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通过文字将自己的阅读心得和思考整理出来,以增进自己的思考能力和表达能力。读后感需要有明确的观点和论述,同时要注重逻辑性和连贯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通过阅读这些范文,能够更好地理解读后感的写作要点和技巧,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读完一本书后,通过写读后感的方式,不仅可以加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和记忆,还可以通过自己的思考和总结,更好地应用所学知识和思考方式到自己的生活中。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雪山读后感篇一
它讲述了四个家族因李自成之死的误解而相互残杀的事。
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内心刻画极为到位,人物的情感之变使故事悬念层层揭开,可结局仍为悬念。
小说是写给人看的,小说的内容也是人。
是人就有喜怒哀乐,就有善恶。
他有勇气与爱,这是他的善,但他也缺乏包容与大爱。
他好吗?是的。
他坏吗?是的。
这样的人物是美得。
这种美不似理科的计算,它是艺术形式上的美感。
一本小说中一个健全的形象需要一些不完美,这个人物才可能美起来。
小说是表现情感和思考的艺术形式,一本好的小说总是能让读者产生共鸣。
要让人物成为人,就必须要有人性,要有所缺失。
武侠小说虽是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的作品,但是金庸先生对人性的探究是严肃而又深刻的。
所谓的人物形象大多数是作者主观思考的特定形式的客观表达,而真正让人物形象实体化的是读者。
一千个读者心中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写作这个系统,直到读者接收,才算完成。
正是因为金庸先生把读者对人性的理解放在首位,将书中的人物写得不那么绝对,才成功的接上了读者那边的显示器,才如此顺利的完成了写作。
这部小说最妙之处在我看来是结尾。
其中“胡斐这一刀劈或是不劈,在胡斐是一种抉择,而在每一位读者,都可以凭着自己的个性,凭着个人对人性和这个世界的看法,做出不同的抉择。”这段评论我非常喜欢。
他这一刀劈或是不劈必是人性使然,是他内心斗争的一方所为。
或许金庸先生留下这么个结局,怕已分不清胡斐的思想,他已然独立存在了。
金庸先生自然非常清楚如何同读者构建交流的桥梁,至于桥的形状大小你自己定,因为每个人心中的河流不同,或宽或窄,或急或缓。
胡斐劈与否,随它去好了,何必又要让他学乖呢?
《雪山飞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人类精神与情感的变化却是微乎其微的。
正是如此,这样的小说才能持久的唤起人们的思考与感动,才有人不断的流传阅读下去。
精选雪山读后感篇二
读罢《雪山飞狐》,闯王生死引发的苗胡田范家的家族世代恩怨这一条主线最是让我感慨。
胡前辈深明大义牺牲名节,为保闯王性命宁可背上叛主骂名。
然而一百多年过去了,苗田范三家仍然打着"除去卖主求荣之徒"和"勿忘杀父之仇"的名义数次围剿胡家三口。
最大的坏事,常常是热心肠的好人做的。
坏人做坏事时,至少知道自己在做坏事;好人做坏事时,只把这当作是应付出的代价。
在正义的名义下,围剿大军什么江湖规矩都不顾了,比如以一对多"屋面上高高矮矮,占了二三十条大汉,手中都拿了刀刃,正在大声吆喝"。
人在道德优势的包裹下,最是容易做出平时无法做出的事情。
