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我们在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暨下步工作计划篇一
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_难题、补齐短板,奋力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深入开展“法润江苏”系列活动,在防风险促发展上展现新担当。去年以来,我们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研判、靠前服务,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探索建立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法律风险研究机构,在全省100家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司法鉴定处设立信息采集点,收集、研判并发布企业法律风险,及时提供企业、环境治理等法律风险管理服务。部署开展法润江苏“春风行动”,先后走访企业20347家,提供法律建议16049条,排查调处涉企矛盾纠纷16422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经济下行特别是处置“僵尸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围绕“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实施,组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出版《“一带一路”国家法律服务和法律风险指引手册》,成立综合性法律服务团,加强与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对接,在“长江经济带”重点企业设立律师工作站,在20家大型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召开后,我们紧扣促进市民的规则意识、契约意识、风险意识,助推“城市病”解决,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了法润江苏“美好城市·法律相伴”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城市社区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文化品质三项提升行动,近200万人次参与,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民生上取得新成效。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民生福祉的重要标志。我们大力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省发改委联合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并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了《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政策基础。积极整合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村(社区)设立司法行政服务站,推行统一管理、集中办公的“柜台式”开放服务模式,实现“前台集中受理,多个窗口服务,后台工单指派,一揽子处理问题”,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在实现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的同时,大力推进12348话务平台、网站平台、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平台以及电视平台等虚拟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一站式的专业法律服务。一年来,12348热线接听群众来电超过28万人次,12348网站浏览总量达到39.7万余人次,在线办理公证书3000多件,群众满意度95.62%。按照精准服务要求,建立法律援助对象信息库,不断扩大援助范围,提高办案质量,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万件,接待解答群众来访来电咨询70万余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8.14亿元。着力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编制完成《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省委审议通过并转发,全面启动“七五”普法,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普法惠民环省行、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活动。编制《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组织在宜兴、如皋、沭阳三地开展试点,为在全省全面推开打好基础。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省建成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33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率达44%,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坚持融合共治,在深化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全系统始终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作为深化平安江苏创建的重要路径,从源头治理和末端管控两方面入手,积极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提高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加强与综治、公安、法院、检察和劳动、环保、卫生、住建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主管部门的衔接对接,筑牢人民调解这一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按照建立统一的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体系的要求,把安置帮教作为监狱、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等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工作的延伸,坚持融合发展,加强工作联动,推动治理难题的解决。全面实施“零容忍”警务安全战略,深入推进监狱安防一体化建设,确保监管场所全面安全、持续安全。开展社区服刑人员“严格执法、严格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对重点人员、重点制度、重点场所设施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控。
四是着力补齐短板,在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上取得新进展。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举措,针对基层能力、基层力量、法治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大力推进信息化、社会化、法治化建设,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协调发展。坚持把信息化作为服务型、实战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的重要引擎,扎实推进以“2+1+n”一体化智能平台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构建司法行政“智慧法务”格局。目前,一体化智能平台已覆盖省、市、县、乡四个层级,并向村居一级延伸,平台汇聚了近48亿条各类信息数据,建成了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执行和矫治管理等六大类数据库。在纵向上实现了全系统上下的一网联通、信息传递,特别是加强数据“反哺”,提高基层工作效能;在横向上推动了司法行政与公检法、综治办、人社、民政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建共享。与阿里云等单位合作,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成立首家“大数据研究中心”,下一步将着力发挥中心在信息化前沿领域的技术优势,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深入贯彻中央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意见精神,加快社会组织培育步伐,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了涵盖基础型、枢纽型、专业型、行业型、网络型等五种类型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充分发挥他们在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制定涵盖执法管理、法治宣传、行业服务、站点建设、司法行政保障等5大类120多个标准化项目。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南、司法所建设导则、县(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南等4项标准被列入2016年度第1批江苏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提升了司法行政服务的精准性、规范性、高效性。
五是稳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为事业发展增添新动力。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不断探索新模式、积累新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行政重点领域制度改革。坚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并重,加强律师执业监管,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改革。修订《现代监狱建设指标体系和监测指标考评细则》,探索高、中、低监狱分类建设,龙潭高度戒备监狱和江宁低度戒备分监狱正式运行,为全国监狱分级分类建设积累了江苏经验。深化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开通江苏监狱微博、微信以及962326狱务公开服务热线,主动向社会公开狱务信息,有效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积极推动《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在健全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将有效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法律援助在覆盖全部低保人群的基础上向低收入人群延伸,13个设区市均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进行了调整。
六是坚持从严管理,在打造过硬队伍上迈出新步伐。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了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按照儒法并举的要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立家规,共产党员正家风”活动,把合格党员要求融入家庭建设,推动“两学一做”融入日常。以实战为导向,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技能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组织首批新任司法局长培训,队伍整体素质有效增强。按照“不变体制变机制”的原则,推动职能重组,变革勤务机制,加强力量整合,探索形成了司法行政民意调查队伍、数据分析研判队伍、全覆盖法律服务队伍、互帮共建队伍、社会工作队伍等“五支新军”,有效提升了工作质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厅直系统反腐倡廉“季度双会”制度,注重抓好警示教育和源头预防,队伍防腐拒变能力不断增强。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暨下步工作计划篇二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的进展,法律服务的规范与拓展有新的突破,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有新的成效,队伍建设呈现新的面貌。
1、积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目前南陵县八镇司法所已向省厅上报要求进行规范化司法所验收报告。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3、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4、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好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暨下步工作计划篇三
本文目录-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模板
- 司法行政个人年终工作总结报告
- 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xx县司法局司法所在县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创建平安、平安为主线,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注重职能发挥,以强化管理规范为突破口,努力为“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滨海名城,和谐新镇”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司法所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是一个基层窗口单位,与公安派出所、法庭等共同构成我国乡镇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中国基层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责,责任重大。我所能否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建设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将直接影响着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好坏。我所本着“提升水平、打造品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的思想,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有一颗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红心,明确自身职责,发挥自己作用。树立“xx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xx人民的呼声急于一切,xx人民的疾苦先于一切”的司法行政服务理念。形成了一支工作作风扎实、法律水平过硬、身体素质强、实事求是的良好司法行政队伍。
