闻出版业和文化等新办文化企业、新办的运输和邮电通信业、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
(3)确定投资产品类型。税法对下列产品项目实行税收优惠:利用“三废”的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列入国家科技部计划的新产品、国债(利息收入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减免税产品。
(4)确定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分购买和租赁两种方式。采用购买投资的好处是折旧抵税,减少账面利润少纳所得税;购买国产设备的投资还可以享受到抵免40%所得税的政策。租赁的好处是租金抵税(对于经营租赁),也可以避免因设备过时被淘汰的风险,缺陷是无折旧抵税。应权衡以上两方面的因素,选择能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理财方案。
(5)确定公益救济性捐赠方式和方向。现在很多企业通过公益性捐赠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在税收上,对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红十字会事业、义务、老年服务机构、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少年宫的捐赠可享受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等优惠政策。
2.2.2企业筹资决策活动税收理财。
企业筹资可以选择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相比之下,利用负债筹资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税前列支。利用权益筹资所支付的股息只能在交纳所得税之后分配,因此,利用负债筹资方式能极大地降低企业的实际资金成本。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既能在前期享受利息减税的优惠,而且一旦债券转换成功,不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不失为筹资的一种好,尤其是对前景较好的企业更应该大胆试用。从负债内部各筹资方式的成本看,商业信用的筹资成本最低,长期借款成本其次,发行债券的成本最高,因为债券的发行费一般比较大。
2.2.3企业收益分配决策活动税收理财。
(1)累积超额利润避税。由于股东接受股利交纳的所得税高于其进行股票交易的资本利得税,所以公司可以通过积累利润使股价上涨来帮助股东避税。我国对公司累积利润尚未做出限制性规定,公司可以将准备发放的现金股利转变为用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注销,使股价上涨帮助股东获利。当然,公司减少资本、注销股份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2)再投资避税。外商投资企业将可以分配的净利润用于再投资于本企业或提取后直接用于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再投资退税的优惠政策。
(3)利用资产重组降低整体税负,如集团公司内部资产重组,通过各子公司之间优质资产与劣质资产的相互置换,使盈利较多的子公司账面利润下降,亏损公司的账面亏损减少,从而减少整体的应纳税所得额。
(4)在股利分配上是采取现金股利还是股权股利,亦可通过筹划来提升企业价值。
税收理财作为企业理财的一种工具,它还可以通过对产、购、销、收、发、存等各环节的合理筹划,使之税收理财和其他理财手段一体化,充分、有效地运用企业各种资源,借以挖掘潜力,提高整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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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的论文篇七
摘要:伴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企业资产重组、产权多样化受到了重视。但是,在实际执行中普遍缺乏对资产重组中税收因素的考量,不利于企业税收效益提升。因此,企业在资产重组中如何构建新的税收筹划思路成为当务之急,关乎着企业税收效益发展。鉴于此,文章就企业资产重组的税收筹划思路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企业资产重组;税收筹划;创新思路
1引言
企业资产重组需要在交易发生时确定资产的转让所得,有关资产根据交易价值制定计税基础。通常状态下,企业资产重组隶属于应税重组,在达到要求后才能获得免税待遇。由此,我国出台了一系列资产重组相关条例,对企业所得税法下资产重组税收筹划提供法律借鉴。
2资产重组方式多元化下的税收待遇
现如今,企业资产重组分为授权经营、增资扩股、资产置换、股权转让等多种,而在法律制度中仅对企业改组改制、股权投资、合并分立进行了规定。资产重组过程中能够依靠法律依据,对企业而言是十分有力的。对此,文章通过对当前不同资产重组形式的税收待遇展开对比,结果显示有一定通性,也就是由于交易形式的不同造成重组时是否纳税,把资产重组分为应税重组与免税重组。两种方式对企业的影响也有着明显差异,通常应税重组较为常见,免税重组属于一种特殊形态。在达到利益持续性需求后,企业才可以获得免税待遇。第一,企业多数股权是利用股票调换为收购企业的股票展开收购的。第二,资产重组基于符合法律要求下的。若无法证明合理性、所有权与经营的连接性,尽管满足两条要求也依然为应税重组。基于税收待遇上分析,尽管应税重组在重组过程中应纳所得税,但并非表示不及免税重组。应税重组将公允价值作为交易额衡量。结合会计制度,企业资产负债表能够看出企业资产状态,虽然能够提供成本重整的信息,不过折旧计提仍然将资产状态作为参照。若资产市场价值超出历史成本,经过资产重组交易把资产重新估算即可有更大的折旧避税额。想要获得真实的购买单价,重组的资产会进一步提高进而折旧避税额也更大。企业原所有人也能够在收购人支付的兼并单价中得到一些效益。
3企业资产重组税收筹划分析
现阶段,国内还未开设专门的资本利得税,资本利得和常规效益待遇相同。因此,资产重组对于税收方面的考量较少,影响因素较多。不过,从上述内容中不难看出,重组交易时因为交易形式不一使得税收待遇不一,需要企业展开税收筹划从而获得重组的纳税待遇。第一,应税交易中的重组企业能够获得折旧计提基础的提高,不过要求股东企业应在售卖企业的当年确定得到了资本效益。若企业资产升值较大建议重组企业选择应税重组。因为并购企业可以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可以获得较大的折旧抵税利益。第二,企业通过总体资产转让、合并、分立、出售、置换,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收购企业和合并企业,达到免税重组要求,降低税负。举例:振邦集团是一家生产型的企业集团,由于近期生产经营效益不错,集团预测今后几年的市场需求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于是准备扩展生产能力。离振邦集团不远的a公司生产的产品正好是其生产所需的原料之一,a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正处于严重的资不抵债状态。经评估确认资产总额为4000万元,负债总额为6000万元,但a公司的一条生产线性能良好,正是振邦集团生产原料所需的生产线,其原值为1400万元(不动产800万元、生产线600万元),评估值为20xx万元(不动产作价1200万元,生产线作价800万元)。方案一,如果振邦集团拿现金20xx万元直接购买不动产及生产线,按照有关税收政策规定,a公司销售不动产应缴纳5.5%的营业税及附加,生产线转让按4%的税率减半缴纳增值税,并计算资产转让所得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税负总额=1200*5.5%+800/(1+4%)*4%/2+[1200+800/(1+4%)-800-600-1200*5.5%]*25%+800/(1+4%)*4%/2*25%=211.04(万元)。该方案对于振邦集团来说,在较短的时间内要筹措到20xx万元的现金,负担较大。方案二,进行承债式整体并购。企业的产权交易行为不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a公司资产已严重资不抵债,通过清算程序虽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购买a公司的全部资产,从经济核算的角度讲,是没有必要的,同时振邦集团还要承担大量的不必要的债务,这对以后的集团运作不利。方案三,a公司先将原料生产线重新包装成一个全资子公司,资产为生产线,负债为20xx万元,净资产为0,即先分设出一个独立的b公司,然后再实现振邦集团对b公司的并购。同方案二,a公司产权交易行为不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当从a公司分设出b公司时,被分设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其被分离出去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计算被分设资产的财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20xx-1400)*25%=150万元。由于b公司转让所得为0,所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振邦集团既购买了自己需要的生产线,又不支付大额现金,把资产转让行为转化成为产权交易行为,巧妙地降低了企业税负。
4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做好资产重组的税收筹划思路有着重要作用。由此不难看出,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应依靠法律展开税收筹划,从而享受国家税收待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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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的论文篇八
20xx年,在北京市国税局和怀柔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市、区总体工作部署,有序开展各项税收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年度组收突破50亿元大关。
