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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陪审心得篇一
我作为xx区人民的一名人民陪审员,深感荣幸、庄严和神圣。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职责重大。这一年来,在陪审工作中,我坚决服从的工作安排,自觉理解区人大监督。业余时间用心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本年度参与审理区人民案件有80余宗,在依法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中,当好案件的“裁判员”,司法公正的“监督员”,司法和谐的“调解员”。同时,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司法公正廉洁的重要作用,做好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宣传员、联络员。现将本年度自己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的状况总结汇报如下,恳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严守职责,正确行使权利。
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能以用心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推荐。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一分子,在陪审过程中虽然不是主审,但我还是持续独立思维。在尊重主审法官的同时,进行独立的思考,站在人民陪审员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决定,发挥对案件审判的监督作用,搞好案件审判工作。
二、持续学习,提高履责潜力。
为了更好的胜任陪审员这一工作,我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审判业务素质。向书本学,向同行学,向法官老师学,向实践学。并充分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分析等栏目的资料,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潜力。同时,我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状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潜力。
我以前参加民事案件的陪审较多,参加刑事案件的陪审较少。以往参与刑事案件审理时,由于对量刑规范化的相关规定不熟,往往只对定罪的情节予以关注,对量刑情节一般交给主审法官处理,认为反正有审委会把关不要紧。今年参加几起刑事案件审理,发现庭上辩护律师与公诉检察官对定罪情节往往争执不大,相反就量刑情节争执激烈。这一方面说明侦查机关和的办案质量有提高,但同时,也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有更高的要求,随着20xx年元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的设施,这一现象会更加突出,同时还会出现新的问题。为此,我在学习新《刑事诉讼法》的同时,虚心向法官老师学习量刑规范化的相关规定。透过学习,初步掌握了量刑规范化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对量刑也能够发表自己的意见,使得正确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务潜力进一步提高。
三、提高认识,强化职责意识。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职责,人民陪审员制度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公正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我首先从自身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我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认认真真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个案件,没有丝毫的懈怠。我所参与审理的案件,无一件错案追究。
四、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优势,用心参与调解工作。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人民陪审员的这一身份使得在参与调解时有着天然的优势:一是人民陪审员来自民间,当事人有着身份认同感,一般不会有抵触感;二是人民陪审员不是专职从事审判工作,没有受过长期的专门训练,在做调解工作时,语言上不同于法官的法律语言较多,而是完全的民间口语,当事人更易听懂理解;三是由于人民陪审员来自民间,在调解时能够更多的运用一些民间的乡规民俗以及传统习惯,不像法官限于主角身份限制,有些话不能说、不敢说、不便说。因此,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调解时往往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个性是涉及到一些涉访案件,常常收到奇效。我本人也是区人大代表,这一身份对参与调解工作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在本年度参与陪审的案件中,调解率超过了60%。
五,学以致用,服务中心,服务社区。
人民陪审员在履行职责时,是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在案件审理之外,还应是宣传员、联络员,即要向所在社区的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同时把社区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相关问题及时反映到相关部门,促进基层民主,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我所在的社区,近几年的征地建设任务较大,如市中级、市局都要搬迁到我社区,群众工作任务繁重。经过我带领社区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近几年我社区没有出现大的上访个性是群访事件,社区领导班子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影响很高,受到上级领导的表彰。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将继续以用心负责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履行陪审员的工作职责。特此报告。
陪审员陪审心得篇二
作为一名陪审员,身为司法程序中的一份子,在庭审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自从接到陪审通知起,我就一直感到非常激动和紧张。经过一段时间的庭审和审判,我有了一些关于陪审员身份的心得体会,感谢法庭让我有机会能够体验这个过程。
在庭审期间,作为一名陪审员,我们需要听取案件的证据和辩论,以便我们在最后形成的裁决中作出决定。这个过程中,法官和律师会给我们提供必要的指导,让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事实和法律条款的含义。在此过程中,我发现作为陪审员不仅要有耐心,还要有细心和全面性,确保所有证据都被正确地整理并被考虑到。
第三段:对案件庭审的思考。
庭审期间,我认识到在司法体系中,每个人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法官和律师都有职责确保公正和保护个人权利,而陪审员则有责任根据他们的观察和法律常识来辅助做出决定。这种协作和分工非常重要,每个人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作。
第四段:对公民责任的认识。