我所通过细化内部管理,夯实了各项工作基础,强化了司法所服务职能,树立了司法行政品牌意识,取得了上级领导和社会的普遍好评。如20xx年我所负责人蔡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我县仅一名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该同志不仅是人民调解战线的一名“老兵”,更是镇领导和xx人民信得过的“谈判专家”。其近年来被当地党政誉为社会矛盾的“减压阀”;被辖区居民称为“不穿法袍的好法官”。又如海埕村庄金燕为表示对我所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的感谢,20xx年8月送来“公正执法,热心为民”八锦旗;20xx年9月辖区居民许木清又向我所送来“情系群众,为民排难”的大红锦旗一面;林沟村、北溪村等地居民亦通过感谢电话等不同形式对我所依法办事表示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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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认真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积极预防矛盾纠纷激化。按照“那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的号召,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调委会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共创建基层调委会38个,均能按照要求正常开展工作;二是按照“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加强信息反馈、数据统计,坚持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于每月2日按期上报人民调解案件数、纠纷类型、调处结果、履行情况。
我所在被誉为“东方文明一枝花”的人民调解工作中,辖区多批群体性事件被遏制在萌芽状态。我所在在实现不伤和气、不动干戈,不结深怨的基础上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20xx年,我所主动调解民间矛盾纠纷,6宗(不含达成口头协议、村级调委会),调解成功6宗,履行6宗,反悔0宗。包括海程村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宗;市美村宅基地纠纷一宗;鹅豆村土地使用权争议(联合调处)一宗;北溪村山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宗,海埕村侵权纠纷(损毁路志)一宗;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一宗。20xx年度,我所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高达100%,调解执行率高达100%。目前,处于调处中的矛盾纠纷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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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始终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的暂行规定》等的要求,认真贯彻,规范业务、严密监管、强强教育。我所现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3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22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51人。其中缓刑29人,假释13人,暂与监外执行8人。男性37人,女性13人。城镇户籍13人,农村户籍37人。未成年人2名。我所因地制宜,针对矫正对象不同情况,逐一制定确实可行的矫正方案,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及矫正工作,通过个别谈话教育、实地走访检查、定位系统(定位手机);社区矫正人员每周电话报告本人行踪及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报告并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每月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每月参加司法所组织的社区服务等措施的规范运行,切实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我所根据县局的批准和确定,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类别按要求分为普通管理、重点管理和特殊管理,不同的管理类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目前,我所成立帮教小组51个,责任人到位,逐人落实监管教育责任,实行一人一档式管理。目前,51名矫正对象认罪态度积极,服刑表现端正,生产生活稳定,未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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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和完善信息上报(网络版)工作,为上级了统计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我所指派专人负责司法行政基层管理信息平台、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全国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等的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执行上报期限规定,于每月20日按期上报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每月1日按期上报人民调解案件情况;6月30日、12月30日按期上报司法所建设情况;1月20日、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按期上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按期上报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情况;1月、3月、6月、9月、11月按期上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按期录入社区矫正人员刑罚执行信息;按期制作检察台帐。据统计,我所该年度前述信息上报率100%,审核通过率100%。同时,我所为有效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指派专人负责联通定位系统(定位手机),实时监督社区矫正人员活动范围;并采取随机拨打社区矫正人员定位手机等手段,防止出现“人机分离”。20xx年度,我所加大刑满释放人员地址及未成年子女情况核实工作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中涉及我所的核实、查询、上报、统计工作,做到及时1-2天通过该系统获取本辖区新增服刑在教人员信息,并迅速与服刑人员镇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委及服刑人员家庭核实监所要求核实的信息,按期将核实的情况反馈监所。对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失败的,我所及时填写未核实成功原因及可能去向并通过该系统平台反馈监所。定期查询、汇总预释放人员信息,提前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据统计,我所共核实成功361人,核实失败(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21人,待核实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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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所第一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9人,帮教人数9人;第二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8人,帮教人数8人;第三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11人,帮教人数11人;第四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12人,帮教人数12人。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结合实际,我所采取有效帮教方法,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所努力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档案建立,由专人负责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职责内工作,及时制定帮教计划。认真贯彻《广东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为刑释人员出具《介绍函》,由刑释人员持《介绍函》向公安派出所、民政等部门办理落户迁户、身份证明、救济救助、社会保险、就业援助。对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我所及时向公安派出所通报情况,对“三无”人员,我所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我所注重对刑释人员的心理帮助,同时亦注重掌握刑释人员家庭情况,定时走访,定时慰问。对部分经济困难的刑释人员,我所均及时协调村(社区)和镇民政部门共同作好安置帮教工作。如20xx年我镇受强台风--“天兔”袭击,个别刑释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心灰意冷,我所走访了解后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争取镇民政部门支持,为刑释人员等解决了大米一批。同时,我所负责人迅速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及时把大米分别送到林蜂花、朱庭彬、谢汉彬、朱石枝、朱国强、钟俊汉、钟韶镇、陈文盛、朱朝元、李延武等的家中,解决其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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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是“”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年,我所紧紧围绕中心、广泛开展法制宣教工作,为辖区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结合镇实际情况,我所通过法制宣传栏、宣传册,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宣传、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信访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十多部法律法规。
20xx年8月6日,我所负责人等一行向xx中学、中心小学发放名为《法律与生活》的教育读本约200余本。20xx年12月4日,以全国普法宣传日为契机,县局及我所等深入中心小学,向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法制课。20xx年12月27日,我所向党政领导班子;山家、海埕、鹅豆、宫山、陈陇、前埔、竹湖、邦庄、邦山、北洋、史岭、北溪、峰霞、头寮、尾寮、月潭、孔美、邦庄、见龙、赤一、赤二等38个村(社区)的两委及镇驻各村工作组长发放《读好书决好策》法律宣传资料约400余本。20xx年12月,我所协助开展了全镇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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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积极加强与镇综治中心、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兄弟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争取兄弟部门的工作支持,形成了较好工作氛围。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我所进一步畅通群众纠纷诉求、村情民意反馈渠道。落实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向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有理没钱”的人用得起法律,讲的起法律,既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又彰显了法律尊严。据统计,一年来我所共接受党委政府、村(社区)两委、企事业单位、辖区居民等法律咨询约160余次。
一年来,我所的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薄弱环节。一是缺乏经费,限制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安置帮教工作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还需要不停探索。各项工作还要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务必打造出一支在人民群众心中“叫得响、做得硬、信得过”的政法队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谱写xx镇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模板(2) | 返回目录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的进展,法律服务的规范与拓展有新的突破,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有新的成效,队伍建设呈现新的面貌。