20xx年,我局税收收入再创历史新高,首次突破50亿元大关,实现税收收入51.27亿元,同比增收6.09亿元,增长13.47%,完成市局全年计划指标49.42亿元的103.74%,完成区政府全年计划指标48亿元的106.8%,按财政统计口径占全区财政收入的51%。其中完成区级收入9.18亿元,同比增收1.51亿元,增长19.67%,完成区政府计划指标8.5亿元的108.03%,按财政统计口径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0%。
一是加强组收工作领导。及时召开20xx年组收工作会,对全年组收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坚持组收工作原则,认真落实组收计划,科学合理分配任务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定期召开组收工作分析会,坚持组收情况通报制度,及时解决组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组收工作实效。
二是深化税收分析预测精度。加强税收收入预测,形成政策、管理与收入分析的联动机制,撰写《国税收入与怀柔经济》,为组收工作和区内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加大重点税源监控力度。严格落实各级税源分级分类监控机制,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和重点税源企业的沟通与协调,精准掌控税源增减变化趋势,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监控税收占全局收入总额的60%以上。
四是强化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及时做好申报提醒和催报工作,稳步提升申报率和入库率,20xx年,各税种综合申报率99.29%、综合入库率99.87%。严格欠税及滞纳金管理,累计清理欠税1431万元、滞纳金207万元。
五是扎实开展纳税评估和风险防控工作。制定《怀柔区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围绕风险管理导向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评估和风险防控工作。完成市局推送风险管理任务1286户,补缴税款和滞纳金5536万元,调减留抵9万,调整弥补亏损79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987万元。
六是深入推进税务稽查工作。以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对房地产、建筑安装、餐饮业等8个行业、33户企业进行检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稽查与征管联动,狠抓大要案查处,认真做好金税协查,受托协查回复率100%。制定了《怀柔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案件督办管理办法》《怀柔区国家税务局稽查组收工作方案》等10余个工作方案及管理办法,有效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20xx年,完成立案检查58件,有问题50件,组织稽查收入1.02亿元,稽查组收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得到市局李亚民局长两次批示表扬。
二、以严格“两税、两人、两票”管理为抓手,提高各项基础工作质效。
一是加强货物和劳务税管理。制定营改增扩围工作实施方案,对扩围企业采用“一对一”联动机制,组织综合协调培训会,一条龙式完成培训辅导、专用发票审批、税控系统发行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扩围成功上线,得到区委、区政府的批示表扬。建立财政扶持政策审核台账,审核试点企业增值税缴纳合规情况10户次,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营改增增值税328户次,入库税款2393万元,开展营改增问题收集和政策效应分析,确保改革成效。强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开展超标小规模纳税人清理和网上一般纳税人认定测试,建立新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纳税人定期培训制度,对敏感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和重点核查,不断提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水平。制定《怀柔区国税局开展小规模纳税人“一窗式比对”工作方案》、《怀柔区国家税务局“一窗式比对”工作应急预案》、《小规模企业票表比对清卡解锁流程》等工作方案,理顺工作流程,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印制宣传资料8000余套,培训相关纳税人近5000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票表比对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自8月份小规模纳税人“一窗式比对”试点工作以来,累计上线户次22542户,推行覆盖率92%、本期试点户申报率99%、比对相符率99%,票表比对工作初见成效。加强金税工程运行,从严管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强车辆购置税管理,征收税款2294万元。加强消费税管理,完成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和按季消费税收入情况分析工作,全面掌控消费税税源情况。加大走逃企业管控力度,对已走逃企业受票方开展核查,斩断虚开发票企业利益链,通过发放《税务风险提示函》和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发函相结合方式,提示受票方所在税务机关企业存在相关疑点,20xx年发放风险提示函93份,涉及89个基层税务局,其中北京市内16份、12个基层税务局,其他省市77份、77个基层税务局,有效打击走逃企业847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83户、小规模纳税人664户,进一步净化怀柔区税收环境。
二是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定《企业所得税管理考核办法》和《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规范》,加强政策执行工作机制和政策效应联动分析,积极开展企业所得税政策评价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清理工作,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6879.24万元。明确职责规范流程,严格资产损失审批辅导力度,受理资产损失专项申报23户次、资产损失清单申报151户次。强化21户企业按月预缴管理,做好总分机构管理工作。制定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意见,编写《20xx年度汇算清缴须知》,开展分类辅导,加强特殊类型企业审核,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申报率99.81%,无零申报企业。严格审核、把好退税关,办理退税5182.37万元。
三是强化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推进大企业集中管理和税务审计实践调研,开展税收风险防控和个性化服务,完成农行税务风险内控调查和分事项税务风险管理、大唐电力5户下属成员企业现场审计、怀柔烟草公司自查评估和28户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的核实工作,形成税企之间自查和复核互动良好的新型合作关系。强化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和审批工作,减免税额925万,缴纳税款748万元。完成20xx年度税收情报交换和所得税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工作,提供自动情报12份,关联交易申报率连续6年100%。严格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工作,入库非居民预提所得税3.2亿元,同比增长92%。
四是提升信息管税水平。加强数据利用力度,开发22项数据提取程序,抽取50余万条数据,为一般纳税人风险分析、“营改增”企业监控管理、纳税人税负分析等工作提供有力数据支持。依托bi基础平台开发“重点企业入库分析系统”、“各管理所有税率监控考核系统”,得到市局的认可,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受到广泛好评。加强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运行管理,发现执法报错行为209条,开展疑点信息库核查工作,责任追究30人次,信息管税水平不断提升。
三、以构建和谐税企关系为着眼点,积极优化纳税服务。
深入开展“扎根工程”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定细化方案,召开座谈会9次,发放调查问卷750份,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乡镇走访调研23次。组织换位体验和好点子征集活动,实现税收宣传、政策咨询、登记办理、发票领用、涉税审批和多元办税大提速。开通实体和网上纳税人学校,简并涉税报表,推行免填单和预填单服务及全市通办业务,确保各项便民政策落地。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备案所得税减免税优惠企业185户次,审批类增值税减免税优惠企业81户次;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445户次,退还增值税3576万元;出口退税11154万元,其中退税11000万元,免抵调154万元;做好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减免所得税额715.86万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按照《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要求,制定《怀柔区国家税务局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编制《纳税服务规范操作手册》,完善《纳税服务指南》,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开展26次明察暗访,完成“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以及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以“首问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办税服务厅服务制度体系,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实现“首问责任制”问题零投诉。
