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文是对一个观点进行辩证和论证的一种写作形式,通过写议论文可以提高自己的思辨和说服能力。在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注重内容的积极向上,鼓励自己和他人不断成长和进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词语学习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和掌握词语。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篇一
为了在突发事件来临时,我厂的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的进行,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全厂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害,于是在月份组织了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现将演练结果总结如下:
组成了以厂长为总指挥,其他领导、安全员为副总指挥的领导小组。分别成立了联络组、救护组、信息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了全体员工参与,人员到位,各司其职。
厂办公室制定了具有可行性的演练方案,组织厂领导、安全员认真学习,明确演练目的和指导思想,熟悉演练过程和演练中的注意事项,确保了演练的顺利进行。
模拟指挥部接到地震的报告,办公室人员通知演练开始,到员工防护措施的过程井井有条。员工按预先制定的路线逃生,砖坯窑内工人疏散的方法和各主要地点的人员安排,模拟事故发生后急救方法也非常合理。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篇二
近年来,突发事件频繁发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面对突发事件,人们急需采取应急措施以应对紧急情况,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过实践和学习,我深感我们应不断总结经验,进行系统探索,以便于更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在此,我愿意分享我个人对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心得体会。
首先,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进行警示和疏散是十分关键的。记得有一次,我们单位举行了一场关于火灾的应急演练,亲身体验了警示和疏散的重要性。在演练开始之前,我对火灾的相关知识只是停留在纸上谈兵,但在模拟火灾现场,我才真正体会到了惊恐和紧张。然而,我发现即使在那种情况下,警示和疏散的步骤仍然能够帮助我保持冷静并迅速脱离危险区域。因此,我深刻认识到,在突发事件中,对于警示和疏散的重视程度决定着人们的生命安危。
其次,在突发事件中,个人防护和救援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无论是自然灾害还是意外事故,人员伤亡往往与是否具备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有着密切关系。而个人防护和救援能力的发展离不开不断的实践和学习。通过参加各种应急演练、学习相关知识以及夯实基本技能,我逐渐提高了自己的防护和救援能力。当一次地震发生时,我在挡板下的知识让我能迅速寻找到可以躲避的地方;当一次食品中毒事件发生时,我使用我学到的急救知识及时帮助了受害者。这些实践提高了我的个人防护和救援能力,使我更加有能力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我注意到突发事件中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十分重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措施进行行动是非常关键的,而这需要各种各样的组织和个人之间进行高效的沟通与协调。回顾一个在学校举行的应急演练,当我看到各个教师、学生和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地按照救援计划进行行动时,我深感沟通和协调的关键性。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够避免误解和混乱,确保救援工作高效顺利进行。因此,进一步提高沟通和协调能力,培养团队意识,是我们应急措施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第四,及时提供帮助和救助,展现人性光辉,也是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中的重要一环。在突发事件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潜在的被害者和救援者。当我参加了一次志愿者活动,亲眼见到一名年迈的妇女被水灾围困的情景时,我强烈地感受到及时提供帮助和救助的重要性。在那次活动中,我向她伸出援手,并帮助她安全脱险。那一刻,我明白了,在突发事件中,无论是身为受灾者还是救援者,我们都有责任和义务展现出人性的光辉,相互帮助。
最后,我认识到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是一个系统工程。突发事件发生前的预防工作和发生后的应急措施是紧密相关的,相辅相成的。仅仅依靠应急措施是不够的,应该在平时加强对于突发事件的预防,提高预警能力,改善防灾设施。只有这样,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我们才能迅速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行动。而这方面的改进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都需要加入进来,形成合力。
总之,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它关系到每个人的安全和利益。通过个人的实践和经验,我深刻认识到,警示和疏散、个人防护和救援能力、沟通和协调、及时提供帮助和救助以及预防和应对的系统工程是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关键环节。我相信,在各方共同的努力下,我们将能逐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实现安全稳定的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篇三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突发事件对社会的影响也变得越来越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时常无法预料,但是我们可以通过采取应急措施来尽量减少损失。在近期的一个突发事件中,我亲身经历了应急措施的实施过程,对于这一主题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和认识。
首先,我认识到及时获取信息的重要性。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了解事态的发展和影响范围对于采取应急措施至关重要。在这次事件中,我通过媒体和亲友的消息了解到事件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向周围的人员通报。信息的传递不仅可以帮助其他人做好安全防范,还可以避免谣言的传播,提高社会的应急响应能力。
其次,我深刻体会到大家团结合作的重要性。在应急事件中,大家的团结合作是最大的力量。我亲眼见证了在这次事件中,邻居之间携手合作,相互帮助的场景。有人负责组织疏散,有人负责提供临时住所,有人负责安排饮食等等。大家团结合作,共同应对,使得事态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控制和纠正。团结合作是应对突发事件的根本所在,只有众志成城,才能化险为夷。
再次,我注意到加强个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在突发事件中,我们首先要做的是确保自己的安全。这次事件中我被迫撤离家园,在背井离乡的情况下,我的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我带上了急救包,准备了应急食品和水源,并确保了通讯工具的畅通。这些措施不仅保护了我自身的安全,也为我在紧急情况下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和援助。
此外,我认识到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在突发事件中,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应急预案可以帮助我们在事态发生时迅速行动,减少人员伤亡。这次事件中,我所居住的社区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紧急联系人和物资准备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帮助了我们有条不紊地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损失。
最后,我认识到加强应急教育的必要性。不断加强应急教育对于提高社会的应急响应能力至关重要。通过应急教育,我们可以了解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及其应对措施,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自救技能。我在这次事件中亲身体验到了应急教育的效果,它让我在危急情况下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行动,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
总的来说,在这次突发事件中,我对应急措施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体会。及时获取信息,团结合作,加强个人自我保护意识,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教育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面对突发事件,我们要保持冷静、勇敢、机智,通过科学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有通过不断的总结和学习,我们才能提高社会的应急响应能力,为应对未来的突发事件做好充分准备。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篇四
今年5月中旬,按照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方案要求,我区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的有关组织工作,做到“三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收到预期学习效果,增强了我区公务员的危机意识和危机管理能力,从而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我区十分重视本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全员培训工作,安排分管应急的.区领导负责发动和组织培训工作。利用各种会议,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文件,使党员干部从政治高度理解本次培训的意义,充分认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明确本次培训的基本要求,从而加强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为保证培训的实效,我区落实了有关组织工作:一是及早做好安排自学和集中培训的安排,对学习人员的业务工作适当调整,保证学习时间;二是做好《公共危机管理》等学习资料的订阅,一手一份,三是每期集中辅导学习都安排一名区领导带队,并做好考勤检查。经检查,三期集中培训未有出现缺勤;四是认真组织好考试,要求培训考试卷交由分管领导检查,再上交由区应急办办公室统一整理,保证考试质量。
通过提高认识,落实有关措施,加强了培训的实效,使我区公务员增强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初步掌握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基本方法,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整体上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篇五
我校认真落实卫生应急演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灵寿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规定,我们不断加强了对卫生应急演练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各项预案和制度,使我校应急救援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应急演练情况总结如下: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应对法,遏制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促进我校卫生工作稳步的发展。我校成立了由付青山校长任组长,李春英、杨书芹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十五人的医疗专业处置队伍。
