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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2016年*月*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按照此次调研工作安排,下面就综合行政执法涉及我局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职能职责情况。
为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的批准,2010年1月1日起,我局行使的规划监督、检查、处罚、执行职能已划转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属我局规划监察执法支队也成建制划转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此,我局已经不再具有城乡规划监察执法的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一)城乡工作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城乡规划条例》、《***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使城乡规划工作有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元,开展其他法定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65项。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开展专业规划33项。
(三)依法审批有理有据。我局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照批准的城乡规划进行建设项目管理,坚决杜绝随意变更规划的行为发生。2015年全年共办理选址意见书51件;用地规划许可证74件,用地面积334.15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许可证68件,建筑面积191.9万平方米;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51件,建筑面积122.59万平方米。
(四)引进技术支撑规划。2011年引进高水平测绘队伍***市勘测院涪陵分院以来,相继完成了城区共计130多平方公里范围1:500地形图的测量和1:2000地形图的缩编工作;***中心城区1:500和1:2000地形图制作和缩编;中心城区地质环境影响评估;中心城区d级gps网(***市独立坐标系)建设等工作。2015年更是完成了城市三维仿真、地下管网普查等极具科技含量的成果。让我区测绘工作得到了长足进步。
(五)加强联系共同查违。按照协同办公原则,我局积极配合区综合执法局查处全区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建设的认定、对城乡规划造成的影响及改正措施,以及处理方式都一一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人少事多。
目前,我局局机关在职人员共17人,除了6名领导外,办公室3人,城规科3人,村规科1人,监察科2人,编制科2人,从事业务一线工作的干部非常少,因此与区综合执法局沟通合作不足。
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属非相关专业,上岗前又未接受专业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专业知识明显不足,工作中往往处于被动。
(三)基层干部认识上存在偏差。
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
(四)部门之间沟通的途径不够,还需不断加强部门之间需要增进了解,沟通途径还不够,沟通不仅体现在部门间的业务工作中,还有在人员上。通过有效及时的沟通,增加相互之间的理解,消除隔阂,才能把共同的工作做专,做细,做深,做到位。
四、意见建议。
(一)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执法队伍、各部门、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通过培训增加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并解决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让执法人员学会查违执法过程中的工作技巧和应注意的相关法律事项。
头鸟”行为,防止其行为形成示范效应,使执法成本及难度大大增加。对违法建筑“零容忍”,铁腕整治严格遏制违建行为,使违建者无利可图。
(三)整合有效资源网格式查违。综合执法局将各部门、乡镇街道、社区、社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以路段、楼栋为单位网格,建立巡查、监管、发现机制。实现了区域全面覆盖,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将违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各监管单位实行每月一排名、半年一通报,全年一表彰。
(四)巧借高科技查违建。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科技开展“查违”工作,使偏僻地带或人工难以到达的盲区的违法搭建无处遁形,弥补人工巡查的不足。
以上不对地方敬请批评指正!
