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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管理制度流程篇一
1. 1.负责公司各种安全制度的制订和实施、检查考核;
1.2.负责公司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检查及整改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1.3.负责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用量的确定;
1.4.负责对供货方或供货厂家资质的考核,确定定点供货单位;
1.5.负责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
2.1.按公司生产计划定点采购;
2.2.采购部门应向生产厂家索取经营许可证;
2.4.负责运输车辆及专用容器的安全检查,应符合危化品安全运输要求。
3.2.严禁混装、混放等失误;
3.3.严禁私人领用,防止出现其他意外事故;
3.4.危险品库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以免发生人身伤害;
3.5.库区应设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4.2.使用单位负责人应教育操作人员按安全规程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4.4.做好操作人员劳保防护工作,防止易制毒化学品对人身造成伤害;
4.5.负责公司各种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计划的编报。
4.6.负责对各种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各部门管理制度流程篇二
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一、例会管理制度
特建立例会制度如下: 每周经理例会管理办法
目的:加强每周经理例会,提高会议效率。
第一条.部门领导干部例会定于每周五举行一次,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助理、各部门主管级人员参加。
第二条.会议主要内容为:
a. 总经理传达集团公司有关文件以及酒店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的精神。
b. 各部门主管汇报一周工作情况,以及需提请总经理或其它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c. 由总经理对本周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周工作的要点,并进行布置和安排。
d. 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条.例会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持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四条.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策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部门例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部门例会每日上午8:00准时召开。
第二条.例会每日1-2次。
第三条.部门领班及组长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加开临时性例会布置重点会员接待工作。
第四条. 部门例会内容及程序
a.检查考勤及在岗情况。
b.检查仪容仪表及工作精神状态。
c.检查服务及生产、销售应具备的技能知识情况:如菜单,酒单,主食单的熟悉情况;岗位责任制、服务程序、注意事项等。
d.总结前一日工作,提出问题并纠正,提出表扬和批评。
e.布置当日工作。
(1)客情报告及分析。
(2)人员分工和应急调整。
(3)注意事项及工作重点。
f.朗诵企业理念。
二、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记录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交到财务部,负责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财务部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5—3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准假权限:
(1)员工在8:00—17:0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回家等)。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3)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三、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管理和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特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办公用品的范围
1.按期发放类:稿纸本、笔类、记事本、胶水、曲别针、大头针、订书钉等。
2.按须计划类:打印机碳粉、墨盒、文件夹、档案袋、印台、印台油、订书器、电池、计算器、复写纸、软盘、支票夹等。
3.集中管理使用类:办公设备耗材。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采购 根据各部门的申请,库房结合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由保管员提出申购单,交主管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发放
1.员工入职时每人发放圆珠笔1支,笔芯以旧换新。
2.每个部门每月发放1本原稿纸。
3.部门负责人每人半年发放1本记事本,员工3个月发放1本记事本。
4.胶水和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按需领用,不得浪费。
5.办公用打印纸、墨盒、碳粉等需节约使用,按需领用。
四、员工配发个人物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根据员工不同岗位,发给不同岗位的制服.
第二条.公司为因岗位所需的员工提供行李、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条.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均发给员工号牌和《员工手册》。
第四条.员工每人须交纳服装、行李保证金500元,在工资中逐月扣除。
第五条.员工离职市时须填写离职单,将所有个人领用物品交齐后方可离职。
第六条.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服装、床上用品等清洗干净交回库房。
五、员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三条.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
第四条.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严禁在食堂内吸烟。
第五条.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如有倒饭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六、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七条.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十条.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七、员工洗浴管理规定
第一条.员工淋浴时间为每周三,在康乐部淋浴室进行。
第二条.洗澡的具体时间根据营业的时间详细通知。
第三条.员工洗澡时自带浴品。
第四条.员工洗浴结束后共同将浴室卫生清理干净。
八、关于对讲机的使用规定
第一条.对讲机作为酒店办公用通信工具,只限在工作场所使用.
第二条.对讲机只允许在接待服务过程中使用,不能做为个人联络使用.
第三条.使用对讲机时必须用耳机,且音量要降到最低.
第四条.对讲机必须妥善保管,保证使用通畅.
第五条.在工作交接时,必须将对讲机、耳机上交库房。
第六条.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对讲机破损或丢失,由使用人按价赔偿。
【酒店规章制度的作用】
酒店规章制度是为了酒店的共同目标,反映酒店各方面共同要求,由酒店各方共同达成的行动规范协议。
规章制度对酒店的每个人的行为有规范制约性,但它首先应该是酒店的每个员工的共同要求。在每个员工意识到为了酒店的繁荣发展,为了酒店的目标,为了自身的利益,酒店的员工应该承担一定义务和责任,享有一定的权利,应该共同遵守一种合乎规律的秩序准则,应该公平地对待自身和对方时,就会产生制度。
规章制度以条文的形式表达,它根据科学管理的原理,在认识酒店各种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制度既然是酒店各方共同达成的协议,是酒店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那么制度就应该是酒店员工人人都应该知道的内部法规,每个员工都应自觉遵守执行,自觉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酒店要经常从理论到具体地对员工进行制度教育,酒店要利用业务指挥系统坚决执行制度。
酒店制度对每个酒店来讲都是绝对必要的,制度本身是酒店管理的重要内容。利用制度来管理酒店是酒店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方法,制度对酒店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部门管理制度流程篇三
为了确保生态卫生厕所和沼气系统稳定安全的运转,防止沼液冲厕循环系统的堵塞,保持厕所的清洁卫生,特制定生态卫生厕所使用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管理。夏季高温期要开窗通风,雨天或冬季低温要关闭窗户,挂上保温门帘。
2、大便后要手纸入篓,严禁投入池内,切勿将废塑料、垃圾等杂物投入池内。
3、大小便入池,严禁在厕所随意随地大小便。
4、非工作人员严禁使用冲厕系统。
5、卫生厕所粪池严禁使用农药及有害化学药品。
6、保持地面、墙体、屋顶干净卫生,严禁在墙面乱写乱画。
7、按时打扫厕所卫生。各班级学生轮流每天清扫两次(早上7:10―7:40,下午1:00―1:30),不能将污水排入便池内,不能在厕所内的水龙头上涮拖把。
8、学校把卫生厕所打扫纳入班级评估,如打扫不彻底将扣除班级积分。
9、如果检查发现将手纸没有投入纸篓,要进行处罚。
10、每个学生要爱护厕所及沼气池内设施。
各部门管理制度流程篇四
采用'消耗品的定额管理法'。其操作程序如下:
1、制定各项消耗品的定额数量及金额。
(1)统计住客房经营出租每间每天的各项消耗品实际耗用量。
(2)根据目前客经营状况及控制者的意愿,初步制定在正常情况下客房每间每天各项消耗品用量的计划数(客房一次性用品配备情况:vip房24、52元,豪套12、01元,高套11、79元,双人间16、98元,单间11、79元)。
(3)以此计划数乘以一个百分比(一般在80%—90%左右),核算出每间房的定额消耗量。
(4)根据各项消耗品的单价,以及房间的出租率核算出其金额。
2、编制'客房消耗用品定额控制表',根据各种房型每天的出租率核算客房一次性消耗品的定额,月末结帐时统计当月客房实际耗用消耗品的金额,进行对比。
3、制定定额消耗品的节省提奖率和超额的罚款率。两种比率应一致,一般控制在10%以内。超过定额数的90%按超过部分的10%罚款,低于定额数的80%按节省部分的10%奖励。
4、客房部以楼层为单位予以实施。
5、客房从总仓领出消耗品存入部门小仓库,然后发放到楼层使用。同时根据使用量不断进行补充。
6、每次领用时,总仓和小仓库都认真做好记录。
7、月末,大、小仓库的仓管员做出客房部及楼层实际领用各项消耗品的明细表。
8、根据仓库提供的明细表,对照规定的消耗定额数,核算并编制当月客房部(按楼层分)各项消耗品实际耗用表。表中既有实际耗用量及金额,又有通过同定额进行对比后核算出的增减数量及金额。
9、根据当月消耗品使用的增减金额数,与工效挂钩一起核算。
10、将当月各项消耗品定额控制表及写出的情况说明一并交客房部经理、总经理审批。
11、审批后,财务部按当月消耗品使用实绩给予客房部发奖或罚款。
12、稽核整理保存每月核算报表及报告等有关资料,为今后制定更合理的定额数据创造条件。
13、了解掌握各项消耗品的进价,一旦价格发生变动,需及时调整各项消耗品的定额数指标。
大堂吧、迷你吧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天根据销售情况做销售日报表,报稽核核查每天的销售收入(包括宴请),月末根据收发情况,做进销存的月报,对实物进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1、根据各类工程材料的收发料单,部门主管或领班登记分类明细金额数量帐。
2、登记维修队个人领用工具的辅助帐。当领用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变动人员姓名、或转移注销其名单、工具名称。
3、根据月发料单进行统计、核价、计算,并按材料品种及部门编制月领用明细表。
4、月末编制工程材料的收发存月报。
5、财务稽核每月25日同工程材料管理员核对实物帐,做到帐帐相符。
6、凭据各部门报修的维修单,维修队进行维修,维修队填写维修情况及所需材料的数量、金额、品名等详细资料,由报修部门签字认可,其中维修单财务联应上交财务,月末财务根据工程维修单上注明的材料使用、消耗情况核查。
7、熟悉了解各种工程材料的使用、消耗情况,对非正常的或报损的材料要协助查明原因并写报告上报部门主管,对于报损的工具要以旧换新,填写报损单申请报损。
各部门管理制度流程篇五
1)接受学生各类服务信息;
2)协调突发事件、学生投诉的处理并做好沟通;
3)检查各部门工作记录,以学生的角度去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学生的入住、退房接待、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各类费用的收缴;
6)负责整理学生的档案,管理区域内各类文档;
7)完善和执行各类劳动纪律。
1)负责工程管理,编制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计划;
2)负责部门设备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完善,保证运作良好;
5)对设备设施的运行安全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进行监督;
1)负责日常治安保卫工作的安排、执行、培训,完整各类记录;
