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反思自己在一段时间内的表现以及所取得的成绩。如何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这是每个国人都应该关注的责任。总结是我们回头观察前行的过程,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充分地了解所总结的内容,做到客观公正。接下来是一些总结范文的示例,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幼儿园教育评价论文篇一
这是一个浮躁的国界,少了圣贤,都希望能够培养一些真正的学术研究人才,并能起到推动文化科学发展的作用。那些重复学习、非法携带他人物品的人将受到严惩。学术上的不诚实,盲目重复,最终会有一天的灭绝。
论文查重的意义。
从古到今,学术界论文的数量不断的增长重复越来越多,可是却没有发现论文的原创性很重要。原来学习前人的经验就像站在巨人的肩上面来借鉴成果,可是巨人的肩只属于巨人。可以借鉴引用,但是不等于可以重复,论文查重是对学术的尊重是不允许重复,所以,论文查重是非常重要的。
论文查重的要求。
在学术论文的创作上,理智性的调查研究却很少理论性的文字却很多,论文的形式重复已经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了,缺乏很多深化的解析和讨论,学术论文重记录却没有重分析,重报告可是却不重研究,十有八就都相似,论文查重可以很好的检测出重复率高的学术论文。
现在的文件都是真理,重复别人的说话,他们的研究论文之间没有重复太大,没有一点新意,hownet阅卷是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本文重新检查不重复,千篇一律的现象。有时,重复别人的学问可能会粗心大意,以致别人误解了它。测试自己的学科是找出你的问题的一种方法。
以上就是为什么需要论文查重的重要性,希望对需要帮助的人,有一定的帮助,通过以上的内容,应该会有一定的了解,为什么要论文查重,希望作者在写论文时候,能尽量的避免和网站上有重复的信息。
幼儿园教育评价论文篇二
我们选择班级的阅读角作为幼儿进行的阅读活动的基本场所,这里摆放了一个书架,放满了各种各样的图书,提供了一些小凳子,供幼儿阅读活动使用。除此之外,我们根据幼儿好奇、好问的特点和较强的求知欲望,在活动室的各种设施上张贴了表示该物品的名称,还结合一些集体活动的规则,张贴一些标语或是警示,如在饮水机的旁边帖上“喝水请排队”的字样,这样以来一方面促使幼儿学习掌握一些活动准则,另一方面供幼儿感知汉字的结构特点,初步培养幼儿对阅读活动的兴趣。
图书角的图书必须能激发幼儿的兴趣,对3-4岁的幼儿来讲,他们的注意力集中时间短,思维形象、简单,不喜欢太复杂的东西,同时好动,理解能力较差。因此,在选择图书时,画面形像清晰,主体突出,色彩鲜艳,同时单页单幅,整本书页码在20页左右的图书较受孩子欢迎。同时图书讲述的内容最好是与幼儿的生活有关的,或者是幼儿所喜欢的小动物这一类。为了能经常吸引幼儿进入图书角,我们经常每两到三周更换、丰富图书,以保持图书的新鲜感。
对幼儿阅读图书来讲,创设良好和谐的心理环境亦很重要。由于小班幼儿的年龄小,对于图书还没有形成比较清晰的概念。为此,我精心设计了“认识书宝宝”、“和书宝宝做朋友”的一系列的主题活动,激发幼儿对图书的兴趣。通过具体、直观的方式引导幼儿初步感知图书,如我先用拟人化的口吻向幼儿介绍图书,再是运用形象逼真的电脑课件向幼儿展示图书的组成部分。在指导幼儿的阅读活动中,为幼儿提供一个宽松、愉快的阅读氛围。根据幼儿的阅读兴趣,既不粗暴制止幼儿在自由活动时“擅自”去看书,也不要强制幼儿在规定时间看书、多看书等。同时注重个别指导,对几个不爱看书的幼儿,可以推荐、讲述给他们听,和他们一起边看边讲;启发、引导幼儿发现书中有许多有趣的事,有许多科学知识,让幼儿觉得看书真有趣、图书真有用。
二.培养幼儿对阅读图书的兴趣。
在幼儿初步感知图书的基础上,我门进一步加强了对幼儿的阅读兴趣的培养。我们尝试将幼儿的阅读活动与看图相结合。由于幼儿尚未到达凭借书面文字阅读阶段,他们所面对的是大量的图文并茂或以图为主的读物,最具吸引力的是有故事情节的图书。而且,鲜艳的色彩,有趣的画面能最快闯入幼儿视野,使之产生持久兴趣。幼儿大部分的注意是图中形象的大小、颜色的鲜艳程度。如何帮助他们读懂这些图画故事,使他们顺畅地进入到幼儿读物的阅读中。我们选择的突破口是从儿童读物的图入手,幼儿在看图、说图、读图的过程中通过观察画面、理解画面、描述画面来实现图画符号与语言文字符号的转译。在看图的过程中,我们特别注重引导观察。幼儿的思维具有跳跃性特点,常常呈现出无序化状态,看图随意性大。经常看到孩子们翻开书,面对一幅画时,一会儿看这儿,一会儿看那儿。而面对一本书时,一会儿翻到中间,一会儿翻到前面。因此教师在指导幼儿看图时,先是有针对性地示范看图书的要领,如把一页的图书进行放大,引导幼儿进行观察,并根据图画的内容,提出相关问题,让幼儿带着问题有目的地看。在幼儿看图的过程中,教师围绕观察目的进行必要的提示、引导。
目标是教育行为的指南,有了明确的目标,才能在教育过程中有的放矢的对幼儿进行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小班的幼儿拿到一本书,常会无目的的前翻翻、后翻翻,摆弄图书,于是,我们制定了“让幼儿从无目的翻到会看、会说”的目标。但是,光有这个目标是不够的,还必须有逐步帮助幼儿达到目标的“落脚点”,即一个一个的阶段目标。如:(1)喜欢听老师“讲书”;(2)会指认单页单幅画面上的物体;(3)学讲常用词及短句;(4)学习正确的阅读方法;(5)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6)学习自己讲一段话。
首先,我们利用幼儿对老师的依恋吸引幼儿进入阅读区。3—4岁幼儿年龄小,对成人有强烈的依恋。在幼儿园里老师是他们最依恋和信赖的人,我们利用幼儿这一特点,先主动进入阅读区。由于阅读区里的人数相对较少,因此,老师就更有机会与幼儿进行多方面的接触。如把他们抱在身上,可以边讲故事边抚摸他们的脸蛋、小鼻子或小手,使他们更多地感受到老师的亲切与关注,增进幼儿对老师的依恋,以使他们更愿意随老师进入阅读区。
其次,多给幼儿讲故事,使他们有成功的体验。在阅读区内,我们常常会和孩子一起商量:“今天讲一个什么故事给大家听呢?”或应孩子们之邀,讲一个《小兔乖乖》的故事等。孩子们轻松地靠着老师听着一个一个有趣的故事。这种轻松的家庭式的亲子阅读形式,会打动每一个孩子。爱重复是该年龄段幼儿的特点之一。我们根据这一特点,结合一些幼教杂志里的内容反复地讲故事,使3—4岁幼儿能熟练地记忆故事内容,并能与图片内容一一对应。当他们再次翻看图书时,就会边看边讲,并会模仿老师的语气和动作。由于对图书画面与内容比较熟悉,他们阅读时就会有成功的体验。
四.培养幼儿正确地阅读方法1.指导幼儿变倒置为正置书。
幼儿初入园时,我发现不少幼儿把书倒拿着看,还读得津津有味,有的幼儿从后往前看,有的从中间开始翻,还有的翻到前看看翻后看看;在翻书的方法上也各不相同,有的抓起整整一页书来翻过去,有的两只手努力地想把书页拨弄开,还有的干脆蘸点口水翻;在阅读时,幼儿兴致一来,趴着、蹲着,有的提着一页书把书晃来晃去。针对这些现象,我首先故意把一些大大的人物、动物图片倒贴在墙上,让幼儿发现后请他们自己动手改正,并说说为什么,渐渐地幼儿都知道,图片上的人要和小朋友脸对脸,脚对脚,倒拿图书的现象逐渐改正了。
2、指导幼儿变无序看书为有序看书。
阅读图书,正确的方法是由前往后翻阅书。但小班幼儿并非如此。在阅读活动中,我发现有孩子看书的方法是从后往前看,有的孩子从中间看起,也有的孩子是任意前翻后翻,即无序地看书。我问:“你看什么呀?‘孩子指者最熟悉的,最喜欢的某一页,用简单的句子告诉我:“小鸟。”“小狗。”“红红的苹果。”我从孩子的回答中悟出,小班幼儿还不知道事物的前因后果,对故事还不了解。因此,老师要以孩子为本,创设适合孩子阅读的条件。首先,选择的读物要形象鲜明,画面上的角色以1—2个为佳;无需有背景图,图书的页码也要少之再少。我指导幼儿看书,先看封面,封面上是有字的。我还在书的封面上贴上红点等作为标记,并告诉孩子。久而久之,看书要先看书封面,然后再往后看的习惯形成了。孩子拿到书,看过封面,很容易就翻到第一页、第二页、第三页„„,在这种图书的帮助下,幼儿看一页翻一页的习惯也逐渐养成了。
3、指导幼儿五指抓翻为两指捻翻。
孩子们翻书的方法各不相同:有的孩子是两手一起翻书;有的孩子是沾一次唾液,翻一页;也有的孩子是五指抓翻或等别人来帮忙等等。为了培养孩子们正确的翻书习惯,我们设计了许多发展孩子小肌肉群的游戏,让孩子在玩的过程中灵活地使用手指。我们还设计了游戏活动“翻书找一找”,把画有小动物的图片装订成书,然后让孩子们在听到信号后,用大拇指和食指翻书寻找。五.家园合力,共同培养幼儿的阅读习惯父母对书的态度、言行会直接影响孩子对图书阅读活动的兴趣,因而应充分挖掘、发挥家长的力量。我们通过家长会、家园交谈、家访指导等方式向家长介绍从小培养孩子对书的兴趣的重要性,介绍图书阅读活动对孩子发展的益处。同时,请家长带孩子购书,认识图书馆,书店及不同类型的书,并在家中营造读书气氛。在交流中,我们知道:有相当一部分家长在孩子入睡后才坐下来看书,或者避开孩子看书,这样做错失了父母对孩子榜样的作用和力量。于是,我们请家长和孩子一起看书,经常和孩子一起交流读书的心得,鼓励孩子把书中的内容再现或编讲出来,把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讲出来。这样,孩子对阅读图书的兴趣就变得更加浓郁,阅读水平也逐步提高了。
幼儿园教育评价论文篇三
教育事业的改革促进着学校和教师更加注重在教育中融入素质教育的理念,因此也更加看重对学生全方面能力的增长。在幼儿教育当中,要秉承将游戏作为基本活动,将教育内容蕴含在其中的要求。幼儿的年纪导致他们每天会花费更多的时间用在游戏上面,这也就说明了在幼儿教育当中需要将教学内容混合在幼儿每天的游戏当中,这样才能使幼儿在游戏中锻炼到自身的技能,获取一些有用的知识。这种教学方式不容易引起幼儿的反感,能够让幼儿在活动中找寻到快乐,促进教学成效。在现阶段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中,游戏教学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创造了有利于教学的良好氛围,实现了知识技巧教学和综合素质教育的双赢。
2、用讲故事的表演形式开展幼儿美术教学。
2.1、用讲故事的形式提升幼儿绘画的兴趣。
在幼儿园大班的美术教学中,幼儿教师要充分分析当下幼儿感兴趣的点和他们当前能够接受事业的最高限度,通过分析幼儿本身的生长环境和他们表现出的喜爱事物来选择最恰当的故事提升幼儿绘画的兴趣。幼儿教师只有本身了解幼儿的心理需求,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幼儿大班的美术教学成效,开展更加有趣的游戏美术教学活动。因此,幼儿教师可以选择当下幼儿最喜欢的故事,将其融入到美术教学的内容当中,通过表演和讲述故事的方式让幼儿们来进行绘画作业,完成自己有趣的绘画作品。
例如幼儿教师可以讲述“狮子王”的故事,在讲完了小狮子加冕为王的故事之后,幼儿教师可以通过扮演的形式,用道具来装扮成狮子王(装扮自己或者选择一个小朋友进行装扮)。让小朋友们根据自己的想象和幼儿教师提供的装扮道具来画出你们心目中的狮子王。同时,幼儿教师还要注意在其中教授给小朋友们一些绘画技巧和对狮子的简单认知,如:狮子的毛发是卷卷的、眼睛是圆圆的、嘴巴是大大的、牙齿又白又尖,还有着像半月一样的耳朵。这样的描述会在幼儿心目中形成一个狮子的具体形象,然后幼儿根据自己的想象把狮子王画出来。这种将美术教学蕴含在日常游戏当中的教学形式有效地提升了幼儿对绘画的兴趣,在游戏的过程中提升了自我的实践动手能力,开发了自己的创新思维。
2.2、用讲故事的方式发散幼儿绘画的思维。
除了利用讲故事的游戏方式来提高幼儿绘画的兴趣以外,还能有效地拓展幼儿的绘画思维,使幼儿将自身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发挥到绘画当中。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本身已经在很多渠道当中听过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不管是童话故事和神话故事都有了一定的认知。因此,单纯讲故事的形式只能很简单地吸引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们参与到游戏绘画当中,所以,幼儿教师要启用全面的故事教学方式,让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自己来创造全新的故事,并且将其绘画在自己的作品当中。
例如传统的改编故事,根据幼儿男女生的不同可以让他们创造出不同属性的故事,男生更多愿意改变具有战斗性质的有趣故事,常见的是将奥特曼和外星人联系在一起绘画出一起打斗的故事;而女生则会根据自己的想象画出诸如灰姑娘婚后的美满结局或者小美人鱼不再变成泡沫的圆满结尾。这些创造性的故事因幼儿本身喜好的故事不同而出现个性化的差异,幼儿教师要尊重每一位幼儿创造出的有趣故事,对幼儿绘画的故事进行客观的点评,分析幼儿在故事绘画当中表现的有趣内涵,提高幼儿的绘画技巧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3、用趋向于游戏化的绘画内容开展幼儿美术教学。
3.1、绘画内容从幼儿喜爱的题材中选择。
传统的幼儿园大班美术课程教学是幼儿教师安排绘画内容,而游戏化美术教学的模式则更多要求幼儿教师将这一选择权交还给幼儿。因此在游戏化的幼儿美术教学中,幼儿教师可以让幼儿们本身来选择绘画的内容,让幼儿们根据当天游戏的内容来绘画游戏的场景,使得绘画的内容变得更加具有趣味性。幼儿教师可以通过讲述故事、表演歌舞等方式促使幼儿选择和开发更加有趣的绘画内容,使得幼儿在美术课程中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得到充分的提升。这种全新的教学模式能够让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变得更加人性化和科学化,这种教学方式也表现出更加尊重幼儿学习当中的主导地位,将适合大班年龄层次和阶段的内容充分运用到绘画当中,拓展了幼儿的绘画题材。
