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可行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方案中的每个步骤和措施都应该有明确的目标和预期效果。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这些范例涵盖了不同的领域和问题,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启示和帮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安机关改革试点方案篇一
一、本通知所称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企业以商业性条件,向非居民筹借的、以本外币表示的1年期以上债务。包括境外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境外企业及其它非金融机构贷款、境外自然人贷款、国际融资租赁等,不包括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
国际商业贷款的偿还义务和风险由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等自行承担。
二、试点省(市)国际商业贷款总规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在总规模内,试点省(市)内企业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申请的审批,由试点省(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有关批复文件抄送我委。
三、请你们于2015年3月31日前上报有关申请文件和材料,包括申请规模,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国际商业贷款需求,试点工作方案等内容。
四、审批企业借用国际商业贷款应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公安机关改革试点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xxx令第649号),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根据国家民政部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职责,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依据,按照法规赋予的职责,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内,立足于“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目标,创新机制,探索路径,积极开展对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给予救助和帮扶。
(二)部门联动。民政部门要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赋予的统筹社会救助工作职能,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与高效联动的有机结合,统筹使用救助资源,推动形成民政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提升社会救助的综合效益。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老龄办、区残联、区慈善协会、区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领导小组。
四、工作机制
1、我区“救急难”工作实行区、镇街两级负责制。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主席由区长担任,副主席由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研究拟订完善本区的社会救助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统筹做好辖区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社会救助统筹规划、综合管理、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召集,每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检查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了解城乡居民救助需求,及时汇总相关信息,适时提出整改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反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在区城乡居民低保中心加挂区社会救助中心牌子,统筹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协调与政策落实等。成立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财产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开展跨部门、多层次的城乡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现救助对象信息与救助资源信息、民政部门救助信息与相关部门救助信息、政府救助信息与社会组织救助信息的有效对接,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公平与效率。
公安机关改革试点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改革,破解制约我镇社会救助发展的瓶颈难题,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确定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为重点,着力打造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实践探索创新与改革,紧盯困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制约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长期以来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难点问题,确保我镇在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中再上新台阶。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我镇社会救助发展实际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际需求,按照社会救助功能特点和制度定位,因地制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符合本地实际、满足发展要求的改革工作新路子。
坚持重点突破。切实解决我镇社会救助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体制、机制、体系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救助热点难点问题,以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的契机,着力在“点”上求突破,带动“面”上改革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区域社会救助发展,使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形成整体合力。
(三)总体目标
让社会救助更加精准。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对象标准化认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实现程序规范、对象精准、数据精确、管理有效、群众满意的阳光救助、廉洁救助。
让社会救助更加及时。不断创新救助措施和服务方式,深入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拓展窗口服务功能,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减少审核审批层级,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送去温暖和关怀,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全面建立低保及社会救助标准随物价上涨而自然增长的联动机制;
不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暖身更暖心。
二、试点内容
(一)优化社会救助流程。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流程为:对象申请、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批(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并将核对结果反馈乡镇人民政府,提高社会救助审批精准程度。
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完善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
进一步强化常年固定公示公开工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核查小组和群众对申请对象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无异议的可不再开展民主评议。
(三)简化社会救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取消可通过社会救助系统及其他数据库查询相关信息材料,探索推行只需提交“一证一书”(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新模式。
(四)探索人户分离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结合户籍制度改革,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户籍在本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将户籍迁移到居住地后,再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迁移的,通过社会救助系统查询未享受低保的,可向经常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凡生活困难的家庭,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应对家庭成员和经济状况等内容真实、详尽负责,无虚假、隐瞒行为,并积极配合低保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核实。对采取虚报、隐瞒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低保对象和不诚信申报家庭经济、财产状况及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的申请对象,纳入全省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失信惩戒。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失信惩戒,参照执行。
(六)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对困难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收入、刚性支出和家庭财产状况等情况,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范围。
三、工作步骤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创新任务。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0年1-3月)。根据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成立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试点实施方案。针对社会救助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试点目标,明确试点内容,细化任务措施,落实责任分工。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3-4月)。及时召开全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及业务培训会,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10月)。按照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稳步扎实推进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四)评估总结阶段(2020年11-12月)。采取多种方式对试点进展、受益人群、资金投入、救助效率、救助效果等进行监测,并及时提交中期评估报告。试点结束后,对照试点方案,对主要做法逐项做出说明,对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纪委监委、镇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具体负责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级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全面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镇人民政府职责。镇人民政府为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救助对象申请的受理、经济核查、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及日常管理、档案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长期公示等。负责在审批新增和出保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民政局备案,并录入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负责按规定对辖区内社会救助对象的复查复核。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救助信访处理及民政领域违纪违规行为查处。负责汇总数据及向县民政局报送相关正式文件及纸质资料等。
村民委员会职责。协助镇人民政府主动做好社会救助发现、报告及审核审批相关工作。
镇纪委监委负责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作风巡查及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加强宣传。各村民委员会要通过召开群众会议、散发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将社会救助政策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办理程序、社会救助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情况讲细、讲实,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要加强对镇村组干部廉政纪律教育,加大对入户走访核查、信息公示等的检查力度。要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层层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搞好宣传教育,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试点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敢于举报在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自觉维护自身利益。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镇、村两级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定位,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探索完善社会救助标准量化确定机制、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社会救助金核算办法、低收入家庭救助办法、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等,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发展。
供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汇报材料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汇报
试点工作方案
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方案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公安机关改革试点方案篇四
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监管的同级企业和逐级投资组建的企业。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促进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导向,以规范宅基地使用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改善乡村面貌,促进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发展。
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宅基地使用管理,逐步实现从“一户一宅”向“户有所居”、从长期无偿向分类有期有偿、从单一居住功能向拥有诸多功能等转变。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房抵押贷款试点,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开发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促进乡村振兴。
(一)坚守底线,改革创新。既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又要大胆作为,敢于尝试,深入探索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模式、新方法、新路子。
(二)政府引导,村民自治。各级政府要发挥组织引导作用,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提供有效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推进农民自主管理,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事务理事会的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使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三)积极探索,统筹推进。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先试先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坚持把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与加强农民建房管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提升改革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形成改革合力。
(一)夯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基础
