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实施需要我们付出努力和持续的行动。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资源的充足和分配的合理性,以确保能够顺利实施。通过阅读这些范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方案的原则和方法。
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篇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镇环境污染防治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环境污染防治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机制,镇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督促各工作片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环境污染治理和监管工作。
(二)加强督查督办。要严格落实包片分包督导、环保办公室负责巡查行政村属地自查制度,开展常态化督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传导工作压力。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既查企又督政,包片领导每天要对片区进行督导,环保办对全镇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督导。
(三)严格奖惩制度。在环境污染防治百日攻坚阶段,对省、平顶山市级督察检查发现问题的,在全镇通报批评,每起扣除责任村绩效分值5分,扣除责任片工作经费500元;对市级督察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在全镇通报批评,每起扣除责任村绩效分值2分,扣除责任片工作经费200元。对镇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到位,督察中再次发现问题的,全镇通报批评,每起扣除责任村绩效分值10分,扣除责任片工作经费100元。对省、市督查发现问题要求追究责任人的,将依次追究支部书记、包村干部、包片领导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行政村和各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做好各项环保政策的解读,实施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动员全民参与监督,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行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省、市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以打造xx生态经济带明星县,建成较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为奋斗目标,全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xx,打赢生态靓县战役,完成区、市下达的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努力改善全县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来x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xx***精神,示范引领xx都市圈建设,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生态靓县战役,扎实整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加快建成xx生态经济带明星县,推进“美丽xx”建设。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22020年底前,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全县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确立,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切实做好攻坚战终期考核验收,全面总结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经验。
(二)基本原则。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导向,抓紧解决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深化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用环境质量改善良好成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兼顾、系统谋划,强化协调、整合力量,区域协作、条块结合,严格环境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参与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推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为重点,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规范为主线,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倒逼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建立完善政府主导、企业治理、公民参与的“大环保”格局,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主动协调处理重大问题,要切实贯彻落实好***和区、市、县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
(一)落实党政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统一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定期调度,统筹推进本实施方案。县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至少每月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强化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报县委、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考核问责。县委和政府按照年度目标对本实施意见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使用、评先择优、污染防治相关奖补资金分配挂钩。按照时间步骤相关要求,对落实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认真落实本实施意见、完成目标任务排名靠后的由县政府领导约谈或按相关程序启动问责。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本实施意见的监督检查,定期调度、分析、通报。年底,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终期考核结果,对没有完成攻坚任务的,首先要问责相关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对导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终身追究责任。各乡镇场、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本实施意见具体工程、项目动态跟踪机制,及时解决本实施意见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6月底、12月底前,要向县委、政府报送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同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化问责机制,对各级各类环保督察、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累积达到一定数量,未完成各级各类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的,按累积数量逐级问责分管负责人、党政主要负责人。
四、扎实有效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打造xx生态经济带为抓手,坚持节约优先,加强源头控制,整合工业园区,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不断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谐统一。
(一)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区市相关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认真落实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加快推动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制定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严禁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禁以综合资源综合利用、配套或副产品等名义规避产能置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在重点污染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逐步改变倚重倚能经济结构,鼓励企业采用高新技术、节能低碳环保技术和先进工艺,发布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推进实施一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重点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发展。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按照“整合园区、盘活存量、低端退出、转型升级”思路,构建“一县一园、一园多区、各有特色”的发展格局,建立产业转移指导目录,促进园区产业集群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带动全县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完善集中供汽、供热、供水、污水处理回用、固危废处理处置等配套设施,促进企业间上下游衔接、副产物和废物交换、能量和废水梯级私用,实现园区整体绿色发展。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建设项目必须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并向社会公告置换方案。重点区域不得新建、扩建产生异味的生物发酵项目。按照园区功能及产业定位,统筹调配用地指标,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环保和能耗等指标,切实提高入园企业和项目的档次和水平。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依法依规推进落后产能退出,严防“地条钢”等列入淘汰名录的低端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强化工业园区企业清理。对工业园区内现有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将不符合产业政策、园区产业定位,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超标排放和长期不生产的企业列入清理清单,责令限期搬迁。由工业园区提交园区清理清单和实施方案,2020年底完成工业园区企业的清理工作。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完善政策和市场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为工业企业装上“绿色引擎”,2020年底,绿色环保产业快速发展,装备技术水平明显提升,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细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置、土壤修复、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等新型技术研发和推广,大力发展第三方监测治理、特许经营等环保服务业,推动形成新型服务供给体系。2020年底,通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一批环保服务业项目,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二)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
严格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提升计划,全面降低能耗、物耗。“十三五”期间,全县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xx%,能耗增量控制在xx万吨标准煤。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完善节水型社会考核指标体系,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管理,将再生水、雨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建立实施工农业计划用水管理制度。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能水行业达到国家先进定额标准,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节水型单位(企业)及公共机构创建工作,2020年底,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xx%及以上。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大力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2020年底,全县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xx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于或等于xx;促进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鼓励政策及管网等配套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2020年底,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xx%及以上。“十三五”期间,全县水资源总量控制在xx亿立方米。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在全社会开展节约水、电、土地等行动,加快向绿色低碳的方式转变,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坚持规划引领,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合理确定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充分发挥园区集约发展功能,推进土地、能源、资本等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工业领域,全面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全面推进能效对标达标活动,进一步完善企业能源计量、统计管理体系。建筑领域,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大力发展低能耗建筑,持续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严格执行65%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全面推行绿色建筑。交通运输领域,继续加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逐步提高运输系统效率。构建合理公交线网,发挥公交运能优势,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减少能源浪费。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推广应用纯电动、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加强配套充电、加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三)引导公众绿色生活。
