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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监督心得篇一
各税务、办税厅、稽查局,局内各单位:
为全力支持南川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保证我单位在创建工作中不出问题、不拖后腿,结合南川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有关要求及我单位实际,经区局研究决定,现将我局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禁烟规定
(一)过道、拐角、大堂需有醒目的禁烟标识。
(二)办公室内不得设置烟灰缸或者设置变相烟灰缸。
(三)办公室内禁烟提醒牌必须摆放在醒目位置。
(四)单位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吸烟必须到吸烟区(区局机关吸烟区设置在一楼院内雕塑前,办税厅吸烟区设在办公楼后院坝子)。
(五)在办公区域内除吸烟区指定的烟头丢弃筒外不得有烟头、烟灰、烟盒等丢弃物。
(六)禁烟劝导员需履行职责,见到有人吸烟立即劝导熄灭烟头并将烟头丢弃至指定丢弃筒或到吸烟区吸烟。
二、责任追究
对被区创卫办抓住扣分或被国家暗访组现场抓住影响全区创卫的单位和个人,将启动问责机制,从严追究个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南川区国家税务局
自觉接受监督心得篇二
人民法院要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探索依法独立审判与自觉接受监督的新途径,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尊严,真正树立起公正公平司法形象。
一是要构筑接受监督的平台,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为了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刑事案件进行监督,确保刑事案件的质量。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特邀陪审员,参与有关案件的审理,使他们充分了解在关案件情况,参与案件的决策。与人大政协联合成立保护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合会,建立起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社会联动机制,有效地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使青少年犯罪案件下降。为杜绝审判人员吃当事人饭、喝当事人酒现象的发生,要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凡发现干警吃请,一经查证属实,都应该严肃处理。
二是明确监督内容,把自觉接受监督贯穿于各方面的工作中,全方位进行。人民法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要成立专门的`联络督察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及时处理有关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运转程序。实行重大活动向人大报告制度;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制度;院领导亲自督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责令限期完成制度。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上,本着“抓重点、保全面、求实效、促公正”的要求进行;在接受监督的目标上,以实现案件公正和高效为根本;在监督对象上,以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审判员为主,也不排除书记员、后勤服务等人员;在监督内容上,以监督法院是否严格执行法律为主,对具体案件反映的情况均给予足够的重视;在监督形式上,以法定的监督形式和手段为主,同时采用取座谈会、口头汇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无论队伍管理、干部作用、基础建设,还是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工作,均实施阳光工程,将有关程序、内容全部公开。鼓励并诚恳请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胆使用批评、受理申诉等手段对审判人员违法、失职进行处理、纠正。
三是完善有关措施,确保监督实效。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有关提案和意见,安排专人处理。采取调查、院领导重点督办、限期完成等方法,确保贯彻落实。将法院信息、院务通报、总结、文件等材料,及时向人大、政协报送,征求意见和建议。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对所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及时作出处理,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人民法院要通过自觉接受监督,使全院干警的自律意识、公正与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有力促进干警的整体素质的提高。人民法院通过自觉接受监督,还会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群众有冤敢于向法院领导说,有苦愿意向法官诉,相信法院、相信法律的就会明显最多,只有这样才会有效地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
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
自觉接受监督心得篇三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及其案件承办部门和办案人员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应当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本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大厅、派出人民法庭等场所公布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规定、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受理网址。
第三条 在案件立案、审理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立案审查结果、诉讼保全及程序变更等关键节点信息主动告知案件当事人。
第四条 在案件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执行立案、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人、执行措施实施、执行财产查控、执行财产处置、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恢复执行、终结执行等关键节点信息主动告知案件当事人。
第五条 案件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了解办案进度的,人民法院案件承办部门及办案人员应当告知。
第六条 人民法院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在向案件当事人送达相关案件受理法律文书时,向案件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案件当事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大厅、派出人民法庭直接领取廉政监督卡。
廉政监督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格式进行制作。
