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心得体会的写作,我们可以更好地总结和分享自己的经验,从而为他人提供有益借鉴。写心得体会时,要注重逻辑性和连贯性,使文章通顺、条理清晰。9.心得体会是我们对自己学习和经历的思考和总结,是我们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一种认识和体悟。
安全供水心得体会篇一
二次供水是指将水源经过处理后通过管网输送到用户家中的一种供水方式。在现代化城市中,二次供水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二次供水涉及到生活安全和健康问题,因此保障二次供水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下面将从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优化设备、强化培训以及有效应急五个方面谈谈我对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
加强管理是保障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无论是水源水质的监控,还是管网的检修与维护,都需要有专人负责。因此,我在实际工作中提出了加强管理的建议。首先,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例如,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制定巡查计划和检修计划等。其次,采用现代手段,如安装监测设备,提升管理的科技化水平。通过定期巡查水源和管网,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确保供水的可靠性。
健全制度是保障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的基础。制度的健全还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一方面,应该有完善的水质检测制度。我们可以建立一个合格的实验室,用于对水源和二次供水的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另一方面,还应制定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为突发事件提供必要的解决方案。通过健全制度,可以规避风险,提高供水的安全性。
优化设备是保障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的关键之一。在我所在的公司,我们进行了一次设备更新换代,将过时的设备替换为更加先进的设备,极大地提高了供水的质量和效率。例如,我们引进了水源净化设备、水压调节设备等,使得供水系统更加稳定,水质更加清洁。因此,我认为优化设备是不可或缺的,只有以先进的设备为依托,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保障供水的安全和稳定。
强化培训是保障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作为二次供水的从业人员,我们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因此,我公司组织了多次培训,涵盖了水处理、设备操作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培训,员工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提高,并且意识到了供水安全的重要性。同时,培训也提高了员工的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得他们在工作中能够迅速反应并果断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有效应急是保障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防线。突发事件无法完全避免,关键在于我们能否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因此,我们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定期演练。在演练中,我们通过模拟不同的事故场景,提前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并依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以保障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应急是保障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做好应急预案,才能够在突发事件面前保持高效应对的能力。
总结以上,二次供水安全生产涉及到多个环节,需要从多个方面加以保障。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优化设备、强化培训以及有效应急是保障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的五个关键措施。只有做到不断完善和加强这五个方面的工作,我们才能够确保二次供水的安全和可靠,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保障。
安全供水心得体会篇二
###县农机总站在全面贯彻农业部“兴机富民”计划,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工作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以保持^v^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实现县委提出的三年翻番为目标,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带领农机干部、职工奋发图强、科学谋划,保证了各项工作指标的顺利完成,为今后我县农业机械化事业奠定了基础。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工作方案。
年初,农机党政班子抓住国家对粮食生产实行“一免两补”的政策,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投放,尤其是我省对大型农机装备投放的有利契机,对全县农机工作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有的放矢的工作方案。《方案》要求机械检修大型拖拉机110台,大型农具1,200台;机械化整地110万亩,其中:深松60万亩;亚麻全程机械化技术3,000亩,高油大豆提质增效综合生产技术万亩;组建农机作业车组11个;农机技术状态完好率77%,农机违章率低于24%,农机事故率低于‰;农机培训2,900人;党的建设工作以保持^v^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主线,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农机系统安定、稳定。农机工作《方案》的制定,指导了全县农业机械化生产,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起到了指导和保障作用。
二、超前谋划、科学运作、全县秋整地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
为了抓好秋整地工作,我们于八月初制定了《###县20xx年机械化秋整地方案》。
一是突出“三、三轮作”土地耕暄制,每年应整的地块,无论在什么位置,必须按规划进行轮耕。从20xx年开始建立整地台帐、轮耕图、入户卡,把应整的地块、面积、农户姓名、整地方式都登记造册,绘制成图,农户与养机户签定整地协议,对多年未翻的地块,无论何种作物一律翻、松作业。
二是突出重点作物整地。我们把秋整地工作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紧密结合,把整地和落实重点作物同步进行,坚持以整地促落实,重点项目整地甜菜15万亩、马铃薯50万亩,大豆80万亩,全都整平耙细、起垄,达到待播待栽状态。
三是突出先进栽培模式,实行农机与农艺的有机结合,推广先进高产的新型栽培模式,把玉米通透密植栽培,大豆45公分双条播,大豆行间覆膜作为明年的重点推广项目,现在项目整地地块按要求以全部到位。
