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起着明确双方责任、规范交易行为的重要作用。在合同中,可以设置各种保密和解决争议的条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篇一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
民族: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x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月。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该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1、为使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工具等财产。
2、甲方执行国家的工时制度,甲方不随意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甲方经审批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告知乙方。
3、《根据xxx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本合同时,应事先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的月工资为基础工资加计件形式工资提成,甲方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2、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前发放乙方上个月工资;甲方支付有困难的,经单位工会同意、xxx门批准,延期支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日。
1、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或客户利益。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本合同时,涉及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应事先告知劳动者需要获得xxx门核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相应的技术等级,不得招用不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提前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书面通知乙方,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反方应支付对方违约赔偿金:_______元。
2、一方违反本合同,涉及经济补偿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在合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乙方违反本合同,若双方订有培训协议的,按培训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若无培训协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经济损失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向同行业或其他人员泄漏甲方技术资料和内部商业信息,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未尽事项或条款如与今后国家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本单位或所在地镇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向海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海盐县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证机关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证人员(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证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篇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xxx劳动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 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其 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二条 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工作任务:在_________________岗位。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 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 乙方每月工作 天, 每天实行 小时工作制。 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 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 元。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 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2) 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担 %,病假工资为 元。
(3) 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 本人实得工资 3 至 6 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2. 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 医疗期为 月(年) ,期满未治愈的延长 月。
(2) 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 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 。
3. 在合同期内, 乙方符合条件的, 享受探亲假 天, 婚假 天, 丧假 天, 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xxx《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 执行。
4. 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 2 款第(2)项规定和第 4 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时,应按工作每满 1 年(满半年不满 1 年按 1 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 1 个月的 生活补助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安全履行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 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 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 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 2 款规定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 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职工权益的。
5. 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 2 款第(3)项解除劳动 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 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
3. 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以及 劳动合同。
4. 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 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 除国家规定以外,在 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 以外的工作:
(1) 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 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期限为 月;
(3) 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 个月的短期停工。
7.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 支付违约金 元;赔偿金 元至 元。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抵触的,按国家 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 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篇三
乙方(职工)_________
根据《xxx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_工作,并努力完成岗位所要求或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标准。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安全和防护知识的教育。甲方的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时,甲乙双方又责任协助调查并依法处理。
3.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职工的休息和休假。确需加班加点的,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加班加点标准和程序执行,并按国家规定标准发给加班加点地工资。
4.甲方应依法对女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依法自主确立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按时给付乙方工资和奖金、津贴及其他政策性补助。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应严格按岗位技能工资考核办法执行,不得随意扣发。
2.甲乙双方具体约定工资报酬为:甲方应保障乙方按规定应享受的各种保险福利待遇。
3.甲方应严格按规定为在职职工办理养、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事宜,具体缴费办法和标准按对应的社保机构的规定办理。
1.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模范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应当予以奖励。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如有违反,应接受甲方按规定给予的相应处罚。
6、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也可在法定实效内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和履行本合同规定,如有违反,按照《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国家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2、本合同所称“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是指国家各级立法机关制定的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合同所称“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是指甲方根据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合法程序制定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牢度纪律。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xxx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乙方负责清扫楼层面,揩擦楼梯扶手,拖擦楼层面,清洁卫生间、盥洗室,擦洗门窗及楼道附属物等。
2、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节假日休息,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甲方负责按7、8元/小时支付给乙方作为劳动报酬,按实际工作天数每月结算一次。
4、甲方每年为乙方购买1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1、乙方必须按照要求定时完成保洁义务,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2、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的操作规程。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的事故,由乙方完全承担相关责任。
3、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防护工具等保证乙方正常作业的设备。
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篇五
劳务分包单位: ________(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单位: ________(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_工程内的________劳务,分包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执行并签订本合同书。
