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方案之前,需要对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对于制定方案,首先需要明确问题或目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方案的沟通和推广对于其成功非常重要。
疫情期间工地复工方案篇一
我项目部对工地以下几点进行检查:
1.施工现场绿网覆盖没有覆盖全面,及时整改。
1.临时用电线路正常,做到了“四个一”,配备合格。
2.现场二级箱个别没有上锁,已整改合格。
1.临边防护有个别绿网被风吹开未及时恢复,亦已及时封闭。
2.临边洞口防护到位。
1.施工现场有个别灭火器失效,已更换,合格。
2.消防水管保温措施个别不到位,已进行保温,复查合格。
3.施工用水管道个别冻裂,及时整改。
对新进场的工人教育,留存教育记录,教育率100%
所有安全项目检查由项目部安全部门牵头组织,而成立检查小组,各劳务单位相关人员配合实施。
现场安全状况良好:总包对各施工部位的安全现状进行了认真检查、完善、整改。塔吊、电焊机、搅拌机等主要机械都进行了调试,运行良好;脚手架基础的稳定性和附墙拉结等都逐一进行了检查;安全网进行了修补或更换;临时用电线箱完好、接地齐全;洞口、临边防护也都予以加固。
现场复工条件已具备:现场垃圾清扫干净,施工通道整理通畅,水电均接到位,材料准备充足,机具完好,施工人员的食宿已妥善安排好。
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每道工序都要做到“样板引路”,做到“事前有规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保障”,确保每一道工序都是优质,都是精品,以过程精品铸精品工程。
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杜绝火灾事故,努力将本工地建成平罗县文明工地。
科学合理制定施工进度计划,保证有充足的人力、材料、设备,在工序安排上创造条件组织交叉作业,抓住主要节点不放松,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本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已全部到岗。
本工程目前主要进行主体施工,目前已到施工作业人员基本能满足现阶段工程施工需要。
2、安全教育、制度检查情况
经检查,安全检查制度已经建立,各安全台账集全。各项应急预案完整,各项操作规程情况良好,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消防设备的检查记录齐全。各工序、机械作业所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了报验。
我项目部已于3月20日对年后新进人员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与各班组长签定了安全责任书。节后新进特种作业人员的统计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报审程序。
3、安全生产情况
项目部于3月19日对现场及职工宿舍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情况良好。
项目部对春节前拆除的部分临时用电线路重新架设,对三级配电箱、二级漏电保护开关等进行了检查,对部分乱接乱拉的电线进行了拆除,现场临时用电符合临时用电规定。在职工宿舍临时用电集中检查中未发现电热毯、热水器、电炒锅等违规用电设备,宿舍用电符合用电规定。
项目部对在消防设备检查中发现的气压不足消防灭火器进行了更换,对现场灭火器进行了重新配置,基本满足施工消防要求。
4、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项目部已经组建了专职文明施工班组,负责现场围护每日清洁及破损围挡的修复和更换工作。
5、施工机具设备运行情况
目前施工现场塔吊7台、圆木锯3台,项目部在3月15日对其进行了试运转,各系统运转正常。
疫情期间工地复工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企业正常生产,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常肺炎防控指〔20xx〕36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规程(试行)的通知》(坛防指企业防控〔20xx〕6号)和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儒林镇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驻厂特派员制度,相关事宜和工作要求如下:
组长:王和荣
副组长:冯梁
组员:
向各工业企业派驻驻厂特派员(名单见附件1),特派员负责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各级政府提出的防控监督要求,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准备及申报工作,为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提供服务保障。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精准防控、有序复工、确保可控”要求,做早做实做细重点企业及相关企业复工的准备工作,分类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防范遏制复工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具体举措
各企业要坚决做到“四个到位”,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内部要实行群防群治,化小工作单元,优化工作流程,倡导远程办公,减少人员集聚,职工错峰返岗,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复工前、后各项防疫措施。
1.复工前
(1)防控机制到位。要建立健全企业疫情防控机制,企业负责人必须亲自指挥,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做好企业复工方案,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2)员工排查到位。全面排查所有职工,按照“一人一档”做好职工信息建档筛查工作,按照“能少则少、能近则近”原则组织首批复工用工,并与员工签订《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本地职工:开展本地职工春节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坛及往返路线、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等情况。除春节期间从未离开常州范围,或从外地返回常州范围已完成14天隔离的本地职工外,其他所有离开常州的本地职工,自返坛之日起,一律执行居家或在企业集体宿舍隔离14天的要求。
外地职工: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职工,企业必须逐一沟通,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一律不得返坛。凡是未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其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坛。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其非疫情重点地区的外地职工,在体温检测正常、近14天内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无与前述地区旅居人员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返坛后一律执行居家或在企业宿舍隔离14天的要求,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可申请到镇集中隔离点隔离。外地返坛员工需提前按照《返坛员工审核流程图》(附件10)的流程进行申报审核。
职工隔离期间,每天早、晚两次汇报体温和其他身体状况。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拨打120,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3)设施物资到位。要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超前做好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物资储备不少于7天用量,并有稳定的供货渠道;按照每100人一间的标准单独设置隔离间(隔离区域相对独立,与周围建筑有一定的隔离距离,隔离人员每人单独一间,并有独立的卫生设施)。
(4)内部管理到位。复工前要实施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管控到位。要对企业内部场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严格检疫查验和防护,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企业应当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按要求每日报送员工健康状况、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2.复工后
(1)建立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等制度。由专人负责对每位职工进行体温测量,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
(2)加强外来人员管控。企业应谢绝或尽量减少客户来访等活动。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严格落实货运车辆管控措施。
(3)强化职工上下班过程管理。对企业职工上班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实行封闭管理。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下班后直接回家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避免多人乘座一辆车。
(4)做好生产办公场所消杀防护。加强落实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生产设施、营业场所、职工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
(5)做好就餐环节疫情防控。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禁止聚集用餐。
(6)加强人员集聚防控。提倡网上办公。停止展览、展销、人才招聘及其他聚集性会议、活动,减少人员外派出差。减少会议,确需召开的会议,减少会议人数,并做好会场开窗通风和消毒。
(7)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环保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
(8)做好职工生活引导和宣传教育。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活秩序。工作间隙,安排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三)审批流程(详见附件9)
1.企业自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四个到位”要求(参见《金坛区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通知》(坛防指〔20xx〕5号))和复工前后具体举措的要求做好自查自改。
