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作品中所传递的主题和意义,并将其与自己的人生经验相结合。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需要认真阅读原文,仔细品味和思考作者的观点和表达方式。其次,我们应该注意整理自己的思路,将自己的感受和体会进行梳理和总结。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可以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和社会背景,将书中的内容与现实世界进行联系和对比。此外,我们还可以借鉴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点和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和表达能力。最后,我们应该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让读后感更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以下是一些读者撰写的精彩读后感范文,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启发。
卖炭翁读后感初中篇一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感到了无限的爱与欢乐。
《草房子》这本书讲述了生活在油麻地小学的孩子们与草房子的幸福生活。七个标题引领出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每读一遍,这些故事就更加扣人心弦。
在《艾地》这一章中,坚强的秦大奶奶与学校抢地的故事,一次次在我的眼前放映着,我仿佛看到那一片金色的麦子在阳光的照耀下金光闪闪。银发老人坐在夕阳下独自叹息:“多好的麦子啊,可惜轮不到我收了。”我仿佛看到秦大奶奶在喋喋不休地争辩着,虽然她孤身一人,但她的那种毅力还是让我震惊了。
读完一个个充满爱的故事后,我真想去看看那座有着无限童真的草房子,看看温柔懂事的纸月,可爱的柳柳,开朗的桑桑,英俊的陆鹤,帅气的蒋一伦老师。
看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许多像秦大奶奶一样的空巢老人,她们无依无靠,但她们从不需要什么土地、名利、家产,而她们需要的是我们对她们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才感受到真正伟大的爱。
卖炭翁读后感初中篇二
《冰心散文集》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其中,我最喜欢《一只小鸟》文章。
《一只小鸟》讲述的是一只小鸟对大自然充满了新意,它飞到枝上唱起了歌,它的声音里满含着清–轻–和–美,唱的时候,好像“自然”也含笑倾听一般。树下的许多孩子听见那歌声后,觉得非常优美动听,从此,孩子们每天都来听它唱歌。可不久后,一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天,小鸟正唱着动听的歌儿,突然,一颗子弹从下面射了过来,小鸟翻了个身从树上跌了下去。这时,两只老鸟从丛林中飞了出来,接住了它,衔上巢去。它的血从树隙里一滴滴的.落到地上来。从此,孩子们再也没听到那歌声。
读了这篇文章,我为那只小鸟而感到伤心。我们不能去伤害它们,而是去保护它们,因为只有和谐才能创造和谐。
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我就被受感动。我仅仅读了第二篇文章连我这个男孩子都情不自禁的掉下了眼泪:
