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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一
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经济的发展,好多长期积累的矛盾和现实的矛盾暴露出来,使得信访工作任务越来越大,难度也越来越大。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现状与特点。
从总体上讲,太和土家族乡信访工作形势是好的。多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领导班子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工作到位、基层工作到位、信访部门工作到位;各级领导干部亲自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过问、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认真听取、采纳群众信访中的意见和建议。一个全党重视、上下关心信访工作的局面正在形成。但是,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信访问题的成因日趋复杂。
从信访渠道反映出的问题看,新时期信访者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和改革的深度、开放的广度、经济发展的速度、群众承受能力的程度息息相关。其反映的内容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各阶层,因而处理起来难度也就越大。
(二)集体访占据了主体地位。
近年来,到党政机关进行集体访的频率高、规模大、人数多,占据了信访活动的主体地位,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对集中。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增多,群众反映强烈。
(四)行为激烈的异常信访和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一些群众抱着“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以及“要想有出路,必须上马路”的思想,动辄结队伍、上公路、打横幅、拦车辆、滞留哄闹接待场所;还有一些人有意选“两会”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集体上访,向政府施加压力。
(五)进市赴京上访抬头。
有的认为“机关越大头儿越大,解决问题越快”,于是千方百计越级上访,制造不良影响。
二、问题与原因。
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深化,各种利益格局进一步调整,群众信访量增多的趋势不大可能在短时期内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由于大气候的影响,一些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也不大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彻底消除。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必须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工作中的问题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地方的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在全党工作大局中的地位认识不到位,摆不正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群众观念不强,对信访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不出事盲目乐观,高枕无忧,一旦出现问题,则束手无策,怨天忧人,甚至往外一推了之。还有一些乡镇的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政策观念差,不能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依然按计划经济、行政命令的老一套决策、指挥工作,人为地造成一些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些同志解决问题怕得罪人,不敢碰硬,使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欠拖不决;一些同志形式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回避、推诿的态度,激起众怒。
(三)信访渠道有待进一步疏通。
部分乡镇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信访渠道不够畅通的现象。比如,信访专兼职人员变换频繁,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信息反馈不及时,政治嗅觉不敏感等等,往往上访人集结进乡或去市之后才仓促应对,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三、建议与对策。
“寒暑表”、“减压器”。在新的形势下,必须以创新的精神做好这项工作。
(一)增强创新意识,确立信访工作的新思路。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深刻认识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性,正确认识改革发展所带来的一些社会矛盾的必然性以及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的紧迫性,从而更加自觉地从全乡工作的大局出发,坚持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各种矛盾的根本措施,把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整体观念和责任观念,彻底扭转信访工作,“兵来将挡,水来土屯”的消极被动局面,主动改进工作,克服畏难消极情绪,将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工作通报和加强责任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要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做到层层有信访工作组织、有接待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标准和制度,达到个人访不出村、集体访不出乡,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发生地,把矛盾化解在本乡不越级。三是要建立灵敏、准确、快速的信访排查调处制度,强化信访预测、预警、预控能力,千方百计防止和避免个访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局部问题社会化。通过加强对信访问题的层层排查调处,牢牢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超前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说服一批信访老户息访息诉,消除不安定因素,达到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和集体上访,维护全乡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大视野,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纳入大信访网络,充分发挥代表和委员联系面宽、层次较高、信息灵和反映人民意愿最直接、最真实、最广泛以及做上访群众工作最便捷、最有说服力的优势,化上访为下访,化对立为对话,化消极为积极,使人民信访成为群众向乡党委、政府献计献策、参政议政的重要窗口。四是要加大地乡信访工作的协调力度。密切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综合治理,联手办信访。当前,企业问题社会化已经成为信访工作的一个热点。为此,要积极配合企业做好职工及其家属信访工作,把应由社会承担和解决的问题主动担起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企业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水平。三是要加强同劳动仲裁机构的协调,建立稳定的工作联系,把涉及劳动纠纷、仲裁等方面的信访事项引导到法定程序去处理。
另外,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加强信访部门的基础管理。一是要大力加强信访部门的队伍建设,选拔配备素质高、年富力强,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信访部门。二是要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提高办公效率,增强工作实力,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二
镇街处于信访稳定工作的最前沿,直接面对群众,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只办不转”,因此,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镇街信访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xx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党委书记亲自牵头,针对当前信访突出问题,带着“当前镇街信访工作面临的难点及对策思考”这一课题,开展了一次信访稳定工作机制创新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xx镇位于北碚城区东北部,地形呈典型的南北走向,由三槽(中槽、后槽、坝下)二岭组成,距北碚主城区12公里,幅员面积52.6平方公里。东与静观接壤,南与水土、龙凤桥相切,西与东阳交界,北与合川毗邻,海拔高度在160-830米之间。全镇辖8个村,167个村民小组,3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38676人(其中城市人口18908人,农业人口19768人)。全镇有企业117家,规模以上企业11家,主要以煤矿和非煤矿山、机械加工为主。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狠抓信访稳定工作,使全镇总体上保持了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但是,随着我镇采煤深陷区治理、企业改制、矿山开采等经济活动的深入,各类社会矛盾也交替出现,信访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纵观近年来我镇信访案件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部分上访群众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甚至错误的认为“进京就能解决问题”。
