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撰写合同时,应避免使用难懂或模糊的措辞,保持简明扼要和易被理解。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一项具体法律事项达成的协议书,它是经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所成立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的重要法律工具。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约定,要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文,供参考。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引导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做出明智的选择。
广告物料合同篇一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北京均佳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二、机械设备概况:
因工程需要,甲方租赁乙方单位smz150型物料机1台。物料机使用高度:30米,进厂日期:甲方通知。以实际使用数量计算费用。
广告物料合同篇二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广告物料制作业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通过公开对比,乙方为甲方协议供货单位,在协议期限内为甲方提供广告平面设计、物料制作、施工安装及维护服务等。
二、价格:以招标时乙方公布的价格为准,如遇市场行情变化需调整价格,经双方调查核实及协商一致后实行;如原招标报价单中还有未涉及的项目,则双方根据该项目市场价格商议供货价,并补充到报价单中。
三、乙方所提供的制作物品及服务须符合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其服务能力是甲方考核乙方合作能力的.依据。如果乙方无法满足甲方需求,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
四、因广告制作物品所用材料不达标或安装不当等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受到损失的,乙方付全部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付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失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五、结算:
1、按月结算。甲方当月根据报价进行上个月结算,并将货款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现金付款
六、乙方须提供送货单并由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甲方每月凭送货单结算;乙方须提供收据,甲方凭发票付款。送货单总金额与收据金额一致。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
八、在甲乙双方公司重组、更名情况下,协议重新协商,经双方同意确认后执行。
九、本协议在执行中若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再签订书面附加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广告物料合同篇三
1.负责向甲方提供建筑资料,根据甲方提供的井架物料提升机资料,负责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基础设计施工及其费用。
2.负责提供井架物料提升机按规定日期进入和撤离场地的环境和条件,保证井架物料提升机按拆及进退的顺利进行。
3.负责架设井架物料提升机电源线至使用地点。按井架物料提升机用电要求,把开关装好在井架物料提升机作业附近3米内。负责配置井架物料提升机专用的接地线和防雷的地极。
4.负责井架物料提升机进入施工现场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如井架物料提升机及部件在租赁期间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配合甲方的装拆工作,积极疏导行人。
5.负责配备合格持证的指挥人员、信号工及指挥用具,避免声音指挥及信号不正确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6.负责自备各种吊索、吊具。
7.负责提供井架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的食、宿(餐费自理、被子纹帐等自备)。
8.提供验收井架物料提升机使用的重物。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故终止合同需经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不能视为违约
3.乙方不能保证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使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3天仍无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权停机或停租,其行为不视为违约。
4.甲方不能保证井架物料提升机正常使用,并存在安全隐患,经乙方书面通知后3天仍未整改的,乙方拒付当月租金,其行为不视为违约。
5.合同生效后7天内井架物料提升机不进场,双方可视为解除合同。由甲方造成的其行为视为违约,由甲方承担乙方道路、井架物料提升机基础施工损失和工期损失。
6.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方案没有经过乙方和监理审批,甲方进场拆装的,甲方承担违约金贰仟元(元)。
7.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没有在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安装、拆卸备案,甲方进场拆装的,甲方承担违约金贰仟元(2000元)。
8.甲方从安装之日起7天内不能完成井架物料提升机的检测、使用备案等验收手续,每推迟一天,甲方承担违约金贰仟元(2000元)。
9.甲方没有对提供的井架物料提升机进行定期(每月二次)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没有在次月5日前把上月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交乙方备案,无影像资料或做假资料,甲方每月承担违约金壹仟元(1000元)。甲方没有对操作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甲方承担违约金壹仟元(1000元)
10.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顶升附墙没有管理技术人员、安全员,装拆人员不足,无证上岗,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甲方承担违约金壹万元(10000元)。
11.每月井架物料提升机故障停机超48小时,不足96小时的,乙方扣减超出日期租金,超过96小时的,乙方扣减当月租金。
12.井架物料提升机不符合“一视频二联动”要求的,甲方承担违约金伍仟元(5000元)。
13.井架物料提升机顶升附墙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影像资料、没有验收的,甲方每次承担违约金贰仟元(2000元)。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自行协商不能解决时,到有管辖权的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呈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未尽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料提升机租赁合同范文3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房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顺利施工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双方的利益和双方应尽的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订下以下合同条款。
一、租期:4个月起,工地完工未满4个月算4个月,超过时间按天计算租金,机械安装调试并经安监站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预付三台提升机押金贰万元整。报装、报验,挂靠公司费5450元/台,报拆费、挂靠公司费1500元/台。安装人工费50元/米,拆除人工费40元/米,超过30米,二次加节补600元/次/台。
二、机械所需的高度、数量及租金:高度为30m以内2台、36m1台,数量叁台。月租贰仟元/台/月。每满一个月支付当月租金,(月租含在押金内扣付)以此类推,直到完工付清租金为止。
三、租赁设备及服务范围如下:
1、乙方提供设备、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每台提升机配架体、附件、卷扬机、钢丝绳、井架附墙件、自动电挖箱,可视监控等附件。
2、服务范围: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和拆卸(连墙装卸报检),按相关规定办理完整的手续和安装、拆除及中途利用的所有资料。
四、提升机基座装模与浇捣砼由甲方负责完成。
五、租金起租计算:租金由安装人员安装好当天并由甲方提供电缆接入卷扬机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租金,易损件的材料(1、天伦2、钢丝绳卷筒3、电路板4、交流接触器5、轴承6、轴心7、钢丝绳)由甲方购买,完工结清租金及押金后终止合同,双方签字为准。
