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的一笔宝贵财富,可以让我们从经验中获得更多的教训和经验。写心得体会时,要注重客观真实,不盲目美化和夸大事实。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挑选的心得体会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精选专项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广大团员青年们: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18年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狠抓不懈,一批批黑恶势力被绳之以法,一顶顶保护伞被强力打掉,已经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扫黑除恶是一场全民战争,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是受益者,更应是践行者。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攻坚年,团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行动起来,助力扫黑除恶,为建设平安安庆贡献青春力量,特发出如下倡议:
精选专项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黑社会是社会的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危害,而且还会影响社会的繁荣发展。扫黑除恶是对黑恶势力的清楚,有利于社会稳定。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扫黑除恶的心得体会,方便大家学习。
当前,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奋斗目标下,黑恶势力的横行不仅阻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也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基本的保障,群众的幸福感无法获得提升,反腐败斗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效果更会大打折扣,我们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
在基层,真正影响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苍蝇”式腐败和地方黑恶势力。特别是农村地区,一些“村霸”等恶势力长期欺压残害百姓,“地头蛇”的毒性长期在当地蔓延,其危害程度不见得比贪腐轻,群众之痛恨不见得比贪腐弱。
众多案例证明,地方黑恶势力往往以金钱、关系开道,编织“利益链”,寻求“保护伞”,以巩固其黑恶势力;黑社会性质犯罪势力壮大的地方,也是腐败横行且合法政权软弱涣散的地方。
由于“保护伞”的存在,黑恶势力更为猖獗,人民群众的怨声更大,幸福指数只减不升。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我们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除了严厉惩治“外部”犯罪分子外,纪检监察部门还必须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对于铲除黑恶势力要深挖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做到“连根拔起”,标本兼治,让黑恶势力无再生之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扣住了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又一突出问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也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我们要有雷厉风行的魄力,有“刨根问底”的钻劲,有敢于担当、敢于动真碰硬的实干精神,坚持“严打”、“常打”、“深挖”、“细扫”,久久为功,努力守护一方净土,给基层百姓长久的安宁。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扫黑除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随着通知的层层下发,各级政府积极行动掀开了全国扫黑除恶的大序幕。
在村里的大街小巷上,刷满了扫黑除恶的标语“扫黑先打伞”“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严打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村里的大喇叭里播放着扫黑除恶的宣传材料,街头巷尾的人群中,议论着临近的某村的哪个村霸被公安局抓了起来…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们也加入到这场战斗中来,我们把印制好的宣传页发放到村民手中,再解释的过程中一个村民拉着我们的手说:“党的政策真是好,是时候跟这些黑恶势力算算总账了,党为老百姓出口恶气。”
“扫黑先扫伞”,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扫除保护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防止黑恶势力闻风散,再萌芽。
“扫黑务除尽”,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平安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相对于一般犯罪而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更为严重。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方面的期待值越来越高,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已经刻不容缓。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二要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扫黑除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协调各方面力量促进形成整体合力。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治理手段,更加有效地扫除黑恶势力。
三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扫黑除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同时,为有效避免黑恶势力发展壮大,减少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危害,在专项斗争中必须切实加强及时发现苗头性黑恶势力的能力,加强彼此之间沟通与协调合作,畅通“露头就打”的工作渠道,保障扫黑除恶发挥出最佳的社会效果。
四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发展面临矛盾交织、风险隐患增加等多重挑战,扫黑除恶更显紧迫和必要。这次扫黑除恶打击黑恶势力本身外还强调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铲除黑恶势力存在的土壤,实现标本兼治之效。
五要紧紧依靠群众,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们斗争。群众中蕴藏着巨大智慧,群众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必须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推动各级部门各司其职。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黑恶势力存在绝不能成为短板。各有关部门应结合自身职能,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顺应事物发展规律,此乃天道,党的领导下,我们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共产党人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领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稳步向前,城市发展、社会变化日新月异,依法治国,司法公正深入人心。然有着累计10年牢狱生活的社会龙哥始终无法适应社会不断变化和发展,妄想以一己之力挑战法治权威,其必然被正义所制。当前我党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扫黑除恶的大背景下,恶势力显然漠视了国法,挑战权威,违背了人们对社会公正公平的急切诉求。显然人民更加蔑视社会龙哥的败亡,公平正义的力量诉求已经充满了社会每个角落。
好逸恶劳,趋利避害,人之本性。共产党人有着更为崇高的精神追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敢于坚持原则,又不失灵活性。坚持理想信念,增强党性,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员底线。社会龙哥追求的也是一种精神上的解放,是一种无拘无束,没有规矩没有修养的解放,强调个人自由、极端个人利益,变成了放纵。正是这样放荡不羁的生活方式,错误的社会认知,让社会龙哥最终以永久安静的方式消失在人们正义的呐喊声中。
社会龙哥以轻于鸿毛的社会实践方式,唤醒了人民心中沉睡着的司法公正,他也许还有些许价值的。
在中国的大地上,中国政府绝不允许危害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以雷霆之手段,法治之利器消灭一切敢于挑战权威,挑战正义的不法之徒。
国内的社会治安环境如此安全稳定,是有着坚定理想信念的支撑,有着王者之师的军警护卫,有着共产党人秉持着公平正义的司法利剑作为保障。
