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设计应该充分考虑问题的实际情况,以及所需要的资源和时间等方面的限制。制定方案需要团队合作和协调,以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推进。好的方案可以为企业带来效益的提升和问题的解决。
教育经费资助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精神,完善我学校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问题,促进我学校学前教育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在安丘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幼儿。
资助对象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独生子女,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按照家庭困难程度分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前教育托幼费和餐费等在园期间费用。
(一)申请与评定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幼儿本人页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幼儿监护人,复印件一式三份,一份上报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一份留教管办,一份由幼儿园留存备查。
按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资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对因退园、转园等原因离开的幼儿,应停止助学金的发放。
幼儿园要成立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各幼儿园将资助评审小组的名单加盖公章后,上报至教管办。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审结束后,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显着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注明幼儿园已审核的字样、并加盖公章),经园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教管办审批、汇总。汇总后由教管办再到党委审批,加盖民政局公章,将资料上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幼儿园要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并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
(二)资金拨付将补助资金下达到教管办,由其负责直接发放。
(三)发放方式教管办采取通过银行卡集中发放助学金的方式。幼儿园根据已审批受助幼儿的信息,为其家长或监护人制发银行卡,资金到位后,及时、足额、集中将助学金放到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资助银行卡中。每名受助幼儿在学前教育期间最多只能享受6个学期的助学金。
(一)加强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要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资助档案,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幼儿园要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教育经费资助方案篇二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41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通知》(豫财教〔20xx〕477号)和《济源市财政局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济财〔20xx〕42号)等文件精神,自20xx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为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学前教育资助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
对全市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有全国统一的46位机构代码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小学附设的学前班等教育机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园儿童,均可列入受助范围,并适当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一)资助标准
按照在园时间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300元。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资助不得超过三年。
(二)资助对象
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幼儿和残疾幼儿。
资助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工作在教育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学前教育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各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
1、幼儿园于每年9月开园时受理资助申请。幼儿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据实填写。
2、提供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
(2)孤儿: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其复印件;
(3)残疾儿童或残疾家庭儿童: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
(4)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士子女证明及其复印件;
(5)双女绝育户:须提供二胎准生证和绝育证(结扎证、皮埋或其他绝育手术的证明)。
(6)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须有实际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共同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二)审核、公示
1、各幼儿园的评审小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拟资助幼儿及其监护人名单要在幼儿园显要位置公示7天以上,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无异议后,各幼儿园按要求采集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有关信息,由园长和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于秋学段的10月1日前报各镇(街道)审核。各镇(街道)分别在秋学段的10月20日,春学段的4月1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资助材料报市教育局幼教中心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核批。
(三)资金拨付与发放
市财政通过代发银行涉农惠农资金专户,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的银行卡上。资金发放到位后,幼儿园要组织家长在发放名单上签字确认,并纳入学校账务处理。
(四)档案管理
各幼儿园要将受助学生的有关材料分年度分学期建档备查,建立受助幼儿信息档案。受助幼儿信息要经过层层审核,每一级资助部门经办人、负责人都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单位、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幼儿园要把贫困家庭幼儿资助作为重要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要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办法和程序,组织确定资助对象,建立健全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资助经费安全、规范使用,保障政策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三)规范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减免保教费、伙食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要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学前教育资助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并与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助经费、虚报儿童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下年度资助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教育经费资助方案篇三
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一2020年》和阳泉市财政局、阳泉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秋季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专项经费的通知》和20xx年秋季县级部门预算安排,根据县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联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资助工作,完善我校幼儿学生资助体系,特制订我园前教育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资助对象幼儿园就读的已备案的18周岁以下贫困人口统计表、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柏井镇3—5周岁贫困幼儿(建档立卡的幼儿家庭);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残疾幼儿;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幼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500元/生/学期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所需经费实行“按学年申报、分学期拨付(每学期500元)”的办法。资金来源:20xx年县级部门预算安排,中央、省、市、县四级配套资金。
