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不能片面。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的数据和信息支持。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实际操作和执行的效果,以下的范文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实践的指导。
档案移交方案篇一
为使档案管理程序化,避免档案在传递过程中遗漏或丢失,特制订本制度。
1、各部门形成的档案材料,在档案科的指导下,按归档时间移交档案科。
2、档案科对接收的档案材料,要根据规定检查档案材料的质量,对不合格的档案材料要退回重新整理。
3、接收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三份。
4、移交时按号逐卷清号,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移交目录上签字,做到手续完备。
档案移交方案篇二
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三供一业的移交是重要内容,为了保证三供一业的移交能够取得积极成果,国有企业改革在三供一业的移交过程中,应把握正确原则,具体应从以下 几个方面入手:
2、1 政策引导,企业自愿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三供一业的移交必须要有完善的政策支撑,并建立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其中的政策的制定应保证其完善性,企业也应不断完善改革和移交措施。
2、2 标准自定,尊重地方
国有企业在三供一业的移交过程中,具体标准及移交细节,不但要尊重企业内部职工的意见,还要尊重地方的决策及意见,达到国有企业与地方相互协商。
2、3 改造资金,地方不管
在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的移交中,涉及到的资金,原则上应计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如非必要,不需要地方财政进行专项拨款,降低地方的财政负担。
2、4 人员安置,央企负责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三供一业移交过程中,对于人员富裕的情况,国有企业应采取内部消化的手段予以解决,降低地方政府的负担。
2、5 涉及资产,无偿划转
在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过程中,会涉及到诸多资产移交,对此,国有企业应本着无偿划转的原则,将涉及到的资产无偿划转给地方政府。
2、6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考虑到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工作的特殊性,以及可能存在的困难,遇到特殊情况应本着企业与政府相互协商的原则,进行特殊处理。
3 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移交应做好责任过渡
在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的移交过程中,考虑到三供一业对职工待遇的重要影响,做好责任过渡,是提高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移交工作效果的关键。基于这一认识,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移交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3、1 三供一业移交,应明确移交标准
鉴于三供一业在国有企业中的重要地位,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三供一业的移交要想取得积极效果,就要明确移交标准,在移交中做好标准的制定,确保三供一业的移交不对国有企业造成过多影响,提高三供一业移交的整体效果。
3、2 三供一业移交,应做好企业与政府对接
三供一业的移交,与国有企业和政府有着密切关系,其中企业与政府的对接,是保证三供一业移交取得实效的关键。基于这一认识,在三供一业的移交过程中,做好企业与政府的对接,能够提高三供一业移交的整体效果,对提高国有企业改革效果具有重要作用。
3、3 三供一业移交,应最大程度维护职工利益
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维护职工的最大利益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对于三供一业的移交而言,不能因为移交而降低报销标准,也不能因为移交而减少职工的待遇。其中最大程度维护职工利益,应成为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移交的关键。
4 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移交应做好资源整合
对于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的移交而言,并不单纯是企业资源的整合,同时也是人力资源、社会服务资源的整合。基于这有认识,要想做好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的移交,就要做好资源整合,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4、1 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的移交,应做好资产划拨
国有企业改革在三供一业的移交过程中,资产划拨是重点,为了提高资产划拨的有效性,并提高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在资产划拨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资产划拨达到预期目的。
4、2 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的移交,应做好职工安置
由于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的移交,大部分职工需要国有企业内部解决,因此,做好职工安置,化解职工在三供一业移交过程中的不稳定情绪,是做好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移交工作的关键。因此,必须在移交前制订合适的职工安置方案,并在移交过程中妥善实施。
4、3 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的移交,应做好企业资源优化
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三供一业的移交涉及多种企业资源的转移,为了防止国有资源流失,杜绝国有资源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流失的现象,达到合理控制企业资源并实现资源再利用的目的,做好企业资源优化是做好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移交的关键。
5 总结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国有企业改革中,要想提高三供一业的移交效果,就要从掌握正确原则、做好责任过渡和做好资源整合等方面入手,使国有企业改革的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在正确的`框架内进行,使三供一业的移交能够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为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保证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移交取得实效。
档案移交方案篇三
一、为了积极地有步骤地接收、移交档案,提高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高等教育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的精神,特定此制度。
二、本校档案馆统一保管全校在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为学校党政管理、教学、科研等服务。
三、本校档案馆接收所保管的.档案范围及移交时间:
2、属于按年度在教学工作中产生的文件应在次学年度寒假前移交;
6、大型设备开箱时,应由档案馆人员参加验收资料,并按学校规定及时移交应归档材料;
7、相关部门产生的有关人事档案材料应及时移交;
8、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学院所产生的有关学生档案材料应在产生时及时移交;
9、其它有关资料。