而且最容易被类似于田归农、宝树和尚这一类心怀鬼胎的人利用。
然而,坏人做坏事不可怕,甚至好人做坏事也没用那么恐怖,最可怕的是好人不得不做坏事。
小说中,金面佛在与胡一刀的打斗中已经在内心确信了胡一刀是一位光明磊落的真汉子,甚至在打斗的五日之内已经成为了莫逆之交,"这一晚两人一面喝酒,一面谈论武功。
金面佛将苗家剑的精要,一招一式讲给胡一刀听。
胡一刀也把胡家刀法倾囊以授。
两人越谈越投机,真说得上是相见恨晚"。
但是迫于舆论是残酷的,杀父之仇焉能不报?因此田相公道:"你别忘了杀父之仇,做个不孝子孙。"。
这个现象比较极端的例子莫非于斯坦福的心理学教授津巴多做的监狱实验了,实验随机招聘了12位志愿者,分两组扮演为狱警和囚犯,在试验中期间任何人都有随时退出的权利。
然而实验开始后一步步地超过了预设的界限,三分之一的预警愈加变现出虐待倾向,到后期甚至以惩罚囚犯为乐。
而囚犯似乎也忘记了自己只是在扮演囚犯,忘记了可以退出试验的权利,在情感上变的自怨自哀起来。
这种人的性格的变化被他称为“路西法效应”——上帝最宠爱的天使路西法后来堕落成了撒旦。
个人的性情并不像我们想像得那般重要,善恶之间并非不可逾越,环境的压力会让好人做出可怕的事情。
哪怕在《雪山飞狐》的结尾处,胡斐本人何尝不也差点陷入了"路西法效应","霎时之间,他心中转过脸千百个年头:这人曾害死自己父母,教自己一生孤苦,可是他豪气千云,是个大大的英雄豪杰,又是自己的意中人的生父"。
值得欣慰的是,虽然在苗人凤与胡一刀打斗时,他选择了屈服于舆论与莫名其妙的家族仇恨,但苗人凤试图通过不让女儿苗若兰学习武功来远离家族仇杀,并且在苗若兰年幼的时候就已经种下了善良、原谅的种子:"十年之前,那时候我还只七岁,我听爹爹说你爹妈之事,心中就尽想着你。
我对自己说,若是那个可怜的孩子活在世上,我要照顾他一生一世,要教他快快活活,忘了小时候别人怎样欺负他、亏待他"。
所以,我善良的相信,胡斐那最后一刀应该是最终没有砍下去,因为他已然如苗若兰一样在爱的帮助下超越了对仇恨、物质的追求,自始至终他在山洞中便无视各类珠宝,其后又在苗若兰的祈求下饶过宝树——要知道宝树、田归农对于其父母的死应该承担更多的罪过。
最后,在胡斐感觉自己临死之前,一个念头如电光般在他心中一闪:"我自幼孤苦,可是临死之前蒙兰妹倾心,也自不枉了这一生"。
我觉得,这便是他价值追求升华最有力的证明。
说回斯坦福的那个心理学实验,津巴多试图用他的实验解释很多问题,包括飞行事故、护士对病人的不当处置。
由于对自己角色的认识,有四分之一的飞行事故的起因都是由于副机长过于服从机长的错误判断;护士会过度服从医生的安排,哪怕明知医生错误开出的剂量远远大于规定的剂量。
我也觉得,这个角色的自我认知既可以是机长对副机长、医生对护士、一个人对杀父仇人、领导对下属情形下的,也可以是任何借着好心、正义感而"不得不为之"的举动,就我感受而言,最恐怖的莫如老师对学生的冷漠惩罚、父母对子女以爱之名的粗暴要求以及爱人间以自我牺牲换得的道德优势。
智者无为,愚人自缚。
对于二十七岁的我来说,洒脱怎有说的那般容易。
精选雪山读后感篇三
叫你猜个谜语吧,“身子小,作用大,轻轻按,多明亮,陪伴我,到深夜。”猜到了吗?对了,就是我的好帮手——台灯。
台灯放在我房间的课桌上,是一台护眼灯。它的造型独特,像一只正在奔跑的狐狸。狐狸的尾巴高高地向上翘起,差点碰到它的头了,所以有“雪山飞狐”之称。尾巴里面嵌着两根护眼灯管。狐狸的背和头是粉红色的,肚子和尾巴内部是白色的。它的头部是可以任意旋转。朝右转时,只听到“啪”的'一声,护眼灯就亮了。向左转时,头部就变成了一盏红色的小夜灯。回到中间位置时两盏灯就都关闭了。
小台灯是我亲密的伙伴,它陪伴我度过了许许多多个夜晚。每当夜幕降临,我要做作业时,小台灯就默默地蹲在小课桌上,发出柔和的光为我照明,让我安心地学习。小台灯,我爱你那默默无闻的献身精神。
