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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篇一
我于20__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参加了“职业健康监督员”专题业务培训学习。通过这次职业健康监督员的培训学习,对职业健康和职业卫生的理解进一步加强,对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当今职业健康现状里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范围在逐年扩展,其特点是种类多、范围广,且群发性较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发展。我国原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职业病目录》里是10类115种职业病,其范围过窄,现在的高科技、高技术生产带来的新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在逐年增加。
我公司职业人群的主要有害因素以粉尘、化学毒物和某些物理因素(如噪声)为主。易发生的职业病有尘肺、化学中毒、电磁辐射、职业性皮肤病和噪声性听力损伤等。
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大至包括:
1、化学因素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和有毒物质(如铅、汞、氯、一氧化碳、苯等)
另外在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有:工作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工作作息制度不合理;心理性职业紧张;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等等。
所以需要采取以下相应的防护措施:工程防护措施、工作环境监护措施、健康监护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和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管理培训措施等。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的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从而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护,其主要手段是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如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康监护等)及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定期进行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对接触者的定期体格检查,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发现职业性疾病损害,早期鉴别和诊断。
健康监护就是应做到岗前检查、岗中检查、岗后检查。上岗就业前的体检尤为重要,如果有相对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接触史就不能够到相应的岗位入职上岗,这样有可能引发职业病,会给劳动者造成危害,也会给企业造成负担。在生产过程中岗中检查非常重要,要做定期体检,以保证劳动者在正常的健康状况下工作,才能创造最大的效益。
终上所诉,职业健康越来越受到国家相关部门、各企业和劳动者的重视,将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放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专项管理,就是为了做好现阶段职业健康在安全生产中的管理工作。着重体现了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性。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按照鄂卫函〔20xx〕316号文件的要求,对我县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和全县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职业病监督检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1、20xx年7-8月对全县范围内84家企业开展了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 1、我县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主要为煤矿、石料、家俱加工企业,主要危害因素为粉尘和化学毒物两种,此次共调查了84家企业,其中涉及粉尘危害因素的企业80家;化学毒物4家。从业人员共2542人(煤矿企业从业人员1723人,石料加工企业从业人员620人,化学毒物从业人员199人) 。
2、近3年内职业健康体检情况:近三年内共有26家(煤矿25家,水泥厂1家)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在县疾控中心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20xx年体检1334人,20xx年体检1422人,20xx年已体检1052人),其它部分企业的部分职工在乡镇卫生院、县医院、中医院进行了体检(不是职业健康体检)。三年内未进行健康体检的有29 家,占35%。
3、近2年内职业病诊断情况:20xx年11人确诊为尘肺, 占体检人数的0.008%, 另有5人需观察半年后再复查;,20xx年9人确诊是尘肺, 占体检人数的0、009%,另有2人需观察半年后再复查。
3、职业卫生管理现状:各企业均制定有专门职业卫生责任制,制定有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20%企业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0%的企业按计划实施了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计划;个人卫生防护用品62%的企业使用的口罩并喷水降尘,38%的企业未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二)、存在的问题
1、《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实际上多数用人单位没有做到上岗前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在岗期间的平均健康体检率不足30%;企业主对职工的职业病防治认识不高,思想上存在侥幸心理较为普遍。知道自己的企业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职业危害,但对这种危害的后果往往认识不足,认为自己已经干了十几年了,也没生什么职业病,工人大多是临时招用的,有问题他们自己会去看病的,真的不行可以叫他走人等等。
2、劳动用工管理不到位,农民工的权益很难保障。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职业健康档案、不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问题普遍存在,致使劳动者不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不知道主动要求用工单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治疗,健康权益受到损害后,又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无法索赔。有的农村青壮年农民工在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不但不支持其进行职业病诊断,反而将其辞退,致使得不到应有的诊治,错过救治机会。目前,在此次调查的84家有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中,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建档率10%都未达到。
3、由于卫生监督部门缺少人员和必要的快速检测手段,致使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工作没有很好的监管到位。目前专门从事职业病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仅3人,没有专用车辆,没有监测仪器,面对我县近80多家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显得力不从心。尤其在企业主认识不到位,工作不积极配合的情况下,困难更大。
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检查情况
我县现有职业卫生服务机构1家,获得有相应资质。基本上能依法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技术服务机构在检测、评价和健康体检方面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
三、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查处情况
我县共有14家放射诊疗机构。 放射从业人员共36人。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篇三
2x年7月6日,很荣幸参加了由乌海能源公司组织为期两天的职业卫生培训,在7月6日上午举行的培训学习班开幕式上,乌海能源公司安检局祁局长首先致开幕词,当天下午,由乌海能源公司职业卫生防疫站赵站长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规章制度进行了讲解,7月7日上下午,由职业卫生防疫站王平、赵凤站长、刘树峰分别讲解了《职业健康监护规范》、《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并进行了结业考试。
本次培训班是乌海能源公司举办的第一期职业卫生培训,参加培训人员为乌海能源公司所属各矿、厂的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导,目的在于为了规范公司各矿、厂的职业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本次职业卫生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规范》、《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内容及要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病防治法》共64条,详细规定了的它的使用范围及条类条款,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3、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除应当设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5、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盒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通过本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们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并且提高了对职业卫生工作的认识,掌握了怎样搞好内业资料,如何落实具体的职业卫生工作,并进一步规范了我矿的职业卫生工作,把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做的更具体更详细。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篇四
