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努力和付出的一种肯定和回顾。在写一篇完美的总结时,我们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了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
最优读书感心得篇一
《红楼梦》里面的任务各有个的特点。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与母亲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性格特点,但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父亲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宝玉也很惧怕他的父亲。
虽然大观园里的人尽是心灵肮脏,不过也有真情在,贾宝玉与林黛玉真心相爱,最终却套不过封建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运。林黛玉也是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可是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薛宝钗在大观园里可算是最有心机的一个了。
她为人处事很能干,蒙住了很多单纯人的眼睛,她人缘极好,却得不到宝玉对她的真爱,她极力讨好没一个人连贾母也不在话下。王熙凤是最泼辣的一个了,不仅办事干练,而且心直口快,常噎得人说不上话来,她处处不吃亏,人们称她“凤辣子”,却逃不过早逝的命运。
大观园里的人物我喜欢的要数探春了,他心机不如宝钗,文学功底不如黛玉,可是她为人爽朗,而且冷眼看一切,或许她有一点孤高自诩,可是能在混浊的世界里冷眼看一切的又有几个呢?但她的命运同样也是远嫁,离开家乡,离开父母。
贾母可算是仁慈的了,她疼爱孙子孙女们,甚至连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孩子也疼爱,可是她的话何尝不暗藏玄机呢!黛玉刚进荣国府时,贾母让她做上座,她不肯,贾母说了句“你是客,本应如此。”暗示了她从来没有把黛玉当成是自家人,虽然表面上和谁都很亲切,可是她不过是假慈悲罢了。
最优读书感心得篇二
因为这是很棒的书,所以我读了三遍,第一遍看故事,第二遍梳理全文,第三遍琢磨意思。但是三遍下来,我仍是朦朦胧胧,最后我想,这本书是不是就在写朦朦胧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故事背景在时期,陈清扬丈夫蹲了监狱,王二是二十一岁的处男知青。开篇,陈清扬找王二要证明自己不是破鞋。而王二说:我可以从逻辑上证明她不是破鞋,如果陈清扬是破鞋,即陈清扬偷汉,则起码有一个某人为其所偷。如果不能指出某人,所以陈清扬偷汗不成立。但是我偏说,陈清扬就是破鞋,而且这一点毋庸置疑。
王二是什么人,知青,广义泛指有知识的青年,一般指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在所有的人都说她是破鞋时,她认为王二是知识分子,所以她认为他完全有理由找他理论自己是不是破鞋这件事。可王二说他可以从逻辑证明,但他不证明,他就说陈清扬是破鞋,而且毋庸置疑。因为所有人都说她是破鞋,她就是破鞋,比如你是白的,所有的人都说你是黑的,那你就是黑的,这不许要理由,更不需要逻辑。
但是下文讲,陈清扬说,她证明自己不是破鞋不是因为破鞋本事不好,因为破鞋通常具有善良,乐于助人等美好品质,她钦佩,但是自己根本不是,所以要实事求是,可是她又无法证明。
之后又传她和王二搞破鞋,王二的逻辑是,证明他们的清白有两条:1,陈清扬是处女。2,王二没有性交能力。所以他们就是搞了破鞋。
后来,陈清扬觉得她在每件事情上都是清白无辜,王二说,你竟然觉得自己清白无辜,这本身就是的罪孽。
