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篇一
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方面,我站结合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际,注重在健全组织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三资”管理工作运作日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机制
首先,我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由各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奠定法律保障
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则。我们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向镇提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摸清“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
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积极利用滕州市农廉监管在线的三资监管平台,通过网络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集中录入、统一管理、统一上报、统一支出,即时记录、随时汇总,实现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也满足了监督监管部门的后台查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
(四)健全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
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五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村核算”的理念,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程序,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项目竞标和严格村委会公章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账户。集体收入的收取,统一使用市经管局监制的专用票据。二是开支审批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经经办人签字、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盖章、镇经管站审验盖章。两字三章齐全后,方可办理支龋三是公开公示关。每月28日为村民主理财日,每月8日张榜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注重阳光运作,规范招标管理
重点对村级经济合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健全了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使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加强监督。强化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审批。三是促进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严密程序,完善提交方案、初步审核、发布公告、投标、开标、公示中标结果、签订承包或承建合同、归档管理八个环节,保证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公开透明,节约了建设资金,保证了工程质量,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规范村委会公章监管,分别编制村级一般事务和合同协议类公章使用签批表,制定了严格的使用办法。
(七)突出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突出了民主监督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
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预防和制止了账外账、坐收坐支、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二是突出了会计监督的服务职能,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了及时纠正和查处;三是突出了“三资”管理工作检查。一方面由镇纪委牵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理顺了资产往来关系,澄清了集体家底,变单纯的农村“三资”不流失向农村“三资”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延伸,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对村干部进行“三资”管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处理“三资”问题的能力。
(一)提升了农村“三资”监管能力
对于农村“三资”管理,从机制上建立了一套规范农村“三资”运作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充分做到了“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一方面加强了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帮助和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另一方面规范了涉及农村“三资”管理有关会议决定、招投(议)标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设立了资产、资源动态式管理台账,提升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
(二)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村集体家底,强化对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根除了随意处置行为。通过构筑监督网络,铲除了滋生村干部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
(三)推动了村经济发展
通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既消除了群众思想疑虑,又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既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既强化了村干部创新发展意识,又畅通了干群关系“连心桥”,为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注入了不竭动力。
(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三资”管理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了村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加速了村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及时化解了农村矛盾,巩固了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1、个别村“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统一。尤其是土地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登记台账,存在底子不清的现象。
2、合同签定不规范。主要是书面合同签订时间过长,有的达20至50年,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3、少数村会计人员素质低,无证上岗。
1、进一步统一各村各部门对管理好农村“三资”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村委会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监督的同时,克服极少数村干部不够重“三资”管理的麻痹思想。
2、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村两委负责人必须首先懂政策、悉管理,通过参加农经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
3、在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应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体制上的弊端,即: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变行政推动为群众自发监管,不仅能确保农村稳定,而且维护农民权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篇二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规定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帐户,实行一个漏斗向下。