“雪山飞狐”——我的好朋友,你为我学习照明,也照亮了我的心,照亮了我前进的路。
精选雪山读后感篇四
《雪山飞狐》是我在金庸所写的著名的十五篇小说中最喜欢的一篇。这篇武侠小说虽然只有短短的十个章节,但却是精益求精,使我看得根本停不下来。
《雪山飞狐》这部小说的真正情节就是以:胡、苗、范、田这四大家族的百年恩仇发展的。这百年恩仇的形成,却是一部血泪斑斑的故事,听者伤心,闻者落泪,令人伤感,亦令人深思。
胡、苗、范、田原本是闯王身边的四大护卫,个个武艺高强,赤胆忠心。而且,这四兄弟手足情深,一起出生入死。但是却因为:胡侍卫以一死卒假充闯王献与清兵,将闯王安置于一隐秘庙中为僧。苗、范、田三人以为闯王已为胡出卖受害,在行刺吴三桂时巧遇胡,未与胡澄清误会即将胡杀死。后来胡之子将实情告知三人,三人当众自刎。但其后代仍不知内情,苗、范、田三家遂与胡家世代为仇。百余年来,四家子孙冤冤相报,无一代能得善终。
但如果仅仅是因为不明真相而不断寻仇也就罢了,却偏偏有不肖后代投奔真正的死敌——清王朝,从而使得一场寻常的江湖恩仇演变成与朝廷相关的纠葛。
这个故事实际上是在一天之内发生的。但是因为故事中穿插了太多的对话,每个对话都是一场血泪的纠纷,导致了这篇小说的形成。当然,这些小说里的人物,情节,对话都是虚拟的,但却给人一种“事实就是那样”“这件事好像真的存在”的感觉。
虽然这部小说在金庸作品中只属中乘之作,但我觉得它应该是属于上乘。在整体结构和场景设计上,作者表现出高超的才华。作品正面叙述的情节只发生于一日之内,而向读者介绍的故事背景却横跨百余年,整体结构在这种处理之下,异常紧凑。
在人物对话表述情节上,小说借鉴了西方的叙事方法,增添了现代色彩。以武林秘闻制造悬念,则增添了作品的可读性。
小说结尾处,不是像一般小说那样有一条“光明尾巴”及皆大欢喜的结局,而是故意留下一个特大的.悬念让人揣摩思考与选择。
晓东老师微点评:
昀葑爱读书,有一种痴迷的精神,这种精神让你在语文的写作上有了一个巨大的进步。
能把金庸的一部作品看得如此细致,而且能够分析得头头是道,昀葑真的是用心在读书,坚持住,你会越来越出色的!
精选雪山读后感篇五
书就像清冽的泉水,给人以清甜;书就像一缕春光,给人以温暖;书就像黑暗中的灯塔,给人以指引......而金庸先生的《雪山飞狐》指引着我走近众多英雄人物,体会他们的英雄气概。
记得有一次,为了和朋友赌气,自己去报名了跑步比赛。可跑步是我的弱项,可以说是毫无胜算的。然而我非但没承认,还向朋友吹嘘自己跑步很快。比赛的日子到了,我既心虚又紧张,心里好像揣了很多小兔子似的,不安地蹦来蹦去。这让本就跑得不快的我,远远落在别人的`后面。那一刻,我羞红了脸,心里不停在怒骂着自己,如果我能承认自己的不足、及时去提升自己的话,可能也不会这样了。
所以,在生活学习中,我们不要吹嘘自己,应像书中的胡一刀一样敢于承认自己的软弱。不然失败的结果会使自己更加挫败。谦虚往往使人进步,承认自己的不足、提升自己,才能有所进步,才能真正体会英雄人物的气概与品质。
精选雪山读后感篇六
《雪山飞狐》整体采用了讲故事的方式,从不同人口中娓娓道来,让整个故事更加清晰,人物个性更加鲜明,故事的结尾也与众不同,是一个悬疑,没有肯定的结局,至于胡斐对苗人凤那一刀是劈下去还是不劈,这是要读者自由思考自行构想。
故事的开始到结尾似乎就发生在一天之内。从天龙门追踪陶氏父子到胡斐与苗人凤决斗,都是一天内的事,但故事却绝不是一天那么短,当中牵连到了一百多年来的江湖秘闻。众多秘闻就在这一天之中从一些关键性人口中渐渐揭开。本书中也没怎么大手笔的来写飞狐胡斐,确如作者所言《雪山飞狐》的主角应该是胡一刀,胡斐的性格此时还尚不明显。
本书最终透露的是一个人尽皆知的道理:人为财死。其中的侠义多是通过侧面来描写。而《飞狐外传》作为《雪山飞狐》的前传,叙述了辽东大侠胡一刀之子胡斐年幼丧父后由平阿四抚养成人,凭借父亲留下的武功秘笈,经赵半山,苗人凤等众多人士的点化指导,最终修炼成江湖上一流高手,并结识了红颜袁紫衣和程灵素。