照我的看法,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好吃懒做,好色贪___,假如你克勤克俭,守身如玉,这就犯了矫饰之罪,这比好吃懒做,好色贪___更可恶。
陈清扬没附和,但是她听进去了。所以,王二很轻易地就哄她和他做了爱,打着伟大友谊的旗号。陈清扬说自己着了他的道,但还是让他做了。
后来出了打架事件,三闷儿和王二打架,三闷儿的寡妇妈给了他要命一击,陈清扬赶来时,对他的第一话是:你别怕,要是你瘫了,我照顾你一辈子。后来他没事,陈清扬没去看他。我认为,那时候,陈清扬就对王二有了别样的感情,所以她要及时制止,他们直接是伟大的友谊,就是性,填补各自空虚,别的没有,不需要有。
下面更提到,王二是个不被看好的知青,打架事件后,公布了和陈清扬的破鞋事件,只好在队里的知青当工人时,他在乡下喂猪。而陈清扬是因为军代表调戏她,她扇了她一巴掌,只好留在这里。
下面,军代表问话,王二当哑巴。军代表很气愤,叫他写检讨,关他们,他们逃走,军代表走后他们又回来。后来挨斗。
再之后是九十年代的事了,他们见面后做了一次爱,王二还是回忆之前。回忆在章风山的做爱事件,刘大爹后的做爱事件,还有人民群众一高兴就要把他们绑起来。
陈清扬说:人活在世上,就是为了忍受摧残,一直到死。想明白这一点,一切都能处之泰然。
而那时,陈清扬还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她和王二指尖只是伟大的友谊。做爱是友谊的一种表现形式。
后来,王二在深山里在她的___上打了两下,彻底玷污了她的清白。
因为什么?王二的这两巴掌是将她看做了自己的女人,陈清扬因为这样爱上了王二,那他们之间的做爱就不再是伟大的友谊。
王二写了很长时间的交代材料,但领导说交代不彻底,后来陈清扬写了一份,领导就再也不提交代材料这件事。在车站上陈清扬说,这篇材料交上去,团长拿起来就看。看完了面红耳赤,就像你的小和尚。后来见过她这篇交待材料的人,一个个都面红耳赤,好像小和尚。后来人保组的人找了她好几回,让她拿回去重写,但是她说,这是真实情况,一个字都不能改。人家只好把这个东西放进了我们的档案袋。
陈清扬说,承认了这个,就等于承认了一切罪孽。在人保组里,人家把各种交待材料拿给她看,就是想让她明白,谁也不这么写交待。但是她偏要这么写。她说,她之所以要把这事最后写出来,是因为它比她干过的一切事都坏。以前她承认过分开双腿,现在又加上,她做这些事是因为她喜欢。做过这事和喜欢这事大不一样。前者该当出斗争差,后者就该五马分尸千刀万剐。但是谁也没权力把我们五马分尸,所以只好把我们放了。
让我们再来回忆之前他们所说的话,陈清扬认为“男人就要使用她,这简直没有道理。”对丈夫也这样:“等着他有一天自己感到惭愧,自己来解释为什么干了这些。可是他什么也没说”
大家认为上山养伤的王二成了“问题”。朋友找王二能证明“大家在此地受到很坏的待遇”;领导认为王二不存在“说明此地没有一个知青被打晕”。“因为这些事我无从想像,所以是我存在的证明。”
最优读书感心得篇三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地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地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地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仅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型。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地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地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最优读书感心得篇四
读了《父亲的病》节选,我有许多感想。