2、信“多”不信“少”,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
3、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4、信“访”不信“法”,既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5、信访处理难度不断增大。如近年来群众反映的采煤深陷区农村危房改造、非煤矿山整合、矿山放炮产生振动和污染、淘汰落后产能离厂职工的安置补偿、土地流转补偿、土地确权、涉法涉诉案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因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处理难度大,往往因不能及时处理到位,重复信访不断,群众因要求迫切,情绪激动,又极易出现过激行为。
6、择机上访、异常信访时有发生。如各级“两会”、重大会议召开期间上访群众增多,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富华水泥厂改制后职工上访问题,就是典型例子。
二、当前xx镇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成效。
“稳定工作做在先”的理念使xx镇明确了农村稳定工作的思路,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构建了信访工作“三个一”,即落实一项基本做法、建立一条绿色通道、追求一种整体效能的格局。
(一)落实一项基本做法。
坚持一项基本做法,即“矛盾纠纷排查、综合分析和事前介入”。为将这一基本做法落到实处,xx镇推行并落实了一系列相关制度: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前的信访调研工作制度;重点村、重点对象和热点问题的预测排查制度;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制度及信访台帐、信访信息档案制度。以此为基础,在日常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各种分散、零碎的信息,及时分析研究、归纳整理。重点抓住政策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为工作决策提供时效性强的参考依据。同时,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1、重视解决好涉及政策的问题。对于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在执行政策中发生的问题,督促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及时予以落实;对于政策虽有明文规定,但某些规定群众认为不合理,有意见,在新的背景下需要重新研究的问题以及群众要求合理,但目前尚无相应政策规定的问题,在努力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及时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2、重点调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坚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集体访、越级访可能以及有闹事苗头的各种因素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及时化解各种不正常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3、设置维稳专项帐户,多渠道解决信访疑难问题。一方面,我镇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安排资金进入专项帐户,用以解决无政策解决的闹访和缠访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另一方面,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经费紧张问题。如动员辖区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帮助解决部分信访突出问题的涉及群众,让其工作有着落,困难有帮扶,逐渐息诉息访。
(二)建立一条绿色通道。
所谓的绿色通道,即镇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尽快解决这些问题,群众又常常要求和党政主要领导面对面交流、尽快解决实际问题的特点,对此,xx镇制定了《xx镇党政领导接访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的有关规定》,完善党政领导按“一岗双责”接待群众来访的新要求、新规定。
1、实行首问制,提高初信初访调处率。每一个工作日都安排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和一名中层干部在信访接待室接访来访群众。对于初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争取做到首次调处落实到位。具体方法是“三定三包”,即定办案单位,定办案人员,定结案时间;包调查、包处理、包做思想工作,做到包一案、查一案、结一案,这一做法在避免和控制群众越级上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上还是有实效的。
2、实行领导包案制,有效控制“四访”现象的发生。出台《xx镇xx群众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由镇综治办牵头,对社会疑难信访问题进行排摸汇总,属重大信访问题的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接待、亲自协调,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具体来说就是落实好“五个一”责任机制(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做到情况清、点子新、落实勤、结论明,以卓有成效的实际工作有效控制了“四访”现象的发生。
实践证明,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这一绿色通道是有效的,既实现了干群“零距离”接触,密切了干群关系,又提高了基层初信初访的调处率,并有效控制了“四访”现象的发生。
(三)追求一种整体效能。
所谓整体效能,即以镇综治办为骨干力量,整合全镇其他各部门资源,实行上下联动,优势互补。
1、整合资源,实现上下联动。
一旦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对本镇各部门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资源进行整合,进行统一指挥、调度。保证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争取时机、及时应对、依法调处,努力避免事件的升级和事态的扩大。
2、优势互补,追求整体效能。
追求“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社会工作效应。重视综治办工作人员之间和其他部门的优势互补,提高综治工作的整体效能:一是及时将全镇的维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使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了解,并明确各自的责任;二是每处理一件重要的信访事项时,都要召集有关人员集中进行研究,做到集思广益;三是每一项重大维稳工作任务完成以后,综治办都要作好总结,使每个人都能看到自己在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当今世界,不断深化的改革以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必然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新的社会矛盾,这一切都迫使镇党委、政府要认真面对、慎重解决。
(一)在稳定工作中要渗透人文精神。舍得花时间、化精力去耐心、仔细地做群众说服、引导工作,真正从内心尊重群众。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发现形式上的“无序”和情绪上的“偏激”是目前农村基层群众群访的主要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在执行稳定的工作制度中体现人文要求,渗透人文精神,针对性做好安排,以接待人员和接访地点的“有序”安排和沟通对象人数的合理要求去克服“无序”;以领导出面和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去化解“偏激”。“本着解决问题要热忱”,实实在在地对待上访群众,不以“拒绝”对待“无序”,以“简单”对待“偏激”,做到不厌其烦,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二)在稳定工作中要体现“统战”思想。基层社会组织形式的变化使群众参加生产和生活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的转型使人群的原有结构发生了变化,也使得影响基层稳定工作的因素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因而,做好农村稳定工作的办法也要多样化。为此,我们在发挥组织自身正面“主流”作用的同时,注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的社会因素,尽量做到快速、及时、有效地解决具体问题。
(三)信息掌握注重“下、早、准”。“下”,即是依靠基层一线干部,村、居一线干部与群众生活在一起,关系密切,人头熟、好办事,便于信息掌握。“早”,即基层干部由于生活空间优势,发现苗头性问题早,便于及时报告信息。“准”,即准确掌握稳定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便于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因此,我镇不断充实一线干部力量,调整、尊重、重用与群众关系密切、有本领、能办事的村干部。