四、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在第六督导组的有力指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问题,整个活动准备充分、安排有序、落实到位、督导有力、效果明显。
一是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活动动员会,积极开展动员部署和活动部署,并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了测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制定《领导联系点工作办法》,建立机关党委委员基层党支部联系点工作制度,保障活动平衡开展。
二是积极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党组理论中心组积极发挥带头作用,率先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开展全员封闭式集中培训,组织10次研讨活动,确保学习效果。组织全体党员观看《焦裕禄》《天上的菊美》等教育影片,以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共撰写学习笔记50余万字,撰写心得体会164篇,处级领导干部撰写调研报告8篇,进一步加深党员干部对群众路线的理解认识。通过对基层支部实地考察,树立典型党支部2个,并组织召开先进党支部经验介绍会;通过基层推荐和测评,评选出20xx年度先进党支部4个、优秀共产党员30名,充分发挥榜样带动作用。为全局党员配发学习用书、笔记本和学习用具,印制3期《学习资料汇编》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会100问》口袋书,在内网放置学习资料,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为党员干部自主学习创造条件。扎实开展“六个一”专项活动,既由党组书记、支部书记上一次党课;在职党员各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在内网开辟一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组织全体党员参观一次昌平“明镜昭廉”明代反贪尚廉历史文化园;举办一次“我身边的榜样”专题演讲比赛;开展一次“三个三”主题落地调研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机关办公楼和纳税服务厅内设置意见箱,制作发放《纳税企业调查问卷》500份和《干部职工调查问卷》250份,向怀柔区委、区政府及辖区各镇乡政府等部门寄发《征求意见的函》22份,召开纳税人代表、青年干部代表、中层干部、工会小组长和离退休老干部六个层面的座谈会,多方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征集纳税人、基层群众和关联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127条。
三是认真开展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召开群教活动第二环节部署会,推出“六必谈”,将谈心交心范围扩大到科级班子、基层干部群众,全局247人参与谈话活动,梳理班子“四风”方面突出问题12个,班子成员个人梳理查找问题63个。要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组织班子和基层专题组织生活会,确保开展批评的质量和效果。同时,配发谈心谈话记录本,分步骤细化谈话、会议要求,确保测评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是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制作班子整改方案及个人整改台账模板,将整改工作面扩展到科级领导班子。明确班子整改措施42项,制定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措施73项,科级领导班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24篇,基层党支部班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12篇,党员个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166篇。撰写“两方案一计划”,配套制定《领导班子整改任务表》和《制度建设计划表》,明确列明15项具体整改措施和43条制度,其中新建制度14条,修定制度29条,逐一落实责任。坚持立行立改、敢改真改,精减会议6次,清理表彰项目5个,压缩三公经费1.68万元,腾退超标办公用房235平米,下大力从发票管理、多元办税、政策宣传、报表简并等多方面提速办税工作效率,结合办公楼改造重新规划设计职工图书室、健身室、青年公寓等,充分体现开展活动立竿见影的效果。
五是加强宣传,提升实践活动效果。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印发《和谐税韵》活动专刊,编发18期《教育实践活动简报》,全面推送活动的总体要求、学习重点、重要讲话及基层活动进展情况等内容,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五、以推进队伍建设为发力点,树立怀柔国税良好形象。
一是建设文化国税,营造和谐工作氛围。组织党员参加怀柔区“万名党员进社区”活动,全局共有125名党员参与到政策宣传、法律服务、文体健身、环保节约等社区活动中,受到怀柔区龙山街道望怀社区的赞扬和感谢,展示了国税干部的良好形象。以建设“文化国税”为主线,组织开展各类特色文化教育实践活动,春节到琉璃庙镇长岭沟门村开展“联乡帮村”慰问活动;三八妇女节为全局女同志推荐发放优秀图书;五四青年节集中组织青年干部观看教育影片《周恩来的四个昼夜》;六一儿童节为干部职工子女发放了节日慰问;“八一”建军节组织军转干部座谈会;重阳节组织老干部参观密云古北水镇。开展绿色出行活动,为apec会议贡献力量。组织20xx年“春风送暖”社会捐助和为云南鲁甸地震灾区募捐活动,募集捐款1.47万元。关注干部身心健康,组织干部参加“和谐杯”乒乓球比赛、主题长走、“最美北京人”宣讲等文体活动,为干部“推荐一本好书”、发送生日短信祝福,组织职工健康体检,不断增强全局干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20xx年3月,我局机关被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反腐倡廉建设。细化和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防范体系。加强监督工作落实,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督导基层责任制落实情况6人次,开展“两权”监督45次,利用“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监察核实疑点78个,回收《廉政反馈单》925份,对2起重大涉税案件进行了“一案双查”,组织社会特邀监察员对120户企业明察暗访,均未发现不廉政行为。加强着装风纪管理,对着装不规范的11人进行了点名通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婚丧喜庆申报备案”制度,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廉政教育舆情宣传,被《怀柔纪检监察信息》采用信息8篇,名列怀柔区第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监督工作,建立日常教育、专项教育、廉政党课教育等长效机制,编发4期《廉政建设简报》,逐步使教育成果转化为干部的自觉行动。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召开处级和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强化公务员日常考核,完善人事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机构调整和人员调配,选任了7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对16名正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交流面达53%。选拔出65名中青年骨干成立中青年骨干队伍,组建专业人才库15个,入库25人,形成了老中青配比合理、协调有序的人才队伍。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为退休干部订阅图书报纸,关心老干部身心健康,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青年公务员财务会计考试工作,在市局组织的统考中,27名参考人员平均分89.7分,及格率100%,位列全市各单位第2名,在市局通报表彰的前50名人员中,有11名受到通报表彰,占全市通报表彰人数的22%。狠抓干部职业生涯规划,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稽查干部和业务骨干、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门业务等培训的同时,搭建小课堂平台,完成20xx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营改增”扩围等培训,统筹推进领导干部、领军型人才、专业骨干和一线干部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