2)负责消防监控、消防安全检查;
3)负责出入登记,车辆管理;
4)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和考核标准,加强监督检查;
5)负责管理公寓内邮件、报刊的分发工作;
6)负责协调处理重大治安事件。
1)负责管理公寓内公共部位日常保洁工作的安排、执行、培训,完整各类记录;
2)负责管理公寓内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保持环境整洁舒适;
3)负责各岗位工作流程、操作规范考核;
4)负责管理公寓内消杀、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足之处,提出整改要求。
各部门管理制度流程篇六
厕所是传播疾病、造成污染的地点之一,加强厕所卫生管理,是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厕所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各使用部门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条:厕所由专门指定的人员进行定期冲洗、打扫及消毒工作,每天不得少于一次,达到无臭、无蝇、无大便、无污水停积。
第二条:各厕所所需的消毒药水,由总务处负责发放,每周彻底消毒一次。
第三条:总务处对厕所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其负责的班级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四条:垃圾、粪便处理办法:
1、每天早、晚各清扫一次,全天必须每隔1小时用流水冲洗一次。
2、厕所内的垃圾实行袋装化,定点收集垃圾,由各负责班级值日生定时清扫垃圾,并及时将其运至垃圾场。
3、禁止将易塞物等垃圾扔进下水道中,必须扔在纸篓中,每天有清扫人员及时倒掉,地面打扫干净。
4、校内厕所的卫生打扫情况由总务处卫生处和学生会卫生部管理并检查,由督导办监督。
第五条:打扫办法实施:
1、按级轮流,一大周换一次,第二周周日晚上交接。
2、该班打扫期间若发现厕所堵塞由本班负责处理通道。
3、每次清理垃圾时,提前到后勤处领取垃圾袋,要节省使用垃圾袋,不可学杂费。
4、每天早、晚要彻底清扫一次厕所卫生,保证厕所内地面上无垃圾、下水道中无粪便。
第六条:处罚方法:
1、凡发现把垃圾扔进池内者,每人每次罚款5元,由总务处和值日生监督。扣班级10分。
2、凡在墙上乱写乱画者,一经发现罚款2元,扣班级5分。
3、值日生应将纸篓全部放到墙角,凡将垃圾桶放到路中央者扣该班10分。
各部门管理制度流程篇七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安全总监:
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负有监督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令、法规,上级、公司和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主持编制项目安全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进行策划,对项目辨识出的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因素重点控制。主持调查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统计事故造成的损失,拟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建议上报质量安全监督站。
技术管理部:
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检查,指导安全设施的搭设
安全环境管理部:
为项目安全的责任部门进行安全交底,负责安全设施的搭设、检查、维护和安全检查
土建、钢结构、各专业安装工程施工管理部:
物资设备部:
合同商务管理部:
综合管理办公室:
掌握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各专业分包单位:
各部门管理制度流程篇八
为了有效的加大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力度,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及上级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保圣配料有限公司内部管理。
三、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环保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总体管理和协调。
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环保管理责任。
3、管理部对各部门、车间的环境卫生、定置定位摆放及劳动纪律等工作负管理责任。
4、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督查,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监督管理。
四、监督管理
1、负有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环部人员履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时,各部门及车间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2、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3、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部主管领导报告。
4、各部门、车间负责内部的管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上交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案。
5、安环部人员到车间现场检查及厂界周边巡查每天不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车间和部门进行整改并考核。
6、车间班长每天到厂界巡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巡查时在门卫登记备案。
7、车间中的相关废气治理按照车间既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考核细则
1、安全环保部对各部门和车间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部门及车间主管严格按照通知书的日期进行整改,,对不能按时整改的,考核责任部门20元/条,由于工艺及生产的原因不能按时整改的,需责任部门出具延期整改申请,并交副总签字方可延期整改(未整改期间加强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安环部人员在厂界巡查时闻到厂界有生产车间废气,通知车间进行处理,对不做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并要求强制处理。
4、安全环保部人员现场发现违规操作的,当场制止其违规行为,作为安全隐患统计通知当班班长。对当场制止无效的要求车间进行处理,并将处理考核结果上报安环部,月末由安环部上报管理部核算考核工资。
5、各部门及车间随意动用消防器材的,考核主管部门50元/次,处理事故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送回仓库,并补领新灭火器,用过没有补领的考核20元/次;原则上消防箱内水带不得随意动用,特殊情况时,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可使用,使用后晒干及时放回。
6、安全环保部接到环保局人员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在第一时间通知车间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
7、公司副总及以上领导接到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安环管理人员考核20元/次,车间考核50元/次,并要求车间强制处理。
8、部门或车间现场卫生、物品定置定位摆放、现场劳动纪律、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的佩戴按照公司《现场督察条例》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9、车间废气吸收塔吸收液更换及车间内部废气的的管理按照车间现有的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六、附则
1、 本规定根据运作情况的需要可进行补充修改。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各部门管理制度流程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下属各部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生产班组应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部门主管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生产的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工程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要保证“三同时”的实施。
第八条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检查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进行整改,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6、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和保养工作,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二条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班组、生产岗位),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准其上岗操作。
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三条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四、设备
第十四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六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有相应保护设施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八条车间生产设备、产品存放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九条车间厂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非生产作业,进入车间施工作业时,须到生产技术部或安全消防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动火证,要有公司安保消防人员在场监督,方可作业。
五、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使用地和贮存点,严禁烟火,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公司安保消防人员监护下进行。
六、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二十三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第二十五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定期职业体检制度。
七、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年不少于二次;生产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八、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九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第三十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
2、重伤。
3、死亡。
第三十一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
3、事后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做到“三不放过”;
4、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领导、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各部门管理制度流程篇十
1、作为正版软件资产的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正版软件资产的明细台账。
2、应增强保护正版软件知识产权意识,必须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的规定,全面采购,使用正版软件,从源头上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的不良行为。
3、更新、购置软件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在全面掌握本部门软件自唱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种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并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4、单位采购的商业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核心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应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能够证明软件和发行的证书及文件,应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集中存放和保管。