四是多渠道筹措资金,购置大型农机具,根据我县大型机械保有量下降,机具状态不佳,很难承担整地任务的实际,我们通过三种途径今年新购置大型农机具45台套,其中:扶贫开发整村推进15台套,国家30%补贴项目购进11台套,大豆振兴工程项目4台套,农民自筹资金购进15台套。新机械的使用不仅提高了整地的质量和标准,也得到广大农民的认可。
五是发挥农机服务组织作用,为了切实提高整地标准,激发农民整地的积极性,保证整地质量,我们注重发挥农机协会的作用,按照民营、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三年来先后组建二个农机作业合作社和84个农机协会,通过组建农机服务组织加强农机服务组织管理与农机拥有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有效的组织起来,发挥了机械装备优势。农机服务组织发挥较好的村有向前乡新合、勤俭,红星乡文和,中心镇建设、自由、兴胜、兴安、兴长,依龙镇农民,先锋乡先锋、幸福、长福、海城,富饶乡兴俭、兴让,上游乡建华、兴旺、兴阳、新兴等村。尤其是中心镇的建设村,全村万亩耕地,全年计划整地5,500亩,规划300亩以上大方15个,实际完成规划方23个,面积8,100亩,超额完成计划2,600亩,兴安村是多年整地的后进村,经过乡、村领导及协会的积极工作,今年高起点起步,归方连片千亩以上大方2个,300亩以上5个。上游乡新兴村千亩以上大方6个,充分体现了农机协会的优势。
六是加强领导强划措施抓保障。为了推动秋整地工作快速发展,县里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主管农业副书记和副县长亲自抓整地工作。在整地期间,农口各部门领导包乡、干部、技术人员包村,乡领导包村、村领导包屯、屯长包地块包车组,昼夜作业歇人不歇车,整地工作与各级干部工资、奖金挂钩,完成得奖,完不成受罚。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工作推进机制。并把考评结果列入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明确工作职责,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标准。经由农口各部门领导带队,组成15个验收小组,深入到乡镇村、屯地块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验收秋整地计划110万,实际完成140万亩,占计划的。其中:深松计划60万亩,根茬粉碎还田5万亩,平翻25万亩,耙茬22万亩,旋耕25万亩,水田3万亩。秋整地工作市农委领导来我县检查验收时,给予高度评价,总结为“三高、三大、三个突破”,并在全市秋整地工作中获得银奖。
(一)加强农机化推广工作,推进科技进步,达到农机与农艺的结合是提高农业单产的重要措施。全县共推广普及项目六项。
1、机械精少量播种216万亩,超额完成71万亩。其中:大豆76万亩;玉米78万亩;芸豆30万亩;杂粮2万亩;其它作物30万亩。
2、机械根茬粉碎还田万亩。
3、水稻机械插秧万亩,其中机械化深施肥万亩。
4、高油大豆提质增效综合机械化技术万亩。
5、水稻机收万亩,大豆机收万亩。
6、机械深松整地60万亩。
试验、示范项目完成亚麻全程机械化技术3,000亩,其中:向前1,000亩,依龙镇1,000亩,中心镇1,000亩,全部采用大型机械连片浅翻深松耙耢整地,48行改96行大型播种机播种,机械喷药灭草。
推广新型农机具,我县争取到国家大型补贴资金40万元。我们抓住这一有利契机,积极和各厂家联系,了解各种新型农机具性能、价格,并对各种机具进行了筛选,向享受补贴的购机户进行了推荐。共购进东方红―1002j链轨拖拉机2台,东方红904轮式拖拉机3台,天拖生产的tdj804轮式拖拉机5台;翻转五铧犁8台,旋耕灭茬多用机8台,偏置式中耕3台;迪尔佳联idl―1048联合收割机1台,共计30台套农业机械。按农业部对购置国家大型补贴的机械进行了建档,实行科学管理,这些机具秋整地过程中发挥了充分的利用,平均每台车作业量在4,000标亩以上,为明年农业生产发挥了作用。
(二)为了提高农机具的技术状态,使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充分发挥作用。去冬、今春、夏季我们组织了农机具检修工作,农委下发了《###县20xx―20xx年度农机具检修工作方案》。省局下达大型农机恢复性修理任务110台,通过去冬、今春、夏检修大型拖拉机112台。其中:履带式拖拉机90台,大型轮式拖拉机22台,大型农具检修1,300台,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农机培训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为了搞好此项工作,我们做了精细安排,制定了工作方案,充分利用乡、镇培训基地的作用,利用科普之冬活动的有利契机,使农机培训工作超额完成指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任务2,900人,现完成4,300名,其中:初训432名,复训3,868名,占任务的148%;农机修理工培训任务数为20人,实际完成为31人,占任务数的15%;农机管理人员培训任务数为30人,实际完成32人,占任务数的107%;农机销售人员培训任务数为20人,实际完成培训25人,占任务数的125%。印发“种地要致富、必走耕暄路”宣传单6,000份,宣传《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1,200本,利用乡、镇科普大集发到农民手中。
四、依法行政,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为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和《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试行办法》的规定,根据《^v^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中授权的单位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具体包括:农机总站、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站实行责任目标,农机总站负责对本系统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1、田间机械化生产、田间机械化生产作业质量,按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田间作业质量标准》执行,及时解决作业质量纠纷问题。
2、依法进行农机销售市场,农机维修市场的整顿,减少伪劣商品流通和修理质量不符合标准。
3、依法推广农业机械,在推广农业机械过程中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程序进行。
4、农机监理工作按省、市业务部门下达指标完成。
开展农机法制年活动。根据省农委印发20xx年农机法制年活动方案,农机总站制定了20xx年农机法制年活动方案。加大了《^v^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板报、标语,给中小学生讲安全课等形式,使受教育人数达2万多人。农机监理开展田检路查活动,取缔农机违章,提高农机技术状态,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办理拖拉机落户521台;考驾驶证432名;检验拖拉机4,520台;审驾驶证4,300名,取缔农机违章2,300台次。
安全供水心得体会篇三
供水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需求,对于每个人而言,无论在家中,还是在外出工作、旅行、参观等方面,都需要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因此,保障供水的安全非常重要,我们需要时刻关注供水的质量和安全,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水的质量。
第二段:了解供水源和处理过程。
了解供水源和处理过程是保障饮用水质量的第一步。一般而言,饮用水的源头是体表水、地下水和混合水,之后会进入水厂进行处理和净化。在供水过程中,水厂会使用化学药剂和过滤器等方法去除水中的杂质和污染物,以确保水的卫生和健康。因此,我们应该建立正确的水资源观念并了解当地水源的质量,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水的安全。
第三段:注意自来水的管道和容器情况。
尽管自来水已经在水厂经过多次处理后,但是在运输过程中还是容易受到管道或容器的污染。每家每户家里的自来水管道都需要周期性的维修和更换,而我们也需要保持饮水容器的清洁。特别对于瓶装水、开盖饮水等饮用水,一旦开启容器就必须要尽快饮用或放在清洁卫生的环境中储存。