汇报完毕。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2007年,我所全体执法人员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活动为契机,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为工作原则,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今年以来,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违法的事件,保持了单位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
根据市交通局xxx字[2007]218号文件要求,我所对2007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网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组织到位。我所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机构,由“一把手”负责行政执法工作,分管副所长各负其责,各室主任责任明确。制定了《行政执法工作方案》,按方案要求组织检查考核和兑现奖惩,实事求是地接受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检查考核。
二是责任到位。根据各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及要求,年初,我们结合我所实际,对责任制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所领导与班子成员、各站室负责人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教育活动。
(一)注重对《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学习、宣传与培训。
年初,所里与各站室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制定了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街头咨询等方式加大对《条例》等法规的宣传,每月进行一次学习培训,并进行《条例》、法规考试,并对考试分数进行公布。同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使所有人员持证上岗。我们对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并形成执法文本上报县委政府统一进行公示。制作了行政执法版面、收费公示版面等。
我们严格按照《条例》、部门规章、行政处罚法办事,定期公布客运班线经营、市场供需情况,制订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强制参加承运人责任保险,并通过业务把关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
(二)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我所的行政许可严格遵照《条例》规定,统一由政务大厅受理后,再由业务依据各项规定条件进行审查,并分别报送相关领导和科室进行审查,在材料齐全、实地调查可行的条件下,在核定工作日内按时给予许可与否的答复,未发现有一起投诉举报或收受他人财物现象。
(三)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
辆专项整治工作,对不合格、违规经营业户进行相应处罚,查处各类非法营运车辆450余辆次,有效地净化了运输经营秩序。在圆满完成任务的基础上,未发生任何“三乱”现象等有损单位形象的行为。
我所为加大行政执法透明度,每月对不合格、违规经营业户的处罚结果进行公示,设立群众监督渠道,有效地减少了部分执法人员违规操作、“暗箱”操作的比率,促进了费收任务的完成。
(四)注重执法队伍建设。
我所在岗正式人员全员都参加了省厅交干校的执法培训,并经考试取得相应执法证件,经过多年执法培训,大部分都能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洁身自好,廉洁行政。通过各种执法不规范事例教育,广大执法工作人员更加明白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和谨慎性,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圆满完成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在此基础上,我所在全所范围内组织执法文书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各类执法文书的填写与归档。
(五)民主评议考核执法人员。
之和除以站(室)考核人数计算。通过民主评议考核,我们的执法人员服务态度明显改善,执法行为趋向规范,执法水平逐步提高。
(六)设立投诉、举报、检举电话、信箱。
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用户监督,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对投诉,不论是来信来电来访,均要求做到事事有回答,件件有着落,一切为经营户着想,以优良的服务赢得理解和支持。
(七)严格执行统计报告制度。
指定专人负责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对稽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统计,确保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并做好统计报表每周、每月、每季上报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两费征收任务较重,而处罚文书程序又相当繁杂,按规定处罚金额过大,运输经营户又大都是文化层次较低的劳动者,嫌麻烦,往往只能补交规费而处罚执行不了。
二是由于人员编制少、而经费不足,对执法监督检查往往要用协查人员,这对工作造成一定困难。
输目标中心工作,履行行政执法的监督职责,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进我县道路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为了加强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的规范化建设,实施乡镇区域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按照《全省乡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1〕2号)和《徐州市乡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贯彻实施意见》(徐编办〔2011〕21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本市实际,认真扎实开展了乡镇交管所综合执法职能整合工作,现将具体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完善机构设置。
所,按片区新组建9个乡镇交管所,每个所原则上管辖2个乡镇,负责辖区内乡镇交通综合执法。
(2)落实人员装备。
我市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共设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编制87名,人员已全部落实到位。同时,针对交管所执法车辆老旧、执法装备落后的情况,我局又投资120万元,新购置执法车辆(桑塔纳志俊)9辆,数码摄录机10台、便携式称重仪2台等调查取证设备,配备到9个乡镇交管所,提升了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3)明确工作职能。
我市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按六大职能,重点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路政巡查、路产路权保护和治超工作。我市共有县道413.75公里,乡道721.25公里,村道930.1公里。近年来,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为了规避公安、交通的检查,大量的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道路,使我市农村道路遭受大面积损毁。为此,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坚持出重拳、用重典,构建以“流动治超”检测点和“超限、超载”限载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农村公路“治超”体系。截止目前,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自3月2日成立以来,半个月内已查处超限车辆159辆,驳载2115.71吨,有力的打击了超限运输,有效地保护了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4)乡镇交管所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
在开展好乡镇交管所改制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根据徐。
州市局印发的《关于下达乡镇交管所规范化建设投资补助政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计划、分步骤地完成乡镇交管所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改造。2011年,我们已完成了对草桥交管所的标准化改造,今年,我们将继续大力开展乡镇交管所标准化建设,转接对2011年列入改造的新安、瓦窑2所的续建改造工作,目前设计图纸已完成。2012年计划对高流、北沟2所的改造及棋盘新建工作,设计、征地工作正在进行,争取明年将9个交管所全部改造新建完成,全部达到省级乡镇交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