7、软件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优先整合利用。对于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由单位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技术管理部门专业技术鉴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固定资产,并及时调整台账。
8、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理手续。
9、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第一责任人,应落实监督责任,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10、应当每年结合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1、正版软件执行技术保养规定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安全使用。
各部门管理制度流程篇十一
1.1.负责公司各种安全制度的制订和实施、检查考核;
1.2.负责公司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检查及整改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1.3.负责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用量的确定;
1.4.负责对供货方或供货厂家资质的考核,确定定点供货单位;
1.5.负责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
2.1.按公司生产计划定点采购;
2.2.采购部门应向生产厂家索取经营许可证;
2.4.负责运输车辆及专用容器的安全检查,应符合危化品安全运输要求。
3.2.严禁混装、混放等失误;
3.3.严禁私人领用,防止出现其他意外事故;
3.4.危险品库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以免发生人身伤害;
3.5.库区应设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4.2.使用单位负责人应教育操作人员按安全规程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4.4.做好操作人员劳保防护工作,防止易制毒化学品对人身造成伤害;
4.5.负责公司各种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计划的编报。
4.6.负责对各种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各部门管理制度流程篇十二
公司各部都有各自的职责,明确各自的职责,规范管理各自的行为业务,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各部门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司章程和总公司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财务部门要依法合理筹措资金,并有效使用资金。既要做到广泛筹集资金和组织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办公需要,又要降低筹资成本,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明、实行岗位责任制。
五、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开支,财会人员
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抵制并向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汇报。
七、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八、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为加快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打下基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先进性”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
九、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二) 健全计量验收交接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三) 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处理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费用的计算应当互相配比。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个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项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十三、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
意改变,如有改变,应经总经理室、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批或备案。
十四、财务经理以外的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财务经理派人员监交,财务经理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派人员监交,在移交过程中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十五、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未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意,其他部门人员和外来人员不准借阅会计档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
一、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
三、公司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均应有合法的凭证,并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方法正确、符合时限。
五、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公司的一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
七、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所收付的货币,如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除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
八、账簿分类为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三种主要账簿及各种必要的辅助账簿。
九、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十、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账。
十一、公司的财产应当按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十二、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造变。如有改变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查,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变更,同时变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十四、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预付款项,应当按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按原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
十五、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分别设置日记账,并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逐日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十六、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十七、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
十八、存货,是指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等。
公司的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记账,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等。公司的各项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有数量、金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对于各种在途材料、物品应进行明细核算,并隨时检查到货情况。
存货应定期进行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现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等情况,应由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清理完毕。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盘亏或盘盈及毁损,除应由过失人赔偿外,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存货盘点方式,采用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
十九、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包括20xx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可作为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的依据,并报当地税务局备查。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参照国家邮电施工企业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特点分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通讯设备、运输工具五大类。
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账。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合资各方议定的价格作为原价;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原价还应包括安装费用;进口的固定资产原价,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工商统一税;自制自建 的固定资产,以制造或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原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根据电力企业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分类折旧年限和估计残值率、分类折旧率。财务部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当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次月起计算折旧,当月内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也自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仍可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并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变动的固定资产于次月将变动说明书报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由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严格审查,按董事会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二十、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开始生产为止)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公司筹建前期准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规定和合资章程有关规定,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入账。在开始生产后,按国家财税规定进行分摊或一次性入生产成本。
二十一、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付货款和预提费用等。
应付款项应当按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分别核算。有多种货币的流动负债,还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职工奖励基金及福利基金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
二十二、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应分别核算。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合同约定实际缴入的出资额。合资各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合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公司则应按根据实际投入的资本进行核算,并于收到后及时办理记账手续。
