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持续地评估和改进,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技术手段,以提高效率和效果。下面是与这个方案相似的一些成功案例,供大家参考。
工作补贴方案篇一
根据xx省《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电文?2012?xx号)的文件要求,我镇党委、政府布置了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并按照省财政厅提出的五点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入户重点抽查,通过听、看、访、查、核对等方式对补贴面积、村级公示情况、资金拨付情况、一卡(折)通管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经过15天的全面自查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核实补贴面积和标准。核定到户补贴面积是做好当年粮食补贴工作的前提和关键。为此我镇根据县农业局下达给我镇的播种面积指导数,结合当年全镇耕地面积变动情况,做到各村分解到户,逐组逐户核对,签字盖章,如实填报,提高透明度,确保面积准确无误。通过核实,本镇实际粮食直补补贴面积为亩,补贴标准元;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亩,补贴标准元。
户、夸大补贴面积等冒领行为。我镇实有农户。
户,新增农户户,死亡户,变更户主户。为了确保完成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我镇在录入“两项”补贴基础信息时采取边查看、边审核的方式,确保了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基础信息的准确、可靠。
三是抓好补贴面积的公示。粮食直补工作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保证直补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户,在兑付补贴资金之前,我们将23个村核定到户的`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公示,其中10亩以上的种田大户补贴面积进行单独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天,将补贴政策的落实置于农户的广泛监督之下。
种粮农民是否足额领取,有没有被截留、被挤占现象存在。以确保今年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规范操作、平稳推进。
通过这次自查整改工作,真正地做到了政策透明,宣传到位;也让农民更加了解了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更加充分的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也为今后做好粮食补贴发放工作夯实基础。今后我所将围绕“政策宣传是前提,面积核实是基础,张榜公示是关键,监督检查是措施,资金兑付是核心”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做好政策宣传、面积核实、登记造册、资金划拨、督查监督等工作,确保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圆满完成。
xxx镇财政所。
203月25日。
工作补贴方案篇二
正宁县人民政府:
《正宁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0月12日。
正宁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乡镇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东城社区、西城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及县财政供给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地域分布及乡镇艰苦偏远情况,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其中西坡乡、山河镇、永正镇、榆林子镇、宫河镇、周家镇6个乡镇为一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15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25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350元;永和镇、湫头镇、五顷塬乡3个乡镇为二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20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30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400元;三嘉乡为三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25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35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450元。
三、执行时间。
四、相关问题。
(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
五、审批程序。
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
工作补贴方案篇三
“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
(一)我区现已实施的农村学校教师岗位津贴、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归并纳入乡镇工作补贴项目,仍按原发放办法和标准执行。
部分乡镇自行实施向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倾斜的政策,也统一纳入乡镇工作补贴范畴予以规范。
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
抽(借)、挂职到乡镇工作或到乡镇支教(医)半年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发放,工作结束从下个月起停发;抽(借)出乡镇工作的,从下个月起停发。
(三)工作人员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工作人员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10天(含10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当月乡镇工作补贴不发。
(四)女性工作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期间乡镇工作补贴正常发放;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请哺乳假至小孩满1周岁的,哺乳假期间不发乡镇工作补贴。
(五)工作年限按其在乡镇实际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其中须扣除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因受处分不评定等次的年限。
“有关实施工作要求”
(一)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是中央和省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各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的稳定。
(二)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初次入轨时,各镇、各有关单位须查阅本镇、本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档案确定其乡镇实际工作年限,填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情况核定表》,并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审核发放。
20xx年补发的乡镇工作补贴由区财政拨款到各镇、各有关单位一次性发放。
20xx年度起,区财政按季度拨款到各镇、各有关单位每月自行发放,各镇、各有关单位按当年1月份的数据计算当年发放的总额,并于每年1月上报区人社局及区财政局审定,总额确定后当年不作变动,中途发生的(借)调出、辞职、辞退、退休、死亡或工作年限达到上一级档级等变动时由各镇、各有关单位按政策自行调整,区外调入或从区直机关调入乡镇工作的人员须填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情况核定表》,并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审定后自行发放。
工作补贴方案篇四
自2005年取消农业税收、乡统筹等税费,国家对农民实行种粮直补、良种补贴等一系列惠农补贴政策以来,我县对面向农民的财政性补贴资金发放,按照“整合资金、规范程序、集中打卡、信息化发放”的工作思路,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统一渠道、统一方式、统一时间”
和“公开补贴资金项目和数额以及计算方式”为核心内容,将面向农民的财政补贴资金实行集中统一发放,着力打造财政性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绿色通道。2008年我县面向农民的财政性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到户的项目达到xx项,发放金额xxxx多万元。现将我县“一卡通”惠农补贴发放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协调,扩大发放项目。
作为主管惠农补贴发放的乡镇财政管理局,在保证财政内部各项涉农补贴正常发放的同时,积极争取其他部门更多涉农补贴项目纳入“一卡通”的发放。
按照省厅的补贴项目明细,乡财局认真审核,对于能通过“一卡通”发放的补贴项目,主动上门找到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沟通,耐心向他们讲解“一卡通”信息化发放的优势以及业务办理流程,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并给他们安装了财政补贴系统,让他们随时了解发放情况,打消他们的顾虑,从而争取了每年都有新的补贴项目纳入“一卡通”发放。去年,我县发放的补贴项目xx项,其中有:
1、农业补贴类x项: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油菜良种补贴。
2、林业补贴类x项:森林生态效益林补贴、退耕还林生活补贴、退耕还林粮食补贴。
3、畜牧业补贴x项: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
4、社会保障补贴x项:农村低保补贴、五保户分散供养补贴、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补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遗属困难生活补助、农村孤儿生活补助。
5、计划生育补贴x项:农村放弃再生育奖励补贴、计生手术并发症治疗及特困家庭救助、农村纯二女户结扎优待金。
6、移民补贴类x项:库区移民后期扶植基金、移民其他补贴、移民青苗补偿、水库伤残夫员生活补助。
7、灾损补贴类x项:自然灾害救济补助、农业保险灾害赔偿款、农房保险受灾赔偿款。
8、其他补贴类x项:精简退职人员补贴、村干部工资、起义投诚地方武装人员定期生活补助、离任村干部工资。
财政所通知到其家人帮助领取,或者通知村组干部帮助领取,财政所工作人员与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不定期下乡到户走访,核查补贴到位情况及处理各项补贴发放问题。对于遗属补贴预算资金安排和发放乡镇口径不一致的问题,由国库股将资金拨付到乡财帐上,然后由乡镇财政所核实补贴对象户口所在乡镇,上报后由乡财局编制补贴调整表,按补贴对象实际户口地发放该补贴,解决了补贴对象原跨乡领取补贴的难题。对于农村义务兵优待金补贴,乡财局与民政部门核实了身份证后,到农信社为其新办“一卡通”存折,方便义务家属对补贴的领取,也便利民政部门对补贴的核对与发放资金的核查,取得他们对我们针对“一卡通”发放中可能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认可。通过我局三翻五次的衔接和协商,耐心细致讲解“一卡通”发放的优势、操作流程,特别是向他们反映原来渠道发放,由于每次发放时间不固定,造成补贴对象多次走怨枉路,而且发放时间较长,无法及时进行帐务处理,还容易发生乡村挪用补贴现象,造成农民群众对他们的误解,甚至发生上访等问题。我们还把他们的领导和财会人员带到县乡财局机房现场观看粮食补贴的发放程序,最终他们被我们的工作热情所打动,同意将所有民政部门发放的涉农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信息化发放。