虽然我作为一个陪审员只是参与了司法程序的一小部分,但这也使我认识到自己的公民责任是多么的重要。我相信,每位公民都应该了解自己的法律义务和权利,并参与到社会的规范和正义的实现中。这是一种愿望,我们希望所有人都能够尽到自己的责任并在社会上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五段:结论。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作为一名陪审员的体验对我来说是非常有益和重要的。通过审理案件、尊重司法程序并尝试通过判决推动社会的公正与平等。我认为,社会对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的理解和落实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也希望每一个人都能积极地参与到这个过程中来。
陪审员陪审心得篇三
x年x月,我经xx镇党委推荐,参加辽宁省高级人民组织的培训,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xx区人民人民陪审员。
在陪审工作中,我能坚决服从的工作安排,自觉理解区人大的监督,用心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一年来,我参与区人民审判的案件有宗。现将自己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的状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潜力。
1.从书本上学习。首先,自觉加强党建理论的学习。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陪审工作奠定理论基础。第二,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用心参加陪审业务的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人民陪审员这一新岗位上得以熟练运用。
2、从网络中学习。经常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分析等栏目的资料,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潜力。
3、从实践中学习。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状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潜力。
二、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1.提高认识,强化意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赋予人民陪审员同法官同等的权利。我认为,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职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公正是施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2.正确行使权利,维护法官形象。一方面是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以合情、合理、合法为前提条件,撇开感情因素,去掉儿女情长,始终持续冷静科学的态度,从纷繁的言词、实物等证据材料中,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对事实作出准确的决定。另方面是正确行使权利。作为陪审员,我能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征求审判长的意见,服从庭审安排;庭审中做到专心致志,按照分工,适时发问;我既能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在具体工作中,能正确对待少数上级、同事、亲友的说情,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努力扮演好自己的主角,真正做到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决定,正确行使权利,以彰显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官形象。
3.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能以用心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推荐。个性是在评议案件时,作为业外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决定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发挥对法官的制约与监督作用,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搞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三、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为提高全民法制意识贡献力量。
1.妥善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我在担任陪审员期间,先后任xx镇党委书记,xx区委常委、xx部长等职,工作事务繁多,但我能够做好计划、用心争取时间以及上级领导的支持,处理好各种矛盾,认真履行到庭陪审任务。
2.自觉增强陪审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审判纪律,努力做到依法进行案件的处理,做到不求索取、履职到位,做一名知法、守法、护法的使者,切实做到既维护好法律的尊严。
3.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陪审中,我接触了超多形形色色的案件,所以我经常有意地利用会前或闲谈时间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接触到的案例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陪审员陪审心得篇四
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各位陪审员、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这几天,我们总是怀着兴奋和喜悦的心情,传统佳节中秋节的余庆尚在,我们又将迎来伟大祖**亲的61岁生日,在这花好月圆、举国欢庆的日子里,国庆中秋相聚,亲朋好友相聚,十分高兴,今天我们大家也相聚在法院。首先,我代表库伦旗法院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向前来参加库伦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班的各位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和崇高的敬意。库伦旗法院组织的人民陪审员集中培训,是我院今年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这次培训得到了市中院、旗人大、旗委、旗政府、司法局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经过精心准备,今天如期举行。这次培训的日程安排紧,培训内容丰富、具体,相信各位陪审员经过培训后一定会有收获。在这里我讲四点意见。
一、人民陪审制度的重要性陪审制是我国重要的司法制度,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重要体现。人民陪审员肩负人民的重托,到人民法院与审判员一起行使庄严而神圣的审判权,其意义非常重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它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现代社会和法治国家司法民主化的要求,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组成部分。第二,它是强化司法监督的重要保障,通过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对法院是一个直接的监督。第三,它是法院公正高效审判的保证,就法院现实而言,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此情况下,陪审员可以缓解审判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第四,它可以提高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在当前法院在社会上公信程度不是很高的情况下,请陪审员参加陪审,对司法公正能够起到很好的证明作用,让陪审员亲自参加审理案件比法院作许多解释管用得多。第五,它是法院与社会、群众联系的桥梁,它会起到宣传法院司法公正的效果,促进人民群众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第六,人民陪审员通过发挥自己行业、专业的技能,起到“咨询员”的作用。广大陪审员来自于社会各界,大都是各个行业、专业的行家里手,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能够针对一些专业性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与法官做到优势互补,更好的审理案件。如陪审员解殿斌来自医疗系统,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中,就可以发挥特长,为法官准确分析案情、明晰事实提供专业知识方面的帮助。