文章题目《一只小鸟》讲得是有一只小鸟,它的巢搭在最高的树枝上,它的羽毛还不丰满,不能飞;每日在巢中唱歌。这一天早晨,它的爸妈都去觅食了。只有它一个人在巢中,它很无聊,便又唱起了歌,它唱的歌满怀着清——轻——和——美。许多人听到了歌声都来听它唱歌。小鸟也很乐意唱歌。就这样,小鸟天天出来唱歌,人们也天天来听它唱歌。可有人就是图谋不轨,想乘小鸟唱歌时用弹弓将小鸟打下来。这一天小鸟唱歌时,一个弹子从下面射上来,它一翻身从树上掉下来。斜刺里它的爸妈子弹似得飞了过来,接住了小鸟,将小鸟衔到了巢里轻轻地用嘴把小鸟流出来的血舔干,可小鸟流出来血好象无穷无尽,血越来越多,都沿着树干流到了下面人的脚上,人们还想听见小鸟那清——轻——和——美的声音,可是,再也听不见了,人们很后悔,就把这一天定作“后悔日”
浮躁的心终于静下来了,也许与天气有关。也许并不,心静自然凉。
卖炭翁读后感初中篇三
在两百多年前,此书一出就惊动了当时的社会高层。一边是烧书,一边是捧书,一边是“伤风化”的书,一边是“风情旖旎”的奇情书。
其实我倒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一败涂地的悲剧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曾经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当然在地主阶级的两个叛逆者企图主宰自己的婚姻与命运,结局必然是悲剧性的。
先说说林黛玉的个性与思想。她“孤傲自许,目下无尘”,同周围的环境表现出明显的不合拍,“所以贾府里除了宝玉这个知己是很少有人喜欢她的。”“一年三百六十日,刀剑双寒严相逼”,“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一首葬花词就写尽了周遭环境的污秽,逼迫的激愤和对茫茫前途的绝望与哀愁。她的尖酸刻薄和好哭的特点,也源于此。是一个具叛逆精神的贵族少女的典型。
而贾宝玉也是一个精神叛逆的典型,作为大观园里的富贵闲人,贾宝玉自然有许多公子哥儿的习性,在他身上深深地打着贵族地主阶级的烙印。但是,他同贾珍,贾琏,薛蟠之流相比,确实别具一样的性情。他不走所谓读书应举,出仕做官,立身扬名,光宗耀主的正道,反而攻击那些热中于功名利禄,仕途经济的人。骂薛宝钗等劝他留心仕途经济的话是“混帐话”,更是做出翻案的文章:“天地间灵淑之气,只钟与女子,男儿们不过是写渣滓浊沫而已。”他甚至怨恨自己“为什么生在候门之家?绫锦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枯株朽木;羊羔美酒,也不过填了我着粪窟泥沟:富贵二字,真正把人荼毒了!”这些思想与行为与封建正统的观念相对而立,自然为当时所不容。
所以宝黛他们的思想可以说是一脉相通的。她从来不认为宝玉说的那是混帐话,认宝玉做知己,他们的爱情也是建立在这种共同的叛逆精神的基础上。从中可以看到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贯穿于他们的思想性格中的对封建正统,特别是对程朱理学以及八股科举的反逆思想;一是对自己,对自己的家族,也就上对本阶级的前途的一种无可奈何的绝望的感觉。林黛玉也许是因她是个女子,又处于无权无势,孤立无援的地位,所以生存的压力更重,愁与恨也就郁积欲多。一个是希望“一杯净土掩风流”,一个则希望化成飞灰,化成轻烟,或者死后被“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一方面是与周围极不相符的叛逆精神,一方面有对这种阶级产生的绝望感与没落感。
这种叛逆的思想,在当时反映在爱情上是带有相当强烈的病态,畸形,伤感的。也只能落个“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结局了。贾母与王夫人处心积虑策划了一场骗局,硬是要把薛宝钗嫁给宝玉无非是为了使联络有亲的四大家族,亲上加亲,便于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一旦到了维护自己利益的关键上贾母即使将自己的命根子,心肝宝贝,置于死地也在所不惜。而宝黛他们却把自己婚姻的希望一再寄托再贾母身上,希望得到贾母的支持与允诺,简直是迂腐,软弱之极。
悲就悲在我们看尽了这种荒唐的阶级观念产生的爱情悲剧,还是无法避免在现实的社会中仍有被迫门当户对的才能成婚的想法,让婚姻远离了爱情,直至枯萎,永远不断延续着悲剧。
卖炭翁读后感初中篇四
20xx年我们一共带天浩看了三部舞台剧,以《功夫熊猫》开篇,以《大头儿子》收尾,三部舞台剧为娘我是精挑细选,也算是在芸芸众生之中选得三味适合儿子的口味的美味,让天浩初尝下舞台剧的魅力所在。