(四)重视发挥中坚力量的作用。基层信访综治工作经常处于紧张状态,随时都有新任务、急事情,经常遇到难度较大的信访工作,调处要求又比较高。这种“紧、新、急、难、高”的特点,要求工作人员具有默默奉献、团结协作的“孺子牛”精神。因此,要配强配好做稳定工作的“三强”干部:一是主体意识强,主动承担工作,当某一工作出现“空挡”时,每个同志都能主动到位;二是协作意识强,主动配合帮助,一旦遇到重大信访事件,都能主动放弃休息,按时到岗到位;三是奉献意识强,知难而进,默默奉献,任劳任怨。
当然,稳定工作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需要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从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着手,减少信访问题增量,逐步化解存量,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和谐统一。
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三
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连心桥,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人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中确实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信访人的首肯和认同,同样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目前,从总体来看,部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比较真实,提出的要求比较合理,信访行为也比较规范,体现了信访人对信访部门的充分信任,反映出《信访条例》已深入人心。但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信访人的具体信访行为来看,信访工作形势不容乐观,部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不当,诉求不合理,苦了信访部门,累跨了信访干部,伤透了接访人员。如果让不正当信访行为长期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经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因此,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
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下岗职工、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诱发、暴露不少问题,且每个信访件不是单独存在一个问题,而是许多问题并存。
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认为找领导成本少,实惠多,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上访多了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这种观念在信访人中普遍存在。
二是“信访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主要是指那些应该依法通过司法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这些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不是走法定途径,而是试图通过信访的方式来解决,或者是对于法定途径处理的结果不满意,又继而转向信访提出诉求。这种情况也就导致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信访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一直居高不下。例如:李艳丽因房屋买卖纠纷上访和朱麦荣因离婚抚养费纠纷上访,虽经法院判决,但仍不停上访,甚至多次赴京。
三是劝返难度大。一些上访为了向党和政府施加压力,不按法定程序、不到法定机关反映问题,而是频繁到京省敏感地区。特别是那些进京上访人员,他们作为上访代表赴京上访,反映的问题多而复杂,报警、求助和施压是他们进京上访的主要目的。他们一般都要求必须当场答复解决问题,必须见有一定权力的领导才肯回到地方,所以很难劝返。例如上述的李艳丽和朱麦荣,每次进京长时间滞留,多则两个月,且都要见到街道主要领导并答应他们的要求才返回,劝还难度大。
四是街道责重权轻,处理信访问题力不从心。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很多信访问题最终都将责任落实到了街道,但街道在处理信访问题上缺乏解决问题的有效资源和实际权力,而信访反映的问题往往涉及各个层面的问题,却让缺乏权力的街道出面处理。这与街道担负的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很不适应,责重权轻,权责出现错位。例如:程庄村城市嘉园小区业主反映房产证办理问题和华坤景山庄园购房合同违约问题,这本是职能部门的职责,但最终由街道负责。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信访人缺乏法律意识。不少信访人不能客观的看清自己所反映的问题,以为按照自己的利益及要求,在明知自己的要求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下,仍提出过分要求,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很大阻力和难度,甚至在问题得到解决后,又提出新的更高的无理要求,导致问题越解决越麻烦,重复上访现象严重。三是信访机制的缺失。首先是现行信访体制中的接访制度使一些信访人认为上访有理,上访成本低,即使上访不成,也可以异地免费观光旅游,这样助长一些信访人的重复持续上访、越级上访。其次“属地化管理”体制,信访人的户籍所在地在哪里,就由哪里负责,因此出现不少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和居住地都不在这里,但户口是这里的就由这里负责。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有效解决一些信访问题。例如:新华区中信通投资担保公司集资造成许多群众赴京上访,其中有两名户口在xxxx街道,按属地化管理体制,稳控就由xxxx街道负责。该案件事发地在新华区,新华区对该案件的来龙去脉、掌握的更全面、详实,由新华区负责解决更为恰当。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
一是正确对待。信访渠道是我国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群众有问题找政府,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和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努力做到“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切实把群众的诉求解决好,把群众的权益维护好,把群众的情绪疏导好,把群众的意愿反映好。
二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特别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三是公开、公平、公正的解决。要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依法依政策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识,把工作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上。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妥善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公开、公平、公正地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和解决好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努力减少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四是认真做好回访。要通过开展对信访群众的回访,认真做好他们思想教育和答疑解惑工作,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在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用真心来感化信访群众,促使他们早日息诉罢访,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是及时依法处置。对少数无理缠访、闹访人员,不能一味迁就,过度“人性化处理”,该打击的要坚决打击,以收到“打击处理一人,教育疏导一片”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
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四
信访工作是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器”。x省x县民政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办信效率、规范办信程序,认真开展信访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九年被县委、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为构建和谐做出了积极地贡献。
1、加强领导,认识到位。
一是调整和充实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各科室、下属单位也指定业务骨干负责信访接待。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实行信访值班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三是做到了有办公场地、有办公桌椅、有办公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办公制度;四是加大领导力度,确保"三个列入":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研究;把信访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严考核;把信访政策法规列入宣传内容,常宣传。
2、健全制度,责任到位.