第四段:关注饮用水的卫生。
饮用水的卫生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健康。一般而言,在煮沸饮用水时需要注意火力大小、煮沸时间和水质温度等因素。此外,在储存饮用水时,我们需要注意水的密封性和储存时间,并定期更换水质。此外,我们还应该多选择食品安全标准过关的水源,尽量避免饮用无保障的水源,从而保证自身健康。
第五段:总结提高饮水安全的措施。
总而言之,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是一项日常管理的工作。我们需要根据当地水源和降雨量等因素,对于自来水进行安全管理和消毒、定期更换过滤芯、定期更换活性炭、干净的容器和规范的消毒方式等等方面做出很多工作。同时,我们应该养成日常保持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以避免饮用不安全的水源或产生疾病等不良后果,在日常生活中注重饮用水的健康和安全问题。
安全供水心得体会篇四
为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省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以解决农村居民和农村中小学师生饮水安全为主要目标的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取水设施、水厂、泵站、公共输配水管网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其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的原则。
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投资建设、经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编制专项规划,健全管理体制,落实扶持措施,实行规范运行,保障饮水安全。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环境保护、价格、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举报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损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应当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提高供水工程规模效益。
经批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
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其他工程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部分,由农村居民自行筹资,建设单位或者供水单位统一组织施工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在主体工程所在地公示工程规模、国家投资计划或者财政补助份额、受益农村居民承担费用、工程建设概况、建设工期等内容。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和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合格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清产核资,明晰工程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所有权:
(一)国家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三)国家补助、社会资助、农村居民建设的分散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农村居民所有。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依法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转让工程经营权,转让经营权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所有权人确定经营模式和经营者(以下称供水单位)。所有权人与供水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国家所有权。
鼓励组建区域性、专业化供水单位,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供水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规范的制水工艺;
(二)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三)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仪器设备和专业检验人员,负责供水水质的日常检验工作。
供水单位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并指导供水单位限期整改,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技术指导。供水单位在整改期间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的水压标准,保持不间断供水或者按照供水合同分时段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暂停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供水设施维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暂停供水时间超过24小时的,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供水单位应当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定期进行检测、养护和维修,保障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供水档案管理制度。水源变化记录、水质监测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报表和运行日志等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并有专人管理。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接受有关部门对供水水费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供水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公告国家和省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定期公布水价、水量、水质、水费收支情况。
鼓励供水单位使用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节水的技术、产品和设备,降低工程运行成本,提高供水的安全保障程度。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水单位和个人签订供水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供水单位应当在供水管道入户处安装质量合格的计量设施,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抄表收费。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入户计量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按时交纳水费。