直到大头儿子看完的第二日,我和他爸要去看今年的麻花剧,我告诉天浩,今天爸爸妈妈要去看大人可以看的舞台剧,等你再大些就可以一起去。他表示点点头同意,已然在脑海里形成了对舞台剧的感性认识。
如果说功夫熊猫是一场武术与中华艺术的国粹传承,那么巧虎和大头儿子则是家庭亲子的小情节展现,前者更侧重于童话故事的主线塑造,从引线寓意来提示孩子和父母那层更好的`亲子关系,而后者则更直接于人物刻画和故事情节展现,直接了当地来歌颂中华传统美德,告诉我们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
无论上述哪一场,抑或哪一种表现形式,都是好的,其实,只要被大众所接受,且场场座无虚席,就是一台不错的舞台剧。
而对于天浩来讲,我的用意所在已然明了,三岁的他,能够看下来一场,认认真真地看完,从头坐到尾,对于我就是相当受益了。他的感知,自在过程中,不用特意要求。如若能一场比一场认知更多,带入更多,自然就是进步,也自然在其过程中,就更为受益,再加上,又是难得的家庭亲子时间,这种自然的关系融合,必然受益。
另外,对于舞台剧中设计的和小朋友的互动环节,这部剧也很不错。这一次对此认为特别有趣的是,当月亮姐姐每每出来阐述好的生活习惯,传统美德时,小朋友的声音可谓余音绕梁许久也。当墨镜叔叔出场的时候,大家还会喊出来,“不要不要”,孩子啊,多么纯真。
妈妈喜欢舞台剧,也不是刻意要把天浩你来往这方面来引导,不过,原生家庭的影响,母亲的影响还是会有的。这当然也没有什么不好,毕竟,在舞台剧的过程中,绝对是利大于弊哦。好与不好也不是我都说了算,您不妨也可以参与一下。
卖炭翁读后感初中篇五
我一步步,迈开双脚,走我自己的路。就算一路上再寂寞,也要一个人去闯;就算我会遍体鳞伤,我还是我自己。
--- 题记
再一次翻看《摇滚少女》这一本书,涌上心头的,又是一种感动,又是一种对梦想坚持不懈的追随:十六岁的吉他少女夜瞳,在父亲一手栽培下,打败了知名摇滚乐队的“鸢”的主音吉他手和节奏吉他手,轰动摇滚界。之后她又和同班同学组成耀眼的女子摇滚乐队“妖”,向更高的目标冲去。在这个花开花落的季节里,他们没有迷失、也没有彷徨,在男人称霸的摇滚界,谱写写了一个又一个新的摇滚乐传奇。
合上这本书,带给我的是一种深深的震撼: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居然能够如此坚持不懈地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在这背后,凝结了多少汗水与泪水,多少心血与坚持!
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梦想,但真正能像夜瞳从丑小鸭转变成白天鹅的人却并不多。很多人都不缺智商,他们真正缺少的是对梦想坚持不懈的追随。
这让我想起了第一个飞上太空的中国女宇航员——“神女”刘洋。刘洋也是一个坚持不懈追随梦想的人,她从小就喜欢仰望星空,幻想着有一天来到浩瀚的宇宙。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刘洋付出了很多很多。她仅用两年时间就追上了两位搭档十四年的训练成果。刘洋是如何追到呢?除了更加刻苦、更加勤奋,别无他路,其中刘洋付出的努力是我们难以想象的。
对比书写“飞天”神女刘洋和用自己的努力谱写摇滚传奇的夜瞳,我又想起来自己的一个朋友。她学习了不少东西,写毛笔字、弹 琵琶和弹古筝。但是,她学习的这三种本领却都没怎么进步甚至在退步。她抱怨没有时间练习,却守着电视机不肯放;她抱怨学习负担太重,却不知道珍惜时间。而夜瞳和刘洋呢?夜瞳一边读书,一边练习电吉他,没有任何抱怨,只有努力地认真练习;没有觉得负担太重,只有默默地坚持下去。刘洋为了增强身体素质,坚持每天早上比别人多跑数公里;为了追上搭档十四年的训练成骨,她几乎放弃了一切休息时间和娱乐活动。对照他们,我们少的只是那一份对梦想坚持不懈的追随。所以,他们出落成了凤凰,我们默默无闻,无人知晓。
让我们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走好自己的路。像夜瞳和刘洋那样对梦想坚持不懈地追随!就算会遍体鳞伤,也要坚持下去,因为我还是我自己!