4、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经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大额开支,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
(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
(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五、资产清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2、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3、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六、资产台帐制度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七、资产评估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归档。
九、资产经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资源登记簿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十一、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二、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语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帐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十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度
1、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4、副主任岗位职责(1)协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2)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3)协助主任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协助主任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5、总会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6、资金会计职责(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7、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8、村报账员的职责(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根据省、市、区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
一、进一步健全“三资”监管工作体系
(一)全面落实村级民主监督管理。“三资”监管的源头在村级,村“两委”和村监委主要领导是村级“三资”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既要抓规范管理,又要带头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涉及“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都要依法召开本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村监委负责对村级“三资”的日常监督,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反映村民意见和建议。村报账员对业务工作负责,按月、真实、准确地做好报账结账工作。
(二)明确镇监管主体责任。镇政府履行好“三资”管理的主体监督职责,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联系村负责人具体抓,定期听取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检查督促村干部按章办事。
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补办手续或不予办理报账。加强对各村报账员的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工作。
二、规范收支监管
收款收据不得发放到村,统一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出纳开据收取;
收取的资金必须三日内缴存银行。村内所有经济业务事项,一律由村报账员负责办理和报账,其他任何人不得经手。杜绝新增债务、逐年消化老债务。
单笔10000元以上的超大额开支还要附村民代表通过的会议录;
对个别单笔1000元以下的小额开支,可由村报账员代领现金并在3日内支付给当事人。
(三)规范村级各项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各项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
村干部报酬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有关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文件精神执行,严禁违反规定巧立和自立名目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
村民小组长及村民代表会议实行务工补贴办法,务工标准原则掌握在每次60元以内,村民在本村内务工每个工日控制在100元以内,技术性务工每个工日控制在200元以内,由各村在不突破标准前提下结合实际自定。
村级实行零招待,上级部门下村工作不得在村就餐,遇特殊情况确需就餐的,按规定交纳就餐费。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开会以及在村内开展各种活动不得开支就餐费。
村级办公用品开支,原则上每村每年控制在2000元以内;
购买2000以上的办公设备应事先填报申请表,经包村负责人审核后报镇政府审批。
村组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等须通过村“两委”班子和村监委集体研究,并报告镇党委政府研究审批。
村干部因村务工作需要,外出办事所产生的差旅费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据实报销,报销时限不能超过一个月。
村贫困户、老村干、党员生病死亡慰问等补助标准,通过村“两委”班子和村监委集体研究同意。
各种节庆活动,村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支付赞助费(不含村办企业)。
村集体资金不得为农户垫付水稻、油菜、新农合等保险,不得为村组干部购买各类商业保险。
村集体资金不得用于应由政府部门全额承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村集体资金一律不得外借,不得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担保,兴办村内各项公益事业不得举债。
三、加强资产、资源管理
对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录入“三资”监管平台。对村集体资源逐一登记,建立资源台账,以免造成流失。村级组织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资源登记、保管、使用制度。固定资产、资源发生增减变动时,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对时间较长、面积较大的应经公证机关进行合同公证。凡所签的资源发包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必须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三)建立不良资产和呆账死账核销制度。对已经确认的不良资产债权、呆账死账,应及时进行核销处理,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联系村负责人审核,报镇政府审批,“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经确认为不良资产债权和呆账死账的,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依法依规进行账务处理。
四、规范财务公开
年末时增加公布各项固定资产、资源、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重要的财务活动和多数村民或村监委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单独进行公布。
(二)财务公开的形式:以公开栏公开为主,村规模较大或居住分散的村,按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进行公开,也可通过广播、“明白纸”、会议等其他有效形式辅助公开。
对公开后群众无异议的,由村监委审核并标注“此次公开群众无异议”等字样,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财务公开的资料一式三份,上墙一份(拍照留存),镇、村各留一份,财务公开的资料,镇、村都必须装订成册,集中归档保管。
五、加强财务监督
(一)加强财务审计。镇定期组织纪检、组织、财政、民政、农经等部门对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年至少审计三分之一的村,三年轮审一次。重点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村级债务、农民负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村级补助经费等专项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公开。审计中查出的经济问题,依据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三资”信息化平台。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把各村固定资产、资源(拍照)和财务收支原始凭证扫描录入“三资”管理系统,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实现对村民关注的土地征用、资产租用、资源承包、利益分配等重大事项的信息化管理。完善“三资”监管信息化平台,确保“三资”数据和管理信息公开可查询,实现市、区、镇三级联网的网络预警监管功能,便于农民群众和上级部门查询和监督。