文中的陈莲河,在我眼中不是一位医生,更是一位商人。他在药方上写上“蟋蟀一对”而且还要原配。在药方还有一个就是“平地木十株”,少年时的鲁迅满大街地问,无人知晓。他心里很着急,不管风吹雨打,碰到谁都要问,最后他才想起了远方的叔祖,“平地木十株”是在山中树下的一种小树,能结红子如小珊瑚珠的。而鲁迅还不知道陈莲河把一切责任都推给了他。
药引找到了,陈莲河让鲁迅买似仙丹的一药——“败鼓皮丸”,又提到两块钱一盒,鲁迅的父亲当时不同意,但最后赌了把买了一盒。可吃了一百多天,还不见药效。还用大洋十元把陈莲河先生请来又开了药,但也没用。以后,鲁迅没有跟陈莲河联系了。但每次看见陈莲河坐在轿子里,看出他很有名气。
读完这篇文章,我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迷信,提目虽说是父亲的病,但我觉得还有一种是社会的病。
最优读书感心得篇五
早就听说《红岩》一书值得一看,今年我看了《红岩》后,感觉的确受到教育。
《红岩》虽说是长篇小说,却写出了当时自抗日战争后到解放之前一些真实的事情。从地下党党员重庆密秘工作到不久因叛徒而使地下党党员落入国民党的魔窟;从特务严刑逼供,到以求和为借口释放刘思扬;从刘思扬再次被捕入狱到敌人提前___,无一不是透露出敌人阴险的嘴脸。
《红岩》里所写的都是些革命烈士惊天地、泣鬼神的事迹,同时,也写出了国民党___的野心。在狱中是我们无数的革命烈士和罪恶的敌人周旋。他们是伟大的,面对敌人、特务的软硬兼施就是咬紧紧牙关,不吐出半个出卖党的口供。当然在众多地下党党员中,也有出卖党、出卖自己以前并肩作战的战友;甫志高,就是这么一个无耻的叛徒,他为了免受皮肉之苦,竟然投降了___,将自己认识的党员:许云锋、江姐统统出卖。以至于到现在为止,甫志高这个名字一直被人们唾弃、瞧不起甚至是憎恨。
在狱中,所有被关押的革命烈士仍然不忘地下党,地下党也不忘这些被关押的子民,派人混入特务队伍中,以便联系。所有的革命烈士,冒着生命危险利用密秘通道以及小小通讯员小萝卜头宋振中传送消息。
是啊!所有的革命烈士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们这种忘我服务于革命;忠实于党;憎恨于敌人的精神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虽然,他们牺牲了,但是他们的爱国、爱民、爱党的崇高的品质与世长存。
烈士们,请安息吧!我们新一代的红领巾一定会好好学习,一定从父兄那里接过先辈手中的火炬,在五星红旗的指引下,在队旗下起步,在国旗、党旗下献身。学习历史、坚定信念,树立理想,警惕资产阶级的和平演变,高擎社会主义的这面大旗,一定要把烈士的遗愿来实现!
用一生的奋斗为五星红旗增辉,让今天胸前的红领巾更红、更艳!
最优读书感心得篇六
《父亲的病》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看标题时内心本以为是只写出鲁迅对他父亲的悔恨,可鲁迅写的“病”不只是对于他的父亲更是对这一整个封建社会的迷信。
文中最后的‘他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苦痛。’写出鲁迅为下文的懊悔埋下了更深的伏笔,但若少年时的鲁迅没有叫唤他的父亲,让他的父亲拥有片刻的宁静的话也会改变鲁迅的一生。
再来看看“名医”陈莲河,他只用抓住人们心中的一丝希望和人们心中的不死渴念,便会开始无限的利用。一开始他是以一个出诊的方式来无限的诈取金钱,再一来不知不沉中又将误命的事倒扣在少年时的鲁迅的头上,又唤来了一个衍太太来误导少年时的鲁迅。这一来误会了全部。
用我的语言来说就是:陈莲河只用抓信人们的心里和思维就可以干出一场“完美的‘犯罪’”。
鲁迅知所以要写出《父亲的病》是为让人走出迷信,不再让陷入‘犯罪’了让人们清醒,让社会清醒。
最优读书感心得篇七
从小在长辈们的故事中长大,其中关于共产党革命英雄的故事,关于敌人对地下党员实施的酷刑,令我小小的心中满是震惊,同时对刘胡兰、董存瑞、江姐、许云峰许多耳熟能详的英雄人物,充满了崇拜和钦佩。寒假中,我捧读了中国军事文学名著《红岩》,重新回味那段血雨腥风的历史。
