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是读者在阅读一本书后,通过记录自己的思考、感悟和体会,总结书中内容的产物。如何应对压力,保持心理健康是现代人面临的挑战。通过模仿优秀范文,可以学到一些写作的好方法。
学校退费协议篇一
根据“豫财教【20xx】60号”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执行学费收费规定,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制度。
一、退费时间:20xx届毕业生离校之前结算,非毕业生于本学期末结算;
二、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三、为切实做好退费工作,特设立专门联系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收费咨询事项,同学们有什么好的'建议请及时与校财务处联系。
学校退费协议篇二
乙方:_________(乙方子女姓名:____________)
为减轻乙方经济负担,保证乙方子女在甲方所属____________学校完成学业,领到毕业证时达到不花一分钱学费送子女读书的目的,双方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子女在入学后系统完成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规定的学分后,经乙方及乙方子女本人申请后,由甲方将乙方子女安排到用人单位参加勤工俭学(即工学交替)
(二)甲方应保证乙方子女勤工俭学期间月收入根据专业不同分别不低于_________元(含吃住在内)如低于该标准的,本人申请,甲方重新调整单位。
(三)督促用人单位按月代扣部分工资(扣满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学费为止,剩余部分由乙方子女自行支配),甲方定时凭据到用人单位领取并代家长保管。在乙方子女领到毕业证时,甲方将代扣代保管的.钱全部退还给乙方。
(四)如乙方或乙方子女要求把勤工俭学的部分工资直接寄给乙方的,甲方应督促乙方子女按期寄给乙方。
(一)乙方子女在校读书期间,乙方应及时按甲方的规定向甲方交纳所有费用。
(二)配合甲方教育子女培养节约意识、艰苦朴素精神,督促子女按时寄钱回家。
(一)乙方及乙方子女不愿意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见习、实习)者;
(二)乙方子女在勤工俭学(见习、实习)期间擅自跳槽、辞职者;
(三)乙方子女在勤工俭学(见习、实习)期间因严重违纪违法而受到开除或法律处罚者;
(四)乙方子女中途休学、退学、勒令退学、被开除者;
(五)乙方要求子女自行支配勤工俭学(见习、实习)工资的或乙方子女自己要求支配勤工俭学(见习、实习)工资的。
(二)乙方子女在勤工俭学(见习、实习)期间,平均月收入达不到规定标准,乙方书面申请而甲方又不予以调整的。
(一)乙方要求子女自行支配勤工俭学工资或要求子女直接把钱寄回乙方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书面申请。
(二)乙方子女要求将勤工俭学工资直接寄回乙方时,乙方子女应向甲方出示书面申请。
(三)乙方或乙方子女不同意参加勤工俭学(见习、实习)时,应向甲方出示书面申请。
(四)乙方或乙方子女要求将勤工俭学工资直接寄给乙方时,乙方子女在领取毕业证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乙方子女已寄清乙方所交学费的书面证明,否则,缓发毕业证,待乙方子女完全寄清乙方所交学费后再发给毕业证。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学校退费协议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xx]1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xx]1号)文件精神,为了教育教学改革,校企合作为企业定向培养高技能、实用型、复合型人才,为了进一步发挥甲乙双方的办学优势,经甲乙双方多次研究协商,就“高技能人才培养校企合作试点项目”达成以下合作办学协议:
一、合作方式
1、根据企业用人需要,为乙方定向培养高级焊工。
2、甲方负责按照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教学计划,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学实施方案和统一的教学组织模式。
3、甲方与企业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在整个实施性教学过程中,乙方根据企业实际需求(企业文化、技能操作等)出发派资深专家到校授课。
4、学习合格的毕业学生优先给乙方企业挑选。
二、合作专业:高级焊工校企合作协议书三、生源组织
1.参加该试点项目的招生工作由甲方根据乙方需要统一组织。乙方根据本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定向培养计划并协助甲方制定招生宣传。
2.学生经过体检、考核合格后由航空技校会同合作企业面试,符合条件者录取。
四、教学模式与培养目标
1.甲方与乙方共同和企业研究制订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
2.学生第一年的教学工作,由甲方根据统一的教学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3.学生第二年的教学工作,由甲方根据统一的教学计划,按照“双元制”教学模式与合作企业共同组织实施。甲方负责教学和教学组织,企业负责学生的企业所需技能培养,学生在学校学习的同时得到企业的`文化、技能指导,既能提高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又能使学生所学贴近企业需求,毕业时达到中等熟练程度的蓝领专业技术人员水平。
五、教学组织方式
1、学生前两年在甲方完成理论文化课的学习,由甲方组织实施;学生第三年由甲乙双方
在学校完成专业课和技能课的学习与培养。
2、学生学完四年后,甲方安排学生考取与职业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3、四年后经企业面试合格的学生,进驻企业顶岗实习,甲方负责顶岗实习跟踪管理。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该试点项目有关文件的规定。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经调查确认后,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直至终止协议。
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3.协议到期后,续签及有关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协议无法执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