3.2、绘画的题材呈现出多样化的游戏性。
最后,幼儿园大班美术课程的教学绘画题材也应该呈现出更加多样化的游戏性。在传统的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中,幼儿教师更多趋向于教授幼儿们绘画技巧和绘画理论知识,而忽略了对幼儿绘画实践能力的开发和培养。因此,现阶段游戏化的幼儿美术课程教学应该呈现出多样化的游戏题材,让幼儿们通过游戏题材着手进行绘画,在题材中展示出多元化的特点和发展方向,让幼儿们利用在学习生活中充足的游戏素材完成绘画任务,将幼儿内心当中爱玩的天性发挥到绘画教学当中,促使幼儿提高对美术课程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其和游戏联系在一起,更加愿意参与到绘画任务当中,提升自我的绘画能力。
4、结论。
综上所述,在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中,游戏教学模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游戏对于幼儿园大班开展美术教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能够有效地完善现阶段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的方式,将幼儿学习美术课程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从而达到促进幼儿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越.游戏在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中的运用现状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xx.[2]张海凤.游戏在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中的运用现状探讨[j].青年作家,20xx,(6):149.
幼儿园教育评价论文篇四
公证法浅谈
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该法于3月1日起施行,这对公证界来说是一件喜事,因为我国公证制度全面恢复的20多年后终于有了一部公证自己的法律。
目前规范公证的主要条文是:1982年4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206月11日司法部颁布的《公证程序规则》及各地方的公证条列(如1995年12月29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上海市公证条例》)。随着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公证体制早已突破了1982年的《公证暂行条例》,而且各条文彼此之间也存在不少矛盾,立法的滞后严重制约了公证的发展。
《公证法》的出台对公证而言无异是一场及时雨,它明确了公证的各项制度,并对公证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引作用。《公证法》继承了原先绝大部分的公证制度,但也适当做了一些修改。
一、公证机构的性质
《公证法》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这里把公证机构定性为证明机构,但具体采用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没有规定,因为无论在学术上,还是在实践中对公证机构的组织形式还存在争论,所以立法就规避了该问题。在《公证法》出台后,段正坤副部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回避了该问题,只是说公证机构是证明机构。原先《公证暂行条例》第3条: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8月10日司法部下发了《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中提到:现有行政体制的公证处要尽快改为事业体制,边远、贫困地区及近三年人均业务收入不足三万元的公证机构,可以暂时保持原行政体制不变。所以目前公证机构既有事业单位模式,也有行政体制模式,但今后几年公证机构都主要将以事业单位模式管理与运行。公证机构能否改成合伙的模式,新的《公证法》没有说“不”,司法部也曾经搞过试点,应该说立法还是给公证机构的组织形式开了一个口子。
二、公证机构的设置
这是所有公证机构都非常关心的事情,这关系到目前公证机构去留的问题。《公证法》第七条规定:“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这里明确了一个原则就是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这应该说是回归了公证机构的本性。原先公证机构有国家公证处,省级公证处,市级公证处,县级公证处,后来国家公证处已改为长安公证处,但省里依旧是三层设立公证处,这导致了公证管理的混乱及公证机构之间地不公平竞争。原先《公证法草案》第6条:公证机构在县(县级市)、市辖区设立。《公证法》改变了草案的规定,对公证机构设置在哪个级别作了选择性规定,但必须是同一级别,所以到明年3月1日开始,各个地方的公证处都将进行一次大的变动,取消层级设立公证机构。
三、公证机构设立的条件及程序
《公证法》第八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第一次明文规定了公证机构设立的条件,从条文来看,设立公证机构的条件还是比较简单的,但目前也不是随便就可以开设公证机构的。
四、公证的业务范围
五、公证的管辖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对于管辖的规定主要是参考了《公证程序规则》,只是增加了“经常居住地”。对于不动产的公证,还是严格依照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这对上海的公证机构来说影响比较大,因为上海公证机构的业务约70%都是不动产业务,而且上海市原先存在跨区管辖不动产买卖公证业务的情况。目前不动产抵押贷款合同公证及不动产继承公证是允许跨区受理的,但根据《公证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但除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外。不动产抵押贷款合同公证及不动产继承公证并不在除外的范围之内,所以公证法施行后对该业务的受理将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六、公证的期限
《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原先《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期限为:一个月。表面上看,期限是缩短了,但《公证法》没有约定办证的`最长期限,若当事人补充材料或公证机构核实情况,公证机构可以无限延长办证期限,《公证法》没有对办证的最长期限作出规定。
七、公证效力
《公证法》第五章对公证效力作了规定,原先当事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向公证处或其主管的司法局提出,再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公证法》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讼,而无需经过司法局。八、法律责任
《公证法》对由于公证机构的过错进行赔偿有了明确的规定。第四十三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该规定,理顺并明确了公证赔偿的救济方式与途径,从而也加强了公证员办证的责任心。
《公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原先公证法草案对此没有规定,在公证机构地要求下,增加了这一款,这对减轻公证机构的责任风险非常重要。但具体如何执行却没有规定,譬如公证机构发现当事人提供的假文凭,是否可以当场没收,使用假文凭的当事人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或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
总而言之,《公证法》的出台,对公证机构无异是一件好事,虽然它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足。笔者希望对《公证法》的一点介绍及分析,能给读者带来一点启发。
(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 奚正辉)
幼儿园教育评价论文篇五
论法院内部监督
毕东升
同任何权力一样,审判权力同样要受到必要的监督才不致被滥用。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各项工作要受到来自许多方面、不同性质的监督。本文拟着重对法院内部监督的构成、各种监督的关系以及在改革情况下如何开展内部监督工作进行初步探讨。
一、法院内部监督的构成
根据我国司法制度,参照国外法院组织制度通行的划分,我国法院内部监督可做如下归纳:
1?从监督的主体来讲,法院内部监督可大致划分为审级监督和行政监督两类。所谓审级监督即法律所规定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上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对下级法院案件裁判情况进行的监督,监督主体是上级法院,由合议庭、审委会等审判组织行使此项权力,因此,审级监督也可称为审判组织的监督。所谓行政监督,是指法院内部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人员和组织对审判工作或司法行政工作所进行的监督。此处所讲的“行政”,不是从国家权力角度,即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意义上的行政,而是从管理学意义而言。在此意义上,行政监督即管理者的监督。根据现行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诉讼法和法院有关制度的规定,法院内部的行政监督由院长监督、庭长监督、监察部门对本院和下级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以及其他司法行政部门对司法行政工作所进行的某一方面的监督构成。内容包括院长发现裁判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庭长对审判人员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监察组织的纪律监督、财务部门的财务监督等。在此需要强调,笔者认为,目前各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对本院错判的纠正工作不能称为监督工作,一是因为它无权提起改判,改判只能由院长提交审委会,或者说对本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权在本院内部只有本院院长才能够行使;二是它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司法独立最低标准,即:不能有法官之上的法官,一个法官(审判组织)不能接受来自同一审级的另一法官(审判组织)的监督。
2?从监督的内容来讲,由于法院工作分为审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两部分,因此,监督的内容也必然包括审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两类。法院内部的监督主体、程序虽有不同,但内容不外乎这两项,有交叉或相同之处。从法院组织法、诉讼法、法官法的规定来看,上下级法院间的审级监督,由各级法院的审判组织依诉讼程序进行,监督的内容是案件裁判;法院行政领导或行政部门的行政监督,监督的内容既有直接针对案件裁判情况的监督,也有院长、庭长以及监察部门对审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情况的监督。
二、审判组织的监督和行政监督的关系
通常,人们一般把对案件的监督称为审判监督。根据以上分析,按照我国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审判监督的主体既有审判组织(如上级法院审判组织对二审或再审案件进行审理),也有行政监督者(如院长发现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决定回避、监督审限、签发法律文书等)。因此,审判监督工作并非只是审判组织的工作。
审判组织的监督和行政监督存在既相互区别、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