为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宣传教育,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知识、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教育部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企业管理部协助配合做好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3、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5、作业现场主要危害因素控制措施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在职员工:对重点岗位上的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四、其他要求
1、所有的职业健康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日期、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2、人事教育部要定期对相关职工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及现场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
3、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4.人事教育部负责制定职业健康培训计划,协调落实培训经费。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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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篇五
职业卫生年度培训计划,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业卫生年度培训计划的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根据《20xx-20xx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全地区卫生监督人员执法能力,建立一支有较强行政执法能力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卫生监督队伍,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新形势下卫生监督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员队伍,地区今年全面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员的基本素质,满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需要,为推进卫生监督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及任务
在全地区建立一支专业精通、视野开阔的卫生法制人才队伍,在制度建设等方面形成良好的机制;对所有在职卫生监督员进行强化培训,全面提高全地区卫生监督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进一步优化卫生监督员的知识结构,增强卫生监督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卫生监督员整体素质。
同时,经过一年的努力,进一步完善地、县(市)两级培训网络,形成以需求为导向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局,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培训对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中从事卫生监督管理或者直接从事卫生监督活动的全体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
四、培训内容
(一)落实自治区卫生监督专业知识培训项目计划
1.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与防护;
2.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和饮用水安全;
3.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
4.传染病防治监督与医疗废物处置;
5.行政执法程序及卫生监督信息;
6.卫生监督协管员相关培训;
7.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平台网络培训。
(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
1.法律知识
以卫生法律法规为主,公共法律法规为辅,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母婴保健法等及其相关法规、规章;有关卫生行政执法程序、规章;有关卫生监督规范、标准。
2.专业技能
主要包括:卫生监督执法专业技术知识、卫生监督执法现场工作程序、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和使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及处理报告的撰写。
3.文书规范
主要包括: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日常性卫生监督、卫生监督稽查等文书的制作及有关文件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4.相关专业
卫生监督员文明礼仪、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新闻宣传等卫生监督工作相关知识。
五、培训方法和形式
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理念,深化培训理论研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广应用研讨式、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培训方法。
培训形式以集中培训为主,鼓励上下间学习交流和有计划、有要求、有考核的自学。
依托对口援疆机遇,积极采取“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的人才培训策略,根据在浙江杭州与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签订的《浙江省卫生监督系统对口支援xx区卫生监督系统干部人才培训工作协议书》,由浙江省老师授课,举办两期卫生监督员骨干培训班。
分两期赴浙江省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跟班学习。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要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工作对新形势下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内涵建设的重要作用,严格按照本计划的要求,精心组织,圆满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
要将日常学习和集中培训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卫生监督人员积极自学,全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
卫生监督员在线学习课程不少于30学时,线上培训班不得少于3次。
(三)注重实效,认真总结。
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岗位,把全面提高卫生监督员素质及能力作为衡量培训效果的标准,防止工作流于形式。
(四)授课人员要认真准备课件,法制稽查科要严格审核课件。
授课内容要符合实际、内容新颖、实用性强。
课件完成后在单位试讲,讨论通过后方可授课。
七、时间安排
1月份开展年度案件评查,以评带培,讲解年度案件制作存在的问题及亮点。
3月份举办两期全地区卫生监督员培训班。
(综合专业培训班,各科准备)。
4月份举办两期全地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
4月份举办一期全地区卫生监督员骨干培训班(浙江省对口援建培训)。
4月份举办一期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现场快速监测设备管理系统培训班(公共卫生科准备)。
5月份举办一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班(公共卫生科准备)
9月份举办一期全地区卫生监督员骨干培训班(浙江省对口援建培训)。
12月份完成所有综合执法能力的`培训,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培训工作进行评估与考核。
为有效改善作业场所生产环境,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及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三年规划》文件要求,特制定《20xx年职业卫生防治目标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坚持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的防治原则,降低职业病发病率,构建职业健康安全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深化精细化、无尘化建设保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有效运行,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职工职业健康。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设备、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突出重点,有序实施。
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公司职业健康水平。
3、依法依规,规范落实。
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6月底,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伤保险体系,到20xx年底要全面形成职业卫生防治体系,使劳动者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具体指标为:
1、严格控制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重点防控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特别是一氧化碳、硫化氢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
2 、全体员工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