四、凡由档案馆接收保管的档案,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归档材料整齐、完整、分类准确、组件科学,便于利用;
2、根据保管期限表正确划分期限;
3、编制归档目录;
4、填写备考表;
5、归档材料移交时必须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经清点核对无误后,双方在目录上签名盖章,一份由移交单位保存,另一份由档案馆保存。
档案移交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冀政办字〔〕111号),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整合行政资源,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强化部门协同,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指导原则:
--标准统一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登记、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确保全流程无缝对接、流畅运转、公开公正。
--信息共享互认。强化相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归集和充分运用,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
--流程简化优化。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务求程序上简约、管理上精细、时限上明确。
--服务便捷高效。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让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在现有企业设立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公章刻制备案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涉及市场主体准入的登记事项,对企业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推行“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份证照、信息共享”工作模式,由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收件,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归集至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互联互通。企业不再另行办理公章刻制备案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衡水市行政区域内新设立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改革任务
(一)改革步骤
自x年10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对新设立企业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前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继续有效,企业办理变更事项、证照有效期满续办申请等情形下予以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自20xx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须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二)责任分工
1、一窗受理。申请人向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一窗受理、一口核准”,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再另行办理公章刻制备案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信息共享。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将企业登记信息在xx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归集至xx省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共享应用平台。省有关部门收到企业信息后,及时分发至所属各市有关部门,实现部门间信息传输和共享,确保企业能够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做好衔接。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直接到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等证件。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要通过xx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单位开放共享。(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负责)
4、强化应用。改革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保险机构,以及海关、电力、电信等垂直管理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认可“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法律效力,不得要求市场主体另行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证和刻章证明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提高效能。围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系统加强业务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加快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统一的企业登记条件、登记标准和登记规范,不得擅自增加申请材料和审批环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下推进,由市商事制度改革组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做好人、财、物、技术等保障工作,确保改革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同配合。食品和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公安、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法制等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分工合作,协调联动,形式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推送企业登记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做好本部门业务系统、工作流程、工作制度以及平台对接的调整与衔接;市直有关部门要对改革涉及的各类文件,及时按程序修订和完善;机构编制部门要为改革提供支持。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商事制度改革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有针对性地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督导考核,对改革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和激励,对落实不力、延误改革进程的要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改革宣传,对改革政策进行全面准确解读,对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答和回应,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档案移交方案篇五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 “五宜城区”建设服务,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城办发[20**]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档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区档案规范化管理认定、复查及接收进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20**年开展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重新认定和复查工作的第三个阶段,完成该项工作的100%,希望各单位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一)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复查认证