(二)完善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方式,保障农民“户有所居”
(三)创新宅基地利用方式,实现土地财产权
(四)用活“增减挂”政策助推宅基地改革
(五)用好村庄腾退土地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6月-7月)。各县(市、区)结合我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摸清农村房屋权属、农村建设用地等底数;摸清拆除、腾出宅基地的数量,建立工作台账,并在7月底前分别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自然资源局。
(二)启动试点阶段(2019年8月-12月)。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在除城镇规划区外移民搬迁村和城市规划建成区的棚改村外自主选择3-4个具有代表性、村民事务理事会积极性高的村庄进行试点,试点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为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三)全面推行阶段(2020年1月-12月)。各县(市、区)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总结试点做法与成效,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宅基地有效利用。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为成员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各地要把推进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任务,摆上更加重要的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稳步推进改革。
(二)部门协作,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负责具体实施,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建设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协作,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工作机制,并加强指导村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责任单位要细化责任分工,逐级落实具体责任领导,负责改革试点任务具体实施和落实。
(三)宣传引导,统一思想。通过召开动员会、现场会、推进会,强化宣传发动,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改革试点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宣传改革试点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大力营造改革氛围。
(四)讲究方法,稳步实施。坚持统一设计、统筹推进和分步实施、分块操作的“统分结合”工作方法,加强统筹协调,按程序、分步骤稳步推进,坚守改革试点的原则和底线,严格执行改革政策,强化及时纠偏,坚持风险可控,审慎稳步推进,确保改革试点成功。
答: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就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在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集中论述,明确提出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强调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要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对学校、教师、学生、教育工作的评价体系要改,坚决改变简单以考分排名评老师、以考试成绩评学生、以升学率评学校的导向和做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率先破除唯名校、唯学历是举的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给全社会带个好头,担起育人的社会责任。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强调,要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和落实落地,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评价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部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为重点攻坚任务,作为“龙头之战”“最硬的一仗”,成立专门工作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一是深入学习中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始终把握教育评价改革的正确方向。二是开展全面系统调研。深入开展文献研究,分类开展专题研究,深度访谈专家学者,扎实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师生代表、有关专家和用人单位意见建议。三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文稿形成后,通过书面和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征求有关部委、地方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代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国家教育咨询委员意见建议。四是认真研究论证完善。文件起草过程中,同步就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政策点开展论证,对各方意见建议逐一研究分析,不断修改完善文本,形成《总体方案》。
2020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总体方案》,近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的文件。《总体方案》的出台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具有重大意义,必将有利于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答: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世界性、历史性、实践性难题,涉及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思想观念等多重因素,涉及到不同主体,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以攻坚克难的勇气、久久为功的韧劲,进行系统设计、辨证施治、重点突破。
《总体方案》的基本定位和考虑是: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以五类主体为抓手,着力做到政策系统集成、举措破立结合、改革协同推进。
以立德树人为主线,就是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主线,贯穿于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始终,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以破“五唯”为导向,就是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紧扣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立足基本国情,坚持积极、稳慎、务实,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既大力破除不科学、不合理的教育评价做法和导向,又着力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以五类主体为抓手,就是立足全局,坚持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针对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不同主体,充分考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不同教育领域和大中小幼不同学段特点,分类分层研究教育评价改革思路、提出改革措施、明确实施路径,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答:《总体方案》充分考虑教育评价改革的艰巨性、长期性,着眼于与中国教育现代化总体进程相适应,分两个阶段提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目标。第一阶段:经过5至10年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第二阶段: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总体方案》围绕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坚持破立结合,重点设计了五个方面22项改革任务。一是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破”的是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立”的是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相应提出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3项任务。二是改革学校评价。“破”的是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立”的是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相应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完善幼儿园评价、改进中小学校评价、健全职业学校评价、改进高等学校评价5项任务。三是改革教师评价。“破”的是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行为,“立”的是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相应提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5项任务。四是改革学生评价。“破”的是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立”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相应提出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7项任务。五是改革用人评价。“破”的是文凭学历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观,“立”的是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相应提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人岗相适2项任务。
答: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为推动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熟悉教育、关心教育、研究教育的工作机制,《总体方案》提出:“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主要设计了三项改革任务。
第一,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在健全领导体制方面,提出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
第二,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在评价内容上,提出对省级政府主要考核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在评价方式上,既评估最终结果,也考核努力程度及进步发展。各地根据国家层面确立的评价内容和指标,结合实际进行细化,作为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依据。
第三,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三不得一严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总体方案》在改革用人评价部分,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提出了相关改革要求。同时,《总体方案》还从抓好组织实施的角度,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明确落实举措。
答: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为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推动把立德树人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总体方案》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具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来说,一是完善幼儿园评价,提出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二是改进中小学校评价,提出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三是健全职业学校评价,提出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四是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提出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答: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第一职责。为更好地引导广大教师履行职责,《总体方案》设计了一系列改革任务。
第一,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提出:一是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四是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第二,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提出:一是强调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二是在幼儿园教师评价方面,强调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三是在中小学教师评价方面,提出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四是在职业学校教师评价方面,提出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五是在高校教师评价方面,提出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的限制性条件;落实教授上课制度,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六是在教师工作量核定方面,提出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情况计入工作量。七是在平台建设和激励机制方面,提出支持建设高质量教学研究类学术期刊,鼓励高校学报向教学研究倾斜;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实施教材建设国家奖励制度;完善国家教学成果奖评选制度等措施。
第三,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提出: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是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三是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要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四是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五是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答:高校教师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科研评价对于激发教师创造力、提升学术和社会贡献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唯论文”“重数量、轻质量”等倾向在高校科研评价工作中还比较突出,不利于提高高校教师科研水平。为引导树立科研评价的质量和贡献导向,加快破除“唯论文”等突出问题,《总体方案》在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和高等学校评价中分别进行了政策设计。
第一,突出质量导向。教师科研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第二,实施分类评价。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探索国防科技等特殊领域教师科研专门评价办法。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第三,改进高校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
答:为克服人才评价中的“唯帽子”问题,树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促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总体方案》提出了5条具体举措。一是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二是改进学科评估,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三是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四是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五是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长江学者”等人才称号入选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答:学生是接受教育的主体,学生评价是教育评价的基础环节。正确的评价“指挥棒”,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扭转当前学生评价中存在的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等错误倾向,《总体方案》着眼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主要设计了7项改革任务。
