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应明确交易的主体、内容、价格、付款方式、履行期限等关键信息。合同的编写应当务实,避免空泛和模糊的表述,保证合同的可执行性。如果您需要撰写一份严肃而正式的合同,以下是一些权威机构发布的模板可供参考。
应急采购合同篇一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_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标的说明:略
三、计重方式:按毛重结算。
四、结算方式:现款现货,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提供棉花检验证书和磅码单。
五、交货地点:阿克陶海盛棉业有限公司厂内
六、货物运输由供方全权负责办理,运输费用由需方负责。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十、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应急采购合同篇二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打印机配件及耗材供货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同类商品价格进行调查以确保乙方供货价格不超过同期市场均价。
1、乙方为产品的供货单位
2、交货方法,乙方在接到订货通知后在双方约定时间之内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址,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对其供货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合格准确。乙方送货时应携带甲方所要求表格,并由甲方接收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
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等级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规定,必须为正品行货,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或提供以次充好的产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
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3、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2、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协议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完毕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出现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乙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之内内负责调换或退货(如不能在两日内调换或退货,需与甲方商定具体时间),如因订购物品断货,乙方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可以用同等货物替代。但对于隐含的质量问题不在此限。对甲方提出异议的货物,乙方应及时进行退货、更换等处理。
2、甲方未在收货后提出异议的,视为供方交付产品符合协议规定,但乙方依然应当履行国家有关的三包规定。
甲乙双方货款按年度进行结算,乙方在向甲方报送结算材料(含:明细单、发票),由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从收到报送结算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乙方的货款。
1、乙方应当于接到订单后在双方约定时间之内将全部货物送达。如全部或部分逾期送达,乙方均应承担由此给甲方所带来的损失。
2、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履行采购协议所确定的义务,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如仍有损失的,另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根据情况及双方的约定,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本协议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协议发生异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
购货单位:高阳县供电公司 供货单位: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应急采购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
件,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就乙方给甲方供应大米、面粉、食用油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合同供货期内所有货物甲方审核无误后在20日前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保证向甲方供应的大米、面粉、油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1.乙方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甲方有权退回货物,乙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每次甲方在乙方货款中扣违约金500元。
2.乙方若未能按期、按量为甲方配送大米、面粉、食用油,每次扣违约金500元,连续3次或累计5次未能按期、按量为甲方配送,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3.乙方所配送大米、面粉、食用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视为未能按期、按量配送货物。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应急采购合同篇四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按原厂质量标准包装
第三条验收方法:货到验收
第四条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式:预付定金20%,余款结算后提货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自取
2、交货地点:汽车南站货运部。
3、交货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内45日
4、运输费:由需方自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应急采购合同篇五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标的说明:略
三、计重方式:按毛重结算。
四、结算方式:现款现货,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提供棉花检验证书和磅码单。
五、交货地点:阿克陶海盛棉业有限公司厂内
六、货物运输由供方全权负责办理,运输费用由需方负责。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十、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应急采购合同篇六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现行收购棉花政策,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订购的棉花名称、品级、数量、质量、单价、总价款
见附件1
第二条交货方式、期限
1.甲方自行送货。
2.交货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第三条验收方法
按照交货的时间与地点,取样验收。
第四条预付款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元(不超过预购货总金额的25%)
第五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交货之日即结算,以下两种方式由甲方自愿选择:(1)当面交付现金;(2)通过银行转帐。
第六条乙方每收购50公斤皮棉按平价奖售标准化肥____市斤给甲方,边收购边兑现。
第七条乙方收购籽棉,根据甲方的意愿,按国家政策规定返售棉籽____市斤(或棉油____市斤、棉饼____市斤)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订购的数量、品种、品级交售,应向乙方偿付两倍的预购定金(按未交售部分)和少交部分的总价值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售,每逾期10天,应向乙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拒收甲方按合同交售的`棉花,应赔偿甲方的运输费用,并向甲方偿付拒收部分总价值____%违约金。