现金投资,按照实际收到或存入合资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和日期,作为资金的记账依据。
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物资等实物投资,应按合同规定和合资各方协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中所列金额和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的依据。
各方的投资,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二十三、健全原始记录,实行定额管理,严格计量检验和物资收发退制度,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都应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成本、费用;凡已支出的费用,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列入成本、费用。
应付工资的核算应根据核定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津贴以及公司的考勤记录、工时记录等有关记录,计算员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按规定支付中方员工的各项公积金和国家对员工的各项津贴,也应列入成本和费用。
应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和费用项目分别汇集,项目建设期间应汇集在建工程所发生的各项工程建设费用、生产运行期间应汇集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顾问费、诉讼费、交际应酬费、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印花税等)、场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坏账损失、职工培训费、研究发展费和其他费用。
分清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分清公司内部各部门成本和费用的界限、分期产品之间的费用界限。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工程成本核算采用工号法。
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建立责任成本制度,编制成本、费用计划,财务部严格按计划进行资金预算,并定期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成本、费用上升和降低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二十四、当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账内,并应相应结转销售成本和费用。销售收入、成本和费用入口径必须一致,不能只记收入,不记成本,也不能只记成本,不记销售收入。
当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销售收入时,应相应结转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费用,并在当月财务分析中予以说明。
二十五、净利润为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支净额减所得税。 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毛利,再减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其他业务支出的净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的净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罚款支出、损赠支出和非常损失等。
公司的利润按月计算,在年度内,采用表结法,年度终了,采用账结法。
储备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企业发展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增加资本,否则账面金额不得减少。职工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应当用于公司员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各项福利。
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后的利润,为可分给投资人的利润。
年度终了,按照合同、章程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编制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后据以记账;列入当年决算。
二十六、公司的外币业务,是指对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以及计价等业务。
公司的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账款)和债务(如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股利),应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公司对外发生外币业务时,无论增加或减少,均应采用当日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记账。月终,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月末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金额。因汇率不同而出现的差额,作为汇单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计划财务部。
公司会计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司章程和总公司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财务部门要依法合理筹措资金,并有效使用资金。既要做到广泛筹集资金和组织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办公需要,又要降低筹资成本,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明、实行岗位责任制。
五、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开支,财会人员
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抵制并向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汇报。
七、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八、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为加快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打下基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先进性”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
九、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二) 健全计量验收交接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三) 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处理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费用的计算应当互相配比。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个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项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十三、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
意改变,如有改变,应经总经理室、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批或备案。
十四、财务经理以外的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财务经理派人员监交,财务经理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派人员监交,在移交过程中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十五、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未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意,其他部门人员和外来人员不准借阅会计档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
一、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
三、公司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均应有合法的凭证,并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方法正确、符合时限。
五、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公司的一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
七、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所收付的货币,如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除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
八、账簿分类为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三种主要账簿及各种必要的辅助账簿。
九、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十、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账。
十一、公司的财产应当按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十二、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造变。如有改变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查,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变更,同时变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十四、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预付款项,应当按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按原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
十五、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分别设置日记账,并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逐日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十六、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十七、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
十八、存货,是指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等。
公司的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记账,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等。公司的各项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有数量、金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对于各种在途材料、物品应进行明细核算,并隨时检查到货情况。
存货应定期进行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现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等情况,应由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清理完毕。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盘亏或盘盈及毁损,除应由过失人赔偿外,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存货盘点方式,采用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
十九、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包括20xx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可作为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的依据,并报当地税务局备查。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参照国家邮电施工企业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特点分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通讯设备、运输工具五大类。