第一,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在理念导向上,提出“两个坚持”: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在实施路径上,提出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第二,完善德育评价。在目标引领上,提出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身心特点,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自信”,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在评价方式上,提出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将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三,强化体育评价。在总体要求上,提出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分学段提出具体要求,中小学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并定期向家长反馈;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探索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第四,改进美育评价。对中小学,提出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对高校,提出推动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
第五,加强劳动教育评价。提出3条举措:一是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二是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三是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第六,严格学业标准。在学业要求方面,提出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在学业考评方面,提出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在学位论文方面,提出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在实习(实训)方面,提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第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中高考方面,提出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加快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在研究生考试招生方面,提出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在招生秩序方面,提出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在促进终身学习方面,提出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现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互通衔接,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
答:社会选人用人对于引导学生多样化成长成才具有重要牵引作用。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过分注重高学历高文凭,有的甚至非名校、海归不要,这是一种现代版的“出身论”,不利于实现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为破除“唯文凭”的弊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正向牵引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总体方案》提出5条具体改革举措。一是提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二是提出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三是提出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四是提出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五是提出用人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答: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通力配合、协同推进。为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总体方案》对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一,要落实改革责任。重点提出了6条举措: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落实举措。二是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三是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四是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五是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和单位进行试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六是教育督导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第二,要加强专业化建设。重点提出了8条举措:一是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二是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三是各地要创新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方式,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四是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五是完善评价结果运用,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六是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七是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八是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国际合作,参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实施监测评估,彰显中国理念,贡献中国方案。
第三,要营造良好氛围。主要提出了4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履职尽责,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二是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三是广大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四是各地要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扩大改革受益面。
为切实做好xx市xxxx年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中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相关政策,按照稳慎原则,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改革,进一步健全宅基地管理责任体系,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推动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切实把农村宅基地管住、管好、管活,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到xxxx年底,基本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较好履行部门职责和属地责任;
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介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典型案例。
(一)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按照“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的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权限,把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尽快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各司其职的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责任体系。职能还没有到位的县(市、区)要尽快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落实职能、机构和人员,承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安排的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乡镇要落实审批职责,做到有人管、及时管、管得好。组织开展不同层级的农村宅基地工作宣传培训,提升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实地审查、开工查验和验收。要抓紧对现行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等进行梳理,参照农经发〔xxxx〕x号附件表单,细化优化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的指导,确保程序合法、规范。
(三)扎实推进试点示范。各县(市、区)都要积极争取国家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市农业农村局选择党委政府重视、农经机构队伍健全、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市、区)申报国家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待国家试点方案出台后,做好试点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素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力争形成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创新成果。对于申报国家改革试点但未入选的县(市、区),组织开展省级试点,进一步探索经验,完善宅基地管理机制。
(四)积极稳妥开展盘活利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空心村治理等工作,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创建一批民宿(农家乐)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家庭工场、手工作坊等盘活利用样板,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向社会推介一批典型案例,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五)完善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利用情况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探索建立市、县、乡、村基础数据库。配合做好xxxx年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一)推进责任落实(一季度)。开展市级宅基地政策培训,对县、乡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政策培训。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县、乡落实好宅基地管理职责,明确机构、人员,建立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宅基地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督导县乡落实属地责任,特别是乡镇能够按照要求的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开展工作。汇总上报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运行情况,包括相关管理制度和机构、人员落实情况。
(二)摸清基本情况(二季度)。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流转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农经统计年报工作要求,对各县(市、区)宅基地流转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县、乡、村宅基地基本情况统计数据进行核对、分析,配合农业农村部做好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情况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农村宅基地底数及管理现状,x月底前基本建立市、县、乡、村基本情况数据库。
(三)开展试点示范(二、三、四季度)。积极做好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申报准备,指导意向县(市、区)加强领导、宣讲政策、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制度,待国家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后,组织申报和实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空心村治理,创建一批民宿(农家乐)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家庭工场、手工作坊等盘活利用样板。
(四)推介经验典型(四季度)。围绕宅基地责任体系建设、乡镇审批、盘活利用等,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推介一批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典型案例,示范带动全市宅基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加强统筹领导,搞好指导服务,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年度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重点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通报。通过资料考评、电话查询、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各县(市、区)政策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审批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督导,有关情况将通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县(市、区)对所辖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培训宣传。市农业农村局编印《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发放到村。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有关法律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在全面准确理解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乡村的培训,做到乡、村负责宅基地管理工作人员全面了解掌握当前宅基地法律法规政策。大力宣传新的《土地管理法》、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让社会和老百姓知晓法律、知晓政策。依靠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依法妥善化解农村宅基地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部门协作。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宅基地用地指标,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农房建设等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审慎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于7月2日~3日在京召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培训班。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元代表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围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和33个试点实施方案作培训讲话,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张*霖作培训总结,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严*尧出席。
目前,33个试点实施方案已经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启动阶段。此次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结合33个试点地区实施方案批复情况,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试点工作的新要求,使参与的同志更加准确地把握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审慎稳妥推进试点。
据悉,近段时间以来,中央领导同志集中、密集地就土地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表明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土地工作的高度重视。会议指出,这些指示批示,蕴含着重要的新思想、新判断、新认识和新要求,是做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遵循,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在改革试点工作中,要深刻认识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部党组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土地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试点先行,发挥好改革试点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底线思维,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推进过程中要准确把握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坚持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方向,以夯实农村集体土地权能为基础,以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为关键,以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为目的,同时坚持循序渐进,注重改革协调。针对下一步工作,培训班要求:一要尽快开展动员部署,落实试点工作主体责任,统一思想,倒排时间,明确进度,责任到人;二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和成功做法;三要加强调研指导;四要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