一是健全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坚持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协同抓的领导责任制;三是认真落实局领导包案制,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包协调、包处理、包稳定,一抓到底;四是全面推行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班子成员做好信访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相关科室做好了来访登记、受理、办理、办结反馈、归档等工作。五是完善了信访排查与调处机制,强化预测、预警、预控能力,做到分管领导每周一次例行大排查,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全系统范围内的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问题提前化解,重要信访问题及时报告并落实防范措施,做到信访问题随时研究,随时解决,千方百计防止和避免个访问题群众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社会化;六是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信访责任"五包"的要求,把信访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严肃纪律,强化责任。
3、强化督查,解决到位。
一是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继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理念,认真做到:(一)本职范围内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各类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尽早解决;(二)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三)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耐心做好思想工作,不再上访。二是重点督查督办好影响惠民行动正常开展的信访案件,大力解决涉及五保、医疗救助、优抚安置、城乡低保等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三是认真办理上级业务部门、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对已经发生的集体访、越级访、重点访的问题,各科室坚持说服疏导、解释清楚、争取理解的原则,同相关镇和部门合力协调解决,使上访群众明显减少。五是加大了民政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民政网站、电视、广播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同时,以民政知识、民政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等方式,印发了《民政工作工作手册》3000多册,发放到全县各镇、社区,大力宣传民政知识和法律法规,扩大了民政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及对民政政策的了解。
4、按时办理,落实到位。
2019年以来,该局按时、保质、保量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86件,答复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做到了三个百分之百;上级转办件34件,办理率100%,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群众满意率高;收到来访的信件790余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58件。接待来访群众9630人次,有效的预防和化解了信访中的不稳定因素,为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建立机制、督查到位。
以深入贯彻落实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政风行风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形成信访工作新格局,深入贯彻以《信访条例》为指导,建立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畅通了信访渠道,规范了信访秩序,加大了督查督办力度,缩短了信访办结时限,积极创新信访和群众工作理念,变治理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便堵防为疏导,变层层转办为层层解决问题,始终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来开展工作,有效的解决了群众合理诉求,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减少了不和谐因素,为构建为民、开放、和谐、高效民政发挥出了积极作用。
1、当前民政信访问题的主要特点信访源头多极化。
(1)涉军群体:涉军群体的矛盾是个极为敏感的问题,因为其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人数多、影响范围大,我们目前主要措施是:一是严格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二是对此类对象说明政策,主动积极把他们的诉求,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政策;三是与县信访局、维稳办、国安大队等单位加强联系,做好稳控工作,杜绝出现大规模集体越级上访现象。2、人员多且来自各个系统、各个单位、各个企业、情况极为复杂,现行的管理模式一时难以适应,易引发无规律的信访事件。信访主体多元化。过去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孤寡老人等生活困难群体为主,现在城镇信访对象呈逐年上升之势,特别是低保对象以及企业改制、要求政策救助,来访人员主要是要求解决医疗费、生活困难救济等类型的困难群众,还有要求解决优抚,因灾生活救济等。来信来访的数量也有所增多。信访客体复杂化。表现为信访的内容复杂、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大。3、从内容上看,几乎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个领域。从成因上看,既有历史的又有现实的,既有经济的又有法制的,既有政策体制的,又有上访群众不理解政策和思想观念落后造成的。信访形式多样化。由个体访向集体访转变;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有的上访老户,常选择敏感时期开展上访活动,借机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有的不按信访条例逐级上访,直接赴省进京或者向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写信。
2、造成各类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客观原因。
由于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许多历史积淀的、体制陈旧不合理的深层次矛盾日渐显露。同时民主进程力度加大,激发矛盾也增多。如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和民主管理中,由于受到思想、政治、宗族、姓氏、历史、地理等的制约,容易引起信访问题。三是利益关系调整大,失利者意见多。主观原因。一是个别镇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二是个别镇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从而激化矛盾。三是群众思想观念存在误区。有的人信“多”不信“少”;有的人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一是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必须与时代要求相适应。必须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深刻政策,深化政策,加快发展的重要性,正确认识政策发展给民政工作所带来的一些社会矛盾的必然性及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的紧迫性,从而更加自觉地从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责任观念,主动改进工作,克服畏难消极情绪,将维护和实现民政对象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好事;二是必须牢记为民宗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解决群众困难,才能及时协调解决好各种矛盾纠纷和群众办事诉求难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必须与群众期盼相统一。准确把握群众思想脉博,要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民政服务对象的真实心态,掌握民政对象的所想、所虑、所盼,解决群众困难,是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核心,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促进和谐是做好新时期群众的关键,只有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才能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信访工作是民政工作的“温度表”“寒暑表”,要通过上访对象反映问题,反思自身不足,对症下药,不断推进工作。只有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让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让群众实实在在得实惠,切切实实方便群众,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在群众的满意度。四是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必须强化依法接访。认真做好集体上访的化解工作,处理时沉着冷静,耐心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事情办好,让上访群众抱怨气而来,怀信心而归。要畅通流渠道,拓展联系群众的新途径,说有专人听,事有科室办,反馈有结果,切实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