扫黑除恶,人人有责,黑恶势力是危害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习近平同志领导的党中央坚持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贯彻执政为民,做到顺民心、合民意,党中央和国务院与2018年1月发出《关于开展打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誓将黑恶除尽,造福人民。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们国家的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面貌焕然一新,然而在建设社会主义实现民族复兴的道路上仍有一些害群之马,黑恶势力危害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更阻碍了国家民族的复兴和崛起,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坚决的向黑恶势力宣战,这不只是关乎个人利益的得失,更关系着社会大局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我们决不能做伟大斗争的旁观者,而要做参与者,捍卫个人利益,保卫一方安宁,向黑恶势力说不,坚决举报斗争,永不妥协,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在习近平同志身边,勇敢的挥舞法治利剑,斩除黑恶。
黑恶势力是社会顽疾,扫黑除恶绝非一朝一夕之事,我们必须坚定信念,时刻保持警惕,斗争到底,做到黑恶必除,除之必尽,斗争中要做到综合治理,双管齐下,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要砸烂保护伞,铲除黑后台,重拳出击,不获全胜不收兵,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铲除黑恶霸痞,弘扬社会正气。
精选专项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社会跟人体一样是由众多细胞组成,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的毒瘤,不仅威胁到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影响着社会治安问题。国内的社会治安环境如此安全稳定,是有着坚定理想信念的支撑,有着王者之师的军警护卫,有着共产党人秉持着公平正义的司法利剑作为保障。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扫黑除恶的心得体会,方便大家学习。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并出现新动向。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实现河清海晏、天朗气清,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最根本的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以往历次全国性打黑除恶行动,都是政法部门挂帅,此次行动由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下发通知,说明中央的重视,也必然意味着力度空前。从“打黑”到“扫黑”,一字之差,则意味着从对个案的打击,扩大到对黑恶现象面的。《通知》中一再强调,专项斗争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而这或许正是此次行动最重大的意义:那就是剑指基层治理,通过扫黑除恶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扫除基层那些“截胡”中央利好政策的团团伙伙,实现中央政令自上而下的畅通。
打黑除恶的重要性在于它既是国家层面一次行动宏观,又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活。此次行动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有的地方,低保名额被派给村干部的亲戚,真正的困难群众却享受不到。还有一些体制外的黑恶势力,拉拢腐蚀基层干部,寻找公权力作为保护伞。这些情况,反映了基层的某些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的治理将成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优先处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产生严重影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扫黑除恶行动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才能让人民群众放心、踏实地享受高质量的生活.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想要连根拔起、彻底解决一定要干群齐动手,党政一起抓,群策群力。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我们应该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首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我们要深入整顿后进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顿工作思路,制定整顿方案,细化措施和推进步骤,上下联动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升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八项制度,做好日常“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基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
其次,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党员干部要利用下村入户、开群众会的机会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发现问题敢于举报。
总之,基层是扫黑除恶斗争的前沿阵地,基层党员干部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守住阵地,坚决把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直至取得扫黑除恶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和建立扫黑除恶斗争的常态化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中央层面提出扫黑除恶,并明确提出严打“保护伞”、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深挖彻查等要求,深刻表明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当前所面临的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转变,人民群众对于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渴求日益上升,在这一背景下,扫黑除恶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另一方面,伴随着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扫黑除恶能够为法治建设保驾护航,增强法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紧跟习近平主席的步伐,我们社会基层服务者要在扫黑除恶的紧要关头做出模范带头作用,不触碰黑恶势力,更要在黑恶势力面前做到遇见了就要管还要举报,不装聋作哑促使黑恶之风在身边蔓延。
长期以来,黑恶势力侵害的不单单只是某个个体,而是整个社会群体。不仅对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伤害,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稳定秩序和安定环境,甚至给民众带去难以弥补的心理创伤。扫黑除恶专项活动要彻底更要全面,深入人心,让百姓们面对黑恶敢于举报,勇于举报,使黑恶之风消失在萌芽中,还百姓一个安居乐业,健康公平的社会大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依法打击、精准打击上下功夫,有力的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当前,在面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时,我们需要保持高度警觉,群众面对扫黑除恶的意识还不够。对于一系列的问题,提醒我们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必须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
首先,必须时刻谨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要求。也是我们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其次,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最后,坚决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从源头扫除黑恶势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精选专项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近年来,我们始终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如以“村霸”等为代表的基层黑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群众深恶痛绝,为确保人民生活安康,营造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国家、基层组织、人民群众等应共同努力。
