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个人成长和进步的见证,可以见证自己在成长中的点滴进步和变化。写心得体会时可以设定一个明确的主旨和目标,确保内容的统一和连贯性。我们从众多心得体会范文中挑选了一些,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一
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对于整顿党风廉政、营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执法部门的民警更是要从中找到自身的定位,深入理解并贯彻落实这些规定。在实践中,我深感中央八项规定对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作风的改进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以下是我在这方面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中央八项规定教育我们保持廉洁自律的重要性。作为执法者,我们要时刻以身作则,确保自己的行为合乎规定,在办案过程中做到做法合法、执法严谨。我发现,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民警队伍的自律性明显增强,违法、失职、渎职等不良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执法公正和权威性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在每次公安部门内部会议上,我都能感受到同事们对于中央八项规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践行,这种风气的形成无疑有利于将执法的权威感和公信力传递给大众。
其次,中央八项规定引发了部分民警职业观念的转变。过去,一些民警在工作中可能会因为某些利益关系而偏离执法实质,甚至有的人把职务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但是,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让民警重新审视自己的职责与义务,重新认识工作的本质,在职业道德与利益诱惑之间做出选择。我深感这一点的改变,我周围的同事们表现出更多的公正、廉洁和责任感。这让我深受鼓舞,也更加坚定了我按规矩办事、慎独慎微的决心。
再次,中央八项规定使得民警队伍的形象得到了提升。过去,一些极个别的民警因为行为不当给整个队伍抹上了污点。然而,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让队伍中的坏苹果无处遁形。我们发扬自我批评和互相监督的精神,大家都变得更加警惕,纷纷丢弃个人私利,用实际行动维护自己和整个队伍的声誉。正是因为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执法者们的形象在公众心目中逐渐恢复,他们的奉公守法精神和职业操守再次受到了广泛认可。
此外,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了民警队伍的纪律规范。这种规范不仅表现在民警的言行举止上,也具体体现在案件办理的规范性上。通过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严格落实证据收集、保全、交接等关键环节,有效避免了一些人为因素对案件结果的干扰。当执法者以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办案,确保按法律要求公正公平办事之时,公众对我们的信任和尊重也将进一步提升。
最后,中央八项规定教会了我更高的社会责任感。作为民警,我不仅仅是执法者,更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在执行工作中,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自己的努力为社会做出贡献。我相信,只有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做到公平公正,守护人民的利益,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总之,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为民警队伍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指引。通过深入贯彻实施这些规定,我们将更好地践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稳定而奋斗的初心和使命。唯有以严明的纪律、廉洁的自律,我们才能真正成为一支公正、权威和专业的执法队伍,为社会治安的维护和公众的利益而不懈努力。相信在中央八项规定的引领下,我们的执法队伍必将更健康、更有活力地为社会服务。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二
第一段:引言(100字)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一系列反腐倡廉措施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作为基层执法者和人民的利益捍卫者,民警们在遵守八项规定中肩负着特殊的责任。本文将深入探讨民警们遵守八项规定的心得体会,以期更好地推进警察队伍的廉政建设。
第二段:从内心改变(200字)
作为一名民警,认识到自己是党和人民的公仆,意味着我们必须融入大局,回归本心。在遵守八项规定中,我们逐渐从内心寻找党的好处和人民的利益,这种认识的转变让我们从源头把关。我们深切体会到廉洁自律对我们自身和家庭的好处,这种内心改变也让我们更加坚定地遵守八项规定。
第三段:建立廉洁从警机制(300字)
党中央要求我们要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了贯彻这一要求,我们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廉洁从警机制,做到立规矩、明底线、定标准,确保政治生态的整体效果。通过制定纪律条例、强化监督检查、执行严格的内部审计和账务核对,我们确保了队伍的纪律性和廉洁性,避免了一切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四段:推动公安机关的改革(300字)
遵守八项规定是我们推动公安机关改革的重要抓手。我们在组织机构、工作流程、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优化和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精简机构、优化决策流程,我们打破了一些松散形式主义的工作模式,增强了整体工作效能。这不仅让民警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关心民生、服务民生,也让群众更加满意、支持我们的工作。
第五段:贯彻“两学一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300字)
党中央提出“两学一做”的重要指示,作为民警,我们每天都担负着巨大的责任,所以必须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学习。我们通过学习党章党纪,深化了对党的理论和党的领导的认识,提升了思想境界。此外,我们加强自身的纪律约束,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增强了防腐防变的能力,确保了警察队伍的高度纯洁。
结尾(100字)
民警遵守八项规定的心得体会是我们推进警察队伍的廉政建设的重要经验,同时也是我们履行人民的责任的体现。通过内心的转变、建立廉洁从警机制、推动公安机关改革和贯彻“两学一做”,我们相信我们一定可以做到更好,为社会提供一个更公正、公平、廉洁的执法环境。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三
近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在积极开展“禁酒令”宣传活动,以规范公安民警的饮酒行为。本文作者是一名公安民警,通过观察自己和周围同事的饮酒习惯以及学习相关规定,深刻体会到了公安民警饮酒规定的重要性和需要遵守的意义。
第一段:引言
酒精是一种毒性较强的物质,饮酒不仅会损害身体健康,而且会影响判断力,导致一系列不合理行为。对于公安民警来说,饮酒更是不容忽视的事情。在工作中保持清醒、高效的状态,是保障工作质量和形象的重要方面。下面,笔者结合自己的实践体会,阐述公安民警饮酒规定的必要性和执行的价值。
第二段:饮酒常见问题
公安民警工作特殊,对身体和精神的要求较高,但饮酒问题不容忽视。近年来,公安机关出现了不少因饮酒而导致的违法违纪案例。工作压力大、劳累和沉重的职责任务让他们经常选择“痛饮”来缓解压力。但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状况错乱、行为失控、疏忽职责,甚至危害公众安全。前段日子有一起公安民警酒后驾车引起的交通事故,这种情况非常严重,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第三段:公安民警饮酒规定
为了规范公安民警的饮酒行为,公安机关制定了明确的规定。公安部2014年发布反腐倡廉“禁酒令”,规定任何级别的公安干部和民警在履职期间的学习、工作、服务和值班状态下都禁止饮酒。不仅如此,公安机关还根据具体情况出台了其他相关规定,如强制饮酒准确检验,禁止在未备案的场所和时间饮酒,等等。这些规定旨在将公安民警工作内外实现零酒驾,更好地完成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
第四段:执行饮酒规定的重要意义