一是充分利用一切宣传阵地和宣传媒介,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二是在畅通信访渠道上做文章。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访接待机制,建立领导预约、接待制度,增强群众对解决问题的信任度,全面推行接访、处访、回访一条龙管理模式,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对情况特殊的信访,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三是在优质服务上下功夫。民政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有效途径。信访工作者必须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要优化接待工作,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为顺利解决信访工作打基础。四是在信息收集中获主动。把握重点时期,集中力量做好重要会议、重大节日、大型活动等重点时期或重要时刻的信访工作,尤其要掌握情况、畅通信息、逐级上报。要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把信访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不断完善基层信访信息反馈制度。五是在调处报结中出成效。加强查处群众初信初访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排查,做到提早发现、及时处理。发生群体上访时,局领导要亲临现场做工作。上级交办的案件要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没有要求上报的,也要妥善处理,防止重复上访。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及时落实到位;暂时没有条件解决的,要耐心向群众讲清情况,争取群众的理解;即使个别群众要求过高或者要求不合理,也要不厌其烦地给他们讲政策、讲道理,尽量化解矛盾。
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五
人民法院的信访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虽然在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已经妥善有效地调节和处理了一大批各类社会矛盾,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但纵观近几年来的涉诉上访,仍不乏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进京上访、缠访的事情发生,导致人民法院的信访工作甚至各项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一)概念:涉诉信访是指当事人与某一具体诉讼案件相联系,请求人民法院完成某种诉讼行为(如立案、再审、执行),实现某项诉讼请求的来信来访。比如对法院有案不立,对裁判结果不服或对执行效率、效果不满而引起的上访等。
(二)特点:一是当事人与某一具体诉讼案件相联系;二是人民法院在处理上具有较为严密的程序性。这些特点,使涉诉信访不同于行政机关和其他机关的信访,也不同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其它工作的批评、建议、投诉、举报等。
(三)分类:按照行为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理性上访、非理性上访和违法上访。理性上访是上访人按照正当的程序和途径向上级或领导反映其诉讼中的权益问题。非理性上访是上访人不满足于按正当程序和渠道反映问题,而是将上访活动转化为向党委、政府、法院施加压力,而达到自己目的的一种手段,甚至是赤裸裸的要挟。违法上访则是上访者在上访过程中采取围攻有关领导、冲击机关、堵塞交通等一些过激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符合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例如无理纠缠、暴力闹访等。按照人数多少还可分为集体上访、单个上访等。
(一)法院方面的原因。
1、个别干警素质不高。由于各方面原因,极个别政治素质低的人员进入法院,这些人员缺乏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就案论案,不能将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很好地统一,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不能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而是武断专横,以法压人,当事人口服心不服,敢怒不敢言,留下后遗症,甚至在个别案件处理过程中久拖不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失公平、公正,造成当事人的怨愤,引发上访。
2、处访欠仔细。一些案件在实体或程序处理上确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当事人申诉后,但对上访、申诉案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致使经年累月无法处理。有的接访人员敷衍塞责,审查不细,未能及时妥善处理,有的干脆对当事人说“就这样,你爱到哪告就到哪告去!”更有甚者,有的案件承办人不正视矛盾而“躲访”。久而久之,当事人产生怨恨心理而上访。
3、少数案件执行不力。纵观涉诉信访案件,80%以上反映的都是执行不力问题。由于受各方面的影响,执行难问题已成为一个社会性的问题,但还是有些案件掺杂了许多人为的因素。而未执行。如个别执行人员乱执行或不执行,当事人花费了不菲的费用得来的却是“法律白条”,肯定把怨气撒向法院,从而上访告状。
4、立案把关不严。前些年受大环境的影响,一些法院为了本部门利益,当事人一“告状”就立案受理,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但不应该由法院主管的案件法院也受案审理,结果无法裁决,导致当事人上访。
5、护短。一些法院在明知案件处理不当的情况下,因为某些原因或利益,怕揭短亮丑,影响形象,不能正确采取补救措施,严格依法追究,最终的结果却是“纸里包不住火”。为求一时平安,致使矛盾越积越深,致使当事人不断上访。
(二)上访群众方面的原因。
1、理解“事实”偏差。由于诉讼程序的严密性,案件发生后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进入诉讼程序。由于时过境迁等原因,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后,法院查明的事实与案发当时的情况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的差异,甚至相差甚远。案件的真实情况只有双方当事人心知肚明,而法院只能依据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作出裁判。由于案件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差异,一方当事人得不到期待的结果后,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裁判结果,而是极力地要求法院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处理,但当事人又无法提供确实充分的有效证据,也就不可能再现当时的客观情形,导致当事人上访不止。
2、理解法律不透彻。随着普法的深入以及新闻媒体的日益发达,人民群众对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越来越熟悉,民主意识、法治意识越来越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越来越高,遇事敢说、敢找、敢反映。但一些群众对法律法规理解的不够透彻,对法院的法定程序误解为不尽职责,拖案不办。如一起执行案件,法院正在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评估拍卖是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来进行的,申请人却认为法院欠拖不执行,从而上访。还有一起执行案件当事人在立案时就对执行人员说:“案件必须在7日内执行完毕,否则,就上访告状!”更有甚者,一些案件到法院后,当事人就认为法院包办了,不管执行到位不到位,欠钱的不是另外当事人,而是法院!就要法院拿钱,不拿就上访、告状!”一些案件当事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法院也无法执行到位,而当事人不管这些,就是一味地上访告状、法院感到“委屈”,但同时也体现了社会救济制度在某些方面的缺失。