用水单位和个人需要安装、改造用水设施的,应当征得供水单位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国土资源、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源保护区,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并报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一)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在取水点周围500米水域内,从事捕捞、养殖、停靠船只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取水点上游500米至下游200米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或者在沿岸倾倒废渣、生活垃圾。
(二)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在水源点周围50米范围内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场(站)等污染源。
(三)以泉水为供水水源的,在保护区范围内开矿、采石、取土。
(四)其他可能破坏水源或者影响水源水质的活动。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保护范围,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供水单位应当在保护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
(一)挖坑、取土、挖砂、爆破、打桩、顶进作业;。
(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三)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堆放垃圾、废弃物、污染物等;。
(五)从事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其他活动。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主管道两侧各1.5米范围内,禁止从事挖坑取土、堆填、碾压和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活动。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米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不得堆放垃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不得从事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运行安全的活动。确需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应当在施工前15日与供水单位协商一致,落实相应措施,涉及供水主体工程的,应当征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造成供水设施损坏的,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赔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有关监测机构对水源地、出厂水质、管网末梢水质进行化验、检测,并公布结果。
前款规定的水质化验、检测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不得向供水单位收取。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供水单位应当制定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环境污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供水水源水质污染的,供水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启动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主要来源: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转让工程经营权的所得收益等。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保障土地供应。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企业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经营所得,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的其他税收优惠,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以及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组织抢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发生水质污染未立即停止供水、及时报告的,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
(二)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的。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米范围内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或者堆放垃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集中供水工程,是指以乡(镇)或者村为单位,从水源地集中取水,经净化和消毒,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利用输配水管网统一输送到用户或者集中供水点的供水工程。
(二)分散供水工程,是指以户为单位或者联户建设的供水工程。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国家决定在中央建设投资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加强计划管理,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主要指解决农村(包括牧区、渔区和农村学校)人口的生活用水。凡因开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解决。
第三条中央补助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东部地区以自筹资金为主解决。
第四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落实好规划的编制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水利部门商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提出急需解决的地氟病、地砷病、血吸虫病病区需改水的范围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检测、监测。
第二章农村饮水不安全标准和解决标准。
第五条农村饮水不安全标准: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达不到《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安全规定的为饮水不安全。
第六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40-60升,干旱年份或季节为20-40升;居民从公共给水点取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水源供水保证率为90-95%。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七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管理。
第八条原则上以地市为单元,由具有一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现行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由省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商水利部门审批。