六、甲方负责有证的操作人员的工资和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及其他意外伤害。
七、乙方提升机安装与调试好后,移交给甲方看管。如因工地操作不当或第三方的损坏,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九、楼层门、安全防护的材料及人工费由甲方负责。
十、因乙方提升机与所有配件自身问题乙方负责维护,如果因工地操作不当或第三方的损坏,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十一、乙方把提升机运到甲方指定现场后,所到达的提升机材料不得超过机座的十米,如超过十米以外的由甲方派人搬到十米以内。乙方不承担不可抗拒的风险,六级台风和六级台风以上及视野不清晰禁止开机。
十二、如乙方机械资料证件交给甲方(或委托安装公司)在安监站已报好安装手续,因甲方原因2个月内未安装的,租金按本合同的第一项执行,计算4个月租金和报装费由甲方承担。
十三、提升机的材料和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只有在本工地的使用权,在任何条件下,甲方不得转让和抵押乙方的提升机材料及其产权。
十四、本合同条款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后附的资料、证件、价格表及整套提升机所含有的材料等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一样均具有同等的效力。
十五、违约处理: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地法院依法起诉。
以上合同条款经双方签字后当日生效,提升机材料完整退还完毕所有款双方结清后自动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物料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物料制作及活动策划执行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制作项目及价格
活动执行及物料费用万元
二、合作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验收标准和方法
1、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制作要求(包括材质、画面、规格等)为准进行验收。
2、乙方完工后通知甲方派人员验收,如甲方未在3天内派人员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四、交付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乙方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收受广告物料制作费用:
账户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乙方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乙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结算及付款时间:
(1)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经双方确认的季度对账单及相应金额的发票后,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上个月的全部款项。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质量完成广告物料的制作任务。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并书面确认制作物品的小样稿,便于乙方按小样稿进行制作。
3、甲方中途变更制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在变更决定作出后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届满前3天通知乙方。
5、及时组织对制作物品的收货验收工作。
6、在乙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义务时(包括但不限于:对于送货上门的物品,将物品送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逾期交付物品超过合同限定的期限、交付的物品在质量或数量上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所有物品,并不予支付货款。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小样稿、设计方案等要求进行制作,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保质保量地履行制作物品的交付义务;对于乙方包安装的物品,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全部物品的安装义务。
2、对于需要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乙方应负责承担运费、装卸费及人工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供甲方收货验收。
3、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对物品的包装有特殊要求时,乙方应从其约定。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物品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4、对于以样品为检验标准的物品,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提供样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封存保管,作为验收依据。
5、对于合同约定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检验。如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物品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补足,其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担。
6、本合同生效后,对于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物品交付给甲方(交付以甲方在约定的收货地点对物品验收合格,并确认签收为标志)前,在制作、设计、成品保管、运输、搬运及装卸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7、如因乙方设计、制作的物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导致甲方被诉,乙方应赔偿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对于乙方包安装的广告物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工艺、标准、合同附件及其他要求制作广告,规范施工,合理地安装广告版面,在广告制作项目过程中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有关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9、乙方制作、施工、安装广告物品时不得损坏甲方的有关物品和设施,否则应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10、乙方在广告物品的制作、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若因施工行为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11、本合同中乙方所负责制作、安装的全部广告物品交由甲方验收合格之前,在制作、安装、成品保管过程中若发生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12、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内,若甲方委托乙方对相关广告物料或广告进行备案或审批,乙方未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或审批手续,致使相关广告或广告物料遭受政府工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违约责任
1、在合作期限内,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九、其他事项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以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纠纷。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盖章: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广告物料合同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进行的广告物料制作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验收标准和方法
1、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制作要求(包括材质、画面、规格、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为准进行验收。
2、乙方完工后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认可工程质量后,视为验收合格。
结算及付款方式
结算及付款时间: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质量完成广告物料的制作任务。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并书面确认制作物品的小样稿,便于乙方按小样稿进行制作。