卖炭翁读后感初中篇六
尽管海伦最终也没有再见到过光明,但是我知道是莎莉文老师点亮了她心中那盏希望之灯;尽管残疾的海伦用惊人的毅力取得了哈佛大学的毕业证书,但我知道,如果没有莎莉文老师的引导和陪伴,那么残疾的海伦也许会永远任性和顽劣。
海伦创造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奇迹,但我更敬佩她的老师:莎莉文。童年时,莎莉文接近全盲,又因母亲的去世和父亲酗酒,她和弟弟被远亲强行送进了孤儿院。柔弱的她学会了用暴躁态度对待外界的欺辱,学会了用拳头保护自己。管理员威胁她:即将与弟弟吉米永远的分隔管理!狂躁的女孩突然安静下来,停止暴跳如雷,逐渐松开攥紧的双拳,只为了唯一的亲人能够留在身边。看着曾经不羁的女孩把弟弟紧紧揽在怀中,我理解她流落的泪水,曾经的暴戾只是遮掩内心的恐惧,曾经的拳头只是为了给自己增加一点点安全感。同所有善良的女孩一样,莎莉文视亲情胜过一切。她的确是位可怜,可爱又可敬的女孩。莎莉文通过自身的努力,在盲校争取到了治疗眼疾的机会。痊愈后,她过上了常人的生活,选择家庭教师为职业。她来到了残疾儿童海伦的身边,见既聋又瞎的海伦在无理取闹,她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因为经历,所以理解;因为理解,所以宽容;因为宽容,所以引导;因为引导,所以严格;因为严格,盲童海伦在莎莉文的教育下开始转变,成为了一个有气度、有规矩、有学识、有能力的“四有好学生”。海伦就读于哈佛大学时,莎莉文一直伴随在海伦的左右。同堂且同桌,半盲的莎莉文快速把教授讲述的内容拼写到学生海伦的手掌上。因为残疾,她们师生二人要比别人付出的更多更多:莎莉文每天都要在海伦的掌心拼写单词达五个多小时!海伦喜悦捧起大学毕业证书那一刻,我的眼泪也夺眶而出:为了不耽误海伦的学习进度,莎莉文老师在校四年时间里,超强度、超负荷用眼,把仅存的半盲视力也彻底丧失了。坚持,是莎莉文老师对学生海伦最负责任的交代,让手捧书本的我感慨万千。
莎莉文老师于1936年10月19日逝世。我想她在天堂里定是一位美丽的使者,有着洁白的翅膀,有一双明亮睿智的眼睛。
卖炭翁读后感初中篇七
素以诚实、清高著称的赫德莱堡小镇,因得罪了一个外乡人而遭到报复。外乡人以一袋金币为诱饵,使镇上十九位首要公民明争暗斗,演出了形形色一色的丑剧,终使赫德莱堡的名声彻底败坏,这个人就是马克·吐温。
和上次一样,马克吐温写的是自己去败坏赫德莱堡的的设想,虽然是设想,可也把该发生的事情写得非常清楚,他写的这种“设想小说”就像真实发生的事一样。如果马克吐温他不喜欢一个地方,他可以制造丑闻,但这始终不好,所以他写了这篇小说。
假如马克·吐温真的要这么做,那他遇到的困难可不只这些,但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已经写得非常透彻。
在败坏的过程中,马克吐温去了很多地方,当然,这些都是他本人得来的资料,赫德莱堡的宫殿、旅馆、第五大街、拍卖场……把每个地方的真实情况都写得淋一漓尽致,写出了宫殿的华丽,旅馆的舒适度,第五大街人山人海的景观,还有拍卖场价格不断升高、情绪愈来愈高涨的的物品和人们。体现出了一个正常城市的繁华与热闹,这才是真正的城市!!不像其他的,非常不真实,连个人影都没有,就像“死城”一样寂静,荒无一人。
那么马克·吐温写的《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其实是一个秘密,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其实就是他自己呀!但他并没有非常明确地写出他自己就是文中那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而是用了这种神秘的方法来吸引读者,正是因为有神秘感,他写的小说才能非常热烈、激烈。我们知道,书中的惊险内容吓不到你,惊险的不是书,而是图画和视频。
玖了这篇小说后,我对于马克·吐温的认识更深刻了,他是一个富有神秘感的人,他写的小说不同于其他人的,他通过一些简短的、零散的小说,来表达自己对于生活的热一爱一。关于西方人,马克吐温的品德问题,我想,他即使回到年轻时代,也不会是那个“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
卖炭翁读后感初中篇八
——题记
在书店,无意间看到一本叫《青铜葵花》的书。于是,我怀着复杂的心情看完了这本书。从故事的开始到故事的结束,每一章都让我心潮起伏!每一章都充满爱的力量!