国家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是一场举党和国家之力、整合多部门力量的全面治理,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一次集团性“出拳”,具有更大的冲击力和更强的威慑力。
基层全力配合。坚持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从基层扫起,边扫边治边建,重点关注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政权组织的边缘、社会治理最为薄弱的地区、与普通大众距离最近的地方,重点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达到标本兼治。
法治全面保障。在法治体系下,扫黑除恶具有天然的正当性。目前,我国刑事条款非常明确,各项法律法规比较完备,扫黑除恶的正面经验也非常丰富,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和信心,确保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同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必须依法从严惩处,坚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利益根基。
人民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保卫群众利益的人民战争。打赢这场攻坚战,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要组织引导群众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通过群众掌握本辖区人员动态、社会治安等情况,及早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打好打赢这场硬仗,为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前几天无意中看到一段视频,饭店内邻桌的两个男童起了摩擦,两个家庭的家长不依不饶,引发了一起案件,打起了群架,抡板凳、飞盘子,结果弄得饭店内满目狼藉,造成了重伤,给两个家庭无疑带来了悲剧。当时的场景两个孩子也都历历在目,这样的行为让人们警醒,一时的冲动引发的经济损失和对他人及自身的残害,是多么的得不偿失。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现在一家就一两个孩子,父母有责任有义务引导孩子扩大生活交往圈,与人和平共处,冷静对待事物,理智处理问题,努力使下一代有更健康的心里,而不是宠着惯着,甚至带着孩子去做极端的事情给孩子心里留下阴影,给他们后天的生长带来不良影响,下一代身心健康,未来才更和平。礼让三分就不会有伤人害己的事件发生,为此,人们需要提高文明意识,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帮互助,出行礼让等各个方面,都应为家庭为社会尽一份义务,献一份爱心。
随着越来越好的国家政策的转变,人类文明、和谐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扫黑除恶”已不是新名词,社会跟人体一样是由众多细胞组成,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的毒瘤,不仅威胁到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影响着社会治安问题,无论黑恶势力、黑社会组织团伙、寻衅滋事、村霸、路霸、还是打架斗殴都会影响着人类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每每提到“黑社会、黑恶势力、黑帮老大”等名词,都会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咬牙切齿、甚至恨之入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的决策部署,各省市政府部门、公安机关长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破获、打击和铲除多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打击村匪路霸,尤其是对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一经发现更加严惩不贷,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设举报专线,发动群众,奖励举报群众,保护举报群众,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要求及早发现,尽快打击,摧毁犯罪团伙,防止继续为非作歹,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这种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的举措得到了群众的赞誉。
国家提倡和谐社会、共同发展,要求各级政府部门通过电视、网络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观看警示片,举办唱红歌等活动宣传正能量、鼓励人们在各个岗位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及良好事迹的颂扬、扫黑除恶的新闻播报等各种引领和教育,让人类文明、让社会稳定,体现着国家各阶层领导人对社会的一份责任,对群众的一份关心,让人们普遍提高法制意识,懂得用法律的准绳来保护和衡量自己,他们在为社会和平共处而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一方平安。
精选专项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于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灾难,也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而组织部门作为承担党的组织工作任务的“施工队”,要主动围绕服务中心大局,自觉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群众调动起来,不断加强基层治理创新,才能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还一方平安,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
“破网折伞”,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在基层滋生蔓延、坐大成势,就必须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才能彻底破除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和“保护伞”。
“防微杜渐”,全面组织发动党员群众。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群众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保卫群众切身利益的人民战争。而许多黑恶势力就潜藏或发生在百姓身边,有的利用职务之便,垄断市场经营;有的设下“温柔陷阱”,实施敲诈勒索;有的明目张胆,无恶不作。只有不断加强宣传,鼓励号召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到这场关系到自身切身利益的斗争中来,全民总动员,积极提供线索,“防微杜渐”,才能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釜底抽薪”,加强基层治理创新。“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扫黑除恶不仅要立足当前,解决一些燃眉问题;更要着眼长远,从创新基层治理方法上入手。只有“釜底抽薪”,方能标本兼治。一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固本强基、正本清源,才能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二是要完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才能筑牢扫黑除恶的“防火墙”。三是利用“互联网+”加强网格化管理,才能真正实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让黑恶势力无藏身之所、无抬头之日。
只有全民行动起来,“破网折伞”、“防微杜渐”,才能让黑恶势力彻底“釜底抽薪”,广大人民群众才会真正有更多“安全感”和“幸福感”。