3、甲方中途变更制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在变更决定作出后及时通知乙方。
4、及时组织对制作物品的收货验收工作。
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价款。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小样稿、设计方案等要求进行制作,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保质保量地履行制作物品的交付义务;对于乙方包安装的物品,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全部物品的安装义务。
2、对于需要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乙方应负责承担运费、装卸费及人工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供甲方收货验收。
3、本合同生效后,对于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物品交付给甲方(交付以甲方在约定的收货地点对物品验收合格,并确认签收为标志)前,在制作、设计、成品保管、运输、搬运及装卸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4、如因乙方设计、制作的物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导致甲方被诉,乙方应赔偿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对于乙方包安装的广告物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工艺、标准、合同附件及其他要求制作广告,规范施工,合理地安装广告版面,在广告制作项目过程中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有关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6、乙方制作、施工、安装广告物品时不得损坏甲方的有关物品和设施,否则应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7、乙方在广告物品的制作、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若因施工行为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8、本合同中乙方所负责制作、安装的全部广告物品交由甲方验收合格之前,在制作、安装、成品保管过程中若发生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其他事项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以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纠纷。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物料合同篇六
甲方(需方):江西新明珠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庆典活动物料制作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说明:
安市范围内的普通安装,超出高安市范围外的,安装费另行协商)。如有批量制作的,单价另行协商并签定单项合作协议。
2、结算方式:结算方式:进仓之日起,三个月付款结算。乙方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所完成并经甲方验收的项目清单交甲方挂帐,甲方于每月15日或30日对挂帐内容进行结算。
二、合同期限:
有效期从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直至合同重新签定为止)
三、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尺寸、版式及工艺要求制作,送货时须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名验收后方可入库或安排结算。
1、制作周期:甲方下单之日起5天内交货。
a、以上制作周期已包含排版时间,乙方接单后,应在24小时间内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排版,并经甲方指定人员审核定稿;如甲方因特殊情况急用,乙方须尽力按甲方要求赶货。
b、以上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江西新明珠广告仓或甲方指定安装点。
2、包装:外包装必须采用纸皮、纸箱,分品牌、分种类(或分客户、分单号)进行打包,并贴货物种类、尺寸、数量等相关信息。
四、违约责任:
乙方须按双方协定的要求按期制作,保证产品不出错漏、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得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数(份)量不足的蒙骗行为,如甲方在抽检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以下现象,视为乙方违约,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1、用料、颜色、制作内容、质量与甲方要求存在差异的,乙方必须免费重做,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在未结算货款中予以100~10000元不等的扣罚。
2、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乙方免费重做,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按成本价的1-3倍在未结算货款中进行扣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3、存在抽空现象的,乙方按发现抽空或问题数量(或该批货总量×抽检中存在问题的比例)的1~3倍数量进行免费重做,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予以该批制作总额×抽检中存在问题比例的1~3倍扣罚,并追究相关责任。如在收货点数时发现抽空现象,甲方有权直接按所抽检货物中最少的那扎货物的数量×总扎数进行收货。
4、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在未结算货款中予以100~1000元/天的罚金。
5、以上情况需免费重做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4天内免费重做。对情况严重、恶劣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合作,不给予任何赔偿。
五、乙方自愿遵守甲方最新的《新明珠广告供应商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江西新明珠建材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广告物料合同篇七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广告物料制作业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通过公开对比,乙方为甲方协议供货单位,在协议期限内为甲方提供广告平面设计、物料制作、施工安装及维护服务等。
二、价格:以招标时乙方公布的价格为准(见附件1),如遇市场行情变化需调整价格,经双方调查核实及协商一致后实行;如原招标报价单中还有未涉及的`项目,则双方根据该项目市场价格商议供货价,并补充到报价单中。
三、乙方所提供的制作物品及服务须符合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其服务能力(包括设计及制作水平、安装及维护质量、执行效率等)是甲方考核乙方合作能力的依据。如果乙方无法满足甲方需求,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
四、因广告制作物品所用材料不达标或安装不当等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受到损失的,乙方付全部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付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失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五、结算:
1、按月结算。甲方当月根据报价进行上个月结算,并将货款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现金付款
六、乙方须提供送货单并由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甲方每月凭送货单结算;乙方须提供收据,甲方凭发票付款。送货单总金额与收据金额一致。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即至年月日内有效)
八、在甲乙双方公司重组、更名情况下,协议重新协商,经双方同意确认后执行。
九、本协议在执行中若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再签订书面附加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广告物料合同篇八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物料制作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制作项目及单价
二、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验收标准和方法
1、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制作要求(包括材质、画面、规格等)为准进行验收。