(5)交通执法培训工作。
5、6月份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超限超载治理和管养培训等一系列培训,并于下半年再开展执法人员军训和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规范执法行为,磨练意志,进一步增强集体荣誉感。
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乡镇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但是,深化乡镇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较大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乡镇交管所职责范围过窄。目前,省厅、市局和省市两级编办的文件授权乡镇交管所负责行使乡镇区域内运输、公路、航道、内河交通安全、港口等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在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和公路管理两项职责上,都是规定乡镇交管所只能在乡道和村道上开展工作。在公路管理这项职责上,《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国道、省道由省和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县道由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交管所肩负着辖区内县道的监管职责。依据省厅市局和省市两级编办文件的精神以及《江苏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管所在县道上开展治超工作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监管职权,需要以县级公路管理站的名义行使职权和制作有关的文书。导致乡镇交管所在执法时名不正言不顺。对于道路运输管理,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交管所不能在县道上以自身名义行使道路运输管理职责,查处有关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
件赋予了交管所六项职能,要切实履行好这六项职能,也需要专项的经费保障,我们现有的9个交管所,每个所有正式执法人员7-9名,但是执法人员年龄都偏大,办公场所水、电费及办公用品等各项费用的支出大概每年需要400万元。目前,我市的乡镇交管所仅能开展道路运输及公路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只能依靠局里划拨一部分资金及道路治超工作中的罚款返还勉强维持。对于辖区内的港口、航道、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能无力履行。交管所的标准化建设,困难重重,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按时完成。
(3)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没有联网运行。省厅市局和省市两级编办的文件明确授权乡镇交管所在乡道和村道上以乡镇综合管理所的名义执法。目前乡镇综合执法在制作文书时没有一个类似于“运政在线”的处罚系统,我们处罚文书的制作只能参照运管和公路的处罚系统进行模块化和单机版的操作,不能实现网上实时监控。
(4)交管所内业资料的完善和考核内容的细化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我市的乡镇综合管理所和乡镇交管所刚刚组建,在内业资料、基本档案的建立以及定期考核内容的制定上没有可借鉴和参考的标准,我们也在不断摸索,试着对交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内业台账以及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和统一。
三、意见和建议。
1、为弥补县道监管力量的不足,维护县道的安全和畅。
通,扩大乡镇交管所的职责范围,将对县道的公路管理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明确由乡镇综合管理所共同负责实施。
2、上级主管部门能建立乡镇交管所的专项的经费保障渠道。
3、上级主管部门能尽快开发一套适用于乡镇综合执法的文书制作系统,使乡镇综合执法在案件的处罚和文书的制作上更加规范合理。
4、上级主管部门尽快制订出一个针对乡镇交管所的,相对完善的考核细则和标准,便于我们对乡镇交管所的工作进行考核。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时间:2010-10-0714:45来源:未知作者:admin2009年底,晋城市、县两级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机构正式组建挂牌。经过半年多的工作与实践,全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的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执法力量、执法效能、执法保障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文化体制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我市于2009年12月18日,成立了晋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并组建了晋城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实施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综合执法。新组建的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先后完成了工作职责、人员编制、内设机构“三定”方案的确定(核定编制17名,领导职数1正2副,5个职能科室)、事业单位登记注册、财政专户独立、经费预算、划分市、县、区执法权限,设立单位党支部等工作事宜,特别是在文化市场监管方面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维护了全市文化市场的大繁荣、大发展。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顺畅运转。
二、主要做法。
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组建以来,我们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理念,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使晋城市文化市场的经营和发展更加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规章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执法人员行为,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动,用制度考量行政执法目标。
一是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综合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经过实践和探索,建立了强化学习、请假签到、办公会议、财务收支、车辆使用、文书撰写、举报受理、网吧监控、演出审核、图书印刷、交叉检查、应急预案等多项制度,通过这些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纪律、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廉政制度以及公共服务行为规范,为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认真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初步建立执法档案卷宗的有效管理。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需要,规范文化市场执法行为,我队根据文化部发布的19种文书式样,并结合本市的实际,统一为市县两级执法队印制了规范的执法文书,确立了执法档案的立档和归档流程,做到了档案管理规范有序、依法运行。
三是指导、协调县级执法机构理顺体制、完善机制、组建班子、建立队伍。今年以来,我们先后两次召开县、市、区执法队长会议,听取县级执法队有关文化市场检查和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基层执法方面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8月份,我们对各县(市、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和工作进展情况作了通报,并通过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县区执法队长例会制度,总结和部署工作,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事宜,推动综合执法工作“属地管理、重心下移”。
四是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我们及时修订了《文化。
市场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文化市场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将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执法人员,实行目标量化分解,做到执法任务明确,分工具体,各负其职,赏罚分明。并制定了年终考核目标,以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以提升素质为抓手,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之初,面临着人员调整、新旧交替、岗位轮换等客观因素,注重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就显得尤为迫切,为此,我们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形象良好”的执法队伍作为全面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实施。