二、加强学习,充实自我,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审判能力“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这句话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同时,又赋予了人民陪审员应履行的职责。要履行好职责,就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审判工作要有新的审判方式,人民法院的专业审判人员要进行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而对人民陪审员这支非专业的审判队伍来说,这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大家一要加强学习,特别是钻研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法制水平;二要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三要在陪审过程中,积极摸索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方法,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
三、摆正关系,积极参与,自觉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人民陪审员工作具有兼职性,这次由旗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二十名人民陪审员,来自于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岗位,平时都有自己的工作,部分同志还担任领导职务,这就存在如何妥善处理和摆正参加审判与本单位工作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于旗人民法院指定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诉讼的案件,陪审员应当事先安排好工作,主动做好庭审前的各项准备,按时参加审理,最好不要推诿拒绝。同时,人民法院在安排人民陪审员庭审时,也会为人民陪审员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各位有充足的时间能够在事先处理好本职工作,从而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工作中,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文档为doc格式。
陪审员陪审心得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使审判神圣而不神秘架通外界与法院的桥梁。
我叫李林,是一名小学教师,自2014年经选拔成为河南省西峡县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从此我又多了一个身份,尤其是后者常常使我觉得倍感荣耀。我之所以要参选陪审员,是因为我觉得法院的工作非常崇高神圣也很神秘,我想知道法院到底是什么样的。也正是如此刚开始我可能只是好奇陪审员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角色,到底都做些什么,但是在我参加了多次庭审后我觉得我对法院及法官的工作,有了更清晰更客观的认识,更觉得自己肩负了一种责任,我也成为了一名法律的参与者与执行者,和解释者。
在参加陪审前,西峡县法院专门为我们组织了几场培训,通过资深法官们深入浅出,图文并茂,分门别类,精心的准备讲解下,让我们知道了自己职责和任务,也对法律有了初步的体会。
没过多久,我就收到了法院陪审员办公室通过陪审员系统发给我的短信,让我参加某一个刑事案件的陪审,短信上注明了时间,开庭地点,以及案件性质。我回复确认以后,又接到了承办法官的电话,告知我什么时候参加庭前会议。我怀着好奇,兴奋,庄重的心情按约参加会议,这次庭前会议参加者有四名陪审员和三名审判员,这是合议庭组成人员,听说是西峡县法院作为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后的新的陪审员参与方式。另外还有检察院的人和律师事务所的人,大家就将要开庭审理的案件进行了简要的释明,还出示和交换了一些证据。听了一遍下来,原来即将开庭的案件是一起三个人实施的抢劫案件,其中有一个人是“零口供”,而且当时发生的抢劫距离现在已经有七八年了,这个罪犯一直不承认。
开完庭前会议的第三天正式开庭了,我们四个陪审员和三名审判员坐在了高高的审判台上,下面坐满了旁听的群众,听说还有人大代表来,还有法院的领导在旁听,我内心即紧张又忐忑还觉得非常神圣,神圣的是我也是一名定夺是非的裁判员了,忐忑的是若是一会儿我问了行外话,问了愚蠢的问题,被旁听的人员和审判员笑话可怎么办?好在,案件的承办法官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庭审事实焦点问题的表格,给我们提供了发问的思路。庭审进行的很激烈,那个“零口供”姓郝的被告人一直否认自己参与了抢劫,还振振有词地说检察院没有其他证据证实,更没有视频录像来证明。但是另外两个罪犯在审判长和公诉人的发问下,详细陈述和还原了的当时的案发的经过,一致指认郝姓被告人参与抢劫的过程,描述非常具体自然,我依然记得我当时发问了一个问题就是“那天的天气怎么样,你们穿的什么衣服”,被告人都回答出来是短袖和衬衫,不出所料和被抢劫的人说的一样,就这样包括那天的天气,气候和温度,就是因为另外两名被告人的叙述的抢劫案经过让我觉得非常自然真实,更衬托出了郝姓被告人的百般诡辩和狡猾多端,让我对他不由的心生厌恶。最后经过法庭的多轮交叉发问,质问以及出示证据和辩论下,郝姓被告人看自己的罪行铁证如山,也哑口无言,在最后陈述的时候认了罪,此时我似乎听到了旁听群众有人低声欢呼的声音,我一颗悬着的心似乎也安定了下来了。
员记录在册,我们也签上了自己的大名,我们愿意为自己的意见负责。合议结束后,审判长对被告人继续了当庭宣判,对那个百般狡辩的郝姓被告人因为其认罪态度不好也对使他的处罚力度高于其他人,当我们全场起立听到审判长宣读判决结果时,我激动的有些微微颤抖起来,第一次让我觉得有和教书育人一样有意义有成就感和尊容感。
这是一次难忘的陪审,我在庭前能对案件的基本信息有一个了解不至于两眼一抹黑,在庭上能根据自己的想法发问出自己的关注点,以便查清事实真相,在庭后能够畅所欲言表达出自己的看法并得到尊重或者认可,最后惩罚了犯罪,这一切使让我感到非常的给力,给了我超乎想象的体验和经历。
了不同的人不同的难处。有的被告人确实穷凶极恶,而有的被告人确实令人怜悯,就是这个三轮车夫,在被被害人索赔八万元赔偿的时候,我们陪审员都一起替三轮车夫向被害人求情,让三轮车夫少赔偿一点。被害人可能就是在我们的劝说和调解下,最后和三轮车夫达成了刑事谅解协议书,只要了三轮车夫基本的医疗费,化解了矛盾。
就这样,我从一次次的参与案件审理中一次次的体会到满足感成就感,这种感觉让我对陪审员的身份越来越热爱,也改变了我原来的一些错误认识。
第一,原来我认为陪审员只是配角,甚至是道具,只是法院为了节省人力拉我们来装装样子的,但是通过我参与的这些案件,我发觉我们也是主角,我们的意见至关重要,法官们经常说,他们有时候太教条了,有的疑难复杂案件心里明明觉得可以定罪,但是根据条文规定又拿不准主意,怕拿了注意又被不良分子利用误解引起更大的误会。自从有了“大陪审”,由陪审员的视角出发,从群众,百姓的眼光出发,有的案件事实该怎么定性可以听陪审员的意见,甚至有的陪审员发表的评理被引用到判决书中。
第二,原来我对总觉得法院的审判。
工作。
很神秘,通过陪审,我熟悉了法院办理案件的流程,知道他们每一期案件的审理都是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的,由严格的时间以及参与人员的规定,而且规定相当细致有逻辑。现在的我再听说到与法院有关的程序,我都可以说个大概。可以说法院的审判确实神圣,但并不神秘。