学校退费协议篇四
疫情防控期间,对已按照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确定退费金额,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在校住宿时间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其中:
1.全日制本科生按照5个月退住宿费。
2.研究生按照实际返校时间计算所退住宿费,其中:对5月份返校的研究生,在15日及以前返校的退2个月、15日之后返校的.退2.5个月(6月、7月返校的研究生比照5月份执行),本学期没有返校的退5个月住宿费。
3.自寒假起一直未离校的研究生退2个月住宿费。
4.没有交住宿费的各类学生按照上述原则补交住宿费。
(一)毕业生
1.本科毕业生
学校统一办理退费,在6月30日前将所退住宿费转入学生在学校备案的银行卡内。
2.研究生毕业生
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学校根据实际缴费情况将所退住宿费转入学生在学校备案的银行卡内。
(二)非毕业生
非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本学期所退住宿费直接抵减其20xx—20xx学年住宿费;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本学期退还住宿费的,将住宿费收据报送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到计划财经处办理。
(三)来华留学生
来华留学生住宿费待学生返校复学时,根据实际住宿情况按日抵减以后学期的住宿费或从离校之日起按日退还住宿费。
1.疫情防控期间,在学校有宿舍而选择走读的研究生,本学期不收住宿费;若8月份继续选择走读须办理退寝手续或缴纳住宿费。
2.为保证退费工作顺利进行,请毕业生不要在7月30日前注销在学校备案的银行卡。
3.如遇到问题,请联系计划财经处,联系人:佟老师,电话:xxx,办公地址:南湖校区主楼409a室。
学校退费协议篇五
乙方:唐山市海北镇三双小学
甲方与乙方从即日起正式结成手拉手兄弟学校,为保证双方既定关系长期稳定地向前发展,保证合作不断取得成绩,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双方在保证本单位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要主动为对方提供合作、交流的机会,并使每一次活动均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在教学资源的使用上做到优势互补,必要时对方要无偿提供援助。
三、双方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成果,可以进行观摩、交流,以便共同提高。
四、甲方为乙方开辟实践基地,乙方为甲方提供课堂实践基地,让学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在体验中得到教育。此协议一式两份,签约后双方各持一份保存,以等相互勉励,互相督促,共同提高。
甲方学校(公章)乙方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校长(签字)
20xx年5月11日
甲方:唐山市海北镇三双小学
乙方:宁河县东棘坨高景小学
不断取得成绩,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双方在保证本单位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要主动为对方提供合作、交流的机会,并使每一次活动均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在教学资源的.使用上做到优势互补,必要时对方要无偿提供援助。
三、双方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成果,可以进行观摩、交流,以便共同提高。
四、甲方为乙方开辟实践基地,乙方为甲方提供课堂实践基地,让学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在体验中得到教育。此协议一式两份,签约后双方各持一份保存,以等相互勉励,互相督促,共同提高。
甲方学校(公章)乙方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校长(签字)
20xx年5月11
学校退费协议篇六
甲方:
乙方:(乙方子女姓名:)。
一、甲方的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子女在校读书期间,乙方应及时按甲方的规定向甲方交纳所有费用。
(二)配合甲方教育子女培养节约意识、艰苦朴素精神,督促子女按时寄钱回家。
三、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不负责向乙方退费:
(一)乙方及乙方子女不愿意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见习、实习)者;
(二)乙方子女在勤工俭学(见习、实习)期间擅自跳槽、辞职者;
(四)乙方子女中途休学、退学、勒令退学、被开除者;
四、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由甲方用办学资金向乙方退费:
(一)乙方子女符合勤工俭学(见习、实习)条件,同时,
乙方及乙方子女要求参加勤工俭学(见习、实习)而甲方又不能安排者;
五、其它约定。
(二)乙方子女要求将勤工俭学工资直接寄回乙方时,乙方子女应向甲方出示书面申请。
(三)乙方或乙方子女不同意参加勤工俭学(见习、实习)时,应向甲方出示书面申请。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在乙方子女勤工俭学时与乙方子女协商完善。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签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学校退费协议篇七
结合学校实际,特对公务接待管理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1、坚持热情周到、节俭实效的原则。
2、坚持办公室归口、分线接待的原则。
3、坚持现金结帐、“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4、坚持费用统计到人、定期公布公开的原则。
1、宴请标准:副省级以上(含全国著名专家、学者)干部每席500元,正副厅级干部每席400元,正副处级干部每席300元,正副科级干部每席200元,其他客人每席120元—150元。饮料、酒水控制在宴请标准的50%以内。接待范围的客人,原则上只宴请一次,其余均开工作餐(特殊情况按校长的意见办理)。
2、工作餐标准:副省级以上干部每人每餐30元,正副厅级干部每人每餐25元,正副处级干部每人每餐20元,正副科级干部15元,其他客人10元。3人以下应开工作餐。
3、住宿费原则上由客人自理,特殊情况按校长的意见办理。
1、来客一般由各线自行在食堂按接待标准招待,食堂必须在接到各线分管校级领导或办公室主任通知后才能开餐。