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账。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合资各方议定的价格作为原价;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原价还应包括安装费用;进口的固定资产原价,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工商统一税;自制自建 的固定资产,以制造或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原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根据电力企业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分类折旧年限和估计残值率、分类折旧率。财务部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当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次月起计算折旧,当月内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也自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仍可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并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变动的固定资产于次月将变动说明书报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由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严格审查,按董事会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二十、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开始生产为止)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公司筹建前期准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规定和合资章程有关规定,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入账。在开始生产后,按国家财税规定进行分摊或一次性入生产成本。
二十一、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付货款和预提费用等。
应付款项应当按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分别核算。有多种货币的流动负债,还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职工奖励基金及福利基金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
二十二、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应分别核算。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合同约定实际缴入的出资额。合资各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合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公司则应按根据实际投入的资本进行核算,并于收到后及时办理记账手续。
现金投资,按照实际收到或存入合资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和日期,作为资金的记账依据。
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物资等实物投资,应按合同规定和合资各方协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中所列金额和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的依据。
各方的投资,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二十三、健全原始记录,实行定额管理,严格计量检验和物资收发退制度,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都应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成本、费用;凡已支出的费用,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列入成本、费用。
应付工资的核算应根据核定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津贴以及公司的考勤记录、工时记录等有关记录,计算员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按规定支付中方员工的各项公积金和国家对员工的各项津贴,也应列入成本和费用。
应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和费用项目分别汇集,项目建设期间应汇集在建工程所发生的各项工程建设费用、生产运行期间应汇集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顾问费、诉讼费、交际应酬费、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印花税等)、场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坏账损失、职工培训费、研究发展费和其他费用。
分清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分清公司内部各部门成本和费用的界限、分期产品之间的费用界限。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工程成本核算采用工号法。
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建立责任成本制度,编制成本、费用计划,财务部严格按计划进行资金预算,并定期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成本、费用上升和降低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二十四、当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账内,并应相应结转销售成本和费用。销售收入、成本和费用入口径必须一致,不能只记收入,不记成本,也不能只记成本,不记销售收入。
当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销售收入时,应相应结转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费用,并在当月财务分析中予以说明。
二十五、净利润为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支净额减所得税。 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毛利,再减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其他业务支出的净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的净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罚款支出、损赠支出和非常损失等。
公司的利润按月计算,在年度内,采用表结法,年度终了,采用账结法。
储备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企业发展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增加资本,否则账面金额不得减少。职工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应当用于公司员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各项福利。
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后的利润,为可分给投资人的利润。
年度终了,按照合同、章程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编制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后据以记账;列入当年决算。
二十六、公司的外币业务,是指对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以及计价等业务。
公司的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账款)和债务(如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股利),应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公司对外发生外币业务时,无论增加或减少,均应采用当日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记账。月终,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月末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金额。因汇率不同而出现的差额,作为汇单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计划财务部。
单位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xx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镇党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 学习制度
第三条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加强党的理论、政策、法律和科学文化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四条 学习采取以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学要紧紧围绕党的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提高本职业务水平为主题,集中学习日为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90分钟;集中学习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党的政治理论专题培训,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主讲,每半年进行一次;第二部分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由党政办公室、宣传委员负责组织材料学习;第三部分是科技、法律、法规等的专题讲座由业务部门组织材料指定专人主讲,每一个季度由党政办公室指定一个业务部门进行一次,并由办公室在十天之内通知主讲的业务部门。每一次专题培训和专题讲座学习结束后由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组织好考试题目对全体参学干部职工进行考试,年终评出学习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并由镇党委、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 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登记,除到山区村下乡人员、开会人员、因公出差和请假人员外,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惩扣工资5.0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学习视为旷工一天,并惩扣工资30.00元。
业文凭给予一次性奖励,中专文凭奖励500元,大专文凭奖励800元,本科文凭奖励1000元,本科以上奖励1500元。
参加学习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七条 实行上下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为上班时间(如遇国家调整上班时间则相应调整)。上班不得迟到和早退,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必须坚守岗位,凡擅离岗位不知去向者,按旷工处理;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处罚金5.00元,迟到或早退1个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半天。上班时间吃早点、买菜、逛街、外出办私事、非公事串岗等,每发现一次扣工资5.00元。
第八条 上班实行签到制。全体干部职工在上班前须到党政办公室签到,办公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委托他人带签,因公未能按时签到的必须告知办公室负责签到的工作人员,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执行国家双休日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时间。双休日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开会、下乡、办理突发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记为出勤,不发补助,视情况安排轮休。
第十条 实行值班制度。非上班时间和双休日期间,实行副股级以上领导1名带班和2名职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所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节假日统一放假期间的值班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严格控制请假天数。除特殊情况(婚、丧、病、函授学习、探亲等)以及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况外,当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5天,全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24天。当月请假超过5天的按超过天数每天扣发工资30元。