第七条 案件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办理期间或者案件办结之后,将填有本人意见的廉政监督卡直接寄交人民法院监察部门。
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应当对案件当事人反映的.廉政监督意见进行统一处置和管理。
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院每年办案总数的一定比例,从当年审结或者执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部分案件进行廉政回访,主动听取案件当事人对办案人员执行纪律作风规定情况的评价意见。
第九条 人民法院除随机抽取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外,还应当对当年审结或者执结的下列案件进行廉政回访:
(一)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
(二)案件当事人反映存在违反廉政作风规定的案件;
(三)其他有必要进行回访的案件。
第十条 廉政回访可以采取约谈回访、上门回访、电话回访、信函回访等方式进行。对案件当事人在回访中反映的意见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 廉政回访工作由人民法院监察部门会同案件承办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对案件当事人在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中提出的意见,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处置:
(一)对提出的批评意见,转案件承办部门查明情况后酌情对被监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对提出的表扬意见,转案件承办部门查明情况后酌情对被监督人进行表扬奖励;
(三)对反映的违纪违法线索,会同案件承办部门廉政监察员进行核查处理;
(四)对反映的办案程序、法律适用及事实认定等方面问题,依照相关规定分别移送案件承办部门、审判监督部门或者审判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案件承办部门对案件当事人反映的批评意见进行处置后,应当适时向案件当事人反馈处置情况。
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在对案件当事人反映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处置后,应当适时向案件当事人反馈处置情况。
因案件当事人反映问题不实而给被反映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和案件承办部门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为被反映人澄清事实。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应当定期对案件当事人在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中提出的意见进行梳理分析,并结合分析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向本院党组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应当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本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人民法院政工部门应当将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本规定的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第十六条 尚未设立监察部门的人民法院,由本院政工部门承担本规定赋予监察部门的各项职责。
第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案件当事人,包括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民事、行政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及第三人;执行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
受案件当事人的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代表案件当事人接收、填写廉政监督卡或者接受廉政回访。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工作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本院及辖区法院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自觉接受监督心得篇四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增强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镇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根据×纪发[]19号文件精神,我们××镇在全镇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主题教育。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纪发[2005]19号文件下发后,我们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且利用星期六学习的机会召开了党员干部会议,使大家明确了开展主题教育的目的、意义、主要任务及工作部署,深刻领会到开展主题教育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领悟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有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才能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观念的影响,经受住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从而统一了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了他们参与主题教育的自觉性。
二、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镇党政主要领导对这一次主题教育很重视,专题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成立主题教育领导组、拟订主题教育工作计划,并要求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要在主题教育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同时明确党政班子成员既要做带头学习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接受监督的模范,又要切实抓好分管部门的学习教育。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我们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活动。一是利用镇后备干部培训班,为全镇的后备干部上了一堂有关党的纪律的辅导课,使他们对党的纪律有了一个更深的理解,为今后更好地遵守党的纪律奠定了基矗二是在党员干部中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了认真的学习和贯彻。分别利用星期六学习的机会组织了多次的`集中辅导学习和观看两个《条例》的知识竞赛,并要求每位机关干部都撰写了心得体会。三是在中心组学习日,组织党政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两个条例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每个班子成员都畅谈了学习体会。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必须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主要精神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自身党性修养紧密结合起来,与模范地执行各项制度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才能更好的发挥两个《条例》的监督作用和约束作用。四是利用民主生活会,镇领导班子每位成员以两个条例为尺度,以“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为标准,以自我对照、查找问题为主,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认真总结,注重实效。