各科室、队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100%。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粉尘、有害气体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4、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评价率达到9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100%以上。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6、实现全员工伤保险全覆盖;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妥善安置,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篇六
我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日参加了“职业健康监督员”专题业务培训学习。通过这次职业健康监督员的培训学习,对职业健康和职业卫生的理解进一步加强,对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当今职业健康现状里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范围在逐年扩展,其特点是种类多、范围广,且群发性较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发展。我国原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职业病目录》里是10类115种职业病,其范围过窄,现在的高科技、高技术生产带来的新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在逐年增加。
我公司职业人群的主要有害因素以粉尘、化学毒物和某些物理因素(如噪声)为主。易发生的职业病有尘肺、化学中毒、电磁辐射、职业性皮肤病和噪声性听力损伤等。
次宣传周活动,使我们自身又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劳动者对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各基层要严格要求建立职业卫生“四案”的现时,真正做到把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到“打造高度负责任、高度受尊敬企业”活动中去,对职业卫生工作要像安全工作一样,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岗必责,有责必须加强考核,做到车间、班组、作业场所层层有人抓,将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为近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基层监督检查。紧紧抓住职业危害防治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努力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如:每次作业前,严格按照要求监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要求各基层,在工业动火施工现场作业区域拉警戒线、工作场所入口处设置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包括职业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措施等内容,时刻告知和提醒员工。
对新入厂工人和在岗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这样单位才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及早发现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和及早发现危害场所、危险物质等对健康的损害,通过调换患员工的工作岗位和治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避免发生职业病发生。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采取事故安全教育等,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来提高广大员工职业危害防控意识和技能。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篇七
20xx年上半年,岳池县职业卫生工作在市局的关心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岳池县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中央编办发[2019]104号文件、《四川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9-2019年)》、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全国、全省、全市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从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入手,狠抓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贯、职业危害申报、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职业卫生执法年、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配齐人员,强化领导。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1名,落实了分管领导。同时,督促有职业危害的企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2019年初,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扩大会,对全年职业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
(二)深化宣传,提高意识。利用职业卫生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到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实际情况,在深入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督查和宣传的同时,督促各乡镇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配合市局在岳池县举办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70余家职业危害较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
(三)突出重点,强化职业危害治理。今年以来,岳池县安监局确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石材加工、水泥搅拌等为职业卫生工作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上半年共计检查企业50余家,发展各类职业卫生问题130余条,督查1家企业开展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3家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四)严格职业危害申报。今年上半年中,督促10余家企业正在填写职业危害申报表,预计在7月将完成网上申报。
(五)严格开展职业卫生执法年工作。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岳池县安监局制定了执法年工作方案,并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督检查。
(六)基础台账建设工作。2019年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石材加工业所有企业纳入了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范围,要求企业在10月前必须完成基础台账建设工作,并加强了对企业基础台账建设工作督促检查。
(七)开展职业卫生体检。要求各企业在7月30日前完成员工职业卫生体检工作。目前,部分企业自发到岳池县疾控中心、广安阿兰医院等有资质的单位对员工开展了职业卫生体检,其他企业正在积极联系开展中。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部份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职业危害意识淡薄,觉得只要不死人就行了,对职业健康工作不够重视。二是由于地方经济落后,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存在降低条件招商引资的现象,部份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竣工验收的企业开工建设,带“病”运行。三是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职业健康工作不重视,对职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置之不理,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明文规定的要求,甚至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基础建设薄弱。一是企业职业危害申报不彻底,企业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也不落实,职业健康档案不健全。二是职业健康宣传培训覆盖面不够,虽然县安监局、各乡镇、部门加强了安全宣传,但是依然存在宣传面不够广的问题,很多小型作坊、群众都未宣传到位。三是缺乏职业健康专用检测设备,无法对企业有无职业危害进行检测,更无法有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管。
(三)职业危害防治形势严峻。历史欠账、从业人员流动性增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投入不足,防护设施设备不到位等问题大量存在。
(一)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监察合力。积极与卫生、人社、总工会等职能部门搞好协调配合,畅通部门间信息渠道,完善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大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力度。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为重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办好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班,增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管防范意识,全面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技能和意识。同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好《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用人单位建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全面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与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执法检查,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或未提交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而组织施工的;对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行为的,要严厉打击,依法查处。