3、部分当事人诉讼心理扭曲。一些当事人抱着告状有理、领导怕告状、事情越闹大越好办等心理,一旦认为自己在“官司”中“蒙冤”,就通过上访要求给予保护。如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就无端猜疑案件承办人与另一方当事人有密切关系,就到处上访。对裁判结果不服,在完全可以走正常的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却到处上访申诉,这类当事人认为,上、下级机关的执法人员“官官相护”,走法律程序也不会有好结果,不如通过上访引起领导重视,给予关注,既省了一些费用,又解决了问题,唯信访为“大”、为“上”。如一起某生产小组诉张某侵权纠纷案,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张某还是败诉,但张某为规避法院执行甚至别的什么目的,以要在领导面前自尽,进京上访等行为相要挟。
信访部门是各部门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在促进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如有的领导不通过主管领导,随意用权乱批,不该管的管了,不该批了批了,该管的却不知道,有的同一问题经调解已经解决,因沟通不及时,上访人另辟蹊径,找熟人、同学、同事、老上级、亲戚等关系重复告,特别是涉诉信访工作,由于牵扯到法律等诸多方面,专业性较强,需成立专门的机构来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二)对非理性上访、违法上访者,缺乏强有力的措施,过分强调“花。
钱买平安”。
大多数信访部门有一个心态,即力求少生事端,多花点钱也无所谓,花适当的钱能解决息访、能解决问题达到平安固然是好,然而以这种方式解决问题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不少无理上访者抓住了信访部门的这种心态,变本加厉上访,新问题层出不穷,更有甚者,他们在一起出题目捉弄接访部门。不少上访人员相互交流上访经验,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信访部门对这类上访者有时束手无策,只有笑脸相迎,耐心解释。有的上访者一张状纸在手,任凭天下游,忙时在当地,闲时往上走,今天在信阳明天到郑州,一不遂其愿,就要去首都,有的是正在依法处理中的案件,你按法定程序办理,我按自己的意愿告状,你讲你的法,我说我的事,甚至还出现了专门代理信访案件,借机敛财的“掮客”,他们打着为民申冤,为民解愁的旗号帮人打官司,实际在行扰民、扰乱社会治安之事,是社会的一个不安定因素,如果打击不力,这就会滋长一种上访者“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理,时间一长,上访问题不但未平息,无理上访人反而有增多趋势。
(三)对“实事求是”理解偏差,打破法律程序。
有些信访部门在接访的时候,不对案件所经过的法律程序进行处分,而是过分强调“实事求是”,绕开司法程序去处理,常使诉讼程序已经终结的案件又要重新开始处理,打破了法律规定的程序说严重些,实际上是在挑战我国的法律制度。典型的表现为对案件是否经过审理不加区分,对其上访是否通过法律程序不加甄别,而是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好像用普遍的民俗、情理来解决上访问题才能体现“公正”。事实上,这种做法不仅增加了法院对案件处理难度,还会引起当事人产生对法院的对立情绪,不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更不利于司法权威的确立。
(一)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减少或避免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法院干警在审执案件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为民,勤政守法,甘当公仆,依法办案,坚决杜绝乱作为,有效防止不作为,坚决杜绝“三案”的发生。同时,要文明执法,服务热情,对上访群众多一点笑脸,少一些冷模,多一声问候,少一些斥责,多一些关心、少一些厌烦,对来访者要做到接待来访热心,听取陈述耐心,询问情况细心,排忧解难诚心。
(二)建立涉诉信访工作网络。加强法院信访部门的沟通,把涉及到各个地方的信访工作情况上网通报,对各地的上访者分门别类,将已经终结程序的上访案件,上访老户定期公布,以利信访部门及时了解上访情况,不必重复接待、反复批转,既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加强信访立法,坚决制裁非理性、违法上访者。由于当前信访立法的缺位,使各部门在处理信访时缺乏统一的尺度和标准,给信访的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可依照相关规定,制订《信访法》,增强对信访情况的分析、明晰对有理、无理、缠访、闹访的界定,加大对无理上访、违法上访的处罚力度,如增设罚款、拘留、劳教等措施,同时在《刑法》中增加对因缠访、闹访,暴力上访而构成犯罪的处罚条款,形成一个整体的信访法律体系,以促进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四)建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涉诉上访案件,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当事人承担了一定诉讼风险后引起的。因此,法院在立案处理的同时,应将必要的诉讼风险一并告知当事人,对其诉讼结果有个大致了解,从源头上避免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
(五)依法“花钱买平安”。在处理信访案件的时候,有些上访户确实有一些道理,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我们的审判工作确有瑕疵,保护权利不充分,此时给予当事人一定的经济补助,有利于信访案件的及时解决,维护社会的稳定,但花钱买平安的前提是依法,只有在事实充分,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用“花钱”的方式解决上访问题,才能避免上访的无限延伸。
(六)树立司法的最终裁判权威。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固定化和多元化,是人民意志的升华,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最集中的体现,与政策、习惯相比,更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公信力,公民权利的保护真正源于司法的终极救济,进行司法体制的改革,保证司法救济渠道畅通,树立起司法权威,才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根本之道,也是现代法治的要求。
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六
xx作为全市的林业大县,在5〃12地震中林木资源又遭受了较大破坏,因此做好林业工作相当重要。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保护林区社会稳固的重要工作,也是发现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重要渠道。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信访工作,领导干部亲自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过问、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认真听取、采纳群众信访中的意见与建议。信访工作有组织、有制度、有专人具体负责,年内无越级上访情况,信访结案率达100%,能够说整体情况较好。
在当前共建与谐社会的大形势下,在全力重建xx的形势下,信访工作任务越来越大,难度也越来越大。林业系统的信访工作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随着社会形势变化,信访问题成因日趋复杂多样化,一些新问题出现。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要紧集中在征占用林地与林地流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采伐等方面,也从侧面说明了我们在这些工作方面有待加强完善。三是群众就同一问题不断反映上访,形成相当数量的重复访。群众关于信访工作的不熟悉,一定程度增加了工作难度。四是反映的某些问题大多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有关,不易在短期内予以解决,处理难度相对较大。
步,群众信访的趋势不大可能在短时期内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为习惯新的形势与任务,发挥信访工作在保护稳固与促进与谐林业进展中的作用,务必在确信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工作中的问题与原因,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做出合理的决策,以创新与务实的精神来做好信访工作。
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拓宽信访工作新思路。
要深刻认识保护稳固与处理好信访问题的重要性与。
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的紧迫性,切实增强处置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信访工作政策贯彻落实。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把实现好、保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主动改进工作,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工作到位、基层工作到位、信访工作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推广信访政策。