1、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低保证、孤儿证明或残疾证、病历等有效证件,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幼儿园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资助的对象进行评审,按县下达的资助人数落实资助对象。
3、按要求将评审确定的资助对象上报县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
4、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资金。
组长:
成员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园长是学前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要制订本园的实施方案,成立资助评审领导组。领导组成员由校长、园长、教师、村领导、村民代表组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广泛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资助程序。幼儿园必须按照要求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八类资助对象依次评审。资助资金必须亲自发到受助幼儿家长手中,不得抵顶任何费用。
(四)完善档案资料。各幼儿园按照要求完善幼儿受助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档案(包括:实施方案、申请表、公示表、公示照片、资助领取表等)。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按要求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1、10月23日上午幼儿园开会安排部署学前资助工作有关事宜。
2、10月23日下午广泛宣传,张贴宣传资料或下发告家长通知书。
3、10月24日上午符合条件且希望得到资助的对象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4、10月24日下午,幼儿园评审组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5、10月24日幼儿园上报学校实施方案、资助花名表、公示照片、申请表及各类证件复印件(全部一式两份、其中学校留存一份)。
6、发放资助资金。
教育经费资助方案篇四
坚持以x统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建设,不断改革创新,探索资助新机制。为办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而不懈努力,逐步向全体学生快乐学习、阳光生活、健康成长的目标迈进。
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一项极好的利民政策,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人人皆知国家以及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个个熟悉资助程序与办法,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一)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校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在学校网站上宣传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及工作动态,并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师生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师生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乐观地学习和生活。
(一)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程序。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建立“双线摸底、三级评审、学校公示”的贫困生受助资格评审机制,规范资助程序,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人情、关系资助。
(二)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审核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10月份,学校召开救助工作大会,进行宣传发动,贫困学生向班主任上交户籍复印件、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低保证等证明材料,并上交《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班主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逐个走访了解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学生资助的评定工作。通过查看贫困学生家庭相关证件,调查了解学生日常表现、生活消费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逐个进行走访了解核实,严格规范程序,重点做好受助学生公示和全过程监督,通过公示,有效化解矛盾,了解学生日常生活开支情况、走访家庭等,实现评定工作的合理与公平;同时,要坚持对整个评定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通过规范评定程序;通过公布公示监督电话,及时听取师生、家长、社会对评定工作的意见及投诉,及时快速地对家长投诉予以协调处理;组织各班主任就评定工作进行研讨,总结经验,形成较为系统的评定模式。
(三)严格审核,做好资助学生信息系统的网上填报工作,确保资助信息上报的准确、及时。
1、严把贫困学生信息的录入关,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
教育经费资助方案篇五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难问题,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35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46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兴永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一)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以国家资助资金为主,扶贫、社会捐赠等其他资助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协作配合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由团委、总务处、政教处等部门共同负责,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求学难问题。具体资助项目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主要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的生活费开支。
(二)彩票公益金资助。彩票公益金资助作为国家助学金资助的补充,具体操作按照当年市、县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三)学校每年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助学基金,用于贫困学生减免学费、优秀学生奖励等助学。
(四)捐资助学。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我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多渠道筹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
我校确定资助对象的基本申请条件:具有我校学籍在校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资助待遇(一票否决):
1、不遵守宪法和法律,经常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校规校纪者;不勤奋学习,经常无故旷课,经常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娱乐性场所者。
2、购买、使用电动车、摩托车作为上放学交通工具者;有吸烟、嚼槟榔、酗酒等不良嗜好者;佩戴不符合身份的首饰,染发,在校期间穿奇装异服不穿校服者;校内携带、使用手机者,购买或者长期借、租用电子游戏产品者。
3、无合理理由,不住学校学生公寓,支付租金租住校外。免费暂住亲属家,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县城工作与父母同租住者除外。
4、经查实在校期间谈恋爱且经教育不改者。
5、借生日为名,在校期间铺张浪费,举行生日宴会者。
6、拒不参加学校、班级安排的公益活动者。
7、经查实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8、故意破坏学校、班级、同学等公私财物者。
学生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报班主任初步审核,并递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上报学校对学生资助申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向县教育局或主管部门上报学校初审、公示结果,并由县教育局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兴永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各班主任
(二)强化资金管理。
学校必须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领导小组将对资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管和专项检查,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违纪、违规、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资助档案管理。