这一次主题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阶段我们要巩固这一次主题教育的成果,在长效教育上下功夫,力争使全镇每个党员干部都达到“四个提高”: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思想上的高度一致性有新的提高,对党纪条规重要性的认识有新的提高,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有新的提高,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的主动性有新的提高;实现“五个新”:即遵纪守法要有新面貌,执政为民要有新形象,接受监督要有新姿态,作风建设要有新气象,干部素质要有新提高。
自觉接受监督心得篇五
第一条人民法院及其案件承办部门和办案人员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应当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本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大厅、派出人民法庭等场所公布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规定、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受理网址。
第三条在案件立案、审理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立案审查结果、诉讼保全及程序变更等关键节点信息主动告知案件当事人。
第四条在案件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执行立案、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人、执行措施实施、执行财产查控、执行财产处置、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恢复执行、终结执行等关键节点信息主动告知案件当事人。
第五条案件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了解办案进度的,人民法院案件承办部门及办案人员应当告知。
第六条人民法院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在向案件当事人送达相关案件受理法律文书时,向案件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案件当事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大厅、派出人民法庭直接领取廉政监督卡。
廉政监督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格式进行制作。
第七条案件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办理期间或者案件办结之后,将填有本人意见的廉政监督卡直接寄交人民法院监察部门。
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应当对案件当事人反映的.廉政监督意见进行统一处置和管理。
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院每年办案总数的一定比例,从当年审结或者执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部分案件进行廉政回访,主动听取案件当事人对办案人员执行纪律作风规定情况的评价意见。
第九条人民法院除随机抽取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外,还应当对当年审结或者执结的下列案件进行廉政回访:
(一)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
(二)案件当事人反映存在违反廉政作风规定的案件;
(三)其他有必要进行回访的案件。
第十条廉政回访可以采取约谈回访、上门回访、电话回访、信函回访等方式进行。对案件当事人在回访中反映的意见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廉政回访工作由人民法院监察部门会同案件承办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对案件当事人在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中提出的意见,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处置:
(一)对提出的批评意见,转案件承办部门查明情况后酌情对被监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对提出的表扬意见,转案件承办部门查明情况后酌情对被监督人进行表扬奖励;
(三)对反映的违纪违法线索,会同案件承办部门廉政监察员进行核查处理;
(四)对反映的办案程序、法律适用及事实认定等方面问题,依照相关规定分别移送案件承办部门、审判监督部门或者审判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案件承办部门对案件当事人反映的批评意见进行处置后,应当适时向案件当事人反馈处置情况。
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在对案件当事人反映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处置后,应当适时向案件当事人反馈处置情况。
因案件当事人反映问题不实而给被反映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和案件承办部门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为被反映人澄清事实。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应当定期对案件当事人在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中提出的意见进行梳理分析,并结合分析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向本院党组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应当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本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人民法院政工部门应当将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本规定的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第十六条尚未设立监察部门的人民法院,由本院政工部门承担本规定赋予监察部门的各项职责。
第十七条本规定所称案件当事人,包括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民事、行政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及第三人;执行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