第十一条 实行外出办事报告制度。镇内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必须到党政办报告,并由党政办填入考勤表,否则按旷工处理。下乡人员由工作组长负责登记考勤,并于每月5日前底将考勤表交党政办。
第十三条 因事(病)请假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先批准后离岗(特殊情况除外)。书记、镇长请假相互审批;副科以上干部(含党委委员)请假由书记审批,股所负责人(含副职)由镇长审批,职工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三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交镇长审批;下乡工作队员请假,工作组长由书记或镇长审批, 工作队员请假三天以内由工作组长审批,三天以上经工作组长审批后,交书记或镇长审批,以上请假人员书面假条经审批后,将假条交党政办公室,方能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假满后速到党政办公室销假,未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凡请假者,按请假天数在年终扣发相应天数的奖金。请事假及面授请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50天的,年终履职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五条 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制作考勤表,进行考勤登记,实行一天一考勤,一周一公布,一月一兑现。
第五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车辆调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由党政办公室批准后,驾驶员方能出车。
第十七条 外单位用车,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驾驶员接党政办公室通知后才能出车,不得自作主张,如驾驶员擅自出车,按旷工处理,并承担出车的油料费和车辆磨损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第十八条 在本镇内出车的,根据出车的里程和车辆的耗油量实行开单定点加油,除特殊情
第十九条 外出途中须加油的,驾驶员根据实际用油量加油,并由外出领导在加油发票上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条 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制度。车辆修理前须经书记或镇长审批同意,驾驶员必须在指定的修理地点进行车辆修理,不得擅自到其它地点修理。车辆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的领导酌情处理。
车辆修理费用原则上必须持有所换旧零部件、修理材料单、修理发票并经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要切实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和车身清洁。车辆不工作时一律停放在单位,不得开回家或者停放在别处。
第二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只保证党政领导办公用车,部门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车的,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由党政办安排。原则上不准公车私用,如单位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需用公车的,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可以使用公车,但须交纳每公里0.30元的油料费。
第六章 后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三条 接待是指除正常的会议、培训、活动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从本镇实际出发,本着热情、周到、礼貌、节俭的原则,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铺张浪费。
第二十四条 接待对象:凡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的县五机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县级部门的相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友好交往的乡镇、外地区领导、招商引资的相关客商等。
第二十五条 实行分级接待,对口接待的原则。凡符合上述接待对象的,由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相应领导陪同接待,接待时应严格控制参加陪同人员。
第二十六条 实行定点接待和接待单制度。接待由党政办安排,原则上安排在镇政府食堂,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接待的,必须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持党政办派发的接待单到指定地点接待,并实行党政办主任和行政副主任登记签字制度。未经镇主要领导同意且未经党政办公室登记签字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认可。
第二十七条 严格接待标准。一般性接待标准每人每餐12元,特殊接待在25元以上由负责接待的领导灵活掌握;接待镇内人员(含工作误餐)一律控制在10元内,并由办公室负责,接待人员签字,并注明接待人数。
第二十八条 实行接待礼品统一办理制度。对外来领导需赠送礼品的,各单位、各部门须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非经批准赠送的礼品不得报销。
第二十九条 实行补助制度。对出差或下乡人员、村级人员到镇参加会议或办公给予相应补助。出差补助按县有关规定执行。镇级工作人员下乡按山区村每人每天5元、坝区村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下乡人员必须交纳给所在村相应的生活费和住宿费。
村级人员到镇参加会议或办公,食宿接待原则上由镇统一安排。不统一安排接待的按照山区村每人每天30元、坝区村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发给交通、伙食和住宿补助费。
第三十条 由镇直管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培训或因工作需要来各部门办公的村级人员干部,接待原则上由各部门酌情解决。确因特殊情况需镇政府接待的,由涉及部门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七章 财经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镇政府各种费用支出,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
第三十二条 镇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资金采取独立核算,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各部门的公用经费根据单位和部门的工作量以及镇财力状况由政府安排财政所适时核拨。对有创收能力的单位和部门,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费用,按核定标准的50%核拨。
各单位和部门的专项工作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核拨。
各单位向外争取的各种资金,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各部门的人员工资由财政按月划拨到银行并转发到个人帐户。公用经费由镇财政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全年公用经费之和,并根据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报政府批准,分别划拨到各单位帐户。专项经费以镇人民政府拨款通知为依据,发生一项,划拨一项。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使用的资金,单笔开支在300元以下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单笔开支在3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领导审批,单笔开支在800元以上的由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财力状况,统筹安排使用好本部门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对业务性质不清,审批手续不齐,开支范围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核算人员有权不予核销。对不按时报帐核销,大量坐支现金的单位和部门,除停止提取备用金外,停拨除人员工资以外的一切经费。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不完成本职工作的单位或部门,停拨经费。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七条 每年州、县对镇的“三文明”奖金,提取一分用于镇领导班子的风险奖,职工按照挂钩项目和出勤情况经综合考核后计奖。
第三十八条 全年事(病)假不超过24天的,给予兑现出勤奖,奖励标准为300元/每年。节假日或其他时间加班的视财政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九条 出现旷工的年底考核不得评优秀等次;每旷工一天,扣工资三十元,交镇工会用于职工福利,并加计为事假五天。旷工天数过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工作中由于本人的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年底不参加奖金的分配。出现“六害”行为的,年底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章 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 各部门的办公用房用物,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若因人为损坏室内设施,由各部门赔偿或修复。对故意损坏公物的干部职工,除照价赔偿外,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第四十二条 大会议室、党委会议室、值班室及食堂由党政办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大小会议室须提前与党政办联系,会前会后的卫生、服务及物品管理由召开会议的部门负责。值班室卫生由值班人员每天打扫一次,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逗留,不得私自配值班室钥匙。
第四十三条 各办公室每天上班前打扫好室内卫生。文件、资料、报刊、办公用品等摆放整齐,随时保持整洁。
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维护院内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每星期一上午集体学习结束由党政办组织各办公室人员进行一次院内环境卫生的打扫。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无故不参加打扫卫生的人一次交罚金人民币5.00元,交办公室用于花草树木的购置。
办公楼内的楼梯、走道、门厅、卫生间等环境卫生聘请专人每天打扫一次,随时保持清洁。
第十章 门卫值班制度
第四十四条 门卫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每天7:00开大门、19:00关大门,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晚上需要加班人员,必须提前与门卫联系。
第四十五条 门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下班、双休日期间,要经常性对办公楼内、大院内进行巡逻,保持高度警惕,对进入办公区的可疑人员要进行查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第四十六条 门卫值班人员要管护好花草树木,每天早晚对院内的花草树木、草坪进行浇水维护,对损坏花草树木及院内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要引导好外来办事人员将车辆停入在指定位置,并管护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种车辆。
第四十七条 门卫值班人员要按时完成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本规章制度由镇纪委督促检查, 由党政办负责落实和实施。
第四十九条 本规章制度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20xx年3 月1日起施行。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3、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一章 会议制度
为有效地实行经理负责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订各种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内容: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会议内容:
1、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 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会议; 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全体职工参加。也可有外聘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向职工报告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年(季)度的工作计划、行政总结以及表彰先进等。
四、业务会议
按各职能部门所规定的业务职责,根据待讨论的具体事项,不定期的有总经理、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分别召开,要求对某事项达到同一认识、协调配合和解决问题的目的。