2.镇级审核。企业准备充分后,应在开工前2天将《企业复工申请审批表》(附件2)、《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在岗职工统计表》(附件5)、《外地职工疫情防控统计表》(附件6)、《企业复工防控物资储备表》(附件7)、《职工隔离情况汇总表》(附件8),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防控机制建设、设施物资储备、内部管理措施等内容)、复工生产方案(包括复工时间、产品产能、订单情况、用工人数、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等内容)等申请材料报给企业特派员,镇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派工作小组到现场严格审核把关。
3.部门会审。镇政府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至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定期召集其他职能部门会审,会审通过后,企业方可复工(其中,职工数500人以上的企业,还需报经区防控指挥部批准)。
4.指挥部备案。行业主管部门将会审结果汇总上报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四)相关要求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复工要求。所有拟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疫情防控期间要优先使用本地员工,全力劝阻疫情重点地区员工,坚决落实员工返坛后居家隔离14天方可返岗的要求。
2.加强协调指导,形成防控工作合力。企业防控组要统筹抓好全镇企业复工工作,组织企业分批分类、规范有序申报复工。驻厂特派员要在服务中加强指导,帮助企业尽快落实好“四个到位”,监督企业严密编织防疫工作网。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的各项工作,确保企业防控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3.加强检查督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巡查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防控措施的检查指导,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企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整改,拒不停产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4.建立“零报告”机制。请各企业每日中午11:00前将前一日企业复工准备和疫情防控的主要情况、员工动态报企业特派员。没有新情况须“零报告”,有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疫情期间工地复工方案篇三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批发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复工。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以复工。即包括:各类金融行业企业,科技服务、检验检测,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评估、总部管理、广告业、资产价格评估、鉴定认定、仲裁服务、咨询招标,工业设计、文化创意、文化出版,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采取网络办公、线上办公。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以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
拟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分批到岗安排等内容,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联动机制到位。
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县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员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回复工,鼓励员工延迟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达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四)设施物资到位。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五)内部管理到位。
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经营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清洁消毒到位。
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一)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和企业所在乡镇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各小组集中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
(二)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1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备案。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对本乡镇服务业企业监督,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消毒,配备充足的测温仪、口罩等防护物资。
(二)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加强本地员工的管理,对在县内企业上班需要进出村屯的群众,做好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企业员工可凭员工证等有效证件在企业和家庭之间往返,各交通检查点不能无故阻拦县内企业员工正常过路通行,不能对出村复工返家的人员进行隔离。
(三)县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经复工复产审批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正常上下班工作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四)县卫健局负责审核企业各项具体防控措施是否达标到位。
(五)县交通局负责协调员工的交通问题。
(六)对不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强行复工复产的企业,由公安部门强行责令停产。
疫情期间工地复工方案篇四
工作计划是对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一定的效果,要求决策助理要有远见、有思想、有思想,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出入管理。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入口的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入口、各楼宇大堂设专人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口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人员禁止进入。同时,建议园区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行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每日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口罩存放箱”,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一员一档”,并严格落实执行。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议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人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工,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用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用。
4.办公场所管理。复工前,请企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日消毒。进入企业请佩带口罩,对上班员工做到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自身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基础工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口罩,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5.企业访客管理。企业访客应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先检测体温,确定有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并在指定区域会客。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以及出差。
6.防疫知识宣传。请企业及时向员工普及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教育员工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建议企业向本企业的湖北籍员工发一条关爱信息、打一个暖心电话,做到隔离不隔心。
1.为避免复工后入园测温工作可能导致的车辆、人员拥堵,建议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错峰上班。
2.为避免乘坐电梯时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低楼层的企业提倡鼓励员工使用楼梯步行上下楼。
3.为避免外出就餐和使用外卖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企业提倡员工自行带饭、预约用餐或错峰用餐。
4.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企业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自觉实施居家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每日5点前用办公网公务邮箱报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为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企业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企业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一)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企业,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公司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发烧、咳嗽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出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1、综合管理部: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