受案件当事人的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代表案件当事人接收、填写廉政监督卡或者接受廉政回访。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在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工作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本院及辖区法院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自觉接受监督心得篇六
尊敬的纳税人:
涉税中介机构提供的涉税服务是全面构建纳税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
合规、自愿和规范的涉税服务有助于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动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个别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存在与涉税中介勾结,违规参与中介代理牟取利益的情况,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损害了税务部门形象。
为彻底斩断税务机关和人员与涉税中介的利益链条,维护税务机关良好形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相关政策公开告知如下,诚恳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严禁有下列行为
(二)强制、指定或者变相强制、变相指定纳税人接受涉税中介服务;
(三)以任何名目在涉税中介报销费用、领取补贴(补助)或以其他形式取得经济利益;
(五)其他违反规定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受理投诉或举报途径、电话
(一)投诉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
(二)举报受理: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
举报电话:023-xxxxx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3号。
衷心感谢广大纳税人对重庆国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恳接受广大纳税人对国税工作的监督。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20xx年8月10日
自觉接受监督心得篇七
近年来,南宫市人民法院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虚心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拓展沟通渠道,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争取监督;全面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赢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南宫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为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改变观念,不断增强开展与人大联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我们从人大代表最关切、最期盼的事情入手,及时调整联络部署,多服务、多汇报,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全方位、多渠道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联络,法院的联络水平得到了提高,联络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与人大代表的关系更加融洽和谐。在不同场合,从人大主任、委员到人大代表都主动维护法院的形象,树立法院的权威,做法院的“挡风墙”;对法院工作存在的个别问题也是站在关心爱护和帮助改进的角度,平心静气地指出缺点,提出建议。
二、健全机制,逐步实现联络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联络工作,我院明确了一位院领导主管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改进,抓好监督落实。同时,建立完善了《办理人大代表涉案来信来访工作实施细则》、《重大工作事项报告制度》、《公开案件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制度》等制度,并要求每个办案人员每年与代表委员联络活动不少于二次,要求各业务庭定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解决问题。通过建立机构,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更新思路,使联络工作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拓宽渠道,实现多角度多层面的联络
1、勤走访。我院始终坚持“平时常走访,会前必走访”的原则,“走出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消除隔阂,增进理解。近一年来,我院采取多种形式走访人大代表160余人次,召开各类座谈会8次,征求各类意见10余条,走访人员与人大代表面对面征求意见、一对一答疑解惑,认真通报法院年度工作情况及下一年的工作安排,广泛征求其对法院整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在充分肯定法院整体工作的同时,也为法院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甚至是建设性的意见,很多意见成为法院改进工作、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
2、多邀请。我院在做好走访工作的同时,坚持“请进来”,主要邀请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视察和检查工作,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或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的公开庭审,对涉及代表亲属或代表关注的案件,更是主动邀请其旁听,以便增进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重承办。我院始终坚持“代表满意为第一要旨”,重点抓好对人大代表的个案监督和工作建议的承办工作。对人大机关、人大代表关注的问题和案件,主管院领导都亲自听取承办工作情况汇报,专门部署交办,向有关庭室下达承办任务,要求各承办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领导,及时有效地完成承办任务。并建立承办责任制,到期后有结果的报结果,没有结果的报进度。一年多来,我院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都全部答复了代表,按时办结率100%,代表满意率100%。
随着沟通的日益紧密,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理解、更加关注、更加支持,我院的各项工作步入“快车道”。我院的工作受到邢台市中院的表彰,整体工作被南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优秀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被评为文明单位,被命名为“文明行业”,综合治理工作被评为先进单位,行风评议提升两个位次,跨入了先进单位行列。上半年,刑事审判工作,被告服判率100%无一上诉,民事审判工作位列全邢台市第一,“两庭”建设走在全邢台市前列。