2、乙方完工后通知甲方派人员验收,如甲方未在3天内派人员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四、交付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以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乙方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收受广告物料制作费用:账户名称:银行账户:银行账号:
乙方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3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乙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结算及付款时间:
(1)本合同采用月结制,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经双方确认的月结制对账单及相应金额的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上个月的全部款项。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质量完成广告物料的制作任务。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并书面确认制作物品的小样稿,便于乙方按小样稿进行制作。
3、甲方中途变更制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在变更决定作出后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届满前3天通知乙方。
5、及时组织对制作物品的收货验收工作。
6、在乙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义务时(包括但不限于:对于送货上门的物品,将物品送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逾期交付物品超过合同限定的期限、交付的物品在质量或数量上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所有物品,并不予支付货款。
7、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价款。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小样稿、设计方案等要求进行制作,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保质保量地履行制作物品的交付义务;对于乙方包安装的物品,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全部物品的安装义务。
2、对于需要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乙方应负责承担运费、装卸费及人工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供甲方收货验收。
3、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对物品的包装有特殊要求时,乙方应从其约定。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物品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4、对于以样品为检验标准的物品,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提供样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封存保管,作为验收依据。
5、对于合同约定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检验。如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物品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补足,其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担。
6、本合同生效后,对于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物品交付给甲方(交付以甲方在约定的收货地点对物品验收合格,并确认签收为标志)前,在制作、设计、成品保管、运输、搬运及装卸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7、如因乙方设计、制作的物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导致甲方被诉,乙方应赔偿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对于乙方包安装的广告物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工艺、标准、合同附件及其他要求制作广告,规范施工,合理地安装广告版面,在广告制作项目过程中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有关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9、乙方制作、施工、安装广告物品时不得损坏甲方的有关物品和设施,否则应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10、乙方在广告物品的制作、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若因施工行为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11、本合同中乙方所负责制作、安装的全部广告物品交由甲方验收合格之前,在制作、安装、成品保管过程中若发生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12、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内,若甲方委托乙方对相关广告物料或广告进行备案或审批,乙方未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或审批手续,致使相关广告或广告物料遭受政府工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价款,自合同约定的最迟付款日届满起超过10个工作日,自第11日起,每日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委托事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委托项目相应金额的0、3%;逾期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拒付任何款项。乙方同意:因自身迟延交货或工期延误所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
3、在合作期限内,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九、其他事项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以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纠纷。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物料合同篇九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和《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与交验标准 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 有限公司20xx年度,广告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加工及发布的业务 。
二、合作期限: 自 20xx 年 元 月 1日 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 乙方接受委托处理以下事项:
1. 甲乙双方同意委托项目约定内容,乙方根据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设计样品稿进行成品制作,并作为交验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2、在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内,上述列表中各项广告物料的原材料成本、运输费用及人工成本等相关影响制作物品市场价格的因素如有变动,概不影响合同所订单价。
三、设计/制作交货约定:以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项目费用
1.结算及付款时间:
(1)本合同采用年结制,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及相应金额的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全部款项。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 方式支付项目费用。
(4)交通费或运输费:市内的交通费或运输费由乙方支付,超出市区范围以外之交通费及货物运输费由 双方协商 支付。
五、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督促、监制乙方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并随时向乙方查询委托事项执行情况。
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资料,以供乙方设计/制作参考用,并应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3.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设计/制作费用。
2. 乙方应按甲方所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进行设计/制作。