一是坚持开展以“讲学习、强素质、树形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今年以来,我们把创建学习型单位作为各种工作创建的首选,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采用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认真开展集体讨论、心得交流、评析案例、相互点评等活动,加深对法规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使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是组织开展市、县两级执法队员岗位培训。五月份,我们邀请省广电、文化、新闻出版部门的有关专家,就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及案卷制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全市120多名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学习考试,取得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证件。
下,坚持学习,强化实践,提高素质,凝聚力量,不断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是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廉政建设。针对少数执法人员存在的“吃、拿、卡、要”不正之风,我们建立了勤政廉政、执法监督等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效能、杜绝行业不正之风检查中受到了表彰。
五是狠抓办公自动化建设,为提升素质提供有力保障。今年在市政府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配置了电脑、空调、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初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极大地提高了执法队伍的工作效能。
3、以市场监管为主线,积极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实施综合执法改革后,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围绕确保文化市场的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经营安全,以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群众关注的主要问题为工作重点,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行动,如,暑期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护蕾行动”、打击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平安世博”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等,有效整治了文化市场秩序,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威力得以彰显,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声誉得以认可。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31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2090家次,实施行政处罚35件,停业整顿13家,市区内罚款30余万元。收缴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50套,取缔各类无证经营摊点15个。
(1)实施多措并举,精心规范网吧市场。网吧监管一直是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特别是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领导高度关注,社会反响强烈。为此,我们在网吧监管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突出在学生上学前、放学后、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区域的检查频率和力度。二是严格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的要求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6家网吧和超时营业的2家网吧进行了处罚。三是组织召开了全市文化市场集中整治暨文明创建工作会议,对文化市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市、县两级综合执法机构按照市文明办有关要求,对于悬挂创建文明城市标语、《文化经营许可证》、“严禁未成年人上网”警示牌、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发票、环境卫生等事项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场整改各类违规事项105项。四是继续实施网吧“零点断线”,使网吧场所的安全和稳定有了切实的保障。五是积极推进网吧视频监控平台体系建设。截止目前,视频监控系统已覆盖到市区76家网吧、高平市24家网吧。全市164家网吧已安装了“阳光骑士”第三代监控软件。六是多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板面等宣传方式,向社会公布12318举报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举报内容和信息的反馈。积极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所提出关于网吧专项整治的意见、建议共20多件。
(2)加大力度密度,严格检查演出娱乐市场。我们把对演出活动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娱乐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大了对演出市场特别是农村演出市场的管理力度,特别是对外来演出团体严格审查,对其演出经营活动实施现场监督。二是加强对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和链接非法曲目的检查,消除一般安全隐患15处,强制删除非法曲目100余首。三是继续对非法电子游戏实施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促进我市文化娱乐产业朝着繁荣、健康、有序方向发展。
(3)注重严查重罚,有效净化出版物市场。把打击非法出。
版物和侵权盗版出版物作为工作重点,继续保持“扫黄打非”的高压态势。一是按照清洁、环保、节能的要求,对2009年收缴的各类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共计25700件进行了人工粉碎,并现场监督在晋城后书院进行了统一销毁回收。二是派员参加省新闻出版局组织的执法交叉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反馈意见。三是对学校周边出版物摊点、文具店和小商品批发市场出售的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印刷品进行了清缴,共收缴少儿版“人民币”1000张、微型卡通画册200本。四是针对我市部分印刷企业停产停业、注销登记、地址变更情况,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区所有印刷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检查各类印刷企业45家次,现场整改各类隐患17处,对存在违规行为的3家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三点体会。
文化市场管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推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只是走出的重要一步。但走出这一步,对于管好文化市场、繁荣文化市场来讲,意义重大。从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三点体会:
1、加强领导是前提。晋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之所以能顺利进行,主要是得益于省、市党委和政府以及宣传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多年来,文化执法机构编制不足、经费短缺等问题在此次改革中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
2、创新管理是关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实施,客观上带来了执法手段、执法标准和执法范围的统一,从体制上解决了多头执法的问题,减少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
服从服务于市场执法。通过深入市场管市场,把主要精力放在文化市场第一线,从而及时准确地掌握了文化市场发展变化的首要资料,取得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主动权。