为期一天半的培训班,大家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进行了广泛互动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自今年3月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开局良好,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决心和信心。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分管负责人和参与试点工作的有关同志,各试点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参加培训。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原则。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坚持统筹兼顾,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类设计、稳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中国特色,扎根中国、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三)改革目标。经过5至10年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
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
2.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省级政府主要考核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既评估最终结果,也考核努力程度及进步发展。各地根据国家层面确立的评价内容和指标,结合实际进行细化,作为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依据。
3.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二)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4.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
公安机关改革试点方案篇五
*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
试点方案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卫生工作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已面临生存危机。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消除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增强动力,激发活力,改变乡镇卫生院经营步履维艰的局面,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清原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为指针,已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卫生事业管理体制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公有制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迅速建立和完善符合农村卫生事业特点的权责明晰、监管有力、富有生机的农村医疗管理新体制,有利于吸引社会力量办卫生,增强农村卫生活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改革的主要原则是:
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分开、事业性质与产业性质分开、竞争性领域与非竞争性领域分开的原则。把竞争性的医疗服务全面推向市场,把政府应当做的公益性预防保健服务认真做好。
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办医方向,以卖为主、先卖后股的改革模式,坚持坚决彻底、不留尾巴的改革原则。
坚持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原则。
坚持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害和不增加群众负担原则。坚持确保平衡过渡的原则。
坚持以卖为主或先卖后股的改革模式。卖的是医院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转让卫生院原有牌子和土地所有权)
出售医院资产收入首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养老保险,其次用于发放拖欠的职工工资及偿还债务,剩余部分建立卫生发展基金,属县政府所有,由卫生局管理,集中使用,用于发展我县的卫生事业。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
今年底,选择少数几家进行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过1至3年的工作,原 15所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民营化。
三、试点工作步骤
1、建立组织。成立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改革领导小组。确保试点单位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成立由县委副书记黄宝华、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树成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张家娟任副组长,卫生局长王淑艳、人事局长郭永贞、物价局长赵俊华、国税局长刘寅东、地税局长王辉、工商局长何凤义、财政局长邵春勤、国资局长关立杰、体改办主任郭启龙、县委政研室副主任于爽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并从人事局、体改办、国资局各抽调一名干部到办公室工作,主任由王淑艳兼任。
2、确定试点单位。南八家卫生院、湾甸子卫生院及北三家卫生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3、上报《清原满族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并得到县政府批复。
4、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
5、召开改制医院的职工大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6、职工大会讨论具体方案,上报并得到县政府批复。
7、进行出售公告。
8、竞价拍卖。
四、改制医院的资产界定
1、由卫生局对医院的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器械等)、流动资产(流动资金、库存药品、暂存款、应收款)、专项资产清产核算;对医院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做出汇总表。再由国资部门确认,然后进入改制程序。
2、资产核定后,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单位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改制后医院土地使用权处置由资产受让方到国土局依法办理出让或作价入股或租赁等有关手续,未出售的国有资产由县卫生局代管。
五、出售方式和竟卖底价的确定
资产经评估确认后,提前一周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参加竞买者报名时须交纳5-10万元保证金,中标者保证金抵顶购买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人事后毁标者所交纳的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拍卖过程由县卫生改革领导小组主持。
为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国资部门确定的评估价作为竞卖的底价。中标者必须承担债权债务,并办理债务转移手续。医院净资产、无形资产加上竞标浮动价,由中标者现款购买,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的须在3日内付清现款,成交价在100-200万元的一周内付清现款,成交价200万元以上的可分期付清,第一次在三日内付70%,余款在改制六个月内付清,如逾期不交,视同悔约,医院所有资产收归国有,已交款项作违约金处理。
六、人员安置及分流办法
1、改制后的医院,原有单位法人地位立即取消,原单位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到县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改制后,新组建医院第一年聘用原有职工不少于90%,并与上岗职工按《劳动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未聘用职工按事业单位分流人员政策执行。
2、离退休职工工资和遗属费按照辽委发[2004]21号文件精神,将1996年前离退休职工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
3、提前退休政策。落实抚委办发[2004]25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截至2004年12月31日,乡镇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含工勤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人员;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人员待遇。所在单位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要为其逐年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应支付的退休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发放。
4、出售后的医院职工四个不变,即原有身分不变、原有档案工资不变、职称及工资晋升不变、原有养老金缴发途径不变。
七、改制医院的性质
改制后乡镇医院的性质为民营非事业单位。在办理变更手续时,由单位法人自主选择申请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各民营医院新设置科室必须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改制后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成立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党支部,归属地方党委领导;实行股份制的医院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六、改制单位的登记
医院改制后,由县编制委员会办理原卫生院注销手续,购买方凭有效证件向县编制委员会申办有关手续。到卫生局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改制后法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改革后的法人对医院享有资产处置权、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决策权、人事裁定权。
改制后的法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上接受卫生、物价、技术监督、劳动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和医疗保险。
八、几点要求
1、医院产权制度改革县乡镇卫生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进行。
2、严明纪律,保证国有资产的不流失。
3、改革过程医院医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患者就医需求及医疗安全。
4、卫生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全新工作,要不畏难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积累更多的经验,推进卫生改革向纵深发展。
*县卫生局
2004年10月12日
公安机关改革试点方案篇六
江苏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目标是:积极探索多元化、优质化、特色化和国际化的办学道路,力争把江苏省建设成为高等教育深化改革的先导区、科学发展的示范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先行区。
到2015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各类高校基本办学条件合格率达到100%,争取有20所高校进入全国先进行列。高校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占全国总数的10%以上,部分优势学科进入国际同类学科排名前列。建成40所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全省本专科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分别达95%、50%以上,师生比例不低于1∶15,其中研究型大学师生比例不低于1∶12。高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率达80%以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0%以上,学生和社会对高校的满意度达90%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江苏省拟实施十大改革措施:
1.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高校分类体系,实施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建立区域高等教育协作改革和联动发展机制。成立省教育发展咨询委员会。
2.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健全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完善公办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建立绩效拨款制度,实行财政拨款与高校绩效评价挂钩。建立省属高校拨款咨询委员会。
3.着力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建立“江苏区域高校联盟”。支持苏北高等教育发展,探索独立学院到苏北、到市县办学等多种办学途径,力争每个省辖市至少拥有一所普通本科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建设一批与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优化人才培养层次结构,到2015年,全省高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的比例保持在8∶54∶38左右。
4.大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研究性、实践性教学,全面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建设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学生学分与本科院校学分互认制度。积极探索系统培养拔尖人才、创新人才和特殊人才的培养模式。推行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5.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继续做好“985工程”、“211工程”高校部省共建工作。遴选一批符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高办学水平的省属重点高校进行特色大学建设。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
6.不断加大产学研结合力度。将产学研合作成效纳入对地方政府和高校的考核内容。健全产学研合作受益共享机制,健全高校服务科学发展工作机制,健全高校科技工作管理考核机制。推进高校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7.努力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完善高端人才培养和成长机制,做优做强高校“青蓝工程”。实施“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留学计划”。创新高端人才管理和使用机制,鼓励并支持高校创设“学科特区”。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校长,大力实施“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
换、学分互认与学位互授,探索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合作培养。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设立招收留学生的“茉莉花”政府奖学金,做强“学在江苏”品牌。
9.积极推进招生考试改革。试行分类入学考试,完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把测试评价结果作为不同层次高校入学资格的必要因素。改革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完善特殊人才选拔机制。试行专科学校注册入学。改革研究生招考制度,扩大有资格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院校数量。
10.探索建立科学分类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高校分类评价体系,培育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构建分类评价激励和导向机制,开展对民办高校社会评价试点。建立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家长和中介机构多方参与的高校评价制度。建立高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为确保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江苏省拟制定五项配套政策,并从四方面加强保障条件建设。
配套政策主要包括:1.对具备条件的高校,下放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2.根据实际,优化教育专项经费设置办法。3.增设优秀在校大学生公派留学资助项目。4.优先将“产学研”合作研发项目列入当地科技计划,优先给予经费支持。5.制订《江苏省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保障条件主要包括:1.成立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定期通报制度。2.进一步加大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3.建立高教综合改革专项经费。4.建立定期考核评价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公安机关改革试点方案篇七
这次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由教育部统筹进行顶层设计,“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试点。改革试点之所以选择浙江,与我省高中课改和高考招生改革有良好基础有关。近些年来,我省进行的一系列比较成功的改革实践,为推进这次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创造了条件。