《红岩》讲述了重庆解放前,在渣滓洞、白公馆等狱中,敌人对我地下党员实施酷刑,妄图从他们口中获得机密,并疯狂屠杀我革命志士的故事;许云峰、江姐、成岗、木青竹等共产党员在叛徒告密、敌人严刑拷打下坚持不懈,毫不退缩地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最终击败了敌人。正是他们的努力,才有了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
在书中,我看到了无数大义凛然的革命烈士:意志像钢铁一样的江姐、许云峰,沉着稳重的成岗、余新江,为了革命忍受痛苦的华子良等等。尤其是特务们为了从江姐口中套出党的重要机密,将粗长的竹签钉入她的指甲缝间的那一段,我读了不禁声泪俱下,那种刺骨钻心的疼痛简直令人发指!而江姐总是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还有许云峰,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残酷折磨和威逼利诱,始终坚强不屈,不为所动,他以超人的意志,在敌人魔掌中两次战胜死神,在与世隔绝的监狱中用双手艰难挖出一条越狱的通道,留给战友,自己却壮烈牺牲。
对许云峰、江姐等共产党人,敌人尽管可以进行严酷的肉体摧残,但在由革命精神和必胜信念筑成的铜墙铁壁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肉体上的磨丝毫动摇不了革命者的的斗志;而狱中的艰苦生活,反而磨练了他们的意志。无可奈何的敌人不得不承认:任何刑具对革命者都是没有效果的。书中描写许云峰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其坚定、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精神尤其令人难忘:
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
我将许云峰、江姐临刑前从容告别,英勇就义那段反复读过,每次都令我产生莫名的震颤。我想之所以打动我,奥妙大约就在于它唤醒了我心底那份因生活恬适而休憩未醒的憧憬,那是作为一个共产主义接班人永恒的奋斗之梦。
掩卷思量,我又满怀兴致地百度了《红岩》的背景资料。
最优读书感心得篇八
《红岩》讲的是多位共产党员因遭到叛徒出卖而入狱,靠着坚强的意志和永不改变的信念,他们在敌人的百般折磨和逼问下守口如瓶,宁死不屈,最后党的胜利成功逃离的故事。书中刻画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像江姐、成岗、许支峰这些革命赠战士,他们机智、勇敢、愿意为了党和组织付出生命。
可这样拥有钢铁一般意志的人,为什么会把生命看得如此之轻?大家都知道,生命只有一次,是宝贵的,可他们甚至可以从容地抬起头面对那黑洞洞的枪口也毫不畏缩。
有人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以江姐、成岗、许云峰代表的革命者,他们将祖国的安危放在第一位,为了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将生死置之度外,还说:为了胜利而承担这种牺牲,是我们共产党人的骄傲和愉快。显示出革命者大无畏的精神,这样的死是让人敬佩的,更是重于泰山。而像甫志高将生死建立于背叛同志之上,这样的人是轻如鸿毛的,不但死在了自己手里,还留下了千古骂名。
革命的胜利是用无数条生命换来的,鲜艳的国旗是靠鲜血染成的,我们要学习革命战士热爱祖国不怕牺牲的品质,更要好好学习,报效祖国,这样才对得起革命先烈,和那些为了胜利流过血的人。
最优读书感心得篇九
对于一个对萧红无甚了解的观众而言,《黄金时代》就是一篇巨细靡遗的个人编年表。然而在看罢这篇长达三小时的编年表之后,却无助于引发人们对于萧红更进一步的兴趣。这位在中国近代文学占据煊赫一席之地的天才女作家,其生平在方寸银幕间贫乏无趣得泯然众人。