2.乙方未按国家规定标准依质论价,压级压价,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并偿付压价部分总价值____%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奖售标准化肥和返售棉籽,甲方可以拒绝交售订购棉花,或由乙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办法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1.甲方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棉花欠收,确实无力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因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原因,确实无力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应急采购合同篇七
为了彻底规范、清点成都**教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入库商品、在制品,以减少公司资金积压,杜绝浪费,现对物资盘点方案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为规范物资的保管,凡经财务部制定的,经公司认可的制度必须坚决持行。财务部制定制度时,先找生产副总韩吉甫确认,若生产副总确认的,公司亦必须认可。若生产副总不认可,经公司认可的,生产部亦必须照制度执行。
3、为做到盘点有效,必须按以下流程执行。详见附表
4、凡非库房管理人员应搬移或隔离(综合部),非相关人员或经库房人员同不得进入库房。
5、若库房人员能力不能满足岗位需要,公司应该足。
6、库房人员薪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同行业工资的80%。
7、若以上6点公司不能执行,请公司把库房移交至其他部门管理。
8、此次盘库只能完成封闭管理的物资或机器设备、开放式存放的物资不能完成。
说明一:连续3次盘,并不是工折腾各位高管和管理人员,更不是要折腾**和**。之所以这样我认为原因有三:1、**公司高管和管理人员长期养成了不对企业库存物资和固定资定的管理;2、**公司高管和管理人员不清楚他们手中所掌握并使用的企业资产有多少,他们就就知他们的.责任应有多大;3、让**的高管和管理人员知道管理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盘存更是一件辛苦的事,让他们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并遵守日常的规章制度。
说明二:要求**和**参加,二位股东在公共场所主持盘点事宜,是要告诉全部管理人员和工人,公司对此事的重视。
说明三:连续3次盘点,一方面养成公司的习惯,另一方面数据才准确。
应急采购合同篇八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初级中学、南通市海门区常乐小学、南通市海门区麒麟小学、南通市海门区常乐幼儿园、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麒麟幼儿园约有2000名师生在校用餐。为了更好地规范学校食堂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现就五所学校食堂荤菜蔬菜等原材料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单位)来校报名参加投标。
1、招标类别:蔬菜、水果、饼干、猪肉、牛肉、鸡肉、鸭(鹅)肉、淡水鱼虾、海产品、南北货等食堂主副食品。
2、供货时间:20xx年2月——20xx年6月。
3、本次招标分10个大类,除超市外一个投标方只可投其中的一类,多投无效。
4、中标单位(人)不得转包和非法分包,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购销关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人)承担。
5、中标后,如出现以次充好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刻终止所有合同。
1、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有不良记录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投标单位(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必须具有实体店铺或者摊位。
3、需能提供经检疫或合格证等确保安全的货物。
4、需有一定的生产或自行配送能力。
5、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公告填写投标承诺书,提出合理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方在投标前交投标保证金贰仟元(2000.00),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送货保证金、证书保证金、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金,不计息。
1、供货质量要求:按食品卫生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扣除供货方保证金的20%—100%,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2、禁止中标单位(人)提供以下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如:无qs标志、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等)。
3、货款支付方法:每月结算一次,实行转账支付,中标单位(人)须提供相应帐号和开户行名称。
4、供货期内,价格按照合同约定。
5、中标单位(人)接到招标方的送货通知后,于次日7:30前将货送达招标方食堂;如不要求7:30前送到的,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6、运输及洗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
7、所有与安全有关的事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招标方不再承担任何安全方面的费用。
8、需要切割的肉类均为现场切割。
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5份)
2、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5份,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3、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份)
1、时间:20xx年2月20日下午14:00。
2、地点:海门区常乐幼儿园多功能教室。
报名地点:海门区常乐幼儿园会议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招投标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次招标所在单位。
应急采购合同篇九
为及时、有效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给保障,保证百姓民生物资供给,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安排部署,依托各村、社区#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志愿者、爱心人士作用,切实保障全镇百姓生活物资供给,满足百姓日常生活需要。
1.指定商超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辖区各类商超规模,指定3家超市(福联商店、帅帅超市、镇供销合作联社)作为全镇生活物资保障供给商超,并上报县防控办备案。
2.需求上报
辖区百姓将各自生活物资需求向所在村、社区具体#格信息员反应,由各#格信息员汇总百姓各类生活物资数量、规模,并上报各村、社区二级#格长(即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各二级#格长统一上报至镇疫情防控办公室。
3.物资配送及发放
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统筹各村、社区物资需求,通知各村、社区民兵连长,在指定时间到具体商超领取生活物资并运输至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依托#格化管理模式,组织#格员、信息员、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对各#格内百姓逐家进行配送。
4.商超物资保障
各指定商超根据各自生活物资储备实际情况,提前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反馈,如需外出至县内进行采购,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向县防控办沟通,并及时进行物资采购。
1.所有进行物资分配、外出采购物资的车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物资的消毒,尤其是各指定商超要做好采购物资的消毒工作。
2.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物资供给保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百姓物资供给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应急采购合同篇十
为了有效确保医院物资的供应,预防因物资的短缺引起的意外事故,制定本预案。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后勤物质紧急采购。
1.建立可靠的物资供给信息网络,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应急物资由供货方迅速、快捷提供。并有备用供应商。