1.我省已实施了多元化高考招生改革。2008年开始部分高考科目实行平时考,考生每科可参加2次考试,并自主选用考试成绩。2009年起实行高考分类考试,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类别。2011年起率先尝试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此外,我省平行志愿、高职提前招生、单考单招等改革均已有多年实践经验。
2.我省已在普通高中全面推行了学生选课和走班制教学。从2012年开始,我省实施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改革的重心是加强选修课建设,同时实行学分制、走班制和弹性学时等制度。这与这次高考招生改革推进学生和高校选择考试科目、实行高考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结合的思路完全一致。
3.我省已全面建立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2013年开始我省实施与课改相适应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考试招生机构按照高考要求组织管理。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进行;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全科开考、一年2次,学生每科可自主选择参加2次考试,并选用其中一次成绩;成绩报告采用等级制。这为学考成绩纳入高考选拔评价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
4.我省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确保公平的制度体系。多年来,我省高校招生全面推行阳光工程,相继建立了严格的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三个一律”刚性计划管理制度、数据信息“三备份、三分离”制度、政策加分“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高校综合素质测试的“三项机制四个制度”等,形成了考试招生各环节环环相扣的管理和监控体系。这些制度为全面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提供了比较完备的公平制度保障。
此外,我省在前期已进行了扎实的高考招生改革准备。自2012年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开始,我省就着手酝酿与之相配套的高考招生改革方案;按照教育部总体部署,我省从2013年7月正式开始研究新一轮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了比较充分的前期调研和准备;方案制订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不断完善。
二、改革贯穿的教育理念是什么?
公安机关改革试点方案篇八
一是扩大考生高校双向选择权。学生可在考试招生模式、考试科目、考试次数上享有较大选择权;同时实行按专业填报志愿、平行投档、高职提前招生一档多投等,又进一步扩大了学生的选择空间。高校可选择考试招生模式和招生要求,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方式。
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学习潜能;有助于学生发现专业性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学生学习心理负担,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助于高校及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实现多样化发展。
二是推进综合评价选拔。统一高考招生实行高考与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高职提前招生实行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相结合,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统一高考、高中学考、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四类考试招生模式均强调评价选拔的综合性,由此推进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改革试点对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这样做,既有助于实现学生的选择权,促进高中学考与高考的有机结合,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又可以解决不同科目、相同科目不同期考试的可比性、公平性。
三是弱化一考定终身现象。多种考试招生模式给学生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选择通道。自主确定选考科目可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有利于减轻考生学习负担。学生对外语和选考科目拥有两次考试机会,选择性增加,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将会得到弱化。
四、浙江开展先行试点的主要条件
这次全国高考招生综合改革,选择浙江省进行试点,与我省高中课改和高考招生改革有良好基础有关。近年来,我省进行了一系列比较成功的改革实践,为推进高考招生综合改革创造了条件。
一是我省已经实施了多元化高考招生改革。2008年开始部分高考科目实行平时考,考生每科可参加2次考试,并自主选用考试成绩。2009年起实行高考分类考试,由考生自主选择考试类别。2011年起又率先尝试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此外,我省推行平行志愿填报、高职提前招生、单考单招等改革均已有多年实践经验。
二是我省已经在普通高中全面推行了学生选课和走班制教学。从2012年开始,我省实施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改革的重心是加强选修课建设,同时实行学分制、走班制和弹性学时等制度。这与这次高考招生改革推进学生和高校双向选择考试科目、实行高考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相结合的思路完全一致。
三是我省已经全面建立了普通高中学考制度。2013年开始我省实施与课改相适应的高中学考。由考试招生机构按照高考要求组织管理。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进行;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全科开考、一年2次,学生每科可自主选择参加2次考试,并选用其中一次成绩;成绩报告采用等级制。这为高中学考纳入高考选拔评价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
四是我省已经建立了覆盖考试招生各环节的严格的监管制度。阳光招生已推行多年,相继建立了严格的工作管理责任制、刚性计划管理制度、政策加分“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高校综合素质测试随机匹配测试人员制度等,形成了考试招生各环节环环相扣的管理和监控体系。这为全面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提供了比较完备的公平保障。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这次高考招生改革规定的各项试点内容和要求,不是一年完成,而是分年逐步实施。试点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先实施9类,再逐步扩展到17个大类;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尽管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不可避免地会面对许多困难和压力,但我们相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理解、参与和支持,经过全省教育系统的团结奋斗,我们一定能够完成国家交给的光荣的试点任务,向着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建设教育现代化的方向,大步迈进。
公安机关改革试点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缓解各乡(镇)普遍存在的财政困难、资金周转难等现象,保障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行,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柯坪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客观公正地处理乡(镇)财务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根据当前公共财政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是符合我县实际。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县、乡利益分配不变原则。严格按照县乡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原则,在乡(镇)财政体制实施期间,除财税政策调整外,乡(镇)财政收支范围和定额上交(补助)基数不变。
(二)乡(镇)的预算分配权不变原则。乡(镇)政府按《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自主决定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三)乡(镇)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乡(镇)所有,县财政不得集中或平调。
(四)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各项支出,其审批权,仍按乡(镇)原有规定程序办理。
(五)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乡(镇)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
(六)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三、“乡财县管乡用”的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是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做到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核算权相分离,由县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
(一)预算共编。县财政局、乡财股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具体指导意见,报县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编制本级预算草案,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经批准后,由乡(镇)财政所及时批复至各单位,同时上报县财政部门。乡(镇)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执行。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需调整的,由乡(镇)政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报县财政部门审核。
(二)账户统设。撤销原乡(镇)各站所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由乡(镇)财政所统一在金融机构开设“收入待解户”、“基本支出户”、“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四个账户。
“收入待解户”仅限于乡(镇)所收的契税、耕地占用税、预算内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预算外收入及乡(镇)各站所的上级补助收入的报解。“基本支出户”主要用于各乡(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其他项目的收支核算。“专项资金专户”主要用于“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抗震安居”等国家明文规定需要进行专户核算的专项资金,实行一个账户,分账核算的办法。“村级资金专户”主要用于村级的转移支付资金的收支核算。
(三)集中收付。乡(镇)财政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按有关规定分别上缴县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根据乡(镇)财政预算和用款计划,定期拨付到“基本支出户”。根据我县特殊环境,在以上措施的基础上,各乡(镇)还将严格实行“支出限定用款额度,逐级核定下拨和预提备用金制度”(阿恰、启浪、玉尔其、盖孜力每月用款额度5000元,柯坪镇每月用款额度xx元)各单位不得超额支出,不得向银行或私人举债。如遇特殊情况,报县财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可动用预提备用金;村级财务可参照执行。
(四)采购统办。各乡(镇)的物品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柯坪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及《柯坪县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批量在xx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依照集中采购目录,编制和申报采购计划,由乡(镇)财股按照预算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财股从“收入待解专户”直接转入“乡(镇)政府采购专用支出户”进行集中采购。
(五)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财政、乡财股,乡(镇)票据采取“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行”的管理办法,做到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禁坐收坐支。未经财税部门监制的票据均为非法票据,乡(镇)不得使用。村级财务使用票据向财政所提出申请,实行限量领购、以旧换新制度。
四、操作方法
(一)机构和岗位设置
1、县财政局设立乡(镇)核算中心
乡(镇)核算中心主要职责是代理乡(镇)财政职能,专门管理乡(镇)财务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汇总乡(镇)年度部门预、决算报表,审核各乡(镇)用款计划,监督预算的执行,负责乡(镇)各项收入的分配和资金的拨付与管理,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负责票据管理,按月向乡(镇)府和县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2、乡(镇)设立会计核算站
主要职责是管理、核算乡(镇)及所属站所各项财务收支、税收管理,并承担乡(镇)财政所“两免一补”等职能。实行财政所、农税所、核算所“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联合办公机制。另外,乡(镇)核算站内设财政结算员、会计核算员、出纳员、农税征管员、票据专管员。财政结算员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负责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向乡(镇)有关领导提供本预算单位预算会计报表,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监督乡(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户(库)。会计核算员负责乡(镇)各单位日常会计核算,按行业设多个岗位提供财务报表,办理年终决算,按月向乡(镇)政府和所属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办理年终决算,出纳员负责核算站现金、支票的管理和收付结算业务。农税征管员负责乡(镇)范围内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涉农专项资金的兑付及发放。票据专管员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核销,建立票据管理台账。
3、乡(镇)及其所属站所各设一名报账员。
主要负责本单位用款计划编制,解决收入,报送收支单据等。
(二)建章立制
主要制定乡(镇)核算中心工作职责、报批程序、业务办结时限、股长职责、各业务岗位职责、乡(镇)核算站站长职责及核算员、会计员、出纳员、农税征管员和票据专管员岗位职责。
(三)人员培训
重点培训财政部门预算的知识和基本要求、非税管理的操作要求,乡(镇)核算站如何建立核算体系、设立各类总分账、明细帐;结算员的结算、对账程序和各部门报账员的报账时间、审批程序、票据台账的建立和领取、核销程序。
(四)收入管理
1、国、地税部门征收的各项税款由税务部门直接缴入县级国库。
2、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契税、耕地占用税收入、其他预算外收入、乡(镇)借款等收入全额缴入“收入待解户”,归集到“非税专户”和国库集中管理。
(五)支出管理
1、全面推行乡(镇)人员工资县级统发办法,把工资发放作为乡(镇)财政支出的第一顺序,对乡(镇)全额编制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统发,银行待发;对其他个人支出如: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按预算安排,钱跟人走,确保拨付到位。
2、上级安排乡(镇)使用的各类专项资金,除继续实行县财政报账的以外,其他专项资金由相关业务股室直接拨付“专项资金支出户”。
3、对直接支付给农民的粮食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救灾优抚补助等国家对农民个人的补助,由乡(镇)核算站出具相关表格,报经相关股室和乡(镇)财政部门审批后从县国库或专户直接拨付乡(镇)“专项资金支出户”,由乡(镇)核算站统一组织发放。
4、乡(镇)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先由乡(镇)及其所属站所的报账员提出用款计划,经乡(镇)领导签批后由乡(镇)核算站集中报“乡(镇)核算中心”审核。乡(镇)核算中心审核后由国库或非税专户拨入“基本支出户”,由乡(镇)按照规定使用,每月末开支单据经乡镇(站、所)长签字后,由核算会计审核加盖乡(镇)核算站图章入账。
5、乡(镇)政府的采购项目,由乡(镇)各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乡(镇)财政部按预算审核后,交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采购资金由国库或非税专户划入县政府采购专户直接支付。
6、各乡(镇)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预、决算,乡(镇)根据评审中心的评审结果,按工程进度提出基本建设资金申请,由国库或非税专户直接划入“专项资金支出户”。
7、为保证乡(镇)机关及各站所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办公需要,由各部门报账员提出用款计划,单位和部门领导签字,报经核算站审核后,预拨一定限额备用金。
8、以上各项支出的用款计划和拨付凭证,均保留、保存在乡(镇)核算中心备案。
(六)收支对账
1、乡(镇)财政结算员要建立乡(镇)分部门、分收入项目台账,按月与各部门进行收入结算,将收入与缴费相核对,定期清理各部门领用的票据,确保收入的及时足额入户(库)。
2、乡(镇)财政结算员每月定期与乡(镇)各部门报账员核实备用金使用情况。
五、配套措施
(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乡村两级政权的支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各乡(镇)财政要加强税收征收力度,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坚决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乡(镇)所有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预算外收入要全部上缴县级开设的乡(镇)“收入待解户”中,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定期将“收入待解户”中的收入分别缴入县国库和预算外专户,实行综合预算,严格做到收缴、罚缴分离,提高预算内外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县级财政不得在财政体制外调用乡(镇)的财力。