《飞狐外传》中最喜欢的角色就是程灵素,程灵素无疑是冰雪聪明的,谨慎细致,观察入微,而且一次次帮助胡斐度过难关,化险为夷,几乎事事都为胡斐考虑周全。如何不让他与师叔、师兄们动手,如何用七星海棠清理门户,如何不让胡斐殉情自杀,如何想让他与心中的袁紫衣在一起,即使自己会永远生活在痛苦之中,即使与对方咫尺天涯,也要如痴似醉的为他付出一切;当胡斐身中三种剧毒,命在旦夕之时,程灵素以身吸毒,救了胡斐的命,而自己却含着对胡斐深深的爱离开人世,她明知胡斐心中永远惦挂着袁紫衣,无法忘却,却也依旧一直爱恋着他,并甘愿为其付出生命。她也是善良可爱的,精通毒术却至死也不曾杀一人,书中没有过多描写两人之间的交流,往往是在点头和眼神之中,也许正是如此才将程灵素表现得如此动人细腻。
袁紫衣,另一个充满灵性的女子,她与胡斐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有少年意气的倔强和仇敌,都会坚定实现自己心中的誓言或决定,特立独行,成为滚滚红尘中的独行侠士,直到最后胡斐也希望她能还俗与自己携手与共,如果胡斐和程灵素之间是有分无缘,那么他和袁紫衣之间便是有缘无分。
胡斐作为书中唯一的男主角,他不仅武艺超群,侠义情怀更丝毫不在红花诸侠之下,从孩童时的胡斐就可以看出他注定不会平凡,他不但拥有大丈夫贫贱不能淫,富贵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又兼有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求所动,不为面子所动,追杀凤天南,软硬不惧,面对杀父仇人苗人凤也能够惺惺相惜,既有侠骨柔肠,又能在危急关头痛下杀手,扭转乾坤。
读完此书后,更加深了向往金庸武侠故事中潇洒不羁的侠义世界,可惜开卷掩卷已是两个世界。
精选雪山读后感篇七
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我感慨万千。就像一阵清风拂过脸颊,书中的片段似过电影般在我脑海中闪过。
我看到了大侠之威武豪迈,看到了友人之情深义重,看到了情人之不舍不弃……武侠小说中恶人千千万,但我更愿意去记住那些好人善事。
二十七年前,两位绝世武林高手——胡一刀、苗人凤,因为祖辈间的怨恨不得不打架报仇。虽是仇人,但两人的相处模式与亲兄弟并无区别。比武时他们各显神通,饭桌上他们谈笑风生,似是兄弟,倒不如说是知己。但最后因被小人暗下毒手,“死”在了苗人凤手里。我看到了苗人凤当时的悲痛与绝望,也看到了他誓死为胡一刀照看儿子的决心。
但意外总是埋伏着,出奇不意地毁掉一切。那个孩子丢了,这无疑是给苗人凤雪上加霜。
二十七年后,一位名叫“雪山飞狐”的人来了这里,他就是胡一刀之子胡斐。在胡斐身上,我看到了他与苗人凤之女苗若兰的情意绵绵,看到了胡斐在月光下对苗若兰说的那句“宜言饮酒,与子携老”的深情以及当苗人凤以为他在“欺负“苗若兰时要跟他比武的痛苦,他的犹豫不决:要性命还是爱情?苗若兰在等待他,可他也不能舍弃自己的性命。这是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胡斐的选择到底是怎样的?或者,有情人真的能终成眷属吗?我希望的答案是肯定的。
在这部作品中,不管是胡苗两家的`爱恨情仇还是大侠之孤傲洒脱,都让我读到了或多或少的一丝酸楚。这到底是个悲剧吗?但我想作者想给我们传达的是需要我们慢慢体会,慢慢品味的珍贵的思想宝藏。
精选雪山读后感篇八
《雪山飞狐》读后感,构思精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雪山飞狐》读后感,欢迎阅读!