1、积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目前南陵县八镇司法所已向省厅上报要求进行规范化司法所验收报告。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3、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4、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好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模板(3) | 返回目录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xx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xx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三)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的责任,为法律援助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以省司法厅和区人大视察我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额度,增加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确定了法律援助条件中经济困难的标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坚持办好《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的“12348阿拉的法律顾问”和“我为读者找律师”栏目,以实际案例来增强宣传的效果。全年共解答来电咨询4075人次,接待来访咨询77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53件,非诉讼案件51件)。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局机关(包括公证处)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实施了“四条禁令”,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学习了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是执政能力的决定》、《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律及相关规定。开展了创建区所有,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组织全体党员到嘉兴南湖党的“一大”遗址参观,教育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从公安系统调入了三名公务员,招考录用了一名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了中层干部上岗竞聘,经区委政法委批准,任用了三名中层正职。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树立公正执法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整顿了学风、文风、会风、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全局干警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提高,在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满意度上有新成效。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模板(4) | 返回目录xx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主题,以争创全国法治城市为契机,以服务促发展,以保障促稳定,以建设促提升,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努力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生态城区、现代成华”做出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法治城市
1.全面推行“3513”普法教育模式,在普法依法治理上成效明显。是“”普法检查验收年,为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全面推行“3513”普法教育模式。通过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面上法制教育、结合“法律六进”加强六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教育、结合重要节点加强专业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在责任明确性、形式多样性、范围广泛性、对象针对性、效果有效性“五性”上下功夫;通过抓住办好社会影响面广、影响力大、领导和群众关注的重制教育活动重点;通过抓载体、抓活动、抓队伍的“3513”普法教育模式。全年共举办法制培训230期,接受培训人数1xx人次,召开法制宣传动员会166次,广播电视宣传560次,街头设点宣传800次,专栏780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余万份,全区受教育人数达79.3万人次;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城镇居民、暂住人口受教育面分别达100%、100%、90.2%、85.3%。
2.抓住创建主线,在争创全国法治城市工作上取得新进展。今年是我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关键之年,年初及时制定创建方案,细化各项具体措施,稳步推进,狠抓落实。一是召开全区“”普法检查验收暨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推进会,形成了“党委领导、一府两院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体制。二是建立健全四项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目标考核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监督推进机制,区人大将其列入年度视察、审议内容;议事决策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办公会议,对年度工作要点和重大活动方案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工作机制,及时落实创建工作经费。三是大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大力宣传报道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成效和亮点。经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已荣获四川省法治区先进单位,并被推荐为首批全国法治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二、建立健全调解机制,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1.实行“5+2”模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见实效。确立 “大调解促大和谐”工作思路,探索实行“5+2”调解工作模式。一是建立“五项制度”。即建立矛盾纠纷调解目标考核制度,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作为街道、部门和基层司法所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坚持每月常规排查、重大节日定期排查、重要时段专项排查,主动掌握情况,适时介入调处;建立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和主动介入纠纷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建立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并妥善处理;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形势。二是发挥基层人民调解人员和“文明和谐调解室”作用。坚持 “调防结合”,立足“抓小、抓早、抓苗头”,有效预防和阻止矛盾纠纷的发生,积极为久调不决达不到打官司的纠纷提供调解服务和法律服务。
2.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突出化解矛盾取得新成绩。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人物事迹,报道典型案例;设点集中开展宣传,提高大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人民群众对大调解工作的认知度。通过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已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选择,达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基层工作成绩突出
1.创新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成效明显。一是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在全市率先安装启用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制定了《成华区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终端(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手机的使用规定,确保了矫正对象、归正人员始终处在监控范围,不发生脱管、漏管。此做法得到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怀臣,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等领导同志到我区视察后的高度肯定。
2.管帮并重,帮教措施落实到位。一是主动与相关部门联动,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部门安置帮教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二是组织探视帮教团深入监所、律师送法进高墙、刑释解教人员中先进典型现身说法、开展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阳光夏令营”等活动参与帮教安置工作。三是落实衔接措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六类人员做到“六个必接”。四是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和帮教措施,主动帮助就业和生活救助。
四、围绕中心深化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1.围绕中心,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一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等问题,积极组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决策建议和法律公证等。二是组织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日,配合领导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现场为信访人员解答各种法律咨询,引导信访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三是组建“服务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律师服务团”,完善律师为“企业法律体检”、公证为拆迁安置服务等法律服务“产品”,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以及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共为大型企业、重点工程提供公证服务93件,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2.靠前服务,提升服务民生效应。一是以深化“法律服务三进”为抓手,以结对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积极开展面向社区、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活动。二是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共计5次深入惠民工程搬迁签约现场及安置分房现场,设立法律服务点,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政策宣传活动。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为农民办理农转非公证,拆迁居民办理选房公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面的公证服务。
3.完善网络,延伸拓展服务领域。构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网络,形成了区、街、社区三级法律援助体系;制定了《关于扩律援助事项和统一城乡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规定》,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律援助范围。
五、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履职能力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监督管理,狠抓全局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着力建设“学习型班子、学习型机关”,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狠抓规范化建设,大力整顿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与发展软环境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 年工作规划》,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局班子以身作则,充分发挥中层干部作用,弘扬正气,打造团队精神,树立争创第一思想,干部职工素质得到极大提高。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暨下步工作计划篇四