2.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应急物资需求计划,采取“先支后报”的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3.统一调拨采购应急物资,在保证物资质量和交付时间的前提下,以不高于市场平均价进行采购。
4.对采购回的应急物资,相关部门负责该物资的验收及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确保采购物资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交付时间等准确无误,符合要求。
5.紧急采购活动结束后,由上级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对有关部门递交的应急采购相关凭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入账结算手续。
应急采购合同篇十一
加强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更关系特殊时期社会和谐稳定,对有力有序防控具有重要意义。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实施好相关工作,全力以赴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强化价格监测预警。
在落实好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日监测、日分析、日报告”制度基础上,密切关注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应急物资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加强预测预警分析,加大监测频次,提升价格监测信息公开频率,及时发布各类监测预警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加大市场巡视力度,如遇重大价格变动等非常情况,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委领导送有关情况。
强化供求调度。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产生活物资以及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应急物资供求调度、产销衔接等工作,一旦发生货源短缺或短暂脱销,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及时补充货源,保障市场供应。配合商务部门继续做好储备冻猪肉投放工作,全力保障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猪肉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充分发挥冻猪肉投放的市场调节作用。
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全市统一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后,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强化市场价格监管。
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加密市场巡视频次,扩大巡视范围,特别是及时发现防控应急物资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涉价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从严快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特殊情况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强化舆情导控。
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向社会各界传递“菜篮子”“米袋子”“油瓶子”等供给有保障、价格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等信号,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和平抑市场炒作,营造良好价格舆论环境。及时处置各类负面舆情,第一时间澄清虚假信息和不实报道,切实有效杜绝负面舆情产生的`“次生灾害”。
强化协同配合
统筹好各方资源力量,强化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既要深入一线,充分了解重要民生商品产供储销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又要积极配合经济信息、农业农村、商务、医保等部门,全力做好重要商品和物资生产及市场供应。
1.成立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刘木平任组长,李晓燕、王芳、邓世庆任副组长,王洪波、叶文科、何绍华、周三杨、张雷、王静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组,办公室主任由王芳兼任,王静为成员;价格监测组组长由邓世庆兼任,王洪波、何绍华、周三杨为成员;供给保障组组长由李晓燕兼任,叶文科、张雷为成员。
2.严把信息关口,及时报送信息。除上级主管部门正常业务外,防控期间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于每日下午2点之前分别将价格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和供给保障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
应急采购合同篇十二
根据三级肿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为应对医院应急物资需要,保持适宜的物资存量,及时有效供应物资,制定应急物资采购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院后勤应急物资的采购工作。
1、健全制度,科学预警。
完善物资储备应急预案体系,为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并做好物资供应响应工作。
2、统一管理,分类负责。
物资科对其管辖的后勤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分类负责,落实各类物资应急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职责权限。
3、常备不懈,确保供给。
物资科工作人员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确保应急物资之需。
4、协调配合,快速反应。
物资科应对突发事件时,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保证应急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1、物资科应急协调指挥小组:
组长:孙福元
副组长:王鸿鹄
组员:申文君、王玉山、马世伟、贾莉芳、张士勋、张刚、杨超、张宇鹏、
王娜、王豪骏、曹金华、李苗、陈彪、于江滨、尹皓
2、协调指挥小组职责:
(1)组织信息收集、传递、通报工作,向上级汇报应急处理方案
(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3)决策应急物资调动、投放等重大处置措施
(4)对应急物资的投放、使用、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6)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1、与供应商联系时,若医院方临时急需货物,供应商应优先组织准备,#限度按时保证医院方的需要。
2、各库房负责人按需制定计划,申购储备应急物资。
3、临床急需物资,在规定时间内直接送达科室。
4、对应急处理的物资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对库存应急物资及时进行补充,并及时利用和有效周转。
6、防止应急物资发生浪费或短缺问题。
7、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每月盘点应急物资库存,保证应急物资充足有效。
应急采购合同篇十三
根据国家20xx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把辽蒙交界地区确定为全国地震重点危险区,各地区都要有一定量的自身储备。按照自治区防震减灾应急准备工作检查组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旗防震减灾应急准备工作,特制定奈曼旗抗震救灾应急物资紧急采购工作方案。
在《工作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将此《工作方案》与奈曼旗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所需物资采购方式、数量、种类等进行了广泛的'征求意见,旗政府办公室法制科对《工作方案》的合法性也进行了审核监督,确认可行。
(一)基本情况、核定标准、所需数量
1.奈曼旗大沁他拉街道主城区现有人口7.2万人,居民户数2.5万户,按照受灾且需集中安置的人数为3600人计算。
2.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有关规定,确定将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在应急避难场所共10天,物资需求量按每人每天应急粮食1公斤、应急饮用水2公升、帐篷一顶可住5人(按8人折算)、每人一张折叠床、一床棉被计算。
3.初步按集中安置受灾群众3600人,至少储备10天的应急物资估算。
应急物资:棉帐篷450顶(8人/顶),棉被3600床,折叠床3600张,强光手电筒(照明)720个,哨子(报警)100个,收音机(救援信息)100台。