首先,两者的职能、性质有原则区别,互相不能替代。审判组织的监督是依照诉讼法解决裁判的正确与否问题,不针对法官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而行政监督虽然能够对裁判和审判人员、审判组织进行监督,并有权对审判人员作出纪律和组织处理,但无权对案件作出裁决。在国外的司法体制中,这一点被特别强调,即强调为维护审判的内部独立,法院行政领导和部门不能干预审判,不能有法官之上的法官。审判的独立性使法院的行政监督具有不同于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的特点:一是行政监督不对案件的是非曲直直接做结论,案件结论由审判组织依审判程序解决;二是为维护审判独立,行政监督多是事后监督,不直接干预尚未作出裁判的案件,多数情况下只对生效裁判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司法行政监督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得违反组织法、诉讼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其次,审判组织独立、公正有效的开展监督,依靠行政监督为其提供的环境、条件。这不仅在于审判组织的有效工作离不开行政监督者通过监督管理提高法官的素质并为之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还在于审判组织开展的监督,许多都是通过行政监督而发现和提起的。如院长领导开展的执法检查,发现裁判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检察院(某些国家为司法部长)发现裁判错误提起抗诉(司法部、检察院工作属司法行政工作);监察部门发现法官在审判中违法违纪引起的对裁判的复查、重审等。因此,行政监督者监督案件是必要的,不能把行政监督与审判监督搞成两张皮,更不能人为地把两者割裂开来。特别是由于我国司法工作奉行有错必纠原则,与国外不同之处在于生效判决允许申诉、再审,允许改判纠正,并规定了相应的程序。因而,如果说国外的法院监督中审级监督居于重要位置、行政监督相对弱化的话,那么在我国行政监督则有其特殊存在的价值。
第三,行政监督依赖于审判组织的监督、以审判组织作出的结论为依据。虽然行政监督的内容包括了案件裁判情况,但行政监督只有提起或建议的权力,无裁判的决定权。因此,行政监督并不代替审判组织依审判程序对案件作出裁判。两者性质、权限、任务不同。由于审判工作的判断性特点,决定了审判奉行独立、中立原则,行政领导、行政人员不能干涉和代替审判组织的法定权力,对案件的裁判必须由审判组织依照法律作出。因此,行政监督必须以审判组织的结论为依据,进而才能达到对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的目的。
别是大陆法系国家更常见,如法国、日本规定,刑事再审可由司法部长或检察长提起等。这种依法进行的监督并非行政干预审判。审判组织的监督与行政监督相互依存、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脱节和分离,只会带来不良后果。过去法院内部监督机制薄弱,原因之一就是两种监督脱节,导致法院司法腐败的滋长、蔓延。因此,强调审判独立而忽视行政监督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以及强调行政监督而忽视审判工作的程序性、独立性都是片面的,必须加以克服。
按照这一理解,根据我国司法制度和最高法院关于监察工作的规定,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在各级人民法院院长领导下开展监察工作,行使的是各级法院院长授予的权力,与院长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权一样,同属行政监督的性质,是院长监督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职责在于监督检查审判组织、审判人员在工作中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因此,监察部门根据院长授权,当然有权对审判工作、包括案件裁判情况进行监督(如各级法院开展的执法检查和案件督查)。当然,监察监督是行政性的监督,监督检查的核心是审判组织、审判人员是否有失职、不履行职责、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通过对工作、对案件的监督解决对人的监督问题,而不是直接解决裁判的问题。
三、行政监督与司法独立、审判独立的关系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但同时规定法院院长必须对人大负责、向人大作出工作报告。这就决定了院长必然对法院各项工作有管理、监督权力。这一权力在诉讼法、法官法中均有充分体现。这些法律规定,院长、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由此,我们便会遇到行政权力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与司法独立、审判独立的关系问题。
审判独立包括内部独立和外部独立两个方面。本文所探讨的监督属法院内部监督,当然不存在影响外部独立问题。虽然我国的司法制度没有明确法官独立审判的原则,但明确了审判组织的权力,审判组织的这些权力院长、庭长不得代理或干预。同时,法院院长对人大负责、向人大报告工作的司法体制,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司法工作原则,也决定了法院内部监督、特别是行政监督存在的必要性。因此,在落实和维护审判组织权力的基础上开展内部监督工作,既不违反法院独立审判的宪法规定,也不会影响法院内部审判组织、法官行使依法作出裁判的权力。
即使是在奉行法官独立审判的国家,在不影响法官依内心确认作出裁判的独立性的前提下,法律也规定负有监督职责的法官或司法组织对被监督的法官有权力、有义务就工作效率、责任心、举止、品行等内容提出监督意见、采取纠正措施。在国外,司法独立、法官独立并不排除法院内部监督存在的必要性。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夫撰文指出:美国司法独立制度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官享有宪法的保护;二是司法机构独立行使司法权;三是司法有权对法官的不当行为采取纪律措施;四是发生利害冲突时用适当办法予以解决;五是保证司法判决的有效执行。只有这五个方面结合起来才能保证司法独立。”(见美国驻华大使馆《交流》第2期)此处的纪律措施就是内部监督。我国的执法环境、法官的产生条件、公民的法律素质目前与国外有很大差别,采取符合我国审判工作特点的加强监督、强化管理的措施是促进审判独立、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
四、司法改革与加强法院监督
党的十五大指出,要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独立,开展冤、错案件责任追究工作。这一论断包含了两层意义:一是要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独立,二是要加强监督,开展责任追究工作。这为司法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明确了方向。关于法院改革,《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改革的思路。《纲要》第20条指出:“在审判长选任制度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做到除合议庭依法提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疑难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由合议庭审理并作出裁判,院、庭长不得个人改变合议庭的决定”。《纲要》这一规定表明,逐步改变庭长、院长审批案件的做法,落实法律规定的审判员、合议庭权限,是今后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从一定意义上说,在价值取向上审判方式的改革在向着法官独立审判的方向发展。因此,《纲要》的规定也为如何开展法院内部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法院内部监督工作必须适应这一形势的要求。
在司法改革的形势下,审级监督和行政监督都有许多不适应审判工作特点和规律的问题,值得我们下工夫去改革完善。
1?关于审级监督。宪法和法院组织法规定,在审判工作方面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是监督关系,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命令和服从的关系。必须纠正长期以来形成的上下级法院在审判工作方面形成的行政化的倾向,如对案件的请示、汇报、批复等行政工作方式。在不同审级之间,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是在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力,事先的请示、汇报等领导和服从的行为,都将使事后的监督失去意义。
2?在行政监督方面,院长、庭长、监察部门如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是理论和实践中面临的重要问题。笔者认为,搞好监督,必须分清院长、庭长、监察部门的审判职责、管理职责。依照法律规定,院长、庭长是具有双重身份的人员。做为合议庭、审委会成员时,院长、庭长要依法履行其法律规定的审判职责,如担任审判长、主持审委会。作为管理者出现时,则须履行其管理、监督职责,如分配案件,组织合议庭,决定有关人员是否回避,审核法律文书与审判委员会、合议庭决定是否一致并签发法律文书,监督审限,发现错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等。审判职责是院长、庭长作为审判组织成员时履行的职责,此时,其权力、地位同普通法官一样,不能凌驾于其他审判组织成员之上。在履行管理者职责时,院长、庭长必须充分发挥管理者、监督者的作用。但审判工作的特点同时决定院长、庭长在监督、管理时也不能干涉审判组织的法定职权,个人无权改变审判组织的结论、决定。没有任何国家的法律规定,管理者个人可以随心所欲地决定或操纵审判组织的审判结论,管理者只能依法定程序来使审判组织接受自己的观点、实现自己的意志。
述,两者还存在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综上,笔者认为搞好法院内部监督工作必须掌握以下几点:
1?要遵循审判工作的规律,掌握审判工作的特点,依法开展监督工作。要认清审判权、监督权的差异,掌握法院行政监督的特点。要制定出明确的法官行为规范作为监督的标准;同时,在维护审判组织依法行使权力的基础上,明确行政监督者的权限,明确监督与干预的区别。既加强监督,又不干涉审判组织依法履行职责。
2?在推进审判方式改革的同时,必须加强以院长领导下的监察工作为核心的行政监督工作。监察监督是以纪律处分为手段的监督工作,在管理范畴中,其作用和效果是最为有效的。要纠正目前监督部门重叠、分散的缺陷,许多法院都设立了监察室、监督室、督导员以及对本院裁判有再审复查权的立案庭等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这些部门虽工作角度、方式有所不同,但从性质上讲都是院长行政监督权的延伸,都属行政监督范畴。为使监督形成合力,实现法院机构改革精简、效能的目标,完全可以将这些职责归并,形成以院长领导下的监察工作为核心的行政监督力量。
3?要将对人的监督与对工作的监督结合起来。要作好两个结合,即审判组织的监督与行政监督的结合、行政监督不同主体之间的结合。审判庭的二审工作、立案庭对本院的再审复查工作、庭长的日常监督工作、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均应通过有效的途径结合起来,使之形成相互协作的体系。在这方面,《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作出了原则规定,但需要在追究的内容、免责的范围、工作的程序、有关部门的义务、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进行完善,以确保审判的独立性、监督的有效性和司法的公正性。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幼儿园教育评价论文篇六
游戏幼儿园基本活动。但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增多,农村幼儿园出现了大班额现象,大班额对幼儿成长和教师正常教学活动产生了诸多不利,特别创造性游戏开展存在较大困难。创造性游戏包括结构游戏、表演游戏、角色游戏。其中,表演游戏幼儿喜爱游戏之一,幼儿根据文艺作品中情节、内容和角色,通过语言、表情和动作进行表现一种游戏。[1]现今,很多大班额幼儿园表演游戏都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开展起来。究其原因,主要班额过大、空间范围小,开展游戏存在拥挤、凌乱情况。如何才能组织好大班额幼儿表演游戏?本文结合课题研究,谈谈具体实践和体会。
一、选择合适游戏内容,农村大班额幼儿园开展表演游戏前提。
农村幼儿园大班额表演游戏内容选择受到更多限制,因此在内容选择时要考虑:
1.结合本班幼儿实际情况,选择符合幼儿生活经验,内容活泼、有教育意义作品。故事、童话要让幼儿容易掌握和表演,有一定故事情节,表演动作表情比较适合幼儿表现。
2.要选择人物性格特征较明显,场景、道具简单,便于师幼共同布置作品。可以将桌椅、积木、胶粒拚图及实物等现成材料进行利用。如《小熊请客》场景中房子用桌椅,树用一张椅子就可以了,表演小朋友带上相应头饰即可。
二、合理开发和利用游戏场地,农村大班额幼儿园开展表演游戏先决条件。
