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需要制定一份明确的方案来应对各种挑战。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在写方案之前,先进行调查和研究,了解相关的背景和情况。
档案移交方案篇一
一、为了积极地有步骤地接收、移交档案,提高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高等教育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的精神,特定此制度。
二、本校档案馆统一保管全校在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为学校党政管理、教学、科研等服务。
三、本校档案馆接收所保管的.档案范围及移交时间:
2、属于按年度在教学工作中产生的文件应在次学年度寒假前移交;
6、大型设备开箱时,应由档案馆人员参加验收资料,并按学校规定及时移交应归档材料;
7、相关部门产生的有关人事档案材料应及时移交;
8、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学院所产生的有关学生档案材料应在产生时及时移交;
9、其它有关资料。
四、凡由档案馆接收保管的档案,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归档材料整齐、完整、分类准确、组件科学,便于利用;
2、根据保管期限表正确划分期限;
3、编制归档目录;
4、填写备考表;
5、归档材料移交时必须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经清点核对无误后,双方在目录上签名盖章,一份由移交单位保存,另一份由档案馆保存。
档案移交方案篇二
老农保移交工作要按照“积极稳妥、密切配合、平稳交接、有序进行”的工作要求,有步骤地实现平稳移交。
(一)乡镇民政所要摸清老农保基金、档案资料等情况,编制移交清册(附件一),档案资料包括缴费表、申报审批表、发放明细表等。
(二)做好档案、财务及农保基金的完整移交,确保基金安全。老农保档案是农保对象缴费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凭证,经乡镇民政所和劳动保障事务所认真核对老农保档案和财务账目无误后签署移交清册。
(三)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尽快进入角色,妥善管理移交资料,同时做好老农保符合条件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兑现工作,实现老农保工作的顺利移交和农保业务的有序衔接。
移交工作从12月12日开始,7个工作日结束。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为广大农民群众老有所养而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乡镇民政所和劳动保障事务所要服从大局,密切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实施,确保移交期间工作不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档案不丢、基金不流失。
档案移交方案篇三
一、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离职或调动工作的档案工作人员。
二、交接时间为离岗人员确定离岗后7日内完成档案工作的交接,交接地点为学校档案馆。
三、档案交接应按照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清点数目,保证馆藏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四、移交人员必须保证移交的档案完好无损,并填写附有《档案移交目录》的“档案交接清单”。交接清单应写明日期、类别、应交数量、实交数量,档案管理系统内数据应做好备份并交接清楚。接收人员负责检查验收后,由交接双方及负责人签字,一式三份,移交人员一份、接收人员一份、档案馆一份入全宗卷保存。
五、对于已经外借的档案尚未归还的,移交人员应在交接清单中详细说明档案情况,并且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备注。
六、交接双方对整个交接工作负主要责任,移交人员交接后以清单内容对档案工作负责,接收人员以清单内容为依据负后续责任,交接双方负责人对整个交接工作负领导责任。
七、工作交接不清,致使档案资料丢失,学校利益受到损害或工作不能延续的,交接双方及负责人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档案移交方案篇四
为贯彻执行《靖安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试行方案》(靖府发[20xx]19号),确保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履行好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切实有效地代表县政府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特制定国有资产移交工作方案.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营运管理的重大部署,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和国有资产营运机制改革;严格规范资产移交和接管,促使资产移交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确保移交期间工作不断、思想不乱和国有资产不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顺利移交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有序衔接;努力盘活国有资产,集中必要财力,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提供有力支撑.
政府出资收购的国有资产,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国有企业改制后剩余资产(含无形资产),股份制企业里的国有股本,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政府投入在旅游项目中所拥有的股份,水资源开发有偿使用费,探矿权和采矿权,出租汽车、县内交通线路经营权,国有水库水面、河道漂流、河道采沙经营权,城市公用设施经营权,城市广告经营权,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县政府划入的其它国有资产.