通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大大提高了我校卫生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意识、政策理论和管理水平,提高卫生应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广泛普及了社会公众卫生应急知识。系统掌握了卫生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及相关政策,熟悉了卫生应急工作领域的最新进展,建立健全了能满足我校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的卫生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全面提升了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为了确保“演练”真正取得实效,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了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督查和指导班主任培训与演练,把卫生应急演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纳入目标管理,强化协调管理,分级负责。坚持“从认识到位、人员到位、防范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应急突发事件措施到位。”切实绷紧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这根弦不动摇,把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活动开展落到实处,及时解决演练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培训、演练工作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回顾“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发现有些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个别同志对突发事件工作理解不够,再加上基础设施跟不上,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还需要加大工作资金投入,不断增添设施和办法。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扬长避短,从抓薄弱环节入手,切实做到时刻想着群众,真心关心群众,热情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坎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中,把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真正做到有备无乱。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篇六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必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常见,我们要学会应对突发事件。学会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是非常关键的。本文是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共突发事件具有较强的危害性、突发性、紧迫性、不确定性和双重性。虽然来得突然、猛烈,影响面大,伤害力强,但如果我们及早谋划,及早预防,处理得当,就能变被动为主动,将公共群体性突发事件转变为一般事件,甚至不发生事件。通过9月19日参加县委中心组(扩大)学习,听了省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柏骏教授的讲课,对公共突发事件产生的原因、不确定性和双重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较好地掌握了预防和解决突发事件以及加强危机管理的方式方法。
一、采取“攻心”战术,坚持经常性思想教育
当前,我国正处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以自然经济为主的社会向以市场经济为主的社会、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单一社会向多元社会、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的转型期,社会结构失衡,利益群体多元化,阶层利益进一步分化,部分群众心理失衡,存在着吃着肉还骂娘的不满情绪。针对这些现象,作为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始终要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发挥政治工作优势,加强对群众经常性思想教育。采取集中上大课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等形式进行。通过大量的灌输,解决群众的攀比心理,使他们保持思想上的稳定。
二、走出强制打压误区,真情为群众服务
纵观《孟连7.19事件》的全过程,起因并不复杂,但由于地方政府部门处理出现偏差,导致事件愈演愈烈,最终酿成群众死亡2人,公安干警多人受伤的大范围暴力冲突。孟连7.19事件,除留给我们震惊和警醒外,还留给我们许多思考。我们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转变思想,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不能认为现在有些群众素质低下,对自身利益要求过分,因此在处理具体问题时,采取简单、生硬的办法或采用“高压政策”。这种错误的做法,往往会使矛盾激化,酿成大面积冲突。我们是党和人民培养起来的干部,手中掌握了党和人民赋予的一定权力,对待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要换位思考,积极维护,及时正确进行处理。对少数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我们要加强教育疏导,不厌其烦的向群众进行解释,直至他们的情绪恢复稳定。
三、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加强安全防范
公共突发事件,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建立社会信息预警机制,构建信息平台,对于防范公共突发事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村(居)、社区、片警和各个部门掌握的辖区民情,在平台中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准确的对事情发展趋势、等级作出判断,依据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面对面做群众工作,由新闻发言人现场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当时,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之中,为建设平安泗阳、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自己更大的努力。
学校安全重于泰山,关系千家万户,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只有树立预警意识,才能防患于未然。在管理过程中,必须狠抓落实,注重细节,防范一时不让,排查不留死角,整治毫不手软,机制常抓不懈。通过学习《学校安全突发事件的预案制订与处理》,谈几点自己的感想。
一、加强安全管理,从严管理、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
学校安全问题己成为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社会共同关心的热点话题,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中的首位,成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初,学校日常工作的重点是要通过广播、班报、上好开学初安全教育第一课等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增强安全意识,经常学习安全知识,逐步提高自护应急的能力在开学初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期对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
将安全工作抓实,抓牢在开学初、放假前,新生入校后,我们学校都有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要以对学生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学校安全工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成长涉及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全工作决不能掉以轻心,决不能麻痹与松懈,学校安全工作必须重视再重视、尽心再尽心,必从严管理、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抓,学校教职员工人人参与的安全工作体系,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各个工作环节中去。
二、加强家校合作、明确各自责任,让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现在我们的中小学生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在家受到家长的宠爱,比较任性并且唯我独尊,而我们的家长认为一旦将学生送入学校,学生的安全就成了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几乎家长就和学生安全没有什么瓜葛了,而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还为成熟的阶段,有时缺乏一些必要的安全知识,出于逞能、好强等心理弱点造成一些安全事故的发生,这给我们的学校和家长都是一笔重要财富的损失。
所以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我们,不但在自己给孩子讲好一些安全知识的同时,还要督促我们的家长也要给孩子负起安全的责任,让他们知道孩子是学校的安全关注体,更是家庭的安全关注体,时刻提醒家长高度重视孩子们的生命安全,进一步明晰未成人在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外出期间的管理责任,切实落实好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教育责任,并恳请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防溺水、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教育,教给他们防雷击、电击、火灾等方面的自救知识,我们也将学校的作息时间告知了学生家长。
以方便家长们更好地监管自己的孩子,如果我们家校合作,让教师和家长各自明确自己的责任,让我们共同意识到这个孩子是我们共同关注的对象,这样我们定会在安全工作上有个好的收获,并要求家长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与老师、学校共同创造最佳的学习生活环境,让孩子在今天快活地成长,让孩子在明天快乐地飞翔。
三、加大宣传,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自救能力
当前学生的安全,已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已成为学校、家长及社会的当务大事,各年段要利用集会时间,再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班级要利用班会活动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特别要从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方面入手,同时还要利用板报、标语宣传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师生防范意识,营造校园安全环境。
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有效预防校园周边和校内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事件的发生,教师要关注学生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对校园周边发生的及学生中间发生的各种暴力欺负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心理上出现的问题要给予更多的关爱、积极疏导化解,要重点关注单亲家庭子女、农民工子女、留守子女以及有缺点错误的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各学校可通过上好堂富有成效的法制教育课、举办一场富有特色的校园法制教育活动等,把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沟通桥。