金庸先生的小说中的《雪山飞狐》该是极富人性的。
它讲述了四个家族因李自成之死的误解而相互残杀的事。
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内心刻画极为到位,人物的情感之变使故事悬念层层揭开,可结局仍为悬念。
小说是写给人看的,小说的内容也是人。
是人就有喜怒哀乐,就有善恶。
读完《雪山飞狐》我仍不能给主人公单字的好或坏。
他有勇气与爱,这是他的善,但他也缺乏包容与大爱。
他好吗?是的。
他坏吗?是的。
这样的人物是美得。
这种美不似理科的计算,它是艺术形式上的美感。
一本小说中一个健全的形象需要一些不完美,这个人物才可能美起来。
小说是表现情感和思考的艺术形式,一本好的小说总是能让读者产生共鸣。
要让人物成为人,就必须要有人性,要有所缺失。
武侠小说虽是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的作品,但是金庸先生对人性的探究是严肃而又深刻的。
所谓的人物形象大多数是作者主观思考的特定形式的客观表达,而真正让人物形象实体化的是读者。
一千个读者心中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写作这个系统,直到读者接收,才算完成。
正是因为金庸先生把读者对人性的理解放在首位,将书中的人物写得不那么绝对,才成功的接上了读者那边的显示器,才如此顺利的完成了写作。
这部小说最妙之处在我看来是结尾。
其中“胡斐这一刀劈或是不劈,在胡斐是一种抉择,而在每一位读者,都可以凭着自己的个性,凭着个人对人性和这个世界的看法,做出不同的抉择。”这段评论我非常喜欢。
他这一刀劈或是不劈必是人性使然,是他内心斗争的一方所为。
或许金庸先生留下这么个结局,怕已分不清胡斐的思想,他已然独立存在了。
金庸先生自然非常清楚如何同读者构建交流的桥梁,至于桥的形状大小你自己定,因为每个人心中的河流不同,或宽或窄,或急或缓。
胡斐劈与否,随它去好了,何必又要让他学乖呢?
《雪山飞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人类精神与情感的变化却是微乎其微的。
正是如此,这样的小说才能持久的唤起人们的思考与感动,才有人不断的流传阅读下去。
读罢《雪山飞狐》,闯王生死引发的苗胡田范家的家族世代恩怨这一条主线最是让我感慨。
胡前辈深明大义牺牲名节,为保闯王性命宁可背上叛主骂名。
然而一百多年过去了,苗田范三家仍然打着"除去卖主求荣之徒"和"勿忘杀父之仇"的名义数次围剿胡家三口。
最大的坏事,常常是热心肠的好人做的。
坏人做坏事时,至少知道自己在做坏事;好人做坏事时,只把这当作是应付出的代价。
在正义的名义下,围剿大军什么江湖规矩都不顾了,比如以一对多"屋面上高高矮矮,占了二三十条大汉,手中都拿了刀刃,正在大声吆喝"。
人在道德优势的包裹下,最是容易做出平时无法做出的事情。
而且最容易被类似于田归农、宝树和尚这一类心怀鬼胎的人利用。
然而,坏人做坏事不可怕,甚至好人做坏事也没用那么恐怖,最可怕的是好人不得不做坏事。
小说中,金面佛在与胡一刀的打斗中已经在内心确信了胡一刀是一位光明磊落的真汉子,甚至在打斗的五日之内已经成为了莫逆之交,"这一晚两人一面喝酒,一面谈论武功。
金面佛将苗家剑的精要,一招一式讲给胡一刀听。
胡一刀也把胡家刀法倾囊以授。
两人越谈越投机,真说得上是相见恨晚"。
但是迫于舆论是残酷的,杀父之仇焉能不报?因此田相公道:"你别忘了杀父之仇,做个不孝子孙。"
这个现象比较极端的例子莫非于斯坦福的心理学教授津巴多做的监狱实验了,实验随机招聘了12位志愿者,分两组扮演为狱警和囚犯,在试验中期间任何人都有随时退出的权利。
然而实验开始后一步步地超过了预设的界限,三分之一的预警愈加变现出虐待倾向,到后期甚至以惩罚囚犯为乐。
而囚犯似乎也忘记了自己只是在扮演囚犯,忘记了可以退出试验的权利,在情感上变的自怨自哀起来。
这种人的性格的变化被他称为“路西法效应”——上帝最宠爱的天使路西法后来堕落成了撒旦。
个人的性情并不像我们想像得那般重要,善恶之间并非不可逾越,环境的压力会让好人做出可怕的事情。
哪怕在《雪山飞狐》的结尾处,胡斐本人何尝不也差点陷入了"路西法效应","霎时之间,他心中转过脸千百个年头:这人曾害死自己父母,教自己一生孤苦,可是他豪气千云,是个大大的英雄豪杰,又是自己的意中人的生父"。
值得欣慰的是,虽然在苗人凤与胡一刀打斗时,他选择了屈服于舆论与莫名其妙的家族仇恨,但苗人凤试图通过不让女儿苗若兰学习武功来远离家族仇杀,并且在苗若兰年幼的时候就已经种下了善良、原谅的种子:"十年之前,那时候我还只七岁,我听爹爹说你爹妈之事,心中就尽想着你。