县林业公司及所属国有林场的国有资产,县粮食系统企业的国有资产,经贸委、商业局所属正常运行企业的国有资产,县自来水公司、城投公司的国有资产.
尚未改制而又停产的.国有企业资产.
三、工作步骤
闲置资产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国有企业改制后剩余资产,另一类是尚未改制而又停产企业的国有资产.这些资产集中在全县各经济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国资营运中心核实后直接接管,具体移接交工作安排详见《靖安县国有资产移交工作安排表》.
第二阶段:接管正常运转企业资产和股份制企业、其他经济实体中的国有股本(股份).
正常运转企业资产由国有资产营运中心授权管理,主要有以下资产县林业公司及所属国有林场的国有资产;县粮食系统企业的国有资产;县自来水公司、城投公司的国有资产等.
上述资产由现在的授权经营单位和有关企业进行清理、造册登记,连同相关证件和20xx年以来的详细经营情况送交国资营运中心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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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以及各种无形资产要由产权单位及相关管理单位列具清单,登记造册,并随同产权证和经营合同等相关资料,向国资营运中心直接移交.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历年来储备的土地资产,要把相关资料报送给国资营运中心备案.
资产移交接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确保全县资产移交工作顺利进行,必须做到以下五点:
.各部门、各单位是资产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务必加强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协调督办,工作人员要做好移交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确保资产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资产移交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和负责移交专门机构的组成人员要以文件形式在11月5日前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国资营运中心,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有效地推动工作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资产移交和办理相关手续.
1、国土资源和房管部门务必提供优质服务,落实专门人员为移交资产办理相关手续.
2、对闲置资产,主管部门负责清理造册(如资产有抵押担保等情况,要同时提供银行抵押担保证明),国资营运中心负责核实.
3、对正常运转企业资产,要出具企业运转前一个月的财务审计报告,国资营运中心凭审计报告及企业相关报表办理接交手续.
4、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各单位要如实提供产权证、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5、对无形资产,各单位要如实移交给国资营运中心.移交后,各种无形资产一律通过市场手段获得.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国有资产及相关账目认真清理并妥善保管,在移交之前和移交期间,不得以任何名目和借口隐匿、转移.对于抵制移交的单位和负责人,严格按照《靖安县国有资产移交工作纪律》严肃处理.国资部门严格按照移交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做好资产接管,确保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靖府发[20xx]19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的要求,确保国有资产移交工作在20xx年3月31日之前全面完成.
档案移交方案篇五
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三供一业的移交是重要内容,为了保证三供一业的移交能够取得积极成果,国有企业改革在三供一业的移交过程中,应把握正确原则,具体应从以下 几个方面入手:
2、1 政策引导,企业自愿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三供一业的移交必须要有完善的政策支撑,并建立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其中的政策的制定应保证其完善性,企业也应不断完善改革和移交措施。
2、2 标准自定,尊重地方
国有企业在三供一业的移交过程中,具体标准及移交细节,不但要尊重企业内部职工的意见,还要尊重地方的决策及意见,达到国有企业与地方相互协商。
2、3 改造资金,地方不管
在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的移交中,涉及到的资金,原则上应计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如非必要,不需要地方财政进行专项拨款,降低地方的财政负担。
2、4 人员安置,央企负责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三供一业移交过程中,对于人员富裕的情况,国有企业应采取内部消化的手段予以解决,降低地方政府的负担。
2、5 涉及资产,无偿划转
在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过程中,会涉及到诸多资产移交,对此,国有企业应本着无偿划转的原则,将涉及到的资产无偿划转给地方政府。
2、6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考虑到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工作的特殊性,以及可能存在的困难,遇到特殊情况应本着企业与政府相互协商的原则,进行特殊处理。
3 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移交应做好责任过渡
在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的移交过程中,考虑到三供一业对职工待遇的重要影响,做好责任过渡,是提高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移交工作效果的关键。基于这一认识,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移交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3、1 三供一业移交,应明确移交标准
鉴于三供一业在国有企业中的重要地位,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三供一业的移交要想取得积极效果,就要明确移交标准,在移交中做好标准的制定,确保三供一业的移交不对国有企业造成过多影响,提高三供一业移交的整体效果。
3、2 三供一业移交,应做好企业与政府对接
三供一业的移交,与国有企业和政府有着密切关系,其中企业与政府的对接,是保证三供一业移交取得实效的关键。基于这一认识,在三供一业的移交过程中,做好企业与政府的对接,能够提高三供一业移交的整体效果,对提高国有企业改革效果具有重要作用。
3、3 三供一业移交,应最大程度维护职工利益