2、财务部:保障购买应急物资及必需品的资金。
3、业务部xxx_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4、销售部及其他部门:保护易感人群,协调公司综合管理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5、xxx货场、xxx货场: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根据发展公司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通风工作: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要使用空调,必须定期换气。
2、消毒工作: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个人要注重个人卫生。
1、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应急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工作为重点,安全运行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综合管理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应急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和工会部门一起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疫情期间工地复工方案篇五
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建立完善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力争20xx年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100得到康复服务,20xx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社区康复工作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为出发点,以康复机构为指导,社区为依托,残疾人家庭为基础,广泛开展各种覆盖面广、时效性强、残疾人迫切需求的康复服务。
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主要有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康复医疗服务、二是训练指导服务、三是心理疏导服务、四是知识普及服务、五是用品用具服务、六是咨询转介服务。
具有本区户籍的各类残障人。
按照《市区域卫生规范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本区应在三年内完成全部镇、街道、园区卫生院达市级社区卫生服务组织标准建设。各镇、街道、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残联应结合此项工作的开展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之中。
在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中,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不仅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职,而且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抓出实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相应的康复医生进行康复服务和技术指导,残联应做好社区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并依托社区残疾人协会做好康复需求调查工作,同时根据需求在康复器材、业务经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和配置。
1、残疾人康复站(点)建设时,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室处设置醒目铭牌,名称为“某某镇(街道)残疾人康复站”或“某某村(居委会)残疾人康复点”残疾人康复站站长由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干部担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参与康复站工作。
2、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点)的康复服务内容、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服务公约,并在康复站(点)内公布。
3、开展康复医生培训,提高康复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2名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兼职康复医生;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有1-2名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兼职康复医生。
4、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的康复用房原则上不少于30-50平方米,购置康复器材不少于10件(套)。残疾人康复点康复用房原则上不少于20-30平方米,购置康复器材不少于5件(套)。
5、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及康复站(点)要做好本辖区残疾人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工作,分三个年龄段0-7岁、8-14岁、15岁以上,摸清底数,填写《康复需求登记表》;对在残疾人康复站(点)中得到康复训练的重点康复对象(三瘫一截),必须建立并填写康复训练档案;对在残疾人康复站(点)得到康复服务的残障人,必须填写《康复服务记录表》。同时,做好新发生残障人的康复需求登记工作。
6、各基层残疾人康复站每年5月31日、10月31日前将《残疾人康复服务汇总表》、《残疾人康复训练登记表》,11月15日前将重点康复对象(三瘫一截)的康复训练档案报区残联科。
残疾人康复服务考核标准
1、康复需求数应达到持证残疾人数的60,但康复需求人员可以是有康复需求的残障人。
2、康复服务率应达到康复需求数的100。
3、康复站、康复点各类资料必须齐全,服务内容真实。
区残联、区卫生局将共同制定考核标准,每年年终对残疾人康复站(点)进行目标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为保证工作的开展,市残康办按建成一个残疾人康复站投入1万元,建立一个残疾人康复点投入2千元的标准下拨经费。区残联将按照1:1标准匹配经费,此项经费原则上用于残疾人康复站(点)的康复器材配备。
按“建成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各镇、街道、园区根据残疾人康复站(点)建设标准的要求,建成一个中心康复站、2-3个康复点后向区残联和区卫生局申报。由市、区残康办考核后,下拨给基层残联建站(点)经费。
各镇、街道、园区残联要以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要求,不断开拓创新,贴近残疾人需求,让残疾人能得到就近就便的康复训练服务,为残疾人康复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创造有利的条件。
疫情期间工地复工方案篇六
为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合理安排全市地方煤矿20xx年春节前停工停产,春节后有序复工复产验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和省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市20xx年度地方煤矿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及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停工停产放假时间
全市建设矿井从20xx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六)零时起一律停工放假;生产矿井从20xx年1月22日(农历腊月廿二)零时起一律停产放假。
(二)停工停产期间主要工作
1.停工停产期间,所有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建设矿井的《矿长资格证》一律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统一保管,由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于停工停产当日下午6时前集中上交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2.组织开展停工停产期间督查检查工作,确保令行禁止,严禁煤矿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活动。
(1)停工停产前,各煤矿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提前周密安排停工停产期间各项工作,确保矿井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
(2)停工停产期间,各煤矿企业必须坚持"一停四不停",保持主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认真做好瓦斯检查、瓦斯抽放及排水工作。
(3)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停工停产指令擅自生产建设的矿井,一律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必须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不漏岗,不脱岗,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生产矿井复产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五)开始,建设矿井复工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1.为确保全市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长:王树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田志军市政府市长助理
李俊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晚畴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局长
成员: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市国土资源局、晋城煤监局、市安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复产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安全一科,办公室主任:原前进(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
复工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规划科,办公室主任:杨志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调研员)。