我对自己说,若是那个可怜的孩子活在世上,我要照顾他一生一世,要教他快快活活,忘了小时候别人怎样欺负他、亏待他"。
所以,我善良的相信,胡斐那最后一刀应该是最终没有砍下去,因为他已然如苗若兰一样在爱的帮助下超越了对仇恨、物质的追求,自始至终他在山洞中便无视各类珠宝,其后又在苗若兰的.祈求下饶过宝树——要知道宝树、田归农对于其父母的死应该承担更多的罪过。
最后,在胡斐感觉自己临死之前,一个念头如电光般在他心中一闪:"我自幼孤苦,可是临死之前蒙兰妹倾心,也自不枉了这一生"。
我觉得,这便是他价值追求升华最有力的证明。
说回斯坦福的那个心理学实验,津巴多试图用他的实验解释很多问题,包括飞行事故、护士对病人的不当处置。
由于对自己角色的认识,有四分之一的飞行事故的起因都是由于副机长过于服从机长的错误判断;护士会过度服从医生的安排,哪怕明知医生错误开出的剂量远远大于规定的剂量。
我也觉得,这个角色的自我认知既可以是机长对副机长、医生对护士、一个人对杀父仇人、领导对下属情形下的,也可以是任何借着好心、正义感而"不得不为之"的举动,就我感受而言,最恐怖的莫如老师对学生的冷漠惩罚、父母对子女以爱之名的粗暴要求以及爱人间以自我牺牲换得的道德优势。
智者无为,愚人自缚。
对于二十七岁的我来说,洒脱怎有说的那般容易。
在《雪山飞狐》写出的五十年后,我拜读了这部原著。
我想,要是我以前压根就没有通过影视等渠道来了解飞狐的相关故事,今时又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不过一切多说无益,我只能是尽量的使自己觉得未曾了解过。
《雪山飞狐》中确实没怎么大手笔的来写飞狐胡斐,确如作者所言:《雪山飞狐》的主角应该是胡一刀,胡斐的性格在当中并不明显。
故事的开始到结尾似乎就发生在一天之内。
从天龙门追踪陶氏父子到胡斐与苗人凤决斗,都是一天内的事,但故事却绝不是一天那么短,当中牵连到了一百多年来的江湖秘闻。
众多秘闻就在这一天之中从一些关键性人口中渐渐揭开。
读者大都认为故事的结尾:胡斐的一刀是砍还是不砍是一个悬念,作者也认为这给了读者无限的想象空间。
其实我认为整篇故事留给我们的想象空间绝不谨于此。
(当然《飞狐外传》的出世却好似解开了这些疑团)
一些江湖上发生的事支离破碎的在众人口中道出,好似信手拈来,又自神神秘秘;可许多情节的关键却又深究不得:如胡一刀与苗人凤父辈的瓜葛,苗人凤妻子与田归农的情感纠缠,胡斐与田归农之间有过怎样的一番斗争等等等等。
不过这些并不影响故事的完整好看
武侠当然是包括了武和侠两层的,当中与之鲜明对比的自有一些小人。
如外号镇关东的,却一点都不敌宝树和尚,而宝树和尚一听胡斐来到,竟吓得躲了起来。
《雪山飞狐》最终透露的是一个人尽皆知的道理:人为财死。
其中的侠义多是通过侧面来描写:像胡一刀杀贪官污吏,土豪恶霸,这些都似只在人们的传言当中,当然这些传言也不由的人们不信。
读完《雪山飞狐》,现下的我只觉自己与金庸先生的差距根本就不能用差距来衡量,觉得心中空空所失。
精选雪山读后感篇九
金庸先生的小说中的《雪山飞狐》该是极富人性的。它讲述了四个家族相互残杀的事。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内心刻画极为到位,人物的情感之变使故事悬念层层揭开,可结局仍为悬念。
小说是写给人看的,小说的内容也是人。是人就有喜怒哀乐,就有善恶。读完《雪山飞狐》我仍不能给主人公单字的好或坏。他有勇气与爱,这是他的善,但他也缺乏包容与大爱。他好吗?是的。他坏吗?是的。
这样的人物是美得。这种美不似理科的计算,它是艺术形式上的美感。一本小说中一个健全的形象需要一些不完美,这个人物才可能美起来。小说是表现情感和思考的艺术形式,一本好的小说总是能让读者产生共鸣。要让人物成为人,就必须要有人性,要有所缺失。
武侠小说虽是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的作品,但是金庸先生对人性的探究是严肃而又深刻的。所谓的人物形象大多数是作者主观思考的特定形式的客观表达,而真正让人物形象实体化的是读者。一千个读者心中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写作这个系统,直到读者接收,才算完成。正是因为金庸先生把读者对人性的理解放在首位,将书中的人物写得不那么绝对,才成功的接上了读者那边的显示器,才如此顺利的完成了写作。
《雪山飞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人类精神与情感的变化却是微乎其微的。正是如此,这样的小说才能持久的唤起人们的思考与感动,才有人不断的流传阅读下去。