造成损失的,依法进行赔偿。
农村集体三资自查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年度清查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改报告
镇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简报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篇四
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通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调研发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并及时加以解决。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委托代理制度执行不严。调研发现,在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地区,存在管理不完善、程序不严格、报账不及时等问题。二是土地补偿收入资金管理需要进一步严格。存在村级土地补偿收入发放不及时、土地补偿资金超范围使用等问题。三是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未经过代理中心帐户将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将其他补助资金混为村级补助资金等问题。四是“三费”支出存在超标现象。村级公务费支出超出规定限额。五是合同管理不规范。村级书面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导致承包费收缴困难。六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不清。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长期以来处于模糊状态,存在产权不清的现象。
2.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2.1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认识不高
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少数基层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现在财务制度全、群众监督紧,村干部无机可乘。二是认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基层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三是“三资”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个别地方一直沿用过去的老办法,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导致“三资”管理不到位。
2.2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渠道不畅
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组干部的经济问题。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不便查处。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同时,村理财小组成员碍于情面,或者怕得罪村干部,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
2.3会计队伍不稳定
一方面,每逢村“两委”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届,出现“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另一方面,在一些落后地区由于干部报酬低,年轻人又不愿意担任村集体干部,致使会计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
3.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政权建设的需要,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如何解决好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始终是市委市政府以及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经过深入的调研后,现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3.1提高领导重视程度,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力度
建议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使其“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财会人员的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加强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
3.2健全制度,加强“三资”管理
一是健全委托代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加大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土地补偿资金的管理。建议将土地补偿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建立完善的民主监督使用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三是严格实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实行决策公开。把推行决策听证制度作为决策公开的重要举措;实行重大事项公开,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实行财务逐项逐笔公开,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建立民主管理与审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和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制度,完善村集体组织“三资”审计制度和监督渠道。五是实行招投标制度。村级招投标事务要全部委托“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由招投标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投标。六是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村集体所有资产状况要进行全面清查,明晰集体资产所有权。在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后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3.3健全监督体系,推进权力公开
民主决策是权力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规范农村民主决策过程,对农村土地租赁承包、企业改制、集体资产处置以及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建设承包等重大事项,坚持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告、结果公示”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办事”的民主决策模式,使农村两委的决策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3.4严肃纪律,查处农村“三资”违纪案件
一方面,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着重查处以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涉农的各项补贴补助的案件,严肃查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另一方面,对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包庇、隐瞒,或者有案不报、有案不查、执纪不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通过查处案件,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篇五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苍南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苍农〔2018〕96号)的通知,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指导下,我们以问题为导向,将核查和整改相结合,对镇36个行政村认真开展“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截止目前,36个村基本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镇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由镇三资管理中心代管。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全部经过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会议或村两委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或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