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维护职工的最大利益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对于三供一业的移交而言,不能因为移交而降低报销标准,也不能因为移交而减少职工的待遇。其中最大程度维护职工利益,应成为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移交的关键。
4 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移交应做好资源整合
对于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的移交而言,并不单纯是企业资源的整合,同时也是人力资源、社会服务资源的整合。基于这有认识,要想做好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的移交,就要做好资源整合,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4、1 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的移交,应做好资产划拨
国有企业改革在三供一业的移交过程中,资产划拨是重点,为了提高资产划拨的有效性,并提高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在资产划拨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资产划拨达到预期目的。
4、2 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的移交,应做好职工安置
由于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的移交,大部分职工需要国有企业内部解决,因此,做好职工安置,化解职工在三供一业移交过程中的不稳定情绪,是做好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移交工作的关键。因此,必须在移交前制订合适的职工安置方案,并在移交过程中妥善实施。
4、3 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的移交,应做好企业资源优化
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三供一业的移交涉及多种企业资源的转移,为了防止国有资源流失,杜绝国有资源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流失的现象,达到合理控制企业资源并实现资源再利用的目的,做好企业资源优化是做好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移交的关键。
5 总结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国有企业改革中,要想提高三供一业的移交效果,就要从掌握正确原则、做好责任过渡和做好资源整合等方面入手,使国有企业改革的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在正确的`框架内进行,使三供一业的移交能够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为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保证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移交取得实效。
档案移交方案篇六
为使档案管理程序化,避免档案在传递过程中遗漏或丢失,特制订本制度。
1、各部门形成的档案材料,在档案科的指导下,按归档时间移交档案科。
2、档案科对接收的档案材料,要根据规定检查档案材料的质量,对不合格的档案材料要退回重新整理。
3、接收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三份。
4、移交时按号逐卷清号,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移交目录上签字,做到手续完备。
档案移交方案篇七
一、档案收集范围:各部门、院系凡在党务、行政管理、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具体接收范围参照《湘南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执行。
二、移交、接收时间:
1、上级对口部门下发到各部门的文件应将原件及时交档案馆传阅(自备复印件)。
2、职能部门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范化标准要求,由承办部门整理、著录,于次年3月底以前移交到档案馆。
3、科研、基建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移交档案室。
4、各类学籍档案应在当年9月底之前移交档案馆。
三、移交要求及手续
1、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照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分别交专人接收。
2、档案移交时,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逐卷(册、件)逐页清点核对,并在移交目录上履行签字、盖章等手续。案卷目录以及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档案移交方案篇八
为保证档案信息资源安全保管、合理利用,规范档案数据移交各环节工作,根据《档案法》和其它档案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局档案数据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并编制好移交清册。移交档案时,档案目录(含电子目录)一并移交。
三、移交人员同档案人员在综合档案室办理交接手续。综合档案室的档案工作人员对照移交清册,对移交人员移交的档案逐一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档案交接记录上签字。档案交接记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综合档案室的档案工作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档案移交方案篇九
其工作职能范围不变。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和机构成建制整体移交劳动保障部门。市劳动保障局设立农保行政管理机构;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农保工作经办机构(机构名称待全省统一规定)乡(镇)配备相关工作经办人员。
原则上应从事农保工作且在岗在编人员。市级农保行政管理人员编制由市编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予以核定。各县(市、区)农保经办机构及乡(镇)经办人员编制待省劳动保障厅、省编办人员定编定岗方案出台后,人员移交应按各地编办、财政新核定的全额拨款人员进行移交。结合市、县将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市、区)民政部门人员移交情况确定。财政部门要按移交后新设置的机构及重新核定的编制。确保农保工作正常运转。
认真做好农保基金的移交工作,各地要以农保审计报告为依据。确保农保基金安全。对挤占、挪用和违规动用农保基金的按照“谁批准,谁挪用,谁负责归还”原则,县(市、区)政府的领导下,由民政部门负责清收、归还。基金移交时要同时移交审计报告、参保人员情况、相关资料以及挤占挪用难以清收到位的基金处理方案等。