关注青少年学生在家庭和社区的具体表现,使法制教育效果得到延伸和巩固,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要提高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发现苗头性问题,预防校园周边及校内暴力犯罪事件的发生,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要对全体教职员工全面进行安全责任心教育,增强全体教职员工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学校在开学初应该都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学生进行集体活动安全、游泳安全、防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以及防范自然灾害等安全工作教育,特别对学生进行一些应急事件逃生自救教育及演练,比如地震、火灾等,全面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自助自救能力。
安全无小事,重在抓落实,常抓是保证,预防最重要。我们要力争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让安全意识、安全责任深入人心。一个学校,肩负着千钧重担,如何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配合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让学校满意,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更让社会满意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更是责任重大,容不得半点疏漏和大意,务必把工作抓实做细,确保万无一失。
“平安就是美丽,平安就是长寿,平安就是财富,平安就是智慧”,生命不保,何谈教育,生命不在,何谈生活!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做到长期的警钟长鸣,这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并做好这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工作。学校安全文化建设更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还需要作艰苦的努力方能实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报告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核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为政府工作人员,人民的公仆,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想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分子,要想为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这就要求我们干部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势必不断加深对推动科学发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切实增强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的能力,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为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由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36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编写的科学发展主题案例材料作为第三批全国干部培训的通用教材,是党建读物的一本好书,我在工作之余挤出时间进行了学习,收获颇多,现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面结合本地区实际谈几点体会,由于本人到镇工作时间较短,很多的人文、地理还不熟悉,谈的不当之处请大家给予批评指正。
一、突发事件的定义及分类、定级
对突发事件的定义,国内外各有其说,很难形成统一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xx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法中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必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从定义中不难看出界定突发事件有4个要件:一是突发性,事件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及危害难以预料,往往超乎人们的心理惯性和社会的常态秩序。二是破坏性,事件给公众的生命财产或者给国家、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危害往往是社会性,受害对象也往往是群体性的。三是紧迫性,事件发展迅速,需要及时拿出对策,采取非常态措施,以避免事态恶化。四是不确定性。事件的发展和可能的影响往往根据既有经验和措施难以判断、掌控,处理不当就可能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
在我国现阶段,突发事件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对我国的突发事件进行分类,既要深入分析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机理、过程、性质和危害对象,也要充分考虑我国的自然地理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要兼顾目前我国的应急资源分布和政府组织结构等情况,同时还要根据某些突发事件的关联性、相似性进行必要归纳,力求分类合理,便于应对工作的组织协调。因此,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突发事件分为以下4类:
1、自然灾害:其本质特征是由自然因素直接所致,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其本质特征是由人们无视规则的行为所致,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其本质特征主要是由一定的社会问题诱发,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这4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与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者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必须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二、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1、应对突发事件的坚持的原则。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明确了我国突发事件应对的理念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协调联动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取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防范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主要环节:
一是预测预警。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
二是应急处置。主要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指挥协调、应急结束等环节。
三是恢复重建。主要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并组织实施等环节。
四是信息发布。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和谣言,确保不因虚假信息造成社会公众恐慌。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共2页,当前第1页12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篇七
1.1规范设备的安全、操作和保养作业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2范围
2.1此预案适合于全公司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
3职责
3.1设备部负责督导操正确操作及维护保养设备。
3.2各事业部负责本文件之维护及监督其执行督导机修人员的维修工作并督导操严格按本文件进行作业。
3.3维修人员
3.3.1负责设备的定期保养协助设备工程师督查操日常保养工作。
3.3.2负责设备的维修工作及修后跟进工作。
3.3.3遇故障时协助操调整和处理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3.4及时上报设备的异常情况
3.4事业部负责人及设备部负责人做好设备维修质量的确认。
4内容
4.1安全规程
4.1.1安全要求
4.1.1.1操上岗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文件。
4.1.1.2在未取得操作资格之前不得单独操作设备。
4.1.1.3设备在开动前必须仔细察看设备的各部分是否正常。
4.1.1.4机器必须保证所有的安全设施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才能操作不得随意拆除任何安全装置。
4.1.1.5操在清洁设备、拿取设备内的物品、维修设备以及离开设备时都必须关机或手动。
4.1.1.6发现设备有不正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先自行检查若为小故障容易即时修复的.可自行修理否则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排除故障。
4.1.2安全注意事项
4.1.2.1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工不得随意拆修。
4.1.2.2电缆破损时要及时报告班长?由班长通知设备部迅速维修更换。
4.1.2.3当有人触电时不可赤手去拉触电者应迅速切断电源当伤者处于昏迷状态时需要进行初步急救并迅速送医院抢救。
5操作
5.1设备的操作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操作保养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
6保养
6.1日常保养
6.1.1每天做好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由操完成。
6.1.2每天做好设备的润滑工作由维修人员完成。
6.2定期保养
6.2.1定期对设备的机械传动部件及易磨损部件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情况及时维修更换。
6.2.2定期对设备的电器固定螺丝进行检查是否有无松动各行程开关和传感器件灵敏度是否正常。
6.2.3定期对设备进行一、二级保养和中修。
6.2.4定期保养及设备故障维修时须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由维修人员完成。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篇八
为确保公司古滇王国项目建设的正常有序开展,以及对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要求;为切实保证公司人身、财产的安全。
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治安保卫事件及紧急情况下的意外事故时,能够
快速高效、紧张有序地做好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和保障全体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受危害,维护建设工程项目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并能及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惩办犯罪分子及事件责任人,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精神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本预案是施工现场处理治安突发事件的基本程序和依据。各分包单位应结
合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处理治安突发事件的实施措施,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做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3、各分包单位的处理治安突发事件的实施措施,应当根据本单位所分管范围及
