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功的方案应当能够最大程度满足各方的需求和利益。方案的制定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方法和原则,才能更好地达成目标。通过阅读这些方案范例,我们可以拓宽视野,了解到更多不同领域和行业的发展方向和趋势,为我们的方案制定提供更多思路和参考。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篇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年级管理,规范任课教师日常行为,增强教师纪律观念与责任意识,全面提升教师素质与教学成绩,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任课教师量化考核由年级具体落实,学期结束报教务处存档。
二、任课教师量化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模、晋级、绩效津贴发放的主要参考依据。
计划与总结
1、未按要求拟定上交教学计划者扣10分。
2、未按要求上交工作总结者扣10分。
3、未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者扣5分。
集体备课
4、周四集体备课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请假扣2分,无故不参加扣10分。
5、中心发言人不按要求撰写并上交教研记录,每次扣10分。
上课与辅导
6、未经年级组批准调课或调换辅导,调换双方每人每节扣5分。
7、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每发现一次扣5分。
8、上课接打手机,每发现一次扣5分。
9、无故旷课,每节扣10分。
10、教师喝酒上课,发现一次扣5分。
教案与作业
11、教师无教案上课每次扣10分,教案书写不规范扣5分。
12、学生作业了草扣5分,错题不更正扣5分。
13、不布置作业扣10分,不按要求批改作业扣5分。
14、作业缺交1人扣2分。
听课交流
15、40岁以下(不含40岁)教师每周至少听2节课,40岁以上(含40岁)每周至少听1节课,按规定每少听一节扣5分。
16、年级临时组织的听课、讲课活动,不服从安排扣5分。
监考与改卷
17、监考迟到、早退、脱岗、阅看书报杂志、试卷错装、漏装、倒装等不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扣5分。
18、改卷不负责任,合分不仔细认真,造成重大失误,扣10分。
阅读与实验
19、不按要求组织阅读课每少一节扣10分,组织不认真每节扣5分。
20、不按要求上实验课,每少一次扣10分,组织不认真每节扣5分。
文化交流
22、书写广场书写不认真扣5分,不书写扣10分。
活动与会议
23、学校、年级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扣5分,请假扣2分,无故不参加扣10分。
坐班与签到
周一至周五实行弹性坐班,原则上坐班时间为本晌第一节课至最后一节课,最后一节没课的教师上课铃响后可下班,需提前离校须打招呼。
24、周一至周五无故不上班(休息日除外)扣10分。
25、不签到者扣5分,代签及被代签者扣10分。
26、在学校抽烟,发现一次扣5分。
27、下班后不关空调、电扇、电棒、电视、不锁门扣5分。
学生评教
28、某教师评教得分=(50/年级组评教最高分)×某教师评教原始分
教学成绩
统计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上线率以本年级最小的一个班的人数为基准。
教师教学平均分为所教班平均分之和除以所教班数。
29、某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分=50+5×(某教师教学平均分-年级平均分)
30、体音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分=50+50(某教师平均满意率-本学科教师平均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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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和培养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xx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xx〕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教改字〔20xx〕1号)、《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xx〕70号)和《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青教规〔20xx〕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1.主体性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为了教师,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民主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导向性原则。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
本方案适用于青岛市崂山区西韩小学全体在职教职工。
(一)考核类别。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日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记录教师的日常表现,为每一名教师建立师德档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二)考核内容。
以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依据,参照《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参考内容(正面清单)》和《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根据学校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校考核标准。(附件1、附件2)。
(一)成立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教师师德考核的指导与审核;对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及一线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成员共9人,其中,一线教师代表应民主推选产生,不低于考核小组人员的50%。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述考核内容,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经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三)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开展师德评议。
(1)教师自评。学校组织教师进行自我评议。
(2)民主评议。学校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互评。
(3)服务对象评。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家长对班级任课教师及班主任进行无记名评议打分,学生参评人数不低于全班人数的80%,对于小学低年级教师,应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家长参评人数不低于全班人数的50%。
(4)考核小组评。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日常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对被考核人师德表现考评打分。
教师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考核小组评四项得分分别按20%、20%、30%、30%折算后得出被考核人师德年度考核基础成绩。另被考核人年度内获得区市级以上师德荣誉称号或者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行为被区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可视社会影响力予以加分,但加分不得超过基础考核总分的5%。
(二)对照《负面清单》,被考核人在年度内涉及任意一条情形,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三)公示备案。
考核结果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记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一)教师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学年度考核,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学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