四是坚持为民务实,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召开绩效专题培训会和部署会,制定本局系统和机关绩效管理办法,梳理完善考核指标,实时监控工单流转,编发7期《绩效动态》,保证绩效管理工作运行顺畅。截至12月底,完成系统考评指标95项、工单159个。充分发挥《国税天地》和《和谐税韵》一报一刊作用,加强信息、调研、公文、信访、保密、档案和会议管理,加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推动全局工作高效运转。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对“四费一资金”管理使用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基本建设等情况进行自查,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严格政府采购工作,杜绝“三公”经费、会议费等各项费用超标。加强基建管理,推进机关办公楼及附属用房、第四税务所办公用房的维修改造工程。制定《怀柔区国家税务局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签订“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责任书”和“交通安全车辆保管使用责任书”,强化对车辆和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力度,20xx年全年车辆行驶无责任事故发生,被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评为市级交通安全先进单位。签订20xx年度《怀柔区国家税务局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落实巡视检查和值班管理制度,杜绝安全隐患。抓好食堂管理,强化禁烟纪律,开展“清洁家园”全民行动日活动,为全局干部创造一个良好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六、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将继续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工作创新,加强队伍建设,为建立和谐国税、科学国税、文化国税而努力。
一是力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精准掌控税源增减变化趋势,不断提高对收入的预判和把控能力,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征管质量考核,牢牢把握组收主动权,按时完成市、区两级年度税收计划任务指标。
二是加强征管基础建设。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本局纳税人风控现状和管理模式,探索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措施,制定本局分级分类管理方案,进一步加强纳税人专业化和行业化管理。统筹领导、组织、实施、反馈等环节工作,做好全局风险监控评估,抓好征管五率指标监控,强化普通发票管理,逐步推行“电子发票”和“网上办税服务厅”。
三是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跟踪试点情况,分析试点成效,及时研究处理试点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平稳运行。
四是抓好各税管理工作。加强货物和劳务税、消费税、出口退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体集贸税收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五是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积极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力争“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为纳税人提供标准统一、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抓好办税服务厅建设,做好办税服务厅回迁工作。分类制定更有针对性的诚信激励和失信监控措施,积极做好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完善纳税人诉求的征集、分析和快速响应机制,规范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和办理程序,深化纳税人权益保护。
六是强化税务稽查工作。建立科学选案机制,分类筛选、重点关注,突出案源的针对性。提高执法刚性,狠抓大要案查处,加大举报案件和专项检查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体现稽查的震慑性。逐步推进稽查工作现代化、信息化进程,打造一支高效检查作战团队,建立稽查四环节和稽查、征管良性互动机制,创新稽查方式,实现稽查组收的成效性。
七是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以绩效管理考核为抓手,促进税收工作开展,进一步提升全局各部门工作质效。做好办公楼回迁和启用工作,完成职工单身宿舍和基层税务所环境改造,抓好财务、安全保卫、车辆交通、机关食堂等工作,为税收工作做好保障。
八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好“两个责任”,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强化作风建设,坚决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九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市局加强队伍建设若干意见,并按照意见要求,组织召开区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交流,合理进行机构调整和人员调配。抓好领军人才与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工作,继续落实青年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不断提升干部业务素质。进一步做好党群共建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生活。
税收学的论文篇九
1.充分计列扣除项目建设税基
在我国无论哪个税种其纳税额度都应该和收入额度保持正相关关系。医院为了降低纳税开支,可以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减少确定的收入额,它是医院税收筹划的常用方法也是相对比较重要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在筹划过程中并不通过做假的账、乱列成本、费用等,那样便不是筹划而是偷税。医院税收筹划从大的角度来说是充分列计扣除项目以减少税基。因此,医院在购进药物、仪器、设备时应该慎重考虑是否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抵扣的凭证。
2.适用低税率的筹划
医院在运行过程中和应纳税额直接相关的还有税率。税率的基本形式类型比较多,常见的有:比例税、定额税、超额税等。而适用低税率则是筹划的又一个基本的技术。目前,我国适用低税率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具体如下:(1)享受优惠政策。(2)和收入额关系密切。如: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职工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也就越高。
3.延期筹划
对于医院而言,如果不能少纳税,晚纳税也是好的。这种做法从大的角度来说好比医院无偿占用一笔税款,或者说医院取得无息贷款。但是,延期筹划也应该建立在符合我国税收政策基础上呢,对于不具备条件而延期申报纳税,将会加收滞纳金,必要时给予罚款等处罚。医院应该根据本院情况评定本院是否符合延期筹划要求,且最长期限为3个月。
二、如何运用会计政策筹划医院税收
1.选择存货计价方式
对于医院来说,存货计价可供选择的方案相对比较多,在实行比率税制的情况下,对存货计税方式进行选择时必须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因素对价格可能产生的影响。对于一些药品和卫生器材而言在药品的原材料等进价出现上涨时,可以选择后进先出法计价,使得期末存货成本得到下降而本期存货卖出成本得到提高,这样能够保证医院缴纳额相对比较低,既能够保证医院的顺利运行,同时还能够减轻医院的税负担,增加医院利润。
2.合理选择费用列支方式
对于一个医院而言,其运行中要使损耗的费用得到补偿,医院应该将国家允许列支的费用足额列支,包括按照相关规定提足折旧费、福利费等。同时,医院在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对于一些预计的损失和费用等应该提前计入,如:医院设备的维修费用等。对于医院固定资产它的折旧额时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而每年折旧额的大小和企业采取的折旧方法有关。目前,医院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直线法、工作量法以及加速折旧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表现为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内,总的折旧额是相等的,但是计入纳税期的折旧额却存在差异。因此,医院应该根据设备使用年限等选择合适的折旧方式,降低交税金额,达到医院税收筹划的目的。
三、规定的优惠政策
1.优惠政策的时效性
医院是我国一项公共服务企业,医院享受着国家多种优惠政策。但是,许多税收优惠政策都规定了政策的执行时间。医院在税收筹划时如果未注意到文件规定的时间,盲目的进行筹划,其筹划风险也是可想而知的。
2.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向性
随着我国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各行业、各地区以及不同的医院之间也有了很大的差别,国家对一些城镇医院给予了较大的税收优惠政策。医院可以利用这些机会来选择医院的新投资方向,及时抓住机遇,及时、充分的利用这些优惠政策,给医院带来较大的税收收益,从而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四、医院税收筹划
1.组织形式的选择