各种会议的召开,务须做到事前有准备、事后有记录,凡总经理召开和主持的会议,其会议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其他各种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所在部门负责。
第二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以工程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工的使用、考核与晋升 (一)职工的聘用原则
公司对所属人员的调配使用按照学用一致和用其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职工的考核 1.考核标准、依据及原则
职工的考核制度是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关键,考核职工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以执行各类人员岗位制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际的原则。
2.考核时间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负责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5.考核方法
为执行国家《档案法》的规定和加强档案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各部门和项目工作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盘片、录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均应作为档案材料。
二、档案是公司的集体财产,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管。
2、严格档案材料的接收手续,仔细检点移交的归档材料并履行移交签字手续;
3、档案材料的立卷及编制总目录;
4、档案材料的检查工具,制定借阅办法,重视机密文件,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5、做好档案汇编和利用的统计;
6定期清点档案,经组织鉴定后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材料。
四、凡档案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审簽手续齐全,禁用字迹不牢固和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期限
1、行政文书类材料,在完成该项目活动后由专职人员于半月内整理归档。
2、工程项目工作类的管理和技术性材料,在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后项目工作组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六、。项目工作类材料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二
一、工程部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上做好经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项目,对下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创造出最大的积极效益。
二、部属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国家利益。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三、各专业人员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要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合理利益。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努力学习工作业务,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工作服务协议,不得从事授权范围外的工作。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
各部门管理制度流程篇十三
1.1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取、编号、传递、催办归档。
1.2负责公司文件打印、复印、传真函件的发送、各种会议的通知、安排、记录及纪要的制发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向总经理作出汇报。。
1.3负责公司的对外公关接待工作。
1.4为总经理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及各种报告。
1.5保管公司行政印鉴,开具公司对外证明及介绍信。
1.6协助总经理做好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及工作协调。
1.7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值班和节假日的值班。
1.8负责处理本公司对外经济纠纷的诉讼及相关法律事务。
1.9负责调查和处理本公司员工各种投诉意见和检举信。
1.10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管理。
1.11负责公司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管理。,
1.12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
1.13负责公司内的清洁卫生管理门卫、厂区治安管理。
1.14分析公司经济活动状况找出各种管理隐患和漏洞并提出整改方案。
1.15负责填报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报表及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变更等工作。
1.16公司人员招聘及员工培训员工考勤管理。
1.17员工绩效考核,薪酬管理。
1.18员工社会保险的各项管理。
1.19针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提出奖惩方案,核准各部门奖惩的实施,执行奖惩决定。
1.20人员档案管理及人事背景调查。
1.21检查和监督公司的员工手册和一切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执行。
1.22负责与劳动、人事、公安、社保等相关政府机构协调与沟通及政府文件的执行。
1.23负责员工的劳资纠纷事宜及各种投诉的处理。
1.24负责公司员工工伤事故的处理。
1.25公司员工工资的核算、编制和发放工作。
1.26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
2.1公司财务预算、决算、预测。
2.2编制财务计划。
2.3编制会计报表。
2.4拟写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2.5负责合同的管理,对公司对外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核并备案。
2.6负责建立公司内部成本核算体系,并进行核算及控制工作。
2.7对各种单据进行审核。
2.8负责各种财务资料的收集、保管、保密工作。
2.8处理应收、应付货款等有关业务工作。
2.10负责公司税务处理工作。
2.11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机关政府机构的协调与沟通,政府文件的执行。
2.12监督公司不合理费用开支。
2.13公司全盘账务业务处理。
3.1负责公司全面形象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产品营销条件进行市场定位和势态分析作出公司营销策略、方针的建议方案。
3.2搞好公司的产品宣传策划。
3.3组织合同评审工作。
3.4催收货款做好资金回笼及账款异常处理。
3.5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负责接待客户并协助处理好客户投诉。
3.6负责客户的沟通和联系及潜在客户的开发。
3.7负责建立公司营销资料库。
4.1负责公司产品规划、技术调查、工厂布局。
4.2新产品开发研制,样件制作、鉴定与审核。
4.3产品技术标准、技术参数、工艺图纸、工艺定额、材料消耗定额、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制定和管理。
4.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促进公司进步。
4.5生产过程中在技术方面进行指导,并进行工艺技术上的监控,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4.6向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方面的服务并接受各方位的有关技术方面的信息反馈及处理。
4.7负责建立公司技术资料库。
4.8收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使用情况的各种信息资料,并做相应分析,提供改进的具体方案。
4.9按照技术工艺流程编写工序作业指导书。
5.1负责根据公司计划及市场营销部需求计划制定生产计划,编制具体的生产作业计划。
5.2负责按计划组织各部门按计划进度完成生产任务。
5.3合理确定生产节拍,使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5.4时刻掌握生产进度,做好生产各工序间的平衡,提高生产效率。
5.5合理使用设备,提高设备使用率。
5.6负责公司设备管理。
5.7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利用各类资源,减低物资消耗,避免各种不必要的浪费,降低产品物耗。
5.8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程序要求把好产品质量关。
5.9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0按照5s标准搞好有关工作,制定公司现场综合管理标准并督导实施。
5.11制定设备操作规范,指导生产员工按章操作。
5.12负责公司生产工位器具的管理、组织、设计、制造、使用、维护工作。
5.13负责公司水、电、气的`管理。
6.1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采购需求计划,并督导实施。
6.2负责编制公司物资管理相关制度。
6.3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采购原则,实施统一采购。
6.4负责建立公司物资采购渠道,搞好供应商的择优、筛选与新供应商的开发工作。
6.5负责严格监控公司物资的状况,控制不合理的物资采购和消费。
6.6负责建立公司物资比价体系。
6.7组织建立科学的库存储备量标准,最小限度地占用流动资金,充分发挥物资的有效使用。
6.8组织建立公司物资消耗定额并严格定额管理。
6.9严格规范物资保管,采用科学的仓储管理办法,保证物资尽其所用。并建立物资的综合利用和废品利用制度。
6.10负责做好仓储管理,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
7.1负责建立公司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推进、实施、督导。
7.2负责对产品品质的全过程管理。
7.3对原材料及外协零部件入库前进行质量检验。
7.4对质量异常情况进行追踪分析及处理。
7.5对产品进行各种功能性测检。
7.6加强对检测和试验设备、器具的使用和保管。
7.7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7.8收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质量情况的各种信息,并做好相应分析提出改进具体方案。
7.9买力做好客户对质量异常投诉的处理工作。
各部门管理制度流程篇十四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xx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镇党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第三条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加强党的理论、政策、法律和科学文化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四条学习采取以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学要紧紧围绕党的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提高本职业务水平为主题,集中学习日为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90分钟;集中学习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党的政治理论专题培训,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主讲,每半年进行一次;第二部分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由党政办公室、宣传委员负责组织材料学习;第三部分是科技、法律、法规等的专题讲座由业务部门组织材料指定专人主讲,每一个季度由党政办公室指定一个业务部门进行一次,并由办公室在十天之内通知主讲的业务部门。每一次专题培训和专题讲座学习结束后由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组织好考试题目对全体参学干部职工进行考试,年终评出学习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并由镇党委、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登记,除到山区村下乡人员、开会人员、因公出差和请假人员外,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惩扣工资5.0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学习视为旷工一天,并惩扣工资30.00元。
业文凭给予一次性奖励,中专文凭奖励500元,大专文凭奖励800元,本科文凭奖励1000元,本科以上奖励1500元。