(1) 工程名称: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
(3) 结构形式:________
(4) 承包方式:________
协议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混凝土浇筑(不包含二次结构):在承包范围内按元/立方米进行单价包干(采用地泵输送);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按 元/立方米进行单价包干;上述包干单价施工方已充分考虑了涨价风险等因素,结算时包干单价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及设计变更除外)。单价包干包括:工程所需的所有人工 、辅助材料费、低值易耗品、工具机具费、管理费、利润、劳动保护费等。
1、 乙方达到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的要求,才予以支付工程进度款。(在之前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2、 每栋楼主体结构三层完工(三层屋面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年15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0%~80%;每栋主体结构六层完工后15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80%。
3、 每栋主体全部结束交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已完工程量的90%。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在15天内办理完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工程的人工费结算,结算完后7天内甲方支付清所有人工费。
1、 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混凝土的浇筑、振捣、收面和拉毛,混凝土面的养护和清洗;竖向孔洞剔凿及封堵砂浆抹平;施工缝处理及场地清洁、文明。零星现场预制构件用每次浇筑主体剩余的混凝土浇筑。
2、 乙方需自备混凝土振捣机具(振动器、振动棒和平板振动器、布料机等),压尺、水管、广线、斗车、灰桶、拉毛用的棕毛刷等工具、用具及安全施工防护用品(安全绳、安全帽、安全带和甲方提供配电箱以外的所有电线电缆和雨天施工用雨具)。
3、 本工程竣工时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乙方要严格控制好结构结合尺寸、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等细部尺寸,验收要求均按现行有关的国家规范及地方标准执行,不得超过合格标准等级的允许误差范围。混凝土内实外光无蜂窝麻面,结构如出现蜂窝麻面比较严重、尺寸变形、缺棱掉角、夹渣、缩颈、爆模、露筋等质量通病,楼地面在混凝土浇筑时,应在振捣密实的基础上表面压实、拉毛、纹路顺直、平整、不显脚印。操作时应用带水平尺的压尺压平,楼层地面标高误差控制在,不需要再作找平层。平整度不超过5cm,不漏浆。上述要求如发现一处则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并由乙方负责处理达到质量要求为止,所发生的工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4、 混凝土的养护和拆模须严格按项目现场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违反规定,甲方将视情况给予处罚。
5、 乙方自备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
严格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分户验收规定,及甲方、业主、监理的要求和大合同内条款为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必须强制性按照国家规范和大合同内及甲方的要求执行,必须做到人走场清、做好成品保护,材料及工具码放整齐有序,如出现有违章和不按以上条款执行的,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同时乙方需及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甲方将对乙方立即清理出场,并追究其责任。(包括生活区、宿舍的卫生等必须达到甲方要求);如乙方被监理及项目部、业主罚款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双倍处罚,如因违章作业、不服从管理所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
为了确保本工程能保质保量的顺利完成,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质量保证金。此保证金在本工程________施工至________,无质量和安全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如出现有大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此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的,除保证金不退还外海追究其责任。
以上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将负责赔偿守约方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此合同在本工程全部结束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篇六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建筑劳务市场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作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承担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二条合同期限
1、经双方约定,同意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签订合同:
(1)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如双方需要,可以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合同。
(2)合同期限以完成约定的岗位(工种)工作为止。
第三条劳动报酬
1、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标准为______元/工日,每月______日前现金支付。若遇上春节,须在春节前______天支付完乙方的应得工资。
2、甲、乙双方对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条款约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可根据生产(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适当调整乙方的岗位(工种)。
(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4)甲方应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作业条件。
(5)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或代办)劳务作业人员《就业登记手册》和社会综合保险等相关手续。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务工期间的各项行为应遵守上海市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建筑劳务岗位职责。
(3)乙方施工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自觉接受岗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5)乙方有遵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6)乙方在务工期间有获得上海市社会综合保险的权利,享有工伤和住院医疗两项保险待遇。
第五条合同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生效。
2、本合同对变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消的;
(4)乙方死亡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不办理《就业登记手册》和综合保险等手续的。
4、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移交给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违反本合同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政府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篇七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一)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三)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1总务部安全课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课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总务部教育课及各部门教育课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事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卫生推进课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5.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具体要求按照《fhp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fhp临时用电安全守则》实施。
5.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5.7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作业期间,必须有人进行现场监护,禁止单独作业。监护人发现或作业者自己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发生危险时,现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组织抢救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减少损失,避免事故扩大。
5.9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5.10各车间、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5.11公司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员工或管理均有权利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5.1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5.12.1各车间、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安全卫生推进课核准后,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人事总务部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课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工作。
5.12.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车间、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5.12.3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各部门向安全卫生推进课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人事总务部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课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培训和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证件发放由两个课负责安排。
5.12.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1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卫生推进课。
5.12.5各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时,在招聘入职时由公司人事部门和部门各级担当管理进行证件的审核,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要求的一律不得招聘使用,各部门招聘的特种作业人员最终由安全卫生推进课核准后,纳入到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册进行有效管理。
5.12.6参加外部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到培训机构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的方可参加培训。参加公司内部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经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由人事总务部教育课发给相关资格证后方可独立作业。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
5.12.7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凡是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特种作业操作证》。