应急食品、饮水等:方便食品3.6万公斤,矿泉水7.2万公升,驱蚊虫药物(喷雾瓶装)720瓶。
应急药物:消毒酒精(75%)720瓶。
(二)现有物资及采购计划
1.奈曼旗救灾物资储备库,现有储备物资目录为:棉帐篷275顶,单帐篷90顶,折叠床255张,棉被2634床,棉衣270件,棉大衣556件,单衣531件,远光手电筒33个(防汛用),发电机3台。奈曼旗20xx年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需求计划:已购买强光手电筒200个。奈曼旗红十字会相关救灾物资储备情况:棉帐篷38顶,单帐篷69顶,棉被23床,折叠床30张。
2.紧急采购计划(总计622.4万元)
由旗发改委询价并招标采购(合计62.05万元):折叠床3300张,棉被950床,强光手电筒(照明)520个,哨子(报警)100个,收音机(救援信息)100台。
由旗商务局负责与大型超市签订应急供应协议(合计559.44万元):方便食品3.6万公斤,矿泉水7.2万公升,驱蚊虫药物(喷雾瓶装)720瓶。
由旗卫健委负责与疾控中心签订应急供应协议(0.864万元):消毒酒精(75%)720瓶。
(三)抗震救灾专项预算及预算计划表
1.财政要将抗震救灾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2.紧急拨付给旗发改委62万元。确保紧急采购奈曼旗抗震救灾应急物资,及时进行物资储备。
3.预留应急物资储备资金560万元。预留559万元,给旗商务局待进行灾民集中安置时应急使用;预留1万元,给旗卫健委待进行灾民集中安置时应急使用。
应急采购合同篇十四
今年天气呈多发势态,汛期局地出现暴雨、冰雹、洪水的可能性较大。我局对全县的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逐一进行了检查和清点,经查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数量存在一定短缺,需要及时补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险情,根本无法满足防汛抗旱抢险的需要。根据《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xx〕38号)文件要求,我局研究下达15万元资金用于采购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进行补充储备,保证随用随调,确保20xx年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理由为: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xx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35号)文件要求。
(一)货物和服务类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
各单位采购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自行采购,本项目由采购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并发送询价采购邀请函。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上级专项资金,文件名称为《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xx〕38号)。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未联合体投标的承诺函)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上传或复印件扫描上传均可】
(一)采购项目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附件采购物资明细表内物资装备名称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进行采购。
(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采购、配送、安装及验收。
(一)信息发布:招标公告由招标组织机构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报名企业为3家(含3家)以上。投标企业将相关资料及采购物资报价表打包密封报送大方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减灾物资保障股。
(三)投标方式:邮寄或送达
(四)投标地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大方县奢香大道南段。
(五)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10月29日
(六)开标时间:20xx年10月29日
(七)开标地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大方县奢香大道南段。
(一)开标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同时要做好法人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符合性鉴定,通过符合性鉴定的供应商,进入商务评标阶段。
(三)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四)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五)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根据参与竞标单位提供的报价、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开标结束后,县应急管理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项目单位根据招标项目要求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供货结束,经验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一)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时间:20xx年10月22日至20xx年10月28日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验证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询价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时间:询价时间15日前。
(四)询价时间:自询价邀请函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六)签订供货合同时间:询价结束公布后,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购方将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七)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一)采购人:大方县应急管理局
(二)联系人:沈成雄电话:
应急采购合同篇十五
为确保人畜健康,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重大动物疫病是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他对人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措施进行预防,控制和扑灭的动物疫病。
(二)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做好控制重大动物疫病所需要经费,物质、设备和技术准备,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好统一指挥,通力协作,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
(一)指挥系统指挥长
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动监所、财政所、交通站、派出所、卫生院、工商所
(二)部门职责
1、动监所
(1)组织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2)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
(3)诊断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5)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
(6)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7)建立紧急防疫物质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
(8)评估疫情处理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9)培训防疫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10)开展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群众的宣传工作。
2、财政所负责安排储备金和紧急动物防疫物资所需资金。
3、交通站配合动监所做好动物防疫检查站和疫区封锁工作。
4、工商所协助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5、派出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畜禽的扑杀。