2、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外招待的,事先必须由分管校级领导在办公室填写招待清单(含酒水),500元以内(含酒水)由办公室主任安排,500元至1000元(含酒水)由分管办公室的校级领导审定,1000元以上(含酒水)由校长批准。
3、校外招待时,高档酒(300元/瓶以上)必须自带,由分管校长凭办公室主任通知到食堂领取。所有来客用烟由办公室统管,一般不发包包烟,特殊情况由分管校长通知办公室主任到学校商店领取,高档烟须经校长批准。食堂、商店烟酒价格只能略高于批发价。
1、食堂就餐可签单,但必须有分管校级领导与经办人2人签字后方才有效,食堂凭单定期到办公室、总务科结帐,由分管办公室的校级领导、办公室主任签字后,到后勤副校长处审批。
2、校外就餐一律实行现金结帐,杜绝签单接待现象。所有发票均须有分管校级领导与经办人2人签字方为有效,然后到财会室会计处审查,再由分管办公室的校级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由校长签字,在办公室主任处登记后,由后勤副校长“一支笔”签批。
学校退费协议篇八
甲方:
乙方:
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 女士(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 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 教学 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甲方应严格对乙方的教学资源保密,不得因己方原因再未征得乙方同意后泄露、出售、变造乙方的教学资料及 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损害。
三、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甲方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教学协助并使得甲方获利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
2、甲方在支付合作比例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 增加应付金额的 ,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 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女士)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学校退费协议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对学费的管理,规范收费、退费行为,充分保障学校和学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学费,包括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应缴纳的学费以及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其它学习性费用。
第三条培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依法缴纳学费是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学校应依法向学员收取学费。
第四条学费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制订,及时报批,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及标准,及时提供相关信息,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学校教育事业收入顺利完成。
第五条学校财务是实施收费、退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教职工应密切配合,协助财务做好收退费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财务负责制订、修改、申报和执行各类学员的收费标准:建立学费登记、结算分配系统;加强对学费票据的登记、使用和销号的管理;及时提供学员缴费信息。
2、学员人员负责提供各类学员异动信息;根据财务提供的学员欠费信息,督促学员缴费。
3、教学管理、学籍人员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对欠费学员可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其按时缴费。
第六条学费管理应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1、所有学员学费,由学校财务根据学员管理人员提供的学员名册统一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收取学员任何费用。学员的学费在入学报到时由财务统一集中收取,学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办理缴费手续。
2、财务按规定使用票据,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的学费,向学员开具收费票据,不得以其他名义转借、转让收据;不得自行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校实行按季度收费制。学员缴费原则上以三个月为缴费时间单位,上级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八条学员缴费可以采取银行卡刷卡、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直接缴纳现金等有效方式。
第九条学员因留级或转专业的,应按留入年级或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十条学校对学员缴费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在收费期间结束后对未缴纳学费的学员,由学校财务分别向各相关部门提供名单,相应的部门要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不予进行课程教学及辅导,不予学员使用学校场地及设施设备。
2、对长期或恶意拖欠学费的学员,学校可依法采取取消其课程的措施,督促其改正拖欠学费行为。
3、毕业生结业时,仍不能缴清欠费的,学校可暂时扣发结业证书。
第十一条学员因故退学,须凭财务开据的学费专用收据(原件)到财务办理学费退款手续。
第十二条学员学费的退款,依据不同情形,分别按以下标准执行:
1、学员报到缴费后,因体质不合格,学校批准“保留入学资格”或经劝留无效、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退还其已缴纳的全部学费。