明确权属,对农保机构的独立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全部移交。各类档案资料、业务材料、会计材料要集中清理,造册移交。
政策性强,农保移交工作涉及面广。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一协调,成立有相关部门参加的移交工作专班。各级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移交工作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地完成移交工作。要严格遵守移交工作纪律,严禁借工作移交挤占挪用基金、私分财物,确保农保工作的顺利移交和各项农保业务的有序衔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档案移交方案篇十
尊敬的xx:
今有我单位(村、居委会)(男女方)与(男女方)于年月日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有一子(女),姓名。领取独生子女证,后不慎丢失,经查现确实为独生子女。
特此证明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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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移交方案篇十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罗田县相关活动指导意见,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家校共建,和谐发展”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加强文明礼仪实践,形成以“讲文明、有礼仪”为荣的良好风尚。本次活动旨在加强家校之间的联系,让孩子和家长的好习惯在潜移默化中培养起来。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二、总体目标
三、领导小组
组长:罗洁
副组长:方林元
组员:魏思政 王良高 汪金峰
四、具体家校共建措施 1、校园网,学校展示的一个主要渠道
以对孩子在学校里的一些好表现给予一定的鼓励和表扬,对一些不好的行为给予建议并及时地纠正和强化。
2、定期召开家长会
组织家长会,向家长汇报一下班中的主要情况。在家长会上教师要把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教改的成果及举措告诉家长,也可介绍一些科学的育人方法,请有经验的家长作交流,老师和家长把孩子在校在家的表现相互通报,也可让学生参加,让他们亲身感受老师和家长都在关心他们,帮助他们,为他们操心,从而激发学生奋发向上自主教育的意识。
3、定期家访与家长沟通、交流。
老师要及时地和家长沟通孩子最近的一些表现。采取家访或者电话家访的形式和家长沟通,更好的了解学生的一些基本情况,对学生的一些好习惯的养成和坏习惯的形成的原因有更深入的了解。教师与家长沟通时,作为教师要一分为二地评价学生,与家长达成一致意见,而家长要认真了解孩子在校的表现,主动向老师介绍孩子的优缺点、个性及特长,与教师共同研究教子良方,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得益彰。
4、开放校长电子信箱
向家长公开校长的电子信箱,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对于教育教学的想法或是意见及时与校方取得联系。
5、适度开放教育设施
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开放图书室、微机室、会议室,实现学
校教育资源与家庭资源共享,加快家校共建的进程。
6、共同实施教育
利用校内、外宣传阵地,邀请家长与学校共同策划、组织国防教育、环保教育、生命教育、常识教育、诚信教育、养成教育等活动,实现家庭和学校教育共谋、成果共享,同时学校选派优秀教师担任辅导员,开展文明素养、科学文化、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档案移交方案篇十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二)坚持属地化操作、专业化运营。各市(地)政府(行署)制定本地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对同一地区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执行相同政策标准。通过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三)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分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根据企业分级监管关系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20x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企业自行主张不移交的项目,自20xx年起各级政府不再出台移交政策。
(一)省国资委、财政厅负责督促指导全省开展工作,协调推动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省属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省财政厅牵头负责中央下放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及监管等工作。
(二)省发改委、住建厅负责指导各市(地)统筹用好用足棚户区改造、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等相关政策,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三)省人社厅、工信委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指导各市(地)开展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相关工作。
(四)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制定当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工作办法,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市、县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相关工作;做好本地区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及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改造工作,做好本地区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使用、清算等工作。