(二)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相应处分,按规定撤消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师德考核每年一次,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8月31日。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全面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充分调动教师保教保育工作的积极性,学校制定多元化评价机制,为教师奖金和竞争上岗提供科学依据,把幼儿园引向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特制订本方案。
二、考评范围:本园全体教师
三、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师德修养(10分)
每期期末学校组织全园教职工对每位教师思想素养、工作责任心进行民主测评,其中领导测评占40%,同事测评占40%,家长测评占20%,有下列情况的,在测评基础上扣分。
(1)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上级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的该项记0分。
(2)上班时间做无关保育保教工作,影响工作者发现一次扣2分;
(3)因个人言行不当破坏领导与同志、同事之间关系,并造成一定影响者,该项扣2分。
(4)不能做到为人师表,语言、行为、穿着在幼儿中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分。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者视其情节一次扣1-5分。情节严重者一票否决,该项记0分;。
(6)私自接收幼儿,截留应上交的费用,除收缴费用外,并一例扣10分。
(8)非法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和xx活动者该项记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9)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现象,学校视其情节扣分。
(二)出勤(30分)
全体教职工要遵守学校考勤纪律:做到全勤者记满分;婚、丧、产假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无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请假半天以内由业务园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由校长审批,批准后并安排好时间内的工作方可离岗。
具体要求如下:
(1)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写清工作代理人。每期请事假累计3天内记满勤。超过3天,事假每天扣本人平均工资的80%用于补贴分担其工作的教师。病假时间一学期累计6天内不扣工资,病假扣量化积分的分值为事假的一半,若累计超过6天,从第7天起,每天扣本人日平均工资60%用于补贴分担其工作的教师。
(2)学校不定时抽查发现不在岗一次扣1分,扣10元,校长查岗与中层领导查岗记录不相符,若有马虎不认真或舞弊行为并追究中层领导责任。
(3)上午在园时间7:50――11:00,下午在园时间1:50――5:00,时间段内不得早退和迟到,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积分0.5分,旷课一次扣积分10分,若班级出现安全事故则追究该教师责任。考勤登记情况如与领导查岗结果不符的,除扣该老师5分外,再扣业务园长5分。
(4)上课、会议等集会,一次不到扣3分,迟到、早退视其情况扣0.5――3分。严禁带小孩,发现一次扣0.5分。
(5)临时中心工作不准请假,若情况特殊必须请假,每天扣20元.
(三)常规教学管理(40分)
1、计划及备课认真规范填写学期工作计划及周活动安排,活动内容安排合理、实用,并能认真落实在教学过程中按要求分ab两档,a档比例占30%,a档记10分,b档记8分。
2、上课(30分):在课堂教学中应充分体现课堂教学平等性、互动性、全面性和差异性的要求。注意培养幼儿自主合作、探究和创新能力。按课程表和各班作息时间表上课,不随意调课和上下课。
[幼儿园教师考核方案]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篇四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在学习和研究的状态下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在整体上推进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对照沙区示范初中的办学标准,特制定我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实施细则。
1、个人申请,评选领导组对照条件,量化打分。
2、评选拟订名额为10名以内。以后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时间暂定为下一年的10月份。
3、提供的有关证件或材料须是原始有效的。
组长:张克运。
副组长:何宗泮王启林邓向东。
成员:张敏杨东省皇英罗达英钱颐孙大安。
1、不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法乱纪现象。
2、经过学校行政领导组集体研究,认为不支持学校工作或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者。
3、不满工作量(有特殊原因而不满工作量,时限不能超过一年)。
4、近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在教学期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6、未经学校允许外出兼课者或开展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者等。
7、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一)、师德师风(8分):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敬业乐业,关爱学生,尊重家长。
合格4分,良好6分,优秀8分。
(二)理论学习(6分):
读一本书,写心得体会4分;参加理论学习,有笔记2分。
(三)教学实践:(60分)。
1、教学成绩:(17分)。
(1)在学校的学生评价中,每学期得分在年级排名前五名的为2分,在5—10名得1分(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学效果进步很大15分;教学效果进步较小10分;无进步8分。
2、教案:教案完整规范为2分;。
3、优质课:(6分)。
校、区、市级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别为2分、4分、6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4、常规课(10分)。
(1)组织教学2分(2)课堂引导2分(3)课堂效益2分。
(4)作业批改2分(5)课后辅导2分。
5、教育活动(6分)。
(1)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3分。
(2)完成一份教育案例分析3分。
6、教学常规(4分)。
(1)不迟到2分(2)佩带校卡1分(3)使用普通话1分。
7、帮带工作:(15分)。
(1)培养的青年教师成效显著。2分。
(2)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1分。
(3)在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2分。
(4)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10分。
(四)教改科研(26分)。
1、课题研究:参与课题研究。按校级2分、区级3分、市级及以上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论文: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按区级2、市级及以上4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教学论文、案例等评比获奖。按区级2分、市级及以上4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集体教研:
(1)积极参加校、区教研活动(3分)。
(2)组织校本教研专题讲座,校内1次2分、市区级1次3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教研活动中专题发言,校内1次1分、市区级1次2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五)特殊贡献奖(实行加分)。
1、送课:为区内学校或对口支援学校送教(带教)。5分。
2、发挥特长,做出突出贡献或荣获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特别奖励。(10分)。
3、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成效显著。10分。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篇五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上级有关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