资助档案管理工作在资助工作中尤为重要,要求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各种资助(免学费、助学金资助、彩票资助、慈善会救助、社会捐赠等)的材料都要按年度进行归档,形成专卷。资助档案的范围具体包括上级下发文件、本校实施方案、学生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学校公示表、发放花名册等。
(四)加大宣传力度。
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教育经费资助方案篇六
推动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通过典型宣传、社会宣传等多种宣传方式深入持久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革除丧葬陋俗,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自觉实行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自觉依法火化、节约治丧和集约安葬,为推动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殡葬政策。宣传国家、省、市、县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政策,宣传全县殡葬改革的措施办法、主要目标和任务。
(二)宣传绿色殡葬。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三)宣传先进典型。宣传我县全面推行殡葬改革走过的历程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宣传在殡葬改革和殡葬行业中涌现的典型事例,挖掘群众身边涌现出来的移风易俗、参与并支持殡葬改革的新人新事。
(四)宣传文明祭祀。宣传创建文明祭奠新风尚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积极倡导“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
三、工作安排及责任分解
(一)媒体宣传
《思南报》、县电视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思南手机报》等县属新闻媒体开设“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专栏(专题),运用消息、通讯、图片、特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殡葬改革、倡导绿色殡葬、以及社会各界对殡葬改革的支持等。
1.政策性标语宣传。从6月起,《思南报》在报眼位置每月刊发不少于2次的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口号;县电视台策划制作殡葬改革公益宣传。
2.抓好政策解读。以专访等形式采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铜仁市殡葬管理办法》、《思南县殡葬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政策作解读式宣传。
3.做好典型宣传。大力宣传在殡葬改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等。
4.抓好舆论监督。将党员干部违法违规的殡葬行为和对殡葬改革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地方或单位作为反面教材,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维护殡葬政策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
5.抓好公益宣传。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要下载有关殡葬改革的公益宣传广告,在《思南报》不定期刊发和在《思南新闻》定时播出。
责任单位: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
(二)社会宣传
1.在交通干道、街道等人员密集地合适位置设置殡葬改革宣传标语。6月15日前,每个行政村制作悬挂有关殡葬改革宣传标语不少于1条,尽可能将标语制作悬挂到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民政局。
2.组织开展文艺活动。结合“六进村”、“三下乡”等文艺演出活动,编排以殡葬改革为主题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进村入户演出宣传殡葬改革。
责任单位:县“六进村”办公室、县文旅局。
3.充分发挥文化墙的'作用开展殡葬改革宣传。6月15日前,在全县所有省道沿线行政村和建设有乡村文化广场的村寨分别绘制不少于1幅与殡葬改革内容有关的文化宣传墙,以生动鲜活的内容宣传殡葬改革。原则上每个乡镇绘制文化墙不少于1幅。
责任单位:县“六进村”办、各乡镇。
4.在“宣传思想进万家”远程教育播放点播放殡葬改革公益宣传片。
责任单位:县远教办、各乡镇。
5.将殡葬改革相关政策作为乡村道德讲堂的内容进行宣讲;在行政村广播站对殡葬改革政策作宣传。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乡镇。
(三)新媒体宣传
1.协调通讯部门发送内容与殡葬改革有关的政策性宣传语手机短信,每月发送不少于2条(次)。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思南手机报》和《奇幻石林・大美思南》官方微信手机客户端每周刊发不少于l条次的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语。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
3.切实做好网上舆论引导,主动设置有关殡葬改革的话题,引导网民积极参与讨论,组织正面跟帖回应。对出现的负面帖子要及时进行引导或删除。
4.县人民政府网在首页推出宣传专题,集纳相关报道,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做好推动殡葬改革的宣传。并持续刊发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语。
责任单位:县政务信息中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各种丧葬陋习死灰复燃,封建迷信活动重新活跃,重殓厚葬之风盛行,奢侈浪费现象蔓延,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履行好职责,把殡葬改革宣传作为推进殡葬改革、为殡葬改革营造有利社会氛围的大事来抓。通过宣传,让广大领导干部、党员群众认识到殡葬改革是社会改革,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因此,要加强领导、把握机遇、大力宣传,让殡葬改革的理念深入人心,纳入领导的议事日程,为推进殡葬改革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2、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将殡葬改革宣传纳入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殡葬服务单位的测评环节,县委宣传部将宣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推动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深入推进。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建立经常性、常态化的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机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形成立体式、多层次的宣传攻势,确保宣传活动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形式多样,不断提升群众对殡葬改革政策知晓率,确保殡葬改革宣传取得预期效果。
4、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与各乡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落实好殡葬改革宣传的经费,确保宣传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县属各新闻单位和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馈工作落实情况。6月25日前,县民政局、各新闻媒体要将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标语和文化墙(包含设置地点、标语或文化墙内容、实景图片)的设置情况书面报送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晏叶飞,电话:7224818,邮箱:******
附件: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标语
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标语
1.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
2.倡导厚养薄葬新风,崇尚敬老养老美德。
3.推进绿色殡葬,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4.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5.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6.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7.更新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习。
8.破除封建迷信丧葬习俗,树立文明办丧新风尚。
9.坚持丧事从简,实行文明祭扫。
10.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1.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
12.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树立新风。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教育经费资助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有关要求,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资助对象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
1、重点优抚对象;
2、城乡低保家庭幼儿;
3、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