第三,原来的我和一些群众对法院有一样的偏见,就是觉得法院和法官都“高高在上”“不是人间烟火”,说起法官,我甚至还会“酸溜溜”的说一句“他们有什么了不起”。经过陪审,接触的法官多了,才发觉“他们确实没什么了不起”,因为他们在面对当事人时都是苦口婆心的解释,耐心细致的询问和告知法律后果,有时候当事人不理解了还要埋怨或者冲着法官发火,法官们也是苦笑以下就过去了,哪里有什么“高高在上”的派头,但是在心里更是对他们肃然起敬。
第四,原来的我以为法院门可罗雀,法官们天天都是喝茶看报纸,现在我才知道法院作为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承担了多少化解老百姓矛盾纠纷的重担。我在法院见到的法官们步履总是很快,有的人经常是小跑着穿梭在楼道之间,让他们慢一点,他们总说心里着急,经常进到某个法官的办公室,他们都专注于工作无暇寒暄,谈起事情来直奔主题,忙到连口水都没有喝,也看到法官们加班加点,五加二,白加黑,使我心疼起他们来。
就是因为当了陪审员,让我对陪审员对法院法官有了新的深刻的认识,让我对法律不再抽象和迷茫,让我在外界对法院有负面的评价时能够有理有据的跟他们解释法院的工作,让我从原来那个有点“仇贵”的狭隘键盘侠,变成了法律的拥护者。
最后,我希望西峡法院能够再扩大陪审员的范围,因为据我了解,现在陪审员主要还是集中在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中,我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自由置业者或者普通老百姓参与进来,这样更有理由大众对法院和法律的理解和交流。同时,我希望以后疑难复杂的案件庭审时间可以长一些,庭审调查充分一些,不要受时间和财力物力的限制,能让我们对案件有更加具体的认识。
陪审员陪审心得篇六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一年又过去了。在过去的一年中,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回顾自己的陪审工作,收获不小,感慨不少。现对过去一年里的工作总结如下:
首先,我坚持阅读学习。此刻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要求我们有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这是时代发展使然,更是一个人不断完善自我的需要。个性是在当前功利、浮躁等在当前社会大有市场的状况下,我觉得阅读尤为必要。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就让让浮躁的心灵得以沉静;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就能让功利之心趋向恬淡;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还能让冲动的心回归理性。为此,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坚持每日的持续阅读。市面上的书籍太多,所以,阅读要学会选取,在20xx年里,我选取的重点阅读书目是《史记》。透过对这本书的研读,让我与多位古人对话,明白了秦缪公的善,明白了齐桓公虽然盛极一时却死后异常凄惨......透过阅读,我深深地懂得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国无法不宁,国无法不安。加强法治建设,使之不断趋于完善是社会走上礼貌的标志。
但是,法律能解决社会的所有问题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国家的安定,社会的和谐在法治之外还需要德治,诚如“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法治和德治两架马车并驾齐驱才能让国家在平稳的轨道上运行。所以,这让我更懂得了以德治国的迫切性。
除了坚持阅读这部经典著作之外,我把一部分的精力用来阅读相关的法律书籍,因为对于一个法律系统外的业外人来说,要胜任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我的法律知识还很欠缺,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弥补自己的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所以,在业余时间翻阅《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成了我的家常便饭,努力做到读懂、吃透,以便是陪审中能熟练运用。
其次,我坚持向实践学习。作为陪审员,我能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了解庭审安排。庭审过程中认真听取案件的审理,做好安排给自己的庭审工作,做到既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作为业外人士,我也能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和对事实的决定,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发表自己认为合乎“公道”和“良心”的评议,以弥补合议庭其他成员的不足,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权利。我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向法官请教,提高自己参与审判的潜力。
再次,我能认真做好法律的宣传工作。在生活中,我经常将自己接触到的超多形形色色的已经宣判的案件,结合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向我的同事、身边的学生和群众进行宣传。由于我较其他教师在法律知识和实践上具有的优势,在20xx年度,政教处要我结合自己的陪审工作实际,向全校问题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能和学生们交流这方面的事情,我觉得也是一个陪审员就应的职责。更何况能为校园的科学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过去的20xx年,上海的“钓鱼”案件,给我极大的振动。因为作为政府部门以如此卑劣的手段去“执法”,显然是对法律最大的公然的亵渎。加上上海虹桥、重庆等地的一些拆迁致人伤亡案件,更让我这个与法律打交到的人情绪难以平静,因为这些事件的出现无一不在说明我国法律所面临的尴尬,无不处处诉说着我们的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一个中国公民,我有理由为国家的司法公正,为国家法治建设不断趋于完善而投注目光、付出努力。
陪审员陪审心得篇七
在担任人民陪审员以前,我没有任何审判工作的经验,我意识到,要在审判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就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我。
一、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
我每天浏览法律方面的报纸,观看法律方面的电视节目。
二、理论联系实际。
对自己参加陪审的案件,我都在庭审过程中做简单记录,庭审后,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大胆的向法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得到了法官的认同,那时感觉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是很骄傲的。
三、与法官加强密切沟通。
在参与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或者在平时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我都及时向法官请教,不断的积累经验,提高陪审水平。
陪审员陪审心得篇八
自陪审制度实行以来,在司法审判中,陪审员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既是法庭上的评判者,也是司法公正的代言人。不仅如此,陪审员参与审判使得司法公正更加全面,更加客观,让人民群众深刻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这次担任陪审员之后,对法律方面的知识和思想也得到了极大的锻炼和提升,有一些心得感悟,想要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担任陪审员的感悟。