这是一个乡村男孩与城市女孩之间的故事。一个意外的机遇,让两个人成了兄妹。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但女孩葵花12岁那年又被接回了城市。从此男孩青铜便遥望着葵花走的方向。直到有一天,这个不会说话的男孩喊出了女孩的名字。
青铜为了让葵花上学,把自己上学的机会给了葵花;为了让葵花不受别人的欺负,每天让葵花坐在牛背上,自己牵着牛把葵花送到学校晚上接回家;为了让葵花有灯光写作业,他一口气做了十盏南瓜灯;为了让葵花看马戏,他让葵花坐在自己的肩膀上;为了让葵花报幕时更加美丽耀眼,他用嘴巴一刻也不停的吹了一条独一无二的冰项链;为了让葵花回家时不怕路黑,他在河边上等了好几夜。
青铜为葵花做的很多事,他与葵花之间已经产生了一种纯洁的爱,这种爱需要两个人来共同维持,共同感动着对方。青铜为葵花做的很多事感动了大麦村的每一个人。而葵花为青铜一家人也做了很多感人的事儿。
葵花为了让家里省钱,没有参加学校的拍照;为了让家里人自豪,每次都把成绩考到第一名;为了不费家里的灯油,受着同学的嘲笑在同学家里写作业;为了赚钱给奶奶治病,独自一人跑到江南捡银杏卖钱;为了让哥哥学到知识,她想尽办法教青铜写字。
青铜的家人再苦再累也不愿让女孩儿受苦受累。他们为了让葵花能拍一张相,全家人一起编芦花鞋卖钱;爸爸为了让葵花能在冬天住上房子,把能卖的都卖了,然后去租地割金茅草;妈妈为了让葵花过年能有新衣服穿,把自己出嫁时的衣服改了,然后让葵花穿。奶奶为了让葵花穿上新棉袄,瞒着一家人去摘棉花,结果累倒了。
这就是爱的力量,一家人用爱的力量感动着每一个人。他们用心灵“编织”出了一条“爱的项链”!