立足审判工作,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完善人大代表联系制度是当前法院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不断学习先进经验,争取人大及广大人大代表更加广泛地理解和支持,为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执法环境。
自觉接受监督心得篇八
第一段:引言(引出讨论的主题)
警察办案事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由于办案过程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在一些情况下,不可避免地可能出现失误和不当行为。为了确保警察办案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监督机制不可或缺。我作为一名警察工作多年,深切感受到监督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并从中汲取了许多心得体会。
第二段:接受内部监督的重要性及心得
作为一名警察,接受内部监督是保持警察队伍纯洁的重要手段。通过内部监督,我们警察可以相互监督,确保职业道德和执法规范的遵守,避免不当行为产生。在我个人的工作经历中,我时刻保持团队意识和满足责任感,与同事之间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互相监督,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此外,我们经常进行专业素质的培训和提升,保持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第三段: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性及心得
外部监督作为警察工作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接受外部监督,我们警察可以避免不当行为的发生,并及时纠正错误。我在接受外部监督方面,始终保持着开放的心态,接受来自公众和社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的工作方法。并且,我深深明白,对外部监督的积极回应可以更好地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第四段:监督对于个人成长的重要意义及心得
接受监督对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监督可以帮助我们警察发现并改正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及时进行自我调整和完善。在我个人的工作实践中,我总结了一些接受监督的心得,例如务实面对指责,正视自己的错误,并从中汲取教训。同时,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审慎判断能力,以便更好地完成警察的职责,确保办案工作的公正性和依法性。
第五段:结尾(总结全文内容,突出观点)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警察,接受监督对于维护公正执法、提升个人素养和保持警察队伍的纯洁性都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我们可以相互监督,避免不慎行为的发生,确保警察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同时,接受监督也能够促使我们不断总结和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实现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因此,作为警察,我们应该始终保持开放的心态,勇于接受监督,以便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自觉接受监督心得篇九
接受监督是每个人成长的必经之路,也是实现个人进步的重要途径。在接受监督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可以发现自身的不足,更可以不断提高自己,实现个人目标。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践与思考,我深刻认识到接受监督对于个人成长的重要性,并且在实际中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认识接受监督的重要性
接受监督是一种自律的表现,它能让人不再盲目自满并形成良好的自我反思习惯。在过去的一段时间,我在工作生活中频繁地接受他人的监督,发现了很多自己不足之处,但也在不断改进中取得了进步。接受他人的监督,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盲点,促使我们更加客观地审视自己的工作表现和言行举止。
第二段:接受监督的态度和方法
在接受监督时,我们应该保持开放的心态,认真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当别人对我们提出批评的时候,我们不应该抱怨或辩解,而是要冷静思考,接受真实的想法,并将其作为改进的契机。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会主动寻求他人的意见和批评,而不是等到问题发生了才来接受监督。
第三段:接受监督的益处
通过接受监督,我们可以帮助自己不断改善和提高,做到尽善尽美。在工作中,我们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提高工作效率;在学习中,我们可以纠正错误,提升学习成绩;在人际关系中,我们可以更好地与他人相处,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接受监督的过程不仅能够促使自身不断进步,还能增强自我的控制力和自律能力。
第四段:如何引导他人接受监督
作为一个监督者,我们应该注意在监督他人时避免情绪化,保持平和态度。在给予批评的时候,我们可以先找出对方的优点,然后再提出建议和指导。此外,我们还应该尊重他人的感受,给予积极的鼓励和支持,让对方能够更好地接受监督并取得进步。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接受监督是一项对个人成长至关重要的能力,它能够帮助我们认识自己的不足并不断提高自己。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接受监督的好处,我将继续保持开放的心态,主动接受来自他人的监督与批评,并加以改进。未来,我也会尽自己的努力去引导他人接受监督,共同进步。通过接受监督,我们可以实现自我突破,不断进取,从而在事业与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就。
自觉接受监督心得篇十
第一段:引言(200字)
接受监督是每个人在成长和进步的道路上都需要经历的过程。在接受监督的时候,我们常常会面临到批评、指责、质疑等负面情绪的冲击,这给我们的心理和情绪带来了一定的负担。但是,正是通过接受监督,我们才能不断完善自己,让自己不断进步和成长。本文将主要探讨接受监督的过程中,我们的心得体会和人生感悟。
第二段:面对监督必须有平和的心态(200字)
在接受监督的过程中,我们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平和的心态。无论是什么样的批评和指责,我们都要耐心听取,不要情绪化和反感。我们需要认真思考批评的内容,分析指责的事实和原因,并对照自己的行为态度进行检讨,不断改进自己。如果我们能够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监督,相信我们的人际关系将更加和睦,自己的成长也将更加顺畅。
第三段:接受监督提高自我认知(200字)
接受监督不仅能够提高我们的心态,更能够提高我们的自我认知。在接受监督的过程中,我们会对自己的行为、表现和态度进行深入的反思,这种反思非常有利于我们认识自我、了解自我,找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问题进行改进和提高。同时,接受监督也能够加深我们对自己的认知,让我们更清晰地了解自己的特点、素质和优缺点,从而不断提升自己,完善自己。