(五)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人员安置办法及组织实施方案等事项,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衔接,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规范审核程序。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主管财政部门、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二)严格移交程序。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变更及登记等工作,并按照财企〔20xx〕62号文件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多元股东的企业应当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权益。
(三)明确财务规则。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将财务处理依据和方式作为重大事项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分离移交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应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鉴证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四)妥善安置人员。移交“三供一业”涉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由市(地)政府(行署)制定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无法接收的人员,移交单位要通过转岗、解除劳动关系、内部退养等方式妥善安置。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做好工作衔接,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
(五)积极落实资金。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998年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的补助政策,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黑财资〔20xx〕56号)规定执行;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市(地)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费用由市(地)政府(行署)研究明确解决办法。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时可予以适当考虑。
(六)合规使用资金。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分离移交资金,对擅自挪用、违规使用分离移交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探索移交途径。各市(地)政府(行署)要积极帮助移交企业协调落实接收单位,从事“三供一业”专业化运营的国有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专业企业跨地区接收移交企业的“三供一业”职能。市(地)政府(行署)可成立相应专业企业组织接收,也可指定有关单位接收或由政府接收后委托经营。已经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
(八)合理统筹规划。各市(地)政府(行署)应统筹利用国家各种支持政策和资金,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与其他政策结合,协同推进,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用好用足国家政策,避免重复建设,发挥综合作用。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及地方政府要充分考虑我省气候特征,合理规划,保证职工居民冬季正常供电、供水、供热。
(九)加强组织领导。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地)政府(行署)和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省政府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推进落实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单位、确定责任人员和联络人员。
(十)及时掌握情况。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从20xx年10月起,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重大问题随时报送。
档案移交方案篇十三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顺利交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移交,是特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与当地国家综合楼馆之间定期的档案交接。
第三条档案移交依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市级单位和省属单位(除国家、省有明文规定外)的档案须向市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县(区)、乡(镇)单位的档案须向当地县(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各行政区划辖区仙的下列单位所形成的档案,凡年满10年、保管期限为永久与长期的,均属移交范围:
二、市人民政府及直属工作部门和派出单位;
四、市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管辖的国营企业;
六、撤销单位和国家破产企业;
七、有代表性的集体所有制单位、民营企业;
八、市级国家综合档案所有制单位、民营企业;
第五条所移交的档案门类必须齐全完整,即应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以维护档案全宗的完整性。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擅自扩大或缩小档案的移交范围和延长或缩短移交时限。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移交的,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提前或延期移交。
第七条国家、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明文规定暂不移交或暂缓移交的特殊档案,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检索工具及参考资料必须按规定随档案一并移交。一般随档案移交的为全宗卷、专题资料、基础数据汇集、行业报刊和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及其软盘。
第九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组织应加强对档案移交工作的领导,纳入领导议事日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档案移交的前期准备工作,以确保档案及时、安全移交。
第十条所移交的档案案卷质量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归档文件顺齐全完整;
