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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与投资协议篇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本店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本店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本店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本店成立后,行使其作为本店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本店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本店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3.本店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合伙协议与投资协议篇二
原告:王维和。
被告:云南东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陆公司)。
被告:云南省技术进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开发公司)。
原告王维和的诉讼请求是:
1、解除原告与两被告三方签订的共同投资《协议书》;
2、责令被告停止对原告公司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行为;
3、两被告返还原告的2294万余元资产和赔偿损失;
5、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以下为一审法院确认的事实:玉溪市维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和公司)于1996年7月19日登记成立,王维和为法定代表人,股东为王维和及玉溪市莲池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莲池公司),注册资金为20xx万元,王维和出资占55%,莲池公司出资占45%.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共同投资成立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东陆公司投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投资2400万元,维和公司投资2100万元。同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另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三方重新投资原维和公司,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东陆公司投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投资2400万元,王维和投资2100万元。
1997年8月20日,东陆公司法定代表人郑。
在春持8月19日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依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三方重新投资原维和公司”的《协议书》,以维和公司董事长的名义向玉溪市工商局申请维和公司有关事项的变更。1997年9月9日,玉溪红塔审计中心玉溪市审计事务所出具了维和公司注册资本金为7500万元的《资本金核验证明书》。1997年9月26日,玉溪市工商局根据变更申请及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对维和公司部分事项进行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郑在春,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股东变更为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及王维和,其中东陆公司出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出资2400万元,王维和出资2100万元。1997年12月21日,两被告召开会议,作出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称原维和公司股本金为零,不再享有股东权益。
在被告据以进行维和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一系列法律文书中,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这两份材料上的“王维和”签名是参会人员蒲新民所写,没有证据证明蒲新民已征得王维和的同意。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这两份材料,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鉴定中心鉴定,前两页(内容部分)与尾页(无正文,签名部分)非一次性形成。另,1997年12月21日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没有王维和的签名,两被告在庭审中认可该决议不产生法律效力。
材料,一方面不足以确认为王维和之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其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第31条),因而无效。该院还认为,根据《公司法》第4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原告王维和作为公司的股东,在本案中无权以财产所有权争议主张权利,其请求两被告返还资产和赔偿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为: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及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协议书》,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及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及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1997年12月21日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均无效。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由王维和承担30%,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共同承担70%.
评析。
本案的诸多法律问题是值得探讨的: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有四个:
1、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之间的共同投资关系,即联营问题;
2、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王维和、莲池公司之间的股东地位问题;
3、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
4、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的侵权问题。
合伙协议与投资协议篇三
为了推动“一方・素山生活小镇”项目营销目标的顺利达成,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合作巡展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合作时间:_________
2、展位地址:_________
3、甲方提供巡展展位及现场物料包装支持
4、甲方负责设计制作活动海报等营销宣传品
5、乙方提供巡展营销人员开展营销工作
1、甲方为巡展的主办方
2、甲方有义务在与乙方签订协议后,为乙方提供营业相关物料支持
3、甲方在巡展期间不影响乙方的正常营业
1、乙方为巡展的协办方
2、乙方提供_名营销人员作为营业支持
3、乙方营销人员巡展工作时间为:
3、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故意损坏、擅自更换、挪用甲方提供的巡展物料及现场设施,第一年合作期间发现上述行为,按巡展总费用的百分之七十赔偿甲方损失,第二年合作期间发现上述行为,按巡展总费用的百分之五十赔偿甲方损失。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拟定,如有未尽事宜需补充和修改,须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1、如果甲乙双方在执行此协议时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巡展无法继续的、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合伙协议与投资协议篇四
乙方: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__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________项目为项目投资主体,项目注册形式为:_______________;各方出资分别:_______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_______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6、共同投资事务除下列事项需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务由二分之一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牵涉。