执行公安民警饮酒规定,对于公安工作者和公众来说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消除道德和法律误区,保证公安机关切实履行维护公共安全的职责。其次,宣传警示,在大众身边树立良好的公安民警形象。让人民警察的身体健康和精神状态越来越好,可以更好地保证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而对于公众,保证维护社会治安的利益也将更为有效和快速。
第五段:结论
饮酒不仅会对公安民警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而且还会对公众安全产生严重的威胁。因此,公安机关应该加强饮酒规定的宣传和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些规定。同时,公安机关还应该继续加大对公安民警身体健康的关注和保护。只有加强规范、宣传、落实各项饮酒规定,才能使公安工作者的绩效得到保障,提高公众满意度。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四
公安民警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在工作中他们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和压力。然而,饮酒问题一直是公安民警在工作和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为了加强公安民警的行为规范和工作效率,公安部门已出台一系列关于公安民警饮酒的规定,如何在工作和生活中正确使用这些规定,是每个公安民警需要面对和认真思考的问题。
第二段:了解饮酒规定
作为公安民警,我们应该详细了解公安部门制定的饮酒规定。饮酒在公安民警的工作和生活中已经无法避免,但是饮酒会导致一系列不良后果,如激化矛盾、影响工作效率等。公安部门通过制定饮酒规定,旨在明确饮酒的底线和标准,规范公安民警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段:认识饮酒规定的重要性
认识饮酒规定的重要性,需要从多个角度来看。首先从工作的角度来说,规范的饮酒行为可以避免饮酒后情绪激动,进而引发事故或导致工作失误。其次,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安民警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饮酒行为也有助于保护公安民警的职业荣誉及法律地位。此外,从职业形象上来说,规范饮酒行为也能提升公安民警的形象和公众信任度。
第四段:贯彻饮酒规定的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公安民警,我深刻体会到规范饮酒行为的重要性。为了贯彻饮酒规定,我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采取了以下措施:首先,自觉降低饮酒频率和饮酒量,尽量避免饮酒过量。其次,避免在公共场合或工作中饮酒,并尽量不与工作有冲突的人士饮酒。最后,在饮酒时,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认识到自己是公安民警,需要时刻做出对社会和自己负责的行为。
第五段:总结
在我看来,规范的饮酒行为对公安民警的工作效率和形象,以及职业荣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要贯彻饮酒规定,需要从认识、行动等多方面入手,时刻保持公安民警的职业素养和行为规范。我深信,在全体公安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做到规范饮酒,成为新时代的优秀公安民警。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中央八项规定在我国各行各业中得到了广泛的贯彻和践行。作为警察队伍中的一员,我深刻体会到了中央八项规定给民警工作带来的深刻影响和巨大改变。下面我将分享一下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首先,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使得警察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过去,民警队伍中不乏消极怠工、晚归晚退等现象。然而,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对消除不正之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警察队伍的工作作风焕然一新,大家纷纷从思想到行动上都发生了积极的转变。我们上下一心,相互鼓励,全力以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始终保持了一种饱满的工作状态。
其次,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警察队伍的工作效率。过去,一些民警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消极怠工,工作慢慢拖延下来。然而,中央八项规定明确规定了八个方面的要求,警示我们警察队伍要严格按照各项纪律要求工作,尤其是在司法执行、打击犯罪等关键时刻要忠诚、坚决、果断地履行职责。我们一听到群众的呼声,就能快速作出反应,抓住犯罪分子的蛛丝马迹,从而高效地完成任务,保证社会的安全稳定。
第三,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使得我们民警队伍清清廉廉,干干净净。过去,一些警察队伍中出现腐败问题,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伤害。然而,中央八项规定对警察队伍的作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源头上控制了腐败问题的发生。我们民警队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始终做到廉洁奉公。通过这样的规范,我们警察队伍重树了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也使得我们自己能够站得更加平稳,工作更加有底气。
第四,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使得民警队伍的形象焕然一新。过去,一些民警穿着不整,不文明执法等现象给人民群众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也抹黑了整个队伍的形象。然而,自从中央八项规定开始施行以来,我们民警队伍的形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警察穿着整齐,态度亲和,言行举止得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法,举止文明,诚信待人。我们民警队伍的形象更加亲民,充满正能量,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赞许。
最后,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使我有幸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民警,从内心深处感到无比的自豪和荣耀。作为一名民警,时刻牢记中央八项规定,努力践行,使我成为一个合格的人民公仆,能够以良好的形象和高尚的品德服务人民,不负社会的期望。这是一份极大的责任和荣誉,同时也是激励我不断进取,提高自己,为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的安宁做出更大贡献的原动力。
总之,中央八项规定对警察队伍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这些规定的实施,我们警察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效率大幅提升,形象焕然一新,更加清廉干净。作为一名民警,我深刻意识到这些规定对我的影响,也由衷感谢党和政府给予我们的关怀。我将继续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始终以身作则,成为一个合格的、受人尊敬的民警。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六
第一段:引言(200字)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成为社会热点。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整治措施,其中八项规定被视为深入推进反腐教育的重要步骤。作为国家的维稳力量,民警应做出表率,切实遵守八项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遵守八项规定对个人和工作的重要性。
第二段:本体(250字)
首先,遵守党纪规定,明确要求自己不得违规接受礼品、宴请。在许多场合,人们会以送礼的方式表达感激之情,但作为民警,我们要清楚自己的身份和职责,杜绝接受任何形式的财物。立下决心遵守八项规定后,我在工作中面对礼品和宴请时,会果断拒绝,维护自己的清白形象。
其次,加强廉洁自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作为一名民警,不能将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我们要时刻警醒自己,不利用职务之便追求我物质上的享受,更不能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这是我们共同的底线。
第三段:遵守勤政务实的规定,要以实际行动让群众深刻感受到我们的精神风貌。我们民警的服务对象就是广大人民群众,遵守八项规定促使我们以饱满的工作态度、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我在工作中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服务于群众,收到了良好的反响。