农村幼儿园场地比较小,孩子又多,而表演游戏开展需要较大游戏场地,单靠每班活动室不够,教师需要开发和利用其它空间让幼儿游戏,室内外哪些空间可以合理利用?室内有活动室、寝室、盥洗室、储物室、过道、走廊、阳台、大厅,户外有绿地、绿篱、树木、花圃、沙池、山坡、运动器械、戏水池。教师应因地制宜,根据表演内容有目选择场地。如表演《金鸡冠公鸡》就可以利用幼儿园绿地、山坡,让幼儿在真实情景游戏中,增加游戏趣味性,解决游戏场地问题。
三、有效使用游戏材料,农村大班额幼儿园开展表演游戏必要条件。
表演游戏开展需要较多游戏材料,农村幼儿园现成材料少,班级人数多,搜集、制作游戏材料农村幼儿教师比较头疼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准备游戏材料。
1.提供具有多功能玩具和材料,避免材料功能单一性。功能单一材料,缺乏开放性,如那些颜色鲜艳、具体形象成品玩具,不能满足幼儿表演游戏想象力发挥,孩子们只暂时对豪华用品感兴趣,玩了一小段时间孩子们就不喜欢,更换淘汰这样材料,势必造成经济上浪费。多功能玩具和材料可以让幼儿在自身生活经验基础上,充分发挥想象,教师应鼓励这种想象,激发这种想象,并创造条件满足这些想象。在故事《小羊和狼》中,用旧挂历纸、鲜艳彩色塑料袋可以当服装,动物羽毛可以用旧丝巾,等等。在表演活动中,孩子们还可用一些废旧辅助材料当道具,如“石头”“鸡腿”用泡沫块来代替,各种小纸盒当成《小熊请客》礼物。
2.寻找可利用替代物,减轻教师开展表演游戏负担。农村个广阔天地,有一些现成物品可以作为表演游戏替代物,如:野果、树叶、小石子等都可以作为幼儿表演游戏素材;一些废旧物如洗净各种塑料瓶、可乐罐、塑料袋等,还有各种纱巾、围巾,在表演游戏中会变成话筒、花瓶、裙子等,这些替代物能极大满足幼儿创造力和想象力。同时,由于这些替代物来自幼儿自己发现、创造,会增强他们自身心理满足感,自然也会激发他们使用这些材料进行表演积极性,从而提高材料使用效益,减轻农村幼儿园教师开展表演游戏负担。
3.幼儿参与制作游戏材料,激发他们参与表演游戏兴趣。教师根据表演主题和情节,为幼儿提供辅助材料和孩子们一起商议并制作道具。在制作道具过程中,教会幼儿一些制作道具方法,道具不必过于精致、鲜明,以免影响游戏开展,并可以物代物。如教幼儿利用挂历纸、塑料袋、废旧报纸等,制作出简单帽子、服装等。
4.建立统一“材料库”,资源共享,使材料使用率最大化。开展表演游戏时,为了使材料使用率最大化,同一年龄班安排相同表演游戏内容,年段教师共同搜集、制作材料,并在班级教室里开辟一处“材料库”,将幼儿游戏所用玩具材料都集中在一起,每个班级轮流使用材料,使材料“资源共享”,这样既能减轻教师准备游戏材料工作量,又能帮助幼儿学习归类以及养成物归原处好习惯,更重要还在于提高游戏材料使用效益。
四、多样组织形式,农村大班额幼儿园开展表演游戏根本保证。
农村幼儿园班额过大,而表演游戏角色少,如果根据角色来分组,往往要分十几组,加上幼儿园场地有限,幼儿等待现象就比较严重,通过探索课题组找出几种解决办法。
1.让部分幼儿当观众,讲述旁白部分,参与到游戏中。如表演《小兔乖乖》时,将幼儿分成四组,每组有10名左右幼儿,一部分孩子表演,另外孩子当观众并讲述旁白部分,表演结束后交换角色。这样幼儿参与表演几率就更高了,不会出现等待现象。
2.一角色多人。表演游戏可以由多人扮演同一角色,例如在表演《三只蝴蝶》时,故事中白蝴蝶、红蝴蝶、黄蝴蝶、白花、红花、黄花等角色,可以请几个幼儿共同扮演同一角色,解决了角色少、观众多矛盾。幼儿表演同一角色,可以一起商量角色动作,这样不仅培养幼儿合作意识,为了使幼儿在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还可以让能力弱幼儿跟在能力强幼儿旁边学,从简单模仿到自己表演。
3.扩编故事,增加游戏角色。将一些游戏经过改编、扩编后,内容更贴近生活,又增加了角色,这样就能解决人数多游戏角色少问题。比如表演游戏“小猪盖房子”,教师在故事里增加了现实社会中常出现问题,如小白猪考虑省钱,学小鸟用树枝和树叶盖房;小黑猪为了买地得打工赚钱(搬木头或砖头等工作);小花猪用砖头盖房时,自己忙不过来,请其他小动物来帮忙等等。三只小猪选择了不同方法来盖房子。最后恶斗大灰狼时,加入其它小动物帮忙,战胜了大灰狼。从表面上看游戏好像发生了变化,但实际上其内隐规则、玩法都没变,却很好地解决了幼儿人数多、等待时间长问题。
4.将表演游戏与区域活动结合。为了保证活动场地和时间,教师在活动区中设置表演游戏区。活动前,教师和幼儿共同收集制作相关场景和道具;幼儿根据意愿自主选择和分配角色。幼儿可根据故事情节边表演边游戏,将对文学作品理解和生活经验融入到游戏中,创造出各种不同情节,使故事情节得到发展、扩充,人物形象变得更加生动、丰满。
参考文献:
[1]邱学青.对幼儿园游戏分类问题思考[j].学前教育研究,20xx(3).[2]卢乐珍.关于师幼互动认识[j].早期教育,1999(4).[3]林菁.幼儿园创造性游戏指导与实施[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xx.
幼儿园教育评价论文篇七
去年,我国对法官制服进行重大改革,取消了以前那种类似军警的制服、肩章和大沿帽,采用法官袍和西式制服佩戴胸徽的两款新式法官服。从去年5月11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法官开庭审案时必须穿着法官袍。尽管穿上法官袍仅是一种形式,它并不能直接的必然的保证司法公正与防止司法腐败,但象征着国家司法权威的法官袍的推行还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而且也得到了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以及普通民众普遍的赞同与许可。
赞成推行律师袍的主要观点是,目前在全国,律师出庭时着装不一,已严重的影响到司法的权威与庭审的庄重与严肃性以及律师职业的形象,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有必要要求律师出庭统一着律师袍。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
首先,即使是没有统一着装,但在我国绝大多数律师在出庭时着装是得体的。其次,律师穿袍与法官穿袍之间实际上并存在着一种简单的对应关系。并不是说法官穿袍了马上律师也要跟着穿袍,而且,律师穿袍也并不必然地代表着形式正义。因为法官穿袍象征的是国家司法的权威,因此,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法官在开庭时都是穿袍的。而律师是否穿袍则更多的是由一个国家的传统和习惯所决定。因为,即使是在十分讲究法庭仪式的普通法国家,虽然法官出庭均着法官袍,但由于传统与习惯的原因,并不是所有普通法国家的律师出庭时都穿律师袍的,例如在美国,律师出庭虽然未着袍,但这些丝毫不影响律师这一职业的公众形象与律师作用的发挥,也丝毫不影响美国是全世界律师制度最发达、律师人数最多的国家的这一无可争辩的事实。
另外,在中国,无论南方与北方、东方与西方、城里于乡间,无区别的统一推行律师出庭着律师袍的做法既无必要,而且在实践中也很难实行。例如,南方与北方的气候迥异,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在南方的夏天时,律师穿上质地不薄的律师袍坐在没有空调的法庭里,以及在北方的冬天时,律师里面穿着厚厚的衣服,外面鼓鼓的套上一件律师袍坐在没有暖气的法庭里的情景,律师感觉会怎样?(有鉴于此,及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法官袍穿着的有关规定后,随即又作出了基层法院法官审案可不着法官袍的变通规定。)又如,就东部沿海地区与西部地区的律师及城里与乡间的律师相比,东部经济比较发达,西部经济相对比较落后,城里人的观念相对比较开放,乡间的人观念相对比较保守,无区别地统一推行律师袍,对东部律师来说,几百元一套的律师袍算不了什么(据人民网公布的消息,这种新式的律师袍现初定价格为375元每套),但对西部有些律师来说则可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另外,对城里人来说从观念上会较快接受律师袍这一新生事物,但在乡间的法庭里,穿上律师袍的律师会不会像动物园里的怪兽一样受到群众的围观还很难说,更惶论能有助于庭审气氛的庄严和肃睦了。
目前,我国《律师法》对律师所下的定义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在我国,要做一名专职律师他首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以前是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然后,经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以上后方可申领执业证,领到执业证后,他(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并可以独立办案。但这时作为律师的他(她)却一无所有,失去了工资和福利,失去了铁饭碗的他(她)需要依靠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以赢得劳动报酬。作为律师,他(她)没有任何权力,律师是民间人士而不是行政官员,他的执业权利是靠法律来保障的。
职权在法理上还值得作进一步深入的探讨。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使是作为整体的检察机关所享有的职权也是需要通过检察官个体来实现的,更何况在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中多数公诉人是理所当然、责无旁贷地将其视为自己的职权甚至权力的),公诉人的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特殊身份往往甚至会使法官也惧之三分。《刑诉法》也没有规定控方庭前证据展示制度和辩护律师从事刑事辩护的司法豁免制度。由于以上的种种原因,使得在刑事诉讼中本应是力量平衡的控辩双方的力量却变得如此失衡,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求律师高质量地无后顾之忧地辩护以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律师来说无异是“索我于枯鱼之肆了”。
另外,由于中国历史上没有律师制度及法治的传统,由于封建遗毒尚远未肃清及我国的依法之国之旅才刚刚开始,如今包括领导干部、公检法人员、普通群众及新闻媒体等在对律师的认识方面都普遍地存在着极大的误解。有些领导干部和公检法人员错误地认为律师就是帮坏人说话和开脱罪责和专门同公检法部门过不去的,有些公检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但特权思想严重,将法律赋与其的职责当作权力,根本丝毫不把律师放在眼里,对律师趾高气扬发号施令。人民群众在需要律师时会将律师视为正义的化身,但在不满意律师收费时则将律师说成是专门乘人之危谋取钱财的唯利是图的小人。在影视作品中,对律师的认识也同样存在着普遍的误解。有一部以律师为主角的电视剧,其中一个剧情讲的是一位女律师为她的当事人代理一宗离婚官司,她的任务是为她的当事人争取对小孩的监护权。但她在办案过程中却为作为小孩母亲的对方的伟大的母爱所感动而在庭审中故意输掉了当事人委托的官司。这位律师的行为实际上严重违反了律师伦理,但这部作品竟是将其作为正面形象来宣传的!在我国的这类作品中,在关键时刻,对律师来说,几乎最终总是社会伦理战胜律师伦理。如果律师伦理战胜社会伦理,那么这名律师的公众形象必然是反面的,将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公众的唾弃。这充分地表明了人们对律师这一职业的误解有多深!培根曾说过,没有坏人,就没有律师。实际上,律师为“坏人”辩护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但在现代中国,公众对律师的作用与形象却是如此的定位,实不能不能说是一大悲哀。加上中国根深蒂固的官本位和人治传统残余以及现行的司法制度中存在着种种不尽合理因素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以权代法、以权代审、审而不判、判而不审、作为律师你辩你的,作为法官我判我的等种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却时有发生,律师执业因此而变得阻碍重重,这就使得律师的作用根本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进而连原本相信律师的当事人也开始不得不怀疑律师的作用及这种司法法制度的合理性,转而相信打官司不如打关系之说了。而对一些律师来说,在经历过一次次的挫折与打击后,转而会认为,既然现状就是这样,自己无法去改变它,那倒还不如干脆就浑水摸鱼及时地捞点钱今朝有酒今朝醉算了,作为律师应有的正义感、责任感、神圣感和社会的及政治的使命感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通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学院政法系 邮编:516015
幼儿园教育评价论文篇八
教师是教科研活动的主体。只有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依靠教师,群策群力,教科研活动才能产生更好的效果。反之,教科研活动则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认识。认为幼儿园接触的是3—6岁幼儿,把孩子带好,用不着花很多精力搞教科研。再说,幼儿教师毕业于幼儿师范学校,虽专业素质好,但理论功底薄,研究水平低,没法搞教科研。二是教科研活动形式单一,总是业务园长或教研组长说、念、讲,教师则一味地记录、听讲。三是教科研活动内容经常跟着“流行风”走,外面流行研究什么,幼儿园也就跟着模仿照搬,不会在分析别人之长和自身特点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吸收,搞得教师随“风”摇摆不定,兴趣不大。!