5.12.8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岗位须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内调动仍从事本工种作业,原发操作证继续有效,由调出部门通知接收部门备案。公司内调动不再从事本工种作业人员,由调出部门收回《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送交主管部门备案。
5.12.9特种作业人员从集团其他分公司调入本公司的,应在调入的当月纳入到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范围。
5.12.10特种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可由自己保存原件,但必须向公司和所在部门提交有效的复印件。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由总务部安全课或教育课负责保存原件,但必须向作业者提交有效的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退休,应交回特种作业资格证给到公司的安全部门存档。
5.12.11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提交详细的工程作业方案和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供本公司各级安全人员、管理进行参考确认。外来公司因工作需要,携带到我厂的特种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牌无照、损坏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禁止带入本公司范围内使用。
5.12.12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总务部安全课及各工程所在的部门应将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通过合适的方式传达到外来作业的单位和人员,明确安全责任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安全作业。
5.12.13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章行为,本公司任何人员应该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必要的情况下由公司对当事人或外来单位进行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篇八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机械租赁企业,持证上岗。
3、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它相关单位应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每年不应少于24学时。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岗前检查。
5、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6、特种作业人员发现操作环境或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作业或停止作业,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报告。
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篇九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一般采取按专业分批集中脱产,集体授课的方式。教育内容则根据不同工种、专业的`具体特点和要求而定。但都应包括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议随两大部分。企业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卡”档案。特种作业人员经理论及操作考试合格后,到有关部门办理领取操作证手续。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参加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指定单位主持的、每两年一次的定期复审(机动车辆驾驶和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重新参加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应被收缴操作许可证。凡到期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作业。在两个复审期内做到安全无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报经发证部问批准后,可以免试,但不得连续免试。
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篇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核
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八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对于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核发准考证。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考核大纲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考核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第十三条考核发证机关对于考核合格的,应当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资格证书;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资格证书应当采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样式,由考核发证机关编号后签发。资格证书在全国通用。
资格证书样式见附件一,编号规则见附件二。
第三章从业
第十五条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第十七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第十八条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二)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三)书面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四)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六)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录在档;
(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押其资格证书。
第四章延期复核
第二十二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延期复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体检合格证明;
(三)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证明或者继续教育证明;
(四)用人单位出具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记录;
(五)考核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的;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含3次)以上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的;
(六)考核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考核发证机关在收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提交的延期复核资料后,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二)对于提交资料齐全且无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情形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准予延期复核手续,并在证书上注明延期复核合格,并加盖延期复核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作出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延期复核合格。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制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管理制度,建立本地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从业活动,查处违章作业行为并记录在档。
第二十八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每年年底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延期复核情况的年度统计信息资料。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资格证书:
(一)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或者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
(二)考核发证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核发资格证书的;
(三)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撤销资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资格证书:
(一)依法不予延期的;
(二)持证人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
(三)持证人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1.目的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
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 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
3.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 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 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一)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三)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总务部安全课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 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 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 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 安全课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总务部教育课及各部门教育课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 管理。
4.4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 入职 时必须与人事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证,必要时安全卫生推进课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 和实际操作训练 。经有资质的专业 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1〗〖2〗〖3〗
5.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具有初中 或以上文化程度;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http://)。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 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5.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 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具体要求按照《fhp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fhp临时用电安全守则》实施 。
5.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 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5.7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作业期间,必须有人进行现场监护,禁止单独作业。监护人发现或作业者自己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 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发生危险时,现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组织抢救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减少损失,避免事故扩大。