1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0%。
3 、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 1 )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 2 ) 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 3 )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 4 )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 、县直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学校校长的考核,由镇教委负责;各校教师的考核,由校长负责。实行一级考核一级。
2 、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 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 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 、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 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 3 )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 公伤除外) 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 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 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 8 )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
2 、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 、学校考核小组对处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 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在镇工作的,由镇教委考核小组评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 ,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 、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 、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 、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 、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 、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三) 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在3 个月内作出辞职,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 、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县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审批权限
1 、县直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县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 、农村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镇教委批准,县教育局备案。
八、考核机构
(一) 各单位都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 一5 人为宜。
( 二)县教育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单位也要相应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 三)县、镇、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 、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实施办法。
2 、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 、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5 、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6 、发放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书。
九、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镇教委、县直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各镇、县直学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具体制定教师考核的实施细则。各镇中小学报镇教委审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审定。
本方案从二00三学年度起实施,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博兴县教育局
二0xx年七月八日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五、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本方案解释权在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篇七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师德修养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教育科研
1、课堂教学
每学年,在校内开设示范课不少于3次,在全区范围内开设观摩课、示范课和研究课等不少于2次。
2、教学论文
3、课题研究
本人应是市级或市级以上课题的主持人或省级课题的骨干成员,积极参与课题研究。课题结题时,要有相应的教科研成果。
4、帮扶辐射
每学年,在区级及以上范围内举行专题讲座或介绍自己教育教学经验、体会不少于2次,在全区范围内指导2名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秀,且有成果。()开设并及时更新个人教育博客,通过个人博客向教师们分享自己的教学体会或提供各种教学资源。
三、教学实绩
1、工作负荷
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量外,积极参与区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活动,如暑期学科培训、学段试题命制等,每学年,校外指导性听课不少于8节。
2、教学质量
在期末考试、调研测试、高考、中考中成绩突出。出色完成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目标,所在教学科的年级成绩在全区处于领先位置,所教班级的成绩在学校同学科中处于领先位置。
四、继续教育
每学年研读教育教学理论专著不少于2本,并撰写不少于1万字高质量的读书笔记、教学反思等,并发送至个人博客,供教师们分享;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任期内考要参加高一级学历进修。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学年度考核的导向作用,本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必须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人事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建立。
1、领导小组:
2、职 责:
校 长:全面督促、检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组织领导考核领导小组开展对教师的学年度考核工作。
办 公 室:记录教师出勤情况,汇总行政值班记录情况。
教务处教研室:检查、记录教师教学常规、成绩统计;对教育教学事故按一次一表作好记录。
工 会:参加并监督考核工作。
教 师 代 表:参加考核,反馈教师信息。
1、考核对象:任教的教师、见习教师。
2、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学年相结合;考核指标为德、勤、能、绩。
3、考核程序:自下而上,教研组考评与学校考核小组考评相结合。教研组严格对照《教师业务考评细则》推选出优秀教师,学校考核组在此基础上,根据《学年度考核方案》全面综合考评出优秀教师。