二、分类组卷要符合规定原则,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和利用;
三、保管期限划分准确;
四、卷内文件排列科学系统;
五、题名能全面概括案卷内容,文字简练通顺;
六、档号编制符合《档号编制规则》;
七、使用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或监制的规范装具;
八、装订整齐美观,卷内文件无金属物。
第十一条档案移交前均需经过严格的消毒杀虫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无消毒杀虫条件的单位,可委托当地国家综合档案代为处理。
第十二条档案移交前须向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交移交清册,详细填具档案的门类及数量。
第十三条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所移交档案的案卷质量和消杀虫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方能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档案移交时应按国家标准填写《档案交接文据》,经交接双方核实后,由双方现任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领导人或由能承担责任的单位内的.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十五条移交的档案在运送过程中,移交单位应有专人押送,运输路线和时间须保密,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六条档案按时移交并符合要求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将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于在档案移交工作中作出突出成就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将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奖励。
第十七条凡不按期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或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当事人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不申请复议或不提起诉讼又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各县(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县(区)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档案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报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档案移交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诸城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整体部署,根据镇委、镇政府创建文明城市有关要求,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提高全体居民文明素质为核心,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突出文明和谐文化内涵,调整创建活动思路,丰富创建活动载体,充实创建活动内容,进一步提升西枳沟文明创建水平,着力打造文明健康、和谐向上的社区环境。
二、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围绕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深入开展“社区面貌大变样、居民素质大提高”活动
1、广泛开展十个“十佳”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区组织开展“十佳好婆媳”、 “十佳优秀志愿者”、 “十佳文明和谐家庭”、“十佳文明和谐乡村(小区)”评选表彰活动,每一类型评选10名个人或10个集体,全社区共评出40个先进典型。
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 《西枳沟社区居民文明守则》、《社会公德十不规范》等文明公约,对涌现的新人新事新气象大张旗鼓给予褒扬,对不文明现象给予连续曝光,形成讲文明光荣、不讲文明耻辱的舆论强势。
(二)围绕提高社区建设和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社区环境三大整治行动
1、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解决公共场所环境脏乱差问题。在社区人口活动密集区域和主次干道旁设立垃圾箱,杜绝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抓好美化、亮化、绿化工程,对户外不规范、不雅观的广告牌匾、旗幌和灯箱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认真落实市容卫生“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社区容群众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整治。重点解决施工单位噪音扰民、土石方运输溢洒问题。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施工场地要设置建筑围挡,控制噪声,做到封闭施工;运送土石方车辆要采取密闭措施,控制溢洒发生,做到净车出入,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三)围绕提升社区现代文明程度,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积极推进创建文明生态小区活动。以居民生活小区为单元,以创建文明家庭、文明和谐楼道为载体,启动文明生态小区创建活动。开展绿色环保行动,积极参与植树绿化,共建绿色家园;引导居民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共建文化家园;大力整治脏乱差,引导居民清理楼道杂物,改变乱扔、乱堆、乱放等不良习惯,共建清洁家园;健全安全防范设施,引导居民自觉遵纪守法,远离“黄赌毒”、抵制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共建平安家园。
2、深入推进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认真落实全社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在社区服务中心内部,广泛开展争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文明标兵活动。
(四)围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扎实推进创建文明小城镇活动。主要抓好门店美化,引导商户、居民做好门脸、门窗、门牌的修缮和美化,搞好街道两侧建筑物和墙体的粉刷整理,营造和谐优美的城镇环境。广泛发动镇域居民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存垃圾和河堤沟渠污水,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生态绿化工程。大力开展植树绿化活动,加强公共园林、路旁树木、小区和单位绿地的管护,提高绿化效果。