20xx年,闽侯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下,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三严三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身作则、服务大局,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上街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县司法局被评为“20xx-20xx年福州市文明单位”,全系统在省、市共荣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各种表彰先进集体10次,有23人次评为先进个人。
一、抓重点,求实效,普治并举促提升。
建成上街、青口、南通“法治宣传一条街”,尚干镇、竹岐乡、甘蔗三福小区等“法治文化公园”,加快筹建县级“法治廉政文化公园”,选址闽侯县江滨湿地公园(荆溪段),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全力打造特色工程和精品工程,目前已完成设计、预算,并通过财审进入招投标程序。开展“法律六进”、“两违”专项治理等宣传活动105场次,解答法律咨询4000人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举办领导干部、农民法制讲座96场次。在县电视台开设《法治广角》专题栏目,共播出24期。强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今年我局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在中央新闻媒体发表信息2篇,省级新闻媒体发表信息52篇,在市级报纸和网络媒体采用478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提升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知名度。新开通“法治闽侯”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抓基础,强基层,维护稳定作贡献。
1、立足服务群众、服务项目、服务发展,夯实基层基础。全县投入资金967万元完成15个司法所(含南屿所)业务用房建设,每个司法所面积都达到180平方米以上,均获“福建省规范化司法所”命名,在全市率先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验收全覆盖。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全面完成,购置县滨江商务中心公共服务e楼第四、五层(合计约2380㎡)作为县司法局业务用房。
2、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与15个派出所建立驻所调解室,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58件,调解成功1653件,调解成功率99、7%。县政府制定出台《闽侯县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办法》,深入开展“检调、诉调、公调、医调”四大对接工作。接访医患纠纷投诉21件,立案16件,结案15件,终止1件,结案率93、75%,参与现场处置35次,赔付金额83、18万元,所有已调处的医患纠纷,均未发生投诉及协议反弹现象。
三、抓监管,重规范,矫正安帮上台阶。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85名,累计解除矫正1684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401名,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16%以内,接受法院监狱委托出具评估函155件,采信数145件,采信率94%。共有安置帮教对象3550人,全部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同时,建立了重点刑释解教人员从监所接回机制,共接回刑释解教人员237人,成立了12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四、抓亮点,提效率,法律服务树形象。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今年7月成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12348”公众平台,创新实行“设置一个窗口对外、组建两个服务团队、优化三项服务措施、建立四个服务阵地、健全八项工作制度”的“12348”模式。共受理了699件群众诉求,县中心“一站式”司法服务便利群众成效显著,分别在《福建日报》、《福州日报》、人民网等新闻媒体上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组织公证人员及律师深入乡镇(街道)、村(区)开展证据保全105场次,承办各类公证4910件,收费103、6万元,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52人次;承办法律援助859件,解答法律咨询1247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955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抓素质,定规矩,队伍形象展新姿。
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在标准化建设、制度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效能绩效评定、纪律作风建设、抓宣传树典型六个方面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我局大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20xx年新招收4名司法助理员和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并从外县区调入1名基层司法助理员,新招聘20名安置帮教社工,干部队伍不断更替,战斗力显著增强。
六、抓作风,讲廉政,“一岗双责”得落实。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执纪问责,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践行“三严三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全部实行集体研究,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重在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公车管理等方面抓落实,“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66、48%,其中公务接待费0、35万元,缩减了70、33%。强化执纪问责,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转发典型案例通报、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发放《廉政准则》《条例》系列读物等多种形式,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思想防线。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暨下步工作计划篇五
20xx年度镇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20xx年乡镇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井司发〔20xx〕17号)文件要求。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县的.背景下,抓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镇党委、政府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理的长期性基础工作。制定《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镇法治宣传计划》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到党委中心工作和对村(社区)的考核中去。坚持干部学法制度,制订了《关于印发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镇党政联席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的通知》,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宣传活动。
(二)深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民主示范村(社区)”创建,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三)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村”、“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等主题活动,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168人,覆盖全镇所有村民小组。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全年开展党委会会前学法24次,警示教育10次,组建法治宣传队伍14支,发放便民法律联系卡1013张,开展法治文艺演出10场。规范完善“法律七进”各项工作台账。
(四)积极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工作,县政协副主席贾伯玉与县司法局巫惠平局长率考核组一行对我镇“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验收,受到县领导的肯定。
(五)按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上报,全年上报普法信息12条。
(一)扎实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研判工作,每月20日前按时上报排查调处情况,做到矛盾纠纷不出镇,全年各村调解矛盾纠纷96件。
(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网络的建设,积极推进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为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全年组织调解员和村(社区)后备干部进行人民调解专题培训3次,极大地提高了调解员对问题的分析理解能力,对全镇的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积极开展调解能手等评定活动。
(三)紧密结合“依法治县”和“法律七进”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各级调解委员会资料、台账健全规范,调解纠纷有记录、有协议。
(四)按要求征订人民调解杂志、法制日报等报刊书籍,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全年上报信息4条。
(一)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做好日常走访和帮教工作,刑释人员未发生重新犯罪现象。
(二)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帮助1人争取民政低保、1人申请c级危房改造,补足资金4000元。
(三)按时完成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季度报表和各类统计报表,全年上报信息4条。
(一)明确矫正工作责任。针对每一名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镇司法所都成立专门的矫正小组全程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矫正小组由社区服刑人员所在村(社区)推荐一名熟悉情况的干部担任志愿者、司法所长、片区民警和社区服刑人员家属共同组成。司法所与矫正小组成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
(二)细化矫正工作方式。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年龄、学历、职业、身体状况和所犯罪行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时矫正小组开展入矫仪式,详细讲解社区服刑各项规章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纪律要求。服刑期满解除矫正组织开展解矫仪式,帮组期满解矫人员重新融入社会。
(三)严格矫正日常监管。严格遵守“两个八小时”制度,年初制定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计划。每月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社区服务和教育学习,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必须做好读书笔记。每月社区矫正小组不定期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走访、定位手机和电话抽查,并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月须报告日常情况和思想汇报。以便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和工作动态,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乐山司法局社区矫正平台,不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活动地点进行定位,结合电话抽查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向,确保无不假外出情况发生。创新推行“电子平台”与“纸质档案”同步操作系统。注重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的功能整合应用,将基本信息、法律文书、刑罚执行、居住地变更、解除矫正等内容统一录入系统,通过平台上的工作记载系统,录入各类工作信息,使社区矫正各类基础信息形成一本全系统共享的网络化卷宗,实现社区矫正基础工作向信息化、规范化、高效化管理转变。
(五)将矫正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我镇依托县网格化监管中心平台,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网格和农村网格中,并吸纳网格员进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充分发挥网格员的重要作用。
(六)加大矫正帮扶力度。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产业发展的扶持和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的救助。鼓励社区服刑人员自主创业,回报社会。现已有1人发展肉兔养殖,月出栏肉兔1000余只,月利润8000余元;1人连锁经营3家鞋店,带动就业8人;1人流转土地20亩种植优质水果,带动周边村民发展致富。今年以来慰问困难社区服刑人员4名,为患癌症社区服刑人员发放救助金4000元。