(二)规范乡(镇)财政支出管理。乡(镇)财政要明确乡(镇)支出范围,健全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从严控制一般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原由乡(镇)统筹费开支的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乡村道路修建四项事业经费支出,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编制预算,结合可用财力,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三)清理乡(镇)银行帐户、核实乡(镇)债务。全面清理乡(镇)银行帐户和票据,摸清乡(镇)收入家底。认真清理核定乡(镇)债权债务,并逐一登记造册,上报乡(镇)财股备案,严禁借清理债务之机变相增加债务。
(四)核实财政供养人员。要会同编办、民政等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各乡(镇)党委、政府、事业单位在编、超编人员、乡(镇)自聘人员和机构改革分流人员,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逐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严格控制乡(镇)财政供养人员。
(五)加强乡(镇)财政所管理。实行县财政局管理为主、乡(镇)财政配合管理形式。由县财政局负责乡(镇)财政所岗位设置、人事安排、业务管理考核和文明所创建等事宜。
(六)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改革纪律。各级财政要层层建立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各岗位制度,加强乡(镇)资金,用款,财务审批,报帐,债务管理以及帐务核算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实施步骤
为顺利开展此项活动,经过学习、考察、调查摸底,将柯坪县“乡财县管乡用”分四个阶段实施,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年××月××*日-××月××*日)。首先要及时成立“乡财县管乡用”乡(镇)财政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其次是召开由政府主要领导、财政局局长、乡(镇)主要领导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宣传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试点工作;再次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改革期间工作秩序不乱和各项资金的安全。
(二)实施准备阶段(200××年××月××日---××月××日)。在“四乡一镇”和县直各单位全面实行报账制,彻底清理完银行帐户、预算内外资金、各种票据、财政供养人员和编制、清理并锁定乡村债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年××月—××月)。各乡(镇)对实施乡“财县管乡用”农村税费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上报县“乡财县管乡用”财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县“改革领导小组”将对试点乡(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召开总结、经验交流、表彰大会,完善办法,为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奠定基础。
公安机关改革试点方案篇十
一是统一高考招生。这是我省改革高考招生制度的重点。考试不再分文理,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考相结合。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分别均为3门。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选考科目由学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及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类)平行投档;高校确定和提前公布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二是高职提前招生。普通高中考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考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实行“一档多投”,实现考生高校双向选择,考生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由考生自主确认1所录取高校。招生时间安排在每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三是单独考试招生。这是为适应中职教学特点和中职学生成长需要、面向中职学校考生专门设计的。全省统一组织,单独考试、择优录取,按专业平行投档。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职业技能”,除涉外类等专业按学校要求参加英语考试外,外语科目不作统一考试要求。语文、数学考试安排在每年6月,职业技能首次考试安排在今年12月。考生需按要求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可在17个大类中自主选择1-2个类别;同一大类考生可参加2次考试,成绩2年有效;各职业技能类别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职业素养基本要求体现在其中。
四是三位一体招生。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校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测试时间可安排在统一高考前,也可以安排在统一高考后。
我省试点方案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意见》精神,同时还从多方面进行了探索,形成了一些我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特点:
一是多元选拔体系进一步完善。设有统一高考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等四种考试招生模式。统一高考招生,考试不分文理,实行高考与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多数科目有2次考试机会;不再分录取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填报志愿。高职提前招生实行一档多投,学生高校双向选择;单独考试招生侧重“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三位一体招生突出综合素质。这些举措使高考招生进一步走向多元。
二是学生和学校选择权有效扩大。学生既可在不同考试招生模式中自主选择,又可在统一高考中自主选择选考科目、考试时间和成绩。高校研究确定相关考试招生条件,包括考试招生模式选择、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和中学阶段成长记录使用等,以及三位一体、高职提前招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方式。
三是考试社会成本有效减少。将现行高考和学考由每年共5次考试减少到3次。同时减少考试天数,统一高考考1天半,比现行高考减少1天,学考时间也进行了相应调整。这样既可以方便学生,又能提高考试效率,有效减少社会组织成本。
四是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对接更为紧密。向下呼应了以扩大学生学习选择权为核心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强化职业技能为核心的中职课程改革,为高中段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制度支撑;向上通过取消招生批次、实行按“专业+学校”招生以及扩大学校自主权,为促进高校办学特色和多样化发展提供了制度驱动。
三、关于改革价值取向及主要解决的问题
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学校、学生不断相互选择中实现的。试点方案着力彰显这一选择性教育理念。这几年我省已在全面深化高中课程改革中积极贯彻了这一理念,并已取得明显成效。试点方案强调把选择权尽可能多地交给学生和学校,旨在实现从选课到选考的进一步推进,并通过扩大学生与学校的双向选择,使招生公平从现有的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进一步走向内容公平。
公安机关改革试点方案篇十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x〔x〕2503号)和市委《关于印发的通知》(x〔x〕19号)要求,结合x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理论、“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和x全会,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总体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引领,以创新发展、转型追赶为主线,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深入推动产业民生生态“三大转型”,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多元化投融资、土地要素流动、公共服务供给、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突出问题,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型工业城市。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于资源枯竭型老工业城市这一基本区情,聚焦制约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综合改革研究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统筹城乡、产城融合。以实施《x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为契机,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产城融合发展。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把综合试点改革与专项试点改革结合起来,积极争取国家和x支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推动形成综合改革试点与特色试点内容相结合、重点领域与全面改革相补充的良好局面。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把改善民生、增进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不断把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善养、住有宜居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让广大城乡居民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到x年,城市综合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综合实力持续增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果,园区建设发展机制更加科学合理,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0亿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8000元,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25100元和13300元。
——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中心镇、重点镇和若干中心村相互补充的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城乡道路、交通、供水、排水、燃气、供热、通信、电力等各类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态城市特色更加鲜明,城乡环境更加宜居宜业。——城市吸纳能力显著增强。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消除,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基本确立,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居住人口全覆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城市吸纳人口能力明显增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8%以上,x年达到80%以上,农民转市民0.4万人以上。
——综合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产城融合发展、多元化投融资、土地要素流动、公共服务供给、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等重点领域改革有序推进,行政审批、园区发展、国有资产管理、农村产权改革、教育卫生、城市治理、基层自治等方面的改革率先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一批改革亮点和示范经验。
——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全国智慧城市、法治城市建设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城市管理、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城市管理信息化、精细化、人文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试点任务
(一)创新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机制
1.建立健全“三个清单”制度。制定并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开行政审批目录、条件和程序,凡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完善平台功能,完善办事规则和运行机制,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门受理、多证联办”,打造服务项目最多、服务流程最优、管理运行最好的政府服务中心。建设集网上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电子监察“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整合和减少行政审批前置评价评估事项,对先期论证充分、符合国家及x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探索政府审批服务代理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突出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常规性投资项目一律由企业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
2.创新开发区建设发展机制。推动开发区差异化发展,探索建立政府规划引导、社会多元投入、市场化开发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新型建设和运营模式,提升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档次和水平。建立开发区优化提升机制,与全市园区共建共享机制,积极搭建研发、服务和融资平台,聚集优势资源,吸引企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设,提升开发区孵化能力、承载能力、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由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主导的市场化招商引资模式,强化招商引资、洽谈、签约、落地、建设、投产全程跟踪服务,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3.创新对外交流合作机制。依托中阿博览会,与国际、国内城市加强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城市的交流,积极推动务实合作,在交通物流枢纽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加快建设淄山工业园“飞地工业园”,创新合作模式和利益分享机制。加快x陆路口岸电子口岸建设,深化与天津港合作,加强与新疆、x沿边口岸的合作,探索与多地区、多港口、多口岸有效合作机制和向北开放战略,畅通物流通道,提高通关效率,为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创造条件。4.完善产业转型升级机制。全面实施《x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工作方案》(x〔x〕42号)及《x区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x〔x〕30号)、《x区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x〔x〕104号)、《x区服务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x〔x〕38号),建立完善区级领导包抓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的推进机制,健全转型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环保产业发展基金、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对产业转型升级和机构调整方案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予以定向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供给结构,鼓励市场主体通过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扩大新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推动企业以消费意愿为导向,开发适路对销的新产品,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手段,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严格环保、能耗、技术标准,倒逼煤炭、电石、铁合金等产业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退出。