纳入机关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不包括已重新认证和已撤并单位) 重新认证、复查工作的单位:
1.完成2家“省一级”档案重新认证准备指导工作:法院、审计局。
2.完成4家“省二级”档案重新认证准备指导工作:统计局、环保局、老干局、水利局。
3.分期完成33家机关单位“省三级”考核认证指导工作:
一期是完成13家“省三级”重新认证工作培训指导:政协、供销社、城管局、政法委、综治办、党史办、新闻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文物旅游局、市容监察大队、政务大厅、五马办事处、延南办事处。
二期是完成11家“省三级”重新认定工作培训指导:台办、区直工委、安监局、610(防范办)、红十字会、药监局、文联、侨联、教育局。
三期是完成11家“省三级”重新认定工作培训指导:电视台、民政局、质监分局、农林局、编办、城改办、地震局、关工委、工商联、交管中心、商务中心。
完成3个新农村档案示范村创建工作:李家庄、新民、紫坊。
5.完成3个社区 “省三级”考核认定培训指导:广场西社区、蔡家巷社区、县前巷社区。
(二)企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复查认证
20**年,对已评定等级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纳入今年企事业单位档案认定、复查单位:
(三)原生电子档案规范化管理及依法接收
根据国家档案局印发的《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7号文件精神,区档案局定于10月底对区属各全宗单位20**年之前(含20**年)所有的原生电子档案进行依法接收。原生电子档案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原始定稿电子文件。
原生电子档案收集整理与载体制作要求如下:
1.范围:20**年之前(含20**年);
3.内容:本单位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所有发文电子文件或文件底稿;
4.格式:移交电子文档形式(见附件:《电子光盘制作规范》)
5.电子档案载体形式及标注(见附件:《电子光盘制作规范》)
6.电子档案目录及格式:(见表3、表4)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年5月—7月份)
档案规范化整理:对收集归档的各种门类的档案实体按照标准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编目,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管理台账及各门类档案检索工具。
2.原生电子档案整理:各单位根据本单位20**年之前(含20**年)的归档保管期限为永久、三十年的发文相应电子文件排序整理、登记目录并刻录成光盘。
2.考核认定材料准备:根据考核内容,准备相应等级认定实证材料及组织沿革、大事记、全宗介绍、利用实例、基础数字汇编等编研材料。
3.档案信息化管理设备及库房管理“八防”措施配置。
第二阶段:预检整改。(20**年8月份)凡纳入计划的各达标认证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山西省档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山西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定标准》要求对本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进行逐项逐条的自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漏补缺,并积极联系区档案局进行指导,开展预检整改,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第三阶段:申报验收。(20**年9月底)全面完成各单位档案目标管理的申报验收工作:
申报。按照定升级标准,撰写申报相应等级档案管理认定的申请报告、自检报告(主要包括单位概况,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措施及自我评价等)、自查评分表。
2.验收。根据预检中发现的不足,限期落实整改,在各项工作准备就绪后,接受省、市、区档案局的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移交进馆。(20**年10月底)凡纳入国家综合档案馆全宗管理的单位(见表1),要将本单位文书档案(纸质、原生电子档案)依法按时向档案馆移交。
四.推进措施
为确保今年档案重新认证和复查工作及原生电子档案接收工作的顺利完成,区档案局将举办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班,采取集中培训指导,具体安排时间如下:
2.地点:区档案局;联系电话:2239107
3.参加人员:全区范围内有档案定升级任务单位的档案员(见表2)。
4.培训内容:档案规范整理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档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各类材料。(各单位自备培训材料:《档案培训教材》、《山西省档案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5.要求:培训班采取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方法,届时由我局人员集中授课指导,各单位档案员务必按时参加,准时签到,不得无故缺失,参加情况与各单位档案目标考核挂钩。
长治市城区档案局
二o一四年五月五日
为加强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龙府发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资产核查移交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面完成资产移交工作任务,县政府决定成立资产核查移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县国资办、县国有资产管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资产核查移交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县国有资产管理,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国资办、县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人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县国资办、县国有资产管理抽调人员组成。
二、资产核查移交原则
资产核查、移交遵循“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项移交”的原则。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权属及相关债权债务核查清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资产逐项进行移交,先移交经营性资产,后移交非经营性资产。
三、资产核查移交范围及时间安排
1、资产核查移交范围:隶属县政府管辖内由县财政拨款及规费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债权债务不列入移交。
2、时间安排:
第一批:核查移交单位经营性资产(年4月16日—年8月15日)。具体有以下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水保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广电局、县水务局、县教文局、县体育局、县总工会、县二轻局、县供销社、县交通局、县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劳局、县审计局、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县建设局、县中小企业局、县煤炭局、县计生委、县农业局,核查、移交具体时间详见附表。