为了调动教师参加教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我园着力从以下三方面入手,积极鼓励教师参加教科研活动,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充分发挥教师在教科研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一、加强思想管理,强化教科研意识。
教育科学研究是运用科学的理论与方法,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对教育领域中的现象与问题进行研究的认识活动。通过教育科学研究,能探索和认识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的发展,因此可以说,教育科学研究是新世纪教育工作的需要,是培养未来人才的需要,是提高教师素质的需要,也是教育管理规范化的需要。作为园长,应把教科研放到幼儿园工作的重要位置上,优先考虑和安排,树立“科研兴园”的工作指导方针,加强教科研思想管理,反复宣传教科研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消除教师的畏难情绪,帮助教师从教育发展、自身发展的角度去认识理解教科研的必要性,从而唤起教师投身教科研的自觉性。园领导要身体力行,带动骨干教师进行示范,结合实际工作,扎实开展教科研工作。如:园领导参与进行了“幼儿一日活动中保教结合思想的渗透”、“如何开展幼儿体育教育活动”、“幼儿珠心算教育”、“幼儿听读游戏识字教育”等研究,从而激发了教师参与教科研的热情。
二、创设民主、平等、和谐的研究氛围。
首先,园领导和教研组长作为教科研活动的管理者,应树立正确的教师观,尊重教师,了解每一个教师的实际水平与需求,允许教师之间存在个体差异。在教科研活动中,与教师保持人格上的平等,既做指导者,又做平等的参与者,与教师共同研讨,虚心听取意见,及时鼓励和肯定教师的创见,善于提出教师存在的问题,启发教师思考。在这种宽松、和谐的研究氛围下,管理者与教师之间心理上的距离缩小了,使教师产生被认同感和自我价值感,乐于无所顾忌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第二,管理者应从实际出发,了解教师研究的需要,以解决教师工作中的难点、困惑为重点,将研究的需要融入教师的需求之中,以教师不断增长的需要为研究的“突破口”。我园常采用现场观察法、问卷调查法和小组讨论法来了解教师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疑惑和对教科研活动内容的意见和建议,这样确定的教科研活动内容受到了教师的欢迎,因为它切合了教师的实际需要,增强了教师主人翁意识。比如,以前我园的教研观摩活动,基本上都是由园领导确定观摩内容与人选,在调查表中,许多教师认为这样做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因此,园领导根据大家的意见,将指定观摩与“自报观摩”结合起来,一方面通过层层竞争选拔,选出优秀教师参加教研观摩活动;另一方面,对于能力弱一些的教师也要提供机会,通过个别指导,为她们参与教研观摩活动并取得成功打下基础。
第三,改变以往管理者的“一言堂”、“独角戏”的教科研活动方式,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教科研活动,注重发挥群体的智慧,集思广益,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研讨,提高活动的质量。我园的教科研活动形式有:
1、运用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教师学习研究幼儿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科研知识等基本理论。!
2、邀请有关幼教专家来园作教科研专题讲座或是现场观摩,就教师存在和提出的问题进行释疑与指导。
3、教师围绕一定主题进行轮流主讲,主讲人事先要做好准备工作,熟悉主讲内容,设计出讨论题目,组织大家开展讨论,最后并进行。
总结。
4、经常开展教研观摩活动,并认真进行评析,提出合理建议。
5、有计划分期分批地组织教师到南京、上海、苏州等地幼儿园进行观摩活动,回来向大家传达他人的经验和做法,开展研究和讨论。
6、向家长或同行开展教科研成果汇报评比活动。
三、鼓励教师积极实践、主动学习、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努力发挥自身的潜力。
没有新意,结果,幼儿玩得不尽兴,活动量也达不到。针对这一情况,们组织教师查阅有关资料,并认真研究存在问题,商讨对策,共同设计了大班体育游戏“扭扭虫”这一教育活动,利用“迷彩”布袋作为“扭扭虫”这一体育活动器具,受到了孩子们的欢迎。在开始的试教过程中,幼儿虽兴趣很浓,但通过对幼儿的脉搏测试,发现幼儿活动量的高潮过早地出现在准备阶段。于是,我们又通过教师们的学习、思考,建议执教者在活动中,注意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相结合,运用“慢慢爬、快快爬,滚一滚,躺下休息”等口令使活动动静交替,将四路纵队依次进行比赛改为十字队形,向场地四角同时比赛,减少幼儿等待时间,并增加教具“饼干”,从而也就增大了“扭扭虫”运“饼干”的频率,有效地控制了幼儿活动量。这项体育活动在参加扬州市学科观摩活动中取得了圆满成功,获得了有关专家的高度评价。
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我园教科研活动的开展有了明显的起色,教师们参加教科研活动由外部要求转化为内部动机,出现了争着搞课题研究,自费外出参观学习等前所未有的现象,这也说明了教师的主体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幼儿园教育评价论文篇九
摘要教育实习是高师学前教育专业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合格幼师队伍最基本、最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目前各高校的教育实习在实习学生、学校和实习幼儿园三方都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教育实习的有效性。
关键词学前教育教育实习实习生高校幼儿园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和重视,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资培养成为当今各高师院校争相讨论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教育实习作为高师学前教育专业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合格幼师队伍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同样受到各高师院校的普遍关注。
为了提高学前教育专业的教育实习质量,笔者对本校参加过顶岗实习和教育实习的部分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及指导教师进行调查和访谈,同时结合自身的带队实习经验,出教育实习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以期促进高师学前教育专业提高其教育实习质量。
一、实习生方面
根据广泛的调查发现,实习生存在的问题是影响教育实习质量最主要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心理准备不足
目前我国高师学前教育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普遍存在着与幼儿园实际情况相脱离的现象,学生在课堂和书本上学到的幼儿园与现实中的幼儿园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
现实中的幼儿园大多既没有宽阔的活动场地,漂亮的环境布置,又没有完善的游戏活动设施,更没有先进的教学设备,甚至要求在实习期间自己打水、买菜、做饭,条件不容乐观。
现实与理想的强大落差,使部分实习生一时很难适应,从而参与实习工作的热情和主动性不够。
(二)缺乏吃苦精神
部分实习生简单地认为,幼儿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教授幼儿知识,做知识的传授者,至于幼儿保育工作应该由保育员来做。
然而在现实的幼儿园工作当中,实习生往往要从保育员工作做起。
除此之外,由于幼儿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实习生在面对幼儿园繁琐的一日常规教育,包括每天接送幼儿,组织幼儿晨检、晨读、早操、三餐两点、教育教学活动、户外游戏活动的同时,还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尤其是幼儿的安全问题。
从课堂到现实的工作岗位,从学校的`自由散漫到幼儿园的纪律约束,实习生的体力消耗、时间消耗与在学校相比要多出好多倍,一时之间难以承受,抱怨声不断。
(三)教学技能欠缺
当实习生面对幼儿园实际教学活动时,总是不知如何组织和开展,大多是按照自己的思路采用“直接灌输”的方式对幼儿传授知识,而不知采用怎样的技巧和策略去吸引幼儿的注意力。
(四)实习时间难以保证
实习学生面临毕业,许多学生要请假参加各种面试招聘会和考试,教学计划要求的实习时间很难保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习效果。
二、高校方面
(一)实习时间短且集中
我国高师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普遍存在实习时间短且集中的现象。
教育实习大多统一安排在大学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实习时间专科一般为4~6周,本科一般为6~8周,与国外同类院校相比,实习时间较短且集中。
虽然我国部分高师院校,也曾在教学期间安排学生到幼儿园进行参观、见习及顶岗实习活动,但这种情况较少且大多时间较短,学生无法深入幼儿园工作当中,无法得到真正的锻炼。
(二)教育实习内容和功能单一
从我国高师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现状来看,大部分院校对教育实习功能的理解有所偏颇,大多只重视在实习过程中对学生组织教学活动能力的训练,而忽视对实习生有关幼儿园管理工作、幼儿园保育工作、与幼儿家长的交流与沟通等方面的技能锻炼,实习功能单一。
(三)实习评价不够完善
高师院校对实习学生的评价与考核制度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从评价与考核的主体上看,各高校主要强调从学校单方面的打分,而忽视了与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实习单位的评价相结合,评价与考核不够全面。
在评价与考核的内容上,大多数高校多以学生实习结束时上交的教案、教育笔记、教育总结、调查报告作为最终评分的标准,而忽略在实习过程中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实习纪律,以及教学实践能力的提升等相关内容的考核,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实习生产生侥幸心理,不能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四)教师指导不到位
指导教师是教育实习计划的重要组织执行者,其工作态度和能力水平直接影响实习质量。
各高师院校在选择实习指导教师时,往往会选派那些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这些教师往往理论有余而经验不足,自己几乎没有参加幼儿园实际教学工作的经验,对幼儿园工作是怎么一回事显得不太了解,到了幼儿园忙于适应环境、了解情况,根本不知道如何对学生进行指导,因而大大影响到学生实习的成效。
幼儿园方面
(一)实习基地较难稳固
稳定的实习基地是开展教育实习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教育实习表面上看是实习双方互惠互利的,其实幼儿园方面需要做出更大的付出,接受学生实习后,幼儿园正常的教学安排和进度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给学生提供的实践机会较少
一些幼儿园因为对学生的工作能力持怀疑态度,所以表面上接纳了学生来学习,实际上却只是让学生负责打扫卫生、维护安全这一类的工作,学生接触不到幼教的核心工作,没有得到实质性的锻炼与提高,使实习活动流于形式。
21世纪的幼儿教育是全世界共同瞩目的话题,幼儿教师是幼儿教育的主力军,而教育实习又是幼儿教师成长过程的重要一环。
因此,我们只有不断探索和研究教育实习中出现的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王立文.高师学前专业本科生幼儿园教育实习的困境与出路[j].教书育人高教论坛.(5)
[2]李艳.困境与出路-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顶岗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科教文汇(下旬刊).2010(8)
[3]董旭花.高等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4)
[4]张文娟.学前教育专业实习的困境与出路[j].当代教育论坛(下半月刊).2009(3)
幼儿园教育评价论文篇十
3、通过区域活动的创设,提高幼儿的动手能力及创造力。
根据案例的目标描述指出:幼儿园教育活动目标表述的基本要素
(一)幼儿园教育活动目标表述的基本要素
1、行为:学习者通过教学以后能做什么
2、条件:行为产生的条件
3、标准:指出合格行为的最低标准
举例:小班美术活动(绘画):画妈妈
目标设定:通过观察妈妈放大的照片学习画妈妈妈的脸,能画出脸的主要部位,如眼睛、鼻子、嘴巴等。
行为:能画出妈妈的脸
条件:通过观察妈妈的'照片
标准:能画出脸的主要部位
(二)幼儿园教育活动目标表述形式
从教育活动的主体看,主要有两种方式:
1、表述教师的行为:从教师的行为出发,说明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应做什么,如“教育、帮助、激发、要求、示范……” 。
2、表述幼儿的行为:说明幼儿在教育活动中能做什么,如“学会、喜欢、说出、创编……”
幼儿园教育评价论文篇十一
(作者: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研究室隋美玲)。
引言。
在司法文明发达的的西方国家,法官被赋予极大的声望。在今天的中国,我们的法官刚摘下大盖帽,穿上法袍,用上法槌,在人们心目中把法院作为专政工具的看法还没有完全转变。我们只是向现代化的门槛里迈进了一只脚,法官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下面本文将结合我国的实际谈谈对法官现代化理解。