(四)逗硬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有关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加大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完善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加大职业健康投入力度,治理职业危害。公示职业健康危害点,工作场所及设施设备要符合职业健康的基本要求,符合工业设计卫生标准,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要按照不使用有毒有害等物质,使用低毒物质替代高毒物质的原则选择生产原料。产生有毒有害粉尘、气体、液体和辐射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生产作业场所的生产过程要密闭化、管道化,采取工程控制、隔离等措施,坚持全面通风、局部通风,降低有害物质的浓度,加强个人防护等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
(五)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监察。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就是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将职业卫生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一样严格对待,严格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和职业危害事故。重点监督各用人单位依法落实防治职业病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防治职业病各项制度、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职业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六)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职业危害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巩固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陶瓷加工等职业病高危行业的专项治理行动,督促各相关企业切实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完善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和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设备,落实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制。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篇八
一、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a )正式实施。
a. 2001年10月27日 b. 2002年5月1日
c. 2002年1月1日 d. 2002年7月1日
2. 职业病指(c )。
3. 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统称(a. )。
a. 职业病危害 b. 职业危害
c. 职业危害因素 d. 职业卫生危害
4.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 c )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统称职业病危害因素。
a. 粉尘、物理、化学因素 b. 粉尘、物理、放射
c. 物理、化学因素、生物因素 d. 粉尘、物理、生物因素
5.( b )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a. 接触职业有害作业的工人 b. 职业病病人
c. 接触有毒、有害的劳动者 d. 接触矽尘工人
6.依据法律规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关是(a )
a、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b、县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
c、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d、省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
7.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 d )。
a. 同时设计,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b.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c.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d.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 a )。
a. 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b. 警示标识
c. 警示说明 d. 警示语言
9.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 b )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a. 必要时 b. 定期 c. 不定期 d. 间断
10.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a )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 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 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c. 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d. 职业病病名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篇九
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一些方面的成绩,同时找出其他方面的缺点。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职业卫生培训个人总结,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 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卫法监[xx]42号)要求,我区于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涪陵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 今年初我们向各有关用人单位下发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应认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至本年度6月9日止,共对46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我区7家造船厂,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我区造船行业,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缺乏,生产环境恶劣,存在着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我区企业普遍对《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执行较差:所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皆未实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制度,多数企业未对有害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努力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企业违法行为,检查发现共有32家企业存在着违法行为,对其中12家进行了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7家进行了罚款处罚,共处罚金19500元,现已全部结案。
2、职业卫生监测工作
本年度的职业卫生监测工作主要是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选择部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具有代表性的作业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测。至本年度6月19日止,共对36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监测,监测有害因素种类有:粉尘、噪声、苯、甲苯、二甲苯、氨、氟化氢、磷化氢、高温等。共监测有害作业点326个、合格点176个、合格率53.98%。监测后及时向厂方出了监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报告,通过监测发现我区企业职业病危害依然十分严重,其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急需加强。
(三)、xx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情况
我们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始终把督促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当作工作的重点,对不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限期整改,愈期不改正者坚决予以行政处罚。至xx年6月19日止,共有28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人数800余人。
1、坚持原则,和谐执法 由于《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时间较短,法律责任较重,行政处罚起点较高,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又非常普遍,同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尚未形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其具体实施处罚存在着一定难度。 因此我们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和谐执法,即充分考虑企业的困难及现状,酌情处罚,既达到处罚教育的目的,又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改变执法模式,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即具体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事实证明该工作方法是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的一种有效手段。