精选专项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扫黑除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集贤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镇委政府要求,我村于3月15日前召开由党员、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将本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3月15日组织学习“集贤镇学习传达全县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会议,3月17日召开“同意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对宣传工作和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了强调。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村成立了以村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在全乡范围内张贴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张贴宣传标语共100余条,发放明白卡240张,在全村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2幅,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线索收集,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同意村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根据《关于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工作总结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乡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对本乡辖区内开展全覆盖摸排,加大对涉黑涉恶线索的收集,掌握本辖区内的人员动态和社会治安情况,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台账,落实专人盯控,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打消顾虑,积极配合上级机关的摸排调查、取证,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紧盯不放,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线索,一律面对面了解,确保件件有回应。2018年以来无群众举报线索,未收到上级交办督办线索。
二是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通过主动出击宣传、借势借力、突出特色宣传,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影响力。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在村(社区)活动阵地、公路沿线张贴涉黑涉恶举报公告,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截止11月底,共在辖区范围内悬挂横幅15条,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12个,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
三是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落实“一案三查”,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我乡纪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与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的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同派出所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截止11月底无此类情况发生。
四是加强与组织部门衔接配合,集中力量整治“村霸”、整顿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一方面严格审查村(社区)“两委干部”,坚决严肃处理涉黑涉恶村(社区)干部。对现任的村(社区)支委委员0人,村委(社区居委)委员0人进行严格审查,广泛收集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群众的意见,鼓励踊跃举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过广泛走访调查取证,听取民意,暂无村(社区)“两委干部”涉黑涉恶,也没有收到任何群众的不良反映和举报。另一方面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加强整顿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通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措施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同时我乡成立乡领导干部包干制度,乡领导班子分片包村,每个村配备相应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督促、指导村上完成日常工作。截止11月底我乡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xxx村党支部已全面完成整改。
五是严查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重大案件依法查处打击。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截止11月底我乡无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发生。
一是尚未建立健全的正面激励机制,还不能很好地调动乡、村、组干部的积极性。二是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的资料积累不能全面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工作保障,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乡党委、政府将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加强网格化管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先进的村(社区)、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乡属党政干部予以提拔重用。二是开展文件资料收集整理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乡、村(社区)将及时梳理总结本地本部门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形成辖区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资料清单,全面反映好工作开展情况;将辖区内形成的工作机制,拟制的工作方案、制定的规章制度、下发的工作文件、编印的工作简报、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宣传报道等相关文档资料汇编成册,及时完成资料收集归档。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荣成市审计局紧密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科学部署,统筹安排,多措并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围绕政治站位,及时传达精神和部署工作。7月26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滨主持召开了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组织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精神,落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强调扫黑除恶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并结合工作实际,安排部署荣成市审计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做好了斗争宣传、建章立制、完善资料、强化监管、边督边改等工作。
二是围绕综合治理,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审计工作重点关注公共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揭示扶贫、涉农、民生领域和领导干部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情况,揭露国家政策在执行和落实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民生资金在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等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涉农政策措施落实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重大违法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围绕深挖彻查,严肃查处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重大决策、重大管理等权力运行情况,揭示领导干部利用职务权力徇私舞弊、化公为私、侵吞国家资产和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等问题,深入分析挖掘背后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审计发现“四风”、扶贫、涉黑涉恶腐败等方面问题线索,将及时与纪检监察等部门沟通协调,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黑后台”和“保护伞”。