精选雪山读后感篇十
在《雪山飞狐》写出的五十年后,我拜读了这部原着。我想,要是我以前压根就没有通过影视等渠道来了解飞狐的相关故事,今时又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不过一切多说无益,我只能是尽量的使自己觉得未曾了解过。
《雪山飞狐》中确实没怎么大手笔的来写飞狐胡斐,确如作者所言:《雪山飞狐》的主角应该是胡一刀,胡斐的性格在当中并不明显。
故事的开始到结尾似乎就发生在一天之内。从天龙门追踪陶氏父子到胡斐与苗人凤决斗,都是一天内的事,但故事却绝不是一天那么短,当中牵连到了一百多年来的江湖秘闻。众多秘闻就在这一天之中从一些关键性人口中渐渐揭开。
读者大都认为故事的结尾:胡斐的一刀是砍还是不砍是一个悬念,作者也认为这给了读者无限的想象空间。其实我认为整篇故事留给我们的想象空间绝不谨于此。(当然《飞狐外传》的出世却好似解开了这些疑团)。
武侠当然是包括了武和侠两层的,当中与之鲜明对比的自有一些小人。如外号镇关东的,却一点都不敌宝树和尚,而宝树和尚一听胡斐来到,竟吓得躲了起来。
《雪山飞狐》最终透露的是一个人尽皆知的道理:人为财死。其中的侠义多是通过侧面来描写:像胡一刀杀贪心官污吏,土豪恶霸,这些都似只在人们的传言当中,当然这些传言也不由的人们不信。
读完《雪山飞狐》,现下的我只觉自己与金庸先生的差距根本就不能用差距来衡量,觉得心中空空所失。
精选雪山读后感篇十一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林冲是《水浒》里一个有着浓厚悲剧色彩的代表人物。
他出身于枪棒教师家庭,是颇有名气的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有着优越的社会地位,过着比较安定的生活,除了有一份令人向往的职业,它还拥有一个美貌贤惠的妻子。我想,在任何时代,这都是男人们梦想吧!
每每想到林冲,印象最深的,是那一杆铁枪,跟血雪纷飞的山神庙。那是红色和白色组合成的一组悲壮的场景。如今人们津津乐道的“逼上梁山”,就是在哪冰天雪地李的雪花和鲜红的血色映衬中产生的。
遇上梁山的其他那些满脑子平民意识的粗汉们比起来,林冲是独特的。他美丽的娇妻林张氏,被高衙内盯上了,从此揭开了林冲生活的新一页。高衙内是半个西门庆,倘若他朝思暮想的女子的丈夫不是林冲而是武大郎,那么林冲的悲剧就会被世人如同蛛丝般的轻轻拂去。
林冲是顶天立地的伟丈夫,只有这样的英雄才有能力与强大的封建统治集团一决雌雄。虽然最后他失败了,但是那一场荡气回肠的殊死搏斗正应验了海明威的一句话:“人生来就不是被打败的,人能够被毁灭,但是不能够被打败。”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屈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饶的斗争,林冲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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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能陪自己的妻子逛街购物的男人,对生活蒋挺至少有八九分满意。林妻去大殿上香,我想该是去祈子的,他可能想给林冲生个“小豹子”的。这个贤淑的女人,也许是《水浒》中最亮丽的女人了,人们之所以恨高俅,潜意识里可能还是因为她。他是中国传统价值体系中的优秀女性的杰出代表。这从后来林冲被发配到沧州时,写了休书,而张氏却又死活不接受,并在不久后就自尽了,可以看出来。
这是对权贵的蔑视,也是林冲在“风雪山神庙”时,淋漓尽致挥洒快意恩仇的一道陪衬,而那一纸休书,也就成了林冲告别富贵荣华生活,漂泊生活的一张单程车票。
话谈林冲从小店里打了一葫芦酒回来,正值大雪纷飞。陆谦是早年随林冲一起读“人之初,性本善”的谦谦君子,也是林冲被逼上梁山的罪魁祸首之一。
当年读古龙先生的文章是,看到“最致命的敌人,往往就是你最好的朋友”这句话时,不禁潸然泪下。我不敢去想象朋友的真诚,因为那也是我这个人的生存与希望。朋友之间从小到大,培植起来的感情,在利益面前竟如此不堪一击。像陆谦这样的朋友。因为妒忌而燃烧了自己,也燃烧了朋友,其生命价值何其卑微啊。
在风雪之夜的山神庙钱,林冲将友情冻死,正式告别过去的自己,向那个充溢着邪恶和奸诈的社会宣战。