近一年来,我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职责,努力开创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晋城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二0一0年九月一日。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展试点工作,加快工作进程,确保考核验收合格。同时,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相关文件和方案,使我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组织领导上得到有力保障。
装。
工作目前已经招聘到位。场地、设备等基础工作已进入完善阶段。
三、依法行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得到创新。为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尽快启动和运转,在总结过去经验和教训基础上借助兄弟单位成功经验,我们建立了“三种”机制。一是建立了内部之间管执分离机制。商务局内部有4个业务科室对市场都有行政监管职能。商务支队成立后,我们对市场管理的职能划归相关科室,对市场稽查职能集中到执法支队,实现了市场管理与市场稽查的分离与无缝对接。
商务执法联动机制。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市执法支队与。
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商务执法调研,撰写的调研成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四、规范执法行为,体现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精神。
持重大案件集体决策制。
五、存在的问题。
由于支队成立时间不长,人员结构不一,许多工作面临新的探索之中,工作中还有诸多问题和不足。
市区两级执法主体范围界定有待于市、区县政府明确统一。
12312中心建设步伐要加大,工作节奏要加快。
规范执法,水平和能力一要提高,二要加强,三要科学。
六、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工作设想。
规范执法行为,体现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精神。通过卓有成效执法监管,促进商贸流通业繁荣和发展。
加快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建设。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扩大12312服务功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延伸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商务执法触角从过去以城市为主延伸到农村集贸市场,实现“三级联动、四点对应”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新体系。
完成考核评估工作,迎接考核验收。认真按照商务部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要求,借鉴兄弟单位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验地,促进我市商务流通领域繁荣、兴旺发展。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六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鲁办发〔2015〕54号文件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x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精神,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设,xx区积极谋划,统筹推进,稳步实施,以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专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主要内容,推进执法机构整合和执法重心下移,努力构建“综合执法+专业执法+区域执法平台”的全覆盖执法新体制,全面完成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区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改革推进情况。
超前谋划,充分调研,制定完善改革方案。2016年3月份,积极派员赴青岛市黄岛区学习考察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参照垦利、滕州、博兴等先进县区做法,主动加强同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多次组织人员对全区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摸底调研,对潜在的问题提前予以分析研判,于9月份研究起草了《滨州市xx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在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11月份,经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正式向市政府报送了《xx区人民政府关于呈报滨州市沾化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的请示》。《方案》的制定为全面推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事实求是,加压奋进,调整提高改革标准。2017年改革方案获批后,及时。
委会、区常委会,达成全面改革共识,研究通过并印发了《xx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和《xx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度表》,明确任务、倒排工期,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统筹协调,整合划转,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一是合理确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一方面,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公安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农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油区管理等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纳入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范围;另一方面,将市场监管、食品药品、交通运输、公共卫生、安生生产、海洋与渔业、文化市场等7个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纳入专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每个领域均只保留一支执法队伍,全面构建完成了“7+1”执法模式。
二是及时组建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印发了《关于设立中共。
滨州市xx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的通知》、《xx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滨州市沾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通知》,在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基础上,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今年9月25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同时印发了《关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更名等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整合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区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4个事业单位执法职能和人员编制,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1个直属中队和11个派驻乡镇执法中队,核定事业编制48名。今年11月24日,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领导班子全部配备到位,全面完成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工作,初步构建起综合行政执法新体制。
三是归并调整专业领域综合执法机构。将市场监管、食品药品、交通运输、公共卫生、安生生产、海洋与渔业、文化市场等7个专业领域的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归并整合,每个领域均只保留一支执法队伍,共撤销机构6个,更名4个,调剂使用编制21名。调整后,全区内只存在7支队伍,分别是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大队、区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大队、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对未纳入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专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主要是执法频率低、任务轻、内容相对单一的,如教育、财政、科技等部门,相关执法职责集中由部门或一个内设机构统一承担,不再另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