将绿色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供给侧和消费侧体系,以低碳、循环经济模式组织社会的生产和消费活动;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大力倡导公众绿色着装、绿色饮食、绿色居住、绿色出行、绿色采购、绿色旅游;提倡和鼓励使用太阳能、生物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强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公众将生活类危险废物送入安全收集、处置通道,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五、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编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在县域范围内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一)强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坚决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可以达标改造的企业予以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一律关停,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区、市下达的散乱污企业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全面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20年年底前,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完成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铁合金、电石、活性炭、铸造等行业和燃煤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运输、装卸、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组织对工业企业大型料堆、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清单,制定堆场扬尘整治计划,实行“一企一策”。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格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准入条件,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开展重点行业vocs排查工作,初步建立全县vocs排放基数。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vocs治理力度。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完成区、市下达减排任务。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二)严格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着力消减煤炭消费需求,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实施化工、水泥高耗煤行业节能改造。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天然气利用率,加快天然气应急储气设施建设。2020年底,全县煤炭消费总量下降xx%。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1万吨及以上项目一律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新建耗煤项目实行倍减量替代(热电联产除外)。严格落实燃煤锅炉限建、禁建管控措施,建成区、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内一律禁止新建燃煤锅炉、茶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其他地区一律不再新建x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建立煤质全链条监管体系,大力实施清洁煤替代散煤,2020年底,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实施锅炉环保升级改造,城市建成区全面淘汰xx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保留的应急锅炉、供暖锅炉、调峰锅炉除外)。加快建成区内xx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力度。2020年,全县建成区基本淘汰工业企业xx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保留的应急锅炉、供暖锅炉、调峰锅炉除外),力争东热西送项目工程(二期)连接xx。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三)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1.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强化车辆登记、检测、维修、报废全过程管理。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达标车辆、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2.制定柴油车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计划,通过经济补偿、限行禁行等措施,加快淘汰老旧车,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车辆,严格查处违规车辆和高排放车辆。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3.加强油品监管,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用油标准并轨。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加强油品质量、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4.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调整城区路网结构,有效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推广应用节能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逐步提高电动汽车保有量。基本形成便捷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服务网络。
责任单位:xxx。
(四)强化国土绿化和扬尘管控。
1.积极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全县范围内露天开采矿山(含砂石料厂)摸底排查,建立整改整治矿山企业清单。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强修复绿化。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2.积极实施城市绿化行动。加强防沙和国土绿化,保质保量完成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增加林草覆盖率。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有限用于增绿以及增加公共服务设施。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3.落实城市道路和城市范围内施工工地等扬尘管控。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建立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的扬尘防控措施,对扬尘防控措施达不到要求的工地一律责令停止施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特殊项目除外)(住建局)。加强城市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全面推广“以克论净”精细化管理,建立“机械深度洗扫+人工即时保洁”的环卫工作机制,提高机械化清扫率。严控渣土运输车扬尘污染,建立渣土拉运夜查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渣土车不冲洗、不遮盖等道路扬尘污染问题(城管局)。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按照区市要求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统一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有效降低污染程度。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2.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及企业的应急责任,科学确定重污染期间管控措施和污染源减排清单。指导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3.重点区域采暖季节,对建材、铸造、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重污染期间,对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实施错峰运输;强化城市建设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加强道路机扫。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4.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制定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年底前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强化各乡镇场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建立行政区域内秸秆焚烧易发多发区域清单,落实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的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对秸秆焚烧行为加强宣传教育,保持常态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秸秆焚烧行为。2020年底,全县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管控。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六、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推进水生态建设。
采取沟道清淤砌护、采用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方式,建成银新干沟、四二干沟、三二支沟、滨河湿地等重点沟道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净化工程,提高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收集管网,城镇污水和入园企业污水基本实现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提高城市污水再利用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全面提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加强xx县工业园区内涉水企业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园区污水处理厂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全面排查取缔“九小”企业和直排口,积极推进清洁生产。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扎实推进河湖长制,扎实开展“清水畅河净源”行动,层层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加大巡河频率,再整治水域岸线“八乱”行为,实现全河道无垃圾、无违法占用。对县域符合湖长制要求的x处湖泊;x处湿地;x处水库列入湖长制管理范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采取截污控源和生态修复相结合,深化流域污染综合防治,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严格按照国家和区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等,开展水源地保护区排查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对水源地划定、保护标志设立、保护区内存在违法问题进行专项排查,摸清水源地环境问题底数,依法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项目拆除或者关闭,视情况实施生态修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出水厂、管网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落实辖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禁止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保持保护区内自然属性,确保城乡饮水安全。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严格遵循外源减排、内源清淤、水质净化、清水补给、生态修复的技术路线,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通过改造排水管道、封堵排水口、敷设截污管道、设置调蓄设施等措施,大力实施排污口专项整治。科学确定疏浚范围和深度,及时清理城市水体沿岸积存垃圾和水体底泥污染物,强化黑臭水体内源治理成效。因地制宜选择岸带修复、植被恢复、水体净化等,逐步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强化河湖长对黑臭水体治理的协调督导责任,实施城市黑臭水体专项治理行动,大力整治排污口,强化黑臭水体内源治理成效。2020年底,建成区黑臭水体。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全面消除。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以“两处理两改造”(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改造厨房、改造厕所)、“五化”(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六通”(通水、通电、通气、通暖、通网、通公交)为目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程,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大提升。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从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到末端环境管理全体系监管,加快农村污水处理及厕所改造,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严格管理化肥、农药等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量,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范围,推进有机肥、缓释肥利用、秸秆还田等举措,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从源头上治理农田退水污染。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建立健全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机制,推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技术,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达到x%。2020年底,全县农村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率完成区、市下达的指标任务。全县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实现全覆盖,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有效利用率达到x%,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x%;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x。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七、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土壤调查技术规范与要求,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配合区市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大各类土地保护力度,实施农用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建立污染地块用地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将建设用地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用地规划和供地管理,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措施,强化暂不开发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2020年底,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状况,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严格执行企事业单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根据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开展自行监测,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强化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监督管理等举措,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处罚一批、移交一批。2020年底,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3%。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以黄河沿岸、工业园区等区域为重点,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排查,全面规范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建设、贮存、处置。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实施重点工业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完善工业园区渣场建设,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2020年底,全县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基本满足贮存要求,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园区管委会)。