第二批:核查移交产权明晰、无权属纠纷的非经营性资产(年8月16日—年12月31日)。
第三批:核查移交前二批之外的全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元月1日—年3月底)。
四、资产核查移交方式
1、资产核查。资产核查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占有资产逐项进行清查核实,然后按照《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清查核实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2、资产移交。资产核查移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政府批准的资产清查核实处理意见,组织资产占有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在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下办理产权或资产经营权、租赁权的移交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龙府发[]29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资产核查移交前的清理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核查移交工作。
2、国土资源、房产、工商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资产移交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变更到县国有资产管理的过户手续,除收取工本费外,免收一切费用。
3、自资产移交之日起,各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应上缴至县国有资产管理收入结算专户。
4、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县财政部门凭县资产核查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停拨或缓拨该单位的公用经费:
(1)不按时办理占有资产移交的;
(2)不按规定上缴经营性国有资产净收益的;
(3)其他影响资产核查移交的不当行为。
5、对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拒绝变更资产权属登记的;
(2)阻拦资产移交的;
(3)隐瞒单位资产的;
(4)擅自或私下突击转让、抵押、变卖资产的;
(5)私下突击更改租赁协议、经营合同的;
(6)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7)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
(8)国资监管部门或执法执纪部门确认的其他不当行为。
档案移交方案篇六
一、档案收集范围:各部门、院系凡在党务、行政管理、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具体接收范围参照《湘南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执行。
二、移交、接收时间:
1、上级对口部门下发到各部门的文件应将原件及时交档案馆传阅(自备复印件)。
2、职能部门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范化标准要求,由承办部门整理、著录,于次年3月底以前移交到档案馆。
3、科研、基建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移交档案室。
4、各类学籍档案应在当年9月底之前移交档案馆。
三、移交要求及手续
1、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照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分别交专人接收。
2、档案移交时,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逐卷(册、件)逐页清点核对,并在移交目录上履行签字、盖章等手续。案卷目录以及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档案移交方案篇七
老农保移交工作要按照“积极稳妥、密切配合、平稳交接、有序进行”的工作要求,有步骤地实现平稳移交。
(一)乡镇民政所要摸清老农保基金、档案资料等情况,编制移交清册(附件一),档案资料包括缴费表、申报审批表、发放明细表等。
(二)做好档案、财务及农保基金的完整移交,确保基金安全。老农保档案是农保对象缴费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凭证,经乡镇民政所和劳动保障事务所认真核对老农保档案和财务账目无误后签署移交清册。
(三)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尽快进入角色,妥善管理移交资料,同时做好老农保符合条件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兑现工作,实现老农保工作的顺利移交和农保业务的有序衔接。
移交工作从12月12日开始,7个工作日结束。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为广大农民群众老有所养而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乡镇民政所和劳动保障事务所要服从大局,密切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实施,确保移交期间工作不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档案不丢、基金不流失。
档案移交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诸城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整体部署,根据镇委、镇政府创建文明城市有关要求,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提高全体居民文明素质为核心,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突出文明和谐文化内涵,调整创建活动思路,丰富创建活动载体,充实创建活动内容,进一步提升西枳沟文明创建水平,着力打造文明健康、和谐向上的社区环境。
二、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围绕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深入开展“社区面貌大变样、居民素质大提高”活动
1、广泛开展十个“十佳”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区组织开展“十佳好婆媳”、 “十佳优秀志愿者”、 “十佳文明和谐家庭”、“十佳文明和谐乡村(小区)”评选表彰活动,每一类型评选10名个人或10个集体,全社区共评出40个先进典型。
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 《西枳沟社区居民文明守则》、《社会公德十不规范》等文明公约,对涌现的新人新事新气象大张旗鼓给予褒扬,对不文明现象给予连续曝光,形成讲文明光荣、不讲文明耻辱的舆论强势。
(二)围绕提高社区建设和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社区环境三大整治行动
1、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解决公共场所环境脏乱差问题。在社区人口活动密集区域和主次干道旁设立垃圾箱,杜绝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抓好美化、亮化、绿化工程,对户外不规范、不雅观的广告牌匾、旗幌和灯箱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认真落实市容卫生“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社区容群众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整治。重点解决施工单位噪音扰民、土石方运输溢洒问题。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施工场地要设置建筑围挡,控制噪声,做到封闭施工;运送土石方车辆要采取密闭措施,控制溢洒发生,做到净车出入,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三)围绕提升社区现代文明程度,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积极推进创建文明生态小区活动。以居民生活小区为单元,以创建文明家庭、文明和谐楼道为载体,启动文明生态小区创建活动。开展绿色环保行动,积极参与植树绿化,共建绿色家园;引导居民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共建文化家园;大力整治脏乱差,引导居民清理楼道杂物,改变乱扔、乱堆、乱放等不良习惯,共建清洁家园;健全安全防范设施,引导居民自觉遵纪守法,远离“黄赌毒”、抵制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共建平安家园。