第四段:加强作风建设。八项规定规定了各级干部在举办婚丧嫁娶等活动时的注意事项,坚决禁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我们民警在业务工作中也要避免这种作风的滋生。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是我们肩负的责任。
第五段:结语(300字)
总之,民警要严格遵守党的八项规定,这是进一步深化反腐教育的具体要求,也是党中央对每个民警的殷切期望。八项规定对我们民警来说是一道道红线,必须严格遵守,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决策和行动的基本遵循。我们要自觉将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权力用于维护公共安全、为民服务,而不是滥用权力谋求私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在遵守八项规定的过程中,我逐渐领悟到廉政的重要性,深刻体会到良好的作风对工作的积极影响。通过遵守八项规定,我不仅提升了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更从中明确了背离党风和国法的危害性。我将始终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不断提高自己的廉洁从警意识和执法公正意识,为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七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治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为了确保公务员队伍的清正廉洁,中央八项规定应运而生。身为一名基层民警,我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不少心得和体会。
首先,中央八项规定教会了我正确的用权观念。作为一名民警,我们处在权力的金字塔顶端,能够直接对社会治安、人民安宁起到决定性作用。然而,权力既是责任,更是约束。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我们要慎权,不擅权,坚决杜绝利用权力谋私利的行为。公共权力应该始终用于为民服务,而不是为了个人私利。
其次,中央八项规定教会了我廉洁奉公的观念。作为一名民警,廉洁奉公是我们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中央八项规定明确提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这使得我们清楚地意识到克制奢靡之风、减少不必要的公款消费的重要性。回想过去,我曾经因为工作需要,参加过一些公务招待,但是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让我明白只有坚决抵制封建迷信和铺张浪费的行为,才能更好地发挥我们的工作作用。
此外,中央八项规定教会了我做人做事的底线。中央八项规定对高官的禁令固然重要,但对我们基层民警来说也是同样重要的。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职务或者优越感而有特殊待遇,更不能因为自己是执法者而为非作歹。规定中明确提到“公职人员个人事务要自己负责,不能借力于公权力”。这条规定教育了我们要牢记身份、守住底线。身为民警,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另外,中央八项规定教会了我谦逊和诚实。我们是执法者,我们的言行举止都会对外界产生影响。中央八项规定规定了“不拎不该拎的背包,不插错没有插错的队”。这要求我们要坚守职业操守,不以执法者的身份为自己谋福利,更不能因个人原因对外界人员不公,要以谦逊和诚实的态度对待公众和同事。
最后,中央八项规定教会了我担当和责任。执法者的权威不仅来自于法律的支持,更来自于公众的认可。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我们要“保持谦虚、正派、为民务实、清正”,这四个关键词不仅是对我们个人要求,更是对我们作为基层民警的责任和担当。只有保持对公民的尊重和爱护,只有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才能增强人民群众对民警队伍的信心和支持。
总之,中央八项规定为我等基层民警树立了正确的用权观念,教会了我们廉洁奉公的观念,明确了我们做人做事的底线,让我们懂得了要谦逊和诚实,激发了我们更强的担当和责任感。中央八项规定不仅是我们过好自己的生活、做好自己的工作的动力,更是我们在服务于人民、维护社会治安中的底气和勇气。我们要以中央八项规定为基准,坚决贯彻落实,做到清正廉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八
近年来,中国公安机关一直秉持着“执法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的原则,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党的八项规定作为我们党对权力运行的有力制约,也对公安干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民警,我深感八项规定对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也带给我很多思考和启示。在实践中,我逐渐领悟到八项规定的重要性并形成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八项规定教会了我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党的八项规定要求我们加强党性修养,坚决做到“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我个人出发,我明确了廉洁自律的底线,并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在面对各种诱惑,尤其是权力的诱惑时,我时刻提醒自己不得越过底线。只有保持廉洁自律,才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赢得百姓的信任与支持。
其次,八项规定教会了我增强服务意识。作为一名民警,我们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党的八项规定明确要求我们坚决杜绝公款吃喝、铺张浪费,提醒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先。在工作中,我深感群众的期待和需求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我更好地理解了他们的诉求和需要,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三,八项规定教会了我严格执行纪律。党的八项规定严禁公款购买高档酒、拼车接送、接受私人宴请等行为,要求我们如实填写报销单据,公车私用零容忍。在执行纪律的过程中,我学会了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我清楚地认识到,执行纪律是维护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消除腐败滋生的重要保障。严格执行纪律不仅是为了单位的形象,更是为了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
第四,八项规定教会了我艰苦奋斗的精神。党的八项规定要求我们坚守岗位,严禁通奸聚赌等不良习气,要求我们坚持干事创业,不忘初心,永远保持一种奋斗的状态。在工作中,我深感只有通过不断努力和奋斗,才能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我时刻提醒自己要坚持奋斗,才能一步步实现自己的目标。
最后,八项规定教会了我勤政为民的责任。党的八项规定要求我们密切联系群众,以群众的事情为己任,坚决做到“三公”消费公示、接受监督等。在实践中,我明确了勤政为民的责任。只有真心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才能真正赢得他们的信赖和支持。为此,我常常主动与群众互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期望。
总之,党的八项规定是我们警察队伍按需发展的方向标,也是我们党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实践中,我深感八项规定对我们的警察队伍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通过遵守八项规定,我深刻体会到它对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产生的深远影响。同时,八项规定也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启示,教会了我如何坚守底线,增强服务意识,严格执行纪律,保持奋斗状态,勤于为民。我相信,在党的八项规定的指引下,我们的警察队伍一定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安全服务。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九