(二)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实施情况:我镇及时成立“三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对全镇36个行政村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核查情况:镇“三资”整治工作小组,按照整治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到目前,全镇36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共排查出各村白条(单张100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不合规等问题,具体问题看附表。
目前,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主要表现在:
三是存在少数非现金结算不到位问题:部分费用支出及资金付出未严格执行转账支付;
四是非生产性开支不规范:个别村存在村主职干部发放补贴,餐费支出;
六是三资队伍不健全:因人员调整,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少、新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村账管理薄弱。
三、
整改措施
:1、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权力清单,明确职责权限,规范管理。
2、实行三资管理改革,对各村董事长及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专业素养。
3、召开专题会议,宣读相关文件规定,领会上级文件精神;针对白条入账等财务问题进行重点宣传及教育。对出现使用白条情况的村进行批评教育;传达手续齐全、合规的报账入账流程;对已入账白条要求尽快补开正式发票。
4、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具体做到“八严禁”,违规发放村干部年终补贴提交镇纪委处理,严格执行大额资金转账支付;严格执行会议报支相关规定。
5、严格执行村级工程招投标程序,未招投标不予开立支票,不予入账;对已入账未招投标工程要求审计审价;村级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签订规范的合同,对于签字盖章不规范的合同进行整改。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篇六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问题,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但是,由于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有的乡村出现过财务管理混乱、资产管理无序、资源处置不当等问题,甚至个别乡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了严重的干群矛盾,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本文以沙洋县为例,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从开始,沙洋县逐步推行了以会计委托代理制为核心、“五统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运行几年来,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组建了农村经营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和开通“村级财务公开内容自动生成”系统,保证了财务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健全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三是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对各镇的年终考核内容,加强专项整治,规范票据管理。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思想上存在误区。一是认为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村级基本没有集体资产,不需要管理;二是村民自治,不能管理;三是情况复杂,不好管理。农村“三资”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可移动产,又有不动产;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
2、“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由于过去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账务不全,以致“三资”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三资”的底子不清;其次是台账登记管理不全面,对资金、资产还好一些,而对土地(机动地)、“四荒”等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如王港村对矿山、鱼塘、荒山、荒沙和机动地承包租赁合同没有存档保管。通过清理,该村承包租赁矿产资源等项目48个,其中签订正式合同34个,以收据代合同4个,未签正式合同10个。应收承包租赁费119.23万元,仅收98.22万元,下欠21.01万元无账面反映。沙洋镇洪岭村发包渔池134亩,4年来既未向承包户签订承包合同,也未收取承包费,村里没有任何记录。少数村干部不明“家底”,也不想弄清“家底”,并因此以权谋私,送人情,搞暗箱操作,已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3、村级集体收入管理力度不大,不够规范。一是部分村干部担心自己的岗位报酬不能到位,为了用钱方便,将经手收取的资金不及时缴入收入专户,坐收坐支,报账时只有一堆发票。不管开支是否合规,成了既成事实,会计服务中心只能被动记账;二是有抵扣、结算现象,主要是对税改财政转移支付等资金在一些地方以抵扣方式结算,造成村级运转艰难;三是返还收入不交会计入账。如在清理中发现,洪岭村固定资产账面总额170.1万元,有效资产151.4万元,账实不符达19.5万元,大多数为管理不规范造成。
4、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不规范。一些地方存在着发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开、不公开招标投标;村务公开只强调财务公开,不注重“三资”管理的公开。
5、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合同条款不完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等;寅吃卯粮,发包期限过长,指标降低,集体“三资”承包收益减少。
6、强占强霸集体资产。个别地方存在着农村“狠人”强占强霸,随意侵占集体资产,任期内的村干部图安宁,不愿惹;群众敢怒不敢言,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致使集体资产安全无法保证,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
1、进一步统一各级党委、政府的对管理好农村“三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的同时,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极少数乡镇党委不够重视“三资”管理的倾向。
2、进一步清理核查,摸清家底,健全台账。首先要在农村“三资”清理的基础上,再摸底,再公示。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加强档案管理。
3、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具体有: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
4、改进方法,强化监督。过去实行“村账乡管”存在思想障碍:一是法律障碍,如“村民自治”;二是财力障碍,现在随着情况的变化,这种障碍发生了变化,村级资金主体部分由过去自己收,变为了上级转移支付。为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进一步提供了制度和财力保障。因此要以“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为平台,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监管机制等措施,扎实做好“双代管”工作。加强预算管理,突出资金管理,加强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要通过民主推选,每年一次。
5、重拳出击,严肃查处。要进一步统一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在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纪检、监察、财政、政务公开等职能部门要联合制发“关于违反农村‘三资’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的力度,严格制度管理,严肃处理处罚。