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是无私的,是任何人都抵挡不住的!所以葵花的爸爸妈妈为了让葵花接受良好的教育,还是忍着内心的疼痛让葵花到城里读书了。
卖炭翁读后感初中篇九
读了《光阴》这初中读后感文章,我的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心潮澎湃。
作者优美的笔风、精炼的言语、巧妙的构思无一不令我赞不绝口。但最打动我的,还是作者对时光的感慨,还是文章中蕴藏的那份真情实感。一初中读后感不长的文章,多出采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把时间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生动形象地体现出时光一直是那么匆匆,一去不复返,并告诫读者一个大多数人都耳熟能详,却又没有真正重视过的人生真理――珍惜时间。
以前,上学的时候,总是觉得时间过得太慢太慢,美好的假日遥遥无期,令我满心期待;而到了暑假寒假,又觉得时间转瞬即逝,快乐地嬉戏玩耍的时间过得好快好快。渐渐的,我有些迷茫,时间到底是个慢吞吞前行的白发苍苍的老者呢,还是个坚持不懈奔跑的朝气蓬勃的少年呢?在逐渐长大的同时,我也明白了――时间没有快慢,它以一成不变的速度前进。它像一位公平公正的法庭庭长,坚守自己的原则,自始至终遵守着自己设定的生存方式――给予每个人相等的东西,并且让这些东西以相同的速度消逝。
虽然人们无法控制住时间,但是人们却能靠自己的力量利用时间创造出种种奇迹。时间看不见,摸不着,始终躲在一个所有人都寻觅不到的角落缓缓流逝,()不过,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时间。因为是它让荒无人烟的沙漠变成生机勃勃的一片绿草地,是它让普普通通的一块块砖头成为了一座气势雄伟的长城,是它让以前原始人般的生活变成了眼下国泰民安的繁荣景象……一切的一切,它都功不可没。它创造一切,改变所有。时间的力量是强大的,人虽不能控制它们的进度,但如果能好好地珍惜并把握它们,定能有一番作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时间一如既往地平均分给了每个人,大家都是平等的,至于谁能把它利用到最好,那就是要看自己怎么做了。
过去是美好的、是可怕的、是痛苦的……无论是哪种滋味,它只能用来回忆;未来是未知的,是虚无飘渺的以后,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它只能用来向往。而最最重要的现在,不管它是怎样的,都要用心去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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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炭翁读后感初中篇十
《穷人和富人》这个故事主要讲很久以前的某一天,上帝到人间游历,到了晚上,想找一个地方住宿。上帝心想富人的家比较大,收留比较容易,于是他就去敲富人家门,富人打开窗户,见是一个一身简木人,衣服上有些破的流浪汉,于是回绝说没有地方住,上帝无可奈何,只有去穷人家去了,穷人听到敲门声,立刻开门,还让妻子去厨房拿食物给上帝吃,还把床让给上帝睡。上帝还让穷人许了个愿望立刻让他实现。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势利的富人和善良待人的穷人处事的态度,给我上了宝贵的一堂课。穷人帮助人而不贪心最后得善报,反而富人只想自己的利益,而不帮助比人。上帝对他施惩罚,是他罪有应得。读了这则故事,我深深感受到“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即使有也不会长久。”唉!这人与人之间,还是要多一些帮助,多一些关怀,少一些歧视,少一些纷争的好啊!
好好的'做自己,用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好人终究会有好报的。
卖炭翁读后感初中篇十一
世间有那么多种的爱!不管是友谊还是爱情,都是弥足珍贵的。但是惟独亲情,虽然往往会被遗忘,但永远是最深刻的爱。
《有种爱是不能被猜疑的》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抢劫犯,在父母不来看他的情况下,绝望地准备走上不归路。当他的母亲苍老的面容出现在他眼前时,他哭了,是心疼自己年迈的母亲,是内心的一丝忏悔。当他预感不详地从母亲手中夺下木盒并得知这是自己的父亲时,他又哭了,不仅仅是悲痛。他跪下了,是不孝的儿子在向天上的父亲认错,向亲情下跪。
读完这篇文章,我陷入了沉思之中:当我们的韶华早逝,坐在摇椅上时,是否会想起,曾经有一张弓,为了把箭射得更远,宁愿把自己拉弯;曾经有一座山,为了小树茁壮成长,宁愿把自己的养分尽数奉献;曾经有一条河,为了使船航行得更远,宁愿负荷沉重的负担;曾经有一种爱,一生一世无悔的付出,却从来不求回报,默默无闻,如白云之于蓝天……可是年少的我们却怀疑它的真实性,在忙碌的人群中来来往往,在红灯绿酒中迷失了方向,一不小心就把亲人的关怀与叮嘱慢慢淡忘。
我们是否能忆起,曾经不懂事的'我们是那么地厌烦父母的关爱,能否读懂父母满脸的倦意和沧桑以及眼中那深沉而伟大的爱意。
也许,我们暂时还无法读懂父母的爱,但请不要质疑它的无私和高贵,酷暑、寒冬、花开、花谢,时间会变,景物会变,但父母的爱是亘古不变的!