5.积极稳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以x被列入国家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为契机,全面落实x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x〔x〕9号)。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建立输配电价体系,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鼓励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电、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落实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直接监管责任,促进电力市场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多途径培育配电、售电市场主体,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发展配电业务;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进入售电市场,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积极推进以新能源和以余热、余压利用为主的微电网建设,鼓励按“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运营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二)创新多元投融资机制
6.创新城市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激励机制,鼓励国有商业银行扩大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积极引进各类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股权投资机构到x区设立机构、开办业务,整合地方国有金融资产。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支持民间资本依法设立中小型银行,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发展小额贷款、抵押担保、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金融,依法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鼓励建立多元化城市发展基金、金融控股实体和金融中介组织,形成与主体金融机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互动的地方融资市场和服务体系,搭建政府、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三方合作平台,创新融资模式。整顿净化金融市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控制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褒奖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城市综合信用评价和“信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7.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建设,全面实现政企分离。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经营性国有资产x统一分类监管机制。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企业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投资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有序推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
8.创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全面放宽民间资本准入,清除各种隐性壁垒,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特许经营领域,重点在土地综合利用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性住房等中长期建设投资领域。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ppp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管廊、城市公交、公共文化、养老、教育等公共服务。
(三)健全土地要素流动机制
9.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区内水源地、湖泊湿地、林区、草原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产权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和集体资产确权,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10.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抓好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建立土地交易制度和机制。建立土地流转保证金制度,严格土地流转企业和个人资质审核,确保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机制。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价认定办法和扶持政策,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农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股份合作制度,探索土地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以地养老、以权养老机制。
11.健全集约节约用地机制。建立政府引导、规划管控、多元参与、利益共享的城镇低效(闲置)用地再开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老城区、旧厂房、城中村、老工业区、工矿家属区搬迁改造,盘活现有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依法处置闲置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按照工业用地阶梯地价标准,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实施阶梯地价。鼓励开发区、企业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保障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重点产业项目、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优化政府供地方式,采取租赁、作价入股方式,支持工业和大型商业项目建设。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机制,开发建设大村庄和农民公寓,合并精简农村小庄点,开展农村宅基地复垦,促进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市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
(四)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12.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推行居住证制度,放开落户限制,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均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户口。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政策和制度,将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农民和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对进城农民与城市居民在就业创业、权益保障、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积极促进进城农民向市民转变。
13.加快教育领域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促进专业技术职称聘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优质教育资源扩面工程,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和师资均衡配置,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健全教师职称评聘分离机制,将高级教师职数向农村倾斜,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健全政府补贴、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困难学生资助等制度。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14.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制度、人事分配制度、医院管理制度改革。打破人员编制界限,实行全员竞聘、绩效挂钩、同工同酬。支持民营医院发展,规范民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工作,允许社会资金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就近便捷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建立社区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关系。推动实施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模式,鼓励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医生到农村、社区、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等多点依法行医,取得合理报酬。落实村医待遇,完善村医养老制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村医,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基层医务人员晋升职称不受职数限制。
15.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建立购买服务项目库和年度购买清单,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机制、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等作出规范,培育公共服务承接主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将公共文化、市容绿化、环保卫生、技能培训、养老助残等管理服务逐步转为向社会购买,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民办机构,公平享受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税收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支持和发展志愿者队伍,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在扶老、助残、托幼、贫困家庭扶助、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等方面发挥作用。
(五)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16.推进全国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依托全市加快建设“智慧x”综合运行管理平台而构建的完整应用体系,拓展智慧服务领域,促进智慧交通、智慧城管等相融合,为城市管理和发展提供及时和充分的决策支撑,使政府管理和服务从定性化走向定量化。依托“一个平台、两个中心”(云计算中心和指挥中心),对各种数据进行处理、决策分析、资源共享,实现一定范围的共享和决策分析,使政府、企业达到一定程度的智慧化,提高企业和市民的办事效率。
17.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完善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按照市政府将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县区下移的要求,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组建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实行城市综合执法,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18.创新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制。依据《x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围绕x副中心城市的定位,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建设、土地利用、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规划进行衔接整合,提升“三规合一”试点成果,积极推“多规融合”,促进各类规划无缝隙对接。理顺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通信、电力等各类管网管理体制,推进“一张图”集成地下、地面、地上各类设施的空间地理信息,统筹协调推进城市规划、国土利用、防灾减灾、市政管网、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19.加强基层自治能力建设。坚持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进一步强化街道(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治理中心的服务管理职能,完善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提高社会服务管理精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完善农村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推行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基层党组织多元化帮扶共建机制,机关事业单位与村、社区建立党组织帮建对子,帮助开展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转变和完善社区治理结构,规范社区职能,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严格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规范针对社区的考核、评比、达标事项,增强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功能。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坚持扶持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健全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指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20.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实行严格的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强化对山林、水体、湿地、人工防护林的保护措施,确保生态安全。加强生态建设,对于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的企业和个人给予政策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工矿废弃地治理,发展经果林产业的,给予林权确权登记,依法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理权。建立健全林地资源和绿地资源长效管护机制,探索政府采购与发展林下经济相结合的模式,支持社会力量承担城郊x连片防护林管护。拓宽环境污染治理渠道,吸收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保护,在火电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化工行业节水治污,以及工业园区废水、废弃物处理等领域探索引入第三方治理。启动建设国家水生态文明建设城市试点工作,开展水资源使用确权登记,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逐步推行水权交易。进一步健全生态建设考核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非法排污、破坏生态的,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实行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推动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建立节能减排奖惩机制,鼓励节能降耗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支持节能节水改造、“三废”和余热余压综合利用项目。实行绿色电力调度,对排放达标的工业企业优先用电调度。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转入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对原用地规划调整、土地性质变更、新项目扶持政策申报、职工转岗培训等予以优先支持。
五、进度安排
(一)起步阶段(x年6月—x年3月)
按照国家和x、市发改委的统一要求,正式启动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立足x区实际,制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阶段(x年4月—x年12月)
建立完善推进机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进程,加强与国家和x、x市发改委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吸收国家和先行先试地区改革创新成果,争取各方支持,解决本地改革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三)优化阶段(x年4月—x年12月)
逐项落实改革任务,推进改革纵深,巩固扩大改革成果,对照国家确定的指标体系,及时开展绩效评价,总结经验,报国家和x发改委,切实发挥试点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立城市综合改革工作专项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城市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安排部署综合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处理重大改革问题,指导和督促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推动综合改革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参与城市综合改革,加强改革思路和重要举措的研究和论证,增强改革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