6、建立村干部岗位补助财政直达个人帐户办法,解决村干部岗位补助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篇七
同志们:
这次*委农村工作会议,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要传达省里一系列涉农会议精神和我*的贯彻意见;要研究出台关于我*新农村建设、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农业产业化、扶持龙头企业及茶叶、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兴才同志还要代表*委*政府总结去年我*的农业农村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总之,这是一次以中央“一号文件”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我*农业农村发展大计的会议。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认清形势是统一思想认识的首要前提。大家知道,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是大头,农民是奔小康的主体。我*116万人口有87万在农村,第一产业和以农林资源为原料的加工业产值占gdp的20%左右,无论是人口还是经济板块,农业、农村和农民始终是牵动改革、稳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始终是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问题。
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好我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重要战略思想。在我国农村改革初期,中央连续5年(*-*)以“一号文件”形式,下发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这5个“一号文件”,对顺应和指导农村改革,确立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给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近十年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城乡差距正在进一步拉大,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经成为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年,按人均收入低于693元的绝对贫困标准和低于958元的低收入标准,全国农村还有绝对贫困人口2148万人,低收入人口3550万人,合计5698万人,即使是在被誉为鱼米之乡的德宏*,按照新的贫困线标准,*年贫困人口尚有45万之多,25万人仍未越过667元的温饱线,12.5万人缺粮,3万多农户还住在杈杈房、茅草房里。农村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增收难引发了诸多新的矛盾。
在我国向工业化和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如果“三农”问题处理不好,财富和贫困向两极积累,势必会影响社会稳定。同志指出:“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必须始终抓紧抓好。纵观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2004年以来,中央又连续出台了四个“一号文件”,以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特别是2005年的“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下发后,中央从粮食生产、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扶农措施,积极运用金融、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支持、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年的“一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把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概括为五个方面,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一个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包括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在内,以城乡统筹为核心的农村政策新体系正在形成。2007年的“一号文件”《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们党对新农村建设的思路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
从我*去年的情况来看,全*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1.81亿元,增长10.9%;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5.03亿元,增长15.1%;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687元,增长12.1%,增幅首次超过城镇居民。但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从“五个统筹”的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看,农村仍然是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农业仍然是一个十分弱质的产业,农民看起来是一个特别大的群体,由于其组织化程度比较低、文化程度比较低,所以仍然是一个特别弱势的群体。突出表现是:农业和农村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体制、投入、生产条件等障碍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特色农业规模优势不明显,农业产业化水平比较低,农产品品质有待提高,缺乏在市场上叫得亮、打得响的农业品牌,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对农产品日益多样化、优质化和精细化的要求;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缓慢,小城镇建设跟不上,对农村人口有吸纳力不强;农民的小康生活水平还比较低,地区之间、山坝之间、农户之间、城乡之间的差别还比较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和艾滋病的威胁还没有消除,农村社会治安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跟不上,带头发展经济的作用不明显,处理农村社会事务的能力较低,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非法宗教组织抬头的不良局面。因此,解决“三农”问题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因此,我们必须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放在更大背景下进行思考,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感情上加深,投入上倾斜,行动上落实。今年我*农业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和谐德宏和建设新农村的总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公共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搞好农业农村工作,解决农业农村问题不能原地踏步,必须用开放的思维来看待和探索新的路径,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牢固树立城乡统筹和以城带农、城乡互动、工农互促的观念,跳出农业看农业,跳出农村看农村,用抓工业的思维来抓农业,用发展城市的思维来发展农村。具体来讲,就是要树立“四种理念”。
一是要用以人为本的理念来关注农民的生存和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方面需求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对农村工作来说,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高度关注农民这一最大社会群体,把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定位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上。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我*116万人口有87万在农村,农村和农民的状况如何,对全*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很大。可以说,没有农民收入的提高,就没有全*人民收入的提高;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的小康。因此,我们在加快经济发展时,要高度重视农民的生存和发展状况,自觉地把农业发展放到全*国民经济的大循环中去谋划,把农村的繁荣放到全*整个社会进步中去衡量,把农民的增收放到全*国民收入分配的总格局中去考虑。