有些人,我们一转身就可以忘记,有些事很小很小,却可以被我们牢记于心;而有一些爱,总要到很久很久以后我们方才明白。
山风吹乱了我的头发,山茶花还开得香吗?那铭刻在年华中的爱,太深,太远,太贵重!
卖炭翁读后感初中篇十二
读完《少年旅行队》后我大有所悟,作者柯蓝教会了我许多知识,他也教会了我应具有的精神,还教会了我生活处处皆学问。
读完课文后我知道了做人要像大山一样,镇定,要像大海一样心胸开阔,热情汹涌,更要像河流一样灵巧活泼,永远前进。
它让我明白了前程还很长,我们前面是广阔的天地,还教会了我要积极面对困难,感受的喜悦,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做什么事都要镇定和坚强,还要不停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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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炭翁读后感初中篇十三
孙悟空是全书中最光辉的形象。“大闹天宫”突出他热爱自由、勇于反抗的品格。“西天取经”表彰他见恶必除、除恶务尽的精神。孙悟空大闹天宫失败后,经过五行山下五百年的镇压,被唐僧放出,同往西天。他已不再是一个叛逆者的形象,而是一个头戴紧箍,身穿虎皮裙,专为人间解除魔难的英雄。作者在承认这种处境变化的前提下,从另一方面,即抗魔斗争中,歌颂了他的战斗精神。在重重困难之前顽强不屈,随机应变,就是镇魔者孙悟空的主要特征。红孩儿捏紧拳头,口吐“三昧真火”,烧得他九死一生;他依然抖擞精神,强行索战。小雷音群神被擒,孙悟空却孤军深入,仍旧与恶魔相斗。他又善于变化,以假为真,把妖精愚弄得不知所以。他经常变作蟭蟟虫、小蝇子钻到妖洞里去摸底,或者化为妖精的母亲、丈夫去欺骗它们。他好几次运用钻肠入肚的方法反败为胜。例如狮魔张口来吞,他立时顺水推舟,在它肚子里“跌四平、踢飞脚”,“打秋千、竖晴蜓”,疼得狮魔满地打滚,满口求饶。等他决定钻出来时,知道妖精乘机要咬,便机警地先用金箍棒探路,反叫它迸碎了门牙。他跟妖精纠缠得越久,经验也越丰富,斗志也越昂扬。比起八戒、沙僧来,孙悟空是最得力的护法弟子。
然而孙悟空的性格仍有其前后一致的地方。这除了抗魔的英勇顽强外,还表现在他对神佛的桀骜不驯上。参加取经,他先讲条件,观音菩萨才答应他“叫天天应,叫地地灵”。取经途中,他经常驱遣山神土地、四海龙王、值日功曹前来效劳,稍有拂逆,那就要“伸过孤拐来,各打五棍见面,与老孙散散心”!仅仅为欺骗两个小妖,他便要玉帝闭天,“若道半声不肯,即上灵霄殿动起刀兵”!所以连玉帝也无可奈何地“只得他无事,落得天上清平是幸”,终于答应他“犯上”的要挟。对慈悲的观音,孙悟空敢骂她“惫懒”,咒她“一世无夫”;对庄严的佛祖,他敢说是“娇精的外甥”。而他那种斩尽杀绝的斗争风度,更直接抵触了佛教的戒律。这位“西天取经”的孙悟空还屡屡以“大闹天宫”的历史为荣,但最忌讳别人提起“弼马温”的旧名。因此可以认为,孙悟空前后的命运是互相矛盾的,然而在性格上却自有一致之处。现在,再回过头去认真看待《西游记》中的这只可爱猴子。起初,他的可爱像不懂事的孩子,看似缺乏教养,其实天性热爱自由习惯率性而为。尽管他将天宫搅和得天翻地覆,我们还是觉得他可爱,因为这就是他与生俱来的天性,这就是他孙悟空的特色五百年后得以重回人间的孙悟空,在经过了多年的沉寂之后,变作了另一种成熟的可爱。他再不会那么骄狂,他的心中拥有了一个更宏伟的目标,不再为个人的自由奋斗,而是为全体人民的幸福奋斗。克服重重困难,清除祸害,完成伟大的事业,造福人群。最终我们欣喜地看见他完成了这样的使命。
《水浒传》是中国经典小说之一,它真实地描写了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梁山好汉替天行道,最终却落个四分五裂,死的死,走的走,这不免使人为他们打抱不平。