显而易见的一点是,颇具文学情怀的导演许鞍华和编剧李樯,都尊萧红为自己心中的偶像。片中直接从萧红作品中撷取的大片对白,精确到具体日期的一个个细碎事件描述,以及力求还原当年时代风貌的服装和道具(需要强调的一点是,以上这些是许鞍华和李樯从可证的史料中收集而来),都彰显出编导渴望还原一个客观、真实的萧红的深切诉求。
以上种种,归根结底都是编导有意无意的粉丝心态使然。《黄金时代》犹如他们向偶像致敬的赞美诗,其中关于偶像的描写都是俯就身躯的仰望,必然容不得一丝瑕疵与污垢存在。因此,萧红自身性格的缺陷,都成了《黄金时代》里尴尬的留白。而这些散落四处的留白,对于对萧红其人其文并不熟悉的当代观众而言,甚至成了理解故事发展的隔阂与阻碍。至于不少人曾经期待的,通过这样一部深入描摹民国文人的史诗巨作尽显一个时代之文化风流的主旨也彻底落空。片中虽然出现了大量与二萧有过来往与交集的文人雅士,然而后者基本沦为了侧面讲述萧红生平的刻板道具,如王千源、田原、祖锋、王紫逸等人的所有作用几乎就是朗诵几段长篇大论的念白,所饰人物的性格则没有丝毫表现。在这方面而言王志文饰演的鲁迅或许是的例外,举手投足间的三言两语,多少表现出一代文豪的风度与气质,而讽刺的是,王志文也是这一众配角中没有去读那尴尬念白的一位。
影片将全部的焦点统统对准萧红一人身上,除了令大量原本各具风貌的配角沦为脸谱式过客外,还丢掉了主人公所处时代的真实背景。二萧身在上海与武汉之时,恰逢抗日战争最为惨烈之际,加上二萧所在的左翼作家阵营,也遭到了政府___的围追堵截。他们的每一次出行,其实都是在谨小慎微的状态下进行,而每一次辗转和迁徙,则都是迫不得已的转移。然而,战火在影片中,仅仅是在最后的香港段落有一短暂的呈现,在其余大部分时间里都隐身幕后。给人的错觉竟然是,二萧与友人的活动与来往,皆如闲庭信步般洒脱自如,甚至有点像《午夜巴黎》中文人间的谈笑风生。
许鞍华和李樯执迷于萧红非凡的文字(这一点的确值得称道和书写),却忽略了作为一部电影的导演和编剧更本职的使命——从历史与生活中提炼素材进行艺术加工与升华。即便是表现萧红才华满溢的文字,作为一部电影也更应该尝试用相应的影像而非生搬对白这样的方式来实现。而两人用为尊者讳的方式描写自己心中的偶像,更是犯了优秀传记片之大忌。这种情感认同上的主观,恰恰违背了他们对于“客观”的孜孜以求。
所幸,从片方发布先导海报起一直在强调的“自由”这一核心命题,经由萧红崎岖坎坷的一生多少算是被凸显了出来。从年少时为了爱人逃家私奔,到与未婚夫忍受周遭白眼在旅馆闷居四个月,以及后来始终不愿成为男性附庸、谋求自我独立的意识,贯穿了萧红的一生。再加之其对政治的懵懂,令其没有盲目跟风抱团,而是执着地忠于自我风格进行文学创作,更令其在同时代人群中经历时光的洗礼焕发出神采。当然,就这一点而言,《黄金时代》也还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我们所能欣慰与感叹的,是许鞍华有勇气在如今这样的时代拍摄一部与普罗大众存在天然隔阂的巨作,其罔顾左右的气魄倒是与萧红有了几许遥隔时空的共鸣。至于那个许鞍华想要表现的充满魅力的真实的萧红,只存在于电影之外,甚至萧红的文字之外更多的历史想象中。
最优读书感心得篇十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回忆式”的长篇小说——《呼兰河传》。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女作家——萧红。
作家茅盾称《呼兰河传》是“一篇叙述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还真不假,瞧——文中的玩累了,就在房子底下找个阴凉的地方睡着了。不用枕头,不用席子,把草帽遮在脸上就睡着了。把一个淘气小姑娘的样子活灵活现地展现在了我的眼前。而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这儿淹死过小猪,闷死过狗,闷死过猫,也常常有鸡鸭死在这大泥坑里。按我们现在的观点,应该把大泥坑填平,而那时候的人民却认为应该顺应社会,顺应天意,人是不能违抗天意的。真令我为他们的愚昧而悲哀!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既快乐,又寂寞。说她快乐是因为她有一个那么疼爱她的祖父。她的祖父教她背诗背词,教她识别庄稼,陪她嬉戏玩耍,和她聊天对话。说她寂寞是因为她活动的地方就只有那个大花园,一般情况下和她玩耍的人就只有她的祖父。