要害部位防范特点,预计到可能出现不同性质的突发事件,有针对性地制定,做到简明扼要而又有可操作性。
4、编制施工现场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主要是为了保护企业员工的身体
健康和生命安全,尽可能减少或降低施工现场治安突发事件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加强对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
二、治安突发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及所属工程项目辖区范围内所发生下列(同时具有3人以上)群体性的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及发生其他事故(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1、施工期间的扰民、民扰和其他情况引起的告状、上访、围攻、拦截。
2、打架斗殴、暴力、破坏、抢劫等恶性治安刑事案件。
3、施工中遇到出土文物、危险品等。
4、施工现场遇到偷盗行为。
5、突发意外事故造成交通中段、停工、停产或有人员伤亡的事件。
三、应急准备
由地产公司成立以工程管理中心为主的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1、工作职责
1、1、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部门制定的有关治安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令和规章制度。
(2)应急处理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提出本工程治安保卫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督促检查项目经理部各相关部门及分包单位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决策、命令的实施情况,全面了解掌握处理情况。
1、2、现场应急处理职能组工作职责
(1)为保证治安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要求,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立治安管理职能组:调查组、救护组、防护组、抢险组、保卫组,协调领导小组处理突发事件的问题。
(2)调查组主要负责及时了解突发事件控制情况,随时与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保持联系,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上传下达,接待新闻媒体采访和信息的发布工作,保证信息通畅。
(3)救护组主要任务是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护队人员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点,按程序及救护原则,及时抢救、配合转移重伤员。
(4)防护组由项目部相关技术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特殊突发事件中出现的有毒物品、爆炸物品、水源或需特殊性处理的危险因素的技术处理措施,及时疏散治安突发区围观群众及组织排险等提供可靠性技术意见和依据。
(5)抢险组由项目部及分包管理水、电、材料和抢险救护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对防护组确定的有毒物品、爆炸物品、水源或需特殊性处理的危险因素实施防范措施;对已因事件造成损害的管线、设备、暂设建筑进行急救维修,若夜间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架设现场夜间照明设备。
(6)保卫组由保安队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对案发区域实施监控;协助公安机关专业人员勘察现场;会同有关部门查明事件原因,追查犯罪,及时破案;负责组织力量设立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协助救护组、抢险组对人员救护、转移疏散等救。
2、治安突发事件预防措施
2、1、加强内部防范控制
(1)加强对本项目所管辖施工区域、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实施全方位的治安防范,把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落实治安防范标准。
(2)加强项目部值班,充实施工现场保安力量,完善领导值班和值班人员及警卫巡查制度,明确责任有效监控。
(3)各级领导要积极深入基层,及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和苗头,对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要细致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避免造成社会影响。
(4)要提高治安管理的认识,认清形势,发现有异常情报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不得延误,争取主动。
2、2、工程项目治安保卫工作,实行总包负责制
(1)项目经理部应组织做好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治作文安保卫工作的规定,加强本工程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
(2)结合本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治安保卫工作方案,并督促分包单位认真落实。
(3)项目经理部与各分包单位签定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4)组织检查夜间值班、巡逻工作。
(5)定期组织会议,协调解决施工中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影响施工的纠纷,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突发事件。
(7)接受公安机关对本工程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
2、3、根据本工程治安防范要点,加强要害部位的防控工作
(1)治安保卫工作要纳入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做到治安保卫工作与施工同步进行。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自觉维护施工现场治安秩序的教育。(3)定期组织治安防范检查,落实防火灾、防盗窃、防抢劫、防爆炸等治安防范措施。
(4)加强对施工队伍的治安管理,不得雇佣“三证”手续不全的外埠施工人员。
(5)施工现场实行区域管理,生活区和施工区应当严格分开,区域之间应有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实行出入证制度,门卫应当严格查验证件,与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施工现场搭设的各种临时设施应当符合治安、消防的规定。
(8)接受公安机关及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反馈。
2、4、加强进场施工人员的政审工作,下列人员不批准进入本工程项目
(1)被判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员,劳动教养监外执行人员。
(2)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
(3)对现实政策严重不满,有敌对情绪的人员。
(4)精神病人、呆傻人员、及其他不能保证自身安全的人员。
(5)其他有可能危害工程安全的人员。
3、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3、1、治安应急响应措施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治安突发事件,立刻向110报警,公司领导及保卫负责人要快速反应,在迅速出动赶赴现场的同时,立即将接到的突发事件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各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迅速组织力量赶到现场,按照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命令,积极主动的投入处置工作。
(2)施工现场外出现不法聚集活动等事件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严格控制出入,严禁外来人员闯入施工现场。各级领导应密切注视,控制局面,做好说服劝阻工作,严格控制不法分子乘机捣乱,使矛盾激化。
(3)现场外发生的民扰事件,要立即通知当地公安部门和驻地政府,协同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严防不法分子乘机捣乱破坏。
(4)遇有重大活动时,要根据上级部门对保卫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增加警卫、护场人员:施工现场所有大门和出入开口增加固定岗,同时现场、办公区等部位增加流动岗,保安人员24小时处于戒备状态,确保重大活动人员的绝对安全。
(5)如内部员工或外包队民工有过激言论和行为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同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确保内部稳定。
(6)施工中一旦发现和挖出危险品、文物及国家宝藏资源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划定警戒范围和区域、进行现场保护措施,报告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若现场实际情况不明,可先按照危险品对待,待处置结束查明情况后,再按确定的案件性质进行处理。
(7)若在施工现场发现有偷盗行为的人员,发现人第一时间报告给相关部门领导,并立即通知当地公安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制止。
(8)若突发事件是抢劫等严重危害施工人员、破坏工程设施的刑事案件,对危害仍再继续蔓延或有可能继续蔓延的现场,要采取果断的措施,防止危险源,并主动疏散危害区内的施工人员,防止因危险源扩散而造成严重的后果:案发后,要密切配合公安机关迅速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细致的开展勘察、调查工作,力争尽快侦破: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快审快结,严厉打击现场的破坏活动。
(9)治安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结束的当天,项目经理部应将事件发生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告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3、2、突发事件书面上的上报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的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2)发生突发事件的具体事件、地点。
(3)发生突发事件造成伤亡人数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情况。(4)发生突发事件原因的简要经过。
(5)发生突发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6)发生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控制情况。
(7)治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有关情况及主管部门对突发事件认定结果等写出书面材料上报。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篇九
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下发的文件精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后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障全园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在突发事件出现后,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实施目标
1、建立预警机制,对我园的现有设施要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进行及时整改,达到安全标准,防患于未然。
2、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控制机制,做到遇事不慌,指挥体系顺畅,应急人员落实到位。
3、组织指挥机构健全,应急人员落实到位,职责明确,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底,确保师生人员的财产生命安全,减少社会的负面影响。
三、应急事件的原则
1、统一指挥的原则。学校健全应急事件统一指挥系统。由校长全面指挥,其它领导成员分工合作,各职能部门按其职现范围做好应急的本职工作。