合执法办公室,为党政工作机构,各核定行政编制5名,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另配备1名副科级副主任。同时将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由独立设置整合为社会事务与经济发展办公室。9月份,各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完成挂牌工作,11月24日,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领导班子全部配备到位,综合执法平台全面建成运转。综合执法办公室作为乡镇综合执法平台,与派驻的执法中队联合办公,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为确保执法力量下移,区综合执法大队12个下设中队核定编制38名,同时,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执法队伍基本达到80%以上的执法人员下沉到基层一线,实现网格化、立体式监管,有效解决基层“看到管不到”的问题。
法范围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进行梳理,共梳理出拟划转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604项。9月份,完成合法性审查,按程序向市政府报送了《xx区人民政府关于xx区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请示》。同时,根据省、市《关于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通知》最新要求和市政府批办件950号精神,进一步区分十个领域的相对集中处罚权,制定完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报批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材料。10月份,区政府召开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工作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按程序向市政府报送了相对集中处罚权备案和请示材料。
相关部门制定了《xx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人员划转方案》,明确人员划转的工作原则、划转办法和步骤以及人员管理等内容,并与涉及人员划转的部门进行沟通,征求人员划转意见。同时,根据人员划转工作需要,制定了《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划转交接表》和《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人员划转表》。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后,参照其他县区做法,对《沾化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人员划转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按照人随事走、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编制实名制、人员岗位、年龄、职务层级等因素,对涉及改革部门的执法队伍随其承担的职能和人员承担的执法内容确定人员划转数量,并及时细化了人员划转办法和划转步骤。11月上旬,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按照人随事走、以人为本和个人自愿的原则,经组织谈话并征求单位党组意见,全面完成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的人员划转工作。
二、取得的成效。
解决了执法力量分散的问题,实现行政执法的全覆盖。改革前,国土、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领域的专业执法力量相对不足,面对面广量大的执法任务,人员力量往往难以及时有效覆盖。改革后,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由12支减为9支,科级领导职数减少了3名,股级领导职数减少了11名,在不增加编制总量的同时调整使用编制88名,全面形成以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为龙头,执法大队和派驻执法中队以及专业领域执法队伍为主要执法力量、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为综合执法平台的执法新体系,执法盲区和力量不足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今年以来,区综合执法局多次组织开展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大车进城、乱停乱放等专项整治,对流动摊贩、乱贴乱挂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共查处露天烧烤39家,取缔占道经营900余次,查处违法车辆270余辆次,实现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的无缝隙全覆盖。
解决了多头执法等问题,实现一支队伍全监管。改革前,一些部门之间执法边界不清,有的案件涉及多个部门,例如大型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市场监管、城管、住建等多个部门。推行综合执法后,对于多个部门都能管却不愿管或管不了的案件,由综合执法局统筹协调,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和职责交叉等问题,同时,一支队伍有了多项执法权限,由单项执法变为合力攻坚。今年以来,全区共拆除违规大型户外广告427块、19500余平方米,在全市率先完成大型户外广告集中整治。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成立xx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xx兼任,设副队长二名分别由xx兼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xx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名。招聘人员条件为: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须满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劳动用工合同,2015月份到位。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下列领域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1、依照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2、依照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和商品房租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实施查处。
4、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
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
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的开支。
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15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2、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场管理等主要工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进工作。
3、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决不允许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用,不得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根据《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嘉兴市、舟山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35号)、《关于嘉兴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浙编办函〔2014〕7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主要原则。
1.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2.精简统。