实现法官现代化是我国的形式所需。
法学界、实务界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当前中国法官的地位太低,收入太少。的确,在目前来说,法官的地位与收入和行政官员没有什么区别,在老百姓心目中,法官在国家干部中没有什么特殊地位,只不过在提起“公检法”、“政法部门”时觉得权力较大,比一些“清水衙门”显得重要一些。因此我国的法官与西方国家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相比起来,在社会中的地位差距悬殊。我国法官待遇低是不可否认的,这与法官整体素质不高有一定的联系。
首先,不容回避的是,现在有些法官的素质的确适应不了社会的需要。但这决不能全部归因于法院进人把关不严,而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第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在十五大才提出来的,法学的繁荣是在此之后的事。在改革开放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国家法制不健全,制定的法律屈指可数,法学理论也远没有现在这样繁荣,所以,就专业知识来说,经过并不太长时间的学习和适应之后,普通人胜任法官职位并不是十分困难的事。大量复员军人进法院不但没有给社会带来什么混乱,反而是顺理成章的事。第二,以前的社会纠纷较少,法院的任务远远没有现在这么繁重。在计划经济时期,所有的经济运转都是通过国家计划完成,经济主体主要限于国营企业。出现纠纷之后,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就解决了。同时,私有制还没有得到社会主流的承认,人们的权利观念、诉讼观念也没有现在这么强。民告官的案件(行政诉讼)少之又少,“一元钱官司”更是闻所未闻。法院的任务除了刑事审判外,主要是解决离婚、小额债务、普通民事侵权纠纷,法官无需太多专业知识就能够解决。
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走进法院的法官,以今天的标准来衡量的话,专业素质的确偏低。现在新法律不断出台,新理论互相争鸣,新类型的案件也层出不穷。即便是认知能力很强、法律科班人不下一番功夫,也难以全部掌握。当时进法院的人,绝大部分没受过专业的教育,只是依靠自身知识积累和经验来处理(诚然,法学院的教育模式也值得检讨,受过高等教育未必能成为优秀法官),再加上错过了最佳的学习年龄,能够通过成人教育取得学历的法官也属难能可贵。现在法院内年龄较大的法官承受着社会上种种诟病,其实,他们也很无辜。和西方比起来,中国法治落后是全方位的,不仅是法官的地位和素质。在十七世纪英国大法官福蒂斯丘爵士即赋予法律职业以神秘性,主张法律是法官和律师界的特殊科学,一个法官需要二十年的时间才能掌握法律知识。今天,法院已经很少招收复转军人,随着法学教育的空前繁荣,招收法学院学生是件很容易的事情。所以,在法官的素质问题方面,只能说理论走在了实践的前面,如果查找法官素质低下的原因,只能向历史追究责任。
法官素质偏低是历史造成的不容忽视的事实,但随着法治文明的发达、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类型的社会纠纷的出现、法律、法院和法官在人们心目中地位的提升、司法改革的深入和发展,法官这个职体团体的素质也亟待提高,法官现代化成为形式所需。
法官现代化的应有之意。
我们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为了提高综合国力,使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法官现代化也是服务于整个政治文明的大局,最终是为了向社会提供尽善尽美的纠纷解决机制。那么法官现代化究竟为法官提出了哪些要求呢?本人有以下粗浅的认识:
一、法官独立是法官现代化的保障。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推进司法改革,要“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提出:“通过改革逐步建立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的机制”。当我们思考或设计我国法官制度时,法官独立是一个无法回避,也必须明确的问题。在进入现代社会以后,司法权作为一种摆脱王权控制的独立权力获得了宪法的承认,司法独立与分权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现代分权原则的创始人孟德斯鸠在其名著《论法的精神》中,明确区分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提出如果司法权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开,则不会有自由和法治的存在。因此,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有独立的司法,无论是从法官职业的本身特性或是从法院审判独立与法官个人独立的关系而言,法官个人独立是司法独立和法治国家的题中之义:其一,法官个人独立是法官职业和审判活动的内在规律的要求,我们知道,司法活动不同于行政和军队的活动,它强调的是法官的个人行为,即法官需要具备独立人格。因为法官行使职权并不是仅仅集中在最后的判决,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法庭上对诉讼过程中一些需要确定的事项的决策,如果法官对诉讼过程中随时需要作出判断的事项不能独立进行决定,就会失去当事人的信任,也会降低审判活动的效率,增加纠纷解决的难度。除此之外,审判还是一项讲究亲历的活动,它要求法官对当事人的言词、证人的证词都需要亲自听取和分析,并作出判断,同时还要求法官对整个诉讼都自始至终地参加,对证据有一个完整的认识,以便作出准确的判断。而在我国,承办法官在遇到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案件时,为了防止出现错案追究责任,往往将案件提交审委员讨论决定,或者再向上级法院请示,这种做法显然违背法官的独立性。案件的承办法官应当独立审判,依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公正的做出判决。我国法官的等级制度强调的是行政级别高的法官对行政级别低的法官的领导或影响,要求下级法官对上级法官的服从和依赖,这不利于审理案件的法官作出直接、独立的判断。这也是我国的审判人员在庭审中对一些最基本的证据都不认证的深层次原因。其二,法官个人独立与法院独立审判是司法独立性原则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法院审判独立,单个法官无法履行其职责;同样,法院的审判活动并不是抽象的,是由法官具体体现的,如法官个人不独立,法院的独立、审判权的独立就毫无意义。
英美法系国家法官的专业性主要体现在法官在法律制度中的统治性地位。在“遵循先例”和“法官造法”的制度下,法官在形成法律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法律适用之外,对事实的判决主要是由陪审团完成的,而对陪审团成员却要求其没有法律背景。中国法官的职能与此相比有些不同,法官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对事实的认定,对法律的适用仿佛居于次要地位,或者说适用法律比认定事实更为简单。这样看来,在审理案件时,如果仅仅是认定事实,那么就不能说法官是一种专业性的职位,因为认定一件事实这是任何普通人都能够完成的。但是在我国,法官对法律发展的确起不到直接的推动作用。尽管司法解释在审判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但这种司法解释的权力只是集中中最高法院手中,地方各级法院的法官仍然是“适用法律的机器”[3]。
法官专业化不仅是社会公正的需要,也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和要求。建立法官专业化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保障严格执法、公正裁判,逐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官专业化制度,旨在全面提高和保障法官的素质,从而适应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需要。司法是保障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作为社会冲突的最后防卫者和解决社会矛盾的裁判者,也决定了必须由高素质的人担任。法官必须精通法律才能正确地适用法律,而只有熟悉法律才能信仰法律,并严格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三、在具备了独立性和实现专业化后,现代化的法官还应具备以下素质:
1、现代化的法官应树立“法律至上”的司法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现代化的法官应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马克思说过,法官除了法律以外,没有任何别的上司。对于法官,法律应该是其唯一绝对的服从对象。法官必须崇尚法律,唯法是尊,视法律为第二生命。法官必须用一种职业的方式来看待法律、适用法律。这种方式就是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就是必须忠于法律,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确定和解决法律问题,根据法律来说理和裁判。除非法律规定,法官在审判时不能服从上级,也不应服从其他机关组织或团体和个人。司法权威根本上来源于法律的权威。为保障法律权威,法官应当遵从程序法和实体法来审判每一个案件,奉法律为至高无上的行为准则,忠于法律,只有这样才能树立真正的司法权威。
2、现代化的法官应树立“司法中立”的理念。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其性质了法官司法的中立性,即法官在裁判中处于中立的地位,法官应以公平中立的态度对待双方当事人,目光不应该有斜视。法官中立使法官不仅能切实地主持正义,而且是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维护正义。如果在诉讼中,法官不能显示其中立性,就不能使冲突与矛盾得到公正解决,不可能使纠纷通过诉讼而划上句号,社会结构的平衡与稳定将继续受到干扰。
3、现代化的法官应当知识渊博、善于研究。高深渊博的法律知识,是一名优秀法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司法实践告诉我们:一名法官,仅凭满腔热情、一身正气是难以实现公正裁判这一目的的。那么,靠什么才能理清错综复杂的案件?靠什么才能识别扑朔迷离的案情?回答只能是这样的:理清和识别错综复杂的案件、案情,靠的是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如果一名法官,不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就不可能做到对案件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甚至可能出现由于缺乏客观准确的分析而让罪犯逃脱法眼、继续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一再证明,我们不能不把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丰富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作为一名法官的基本素质而常抓不懈。
同时法官要善于研究,不断钻研,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在理论创新方面,实务界往往落后于学者,甚至在审判方面,也受到学者的严重影响。不可否认,大陆法系法官的成长是与学者的贡献分不开的,从中世纪罗马法的复兴时期,法学家便以积极的姿态登上舞台,并且一直传承下去。这也是学术独立精神的体现。但是,法官们也不应忽视自己的贡献,毕竟,法官时案件的见证人,是疑难问题的目击者,最能够掌握第一手资料,也最能够听到社会的呼声。但是在一些前沿问题上,总是学者最先站出来,表明自己的观点,最终争论一番后,法官再依据结果权衡案件的判决。学者的争论理应只对法官形成间接影响,因为裁判权掌握在法官手中,对于学者的观点,具有采纳不采纳的选择权。但有时学术太过于自由,直接影响个案的审判。现在传媒发达,在案件出现之后,判决之前,编辑记者们喜欢找法律专家做点评,这本也无可厚非。但公众并不把种点评当作学术讨论,而是当作案件应然的判决结果。在这种舆论大造声势的条件下,媒体的“判决”结果直接影响法官判决。甚至有的学者公然与法官争夺话语权、审判权。在引起广泛关注的刘涌案中,在锦州中院做出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后,十几名京城学者联名出具法律意见书,直接将学术讨论延伸到个案审判中,结果辽宁高院受其影响,二审改判死缓,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二审判决。在这起案件中,学者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但法官们不妨反思一下,为什么学者的法律意见书会起到这么重要的作用呢?追根溯源,是法官的理论水平较低,长期以来过分依赖于学者的法律解释,过于迷信权威,丧失了自己的独立性。因此法官的职业化不仅要求法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还进一步要求法官的专业水平能达到一定的高度,即能达到所谓的学者型法官的程度。
结语。
以上所述是从单纯的应然的角度出发对法律现代化作出的一点分析,但我们也应当看到法官现代化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它是与我们的现实社会相联系的,古罗马谚语云:“有社会斯有法律”。作为社会规范一部分的法律,总是与特定社会的历史、结构以及文化传统密切关联的。因此法官现代化建设会遇到一系列的制约因素,必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成,这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但更需要我们对改革可能甚至必然产生的代价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沿着法官现代化建设道路坚定的走下去,实现法官队伍建设的历史性跨越。
幼儿园教育评价论文篇十二
1、让幼儿了解3月8日是全世界劳动妇女的节日。
2、通过为妈妈选购健康礼物、送礼物的活动,激发幼儿爱妈妈、关心妈妈的情感。
3、教幼儿学习看商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使幼儿懂得初步的卫生健康知识。