5.9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 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5.10各车间、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5.11公司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员工或管理均有权利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5.1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5.12.1各车间、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安全卫生推进课核准后,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 批准后,由人事总务部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课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工作。
5.12.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车间、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5.12.3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各部门向安全卫生推进课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人事总务部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课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培训和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 和证件交到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证件发放由两个课负责安排。
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篇十一
乙方:________
1、甲方提供:安全帽、扎丝、垫块等辅料。
2、甲方负责吊料,供应材料,乙方负责接料,屋面剩余钢筋由乙方清理。
3、乙方必须保证人员充足,按要求施工,施工验收未达标的,乙方负责修整,费用自付,按质按量完成施工进度。
4、乙方施工人员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5、生活费按每人每月壹仟元,工程款工程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6、违约:如乙方未能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中途退场,甲方有权按完成工作量的50%支付工程款。
7、经过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篇十二
甲方:
地址:
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保安服务:为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安全需求,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由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提供的专业化安全防范服务及相关服务的行为。保安服务一般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门卫、守护、巡逻、押运、随身护卫、人群控制、技术防范、安全咨询等形式,保护客户人身、财产和信息等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合同保安服务的内容仅包含门卫、守护、巡逻服务。
1、门卫服务:保安员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对甲方单位的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的服务业务。
2、守护服务:保安员对双方确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的服务业务。
3、巡逻服务:保安员对双方确定的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巡视检查、警戒的服务业务。
4、甲方协助乙方安排保安员的岗位和工作内容,向保安员明确护卫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因甲方的管理不当及其它一切属于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乙方派驻到甲方的保安人员数量为名、保安班长 名、保安员 名;具体人员的来源由乙方决定,人员素质需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条件。
2、本合同服务期限暂定为年,从 年 日起至 年 日止。
3、服务地点:
经双方协商,保安人员每天上班 小时,每月工作 天(每人每月轮休四天);保安员休假或请事假时,由保安队长合理安排时间,请、休假保安员在请、休假期间的工作由其他保安员加班完成(加班费由乙方支付),不得缺少双方商定范围内的岗位值班人数及降低服务质量。
1、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总计 元,大写: 人民币(该费用包含保安人员工资 元,服务费 元)。具体标准如下:保安队长每人每月 元,共 人,合计 元;保安班长每人每月 元,共 人,合计 元;保安员每人每月 元,共 人,合计 元。
2、甲方为保安人员免费提供伙食(含早、中、晚餐和中、夜班人员夜宵)、住宿及水电等;如甲方不能免费提供食、宿,则按照每人每月元的标准额外向乙方支付保安人员食宿费用。
3、上述两项所确认收费金额后甲方付款时如需乙方开发票,每月额外加收 元税金)。
4、保安服务费实行预付制,甲方必须于每月10日前以付当月的保安服务费;如合同签订于10号之后,则当月保安服务费应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保安力量。对保安力量明显不足的,乙方应以建议函的形式知会甲方,甲方5个工作日内不整改而造成的相关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应制定相关门禁管理、车辆管理制度以及责任区内有关的规范管理细则,同时根据安全防范工作需要,制作相关登记表、出入证等,使乙方保安人员执行保安勤务时有章可循,有证可查。
3、甲方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防火、防盗、通讯及报警设备,并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如学习训练场所、值班室、桌椅及工作用品等);如因甲方的安全设备缺陷问题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甲方自行处理好乙方保安员入场前的各项遗留问题,保证乙方能按时接收和派人管理,并协助乙方解决保安执勤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5、甲方不得聘用乙方派驻到甲方工作过的保安人员,对乙方调整个别保安人员的工作予以支持。
6、甲方应协同乙方共同做好保安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保安人员的工作能力,并可随时检查保安人员的工作,对保安人员的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称职的保安人员可进行教育批评并通知乙方,经多次教育不改者,可要求乙方予以调换。
7、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准时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同时甲方不得以保安人员违规等理由扣减服务费;如确需对保安人员作出处罚的,应书面告知乙方,由乙方对保安人员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8、乙方保安人员在保护甲方财产和人员安全的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甲方协助乙方负责善后,工作同时甲方应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确保所派保安人员已经过严格训练、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前科;并要求保安员上岗时统一穿着保安制服,做到仪表端庄、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秉公办事。
2、乙方应负责保安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检查保安人员的工作纪律;督导保安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非紧急情况不得随意动用甲方的生产和办公设备,不得随意进入甲方的生产和办公场所,并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应尽一切力量维护服务范围内的安全,确保各岗位值班人数;但在特殊情况下,因人员调动或其它因素造成缺人时,乙方将安排保安员加班仍以[缺人不缺岗]的原则进行服务,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扣减保安服务费。
4、乙方有权拒绝提供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服务,如甲方确需动用乙方保安人员时,需征得乙方项目主管同意并支付相应劳务费用;乙方保安员有权拒绝甲方指定负责人以外人员的直接指挥。
5、乙方有权对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如甲方未采取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保安人员属乙方员工,与甲方无直接劳动关系,在双方合作期间如发生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1、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合同范围内的保安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管理权授予第三方。
2、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将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之日起,在本合约定的保安服务费基数上按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浮的比例增加保安服务费,并随之变更本合同有关保安服务费之约定;因其它因素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变更本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其他条款不变;如合同期满,一方不愿续签合同,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以方便安排交接工作。
1、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补偿金;如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直接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务费,须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将保安人员撤离,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金,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它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甲方指派保安人员从事本合同约定服务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或授意保安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由此造成对保安人员或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4、无论任何因素导致双方终止合同,在保安人员撤离前,甲方须向乙方付清所有保安服务费;且在双方终止合同后的三个月内,甲方不可聘用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过的保安人员,否则,每聘用一名保安人员,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5、依据本合同,如因乙方保安人员工作严重失职或故意行为导致甲方遭受外来盗窃所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不包含现金、珠宝、有价证券、商业资料、员工私人物品等),经公安机关侦查核实,认定责任和损失数额后,甲方可在当事人当月保安服务费中适当扣除;损失较大的(价值人民币5000元以上),经法院判定应由乙方赔偿的,乙方负责赔偿,但最高赔付限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若甲方投保有财产保险,乙方只负责对保险公司赔付后的差额进行赔偿,对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甲方安全防范制度不健全、安全设施不完备、调配保安力量不合理,乙方提出整改建议后,甲方未及时按要求整改导致事故发生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2)因发生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保安人员在岗位上尽职尽责而无法阻止,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1、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请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双方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篇十三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根据《xxx劳动法》、《xxx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二、使用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xxx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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