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采取综合利用、回收处理、无害化处理等不同的处理方式,做到处理过程“垃圾不暴露、转运不落地、沿途不渗漏”。实施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或处理)、县处理”的主体模式,建立环卫清扫保洁、垃圾转运处理、运营维护机构队伍和运行体系,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统筹处理利用。将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对各乡镇场及各相关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内容。2020年底,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xxx%。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基本消除。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八、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开展全县生态保护与修复,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2020年底,严格按照已经批准并公布的生态红线,完成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纳入全国“一张图”管理,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制定保护管控措施,做好“绿化、水系、空气”三篇文章,着力加强水源地、xx湿地、xx山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系统保护,重点实施入黄口人工湿地工程,持续推进城市建设管理上水平、出品味。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对保护区森林资源及生物多样性进行严格保护,并加强监测。开展自然保护区整治绿盾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全县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全面取缔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全面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修复措施。确保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零存在,拟保留人类活动项目按照相应环境整治方案要求进行整改,实现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明确、边界清晰、功能区科学合理、管理规范。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加快xx山东麓酒庄防风生态林建设,规划建设市xx山东麓葡萄长廊防护林带,扩充黄河两岸绿色廊道,重点对现有防护能力低下的林带进行改造提升,以乔木林为主,增加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稳定性,维护xx生态安全。开展绿地修复,对城市破损绿地进行修复,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植被群落。完善绿地系统,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均衡布局公园绿地。通过拆迁建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等方式,拓展绿色空间,提高城市绿化效果。挖掘城市微小未利用地块、不能建设地块及街心、街角裸露地面,在县城打造星罗棋布的城市小微公园。提升存量绿地品质和功能,乔灌草合理配植,推行生态绿化方式。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抓好园区道路绿化、黄河护岸林、市民生态公园等重点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黄河护岸林提升改造工程。对现有林带残缺不全的,应按照以带为主,带、片、网、点相结合的原则,完善黄河主河道护岸林。加强黄河流域河滩、湖泊、水稻田等各类湿地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重点实施入黄人工湿地等工程,出台河湖湿地管理办法,开展湿地产权确权试点。进一步预防水土流失、改善水生态、提升景观,保障黄河水生态安全。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抓好工业园区道路绿化、黄河护岸林、生态公园等重点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绿色通道建设xxx两侧植绿工程。三年新增绿化面积xx万亩。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九、抓好***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全面抓好***环保督察、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及历次交办转办件的整改工作,以解决实际环境问题来回应社会关切,以整成的实际成效来取信于民。
坚持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交办转办群众信访投诉件的办理,持续发力抓好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对环境投诉举报件要即交即办、立行立改,把整改行动落到实处,切实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对于一般性问题,要按照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认真开展交办举报环境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围绕存在的环保问题,明确整改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工作,按时办结答复;对于情况复杂或需长期整改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部署,建立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和要求,坚持不懈抓整改,持之以恒求实效,坚决杜绝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牵头单位:xxx。
责任单位:xxx。
严格对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全力推进***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按照区市整改销号要求,进一步明确督察整改验收标准、流程及责任、为彻底整改提供支撑依据。各级各部门要定期研究分析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及时解决督察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包抓重点问题的工作机制,经常性组织开展环保督察整改调度、督查、通报,强力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环保责任,狠抓***环保督察整改。要坚持依法整改、科学整改,既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合理运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环境污染行为;又要紧密结合具体问题,科学确定环保督察整改阶段目标,不得对目标任务层层加码,整改时限层层递减,严禁搞“一刀切”整改,确保环保督察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牵头单位:xxx。
责任单位:xxx。
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要对不符合整改时序要求的,按程序采取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抓好环保督察整改;对存在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的,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向县委、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并从重问责;对组织整改不力、存在突出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效能目标考核结果直接列为末位。
责任单位:xxxx。
(四)建立环保督察整改长效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抓环保督察整改,定期督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确保重点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履行环保职能职责的部门每年向县委、政府专题报告环保履职情况。县人民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环保工作时,要将环保督察整改情况作为一项专题进行报告。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视察等方式,政协常委会通过提案、委员视察等方式加强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环保职责情况的监督,结合区市环保机构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加快建立环境监察专员制度,充实环境监察力量,对环境质量下降、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重点环保问题,由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专项督查。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十、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切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能,配合区、市建立统一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管执法、统一督察问责的“四统一”工作职责;完成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健全县、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设立环境保护机构或明确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证件、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提升全县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和市环保局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际需要,统一建设大气、水、土壤、声、自然生态、重点污染源、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预报预警体系,全面客观反映全县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状况。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生态环境质量达标地区要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根据属地原则,制定实施限期达标规划,向县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完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绩考核办法,强化政绩考核中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等指标约束,对区域环境质量恶化,出现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完善决策过错认定、问题线索移送等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配套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开展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场开展督察,督察整改情况作为被督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征信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推动实施联合惩戒、联合激励。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坚持财政投入与攻坚任务相匹配,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建设运营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项目。拓展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发展长效投入机制,加大财政、价格、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县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撬动社会资本支持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和产业发展,促进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社会化运作,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明确生态环保领域主体责任,积极推广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竞争性分配,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区、市、县三级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统筹整合既有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改革顺利推进。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全面修订清理规范性文件中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相适应的内容,配合区、市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以xx山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分类管控、开发强度管控和责任分级管控制度。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调查,建设环保法庭,合力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强化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加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人才队伍建设,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xx县人才规划,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建立污染防治攻坚战战略智库,健全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强化国内外交流合作,引进吸收和开发利用国内外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技术,开展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成因分析,推广一批能源节约、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新技术,突破一批资源综合利用、湖泊湿地污染防治、生物发酵行业异味污染治理核心技术。
牵头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篇三
为应对秋冬季不利气象条件,按照科学研判、积极干预、压实责任、协调协同的工作思路,以“控煤、减排、管车、降尘、禁烧、治油烟”为主要举措,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好局、起好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攻坚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二)基本思路。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以燃煤整治、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机动车尾气治理、企业排污监管、扬尘污染源管控、vocs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涉vocs重点企业治理、露天禁烧和禁燃禁放、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为主要举措,加强应对污染天气,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管控,完善机制,压实责任,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三)主要目标。
在“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础上,力争实现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20xx年度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完成省下达考核目标任务。加强对o3、co、no2和so2指标的管控,减少气态污染物浓度高值出现频次,统筹推进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vocs和nox减排考核任务目标。
二、主要措施。