第四段:接受监督促进个人成长(200字)
接受监督不仅有助于自我认知,更能够促进个人成长。在接受监督的过程中,我们会逐渐发现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时候我们需要耐下心来,认真思考和反思,找到问题的根源、原因,并针对性地进行改善。在不断改善和完善的过程中,我们不断突破自己的局限,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最终成为更加完美的自己。
第五段:结尾(200字)
接受监督是我们成长和进步的必经之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反思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并以平和的心态进行改善和提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不断完善自己,展现更好的自我。因此,我们要敢于接受别人的监督,不断反思和调整自己,最终成为更加优秀的自己。
自觉接受监督心得篇十一
科技部部长万钢9日表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是科技管理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今年将简化项目管理流程,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从9日在京召开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获悉,国家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迈出了新步伐。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研究起草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科技部还会同中组部等9家单位开展了改进“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工作,经初步梳理整合,“三评”项目压缩28%,评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万钢指出,目前科技管理方式与快速增长的科研资金和日益复杂的科技创新活动还不相适应,面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创新活动的分类管理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科技管理的效率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他透露,今年科技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就是要落实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意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重大项目要突出国家目标、基础前沿项目要突出创新导向、公益性项目要聚焦重大需求、市场导向类项目要突出企业主体。
此外,还将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倒查机制。将查实的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记入黑名单并进行相应处理;健全经费巡视检查机制和过程监管,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根据出现的问题倒查项目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查实后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自觉接受监督心得篇十二
近年来,南宫市人民法院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虚心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拓展沟通渠道,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争取监督;全面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赢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南宫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为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改变观念,不断增强开展与人大联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我们从人大代表最关切、最期盼的事情入手,及时调整联络部署,多服务、多汇报,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全方位、多渠道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联络,法院的联络水平得到了提高,联络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与人大代表的关系更加融洽和谐。在不同场合,从人大主任、委员到人大代表都主动维护法院的形象,树立法院的权威,做法院的“挡风墙”;对法院工作存在的个别问题也是站在关心爱护和帮助改进的角度,平心静气地指出缺点,提出建议。
二、健全机制,逐步实现联络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联络工作,我院明确了一位院领导主管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改进,抓好监督落实。同时,建立完善了《办理人大代表涉案来信来访工作实施细则》、《重大工作事项报告制度》、《公开案件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制度》等制度,并要求每个办案人员每年与代表委员联络活动不少于二次,要求各业务庭定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解决问题。通过建立机构,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更新思路,使联络工作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拓宽渠道,实现多角度多层面的联络
1、勤走访。我院始终坚持“平时常走访,会前必走访”的原则,“走出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消除隔阂,增进理解。近一年来,我院采取多种形式走访人大代表160余人次,召开各类座谈会8次,征求各类意见10余条,走访人员与人大代表面对面征求意见、一对一答疑解惑,认真通报法院年度工作情况及下一年的工作安排,广泛征求其对法院整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在充分肯定法院整体工作的同时,也为法院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甚至是建设性的意见,很多意见成为法院改进工作、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
2、多邀请。我院在做好走访工作的同时,坚持“请进来”,主要邀请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视察和检查工作,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或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的公开庭审,对涉及代表亲属或代表关注的案件,更是主动邀请其旁听,以便增进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重承办。我院始终坚持“代表满意为第一要旨”,重点抓好对人大代表的个案监督和工作建议的承办工作。对人大机关、人大代表关注的问题和案件,主管院领导都亲自听取承办工作情况汇报,专门部署交办,向有关庭室下达承办任务,要求各承办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领导,及时有效地完成承办任务。并建立承办责任制,到期后有结果的报结果,没有结果的报进度。一年多来,我院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都全部答复了代表,按时办结率100%,代表满意率100%。