读完整本书后,在我脑中对好汉的印象总结成两个字"忠、义"。他们忠是忠于亲人、人民、国家。他们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绝不改心,始终对国家忠心耿耿、赴汤蹈火,为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他们义在义于兄弟、朋友。他们可以为朋友冲锋陷阵、两肋插刀。"义"还可以理解为正义,他们都是一个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一个品质高尚的人,他们为了正义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一直告诉他们,什么事应该奋不顾身而奋战到底,什么事应该不用拔刀相助。一个义字虽然只有简简单单的几笔,但要实现这个字所包含的意思,相信这个世界上能做到的人也没几个。因为大多数人们的"义"已经被内心的自私、贪婪等邪恶的品质吞噬掉了。
在我的眼里,书中的贪官都是一条条贪婪又邪恶的大肥虫,我一直在想,梁山好汉的结局不是这样该多好,结局如果是好汉们因为具有强烈的正义感和打抱不平的思想,替天和百姓行道,除去了大多数贪官,使百姓们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我想这肯定是当事所有百姓和正义之士的迫切愿望。
总而言之,梁山好汉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的,我们不该向往贪官的这种生活,要具有正义感,内心拥有怎么也擦不去的"忠、义"二字。
卖炭翁读后感初中篇十四
“一个男孩,渴望经历另类的生活,不仅仅是浪漫。
一个男孩,轻易不会把内心世界的门敞开,因为――他自己还没看清自己的内心。
正是因为生活中的模糊不清,他才易于冲动,做出一些超常的举动。
一个男孩长大成人后,他常常会独自苦笑,会认真地问自己:“某年某月某日,那件事,是我做的吗?”
某年某月某日,也是纪念。”――《男孩的街》
在所有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列车,在黄昏驶过小站”。其中,黑呜和吴声这两个人物我都对他们刮目相看。黑呜是一个大胆的孩子,也是一个奋不顾身的孩子。他在作文里将真实的事情写了出来,也做了很多别人都不敢做的事情。相反,吴声则有一些懦弱,是老师们都喜爱的好学生。当我看到这时,心中很快就在猜测结尾:肯定是黑呜做了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而吴声却只是默默的在一旁。然而,我错了。看似懦弱的吴声,也做了一件令人钦佩的事情。然而到最后,竟然还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我喜欢这个故事在于它有很强的对比性,一个在学习上不怎么好的孩子,却敢作敢当,见义勇为。我原以为相反的好学生肯定不怎么讨人喜欢。结果却并不是这样的。我喜欢黑呜这样有个性的男孩,同样,也喜欢吴声。
而在这十二个故事当中,我觉得最有意味的,还是“他和他永恒的朋友”。在这一个故事中,一个瞎了眼没有腿的小男孩是主角。他每天会到院子里,这时,会有许多鸽子飞来。小男孩跟其中一只鸽子“签订”了“好朋友契约”――在那只鸽子的腿上绑了一块布。直至有一次,那只鸽子被炖成汤送了过来。小男孩的一切都破灭了。小男孩的父母为了不让他伤心,将每只鸽子的腿上都绑了一块布。这是一个谎言,但善意。
男孩的内心,有些脆弱,但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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