三、规范程序,确保发放到位。
工作补贴方案篇五
为了稳定基层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原则。
(一)坚持国家、省、市规定与县域实际相结合,科学实施的原则;。
(三)坚持强化干部管理,与干部考勤考核挂钩,促进各项干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的原则;。
(四)坚持区别对待,适当向艰苦边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五)坚持公平、公正,规范实施,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原则。
二、发放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城区内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除城关镇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工作补贴范围;城区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除城关派出所工作人员外)不列入工作补贴范围。
三、发放标准。
根据省、市划分类别和要求,综合考虑各乡镇实际,将乡镇划分为三个类别确定补贴标准。
一类乡镇:城关镇、洛门镇、山丹镇。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
二类乡镇:马力镇、滩歌镇、鸳鸯镇、四门镇、温泉乡、龙台乡、桦林乡、咀头乡、高楼乡、榆盘乡、杨河乡。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40元、340元、440元。
三类乡镇:沿安乡。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80元、380元、480元。
四、资金渠道。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各乡镇、单位按其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五、执行时间。
六、发放办法。
乡镇工作补贴纳入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统一管理,按月发放,按季度审核,不并入工资统发。
具体由各乡镇、单位统一填写乡镇工作补贴发放花名册和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核后,按原供给渠道兑现。
七、其他事项。
(一)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调到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从借调工作的次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期满后从回乡镇工作的当月起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乡镇工作人员当月请病假满一月、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无故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停发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享受的假期(含公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在规定假期内乡镇工作补贴照发,逾期未归的,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参照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四)乡镇工作人员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在下年度内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五)人社局负责解释工作。
八、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
一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把乡镇工作补贴建立在严格考勤、考核的基础上,使补贴发挥强化干部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二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必须如实填写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花名册和审批表,不得虚报、瞒报,更不能弄虚作假套取资金。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
县编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切实加大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虚报冒领的,一经核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多领取的部分予以追回。
对超范围违规发放的,坚决纠正,并通报批评。
工作补贴方案篇六
为了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建设的发展方向、构建乡镇财政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呼和浩特市积极开展全市乡镇财政建设工作专题调研。调研结果显示,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各级财政的支持和指导下,呼市乡镇财政的基础建设和软件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依法理财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但同时也存在着乡镇财政建设发展不平衡、工作机制不完善、队伍建设不稳定、职能发挥受制约等问题。
一、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工作部署,制定调研提纲,主要内容包括乡镇财政建设情况、乡镇财政工作开展情况、乡镇财政职能发挥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对今后乡镇财政建设发展方向的思考等;深入到各旗县区,组织开展了由旗县区财政局领导、乡镇财政管理科室人员、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以及乡镇财政所所长等人员参加的调研会,就调研提纲有关内容以及乡镇财政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和交流;同时实地调研了乡财所的基础建设、制度建设、工作开展等情况,与乡镇财政第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掌握了较为全面和详细的乡财所建设调研情况。
二、基本情况。
(一)乡镇财政机构组织情况。
机构和编制情况: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要求,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全部建立了乡镇(街道)财政机构,呼和浩特市共辖9个旗县区、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共设立52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其中45各乡镇财政所,7个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其中,新城区2个,_区1个,玉泉区3个,赛罕区6个,土左旗9个,托县6个,和林县8个,清水河县8个,武川县9个。乡镇财政所原有编制数277个,20_____年自治区增批68个,共计345个。
机构组织管理模式:乡镇财政所组织机构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乡财所机构和人员的编制完全隶属于乡镇政府,即人员工资经费、所长任命以及日常工作管理全部归乡镇政府,只有财政业务的监督和指导隶属于旗县区财政局。第二种是机构和人员的编制完全隶属于旗县区财政局,乡镇财政所是旗县区财政局派出机构,人员工资及经费来源、所长任命以及日常工作管理全部归旗县区财政局。
除去土左旗以外,其他8个旗县区的43个乡镇财所均属于第一种模式。大开发区的沙尔沁镇财政所行政区划在2013年新划归大开发区,但是财政所的机构编制未办理划转手续,人员编制、工资经费仍然隶属土左旗,因此大开发区和土左旗目前共计有9个乡镇财政所属于第二种模式。
(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情况。
目前全市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均比照预算单位管理模式实行,即乡镇政府不设金库,不承担收入任务,乡镇属地的收入直接缴入旗县区国库,旗县区按照一定的标准比照旗县级预算单位的管理模式核定乡镇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经费;有的旗县考虑到乡镇政府的工作性质和职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除了人员工资及公务费以外,另外核定一定的乡镇工作经费,用于乡镇履行地方事权的职能,核定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按项目核定补助,一种是定额补助。例如清水河县,实行按项目对乡镇进行补助,除了人员工资、人员经费等一般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以外,还安排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费、计划生育事业费、农业人口管辖公务费(按照20xx年底管辖农业人口数2元/人,每个乡镇根据人数能核定2万到5万)、自然村管辖公务费(200元/村,每个乡镇根据村庄数能核定1万到3万)、乡财政工作经费(万元/乡镇)、乡镇文化事业(2万/乡镇)及合作医疗费(2万/乡镇)、维修费(万元/乡镇)等内容;按照定额补助的比如玉泉区,在比照部门预算编制年度预算经费的基础上,每个乡镇及涉农街道办事处定额核定经费50万元。
(三)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办公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全市乡镇财政所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除玉泉区小黑河镇、昭君路办事处,土左旗所辖9个乡镇,清水河县北堡乡、五良太乡、单台子乡之外,其他乡镇(街道)财政所办公条件较好。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均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卷柜等办公设施,新城区保和少镇、武川县可镇和哈乐镇还配备了led电子显示屏、触摸式查询机、监控装置、公示栏、便民休息座椅等设施。办公设施齐备,有26个乡镇财政设置了服务大厅。
2、信息化建设情况。
工作补贴方案篇七
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一般是根据工作性质设置的,比如职务津贴,特殊工作环境津贴等等,是工资细分的一种方式。下面是有20xx乡镇工作补贴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xx〕28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准你县乡镇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边远等级的批复》(吉府字〔20xx〕31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根据在乡镇工作的年限,乡镇工作补贴划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xx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乡镇等级划分。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复:禾川镇、才丰乡、埠前镇、石桥镇、莲洲乡、在中乡、里田镇、烟阁乡、高市乡、龙源口镇、高桥楼镇、怀忠镇、沙市镇、龙田乡、文竹镇按一般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龙门镇、台岭乡、象形乡、芦溪乡、高溪乡按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曲白乡、坳南乡、三湾乡按最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实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五、办理程序。