1、严格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各地以化工、医药、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项目为重点,包括涉煤及煤制品、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工业炉窑、锅炉的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拟建设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要求,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提高能效、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深入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整治。继续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各地梳理辖区内畜禽养殖等其他散煤燃烧情况,依法依规整治违规销售散煤行为。加快推进省级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进行摸底排查,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分散燃煤锅炉督促整改。对生物质锅炉违规使用燃煤问题进行排查,各地要制定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方案,开展一轮次专项整治。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建立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单台账,对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和90个工业炉窑提标改造项目进行“回头看”。推进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进行清洁能源替代。对采取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等低效治理工艺的应进行升级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采用氧化镁、氨法、单碱法、双碱法等脱硫工艺的,在20xx年11月底前要完成一次检修,防止造成脱硫系统堵塞,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完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严格源头管控,全面实施国六阶段排放标准,加大对数据造假机动车环检机构的执法力度。充分利用机动车监控平台加大对黑烟车抓拍、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快推进i/m制度的建设。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机制,开展重点路段常态化路检路查,柴油货车年度路查及抽测数量不低于当地保有量的20%。加强对大型工矿企业、重点用车单位、重点施工工地、重要物流园区、铁路(码头、机场)货场等用车大户的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排查,建立车辆台账,对未上牌非道路移动机械查缺补漏,定期开展入户监督抽测。结合敏感点精细化管控方案,制定重点时段交通干道的疏导方案。积极谋划我市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建设,进一步提升“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能力。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持续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试点开展柴油货车油箱、尿素箱抽取样品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重点涉气企业排污监管。以水泥、有色冶炼、砖瓦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在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cems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推动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清单进行更新,定期“回头看”,重点排查城市交界区域、工业集聚区、农村“散乱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防止“散乱污”企业异地重建、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大对企业的宣贯力度,督促其在年底前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弃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同时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监督帮扶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抽测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组织企业在年底前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培育树立一批vocs治理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带动行业治理升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深化vocs重点企业治理。深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行业省、市重点企业的治理成效,督促修改完善“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并落实治理措施,继续推进重点园区落实“一园一策”治理要求。依据《江西省涉vocs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南(试行)》要求,各地要加大对企业分级清单的审核把关,并在首轮绩效评级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梳理思路,结合“一企一策”评审,完成第二批市重点企业的绩效分级工作和辖区内第一批省市重点企业信息填报工作,20xx年11底前,完成第二批重点企业信息填报工作。以绩效分级为抓手,鼓励建立分级管控细则,实施企业差异化管控,动态化管理,督促、引导企业提高vocs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各地清单由市生态环境局汇总抽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精细治理扬尘污染。差异化管控建筑工地扬尘,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建筑工地红黄绿牌挂牌管理制度,通过“六个百分百”要求以及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挂牌达标排放落实情况、督察发现问题情况及信访投诉情况等因素,实施不同级别的绿-黄-红牌工地分类,通过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管控,已评促改,达到以改促优。强化道路扬尘整治,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外环路、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放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及时整治扬尘。各地要依托道路扬尘考核机制,对扬尘管控成效实行每月排名通报,以考核奖励压实责任。对道路扬尘、施工扬尘、裸地扬尘等进行防治,实行差异化管控,精细治理。建立建筑工地红黄绿牌挂牌管理制度,要求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市城管局开展城区各主次干道扬尘防治工作,按照环卫规范,强化道路抑尘保洁措施,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雨后进行道路清淤,严控渣土运输车辆,确保遮盖密闭、行驶路线时间符合规定;强化裸地扬尘防治,停工工地须对场内裸地进行防尘网无缝覆盖,并对辖区内裸土覆盖情况进行巡查。各地要依托道路扬尘考核机制,对扬尘管控成效实行每月排名通报,以考核奖励压实责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城投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强化露天禁烧和禁燃禁放管控。各地要组织开展秋收阶段露天禁烧专项巡查,重点紧盯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4个时段,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强化地方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组基层组织作用,多种途径加大露天禁烧的宣传力度,增强城乡居民露天禁烧意识。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多种手段加强监控和考核,推进“人防”“技防”相结合,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严控城市露天焚烧行为,突出管住焚烧垃圾、焚烧枯枝落叶及祭祀焚烧等行为,管住城区开荒种菜烧草木灰沤肥的行为。推动各县区建立露天焚烧行为随手拍、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动全民参与监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加强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重点时段的禁燃力度,提前制定宣传方案,将禁燃禁放要求广泛告知群众,对违规贩卖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对城市餐饮经营户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和运行率进行排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充分运用限期整改、行政处罚、限制经营、停业整顿等措施,加密城市建成区内排放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运行及清洗情况的检查频次,全面取缔无油烟处理设施的烧烤摊位,推行无烟烧烤。(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0、科学应对污染天气。完善污染天气事前预判、事中跟踪、事后评估工作机制,科学应对污染天气。要联合气象部门会商,结合周边地区空气质量预报,提升本地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精准度。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修订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关键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切实做到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完成任务到位。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大支持力度,指导各地落实重点任务。各地要充分总结分析以往秋冬季攻坚行动的经验教训,避免因目标任务进展超出预期而松懈倦怠,对企业放松监管、降低要求;也要避免因完成目标任务难度大而畏难退缩,不担当作为、放任自流;更要避免为完成目标任务而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以及不顾实际情况长时间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简单粗暴“一刀切”式做法。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认真对照《xx市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全面梳理各项任务措施,建立台账,查漏补缺。要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任务逐级细化,以中心城区为重点,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制定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表,指定责任人,建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调度机制,定期对当地主要任务开展督查督办行动。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将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全面完成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对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进行曝光。
(四)加强帮扶指导。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主要任务,整合执法、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组建专门队伍,做好监督帮扶工作,寓监督于帮扶之中。加强联合执法,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油品质量监管、涉vocs产品质量监管、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措施,细化要求,自行组织开展秋冬季攻坚督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将以环境问题突出且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恶化的地区为攻坚督查重点,督促地方党委、政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对空气质量反弹明显、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视情适时派出市级强化督查组,开展驻点督查。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不力,影响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六)加大舆论宣传。通过开设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栏或专题,大力度宣传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开展情况,并定期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对污染控制、污染治理、处罚情况进行公布,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篇四
2013。
﹞
17。
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具体实际,使。
2016。
年大气质量在。
2015。
年的基础上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pm2.5。
浓度比。
2015。
年下降。
11%。
以上,重污染天数减少。
10。
天以上,优良天数增加。
20。
天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总量分别减少。
400。
吨、
73。
吨、
468。
吨,挥发性有机物(。
vocs。
10。
名。
1.
年底前压减散煤。
2.739。
万吨,推广秸杆生物质燃料。
2000。
吨。(责任单位:发改局、农牧局)。
2.
实施城区集中供热,年内县城有条件的区域实现集中供热。(责任单位:住建局)。
3.
加快推进陶瓷行业与陕煤集团的合作,陕煤集中制气项目“十一”竣工投用,年内建陶企业全部实现统一制气。(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4.10。
月底前,锌业园区实现生物质集中制气或天然气替代。(责任单位:发改局)。
5.
推进燃煤锅炉改造,推广高效节能锅炉,优化燃料结构,淘汰。
10。
蒸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实现煤改气、改电、改生物质,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煤炭。(责任。
单位。
:发改局、环保局)。
6.
对全县储煤厂进行规范化管理,大力推广低硫煤、型煤,保留。
2
家,其余一律关停。(责任单位:环保局、工商局、工信局)。
7.
加强城区散煤管理,深入摸清城镇居民冬季采暖情况,整合农牧、工信部门炉具,推广使用清洁煤源。(责任单位:高邑镇)。
8.
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因地制宜推广煤改地热、煤改太阳能、煤改电、煤改气等新型能源利用方式,有效降低农村煤炭使用量。(责任单位:农牧局、各乡镇)。
9.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15。
条措施》,深化建筑扬尘专项整治活动,实行标准化施工、绿色施工和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场地作业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加大巡查和“打非治违”力度。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施工工地进行处罚。实行施工环保经理责任制,负责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局)。
10.393。
省道扬尘治理,对。
393。
省道两侧。
5
米范围内进行挖边沟、绿化、硬化。(责任单位:交通局、万城乡、富村镇)。
11.
严格控制渣土运输秩序,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符合标准,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苫盖必须严密,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不遗。对运输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倒查追究制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发现问题的渣土车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
12.
6
30。
8
30。
下午。
14。
00。
17:00。
各洒水一次。(负责单位:城管局、交通局)。
13.
严格落实《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制定实施。
2016。
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综合执法队伍,重点做好夏收、秋收重要节点的秸秆禁烧和监督检查,实现国家卫星遥感监测火电像素为零。(责任单位:环保局、农工委、农牧局、各乡镇)。
14.
严禁露天焚烧落叶、杂草、垃圾、废旧轮胎、废旧塑料等废弃物;全面取缔城区露天炭火烧烤。(责任单位:城管局、各乡镇、新区管委会)。
15.