认真剖析信访工作其中的原因,不可忽视的一点是由。
访抬头趋势,规范信访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
由于信访制度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信息反馈不及时,政治嗅觉不敏感等因素,给林业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被动。因此做好信访工作要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通过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真正建立起对信访工作整体重视,层层重视的稳固长效领导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加强宏观指导,明确目标要求,定期检查考核的科学管理机制;坚持各项领导制度,严格实行工作通报与加强责任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灵敏、准确、快速的信访排查调处制度,强化信访预测、预警、预控能力。
另外,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人员的素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务必加强信访部门的基础管理。大力加强信访部门的队伍建设,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提高办公效率,增强工作实力,在群众首访中做好思想引导与情绪操纵工作。通过领导接待日、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网络答复等形式,拓宽与畅通信访渠道,使人民信访成为群众献计献策、参政议政的重要窗口,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在保护社会稳固中的积极作用。
四、提高分析、预测能力,强化事前防范。
信访工作的良好开展不只在于事后的妥善解决,还在于要提高分析、预测能力,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做到事前防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从源头上减少林业信访问题的发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对林业各项工作中的不稳固因素、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可能遇到与发生的问题,各科室、单位要准确掌握,及早摸排、做到早估计、早准备、早预防,特别要注意与做好以退耕还林工程、公益林建设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中出现的不稳固因素与矛盾纠纷的摸排、解释与答复工作,坚决把不稳固因素与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样又能够在源头上避免问题的升级或者矛盾上交。
五、强化依法治访,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新的形势与任务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做好信访工作、保护社会稳固,仅靠单一的部门是不够的。要采取新形式、新举措,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水平,加强同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加强同政府法制部门的合作,加强同劳动仲裁机构的协调,才能不断开创林业信访工作新局面。
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七
民政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给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也使民政信访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如何正确认识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特点和成因,有针对性地研究探讨相应对,已成为各级民政部门的同志,特别是民政信访工作者要认真研究的课题。现根据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对当前民政信访工作的特点、成因与对策作一点粗浅的探讨。
目前,我国正处于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中。由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利益关系的调整,民政信访的对象、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民政信访工作也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
1、信访对象趋于多元化。民政信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幼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离退休老干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婚姻服务对象、社会法人等。民政信访对象区域性特点越来越明显。过去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现在城镇信访对象呈逐年上升之势,外地人员来信来访的现象也逐年增多。
2、信访内容趋于复杂化。目前,除了“三老”对象的“三难”、退伍士兵的安置、贫困户的救济等老主题外,信访内容已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福利企业的残疾职工生活保障、基层干部的违法违纪、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灾民建房、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落实等。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在改革过程中,由于社会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出来,许多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有些问题,如果我们稍有疏忽,处理不当,极易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
3、信访形式趋于多样化。在社会转型中,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民政对象相对其他社会成员而言,他们对民政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来信来访的形式已不单纯局限于个人的来信来访,联名信、匿名信、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现象也明显增多。有的信访对象尤其是来访人员的言行超常,情绪激烈。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多,群众的各种想法和要求主要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探求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成因,主要存在着三个方面的“落差”:
1、政策法规的落差。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等标准虽然几经调整,有所提高,但由于区域间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的情况下,许多政策仍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平难以实现同步提高的要求,这就造成了优抚、救济对象信访问题的增多。极少数基层干部在执行一些政策法规上不到位,一些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敏感,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如最低生活保障、灾民建房、基层政权建设、“三老”的“三难”等,反映的问题也显得较为突出。
2、体制制度的落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大集体企业,尤其是民政福利企业由于资金、技术、规模等因素的制约,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致使企业亏损,职工收入降低,人员下岗,这就造成下岗职工特别是残疾职工的上访增多。国家人事制度的改革,企业用人自主权增大,使退伍军人安置的难度不断加大,许多用人单位不愿接收安置的退伍士兵。另外,许多企业效益下滑,客观上也给退伍士兵的安置带来困难。这就导致许多退伍士兵因安置问题而来信来访。
3、人员素质的落差。少数民政信访对象自身人为因素,造成不应有的来信来访增多,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个别民政信访接待人员素质不高,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缺乏了解,业务不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带来负面效应,促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复信访、越级上访。