1、初审。由个人申报,填写《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复审。乡镇工作的年限可以通过个人档案、工资审批发放表、个人年度考核表、单位考勤表、任命(聘任)文件、缴纳住房公积金花名册、发放计生奖花名册、发放综治奖花名册、人员编制证等资料来认定。
2、公示。各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在审核乡镇工作人员的个人相关资料后,由单位分机关和事业人员分别填写《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并在本单位、本乡镇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上报材料准确、真实。
3、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单位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财政、人社部门成立联合审核小组审核,审核小组根据各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公示情况,对上报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进行审核认定,并批复执行。
4、发放。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后,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六、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时间上报,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及时圆满完成。今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需调整乡镇工作补贴的,都应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在办理乡镇工作补贴过程中,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对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县人社、财政部门沟通,不得擅作主张。凡因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负责,甚至弄虚作假导致财政资金流失的,发现一次,县财政将扣发该单位的工作经费,扣发金额与该单位发放一个月的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的金额相当,并按照20xx年6月13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令31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乡镇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东城社区、西城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及县财政供给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地域分布及乡镇艰苦偏远情况,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其中西坡乡、山河镇、永正镇、榆林子镇、宫河镇、周家镇6个乡镇为一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15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25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350元;永和镇、湫头镇、五顷塬乡3个乡镇为二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20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30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400元;三嘉乡为三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25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35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450元。
三、执行时间。
四、相关问题。
(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
五、审批程序。
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
根据xx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xx人社发〔〕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验区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划分情况的批复》(x政秘〔〕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区直部门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经报市政府同意,全区各乡镇办均为一般乡镇,结合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在乡镇工作20xx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xx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三、资金来源。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摸底审查公示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完成所属工作人员摸底审查工作,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按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申报审批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并报区编办。经区编办审核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六、有关具体问题。
(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办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办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任职年限比照工龄计算方法确定,按虚年计算。达到年限调整标准的,从达到年限当年的1月起执行新的标准。乡镇工作时间有间断的人员,其间断时间不满1年的,不计算间断时间,超过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间断时间超过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类推。
(三)借调出乡镇办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经组织批准借调的,借调期间可计为乡镇工作年限。选派、下派等到乡镇办、村(社区)工作干部不纳入执行范围。因病、因事不在岗工作的,乡镇工作补贴按《关于转发〈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叶人福〔〕1号)规定执行。
(四)乡镇工作补贴与其它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可以同时享受。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仍按政办〔20xx〕41号文件规定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规定,大别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享受的生活补助继续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五)派驻乡镇办机构的确定,由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和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文件相关规定申报,同时享受人员数不得超过“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数。乡镇办中小学和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具体执行范围由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六)申报程序。(1)个人据实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2)所在单位(站所)负责初审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3)主管单位负责复核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在单位内部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编办进行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批。
(七)申报材料要求。个人申报表必须由本人签名,单位申报花名册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主管单位报批花名册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和单位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留存备查。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材料必须出具主管单位正式报告,说明初审、复核及公示的情况和结果,并附《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一式四份。
七、组织实施。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划定享受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纳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范围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申报实施人员及其标准,各乡镇办要协助管理区直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考勤和日常考核,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区人社局要做好符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人员的审核审批;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备和拨付。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
工作补贴方案篇八
根据_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_人社发〔_〕_号)和_市人民政府《关于_试验区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划分情况的批复》(x政秘〔_〕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区直部门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经报市政府同意,全区各乡镇办均为一般乡镇,结合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三、资金来源。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_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摸底审查公示阶段(_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完成所属工作人员摸底审查工作,并填写《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按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申报审批阶段(_年x月x日—x月x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填写《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并报区编办。经区编办审核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六、有关具体问题。
