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总结写总结时要充分运用自己的思考和判断能力,以推动问题的解决。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可供参考的总结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工商登记承诺书篇一
奎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潍坊舒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字:
工商登记承诺书篇二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人/本企业于/变更/备案 登记申请。
本人/本企业已知悉《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暂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所有内容,现申请本次登记采取上述文件所述的商事登记方式,在取得本次商事登记营业执照后,会立即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文件,并承诺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文件后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否则,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设立登记由全体投资者签署,投资者若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为自然人请亲笔签字。变更(备案)登记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工商登记承诺书篇三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xx〕113号)等有关规定,在申请企业注册登记中,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身份承诺:
1、本企业已经具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设立(开业)、住所变更登记条件,本人已认真阅读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内容。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
2、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不能用作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
3、所从事的经营项目不在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府公布的'“住用商”禁止类行业清单范围内,并已取得有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承诺在取得有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经营活动。
5、本企业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相关法律后果及责任由本企业或企业相关人员承担,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承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20xx年xx月xx日。
工商登记承诺书篇四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强力推进“治庸问责”活动的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树立和谐、规范、高效的工商形象,现公开承诺如下:
对符合条件能即时办理的事项,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事项最大限度缩短办事时限。个体工商户登记,由 3个工作日提速到当日办结。个体年检,由 3个工作日提速至 1个工作日办结。同时,全面扩大“审核合一”、“一人办结”审批范围,最大限度简化审批环节,提升行政许可效能。
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及大企业直通车、绿色通道等服务制度。自觉把“亲情服务、微笑服务”体现在工作中,彻底杜绝“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坚决不让政策在工商部门中受阻,不让时间在工商办事中拖延,不让群众在工商服务中受冷落。
以食品、农资、日用生活品等为重点,着力开展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同时,以我所食品安全监测栏、市工商局网站等为载体,及时向社会公示商品质量监测结果。
在执法中坚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粗暴执法、滥施检查,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良风气。同时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对作出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 12315”热线全年 365天接受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和咨询,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积极受理、认真录入、及时分派督办。日常工作做到“四个一”,即: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接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位诉求人。始终保持调解零距离,投诉零障碍。消费者投诉在 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事实清楚的 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重大复杂案件 30个工作日内得到处理。
六、积极开展行政指导、行政帮扶。个体私营协会通过组建顾问团,为会员单位提供人力、智力支持,帮助会员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难,搭建企业融资平台,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打造融资新渠道,积极将农村经纪人、农业产业合作社吸收进协会,主动为其提供服务,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为加强社会监督检查工作,更好地维护工商行政事业的发展,现将我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公布如下:
举报投诉电话: 0718-
电子举报投诉信箱:
工商登记承诺书篇五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和集团公司、省公司、市公司下发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要求和“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等各项文件的要求,我承诺将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规定关于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要求,履行渠道管理责任,承诺做好实名登记各项工作,确保在所管理自有直销渠道、电子渠道、自有实体营业厅和签约代理商渠道做好客户实名登记、“黑卡”防范治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在新老客户办理装移机、过户等服务过程中,对于新增用户100%做到真实身份信息登记。严格执行“查验客户本人实名证件复印证件加盖方章客户在受理单上签字确认安全保存,及时返单”受理流程要求,做好业务工单收集、稽核、上解及考核工作,定期进行实名制检查并上报检查结果;确保配合做好公司安排的各项实名制核查工作,做好社会舆情协调和用户的各项咨询服务工作,树立中国电信良好的企业形象。
承诺人:
承诺单位:
日期:2015年 月 日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和《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24号)(下称《决定》和两个《规定》)相关要求, 营业厅(点)(以下简称我厅)承诺于9月1日起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具体承诺如下:
1、我厅在办理开户、过户等入网业务或未登记资料信息、登记资料信息不准确的用户至我厅办理开户、过户等业务时,须要求用户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查验用户提供身份信息,并如实登记用户资料;针对委托他人代办情况,须要求受托人出示用户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原件,查验用户和受托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并如实登记用户和受托人资料。
2、我厅复印用户有效证件的,将在复印件上注明电信业务经营者名称、复印目的和日期。用户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的,不为其办理入网手续。
3、我厅工作人员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登记的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将严格保密,不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4、若因我厅违反实名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导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消费者诉讼、用户投诉或者因我厅对用户信息管理不善导致用户利益受损等,我厅将赔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和客户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同时,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及第三方有权对我厅实名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我厅违规行为,我厅将按500元/例,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支付违约金。