严格控制采砂场数量,所有持证采砂场必须高标准采取抑尘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责任单位:水务局)。
16.
开展道路车辆污染综合治理。综合整治超载超限运输。严格渣土车、黄标车监管。
6
月底前城区限行黄标车。(负责单位:交警大队、交通局)。
17.
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在环境监管中各司其职,加大环保网格化监管运行和履职情况督导力度。(责任单位:大气办、环保局、各乡镇)。
18.
每季度对陶瓷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陶瓷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责任单位:环保局)。
19.
对全县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进行专项检查,让在线监控真正对排污企业起到监督作用。实行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年内按照综合排名关停整治三家落后企业。(责任单位:环保局)。
20.
进一步做好陶瓷行业深度治理。达到喂料系统实现自动上料、密闭运行、廊道运输;全部物料必须入棚;所有进出车辆必须密闭;在线监测必须达标运行;完全按照陶瓷行业十条实施;磨边抛光泥浆必须经脱泥机后回收利用,不得外排,不得随意倾倒;每个企业必须配备一辆洒水车。(责任单位:环保局)。
21.
深入开展氧化锌行业治理。做到氧化锌行业脱硫设施必须到位;十月底前改用天然气或清洁能源;严格危废管理;每个企业必须配备一辆洒水车。(责任单位:环保局)。
22.
做好检测点位管理,机关大院内必须保证洁净湿润,监测点两公里做到安全无隐患。(责任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环保局)。
23.
对全县“小违非”企业进行综合整治,重拳出击,发现一起,取缔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电力局、国土局、各乡镇)。
24.
12。
项重点绿化工程,新增绿地面积。
30。
万平米,新增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
12。
个。(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25.
乡村绿化突出抓好“一山两河”、
12。
个重点村及。
6
条通乡迎宾大道建设,新增植树面积。
5000。
亩,森林覆盖率提高。
2
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局、水务局、农开办)。
26.
集中抓好经济开发区和重点企业的绿化工程,创建厂在林中、绿在厂中、环境优美的生态花园式园区、生态花园式企业。(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林业局、各有关企业)。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监察局配合,严格环保执法,提升监管能力,开展
“环保大检查”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恶意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大气办,各相关县直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进一步夯实已完成的工作,对非法、超标排污严重的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电视台、环保局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加大环保公益广告的投放频次,充分利用
“
6
·
5
环境日”、“。
9
·
16。
生态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形成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
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硬要求,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实际行动奋力争取优良天数比率、降低pm2.5浓度、提升断面水质,以生态环保工作走在前列为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协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改善园区空气质量、土壤环境安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宁提供有力保障。
年度目标:
pm2.5不高于37微克/立方米,优良率达83.6%以上,降尘指标降至每月2吨/平方公里以下。
(一)加大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管理力度。
1、按照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做好“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的管理要求,做到围挡设置达标、道路硬化达标、冲洗平台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排放达标、油品达标、渣土运输冲洗达标,签订油品使用承诺书、签订扬尘控制承诺书,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所有建设工地必须按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否则将不予施工。
2、严格落实施工场地主要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操作场地等重点区域扬尘管控措施,对驶出车辆、道路等进行定时冲洗,建立车辆、道路冲洗台帐。施工现场在每个工程车辆出入口必须安装车辆抓拍设备。
3、挖掘地面、拆除作业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采取湿法作业,喷洒降尘。连续晴天5天以上,且风力达到6级时,应暂停土方作业。从事道路施工与地下管线施工,开挖工程完工后在五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在七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
扬尘监测等设备非正常停止运行、工地扬尘颗粒物pm10超标时以及监管平台推送相关提醒信息时,工地有关责任人第一时间响应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相关异常情况。
5、严查严审施工工地手续办理、现场查验等工作。重点开展施工现场扬尘验收工作,由以往半年一验收制度改为一季度一验收,遇到大型集中检查或督查前,所有在建工地都需重新验收扬尘管控情况,经属地部门批准且上报江宁生态环境局后方可施工。加大夜间施工手续办理审核力度,对存在问题或整改不力的工地一律不予办理夜间施工证,并将夜间施工手续有效期缩短至3日,且严格按照“干三停三”的夜间施工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责任部门:综合办牵头,经发局、市政工程部、建筑工程部、上秦淮绿色产业公司配合)。
(二)加大渣土运输扬尘污染管控力度。
做好场地降尘、抑尘等措施。
2、严禁渣土车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偷倒乱倒,无超限、超载,无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抛洒滴漏或车轮带泥行驶污染道路的,由违法行为人组织作业单位及时清除。渣土车运输需营运手续齐全,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密闭运输。渣土运输车辆实行限速行驶,城市道路和普通公路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行驶速度不得超过70公里/小时。
3、施工渣土车辆应100%为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淘汰车辆不予以办理运输手续。
(责任部门:综合办牵头,建筑工程部、市政工程部、安监局、上秦淮绿色产业公司配合)。
(三)道路清扫保洁措施。
1、对园区管理养护单位实施24小时监管,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100%,提高道路机扫作业标准。严格落实应急管控措施。一级管控期间,在原有保洁频率上增加1次冲洗作业。二级管控期间,在原有保洁频次基础上,上下午各增加1次冲洗作业,增加1次清扫作业。三级管控期间,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园区主次干道保持不间断冲洗和清扫作业。全面实施定额管理,加大道路冲洗频次,落实科学化保洁举措。
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垃圾收集设施净。
3、完善各商业楼或办公楼及门面房门前三包责任制,切实做好负责区域环卫保洁工作,做到污染物及时清理,门前三包区域不积灰、不积泥,做到常态化清洗。
(责任部门:综合办牵头,建筑工程部、市政工程部、资产运营公司、上秦淮绿色产业公司、物管办配合)。
(四)强化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加强园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禁烧网络全覆盖,联动街道社区,加强执勤巡查,严格落实禁烧责任体系。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上秦淮绿色产业公司要紧密联系社区做好宣传工作,重点做好上秦淮片区秸秆禁烧工作,对种植单位强化监管,压实种植单位禁烧责任。
(责任部门:综合办牵头,上秦淮绿色产业公司配合)。
年度目标:
园区水环境质量较20xx年持续提升,列入国考的秦淮河洋桥断面、新增的市考云台山河严公渡断面、区考云台山河金村桥断面、阳山河阳山河口断面基本达标。完成区级河长名录调整工作,落实三级“河长”制度,做好“一河一策”,确保河长巡查、协调、整治、考核、宣传等工作有序实施。巩固区级重要河道溧水河、云台山河未来科技城段水质,园区范围内确保消除黑臭水体,秣陵联圩一横沟、秣陵联圩二横沟消除劣v类水体,巩固河道水质提升效果,防止黑臭现象反弹。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1、继续全面推行园区“河长制”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做到园区区级名录河道全覆盖,三级河长设置全覆盖。
2、进一步加强园区河湖管理。以河湖“清四乱”为抓手,着力提升园区各河流管理保护水平,强化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新增“四乱”问题。
3、做好河长制app巡河工作,各级河长要切实落实好河长主体责任,做到巡查、上报、整改、反馈工作流程通畅,各级河长还需督促、协调做好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流域联防联控等重难点问题。
(责任部门:综合办牵头,市政工程部、上秦淮绿色产业公司配合)。
(二)开展水体整治,提升秦淮河洋桥等重点断面水质。
保证国考秦淮河洋桥断面、市考云台山河严公渡断面、区考云台山河金村桥断面、阳山河阳山河口断面均可达标。