(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办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办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任职年限比照工龄计算方法确定,按虚年计算。达到年限调整标准的,从达到年限当年的1月起执行新的标准。乡镇工作时间有间断的人员,其间断时间不满1年的,不计算间断时间,超过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间断时间超过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类推。
(三)借调出乡镇办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经组织批准借调的,借调期间可计为乡镇工作年限。选派、下派等到乡镇办、村(社区)工作干部不纳入执行范围。因病、因事不在岗工作的,乡镇工作补贴按《关于转发〈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叶人福〔_〕1号)规定执行。
(四)乡镇工作补贴与其它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可以同时享受。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仍按_政办〔20_〕41号文件规定执行。《_中央_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_〕1号)规定,大别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享受的生活补助继续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五)派驻乡镇办机构的确定,由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和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文件相关规定申报,同时享受人员数不得超过“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数。乡镇办中小学和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具体执行范围由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六)申报程序。(1)个人据实填写《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2)所在单位(站所)负责初审并填写《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3)主管单位负责复核并填写《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在单位内部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编办进行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批。
(七)申报材料要求。个人申报表必须由本人签名,单位申报花名册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主管单位报批花名册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和单位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留存备查。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材料必须出具主管单位正式报告,说明初审、复核及公示的情况和结果,并附《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一式四份。
七、组织实施。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划定享受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纳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范围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申报实施人员及其标准,各乡镇办要协助管理区直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考勤和日常考核,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区人社局要做好符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人员的审核审批;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备和拨付。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
工作补贴方案篇九
根据_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_人社发〔_〕_号)和_市人民政府《关于_试验区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划分情况的批复》(x政秘〔_〕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区直部门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经报市政府同意,全区各乡镇办均为一般乡镇,结合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三、资金来源。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_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摸底审查公示阶段(_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完成所属工作人员摸底审查工作,并填写《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按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申报审批阶段(_年x月x日—x月x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填写《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并报区编办。经区编办审核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六、有关具体问题。
(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办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办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任职年限比照工龄计算方法确定,按虚年计算。达到年限调整标准的,从达到年限当年的1月起执行新的标准。乡镇工作时间有间断的人员,其间断时间不满1年的,不计算间断时间,超过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间断时间超过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类推。
(三)借调出乡镇办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经组织批准借调的,借调期间可计为乡镇工作年限。选派、下派等到乡镇办、村(社区)工作干部不纳入执行范围。因病、因事不在岗工作的,乡镇工作补贴按《关于转发〈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叶人福〔_〕1号)规定执行。
(四)乡镇工作补贴与其它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可以同时享受。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仍按_政办〔20_〕41号文件规定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_〕1号)规定,大别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享受的生活补助继续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五)派驻乡镇办机构的确定,由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和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文件相关规定申报,同时享受人员数不得超过“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数。乡镇办中小学和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具体执行范围由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六)申报程序。(1)个人据实填写《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2)所在单位(站所)负责初审并填写《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3)主管单位负责复核并填写《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在单位内部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编办进行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批。
(七)申报材料要求。个人申报表必须由本人签名,单位申报花名册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主管单位报批花名册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和单位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留存备查。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材料必须出具主管单位正式报告,说明初审、复核及公示的情况和结果,并附《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一式四份。
七、组织实施。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划定享受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纳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范围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申报实施人员及其标准,各乡镇办要协助管理区直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考勤和日常考核,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区人社局要做好符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人员的审核审批;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备和拨付。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
_党委决定从今年x月1日起实行乡镇干部基层补贴政策。为全面贯彻落实_、自治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_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关于实行乡镇干部基层补贴的通知》(_r22;201xr23;_号)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原则。
1、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与工作实绩、宗教事务管理、维稳任务轻重等相关工作紧密挂钩。
二、发放对象。
按照_乡镇干部基层补贴政策,发放范围为所有在职在岗、考核合格的乡级干部(含挂职干部)。具体包括:在职在岗、考核合格的乡机关及站所干部、乡中小学教师、乡卫生院工作人员。
三、发放标准。
按照_乡镇干部基层补贴政策及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实行乡镇干部基层补贴的通知》精神和_[20_]_号文件精神,对我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_元,具体为:党政正职平均每人每月_元,党政副职平均每人每月_元,一般干部平均每人每月_元。结合补贴发放原则的要求,采取分层分类进行发放。