在担任陪审员的这段时间里,我有机会参与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这是一次值得我铭记一生的经历。通过审理案件,我深刻的体会到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同时也感觉到自己担负着重任。虽然这个过程中有一些困难,但我感觉到这是对我的锻炼和挑战,在学习和思考中不断成长和进步。
第三段:对司法制度的体验。
担任陪审员的过程中,也深刻感受到了我国司法制度的规范和成熟,法官和律师们职业素质高、透明度高、专业水平高,让我们公正公正裁判的保障得以实现。大量的证据材料、证人证言和监控录像,为我们陪审员的裁判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公正透明,注定了我国更加法治化的方向。
第四段:对法律知识的提升。
这次担任陪审员不仅加深了我对司法制度的认识,也让我对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通过审理案件,我对刑法、证据法、程序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学习和理解,对今后遇到的类似问题也能应对自如。陪审员制度也始终强调对陪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保证了陪审员的任务得以有效地完成。
第五段:结语。
自陪审制度的实行以来,陪审员的角色越来越受到重视。我们应该借此机会更加了解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审判过程中,我们也应该秉持公正从容的态度,为公正裁判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向法官和其他司法工作者表示感谢,也希望未来陪审制度能够更加完善,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陪审员陪审心得篇九
自20xx年5月以来,我院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高度重视并用心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做了超多富有成效的工作,使人民陪审员工作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逐年上升,办案质量始终持续较高水平。5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数949件,对于落实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审判独立,加强司法监督等具有重要好处,对于缓解审判力量不足,推进审判工作起到了用心作用。20xx年,我院被评为“全省人民陪审员先进单位”。
一、措施得力,宣传到位,为选任工作打下了好基础。
我院党组十分重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用心支持下,先后在20xx年和20xx年进行了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为了组成结构合理,代表性广,素质高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我院多次开会专题研究,成立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实施方案,组成了选拔考察小组,本着广泛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公平竞争与择优选任相结合的原则,深入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考察。如在20xx年6月,根据最高人民、省高院和州中院关于增选人民陪审员的有关规定,我院增选了10名人民陪审员,在选任过程中,我院充分利用多元化媒体形式宣传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和实施陪审员工作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陪审员工作的认知程度,先后三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选任状况,确保了人民陪审员的质量。
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30名,占法官总数的65%。其中男性和女性各占50%,研究生学历1名,本科学历14人,大专学历11人,高中、中专和初中学历4人。这30名人民陪审员有着广泛的代表性,既有来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工人代表,也有来自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的干部、教师、村民代表,其中党政机关干部代表14名,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代表6名,村居委会干部、农民代表5名,教师代表2名,医生代表1名,退休人员代表2名。30名陪审员中,30岁以下的有2名,31岁—40岁的有8人,41岁—50岁以上的有13人。
二、强化素质,规范管理,确保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
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不同行业,从事不同专业,他们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好,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实践经验,但欠缺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为使人民陪审员尽快明确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掌握一些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我院大力加强陪审员培训工作,建立每季度一次的固定学习、培训制度,到目前为止共举办专题讲座共20场次。每年为陪审员订阅《人民报》等相关学习资料,促使他们更快更好地适应陪审工作,不断提高审判业务潜力。透过培训,人民陪审员进一步明确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掌握了一些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提高了适用法律的潜力、驾驭庭审的潜力、诉讼调解的潜力和判决说理的潜力。
我院还明确政治办作为人民陪审员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考核、学习培训等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制定了《人民陪审员考核任免制度》、《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人民陪审员奖励制度》,使陪审员的管理有章可循。将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作为各审判庭年终考核的一项指标,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每年对人民陪审员参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于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用心向县委、政府汇报,将人民陪审员补助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给予人民陪审员必须的专项经费,对参审案件的人民陪审员每人每一天补助50元,有效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用心性和职责感。
三、排案科学,机制灵活,陪审员参与审判效果显著。