四是围绕组织领导,强化专项斗争各项保障。成立了审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于滨任组长,政府投资中心主任刘金阳任副组长,各审计组组长为成员,下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斗争工作;通过一楼电子宣传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全局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海报和公告,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征集各类涉黑涉恶线索,努力营造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全局人员利用社区走访和下乡开展工作的机会发放宣传资料60多份,向群众宣传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让群众知晓扫黑除恶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在宣传的同时还向群众讲解各类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防范知识。
五是围绕依法严惩,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涉黑涉恶违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在整改期限到限后10日内认真核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销号。此外,建立“回头看”机制,对查出涉黑涉恶问题拒不整改的、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整改中弄虚作假的、不如实报告整改情况的以及应当追究违法违纪责任而未追究的,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组织开展专题询问、质询或者特定问题调查,并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与监察部门沟通配合,对整改落实不力和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的威慑性和公信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责任落实。
为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以来卫健局多次召开局党组、局班子、全体干部职工等不同形式的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卫健系统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就医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八开展、八跟进”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局一把手与各医疗机构负责同志进行谈话并签字背书,要求他们进一步提高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思想认识、征询意见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二、突出行业特点,确保安全稳定。
一是加大线索摸排力度,突出线索排查重点。认真学习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组织精干力量通过访问重点管理群体、走访了解群众、查阅档案资料、搜集网络舆情等方式,深耕细作、摸实摸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重点关注内外勾结、寻衅滋事、医霸血霸等重点人群,重点梳理承包租赁、医疗纠纷、行政执法等重点环节,重点排查信访投诉、聚众医闹、非法行医等重点案件,建立健全线索登记、分类、审核、上报、存档等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确保线索排查的实效性和准确性。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持续优化行业环境。突出问题导向,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深入分析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制定对行业乱象综合治理的有效制度规范,有的放矢,围绕打防管建,逐步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完善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机制,切实堵塞管理漏洞。按照“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制本”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和欺诈医疗、虚假宣传、非法行医、资格造假等行业乱象,为净化医疗卫生行业环境扫除障碍。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
结合“平安海兴”宣传活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工作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卫健局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力量,加强了对全系统的管理和督导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各级各医疗单位的检查督导,提高了各级的责任意识。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局机关在一楼大厅设立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广泛收集线索。要求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及各乡镇卫生院,全面排查所辖区域、行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情况及时上报。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县卫健局印制了扫黑除恶明白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全部上墙公示。各级各医疗单位通过会议集中学习、led电子屏、悬挂布标、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扫黑除恶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在辖区营造扫黑除恶的严厉态势和浓厚氛围,在党员干部中积极开展相关活动,营造了深厚的工作氛围。
2019年下半年工作谋划。
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细化宣传举措,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多手段、全方位持续进行全覆盖、无死角宣传。强化对各乡镇卫生院、下属单位宣传部署情况的督导。
二是进一步强化核查力度。进一步拓宽线索举报渠道,继续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完善基层单位线索核查上报机制,做到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优先核查。加强与政法部门联系,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
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严格落实人员保障,配齐配强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专项斗争工作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参与人员业务素质。
城管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努力营造扫除黑恶的宣传氛围,近日,xx城管局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专项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贯穿于城管工作的始终。多次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落实推进,成立了以城管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发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和要求。
召开工程渣土运输单位集体约谈会5月14日,xx城管局组织xx区工程渣土运输单位负责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程渣土运输单位集体约谈会。会议宣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和意义、重点范围和领域,要求各运输企业要以高度的政治觉悟积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向参会代表发放《xx区城管局扫黑除恶问卷调查》和宣传画册。
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led电子屏、悬挂横幅、大型固定广告牌xx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同时,加强与沿街商铺、工地等单位的沟通,通过电子显示屏、工地围挡广告等媒介宣传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并深入社区、走访入户发放印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册。至今,xx城管局悬挂横幅并运用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836条,出动宣传车次328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份,宣传覆盖人数约75000人左右。通过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市容环境整治方面,查处各类市容案件581起,重点摸排流动商贩、露天烧烤整治,生活噪音整治、非法倾倒垃圾等治理中的涉黑涉恶行为和城市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强设摊点、占道经营的涉黑涉恶行为;工程渣土运输方面,查处偷倒乱倒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79起,重点摸排垄断建筑垃圾处理、强拉强倒渣土,拒绝阻碍城管执法等涉黑涉恶行为;环卫作业方面,重点摸排环卫作业市场化招投标、环卫作业日常监管、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垃圾处置管理等方面的涉黑涉恶行为;户外广告方面,查处三乱类案件255起,重点摸排侵占公共空间设立大型户外广告、谋取不当得利的涉黑涉恶行为;市政绿化方面,重点摸排招投标、日常管理养护等方面的涉黑涉恶行为;同时,认真排查城管行政执法过程中,阻扰干扰执法的涉黑涉恶行为。同时,认真排查城管行政执法过程中,阻扰干扰执法的涉黑涉恶行为。加强内部监察,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并依规上报纪监委部门。至今,我局共上报三乱涉黑线索两条,接收区扫黑办移送违建线索两条。