1、强化考核力度,全面推进“龙头”工程,凸显书记抓、抓书记这一关键,党政正职考核实施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业绩点评、综合评定,市委书记谈话制度。2、基层补贴发放不搞平均主义,不搞“一刀切”,结合我乡实际,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的角度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发放办法,对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干部可多发,充分体现“三个不吃亏”。
可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不称职(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四、资金来源及发放方式。
基层干部补贴所需资金,由_财政予以补助,其余部分列入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干部基层补贴采取现金形式直接送达,不得以银行卡等非货币形式发放,按月发放,但不随其他收入一同调整。
调(借)离基层工作岗位以及退休人员,从调(借)离或退休的次月起停发。
五、考核内容。
乡机关、站所干部考核主要围绕在推进强基固本、长治久安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坚强堡垒,把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服务各族群众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骨干力量。
1、执行党组织决策,带头学习提高。自觉维护、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策。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较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勤谋善思重落实,带头争创佳绩。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使基层干部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乡机关和站所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面貌。
3、包片包户包责任,带头维护稳定。认真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乡机关和站所干部分片包户,入户率、掌控率100%,维稳责任覆盖。“四知四清四掌握”、综合治理等各项维稳措施到位,对村民家庭、流动人口、重点人员、出租房屋、宗教活动、商业网点、土地承包、务工人员掌握准确。社情动态、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研判、早报告、早控制。
4、知人知心知民情,带头服务群众。乡机关和站所干部一年三分之一时间入户走访群众,了解群众思想动态、生产情况、生活状况。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较强,自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5、廉洁、勤政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坚守岗位,工作不拖拉、效率较高。注重团结,注重大局,服从组织安排。遵守法律法夫,遵守组织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积极参与争先创优活动,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积极争当先进。
六、考核程序。
基层补贴发放不搞平均主义、不搞一刀切,要严格考核,切实做到考核称职的才能奖补。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重奖,积极工作的予以多奖,倡导想事、干事、干成事的良好风气。
1、考核原则。
(1)、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与平时的工作、各类考勤相结合;
(2)、公开、公平、公正;
(3)、注重打基础的实绩、利长远的潜绩;
(4)、鼓励真抓实干、坚持原则的干部。
2、乡机关干部与站所干部一并考核。乡机关干部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站所干部考核由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进行,主要根据考勤情况、现实表现情况、分管领导意见等,以乡党委考核意见为主。乡中小学、卫生院工作人员,分别由市教育局、卫生局负责考核,经乡党委审核定等。
3、基层补贴资金集中管理。进一步理顺站所关系,加强乡站所管理。乡干部基层补贴,按财政保障体制统一拨付到乡集中管理,做到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挤占、挪用,一经发现,市委将收回或扣减专项资金,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乡纪委将对补贴发放工作进行监督。
4、细化发放考核办法。建立严格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措施,分管领导要参与各分管站所的业绩考核,特别要围绕民生建设各项部署进行考核,把维护稳定作为最大的民生保障,把群众对维稳工作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奖补对象工作实绩、确定奖补标准的重要依据。把完成日常工作、阶段工作任务及考勤情况作为主要指标,重点突出乡机关干部和站所、学校、卫生院干部的年度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和工作实绩。实行每月考核,考核结果由分管领导确认签字方可有效,否则不予发放。
5、实行基层补贴发放公示制度。全面落实维护稳定、服务群众各项工作,要将考核结果和补贴发放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形成补贴发放考核激励机制。
七、组织领导成立乡干部基层补贴发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_。
副组长:_、_。
成员:_、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_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_兼任,工作人员从机关、站所等相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干部基层补贴发放考核的安排部署、组织领导、考核督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八、有关要求。
1、补贴发放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建立奖补资金发放考核制度。各站所也必须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业绩表彰与严格要求、点评推进工作紧密结合,发放奖补资金时,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话,乡副职与分管口的站所负责人谈话,站所负责人与一般干部谈话,对上月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对深入推进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对推进工作不力,落实不彻底的由乡党委书记约谈。乡中小学校、卫生院由市教育局和卫生局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2、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可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乡考核领导小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该干部或工作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通知其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_〕28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准你县乡镇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边远等级的批复》(吉府字〔20_〕31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根据在乡镇工作的年限,乡镇工作补贴划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乡镇等级划分。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复:禾川镇、才丰乡、埠前镇、石桥镇、莲洲乡、在中乡、里田镇、烟阁乡、高市乡、龙源口镇、高桥楼镇、怀忠镇、沙市镇、龙田乡、文竹镇按一般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龙门镇、台岭乡、象形乡、芦溪乡、高溪乡按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曲白乡、坳南乡、三湾乡按最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实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从20_年1月1日起实行。
五、办理程序。
1、初审。由个人申报,填写《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复审。乡镇工作的年限可以通过个人档案、工资审批发放表、个人年度考核表、单位考勤表、任命(聘任)文件、缴纳住房公积金花名册、发放计生奖花名册、发放综治奖花名册、人员编制证等资料来认定。
2、公示。各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在审核乡镇工作人员的个人相关资料后,由单位分机关和事业人员分别填写《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并在本单位、本乡镇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上报材料准确、真实。
3、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单位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财政、人社部门成立联合审核小组审核,审核小组根据各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公示情况,对上报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进行审核认定,并批复执行。
4、发放。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后,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六、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时间上报,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及时圆满完成。今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需调整乡镇工作补贴的,都应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在办理乡镇工作补贴过程中,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对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县人社、财政部门沟通,不得擅作主张。凡因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负责,甚至弄虚作假导致财政资金流失的,发现一次,县财政将扣发该单位的工作经费,扣发金额与该单位发放一个月的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的金额相当,并按照20_年6月13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令31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7734036(县人社局)。
7716890(县财政局)。
工作补贴方案篇十
关于印发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xx年11月23日。