2.成立9个验收工作组,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各安全监管科室科长担任副组长,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单位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3.复工复产验收的纪检监督工作由市纪委驻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各验收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直接向复工复产煤矿发放《廉政跟踪监督意见卡》,由煤矿填写意见密封直接寄至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安泰大厦十楼设立有举报箱,举报监督电话:2060078)。同时,可邀请市纪检、监察、检察等执法执纪部门参与监督。
(三)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3.《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
5.《晋城市地方煤矿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附后)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四)复工复产否决项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生产矿井证照、建设矿井手续不全或过期的;
2、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未评级的;
3、放顶煤工作面设计、验收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4、矿井风量不足、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齐全或无风微风作业的;
7、机电运输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提升运输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8、生产矿井"六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9、矿井主要图纸资料与井下实际不符的;
16、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五)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由各县(市)统一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合格,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要按要求制定安全大整顿方案与复工整顿方案,以同一文件上报(整顿方案必须明确整顿项目内容、整顿责任人、整顿期间带班下井领导、监管人员、整顿时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由主体企业同意后报县(市)煤炭工业局,经县(市)煤炭工业局或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审查批复(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方案、复产矿井"六证"复印件、复工矿井复工单位工程核准文件及煤矿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出具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3.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批准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后,由主体企业组织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内容进行整顿,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主体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4.县(市)煤炭工业局在接到主体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并经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市)长签字同意后(市直煤矿企业由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组织初验合格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进行验收(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县级复工复产初验审核表、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还需上报晋市煤局规字〔20xx〕879号文中附表2《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和附表3《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审核表》)。
5.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接到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及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的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统一安排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1)各验收组到达煤矿后,首先由验收组组长宣布廉洁自律规定,验收组成员和煤矿负责人签订《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复产联合验收组廉洁自律承诺书》后,方可开展验收工作。
(2)复工复产验收时,验收组组长必须同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安全生产诫勉谈话,记录人员必须是验收组成员,诫勉谈话内容严禁空话套话,流于形式,严禁煤矿提供书面资料,记录人员抄录,同时,要填写《晋城市复工复产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诫勉谈话卡》,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煤矿企业要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3)复工复产验收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验收结论。
(4)现场验收结束后,各验收组要及时将上报的验收申请、《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验收审核表》、《诫勉谈话卡》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整理好,报送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局长签字后,及时将签字表分别送达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
(5)由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报送市政府领导审核。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及时将签字表返还各验收组,由各验收组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文件下达同意复工复产通知后,煤矿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六)工作要求
1.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成立煤矿复工复产验收领导组,认真开展所辖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各县(市)煤炭工业局要在各县(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在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对所属煤矿进行初验。
2.各煤矿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3.各煤矿企业上报复工复产整顿方案,要提供《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要根据煤矿性质分别由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凡初验不达标准的,一律不得向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上报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下发恢复生产(建设)文件批复后,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和各主体企业要立即进行转发,煤矿企业必须在3日内正常组织生产(建设),否则,复工复产批复文件作废,将重新按程序进行验收(由验收科室负责对所复工复产矿井开展组织生产建设情况进行核查)。
5.各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和办理时限,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各级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得收受煤矿企业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疫情期间工地复工方案篇七
xx 有限公司复工方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我公司按政府要求放假,因年前合同供货需要,现申请于 2021 年 1 月 10 日复工,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我公司在开工之前做出如下方案:
离,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也没有与疫区人员接触;其中xx 和 xxx 未安排上岗,xxx、xxx 待满 14 天后无异状方可返岗。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厂区环境消杀 安排专人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的设施、设备以及公司用车进行全面的通风换气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反复多次消杀。建立每日 2 次定期消杀防疫制度并做好记录。在各控制室、办公室、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明显位置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如无洗手设备,必配备 70%~75%的酒精搓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职工在疫情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卫生,每日 2 次进行消毒,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职工口罩每天更换两次,规定扔弃区域,防止二次传染。