5、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6、其他经济困难的幼儿。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一)资助申请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每年9月开学时,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园幼儿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详述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并持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加盖公章并加注意见(承办人签字)并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
2、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受助人、监护人和户主页);如果幼儿挂靠他人户口本的要提供出生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残疾幼儿须提供有效证件(“烈士证”、“低保证”、“儿童福利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
(二)、资助审核
1、各幼儿园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领导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领导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留存公示照片)。
2、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进行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信息登记表》,并上报县教育、财政部门。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通过银行拨付补助资金。
(三)资金拨付
各单位收集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账号(农商银行),待资助资金到位后直接拨付至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帐号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
1、完善幼儿信息建设。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幼儿园要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幼儿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学期末或学年末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3、各幼儿园要制定本园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并上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4、严格检查监督。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资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得到补助。对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广泛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教育经费资助方案篇八
推动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通过典型宣传、社会宣传等多种宣传方式深入持久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革除丧葬陋俗,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自觉实行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自觉依法火化、节约治丧和集约安葬,为推动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殡葬政策。宣传国家、省、市、县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政策,宣传全县殡葬改革的措施办法、主要目标和任务。
(二)宣传绿色殡葬。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三)宣传先进典型。宣传我县全面推行殡葬改革走过的历程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宣传在殡葬改革和殡葬行业中涌现的典型事例,挖掘群众身边涌现出来的移风易俗、参与并支持殡葬改革的新人新事。
(四)宣传文明祭祀。宣传创建文明祭奠新风尚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积极倡导“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
三、工作安排及责任分解
(一)媒体宣传
《思南报》、县电视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思南手机报》等县属新闻媒体开设“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专栏(专题),运用消息、通讯、图片、特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殡葬改革、倡导绿色殡葬、以及社会各界对殡葬改革的支持等。
1.政策性标语宣传。从6月起,《思南报》在报眼位置每月刊发不少于2次的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口号;县电视台策划制作殡葬改革公益宣传。
2.抓好政策解读。以专访等形式采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铜仁市殡葬管理办法》、《思南县殡葬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政策作解读式宣传。
3.做好典型宣传。大力宣传在殡葬改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等。
4.抓好舆论监督。将党员干部违法违规的殡葬行为和对殡葬改革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地方或单位作为反面教材,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维护殡葬政策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
5.抓好公益宣传。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要下载有关殡葬改革的公益宣传广告,在《思南报》不定期刊发和在《思南新闻》定时播出。
责任单位: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
(二)社会宣传
1.在交通干道、街道等人员密集地合适位置设置殡葬改革宣传标语。6月15日前,每个行政村制作悬挂有关殡葬改革宣传标语不少于1条,尽可能将标语制作悬挂到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民政局。
2.组织开展文艺活动。结合“六进村”、“三下乡”等文艺演出活动,编排以殡葬改革为主题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进村入户演出宣传殡葬改革。
责任单位:县“六进村”办公室、县文旅局。
3.充分发挥文化墙的'作用开展殡葬改革宣传。6月15日前,在全县所有省道沿线行政村和建设有乡村文化广场的村寨分别绘制不少于1幅与殡葬改革内容有关的文化宣传墙,以生动鲜活的内容宣传殡葬改革。原则上每个乡镇绘制文化墙不少于1幅。
责任单位:县“六进村”办、各乡镇。
4.在“宣传思想进万家”远程教育播放点播放殡葬改革公益宣传片。
责任单位:县远教办、各乡镇。
5.将殡葬改革相关政策作为乡村道德讲堂的内容进行宣讲;在行政村广播站对殡葬改革政策作宣传。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乡镇。
(三)新媒体宣传
1.协调通讯部门发送内容与殡葬改革有关的政策性宣传语手机短信,每月发送不少于2条(次)。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思南手机报》和《奇幻石林・大美思南》官方微信手机客户端每周刊发不少于l条次的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语。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
3.切实做好网上舆论引导,主动设置有关殡葬改革的话题,引导网民积极参与讨论,组织正面跟帖回应。对出现的负面帖子要及时进行引导或删除。
4.县人民政府网在首页推出宣传专题,集纳相关报道,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做好推动殡葬改革的宣传。并持续刊发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语。
责任单位:县政务信息中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各种丧葬陋习死灰复燃,封建迷信活动重新活跃,重殓厚葬之风盛行,奢侈浪费现象蔓延,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履行好职责,把殡葬改革宣传作为推进殡葬改革、为殡葬改革营造有利社会氛围的大事来抓。通过宣传,让广大领导干部、党员群众认识到殡葬改革是社会改革,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因此,要加强领导、把握机遇、大力宣传,让殡葬改革的理念深入人心,纳入领导的议事日程,为推进殡葬改革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2、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将殡葬改革宣传纳入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殡葬服务单位的测评环节,县委宣传部将宣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推动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深入推进。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建立经常性、常态化的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机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形成立体式、多层次的宣传攻势,确保宣传活动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形式多样,不断提升群众对殡葬改革政策知晓率,确保殡葬改革宣传取得预期效果。