4、学年度考核总评=思想政治(等级)+工作态度(等级)+教育教学业务素质分。最终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5、考核结果“德、勤、能、绩”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今后教师聘用、晋职、评优、岗位选择、待聘、解聘的依据。
6、考核的学年度时间为每学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教代会代表测评;工勤人员由人事局进行年度考评,教代会代表测评。
(一)思想政治(德):
考核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关心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关爱学生,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 凡受上级任何部门处分、通报批评,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者,学校纪律处分,不参与评优,并视情节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凡属下列行为认定为教育教学事故。
1、教职人员在校内排斥差生,体罚、辱骂或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2、教职人员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泄露考试内容。
3、命题出现重大错误;试卷在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造成严重后果;考试监考过程中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或不作为而造成秩序混乱、后果严重(中考高考会考出现差错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考试阅卷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
(二)工作态度(勤):
考核要求:
(1)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热心公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出勤:遵守劳动纪律,不误课,全学年出勤率高,无旷工无事假现象。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旷课2节视为旷工 一天,早读、晚督修缺席四次视为旷工一天;校会,教研活动缺席四次;事假超过一周、病假产假超过一个月,不参与评优;经学校批评教育仍无改变造成严重后果,可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注:未办理正式手续私自调课或停课视为旷课;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旷课。以上数量认定按学年累积)
(三)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能)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四)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绩)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篇九
:促进教师专业有效发展,养成良好的阅读与写作习惯,健康的上网习惯,落实专业发展规划目标。
1、专业阅读写作(80分)。
2、自愿写作日志(工作、生活类等,10分)。
3、日志跟帖、留言(限专业写作,10分)。
1、专业阅读写作完成计划数为60分,根据完成总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少一篇扣减10分,满分80分。
3、日志跟帖、留言(限专业写作)根据完成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足3次得5分,后每多一次加1分,视质量情况酌情扣分,满分10分。
1、对考核成绩较好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2、考核结果在群空间发布,在校干会议上通报。
3、作为学校综合工作考核的子项目。
4、作为学校对教师评优考核的参考。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篇十
一、指导思想:
1、加强校园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资料与分值: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务必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到达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0.5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校园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校园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校园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理解校园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信息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职责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职责。(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务必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透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职责的一次扣5分。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校园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务必出具医院诊断,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校园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透过后,自-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带给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篇十一
为了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分配政策,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优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奖励性工资中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学校在岗的教师。
教师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履职考核、出勤考核、千分制考核四部分,共设200分,其中师德占40分,履职占120分,出勤15分,千分制25分。每月考核一次,对本校教育教学突出的教师可设奖励分。
1、扣分项目:
(1)不按时上课,迟到或早退,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每次扣5分。
(2)考试监考迟到;每次扣5分。监考过程未履行职责的玩手机扣15分,站在教室门口及教室门外的,扣20分,出现雷同卷的扣15分。
(3)不服从或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扣10分。
(4)一月内无故1节;扣40分,两节以上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分数,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出现教学事故的,扣40分。
2、加分项目。
(1)教职工发现并制止学生违纪,发现并上报重大违纪事件,每次奖励5分。
(2)主动上前制止处理突发恶性的事件,奖励15分。
(二)履职考核120分:
1、教育教学过程(7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等。采取学校和学生评议的方式进行,每月评比教务科评分。
(1)备课:按学校规定,根据各教师备课的实际情况,通过学校教务科月查评比,将各教师月查结果分四等级分别给20分、16分、12分、0分。
(2)教学:课堂中发现学生玩手机的5人(含5人)以下,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上课时间发现5人(含5人)睡觉,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
(3)批改:根据作业是否适量,批改率95%、80%、70%,作业记载是否详细等指标由教务科检查分三等级给分:20分、16分、12分。
(4)教研分析:及时(每月至少一次)进行质量分析、试卷分析、学情分析以调整教情给10分。
(5)有教学计划,能按计划进行教学给5分。
2、教科研(45分):主要考核教师的教科研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1)每月完成学校规定听课节数的给10分。