防护物资储备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备好医用口罩、测温计、橡胶手套、消毒水等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做到口罩人手一天 2 套,其他物资按需分配,相关物资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定期排查防控物资库存量,提前做好采购。
设备检修维护、安全环保措施 复工前,对生产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全面的设备检修和维护,排除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定和环保达标。复工后,定期做好日常安全和环保检查,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战疫情企业复工方案
疫情复工申请
疫情期间复工申请模版
疫情期间复工实施方案
疫情后复工实施方案
疫情期间工地复工方案篇八
xx年春节长假刚过,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已陆续返回工地,项目工程复工即将全面展开。节后复工期间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节后复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冬季气候和春节停工期间等原因给施工现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安全隐患,预防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施工生产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
强化安全责任,精心组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项目工程复工前的各项安全管理准备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积极做好教育宣传及动员,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复工前项目安全教育、交底、检查等工作,调整好节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思想状态,为项目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春节过后人心比较浮躁,易出现松懈麻痹思想,结合项目工程将陆续复工,外来务工人员将大量进入施工现场,新进人员和转岗人员也将增多,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和做好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目前施工现场实际,对项目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要利用观看公司制作的安全教育动漫、项目专题安全教育、一线工人业余学校、班前会等多种形式,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工人,让复工后新进场一线工人或转岗工人全面了解本项目危险场所、危险源、防范措施、基本安全操作规程,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后要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严禁将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直接安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各房地产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所辖项目做好复工前的全员安全教育工作。
各项目部要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高度重视春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应由项目经理亲自带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对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发现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来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跟踪隐患整改情况,检查必须要留有排查、整改记录,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复工前特别要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
(一)深基坑支护和排水措施,要对深基坑边坡位移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测,在各类沟槽开挖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放坡,严禁沿坑边违章堆土。
(三)现场所有的塔式起重机、龙门吊、架桥机、汽车吊、附着式升降机、大型设备、工程机械车辆等特种设备和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查看起重机械的基础是否有沉降,地脚螺栓是否松动,各项安全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正常,强化复工前的检查、保养、检测和试运行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脚手架、爬梯、洞口、临边护栏等安全设施的稳固情况,安全网和脚手板铺设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尤其加强现场高处作业平台临边防护进行检查,对缺损的安全设施在复工前应及时修补设置到位,确保施工现场各类安全设施无缺损且灵敏、可靠、牢固,能够起到相应的安全防护作用。
(五)加强施工用电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施工现场临电缆线是否浸水、线路架设是否符合要求、线路是否老化破损、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配电箱和开关箱是否满足“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重复接地装置是否规范可靠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规范、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同时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类电气设备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七)加强项目各类临建设施稳定性、牢固性安全检查,尤其重点对活动板房、钢筋大棚、物料大棚、围墙、围挡等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八)做好涉路施工安全检查工作,尤其改建、扩建、路面维修、跨路等项目要加强对现场的标识、标牌以及限速、隔离设施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对损坏的标牌、设施进行补充完善。
(九)做好悬臂挂篮施工安全检查工作,尤其应对挂篮滑道各段连接螺栓是否完好,连接可靠;各块模板之间螺栓是否完好,连接可靠;主桁前、后支撑是否完好,无明显变形;吊挂精轧螺纹钢筋、双螺帽加固、连接器是否完好、无损伤;牵引系统千斤顶是否有效、可靠;挂篮周边及下部是否安装防坠安全网;操作平台是否稳固可靠、无明显变形;挂篮各临边临口安全防护是否可靠;防风缆绳安装是否牢固可靠等设施、部位进行逐项细致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各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划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经理部与进场各劳务队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项目经理应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各房地产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前的安全管理生产工作,要针对春节后复工这一特殊时段、关键节点,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督促所辖各项目部做好节后复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节后复工的各项安全措施能落实到位。要坚决制止不按要求进行节后复工隐患排查的或隐患排查不到位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擅自开工的、作业人员不经复工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等违章现象。
请各房地产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扎实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管理工作,结合以上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目部将隐患排查、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于3月1日前报于集团公司工程部,同时将xx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填报信息化系统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计划。
疫情期间工地复工方案篇九
为切实做好全区施工工地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维护建设领域正常的施工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对全区建筑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全区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是开复工工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应全面做好工地疫情防控的组织、处置、协调工作,牵头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包括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等相关建设主体的防控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组建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组,建立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制订《工地疫情防控预案》,并明确工地现场各参建单位的具体责任人和防控工作职责,牵头做好务工人员信息登记并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好组织排查、信息报送、隔离观察、疫情防控、生活保障等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施工、建设单位隐瞒不报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施工工地开复工实行审核制。各施工企业应严格落实先申请审核后通知工人进驻工地的'工作机制。
铜山区申请办理建筑工地开复工手续的流程如下:
(一)开复工申请。由建筑施工企业提出申请,区住建局安监站负责受理。