二是要用城市化的理念来加快农村发展步伐。
农业人口众多,农业资源人均占有量少,利用不足,资源利用效率不高,有大量剩余劳动力,这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就很难让农民富起来。城市的特点是集约和高效,小城镇是农产品的集散地和分流农民的主渠道,农产品的主要市场在城市,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出路在城市产业,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水平主要取决于城市化发展水平。因此,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农村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要富裕农民,就必须大量减少农民;要繁荣农村经济,就必须加速推进小城镇建设。要按照规划先行、产业支撑、服务配套的要求,加快小集镇建设步伐,带动二、三产业发展,以增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开辟农民收入来源。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快以县城为中心的小城镇建设,通过小城镇的集聚和幅射功能,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富裕农民的一条重要出路在于减少农民”,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就是要围绕如何把农民从农村转移出来作文章,比如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等等,把大量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实现人口农转非、产业农转非、生活方式农转非。今年要全面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8000人、新增转移5000人的任务。
三是要用工业化的理念来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我过去在红河长期分管工业,对工业问题研究得比较多,也拿工业和农业做过一些对比分析,对农业农村的发展也有一些心得。用工业的眼光看,农业是初次产业,初次产业的大宗产品直接进入终端市场,一定是最不值钱的商品。而微利甚至亏本的产业,要靠外部输血来达到持续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是不可能做到的。持久有效的政府行为,不能单纯建立在道德考虑上,而应当以经济规律为依据和基础。市场经济下的农业,必须依靠便捷的流通和发展深度加工来增加收益,也就是说,要通过市场的杠杆,依靠二、三产业的介入,来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只有农业自己能够赚钱,能够积累起资本,那么种养结构优化、技术进步、装备改善、劳动生产率提高等等,才会是有源之水、有本之木。
运用工业理念来谋划农业发展,最关键的就是要按照工业化的要求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解决好农业结构配置市场化、基地建设商品化、农产品品种推广优质化、产品生产标准化,以及生产经营产业化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创新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思路和方法,要像办工业企业一样办农业龙头企业;像抓工业招商引资一样抓农业的招商引资;像抓工业园区建设一样抓农业基地建设;像抓工业专业化生产一样抓农业产业链建设;像抓工业管理一样抓农业生产管理;像抓工业产品营销一样抓好农产品流通。真正用工业的思路、理念、机制和办法抓农业,努力走出一条城乡统筹、以工促农、工农互动的良性发展道路。
四是要用市场经济的理念来配置农村资源。
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它通过价格信号反映供给和需求状况,自动调节生产,配置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盯住市场抓农业,认真研究产品价值实现问题,才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产业的发展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要把市场手段作为配置资源的首选。我们常常说要以市场为导向,就是说我们的生产必须建立在有效需求的基础上,不能是盲目上项目,盲目生产,不能用计划经济的思维来搞结构调整,不能搞瞎指挥。结构调整的主体是农民、核心是企业、导向是市场,政府的角色是调控和服务。当然,强调市场的作用,并不是说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就无所作为,当出现“市场失灵”的时候,政府必须通过财政、金融、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进行有力的干预,促使经济运行达到理想的目标。
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政府推动和市场导向的关系,在项目发展的初期,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在市场开发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帮助农民发展新项目,对龙头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项目发展成熟后,应主要利用市场机制来调节生产经营,通过价格、服务、质量的竞争实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要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要以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为目标,利用行政和市场等多种手段,科学制定产业促进政策,合理调整各方利益关系,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有关下步工作要点,兴才同志要作全面具体的安排,这里我只择其重要,强调几点。
第一个重点:抓农业产业化。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结构调整的核心,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治本之策。当前,我*的农业产业化工作就是要在培育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基地和农产品交易市场方面下工夫。这次会议要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说到底都是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来制定的。推进农业产业化,要重点抓好四个重点环节,即:扶持“大龙头”、建设“大基地”、树立“大品牌”、开拓“大市场”。
扶持“大龙头”。就是要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集中力量做强做大龙头企业。目前,全*有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有25家,其中,潞西市宏天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云南红瑞柠檬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泰华食品有限公司、德宏*澳洲坚果开发有限实业总公司3家被认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潞西市遮放贡米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企业被确定为*级农业产业化开发重点扶持企业。要通过龙头企业,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组织起来。政府对龙头企业要加大扶持力度。扶持是多方面的,有改善服务优化经营环境的、有减免税收放水养鱼的、有人才培养和技术引进上给予照顾的等等,不光是给钱。给钱的方法也要改变,白送的钱不珍惜,还会培养惰性,2007年我们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茶叶产业、畜牧业等等都要给一些,但不是白给,最好的办法是贴息贷款,这对企业是一种很好的激励。
建设“大基地”。就是要牢固树立市场农业、高效农业的观念,继续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的思路,根据德宏的区域差异,对产业进行合理的地域分工,改变过去“小而全”的弊端,向规模要效益。目前,在粮糖茶胶四个老产业的基础上,一个以瑞丽柠檬、陇川麻竹、盈江坚果、梁河滇皂荚、潞西咖啡为主打的产业布局已经基本形成。到2010年,要形成柠檬10万亩、咖啡10万亩、麻竹20万亩、坚果10万亩、滇皂荚5万亩的产业基地。
树立“大品牌”。一个知名度和信誉度好的品牌,不仅是产品本身的形象,同时还是一个产业的形象,一个地区的形象,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强大的推动力。树立“大品牌”,就是要通过资源整合、广告策划等手段,打造一批在市场上叫得亮、打得响的大品牌。目前要着力打造德宏水牛奶、水牛肉、遮放贡米等品牌,各县市也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和产业特点,培植一批新的品牌,如瑞丽红玉香柚、梁河回龙茶等。通过品牌战略打进和拓展国内外市场。