2、学员按学费标准全额缴纳学费的,按照学员在校的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其应退学费:
(1)学员缴纳学费后,在课程第二节课开始前,可退还全部费用。
(2)学员因违反校纪校规或触犯法律被劝退或被学校开除的学员,一律不退还其学费。
(3)经学校批准退学但未足额缴纳学费的,已缴学费超过结算费用的部分,退还给本人;不足结算费用部分的应补齐。
(4)学员因自身原因缺课的,学校不提供补课,缺课课次不办理退费。
(5)持团报优惠、优惠券、代金券报班的,退费时取消优惠部分。
(6)退费时需提供已开具的完整收据,无法提供完整收据的,不予办理退费。
第十三条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学校退费协议篇十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收费领导责任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湖南省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对违反教育收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实施乱收费行为的,除由物价、财政、教育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作出处理之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本制度实行追究。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管理权限,加强监督检查,对乱收费行为可以调整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的;
(二)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
(五)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六)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发生的乱收费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纠正的;
(七)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的;
(八)违反规定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的;
(九)收费时不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的;
(十一)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把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用于发放奖金、补贴等,或者挥霍浪费的';
(二)学生代办费违反规定开支,侵占学生利益的;
(四)当年同一部门或班级发生两起以上较典型的教育乱收费行为;
(五)因乱收费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群众反响强烈的;
(六)其他因乱收费造成恶劣后果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教育收费行为,导致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二)承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三)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顶实施具体收费行为,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或单独追究直接领导责任人(审核人)或主要领导责任人(批准人)的责任:
(一)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同时追究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责任。
(二)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和批准人的责任。
(三)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责任。
(四)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五)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第九条对教育乱收费要按照情节轻重和社会影响程序进行责任追究,对情节特别恶劣、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反响特别强烈的可以加重追究责任。
第十条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主观上没有故意,又能及时停止或清退乱收费款项,主动纠正错误行为,可以酌情减轻或免于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对责任人执行责任追究,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处分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必须建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第十二条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就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学校退费协议篇十一
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幼儿园收退费管理规章制度为维护本园及入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保育教育秩序,依据《北京市幼儿园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
以退还。
幼儿园收退费管理规章制度一、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中的收费项目包括:幼儿园向学生收取的保教费、服务性收费以及代收代管费用等。服务性收费:伙食费。代收代管费用包括:体检费、保险费等。
第二条幼儿园按学期一次性向学生收取本学期保教费、伙食费等;幼儿园在每学期初通过银行卡、网上银行、现场办公等方式向学生收取以上费用,并在一定时间内向学生开具收费收据。
第三条学生从其他幼儿园转入本园的,不论转入本园任何年级、班级,都视同本园新入学学生,按本园新入学学生收费标准收取保教费、伙食费等。