第三方合同,乙方有权利索取查看甲方与。
2、牵涉。
第三方合作,乙方不得逾越甲方与。
第三方接触谈判,或与。
第三方直接签订相关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3、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评估甲方提出的投资方案,具有一票否决权;
(2)全程跟踪甲方方案的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甲方执行;
(3)甲方与。
第三方合同,须经过乙方的评估确认后,方可执行。
2、与。
第三方接洽谈判,撰写合同文本,合同文本须经过乙方评估;
3、对整个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4、解决与。
第三方合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合作顺利;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3、合营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项目无法继续经营的,应对其他合营人承担赔偿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
合伙协议与投资协议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以上甲、乙双方投资人经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_______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设备提供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投放单位):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______________设备的投放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放设备名称型号: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序列号:_______________。
三、数量:_______________。
四、约定价格: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提供______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合法的________。
2、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3、配备专门的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并对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
4、使用设备进行经营活动,并按国家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取得收入。
5、甲方提供以上______设备供乙方使用,在合作期内,甲方负责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及保修服务,设备所有权归___方使用和所有。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设备要求无偿提供附合设备要求的经营场所(包括水电、地坪、操作员住宿),并提供甲方办公室一间,装修、改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经营期间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费用结算。
1、费用收取在乙方收费处办理,次月____日为甲乙双方费用结算日不得提前或延后。
2、费用支付标准,甲方按上月净收入___%上交乙方,作为管理费用。
九、争议与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采用以下____方式解决(注:只能选一种):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
1、当甲方设备进驻乙方安排的场所时,乙方必须出具设备接收确认书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其他相关证照,手续的复印件。
2、本协议需双方共同遵守、如有单方违约、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付未违约方设备相等的经济赔偿(政策因素除外)。
3、对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双赢原则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具有共同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与投资协议篇六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甲方、乙方、丙方作为共同投资人身份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4.任何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任何一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任何一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合伙协议与投资协议篇七
甲方: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经营,地址。双方本着诚信、友好、盈利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二、双方出资份额:本店总共投资:元,共计100股,中甲方出资元,占股,乙方出资元,占股。
三、合作经营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
四、盈利结算方式:
1、每月日为盈利结算日同时召开出资人会议。
2、盈利分配方式按当月盈利金额各占股份分配利润。
3、亏损承担方式按当月亏损金额占股份承担。
五、纯利润计算方式: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视为当月纯利润。(卡金未消费前不计入总业绩)。
六、各方权利和责任:
1、在合作期间若出现亏损或内部矛盾和合作期满后,导致双方不愿继续合作经营的和没有一方愿意接纳退出方股份的,将此店作转让他人处理,转让所有按股份分配。
2、在合作期间,若有一方不愿意继续合作精英呢的,以自动放弃分股权处理,投资金当作亏空处理;若有一方不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或需退股的,经双方协商同意按当时市值评估股金购买任一方其全部股权。
3、正常营业后,所有店内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政收支、都由总部统一管理,每月收取百分之管理费。
4、所有合作方必须遵守店内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2倍处理。
5、所有合作方再开设分店时,由总部统一安排人事调动,愿店股双方协商处理。
6、如果店面需从新装修,经双方协商,按股份出资。
七、在合作期间经营管理由总部统一管理,合作方有建议权。
八、当租赁房屋到期时或合作期间房东不愿租店铺时,此店视当时情况处理,也可双方从新另找店铺,当另设店铺时,共同出资从新合作。
九、合作方股权不得私自转让,更不能作个人民事责任或刑事任承担抵押处理。所有私自转让或抵押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股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合伙协议与投资协议篇八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籍贯: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籍贯:
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籍贯:
丁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籍贯: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混凝土有限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甲、乙、丙、丁、四方同意,以四方已注册成立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万元(元)占出资总额的43%;乙方出资________万元(元)占出资总额的43%,丙方出资________万元(元)占出资总额的7%,丁x出资________万元(元)占出资总额的7%;。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伙协议与投资协议篇九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甲方、乙方、丙方作为共同投资人身份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4.任何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任何一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任何一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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