5、若因我厅违反实名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外部暗访发现、被行业监管部门通报或下发处罚通知、被媒体曝光等。按上条赔偿损失,且我厅按金额不低于5000元,不低于监管部门罚款额的50%,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支付违约金。
6、我厅不能及时赔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淮发市分公司损失或不能及时支付违约金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有权在我厅交纳的信用保证金中扣除;信用保证金不够赔付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有权从我厅的'代办业务佣金中扣除。我厅违反实名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两次及以上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有权解除同我厅签署的合作经营协议。
营业厅法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已知晓《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并承诺办理新入网号码 所提供的本人身份证件真实有效。
承诺人:
年 月 日
尊敬的中国移动湖北客户: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为规范电话用户真实身份(简称“实名制”)信息登记活动,中国移动湖北公司自2015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话用户实名制登记工作,特将实名制工作流程、用户信息收集使用方式、信息安全保护等内容公开承诺如下:
适用于本公司的自有营业网点,及与本公司(含下级分公司)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的授权代理网点、业务合作伙伴。
用户在本公司各类营业网点(含实体营业厅、网上营业厅、授权代理网点等)办理固定电话装机、移机、过户,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开户、过户等入网手续,在与本公司签订协议或者本公司确认提供服务时,用户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委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须出示用户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并提供用户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尚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需在本公司确认对其提供服务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一) 有效证件范围
个人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外国公民护照。用户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受托人应当出示用户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并提供用户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单位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单位办理登记的,除出示以上证件之一外,还应当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和单位的授权书。
(二) 实名登记工作流程
用户办理入网登记手续时,需按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向本公司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受托人应当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提供双方的真实身份信息。
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的,本公司有权不为其办理入网手续。
(三) 实名信息的查验方式
用户需出示有效证件实物,禁止仅凭口头提供的身份信息办理入网。
本公司业务服务人员必须对用户及其提供的证件进行人、证一致性查验和证件信息的形式查验,并如实登记信息。
当用户不按实名登记要求出示有效证件时(如拒绝提供证件、提供无效证件或非本人证件等),严禁向用户出售号卡。
(四) 实名信息异常情况的处理
用户入网登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到本公司营业网点办理资料完善手续。因用户(包括受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详、不实、造假或变更后未及时办理资料完善手续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1.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本公司对用户的个人资料和通信信息严格保密,履行保护义务。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本公司提供协助和配合,本公司将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2.本公司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为提升服务质量,本公司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等方式,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用户可以通过营业厅、网站等实体和电子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3.本公司能够直接接触到用户资料的部门或单位,其关键岗位的员工均与公司签订保密责任协议,因业务经营需要进行的任何批量数据的查询、导出等处理均从技术上按“金库模式”(单人无法完成)进行多重审核后方可进行。
4.本公司对用户的姓名、证件、地址、银行账号等核心信息,从技术上采用模糊化展现策略,未通过身份校验的情况或权限不足的业务服务人员(代理商),将仅看到部分信息,如姓名为“*明”,证件为“**************2458”等。
5.所有本公司的业务合作伙伴,均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接受本公司的监督管理,严格保密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6日
销渠道、电子渠道、自有实体营业厅和 签约代理商渠道做好客户实名登记、 “黑卡”防范治理等各项 工作;确保在新老客户办理装移机、过户等服务过程中,对 于新增用户 100%做到真实身份信息登记。严格执行“查验客 户本人实名证件 ? 复印证件加盖方章 ? 客户在受理单上签 字确认?安全保存,及时返单”受理流程要求,做好业务工单 收集、稽核、上解及考核工作,定期进行实名制检查并上报 检查结果;确保配合做好公司安排的各项实名制核查工作, 做好社会舆情协调和用户的各项咨询服务工作,树立中国电 信良好的企业形象。
承诺人: 承诺单位: 日期:2015 年 月 日
工商登记承诺书篇六
x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工商登记承诺书篇七
1、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2、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3、熟练掌握内资、私营企业、个体登记管理有关的法律知识,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4、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审批权限,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批办理。
5、加强对各工商所的业务指导,不间断的深入工商所进行实地督导和调研工作,正确指导登记窗口做好内资企业、个体登记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系统工作质量和效率。
6、严格查办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案件,做到秉公执法,不循私情,不办人情案。
7、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耐心解答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做到主动服务、不急躁、不发生争吵。
8、加强股室干部行为规范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在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比中名列前茅。
工商登记承诺书篇八
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
我公司于20xx年9月19日经省卫生厅受理审批的青卫食证字(20xx)第630000-400065号食品卫生许可证,许可范围:蜂产品包装、销售,铁锌钙氨基酸口服液、儿童铁锌钙氨基酸口服液、冬虫夏草氨基酸口服液生产、销售,该资质于20xx年11月5日到期。
我公司于20xx年9月前往省卫生厅办理延续手续,鉴于目前省卫生厅已将保健食品的审批权移交给省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产品的申请需要进行多步骤的功能性试验,目前功能性试验正在进行,试验完成后由青海省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至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整个申报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
之前我公司生产销售的蜂产品、铁锌钙氨基酸口服液、儿童铁锌钙氨基酸口服液、冬虫夏草氨基酸口服液已成为我公司的主导产品,三年来赢得了一定的市场和顾客的良好口碑。
现公司办理年检手续,鉴于企业目前面临的年检和批件冲突的实际情况,为不丢掉已经赢得的良好市场,望年检时能保留营业范围内的相关保健产品。
为此,我公司特予以申请和郑重承诺:
公司积极抓紧时间协调督促办理,承诺在20xx年xx月底争取向贵局提供由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保健产品受理通知书,如果到年底仍未办理下来,再予以变更,特此承诺! 请贵局能酌情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先予以年检。
为此深表谢意!