2、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园对应急事件要统一指挥,统一布控,分级管理,从上到下,各行其是,各负其责、从上层领导到中层干部,从年组长到班主任教师,从后勤到各办公室。人人都有防范意识,层层都有管理网络。
3、资源整合的原则。我园对应急事件的发生要充分做好事前的准备应急工作。如: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疏散撤离的通道路线、场所。做到:领导指挥到位,组织人员到位,各种设施到位,安全防范到位,通讯信息到位。
4、及时报警的原则。及时向救护部门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
5、责任追究的原则。我园必须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预防。凡是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必须层层追究责任。
四、应急组织机构
总指挥:__
副总指挥:__
成员:教研组长、各班级教师、后勤人员
五、应急事件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幼儿园一旦发生火灾,立即起动指挥系统。由通信组向消防中心拔打119,及时发出火警信事号,使消防人员和车辆及时赶到火灾现场,通信组要把火灾的发生和抢求过程情况及时记录和拍摄下来,并及时报道火灾情况,记录火灾的全过程。
2、保卫组要将现场保护起来,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配合消防和公安人员,调查火灾的起因,保护好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做好警卫工作。
3、抢救组要在火情发生后及时切断电源,立即起用现有的消防器材,组织人员立即抢救学校的贵重物品(如:多媒体设备、财务室的帐目、档案、乐器设备、体育设备等)如有被困师生抢救人员要首先抢救被困人员,但要保证人身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抢救组人员要作好自身的防护准备工作。
4、运输组要在火情发生后,要将抢救出来的设备物品及时运到安全地带,并配合救护人员将伤员运送到医院进行救护,配合疏散将师生护送到安全地带。
5、疏散组要在火情发生后,马上组织人员打通疏散通道,并组织师生及时疏散到安全地带,保证不发生遗留人员。要配合班主任教师清点班级人数如发生特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妥善处理好应急事件,要熟知撤离的范围,路线和场所。
6、学校的指挥系统要发挥职能作用,做到人员到位,组织到位,设施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善后处理到位,消防配合到位,确保学校的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
(二)幼儿园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幼儿食物中毒事件,一线教师一经发现要立即向领导报告,领导和保健医生要及时赶到现场,根据中毒情况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幼儿送往医院。
2、幼儿园幼儿的保卫人员要保护好现场,要及时调查中毒原因,并形成书面资料,保存好食品证物,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检验,事情重大要及时向公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待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幼儿园行政部门要组织全(园)师生(幼儿)对食品卫生进行宣传教育,特别是夏季天气炎热,注意饮食卫生,教育幼儿不吃零食,不吃发霉食物,不喝生水,把住病从口入关。
4、幼儿园通信报道组,要及时将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及时记录和拍录,形成资料,归档备案,为调查处理供依据。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篇十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操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以及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机械、冶金、建材、轻纺、烟草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其他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政府统筹指导,企业组织实施,强化预案衔接,注重现场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市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相关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本市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信息化水平;负责《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北京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北京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和《北京市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区县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区域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按照本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要求,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属地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指导、检查和备案工作;负责本办法第四条对应类别的区县级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将本辖区应急预案信息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国有集团(控股)公司负责对其子公司(分公司)等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和预案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和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和报备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应急预案,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四)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预案在信息接收报送、现场处置等方面的衔接。
第八条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掌握属地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及重大危险源情况,并在本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明确的事故类别,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在辨识和评估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一线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的意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及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等。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编制综合应急预案,明确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规模较小生产经营单位可在专项预案中明确上述内容,不单独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明确的事故类别,结合本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风险,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管理、保障要求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本单位可能存在较大危险性的重点部位、重点工作岗位和重要设备等,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可能存在的各类事故风险。
(二)针对每一类事故风险,逐一制定应急处置流程,并明确各流程的具体操作人员。流程应包括报警、紧急处置、受伤人员急救等;并明确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三)所需的应急处置工具、装备等,并明确数量及存放位置。
(四)现场作业人员疏散撤离路线。
(五)根据重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必须考虑的其它要求和条件。
第十三条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作为本单位的专项预案,分析、确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形式及后果,明确预测预警及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队伍及物资保障等。同时,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备、重点部位和重点工作岗位等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中应提出发生事故后对周边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后果。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当按照从总公司(集团公司、总厂)到子公司、分公司直至基层单位、车间、班组,形成上下对应、相互衔接的预案体系建设要求进行编制,并遵循危害因素分析透彻,预防措施得当、应对准备充分、响应快速及时、处置救援妥当,针对性强和易操作的原则。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预案时要参照地方政府部门公布的应急预案,在信息报送、现场处置等方面有效衔接。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和备案
第十五条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区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评审、报备等管理工作。其中,列为区县专项应急预案的,报市安全监管局备案;列为区县部门应急预案的,报区县应急委备案并抄报市安全监管局。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评审或论证工作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73号)要求的评审方法、评审程序和评审要点进行。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或书面报告,并附有各位专家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书面评审意见、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和参加评审人员的签名材料。
第十七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应本着对社会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评审论证人员与所评审论证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专家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论证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论证的,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论证。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或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按下列要求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一)登录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210.75.218.101/ajjweb/),提交应急预案电子文本。
(二)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2.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并附专家签字的名单;