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了稳定基层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原则。
(一)坚持国家、省、市规定与县域实际相结合,科学实施的原则;。
(三)坚持强化干部管理,与干部考勤考核挂钩,促进各项干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的原则;。
(四)坚持区别对待,适当向艰苦边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五)坚持公平、公正,规范实施,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原则。
二、发放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城区内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除城关镇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工作补贴范围;城区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除城关派出所工作人员外)不列入工作补贴范围。
三、发放标准。
根据省、市划分类别和要求,综合考虑各乡镇实际,将乡镇划分为三个类别确定补贴标准。
一类乡镇:城关镇、洛门镇、山丹镇。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
二类乡镇:马力镇、滩歌镇、鸳鸯镇、四门镇、温泉乡、龙台乡、桦林乡、咀头乡、高楼乡、榆盘乡、杨河乡。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40元、340元、440元。
三类乡镇:沿安乡。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80元、380元、480元。
四、资金渠道。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各乡镇、单位按其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五、执行时间。
六、发放办法。
乡镇工作补贴纳入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统一管理,按月发放,按季度审核,不并入工资统发。
具体由各乡镇、单位统一填写乡镇工作补贴发放花名册和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核后,按原供给渠道兑现。
七、其他事项。
(一)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调到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从借调工作的次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期满后从回乡镇工作的当月起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乡镇工作人员当月请病假满一月、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无故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停发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享受的假期(含公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在规定假期内乡镇工作补贴照发,逾期未归的,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参照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四)乡镇工作人员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在下年度内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五)人社局负责解释工作。
八、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
一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把乡镇工作补贴建立在严格考勤、考核的基础上,使补贴发挥强化干部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二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必须如实填写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花名册和审批表,不得虚报、瞒报,更不能弄虚作假套取资金。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
县编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切实加大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虚报冒领的,一经核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多领取的部分予以追回。
对超范围违规发放的,坚决纠正,并通报批评。
工作补贴方案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坚其志,苦其心,劳其力,事无大小,必有所成。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推荐。
(一)补贴内容。
2021年度计划建设的5g基站及其配套建设。主要包括第一批5g基站建设任务、四季度增补5g基站建设任务、城区激励性5g基站建设计划、“5g医疗项目”中的乡镇卫生院5g基站建设任务,以及相应的铁塔、机房、电源等基站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二)补贴标准。
1、第一批5g建设任务、四季度增补建设任务和5g基站建设激励计划中的5g基站,按1万元/个进行补贴,相应的基站配套建设按0.3万元/个进行补贴。
2、5g医疗项目中的乡镇卫生院(含乡镇卫生院、农场医院、门诊部和卫生院分院等)5g基站,按2万元/个进行补贴,相应的基站配套建设按0.6万元/个进行补贴。
(一)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海南省5g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工信信通〔2021〕35号)中的补贴计划表,我县2021年5g建设项目计划的补贴项目数和补贴金额如下:
(二)县各运营商(电信、移动)和县铁塔公司5g建设项目验收结果。
第三方验收机构对县各运营商(电信、移动)和县铁塔公司提交的5g建设项目验收结果如下:
(三)根据省下达的补贴方案中关于补贴要求和第三方机构核查验收报告,按补贴金额标准并结合完成情况,拟用省、县两级财政补贴资金对县各运营商(电信、移动)和铁塔公司补贴额度分配如下:
(四)第三方验收机构3.8万元验收费从剩余专项补贴资金23.8万元中拨付。
我局将核查验收结果及补贴方案(包括具体补贴额度)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并公示后即予发放。
工作补贴方案篇十二
关于印发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xx年11月23日。
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补贴方案篇十三
落实情况的汇报。
县政府办:
根据你办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近年来强农惠农补贴政策落实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农惠农补贴落实情况及成效。
近年来,为落实好党和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我县根据省州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中央、省、州有关强农惠农补贴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切实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也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牧业的增效、农牧民增收,使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从根本上改善了农牧村的落后面貌。
(一)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落实情况。
2006—2008三年上级下达我县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
补资金为元。其中:粮食直补元,农资综合直补元。将资金全部拨付到12个乡镇。各乡镇按照每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张榜公示后,大部分乡以现金形式已发放到户。各别乡(镇)以一卡通”或一折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二)农机具购臵补贴落实情况。
为了对能繁母猪养殖户尽快落实到国家的优惠政策,提高能繁母猪养殖的积极性。我局根据甘财农(2007)139号文件精神,将上级下达我县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万元(中央补助万元、省财政补助万元)和县级配套的万元,共计23万元,对我县的4600头能繁母猪直接补贴,在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开透明、据实补贴、直补农民的原则,对折合后能繁母猪数量、补贴的金额进行了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把所有资金按比例(每头不低于50元标准)分别拨付给各乡(镇),各乡(镇)按“特事特办”的原则,由乡、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干部、村级防疫员一起把现金发放到农民养殖户手中。并积极动员农民能繁母猪养殖户参加应保的能繁母猪,截至2008年10月30日已报案66起,已理赔66起67头,已理赔金额共计31600元。对今后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退耕还林(草)补助落实情况。
自2000年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以来,此项工程共涉及11个乡(镇),39个行政村,230个自然村的4221户24655人。共到位粮食360万公斤,已通过粮食部门全部兑现到农民手中;2000-2006年共到位教育医疗补助资金万元;2003-2006年到位粮食折现资金万元。
二、主要的做法。
为了贯彻落实《_中央_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2008]1号)精神,我们严格按照中央、省上的要求,积极稳妥的完成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能繁母猪补贴、农村低保等各项发放工作任务。在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完善工作机制。为了切实把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不折不扣的执行到位,对每一项补贴工作早安排,早署,并要求各级政府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真正作为民心工程,阳光工程来抓,并把强农惠农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作为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量化来抓。
县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农村低保补贴、扶贫救济等强农惠农补贴资金落到实处。
(三)调查摸底,建立农户基本信息库。我们与各乡镇做好补贴发放前的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建立了农户信息资料库,为发放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四)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群众监督是各项工作监督的重要举措。通过7天的公示,使农民补贴发放工作更具透明度,更加科学、合理,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落实到户。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一)“一折(卡)通”难以实现。由于我县地广人稀,交通不便,自然条件严酷,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等客观条件的制约,惠农“一折通”发放新机制难以实现。
1、补贴量小,按“一折(卡)通”领取费用高。