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安民警三个规定集合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总之,“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近期,中队组织重温“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部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怀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流行为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学习,更深更透地学习领悟“三个规定”文件精髓,杜绝知法犯法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学习,总结了三点体会:
体会一: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机制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我们必须首先做到知法讲法,以法律为底线,以法律为准绳。公务人员违法违纪往往从细小的不良作风开始,如果民警从一开始就不用公款消费、公车私用,不收会员卡、不进娱乐场所等,在一些细节上养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并通过制度的小惩大诫,对腐败的发端就予以遏制、预防,对“针”不偷,对“金”的诱惑自然就会多加考虑,犯错误的几率就会减少很多。在制度机制的建立上,要强调机制的系统化和程序化,大到警务机制的改革,小到每起案件的文书,都要制定规矩,让人有所遵循,切实杜绝制度机制的漏洞。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执勤时的自由裁量空间,这样的制度就会变成“铁板”,没有疏漏和短板,也可以做到有据可查经得起查。哪个细节出错了,就从哪个细节倒查,不折不扣地执行问责,使得制度既有实体性的硬性要求,又有程序性的规范操作,还有监管性的奖惩机制。
体会二:积极推行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环境。
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执法要透明公开,长久以来,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一直备受关注。作为公安民警,执法时必须做到执法公正、程序公开。具体来讲,比如办理一起案件,有没有明确的规定、透明的程序、有多少知情权,参与办案的民警有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法律要求的程序,程序是否有被修改的痕迹,有没有利益相关或冲突的情形,所有这些构成了“公开模板”,只有通过记录程序的方方面面,引导社会群众参与监督,全程透明,减少机会,就能预防绝大部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公安机关也要更加积极广泛地推行信息公开,包括警务公开,网上执法综合平台,都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但还需要不断地充实和完善。
体会三:着力加强教育引导氛围的深入人心。
思想是一切行为的先导,违法违纪不仅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社会心理和个人心理作用而成的结果,不将环境的因素、个人的心理考虑在内,就无法去除根源。“问渠那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要从根源上去除违法违纪行为,就必须充分发挥教育引导的作用,使各项管理办法、制度规定能够入心入脑,深入人心,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与训诫,及时帮助那些涉足不深的人员修正方向,为他们纠错改正提供渠道,不致于一失足就成千古恨。同时,要加强队伍纪律建设,不能忽略队伍内部社会关系的调试,注意关系中社会性的一面,多些人性化的东西。通过建立健全良性的工作体制、和谐的人际环境和公平的升迁机制,形成浓厚的文化环境氛围。
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通报案例中,某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显得颇为特别。在其涉及的五名检察人员中,一人受到处分,而另外四人不仅没被追究责任,还受到了表扬。
2021年6月,某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王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缓刑,王某表示该案会依法办理。2019年5月,陈某又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郝某等2人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柳某刚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案能否关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绝,并告诉陈某不要来说情。2019年7月,陈某再次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陈某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能否在陈某华送监前安排其会见亲人,刘某予以拒绝。王某、郝某、刘某均对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
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形成了鲜明对比:陈某因违反“三个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被免去法警支队政委职务,并被开除党籍。而王某等4名检察官,对来自上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的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行为自觉抵制,被该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
“‘三个规定’既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处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检察人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防止检察人员被“围猎”,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潘毅琴认为,深入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会信任和共识:找不找人、转不转材料,都不影响公正办案。
在这次政法干警教育整顿过程中,再一次深入学习了司法工作的“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对执法工作从上级、内部和关联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干预执法行为做了具体的规定,这是党中央从源头上遏制司法腐败的有力措施,也是全面推进公正执法的重要举措。为此,院党组多次组织全院干警以不同方式对“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和最高检、省院领导指示精神的学习。引导干警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再学习、再熟悉、再掌握具体规定内容,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落实好“三个规定”重要的就是建立机制,通过制度建设,严密执法关节,建立监督约束机制,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具体要求,杜绝司法腐败的土壤,才能有效地在执法过程中落实好“三个规定”。有效的执法体系建设和责任追究机制是助力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的有效途径,汲取“孙小果”“任爱军”等案件的经验教训,在法院干警中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追究,慎用手中权力,树新风正气,治顽疾瘴气。通过教育整顿在思想上进行一次洗礼,在行动上经受一次考验,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干好法院工作靠的就是软实力,靠的就是法院干警的政治站位、敬业态度、认真精神和业务水平。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执法环节,确保司法公信力,提升工作干劲,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和老黄牛的精神,全力做好自身工作。
“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
第一段:引言,介绍民警公安六个规定的背景和重要性(200字)
在我国民警公安队伍中,为了规范民警的行为,提高警察队伍的作风,六个规定被制定出台。这六个规定分别是:严禁违规办理案件;严禁“毛毛虫”式的排查整顿;严禁统计制假,弄虚作假;严禁以案说事,搞形象工程;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这些规定为民警的工作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行为准则,对于保障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二段:具体分析并总结“严禁违规办理案件”和“严禁‘毛毛虫’式的排查整顿”的规定(300字)