随着沟通的日益紧密,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理解、更加关注、更加支持,我院的各项工作步入“快车道”。2003年度我院的工作受到邢台市中院的表彰,整体工作被南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优秀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被评为文明单位,被命名为“文明行业”,综合治理工作被评为先进单位,行风评议提升两个位次,跨入了先进单位行列。2004年上半年,刑事审判工作,被告服判率100%无一上诉,民事审判工作位列全邢台市第一,“两庭”建设走在全邢台市前列。
立足审判工作,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完善人大代表联系制度是当前法院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不断学习先进经验,争取人大及广大人大代表更加广泛地理解和支持,为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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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监督心得篇十三
作为一个一把手,接受监督是我们应该做的一件事情。任何一个机构或组织都需要监督来确保其合法性、透明度和公正性。监督不仅是对我们的一种约束和规范,更是加强我们组织或机构的有效性和生存力的必要措施。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谈谈我对一把手接受监督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理解监督
在接受监督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监督的意义和目标。监督能够确保我们的组织或机构遵守规定和法律,并促进我们做出有益于公共利益的决策。通过监督,我们能够让公众了解我们的行为和决策,同时也能够得到公众的反馈和建议,这有助于我们改进和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和成果。
第三段:接受监督的挑战
与其他人一样,作为一把手,我也会面临接受监督的挑战和压力。有时候,个别监督者可能会持有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并可能会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批评我们的工作。这些批评和指责可能会让我们感到难过或不爽,甚至可能触碰到我们的尊严和自尊心。然而,我们需要明白,监督是为了我们好,也是为了让我们做得更好。
第四段:如何接受监督
要接受监督,我们需要摒弃刻板印象和偏见,不要钻牛角尖,这样才能保持心态的平静和冷静。我们应该虚心听取监督者的观点和建议,真正理解他们的意图和目的,以此来改进我们的工作。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透明度、信息公开和问责机制等措施来减少公众对我们的疑虑和担忧,从而促进我们与监督者的尊重和合作。
第五段:结论
作为一把手,接受监督应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公众,更好的发挥我们的职责和使命。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该学会如何接受监督,理解监督的意义和目的,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矛盾,以此来提升我们的领导才能和综合素质。
自觉接受监督心得篇十四
近年来,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公正公平的追求使得警察办案工作接受监督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执法者,警察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自我监督意识,增强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确保自身行为合规合法。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警察办案接受监督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警察办案接受监督能够有效提升执法质量。监督机制的建立可以促使警察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操作规程,防止滥用职权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在每一次接受监督的过程中,我都会反思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查漏补缺,并敢于接受他人的监督和建议。通过这样的反思提升,我发现自己犯错误的几率减少了,工作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其次,警察办案接受监督有助于建立公正公平的执法形象。作为执法者,我们的任务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如果我们自身行为不拘小节、私心杂念作祟,将会失去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只有办案过程公开透明且能够接受监督,才能建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因此,每当我接受监督时,我都会尽量把办案过程做到阳光化,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开展工作,以此守护公众的利益和信赖。
再次,警察办案接受监督是规范自身行为的动力。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可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和困难,但是接受监督可以提醒我们时刻保持警惕,不被私利左右。作为警察,我时刻牢记自己的执法使命,努力将正义和道德植入每一个办案环节。接受监督,使我能够及时纠正错误,更加坚定正确的办案方向,为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警察办案接受监督提升了执法能力。监督过程中,我们不仅能够从他人的建议和指导中学习到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巧,更能够通过与他人的深入交流,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些学习和积累对于提升我个人的执法能力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从监督中学习和汲取营养,不断完善自己,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人民,做到公正执法,保护人民的权益。
总之,警察办案接受监督心得体会是一篇非常长的过程。通过不断接受监督,我们可以不断反思自己的工作方法和态度,提升执法质量,建立公正公平的形象,规范自身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巡逻民警正在由执法者向服务者的转变,不仅要“防”和“挡”违法犯罪行为,还要“护”好市民的合法权益、传递警民和谐的思想。接受监督的过程虽然会带来一些风险和压力,但这也是我们完成使命的一部分。只有在不断接受监督的过程中,我们才能逐渐成长壮大,更好地完成自己的警察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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