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有履行义务。如何进行后续合同的修订和解释,以适应市场变化和需求变动?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在特定条件下达成的协议,是保障权益和规范行为的一种法律文书。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先对合同模板进行修改和适应,确保符合双方需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范本,供您参考和借鉴。
保险经纪合同篇一
合同编号:
卖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经买卖双方同意,由卖方出售、买方购买(下称货物),双方于年月日签订本协议书,货物数量、规格、价格详见清单a。
第一条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买方须在(时间)前由卖方确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销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天。信用证保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三条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份;。
(2)发票一式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份。
第四条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交货。
(1)交货期为;。
(2)装运港。
第六条装运条件。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第八条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按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天。此按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按金并写信给买方告之理由。
第九条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
应遵照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第十一条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卖方因自然的原因而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买方挂号邮寄由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主管当局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方国家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清单a。
1.物品名:
2.货物规格:
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额之%)。
4.单价:
5.总值:.
(每公吨价为,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
清单b。
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期满次日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1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
外轮停靠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卖方:
买方: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保险经纪合同篇二
6、审核保险协议、保险合同、保险单等技术文件;
9、日常联系、定期报送保险服务情况等其他工作。
保险经纪人岗位要求:
1、掌握经济、金融、管理等专业知识;
2、熟悉保险产品特别相关的专业知识;
3、具有较强的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及亲和力;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分析判断能力;
6、具有良好的责任心、有一定的团队协作精神。
1、根据客户的要求,给用户提供专业的保险知识咨询和服务;
2、推荐保险种类及相关理财产品,并制定保险方案;
3、定期接受专业保险业务辅导和讲座;
4、参保客户的后续客户服务工作;
5、为企业、集团、特定行业等提供团体保险的策划。
保险经纪合同篇三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在^v^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第七条在^v^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v^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八条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v^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v^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v^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保险经纪合同篇四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2.法律责任不同。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代理被代理关系,被代理保险公司仅对保险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负责。保险经纪人与客户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如果因为保险经纪人的过错造成客户的损失,保险经纪人对客户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代表的利益不同。
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代表的是客户的利益。
4、提供的产品数量不同。
保险代理人只能代理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产品单一。保险经纪人能提供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来满足客户不同的保险需求。
5、立场不同。
保险代理人因为代理的产品单一,一般只会陈述自己产品的优点。保险经纪人可以代理的产品很多,所以能够客观地分析每个产品的优缺点。
6、投保模式不同。
保险经纪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如每家保险公司的免体检额度不同,非健康体客户,一次性进行多家投保后,选择比较理想的结果承保。保险代理人则无法做到。
保险经纪合同篇五
第一百八十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入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可以加入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行业协会是保险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第一百八十一条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依法设立的保险组织经营的商业保险业务,适用本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海上保险适用《^v^海商法》的有关规定;《^v^海商法》未规定的,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资独资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适用本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强制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本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保险经纪合同篇六
邮编:______邮编: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传真: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保证金。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5万元。乙方资金不足5万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强行*仓。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
保险经纪合同篇七
委托方:中国_保险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代理人)。
住所:
负责人:
受托方: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
住所:
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理甲方办理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合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指代理业务的佣金、手续费,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关系。
2、乙方只为甲方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范围。
(一)业务范围。
1.乙方代理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具体险种见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首期暂收保险费;。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的续期保险费;。
4、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二)地域范围___________行政区域内。
第三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合同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合同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条代理费用。
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一)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也作相应调整。
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3、乙方设立独立的代理费用帐户,并在每月的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业务结算表;甲方核实后,在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代理费用全额划入乙方帐户。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保险中介服务专用发票。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发保险单;。
2.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
3、有权根据甲方上级公司对代理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
4、有权制定和修改与本合同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6、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代理权限范围。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2.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6.对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2.有权获得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4.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签发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单。
(二)乙方的义务。
2.承担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或签订协议;。
5.在收取客户保险费后,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甲方;。
6.接受甲方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9.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做好理赔工作;。
10、对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2.不得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第58条的规定。
第六条代理业务操作规程。
根据中国_保险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规定,保险代理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单证管理(附件二);。
(二)新单业务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续期业务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暂收保险费和续期保险费的划转;。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续期业务保险费的二个工作日内将保险员全额划入到甲方帐户;。
3、保险费帐户: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4、甲方根据交接的清单总金额来核对确认乙方的实际划款金额。
(五)甲方应为乙方单独编制代理业务电脑编号,以方便双方业务流程的操作、各类结算及相关业务的查询。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个月,本合同解除。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乙方在为甲方代理业务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因其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终局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涉及保险业的专用名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法律法规无规定的,按保险行业惯例解释。
3.本协议附件包括:
附件一至四(略)。
系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章)(签章)。
保险经纪合同篇八
为了充分保障公司未来稳步发展,取得更好的业绩。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基本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公司的艺人开发工作人员,乙方负责推荐优质艺人入驻公司下属公会。甲方负责考核和配合乙方的工作。
二、合作形式和待遇。
1、乙方向甲方推荐优质艺人,甲方给予乙方业绩提成。
2、提成计算方法:甲方按照乙方所招聘艺人为甲方赚取第一个月收益的______%支付乙方相应提成费用,此收益仅包括甲方通过艺人佣金分成所获取的收入。
3、提成支付周期:提成支付日期为乙方所招聘艺人入职后次月月底。
4、乙方推荐的艺人所需的专业表演技能由乙方负责培养及训练,乙方为开发艺人所承担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所推荐艺人需经甲方审核通过,艺人与甲方签订正式《艺人经纪代理合同》后方为审核通过。
6、本合同履行对乙方具有唯一性,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与其他个人或机构签订类似协议以及提供同等性质的招聘、中介和经纪等服务,一经发现,甲方可以停止支付乙方相应提成。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三、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保密条款。
无论本协议是否终止、无效或撤销,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的机密或对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非*息保密。
五、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书有效期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如遇国家政策做出重大调整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