3.应急预案经正式批准实施的证明材料;
4.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新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正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制定完成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提交的应急预案和备案申请材料后,实施形式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出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其进行修订并说明原因。
第二十二条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三条市、区县安全监管局通过本市应急预案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应急预案备案、审核和信息接报等管理工作,并建立应急预案信息数据库,满足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决策需要。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重点部位、重点工作岗位和重要设备等的现场处置方案应张贴在对应地点的明显部位。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及时修订: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并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现事故征兆后,要根据应急预案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办法》规定备案的,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篇十一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针对风险分析结果,以快速响应为中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和研究论证,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为两类:
(一)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
(二)单位和基层应急预案。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政府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者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专项工作方案,由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相关单位牵头组织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第九条不同层级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各有侧重。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和应急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和应急保障及调动程序,重点规范市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第十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内容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第十一条专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单位,应当根据专项预案并结合本单位职责编制本单位相应配套的应急联动方案,报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备案。
第十二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包括指挥机构组成与主要职责、不同情况下响应处置的程序与相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等。
第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处置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的分级层次、分级标准、相应措施和响应结束条件等内容;分级响应的有关内容应当满足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保持与上位应急预案的衔接。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易发多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需要编制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外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申报立项,经批准后编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以向有关单位下达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外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任务。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订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驻地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根据相关标准规范、上级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体系目录,报属地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与上位应急预案、本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和相邻行政区域相关应急预案衔接;
(四)突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对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
(五)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实用性强。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有关专家、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担任。
第十八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组织风险评估时,应当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组织应急资源调查时,应当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相关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建议,无修改意见时也应当书面反馈。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从以下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
(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是否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衔接;
(三)各方面意见是否协调解决;
(四)主体内容是否完备;
(五)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
(六)应急响应设置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
(七)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总体应急预案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第二十二条专项应急预案经编制单位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送审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文本;
(二)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三)编制应急预案依据的相关文件资料;
(四)风险评估报告;
(五)征求意见复函以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初审过程中,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召开评审论证会;根据需要,在召开评审论证会前可组织召开相关单位协调会。初审通过后,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向编制单位出具初审意见书。
第二十三条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在应急预案通过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文处理相关规定将应急预案送审稿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审批。送审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文本;
(二)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三)风险评估报告;
(四)征求意见复函以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五)评审意见书;
(六)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意见书。
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二十四条专项应急预案由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
第二十五条部门应急预案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并经本单位有关会议审议通过,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转发。
第二十六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印发单位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备案:
(一)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应急预案报送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七)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急预案在活动举行20日前报送当地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文本一式10份;
(二)应急预案电子文本;
(三)风险评估报告;
(四)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五)应急预案审批和评审相关资料。
第二十九条对于不涉及保密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涉及保密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三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制订演练计划,根据预案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三十二条地震、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三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演练课目背景设置情况,演练组织指挥情况,参演人员应急处置和应急联动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和应急保障情况,应急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对完善应急预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六章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或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进行。