2、行政运行成本高,费用支出大,乡镇信用社不愿意代理,并且有些乡镇还未设立信贷金融机构(信用社)。
3、信息平台建设滞后,使县乡财政与代理信用社之间的各项惠农资金下拨、信息上传等信息不畅。从而也造成“一折通”难以实现。
(二)土地流转监管不到位,信息不公开,导致补贴资金与土地实有亩数个别有误差。农户间土地流转私下商定,使各乡镇对土地流转难以监管,必然导致补贴难以按标准发放,分配不公等现象。
(三)由于我县的能繁母猪养殖大多以散养为主,导致发放直补和参保理赔工作量大,运作成本高。参保积极性不高,参保费难以收缴。并且农牧民群众对参保的能繁母猪报案意识不强,有的甚至发案一个月后才报案,导致养殖户与保险公司发生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于2011年7月29日正式启动以来,为了切实提高全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整体水平,推动我镇农牧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镇党委、政府根据县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扎实实开展了落实强农惠农的各项阶段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基本情况。
万元;高龄老人补贴600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万元)。
2010年,通过“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共计万元(其中:牧村低保金万元;牧村五保供养金万元;困难群众救助金万元;五保户过冬补助金万元,村级防疫员报酬万元;村组干部报酬万元;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万元;计划生育万元;高龄老人补贴600元;未住宿生补助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万元)。
2011年截止9月底,通过“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共计万元(其中:牧村低保金万元;牧村五保供养金万元;春荒补助金5万元,牧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万元),以上所有强农惠农补贴资金都能够按照政策和时间要求,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户,不存在多头申报、截留、挤占问题。
二、强农惠农政策执行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扎实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责任。于8月1日召开***镇强农惠农政策动员大会,参会人员由各村书记、主任,镇直各机关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和镇全体干部,共有63名人员参加动员大会。会议上着重明确了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范围和工作目标。镇党委书记李文忠同志主持会议,并做了动员讲话,宣读了《***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传达了《关于印发碌曲县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有关文件,同时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2名副科级干部为副组长的***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强农惠农工作办公室,制定了《***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办公室工作职责及分工》,先后分别成立了《***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组、督查组》,结合《***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推进计划表》,健全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任务,严明了工作纪律,细化了工作责任,力求是这次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构建舆论监督环境。***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使整个活动的开展深入人心,普遍得到广大群众的赞同,主要表现在:
1、镇党委、政府及时制作了2条大型活动宣传条幅,在公路沿线张贴惠农政策宣传标语4条,在各村村务政务栏书写黑板报2期,做到了“一村一栏,一社一板”的要求,有力地推动了此项工作,营造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浓厚氛围,使“强农惠农”活动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难问题的解决,使广大机关干部在实践中锤炼了党性,提高了素质,改进了作风,增长了才干。
3、镇强农惠农领导小组按照全镇四个行政村16个村民小组为划分基础,结合本村实际,采取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开通热线电话、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面对面谈心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深入地走访农户,详细了解民情,广泛征求发展经济和管理社会事务的良策、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办法、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存在的欠缺,认真听取群众的疾苦与呼声。同时在各村成立了由包片领导包片和包村干部包社为具体责任制,通过组织镇、村、社干部深入农户,入户宣讲、及时发放《宣传资料》80本和《致农牧民群众的一封信》1000余封。针对农牧业生产方面、农牧村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商税收四方面六十多项内容,由具体负责人员归纳总结,详细解说,特别是对农村低保、五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广大群众熟悉的相关政策进一步给群众做了说明,使我镇群众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更加明确。
(三)、加大调查摸底力度。
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中广泛宣传,重点围绕新农村政策享受对象、扶贫对象、低保对象、经济收入、生活支出、住房情况等进行摸底,实做到“五个摸清”(即摸清群众生活的真实水平,摸清致贫致困的真正原因、摸清群众内心的真实意愿、摸清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把握好了识别和确定惠农政策享受对象户的核实工作,特别是对全镇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结合干部挨家挨户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的结果,将调查摸底情况在镇、村、组进行了张榜公示,并建档立卡,认真填写了《***镇强农惠农摸底调查表》对所有牧户从家庭人员基本情况、经济来源、生活支出、住房情况、村委会对该家庭情况的评价(很好、较好、一般、差、极差)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内容涉及到农业、牧业、务工、其他等方面通过这些具体经济指标量化农牧户经济状况,确保了调查摸底工作扎实有效。
三、强农惠农政策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受传统观念和传统意识的影响,特别是加快特色农牧业和规模农牧业发展的强农措施不多,农牧民致富的经济增长点还比较少等。
(二)尽管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已深入人心,但部分群众在认识上还存在偏差,特别是个别村委会、村民小组干部和少数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理解不深、吃得不透,工作中存在一些疏漏和误差,在一些工作上存在被动的局面。
汤溪镇惠农补贴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工作补贴方案篇十四
市商务局:
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是由国家商务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支持,经中国商业联合会批准的唯一的国家级专业特色商品高端会展,每年11月定期举办,三门峡为特博会的永久举办地。
首届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成功举办。全国3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部分国家,近1500家中外企业参展,专业采购商3000余人,观众人数达25万人,签订贸易合同金额73.3亿元,现场交易额达3亿余元。
台,进行投资项目发布,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共签约经济合作项目69个,签约金额403.38亿元。
第三届特博会将于11月8日——12日正式举办,目前规划展览面积为3.5万平方米,计划展位数量为1055个标展展位(折合)。本届特博会将联合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管理协会、慧聪网、特博会网上商城等相关单位共同组织专业采购商前来参观。
按照国家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国家商务部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重点展会,办展机构减收或免收中小企业的展位费予以补助的政策,特请示将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纳入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项目中的中小企业重点展会补助项目,并对特博会进行补贴。补贴经费参照前两届展会举办情况及第三届筹备情况,申请展会补贴资金207.43万元。
此请示,妥否,请批复!
工作补贴方案篇十五
根据《区纪委监委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纪委发〔2020〕x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不断发挥资金作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各村(居)民委员会、相关业主企业。
二、整治内容。
(一)职业培训方面。
全面排查参训人员是否符合“五类人员”条件;职业培训补贴拨付和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和套取职业培训补贴等问题。
(二)公益性岗位方面。
全面排查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是否符合享受补贴条件;岗位补贴是否足额打卡直发;是否存在超期使用并兑现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费用;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和超范围发放;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和打捆使用等现象。
(三)其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方面。
全面排查已拨付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列支项目、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范围支出、挤占、挪用;是否打捆使用和长期滞留专账;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划拨不到位等问题。
(四)就业创业资金规范管理方面。
全面排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制度、纪律规定是否规范完善;是否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列支,资金享受对象是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等。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20年6月—8月。
(一)全面自查自纠。
各村(居)民委员会要以2020年全镇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排查梳理,特别是对于一些“老大难”问题,要彻底查找问题根源,厘清监管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逐项整改。