第九条地市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局根据年度计划控制规模,联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申报年度项目建议计划,由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联合编制省级年度项目建议计划,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
第十条报送的文件材料包括:
1、农村饮水安全年度项目建议计划;
2、所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
3、省级有关部门对配套资金的承诺文件;
4、上一年度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包括工程进度、效益、配套投资到位和中央补助投资的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水利部汇总审核各省上报的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后,提出全国年度项目建议计划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省和水利部的建议计划对年度任务进行综合平衡后,商水利部下达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第四章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二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
第十三条地方对中央补助的水利基建投资、以工代赈等各种资金要统筹研究,合理安排;地方配套资金由省、地、县、乡各级在地方年度计划中落实。各渠道筹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要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专户立账,有条件的地方应按工程建设进度实行报账制,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建成后,如出现反复或新增的饮水安全问题,由地方自行解决。
第五章项目实施。
第十五条根据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中央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以地市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省级水利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审批,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备案。
第十六条要求实施方案将项目计划落实到村和户,包括工程措施、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解决户数、人数及完成时间等内容,并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村级计划要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决定细化的程度。集中供水工程要细化到自然村,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细化到户。
第十八条实施方案的执行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并签订责任书。
第十九条对设计、施工队伍和人员,制订严格的选择、使用和管理办法。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有条件的地区,工程材料和设备实行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根据项目特点,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责任制和监管机制。包括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等。
第二十一条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水务)厅(局)全面负责对本省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和办法的制定、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二条项目完成后,有关地市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水务)厅(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省级水利部门商发展改革委(计划)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备案。
第二十三条对项目村验收检查要有受益人签字的实际受益人口和补助资金到户统计表(见附件1)。集中供水工程要求以自然村为单位,每村有不少于3名村民代表签字;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以户为单位签字。
第二十四条复验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抽样县不少于任务县数的50%,每县抽验乡不少于任务乡的40%,每乡抽验村不少于任务村的30%。
第二十五条验收主要针对组织领导、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资金投入和工程管理等五个方面,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进行。
第二十六条验收评分按百分制计算,分为四个等级,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小于70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区和项目,要立即整改,并通报批评。
第七章建后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八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第八章目标责任管理。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目标责任单位都要同目标管理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的任务与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水利部负责解释。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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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供水心得体会篇五
每一次打开水龙头,看到清澈的自来水畅快畅饮,想必我们都不会太关心它从何而来、怎样经过处理,才能达到如此的营养和健康。然而,我们却不能忽视供水安全所涉及的所有细节,更不能放松对供水安全的重视。从个人层面到社会层面,每个人都应该尽自己所能去做好水的消费、使用和保护,共同守护我们的水源和供水安全。
随着全国环保工作的不断加强,人们对于水环境保护和供水安全的意识越来越强。我所在的家乡,曾经也遭受了水源地污染,甚至因此造成了许多无法挽回的损失。这使得我更加清楚理解了供水安全的重要性,在个人行为、公共管理和社会意识三个层面做出努力。
首先,从个人层面来看,每一个消费者都应该理性消费水资源,减少浪费。我们不仅要正确对待自来水的成本、价值,也要学会珍惜水资源,从点滴做起,比如缩短洗澡时间、微调水龙头、引导更多的人利用节水设施、尝试着在家庭中回收雨水等等,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环保。
其次,公共管理层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通过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水利行业,建设合理的水利工程,可以更好地推动供水安全的保障和维护,让市民的生活更加安全放心。对于各大水厂,需要定期维护和更新深度供水技术,以适应日益复杂和严格的水质调控标准,让水的质量高度保持在人们合理需求的基础之上。