(七)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系统报表,及时更新社区服刑人员信息。代表xx县接受市人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规范制作和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资料,全年上报工作信息8条。
(一)每月接待法律咨询服务3件以上,全年接受法律咨询137件,每月按时将数据上报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引导25人次到马踏法律服务所申请法律援助,使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保护,全年上报工作信息4条。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13个村(社区)全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法律顾问参与各村事务有台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深刻领会《依法治省实施纲要》,积极宣传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提高我镇群众的法律意识,构建和谐、平安。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暨下步工作计划篇六
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xx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中共xx县委、县纪委的领导下,脚踏实地,注重实效,取得了一些成绩,多年来无违法乱纪案件发生。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 教训。正反教育相结合,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比有教训,夯实了防腐拒变的思想基础,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第二是谈话提醒教育。对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乔迁等事项前,我们适时地组织有针对性的谈话,几年来,局支部成员与环节干部谈话17人次,环节干部与一般干部谈话28人次,有效地防止了违反廉政规定事件的发生。第三是开展家庭廉政教育,组织干部家庭成员观看廉政影视片、光碟,阅读廉政书籍等。如我们以牛玉儒的妻子把许多说情送礼者挡在了门外的例子,与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临刑前说的“如果有一个好爱人,能及时提醒我,我就不会落到这地步,我的很多受贿事情是受了爱人的影响”的例子两相对比,让干部家属们进一步明白,配偶的勤政廉政不仅是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也是对自己和家人的最大关爱,激发了家属们学习廉政知识、参与廉政建设的热情,在2010年9月举办的干部家属廉政知识竞赛活动中,全局30名干部有26名干部家属参加,有3个家庭获得了“廉政家庭”奖,2人获得了个人单项奖。
2 作中认真学习并执行。
在制定制度时,我们注重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干部参与的热情,以实现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例如在讨论《八小时之外监督制度》时,干部们就“禁止在八小时之外接待当事人、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送礼”一条如何监督展开了热烈讨论,最后决定增加“聘请社会各界代表担任监督员,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社会行为进行监督”一条,采取每季度向聘请的社会监督员邮寄监督卡的方式监督,并附上贴好邮票的回复信封;还增加了一条“建立与干部家属联系制度,每季度走访家属一次,了解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情况”。几年来,社会监督员回复监督卡110多份,通过社会监督员和家属的监督,对干部诫勉谈话12人次,并挽救了一个因八小时之外频繁出入娱乐场所导致夫妻感情恶化、濒于破裂的干部家庭。
三、强化监督,建立反腐倡廉工作的监控机制 为了保证制度的落实,我们采用分类监督的方式。对领导班子的监督我们侧重于《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等制度的执行上。2005年,上级批准我县新建四个基层司法所,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我们成立了基建领导小组,整个建设过程由小组成员集体参与。由于资金数额小,达不到招标要求,所以采取了议标的形式。某个科局的主要领导听说后,3 特地向我局“推荐”了一个工程队,可是经过基建领导小组考察,这个工程队不具备资质,施工质量无法保证,而且价格偏高,因此,没有将工程包给这个工程队。基层司法所验收合格后,打算举行落成典礼,按照《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要求,在提交干部会议讨论通过时,干部们提出落成典礼需要2,000.00多元,既造成了浪费也违反了规定,最终否决了举行典礼的提议。
对机关各股室干部的监督侧重于是否存在“生、冷、硬、差”“推、拖、搪、塞”“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风以及办理业务的质量、时效,通过不定期的抽查和办事群众的反馈及时发现问题,严令干部改正。如2010年6月,在向市局呈报律师年度执业证注册材料时,因工作人员的疏忽遗漏了律师张某的材料,张某反映到了局里并与其吵了起来。了解情况后,支部书记立即根据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对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并令其自行支付差旅费为张某补报了材料。
4 参与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投诉接待专岗、举报信箱等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构建了“三位一体”的监督模式。如2010年11月,查巴奇鄂温克族乡一位当事人到我局举报法律服务工作者杨某在庭审时提供伪证,我们接到举报后立即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开展调查工作。经查,该证据系被代理人私自涂改,法庭并未采信;但代理人杨某没有对该证据进行认真核实,存在工作失误,执业行为不够规范。因此我们决定给予其口头警告,并以其为鉴,召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警示教育会议规范执业行为。
四、明确职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运行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否抓好,最重要的是组织建设力度大小,工作运行机制能否发挥效能。为此,我们首先加强了组织建设。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的基础上,配备了一名兼职纪检员,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同时负责理顺工作关系:一是理顺本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与全市、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系,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把上级的党风廉政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本部门的工作之中;二是理顺好牵头负责与发挥各股、室、处、所积极性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做好本部门的预防,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三是理顺好纪检监察专题会议与局长办公会议的关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5 一起考核,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工作体系。其次,我们细化了责任,明确了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处、所,再由股、室、处、所负责人将具体责任目标分解到人,各股、室、处、所的负责人同时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人,对各自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这样就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纪检人员组织开展、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的反腐倡廉工作运行机制。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也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反腐倡廉工作也在不断地呈现着新的特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 “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廉政勤政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系统内深入开展,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司法行政机关而不懈努力!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暨下步工作计划篇七
2017年以来,我乡司法行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层基础工作
今年以来,我乡在开展司法所业务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同时,把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最大限度的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来抓,以全区开展的重大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攻坚活动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专项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积极推行“三调联动”和“人民调解协议诉前确认”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联动联调、应急处理等十项制度,认真落实重大矛盾纠纷包案调处、挂牌督办和联合调处机制。全年共办理人民调解案件件(其中司法所办理件),调处成功件,成功率达到%,形成调解协议起,建卷宗件,口头协议起,建档率达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全乡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我乡把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从源头上、基础上、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基础来抓,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开展了“法制乡镇”的创建工作,同时加大了“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创建力度。按照“五+1”的工作模式,在全乡11个村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周到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开展指导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深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活动。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次,为全乡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名,全乡确定普法骨干*名、普法对象*名(其中领导干部27名,公务员*名、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名、城镇居民*名、青少年*名、农民*名)。在乡机关、*村、组、*村建成大型普法长廊*处,在村建成普法文化大院,制成法制宣传展板面。利用重大节假日及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共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次,张贴宣传标语张,悬挂横幅*条,印发宣传资料份,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乡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全乡普法活动氛围浓厚。
三、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以来,我乡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完善了领导组织机构,充实了*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分工负责协作机制。制定下发了《2017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庆阳市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并确定专人管理,遵守保密制度。认真落实“四个一两评定”工作模式和使用《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手册》,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均建立了管控档案,落实了管控措施。注重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的矫正人员的处理力度,建议撤销缓刑*名,建议收监*名,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性劳动*次,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全乡截至目前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名,在册*名(其中缓刑*名,管制*名,暂于监外执行*名,假释*名),解除*名,当年新增*名,未出现漏管脱管现象,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今年以来,我乡认真落实衔接、接送、建档、安臵、帮教、回访“六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必接必送,实现了“无缝衔接”,杜绝托管、漏管现象发生。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一人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了“五帮一”帮教小组*个,落实帮教谈话*余人次,帮教率达到了%。我乡登记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共*名,其中今年回归*名。在安臵帮教的同时我们注重加强安臵实体规模化、规范化建设,在巩固原有*处帮教基地建设的同时,今年新建成过渡性安臵帮教基地*处(),累计安臵刑释解教人员*名,本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臵率达到%,没有出现重新犯罪人员,为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奠定了基础。