我院在坚持按规定随机选取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同时,透过制订严密规范、科学灵活的排案机制,有计划地安排陪审员陪审案件,尽可能的让每名陪审员都能参与各种案件审理,确保了每位陪审员时时手中有案,最大限度地扩大了陪审员对案件的接触面,最大程度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公平公正,大大增强了陪审员参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我院有意识地让陪审员参与比较复杂的案件个性是当事人有可能上访的案件的审理。在这些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有种亲切感,有利于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及时化解一些纠纷,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避免矛盾的激化,消除误解,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起到了调解员的作用。如在兴隆街乡彭某某与庄某某侵权纠纷一案审理中,当事人彭某某多次赴省、进京上访,之后人民陪审员田开松、梁湘旭几次和法官亲临现场,做双方的工作,对纠纷的解决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最后使这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四、激发活力,发挥作用,促进法制理念向社会渗透。
我院思考到陪审员来自于基层群众,对社情民意比较熟悉,与当事人在感情上、心里上有更多的认同感,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的特点,为了充分激发陪审员参审的用心性,我院多次组织陪审员与法官进行业务及思想交流,让陪审员参与的群众活动,每次召开的全院干警大会都通知人民陪审员参加,使其与专职法官构成优势互补,有力地弘扬了司法民主,提高了司法工作透明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同感,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的渗透与推广。同时我院还每年专门召开一次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请县人大和县委政法委领导参加,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职宣誓,选派人民陪审员到州中院和省高院进行培训,极大的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司法荣誉感,激发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程序不明确。对于哪些案件应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法律无明确的规定。从我院人民陪员参与审理的案件类型来看,主要是案情较为简单的刑事案件和一般性的民商事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民、刑案件和行政案件,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很少。
二是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常与本职工作冲突,参与陪审的案件数量不平衡。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陪审员年龄大都在30-50岁之间,大多数人民陪审员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和领导,本职工作较为繁忙,而案件的审理有特定的周期要求和程序要求,使得人民陪审员很难保证参与陪审的时间,往往一个案件要联系几个人民陪审员后才能确定。这样也导致人民陪审员之间参与陪审案件数量的不均衡。如有些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数近30件,也有部分人民陪审员每年仅参审1——2件案件。
三是人民陪审员的审判潜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人民陪审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难免出现“陪而不审、审而不定”的现象发生。而且大部分陪审员参加陪审时并没有提前阅卷,对案情掌握不全面,庭审时难以介入,合议庭评议时不能准确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六、今后努力方向。
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我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领导。同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提高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认知度,从而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进一步加强素质培训。一是组织陪审员观摩庭审,由陪审员观摩法官办案的全过程,学习驾驭庭审、分析案件的潜力;二是要强化业务培训,用心组织陪审员参加由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向陪审员发放法律资料,邀请陪审员参加对某些重大、疑难案例的研讨等。三是注重庭前引导,让人民陪审员了解案件的基本状况或争议焦点,使其在审判过程中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3、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单位的沟通,合理协调好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尽量减少冲突,为人民陪审员做好陪审工作用心创造条件。二是扩大陪审案件的范围和数量,加强对一些疑难复杂、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案件陪审,进一步提陪审率。三是加强人民陪审员考核工作,对工作优秀的,充分肯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及时函告其单位;对因违反审判纪律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陪审员的,依法提请人大予以免职。
4、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状况,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案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和推荐。二是用心争取县委、政府有关部门支持,适当提高人民陪审员误工补贴标准,进一步调动陪审员工作用心性。
陪审员陪审心得篇十
如今,身为一名陪审员,我有幸有机会参与到了许多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中。这是一份非常重要和严肃的工作,需要我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来支持自己在接受和评判案情时作出正确的决定。
首先,当我第一次进入法庭时,我惊讶地发现了法官和律师们的专注和严肃。他们在庭审中体现出了应有的尊重、客观和专业,让人十分钦佩。作为陪审员,我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也明白了为什么严格保持中立和谨慎的态度非常重要。
接着,当案情和证据被公开后,我需要仔细审视每一个证据的可信性和相关性,以便做出正确的判断。这意味着我需要跟随庭审过程中每个证人和被告人的证言,对其证言进行认真分析,并与相关证据相互印证。此外,我还需要保持警觉,警惕一些可能出现的诈骗行径或证人故意误导陪审员的行为。
第三,通常审判过程在一天或几天内完成,宣判之前有一轮投票来达成多数赞成或反对的结果。这是对我负责任和分析证据能力的挑战性时刻。此时,我要对自己已做出的决定进行一个比较和评估,看是否还存在错误或改善的空间。如果存在任何疑虑,我必须要与其他陪审员进行讨论以便更清楚这个问题并决定如何最好地继续。
第四,被告如果被判有罪,这意味着他们可能面临一段时间的牢狱之苦,这会对家庭和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在有关量刑的投票阶段,我认真地考虑并平衡了很多因素,如犯罪和被告的背景资料,案情的恶劣程度等。我坚信,这样的处理方式可以在量刑中得出合理和公正的结果,也使我人道主义的思想得到真正的落实。
最后,当我在法庭上看到判决的宣布时,我感到自己充满了荣耀和责任感。作为陪审员,我有义务确保公正和中立的所体现出来,同时也能感到内心的平静和满足。我希望,未来可以参与更多的庭审工作中,积极学习和成长,成为一个更加有自信和有效的陪审员。