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其执法工作应循序渐进,因此加大对部分影响较大的大中型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尚待时日,同时不能片面听取企业为其违法行为寻找托词所强调的客观困难,如企业经济困难、工人流动性大等等,即不能因此而迁就、松懈执法工作。
目前我区职业病防治监管力量薄弱,全区从事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仅有3人,而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有近400家,事实上每年仅有半年时间从事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使绝大部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不能监管到位,使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率常年处于较低水平,因而未能形成较大的执法声势和氛围,且由于近年来用人单位大量使用临时工、农民工,而该部分工人流动性较大,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了较大难度,因此,仅靠现有的职业卫生监管力量难以做好该项工作。同时由于我区经济相对落后,政府对重点企业、外来企业实行保护政策、片面强调维护发展环境,客观上阻碍了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
今后我们仍将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对用人单位、特别是煤炭、水泥制造、造船行业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监督率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力争使我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x年7月6日,很荣幸参加了由乌海能源公司组织为期两天的职业卫生培训,在7月6日上午举行的培训学习班开幕式上,乌海能源公司安检局祁局长首先致开幕词,当天下午,由乌海能源公司职业卫生防疫站赵站长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规章制度进行了讲解,7月7日上下午,由职业卫生防疫站王平、赵凤站长、刘树峰分别讲解了《职业健康监护规范》、《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并进行了结业考试。
本次培训班是乌海能源公司举办的第一期职业卫生培训,参加培训人员为乌海能源公司所属各矿、厂的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导,目的在于为了规范公司各矿、厂的职业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本次职业卫生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规范》、《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内容及要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病防治法》共64条,详细规定了的它的使用范围及条类条款,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3、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除应当设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5、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盒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通过本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们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并且提高了对职业卫生工作的认识,掌握了怎样搞好内业资料,如何落实具体的职业卫生工作,并进一步规范了我矿的职业卫生工作,把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做的更具体更详细。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篇十
1 项目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构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机构
1.1.1项目设安全领导小组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是本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项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管理。
1.1.2项目设安质室、专职安质人员。
1.1.3 各施工生产班组内应设兼职的安全大员,负责班组的日常安全工作。
1.1.4项目安质员受本项目的经理领导,同时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系统领导与业务指导。
1.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2.1 责任制原则:坚持领导负责,分工负责,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即:坚持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负全责、主管施工和的副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1.2.3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安质员或项目负责人报告。
1.2.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每年或项目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综合考核。
2 安全管理及制度
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包括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实施、检查和考核。
3 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项目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管理标准》,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消灭不合格工地。通过建立优良工地,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情况作为重要的安全生产指标,纳入项目的监督检查、考核内容。
4 项目必须按国家及各行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等的资源投入,为作业人员及时提供安全防护用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按使用规则规范佩戴和使用。
5 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符合工程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下发和传达到所有施工人员,对基本安全防范措施要传达到相关方。各单项作业的技术交底中,必须有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6 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6.1 项目领导及安全专(兼)职人员,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6.2 项目每年要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学习,并进行考试,登记备案,合格后上岗。
6.3 按规定对“三新”人员进行三级教育,按国家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教育登记表,方可允许上岗。
6.4项目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培训考核后方可任职,并持证上岗。
6.5 对项目所属员工及招用的临时工(民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6.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专门的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营业线施工作业的防护员、巡道员、道口防护员由公司负责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严禁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7 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
7 危险源辩识和风险控制
7.1 项目必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和监控;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全员进行相关防范知识的培训,进行应急演练,使其能熟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7.2 对存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8 建立合格分承包方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8.1 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营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严禁将经营场所、机械设备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营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8.2 分包、转包或租赁,必须签订承包和租赁合同,在合同中必须约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加强对分包方和承租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8.3 对劳务分包的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资质和安全资质证,并对其资质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要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未经评价合格的队伍严禁使用。
9 强化营业线施工管理控制
9.1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和控制包括营业线行车设备的施工作业、封锁转线、防护、维修养护、桥梁架设、箱涵顶进,轨道车运用,行车线及周边对行车安全构成威胁的其它施工作业。
9.2 在铁路营业线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和施工所在地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同各运输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手续不全的严禁开工。