3. 乙方应保管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得损坏、更改或作本合同委托之外的用途,并在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后归还甲方。
七、版权归属
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付款给予乙方后,本合同所有项目之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涉及之项目样品及相关资料,否则甲方将向乙方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八、其他约定
1. 如甲方对货物质量和数量有异议的,应在收货之日起7天内书面提出,否则视甲方已验收合格,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 不可抗力:因出现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使本协议终止履行或无法履行,发生不可抗力法人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合同的附件资料 物料申请单或者项目明细单 ,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2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物料合同篇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广告的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店招制作规格:长110米,高12米。乙方需对所制作的尺寸负责,若有出错由乙方负责。
2、材质(附制作材料品牌规格要求清单):
3、要求:按照乙方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附施工要求图纸),店招版式按双方确定之版面大小施工(附施工图纸)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
2、 要求制作安全、牢固、美观,铝塑板要平整,发光字基本均匀。
3、 光源要以乙方所操作的技术规范及数量进行,如甲方改变或增加数量则需增加相关费用,如甲方为了省电等原因改变或减少数量则乙方不为光源的效果负责。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协议总价款):共计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伍十工程款计25000 元。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三日内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计 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圆整元。
四: 工程期限
1、自协议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10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店招的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四天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四天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0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装的广告牌并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店招广告,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灯具光源保修半年。铝塑板颜色按甲方提供之品牌品种,按厂家质保为准,门头广告牌结构(牢固)性质保叁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如出现保修之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战争、暴动、罢工、骚乱等。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因地域原因,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物料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定作方(甲方):
注册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揽方(乙方):
注册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
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进行的
广告物料制作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内容:
三、验收标准和方法
1、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制作要求(包括材质、画面、规格等)为准进行验收。
2、乙方完工后通知甲方派人员验收,如甲方未在天内派人员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制作费用:
账户名称:
银行账户:银行账号:
乙方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3天内以书
面方式通知甲方。乙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结算及付款时间:
(1)本合同采用,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经双方确认的月结制对账单及相
应金额的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上个月的全部款项。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质量完成广告物料的制作任务。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并书面确认制作物品的小样稿,便于乙方按小样稿进行制作。
3、甲方中途变更制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在变更决定作出后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届满前3天通知乙方。
5、及时组织对制作物品的收货验收工作。
6、在乙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义务时(包括但不限于:对于送货上门的物品,将物品送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逾期交付物品超过合同限定的期限、交付的物品在质量或数量上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所有物品,并不予支付货款。
7、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价款。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小样稿、设计方案等要求进行制作,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保质保量地履行制作物品的交付义务;对于乙方包安装的物品,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全部物品的安装义务。
2、对于需要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乙方应负责承担运费、装卸费及人工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供甲方收货验收。
3、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对物品的包装有特殊要求时,乙方应从其约定。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物品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4、对于以样品为检验标准的物品,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提供样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封存保管,作为验收依据。
5、对于合同约定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检验。如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物品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补足,其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担。