这个结局告诉我们:人生总是不完美的,有些曾经魂牵梦萦的是那么脆弱。当然,也是传统文化的大背景,让林冲走到这种欲哭无泪的人生境地,才使得他人生的价值超越了他的个体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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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年曾一统京城八十万禁军,在京城享驰誉望,叱咤风云。但,无奈“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曾为英雄却遭小人算计,误入白虎堂,林冲被发配沧州,沦为一介草民。怎奈仇人高太尉不愿轻易饶人,刺配沧州道上,豹子头又险些命丧野猪林。即便如此,林冲仍然忍辱求安,幻想有朝一日能重返官场“威震泰山东”。可怜豹子头依然在做着自己的“黄粱美梦”。
陆虞候密谋害林冲,店小二为了报恩,告诉了林冲,林冲听后大怒:“那泼贼敢来这里害我,休教撞着我,只叫他骨肉为泥!”刚毅果敢的性格无不溢于言表。当下买刀寻仇,但过了三五日,又平息了自己的怒火。可见林冲在骨子里有“得过且过,委曲求全”的软弱性格,宁可息事宁人。
林冲接管了草料场,他随遇而安,逆来顺受,只求天理昭昭,神明庇佑,然纵有安分守己,谨小慎微的性格,但是人总会有他叛逆的一面,俗话说“逼急了,兔子也咬人”。陆虞候火烧草料场,使林冲忍无可忍,走投无路。林冲一改往日的软弱,愤而抗争,英勇果敢,用花枪和尖刀撩到陆虞候一行人,手刃仇敌,被逼上了梁山。
林冲被逼上梁山,是官府逼出来的,官逼民反,这正好揭露了当时官府的黑暗腐败。黑暗的制度下引起了忠义人士的反抗,林冲正是这一典型的代表。李开先《宝剑记》里写道:“丈夫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林冲是被逼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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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风流人物还看林冲,梁山英雄,悲哉!壮哉!风雪山神庙读后感(三)。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是《水浒传》中最精彩的章节之一。它对雪景的描写十分细致精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三次写到大风雪,都是为了推进主人公性格的转变。第一次写林冲去草料场时,“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写出了林冲当时的心情。第二次写他喝酒时“那雪正下得紧”。第三次写他喝酒回来,“看那雪,到晚越下得紧了”。
雪的大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先是“彤云密布,朔风四起,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然后变成“碎琼乱玉”,继而变成”下得紧”、“下得猛”。
文中有许多句子描写了风刮得很大:一开始是“朔风四起”,还有“碎琼乱玉”也是因为北风刮得太大而不定方向。最后大到林冲回草料场时要顶着风才能回来。
读到“那两间草厅,已被雪压倒了。”这句话时,我忽然想起来,在前面的文章里,曾经提到“林冲仰面看那草屋时,四下里崩坏了,又被朔风吹撼,摇振得动”这句话。原来作者在这里埋下了一处伏笔,因为这些草仓多年失修,加上当时雪又“下得紧”,所以就很容易被雪压倒了。真所谓前因后果。
这篇文章里还有一处伏笔,就是林冲喝酒回草料场后,“恐怕火盆内有有火炭延烧起来,搬开破壁子,探半身入去摸时,火盆内火种,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都被雪水浸灭了”这句话。和林冲到了山神庙后,“听见外面必必剥剥地爆响,林冲跳起身来,就壁缝里看时,只见草料场里火起,刮刮杂杂地烧着”。因为林冲回到草厅已经检查过火炭,都被雪水浸灭了,不可能再燃烧起来。而后面却说“草料场里火起”。这很容易就会让你想到:这场火根本就不是火盆内火炭延烧起来所致,而是有人故意放火。
从这个章节我学到了描写景物可以与人的心情相结合,即所谓的寓情于景。这样就把景色写活了。,希望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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