9.3 营业线施工中,要严格按铁道部《行车规则》办理相关的手续,并严格按各专业《施工安全技术规则》的规定认真执行。在铁路电气化区段施工时,要严格按《电气化铁路安全规则》的要求办理。
10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的安全管理
10.1 特种设备是指安全程度要求较高,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机械设备。它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各类起重机械、厂内车辆(含轨道车)等。
10.2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应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1999]146号等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
10.3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应经安全质量部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10.4 特种设备的检验、大修理计划,须由设备管理部门或使用单位提报公司物资设备部,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安装、检验单位进行安装和检定,检定周期按规定的周期及时送检,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检验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要及时进行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取得合格证的,不得投入使用。
10.5禁止转借、转租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报废时,同时将使用证、牌照缴回物资设备部,并报安全质量部备案。
10.7 严格执行安全设备定期检验、检定制度
10.7.1 安全生产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等,要严格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
10.7.2 安全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并定期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根据《20xx—20xx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全地区卫生监督人员执法能力,建立一支有较强行政执法能力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卫生监督队伍,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计划。
为做好新形势下卫生监督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员队伍,地区今年全面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员的基本素质,满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需要,为推进卫生监督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提供人才保障。
在全地区建立一支专业精通、视野开阔的卫生法制人才队伍,在制度建设等方面形成良好的机制;对所有在职卫生监督员进行强化培训,全面提高全地区卫生监督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进一步优化卫生监督员的知识结构,增强卫生监督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卫生监督员整体素质。
同时,经过一年的努力,进一步完善地、县(市)两级培训网络,形成以需求为导向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局,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中从事卫生监督管理或者直接从事卫生监督活动的全体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
(一)落实自治区卫生监督专业知识培训项目计划
1、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与防护;
2、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和饮用水安全;
3、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
4、传染病防治监督与医疗废物处置;
5、行政执法程序及卫生监督信息;
6、卫生监督协管员相关培训;
7、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平台网络培训。
(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
1、法律知识
以卫生法律法规为主,公共法律法规为辅,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母婴保健法等及其相关法规、规章;有关卫生行政执法程序、规章;有关卫生监督规范、标准。
2、专业技能
主要包括:卫生监督执法专业技术知识、卫生监督执法现场工作程序、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和使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及处理报告的撰写。
3、文书规范
主要包括: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日常性卫生监督、卫生监督稽查等文书的制作及有关文件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4、相关专业
卫生监督员文明礼仪、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新闻宣传等卫生监督工作相关知识。
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理念,深化培训理论研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广应用研讨式、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培训方法。
培训形式以集中培训为主,鼓励上下间学习交流和有计划、有要求、有考核的自学。
依托对口援疆机遇,积极采取“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的人才培训策略,根据在浙江杭州与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签订的《浙江省卫生监督系统对口支援xx区卫生监督系统干部人才培训工作协议书》,由浙江省老师授课,举办两期卫生监督员骨干培训班。
分两期赴浙江省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跟班学习。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要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工作对新形势下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内涵建设的重要作用,严格按照本计划的要求,精心组织,圆满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
要将日常学习和集中培训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卫生监督人员积极自学,全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
卫生监督员在线学习课程不少于30学时,线上培训班不得少于3次。
(三)注重实效,认真总结。
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岗位,把全面提高卫生监督员素质及能力作为衡量培训效果的标准,防止工作流于形式。
(四)授课人员要认真准备课件,法制稽查科要严格审核课件。
授课内容要符合实际、内容新颖、实用性强。
课件完成后在单位试讲,讨论通过后方可授课。
1月份开展年度案件评查,以评带培,讲解年度案件制作存在的问题及亮点。
3月份举办两期全地区卫生监督员培训班。
(综合专业培训班,各科准备)。
4月份举办两期全地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
4月份举办一期全地区卫生监督员骨干培训班(浙江省对口援建培训)。
4月份举办一期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现场快速监测设备管理系统培训班(公共卫生科准备)。
5月份举办一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班(公共卫生科准备)
9月份举办一期全地区卫生监督员骨干培训班(浙江省对口援建培训)。
12月份完成所有综合执法能力的培训,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培训工作进行评估与考核。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篇十二
20xx年7月6日,很荣幸参加了由xx能源公司组织为期两天的职业卫生培训,在7月6日上午举行的培训学习班开幕式上,xx能源公司安检局祁局长首先致开幕词,当天下午,由乌海能源公司职业卫生防疫站赵站长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规章制度进行了讲解,7月7日上下午,由职业卫生防疫站王平、赵凤站长、刘树峰分别讲解了《职业健康监护规范》、《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并进行了结业考试。
本次培训班是xx能源公司举办的第一期职业卫生培训,参加培训人员为xx能源公司所属各矿、厂的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导,目的在于为了规范公司各矿、厂的职业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规范》、《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内容及要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病防治法》共64条,详细规定了的它的使用范围及条类条款,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3、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除应当设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5、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盒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通过本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们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并且提高了对职业卫生工作的认识,掌握了怎样搞好内业资料,如何落实具体的职业卫生工作,并进一步规范了我矿的职业卫生工作,把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做的更具体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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