(二)专项督导检查。
各村(居)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镇将派出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组,到各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业主企业实地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核查2020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是否全面整改到位。
(三)接受社会监督。
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各村(居)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台账管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存在各种利益问题的,将按程序报镇纪委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是惠民资金,各便民服务站、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有力、有序进行。
(二)精心组织,责任到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就业补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组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职尽责,确保问题整治彻底。各便民服务站、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要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隐瞒。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积极和整治落实不彻底的,将严肃问责追责。
工作补贴方案篇十六
着力打造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绿色通道xx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自2005年取消农业税收、乡统筹等税费,国家对农民实行种粮直补、良种补贴等一系列惠农补贴政策以来,我县对面向农民的财政性补贴资金发放,按照“整合资金、规范程序、集中打卡、信息化发放”的工作思路,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统一渠道、统一方式、统一时间”和“公开补贴资金项目和数额以及计算方式”为核心内容,将面向农民的财政补贴资金实行集中统一发放,着力打造财政性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绿色通道。2008年我县面向农民的财政性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到户的项目达到xx项,发放金额xxxx多万元。现将我县“一卡通”惠农补贴发放情况汇报如下:
凡是涉及农民的财政性补贴资金都必须逐步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委托金融机构打卡,实行信息化发放。二是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原则。坚持效益至上的指导思想,重点在指标管理、资金分配、制度建设等方面推陈出新,建立与“一卡通”发放相适应的分配机制、规范有效的使用机制和完善的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三是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依法理财的要求,将资金数额、分配方法及补贴对象、金额等予以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增强面向农民的财政性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在补贴范围、标准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平、合理。四是保证安全、方便快捷的原则。所有面向农民的财政性补贴资金均由金融部门直接打卡,不得转交他人代领,不得抵扣任何税费。与此同时,尽力减少发放环节,简化发放手续,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达农户手中。五是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原则。我县首先将财政部门负责管理的面向农民的各种补贴资金统一集中由财政(乡财)部门管理发放,然后对其他部门管理的涉农补贴资金进行整合,由财政(乡财)部门集中统一发放。同时强化督促检查,县里成立督查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强化协调,扩大发放项目。作为主管惠农补贴发放的乡镇财政管理局,在保证财政内部各项涉农补贴正常发放的同时,积极争取其他部门更多涉农补贴项目纳入“一卡通”的发放。按照省厅的补贴项目明细,乡财局认真审核,对于能通过“一卡通”发放的补贴项目,主动上门找到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沟通,耐心向他们讲解“一卡通”信息化发放的优势以及业务办理流程,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并给他们安装了财政补贴系统,让他们随时了解发放情况,打消他们的顾虑,从而争取了每年都有新的补贴项目纳入“一卡通”发放。
去年,我县发放的补贴项目xx项,其中有:1、农业补贴类x项: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油菜良种补贴。2、林业补贴类x项:森林生态效益林补贴、退耕还林生活补贴、退耕还林粮食补贴。3、畜牧业补贴x项: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4、社会保障补贴x项:农村低保补贴、五保户分散供养补贴、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补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遗属困难生活补助、农村孤儿生活补助。5、计划生育补贴x项:农村放弃再生育奖励补贴、计生手术并发症治疗及特困家庭救助、农村纯二女户结扎优待金。6、移民补贴类x项:库区移民后期扶植基金、移民其他补贴、移民青苗补偿、水库伤残夫员生活补助。7、灾损补贴类x项:自然灾害救济补助、农业保险灾害赔偿款、农房保险受灾赔偿款。8、其他补贴类x项:精简退职人员补贴、村干部工资、起义投诚地方武装人员定期生活补助、离任村干部工资。
社会保障类补贴是所有补贴中项目最多,且享受补贴人员家庭住址分散,发放对象多数是老弱病残,数据采集最难,在争取这类补贴纳入“一卡通”发放时,民政局部门提出诸多问题,如:五保户、农村孤儿对象没有户口薄,没有身份证;农村义务兵名单不是家庭户主,发放时又必须将资金打入本人存折帐户;遗属对象户口在甲乡,而补贴资金预算又在乙乡,跟信息化资金发放口径不一致;老弱病残补贴对象到农信社领取补贴资金不方便等等。针对民政部门提出的这些实际问题,乡财局经过认真仔细分析与探讨,以确保补贴准确及时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为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加以解决。对于没有户口薄与身份证的五保、孤儿对象,由财政所工作人员到村组出具相关证明,到乡镇签署意见后再到公安户籍部门帮助其办理新户口薄,然后再到农信社开通“一卡通”存折,保证相关补贴顺利发放到位。对于年老体弱的补贴对象,一方面相关补贴发放时,由财政所通知到其家人帮助领取,或者通知村组干部帮助领取,财政所工作人员与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不定期下乡到户走访,核查补贴到位情况及处理各项补贴发放问题。
了身份证后,到农信社为其新办“一卡通”存折,方便义务家属对补贴的领取,也便利民政部门对补贴的核对与发放资金的核查,取得他们对我们针对“一卡通”发放中可能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认可。通过我局三翻五次的衔接和协商,耐心细致讲解“一卡通”发放的优势、操作流程,特别是向他们反映原来渠道发放,由于每次发放时间不固定,造成补贴对象多次走怨枉路,而且发放时间较长,无法及时进行帐务处理,还容易发生乡村挪用补贴现象,造成农民群众对他们的误解,甚至发生上访等问题。我们还把他们的领导和财会人员带到县乡财局机房现场观看粮食补贴的发放程序,最终他们被我们的工作热情所打动,同意将所有民政部门发放的涉农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信息化发放。
“统一渠道”就是各类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实行由财政(乡财)部门统一管理,并根据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时间要求统一下达各类涉农补贴指标,统一开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专户”,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方式”就是各乡镇财政所负责对涉农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进行审核,编制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分户清册,并下发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通知书,同时将涉农补贴相关资料上报审核后再由县财政乡财部门将所需资金拨至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专户,由基层金融部门分户打卡发放,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统一使用一个存折,简称“一卡通”发放。“统一时间”就是指财政(乡财)部门根据有关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要求和资金调度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安全、快捷、便民的原则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发放。各项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项目、数额和计算方式都要实行张榜公布,并在补贴资金发放前由县公布到乡镇,乡镇公布到村组,村组公布到农户,乡镇财政所负责对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进行统计,及时编制发放汇总表。
工作补贴方案篇十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乡镇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东城社区、西城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及县财政供给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地域分布及乡镇艰苦偏远情况,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其中西坡乡、山河镇、永正镇、榆林子镇、宫河镇、周家镇6个乡镇为一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15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25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350元;永和镇、湫头镇、五顷塬乡3个乡镇为二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20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30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400元;三嘉乡为三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25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35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450元。
三、执行时间。
四、相关问题。
(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
五、审批程序。
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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