开拓“大市场”。目前,绝大多数农产品出现了阶段性过剩或供大于求,农产品市场基本上是“买方市场”。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农产品的市场开拓,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为农产品打开市场,一是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大宗农产品批发市场,为农产品商品化搭建平台;二是要积极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具有销售功能的专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扶持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通过他们把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和大市场对接起来;三是要积极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和农产品需求信息,为农民的生产活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四是要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和农民参加国内外涉农节会和专项农产品促销活动,加强宣传,大胆走出去,变“等客上门”为让客人主动上门。
第二个重点:抓新农村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工程、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是我们抓农村经济工作的总纲,*委、*政府已经出台了《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这次会议还要研究出台《德宏*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建设实施意见》,各县市一定要按照有关要求,切切实实抓好这项工作。当前的重点,一要抓好建设规划,二要抓好示范点建设。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内容比较多,重点要制定好四个规划,即:总体规划及规划纲要、经济发展及特色产业建设规划、村镇及村庄建设规划、社会事业建设规划。每年至少要确定50个示范点,条件较好的县市可以多一些,*财政已经安排了专项资金,各县市要积极筹措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同时,还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对口帮扶新农村建设。另外一点,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创新性工程,规划必须具有超前性,必须符合时展进步的方向,关起门来干是不行的,要创造条件分批带领乡村干部走出去看看,以借鉴别人成功的经验。
第三个重点:抓农村配套改革。
2021年我们要着力抓好两项重大改革:一是抓好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科学界定乡镇政府职能,整合乡镇事业站所,精简富余人员;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保障办学经费,合理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支出中的责任,努力做好乡村债务化解工作。这项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宽,利益调整敏感,必需认真做好前期动员工作,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二是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产权清晰”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前提,林权体制改革是产权制度在农村的探索和实践,意义非常重大。英国圈地运动以前,农村的山林、沼泽、草原由于没有明确的产权,导致“搭便车”行为泛滥,造成“公地的悲剧”。只有产权清晰,利益主体明确,才能激发农民爱护森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林权制度改革是带有深远历史和现实意义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这项改革的成功,还将为农村土地制度和其他改革提供经验,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在认真总结潞西市林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理顺林业生产关系,落实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自主经营权;积极推进和完善配套改革,探索建立林业产业要素市场、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森林管护机制。我*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已经基本完成,今年6月份将全面起动,2009年前必须全部完成。
除以上两项大的改革外,要深化农垦体制改革,全面推动农垦“二次创业”;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解决好农民出行难问题;要继续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水权转让制度和水价形成机制改革、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种养管理体制改革等,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活力。
第四个重点:抓公共产品供给
公共产品就是那些非排他性的,受益者不确定的,私人不愿意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公共产品是政府的职能。过去农村的桥梁、道路、沟渠、水利、电力、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供给欠账很多,这是造成城乡两极分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对农民的反哺就是要体现在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上。
今年要把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放到农村水利、交通、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农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科技、体育等社会公共事业上来。要从农民需求最急迫、覆盖面最大、受益最直接的项目入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夯实发展基础。要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麻栗坝水库、大型灌区节水配套等续建工程建设,继续加大山区“五小水利”工程、中低产田改造、优势产品基地水利配套设施、坡改梯及农村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力度,全面完成高稳产农田和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要抓好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公路的通达条件;要大力开展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新建农村沼气池3000口,完成农村节柴改灶1000户。
要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建立健全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医疗救助体系,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参合率,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与全省同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努力扩大覆盖面。
今年*级财政支农资金在去年的基础上要增加2000多万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以后要逐步做到将经济发展的增量成果大量投入农业农村建设。同时要加大农村金融改革步伐。长期以来,由于金融体制存在的弊端,农村金融不但起不到造血功能,反而成为吸血的机器,以*年为例,我*储蓄余额达127.5亿元,而贷款余额仅为73亿元,有50亿资金外流到发达地区,是典型的“穷帮富”。“嫌贫爱富”是金融企业的逐利本性,过去有一种观点认为,穷人不讲信誉,贷款非常困难。去年孟加拉国经济学家尤努斯以开办专门面向穷人的银行带动穷人走出贫困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对我们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一个很大的触动,农村金融组织和企业要努力改变观念,改善服务,大胆创新,切实加强对农村发展的金融支持。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财力状况,加大支农力度。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商资本和金融资本直接开发农业。
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任务、新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保证。