6、卫生院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一)三级疫情的应急反应从事兽医活动的,发现患有或疑似国家规定的一、二、三类疫病和当地新发现的疫病动物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动监所报告,镇监督所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或可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后,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对发病畜禽进行临时隔离,限制同场(户)畜禽及其产品的流行,并监督消毒等措施的实施,同时报告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镇政府、村委会、要做好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工作顺利进行。
(二)二级疫情的应急反应疫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扑灭工作。
(三)一级疫情的应急反应疫情发生后,尽快扑灭疫情。
(一)物质保障。建立重大动物紧急防疫物质储备库,储备物质,主要有疫苗、药品、防护服、器械等。
(二)人员保障对重大动物疫病预备队人员要进行系统培训和统一调动。
1、各村委会要参照本预案,建立相应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
2、从事畜禽饲养。畜禽产品加工和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该严格遵守本预案的规定,在疫情发生后,无条件地执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做出的.疫病控制方案,措施。
3、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应急采购合同篇十六
“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传染病防控的重要手段。为有效推动“四早”落实,助力新冠肺炎疫情歼灭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在总结前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制定本技术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早期发现病例的能力,各省(区、市)应当设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监测网络,该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一)病例监测报告。
1.监测对象:发热(体温大于37.4℃),伴上呼吸道症状,有可疑接触史或旅行史者。
2.监测时间:截至2020年12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每日开展病例监测排查工作。
3.监测地点:所有门急诊、发热门诊和住院病房等相关诊室均开展病例监测工作。
4.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医疗机构采集病例临床标本(详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标本采集与检测部分),送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承担检测工作的机构接到标本后应当立即开展检测,24小时内完成并反馈检测结果。
5.环境标本监测和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开展。
6.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接到病例报告后应当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于24小时内完成。同时,快速追踪密切接触者,防止疫情蔓延。
7.病例报告:医疗机构发现病例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于2小时内完成三级确认审核。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小时内寄送疾控机构,由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医疗机构需在24小时内,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结合病情进展及时对病例分类、临床严重程度对网络直报病例进行订正。
(二)聚集性疫情监测报告。疾控机构接到聚集性疫情报告后2小时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同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三)社区疫情监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基层社区(村)、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辖区和单位内人员往来摸排、健康监测登记和体温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四)单位和个人监测。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拒绝配合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中乙类甲管类条款,可强制执行。
(一)隔离医学观察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各省份应当设置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发现相关病例后,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追踪密切接触者,落实可疑病例就地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的属地化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做好医务人员防护措施,严防院内感染。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应当根据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五版)明确解除隔离标准。
(二)医疗救治。各省份指定定点收治医院,并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在出现病例后,指导收治医院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推进医疗救治关口前移,提早提供医疗服务,加强对轻症患者的医疗救治,减少轻症向重症的转化,重点加强重症病例救治,降低病死率。各医疗机构根据《诊疗方案》对病人进行分类治疗,采用对症和支持治疗、抗病毒、抗炎、中西医结合等方法综合施治,对符合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的病人及时安排解除隔离或出院。
应急采购合同篇十七
第一条应急物资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全面加强我区区级应急物资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对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万盛经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应急局管理并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救灾的各类装备、设备、工具、生活保障物资等。
区级应急物资来源为:本级购置、上级调拨、社会各界捐赠以及其他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和生活保障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区级应急物资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采购、统一调拨、统一管理”和“保证急需、节约高效、分类负责、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万盛经开区救灾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区级应急物资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调拨和承担区级应急物资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监督检查等仓储管理工作;应急局各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拟定相应行业领域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协助做好调拨、使用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区级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管理和运输等经费保障以及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区级应急物资主要储存在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必要时可以委托镇(街道)代储。对不易久存的应急物资,可通过协议储备等方式进行储备。