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问题,提高执法和管理效能。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规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领域范围。主要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面广量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领域,进一步扩大横向执法领域,延伸执法范围到各镇(街道),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5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待省编委办批准后,相应划转。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除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以外,不得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决定一律无效;未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得越权行使。
(二)健全执法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施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规定重新制定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建立健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镇(街道)中队,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的派出机构,并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与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完善管理体制。
县综合执法局镇(街道)中队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干部管理以条为主,中队主要负责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征求镇(街道)意见后任免;行政执法以块为主,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下,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县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考评、行政复议及组织全县重大或专项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置,必要时可直接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严控人员编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人员编制,主要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挖掘潜力的途径解决,在不突破我县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不改变编制性质的前提下实行专项管理,保证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以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参公)120名为基数,通过优化配置人员编制资源,即从划转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承担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中,相应划转事业人员编制的途径解决。具体由县编委办另行研究并专题报上级编办批准。
(五)建立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的高效、权威、统一。
1.加强配合协作。结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合理划分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权权限,公开执法职权范围和运行流程。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工作的支持、监督和协调,督促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配合协作规范,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细化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避免产生划转具体行政处罚权后相互推卸监督管理检查责任的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依法履行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后续监管职责,有关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查处违法案件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配合做好提供审批资料、进行技术鉴定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无缝对接的监管格局。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时,由县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县监察局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及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的监察,严肃追究部门和个人失职、渎职及部门配合协作不到位责任人的责任。
2.实现信息共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联系、互通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许可、监管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撑,作出涉及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范围的决定,应当及时抄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抄告纪检(监察)和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备案。
3.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并引入诚信评价体系,建立执法监管数据库,通过不定期交叉互查等形式,强化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全面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审核制度,以及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全面落实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4.落实执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装备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行政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的款项,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公安机关要全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的县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研究部署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执法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部门多,调整范围广,全县上下必须要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保持一致。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及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调整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充分认识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改革创新大局为重,积极支持配合,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工作职责,合力实施改革。县编委办负责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报批审核,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权责清理和权力清单制定及人员编制调整等工作。县法制办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监督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制定行政监督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中人员划转(选调)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县财政局负责执法机构人员调整后经费预算划转和执法装备经费保障工作。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主动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衔接,顺利完成职能移交,有效承载相关职责,要主动加强与各镇(街道)的工作衔接,积极承担相关任务。并负责制订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工作等有关意见,县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应执法机构、职责和人员、经费等划转、调整工作。各镇(街道)和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明确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到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的调整。为此,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工作纪律,防止职能划转和人员编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监管不力或监管失控等情况。