(2)完成规定的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等20分。由教务科评分。教职工参加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缺勤一次扣10分,请假的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
(3)每月至少在学校网站或oa系统上传一篇论文或学习心得或教育教学随笔、教学反思等给10分。
3、教师专业发展(5分):重点考核教师拓展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1)积极参与校本研究给2分。
(2)积极向学校博客上传材料的给3分。
4、考勤(15分)。
5、千分制考核由学生科负责。(25分)。
(三)教育教学贡献加分(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同时,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或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或其他活动,并取得的成绩。
(1)教师主讲优质课、公开课获奖;撰写论文或辅导学生获奖;各类业务竞赛获奖等。(5分)。
(2)参与校级师范课开课的。(2分)。
(3)师徒结对帮带年轻教师。(3分)。
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考核人员,发放按相应等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没有考核结果的,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篇十二
1.全体在编教师必须参加国家、省、市、县组织的各项远程培训学习。
2.参加各级各类远程培训的教师必须按照培训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考核成绩必须在合格以上。
1.学校成立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选定培训教师,采取集体学习与分散学习,集体合作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培训原则。
2.全体教师必须参加校本培训,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保证纪律,保证学习质量,积极主动地参与培训全过程。
3.认真参加各种校本培训的成绩考核与验收、教师单项业务竞赛活动,成绩要在合格以上。
4.积极配合、认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对领导小组指派承担的培训任务要主动接受,认真完成。
1、参加各项培训的考勤情况记入教师本人的考勤,按《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执行。
2、在各项培训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在目标管理考核“能”中扣2分。
3、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和呼机,不得会客。
4、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汇报开课。
5、各项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晋级、评优、评模、职称评聘的条件。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篇十三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本着执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工作规范化、合理化、有序化。按时做好常规教学的检查、考核、分析、评定等工作,及时汇总反馈信息供校长室决策,确保准确无误。
1、协助校长室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常规管理,全面安排好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按照学籍管理办法,规范学籍管理,及时准确地建好毕业生挡案。
3、及时掌控全校各类教学的情况,及时准确地统计分析各类成绩数据。按照各类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方案做好各种考核工作。按照四星级省重点中学的要求确定各年级、各科目的教学质量目标并制订相应措施,以保证完成教学质量目标。
4、负责高中招生工作及高中毕业生工作(含档案整理)。
5、配合教研室共同搞好教师队伍的建设。
6、高质量、高水平地组织好各种考试。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
1、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基本工作可拿每月基础岗位工资(专职教管人员300元/月,兼职教管人员200元/月)。
2、根据各项考核管理方法,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并准确无误的可拿奖励工资(专职教管人员180元/月,兼职教管人员100元/月),若有差错扣发奖励工资(2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影响的扣发当月奖励工资。
1、根据南京市教研室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教师课程表。
2、如有教师请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课表上课,应及时调课或安排代课,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3、做好教师考勤与上课情况检查工作,及时准确登记。依据检查和考勤记录,统计课时,协助核算绩效工资。
4、收集有考查价值的教学资料整理、保存起来或交学校档案室。主要包括:
(1)教师教学常规业务的档案:公开课材料、教案、获奖证书等。
(2)课表、教师任课与教学循环经历、选修课情况表。
1、做好教务处文件资料的收发、转办、归档工作。教学文件(通知、市统考信息及试卷等)有较强的时间性,应及时送至指定的教师和部门。
2、收集整理教师的试卷分析、成绩册,年级组(教研组)的各种成绩统计分析册等各种表册和与教学管理有关的其他资料并做好成绩分析、上报及归档工作。
3、搞好月考、期中、期末常规教学检查工作,如学生问卷发放、学生调查、作业检查,教案收集等评教评学材料。
4、做好学生月考、期中、期末成绩资料的收集、电脑录入、保管工作及统计制表工作。
1、做好学生的高考、小高考报名、入籍等各类表格填写、收费等考务工作。做到报名、分数录入、造册统计、通知的发放正确不误。做好毕业生电子档案和文字档案的整理工作。
2、学籍和学生档案的管理。新生入学即做学生的学籍登记工作。建立电子学籍和学生的电子档案,提高效率,严访漏登,经仔细核对后打印装订成本,统一放橱内保管,谨防遗失,并制作卡片以便日后查找历届学生学籍。
3、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肄业、入学、离校等手续,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证明、批示等文件应贴附在该生的学籍卡后面,以便日后查验。
4、细致地做好校内及上级部门要求的统计表统计工作,杜绝出错,及时完成。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弄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教师。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第五条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1)对教师“德”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2)对教师“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内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能力;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能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学校兼职等方面的情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情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情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的情况;学校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学校其它工作履行职责的情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能力发展,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以及帮助学困生等方面的情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情况;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历提升等继续教育方面的情况。