4、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与各乡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落实好殡葬改革宣传的经费,确保宣传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县属各新闻单位和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馈工作落实情况。6月25日前,县民政局、各新闻媒体要将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标语和文化墙(包含设置地点、标语或文化墙内容、实景图片)的设置情况书面报送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晏叶飞,电话:7224818,邮箱:******
附件: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标语
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标语
1.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
2.倡导厚养薄葬新风,崇尚敬老养老美德。
3.推进绿色殡葬,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4.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5.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6.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7.更新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习。
8.破除封建迷信丧葬习俗,树立文明办丧新风尚。
9.坚持丧事从简,实行文明祭扫。
10.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1.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
12.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树立新风。
教育经费资助方案篇九
资助对象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
1、重点优抚对象;
2、城乡低保家庭幼儿;
3、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
5、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6、其他经济困难的幼儿。
教育经费资助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有关要求,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教育经费资助方案篇十一
(一)及时公示:学生资助问题及通知及时进行院内公示。
(二)网络宣传。加强学生资助网建设,要在门户网站上设置学生资助专栏,用于介绍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编发资助工作简报,及时报道资助工作动态和信息。
(三)宣传月活动。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六月份和九月份为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宣传月。宣传月期间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电话回访。对基础资料数据库中的受益对象100%进行电话回访并做好记录。宣。
传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政策,对不满的要耐心做好解释。
2.院部开辟专栏。全面宣传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成效、创新举措、典型经验等。
3.校园宣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院部通过开学典礼、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受资助学生成长成才的典进事迹。在学校开展资助政策“一堂课”活动,发放民生工程资助政策的作业本,既宣传学生,又通过学生宣传学生家长。学院还要利用校报、校刊班刊、校园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载体,通过举办征文活动和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资助政策,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教育经费资助方案篇十二
〕
19。
〕
42。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照。
“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建立中央、自治区和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二)坚持加大投入,突出重点。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优化整合资源,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从。
年起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
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统一实施义务教育。
“两免一补”
(
对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
政策,统一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经费分担机制,建立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巩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
1
.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及地方课程教科书。免费教科书所需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含出版发行少数民族文字教材亏损补贴),地方课程由自治区承担。
2
8:2。
比例分担。
年我县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
600。
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
800。
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
200。
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实施对农村地区学生不足。
100。
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照。
100。
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
6000。
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从。
年起,取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奖补政策。
2017。
年起按照每生每年。
20。
元的标准安排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县级生均公用经费。
3
.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
4
元、初中生每生每天。
5
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照。
250。
天计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中央、自治区和市县财政按照。
5
4
1
55%。
教育部门要进一步甄别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的家庭经济贫困程度,切实提高资助精准度。
4
.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更不得要求捐资助学或摊派其他费用。
5
.强化民办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管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规定,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两免一补”政策方面享受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等待遇。参照当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助标准,对民办学校统一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一样,免费获得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地方教材、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并按规定标准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民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标准按照当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执行后,学校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实际收取的学杂费高于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可由学校另行收取;低于核定标准的,学校不得再收取学杂费。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借机提高学杂费收费水平。
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所需资金由中央、自治区和县财政按照。
5
3
2
比例分担。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要统筹安排实施。
根据我县农村边远程度以及自然环境、工作条件等艰苦程度,设立四类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一类农村学校每人每月。
80。
元,二类农村学校每人每月。
100。
元,三类农村学校每人每月。
130。
元,四类农村学校每人每月。
170。