2、深入推进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认真落实全社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在社区服务中心内部,广泛开展争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文明标兵活动。
(四)围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扎实推进创建文明小城镇活动。主要抓好门店美化,引导商户、居民做好门脸、门窗、门牌的修缮和美化,搞好街道两侧建筑物和墙体的粉刷整理,营造和谐优美的城镇环境。广泛发动镇域居民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存垃圾和河堤沟渠污水,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生态绿化工程。大力开展植树绿化活动,加强公共园林、路旁树木、小区和单位绿地的管护,提高绿化效果。
广绿色清洁能源,修建沼气池或安装太阳能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根本改善。二是努力推进乡风文明。继续深化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年内农户参评率达到80%以上。不断完善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妇女禁赌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选树宣传一批典型村。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西枳沟的有效载体,此项工作由社区党委委统一领导。
(二)广开渠道,增加投入。建立稳定完善的投入保障机制,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强有力的财力物力支持。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设立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重大意义,要通过设立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大力加强社会宣传,最大限度地调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档案移交方案篇九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二)坚持属地化操作、专业化运营。各市(地)政府(行署)制定本地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对同一地区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执行相同政策标准。通过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三)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分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根据企业分级监管关系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20x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企业自行主张不移交的项目,自20xx年起各级政府不再出台移交政策。
(一)省国资委、财政厅负责督促指导全省开展工作,协调推动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省属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省财政厅牵头负责中央下放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及监管等工作。
(二)省发改委、住建厅负责指导各市(地)统筹用好用足棚户区改造、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等相关政策,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三)省人社厅、工信委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指导各市(地)开展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相关工作。
(四)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制定当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工作办法,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市、县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相关工作;做好本地区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及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改造工作,做好本地区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使用、清算等工作。
(五)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人员安置办法及组织实施方案等事项,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衔接,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规范审核程序。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主管财政部门、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二)严格移交程序。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变更及登记等工作,并按照财企〔20xx〕62号文件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多元股东的企业应当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权益。
(三)明确财务规则。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将财务处理依据和方式作为重大事项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分离移交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应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鉴证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四)妥善安置人员。移交“三供一业”涉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由市(地)政府(行署)制定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无法接收的人员,移交单位要通过转岗、解除劳动关系、内部退养等方式妥善安置。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做好工作衔接,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
(五)积极落实资金。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998年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的补助政策,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黑财资〔20xx〕56号)规定执行;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市(地)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费用由市(地)政府(行署)研究明确解决办法。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时可予以适当考虑。