医院在运行过程中在设立时都会涉及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等,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供医院选择的组织形式也越来越多,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收负担不尽相同。医院应该本院实际情况、规模等尽可能选择税收负担比较轻的组织形式。
2.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近年来,筹资也成为了医院经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进行筹资,如:医院内部积累、医院职工投资入股、向银行贷款等,不同筹资方法的税收负担也是不尽相同的。因此,医院在筹资决策时,应该根据不同的筹资组合进行科学的比较和分析,在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一个税收少的筹资方式,从而提高医院利润最大化。
税收学的论文篇十
摘要:
随着我国税收会计政策的不断提出变化,我国的税务会计模式也在不断地发生着改变,导致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模式之间的差异不断变大,针对此项问题的出现,急需相应地提出解决政策,明确当前税务会计发展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还要进一步加以调整并完善税务会计模式发展体系,旨在能够建立健全税务会计系统模式,不断满足国家和企业的发展需求。
关键词:
税务会计模式;财务管理模式;会计信息。
前言。
一个国家税务会计模式的建立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而是需要长期性的不断努力和调整,通常一套税务会计模式所涵盖的内容有很多,因此一套完整的税务会计模式建立离不开国家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影响,如果不能够很好地针对我国企业当前经济的发展形势来看的话,就很容易引发各种各样的财务税收问题,使得各项税款项目的管理实施难以得到保障,同时也会使得群众对会计体系的发展前景丧失信心,因而加快建立健全税务会计模式工作迫在眉睫。
一、税务会计模式的概念。
一般税务会计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其中一种是针对会计核算的内容来说的,通常是由企业来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业务,对我国目前的税制体制来说,可以针对流转税收会计以及各种所得税、增值税进行会计核算管理,所谓税务会计指的就是通过对各种税务进行筹划,对税金进行核算以及对所交纳的税款进行申报核算的系统模式,税务会计是现代会计三大支柱之一,是财务会计的一部分。
随着我国的政策法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当中的税务会计模式也在不断地完善当中,不过相对来说还没有形成一种独立的系统会计模式,也没有真正将税务会计模式同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分割开来。
二、当前我国税务会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税收模式没有完全分离。
我国传统的税务会计税收模式系统并没有完全从过去的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当中分离开来,税务会计系统是从财务会计模式的基础上慢慢地衍生出来的,传统的税务会计是和企业的财务会计是在一个范围内的,也就是会计学,不过实际上这两种概念之间又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和区别,一般的财务会计指的是让企业的管理者能够获得准确的会计信息从而作出正确的企业发展决策,使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能够有序地进行,在这种模式的税收管理下,要以共同的会计准则模式为引导。
而当前的税务会计模式主要的工作内容则是为了能够可以方便我国政府各财务税收部门进行征缴税款项目,它的主要依据模式是以我国的税法为基础的[1]。
(二)税收模式滞后于会计模式。
就我国目前的税收模式发展现状来看,税收制度本身还是远远滞后于会计制度管理的,在过去的几年里,每当国家提出新的会计业务发展模式的时候,相应的会计政策就会在企业会计处理内容等方面进行规定,然而在税务制度改革方面却没有相应地提出各种政策措施,也就是形成了很大的时间差异,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当前的税收模式制度没有针对可计成本以及税收收入的确认问题进行明确的设计,然而我国的会计制度模式却已经将可计成本的费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确认,而且在成本的费用问题、税率问题以及财政限额问题上没有进行特别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出现了一定的时间上的差异,从而使得我国的会计政策以及税收政策两者之间出现负差异性,同时也从侧面证明了一点,也就是我国的税收制度模式的发展进程也是要远远低地落后于我国会计制度的发展进程[2]。
(三)税收项目种类繁杂。
我国传统的税务模式系统中所涉及到的项目种类非常繁杂,一般包括对企业资产的税收计算,企业负债模式的税收管理,然而在真正的会计核算中需要进行设计和调整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性,同时还要涉及到各种收入型资产,生产经营支出,企业项目经营成本,以及企业的营业费用管理等,各种财政投资业务报表中也需要涵盖所有项目范围中的全部内容,也就是说,这种税收项目所涉及到的联系方有很多,要同时进行和关联方的交易并且要对企业的资产情况负债表进行处理,与各种会计处理业务也要紧密地联系起来。
正因为现如今的会计税收纳税项目进行的手段非常复杂,手续非常繁多,而且对于会计核算项目要进行非常多的项目审计,这就证明了对于税收项目的认识很难理解,各种手续项目之间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因而一般的企业会计从业人员都不能够对其进行很好的理解,甚至是连专业性的国家税收部门以及国家公务财务税收人员也不能够完全正确地进行操作,正是由于在操作过程上存在着许多困难性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对财务税款的征收与管理项目的工作,同时也大大增加了税收项目双方的收集成本,这不仅仅是违背了我国税务税收项目管理的设立初衷,同时也给企业和国家增添了许多沉重的负担,特别要说一下的是,假如这个时候的会计从业人员强行进行实施会计准则的话,就将会严重的影响到真正会计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质量,使我国的税收税务项目无法进一步共同发展。
(四)税务会计没有实质性工作项目。
传统的税务会计项目只是简简单单的财务会计管理的一种,而是所做的工作只是流于表面,在很多企业范围内对税务会计项目的管理并不是很重视,这些负责税务会计项目的工作人员有的并没有相应的税务会计管理工作的专业知识,所以也就无法进行专业的会计税收工作,这就导致了很大范围内的税务会计工作没有进行实质性的工作,一方面这些工作人员有的是从其他部门后调过来的,对于税务会计工作模式缺少相应的管理经验,同时也缺乏专业性的基础知识,不能够很好地运用会计核算系统进行管理,而且也缺少科学性的系统认识,不能够进行正确的税务会计系统工作,尤其是在关于财务税款缴纳申报阶段以及会计财务税款项目的核算阶段都是缺乏系统性的理论经验的。
三、健全我国会计模式的相关对策。
(一)加快调整财务税收分离模式。
要想健全我国的会计模式,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要加快调整我国的财务税收分离模式,企业需要根据关于财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和方法来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与对比,同时也需要相应地去减少核算工作所耗费的资金成本,所以说将财务会计和企业的税务税收会计进行分离至关重要,设计的新型会计模式一定要满足国家的发展需求,同时也要保证企业自身的利益,将国家的税法和会计管理制度相融合进行发展,当遇到差异的时候,企业必须要主动地进行调整,由内而外地进行企业活动方式兼顾,只需要大体上保持和谐稳定状态即可,在具体的财务会计税务工作上面要进行细化调整,遵循相互靠近原则,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业务工作,计算出正确的应缴纳税款费用,从而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地进一步调整财务会计模式,使企业能顺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二)健全税务会计合并制度。
事实上,我国的税务税收体制并不是单一性质的,而是属于一种复合型的税收体制,尽管我国的财务税收制度与财务会计制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但是它们两者之间还具有相互促进的存在关系,虽然两者各自的职能目标不尽相同,但实质上都是要促进税务会计模式发展的,目前两者出现分离的模式。
因此,我国要相应地健全税务会计合并制度,确切来说,是要加快转变所得税的调整工作,针对所得税在我国税务税收比例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重情形,相应的流转税收的比例也在不断地变化当中,所以我国必须要建立一种以流转税收和所得税税收并重的会计合并制度体系,完善对所得税和流转税的会计管理。
(三)完善税收项目内容。
随着我国税收业务项目的不断发展,我国税务管理体系也在不断地建设与完善当中,因而在对各种税收项目进行管理的时候,要注意健全税收项目的内容和组织形式,针对项目内容不断进行调整,加强对税款内容的核算管理。
一般企业税收项目的内容和种类比较繁杂,所以在进行税收项目管理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仔细地落实好,例如关于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的营业税问题,所得税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进行相关的研究和规定,明确企业应交税款的项目都是什么,从而扩大企业的经营管理范围,一般的税收项目的分类比较繁多,所以也需要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要明确税收项目的范围,并且还要相应地进行简化财务税收项目的工作流程,让全社会都可以支持并且投入到税务会计模式的建设当中。