第六条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情况。
第七条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能力。“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引领学校师生发展等方面的实绩。“廉”主要考核校长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洁自律的情况。
第九条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第十条教师平时考核由义务教育学校职能科室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二条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
(2)组织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
(4)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6)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觉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师对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学校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第十五条义务教育学校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党支部、学校行政、工会、教师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由绩效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考核小组在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绩效考核的等次建议意见。
第十七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委员会和绩效考核小组,必须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对绩效考核过程中拘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建立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审核备案制度。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学校必须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档案,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第六章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学校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向骨干教师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对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二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可以与教师绩效考核合并进行。
第二十六条义务教育学校其它正式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本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试行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指导思想:
1、加强学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0.5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短信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责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必须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通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责任的一次扣5分。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学校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通过后,自-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提供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篇十五
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班主任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和奖金等提供依据,特制订本细则。
1、班主任考核分为《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级工作成绩考核》两部分。
2、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分采用得分制和倒扣分制相结合的方法;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分采用加分制。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队工作计划,并按时上交者得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少一次倒扣1分,承办校内观摩活动的中队另加2分。(以班队工作手册或班队活动记录为依据)。
3、每天上好晨会课,并及时做好记录。满分20分,少上一次扣1分。(以学校抽查和晨会记录为依据)。
4、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50%的学生作一次家访或与家长联系一次。满分30分,缺一次倒扣1分。(以班队工作手册中家访记载为依据)。
5、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能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纪律严明、秩序井然。满分10分,缺一分倒扣1分。
6、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经常了解班风、学风情况。每月至少能组织1次班级学生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4次,要求有会议记录。满分5分,少开一次倒扣1分。(以班干部会议记录或班队工作手册记载为依据)。
7、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和比赛活动。满分10分,缺一次倒扣2分。
8、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每参加一次得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缺席者扣2分。(以学校常规检查和会议记录为依据)。
9、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加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10、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重大违法违纪、安全事故现象发生,得5分,如果发生重大违纪违法现象或安全事故,扣10分。学生好人好事受到社会相关组织表彰,得5分。
1、卫生:教室内外、地面、墙壁、走廊及卫生包干区等处卫生情况。(以学校卫生大检查和少先队卫生检查结果为依据)。
2、两操: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学生出勤率以及活动情况。(以学校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3、纪律和路队:早读、课间、路队、午间的纪律情况。(以学校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以上三项每周考核一次,每月评一次流动红旗,获一面流动红旗得5分)。
4、爱护设施:爱护学校花草树木、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爱护课桌椅、门窗壁画等公共财产情况,节约水电等资源情况。期末评比,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以总务处检查结果为依据)。
5、教室布置:要求做到教室布置个性化,条幅激励用语规范化,文具摆放条理化,洁具放置隐蔽化,有古诗文园地,有图书角和荣誉角,"三表"悬挂合理化,教室周围清洁化。教室布置评比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以学校检查结果为依据)。
6、黑板报:每月按规定出好一期黑板报。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以学校检查结果为依据)。