第六条应急局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救灾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的应急物资品种目录清单,交由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汇总,报局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七条区级应急储备物资的采购应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拟定方案。救灾物资管理中心会同办公室(财务)以及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应急物资采购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及采购方式等方案。
(二)报批。救灾物资管理中心会同办公室(财务)将采购方案报应急局领导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采购预算,按批复的预算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
(三)组织采购。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按照《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规定程序组织采购,并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
紧急情况下,应急物资采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物资入库。救灾物资管理中心对需入库的应急物资及时验收入库,并完善资产管理手续。
第八条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要健全完善仓库管理制度,建立物资管理台账,落实入库和出库管理程序。对需入库的应急物资及时验收入库,完善相关手续。对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人负责,应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库存物资应设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等,并分类存放,码放整齐,留有通道,严禁接触酸、碱、油脂、氧化剂和有机溶剂等。
第九条救灾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管理,代储(监控)点所在镇(街道)负责代储(监控)物资管理,应急物资使用单位负责应急局安排或配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各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单位应落实仓库安全责任,并每季度对储备物资盘库一次,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第十条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应按照“就近就便、储新发旧、保障急需”的原则,合理选择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地点和品种。灾害事故发生后,事发镇(街道)或使用单位应首先使用本级储备物资,本级储备物资不足时,可申请调拨(临时使用)区级物资。
第十一条区级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向应急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调拨填写《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调拨申请审批单》(附件1);申请临时使用填写《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使用申请审批单》(附件2)。
(二)核查。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根据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申请和实际需求,会同相关科室(单位)结合库存情况,提出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意见。
(三)审批。
申请调拨应急物资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审批:
1.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0.5万元以内(不含0.5万元),由应急局分管领导审批;
2.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0.5—2万以内(不含2万元),由应急局主要领导审批;
3.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2—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召开应急局局长办公会决定;
4.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5万元以上,召开应急局党委会决定。
申请临时使用应急物资由应急局分管领导审批。
(四)调运物资。申请调拨(临时使用)镇(街道)或有关单位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应急物资。
(五)紧急情况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以先电话请示,事后及时补办书面调拨(临时使用)手续。
应急局也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和实际需求,直接向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分配调拨区级应急物资。
调拨物资为固定资产的,按照《万盛经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万盛财企发〔20xx〕16号)的规定及时进行资产划转。
第十二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在使用区级应急物资时,如发生数量、质量问题或其他意外情况,应及时协调处理并向应急局报告。
第十三条使用应急物资的镇(街道)或有关单位负责管理调拨到当地的区级应急物资,并对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物资专项用于救援救灾所需,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违法向受灾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发放和使用应急物资时,应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镇(街道)或使用单位对应急物资使用者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要求其妥善保管应急物资,严禁转让、租借或故意损毁。
第十五条区级应急物资分为回收类物资和非回收类物资。回收类物资是指能够重复使用的物资,如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工具,帐篷、折叠床、活动板房、移动厕所、净水设备、照明设备等,其他物资为非回收类物资。对非回收类物资,发放给受灾人员使用后,不再进行回收。
申请临时使用的区级应急物资,使用完毕后由使用镇(街道)或使用单位进行回收,经维修、清洗、消毒和整理后,根据要求按时送回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救灾物资管理中心验收确认后在《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使用申请审批单》上填写回收情况,完成应急物资回收。
第十六条对使用完毕后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区级应急物资,由物资责任单位进行清点、核实后,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七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应及时将应急物资的发放、使用(含受益人员的数量及分布)情况报应急局。
第十八条年度采购区级应急物资所需经费,由应急局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并编报采购预算。因自然灾害或事故灾难需紧急采购区级应急物资的,所需经费由应急局商财政局确定。
第十九条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与管理、维护等费用由财政局纳入年初预算,代储(监控)点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维护等费用由镇(街道)或使用单位负责保障。
第二十条本级采购和上级调入我区的应急物资,以及本级接受救灾捐赠物资所产生的运输、装卸、管理等费用由应急局负责。调往事发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的区级应急物资所产生的运输、装卸、管理等费用由应急物资使用镇(街道)或有关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应急局应定期对区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区级应急物资重大损毁、丢失的,由物资所在单位追回或赔偿,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严肃查处挪用、侵占、贪污区级应急物资行为,对挪用、侵占、贪污应急物资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使用应急物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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