这就要求无论是国家、企业还是个人都需要树立起正确的税收项目管理意识,将税务税收财务会计工作内容当作重点项目来进行,科学运用会计准则进行会计管理,同时还要加强与关联方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性地了解到关联方的变化需求,提高我国税收项目负责人的管理水平,让他们有能力来从事税收项目工作,加大对税收项目工作内容的管理力度和能力,使得健全后的税收项目内容能够更好地进行项目审计工作,完善我国的税务会计模式,使这种会计模式能够为我国的经济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四)健全税务会计体制。
要想健全我国的税务会计体制,已经不再是我国自己的事情了,随着全球一体化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税务会计体制也不断受到国际税务体制的冲击和影响,传统的税务会计项目只是浮于表面,没有进行深层次的税务会计工作,而且部分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水平也不高,这就要求必须要加强税务会计模式发展调整,让企业认识到自身发展的不足之处并且加以改进,一个国家的税务会计体制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所关联的项目有很多,这就要求了企业要能够跟得上国际化发展的步伐,同时也要考虑到我国实际的发展情况,从而选择一条合适的发展道路来,在满足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需求同时也要加强改进自身的税务会计体制建设,不断吸取经验,还可以随时调整体制变化,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进行设计改进,有条件的企业或者部门可以投入一部分资金去到国外发达国家进行参观,考察他国的税务会计体制与我国的有什么区别不同,取其精华,让我国的税务会计体制建设变得更加健全并富有创新力和活力。
结论。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的税务会计分离模式中依旧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我国在建设会计模式发展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快调整税收模式的分离发展力度,同时还要健全我国的税务会计合并制度,完善相应的税收项目内容组织结构,最终健全会计税务体制,旨在能够促进我国的会计税务模式能够进一步发展,为我国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带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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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的论文篇十一
摘要:
但当前乡镇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阻碍着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序、健康发展,因此,本文对如何规范乡镇财政管理进行研究,以其规范乡镇财政管理,促进其有序发展。
关键词:
乡镇财政;管理;规范。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乡镇政府财政管理,改进和完善各项措施,积极规范财政收支行为,财政管理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很多乡镇在财政管理中仍存在预算管理较差、违规支出较多、会计核算不规范等诸多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实践探索。
一、实施三级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推进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乡镇财政的工作重心逐渐从组织收入向支出管理和服务“三农”方面转移,业务范围越来越广,专项资金越来越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
调研发现,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财政所人员大量分流,有些财政所变成了乡镇“财务室”,造成乡镇资金监督乏力;长期手工记账使基础数据积累不全;人员队伍不专业、不稳定、交叉使用。
这一现状直接导致基层财政职能弱化,远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基于此,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建设标准和补助政策等,全面加强乡镇财政基本建设和管理工作。
建设过程中,坚持市、县、乡三级联动,合力推进。
一是强化指导。
研究出台规范性文本,提出了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形象标志、统一色调格局、统一岗位设置、统一服务功能、统一硬件配制“六统一”建设要求,制定了乡镇财政所机构职能、建章立制、业务管理、队伍建设、基础设施“五到位”管理标准,为县乡两级加强财政所建设提供了标尺。
二是加大投入。
县乡共同筹资,专门用于乡镇财政所软硬件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公条件。
上级财政加大奖补力度,调动建设积极性。
三是严格考核。
将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财政标准化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完不成规定目标的,年终考核时“一票否决”。
二、抓实五个到位,力促规范建设,夯实基层财政科学理财基础。
(一)机构职能到位。
按照“职能职责明确、管理体制规范、人员配备合理”的要求,清晰界定了乡镇财政所关于预算管理、涉农资金兑付、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职责。
每个财政所设所长、记账会计、资金会计、涉农专管员、村级财务会计等岗位,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资金收支管理、财务管理监督等30余项具体工作。
(二)建章立制到位。
编印《乡镇财政所规章制度示范文本》,内容涵盖乡镇财政所工作规则、会计核算监督、预算会计岗位责任等各方面270条规章制度,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促进了基层财政财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无缝衔接和高效运转。
(三)业务管理到位。
创新管理模式,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实行“乡财县管理”、“村账乡代理”,规范业务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完善对重点业务、重要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
对预算管理、财务监督核算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补贴发放基础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票据管理等7个方面的财政业务,均做到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台账信息录入及账务处理及时准确,档案资料齐全,网络管理安全规范,信息系统运行稳定。
(四)队伍建设到位。
按照“人员结构合理、业务培训有效、思想作风过硬”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乡镇财政所选人进人机制和干部激励机制,结合专业、年龄要求实行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对优秀基层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主观能动性。
完善培训规划,安排专门经费,多形式、分批次开展培训。
(五)基础设施到位。
围绕满足乡镇财政所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需要,每个财政所按照办公室、档案室、财务室、便民服务大厅“三室一厅”的要求建设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各所都配备了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并与省、市、县进行业务连接和财政内网连接,实现信息化、电子化办公。
三、发挥四大作用,强化服务职能,进一步提升基层理财绩效。
通过大力度推进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不仅基层财政面貌焕然一新,更主要的是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促进了科学理财。
乡镇财政干部在网络操作、会计核算及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操作水平迅速提高,乡镇财政内部形成了运行科学、互相制约、监督到位、服务基层的管理机制。
(二)落实了惠农政策。
为确保“三农”资金和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乡镇财政所建立了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人口、承包土地面积等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
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15项惠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折通”发放。
通过规范管理,强化监管,堵塞了漏洞,杜绝了强农惠农资金被挪用、套取、冒领等现象。
(三)强化了监督管理。
乡镇财政所发挥就地实施监管的优势,实现了财政资金投到哪里,财政监管就延伸到哪里,建立了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促进了财政资金高效运转、绩效提升。
(四)实现了便民利民。