(二)强化责任分工。建立城市综合改革责任机制,明确各项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工作部门,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推进落实机制,对本《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按年度逐项分工,制定具体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建立健全改革效果、改革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改革举措的跟踪落实,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三)统筹协调推进。正确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全局和局部的关系、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改革方向,抓住改革重点,强化改革措施,以重点突破带动改革的整体推进。(四)突出项目支撑。结合改革任务,研究谋划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支撑作用的重点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把改革成果反映在具体项目和发展载体上,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软件硬件的高效结合,不断巩固和提升改革成果。
(五)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把握规律、遵循规律,坚持边实践边总结,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开,不断从实践中取得规律性认识,确保改革积极稳妥、健康有序推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总结宣传综合改革的好经验、好典型和新思路、新举措,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为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公安机关改革试点方案篇十二
上海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9月19日公布,改革旨在进一步敞开科学评价和选拔的大门,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改变用一个分数来评价、录取学生,让多种因素在招生中发挥作用。上海的这套高考改革新方案新在何处?具体怎么操作?下面百分网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新方案的四个亮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原方案:2012年以来,上海高考科目为“3+1”共4门。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1”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中的任一门。每门科目成绩150分,高考成绩总分为600分。
新方案:从2017年开始,上海高考科目将变为“3+3”共6门。其中前一个“3”为统考的3门,分别为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成绩满分150分;后一个“3”为选考的3门,学生可以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中任意选择3门,每门成绩经折算后为满分70分。高考总成绩为660分。
解读:上海市教委副主任贾炜表示,考试科目的变化着眼于大学乃至未来的人才培养,为学生打下更加扎实的'学习基础。在“3+1”方案中,学生完成学业水平考试之后,高三基本只是在围着4门考试科目转,成为应试教育。比如对于选了化学的学生,物理只要应付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就可以,学得相对较浅。进入大学之后,很可能因为知识面太窄而学得吃力,并缺乏后劲。新方案要求学生在语、数、外之外再选考3门,将有利于引导学生拓宽知识面。
原方案:以往上海高考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时进行,4门考试科目在每年6月7日、8日两天之内集中考完。所有科目每年仅有一次考试机会。
新方案:按照上海高考新方案,6门考试科目将分散进行。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统一考试,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将率先实行一年两次考试,另一次安排在1月。学生可以考一次或两次,取较高的成绩纳入高考总分。3门选考科目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的形式进行,随教随考随清。对于2014年入学的高中生,高二可参加地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对于2015年入学的高中生,高二可参加地理、生命科学两门学业水平考试。
解读:贾炜认为,上海高考新方案把原先的统一考试变为分散考试,有利于缓解考生的学习压力和心理压力。只选1门时,考生必须学得很深很精,一旦考砸则导致高考失利;选3门后,风险就会分散开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积到最后一起考,而具有随考随清的特点,为高中开展特色办学、推行素质教育腾出更大的空间。当前外语的社会化考试已经非常成熟,具备了实行标准化考试的条件,一年两考带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机会。
原方案:目前,上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性考试,共包含10门科目,高一考地理、信息科技,高二考历史、物理、化学、生命科学,高三考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各科目书面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其中合格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作为本校本科目的期末考试成绩,学生须10门全部合格才能从高中毕业,具备参加高考的资格,但不纳入高考成绩。
新方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将变为13门,新增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3门。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前者难度较小,后者难度较大。学生须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备选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每门参照原始成绩,根据全市学生比例折算标准分。最高70分,最低40分,中间分为abcde五等11档,每档差3分。语文、数学、外语可用高考成绩代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于6门备选科目中未选的3门以及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
解读:贾炜认为,改革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高了“含金量”,不仅对学生学习起到质量监测和导向作用,而且成为高考选拔的依据。要求学生从6门备选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充分满足学生的兴趣、志向,可以打破文理限制,选择自己喜欢和擅长的科目,并保证一定的知识面。上海不允许学生考4门、5门、6门再从中选择3门较好的成绩,是为了防止“学霸”在各科目全面出击,盲目学习,加重自己的学习负担,又挤占了真正对一些科目喜欢的学生的机会。
原方案:按照当前的招生录取模式,录取时采用平行志愿的做法,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总分按高低排列,从高分开始将学生“划拨”到所填报的高校和专业,高校具体专业可以提出招收文科或理科学生,但基本无法顾及单科学习情况。
新方案:在高考新方案框架下,高校具体专业可以对学生提出0至3门课程要求。比如应用化学专业,假如提1门要求化学,那么选考过化学的学生才有资格报考;假如提两门要求化学、物理,那么选考过化学或物理的学生可以报考。这样高校具体专业对所招收的新生可以有一定的学科要求。上海提出,原则上高校应提前3年,即在学生进入高一时即公布科目要求,2017年的科目要求于2014年年底前公布。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解读:上海市教委副主任陆靖认为,实施新方案以后,高校招生录取既考虑总分、又兼顾单科成绩,赋予高校选拔学生的自主权和新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挑战。高校可以根据各专业特点,选择具有一定学科背景的学生,同时高校也必须对专业培养方向、目标要求进行梳理,在招生之初就想清楚要招什么样的人。这样高校招生更有针对性,增强学生与学科专业的黏合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生长期的专业发展。
公安机关改革试点方案篇十三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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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2016
年工作要点》要求,为充分发挥有条件的地方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方面的先行探索和示范带动作用,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问题导向。
集中资源和力量破解制约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难题,因地制宜,实施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紧扣发展。
紧贴经济转型发展的重大需求,以改革促发展,充分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有效发挥自主品牌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激励创新创业,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统筹推进。
统筹中央改革部署与地方改革需求,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经验,适时推广实施。——大胆创新。
注重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突破妨碍知识产权发展的思想观念制约,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允许多种类型、多种模式的改革探索和试验。根据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体部署和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布局,结合地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水平和创新驱动发展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需求,选择若干个创新成果多、经济转型步伐快、发挥知识产权引领作用和推动供需结构升级成效显著的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地方选择条件:(1
2
3
1
年。
通过在试点地方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通过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更加顺畅、执法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有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鼓励多种类型、多种模式的改革探索。科学划分知识产权部门政策引导、公共服务、市场监管职责,探索有效可行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按照推进综合执法的要求,减少层次,提高效率,有效避免多层次多头执法。按照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优化执法资源,统筹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避免出现版权执法的重复交叉。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以及商标战略实施、软件正版化等工作机制建设,做好与知识产权司法工作特别是知识产权法院的衔接。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大力推行知识产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大知识产权领域简政放权力度,强化依法行政,坚持放管结合,合理减少审批和管理事项。放宽专利代理机构准入条件限制,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执业信息披露制度。整合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实现知识产权信息等各类服务的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加强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构建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构建促进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议、专利导航机制,完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提升区域创新发展决策水平。统筹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促进政策,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指导市场主体综合运用专利、商标和版权组合策略,全方位、立体化地保护产品、技术、工业设计等的知识产权。引导市场主体综合运营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加快药品等领域过期专利技术的有效应用,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加速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要牵头会同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加强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改革试点中的重大政策问题。各试点地方要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协调推进机制,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重点改革任务,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改革试点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落实改革试点任务。各试点地方具体实施方案应于试点地方确定后两个月内印发实施。针对改革试点任务部署和需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支持改革试点的政策措施。各试点地方政府要按照改革任务要求,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国家知识产权局要会同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做好试点地方改革推进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根据改革试点评估情况,对取得实质效果和成功经验的改革举措,及时提出推广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在更大范围推广。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强化全局和责任意识,勇于创新,主动改革,积极作为,抓好落实,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总结、宣传改革试点进展和成效,加强试点地方工作交流,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
公安机关改革试点方案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工作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二、基本内容
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公安机关改革试点方案篇十五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为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其权威性、公正性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在此过程中,本市按照国家总体部署,进行了积极探索。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培养多样化高素质人才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公平和多样的教育提出更高期盼。本市现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在评价标准、选拔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学生选择性不够和过度偏科等问题,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以有利于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基本出发点,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支撑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素质教育导向。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优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功能,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更大舞台。
2.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在以考分为依据的基础上,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追求更高水平的公平。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
3.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与培养规律,逐步建立多元多维评价体系,充分体现学生全面发展导向,科学评估学生综合素质状况,更多展示学生个性特长。增强高等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促使一批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4.注重系统综合改革。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关系,循序渐进、稳妥实施,为未来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筑牢基础、拓展空间。正确处理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与考试招生改革重点突破的关系,做好各项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招生与管理等关系,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
(三)改革目标
2014年启动本市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17年整体实施。到2020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上海特点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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