4、教幼儿学习看价钱、计算价钱,提高幼儿的计算能力及初步的理财能力。
指出案例中体现认知目标、情感目标、动作技能目标的动词。
练习题。
以“三八”妇女节为主题,请你为小班的儿童设计一节活动,写出活动目标和内容。
1、用清楚简洁的'语言向幼儿介绍三月八日是妇女节,是妈妈的节日。
2、引导幼儿讲述自己妈妈的工作及职业。
3、通过组织讨论,让幼儿知道妈妈非常辛苦,应学会关心妈妈。
4、鼓励幼儿运用剪、折、贴等技能设计制作漂亮的红花,送给自己的妈妈。
幼儿园教育评价论文篇十三
摘要:如何强化幼儿园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本文通过五个方面的管理技巧对孩子们生活活动中合作能力培养的指导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关键词:幼儿园管理 技巧 培养目标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指出: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帮助幼儿适应集体生活,学会交往非常重要。因此,如何强化幼儿园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在实际工作中我探索出了一些管理方法,在此与大家一起探讨。
管理技巧一:根据年龄及个体差异,制订不同的阶段合作学习培养目标
小班幼儿由于家庭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会表现出原始的个体差异,这些差异常常反映在生活活动中。一些小班幼儿刚入园时甚至没有合作意识。那么,我们就把合作学习的目标重点放在了合作意识的培养上了。大致分为三类:有很强的合作意识(少数);有与同伴合作的愿望,但不知道如何与别人合作的幼儿(多数);感到了集体的合作很快乐,但仍不愿意与他人合作的幼儿(个别)。因此目标定位在满足个别幼儿的合作需要,激发多数幼儿的合作意识。
中班幼儿合作学习的意识已经很强,但是他们还没有较为成熟的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的有效切入点,经常会在生活中出现虎头蛇尾的合作事例;比如:在与同伴完成值日生工作时,都争着承担喜欢的工作,不懂协商与退步,造成了不能共同顺利的完成值日生工作的局面。为了更好的让幼儿一起生活,中班幼儿的目标定位在:在生活活动中训练幼儿协商、赞扬他人、互相帮助、道歉、感谢、低声讲话、耐心等候等合作的技能。
大班幼儿有了很强的合作意识,掌握了一定的合作技能。由简单的分工合作逐渐发展为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学习。因此目标定位在发展幼儿初步的任务意识,使幼儿的合作不仅停留在情感上的一起玩,而且有为了做成一件事而进行的合作;促使幼儿在合作过程中对规则的理解和遵循,发展初步的角色分工能力;使幼儿由完全动作上的协调、配合逐渐深入到内部的思维上的互相妥协、协调,促进合作结构、方式的转换。
管理技巧二:创设有利于合作的生活活动环境
小班幼儿重点创设利于合作的氛围。在精神方面,我们给幼儿充分的自由,注意倾听幼儿的声音,帮助创设了宽松愉悦的心理环境。激发幼儿萌发合作意识,充分感受到和其他幼儿生活在一起是一种快乐。在物质方面,创设了与同伴共同分享的自带玩具活动区,在活动区的墙面上粘贴好朋友的合影。为幼儿创设大面积的幼儿合作绘画墙。总之,教师应该为幼儿创设宽松、自由、平等、愉快的环境,营造和谐的气氛.
中班幼儿有目的地投放诱发幼儿合作意识的材料。我们在幼儿生活模仿区中,尽量多提供一些半成品的材料,让幼儿在以物代物的过程中享受更多的协商与合作的机会。另外,在投放材料时还逐渐地增加一些难度,让完成任务的过程多出现一些问题,迫使孩子们为了解决问题去协商。比如:一次我要求孩子们要自己套枕套,对于中班幼儿要想一个人完成就不可能。这时辰辰就和宝贝商量,如果宝贝能帮他,他就帮对方,在协商中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在两人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实现共同的目标。
大班幼儿重点在于控制和调整幼儿生活活动中合作行为的有效规则。我们围绕幼儿合作能力的培养目标,在与幼儿共同讨论的基础上,对一日的主要活动:三餐值周生工作、活动区规则、户外游戏活动、盥洗秩序都做了规则。如“建筑区”,要求幼儿用什么拿什么,不抢,能与伙伴一同搭建,并以小组形式相互交流成功的合作经验。“户外活动”要求幼儿能用礼貌言行,能自己选择游戏伙伴;自行分配调整角色,共同协商处理问题,游戏结束能分工按类整理游戏活动材料等。
管理技巧三:运用有利于提高幼儿合作技能的有效方法
小班幼儿以榜样鼓励法为主。在生活活动中,教师注意观察每位幼儿的行为表现,讲评游戏时,让幼儿相互欣赏,共同分享体验合作的快乐。对有进步的幼儿及时给予肯定、鼓励,强化反馈机制。如:“看你们一起玩得多好啊!”“今天我们又多了一位朋友。”等等。还可将幼儿在活动中的友好行为编成“故事”或创设情境,请幼儿欣赏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友好行为;当小朋友表现出合作行为时教师用照相机及时拍下“合作的一幕”并展览。通过这些措施来强化合作意识,使小朋友心理上产生愉悦体验,在每天的生活中孩子们盼望在集体中与同伴一起,因为那让他们感到快乐,教他们一句使他交到朋友的神奇咒语:“和我一起玩,好吗?”
中班幼儿以谈话讨论法为主。在活动开始前教师围绕某一主题组织幼儿展开讨论。如教师提出问题:“今天老师在体育器材区增添了一些新的游戏材料,在值日生工作中,增添了一些小朋友最喜欢的为植物浇水,如果有三个小朋友都想做同一工作怎么办?让幼儿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围绕主题合作、协商分配角色后再开展一日的活动。
大班幼儿以实践活动法为主。幼儿以小组为单位设计图示标记。用小带大的形式大班为小班盥洗室设计洗手流程图,节约用水的卡通图让孩子们以帮助幼小儿同为合作目标,在设计过程中既有明确的设计目标,又起到了自我了解、学习过程。在合作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养成洗完手后拧紧水龙头的好习惯……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管理技巧四:抓住掌握各项生活技能的契机,实现合作的真正价值。
生活活动合作化,在掌握生活活动所需的技能和能力的过程中实现合作的真正的价值。对幼儿来说,合作不仅是一个口号,而也是一种学习和生活,是幼儿快速完成工作的最佳选择。将幼儿合作完成一日活动融入幼儿的生活活动之中,不仅可以获得发展,而且使幼儿度过不寂寞的快乐的时光,使幼儿获集体成功的情感体验。比如幼儿在值周生工作时,学会了分别完成擦桌子、收玩具、发勺子的方法。教师大胆鼓励孩子做教师助手进行三个人之间科学合理的工作分工,这样,孩子们就不会束手无策,而是兴趣大增,很快就感到了分工给生活带来的快捷与便利。
管理技巧五:以竞争合作的形式激励,建立合作性的奖励结构,使幼儿体会成功的快乐。
幼儿园生活活动每天的常规活动都离不开午点、盥洗、睡眠、劳动、入厕……如此周而复始,重复进行,幼儿就会失去兴趣和参与的积极性。因此我们要在生活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都添加一些小组形式的竞争的形式,使幼儿的一日生活富竞争与活力。如:午睡时老师为睡的好的幼儿小组添上一枚月亮姐姐的粘贴。孩子们睡醒发现后都很高兴,原来自己的小组通过共同努力无时不刻都会有奖励呀!在幼儿生活中很多时候虽然表面上看来是合作的形式,但是在对孩子的询问中,我们却发现孩子们其实还是按自己的意愿、想法各做各的。并没有为同一个目标而相互协商或分工合作一起完成。然而,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下,孩子们却表现出了极强的主动合作、协商的意识。
这五个方面的管理技巧是我们在这几年来在生活活动中培养幼儿合作学习的几个较为有效地指导方式,没有以往的形式化、机械化。经过这几年的实际工作,这几个方面的管理技巧对孩子们生活活动中合作能力培养的指导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纲要》明确指出:“应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努力使每一个幼儿都得到满足和成功”,“要注意根据幼儿的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强求一律”等,这些要求我们教师在新教育观念指导下,努力开发幼儿的潜能和发挥个性的特长,这样才利于幼儿素质教育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n].7人民x报
2陈迁:《幼儿园管理的50个细节》[m]福建教育出版社..9
3秦明华《谈幼儿园组织与管理》[m]复旦大学出版社..8
幼儿园教育评价论文篇十四
1、了解三八妇女节的来历和含义。
2、对身边妇女的辛勤劳动懂得感激与珍惜,并产生敬佩之情。
1、教师介绍妇女节的大概意义。
2、组织幼儿观察、了解身边妇女的劳动情况,让幼儿从中认识到她们工作辛苦。
3、制作小礼物,送给身边的.妇女。
总之,目标的制定要准确、设计要灵活、表述要恰当,要充分考虑到儿童的特点和发展的要求。
课后作业:完成本节练习册习题’并预习下节课内容。
幼儿园教育评价论文篇十五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晨间活动是非常重要的,每天早上起来之后做一定量的运动对于孩子的身体发育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一般幼儿园的晨间活动中,只是简单的肢体运动,这种简单的运动对于孩子的发育是没有太多的作用。现在大多幼儿园都在积极探索提高晨间活动质量的方法,就有一些教育学专家提出了将混龄模式与晨间活动相结合的想法,这种想法仍在实验的阶段,还没有大规模的投入到实践中去,仍然有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例如如何实行这种模式,在这种模式的运行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等等。
一、运用混龄模式提升幼儿园晨间活动的可行性。
在有关学者对幼儿心理的研究中,发现大部分的幼儿对于年龄较大的儿童都有模仿和依赖的倾向,这种现象在咱们平时的生活中也是非常常见的,例如,幼儿在平时的生活中,见到年龄较大的孩子都会主动上前玩耍,对于他们的有些行为都会进行模仿等。在幼儿园的晨间活动中,大部分的幼儿园都是进行简单的肢体运动,如果引进混龄模式,这种现象会得到极大的改变,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汇集到一起,为孩子提供的活动形式是更加多种多样,孩子的选择会越来越多,对于孩子的全面发展是更有好处的。
二、运用混龄模式的具体实施。
混龄模式是将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汇集到一起进行晨间活动,适合不同年龄段孩子的运动是不一样的,需要幼儿教师在晨间活动之前准备充分的相关器材,这样才能保证满足孩子的需要。在准备好多种器械的同时,要设计不同形式的游戏,充分开发孩子的智力,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得到成长。例如,老师可以设计老鹰捉小鸡的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体会到合作的乐趣;可以设计名为“你追我赶”的游戏,让孩子们提前感受到竞争带来的互相成长。混龄模式的实行肯定会带来场地的紧张,幼儿教师应该提前规划好活动范围,保证晨间活动的有序进行。老师可以将活动场地进行划分,在每个区域设计不同类型的游戏,让孩子们到相关的区域参与相关的活动,这样的话学生可以尽快的找到自己喜欢的游戏,而且在场地使用上也不会太过的拥挤。例如,将整个活动区域划分为四个区域:第一个区域用于老鹰捉小鸡的游戏,;第二个区域用于“你追我赶”游戏;第三个区域用于搭积木这一类益智游戏的进行;第四个区域用于一些幼儿舞蹈的学习,可以让一些喜欢跳舞的女孩子在这里表演。幼儿教师也可以利用晨间活动的时间教孩子们跳一些简单的舞蹈,教孩子们唱一些儿歌,将这一部分时间成分利用起来。混龄模式将年龄小的孩子和年龄稍大的孩子组织到一起,在学习动作的过程中,年龄大的孩子肯定学习的稍微快一点,年龄小的孩子就不想拉下脚步,迫切想追上大家的步伐就会努力的学习,年龄大的孩子就不甘心被弟弟妹妹追上,也会努力学习,这样的话整体的学习速度都会提高的。而且,年龄小的孩子和年龄大的孩子在一起相处的话,会增加他们之间的感情,对于双方的成长和发展都是有非常大的好处的。
三、运用混龄模式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情。
首先,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要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想法总是会有一点差别,双方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摩擦,会造成一些矛盾,幼儿教师一定要关注孩子们的情绪,不要出现小朋友之间打架的现象。在孩子进行晨间活动的时候,一定要关注孩子们的一举一动,不要让孩子们接触到危险的地方和事情,以免孩子受到伤害。混龄模式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一起进行的,在晨间活动设计的一些游戏中,一定要注意游戏的设计一定要适合这些孩子们一起进行,游戏设计的价值要体现出来。在选取游戏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到一下几个方面:游戏的选择是否适合这些孩子进行;游戏的进行是否可以开发孩子们的智力;游戏的进行是否可以帮助孩子们进行人格的塑造。在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时候才可以实行游戏。在游戏区域的划分中一定要避免发生冲突,合理安排各个区域的功能,发挥其最大作用。
四、结语。
现在幼儿教育也是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幼儿园方面应该不断的改进教学方法,争取与时俱进,让孩子们更好的发展,在教学方面,充分的利用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促进幼儿教学更好的发展,同时也应该努力争取家长们的支持,让家长对孩子的状况重视起来,充分利用孩子的空闲时间,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总之,每一个儿童都是国家的未来,各方面应该通力合作,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018.1.24。
。
幼儿园教育评价论文篇十六
1、尝试利用流行歌曲进行创编歌词,并体验合作演唱的兴趣。
2、学会关爱他人,并能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绪体验。
3、丰富幼儿对歌曲的感知表达形式。
分辨其中教师和学生各自的行为是什么?