和民主法制建设。,按照“乡风文明”的要求,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突出抓好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艰苦创业教育,大力宣传无神论和科普知识,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提高乡风文明程度。民主法制建设的重点是搞好社会稳定。要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继续加大禁毒防艾工作力度,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要建立健全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和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主动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要规范农村财务和资产管理,搞好民主理财,全面推行财务公开,维护农民利益。二是认真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党在农村的政策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落实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燃油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是转变作风,狠抓落实。这次会议即将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是指导我*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文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结合抓“三力建设”,切实转变作风,根据各县市、各部门的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要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每一项工作,每一项任务,都要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严格考核,确保收到实效。
同志们,农业和农村发展关系全*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把农业和农村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整体水平,努力开创我*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德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就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成果为基础,聚焦群众关心的集体资产资源运营、财务收支以及民主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逐步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资产资源经营透明化、合同管理规范化、审计监督常态化,为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问题。重点排查各村对集体“三资”工作不严不实,不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问题;执行村务公开、承包经营、资产购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政策制度打折扣、搞变通、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甚至利用黑恶势力打击报复问题;搞“一言堂”、独断专行,议事决策不民主问题。
通过整治,教育提醒各级干部树牢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资产资源底数不清、运营处置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整治资产资源底数不清,登记入账不及时、不规范问题;违规购建、出售、出租(发包)、出借(出让)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非法占有、占用集体办公用房、厂房车间、农业项目设施、设备器械等集体资产资源问题;违反议事决策程序和承包经营规定发包集体土地、林地、水面等集体资源,仗权承包,以抵顶工资等不交承包费问题;资产资源运营过程中,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不规范,出租(发包)期限过长、价格明显偏低、逾期不缴(收)承包费(租金)问题。
违法侵占的资产资源和拖欠的承包租赁费,健全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各项制度,推进集体资产资源运营处置制度化规范化。
(三)财务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重点排查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白条入账、抵顶发票入账、账外账问题;违规领取、使用、报销集体资金,利用假单据虚增成本、虚列支出等侵占集体资金问题;票据领取、使用、收回不规范问题;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收入或转移支付、专项补贴资金、土地征占用补偿费问题。
通过整治,完善农村集体财务工作流程,建立镇村两级双向监督、共同管理机制;完善县域内联网互通的农村财务监管信息化平台,推进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民主监督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集体资产资源运营及处置、集体收益分配、上级补助(补偿)资金使用和投资、举债(高息借款)及财务支出等事项不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审批程序问题;财务收支及重大事项不按规定公开问题。
通过整治,健全民主理财机构,完善民主监督程序,丰富村务公开形式,强化民主决策意识。
(五)其他问题。重点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3月25日前)
组织召开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工作安排部署,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村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二)问题清查阶段(2022年3月26日-4月20日)
各村围绕整治重点和整治要求,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村,要进行重点核查。清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各村将问题清查情况报告、清查出的问题清单(附件2-6工作台账)于4月8日前上报经管站。镇经管站汇总后报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21日-10月31日)
各村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治。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村级法律顾问作用,确保整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边整治边清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纳入整治工作台账,一并抓好整治。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日-12月31日)
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各村的财务管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前清后乱”。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委政府和基层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各村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摆上突出位置。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制定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加强工作统筹,落实工作责任;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社区、镇党委政府汇报。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村要将确保整治工作质量贯穿专项整治全过
程,镇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加强跟踪督促,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各村问题清查和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一般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三部分),加盖村公章后,报镇经管站。附件:1.井沟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
小组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
台账(一)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二)
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三)
5.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四)
6.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汇总表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