严禁违规办理案件,要求民警必须确保案件处理程序的合法合规,不得随意发动冲突或滥用公权。这个规定提醒民警应当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客观地处理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我深感严禁违规办理案件虽然要求严格,但正是这种严格让我们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
严禁“毛毛虫”式的排查整顿,要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不得侵犯人权、人身自由等基本权益。这个规定是对民警权力行使的有力约束,提醒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人文关怀,尊重人的尊严和权益。在了解这一规定后,我深刻意识到,作为民警,必须加强执法能力的培养,兼顾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原则,以更加科学、人性化的方式开展工作。
第三段:具体分析并总结“严禁统计制假,弄虚作假”和“严禁以案说事,搞形象工程”的规定(300字)
严禁统计制假,弄虚作假,要求民警在统计数据时必须严谨真实。这个规定对于防止数据造假、保持公正判案、确保执法公信力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我们的统计数据直接关系到上级领导对我们工作的评价,对于数据的准确与否必须毫不妥协,杜绝一切制假弄虚之行为,以实际工作成绩说话。
严禁以案说事,搞形象工程,要求民警不得利用案件或事件铺张宣传,而是应以解决问题、为群众服务为出发点。这个规定提醒我们不要将案件或事件作为宣传、形象工程的工具,而是应该真正关注案件解决的效果,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第四段:具体分析并总结“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和“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的规定(300字)
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要求民警不能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违法乱纪。这个规定为民警提供了明确的底线,净化了执法环境,保障了警察队伍的廉洁和工作的公正。作为民警,我们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更要以良好的道德品质来依法执法。
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要求民警不得利用执法职权从事与执法职能无关的营利性活动。这个规定提醒我们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能利用执法职权从中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应当自觉抵制和纠正任何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守住廉洁从警的底线。
第五段:总结全文,展望民警公安六个规定的未来发展(200字)
民警公安六个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改变了原有警察队伍的作风和形象,为民警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标准。这六个规定的实施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正性和依法办案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未来,我们更要深入学习贯彻各项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切实履行好保护人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职责。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一
近日,我所组织民警职工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现按照要求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监狱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二、贯彻“三个规定”要坚守底线
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二
近年来,以反腐败为主要目标的公安系统八项规定,对于公安干部的作风建设与廉洁自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作为一名公安干部,我深感八项规定的实施对于我个人以及整个公安系统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实践中,我深入思考与贯彻八项规定,从而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党风廉政建设是八项规定的核心。公安系统八项规定的出台,无疑给了我们一个警醒的信号,即要深入学习党的廉洁自律规则。在我个人看来,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干部的宗旨所在。只有通过转变作风、身体力行,坚决拒绝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才能增强我们的党性,为党和人民多做贡献。
其次,在工作中要注重自身形象的塑造。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是廉洁自律,而廉洁自律的基础则是自身形象的塑造。作为一名公安干部,无论是在岗位上还是在社会中,我们都要以强烈的责任感、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自律意识为内核,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只有准确把握工作方向,确保自身廉洁自律,才能够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尊重。
再次,要注重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党以及国家对于公安干部的要求是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强调要使公安执法变得更加公正合法,另一方面则是要让公安干部在工作中立足法治,锻炼自己的执法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只有在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中,我们才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制建设。
最后,要为人民群众服务,做到顾全大局。党风廉政建设不仅仅要求公安干部清正廉洁,还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深入思考民生问题,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中,才能够以更高的执政智慧和廉洁自律意识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福祉。
总结来说,公安系统八项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公安干部的作风建设与廉洁自律。通过深入贯彻八项规定,我们公安干部从源头上树立了廉洁自律的意识,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八项规定,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安服务,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三
,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是一次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针对司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于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十分必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之中。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广大政法干警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监狱警察要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狱具体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要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当前政法队伍在纪律作风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少数政法干警法治观念淡薄、专业素养不高、群众观念不强,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极大损害了执法司法公信力,一些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逐渐暴露,“孙小果案”等重大案件的发生,暴露出部分政法干警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受到党纪国法严惩,遭到了人民群众的深恶痛绝。