(三)幼儿园教育活动目标表述的'要求(p35)
1、具有可操作性,避免过于笼统、概括和抽象
2、要清晰、准确、可检测,不能用活动的过程或方法来取代
3、从统一的角度表述目标
4、一个目标要通过多种活动实现,一个活动要指向多种目标
1、具有可操作性,避免过于笼统、概括和抽象
幼儿园教育评价论文篇十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长:赵xx。
成员:陈xx等。
1、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2、真正把教职工中优秀的同志推荐出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1、成立评审小组;
2、对考核对象进行审核打分;
3、根据评分推选出候选人上交述职报告;
4、确定对象进行公示;
5、确定表彰名单。
6、行政、教学、后勤,按上级名额分配进行比例计算,评优选先。
(总分100,思想政治20分、教育教学、后勤工作及行政人员考核各50分、行政测评20分、民主测评分10分)。
(一)、师德师风政治思想表现:(20分)。
1.学校要求上交的资料,一次无故不完成者首先不能参加评优评先,达到3次以上无故未完成者年终师德考核不合格。
2.园内组织各种活动,3次以上因临时假不能参加的,本学期不能参加评优选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活动的一次加2分。
3.凡有家长和幼儿反映教师打或辱骂幼儿,经查实1次扣5分,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4.请假(除婚丧喜事,生病住院者外),其余请假1天扣0.5分,事假5天以上(含5天)、病假8天(含8天)者本学期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住院并启动医保10天上(含10天)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6.满勤一月加1分。
7.主动承担学校工作,经学校考核小组认定工作量后一次加2分。
8.在幼儿园指定穿园服和佩戴岗位牌时,未予配合的老师1次扣2分。
9.上班时间串岗、摆龙门阵者,一次扣5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毛衣、上网、玩手机看课外书等)发现一次扣2分。
10.幼儿园在开展活动时,全园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未遵守一次扣2分。(小班前两周可适当使用方言)。
11.教职工上班期间留彩色指甲或长指甲的一次扣2分。
12.全体教师(含行政、后勤)在参加或组织活动时穿超短裙和高跟鞋、披散头发的,经学校提醒未整改者一次扣2分。
13.财产管理:对自己所管理的资产,妥善保管,放置有序,无遗失、损坏(自然损坏例外)。资产遗失、非正常损坏或非自然损坏,扣2分。
注:同等条件下未请假和未换班者优先评优评先。
(二)、行政人员工作考核(50分)。
1.行政会一次未参加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2.上级及学校交办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8分,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扣15分。
3.上班时间未经园长同意擅自离岗、网购、玩游戏,发现一次扣10分。
4.主动撰写论文、参加各种比赛,参照教师获奖加分。
(三)、班级教育教学工作考核(50分)。
1.教学工作。
(1)保教处安排或教师自愿组织公开课、送教下乡等教学活动,须提前两天把教案交保教处检查同意后方可组织此次活动。公开课每次主教加5分,协教(本班教师或保教处指派)每人加2分、讲座每次加3分;二级培训加2分,保教处组织的教研活动,未当班老师必须参加的,未参加一次扣1分。活动当天换班、事假、病假可以不参加此活动。
(2)教案敷衍了事,与周计划(课程表)不相符的发现一次不能参加评优评先。教案备详案且有教学反思记录,教案必须随堂带教案,不定期抽查,没有按时备完教案1次扣2分。
(3)各班教师应认真按一日活动时间安排表组织幼儿开展各项活动并关注幼儿,未按一日活动细则开展者一次扣2分。
(4)备课中反映出示的教具抽查时发现没有教具一次扣2分(教具在周计划中反应)。
(5)除学校统一组织外,充分带动幼儿和家长一起开展公开集体亲子活动,(由保教处检查并参与)主讲教师加5分,协助教师加3分。(一学期不超过2次)。
(6)每班自制玩具比例达到40%以上,并保证幼儿人手一件(每少一件扣1分)。
(7)在教师当班时间内,制作教具和备课以及其它工作不管幼儿,查证一次扣5分。
(8)经学校同意,组织幼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主教加5分、协教加3分。
(9)中午午睡要求:不能睡觉,不得离岗,巡查纠正幼儿睡姿、盖被,午睡中生病的幼儿及时照顾并报值班医生(行政值周、当班医生抽查中没做到发现一次扣2分)。
(10)环境创设中,主题墙必须按每月开展主题活动的资料布置,区角材料含公共区角每两周填充一次,主题墙和区角填充材料必须和活动进度同步,本班负责的环境创设区域按时完成,每月考核记录优秀加5分、未完成扣5分。
(11)早操时每班必须有教师带操,保育员教师专门负责接孩子和组织幼儿秩序,未带操者查证一次扣3分。
(12)由幼儿园指派外出指导工作的教师,每次加2分。
(13)承担外来观摩学习的班级,组织活动教师1次加5分,配班教师1次加3分。
(14)教师参加各种比赛活动,获园级一等奖加3分,园级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优秀奖加0.5分;获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获地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优秀奖加2分;获省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优秀奖加4分;或国家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优秀奖加5分。
2.家长工作。
(1)各班每学期必须召开二次家长会(报保教办公室作记录并检查,另附表册、图片等资料应证),未召开的一次扣5分;另组织家长开展培训、交流、探讨会、家长培训、家长义工活动(报保教处记录、必须有方案、培训内容、反馈表、图片)本班教师一次各加5分。
(2)各班教师必须做好班上幼儿的家访工作,新生要求全部家访,新生家访无需图片印证;老生要求每班每学期每位老师家访4名以上幼儿,并有图片等资料印证,未完成者一次扣1分。
(3)班上无家园宣传栏各扣3分,每月需更换一次,未更换的一次扣1分。(内容:幼儿个别表现、新的`教育理念、各种计划、通知、安全知识等)教师共同完成。
(4)不管家长询问任何事,均要求耐心解答如发生冲突经查明原因属教师责任的一次扣5分。
4.班级管理工作:
(1)每天需将幼儿用品(杯子、毛巾、桌、椅、门、窗等)进行消毒处理,各种消毒工作由当班教师指导保育员教师完成,未完成的发现一次扣1分。
(2)教师未按时接班的一次扣2分;班上物品摆放混乱,发现一次扣1分(主要指桌椅、区角、书包、书及被子等);不及时关空调、关水、关电者发现一次扣1分。
(3)如幼儿尿裤子或大便在裤子里未及时处理者发现一次扣5分。(注:午睡期间不能禁止幼儿上厕所)。
5.安全工作:
(1)出现事故经查实属于离、串岗的教师一切责任自己承担以外,另扣考核分8分。
(2)未按要求做好晨检一次扣2分。(班级)。
(四)、后勤工作(50分)。
1.未按要求完成计划、记录、表册、总结,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发现一次扣2分。
2.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2分。
3.工作到岗但不认真履行工作,未遵守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5分。
4.经检查,工作有问题,不及时整改,造成影响的,一次扣5分。
5.乐于接受学校交办任务,并能保质保量完成,一次加2分。
6.无正当理由拒绝学校临时交办任务,一次扣5分。
7.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评比、比赛活动获奖的,以保教处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
8.教师撰写论文发表,同样以教学教师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
9.辅导幼儿作品获奖,同样以教学教师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参与奖、纪念奖、普遍性的优秀奖等不加分,但作为评优选先一个重要隐性加分因素。
10.上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同样以教学教师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
11.部门迎接上级专项检查,合格以上加1分、优秀加3分,不合格扣5分。
(五)、行政测评(20分)。
行政人员根据教师和后勤工作者的工作表现对其测评;
园长对中层干部工作度评分;
其测评占总分数的百分之二十。
(六)、民主测评(10分)。
1.班级教师由本班家长进行测评,家长给予班级教师的测评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
2.后勤工作人员由班级教师进行测评,教师给予的测评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
3.全园教师对园长及中层干部民主测评,测评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
每位教职员工的基分是一学期100分,根据以上考核细则进行学期考核,其分数每学期公布1次,公示期3天。一学年总分在120分以下者(不含120分)扣除年终绩效奖金,年终考核不合格;以分数高低排列,推选出市级、园级、表彰人选。对专项奖项不用比分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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