五、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我乡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来抓,认真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工作程序。今年在“乡为民服务政务中心”、米堡村部便民大厅、黄官寨村沟畎组便民服务室建立了法律援助窗口,共接待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起;代书份;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张,并全部录入了法律援助一卡通系统;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我乡的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数量还有待提高。二是社区矫正等业务经费保障不足,导致工作进展缓慢。三是信息报送还需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区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为服务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暨下步工作计划篇八
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司法行政人员个人工作总结,供您参考。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以党的xx大及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年初局党委提出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先进集体荣誉;干在实处,再立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六项工程”,不断深化“三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推进基层工作“基础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不断完善“五个一”,努力实现“五个要”,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名所名长”,较好地发挥基层各项职能作用,服务了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省厅“义乌会议”精神,年初市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建所水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市局、区局充分重视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市局、市局、县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争取实现省级示范所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力争在落实省厅《规划》、提升规范化档次上有突破。
目前,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直管所建设取得突破。在上年全市66%的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15家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所标准,总数和占比全省领先。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典型、先进带动工作。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7家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坚持每月民间社情动态分析、每季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会”、“xx大”等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解纠纷14665起,成功14429起,成功率98.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32人,防止民转刑47件344人。今年、两区还分别将人民调解等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进一步推进了工作。
3、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落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实施办法》中,重点做好“三无”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去年安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立了一批新的安置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实体建设安置基地,拓宽安置渠道。各地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帮教率98.9%,安置率97.4%,当年重新犯罪率1.29%,低于省厅控制3%的要求。
二、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契机,实施法制宣传“素质工程”取得新成效
1、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围绕全面实施“五五”规划,重在健全机制、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定了新一轮责任书。根据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成立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聘请了35位律师为义务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充实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推进了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根据“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学法用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了《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市级13名拟提请会任命的干部接受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0多名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15000多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书面考试。举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组织了百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学法工作。编印万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选》和八期法制宣传挂图,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法律、计生“五下乡”,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加强了教材的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发行六万余册的教材,为全面铺开各类对象学法打好基础。
3、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根据上级总体部署,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意见》,隆重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在全市组织了“法在我身边”的“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开展了聚焦“五五”摄影大赛、“百家网站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也都选择了“七进”中的若干重点内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览、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三、以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为抓手,实施法律服务“服务工程”取得新成效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关于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别指导,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局重点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成效明显。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授予-全省文明公证处。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查卷、听庭、询访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律师文化建设和电子管理,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两个律师咨询团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并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积极维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县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百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予以了专题报道。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律师370名,全年担任法律顾问2498家,代理案件13085件,非诉讼事务951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3家,基层法律工作者232名,担任法律顾问319家,代理案件5480件,非诉讼事务4760件。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全市构建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公证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系统联网打下了基础。开展月查、季查、年查的公证质量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强化监督,提升公信力。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市公证处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业务公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全市共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24名,全年办理公证29806件。
四、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立足点,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抓规范,促管理;抓改进,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援中心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16685人次,比上年增长15.62%(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6578人次,同比增长48.75%);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比上年增长14.43%(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220件,同比增长37.5%)。全市5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市“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厅推选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1、规范法援工作,确保援助效果。通过加强机构规范建设、服务规范建设、监督规范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监控体系建设,实施了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规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提升了援助质量。
2、拓展法援领域,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援助资源,全市已建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并建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地还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如市采取网上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县采取了流动法律援助站的方式,区采取援助站主任挂靠区中心的做法,县在各村配备了农村法律顾问等,为“应援尽援”创造了良好条件。
五、以确保劳教场所安稳为前提,实施劳教场所“安全工程”取得新成效