总之,作为一名陪审员,我认为工作是令人兴奋和充满挑战的,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学习。但是,正因为如此,能够让我和其他陪审员以一种积极、平衡和公正的方式,为保障公正和公正的司法制度做出贡献。
陪审员陪审心得篇十一
[段一]入选陪审员之后,自己想到了诸多工作细节,但是实际工作却是艰难的。一个好的陪审员应当具备哪些素质呢?我体会到:首先,要有高度责任感,本着公正的原则办案;其次,要具备沉稳坚定的性格,不被任何干扰影响自己的判断;同时,还需要背景素质扎实,遇到案例便更加得心应手。
[段二]一次听证会中,我曾经遇到了来自被告方的律师,他具有强烈的口才,并且还展现了出人意料的闪光点,优美、宣传的用语和语调实在让人倾心,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背景素质不如他优秀。我们陪审员的任务不仅仅是听辩方的言论,还要深入自己的心灵,考虑这个案例对社会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深远影响,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段三]随着执业年限的不断增加,我的机会越来越多。在一起针对涉及到的电子信息诈骗案件中,有一名被告因为从事电子商务是专业毕业生,在一系列的指控中,他表现非常坦诚。案发后,他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且写下了一份深刻的忏悔书向法官陈述;之后,推动自己换岗工作,避免继续违法行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我认为,这名被告人的表现值得被采纳,证明他有悔过之心,并且到目前为止,他已经尽力弥补了受害人遭受的损失。
[段四]除此之外,我还遇到了许多具有未知的陪审员素质。在我的回忆中,有一位陪审员是个助理法官,并且在庭审以及证据研究的过程中展现了出色的章程解读能力、心理分析能力以及时间规划能力,为案件的长度和判断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帮助。
[段五]作为一名陪审员,我深切体会到,法院陪审员的职责卓有成效,我们对案件的判断至关重要。我们已经不再是那个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去思考问题的人,而是为了社会的未来、为了对法律的尊重而在默默地贡献。总的来说,从陪审员工作中我不仅了解到了更多的专业知识,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社会价值的重要性,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这个岗位上尽己所能,为建设一个公正、公平的社会而努力。
陪审员陪审心得篇十二
我国陪审制度具有较长的司法积累,在清末修律时期,沈家本在其主持编制的刑、民事诉讼法中借鉴西方经验规定了陪审制。现行人民陪审制源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裁判部暂行组织及裁判条例》,具体规定了陪审制度。当时的人民陪审制通过吸收普通民众参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而成为我国实践司法民主之先声。新中国成立后,人民陪审制得以沿用和发展,《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也在审判组织部分作出了适用陪审制度的规定。xx年,自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起,人民陪审员制度开始在我国正式实施。应当说,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正是长期以来司法实践积累和司法理论不断发展的成果,反映了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以及公众对此项制度的良好愿望:一是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把社会道德标准带入法庭,与专业法官思维互补,有助于强化司法民主,促进产生更加符合公众标准、公正理念的裁判;二是具有专业背景的陪审员可以发挥专业优长,协助法官解决审判中的专业性疑难问题;三是通过人民陪审员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构建社会和谐;四是人民陪审员能在审判活动中直接监督法官,增强审判程序的透明度,保证司法廉洁;五是人民陪审员的参与能够缓解司法资源的紧张状况,减少法官的劳动强度,提高司法效率。从现实来看,随着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和司法实践,这些愿望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实现。但要从根本上落实《决定》精神,笔者认为,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人民陪审制度作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一、保证人民陪审员的素质,杜绝“陪而不审”,陪审员的素质是其胜任陪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法学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学科,如果陪审员的综合素质不高,势必会因为专业的局限,使其只能做陪衬,浪费了国家的人、财、物力。因此当务之急必须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素质。
1、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人民陪审员进行审判活动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以及政策水平与素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陪审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是其参与案件审判公正与否的前提条件。因此必须培养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要有廉洁公正的作风,维护党的方针、路线与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会各种先进的思想和理论。当今时代,对人才的要求是“德才兼备”,有德无才不适应知识经济的要求,但是有才无德则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同时人民陪审员也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2、人民陪审员要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所谓陪审员的心理素质就是其心理素养,即审理案件所依据的心理状态。在审判工作中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健康的心理素质。它要求“无求、无畏、有情、力学”等,即分别为: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有大无畏的精神,刚正不阿,不急噪,随时都具有清醒的头脑,能冷静的分析问题,能尊重人民赋予的权力,寓情于人民之中。不被世俗所侵蚀,不被权力、利益所动。能坚守人文精神与关注弱势群体;能不断学习,常学不倦。能积极、主动的学习各种先进的理论和知识,为人公道、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等。
(1)(2)(3)。
3、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文化素质。知识是人类社会认识世界的成果和智慧的结晶。只有掌握了知识,才能认识世界。文化素质是当代人的基本要求。如果人民陪审员的文化素质太低,对法律一窍不通,那么他面对法官、律师的“法言法语”将很难理解,即使多次解释也很困难,从而导致审判效率的不高。更为严重的是可能会左右法官的正确思维,造成司法不公。这将不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因此,在强调人民陪审员的民众参与性的同时,还必须要求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一般应为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至少不低于高中文化,这将有利于案件的审判,有利于司法公正。