精选专项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我们党为群众拔出“眼中钉”“心中刺”的过程,是我们党自觉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直接表达,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最大体现。“打虎”彰显着中国反腐的决心,而“拍蝇”则涉及到我们的反腐能否取信于民。“让老百姓信赖,既要让他们亲眼见证效果,更要让他们受益。”身边的腐败问题越来越少了,党群的距离就越来越近了。笔者认为: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型。有的利用职权,在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设备购置、集体资产处置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有的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违规报销一些个人费用,贪污公款中饱私囊。
二是侵占专款,损害民利型。有的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补贴、财政扶贫、农田水利建设、民政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有的贪污、侵占、挪用、截留土地征用、土地出租、房屋拆迁等补偿款,严重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有的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从中谋利,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三是作风不实,失职渎职型。有的单位部门及工作人员特权思想严重,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拉;有的办事不公,刁难群众,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
四是巧立名目,擅自收费型。表现在部分行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搞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搭售服务,进行捆绑收费、分解收费等。在公用事业单位,巧立名目乱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如部分医院虚高价格、滥检查、大处方、收受回扣、收受“红包”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学校在“一费制”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等;少数执法管理部门,乱收费、乱罚款等。
五是挥霍公款,奢侈浪费型。有的贪图享乐,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和娱乐消费;有的超标准接待,讲究排场,大吃大喝,奢侈浪费严重;有的用公款送“红包”、送礼,贿赂他人;有的在个人及其家属婚丧嫁娶上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笔者认为整治腐败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要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法纪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道德教育,特别要积极运用身边的典型案例,传导压力,触及教育对象的思想灵魂,让其红红脸、出出汗、醒醒脑,真正达到警示震撼效果,让“警钟”长鸣。同时也要对基层群众开展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时,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使基层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第二,要加强群众监督。真正发挥群众的监督权力,关键性要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干部入户走访要全覆盖,与群众交流互动,打消群众顾虑,提高群众监督参与度,确保权利在群众的眼睛下运行。
第三,要加大对基层腐败现象的惩治力度。治理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面对的多数是小案、熟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勇于担当、敢于碰硬,顶住说情风铁面执纪。要用好纪律审查这把尺子,对腐败行为露头就打、现形就查,尤其是严查快处各级党员干部中各类腐败问题,立足本职,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效的措施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不断加强问责力度,努力形成震慑。
大家表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事关人心向背和党执政基础的巩固,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决不让基层群众失望寒心。
精选专项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人民群众最痛恨不正之风,对“四风”问题深恶痛绝,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长期抓下去。经过5年多持续努力,作风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但“四风”反弹回潮隐患犹在,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笔者认为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纠正“四风”不止步,徙木立信、说到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严到底、不能让,一直抓、长期抓、抓到位,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与腐败作斗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推进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把反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立足职责定位出新招实招硬招,“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本质上是严肃的政治斗争,是党心民心问题,要把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标准,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实效取信于民。在督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督促落实党的惠民政策上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
精选专项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九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新时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大任务,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到大家!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于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灾难,也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而组织部门作为承担党的组织工作任务的“施工队”,要主动围绕服务中心大局,自觉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群众调动起来,不断加强基层治理创新,才能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还一方平安,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
“破网折伞”,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在基层滋生蔓延、坐大成势,就必须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才能彻底破除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和“保护伞”。