要全面准确把握教育整顿的目标任务。围绕完成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推动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必须紧扣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做到一心一意、表里如一、知行合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毁其节,要以先辈先烈为镜、以反面典型为戒,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精神之钙,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砥砺对党的赤诚忠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使自己的政治能力同担任的工作职责相匹配,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着力补齐依法履职中的短板弱项,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四
通过xx举办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讲堂”活动,听取了艰辛的探索、辉煌的成就——中华民族从“东亚病夫”到站起来、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及历史启迪的党课,让我受益匪浅。
听完这课饱含深刻意义的党史,让我知道党的思想是博大精深、实践是永无止境的。也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了党,以及明确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和永远跟党走的心。我们党之所以能够经受一次次挫折而又一次次奋起,归根到底是因为有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从苦尽甘来的民族解放,到朝夕奔梦的富强之路,开拓进取的复兴进程,百年党史所孕育的红色文化,已然带动着诸多的伟大实践。波澜壮阔的百年征程激励奋勇前行的昂扬斗志,矢志不渝的百年初心见证坚定不移的信仰信念。
学好党史,要善于用党的经验指导实际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立场、高尚的人格精神、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是我党理想信念的集中彰显、政治信仰的生动体现。这些精神组成了共产党人的精神品质,是百年党史的红色传统、红色基因。学习党史,就是要以史为鉴,总结经验教训,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中,我们在工作中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困难面前,更要坚守初心使命,坚持人民至上,走好群众路线,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就会对工作充满激情,迎难而上,对党的事业担当有为。
对我们公安民警来说,担当就是责任,作为就是业绩。而主动工作,敢担当,有作为使是我们工作尽职尽责的前提,我们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争一流的使命感去工作,面对问题敢于担当,面对困难敢于挑战。最好的落实就是保持不断学习的进取之心,培养善于总结的反思习惯,以快、细、严、实的工作风格,踏实地做好每一项基础工作,在工作上找差距,不断提高自身的执行力和能力,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五
贵州公安八项规定自2013年发布以来,一直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八项规定分别是: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公车违停、不准在会议上发红包、不准在公务活动上接受宴请、不准在公务接待场所限制普通公民进入、不准公款旅游、不准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和礼品、不准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这些规定的出现,旨在打击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公务人员的廉洁和公正。作为公共机构的一员,我认为我们必须遵守这些规定,以免违纪违规,损失自己的职业信誉和公信力。
第二段:不准公车私用和违停
不准公车私用是贵州公安八项规定中最重要的一点。在工作中,很多公务人员都会私自使用公车,甚至把公车当做自己家里的私家车来使用。这种行为不仅违反规定,还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财。因此,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不得利用公车进行私人活动。同时,为了避免公车的浪费,我们在出门前要提前预定车辆,合理规划路线,避免在路上浪费时间和资源。此外,不准公车违停也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在公务活动中需要在规定区域内停车,不得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这不仅保证了公务活动的正常进行,还能建立我们警务机关的良好形象。
第三段:不准在会议上发红包
贵州公安八项规定规定不准在会议上发红包,一方面可以防止公务人员利用公共资源谋取私利,另一方面也避免了会议上出现的不正之风。因此,在我们开展工作会议时,应依法依规开展,不得在会议中发红包或行其他违规活动。要尊重法律法规,保护政治敏感信息和商业机密,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使会议顺利进行。
第四段:不准在公务活动上接受宴请
不准在公务活动上接受宴请,也是贵州公安八项规定中的重要内容。作为公务人员,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被外部诱惑而影响判断。在公务接待方面,我们要严格遵守规定,进一步保障和规范接待工作,确保接待活动正常开展,同时也告诫其他宾客遵纪守法,不违反法律,不损公共利益。
第五段:不准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不准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也是贵州公安八项规定中十分重要的一个内容。我们要以实际工作成效和群众评价来检验工作成果,切实推进“三大战略”和“五大改革”,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使工作持续创新和进步。同时,还要引导广大员工自觉树立“扫黑除恶”宗旨,坚决与黑恶势力斗争,拒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实际行动当好人民警察。
总结:
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我们要始终把规范自己的行为作为最重要的素质,遵守公务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公民形象,做到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要认真贯彻落实“贵州公安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和绩效水平,让工作切实接触到群众实际需求,不断推动工作创新和进步,取得更加较好的效果。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六
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通报案例中,某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显得颇为特别。在其涉及的五名检察人员中,一人受到处分,而另外四人不仅没被追究责任,还受到了表扬。
2021年6月,某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王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缓刑,王某表示该案会依法办理。2019年5月,陈某又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郝某等2人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柳某刚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案能否关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绝,并告诉陈某不要来说情。2019年7月,陈某再次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陈某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能否在陈某华送监前安排其会见亲人,刘某予以拒绝。王某、郝某、刘某均对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