2、巩固秣陵联圩一横沟、秣陵联圩二横沟消除劣v类治理成效,防止出现反弹。去年完成的大白沟、九里河(凤仪路—云台山河)、西大沟水质提升工程,通过清淤疏浚,截污纳管,引流补水,生态修复等措施,使河道水质明显好转,要保持常态化管理,确保水质平稳。
3、加快推进翠屏诚园小区内部雨污分流和金村沟整治工作,确保今年汛期前完成,并做好后期维护管理工作。加大金村沟整治力度,做到引水补源、管道排查、岸坡整治、水面打捞、污水处理等工作有序开展,确保金村沟水质消除黑臭,并完成前期各项有关金村沟各类督查举报回头看检查工作。
(责任部门:市政工程部牵头,综合办配合)。
(三)加强排口整治,积极协调区级部门做好水环境执法工作。
1、完成混流入河雨水排口排查与整治,对排水口进行统一管理,对已整治的排口实施“回头看”,确保建成区内无污水直排口。有关入河排污口的要求,对园区内所有入河排污口排查建档,取缔、清理、整改不合理入河排污口,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管理。
3、与区环境监察大队保持沟通,对非法排口、乱排乱放加大处罚力度,配合街道查处秣陵老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提高水质监测频率,密切关注西大沟、金村沟等易产生非法排口的河道,严格监管违法排污企业。
(责任部门:综合办牵头,市政工程部、资产运营公司配合)。
(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污染治理水平。
1、持续推进金村沟水质污染治理工作,委托专业治理单位对金村沟进行清淤以及岸坡整治,并对沿岸雨污混流等违法排口进行封堵处罚,进一步加强排口日常巡查监管,同时启动云台山河金村沟上游泵站建设工程,完成金村沟引水补源工程。
2、持续推进园区雨污管网排查,组建专业巡查队伍,对于倒坡、破损、下沉、堵塞、无法疏通的管道,以及破损渗漏的检查井,进行修复或翻建。加强沿河、沿湖截流管道(沟)及检查井缺陷修复,完成一批排水设施缺陷整治,提高进水浓度和降低污水管道运行水位。
3、继续实施园区雨污分流工程,开展雨污分流建成区“回头看”和清疏修缮工作,实现片区雨污分流和控源截污全覆盖。
4、按照分级管养的总体原则,对全区公共排水设施加强管护,按照各类管道标准,定期开展雨污管网清疏、检测及整改。定期开展污水主次干管管网节点井水质检测,水质异常管网开展调查与整改,明确非公共排水设施的管护责任。
(责任部门:市政工程部牵头,综合办、建筑工程部配合)。
(五)加强泵站管理,推进流域水环境整治。
1、严控泵站排水管理,严格执行“晴天不排水”要求。按要求开展机械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保证主要设备100%的完好率。泵站排水做到“令行禁止”,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2、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推行环境科学化、智慧化监管,联合上级执法部门加强对排污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管理。
3、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力争园区范围内排水许可证办理率达到100%,规范车辆清洗点、餐饮服务、垃圾收集点、食品加工点等排水行为,严禁污水流入或倾倒进雨水口。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加强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要求。
4、保护河道生态岸线,完成上级下达的自然湿地保护率任务,清除上秦淮片区违法栽种,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及水域安全。
(责任部门:市政工程部牵头,综合办、资产运营公司、创业服务中心、国土规划局、征迁安置办、上秦淮绿色产业公司配合)。
年度目标:
保障上秦淮区域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安全,确保不发生土壤环境安全风险事件。强化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加大暂不开发利用地块风险管控力度。
(一)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特别是上秦淮地块,对已种植区域保持常态化种植和管理,对未种植地块优先落实保护措施,落实好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对部分不符合种植的地块,进行土壤改良,通过肥料增补、灌溉整治等方式改良土地酸碱度,以达到种植要求。开展基本农田集中区域排查工作,在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控制农业污染,采取各类措施强化区域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土壤环境保护实施和进展情况,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上秦淮绿色产业公司牵头,综合办、征迁办配合)。
(二)加大闲置地块土地管理。
对园区闲置或未开发建设用地要做好充分的调查评估,
严格用地准入,加大看管力度,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制定保护措施,通过土地看管、土地整平、土地复垦等方式进行前期保护。强化土地开发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违法用地监管,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同时加强企业拆除活动监管,对企业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活动严格土壤污染防治管理。
(责任部门:综合办牵头,国土规划局配合)。
(三)加大土壤污染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查偷倒乱倒行为,对园区内倾倒垃圾污染高发区域进行重点看管,重点管控施工区域泥浆黑土、装修材料等施工建筑污染物处理。加大园区未征迁区域违法建设、畜禽养殖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占地、破坏基本农田等行为实行零容忍。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管理力度,对破坏农田和基础绿化的散养牛羊进行集中整治和迁移。
(责任部门:综合办牵头,征迁办、上秦淮绿色产业公司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狠抓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责任,充分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保质、高效完成。
(二)加强跟踪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对目标任务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报送给综合办,由综合办汇总,每月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篇六
2016。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2016。
年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
300。
天、
pm2.5。
年均浓度下降到。
55。
微克。
/
立方米,有效防范和减少重污染天气。
2016。
年
9
月
22。
日
12。
月
31。
日(根据气象条件和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3000。
272。
号)有关规定。
1
8
项强制性监管措施,责令控尘设施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工地停止施工。
2
8
小时实施一次冲洗、洒水,在空气重污染时段每。
6
5
项作业质量标准、冲洗清扫作业频次、道路保洁质量和绿化带积尘控制、绿化种植覆土整治等情况。
3
.市政、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冒装撒漏运渣车辆和带泥车辆的执法力度,开展运渣车“三定”(定工地、定线路、定渣场)执法检查,临界污染天气要开展夜间执法,严查无准运证违章运输。重点督查上路运渣车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落实建筑运渣车辆密闭装置的升级改造情况,以及建筑渣土消纳场办理审批手续、设置围挡并硬化出口和场内道路、冲洗外出车辆和控制场内扬尘情况。
4
.交通部门要加强国道、城郊道路的清扫保洁,严格城区以及高速公路运输车辆冒装撒漏违法行为的监管与执法。环保部门要重点督查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水泥制品厂、采石场、大型燃煤企业堆场及货运码头堆场控制粉尘、烟尘、扬尘情况。
5
.园林部门要加强对园林绿化施工扬尘的控制,对城区绿化带种植覆土高于路沿石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强化城区绿化带冲洗和剪枝工作,减少积尘污染。
重点查处城区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重型载货车辆违反内环快速路限制通行规定、加油站成品油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落实《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6
.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型载货车辆在内环快速路限制通行措施,严格查处城区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采取必要措施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状况,降低城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
7
.环保、公安部门要加强主城区柴油车道路抽检执法力度,开展冒黑烟车辆违章行驶行为的有奖举报,督促车辆及时安装排气净化装置,确保治理后达标排放。加强城区黄标车限制通行执法,严禁黄标车违章上路行驶;鼓励黄标车和老旧车提前淘汰更新,对残存价值较高的黄标车推行“黄改绿”,减少尾气排放。
8
.工商部门要加大成品油尤其是车用柴油质量监管执法力度,在今年。
12。
月底前重点对。
16。
座油库、
300。
余座加油站开展执行“国五”车用汽油、柴油标准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车用油品的违法行为。
9
.环保、质监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
73。
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规范开展检验工作,严厉打击伪造排放检验报告、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
10。
gb15097?2016。