“防微杜渐”,全面组织发动党员群众。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群众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保卫群众切身利益的人民战争。而许多黑恶势力就潜藏或发生在百姓身边,有的利用职务之便,垄断市场经营;有的设下“温柔陷阱”,实施敲诈勒索;有的明目张胆,无恶不作。只有不断加强宣传,鼓励号召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到这场关系到自身切身利益的斗争中来,全民总动员,积极提供线索,“防微杜渐”,才能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釜底抽薪”,加强基层治理创新。“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扫黑除恶不仅要立足当前,解决一些燃眉问题;更要着眼长远,从创新基层治理方法上入手。只有“釜底抽薪”,方能标本兼治。一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固本强基、正本清源,才能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二是要完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才能筑牢扫黑除恶的“防火墙”。三是利用“互联网+”加强网格化管理,才能真正实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让黑恶势力无藏身之所、无抬头之日。
只有全民行动起来,“破网折伞”、“防微杜渐”,才能让黑恶势力彻底“釜底抽薪”,广大人民群众才会真正有更多“安全感”和“幸福感”。
在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把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重心,既有利于化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难题,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增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紧迫感。村(居)基层干部本应是扫黑除恶的组织者,但个别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与当地罪恶势力相互利用,既欺压百姓,让党的惠民政策打了折扣,又强揽工程建设,看似在维护一方群众的利益,实际上在为自己疯狂敛财,损伤的是党的肌体和人民群众的感情。
打黑除恶须挖保护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的根基。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持续传递压力,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把打黑除恶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瞄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结合起来,既要打掉涉黑涉恶势力,又要挖出其背后的“保护伞”,才能做到除恶务尽。要盯住基层建设软弱涣散村、城中村等重点部位,查处个别村两委成员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损害群众利益、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的行为。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中,优化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管理现代化的能力,既还一方群众平安,又为地方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基层党组织是关键。既要结合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对个别村(居)干部涉黑涉恶的问题绳之以法,不断优化基层组织建设;又要结合整顿软弱涣散班子和村(居)两委班子的换届,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政治审查,把忠于党、服务于民、有干事创业能力的各类人才,配备到村(居)两委干部中,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同时要在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一线考察、锻炼、识别培养村(居)两委干部,并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加强村(居)干部的日常管理,对不能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在改善民生中畏惧困难、想方设法擦“扶贫油”的干部清除出干部队伍,警示更多的基层干部培育清新为民的作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始终成为群众的主心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保卫群众利益的人民战争。打赢这场攻坚战,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要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使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具体而实在地体现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一是要充分发挥党员表率作用。把坚决抵制黑恶势力和支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作为衡量党员合不合格、优不优秀的重要标准,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二是要紧紧依靠和发动群众。基层群众是黑恶势力的最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基层党组织要广泛组织引导群众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通过群众掌握本辖区人员动态、社会治安等情况,及早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
“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我们党为群众拔出“眼中钉”“心中刺”的过程,是我们党自觉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直接表达,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最大体现。“打虎”彰显着中国反腐的决心,而“拍蝇”则涉及到我们的反腐能否取信于民。“让老百姓信赖,既要让他们亲眼见证效果,更要让他们受益。”身边的腐败问题越来越少了,党群的距离就越来越近了。笔者认为: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型。有的利用职权,在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设备购置、集体资产处置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有的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违规报销一些个人费用,贪污公款中饱私囊。
二是侵占专款,损害民利型。有的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补贴、财政扶贫、农田水利建设、民政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有的贪污、侵占、挪用、截留土地征用、土地出租、房屋拆迁等补偿款,严重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有的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从中谋利,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三是作风不实,失职渎职型。有的单位部门及工作人员特权思想严重,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拉;有的办事不公,刁难群众,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
四是巧立名目,擅自收费型。表现在部分行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搞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搭售服务,进行捆绑收费、分解收费等。在公用事业单位,巧立名目乱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如部分医院虚高价格、滥检查、大处方、收受回扣、收受“红包”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学校在“一费制”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等;少数执法管理部门,乱收费、乱罚款等。