她的祖父博学多才,和蔼可亲。像她的祖父那么好的祖父我也有。记得我一二年级的时候,我的数学成绩不太好,经常考个九十多分。有一次,我被一道题目难住了,爷爷见了十分耐心地教我做题。我一开始还并不明白,但爷爷没有着急,仍然耐心地教我做题。在我和爷爷的努力下,我终于会了。
《呼兰河传》读完了很久很久,我的心情依旧沉浸在那一片灰暗的画面中。
最优读书感心得篇十一
在我还未上大学以前,就有听说大学一定要读王小波和周国平的书,以前不以为意,只是觉得是这样的吧。后来上了大学开始接触王小波的书籍,第一本读他的书是叫《我的精神家园》,读完觉得特别受启发,感觉自己被打开了精神家园的机关。而后我接触他的书里让我最印象深刻的就是《黄金时代》了,这本书带给我的是更深的思考,所以在此想谈谈这本书带给我的体悟。
《黄金时代》这本书讲的是陈清扬被群众认为是破鞋,于是找王二证明她不是破鞋,但王二并没有让陈清扬去证明她不是个破鞋,相反,王二倒倾向于让陈清扬证明自己是个破鞋,后来,王二借以“伟大的友谊”之名和陈清扬搞起了“破鞋”,然后出逃,离开了农场,先是到后山,后来又驻扎在章风山。半年后,在陈清扬的建议下,他们又主动回到农场,“出斗争差”,写交代材料,如此,直到“___”结束。很多人或许看这本书是为了看其中的性爱描写部分,但是我觉得这本书对我来说不仅仅是性爱部分的吸引,更重要的是作品通过对性爱的正面书写,对现实的批判和嘲讽,对生存状态的反思,对人性自由和本真的彰显。
现实中的陈清扬最初不是破鞋却被群众叫做破鞋,她越是竭力证明自己不是破鞋却越是没有人愿意相信她,而后来她和王二搞起了破鞋,王二受伤,她当众跑去看他,这也就直接向群众表明自己就是破鞋,可是结果却是相反的,没有人再敢去说陈清扬是破鞋,大家虽然心知肚明,但是也不敢直接当众说出来了。不是破鞋反被叫破鞋,成破鞋了却反而没人叫。这不就是对现实的活生生的批判和讽刺吗。
王二是一个典型的“小人物”,也是“多余人”。他是个21岁的青年,思想敏锐,忍受着饥饿,蚂蟥,繁重的劳动对肉体的折磨,忍受着军代表这样的恶人的压迫,却无法逃避,内心里滋生了仇恨意识,陷入孤独与苦闷。王二象征的是人的需求与物质精神贫乏现实间的某种冲突。《黄金时代》还原了“___”时期荒诞的社会现象,正如王小波先生所说:“六七十年代,中国处于非性的时代。在非性的年代里,性才会成为生活的主题。古人说:‘食色性也。’想爱和想吃都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得不到,就成为人性的障碍。”所以这本书让我了解了非性时代带给人们的束缚,也展现了人们对于性的真诚渴望。对生存状态的反思,对人性自由和本真的彰显也渐渐流露出来。
看完黄金时代,我觉得不仅仅是因为看到了现实的残酷刀光刻在陈清扬和王二的身上,我觉得那就是我们每个人被现实折磨的样子,陈清扬最终成为群众口中所八卦的“破鞋”,我看到了她对这个现实世界的失望和她的无奈。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是陈清扬的缩影,她的命运我们或许经历着,或许是看到别人经历着的见证者,我们被现实打压,无奈地选择生存,活下去,我们在身边的人和自己身上看到人性的闪光点和阴暗面。
我特别喜欢书里面的一段话:“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槌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槌的牛一样。”年轻的时候真的是这么想的,后来长大了慢慢明白了一些人生道理,生活没有那么容易,人活着没有那么容易,就算是想单纯的活着这件事都不是那么容易,很多人一生都是在被生活打击,带着支离破碎的心走向人生的终点。在还未老去的年纪就早已没了奢望,没有了目标,只有孤独的等待死亡。