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形成了鲜明对比:陈某因违反“三个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被免去法警支队政委职务,并被开除党籍。而王某等4名检察官,对来自上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的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行为自觉抵制,被该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
“‘三个规定’既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处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检察人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防止检察人员被“围猎”,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潘毅琴认为,深入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会信任和共识:找不找人、转不转材料,都不影响公正办案。
“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总之,“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警察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警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警察队伍。上级党委决定开展“整顿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中。自开展保持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以来,本人按照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场党委的作风教育整顿动员会会议精神,对照自我,重点从思想意识、纪律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了有关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教育材料,对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各方面有了很大的收获和提高。总体来讲,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在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了政治上的鉴别力和敏锐性;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xxxx”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积极开展工作;能够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比较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能够遵守党组织关于廉洁勤政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本人重点从思想、作风、纪律、能力等方面,认真对照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表现,认真检查和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业务知识不足,理论业务学习不够。参加工作以来,本人虽然一直比较重视学习,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远远未达到新时期人们警察的要求。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应付目前的工作了,满足现状,对业务知识的掌握求精求深不够。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比如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很肤浅,一些劳教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还没有完全掌握。同时,我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甚至不学。学习停留一般化,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不分层次,一般通读多,重点精读少,虽然能完成读书笔记,但不够主动认真。平时虽然经常学习一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的书籍,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使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际脱钩,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有机联系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二)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没有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共产党人要为人民服务,但不可能全心全意,更不会是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自己虽然是一名共产党员,但能力有限,职位有限,只能过一种平平静静、平平安安、平平淡淡的日子,只能是既没有大作为,也不会轰轰烈烈。政治思想认识不能紧跟形势的要求。每次除了参加上级和单位组织的学习外,只是看文件,连报纸,电视新闻等也很少顾及,更谈不上学习政治理论书籍。因而,世界观的改造也就不能及时与党的理论要求相结合,存在的私心杂念也就不能及时清除。因此,在工作生活中虽然与民警职工们有一定感情,但亲民爱民的思想树立得并不牢固。不能始终与群众心贴心,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不能牢记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变成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的工具,时不时也在想着用自己这点权力为个人和亲戚朋友办点事,为单位谋点利。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八
凡树有根,方能生发。弘扬“三能”精神,只有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打造过硬队伍,方能注魂立根。
、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聚焦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培立警之本,以铁一般的理想信念,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思想源泉。(二)以铁一般的责任担当扛起“三能”精神。勇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也是公安民警职业精神的基本内核。当前,面对各种风险和挑战,能不能知重负重,敢不敢担当作为,是对全体公安民警的重大考验。要弘扬好“三能”精神,必须要有铁一般的责任担当。“为官避事平生耻”,大事难事见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能有多大成就。广大公安民警要在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努力锤炼铁一般的责任担当,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硬脊梁、铁肩膀。
(三)以铁一般的过硬本领支撑“三能”精神。责重山岳,能者方可当之。面对公安工作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光有信念、担当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铁一般的过硬本领。要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专门性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提升广大公安民警在法律政策运用、重大风险防控、复杂事件处置和群众工作、科技应用、舆论引导等方面的能力。要紧扣实战实用实效,扎实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练就克敌制胜真本领、硬功夫,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强、人强我精,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能力支撑。
(四)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保障“三能”精神。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是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也是弘扬“三能”精神的根本保障。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抓紧抓实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保持全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勇于刀刃向内、自我净化,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保持打虎拍蝇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九