),禁止进入主城区江段的机动船舶使用重油、渣油,全面使用普通柴油。交通、环保、电力主管部门要加快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基供电,新建码头全部使用岸基供电,将主城区的现有码头加快改造为岸基供电,积极研究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行电价优惠、电力改造和供应保障等配套措施。
重点督查火电、水泥、钢铁、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行业及使用燃煤锅炉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汽车和摩托车整车生产、汽车和摩托车零部件生产、汽车维修服务、印刷包装生产、有机化工、医药制造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11。
.经济信息部门要督促合川区、江津区、綦江区及万盛经开区等辖区内火电企业在冬季使用优质低硫煤,督促其他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业在中度污染及以上天气时采取减产、限产或临时停产减排措施。电力调度应当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上网,适当增加达到超低排放火电机组发电小时数。环保、经济信息部门要督促大渡口区、沙坪坝区、北碚区、合川区、璧山区等辖区内水泥、玻璃生产企业,在气象不利条件的时段减产、限产或临时停产,减少烟尘、粉尘、扬尘排放。
12。
.环保部门要督促。
161。
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和。
76。
家国控重点废气排放企业采取“五步工作法”(原辅材料低毒、工艺升级改造、废气末端治理、排放在线监测、建立运行台账)完成治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的企业可依法实行停产整治,集中督查市民投诉的大气污染案件,重点推动拉法基水泥南山工厂、重庆川东化工公司、长寿捷圆化工公司、远大印务公司、南桐矿业公司电厂等企业完成关闭搬迁。
13。
3
次生产经营场所和周边道路,在污染天气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粉尘、烟尘污染。
14。
10。
月底前完成分类整治。
重点督查违规使用煤炭,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杂草、垃圾,以及露天烧烤、露天火锅等生活污染整治情况。
15。
.环保部门要牵头督促有关区加强。
2700。
余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区域的划定和监管执法,禁止在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内使用煤炭、木材、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及时查处禁燃区内工业用燃煤、民用散煤、“柴火鸡”餐饮店使用木材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6。
.农业、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发展新区范围内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农田杂草等行为的劝阻、查处和执法力度,关注环保部发布的环境卫星监测火点信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17。
.市政部门要开展重点区域露天焚烧垃圾、焚烧落叶、烟熏腊肉等专项执法检查,会同乡镇(街道)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污染天气及时劝阻露天烧烤、露天火锅等行为。
18。
.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排放油烟污染行为的执法监管,查处油烟污染长期扰民、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装置闲置等违法行为。
19。
.环保、气象部门要加强污染天气的综合研判和会商应对,建立大气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关注国家成渝城市群大气污染预报中心潜势预报,及时发布污染天气预报信息,按程序迅速启动污染天气预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0。
.气象部门要做好人工增雨作业准备工作,当具备作业条件时及时采取高炮、火箭、飞机等方式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督促城市发展新区各区加大地面人工增雨作业频次,确保大气污染物浓度得到有效降低。
有关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生态环保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严查问题、严格整改,坚决遏制各类污染源。
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委、市市政委、市农委、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参与,采取实地检查、明查暗访、夜间检查等措施,分组分片分时段对重点区域开展督查,实行半月曝光、按月通报,将发现的问题纳入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内容。市政府新闻办要指导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发挥舆论引导和公众监督作用,适时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检查工作,公开曝光一批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营造全民共同治理大气污染的浓厚氛围。
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篇七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工作部署,区城管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措施,制订如下整改方案:
一、专项整改工作举措。
1、加强渣土运输管理。重点检查渣土车跑冒撒漏、车体不洁、未实施密闭运输、未实施密闭运输、未实现gps定位、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等违规运输的渣土车辆,按上限处罚,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2、加强餐饮油烟及经营性散煤管理。重点检查餐饮油烟、经营性散煤整治情况。餐饮企业是否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净化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油烟排放是否达标等。餐饮烧烤、流动摊位、餐饮经营户是否有违规使用散煤的情况。
3、加强垃圾焚烧管理。重点检查垃圾露天随意焚烧等情况。
二、细化措施。
(一)餐饮油烟及经营性散煤。
一是长期坚持中队互动整治工作,根据区城管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市区十一个执法中队每周保持一次互动整治,重点对餐饮油烟排放及经营性散煤行为进行巡查和处罚。
二是定期开展联合整治,由区城管局牵头,每周四定期组织区环保局、区住建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参加联合执法行动,抽调人员专项执法检查组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相关单位。
三是加大案件办理力度,针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净化装置未在营业中开启以及根据环保部门鉴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严格行政处罚流程,加大案件办理力度。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城管执法中队、联合整治行动相关单位。
整改期限:20xx年12月20日前。
(二)渣土运输。
一是加强宣传,规范管理,对在建工地及在册运输企业进行上门宣传,加强工地及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文明施工及大气环保意识,要求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工地施工“六个百分百”要求,并在建工地出入口设置探头二十四小时监控车辆出入冲洗情况。
二是现场蹲点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确保封土期间大气办准予渣土运输的各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大气环保相关要求运输作业,并要求渣土运输车辆持证运输、密闭运输、保持车身整洁、防止抛洒滴漏、并按照准运时间及线路进行运输。
三是集中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晚(晚8:00至次日8:00)安排执法队员对封土期间已准予施工的工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工地视频探头是否正常使用、渣土车违规运输情况、区境内各道路污染情况。
四是要利用白天时间走访在册渣土运输企业,对企业运输车辆进行安全生产及文明运输检查,并建立台账。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渣土办,各城管执法中队。
整改期限:20xx年12月20日前。
(三)垃圾焚烧。
加大对垃圾焚烧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私自焚烧垃圾的行为依法严格处罚。
责任单位:区环卫所、各城管执法中队。
整改期限:20xx年12月20日前。
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篇八
1、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培育执法人员新形象。
(一)抓学习。为进一步规范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4月份,在执法人员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学习活动。聘请焦作公路局路政科政委徐卫国、资深律师刘波老师授课,系统学习了《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路政案例分析》、《路政法律文书的制作》等业务知识,并结合典型的路政案例,以案说法,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强军训。聘请驻沁某部队的教官,对路政人员进行1周军事化训练,规范执法人员站、走、言、行的每一个细节,促进执法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使路政人员的仪容仪表、纪律作风、队伍建设、精神面貌都有了明显改观。