1、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先后开展防暴、消防、防疫等多次安全演练,开展民警岗位练兵、“双百”等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成大门、围墙和全所监控系统改建,做到安全防范工作软件硬件双到位。从而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七年安全稳定。
2、深化了劳教工作特色。认真总结完善“三种管理模式”,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市劳教所加快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治工作,探索建立劳教人员周末回家制,深化劳教特色。巩固“部优学校”成果,深化“三课”教育,大力加强所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增强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共有27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六、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重点,实施队伍建设“系统工程”取得新成效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求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载体,深入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市局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有效开展了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领导班子战斗力更强,党员干部素质更好,机关整体形象更佳,各项工作业绩更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通过广泛发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剖析整改、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不断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市劳教所、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良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成员到省厅机关宣讲。
回顾工作,在看到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如何与时俱进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关注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政治等的作用;二是如何高标准地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水平,有效整合现有司法行政资源,做精、做实、做特重点工作、民心工程;三是如何进一步保持部级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进一步树新队伍形象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重视和改进。
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党的xx届四中全会对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西岗”建设中,努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优良的法制环境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天,借举办干部论坛的机会,我从三个方面谈点认识和体会:
一、先进城区的基本经验太原市杏花岭区和普兰店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20xx年11月,区委副书记王玢带队到太原市杏花岭区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所到之处、所见所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太原市杏花岭区的先进经验是: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项结合、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抓好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受教育人群的职业特点相结合;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局外在地位、形象的提高)。注重在“三提供、三帮助(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知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懂法;提供法律保障,帮助群众用法)上下功夫。
在法制宣传上,将普法阵地前移,送法进社区;在法律服务上,将办案人员工作重心下移,拓宽服务市场;在人民调解上,坚持调防结合,寓防于调,达到了贴近社区、服务群众的目的。普兰店市的经验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加大硬件建设投入,联网148法律服务热线,将全市20个乡镇司法所、25个法律服务所人员收编,实行“人财物事”垂直管理,理顺了乡镇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保证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以上两个先进城区的做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始终把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三是具有创新意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法律进社区的新模式;四是舍得投入,注重加强硬件建设。
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实施法律援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省、市政府对我们的做法给予肯定,市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送书入户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0余万元,编印“一书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外来劳务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人民调解指南》《公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费向社区居民发放,做到“一户一册”。
近年,围绕旧城区改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的做法被市司法局推广。指导石道街小学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被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联合制成光盘向全国发行。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典型城区相比,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执法环节上,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编制和级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三、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及措施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大大连”及“新西岗”建设步伐的加快,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突出表现为“七变”:一是社区内涵变大;社会功能的回归,导致社区包罗万象。二是社区法律服务对象变多;三是社区依法治理变难;四是社区依法治理的战线变长,安居拆迁,人户分离、导致管理乏力;五是社区法律援助工作量变大;六是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变广;七是社区治安任务变重。新形势的变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紧紧围绕“保持地区稳定,强化依法治区、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一中心工作,完成好以下任务: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向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转变,实现大众传播媒体和专门法制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二是由同一法制教育内容向因人、因需划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转变,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变等待式法制宣传教育为跟踪式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加强重点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转变传统的教育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从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健全制约措施入手,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尤其是要搞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抓好《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七抓”(即:抓领导、抓机构、抓窗口、抓青少年、抓活动、抓帮教、抓阵地)在全区逐步形成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格局。
(二)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发展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首先要加强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硬件建设,争取领导的支持,投资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其次要加强基层专职队伍建设,使街道司法助理从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司法工作,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配合、拾遗补缺、确保一方平安,化解群众矛盾,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第三,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实现“148”法律服务专线联网,构筑起随拨随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的法律咨询快速回应网络,使之真正成为联结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建立“一校、一庭、一员”(法制学校、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总校、社区建立法制分校,担负起辖区法律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庭,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化的“小调解”向多元化的“大调解”方向发展。
(四)开展真帮实教,广开就业渠道,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要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亲友为成员的安置帮教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通气”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脱管失控现象,做到“五谈”(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确保帮教对象、帮教关系、帮教责任、帮教时限“四落实”。要开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向实。要主动与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协调,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贯彻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当前,司法行政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组织学习xx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提高对加强执政能力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提高执政能力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开展创建“三个一流”活动结合起来;同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结合起来,制定措施、落实制度,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把学习的落脚点放在本部门工作的实践创新上,紧紧围绕“新西岗”建设目标,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利用区辖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公证等资源,探索为“四区二带”和大的经济项目主动上门服务,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对机关干部、街道司法助理、律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关于依法行政从严治警的“十条禁令”》《关于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的八条规定》和《大连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八不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建设“新西岗”、为我区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共2页,当前第1页12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暨下步工作计划篇九