(二)复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由住建局各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包挂组负责。包挂组按照《铜山区建筑工地新冠疫情防控检查表》现场督查,符合要求,签发《项目工程开复工通知书》。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施工单位,一份交安监站汇总。
(三)施工企业收到《项目工程开复工通知书》后方可通知工人进驻工地,组织开复工。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的,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依法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一)加强人员信息登记。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要及时全面掌握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动态信息,根据本人身份证进行信息登记。返铜人员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来徐返徐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徐预防控制组〔2022〕56号)文件要求执行,积极与社区、区住建局联系,针对来铜和返铜人员,加强监测排查。
(二)加强日常防疫管理。各施工工地要设置临时医学观察点,每天落实2次体温检测,同时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全面做好消毒、清洁卫生等工作,确保工人戴口罩、勤洗手,搞好个人卫生,对施工工地及所有工人及管理人员疫情信息情况实行日上报制度。
(三)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加大病毒预防知识宣传力度,增强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不信谣、不传谣。项目负责人要带头不举办、不参与聚餐活动,非必要不组织工人开展集体活动。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疫情防控方面达不到开复工条件的,坚决不得开复工;对开复工过程中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不到位、引发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疫情期间工地复工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科学有序推进全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工作要求,在全力做好科学防控、安全生产的同时,合理配置资源,落实支持措施,稳步有序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做到疫情防控和工业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力确保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月20日前,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开工率力争达到50%,规下工业企业开工率力争达到40%;2月底前规上工业企业达到60%以上,规下工业企业达到50%以上;3月底前,除正常季节性停产、因市场原因停产的建材、纺织等行业外,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开工率达到83%以上,规下工业企业开工率达到60%以上。
(一)规上工业企业。
2月20日前,西宁市复工70户,开工率达到55%;海西州复工5户,开工率达到55%;在海东市复工10户,开工率达到60%;海北州复工1户,开工率达到65%;海南州复工2户,开工率达到85%。
3月1日-3月31日,西宁市再复工35户、海东市再复工5户、海西州再复工15户,开工率均达到80%以上;海北州再复工2户,开工率达到70%;海南州剩余5户全部复工,开工率达到100%。
(二)规下工业企业。
各地区开工率力争不低于同期规上工业企业开工率10个百分点。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分类分批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是推进疫情防控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措施落地,一手抓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措施,把科学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紧、抓细抓实。
(二)着力健全工作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各市州政府要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行清单式推进,全力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快形成“省级统筹协调、属地推进落实、部门分工协作、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要下沉一线、主动靠前,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帮助企业顺利复工复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联系黄河上游水电、中铝青海分公司等重点央企,省国资委负责联系省属工业企业,各地区负责联系属地重点企业,视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专人派驻解决专项问题。
(三)严格落实企业防护措施。各地区要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为错峰返岗创造条件,避免返工人员大规模流动,有效降低疫情扩散风险;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群防群控的主动性。春节假期没有停产的企业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的基础上,要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即将复工的企业,要落实落细防控制度措施,在取得复产核准后尽快复工达产。在正常生产中,企业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防控制度,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实施严格的检疫查验和必要的健康防护,认真落实好在岗佩戴口罩、重要区域定期通风消毒、人员分散办公作业住宿、错峰打餐用餐、通勤车辆消毒通风等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有条件的企业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一旦发现有疫情风险,果断采取隔离等应对措施,坚决防止出现疫情传染和防疫空白区。
(四)全面加强协调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中央“六稳”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协调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开工准备、资金需求、交通物流、生产要素、用工等方面存在问题和困难,共同为企业平稳生产和及时复工复产创造良好外部条件。各地区、各工业园区要充分履行属地责任,对于有关企业提出的复工申请要立即受理,及时组织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核准,对涉及生活必需品、涉农物资生产和本地用工为主、人数较少的工业企业复产要加快推进复工速度。省发展改革委要跟踪落实好国家支持性两部制电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等一系列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电力保障方面的惠企政策;省应急厅、青海煤监局要及时主动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核查验收等工作,协调配合做好煤矿、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研究落实缓缴社保费、援企稳岗、企业职工培训补贴等支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需求;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人银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保监局要研究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相关财税扶持政策,落实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等有关要求,强化金融支持,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的信贷投放,协同推进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支持措施,及时解决企业信贷燃眉之急;省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工业企业生产中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各地区、省交通运输厅要研究落实减免车辆通行费等支持企业的政策措施,要将重点企业生产设备、生产物资等与疫情防控物资一并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要建立跨省协调机制,解决工业企业省内外交通物流受限问题,全面打通企业生产物资、职工通勤等进出通道;省商务厅要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或延迟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研究落实鼓励企业稳定和扩大出口等支持措施。
(五)协调强化要素保障。各地区要强化保障和协调服务,科学分析预判集中复产可能带来的能源、原材料类要素区域性、时段性短缺或价格上涨趋势,加强对煤电油气运供需状况的动态监测,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重点行业的生产、采购、运输、储备等各环节,实行清单式协调调度,确保各类要素稳定供应。同时,要督促推动矿山企业抓紧复工复产,全力保障下游火电、钢铁、有色企业原料供给。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要优化电力运行调度,落实国家各项支持措施,重点做好新增负荷启动复工服务和电力电量平衡,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和安全可靠电力供应,促进发用电量平稳增长。青海油田要保持好稳产势头,加大油气生产组织力度,保障炼油和天然气原料供应,为全省和海西州工业平稳运行多做贡献。中石油天然气公司青海销售公司和各地区燃企业要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实际,合理核定企业用气基数,研究落实气价优惠、增加合同气量、费用缓缴不停气等支持措施。中国铁路青藏公司要针对企业产成品库存增加、资金周转困难等实际,研究下调运费、装车费等支持措施,并帮助协调管外路局解决企业产品、原材料运输困难,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摸清抓准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前要通过微信、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和教育,及早消除职工节日心理,为复工复产后企业稳定安全运行打好基础。企业复产后,要针对生产任务重、岗位缺员、风险隐患因素增多等问题,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状态下生产经营和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危险源点辨识,提高防控能力,彻底排查企业异常生产状态下的风险隐患,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生产运营、职工队伍“四稳定”,严防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疫情期间工地复工方案篇十一