通过建设便民服务大厅,实行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规范资金核算、资金拨付、管理流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缩短业务办理时限,基层财政所实现了由收支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的重大转变,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1]毛央红.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当代会计,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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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的论文篇十二
1、通过教学使学生识记的知识。
(1)、财政、预算、财政收支平衡、财政赤字的基本含义。
(2)、我国财政收入和支出的范围。
(3)、税收的基本含义。
(4)、税收的基本特征。
(5)、纳税人的基本含义。
(6)、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2、通过教学使学生理解的知识。
(1)、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原则。
(2)、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意义。
(3)、我国税收的性质。
(4)、税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5)、偷税、欠税、骗税、抗税是违法行为,应负法律责任。
3、通过教学使学生能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的问题。
二、能力要求。
4、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调查研究的能力。
三、思想觉悟要求。
通过本课的学习,应当使学生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和以依法自觉纳税为荣的意识。
1、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要求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同国民收入的物质构成相一致。
2、税收具有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的特点。
税收学的论文篇十三
税收筹划是指在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人或筹划人根据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或者利用税法法规的漏洞等方法,通过对企业各种经营活动进行事先筹划选择税收利益最大方案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收益与风险总是相辅相成,税收筹划活动在取得一定税收收益的同时,也始终伴随着相应的筹划风险,其风险主要是指在税收筹划过程中由于未来经济环境、企业经营活动以及税收政策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造成企业可能无法取得预期的筹划目标。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当充分认识税收筹划的风险,努力做到在取得收益相同的情况下风险最小化,或者在风险相同的情况下收益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的风险类型。
1.政策风险。
税收筹划的政策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两个方面。其中,政策选择风险是指由于税收筹划的筹划人对税收政策理解把握不足导致政策选择不恰当产生的风险。筹划人认为其税收筹划行为符合国家有关的政策,但是实际上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从而使税收筹划方案成为偷税漏税的行为而遭受损失。政策变化风险是指税收筹划方案所采用的税收政策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发生变动从而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税收政策也在不断变动和完善。而且每一项税收筹划活动从方案的分析选择到最终的实施都有一个时间过程,如果该税收筹划方案选择的税收政策在该方案实施期间发生了变动而筹划人又没有及时调整,就有可能使该税收政策在此方案中无效或者使方案由合法变成不合法,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
2.操作风险。
由于我国的税收立法体制相对比较复杂,即便是税法专业人士也会出现难以准确把握的时候,税收筹划活动在操作方面存在很大风险。首先是税收筹划过程中筹划人在多个备选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时的选择不恰当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涉及到企业的各个方面,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及时随着市场的变化以及企业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筹划人必须对税收筹划的方案进行全面分析筛选,一旦选择不当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风险。二是税收筹划方案执行不到位产生的风险,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方案过程中出现问题或者对预期经济活动判断出现错误,都会导致筹划结果偏离了事前税收筹划的目标。
3.经营风险。
税收筹划的经营风险是指税收筹划方案因企业的经营活动及其环境发生变化而导致的风险。如果企业未来的经营活动或者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将会对税收筹划方案的整体结果产生较大影响,甚至可能会因为对预期判断失误导致整个税收筹划方案的失败。因为筹划人对筹划方案的选择都是建立在某种特殊条件和前提下,例如某项特定地区特定时间范围内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假如税收筹划方案开始执行后经营活动或者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就很可能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特征或条件,从而使税收筹划方案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甚至导致税收筹划方案失败。
4.认定风险。
税收筹划的认定风险是指由于对某一项税收筹划方案其纳税人和税务部门彼此认识和理解差异,而导致税务部门对税收筹划方案及其处理合法与否的认定存在差异所导致的风险。筹划人认为自己的税收筹划方案合法的时候,而税务部门却持否定意见。筹划人有可能主观上并没有要避税或者偷税的倾向,但却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避税和偷税行为,并受到相应的损失和处罚。由于我国税法立法体制的复杂与特殊性,税务部门在一定的范围内对企业的涉税项目的判断具有自由裁量权,而税务部门的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这些因素都可能会造成税务人员对筹划方案的认定与筹划人存在偏差。所以,即便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是合法的,也有可能因为认定偏差而导致税收筹划方案的失败。
三、对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对策。
1.重视税收筹划风险并建立风险预警系统。
税收筹划方案总是伴随着风险,所以不管是税收筹划的筹划人还是企业纳税人都应该正视风险的存在性,并始终保持足够重视和警惕性。在此之上,企业有必要建立一套税收筹划风险的预警系统。该系统可以通过输入收集到的企业实施税收筹划方案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以及企业经营活动变化等方面的信息,自动并实时根据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在系统发现潜在税收筹划风险的因素或迹象时,及时发出警示信息,提醒筹划人或纳税人提前对相应的风险因素做出应对对策,从而避免或者最大程度地降低税收筹划风险。
2.时刻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
企业税收筹划活动想要达到预期目标取得成功,保证税收筹划所选择的方案的合法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与对于税收政策的选择。随着经济发展及国家调控政策的需要,税法法规及政策会不断修正完善。因此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方案的过程中,筹划人应当时刻关注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并在政策发生变动时全面把握分析判断所采取的税收筹划行为是否与变动后的税收政策之间存在抵触,同时还要注意把握税收筹划的时机。
3.全面考虑税收筹划方案的综合性。
所有税收筹划方案都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进行谋划,该目标也是企业的整体经营战略中的很重要的一部分。每个企业至少要面对几十种税种,而很多税种的税基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基于此,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不仅是要考虑某一种税种税负的减少,而更应该考虑的是企业面临的多种税种之间存在的利益抵消关系。在有多种税收筹划方案可供企业选择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选择是能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方案,而不是可以使企业税负最轻的方案。
4.使税收筹划方案保持适度的灵活性。