(四)大胆实践创新。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在试点工作中,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创造条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八
1.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内涵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是综合行政执法在交通行业的具体体现。
我国关于行政综合执法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1996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该规定为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此精神的指导下,交通部在2004年年初制定了《关于开展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内涵,即在交通部门内部将制定政策、规范制度、规划协调、行政指导、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与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相对分开,在此基础上,组建相对独立、集中若干交通执法门类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实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
因此,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本质就是“行政管理的决策和执行职能相对分开、行政执法职能综合统一行使”,即将交通部门下设的多个行政执法机构归并为一个机构,将各交通执法机构的交通行政处罚权、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执行权,相对集中交由经整合设立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行使。
2.构建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的建议。
2.1机构设置在宏观层面,交通行政分为公路交通行政和水路交通行政。
其中公路交通行政包括道路运政、公路路政、公路收费稽查行政、公路交通规费稽查;水路交通行政包括水运行政、航道行政和港口行政、水路交通规费稽查。考虑到公路、水路是两种独立的运输方式,可以在交通运输厅内部设立公路及运输管理局和港航管理局,分别履行公路、水路交通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规费征稽、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等执法门类的相关任务合并,组建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作为全省交通行政执法的指导者和监督者。各专业管理机构所有的交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权集中划入执法总队,审批许可职能仍留在专业管理机构。地市及县级管理机构可根据与省级行政管理机构大体一致的原则,结合所承担的主要职责和行政地位相应设置,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
2.2责任划分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的机构设置可以概括为“一厅二局一总队”模式。公路及运输管理局承担本辖区内公路的建设、养护、路政、运政、规费征稽等行政管理职能,港航管理局负责辖区内水运及港口、航道的行政管理。根据管理审批与检查处罚适度分离的原则,管理审批、质量监督检查等职能由二局内设的各专业机构负责。省级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侧重于全省范围内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重大执法活动的协调;交通行政执法支队侧重于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重点水域的行政执法;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侧重于农村公路(县乡道、村道)的执法检查、乡镇基层客货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与各专业机构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相互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不断完善交通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协调、高效的交通管理体制。
2.3经费保障经费问题是关系到行政执法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在改革试点中,有些省市采取“罚款返还”的方式解决办案经费和工作人员的劳资问题,导致“招人为罚款,罚款为养人”的恶性循环,有违改革初衷。关于办案经费的问题,可以借鉴徐州市的做法。徐州市在处理经费问题上,采取“两步走”的方法:第一步实行各专业管理局自筹经费,办案经费由各专业管理所按人头比例划给执法大队。第二步逐步实现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在两步走过程中,由于执法大队对各专业管理所的管理审批具有监督职责,第一步解决办案经费的方式不能实行得过于长久。从长期来看,逐步实行执法大队的办案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的方式比较可行。
3.构建交通综合执法体制的配套措施。
3.1逐步开展综合执法立法工作完善的交通立法是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依据,尽快出台一部综合行政执法法是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有效开展的保障。《行政处罚法》以法律形式确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要对综合执法进行有效的规范,单靠一部法律是远远不够的。目前,短期内制定出具体规范综合执法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与调整、监督和指导的法律、条例也是不现实的。可以采取单项现行的办法,先制定综合执法机构组织法,以确保机构设置的合法性以及职能、人员、编制的法定性。同时,清理和规范现有关于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改不符合推行综合执法的内容,废止与推行综合执法相抵触的法律条款。
3.2完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监督体制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监督体制的理想模式应该是实现执法监督垂直管理,以实现监督主体地位的相对独立,自成体系。在目前实行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垂直管理体系条件尚不具备的条件下,可以考虑改变过去由省级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对下监督的内部层级监督模式,明确由交通监察部门负责执法监督职责,加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处牌子,实现交通执法机构与监督机构相分离。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逐步实现自上而下垂直领导体制,可考虑市、县两级交通执法监督人员由省厅监察部门提名,经当地监察部门任命。
3.3建立高素质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要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契机,加强调整优化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步伐。一方面,进一步严格执法人员的准入环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既可以从现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中择优录用,也可以适当向社会公开招录,内部选用和公开招录都要进行专门的录用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并经培训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执法。同时,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尤其是要注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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