6、本合同生效后,对于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物品交付给甲方(交付以甲方在约定的收货地点对物品验收合格,并确认签收为标志)前,在制作、设计、成品保管、运输、搬运及装卸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7、如因乙方设计、制作的物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导致甲方被诉,乙方应赔偿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对于乙方包安装的广告物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工艺、标准、合同附件及其他要求制作广告,规范施工,合理地安装广告版面,在广告制作项目过程中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有关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9、乙方制作、施工、安装广告物品时不得损坏甲方的有关物品和设施,否则应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10、乙方在广告物品的制作、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若因施工行为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11、本合同中乙方所负责制作、安装的全部广告物品交由甲方验收合格之前,在制作、安装、成品保管过程中若发生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12、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内,若甲方委托乙方对相关广告物料或广告进行备案或审批,乙方未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或审批手续,致使相关广告或广告物料遭受政府工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价款,自合同约定的最迟付款日届满起超过
个工作日,自第日起,每日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委托事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委托项目相应
金额的%。;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拒付任何款项。乙
方同意:因自身迟延交货或工期延误所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价款
中扣除。
3、在合作期限内,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事项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以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纠纷。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
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广告物料合同篇十二
甲方(需方):江西新明珠建材有限公司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真诚合作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庆典活动物料制作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合作价格:
说明:
安市范围内的普通安装,超出高安市范围外的,安装费另行协商)。如有批量制作的,单价另行协商并签定单项合作协议。
2、结算方式:结算方式:进仓之日起,三个月付款结算。乙方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所完成并经甲方验收的项目清单交甲方挂帐,甲方于每月15日或30日对挂帐内容进行结算。
二、合同期限:
有效期从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直至合同重新签定为止)
三、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尺寸、版式及工艺要求制作,送货时须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名验收后方可入库或安排结算。
1、制作周期:甲方下单之日起5天内交货。
a、以上制作周期已包含排版时间,乙方接单后,应在24小时间内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排版,并经甲方指定人员审核定稿;如甲方因特殊情况急用,乙方须尽力按甲方要求赶货。
b、以上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江西新明珠广告仓或甲方指定安装点。
2、包装:外包装必须采用纸皮、纸箱,分品牌、分种类(或分客户、分单号)进行打包,并贴货物种类、尺寸、数量等相关信息。
四、违约责任:
乙方须按双方协定的要求按期制作,保证产品不出错漏、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得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数(份)量不足的蒙骗行为,如甲方在抽检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以下现象,视为乙方违约,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1、用料、颜色、制作内容、质量与甲方要求存在差异的,乙方必须免费重做,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在未结算货款中予以100~10000元不等的扣罚。
2、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乙方免费重做,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按成本价的1-3倍在未结算货款中进行扣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3、存在抽空现象的,乙方按发现抽空或问题数量(或该批货总量×抽检中存在问题的比例)的1~3倍数量进行免费重做,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予以该批制作总额×抽检中存在问题比例的1~3倍扣罚,并追究相关责任。如在收货点数时发现抽空现象,甲方有权直接按所抽检货物中最少的那扎货物的数量×总扎数进行收货。
4、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在未结算货款中予以100~1000元/天的罚金。
5、以上情况需免费重做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4天内免费重做。对情况严重、恶劣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合作,不给予任何赔偿。
五、乙方自愿遵守甲方最新的《新明珠广告供应商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本合同签订地为江西省高安市八景镇。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江西新明珠建材有限公司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广告物料合同篇十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广告的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店招制作规格:长110米,高12米。乙方需对所制作的尺寸负责,若有出错由乙方负责。
2、材质(附制作材料品牌规格要求清单):
3、要求:按照乙方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附施工要求图纸),店招版式按双方确定之版面大小施工(附施工图纸)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
2、要求制作安全、牢固、美观,铝塑板要平整,发光字基本均匀。
3、光源要以乙方所操作的技术规范及数量进行,如甲方改变或增加数量则需增加相关费用,如甲方为了省电等原因改变或减少数量则乙方不为光源的效果负责。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协议总价款):共计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伍十工程款计25000元。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三日内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计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圆整元。
四:工程期限
1、自协议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10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店招的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四天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四天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0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装的广告牌并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店招广告,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灯具光源保修半年。铝塑板颜色按甲方提供之品牌品种,按厂家质保为准,门头广告牌结构(牢固)性质保叁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如出现保修之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战争、暴动、罢工、骚乱等。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其他:
1、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地域原因,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物料合同篇十四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为了更好的塑造企业的视觉形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公司作业务,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写真喷绘制作