广绿色清洁能源,修建沼气池或安装太阳能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根本改善。二是努力推进乡风文明。继续深化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年内农户参评率达到80%以上。不断完善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妇女禁赌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选树宣传一批典型村。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西枳沟的有效载体,此项工作由社区党委委统一领导。
(二)广开渠道,增加投入。建立稳定完善的投入保障机制,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强有力的财力物力支持。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设立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重大意义,要通过设立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大力加强社会宣传,最大限度地调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档案移交方案篇十五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使之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的要求,参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档案管理的种类;根据国家的规定要求和劳动人事管理的特点,将劳动人事工作形成的诸多材料整理分成三大类:职工个人档案、文书资料档案。
第三条 职工个人档案主要由记载个人在历史各个时期表现情况的原始资料,各项工作能力素质状况和有关背景材料等构成。它主要包括职工履历、社会关系、职务、学历、奖惩记录、技术状况的原始材料和考核评聘等有关的材料构成,它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职务)评聘申请表、工作总结、所在单位鉴定、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记录、聘任或解聘书、高、中、初等级变化记录和评聘工作的有关资料等以及各个时期的表现鉴定。
第四条 文书资料档案主要由记载公司劳动人事管理活动的主要过程原始材料、各项重要而且常用的劳动人事政策规定的目录或摘要、劳动人事系统各岗位在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正式文书、各种劳动人事统计报表和有关信息资料构成。
第五条 档案管理的内容
一、档案的建立
1.职工个人档案,凡是新进公司的职工,劳动人事部门应按规定内容为其建立个人档案,并按公司档案管理规范统一整理分类、编号。
2.文书资料档案。对文书管理提供的各类文书资料,按设计要求进行分类、整理、汇编成册、编号归档。
二、档案的日常维护:档案的日常维护主要包括整理、分类、编号、装订、编目录、内容增删、订正、输入电脑等项内容,重点是增删、订正、更新。
三、档案的查询、借阅:档案查询、借阅管理的内容主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或公司的管理需要制定查询、借阅档案规定,对档案的查阅、借阅实施管理。
四、档案的传递:档案的传递主要指职工个人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档案传递到流向单位。
第六条 档案管理的标准
一、职工个人档案
1、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档案管理要求。
2、能够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反映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情况。
二、文书资料档案
1、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文书资料.
2、能够及时提供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的文号、文件、标题或摘要。
第七条 档案的`内部管理制度
一、凡新聘职工个人档案应在报到当天完成。
二、文书资料档案的建立,首先由文书管理岗位每年一月份将上年度的文书资料交档案管理岗位,然后由档案管理岗位在接到后30天内完成整理、分类、编号、装订、编目、摘录、输入电脑等工作。
三、应在有关岗位提供变更内容后的三日内,对档案的有关内容进行增删、修正。
四、档案的查询、借阅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每季度都要对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六、文书资料档案的分类、目录编排、编号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确定。
七、档案管理岗位应及时为公司各方面提供档案资料查询。
第九条 人事档案查阅、借阅
一、查阅档案的范围
1.因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出国、福利待遇、治丧等需
要查阅本人档案的。
3.因某种特殊情况需要查阅本人档案的;
4.编写公司史、地方志、撰写人物传记等,一般不得查阅干部档案,可直接向干部本人采访。如该干部已经死亡或年迈丧失记忆,有病不能口述、书写,可酌情提供其履历和自传材料给予查阅。
二、借用档案的范围
1.领导因审批职务任免、出国、晋升和享受待遇考察了解等需要借用有关人员的档案;
2.商调职工需要,将档案寄送接受部门(分支机构)审查;
3.本部门有关领导因对于政治审查、考察、考核需要详尽研究而暂时借用。
三、出具证明材料的范围:出具证明材料,指的是按需要和允许提供利用的范围,将人事档案中的有关材料内容摘抄或复制成单项的材料,用以证明该人员的有关情况。这种方式一般只限于审批案件、出国留学所必须提供的证据、证件等。凡因入团、入党、入学、参军、提干、出国等进行政治审查,需要了解其父母或亲属的情况时,一般不能查阅档案,可由干部所在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四、查阅、借用档案办理程序
2.借阅经理级以下人员的档案,经申请人所在部门领导批准,行政人事部审核,方可调出档案。
五、查阅、借用档案的注意事项
1.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在查阅时不准边阅边议档案内容,更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2.查阅档案时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增添、圈划、污损;
4.查阅档案需到档案室进行,原则上不得带走;特殊情况需借出的,必须做好登记备案。
5.借用的档案,必须保证绝对安全,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不准转借,不准交无关人员和本人翻阅,用完及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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