(六)合规使用资金。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分离移交资金,对擅自挪用、违规使用分离移交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探索移交途径。各市(地)政府(行署)要积极帮助移交企业协调落实接收单位,从事“三供一业”专业化运营的国有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专业企业跨地区接收移交企业的“三供一业”职能。市(地)政府(行署)可成立相应专业企业组织接收,也可指定有关单位接收或由政府接收后委托经营。已经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
(八)合理统筹规划。各市(地)政府(行署)应统筹利用国家各种支持政策和资金,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与其他政策结合,协同推进,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用好用足国家政策,避免重复建设,发挥综合作用。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及地方政府要充分考虑我省气候特征,合理规划,保证职工居民冬季正常供电、供水、供热。
(九)加强组织领导。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地)政府(行署)和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省政府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推进落实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单位、确定责任人员和联络人员。
(十)及时掌握情况。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从20xx年10月起,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重大问题随时报送。
档案移交方案篇十
早春三月,草长鹰飞间,冬天的寒意还未褪尽,春天带着绿色的气息向我们走来,3月12日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为激发学生的爱护植物、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班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绿护绿行动,做到人人参与,宣传与实际行动相结合,让同学们在活动中体验成功的快乐,以达到为教室、为学校、为社会增添绿色,净化、美化环境的目的。
一、活动目的
1、培养学生热爱大自然、热爱家乡的情感。
2、通过实践活动,增强学生植绿护绿的环保意识,提高学生主人翁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
4、培养学生的持之以恒的态度。
二、活动主题:我与小树一起成长
三、活动时间:_年3月12日上午。
四、活动地点:
义务植树地点位于经济开发区__村西南方田(路线:__路口向北,沿工业五路至__路,西行至北侧方田)。
五、交通工具:可以驾车、骑自行车、电动车。
六、植树工具:
(1)自备铁锹。
(2)找一件适合的孩子工具。
(3)根据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而准备。
七、活动流程:
1、3月12日早上8:00参与的学生和家长在班级教室集合并清点人数,强调安全。
2、分配好组别,8:30出发,前往植树地点。
3、9:00到达植树地点,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有秩序地进行植树。
4、植树完成后,每组悬挂爱心植树卡片。
5、11:30植树活动结束,全体参与者集合并合影。活动过程中__的爸爸、及摄影爱好者做好照片采集工作。
6、集合解散后自行回家。
7、参与的学生周末日记的内容:对此次活动的认识和活动后的感受。
八、注意事项:
1、建议穿一套耐脏耐磨的衣服和运动鞋,戴上手套;
2、给孩子或自己自备一些饮品、小食品;(毕竟要费体力)
3、野外植树请大家听从组织者的安排,注意自身安全,尤其孩子的安全。我们不对任何意外损伤事件负责。
4、再次说明这是一次植树活动,绝不是春游,请做好吃苦的心里准备。
5、活动期间一定注意安全并且一定要服从指挥人员的安排,严禁私自行动。本活动属自愿活动,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
6、参与者今晚与孩子一起制作一张爱心植树卡片(不怕雨淋),给树苗起名字并写下祝福语,待植树完成后挂在小树苗上。
7、可以植一棵母子树、父子树、家庭树、孩子与他的好朋友一起植一棵情谊树、要好的两家人植一棵友谊树等等。
档案移交方案篇十一
根据全县创建文明县城的精神,按照《测评操作任务和任务分解手册》的要求,结合残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提高残联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文明县城创建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传承红色基因、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六个方面的试点工作内容,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
三、创建内容
1、创建廉洁高效的办公环境。
2、创建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3、创建洁净优雅的公共环境。
4、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四、实施措施
(一)、组建机构,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 钟友明 理事长
副组长:俞小平 副理事长
组员: 袁德奇 刘光辉
(二)、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文明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有关创建文明单位的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提高认识,自觉参与。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创建。 严格按照我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考评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表的考核标准,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全面实施创建,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好创建工作材料的积累,全面完成创建任务。每月开展一次有关文明创建工作、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活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3、第三阶段:巩固提高,整体推进。 我会将从工作机制、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坚持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及时改进,完善提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文明创建工作,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2、对照标准,狠抓落实。围绕创建市级文明县城目标,针对工作中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发挥职能作用,把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窗口”行业规范化。在各个岗位广泛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讲求职业道德,服务工作标准明确,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4、加强无障碍服务场所环境建设。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同时它也直接影响着我县的城市形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对提高人的素质,培养全民公共道德意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也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5加强公共卫生管理,针对本单位目前环境卫生状况不理想、环境卫生设施相对落后、人们的卫生意识不强等现象,自本月开始将紧紧围绕创建市级文明县城这一目标,从根本上治理本单位的:“脏”“乱”“差”现象,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本单位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6、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确保相关指标全面达标,确保相关资料全面到位,确保相关迎检准备全面落实。总结表彰先进,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创建市级文明县城测评验收工作。