第三十六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一般3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及时组织修订: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较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在突发事件应对或者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较大调整的;
(五)应急预案审批单位要求修订的;
(六)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印发满3年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评估后认为情况变化较小、可以延续使用的,向应急预案审批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可暂缓修订。延期使用时间不超过2年。
应急预案中指挥机构人员组成或者人员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情况报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要将更新后的通讯录印发各成员单位。
第三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要对所提建议进行研究,作出是否修订应急预案的决定,及时反馈结果。
第七章应急预案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三十八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印发后1个月内,应急预案中明确的指挥机构应当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学习熟悉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研究协调联动事项。
第三十九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第四十条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管理纳入应急管理考核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纠正,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和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晋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等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是指承担应急预案编制任务的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审批单位,是指审查批准应急预案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
本办法所称单位和基层组织,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11月20日印发的《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政办发〔〕179号)同时废止。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篇十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第十二条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七条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审批,必要时经本级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备案。
(二)地方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七章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第二十九条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三十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第三十一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及其有关部门、大型企业集团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篇十三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0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本省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评估、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其具体分类和内容依据国办发〔2013〕101号文件确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负责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具体指导、监督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修订、宣传、培训等实施工作。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本行业的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本行业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七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一)成立编写小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成立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技术专家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应由预案编制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二)做好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分析事件的危害因素以及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衍生、次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消除隐患的措施。
(三)掌握应急资源。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本地区、本单位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以及上级和相邻地区可请求支援的应急资源状况,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应当遵照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二)切合实际。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全面分析应急资源需求与现状,充分考虑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符合自身特点。
(三)协调一致。加强与应急预案涉及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与上级预案和同一层面已出台的相关应急预案做到衔接协调、表述一致。
(四)简明易行。明确谁来做、何时做、做什么、怎么做、使用什么资源做等具体内容,做到响应分级合理、应对程序明晰、处置措施具体。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突发事件应对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成员单位、工作组、专家组、现场指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等。
(三)预防与监测预警。包括风险隐患排查、监测、突发事件的预警分级标准及响应、预警信息发布或解除程序等。
(四)处置措施。包括信息报告与发布、先期处置、启动应急响应、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等。
(五)恢复重建。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保障措施。包括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资金、通信、交通、技术保障等。
(七)日常管理与责任奖惩。包括应急预案培训、宣传、演练及责任、奖惩等内容。
(八)附则。包括预案解释、生效时间、名词术语解释等。
(九)附件。包括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应急处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等。
乡镇(街道)的应急预案,以及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突出可操作性和现场处置的特点。
第十条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应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并书面征求与预案相关的部门、单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同时注重从突发事件案例、处置工作总结和应急演练评估材料中吸取经验,切实提高预案质量。
第三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编制工作说明、各有关单位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对预案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事项:
(一)合法合规性;
(二)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情况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协调情况;
(三)主体内容的完备情况;
(四)责任分工的明确情况;
(五)预警和应急响应级别划分的合理性;
(六)应对措施的可行性等。
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评审。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单位备案。
(一)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村(居)民委员会应急预案,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五)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接受应急预案备案的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审查,备案审查与预案审核的内容和方法基本一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应急预案审批单位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应急演练按组织形式可分为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等;按内容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等;按目的与作用可分为检验性演练、示范性演练和研究性演练等。应急演练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跨地区跨行业、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整体协同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应急演练的频次、规模、形式和演练内容、时间、地点等。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演练主办单位应当在上年年底前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办上报。
第十八条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
洪涝、山洪泥石流、滑坡、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演练评估可委托第三方进行。
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参加演练的相关单位应当采取修订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物资装备等措施及时改进完善。
第五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时效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规范管理。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进行1次评估。