近年来,我国公安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作为公安系统的重要一员,民警们肩负着捍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崇高使命。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公安部门提出了六个规定,这对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职业素养的提升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实践和思考,我深刻体会到了“民警公安六个规定”的重要性和深刻内涵。
第一段:守纪律,严要求,挺家风
守纪律是每位民警的基本职责,是维护队伍稳定和团结的关键。在公安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触碰法纪底线,做到自律、自重、自省。只有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带动整个队伍的纪律约束力。公安队伍正气浩荡的“家风”是民警的重要符号,是对民警职业道德的转化和传承。作为民警,我们更需要严格要求自己,端正人生态度,做到对人民群众言行举止的表率。
第二段:规劝劝和,言语文明正气生
规劝劝和是民警执法的基本原则,也是传递正能量的重要方式。在处理案件和处置突发事件时,民警应秉持着友善、理性、公正的态度,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和感染群众,使其主动配合工作。同时,在与群众交流中,我们要注重言辞的文明、正能量的传递,用积极向上的话语和行为为群众树立良好的形象。通过规劝劝和,我明白了在人际关系和社会交往中,言语的文明和态度的正气至关重要。
第三段:乐助人民,亲和心与服务相生
乐于助人是作为民警应有的职业精神,也是民警能否得到社会认可和群众拥护的重要标准。作为公安民警,我们必须满怀亲和之心,时刻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努力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和法律援助。在工作中,我们要竭尽全力,细致入微地尽快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困扰。只有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第四段:廉洁自律,慎答应,清风终自成
公安机关是廉洁自律的排头兵,只有守住廉洁底线,慎答应,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信任。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修养和职业操守,严格要求自己,不越雷池一步,牢记身份、职责和使命。同时,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公安形象,不贪图个人权益,不违法乱纪,以高尚的师德和品行感召和带动身边的同事。
第五段:培训学习,锤炼心,百步穿杨果自明
学习是成长之路,提升执法水平和服务技能是民警的追求。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我们要主动参加各种警示教育和实战演练,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技能。只有培训学习才能锤炼我们的专业素养,进而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担当。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们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民警公安六个规定是公安工作的有力保障,也为公安队伍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守纪律、规劝劝和、乐助人民、廉洁自律和培训学习是每位民警必须遵守的原则和责任。作为一名民警,我将继续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以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安宁和社会的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公安民警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二十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其中公安系统八项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公安系统八项规定的出台,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执法司法公正、树立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我们进一步深化对八项规定的理解,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公安队伍的一员,我们必须时刻牢记“为民服务、执法公正、廉洁自律”的使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操守。八项规定明确规定了公安干部在金钱和权力面前要自觉抵制“四风”,它使我们正确认识到“四风”问题的危害性和影响力,并使我们意识到,党员干部只有努力改正“四风”,才能真正代表人民、履行使命。通过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我们能够更加自觉地践行廉洁自律,坚守道德底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其次,八项规定紧紧围绕群众利益,推动依法执法。依法执法是公安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公安机关赢得群众支持和信任的重要途径。八项规定从源头上严禁公安干部违规接受礼金、消费、收受好处等,对于维护公安机关的法治形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我们树立了仁爱警务理念,形成了依法办案、以案释法、减少裁量权的执法思维,更加注重调查取证、法律适用、客观公正,真正体现了“法不阿贵、察不阿贱”的法治思维。
第三,八项规定推动公安干部干净从业。作为公安干部,我们承担着维护社会安全、捍卫人民利益的重要责任。八项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公安干部在接受礼品礼金等方面的界限,切实增强了公安干部的自律意识。通过加强廉洁从业教育,我们进一步提高了廉洁自律意识,做到了不收受非法礼品、礼金,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八项规定的出台,让我们更加清楚自己的定位和权责,既警示了我们,也增强了我们的自信心和自觉性。
第四,八项规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党的八项规定的出台是对广大公务人员的一道警示,要求严禁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这对于减少浪费和压缩不必要的开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公安干部任职期间,必须坚守岗位,恪守本职,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通过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我们进一步增强了财经意识和厉行节约的观念,更加注重开源节流,将有限的公共资源更好地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和服务群众。
最后,八项规定提倡文明科学执法,促进公安队伍的健康发展。党的八项规定的出台,对我们公安队伍来说也是一种引导,要求我们坚持文明、科学、法治化的执法方式。在实践中,我们进一步加强了警务水平的提高和警民关系的改善,强化了以人为本、依法办案、自主创新的理念。通过八项规定的落实,我们能够更加科学地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执法工作,以合法合规的方式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安全、便利的公共服务。
总之,公安系统八项规定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改进公安工作方式、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了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和思考,在实践中也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和体会。未来,我们将继续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努力,用实际行动践行八项规定,为实现祖国的安全稳定和人民的幸福生活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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