本指引适用于温州市开通运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主要风险点
服务区风险点:人员流动性大,公共卫生间、餐厅、商超等区域人员密集,存在疫情传播的风险。
收费站风险点:出口对“绿通车”核验时,可能碰到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介质(cpc卡)全国流通,反复使用,收费人员存在接触传播疫情的风险。
(二)场地环节
1.服务区应保证公共卫生间、加油站、小超市、开水间等基本服务功能,高风险地区可酌情关闭母婴室、第三卫生间、司乘人员休息室或司机之家、淋浴室等区域。
2.高风险地区服务区餐厅避免聚集式就餐,鼓励采用盒饭外带;中风险地区服务区餐厅宜适当控制就餐人数。
3.公共卫生间、餐厅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门把手、垃圾桶、无障碍设施等重点部位,高风险地区每天消毒4次,中风险地区每天消毒2次,低风险地区每天消毒1次,卫生间盥洗室宜配备消毒洗手液。
4.对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车辆,收费站主要检查运输物品种类和重量是否符合国家要求,可以通过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以下统称“三证”)等进行判别,现场不得开箱检查,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
5.对回收和库存的高速公路通行介质(cpc卡)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6.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尽量采取自然通风。
(三)人员环节
1.服务区和收费站应每日监测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实行测温上岗;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面罩(或防护眼镜)和一次性医用帽子,穿工作服,戴乳胶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鞋套(或长筒雨靴);规范洗手消毒,并与司乘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中低风险地区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避免与司乘人员近距离接触,规范洗手消毒。
2.对进入服务区综合楼的司乘人员,要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亮码的防疫规定,宜为司乘人员提供备用口罩。不得将“温州防疫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对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可采用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通行等替代措施,有条件的可设立“无温州防疫码通道”,现场安排人员做好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
3.通过情报版、led大屏、广播、横幅、海报、宣传手册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一)可疑情形处置
1.服务区设置留观区,发现重点可疑人员或者工作人员、司乘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引导至留观区隔离观察或就医。同时,做好重点可疑人员或者发热、咳嗽人员的信息登记工作。
2.当服务区出现人员呕吐时,应立即采用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二)涉疫情形处置
发现新冠肺炎确诊人员应马上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和市公路管理中心。如餐饮使用的进口冷链食品被检出阳性,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对可能接触检测呈阳性物品的场所进行消杀、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严防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输入风险。
疫情期间工地复工方案篇十二
1、提倡员工分散进餐或错峰用餐,就餐时人员相隔距离保持2米以上。
2、尽量停止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封闭内循环的风口,如要使用应做好清洗消毒工作。
3、通知强调,办公建筑复工前应组织全面卫生清理和消毒。明确办公建筑中央空调、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和设施的使用要求,同时要加强办公室、会议室、餐厅(食堂)、地下停车场等部位的管理。
4、尽量减少集中会议等聚集性活动,必须召开的集中会议,优先安排有外窗、空调系统相对独立、通风换气能力强的会议室,人员间隔应在1米以上,且必须佩戴口罩。
5、通知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员工每日健康检查制度,做好物业员工的培训和防护。要求做好进出人员、车辆的防控和登记。
6、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帮助,统筹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急需的防护物资和经费,关心一线物业员工的工作、生活和健康。
2月8日,武汉最牛小区华大家园有1人确诊。该小区防控非常到位,仅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小区,并且每天对小区住户进行体温测量。业积极联系社区志愿者,每天定点给小区居民送爱心菜。2月7日以前,1766位住户无一感染、无一疑似。
我们需更加认真对待疫情,不要忽视隐藏的`病毒,它的.隐匿性非常的枪,甚至可能是24天没有任何没有任何发病症状,但是后期还是会发病。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做好一切防控准备。
疫情期间工地复工方案篇十三
为切实加强我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的领导,有效应对我乡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强化对疫情防控和病例救治工作的技术指导,提高科学防治水平,保障人员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预防、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我乡村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区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党政牵头、村居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我乡及时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指挥部,明确职责。由xxxx为指挥长,xx有关部门及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力求工作实效。指挥部成立综合协调、医疗防控、后勤交通及人员安置保障、巡查处置、治安保障、新闻宣传、工作督查及组织保障七个工作组。
(一)村居未发现病例
1.组织动员。村居及时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乡村干部、卫生院和村医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不留死角。综合协调组实行日报制度,对所有摸排的数据进行汇总分类,管理和落实。
2.健康教育。各村居配合信息宣传组,抓好防控宣传。要坚持疫情防控群众路线,微信、电话、一封信等形式,做好我乡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提倡广大群众居家生活,不外出串门、不走亲访友、不聚会聚餐。开展针对性的、群众易接受、易掌握的防治知识和政策宣传。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发无热者到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
4.环境卫生治理。活禽交易市场休市,清空交易场所内的活禽,巡查处置组并按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点进行卫生清理,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防治消杀。
5.疫区返回人员管理。对辖区居民进行地毯式摸排,对疫区返回的人员,由卫生院的医生每天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居家隔离14天。对发热症状者,由120转送市立医院进行隔离,其密切接触者立即居家隔离。隔离期间,卫生院和村医将每天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观察。
6.物资准备。由后勤保障组对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体温计进行足量储备。
(二)村居出现病例或者暴发疫情
1.出现发热疑似病例,做好病人转运时的隔离控制,各村居不可擅自处置,由医疗防控组将全程跟踪指导,并及时上报联系由120专业人员转送市立医院进行隔离确诊。
2.对已确诊病例的,由医疗防控组对其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观察,每日由卫生院医生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做好记录。
3.对已确诊或未确诊的疑似病例,由医疗防控组负责将其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或其他长居住所进行消毒。同时由治安管控组对已经确诊病例的小区楼栋进行拉线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
我乡各部门一律取消休假、到岗到位,主要负责人必须靠前指挥,深入防控第一线,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疫情期间工地复工方案篇十四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仍在持续,局部地区扩散较快,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加强集团疫情防控,在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复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集团一般管理人员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某日24时。集团下属某某集团按照某某市关于推迟复工的时间要求,一般管理人员不早于2月某某日24时复工。其他单位可根据各地方政府关于复工时间的不同要求,或单位实际生产需要,灵活安排复工时间,报集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各单位未经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准同意,一律不得复工。