五是挥霍公款,奢侈浪费型。有的贪图享乐,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和娱乐消费;有的超标准接待,讲究排场,大吃大喝,奢侈浪费严重;有的用公款送“红包”、送礼,贿赂他人;有的在个人及其家属婚丧嫁娶上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笔者认为整治腐败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要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法纪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道德教育,特别要积极运用身边的典型案例,传导压力,触及教育对象的思想灵魂,让其红红脸、出出汗、醒醒脑,真正达到警示震撼效果,让“警钟”长鸣。同时也要对基层群众开展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时,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使基层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第二,要加强群众监督。真正发挥群众的监督权力,关键性要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干部入户走访要全覆盖,与群众交流互动,打消群众顾虑,提高群众监督参与度,确保权利在群众的眼睛下运行。
第三,要加大对基层腐败现象的惩治力度。治理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面对的多数是小案、熟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勇于担当、敢于碰硬,顶住说情风铁面执纪。要用好纪律审查这把尺子,对腐败行为露头就打、现形就查,尤其是严查快处各级党员干部中各类腐败问题,立足本职,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效的措施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不断加强问责力度,努力形成震慑。
大家表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事关人心向背和党执政基础的巩固,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决不让基层群众失望寒心。
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人民群众最痛恨不正之风,对“四风”问题深恶痛绝,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长期抓下去。经过5年多持续努力,作风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但“四风”反弹回潮隐患犹在,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笔者认为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纠正“四风”不止步,徙木立信、说到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严到底、不能让,一直抓、长期抓、抓到位,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与腐败作斗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推进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把反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立足职责定位出新招实招硬招,“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本质上是严肃的政治斗争,是党心民心问题,要把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标准,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实效取信于民。在督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督促落实党的惠民政策上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
精选专项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十
——出台“一系列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率先制订出台了一系列宣传工作方案,为指导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提供了遵循。3月22日,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晋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细化了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晋中成为了全省首家出台宣传工作方案的地市。之后相继出台《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简报工作方案》,列出10个宣传重点,并对信息简报种类、考核评价做出了明确要求。
——发放“一套资料”。8月17日,市扫黑办向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及知识问答2906份,信封上印有知识问答、征求意见以及扫黑知识三个“二维码”,要求各村(社区)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信函内附回执信封并支付费用,要求各行政村(社区)将入户宣传发动情况、群众举报线索情况,以及对我市扫黑除恶工作推进的意见、建议连同答题卡寄至市扫黑办,通过深入发动群众,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截至8月31日,市扫黑办收到各行政村(社区)回执2889份。
——开展“一轮答题”。8月20日至9月3日,我市通过在微信朋友圈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的形式,向全市50万人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举报重点、奖励方式、举报方式及举报电话,同步链接知识问答。通过朋友圈广告或扫码答题抢红包等趣味方式,积极发动全市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知识问答活动中,普及扫黑除恶基础知识,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截至9月3日下午6时,全市已有80万多人参与到答题活动中。
——印制“一套手册”。市委zd委组织编写印制《晋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2万份,作为内部学习资料向全市zd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放。编写印制《晋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14万份,根据各县(区、市)人口数量分别发放1万至2万册,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向服务对象发放1000余册。
——印发“一次通报”。8月29日,我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文件形式印发《晋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通报》,向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老干部通报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共计通报440余份。
——开展“一次校园宣传周”。市公安局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扫黑除恶进校园宣传周”活动,印发资料48万份,家长反馈意见全部收回,将宣传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学生家庭。
——投放“一封信”。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城)推进会要求,县(区、市)乡村三级层层召开动员会,各县(区、市)抽调县乡干部组建扫黑除恶工作宣传队,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我市共发放“致人民群众的一封信”104.2万份。8月10日下午,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座谈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李银川向与会干警及家属传达了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并代表院党组向与会干警家属宣读了《致法院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希望干警家属要当好监督员,不仅要做干警的“贤内助”,也要做“廉内助”,帮助干警正确对待各种不良利益的诱惑,和干警一起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收到了良好效果。
——举行“一次集中宣传”。榆次区6月20日在市城区迎宾北广场举办了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知晓、我参与’”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场以万人签名、问卷调查、文艺表演、律师法律服务等形式,进一步营造了扫黑除恶的舆论氛围。昔阳县编制了《一看就明白——扫黑除恶篇》漫画册1万余本,在全县发放。介休市各乡镇(办事处)自编自导快板、小品、三句半、童话剧等20多个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节目并进行巡演。这种采用“唱给群众听、演给群众看”的方式,加深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了解,既调动了群众的参与性,又提升了宣传的实效性,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人民战争”提供了宣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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