7、参赛: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学生在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得30分,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得25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得20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得15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得10分,县级三等奖得8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参加各种校内竞赛活动,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班级获团体奖为学生同级别获奖得分的双倍。(以竞赛公布的结果为准)。
1、常规工作考核分与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分相加为学期考核总分。
2、学期考核根据考核得分划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比例占班级数的20%,二等奖比例占班级数的40%,其余的为三等奖。
3、班主任学期考核津贴为一等奖35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60元。
1、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班主任的评比,班主任考核总分名列前10名者,有资格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学校将另外给予奖金奖励。
2、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学校将不发放学期考核津贴。
(1)对班级和学生情况不了解,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和家长意见较大者。
(2)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教育处理不力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工作无法开展者。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者。
(5)利用班主任职权诱使本班学生接受有偿家教。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篇十六
1、计算公式
奖金=课时50%+人数50%-处罚扣出。
二、处罚扣出细则:
1、无教案上课的、老教师无合页备课的,每节次扣10元,直到本月奖金扣完为止(指专任教师专任科目)。
2、未按课表上课的每节次扣5元。
3、私自调课的每节次扣10元。
4、上课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元。
5、旷工的每节次扣10元。
6、没有按规定批改作业的按0.2元×所差题数×班额×5扣,直到扣完为止。
7、按时单元测试,必须批改,有成绩册、试卷分析,每缺一次扣40元。
以上均以抽查为准。
体育专职教师考核办法
一、计算公式:
积分=六认真15分+教研10分+值周10分+质量40分+兴趣活动小组活动分10分+体育资料的收集与保管5分+运动会的组织10分。
二、评分标准:
1、六认真工作、教研工作,值周工作按其它教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质量分按名次计算,同类同科、同年级平均分第一名的40分,每降低平均分1分扣1分。
3、兴趣活动分,所组建的课外兴趣小组,在各科参赛活动中,获一等奖的10分,二等奖的9分,三等奖8分,四等以下的7分。没有组建兴趣小组,没有开展活动,没有参加竞赛的该项不得分。
三、学生考试项目及分项计分范围
(一)“两操”(体操、眼保健操)20分;
(二)达标率30分;
(三)体育课程50分:
1、体育基本知识、队列及口令:
(1)立正、稍息、向右看齐;
(2)齐步走、立定、左转走、右转走;
(3)跑步走、立定。(20分)
2、体育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30分
(1)跳高、跳远前的准备运动;
(2)长跑、短跑前的准备运动;
(3)跑、跳后,课程结束时的放松运动。
四、考查办法
1、在三至五年级中抽签取某一年级,在这一年级的两个班中抽签各取10名学生,根据第三条之规定,进行全面测试,算出这10名学生的平均分,作为体育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依据。
2、每期体育测试时间在第十八周进行。
3、体育教师对所教班级的学生进行全面测试。
五、有关获奖加分,按学校有关奖励条例进行。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篇十七
为了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分配政策,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优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奖励性工资中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学校在岗的教师。
教师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履职考核、出勤考核、千分制考核四部分,共设200分,其中师德占40分,履职占120分,出勤15分,千分制25分。每月考核一次,对本校教育教学突出的教师可设奖励分。
(一)、师德考核
1、扣分项目:
(1)不按时上课,迟到或早退,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每次扣5分。
(2)考试监考迟到;每次扣5分。监考过程未履行职责的玩手机扣15分,站在教室门口及教室门外的,扣20分,出现雷同卷的扣15分。
(3)不服从或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扣10分。
(4)一月内无故1节;扣40分,两节以上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分数,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出现教学事故的,扣40分。
2、加分项目
(1)教职工发现并制止学生违纪,发现并上报重大违纪事件,每次奖励5分。
(2)主动上前制止处理突发恶性的事件,奖励15分。
(二)履职考核120分:
1.教育教学过程(7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等。采取学校和学生评议的方式进行,每月评比教务科评分。
(1)备课:按学校规定,根据各教师备课的实际情况,通过学校教务科月查评比,将各教师月查结果分四等级分别给20分、16分、12分、0分。
(2)教学:课堂中发现学生玩手机的5人(含5人)以下,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上课时间发现5人(含5人)睡觉,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
(3)批改:根据作业是否适量,批改率95%、80%、70%,作业记载是否详细等指标由教务科检查分三等级给分:20分、16分、12分。
(4)教研分析:及时(每月至少一次)进行质量分析、试卷分析、学情分析以调整教情给10分。
(5)有教学计划,能按计划进行教学给5分。
2.教科研(45分):主要考核教师的教科研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1)每月完成学校规定听课节数的给10分。
(2)完成规定的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等20分。由教务科评分。教职工参加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缺勤一次扣10分,请假的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
(3)每月至少在学校网站或oa系统上传一篇论文或学习心得或教育教学随笔、教学反思等给10分。
3.教师专业发展(5分):重点考核教师拓展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1)积极参与校本研究给2分。
(2)积极向学校博客上传材料的给3分。
4.考勤(15分)
5.千分制考核由学生科负责。(25分)
(三)教育教学贡献加分(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同时,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或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或其他活动,并取得的成绩。
(1)教师主讲优质课、公开课获奖;撰写论文或辅导学生获奖;各类业务竞赛获奖等。(5分)
(2)参与校级师范课开课的。(2分)
(3)师徒结对帮带年轻教师。(3分)
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考核人员,发放按相应等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没有考核结果的,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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