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所需资金,扣除自治区专项奖补资金后,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县财政部门要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县教育部门在安排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加大对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的倾斜力度,并将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
县人民政府是实施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的责任主体。县财政部门要加强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确保按照经费分担机制落实资金并及时足额拨付。县教育部门要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创新管理理念,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县物价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学校办学成本等情况,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标准审核工作。县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主动履职,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1
.县财政及教育部门要按照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在校学生数分别在春、秋季学期开学时分两次核拨全年义务教育保障资金。教育部门要重视和强化教育事业统计和学籍工作,对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建立完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并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协同一致,严格把“具有学籍并在每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作为教育事业统计的对象,切实保障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学生数与学籍数的统一性。
2
.各部门、各学校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项目,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要切实转变“重投入、轻管理,重分配、轻监督”的错误观念,科学合理安排和使用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在编制中小学校预算时,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安排,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保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支出,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村小学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进一步改善其办学条件,缩小县域内城乡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3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建立经费支出内控稽核管理制度,实行经费支出校长负责制,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加强学校资金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实、账账相符;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推进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理财,确保义务教育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4
.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补助经费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补助经费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
5
2005。
〕
6
2007。
〕
23。
号)执行。推进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
1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2
.县教育部门要联合财政、物价、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各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督促整改,确保义务教育保障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义务教育保障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教育经费资助方案篇十三
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一项极好的利民政策,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人人皆知国家以及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个个熟悉资助程序与办法,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一)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校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在学校网站上宣传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及工作动态,并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师生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师生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乐观地学习和生活。
教育经费资助方案篇十四
(1)组织学生资助负责人、资助工作者全面学习《历城区学生资助管理标准》,熟知《标准》内容,用《标准》指导工作。
(2)健全学生资助组织机构按照规范标准,健全学生组织机构,配齐工作人员;
健全认定组织,明确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
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区责任人,修订责任人职责要求(10月底前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精准业务培训落实区、街镇教办、学校三级培训制度。区学生资助中心举办学校、幼儿园、教办学生资助专题培训,学校举办班主任、资助工作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对德育、团队工作者、任课教师传达资助育人标准要求,精准确定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重点、培训人员,增强业务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
2、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各街道教育办、中小学配齐学生资助各类组织机构和及人员的基础上,划定各项各级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和职责要求,作为履职尽责的依据。
3、全面加强资助育人,构建全方位资助育人体系。
(1)将资助育人贯穿学校德育、教育教学、学生资助全过程,融入各项计划和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五个优先”。
(2)开展“爱心传递品牌”活动。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家庭访问解困、扶贫日送温暖、励志案例征文宣讲等爱心传递活动。
(3)完善实施奖助学金制度。区教育和体育局继续实施励志奖学金制度,扩大奖励名额,加大奖励力度。
4、加强宣传工作。
(1)完善学生资助宣传方案和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两封信”“两节课”等宣传制度,做到资助政策、认定程序、受助名单、监督服务电话邮箱“四公开”,确保学生及家长知情权、申请权、参与权、监督权,将资助政策、认定条件程序入户到家,将资助规范、管理工作规范等入校上墙。
(2)积极宣传资助成果。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宣传资助成果、励志故事等,提高教育美誉度。
5、加强监督考核认真落实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和责任区责任人制度,坚持学校、教办、区三级审核、三级调查回访制度。坚持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完善学校考核评价办法等。
教育经费资助方案篇十五
(一)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程序。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建立“双线摸底、三级评审、学校公示”的贫困生受助资格评审机制,规范资助程序,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人情、关系资助。
(二)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审核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教育经费资助方案篇十六
1、完善幼儿信息建设。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幼儿园要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幼儿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学期末或学年末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4、严格检查监督。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资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得到补助。对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广泛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