具体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项目制作总费用的50%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账户(乙方收到甲方的现金或银行划帐凭据后作为项目制作的开始时间)。
2、制作项目完成后,甲方签字盖章确认,确认后两个工作日内即支付全项目制作费用余款(总费用的30%)。
1、乙方需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
2、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送货上门或快递方式交付甲方制作成品。
1、甲方在项目制作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5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写真喷绘制作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制作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传真件、复印件同样有效),生效日为双方最后签字日期。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如仲裁不能予以解决,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 章: 签 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________年 月 日
广告物料合同篇十五
甲方(需方):江西新明珠建材有限公司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庆典活动物料制作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合作价格:
说明:
安市范围内的普通安装,超出高安市范围外的,安装费另行协商)。如有批量制作的,单价另行协商并签定单项合作协议。
2、结算方式:结算方式:进仓之日起,三个月付款结算。乙方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所完成并经甲方验收的项目清单交甲方挂帐,甲方于每月15日或30日对挂帐内容进行结算。
二、合同期限:
有效期从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直至合同重新签定为止)
三、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尺寸、版式及工艺要求制作,送货时须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名验收后方可入库或安排结算。
1、制作周期:甲方下单之日起5天内交货。
a、以上制作周期已包含排版时间,乙方接单后,应在24小时间内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排版,并经甲方指定人员审核定稿;如甲方因特殊情况急用,乙方须尽力按甲方要求赶货。
b、以上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江西新明珠广告仓或甲方指定安装点。
2、包装:外包装必须采用纸皮、纸箱,分品牌、分种类(或分客户、分单号)进行打包,并贴货物种类、尺寸、数量等相关信息。
四、违约责任:
乙方须按双方协定的要求按期制作,保证产品不出错漏、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得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数(份)量不足的蒙骗行为,如甲方在抽检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以下现象,视为乙方违约,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1、用料、颜色、制作内容、质量与甲方要求存在差异的,乙方必须免费重做,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在未结算货款中予以100~10000元不等的扣罚。
2、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乙方免费重做,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按成本价的1-3倍在未结算货款中进行扣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3、存在抽空现象的,乙方按发现抽空或问题数量(或该批货总量×抽检中存在问题的比例)的1~3倍数量进行免费重做,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予以该批制作总额×抽检中存在问题比例的1~3倍扣罚,并追究相关责任。如在收货点数时发现抽空现象,甲方有权直接按所抽检货物中最少的那扎货物的数量×总扎数进行收货。
4、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在未结算货款中予以100~1000元/天的罚金。
5、以上情况需免费重做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4天内免费重做。对情况严重、恶劣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合作,不给予任何赔偿。
五、乙方自愿遵守甲方最新的《新明珠广告供应商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本合同签订地为江西省高安市八景镇。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江西新明珠建材有限公司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广告物料合同篇十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进行的 广告物料制作 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验收标准和方法
1、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制作要求(包括材质、画面、规格、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为准进行验收。
2、乙方完工后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认可工程质量后,视为验收合格。
结算及付款方式
结算及付款时间: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质量完成广告物料的制作任务。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并书面确认制作物品的小样稿,便于乙方按小样稿进行制作。
3、甲方中途变更制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在变更决定作出后及时通知乙方。
4、及时组织对制作物品的收货验收工作。
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价款。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小样稿、设计方案等要求进行制作,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保质保量地履行制作物品的交付义务;对于乙方包安装的物品,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全部物品的安装义务。
2、对于需要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乙方应负责承担运费、装卸费及人工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供甲方收货验收。
3、本合同生效后,对于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物品交付给甲方(交付以甲方在约定的收货地点对物品验收合格,并确认签收为标志)前,在制作、设计、成品保管、运输、搬运及装卸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4、如因乙方设计、制作的物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导致甲方被诉,乙方应赔偿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对于乙方包安装的广告物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工艺、标准、合同附件及其他要求制作广告,规范施工,合理地安装广告版面,在广告制作项目过程中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有关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6、乙方制作、施工、安装广告物品时不得损坏甲方的有关物品和设施,否则应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7、乙方在广告物品的制作、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若因施工行为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8、本合同中乙方所负责制作、安装的全部广告物品交由甲方验收合格之前,在制作、安装、成品保管过程中若发生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其他事项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以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纠纷。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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