(三)严考核。集中学习结束后,对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了闭卷考试,优良率达到95%,学习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同时,组织全体路政人员学习“史全新书记在我市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要求每位路政人员写出读书笔记8000字,心得体会1篇,使全体路政人员的政治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增强了路政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以人为本,热情服务,依法治路保畅通。
(一)强宣传。为保障路产路权不受侵害,我们开展形式多样的路政法规宣传活动。一是针对群众的宣传:采取发放宣传单和现场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广大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二是针对沿线乡(镇)、村(街)的宣传,共送“法”上门20余次,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三是扩大路政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在沁阳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制作专题节目2期,为路政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半年来,共出动宣传车156台次,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
(二)治抛撒。为优化干线公路通行环境,创造洁净、优美、畅通的行车环境,服务我市经济发展,我们一直把抛撒车辆治理作为路政工作的重点,着重采取以下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从源头抓起。实行首次告知制,向司机发放《告知书》,让司机在告知书签上姓名和车号,对违规的.车辆进行说服教育,要求立即纠正违法行为。若发现以后再次违规,将按《公路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二是领导带队,轮流上路,深入各个采石厂、煤厂、沙厂,向车户讲解有关路政管理政策和抛撒车辆对公路的危害;三是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在抛撒车辆经常出现的各个出口,昼夜值班,检查石料的装载情况,如发现易抛撒车辆,坚决拒绝其上路行驶,将抛撒车辆遏制在源头。半年来,共发放告知书450份,教育并纠正违章车辆2529台次,有效遏制了抛撒车辆蔓延的态势。
(三)战三夏。为保障公路畅通,在“三夏”禁打禁烧工作中突出三个“早”字。一是早宣传。深入公路沿线乡(镇)、村(街)广泛宣传,共出动宣传车25台次,张贴标语、横幅38幅,散发宣传材料1500余份,宣传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危险性,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禁打禁晒”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早安排。成立了“三夏”公路畅通领导小组,实行人员包线,包路段的承包责任制,让每个人都感到心中有责任,肩上有任务。三是早治理。在“三夏”期间实行昼夜巡查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理、严查严管的原则,发现在公路上打场晒粮者,立即劝阻制止,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路政人员顶烈日、战酷暑,早上班、晚下班、中午不休息坚守岗位,共制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578处。确保了干线公路的安全畅通。
(四)促“四创”。为配合“四创”工作的开展,组织人员在我市辖区各路段进行巡逻,确保没有损害路容路貌现象的发生。3月13日晚8点至凌晨2点,组织全体人员加班加点清理道路两旁垃圾。5月19日和6月26日,先后共出动路政执法人员140余人次,对温邵公路、紫黄公路等路段的交通环境开展集中整治,对非公路标志、标牌、摊点等进行清理规范,共清理摊点90处,堆积物50处,违章棚屋15处,非公路标牌90个,绿化平台内的农作物500平方米。
(五)查案件。在办理路政案件时,坚持依法办案,按照程序执法、严格文明执法,杜绝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上半年查处路政案件2起,案件查处率100%,案件索赔率100%,收回公路赔偿费3100元,有效的保护了公路路产路权。同时,积极与公路沿线乡镇、国土、城建等部门进行工作联系,争取其他部门对路政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提高了公路的监控力度。
(六)保畅通。做好卫柿路4座大桥大修工程的保通工作,与施工单位签订保通目标责任书3份。“五一”黄金周期间,为了确保前往神农山景区的车辆顺利通行,全体路政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顶烈日、战高温,每天早上6点到晚上8点坚守在公路一线,分包桥梁、分包路段,先后出动200余人次,疏导过往车辆。整个黄金周期间,没有因为道路维修造成车辆堵塞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外地游客也对公路人员不辞辛苦地精心疏导给予高度评价。
3、加大力度,秉公执法,流动治超初显成效。
自6月1日开始,在焦作市路政管理支队和沁阳市公路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成立了流动治超中队,配备便携式称重仪和相关设备,在公安、运管部门的配合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治超精神秉公执法,在卫柿线、紫黄线、常付线等重点路段进行流动检查,共查处超限车辆92辆,收回超限损失费35660元,有力地遏止了超限运输车辆的上路行驶,有效保护了路产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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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篇九
各分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局工作任务和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各项要求。围绕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明确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职责法定。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规定,准确厘清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做到“法无职责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信用约束。探索信用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通过信用约束和行政处罚联动,强化生产经营者自律和诚信意识,努力建设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制度。
(三)社会共治。发挥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功能,提升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协同效能,努力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局长王再新任组长,班子成员黄俊、李腾勇、孙军、邱永伟任副组长,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股,蔡晓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重点。
(一)引导餐饮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积极推广使用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的先进技术。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应当按照国家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排放油烟。进一步整治规范烧烤等产生油烟污染的重点服务项目,督促相关单位对设备进行全面清洗,经环保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才能营业,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停业。(责任领导:孙军,责任单位:食品股、各分局)。
(二)强化燃煤锅炉监督管理工作,严把燃煤锅炉安装、使用关,做好现有在用锅炉使用登记台账,对符合要求新安装的燃煤锅炉,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对属于淘汰范围内的新增燃煤锅炉,一律不予办理安装、使用登记手续。同时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区35t以下燃煤锅炉建设。(责任领导:邱永伟,责任单位:特设股)。
(三)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检测机构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责任领导:黄俊,责任单位:检验检测中心)。
(四)做好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加强抽检力度,取缔违规加油站点。(责任领导:李腾勇,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
(五)加强协同配合。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整治合力。(责任单位:各分局、相关股室、直属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面完大气污染攻坚行动防治工作。
(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措施,按照整治工作目标和时间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大气污染防攻坚行动工作,涉及的产业链条长、部门多、地域广,要加强系统内、外的协作配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到工作全统筹、配合工作不掉队,加强与其它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执法,履职尽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属于其它部门执法范围和涉嫌犯罪的,按法律规定移交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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