xx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2日
工商登记承诺书篇九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愿意作出如下承诺:
1、不属于下列人员之一(具体法 律依据见《法律、法规、规章 和 党 纪、政纪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或者担 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经理( 厂长) 的 规定》 ):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人 :
(3) 国有企业事 业单位的领导人员
(4)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人员的配偶 、于女 ,
(6)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和 党 纪 、 政 纪 规 定不得出资设立企业 或者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的其他人员。
3、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企业登记申请人(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郑重承诺: 在申请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 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 果负法律责任。
“说明”栏应注明提交的文件、证件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投资人签字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申请人身份证明是指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租赁期一年以上) 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如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等)复印件。
“居所”、“企业住所”栏中应写明街道。
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本表注中未明事宜,可查阅上海工商网站
企业登记申请人承诺书【3】
1、企业登记申请人在办理企业登记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告知承诺书, 并自愿作出承诺;
5、企业登记申请人应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6)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不得出资设立企业 或者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的其他人员。
3、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企业登记申请人(承诺人)签字 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或者担任企止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的有关规定 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经商办企业或者担任企业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企业登记申请人属于下列人员 之一的除外。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 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已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金民事行 为能力人。
2、国家公务员 法律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第三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八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3、法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三十二条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4、检察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三十五条检察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5、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 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准个人从事或代 理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 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的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担任该企业 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
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得在其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 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或者在该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 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6、投资入股与个人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 和外资企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 依据:《关于2003 年本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沽自律工作意见》不准个人及 其亲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 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或者因犯罪被判处**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d)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8、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人员。
工商登记承诺书篇十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愿意作出如下承诺:
1、不属于下列人员之一(具体法律依据见《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或者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的规定》):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
(4)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
(6)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不得出资设立企业或者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的其他人员。
3、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工商登记承诺书篇十一
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人郑重承诺:
1、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公司的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证件、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
本承诺保证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注:以上所称“申请人”包括申请企业、全体股东、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承办人或委托代理人)
申请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办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工商登记承诺书篇十二
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
我公司于9月19日经省卫生厅受理审批的青卫食证。
字第630000-400065号食品卫生许可证,许可范围:蜂产品包装、销售,铁锌钙氨基酸口服液、儿童铁锌钙氨基酸口服液、冬虫夏草氨基酸口服液生产、销售,该资质于11月5日到期。
我公司于209月前往省卫生厅办理延续手续,鉴于目前省卫生厅已将保健食品的审批权移交给省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产品的申请需要进行多步骤的功能性试验,目前功能性试验正在进行,试验完成后由青海省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至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整个申报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
之前我公司生产销售的蜂产品、铁锌钙氨基酸口服液、儿童铁锌钙氨基酸口服液、冬虫夏草氨基酸口服液已成为我公司的主导产品,三年来赢得了一定的市场和顾客的良好口碑。现公司办理年检手续,鉴于企业目前面临的年检和批件冲突的实际情况,为不丢掉已经赢得的良好市场,望年检时能保留营业范围内的相关保健产品。
为此,我公司特予以申请和郑重承诺:
公司积极抓紧时间协调督促办理,承诺在201x年12月底争取向贵局提供由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保健产品受理通知书,如果到年底仍未办理下来,再予以变更,特此承诺!请贵局能酌情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先予以年检。
为此深表谢意!
青海万福康药业有限公司201x年5月22日。
工商登记承诺书篇十三
1、企业登记申请人在办理企业登记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告知承诺书,并自愿作出承诺;
5、企业登记申请人应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愿意作出如下承诺:
1、不属于下列人员之一(具体法律依据见《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或者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的规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以及依照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4)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人员的配偶、于女,(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的五种人及《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八种人;(6)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不得出资设立企业或者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的其他人员。
3、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
或者担任企止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的有关规定。
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经商办企业或者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企业登记申请人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除外。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已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金民事行为能力人。
2、国家公务员。
法律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3、法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十二条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十。
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4、检察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三十五条检察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5、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准个人从事或代理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的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
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得在其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或者在该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6、投资入股与个人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依据:《关于2003年本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沽自律工作意见》不准个人及其亲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7、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等八种人。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白仇。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d)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8、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人员。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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