第二十一条总体应急预案应当适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应对或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六章培训和宣传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编制工作指南、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及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定期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基层组织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普及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七章考核与保障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预案规划、编制、评估、修订、演练、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应急管理方面考核内容。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确定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具体工作,并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政府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篇十四
学生在课余活动期间,往往由于不注意、快跑、打闹嬉戏等,造成跌伤、外伤出血、骨折、休克等伤害事故。
(二)处置措施
1、接到学生报告,或者教师发现后,马上迅速把学生送到镇公立医院。
2、镇公立医院医生马上视学生受伤伤害程度进行处理。
3、同时马上向班主任联系及家长联系,班主任或者总务处人员陪同马上送医院,叫学生家长马上到医院急诊室。
4、在学生治疗期间,班主任等一定要陪学生治疗结束。或到家长到来,向学生家长说明伤害发生情况、伤害程度,以及医生嘱咐的怎样服药、护理。
5、学校总务处学生投保单位报告情况,保证落实学生医疗保险。
(三)事故的预防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学生课余活动的伤害事故必须从源头抓起,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比如制定课间休息的值勤制度,如楼道、操场巡视制度;学校各种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有关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制度等。制度的实施必须责任到人。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经常对学生和教职员进行有关规章制度的介绍和教育,尤其要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保护教育、体育运动常识和卫生常识的教育。提高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
3、加强校区日常巡视和护导工作
学校要在课间休息及课余活动期间安排值勤老师,巡视和护导学生安全开展活动;巡视活动要深入到学校的每一个地方,尤其是各个死角。跟踪学生活动情况,纠正学生违规活动和危险游戏,及时排除险情。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篇十五
一、案情设想:
1、罪犯纵火
2、电源起火
3、意外失火
二、现场处置方案
1、发现火情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和分管领导和部门电话。
2、立即切断电源,撤离易燃、易爆物品,打开所有出口通道。
3、使用灭火器及其它灭火器材,奋力灭火。
4、抢救受伤人员,重要财产:如现金、贵重物品、帐册等。
5、保护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外人趁火打劫。
三、救援行动方案
单位干部职工发现火情或接到报警通知时,应尽快赶赴现场,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扑救。若纵火罪犯未离开现场的,应采取以下措施:
1、应给予制服。
2、罪犯逃跑的,不要追击,记住其主要特征,及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做好现场保护,同时迅速报告案情,协助破案。
四、人员分工
1、受灾部位由保卫科人员负责切断电源,抢救财产及现场维护。
2、火灾第一发现人当不能及时扑灭火势,负责报警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实施应急措施。
3、办公室在紧急事故发生时,应作为快速反应救援力量,在接到报警通知时,要立即组织人员直赴现场,奋力扑灭火灾。
4、灾情现场的施救指挥员,由现场班子成员负责指挥,如班子成员不在场,由火灾发生主管部门负责人指挥,如负责人不在场,由在场的党员干部或工龄长者负责指挥。
5、所有干部职工在接到单位灾情通知时,应无条件立刻赶到受灾地点,服从现场指挥,全力参加灭火救灾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当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应奋力抢救,特别是现金、档案卷宗等贵重货物,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如现场情况危急、险峻、确实无法实施抢救,应撤离人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篇十六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及生活秩序,及时有效地处置在校园内发生的突发重大治安事件,实施应急措施,减少事件损失,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x师范大学校园内发生的一次多人伤亡,在学校和社会影响的重大治安类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__x
副组长:__x、__x、
成员:__x、__x、__x、__x、__x、
__x、__x、__x、__x、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__x、
副主任:__x、__x、
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领导小组内部事宜、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
(三)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党委办公室(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根据事态的实时发展,组织召开协调会议,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或向地方政府的通报工作。
__x校区组长:__x、电话:__x、
日照校区组长:__x、电话:__x、
2、现场处置工作组。由保卫处治安科负责,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和110报警电话,并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群众,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__x校区组长:__x、电话:__x、
日照校区组长:__x、电话:__x、
3、医疗救护工作组。由校医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或协调地方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组长:__x、电话:__x、
4、后勤保障工作组。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负责必备的后勤保障工作。
组长:__x、电话:__x、
5、宣传工作组。由宣传部负责,负责对校内外的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组长:__x、电话:__x、
6、紧急资金保障组。由财务处负责,负责突发事件的紧急资金保障工作。
组长:__x、电话:__x、
7、善后工作组。由学校办公室(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牵头,宣传部、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人事处、工会及有关学院等部门参加,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组长: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成员: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三、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设立值班电话:__x、(__x)__x、(日照)
(二)事件报告。
1、事件发生后,校园“110”值班室和事件发生地(涉及人员)有关单位接到事件报案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做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以及伤员、财产的抢救工作,并立即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2、事件发生后,保卫处应联合有关单位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件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件性质及发生原因;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项;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事件处置
(一)保卫处接到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__x师范大学治安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实施指挥、处置。
(二)保卫处应当加强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同时,对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
(三)校医院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救援配合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篇十七
一、凡在本公司内生产、经营、生活等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劳动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二、公司设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小组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等组成。其职责是:组织指挥公司重大事故应急分队和员工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三、公司成立由副总经理、生产部长分别担任正副队长的公司重大事故处置应急分队。分队成员由各部门及生产车间员工组成。其职责是:服从命令、反映迅速、积极抢险、维护秩序。
四、重大事故发生后的一般处置顺序:
(一)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
1、首先切断有关电源、气源、火源等;
2、救出受伤害员工;
3、抢移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4、采取灭火、防爆、降温、疏散无关人员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二)由公司领导出面迅速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情况、事情经过、发生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等简明扼要地向__地区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同时报“110”、“119”、“120”急救。
(三)事故被终止后,组织专门人员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
五、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一)自查。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协查。公司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调查取证、分析和处理工作。
六、在重大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由公司指派专人对外交涉。
七、本预案在重大事故发生后将立即启动。有关责任人如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并造成后果,将追究其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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