由于税收政策会随着经济发展发生变动,而且每个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也各有差别,因此,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就必须随时要根据企业当时所处内外部环境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变动情况进行及时调整。企业面临的各种环境因素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就必须始终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这样,企业面临的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变动和企业预期经营活动发生变化时,筹划人才能够及时地对方案进行调整以避免出现税收筹划方案的失败。
5.与税务部门营造良好关系。
筹划人除了要选择合法的最优税收筹划方案之外,还应该积极处理好企业与税务部门之间的关系。由于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经常是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边缘进行操作,加上我国税法体制的复杂性,税法在有些具体问题上难以准确界定,而税收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税法某些定义模糊的问题具有自由裁量权。因此,筹划人在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选择恰当税收筹划方案的同时,还应当密切关注税务部门的管理特点和相关要求。同时,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并积极与税务部门之间营造良好的关系,这样能够及时获取相关税收政策信息并一定程度上降低税收筹划的认定风险。
税收学的论文篇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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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采购专业论文参考文献
税收学的论文篇十五
1.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税收的组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税收一般情况下包括两种类型,一是个人工资、薪金的税金,另一种是个人一次性发放的全年奖金的所得税。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包含这两种类型的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是以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个人的主要工资为主要工资内容的,而其所获得的奖金,是因为单位根据不同人员在不同工作岗位具有不同的工作效用,而在这不同的工作效用中,每个人的完成工作情况、工作的环境、工作的难易程度、工作的责任大小以及突发情况发生的处理方式同样不一样的,而单位对一些工作积极、工作态度认真的工作人员,会在全年结束时,发放一定量的奖金,这是对他们绩效考核的结果,也是单位对他们的工作的肯定与感谢,以及对他们未来工作的鼓励与激励。而这个“奖金”,也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自己工作的个人所得。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这些奖金同样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缴纳税款。而一些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是违法的。
2.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税收的规定在上文的分析中可以得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了2种主要类型,那么,绩效工资的税收同样也分为了2种。一种是对工资或薪金征收的所得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资、薪金的收入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月收入的主要组成成分,也是其最有可能缴纳税收的地方。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每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个人的工资或薪金扣除其所承担的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障金、基本养老金与住房公积金(即“三险一金”)后,再减去3500元,这样所剩余的钱就是其个人所得中需要缴纳税款的部分。而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这些需要缴纳税款的钱是按照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并缴纳的。换句话来说,假若事业单位中的某位工作人员每月工资或薪金扣除“三险一金”和3500元后并没有剩余,那么他便不需要缴纳这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了。这种税收的规定,不仅保护了低收入人员的利益,同时又使中等收入和高收入人群履行了自己作为纳税人的义务。第二种是对其个人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进行征税。根据查阅相关资料,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具体规定是事业单位等根据工作人员个人的全年考核综合情况,根据其对事业单位全年经济效益带来的影响,向其发放的一次性奖金。而这一次性奖金可以通过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或绩效工资等多种办法进行发放。而对事业单位工作员工的这种所得进行征税的方法具体又有两种。一种是将一个月内发放的属于年度性的名目不同的奖金,作为一次性奖金收入,按12个月分解后确定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并据此全额计算纳税,另一种是在不同月份发放,纳税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月取得的年度奖金进行计算纳税。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税收筹划技术
(一)绩效工资税收筹划技术的含义
税收筹划技术是指纳税人使用一定的方式方法,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自己尽可能少的缴纳税款的知识与技术。换句话说,假若纳税人能够熟练的掌握这种方法,那么纳税人将有可能使自己“纳税人”的身份转变为“免税人”。当然,这种方法不同于那些为了减少缴纳税款而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绩效工资税收筹划技术一般包括免税技术、扣除技术、税率差异技术等。
(二)绩效工资税收筹划技术的具体内容
免税技术也是最为实用的技术,它是指纳税人熟练掌握各种相应的税收政策,并对这些税收技术进行合理合法的运用,使得纳税人的税率相应地降低,而当纳税人的税率降低,那么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款便变相的减少了。当然,纳税人还可以通过参加一些免税的活动来达到自己免税的目的。在我国相关的规定中,有以下几大类个人所得是免税的。一是基本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相对于“三险”而言,住房公积金的免税具有一定的范围。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可分为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两个部分,在我国的相关规定中,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分别应当在不超过雇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2%(可小于等于百分之十二),雇员实际缴纳存储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然而,单位和雇员共同缴纳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工资,不允许超过其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二是政府对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等进行免税政策,这种政策是政府对弱势群体照顾的方式之一,也是政府表示自己对学术研究者的鼓励与感激的方式之一。最后一种是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而这些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的项目具体包括:、差旅费津贴、独生子女补贴、误餐补助等。当然,纳税人在使用免税技术时,应该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万不可为了自身利益,在报税时,将原本属于个人所得的内容归属到免税范围内。假若这样做,纳税人不仅没有履行自己的纳税的义务,更是有了违法的行为。当然除了免税技术还有扣除技术和税率减税奇数,扣除技术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额而相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这种技术一般包括提供培训机会、转化费用和提供周转住房三种。而税率减税技术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减税收的税收筹划技术。
三、结语
纳税是每个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作为时刻享受国家服务与福利的中国公民,应该具有一定的主动纳税意识,因为纳税归根结底最后也是造福了自己。而作为我国基础的事业单位,更是应该带头做好纳税工作,在利用绩效工资的税后筹划技术降低自己的税款的同时及时且准时的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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