参加学习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实行上下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为上班时间(如遇国家调整上班时间则相应调整)。上班不得迟到和早退,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必须坚守岗位,凡擅离岗位不知去向者,按旷工处理;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处罚金5.00元,迟到或早退1个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半天。上班时间吃早点、买菜、逛街、外出办私事、非公事串岗等,每发现一次扣工资5.00元。
第八条上班实行签到制。全体干部职工在上班前须到党政办公室签到,办公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委托他人带签,因公未能按时签到的必须告知办公室负责签到的工作人员,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执行国家双休日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时间。双休日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开会、下乡、办理突发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记为出勤,不发补助,视情况安排轮休。
第十条实行值班制度。非上班时间和双休日期间,实行副股级以上领导1名带班和2名职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所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节假日统一放假期间的值班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严格控制请假天数。除特殊情况(婚、丧、病、函授学习、探亲等)以及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况外,当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5天,全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24天。当月请假超过5天的按超过天数每天扣发工资30元。
第十一条实行外出办事报告制度。镇内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必须到党政办报告,并由党政办填入考勤表,否则按旷工处理。下乡人员由工作组长负责登记考勤,并于每月5日前底将考勤表交党政办。
第十三条因事(病)请假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先批准后离岗(特殊情况除外)书记、镇长请假相互审批;副科以上干部(含党委委员)请假由书记审批,股所负责人(含副职)由镇长审批,职工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三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交镇长审批;下乡工作队员请假,工作组长由书记或镇长审批,工作队员请假三天以内由工作组长审批,三天以上经工作组长审批后,交书记或镇长审批,以上请假人员书面假条经审批后,将假条交党政办公室,方能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假满后速到党政办公室销假,未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凡请假者,按请假天数在年终扣发相应天数的奖金。请事假及面授请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50天的,年终履职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五条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制作考勤表,进行考勤登记,实行一天一考勤,一周一公布,一月一兑现。
第十六条车辆调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由党政办公室批准后,驾驶员方能出车。
第十七条外单位用车,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驾驶员接党政办公室通知后才能出车,不得自作主张,如驾驶员擅自出车,按旷工处理,并承担出车的油料费和车辆磨损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第十八条在本镇内出车的,根据出车的里程和车辆的耗油量实行开单定点加油,除特殊情
第十九条外出途中须加油的,驾驶员根据实际用油量加油,并由外出领导在加油发票上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条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制度。车辆修理前须经书记或镇长审批同意,驾驶员必须在指定的`修理地点进行车辆修理,不得擅自到其它地点修理。车辆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的领导酌情处理。
车辆修理费用原则上必须持有所换旧零部件、修理材料单、修理发票并经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要切实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和车身清洁。车辆不工作时一律停放在单位,不得开回家或者停放在别处。
第二十二条车辆原则上只保证党政领导办公用车,部门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车的,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由党政办安排。原则上不准公车私用,如单位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需用公车的,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可以使用公车,但须交纳每公里0.30元的油料费。
第二十三条接待是指除正常的会议、培训、活动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从本镇实际出发,本着热情、周到、礼貌、节俭的原则,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铺张浪费。
第二十四条接待对象:凡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的县五机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县级部门的相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友好交往的乡镇、外地区领导、招商引资的相关客商等。
第二十五条实行分级接待,对口接待的原则。凡符合上述接待对象的,由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相应领导陪同接待,接待时应严格控制参加陪同人员。
第二十六条实行定点接待和接待单制度。接待由党政办安排,原则上安排在镇政府食堂,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接待的,必须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持党政办派发的接待单到指定地点接待,并实行党政办主任和行政副主任登记签字制度。未经镇主要领导同意且未经党政办公室登记签字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认可。
第二十七条严格接待标准。一般性接待标准每人每餐12元,特殊接待在25元以上由负责接待的领导灵活掌握;接待镇内人员(含工作误餐)一律控制在10元内,并由办公室负责,接待人员签字,并注明接待人数。
第二十八条实行接待礼品统一办理制度。对外来领导需赠送礼品的,各单位、各部门须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非经批准赠送的礼品不得报销。
第二十九条实行补助制度。对出差或下乡人员、村级人员到镇参加会议或办公给予相应补助。出差补助按县有关规定执行。镇级工作人员下乡按山区村每人每天5元、坝区村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下乡人员必须交纳给所在村相应的生活费和住宿费。
村级人员到镇参加会议或办公,食宿接待原则上由镇统一安排。不统一安排接待的按照山区村每人每天30元、坝区村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发给交通、伙食和住宿补助费。
第三十条由镇直管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培训或因工作需要来各部门办公的村级人员干部,接待原则上由各部门酌情解决。确因特殊情况需镇政府接待的,由涉及部门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三十一条镇政府各种费用支出,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
第三十二条镇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资金采取独立核算,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各部门的公用经费根据单位和部门的工作量以及镇财力状况由政府安排财政所适时核拨。对有创收能力的单位和部门,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费用,按核定标准的50%核拨。
各单位和部门的专项工作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核拨。
各单位向外争取的各种资金,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各部门的人员工资由财政按月划拨到银行并转发到个人帐户。公用经费由镇财政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全年公用经费之和,并根据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报政府批准,分别划拨到各单位帐户。专项经费以镇人民政府拨款通知为依据,发生一项,划拨一项。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使用的资金,单笔开支在300元以下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单笔开支在3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领导审批,单笔开支在800元以上的由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财力状况,统筹安排使用好本部门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对业务性质不清,审批手续不齐,开支范围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核算人员有权不予核销。对不按时报帐核销,大量坐支现金的单位和部门,除停止提取备用金外,停拨除人员工资以外的一切经费。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不完成本职工作的单位或部门,停拨经费。
第三十七条每年州、县对镇的“三文明”奖金,提取一分用于镇领导班子的风险奖,职工按照挂钩项目和出勤情况经综合考核后计奖。
第三十八条全年事(病)假不超过24天的,给予兑现出勤奖,奖励标准为300元/每年。节假日或其他时间加班的视财政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九条出现旷工的年底考核不得评优秀等次;每旷工一天,扣工资三十元,交镇工会用于职工福利,并加计为事假五天。旷工天数过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工作中由于本人的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年底不参加奖金的分配。出现“六害”行为的,年底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的办公用房用物,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若因人为损坏室内设施,由各部门赔偿或修复。对故意损坏公物的干部职工,除照价赔偿外,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第四十二条大会议室、党委会议室、值班室及食堂由党政办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大小会议室须提前与党政办联系,会前会后的卫生、服务及物品管理由召开会议的部门负责。值班室卫生由值班人员每天打扫一次,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逗留,不得私自配值班室钥匙。
第四十三条各办公室每天上班前打扫好室内卫生。文件、资料、报刊、办公用品等摆放整齐,随时保持整洁。
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维护院内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每星期一上午集体学习结束由党政办组织各办公室人员进行一次院内环境卫生的打扫。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无故不参加打扫卫生的人一次交罚金人民币5.00元,交办公室用于花草树木的购置。
办公楼内的楼梯、走道、门厅、卫生间等环境卫生聘请专人每天打扫一次,随时保持清洁。
第四十四条门卫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每天7:00开大门、19:00关大门,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晚上需要加班人员,必须提前与门卫联系。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下班、双休日期间,要经常性对办公楼内、大院内进行巡逻,保持高度警惕,对进入办公区的可疑人员要进行查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第四十六条门卫值班人员要管护好花草树木,每天早晚对院内的花草树木、草坪进行浇水维护,对损坏花草树木及院内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要引导好外来办事人员将车辆停入在指定位置,并管护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种车辆。
第四十七条门卫值班人员要按时完成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镇纪委督促检查,由党政办负责落实和实施。
第四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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