另外,还存在着其它方面的成因:如改革开放,区域间人员流动性增大,非辖区内各种对象,不同要求人员的上访时有发生;因其他一些问题或矛盾,群众不知道找哪一个部门解决,就盲目地往民政部门跑等等。
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宗旨在于坚持为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服务,为促进社会稳定服务,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因此,改变传统思维方式,转变传统工作方法,依据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特点和成因,做好民政信访工作,笔者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四点。
1、提高信访接待人员素质,情暖信访者。
民政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有效途径。要做好新时期的民政信访工作,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廉洁奉公,务实高效,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信访干部队伍非常重要。信访工作者必须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了解改革开放的发展形势,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要优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要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样,我们就能求得来访者的谅解,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反之,如果信访接待人员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必然会激化矛盾,引起不良后果。
2、加强信访信息收集工作,掌握主动权。
民政信访现象同其它事物一样,都有一个酝酿、形成、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如果我们在工作中注重收集有价值信息,及时、正确把握信访先兆,就能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因此,在工作方法上必须向立体开放型转变,建立健全市、乡(镇)、村三级民政信息网络,加强基层信访力量,形成多元化的信访格局,把信访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广大民政工作者必须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正确把握民政对象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去年,我市一家福利企业由于效益不好,职工半年多没有领到工资,厂里的残疾职工酝酿着集体去市政府上访。镇民政助理得知这个消息后,迅速与市民政局电话联系,汇报了情况,并及时赶到厂里,与厂领导一起做残疾职工的思想工作,终于将这起集体上访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3、解决信访对象实际问题,提高满意度。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民政对象来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如果我们在信访工作中,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提高信访者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控制信访量。在解决民政对象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凡是国家没有规定,但地方完全有能力解决的,要尽量帮助解决;对一些信访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如“三老”对象的“三难”问题,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如退伍军人安置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那一级、那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社会。我市北兴桥镇一位革命伤残军人,在镇农贸市场租了一个铺位搞屠宰,镇工商、税务部门要他交纳一定的费用,他以自己是革命伤残军人为由不肯交纳,并为此事多次上访。我们针对他的情况,严肃批评了他的不对之处,然后会同工商、税务、信访等部门的同志一起会商,根据他的实际情况,给了他许多照顾。这样的处理使他非常满意。总之,切实解决好民政信访对象的实际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4、完善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减少信访源。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许多规章制度现在已无法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然引起相关民政对象的不满意而使来信来访增多,要减少此类信访事件,必须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控制和减少“信访源”。前两年,许多残疾人来上访,反映基层残疾人有关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我们就及时会同市委农工部的同志到几个乡镇进行调研,发现残疾人反映的情况在许多地方存在。原因有两点:一是已出台的残疾人优惠政策太原则,基层难以操作;二是残疾人类别不同,残情有别,按同一标准实施有失公允。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后来在市委出台的新一轮农村农业承包合同中给出了具体规定,增强了可操作性,并向广大残疾人作了宣传。政策出台后,此类上访明显减少。再如一段时间,我市优抚对象来信来访反映“三难”问题比较突出。局机关会同乡镇民政助理对全市“三老”人员的“三难”问题进行挨家挨户全面普查,登记造册,摸清真实情况,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出台实施了《*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新举措,并在各乡镇建立了优抚门诊室,既解决了面广量大、多层次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消除了他们的思想疑虑,同时也大大减少了因政策不完善或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的信访事件。
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八
随着学校“三步走”战略的实施,各部门的改制,生源的不断扩,好多长期积累的矛盾和现实的矛盾暴露出来,使得信访工作任务越来越大,难度也越来越大。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学校稳定中“第一信号”的作用,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正在形成。但是,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信访问题的成因日趋复杂。从信访渠道反映出的问题看,新时期信访者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和学校建设、教育制度改革、后勤保障息息相关。其反映的内容涉及学校的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影响范围广,因而处理起来难度也就越大。
(二)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对集中。涉及食后勤、安全、资助等方面的问题集中,学生反映强烈。
(一)、食堂太少,学生吃饭拥堵问题严重;并且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太注重卫生;食堂工作人员收取现金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宿舍管理方面,对损坏的物品维修不及时,往往上报了几个星期都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打热水拥堵。一栋六层楼的学生宿舍只有一楼和四楼各自配了一个自动烧水机,且设备老化,不时有铁锈随水流流出。
(四)、广播台的喇叭数量较少,并且分布不合理。走在校园里,一大半的时间都听不到广播台的声音,导致许多信息的传播不畅。
(五)学校内照明设施年久失修。校园内还有许多地方没有照明设施,晚上安全隐患系数增加。
(七)、足球场的卫生工作不到位。由于学生人数众多,团体活动大部分都是在足球场上进行,必然造成足球场卫生保洁难度的增大,这时更应加强力度,保证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活动场地。
(八)、对于学校的长期规划作为二师的一员我们都有必要了解,但对于这一块的内容学校宣传不到位。对于学校“三步走”的战略、众多荒地的开发等问题一直是学生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大一新生,但学校一直没有做出比较明确的解释。
(九)、关于各种资助的详细内容也有待进一步的宣传。这方面的内容基本上都是辅导员通知的,但辅导员同学们接触的都不多,除了班委的成员外,这就导致信息流通不畅,也不利于学校政策的落实。
希望在新的一学期里,信访工作能做的更贴近学生生活,取得另一个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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