最后,社会意识的提高也至关重要。在普及水环境保护知识的同时,也要深刻理解不同行业和居民群体的特点,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在日常生活中,要坚持形成“爱护环境、节约能源”的好习惯,倡导绿色生活,实践低碳环保理念,让人们培养出懂得珍惜和保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观念。
供水安全不仅与一个城市的健康有关,也与国家和民族利益息息相关。相信只要每位公民在个人行为和思想意识方面及时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供水安全的保障和维护中,我们就可以防止污染、节约资源,保障供水健康,相互守护一个良好的水环境,同时也创造出一个更加健康美好的家园。
安全供水心得体会篇六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的加剧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水源污染成为一个越来越严峻的问题。保障供水安全是关系到广大民众身体健康的大事,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去维护供水安全。在日常生活中,我也结合自身实际,总结了一些供水安全心得和体会。
第一段:认识供水安全的重要性。
供水安全对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因为人体70%的组成都是水,日常生活中无论是饮用、烹饪还是洗漱,都离不开水。供水安全是指饮用水中不存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污染物,并充分满足人体的健康需求。一旦饮用水中含有污染物,就可能引发身体健康问题,因此维护供水安全成为了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第二段:了解饮用水的质量。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了解饮用水的质量情况。了解我们所饮用水源以及水厂的情况,以及加工、管道运输和暂存的情况。更全面的了解这些信息,对于发现一些问题也会更敏感。此外,在家中检查自来水管道是否老化严重、水龙头是否流油,是否有异味,也是关注饮用水质量的必要手段。
第三段:科学储存饮用水。
除了了解水源情况,科学储存饮用水也是尤为重要的。储存饮用水的器具最好选择不易沾染锈迹的不锈钢、陶瓷等材质。而饮用水会因时间长短而变质,建议经常更换饮用水,以保证水质的新鲜和安全。
第四段:减少对水源的污染。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小处做起,减少对水源的污染。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小习惯,如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油漆等,都能够间接护佑水源健康。此外,还需避免车辆在河边、湖边企图洗车、追逐游玩,以免引起水源污染。
第五段:关注饮用水安全的最终目的。
关注饮用水安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护佑人们的身体健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更全面的了解我们所饮用水源的信息,以及室内管道测压、过滤器的使用等方面,从而营造更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同时,这也是我们对社会、对家庭、对自己负责的一种表现。
供水安全是每个人都需要关注的问题。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去维护水源健康,同时加强对水源质量的了解,在日常生活中,行动开展,在细节中做好保护工作。这样,我们才能够保证自己的身体健康,获得更美好的生活。
安全供水心得体会篇七
水是人体最基本的需求之一,一旦水源受到污染,就会威胁到人们的健康。因此,保障供水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如何更好地保障供水安全呢?接下来,我将分享一些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要时刻关注当地供水状况,并注意水源是否受到污染。遇到供水不安全的情况,我们需要第一时间告知有关部门,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源污染。在疫情期间,我们更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戴口罩,不轻易离开居住环境等,这样才能防止病毒通过水源传播。
第三段:合理利用水资源。
其次,我们需要合理利用水资源。现在,许多地区都面临着严重缺水的问题。我们需要珍惜每一滴水,减少浪费,避免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流、湖泊等水源中。我们可以通过安装节水器、使用水桶冲厕所等方式减少用水量。此外,饮用纯净水不仅可以提高我们身体素质,也能减少对自来水厂的压力,保障供水安全。
第四段:重视供水管道维护。
另外,供水管道维护也是保障供水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常见的管道破裂、老化等问题需要及时处理。此外,制定合理维护计划,定期检查管道状况,使用高效安全的修复材料,都能有效提升管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供水的质量和用水的安全。
第五段:推动社会共治。
最后,保障供水安全不仅需要个人的努力,也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政府应该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在水资源分配、供应等方面加大力度,支持和推广科学技术,加快饮用水标准制定和实施。另外,媒体应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引导人们节约用水、保护水环境。同时,社区居民应该积极参与水资源治理、维护等各项工作,形成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保障住区水源安全。
总结:
通过以上几点,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保障供水安全需要个人、社会、政府等多方合作,需要我们每个人积极参与,从性格、用水、管道维护和社会共治等各个方面出发,全面提高供水安全。下一个有关于用水的主题,请耐心等待。
安全供水心得体会篇八
供水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之一,保障人们正常的生活和生产需要。然而,在城市化进程中,供水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供水设施老化、水质污染等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隐患。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积极参与供水安全工作,通过多年的参与与实践,我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对提高供水安全水平有所帮助。
首先,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供水设施是供水系统的基础,其正常运行能直接关系到水质安全。因此,我们要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和修缮管网,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性。同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监测和调控,及时解决供水设施的故障和问题,提高供水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其次,注重水质监测和保障。水质是保障供水安全的核心环节,我们要注重对供水水源的监测和保障。在供水过程中,要加强对水源、水质的检测和监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同时,要加强对供水过程中水质的保护和净化,避免各种污染物进入供水系统,保证供水水质的安全和健康。