xx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全县行政监察工作以xxx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xx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xx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年工作规划》和我县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职,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1.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6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
2.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家庭财产登记、礼品礼金登记等四项制度。全县共有585人次作了个人收入申报,其中:县处级33人,乡科级552人。
3.认真开展责任制考评工作。按照县委关于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总体安排,于xx年12月20日至xx年1月10日,对全县15个乡镇和53个县属部门xx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15个先进集体和3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4.严格执行省政府 “公务员八条禁令”、州政府“五条要求”、××县“八不规定”。先是要求各单位紧密联系单位和个人实际,逐条对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到县纪委监察局。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监察局牵头,组成检查组,适时对部分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较好。
(二)围绕中心,扎实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1.加强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和省、州、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的扩大内需建设项目。xx年第四季度以来,全县共争取中央扩大内需第一、二、三批建设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扩大内需资金万元,省级补助万元,州级配套万元,县级配套万元(其中xx年应配套万元)。 ××县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我县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要求,围绕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围绕加快发展主题、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和xx年省运会在举办机遇等 “12345”工作思路,加强对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二是对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县森林公安分局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等11个扩大内需项目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三是xx县发改局,整合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力量,对我县落实三个“百分之百” 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我县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目标任务的完成。
2.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简化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文政发〔〕60号)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县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县级部门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70项,决定保留243项,精简28项。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中,行政许可项目15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3项。并以文政发xx13号文件下发,把保留项目予以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方式,明确责任和要求,完善监管制度,使行政审批工作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3.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精神,结合我县xx年的治理情况开展“小金库”回头看清查工作,全县171个单位进行了自查,县清查办进行了抽查。经过清查,我县发现并查处了2个事业单位存在“小金库”,以个人名义开设 2个账户,“小金库”金额元,正常渠道支出元,用于发放津补贴和其他支出90000万元,已上缴国库 元,查处7人。
4.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县监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目前,我县没有商业贿赂案件发生。
5.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在全县进一步推行了政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政务公开与落实“ 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结合,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上半年,县监察局对我县部分重点“窗口”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全面落实。县政府办组织人事局、监察局、信息局、xxx及政府办督办科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2个督查小组,深入32个重点政府部门对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有效推进了我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根《州监察局关于加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文监发〔〕7号)要求,监察机关负责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为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县监察局和各派出监察分局经常深入政府部门对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按月份汇总报州监察局。载止10月30日,我县共进行重大决策听证2项,对50项重要事项进行了公示,通报了192项重点工作。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等各项改革,加强对人事招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xx年,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了教育系统招聘特岗师31名,县内教师流动招考90人,××县医院招聘工作人员35名。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1.进一步加大问责工作力度。xx年,县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xxx××县委关于全面实行问责制的意见》和《××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继续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切实推进问责制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今年全县共对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等情况的25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事业单位人员20人,其他人员2人。从问责方式上看:诫勉谈话的6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的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14人,待岗的2人,免职的1人。
2.进一步加强了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一是对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对环西路三期路面改造工程、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中央储备粮直属库扩建工程、××县国土资源事务中心土地开发项目、以腻资水库建设工程、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d级危房改造项目等31项工程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涉及金额万元。二是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决策,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进行了监督。去年11月以来,对-d-5、-d-20、 -b-1等16宗土地的挂牌出让进行了现场监督,成交总金额万元,成交价均高于底价。三是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监督了县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县教局资料印刷采购项目、县一中校园广播系统、××县xx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及定点保险等37次重要采购,采购金额万元。四是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签订工作。xx年,与县监察局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项目共有65个,有效促进了建设工程“双合同”制度的落实。
3.深入开展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格贯彻落实《xxx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县监察局配合土地部门认真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专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着力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共清理出个人违法用地73宗,违法占地面积8434平方米;单位违法用地2宗,违法用地面积40亩。目前,正按有关程序进行依法处置。二是积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加强矿证管理,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加强对矿山的监管和巡查,共开展矿山巡查150次,发现矿山违法行为8起,制止8起,发出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申请立案查处违法采矿2起,对违法采矿公司和个人进行了罚款处罚,并责令其撤出一切采矿设备和人员,有效遏止了私挖滥采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我县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整治饮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己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全县共普查工业源257户,生活源852户,农业源721户、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户。由于领导重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今年5月,我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省、州的验收。
5.抓好财政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县监察局加强对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廉洁、高效、有序运行。xx年,我县下拨生产生活救灾救济资金万元。从检查情况看,救灾救济资金能按要求落实到困难群众和灾民手中。
6.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xx年,我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 15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监察机关参加了“”淹溺水事故和姑娘寨银钥采石场“”放炮事故等2起事故的调查。7.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加强对廉租住房计划落实、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中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xx5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我县xx年1月1日至xx年3月31日期间领取规划许可的26个房地产项目进行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有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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