4、人民陪审员要有较好的业务素质,扎实的专业知识。这是改变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现象的重要前提。只有具备一定的法学专业知识,对实体法与程序法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对审判理论和实务有深入的研究。才能使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人民陪审员必须要求通过择优选举,不能吸收那些毫无专业素质的人民陪审员。同时,人民陪审员也必须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理论和业务技能,借鉴好的审判经验。这也是法律规定的“人民陪审员同审判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相符合的。在对要求提高审判人员专业素质的呼声里,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素养也是形势所迫。
二、完善有关制度、立法。
1、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现行法律中未作规定。法律是一国的根本大法,其内容是规定国家基本经济政治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而作为司法民主重要内容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无论是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还是作为一项基本的司法制度,就其地位和重要作用而言,都应当在法律中加以规定。建国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四部法律,前三部法律都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了规定。现行的1982年法律却未规定人民陪审员制度,对1982年法律进行的'3次修正中也均未提及人民陪审员制度。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决定》对人民陪审员只是作了粗线条的规定,也有待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在当今以依法治国为基本治国方略、以民主政治建设为基本纲领的形势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地位却从法律原则下降为基本法的原则,这不能不说是立法上的一种缺陷。
2、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模糊。《决定》规定,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的“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一审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且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但《决定》的这些规定不具备可操作性,《决定》中并未规定什么案件必须由陪审员参与审理。这就导致实践中那些案件由陪审员参审不好掌握,而实践当中往往是将该项制度置于“可有可无”的境地,甚至法院将人民陪审员作为一种审判力量不足时的补充,更有甚者将其作为一种廉价的“劳动力”,得不到起码的重视。而“社会影响较大”也不容易准确理解和把握。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是当事人可以要求也可以放弃的一种法定权利,还是法院的权利没有明确。在实践中也没有相关的诉讼程序加以保护,如在开庭通知当中没有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权利,有很多当事人实际上也不知道还有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权利,这是一种立法程序上的缺失。如果符合陪审条件案件的当事人要求采用陪审的方式进行审理,法院是不是有权拒绝?或者相反,在当事人与法院就是否适用陪审员出现意见分歧时,是以当事人的意见为准,还是以法院的意见为准,《决定》没有规定,只能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适用,实践中各种做法都有。
3、改变法院决定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机会的体制。在《决定》施行前,我国在确定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时,多数的做法是由法院自行指定。一些法院出于方便安排陪审工作等考虑,将陪审任务固定交给少数积极性较高的人民陪审员,导致他们变相成为“编外法官”,失去了这项制度应有的群众性,为体现程序公正,《决定》借鉴欧美国家的做法,规定,基层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中高级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通过其所在城市的基层法院在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这就意味着人民陪审员能否参审、何时参审、审何案全由法院决定。
5、人民陪审员不可能成为审判委员会成员亦不可能参与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而审判委员会往往改判合议庭的决议。
陪审员陪审心得篇十三
第一段:引言(150字)。
刑事陪审员是法庭中的重要角色,承担着对被告的裁判任务。作为普通市民,有机会参与并影响司法决策的过程是一种特权。本文通过对自己作为刑事陪审员的经历进行总结,探讨这一经历对自己的影响,以及对司法体制的看法,同时也谈谈对未来的期待。
在担任刑事陪审员之前,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市民,对于法律系统的了解也很有限。但是,这个经历改变了我对司法制度的认识。从接到召集通知开始,我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到这一过程中。我接受了培训,研究了相关案件,了解了证人证言和物证的重要性。我发现,在案件审判中,一切都要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进行裁决。
第三段:刑事陪审员经历的启示(300字)。
担任刑事陪审员不仅让我对司法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让我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作为陪审员,我们需要保持独立和公正,将个人偏见和情感割离出来,只根据事实和法律来进行判断。这需要我们具备分析能力和思考问题的技巧,同时也需要我们有一颗公正的心灵。
第四段:对司法制度的看法和建议(300字)。
通过参与刑事审判,我认为我对司法制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相信,法律是公正和平等的基石,它应该在任何情况下得到尊重和执行。然而,现实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司法制度可能受到政治和经济的干预,这会影响到司法决策的公正性。我建议,应该加强对司法独立性的保护与监督,确保司法决策真正公正和客观,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正义。
第五段:对未来的期待(200字)。
作为一个刑事陪审员,我深刻体会到公正审判的重要性,我希望我们的司法制度能够日益完善,更好地为公众服务。我期待未来能有更多的人参与到陪审员的工作中,共同维护社会的公正与正义。同时,我也希望法律的普及和知识的普及能够成为社会的常态,每个人都能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共同维护一个公正、平等的社会。
总结(100字)。
作为一个刑事陪审员,我有幸有机会参与司法决策,这是一种特权和责任。这一经历让我对司法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让我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我希望司法制度能够日益完善,每个人都能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共同维护一个公正、平等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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