再次,加强供水安全宣传和教育。供水安全工作需要广大居民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因此,我们要加强对供水安全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让居民了解供水安全的重要性,掌握保护供水安全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居民对供水安全的意识和素质。同时,要加强与居民的互动和交流,及时解答和解决居民对供水安全的疑问和需求。
最后,建立健全供水安全管理体系。供水安全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和管理。因此,我们要建立健全供水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对供水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提高供水安全管理的效果和水平。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安全工作的评估和监督,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供水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结起来,保障供水安全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通过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注重水质监测和保障,加强供水安全宣传和教育,建立健全供水安全管理体系,我们可以提高供水安全水平,确保人们正常生活和生产所需的安全供水。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有效推动供水安全工作的开展,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安全、便捷的生活环境。
安全供水心得体会篇九
安全供水是人民生活的重要保障,涉及千家万户的健康问题。近年来,我国在安全供水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推出了一系列案例,有效解决了一些地区的供水困难。在近期学习了一些安全供水案例后,我深受启发,对保障人民的安全供水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安全供水案例报道的提升可观。过去,人们对于安全供水的关注度并不高,很多供水问题也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然而,在近几年,随着人们对生活需求的提高,媒体开始关注民众生活中的问题,并将安全供水问题置于公众视野。例如,有的地区出现了供水不足、供水质量不合格等一系列问题,通过媒体曝光,引起了大众的广泛关注。这种报道的提升促使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行动解决问题,确保了人民的安全供水。
其次,安全供水案例体现了政府的责任与担当。政府在安全供水方面拥有重要的地位与职责,必须确保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安全供水的政策文件,明确了政府在这方面的职责和义务。例如,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改革供水管理机制,提高供水效能,保证了安全供水的质量和数量。同时,政府还加大投入,提升供水设施和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人民提供更好的供水服务。这些措施彰显了政府的责任与担当。
此外,安全供水案例中的科技创新也不可忽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安全供水的技术手段也在不断提升。例如,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引进先进的水处理设备,提高供水的净化工艺,改善供水质量。同时,还采用了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供水管网及时监测和预警,提高供水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这些科技创新的运用使得安全供水更加智能化、高效化。
最后,安全供水案例中所展现的全民共建共享的理念也深深触动了我。保障人民的安全供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努力。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积极开展了居民参与供水管理的实践。通过建立水利文明示范社区,组织居民进行水资源节约与环保意识的培养,增强了全民的安全供水意识。这种全民共建共享的思想使得安全供水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在保障人民的安全供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安全供水案例的学习使我对安全供水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新闻媒体的报道提升了安全供水问题的关注度,政府的责任与担当得到体现,科技创新也为安全供水提供了技术支撑,全民共建共享理念的倡导也为安全供水事业注入了活力。相信在这些积极因素的推动下,我国的安全供水事业将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为人民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与福祉。
安全供水心得体会篇十
水是人体最基本的需求之一,一旦水源受到污染,就会威胁到人们的健康。因此,保障供水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如何更好地保障供水安全呢?接下来,我将分享一些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要时刻关注当地供水状况,并注意水源是否受到污染。遇到供水不安全的情况,我们需要第一时间告知有关部门,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源污染。在疫情期间,我们更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戴口罩,不轻易离开居住环境等,这样才能防止病毒通过水源传播。
第三段:合理利用水资源。
其次,我们需要合理利用水资源。现在,许多地区都面临着严重缺水的问题。我们需要珍惜每一滴水,减少浪费,避免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流、湖泊等水源中。我们可以通过安装节水器、使用水桶冲厕所等方式减少用水量。此外,饮用纯净水不仅可以提高我们身体素质,也能减少对自来水厂的压力,保障供水安全。
第四段:重视供水管道维护。
另外,供水管道维护也是保障供水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常见的管道破裂、老化等问题需要及时处理。此外,制定合理维护计划,定期检查管道状况,使用高效安全的修复材料,都能有效提升管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供水的质量和用水的安全。
第五段:推动社会共治。
最后,保障供水安全不仅需要个人的努力,也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政府应该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在水资源分配、供应等方面加大力度,支持和推广科学技术,加快饮用水标准制定和实施。另外,媒体应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引导人们节约用水、保护水环境。同时,社区居民应该积极参与水资源治理、维护等各项工作,形成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保障住区水源安全。
总结:
通过以上几点,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保障供水安全需要个人、社会、政府等多方合作,需要我们每个人积极参与,从性格、用水、管道维护和社会共治等各个方面出发,全面提高供水安全。下一个有用水的主题,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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