虽然我有听说,活着就是有痛苦,痛苦是证明活着,但是还是难免对人生感到一丝失望,但又还是只能选择在偷偷抹干眼泪后微笑面对前方未知的路途,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抱着一份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的奢望前行。
最优读书感心得篇十二
读了《荆轲刺秦》我被荆轲的精神感动了。
其中“说时迟,那时快,没等秦王反应过来,荆轲左手伸出,飞快地抓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抓起匕首,奋力捅出。”说明了荆轲刺秦王的坚定,还表现了荆轲的动作快,有着不怕似的气势。“直刺荆轲,砍断了他的左腿。荆轲动弹不得,就将匕首用力向秦王抛去,却又插进了殿柱。秦王连连挥手,荆轲身中八剑,鲜血喷撒满地。”这里可以看出秦王很强壮,对荆轲一点也不手下留情。
其实荆轲根本不该这么莽撞,以到坏了燕国的大事,促成燕国迅速灭亡。不过他视死如归的精神的确是很感人至深的。
现实中的我就是“荆轲”。小时候莽撞,没搞清楚就帮别人接热水,结果烧住了她的手。现在也鲁莽,没看清题就做,结果错的不堪众目。我要改掉这个毛病,不做莽撞的人。
《荆轲刺秦》让我想到了很多,大家一定要想清楚再做,不然你就是下一个荆轲。
最优读书感心得篇十三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在鲁迅那个年代的迷信是很重的。
就拿后面的十三至二十一段,这里就是人在死前面要招魂的迷信,就是说人要在最后几秒的时候安静地死去,而这样鲁迅和衍太太就有错了,衍太太让鲁迅叫,从而让他的父亲没能在宁静中死去。
而后就错的就是陈莲河这位“名医”了,如果用现在的一个词语在形容他的话,那就是___商,从治疗诊金就能看出来了,从一元四角到大洋十元,这个跨度就特别大。而且,还可以看出他十分有心机,从四至九段就可以看出了,他明知道自己治不好这个病还要假装去治,其实只有一个目的,就是骗钱。
最后,就是错地的了,这个错的就是社会。这个社会很恐怖,一、迷信太重,二、人人都抱侥幸心里。有迷信不算太可怕,最可怕的就是侥幸心里,陈莲河就是抓住了人们的侥幸心里才将钱骗到手的。
我总结出了一点,像在这个年代的人,可以说是人人都有错。
最优读书感心得篇十四
那是一本极其富有悲惨色彩的史诗级小说—《丰乳肥臀》。书中以上官鲁氏的,也是最小的儿子—上官金童作为第一视角,通过了“我”的所见所闻与所感,讲述了母亲一人带着八个女儿与“我”经历了抗日战争30年代至新世纪90年代的故事。她们经历过战火硝烟,经历过寒冷,经历过挨饿,经历过危险等等。尽管母亲用尽全力护儿女周全,但姐姐们却相继为了爱情,为了家庭,各自离去,留给母亲的只有苦难与痛苦。最后,唯有“我”,独自跪在墓碑前,祭奠着姐姐们,也祭奠着一生劳累的母亲。念着世间炎凉,感着世态沧桑。
看完这本书以后的我早已纠正了先前的观点,反倒赞赏起这书名。是啊,母亲,这一个朴素而又伟大的人物。正是她们,用自己的肥臀将我们艰难地生下,用自己的丰乳无私地灌养着我们,滋润着我们。丰乳,肥臀,这两个词语中,包含着母亲的含辛茹苦,包含着母亲对我们的养育之恩,包含着母亲对子女的无私奉献,更包含了那位朴素无私而伟大的人物—母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从古至今,母亲一直是人们的热议话题,她们被古人用优美的诗篇赞美着,她们被前人用歌谣赞颂着。她们用自己弱小的身板,为我们撑起了一个家,撑起了一片天,撑起了一个温暖的避风港。
那我们呢?是不是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呢?试着与她拉拉手,试着与她聊一会儿天,试着跟她说一句感恩的话,试着为她分担一下繁重的家务活,试着把自己的成绩再提升一点,试着在学校再听话一点儿,再乖一点儿等等。当然,这些都是不足挂齿的。
不过,对于她们来说,唯有这一句话让她们最为窝心:
“妈妈,你辛苦了,我永远爱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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