(一)主要生产岗位要加强保障
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实行不同复工要求,涉及疫情防护、国计民生等物资运输的生产保障岗位人员要加强值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某某不停工、不停产,平稳运行。
(二)其他岗位实行灵活工作方式
各单位加强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做到稳步复工,有序复工。初期要以保障基本生产运营需求为标准,尽量安排较少人员到单位集中工作或值班,其他人员可在家中以远程办公、掌上办公等方式进行工作。也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轮休的通知精神,安排没有紧急任务的职工进行轮休。
(三)根据人员疫情接触情况复工
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摸排,掌握各类人员返回情况,做好信息档案登记,建立“一人一表”。对已回湖北等疫情严重省份和我省某某市、某某某某市、某某市某某区等省内疫情较重地区,且尚未返回单位的职工,一律推迟返回,要求其暂时留在原地,待疫情解除后再返回复工。对往返、经停上述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当地人员、疑似病例有接触且已返回的人员,建立信息情况登记表,严格按照隔离标准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潜伏期满后确认无异常再复工。湖北以外的其他省份返回某某的人员,要居家隔离观察7天,无异常方可返回岗位。各地方政府有其他疫情防控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加强复工组织安排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复工具体操作方案,细化落实措施,明确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并报上级单位备案。复工前,要按照相关程序将复工操作方案、疫情防控预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审核,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二)落实疫情防控举措
1.根据岗位防护需求,对复工人员发放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配备消毒洗手液,并开展体温测量等健康情况监护,应急防护物资不足时,应首先保障生产和防疫一线人员。
2.建立人员每日健康检查登记制度。每天在进入单位前,要对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询问,必要时增加测量频次,如发现发热等症状,立即阻止其进入单位,并要求其到医疗机构诊治,如有疫情接触史,应视情况送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观察或居家观察。
3.严格控制会议等聚集性工作方式,尽量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微信群、网上办公系统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尽量避免出差和外出学习、交流、考察等工作,禁止安排集中疗休养、庆典等群体活动。
4.加强班车管理。鼓励职工自驾上下班,有班车接送的应在每辆班车上设置车长,相关单位应对本单位乘车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并将相关信息报和诚物业等车辆管理单位,乘坐班车须戴好口罩,上车前应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每名职工体温测量记录,远程返回人员相对集中的可考虑包车接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加强用餐管理。鼓励分散用餐、家中用餐,尽量减少在单位用早餐、晚餐和集中用餐,现场人员应采取送餐方式,机关人员应采用领取盒饭方式。食堂工作人员在配菜、加工、送餐、餐厨具清洗等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卫生和疫情防控措施。严格食堂餐具、用具消毒制度,做好用餐后垃圾分类和清理工作。
6.加强职工宿舍管理。港强公司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职工宿舍疫情防控的管理,禁止集体活动,开展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及时掌握当前居住人员和计划返回人员信息,禁止不明情况人员入住,对疫情接触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加强监护、隔离观察等防护措施,准备足够的独立房间,供自己不具备隔离条件的职工隔离使用,并做好生活保障工作。
7.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升职工疾病防护意识和能力,减少外出活动,做好自我防护,及时报告疫情接触和健康有关情况。
(三)加强工作环境和相关方管理
1.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加强对电梯、班车、食堂、办公室、厕所、会议室、公务车辆等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采取通风透气、紫外线照射或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氯仿等脂溶剂擦拭清洗方式进行病毒灭活。加强对电梯的防护使用,错峰对电梯进行全面消毒,对电梯的.轿厢、护手、按键等进行每小时轮番消毒、轮番使用。停止使用某某空调,加强工作场所通风。
2.严格驾驶员、船员等外来人员准入制度。重点加强来自湖北、某某等地的船舶监管,避免人员直接接触,非必要情况外来人员不得进入辖区,确需进入的,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进行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询问调查疫情接触情况,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客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进入集团辖区应全部进行体温检测或出具公安部门有效体温检测凭据。发现车辆、船舶上有可疑疫情,立即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3.加强联防联控。做好辖区内施工、检维修、船舶服务等业务相关单位疫情防控的协助和监督,特别是与集团职工有密切接触的单位,未落实相关措施的不得进行有疫情传播风险的相关业务;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出租房屋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物业服务单位做好责任区域内进出人员身份核对和健康状况检查工作,拒绝无关人员和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进入;严格办公楼宇的车辆进出控制,严禁非车库系统登记车辆入内,并对车内人员开展体温测量等工作。对不服从管理,扰乱工作秩序,影响疫情防控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立即报告公安等部门。
(四)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复工管理
制订各工程复工计划,贯彻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不提前复工。在复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疫情防控预案,严格督促落实省建设厅出台的《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五个不得”“两严两禁两减少”精神,关注最新的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并坚决执行,在做好防疫工作同时做好复工前的各项安全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涵盖集团总部、基层各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畅通信息渠道,逐级建立防疫工作专组,在集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各项防控工作。
(二)制定应急预案
要根据集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和下发、转发的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疫情防控实际,编制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制定针对性应对措施,并做好预案的宣传和实施。遇到突出问题和困难,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加强物资、后勤和资金保障
各级物资、财务和疫情防护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护需求,拓展渠道,简化程序,特事特办,积极采购足够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防护用品和体温测量设备、消毒设备及药剂,将保障疫情防护需要放在第一位;准备专门的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满足应急状态下疑似病例或有疫情接触史人员的运输需求,并做好防护措施和使用后的消毒工作;做好疫情期间通信、视频会议等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经费管理,确保防疫经费需求。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各级党组织、工会、团委、纪检部门要充分利用集团融媒体、全媒体和职工群体组织等资源,做好对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发现职工不稳定思想和负面情绪,关心职工疾苦,加强政策宣讲,强化正向引导,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员工队伍安全稳定。
(五)加强与地方主管部门沟通
各单位要加强与所在地各级行政、行业、疾控等管理部门沟通交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要求报告单位人员情况和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地方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结合某某作业、集疏运等面临的困难,加强与交通等部门沟通,积极获取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推动某某物流体系逐步恢复运转,尽快步入正轨。
(六)做好薪酬分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和上级指示精神,对集团职工因疫情防控问题造成的脱岗、误工等,按照正常在岗进行薪酬发放。对疫情防控期间放弃休息坚守岗位,持续值班加班,保障某某生产运营的职工,要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七)加强纪律监督
集团及各单位分管领导和纪检部门要成立疫情防控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机制,按照上级和集团工作部署,加强对疫情防控和复工期间各级干部职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造谣传谣、破坏稳定、影响疫情防控的行为,对履责不严、落实不力、防控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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