档案移交方案篇十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顺利交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移交,是特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与当地国家综合楼馆之间定期的档案交接。
第三条档案移交依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市级单位和省属单位(除国家、省有明文规定外)的档案须向市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县(区)、乡(镇)单位的档案须向当地县(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各行政区划辖区仙的下列单位所形成的档案,凡年满10年、保管期限为永久与长期的,均属移交范围:
二、市人民政府及直属工作部门和派出单位;
四、市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管辖的国营企业;
六、撤销单位和国家破产企业;
七、有代表性的集体所有制单位、民营企业;
八、市级国家综合档案所有制单位、民营企业;
第五条所移交的档案门类必须齐全完整,即应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以维护档案全宗的完整性。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擅自扩大或缩小档案的移交范围和延长或缩短移交时限。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移交的,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提前或延期移交。
第七条国家、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明文规定暂不移交或暂缓移交的特殊档案,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检索工具及参考资料必须按规定随档案一并移交。一般随档案移交的为全宗卷、专题资料、基础数据汇集、行业报刊和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及其软盘。
第九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组织应加强对档案移交工作的领导,纳入领导议事日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档案移交的前期准备工作,以确保档案及时、安全移交。
第十条所移交的档案案卷质量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归档文件顺齐全完整;
二、分类组卷要符合规定原则,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和利用;
三、保管期限划分准确;
四、卷内文件排列科学系统;
五、题名能全面概括案卷内容,文字简练通顺;
六、档号编制符合《档号编制规则》;
七、使用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或监制的规范装具;
八、装订整齐美观,卷内文件无金属物。
第十一条档案移交前均需经过严格的消毒杀虫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无消毒杀虫条件的单位,可委托当地国家综合档案代为处理。
第十二条档案移交前须向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交移交清册,详细填具档案的门类及数量。
第十三条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所移交档案的案卷质量和消杀虫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方能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档案移交时应按国家标准填写《档案交接文据》,经交接双方核实后,由双方现任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领导人或由能承担责任的单位内的.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十五条移交的档案在运送过程中,移交单位应有专人押送,运输路线和时间须保密,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六条档案按时移交并符合要求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将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于在档案移交工作中作出突出成就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将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奖励。
第十七条凡不按期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或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当事人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不申请复议或不提起诉讼又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各县(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县(区)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档案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报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档案移交方案篇十三
其工作职能范围不变。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和机构成建制整体移交劳动保障部门。市劳动保障局设立农保行政管理机构;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农保工作经办机构(机构名称待全省统一规定)乡(镇)配备相关工作经办人员。
原则上应从事农保工作且在岗在编人员。市级农保行政管理人员编制由市编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予以核定。各县(市、区)农保经办机构及乡(镇)经办人员编制待省劳动保障厅、省编办人员定编定岗方案出台后,人员移交应按各地编办、财政新核定的全额拨款人员进行移交。结合市、县将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市、区)民政部门人员移交情况确定。财政部门要按移交后新设置的机构及重新核定的编制。确保农保工作正常运转。
认真做好农保基金的移交工作,各地要以农保审计报告为依据。确保农保基金安全。对挤占、挪用和违规动用农保基金的按照“谁批准,谁挪用,谁负责归还”原则,县(市、区)政府的领导下,由民政部门负责清收、归还。基金移交时要同时移交审计报告、参保人员情况、相关资料以及挤占挪用难以清收到位的基金处理方案等。
明确权属,对农保机构的独立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全部移交。各类档案资料、业务材料、会计材料要集中清理,造册移交。
政策性强,农保移交工作涉及面广。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一协调,成立有相关部门参加的移交工作专班。各级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移交工作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地完成移交工作。要严格遵守移交工作纪律,严禁借工作移交挤占挪用基金、私分财物,确保农保工作的顺利移交和各项农保业务的有序衔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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