第四条学生在学期初转入(或新入)本幼儿园的,按全学期收费标准收取保教费、伙食费;学生在学期初开学一个月内转入的,按全学期收费标准收取保教费、伙食费;学生在学期开学第二个月转入的,按实际入园月份天数收取保教费、伙食费。
第五条代收代管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标准适时收取。
第六条幼儿园应选择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录取通知书、互联网等多种或其中一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二、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中的幼儿园所退费用,是指幼儿园向学生收取的保教费、服务性收费以及代收代管费用。
第二条新生在报到前提出退学的,幼儿园应退还学生预交的所有费用。学生在幼儿园开始上课前提出退学的,幼儿园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保教费、伙食费,并按照学生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第三条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提出退园申请,经幼儿园批准可办理退园手续。自退园之日起,保教费予以退还。当月有出勤天数,保教费从下个月退还。并按照学生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服务性收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因违规等原因转学、退学的,保教费一般不予退还。幼儿园按照学生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服务性收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第五条学生提出退学的,其监护人应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字确认。
第六条幼儿园接到学生提出的退学申请后,经幼儿园批准,按照本办法第二至第三条计算并办理退园及退费手续。
第七条不向幼儿园提出退学申请的,视同其在本幼儿园正常就学、上课,幼儿园不退还保教费。并按照学生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服务性收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第八条学生撤销退学请求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幼儿园批准后,方可留校继续就读。
第九条本学期预收学生的伙食费有剩余的,幼儿园会自动在下学期退给家长。毕业学生的伙食费有剩余的,幼儿园一次性退还。
第十条幼儿园应选择张贴公告或编入招生简章(广告)、学生手册、入学须知、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示退费的有关规定或内容。
第十一条学生与幼儿园在退费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接到幼儿园书面答复的2个工作日内,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诉。幼儿园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后,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第十二条学生与幼儿园在退费问题上发生争议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幼儿园收退费管理规章制度收费:
任及园长同意,可在下月进行抵扣半月托费,超过则按整月托费收取。(备注:要求有当月票据)。
2、每月30日至次月5日交费(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每月按1号计费。
按幼儿园规定日期内不及时为宝宝交齐托费,逾期1日收取每月费用1%的滞纳金。
退费:
1、餐费按天计算整月收取,如幼儿不能在园用餐的按缺勤天数计算(10元/天)。
2、车费、教学费不予退费。
4、全托幼儿不予退费。
5、杂费多退少补,按实际花销予以退费。
6、幼儿园一年只允许休园两月,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者按规定缴纳保教费和各项杂费。
7、新生入园一个月内不退学费。
幼儿正式入园,若中途退园的,不退保教费,只退伙食费,已缴费剩余十天以内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均不退。
8、国家公共假期不退费。
望家长与我园积极配合,按照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准时交费,请您遵守幼儿园的收退费制度,谢谢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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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退费协议篇十二
一、收费
1、幼儿园按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凡入读我园的幼儿需按幼儿园规定一次性交纳每学期的保教费、伙食费、代收代管的保险费、体检费等。
2、幼儿园开学一月以内插班的,需交纳全期费用。
3、幼儿园开学一月以上插班的幼儿,按月交费,入读时,若当月时间过半按半月交费,当月时间不足半月按全月交费。(含保教费、伙食费、代收代管的保险费、体检费等)。
4、中途插班的幼儿交纳生活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二、收费标准: 幼儿园收费标准:
保教费;1600元/期,生活费:300元/期,接送费;400元/期
代收代管:保险费、互助金、(根据当年标准)
三、退费
(一)幼儿入学后因故要求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出具有关退学、退费材料和凭证。
1、入读时间在半个月以内申请退学退费的,扣除一个月的保教费,退还其余费用。生活费退费标准:幼儿园扣除幼儿在园入读时间的生活费,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按全月计算后退还其余费用。
(二)若幼儿在园期间请假退费
1、请假时间在连续一周以上者(连续请假,周六、周日不计算)退费只限生活费,按实际月缴费标准退费,未请假幼儿概不退费。
2、若幼儿因特殊情况请假,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在园超过一个月退半费,超过两个月学费免退。
阳光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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